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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目标
1、新招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的实现率达到100%以上;
2、企业全员接受安全培训达标率100%;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5、广场工作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到90%以上,复培复审完成率100%。
二、培训内容
1、基本知识:安全生产的概念、方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专业知识:各项应急预案,对应特种作业人员专业知识、安全达标规范等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培训计划
1.一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
春节期间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防盗、抢事件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2.二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加油站消防安全制度。对象:加油站员工
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对象:管理人员
3.四月:消防安全学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4.五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初起火灾的扑救与人员疏散逃生
消防设施种类及使用情况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5.七月:食品安全知识及应急预案。对象:餐厅、超市员工
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服务区。对象:全体员工
6.八月: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
防雷击应急预案
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7.十月:“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冬季道路安全保畅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8.十一月:冬季锅炉技能及防火培训。对象:锅炉工
除雪防滑应急预案
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三章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十一条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 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四条 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六条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七条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章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坚持以考促学、以讲促学,确保全体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
第二十条 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的,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
(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的情况;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
(四)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并如实记录的情况;
(五)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
(六)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严格考核。考核不得收费。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责考核的有关人员不得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
第二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的,应当视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
(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告知其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
(三)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发现煤矿未按照本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三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在考核、发证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上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1.1政府需要综合素质优良的安全执法人员
在现阶段,要想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仅靠企业自律是不行。因此,政府相关部门要介入,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察和监管。这就需要大量代表政府进行安全生产监察、监管的、能够充分熟知和掌握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综合素质优良的人员。
1.2中介机构需要能力突出的安全评价人员
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状况的评价与报批工作由中介机构来完成。中介机构除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价外,还要代表政府对企业是否按照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开展生产进行指导和督促。为了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通过对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服务和指导,达到企业安全生产的目的,中介机构需要大量能力突出的、具有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的人员作为支撑。
1.3企业需要稳定的安全生产技术及管理人员
为了更好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企业需要挑选一些具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要想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光靠被动的管理是不够的。要经常性的进行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杜绝事故的发生。这就需要一批懂安全技术的技术人员。
2用人单位对安全人才的新要求
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安全工程专业人才有着广阔的市场需求。与此相对的是,市场需求与高校人才培养没能有效对接,即学生在校期间所学技能与市场需求存在较大差异,学生专长和用人单位的要求错位。在市场经济机制下,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竞争压力均较大。各企业和中介机构,特别是企业,为确保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除了要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外,还必须建立符合国际标准一体化所要求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ISO18000(OHSMS)。在这样的新形势下,用人单位对安全人才具备的素质提出了如下新要求:
2.1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并重
用人单位需要的是既懂生产又懂安全、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并重型的安全工程人才。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是实现安全生产的软、硬两种手段。只有将软、硬两种手段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因此,作为安全工程专业人员,应该同时强化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相关知识,使自己成长为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并重型的人才。
2.2组织、协调能力出众
人的因素是导致事故主要因素,因此,搞好安全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靠3E对策中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这就要求安全工作者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安全工作者在工作中要善于发现问题,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并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要达到这一目的,需要安全工作者具有组织、协调的能力与技巧,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自己的思想传递给相关领导和岗位工人,因为安全生产要靠全员来保障,只有人人都领会了治理方案的实质才能确保方案顺利实施、生产安全进行。
2.3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共存
在具体的工作中,一般提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于安全工作也不例外。安全生产的理论知识,是指导安全工作的理论工具。反过来,较强的实践能力,也可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丰富安全理论知识。因此,作为安全工作者既要重理论,又要重实践。2.4专业知识与外语运用能力兼具作为安全工作者,若专业知识薄弱、缺乏对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的了解和掌握,是很难做好安全工作的。我国加入WTO后,所有企业遵循的安全管理标准都应该和国际接轨,在这种背景下,安全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外语运用能力,以确保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因此,安全工作者在知识结构上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外语运用能力。
3对高校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思路
全国安全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现有安全专业人员的素质与社会发展的要求很不适应。安全工程专业教学目标应是面向21世纪,安全管理与技术并重、知识水平宽深结合,具有综合素质的通才教育。”结合新形势下用人单位对安全人才的新要求,笔者对高校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进行了如下构思:
3.1优化课程设置,重知识、强能力
在课程设置上,既要注重对学生知识的传递,又要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具体可通过国防与安全教育模块、思想政治教育模块、体育与健康教育模块、工程通识教育模块、通用基础教育模块、专业基础模块、专业方向模块、专业能力模块、公共选修课模块、课外文体活动与社会实践模块、执业技能拓展与科技创新模块等11个模块对大学四年开设的课程进行设置。在专业课方面,使学生主要学习工矿企业安全工程方面的设计、检测与评价、灾害防治、安全管理等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并进行危险源辨识与分析、安全设计、工程实训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安全工程方面的设计、研究、检测、评价、监察和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培养出的毕业生要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信息获取及处理能力,掌握一门外语。(2)较系统地掌握安全工程专业领域的基础知识,包括安全系统工程、安全人机工程、安全学原理、安全管理学等课程的基本知识。(3)掌握安全领域的基本技能,包括机械安全、电气安全、化工安全、消防工程、安全评价等领域的技能。(4)具有计算机在安全领域中的应用能力,包括计算机编程及识图、绘图等基本技能。(5)掌握工矿安全领域的防灾减灾基础知识及相关技能。
3.2改变实验室建设思路、加强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是教学过程不可缺少的部分,是理论教学的完善和补充。但目前,很多高校安全工程专业实验硬件条件和实验教师队伍都不是很完善,这可以通过改变实验室建设思路得以完善。在硬件条件建设方面,可以开辟“依托学校投入保证实验条件、依托自主研发充实实验条件、依托科研与科技服务提升实验条件”的建设思路。在实验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可通过“双师制”的方式得以解决,即通过培训、考核的方式,将理论课教师充实到实验教师队伍中。
3.3构建“就业+实习+设计”一体化校企合作教育模式
目前,高校普遍面临着实习困难,实习效果无法保障的难题。多数企业不愿意接收学生实习,直接造成多数高校在实习单位选择上采用“游击战”的方式进行,这势必使得实习效果大打折。借鉴国外合作教育的经验,以学生毕业签约为前提,进行教育资源优化重组,构建企业、学校、学生共赢的“就业+实习+设计”一体化校企合作教育模式。以学生毕业签约为前提,寻求签约单位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在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校教师的共同指导下,于签约单位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工作。该实践教育模式可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重组、促进工程教育与生产实际相结合、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从业能力、实现工程教育服务工程零距离对接,实现企业、学校、学生共赢;可解决高校实践教学难,实习单位不愿意接收学生实习的问题,并可增强接收单位对实习的重视程度;可为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和用人单位“即插即用”急需人才短缺的问题提供解决思路。
4结论
全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培训的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职责明确的原则,按照“谁考核、谁发证、谁负责”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安全培训的各项工作,确保各类从业人员培训计划的完成,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含临时工)培训率达到100%。
二、培训对象和范围
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人员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接受安全培训的主体人员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它从业人员(含临时工)。
主要负责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董事长、经理、厂长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其未设安全管理部门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其它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人员。
三、培训内容
l、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条件和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年龄男性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女性满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经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及以上学历;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按照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执行。
4、其它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由全国总工会统一制作的《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教学光盘和编写的《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材》的内容;
(3)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5)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6)有关事故案例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培训时间安排和要求
1、非煤矿山(砖瓦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培训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16学时,两年复审1次,复训时间为24学时。
其他从业人员岗前培训48学时,新上岗从业人员培训时间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20学时,两年复审1次,复训时间为24学时。
2、除高危行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培训24学时,每年再培训8学时,两年复审1次,复训时间为16学时。
其他从业人员岗前培训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4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100学时,其中实际操作时间为40学时,两年复审复训1次,复训时间为24学时。
4、危险化学品及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国家、省认可的三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由县级以上安监部门考核发证。未经培训考核合格领取资质证书,不得任职上岗。
5、除高危行业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由国家、省认可的具有三级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方可任职上岗。此类人员的初次培训必须在年3月底前全部培训结束。
6、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可由本单位组织实施,也可委托有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培训,由镇安监所负责考核发证。考核发证档案由镇安监所存档。从业人员的初次安全培训必须在年12月底前全部培训结束。
7、安全培训机构的收费,严格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核收费标准执行,复训收费按所在地物价、财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考核不收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所需经费按照《省职工教育条例》规定,教育培训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2-2.5%的标准提取,列入成本开支,保证有足够的经费用于安全生产培训。县、镇安监部门用于培训、考核、发证、奖励等相关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安排。
五、培训的监督和管理
1、县、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意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2、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是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3、强化安全技术人才培养和职工安全技能培训。加强职工安全技术培训,依法实行强制性全员安全培训制度,特别是属于特种作业范畴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必须实行全员培训。新招工人必须先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达到应知应会的要求后才能上岗。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前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由县以上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5、安全培训机构不按统一制定的培训大纲实施培训;安全培训教师未经培训考核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者不合格而从事安全培训教学;超出培训业务范围进行培训,由县以上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暂扣或者吊销相应的资质证书;没有违法所得的,暂扣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证书;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安全生产事故而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从事资格证书所要求;离岗、退休和不从事现岗位工作;持证人与安全资格证书不一致;持证人死亡的;考核、发证、复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或超越范围所发的安全资格证书,由发证单位收缴或吊销安全资格证书。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安全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work is a pillar industry of the socialist economic construction period, construction accident injury after the mine came in second in the event of occupational injuries in China, safety in construction is a systems engineering, safety management must be from the sourcegovernance, pre-control capabilities, enhanced accident investigated by post beforehand to prevent changes in the safety management of shifting the focus to prevention to. This article summarized the main building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status, and appropriate safety measures elaborated.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1.1 制度方面
从目前来看,我国虽然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建筑安全的法令法规,但相比发达国家完善的建筑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尤其是在监督方面仍需要加强和改进。一是各个主体单位对应付的安全责任混淆不清,即使出现安全生产隐患也不能及时做出应有处理;二是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针对性不强,对安全检查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有时不能及时严厉地惩处,同时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建筑企业,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缺乏有力度的奖励政策和激励措施;三是舆论监督力量不足,对安全事故的报道未能及时和客观,甚至还出现漏报、瞒报、小报的现象;四是市场规范机制欠缺,尤其是业主市场行为较严重的不规范现象,给建筑施工带来了安全隐患。很多业主拖欠工程款,要求承包商垫付资金;承包商由于不能及时拿到工程款,会在资金周转上遇到很大困难,从而影响对安全的投入;工人也会由于不能正常领到工资而在心理上产生对立情绪,诱发事故。
1.2 执行方面
据调查,随着各行各业对“安全管理”的关注,建筑行业逐步意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更多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再加上考虑到实施安全管理所要花费的高成本,许多施工单位只是口头上讲讲“安全第一”,做表面文章,重生产、轻安全,更注重建筑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由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点,建设工程施工的特殊性,从业人员的构成及流动性大的特征,特别是安全文化的缺失,仍使建设工程业成为仅次于采矿业的重大事故频发的高风险行业。
2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加强思想教育,正确认识和处理施工安全与工程质量、经济效益之间的辩证关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施工安全事故特别是严重事故都要造成经济、人员和财产的损失,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以避免各类损失的发生,使施工正常进行。
(2)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我国分别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还有很多行业的规范与规程,这些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起着保证和指导作用。在人力加强和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与建设工程的有关单位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仿与参与工程建设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这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要求全企业全员参与的全过程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施工企业中的任何一个部门,任何一个生产环节,任何一个人的工作都会不同程度地、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安全工作,因此,必须把各个部门、所有人员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都对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都不同程度、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包括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根据各过程的特点,都应有相应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措施。从而保证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除施工企业外,所有参与施工的单位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何,同样要关心、支持或督促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分析
3.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建设方针需要我们及时落实,建筑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同时根据国家的规定,除了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外,安全生产的教育制度也是十分重要的,管理人员应运用各种形式,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于新入行的人和一线工人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教育,加强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技术的培训工作。制订安全措施计划,在制定工程项目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计划,提高劳动环境,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监督检查是安全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企业不仅要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还应定期举行大规模检查,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总结经验,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问题。制定科学的安全事故调查制度,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可以及时找到原因,逐一上报,同时还应对重人的事故进行鉴定分析,确定性质,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理。为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管理人员要根据国家规定,做好防御工作,加强安全质量管理。
在现代社会企业中,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足企业管理运行中的重要任务,为而来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企业需要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并采取大量措施,来保护职工的安全外,将安全生产当成工程建设的一种技术指标,定期对建筑企业进行考核,督促企业采取各种措施,实现安全生产。
3.2 现场施工管理措施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是针对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的各项因素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工作。其中,施工过程各项技术参数的控制与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基础,也是传统施工现场管理的重点。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技术人员对工程情况的掌握,以此为基础进行施工现场各项技术参数的控制,有效保障工程施工质量。现场管理不仅仅是施工过程各项技术参数的控制,还需要对施工材料进行严格的加盐与管理。
在进行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中,施工企业首先要注重对施工材料进场、存放、使用前复核的管理,切实保障施工用建筑材料符合施工设计要求,为工程施工质量奠定基础。在注重上述两方面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同时,施工企业还要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注重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注重施工现场设备操作管理、注重现场施工操作管理等工作,以此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施工过程中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进行制止,并由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以此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建筑工工程施工安全隐患,保障建筑工程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降低施工企业事故成本。
4 结语
施工企业要思想上重视、认识上到位,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而在施工中应该建立健全施工人员入场教育制度,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以此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应与现场文明施工相结合,建立安全检查规章制度,确定安全检查人员,明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内容。总的来讲,在现场施工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第一的原则,才能有效进行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陈震.浅谈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1)
Zhang Chaowei
(Constru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Bureau of South-to-North Water Diversion Middle Route Project Tianjin Department of Construction and Administration,Tianjin 300134,China)
摘要:南水北调工程是缓解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危机的一项战略性工程,工程投资大、战线长、施工环境复杂、安全隐患多。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项目能否正常进行的关键所在,它不仅关系到工程建设,还是一个企业的管理理念的体现。南水北调瀑河渠道倒虹吸工程已经全部完成,进行了移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受到国调办、中线局等各级部门及领导的高度评价。实现了效益和安全的双赢。
Abstract: South-to-North Water Diversion Project is a strategic engineering that alleviates the water crisis in northern part of China. And high investment, long front, complex construction environment and numerous potential safety hazards ar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roject. In the proces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 production management is a critical issue that determines whether the project can be carried on normally or not, because which not only has a closed bearing 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but also embodies an enterprise's management concepts. Now, the Puhe inverted siphon project has been finished completely and achieved the smooth transfer, and during the whole construction process there were no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 happened. This project has been highly praised many times by the departments and leaders at all levels of South-to-North Water Diversion Office under the State Council, Constru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Bureau of South-to-North Water Diversion Middle Route Project, and so on, and finally realized the “Double-Win” of efficiency and safety.
关键词:机构 安全体系 制度
Key words: organization;safety system;institution
中图分类号:TV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1-0073-02
1概述
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瀑河渠道倒虹吸项目(S39)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境内,是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大型控制性建筑物之一。工程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了南水北调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有效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免遭损失,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整个工程建设期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安全、质量、进度一直都在受控状态,避免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2总体安排
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它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始终。严格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01的要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严守法规,有效监控,注重安全,消除隐患”的原则;建立严格执行遵法守规,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落实健康安全责任;严密控制,降低健康安全风险;全员参与,持续改进体系做到思想保证、组织保证、技术保证、措施保证,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设备的安全,确保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害。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切实做到思想保证、组织保证、技术保证、措施保证、确保人员、设备及工程安全,确保本工程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四无,一杜绝,一达标”。“四无”:无工伤死亡事故、负伤率0.3‰以下,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和洪灾事故。“一杜绝”:杜绝重伤事故。“一达标”:创建安全施工样板工程,安全生产达国标。
3机构健全、体系清楚
进场之初,项目部就组建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施工处负责人组成;配备一名专职的负责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安全生产部是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有一名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三名专职的安全员;在各部门和各施工队内设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持证统一服装上岗,保证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
安全体系采用PDCA循环管理的模式,通过策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管理评审等过程,实现体系的持续改进。项目部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保证计划,通过对影响安全的各个环节和要素进行有效控制,达到持续改进。
4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用制度管人,就一定要重视贯穿整个事件的各个细节,就一定要淡化项目经理在制度执行中的关键作用。只有“制度面前事事都重要、人人都平等”,“用制度管人”才有可能成为现实。开工初期项目部根据法律法规和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专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制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手册》发放到职工手中作为安全教育学习材料,并要求熟知和掌握。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证体系,落实安全责任考核制,实行安全责任金“归零”制度,把安全生产情况与每个员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使安全生产处于完好状态。项目部与参建各施工处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从主体工程款中提取1‰作为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对施工处及安全生产者进行奖励,实施了全员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参建施工处对每位职工建立了安全奖金,按季度发放。安全责任指标落实到单位、班组和每位职工身上,赏罚分明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建立起了一套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了安全生产管理不留死角,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制度制定后重点抓落实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安全例会检查制度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定期对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项目部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整改防范措施。具体情况是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评比;二是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向承担施工的施工队负责人、技术人员、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交底。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三是实安全教育制度项目部坚持“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讲解安全事故案例。施工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了解所承担施工任务的特点,学习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习机械设备和电器使用、高空作业等基本安全知识;学习防火、防毒、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了解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了解本班组作业特点,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及纪律;学习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了解本班组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作业环境及所使用的机具安全要求;四是劳动保护用品和健康检查制度项目部根据需防护的危险、危害因素和危险、危害作业类别配备具有相应防护功能的个人防护用品,项目部每年对从事或接触有同职业危险因素的作业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五应急预案及全员演练制度保证了每位建设者在遇到实际问题时能临危不乱;六是监督检查整改制度项目部不定期组织安全联合检查,专职安全员全天在现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危险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七是坚持安全文明生产考核奖惩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对施工现场、安全台帐、环境卫生等进行综合打分考评,按照考评结果及时兑现奖惩。
5保证资金投入、营造和谐施工氛围
抓安全文化建设,提高职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生产素质,项目部先后投入30余万元在施工现场及坑、洞、高边坡、基坑两侧、交叉路口、左右岸路等处制作安装警示牌宣传牌和重大危险源警示牌共计200块,宣传条幅92幅,张贴安全生产标语300幅,基坑两侧搭设安全防护栏、安装安全防护网3000平米,整个工地安全宣传氛围浓厚,安全标语通俗易懂,全面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注重与周围村庄和谐共建尊重当地民俗民风。利用基坑排水有利的条件为当地进了三次灌溉保证了周边村民的利益,施工过程中未与当地发生过任何纠纷,为工程的顺利进行起到了安全保障。
6结语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瀑河渠道倒虹吸项目通过建立组织合理机构和安全体系,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做到思想保证、组织保证、技术保证、措施保证,确保人员、设备及工程安全。
参考文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99.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T77―2003.
关键词:计算机;煤矿;信息技术;研究与探索
目前,我国煤矿安全事故多发,井下矿工自身的安全急需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这也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所在。在西方发达国家安全事故很少发生,究其原因,除严格的法律、监管制度约束以外,信息技术、自动化设备的大量应用是其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因此,强化煤炭企业计算机信息化建设与开发利用,加强煤矿安全技术能力,乃是我国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必由之路。
作为建立和完善“数字化矿山”的一个子系统,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是煤矿持续发展的基础,与矿井地理、生产、物流等子系统构成一个大系统。其主要内容是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的采集、信息的传输、信息的处理、信息的应用与集成。实时地、准确地、全面地反映安全信息管理状态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即时情况。煤矿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应是集分析、预防、监控、应急全方位、一体化的系统工程。尤其应注重预防和应急处理模块,转被动为主动,利用通信、计算机、自动化等多项技术的紧密融合,有效地管理控制煤矿安全生产,保障矿井的安全正常运行;同时,煤矿计算机安全信息化系统设计要本着先进性、投资保护、开放性、可扩充性、可维护性的原则,要针对煤炭企业安全需要的实际情况。
现在计算机软件和系统集成商开发的系统千差万别,但从信息设施的种类来划分,可以分为检测、监控、通讯、信息管理四大部分。从市场主流来看,功能模块大同小异,整个系统可分为以下几个模块:
一是煤矿安全信息收集。煤矿安全信息收集主要是由安全岗(网)员在煤矿安全检查过程中对收集到的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录入到计算机中。本模块主要包括安全信息录入、对煤矿安全隐患的处理意见、领导审批意见、对煤矿安全隐患处理落实情况和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的综合查询等功能。
二是煤矿井下交接班管理。交接班信息管理模块用于安检人员处理交接班过程中的问题记录与移交。记录本班采掘头面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隐患、“三违”人员、挂停止作业牌、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及相关人员的信息,当班次交接时,浏览上班次发现未解决的问题和还没有检查到的检查控制点信息并确认,为本班次的跟班安检人员下井检查提供指导,以明确责任,为煤矿计算机定位系统跟踪安全监控人员工作是否到位提供依据。
三是煤矿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该模块是煤矿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汇总,供有关人员查询、学习和参考。煤矿安全规章制度,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依据,是由每班生产过成中一件件事故教训填而写成的,它在煤矿安全生产总结着规律和天天敲响着警钟。
四是煤矿计算机信息化管理,还要防治病毒入侵、传播。强化学习计算机病毒防治知识,有效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传播。计算机病毒是由计算机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指令。计算机病毒的发生可导致计算机系统崩溃、文件丢失、设备损坏。计算机病毒的传播方式主要有文件复制、接收发送邮件、下载文件等,计算机病毒的传播工具有磁盘、优盘、移动硬盘、光盘等,导致煤矿井下信息化监测监控系统失灵,危害非常之大。 转 五是安全综合报表管理。安全综合报表是安全信息的汇总,可以对煤矿安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通过日报和月报的形式提交给各级领导审核,使各级领导能及时的了解总体安全情况,为领导分析和掌握安全管理状况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
六是煤矿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本计算机模块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审核和审批。从技术角度出发,对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类别的工程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措施。审批后执行,记录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对煤矿安全生产措施进行月度的复审,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措施的可行性。
七是煤矿安全标志管理。为了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的发生,需要在各有关场合作出醒目标志,在矿内部安装的安全标志也是不容忽视的。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对安全标志要定期检查和维护。本模块记录全矿安全标志的安装地点、内容和使用情况,并备有安全标志的基本知识。
八是人员定位查询。可查询到某人员当前是否下井及在某一时间段的下井记录。此外,部分模块还可以和其他矿井信息技术结合使用。以上面介绍的人员状态查询模块为例,除可单独应用外,还可以和跟踪定位系统配合使用。目前在全国不少矿井,都在利用通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为一体的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可在任何联网地方监控人井人员数量、身份和井下工作位置,是打击煤矿超能力生产,超人员人井的有效的高科技手段。在突况下,监控计算机上还可立即查询事故现场的人员位置分布情况、被困人员数量、为事故抢险提供科学依据。
煤矿计算机安全信息化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 :
一是煤矿计算机安全信息化管理要通过各类传感器所采集的数据信息,由计算机进行分析、处理,可以实现对井下瓦斯、通风、温度、湿度、顶板压力、罐笼升降位置等进行有效监控,有力的解决人工监测不及时、不到位、不准确、凭感觉的弊端,用准确的数据反映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安全隐患因数,使得安全生产管理变得科学、可靠,使“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煤矿计算机安全信息化管理信息共享和互通。由于煤矿安全信息系统还未能够实现信息共享和互通互联,还存在大量 “信息孤岛”现象。由于供应商众多,应用系统五花八门,设备也是型号多样,极不统一。监测系统、控制系统和管理系统还不能有效实现联动,满足实际需求,由于不能信息共享,信息的价值大打折扣,对集中管理、决策不能提供有效的支持。
“十二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基层基础,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从业人员素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区安全生产“十三五”期间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实施风险预控管理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扩大标准化实施覆盖面。实施安全标准化达标工程,全面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到岗位、到员工,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和工作标准。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立企业安全总监制度,全区的工矿企业和重点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均需设立安全总监。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鼓励企业采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先进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提升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充分发挥社会安全生产服务中介的作用,鼓励企业利用“安全顾问”、“安全管家”等安全服务外包的形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推广先进适用安全科技,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优先推广应用安全检测监控、紧急避险、安全防护、特种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等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效能
(一)完善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适时增加人员编制。监管任务较重的区级职能部门要相应成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落实监管人员。进一步加强街道安监队伍建设,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配足配齐监管力量,提高履职能力,使其与承担的监管任务相适应。
(二)完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条件
推进安全监管部门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政府加大对安全监管装备设施的投入,使街道安监机构的基础设施用房、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现场监督检测设备、应急救援装备、信息化装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设备等,基本达到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配备标准和要求。
三、加强网格化建设,创新安全监管方式
进一步完善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强监管与指导,建立辖区企业安全动态管理数据库,全区各类工矿商贸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区、街道、村(居)网格化建设,做到安全生产全覆盖,并作为常态措施纳入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内容,实现安全监管模式从传统被动型向现代主动型转变。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公示和承诺制度,及时向员工和周边公众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信息;每年初与当地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通过新闻媒体公示;完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告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企业名单,形成社会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和行为制约。
四、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增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推进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构建设,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协调机构建设,成立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到2020年所有街道成立急救援指挥协调机构。加快依托消防应急救援专业力量为主体,依托企业建立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救护基地、消防训练基地、消防战勤保障基地及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的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五、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活动,宣传和普及安全防护、自救互救基本知识与技能。加强与主流媒体、重要网站的联系沟通,采取集体采访、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网站做客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
实施街道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培训工程,到2020年街道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安全培训率达到100%。重点强化街道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工作,每年举办1-2期专题培训班,使其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严格实行新进职工厂级、车间、班组的三级培训制度,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和上岗。实现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企业员工培训率达100%。
六、改善作业环境,有效防治职业危害
加快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初步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机制。实施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督促企业优先采用职业危害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加强非煤矿山、建筑、建材、冶金、化工等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监督员和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知识培训。实施硫化氢、氯气、氨气、苯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
七、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整合科技资源,加强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形成一批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制定完善促进安全生产科技发展的扶持政策,落实安全生产科技经费。表彰和奖励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论文摘要 文章从生产设备的认证选型以及对相关操作、维护、管理人员的培训对设备安全生产的影响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安全生产预防措施。
引言
设备是生产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壮大的根本,随着科技进步,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广泛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在改善和提高设备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上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特别是随着《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设备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已经引起制造厂家和使用单位的高度重视,各种性能优良,安全可靠的设备已逐步取代了老化、陈旧、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正在取代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的观念,设备的安全管理正在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但是,不可忽视的是,部分设备制造企业由于技术陈旧或技术力量不足造成设备本身具有潜在安全隐患,个体挂靠企业的伪劣产品充斥市场,购买在选型、认证方面没有进行充分的安全评价的设备,或是没有对操作,维护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细致规范的培训考核,导致设备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本文就生产设备管理中的几个问题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进行了浅析。
一、安全与危险的关系
安全与危险乃至事故,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即共存于人们的生产,生活和一切活动中,这是不以人们的美好愿望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当用它们的一种近似客观量来表达这种关系时,可以这样用公式描述:s=1—d
式中:s为安全,d为危险
可见安全与危险是相辅相成的,即互为条件,又相互转化,在人们的一切活动中,为了赢得安全,必须要设法把危险减至最低限度,进行设备选型的目的就是认识了解其中的危险并且将危险减至最低限度的综合过程。
二、安全问题的复杂性、严峻性
安全问题存在于各种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已经成为当代经济运行,生产运作的前提条件,安全生产问题在有些重大经济技术决策中成为核心问题。主要问题和原因有:
第一:没有处理好发展经济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别企业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甚至放弃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没有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企业安全技术装备老化、落后。
第二:企业从业人员违章现象突出。
第三: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导致的结果是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安全生产的环境混乱。
三、设备选型的重要性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正是由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复杂性、严峻性,要求设备选型必须持科学发展的态度,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对设备进行系统的、全面的、客观公正的评价,尽可能从技术和管理的角度提高设备的本质安全,杜绝或降低设备存在的潜在危险。
1 设备的选型认证就是对设备本身的安全评价。所谓安全就是对危险的辨识,大小的估计与有效的对策,否则就是盲目的安全,所以建立在科学的安全评价基础上的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
2 设备选型认证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片面追求价格,生产效率,成本的思路而忽视或降低安全指标,必然给设备留下难以弥补的安全隐患,这种不安全状态迟早要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3 设备造型认证技术是保障。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没有先进的技术作为基础,就不可能对事物有全面,深入的认识,就不可能进行合理的比较分析,就不可能对所选设备进行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更不可能提出安全可靠的整改意见,导致的后果是没有将设备系统中的危险降到最低限度,使设备在生产中存在潜在危险。
4 广泛搜集信息以及相关技术资料是基础。同一性能用途的设备,国内国外必然有很多生产厂家,而各个厂家也都有其所长和不足,只有广泛搜集相关资料和信息,才能拓宽我们的视野,加深技术人员的了解从而进行科学、合理的决策,为保障生产安全奠定良好的基础。
5 建立完善的、合理的选型认证机构进行科学、民主的认证决策是组织保障。领导重视是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不能搞形式主义,更不能搞一言堂,不能因为领导的好恶而影响选型认证的科学性、合理性、客观性,只有从多角度,多学科集思广益,才可能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得出最佳决策。
操作、维护及管理人员培训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制度,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能上岗作业。
1 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2 生产经营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有:
a进行安全生产法制培训,通过培训,使企业职工懂得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自觉守法,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b加强安全生产的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使职工懂得危险设备和区域及安全技术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使职工懂得相关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技能,安全制度和禁止事项。
c加强设备操作,维护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技能的培训。安全生产技能是指对作业人员所进行的安全作业实践能力的训练,对作业现场的安全只能靠操作人员现有的安全知识是不行的,还必须有进行安全作业的实践能力,知识教育,只解决了“应知”的问题,而技能教育着重解决“应会”,以达到通常说的“应知应会”的要求,这种“能力”教育,对企业更具有实际意义,也就是安全教育的侧重点。
3、设备操作,维护保养及管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要影响及防范措施。
设备操作,维护保养及管理中既有人的因素,又有物的因素,是直接关系到生产是否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任一环节出现隐患都会产生严重的安全事故。为此,除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安全生产技能和操作维护保养知识的培训外,必须“警钟长鸣”,经常性进行安全教育,结合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现身说法,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并在“班前、班中、班后”结合违规违纪现象,进行现身说法教育,规范安全行为,强化安全管理,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安全生产才可能持续健康发展。
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