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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体系内容理念
一、新会计准则制定的原则导向理念
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制定遵循了“原则导向理念”,而旧准则遵循的则是“规则导向理念”。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运用“原则导向理念”,将理念基础、指导思想、体系设计、内容安排、技术标准等融为一体,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二部分:一是基本准则。二是具体准则。
2.原则导向理念优势及影响
“原则导向说”是就某一对象或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财务报告提出应遵循的原则。其并不力图回答所有问题或对每种可能情况提供详细的规则,从而避免“规则导向说”的诸多缺陷,给我国的会计工作带来了重大影响。
(1)奠定了我国统一的会计核算平台,用一套公认、一致、科学的会计标准来规范。(2)有利于国际间的会计协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我国投资环境,全面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3)在原则导向理念下,每个企业对相同会计事项可能会基于不同的职业判断而选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因此,要求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培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
二、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理念
1.“国际趋同”理念在新准则中的运用
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新准则体系严格界定了会计要素的定义,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突出强调了资产负债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既坚持了历史成本,又引入了公允价值;新准则中的会计核算原则,保留了重要性原则、明晰性等原则,谨慎性原则作用趋减,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作用趋增,强调了相关性的重要,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因此,会计核算原则的变化与国际准则是趋同的。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已签署了“联合声明”,对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事实给予了确认和肯定。在会计核算原则、会计计量属性和会计政策选择等方面,新会计准则体系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但是,趋同不等于等同,在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部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上,新会计准则保持了“中国特色”。
2.趋同理念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里程碑。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促进了我国经济发展,也实现了我国会计国际化由被动接轨转向主动趋同、相互影响、共同促进、共同提高的新局面,体现了趋同既是方向、又是互动的基本思想,打通了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与有关国际组织之间平等对话、交流磋商的渠道。使投资者更加信任中国的资本市场和财务报告,将吸引越来越广泛的投资者投资中国企业。提高我国经济国际影响力,有助于我国企业的海外上市。扩大我国企业的国际经济贸易活动。
三、资产负债观理念
1.“资产负债观理念”及其在新准则中的应用
新会计准则体系在对收益的确定、会计要素的定义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重要性的认识上采用“资产负债观”:即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准则时,首先规范由此类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有关资产和负债的确认、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资产负债表重于收益表。我国新会计准则在会计要素的定义等方面已由旧准则下的“收入费用观”转变为“资产负债观”。《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4条规定,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正是资产负债观的体现。
2.资产负债观理念的优势及影响
(1)会计信息更能满足相关决策者的需要,更具有相关性
新会计准则体系比以往更加关注企业资产的质量,更加强调资产负债表对财务状况的真实公允地反映,更强调企业的盈利模式和资产营运效率,而不仅是经营结果。资产负债观理念的确立有助于企业管理层对企业未来的发展,企业将对面临的机会和风险做出正确判断,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资产质量和营运效率。企业所提供的信息更能满足相关决策者的需要,更具有相关性。
(2)提高企业决策水平、减少企业利润操纵行为、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新会计准则在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结构方面,确立了资产负债表观的核心地位,提升资产负债信息质量,及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限制企业的短期行为,突破了传统的单纯的利润考核概念,避免了一些企业侧重于利润表,只追逐短期利益。要求企业只有在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增加的情况下,才表明企业价值增加了。
四、公允价值计量理念
1.公允价值计量的实质及其在新准则中的运用
在新准则的基本准则中,特别增加并强调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公允价值指的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相比以初始成本来计量的成本计量法来说,公允价值计量强调的是对资产的计价要坚持客观的计量,以反映资产的真正价值。资产的实际价值总是随着时间等因素而变动,相比成本计价的静态性,公允价值坚持动态的价值反映,这是新准则的一大突破和亮点。“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主要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股份支付》、《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具体准则中得到了运用。
2.公允价值理念的优势及影响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文简称“新会计准则体系”)和审计准则体系。其中,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同时要求2007年1月1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在这之前,1992年,财政部在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方面进行了一次重大改革,了《企业会计准则》和13个行业会计制度。从1997年开始到2001年,财政部又陆续制定并实施了16项具体准则。因此本文把2001年之前的会计准则体系称为“旧会计准则体系”。
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顺应了中国经济快速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需要,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的理念,初步做到了与国际核算准则趋同,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的又一次新的跨越和历史性的突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新旧会计准则体系的主要差别
按照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会上的说法,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三个部分: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其中,“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原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做出的具体规定;应用指南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和旧的会计准则体系相比,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中无论是基本准则还是具体准则,都作了非常大的改动和修订。
(一)新旧基本准则主要差异的比较
在新基本准则中,首先对适应范围进行了修改;其次对财务报告的目标进行了修改,使其语言表述更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再次是引入了多样化的计量属性,这是最引人注目的变化。相对于旧的基本准则中“只允许使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新的基本原则列出了五种可以使用的计量属性: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尤其是公允价值的引入更是备受关注。同时,为了防范公允价值被滥用,新准则中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即:“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当然,在这次新准则中还有一项最重要最核心的修订,就是对会计要素定义的修订,纠正了旧的准则中关于相关内容的循环定义、含糊等问题。
(二)新旧会计具体准则主要差异的比较
在具体准则方面,本次的38项准则,除了对原有16项具体准则进行了修订外,其余22项均为新增部分。旧的具体准则偏重于工商企业,而本次新准则中则扩展到了金融业、保险业、石油天然气行业、农业等公众特殊的行业领域,并增添了许多新的业务类型,如:套期保值、年金、股份支付等等,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经济业务核算的空白。
在修订方面,最值得关注的是债务重组和资产减值计提相关规定的变化。旧的《债务重组》准则规定,重组利得不得确定收益,应计入“资本公积”,而新的《债务重组》准则规定是债务重组利得应记入当期损益(这恰恰是旧准则禁止的)。在资产减值跌价准备计提方面。旧准则允许企业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跌价准备和无形资产跌价准备,因此部分企业(主要是上市公司)屡屡通过这四项计提来调节利润,造成企业会计信息的不真实。而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跌价准备一经确定,在以后会计期间内不得转回”,从而有效地遏制了利用计提跌价准备进行利润操纵的现象。还有一些问题,如借款费用资本化,商誉和不确定使用期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府补助归属等等,在新具体准则中都有了较大的修订。
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重大意义
(一)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能有效地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新会计准则体系在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和企业管理层等有关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要做了较大的规定的修改,使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相关,从而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和未来情况做出客观的评价或预测。
(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境外资本市场信息的可比性
目前,会计准则全球化趋同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而且最近几年趋势越来越明显。截止2005年,已经有97个国家表示将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IASB)制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随着我国经济开放程度越来越高,活跃在国际贸易和境外资本市场的中国企业更需要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从而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加透明可靠的财务信息,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正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戴维·泰巴爵士在2月15日新准则会上的致辞所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吸纳了国际投资者所熟悉的会计原则,这将使投资者更加信任中国资本市场和财务报告,也将进一步刺激国内和国际资本投资。对于正在全球经济中扮演越来越重要角色的中国企业来说,企业会计准则获得国际认可有助于降低企业在海外经营时遵循不同国家和地区会计标准的成本。”
(三)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有利于规范我国金融工具会计核算,促进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一直是国际会计准则中比较复杂的内容。如何有效地对金融工具进行确认和计量,完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体系,一直以来是各国政策制订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新准则体系中,第22、23、24、37号准则是针对金融工具的计量与披露问题制定的。这四项准则之间各有侧重,彼此相互关联,逻辑一致,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这些相关规定标志着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处理与国际会计准则全面接轨,有利于规范金融工具,特别是衍生工具的社会性预警系统,从而引导衍生工具的有效运作,提高了金融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四)新会计准则体系建立,能促进财务信息披露更加透明
新会计准则体系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将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使用价值,加强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可预测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逐步完善,将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更准确的投资决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关键词]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我国财政部2006年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严格界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的定义,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计量原则,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凸显了资产负债表的核心地位,改变了收入费用观下利润表在企业财务报告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情况。因此,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的利润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
(一)理念的变化: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表观
多年来。我国的会计准则遵循的是收入费用观。在收入费用观下,收益是一定时期的收入减去各类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差额。即收益=收入-费用。1993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十四条明确“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也就是说,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都是考虑到收入确认和费用配比之后的结果。在收入费用观下资产负债表是利润表的副产品。
2006年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即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准则时。应首先定义并规范由此类交易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简单的说,利润表中利润的度量主要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利润表可以被看作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净资产的变动表。
(二)计量的变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
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第十九条明确“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也就是说历史成本是会计计量的基本属性。
2006年的新准则不再单纯强调历史成本为基本计量属性,而是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债务重组、金融工具、套期保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方面都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且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了损益,进入利润表。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相关的信息,有利于提升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符合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
(三)报表列报的变化
新旧准则下的利润表的列报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首先,新准则下的利润表不再区分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而是统一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中进行列报。这一方面是基于市场经济中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内容呈多元化发展,不同经营业务收入相当,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的界限已经很模糊;另一方面也是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准则的趋同。
其次,由于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新准则下的利润表增加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新准则下的利润表还单独列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明细列报“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等,并将“营业费用”改为“销售费用”、将“投资收益”纳入营业利润的范围,使会计信息更加简洁透明。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充分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的变化
由于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凸现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所得税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及列报变化等因素,使得新准则下的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准则下的利润表将“投资收益”项目列入营业利润的范围,改变了旧准则下的营业利润仅反映企业正常营业活动所产生的经常性收益的状况,即企业利用资产对外投资所获得的报酬也属于营业利润,符合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
新准则下的利润表增加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将未实现的资本利得和损失纳入了利润表,使得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中包含了部分资本性收益,符合综合收益观点,同样符合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即企业在取得资产和负债时,应当首先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为(应纳税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然后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实质上就是资产负债表观的体现。同时,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会计的实施使得新准则下的利润表中列示的所得税费用与当期会计利润相配比。减少了由于税法规定与会计准则不一致产生的税后利润的波动。
二、对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与旧准则相比,理念更先进,体系更完整,内容更丰富。新准则按照国际会计惯例对会计信息的生成和披露作了更加严格和科学的规定,强调了财务报表列报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笔者在实务中分析新准则下的利润表时,认为以下三个方面值得关注。
(一)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
旧准则下的利润表中营业利润不包括“投资收益”项目。因此在分析企业的利润情况时。一般认为营业利润即为企业的经常性收益,很多企业在进行考核时也会用到经常性收益的指标,主要用来反映通过经营者努力所获取的经营性收益。新准则下的利润表中将“投资收益”项目包括在营业利润中,并且还增加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因此在分析企业的利润表或对企业进行考核时,都要注意营业利润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变化,经常性收益要重新分析计算,以真实反映企业的经常性收益。超级秘书网
(二)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
对于收益的确定,旧准则遵循的是收入费用观,因而利润表上所反映的收益并不是企业的全部收益。即未包括持有资产价值增值(或减值)的收益,利润表中的收益只是已确认已实现的收益;新准则则遵循的是资产负债表观,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并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损益、进入利润表,利润表中的收益不仅包括已确认已实现的收益,还包括已确认未实现的持有资产价值增值(或减值)的收益。因此,在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要注意区分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这是因为一方面已确认未实现收益并没有给企业带来现金流量,过度的利润分配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经营;另一方面。当持有资产的市场价值扭曲或波动剧烈时,过度的利润分配中可能隐含了资本的返还,从而损害企业的盈利能力。
1.修订了合并财务报表。即主要包括了实质性控制、改进控制、拥有决定权的投资者是人还是委托人的判断指引、被投资方侵害部分控制等。这项修订引入了实质性权利,对经营理财产品、专项资产管理、证券信托、资产融资工具、基金类企业影响较深。比如,新准则要求母公司将所有子公司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并对企业特殊交易调整作出了特别强调,等等。2.统一了财务报表列报项目。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统一,保证企业在不同的会计期间都可进行报表对比,具体内容包括了对收益及相关内容的补充;在财务报表的利润表中新增其他综合收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对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综合收益进行调整,增加相关披露的内容,等等。因此,企业需要对这些报表的变动提前准备。此外,在经此一项修订后的内容变化还有新增了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该项资产的当期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同时还增加了“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项目和“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项目;完善了相关规范性条款的内容,对持续经营的评价内容进行了充实,明确企业权责发生制的相关内容将这些内容与国际准则相统一、在企业列报中得利与损失项目不相抵消,并同步明确了经营周期的具体释义,等等上述调整对其他综合收益、存在非流动资产的企业有着较大影响。3.明确了公允价值计量规范。原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较分散,仅对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具体涉及到公允价值计量核算方式的资产计量有所提及,缺乏专门性的单独规定。新会计准则的则对这部分内容进行了重点补订,详细介绍了公允价值定义,明确了该计量方法的级次,并列明了更具体的内容要求。公允价值计量的规范化对所有企业都产生了影响,特别是存在债务重组、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及非货币易等业务的企业。
二、新会计准则下财务管理优化策略
1.加强财务报表附注阅读。简单地说,就是将企业业务在财务报表中进行详细分析与披露,包括经营业务及非经营性业务,发生金额、此部分金额占总利润的比例。通过对企业信息的披露,使企业投资者、信息使用者及各利益相关者都能够察觉出企业利润是否收非业务收入产生,以及这些非业务是不是维持企业营运期间的经营业务,从而辅助相关信息使用者可以直接通过不正常业务的频繁发生,继而作出是否投资的决策与判断。2.及时分析企业利润波动。针对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利润的波动问题,首要判断企业利润出现异常变动的原因,并对企业间进行纵向比较,分析产生这些变动的原因。是存在严重财务恶化状况,还是由于大额的营业外收入引起利润变动;又或是出现了债务重组情况,或债务豁免而取得利润等。现实中,大多企业利润突然大幅度下降的原因,多数可能因为库存商品从后进先出核算改为先进先出核算而引起的。企业间的横向比较能够使企业的利润出现不同的结果,因此,进行深入的财务比率分析,全面考虑财务比率所处的环境,可以为决策者提供必要且可靠的财务信息。3.重视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在原有会计准则核算方式下,对于公允价值变动的未实现收益是不得进行确认的。而新会计准则下引入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它是对企业资产在后续计量中,期末资产及公允价值资产差额的表示,同时也是利润表的列报项目,主要反映了企业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市场价值变动产生的损失与收益。实践证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能够明显改善企业财务报表的信息质量,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协调财务报表并提供有效计量方法。由此,企业应积极学习国际财务会计准则的先进优秀经验,为我国新会计准则下的核算方式能够快速与国际接轨夯实专业基础,逐步形成国际趋同态势。
三、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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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会计准则将商誉视为永久性资产不予摊销,更符合商誉的经济性质,体现了商誉与企业整体不可分割的特点:如果不是发生全额的减值,商誉会随企业的存在而存在。实务上如果摊销商誉,企业每年将会增加不小的摊销费用,这会降低企业报告的每股收益。
【关键词】会计准则将商誉视为永久性资产不予摊销 更符合商誉的经济性质
【本页关键词】职称期刊 MBA论文写作 硕士毕业论文写作 毕业论文
【正文】
确认后商誉的处理《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规定,企业兼并中产生的商誉应从兼并成交次月起,按规定年限分月摊销,没有规定年限的可按十年摊销。《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却没有要求对包括合并商誉在内的合并价差加以摊销,原会计规范都没有对合并商誉的减值测试作出规定。2006 年会计准则一个显著的变化是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的做法,取消了对合并商誉的摊销要求,取而代之的是对合并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 企业合并》规定:“初始确认后的商誉,应当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不必进行摊销。同时,《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 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由于自身性质的特殊性,不能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所以,作为单个资产的商誉,其可收回价值是无法确定的。鉴于此,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为“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按此规定,企业为了测试商誉的减值,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各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资产组的,应当将其按照各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如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应当以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 企业合并》的规定,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的程序如下: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在此基础上,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理论上,2006 年会计准则将商誉视为永久性资产不予摊销,更符合商誉的经济性质,体现了商誉与企业整体不可分割的特点:如果不是发生全额的减值,商誉会随企业的存在而存在。实务上如果摊销商誉,企业每年将会增加不小的摊销费用,这会降低企业报告的每股收益。新准则规定不得摊销而进行减值测试,这样每股收益能更为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盈利状况。因此,只要能设计出严格且可操作的减值测试,比起主观的摊销方法,商誉的减值测试能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有价值的信息。但这种方法在具体操作方面也仍然面临不少难题,如由于商誉不能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在进行减值评估时很难将合并商誉与自创商誉区分开来,除非在极少数情况下购买方在合并后仍允许被并企业完全独立经营。可能出现的情况是,虽然合并商誉实际上已经减值,但因为企业存在着未入账的自创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公允价值仍然大于账面价值,从而不必确认商誉减值。其在具体操作方面也仍然面临不少问题,最突出地表现为,商誉在性质上是与被收购企业的多种因素相关联的,其中既有整体因素也有局部因素,要达到上述准则的规定,分单个(组)资产对与之有关的商誉进行测试事实上很难做到。购买法的企业合并中也会出现合并负商誉,即企业合并中购买企业的购买成本小于所取得的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负商誉的会计处理在各国会计界也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目前国际上对负商誉的会计处理通常有四种方法:一是将其按比例调减除长期有价证券以外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若不够抵减时,剩余部分确认为一项递延收益,并在确定的期限内摊销为收益,或立即确认为收益;二是确认为一项递延收益,并在确定的期限内按系统的方法摊入各期收益;三是立即确认为当期利得;四是将负商誉直接计入资本公积。我国现行会计规范关于商誉的规定中,没有对负商誉的会计处理做出规定。2006 年《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笔者认为,2006 年会计准则将负商誉作为收益立即进行确认做法有如下优点:首先,该方法有助于客观地反映可辩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真实价值。因为负商誉的出现很可能是由于企业合并过程中计价不恰当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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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现代商业》 论我国金融改革及其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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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提要:新会计准则的颁布给高等学校会计教学带来了重大影响。本文重点分析这些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该准则是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和现行会计实务发展需要以及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的协同和趋同而制定的。新会计准则目前仅在上市公司中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但占企业总数绝大部分的中小企业仍然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在新形势下,新会计准则的执行不仅给实务界带来了巨大冲击,同样给高校会计教学带来了重大影响。如何应对新会计准则对高校会计教学的影响,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一、新会计准则给会计教学带来的影响
(一)新准则的实施要求变革传统的会计专业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新准则的颁布实行改变了以前会计学课程体系设置的基础,必然改变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方案。新准则实施前会计学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是依据《企业会计制度》而制订的,会计专业课程一般开设《基础会计学》、《财务会计学》、《高级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等主干课程,还会开设《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等选修课。新准则的执行带给会计教学的挑战就是继续沿袭原会计制度设置课程体系和制定培养方案,还是完全按照新准则设置课程和制定培养方案。目前处在新旧交替的特殊时期,无论是采用前者或者是后者,我们培养的学生并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因为采用前者,虽然教学省心,但是学生不知道会计学科最新变化,也不利于学生未来职业发展需要;若盲目推陈出新,以新准则为本则大部分企业仍然未采用新准则核算,学生到了这些企业对原会计制度一无所知,也难适应工作需要。因此,在课程体系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上,应该找到新旧会计准则之间的平衡点,做到两面兼顾。
(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要求提高会计专业教师的素质。每一次会计制度的变革、会计学科的更新,都会对会计教师提出新的要求,因此会计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这次新会计准则出台后,由于新旧准则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会计教师必须更新知识体系,将新会计准则的内容、精神学懂吃透,掌握好后再传授给学生。由于新准则内容多、观念新、难度大,对会计教师来说学习新准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要在短时间内对新准则有一个全面、深入的理解和掌握并非易事。会计教师是知识的传播者,只有在会计教师掌握好新会计准则的前提下,才能在课堂教学中将相关知识通俗易懂地讲解出来。因此,新准则的实施,对于提高会计专业教师素质来说是一个契机。
(三)新准则的实施要求在会计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职业判断意识和能力。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会计从业人员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那就是在会计工作中要有很强的职业判断能力。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不能说等到工作后培养,而是学生阶段就应当树立起这种意识,从学生阶段就有意识的培养会计专业学生在面对不同会计政策时有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会计从业人员只有从接触会计知识开始就树立起职业判断意识和思维,才能在以后的实务工作中较好的适应工作需要。在新形势下会计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传授,如何在会计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职业判断能力则更值得教师去探讨和深思。
二、应对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教学影响的措施
(一)调整会计专业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第一,对于会计专业学生来说,无论是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新企业会计准则都是新知识,因此在教学中要避免企业会计制度和新会计准则同时讲,以免学生将制度和准则的相关知识弄混淆。在专业课程设置上构建《基础会计学》、《财务会计学》、《高级财务会计》的内在逻辑,合理安排上述课程的开设,按照新会计准则对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进行修订,每门课程的讲解内容以新会计准则为依据。在对教学内容的处理上遵循“理论够用、适度”为原则,以介绍会计基础理论及方法为主,由于新准则内容太多,因此在会计教学中可以选择企业常用、必备的知识进行讲解,而不是每个准则都要讲到。在学生学习完新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应开设《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概述》、《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专题》等课程。通过这样安排,使学生既能掌握好新准则知识,又能够对企业会计制度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从而使培养的学生既能掌握会计最前沿的知识适应施行新会计准则企业工作的需要,又能满足继续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的工作需要。第二,在教学上采取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指导思想。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上完理论课后,应该带领学生去相关企业参观学习。通过实地参观企业具体的账务处理,将抽象的理论知识变成会计实务操作,使学生能真正理解相关知识;同时参观不同类型企业,也可以使学生掌握新旧会计准则在实务中的差异,避免对新旧准则的掌握是纸上谈兵。在寒暑假,要求学生去企业实习。学生在实习的过程中可以加深对各门课程知识的掌握,同时又能及早了解社会,了解企业的实际经营过程,为毕业以后能迅速适应工作需要打下基础。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差错;动因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1
2006年2月,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由财政部,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了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同时在更正前期差错方面做出了更严谨的理论规制,使差错更正会计处理更规范和科学。这几年,我国上市公司中有越来越频繁地实施重大前期差错更正的现象。其中2006年至2009年期间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中,由于重大前期差错因素导致的占15.48%。
例如2006年华新股份将商铺销售业务中的2199万元确认为收入,结转了1172.5万元的成本,当年利润为1026.5万元。但是经证监会审计调查发现,改项目是由昱道实业运作(开发、销售)的,华新股份仅根据销售清单、销售发票存根就进行了收入确认,然而并未取得收款凭证和销售合同等资料,没有根据会计准则进行正确的销售收入处理。属于重大前期差错,导致利润虚增,损害了该公司财报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导致深圳证监局对该公司的行政处罚。
重大前期差错不仅导致严重的财务信息失真,对股东、债权人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也造成了重大损害,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也大大受损,造成了信任危机。更可怕的是恶意差错更正会影响证券市场的正常发展和规范秩序,造成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成本。
我国资本市场上披露前期差错更正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2001年就达到了317家。而且有的上市公司,IPO后上市第一年,就实施了前期差错更正,有的上市公司前期差错更正数额巨大。而且行为大言不惭,让人怀疑其差错更正的动因。
我国资产市场监管机构的上市配股退市等政策与上市公司的利润挂钩,这导致上市公司为了资本运作的目的,采用各种盈余管理方法来调节利润。但是近几年,证监会颁布了一系列打击不正当盈余管理手段的法规政策,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所以上市公司有积极寻找新的盈余管理手段的内在动机。由于前期差错更正及相关监管法规政策还不够成熟完善,所以开始应用前期差错更正来盈余管理调节利润的上市公司行为越来越多。
而且前期差错更正不仅说明上市公司财报存在虚假信息,也说明了相关的审计工作没有发现会计差错,上市公司前期差错更正行为的比例越来越高,这也说明了审计不尽责的现象日益增多,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独立审计质量还达不到公正公允的地步,发现前期差错上力度不够,而且上市公司往往以临时公告形式来向外界披露前期差错更正的内容,而且往往以尚不明确等理由拒绝及时公布前期差错更正的详细情况,而且放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这导致投资者无法根据前期差错更正的情况及时做投资决定。
所以研究上市公司前期差错更正的动因及表现形式,还有调节会计利润的方式、特征,以及如何遏制并杜绝前期差错更正的滥用,并提早察觉并防范,如何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达到监管的成熟、完善,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这是本文研究的目的。
上市公司往往利用前期差错及其更正来操纵利润,使会计信息失真,投资者利益受损,研究上市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动因及手段,并提出改正措施,有益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建设。所以,研究重大前期差错更有重要的意义。前期差错更正的相关研究,在理论领域有助于改善财务处理方法,有助于扩展盈余管理内容,丰富我国会计理论内容,规范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和治理结构改革。
研究内容:论文首先概述了会计差错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方面的规定,即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的内容规定,从会计制度框架下,对会计差错及其更正的理论进行解释和分析,然后结合盈余管理的理论,对会计差错及其更正的不正当动机进行了分析,指出了会计差错及其更正与盈余管理的关系。最后用案例分析法,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主观故意会计差错的表现形式,在综合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上市公司利用会计差错进行不当盈余管理的防范对策及建议。
研究方法:论文在论述会计差错更正的概念和会计制度规定、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内容上,主要采用了文献阅读法,通过对会计制度文献和已有研究的深入阅读分析基础上,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加工整理和分析。
在会计差错及其更正的表现形式上,结合案例分析法,用近几年我国上市公司发生的利益会计差错进行不当盈余管理的案例加以佐证,并以生动、真实的案例来分析滥用会计差错及其更正所造成的信息失真,和对投资者、债权方等利益相关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关键词:成本核算 会计 准则
目前,我国在企业成本会计的领域内未设立专门的制度和准则,只是在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制度中体现了成本核算的信息。2010年召开的会计管理工作计划,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调研报送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有关情况的通知》,从而制定出全国范围内适行的《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这项举动意味着我国将出立的成本会计准则,以此规范企业的成本核算体系。
一、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概念界定
因为我国目前并未制定企业的成本会计准则,因此在开始研究这个议题前应当对成本会计准则这个概念进行清晰和准确的界定。在会计准则、会计标准、会计制度等概念的基础上,可将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界定为:以企业内部的成本核算工作为对象,以准则作为基础,规范并标准化企业成本要素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计量、分派和确认等工作,其目的在于为企业提供准确的成本核算信息、指导企业的会计实务工作开展。
二、构建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必要性
1、规范企业的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制度的需要
一直以来,没有直接准则制度的企业成本核算仅仅靠会计准则、行业会计制度和税法等相关制度中的有关信息进行成本核算工作。因为没有系统而独立的成本会计准则,不同的企业会计人员在成本核算工作上使用着各异的处理方式,并且缺乏系统的成本管理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全球化程度的日益加深,企业面临着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环节提出的高要求挑战。我国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已基本做到了与国际相关规定的统一,特别是在产品的成本构成方面,但关于成本核算的规定仍然过于模糊和分散。因此,构建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有利于企业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的更加科学、严谨开展。
2、国家进行成本管理和监控的需要
因为我国的行业类型比较繁多,跨度较广,难免存在部分需要国家进行成本管理和监控的特殊行业以及领域。例如,国有企业、政府采购、公共事业、BOT项目和军事采购这些行业均采用成本加成的方法进行定价,因此国家必须对这些领域的成本进行合理的监控。另外,对于具有垄断性质的企业而言,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显得更为重要。
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构建框架
因此,在目前我国已有成本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笔者认为现阶段在构建我国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框架时,可以将以下内容纳入其中:
1、成本核算的目标与一般原则
这一项内容应当包含成本会计目标、成本核算的目标、在成本会计准则中常用的基本概念以及使用成本会计准则的条件和范围规定等。
2、成本会计制度
一项制度的制定应当考虑到最大程度的适用性和实用性,因此在构建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到企业在管理水平和生产特点上的差异性。制定出可供不同企业进行选择的成本会计制度,并且为企业的不同成本会计制度操作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例如,标准成本的制定、定额成本在各项差异上的分配、定额成本的制定、责任成本的界定等
3、成本计算的主要方法和辅助方法
企业在进行成本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根据现实的生产组织类型、产品种类以及生产特点等因素,对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进行选择。因此在构建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时,需要对成本的技术方法进行多样化,采取主要方法和辅助方法相组合的方式。主要方法包括分步法、作业成本法分批法和品种法等;辅助方法主要有标准成本、分类法和法定额成本法等。
4、成本管理
这项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在可行的范围下进行成本的预测、控制、分析、考核和决策等工作,并将成本管理工作与成本会计制度相衔接。
5、成本报表的编制、呈递和披露
主要产品单位成本报表和全部产品的生产成本报表是两大主要的成本报表,企业应当仔细对其进行编制。详细周全的成本报表有利于企业进行各项内部管理工作,企业要积极响应相关部门要求呈报其产品成本报表的规定,同时也要主动向相关的监管部门披露相关的成本核算信息。这种信息披露公开化的做法有利于信息的需求者作出更为科学准确的决策,更有利于杜绝腐败现象的产生。
6、成本资料的保存
对于企业经营和生产环节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设立相关的费用账册和明晰账户。经过原始凭证的齐全手续和无误审查为前提,对费用项目、成本项目、车间部门等成本核算队形进行准确、及时和完整的核算工作。建立健全不同产品环节的各项财物的收发、报废、转移和领退等盘点制度,完善明晰与成本核算相关的原始记录。使得能够对成本资料进行审计审查。
总而言之,构建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构建作为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构建基础的理论体系。在制定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过程当中,应当在我国现有的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基础上,以政府的主导力量为主,充分进行实践调研,并在采取各方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尊重我国国情的科学、合理的成本会计准则。
参考文献:
[1]文孟婵.制定我国成本会计准则的必要性和框架探讨.[J].商业会计,2010,(20)
[2]夏鑫.如何有效实施企业成本会计工作[J].今日科苑,2010,(24)
【论文摘要】会计不仅为国家服务,更多的是为广大的投资者、债权人服务。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拥有了较大的会计政策选择权。企业拥有会计政策选择权的初衷是让企业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实际上却构成了管理当局谋取不当利益的手段,加剧了会计信息失真,产生了不良的经济后果。新会计准则遏制了盈余管理,但也给企业通过会计政策选择提供新的盈余管理空间,文章通过分析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动因,提出从利益相关者视角提高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公允性的对策。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规范,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遏制或降低了企业对利润操纵的空间,另一方面又为企业利润操纵开辟了新空间。但整体上讲,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更加规范、更加合理,符合我国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006)》中规定,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第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第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会计政策变更有关的下列信息:会计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时点和具体应用情况。
一、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动因
会计政策选择是企业主体在会计准则等规范的约束下选择会计具体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其本质是为会计目标服务。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即上市公司利益集团(包括管理当局、股东、债权人等)选择会计目标和会计准则的行为。
1、管理者报酬计划
利润指标是上市公司股东衡量管理当局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也是计算管理者报酬的重要依据之一。西方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在某些激励机制下,管理人员的报酬随着报告收益的增加而增加。会计政策的选择权归属上市公司管理当局,而管理当局与股东的目标不可能一致,由于非对称信息的存在和机会主义行为,公司管理当局就会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侵犯股东的权益。管理当局必然会利用会计政策选择提高报告期的收益以提高自身报酬。Gaver(1998)等研究CEO的现金报酬,其研究表明报酬的作用是不对称的:只要盈余是正的,现金报酬与盈余上限正向相关,但现金报酬却回避了盈余上限损失的影响。
2、债务契约
债权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降低风险,通常在债务契约中规定一些限制性条款,例如最低限度的流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限制对资产的清理和转移、限制公司举新债等。而这些限制性条款的财务指标都是根据财务报告数据计算的。管理当局为了举借新债或者履行债务契约,会选择对其有利的会计政策来实现上述会计数据指标。
3、避免政府和市场管制机构的关注
中国证券市场起步比较晚,发展不成熟,资本市场是受政府高度管制的市场。上市公司的上市交易、配股、增发和收购都必须接受中国证券会的审批,上市公司必须提高反映其经营业绩的会计报表及各项指标,可能因其业绩不好或指标不符合标准儿被处罚、停牌和退市。陆建桥(1999)以在上交所上市的22家亏损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对亏损公司的会计政策选择行为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亏损公司在首次出现亏损年份,存在显著的非正常调减盈余的会计处理;在首次出现亏损前一年度和扭亏为盈年度,又明显存在着调增收益的会计政策操纵行为。这表明为了避免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管制,亏损上市公司在亏损年度及其前后普遍采取了相应的调减或调增收益的会计处理方法。
4、政治成本
若企业存在由于政治活动而引起的潜在财富转移,那么假定它的企业管理人员将采取减少其财富转移的会计政策。中国的上市公司绝大多数为国有企业改制后上市的,公司的管理者与政府有着密切联系,在可能引发经营危机而备受指责的企业中,未收到政府压力的公司管理人员,更愿意采用能减少预期盈利水平和盈利变动的会计准则。刘斌、孙雪梅(2005)运用单变量检验和多变量检验的Logistic回归检验分析方法,以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选择为切入点,以我国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对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契约动因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 政治成本对会计政策选择具有显著影响、报酬契约对会计政策选择存在显著影响、而债务契约对会计政策选择没有显著影响。
5、纳税
向政府缴纳税会增加上市公司的现金流出,最终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所得税的征收以利润为基础,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会直接影响利润的计算。因而,管理当局在选择会计政策时,必然考虑会计政策对税负的影响,降低现实和潜在的税负。
二、会计政策选择是利益相关者博弈的结果
企业会计政策是连接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的桥梁和纽带,它既受会计理论的指导和影响,又直接规范和制约企业会计实务,并对企业会计报表和资本市场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管理当局为了自身的利益,通过有目的地操纵财务报告,误导投资人的行为。会计政策选择属于典型的盈余管理手段,盈余管理是会计政策选择的目的。从长期来看,盈余管理并不增加或减少企业实际的盈利,但会改变企业实际盈利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分布。而对会计原则、基础、惯例、规则的选择和实务的处理等都是为实现盈余管理目的而采取的特殊会计手段。
在企业契约谈判的过程中,每一利益相关者在对会计信息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披露满足其需要或代表其利益的会计信息时,都力求会计政策能于己有利。由此,从现象上表现出为企业会计过程中的一种技术问题的企业会计政策选择行为,在本质上已经构成利益集团之间经济和政治的博弈。企业会计政策始终左右着会计信息的生成,深深影响着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而涉及到政府、现在以及潜在的投资者、企业管理当局、债权人、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利益,体现出经济后果的特征。为形成一致会计政策的契约安排,各利益主体存在一个博弈的过程,即通过会计政策选择来实现对自己有利的经济后果的过程。
三、从利益相关者视角提高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公允性的对策
1、提高利益相关者参与制定准则的程度
部分学者在研究会计政策选择时,往往只把会计政策选择当作企业单方面的行为,研究大多局限于企业这一个方面,而研究准则变化等问题的学者则仅仅考虑对准则的描述。事实上,会计政策的选择、利益相关者以及新会计准则的制定三者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是利益相关者各方博弈的结果,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会计准则的制定,可以使会计准则不断优化。而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是以会计准则为基础的,新的会计准则的实施则又会引起会计政策选择的变化。关于如何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本文尤其强调应提高利益相关者对会计准则制定的参与程度,利益相关者的充分参与是高质量会计准则制定的重要保证。
吴联生(2004)的实证研究表明,总体上看,利益相关者对会计规则的参与程度不高,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对会计规则的参与具有显著的差异性,利益相关者对会计规则经济后果的认识不够,在参与会计规制度方面存在“搭便车”倾向,缺乏合适的渠道来参与会计规则的制定。因此,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提高各利益相关者参与会计准则制定的热情,降低来自政府部门的比重,增加来自实务界的代表。为此,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定程序要为公众参与准则制定提供必要而合理的形式,提供会计准则制定的信息公开与透明度。新的会计准则的,虽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但未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会计准则讨论的氛围,如像美国ASB那样实行公众听证会。
2、协调利益相关者会计政策选择的冲突
陈继初(2004)认为,企业是各利益相关者契约的集合,因此需要建立起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机制,提高管理当局会计政策选择的公允性,优化会计政策选择,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目标,最终体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即董事会应由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代表组成,充分表达利益相关者的思想,并且享有会计政策选择的决策权力;监事会由利益相关者代表参与,享有监督会计政策选择的权力;构建会计政策委员会和周期审核小组,由其进行会计政策的具体选择和审核。
3、保障信息沟通
信息沟通渠道不畅,是导致利益相关者间信息不对称及以信息不对称为前提条件的财务冲突的重要原因。协调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在会计政策选择上的冲突需要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同时要对拟采取的会计政策在利益相关者中进行调查,倾听他们的意见,形成有效的磋商机制,以充分反映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4、外部约束机制
注册会计师、市场、司法和政府等外部人士和机构是会计政策选择的外在约束机制。首先,法律和法规的威慑和惩戒机制,如果会计政策的选择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将会受到相应的制裁;其次,注册会计师作为拥有更多知识技能的外部审计者,不但要对合法性、一致性进行审计,还要对会计政策选择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充分披露等进行审计。
5、完善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虽于2006年2月15日全面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并要求上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但其实际应用效果如何,还有待时间的检验。此时研究会计政策选择,可为检验新准则实施效果提供经验证据,从而推动会计准则趋于完善。
参考文献
[1] Gaver,Jennifer、Kenneth Gaver:The Ralation Between Nonrecurring Accounting Transaction and CEO Cash Compention[J].The Accounting Review,1998(73).
[2] 陆建桥:中国亏损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1999(9).
[3] 刘斌、孙雪梅:会计政策选择的契约动因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