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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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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论文

第1篇:公共财政论文范文

为了全面提供畜牧兽医公共财政支出的使用过程中,合理使用公共财政资金,应对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方面加强绩效目标方面的管理力度,强化绩效运转的跟踪,不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在进行畜牧兽医项目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全面执行项目工作的施工建设合同制、项目工程投标机制、项目验收机制等,不仅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还能保证项目的顺利运转。同时要对公共资金的支出模式、经费管理等方面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公共财政的资金投入,对畜牧兽医公共服务产生的效益。

2加大专项经费公共财政投入

2.1发挥县级公共财政资金对养殖户疫病防控的导引作用

县乡的公共财政资金通过支持养殖户的小区建设等方面的路径,加强对养殖户的支持,对进一步完善养殖户的综合生物安全措施来发挥积极性的作用。在当前的财政支持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养殖户建设补助,动物扑杀和无害化处理补偿等相关的投入,指导养殖户加大对动物疫病的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配备相关的技术人员,检测免疫效果,进行消毒处理与无害化处理,环境卫生等多个方面的监管力度,在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和人员培训等方面提供服务,并加强相关的指导。

2.2创建公共财政支持畜牧兽医公共服务发展的新机制

创建适宜畜牧业健康发展、兽医公共卫生管理以及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的,实现长期稳定增长的畜牧兽医工作经费的保障机制,县政府公共财政年度针对畜牧兽医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需要随着畜牧兽医公共服务整体产值进一步提高,真正实现按照特定比例实现增长,做到健康养殖,能形成规模养殖经济。全面贯彻“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统一规划、规范建设、强化监管、提高效益”的基本原则,全面发展畜禽养殖小区或者是养殖场。在发展养殖小区的时候,需要做到产业发展和疫病防控相结合、规模养殖和污染治理实现有机结合,保证健康养殖、规范化养殖,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和谐发展。

3优化畜牧兽医公共服务发展的财政投入结构

首先,建立良种体系,确保种源供应。针对本溪满族自治县畜禽良种供应严重短缺的现状,要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其次全面畜牧兽医公共服务机构的监管职能,根据属地化的基本原则,县级的财政投入和乡镇的投入实现密切结合,并且将其归入到县乡的财政预算内,实现畜牧兽医工作人员经费有全面的保障,工作经费方面存在一定的结余,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还有一定投入的具体要求;再次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每一个环节投入结构进行全面的统筹考虑。逐渐增加用在流行病检查、疫情监测、病死畜禽的处理补贴、村级防疫队伍建设、建设无疫区、研发防疫技术和疫苗、监测动物和动物产品等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经费方面的投入;最后要抓好技术创新。做好实用技术的普及与推广工作,提升科技对畜牧业的整体贡献率,重点做好杂交、良种推广利用、秸秆利用、牛羊圈养、疫病防治、生态养殖模式等实用技术的推广。

4确定公共财政支持的畜牧兽医公共服务的重点

要按照发展、控制、消灭的畜牧兽医公共服务的发展的基本要求,紧密围绕提高动物生产监测预警机制、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动物突发疫情的应急管控能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机制、动物养殖的全面推广机制、动物疫病防治的信息化处理能力防控体系方面的建设,公共财政重点需要放在进一步完善动物体系网络、提升畜牧兽医公共服务的补助水平、动物防疫技术的支持机构和检验机构的运作经费方面的投入,动物疫病应急管理等方面,继续加大经费支持的力度。

5提升畜牧兽医公共服务的防控经费补助水平

5.1实施动物疫病的控制计划,加强对疫苗补助

需要进一步扩大财政支持免疫范围。根据地方畜牧业、兽医业发展的实际情形与社会农畜产品的贡献额度,确定畜禽免疫疫苗的补贴额度,并且强化对畜牧业产区的整体扶持力度,切实体现地方财政的相关政策导向。

5.2创建动物扑杀补偿机制

制定销毁动物产品、扑杀动物与相关物品的补偿办法,常见扑杀动物价格评估机构与办法,提升覆盖面与补贴标准,逐渐创建政府补贴为主,并实行养殖合作化组织、农业保险等互助资金等扑杀补偿制度。企业要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与养殖场建设的基本要求,创建无害化的处理措施,公共财政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补助。

5.3加强免疫应激死亡补偿标准

第2篇:公共财政论文范文

一、公共产品与财政支出的分类

1、公共产品的界定。萨缪尔森在其经典论文《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文中给出了关于公共产品的经典描述,认为纯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两大特征。国内有学者在此基础上,将公共产品的特征归纳为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在实际运用中,学界并没有严格界定公共产品,常常将政府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统称为公共产品。笔者认为,萨缪尔森的经典论述很好的界定和描述了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而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公共产品理论为政府财政支出活动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按照公共产品理论,纯公共产品是完全具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而不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则为私人产品;不同时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或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不完全的产品则为混合产品。在现实的经济世界中,纯公共产品是非常少的,更多的则是私人产品和混合产品。混合产品主要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俱乐部产品,即具有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二是拥挤性产品,即具有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如拥挤的桥梁、道路等。要注意的是,仅有开放性的桥梁和道路才能成为拥挤性产品,封闭式的桥梁和道路属于俱乐部产品,而且开放式的桥梁和道路在不拥挤的时候则属于纯公共产品。三是外部性产品,即收益具有外溢性特征的产品,这种外溢性的收益事实上具有非排他性的特征。

2、财政支出的分类。传统的财政支出分类办法主要有:一是按照国家职能将财政支出分为国家行政支出、社会文化教育支出、经济建设投资支出;二是按照财政支出的有偿性分为购买支出和转移支出;三是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为中央财政支出和地方财政支出;四是按照财政支出的经济性质分为生产性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五是按照财政支出的最终使用结果分为积累性支出、消费性支出和补偿性支出;六是按照财政支出的具体用途可以分为三十类左右,具体用途根据财政预算科目的调整类别略有不同。比较特别的是郭庆旺、赵志耘将财政支出分为维持性支出、经济性支出和社会性支出。这些分类方法从不同角度阐释了财政支出的内容,有一定的解释能力,但却没有能够有效地将公共产品理论反映到财政支出的分类中来。因此,笔者从公共产品理论出发,按照财政支出的对象,将财政支出分为纯公共产品支出、混合产品支出和私人产品支出。纯公共产品支出是对纯公共产品的支出,主要包括行政支出和国防支出;混合产品支出是对混合产品的支出,主要包括科教文卫支出、农业支出、基础产业支出、社会保障及财政补贴等支出;私人产品支出是对私人产品领域的支出,主要是用于部分私人产品领域的国有经济投资。在我国的财政支出结构中,纯公共产品支出所占的份额并不大,而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转型,竞争性的私人产品支出已经大大降低,占绝对份额的是混合产品支出。

3、公共产品分类法的理论意义。按这种分类方法确认我国财政支出的对象,并明确我国应以纯公共产品和混合产品作为财政支出的主要内容,减少对私人产品性质的行业和部门投资。经济学理论研究表明,凡具有较强排他性的产品应由市场提供,而非排他性的产品则应由公共提供。因此,私人产品的提供应当由市场竞争来实现,市场提供能够较好地解决效率问题;对于纯公共产品,非排他性决定了收费的不可能,而非竞争性则决定了收费的非效率性,因此应由政府来免费提供;而混合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不完全的特征,依靠市场和政府都可能产生效率性问题,最佳的方式是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来提供。在三类混合产品中,俱乐部产品具有排他性,由市场提供将能够产生最优效率;拥挤性产品的非排他性决定了其应由政府来免费提供;而外部性产品具有收益的外溢性,混合提供将是最为有效的选择,而混合提供的份额则由混合产品的外部性程度来决定。

二、纯公共产品类财政支出

行政管理和国防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决定其属于纯公共产品的范畴,其支出则属于纯公共产品类财政支出。首先,每一个社会公众都能得到行政管理和国防提供的服务,且不会因为社会成员的增加而改变行政管理和国防服务的数量及其成本,因而具有典型的非竞争性特征。其次,社会公众只要居住于一国之国境内,则难以排斥其享受国家提供的行政管理和国防服务,因而具有典型的非排他性。行政管理和国防所具有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决定了其所具备的纯公共产品属性,它们无法通过市场交换来提供,因而属于财政支出优先保证的项目。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自国家产生以来,行政管理和国防支出始终同国家的存在和国家政权的巩固直接联系在一起,成为政府财政支出的基本内容。

三、混合产品类财政支出

(一)科教文卫类混合产品支出

1、科教文卫事业的混合产品属性。科教文卫事业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和排他性(或具有不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而且具有一定的外部性,属于具有外部性的混合产品。科教文卫事业所提供的服务,大部分具有一定的竞争性。比如,学生接受学校教育,他们需要占用一定的教学资源;随着学生数量的增加,所论文需要的教学资源必须相应增加,否则就难以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同时,科教文卫事业所提供的服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排他,或排他的难度和成本不高。另一方面,科教文卫事业又具有一定的外部性,其收益不可能为某个消费者所专有。不同科教文卫事业的外部性存在很大差异,而这种差异性是框定科教文卫事业支出的理论依据。

2、科教文卫事业支出范围的界定。①科学研究事业支出范围的界定。从产品属性上看,基础性科技成果具有较强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具有较强的公共产品特性,因此各国政府大都通过政府资助的方式来完成基础性科学研究。与基础性科学研究相反,应用性研究则具有较强的排他性和竞争性。因此,政府对应用性研究大多采取市场化的策略,让市场主体自由竞争,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科技成果。②教育事业支出范围的界定。教育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和排他性,但其最基本的特征是收益的外溢性,属于具有较强外部性的混合产品;同时,不同层次教育收益的外部性程度存在较大的差异。通常,初等教育的外部性非常强,高等教育的外部性要小得多,而职业教育的外部性最小。因此,政府财政支出首先应保障初等教育或基础教育,花大力气推行义务教育制度(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制度),保证每一个公民接受基本教育的权利。其次,政府应根据高等教育的特点,保障对基础性学科建设和基础性研究的支持力度;对于应用性学科和应用性研究,则应根据其收益的外溢性程度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第三,对于职业教育,政府应当在政策引导和资金资助的前提下,倡导市场竞争性的办学模式,鼓励多渠道、多维度的资金筹集模式。③文卫事业支出范围的界定。在卫生事业内部,公共防疫和保健事业的外部性最强,属于比较典型的纯公共产品,而医疗事业的内部性则较强,并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因此,政府支出的重点应是公共防疫和保健,并兼顾医疗卫生事业。而不同层次的文化事业对于社会公众的影响力亦存在较大的差异,财政支出的重点则要根据排他性能力和外溢性程度来进行安排。

(二)农业类财政支出

农产品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属于典型的私人产品,但农业生产活动不仅影响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消费者,而且影响全社会所有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和国家经济安全。我国农业人口众多,"三农"问题非常突出,社会生产力还比较落后,农业的影响力远远超出其产业本身,具有非常强的外部性。特别是在我国,农业生产技术低下,靠天吃饭的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地改善,农业生产的稳定性比较差。2007年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带动了整个社会CPI的大幅度上涨,集中反映了农业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力。农业所具有的外部性要求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增强国民经济抵御风险的能力。鉴于农产品的私人产品属性和农业经济活动的混合产品属性,农业支出的重点应当是着眼于整个农业生产活动,比如改善农业生产活动的条件,而不应将支出重点放在农产品本身上。近年来,我国在农村大力兴建农田水利设施,加速推广农业机械的使用,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很好地体现了公共产品理论所要求的农业支出范围。

(三)基础产业支出

基础产业是指能够为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性保证的特定经济部门的总称,通常包括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从属性上看,基础产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不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并具有明显的外部性特征,属于混合产品领域。在非拥挤的条件下,基础设施具有非竞争性,它可以同时供多个经济主体使用而不需要增加供给成本,并且大部分基础设施的排他性比较弱,排除他人享受基础设施带来的利益比较困难。基础工业所提供的产品具有比较完整的竞争性和排他性,但其外部性特征却比较明显。

鉴于基础产业的混合产品属性,政府需要对其进行投资;但基础产业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和排他性,全部由政府来投资则没有必要。其中,基础设施的公共产品属性比较强,需要政府较多的直接投资,而基础工业的竞争性和排他性比较强,政府在解决外部收益内部化的前提下应重点考虑推进其市场化。严格意义上讲,政府财政投资并不需要对所有的基础设施进行投资,而主要是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和回收期长、投资效益较低的基础设施项目。

由此可见,财政支出的主要范围应当是纯公共产品、拥挤性产品和外部性产品领域,其共同特征是收益的非排他性。尽管政府在私人产品、俱乐部产品领域亦会安排一定的财政支出,但这些都不是财政支出的重点。

参考文献:

[1]王国清、马骁、程谦:《财政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2]刘邦驰、汪叔九:《财政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蒋洪:《财政学教程》,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

[4]郭庆旺、赵志耘:《财政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第3篇:公共财政论文范文

关键词:市政工程;材料;控制

工程材料是构成工程实体的最基本单元,其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材料标准的要求,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结构安全。因此,对工程材料的控制是工程建设各项控制工作中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下面本人就工程材料控制谈一些肤浅体会。

一、影响市政工程质量的因素

1.材料供应无计划、堆放不规范、无标识牌、混堆,加上管理不善,当水泥、钢材等材料产生受潮、变质、锈蚀时,就失去了原有的性质。

2.材料检测不及时,不严格,漏检、错装,使不合格的材料当作合格材料使用,造成不应有的质量隐患。

3.对填筑路基的土质材料缺乏土壤调查,判断失误,采用的CBR值达不到规范要求。

4.施工材料特别是钢筋未按设计图纸的规定要求采购,焊接(搭接)、焊缝不合格也未及时检测控制,极易造成质量事故。z

5.材料半成品构件(如涵管、预制大梁)未及时进行检测就直接安装在构造物上,易造成意想不到的质量事故。

二、市政工程常用的材料性质和检测项目

市政工程常用材料的基本性质可分为物理性质(如密度、堆积密度、孔隙率、密实度、吸收率、抗冻性、导热性等)、力学性质(如抗压、抗拉、抗弯、抗剪等强度)和工艺性质。修建市政工程首先要把好材料关,合格优质的材料加上成熟的工艺和熟练的技能,就能确保市政工程质量。对市政工程建设常用的钢材、水泥、砂、碎石、回填土、沥青等,首先要知道材料必检的项目,才能对材料合格与否作出准确的判断,以下列出几种常用材料的必检项目:

a)钢筋原材料:拉力试验、冷弯试验、缩性试验;

b)钢筋焊接(搭接焊):抗拉试验;

c)水泥(常规五大指标):细度、初凝时间、终凝时间、安定性、强度;

d)砂:级配、含泥量、细度模数;

e)碎石:压碎值、含泥量、针片状含量、级配;

f)回填土料:液塑限试验、击实、GBR试验;

g)沥青(常规三大指标):针人度、软化点和延度。

三、市政工程常用材料检测频率

0.钢筋原材料检测:应以同厂别、同炉号、同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时,按一验收批检测,钢筋的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各项试验,如有一项不符合钢筋的技术要求,则应取双倍试件(样)进行复检,再有一项不合格,该验收钢筋则判为不合格。不合格的钢筋不得再使用,并要有处理报告,以防止其混入其他批量中。

1.袋装水泥检测:应以同一水泥厂、同标号、同一生产时间、同一进场日期的水泥,200t为一验收批,不足200t时,亦按一验收批检测。

2.散装水泥检测:应以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且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总量不得超过500t。同时,还要注意水泥的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硅酸盐水泥为1个月),过期必须做复检,连续施工的工程相邻两次水泥试验的时间不应超过其有效期。

3.砂、碎石或卵石检测: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时,按一验收批检测。

4.石油沥青检测:以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标号,20t为一验收批,不足20t时也要按一验收批检测。

5.路基填筑土压实度检测:根据本合同段的情况,采用灌砂法,当压实层顶面不再有轮迹时,检测频率为2000m3检测8点,不足2000m3时,至少应检测2点。

四、市政工程常用材料现场质量控制措施

1.按施工计划结合施工方法要求,组织各种材料进场,按总体平面布置堆放,不同品种、不同规格的材料分别堆放,并准备好防雨覆盖设施,特别要防止水泥受潮变质和钢筋锈蚀。

2.调查土料场蕴藏数量及开采、运输条件,并对工程主要材料(水泥、钢材、沥青、碎石、砂)进行室内试验,及时出具试验报告,坚持做到用数据说话。

3.对路基土首先应进行土场调查、土壤分类、土壤塑性指数和土壤颗料分析,进行土壤天然含水率、分路段或分层用土的最大干容重和最佳含水量的试验,并确定各种用土的重型击实际准,做好试验路段,拟定好施工技术控制指标。

4.对各类砼构造物中所用的钢筋种类、钢号和直径,应坚持做到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其技术标准符合部颁标准,焊条、预埋件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5.根据市政工程质量监理要求,坚持做到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坚持做到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准安装,在现场要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及时发现和提出施工中的质量隐患和预防措施要求。

6.对材料或半成品构件(涵管、预制梁、盖板等),订货前要取得供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进行采样试验,验证其质量可靠性。

7.材料仓库、现场材料堆放处均应设立标示牌,写明品种、产地、规格、检验状态,严格按“三检检制”执行,工作程序必须认真执行ISO9000标准,使原材料自始至终处于受控状态,并做到可追溯必。

第4篇:公共财政论文范文

税费负担的受益原则主张纳税人的税费支付应与其享受的公共服务相对应。我国农村以乡镇为基层政府,农村的税费大部分为其所用。对乡镇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加以分析,就可了解它提供了哪些公共产品,可以看出农民受益和税费支付的对应状况。

一般统计资料显示在我国乡镇政府的财政支出中,人员经费有60%-80%以上的比重,其中2/3是中小学教师工资。农村的供电、供水由于有专门的收费(电费、水费)与之相应,不在政府财政支出的范围。其余的服务如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交通服务集中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在那些分散的自然村并不很多。与农民最相关的农田水利及技术服务并不占主要地位。从这种支出结构中可以看出,基础教育是乡镇政府提供的最重要的公共产品。但它具有很大的外部性,农民并不能享受其中所有的收益。而与农民密切相关的农田水利、农业技术等公共产品的比例并不很高。农民并没得到与其税费支付相应的公共服务。这是农民对税费的反感和抵制的重要原因。产生这种现象大体有以下几个原因:

其一是政府收取的税费并没有全部用到公共服务上。由于我国原有计划体制的影响,政府机构承担很大的直接资源配置功能。基层政府中存在一些非公共部门性质的机构,它们占有的税费只是投入而少有公共服务的产出。在改革的初期,为发展地方经济,大量公共资源被用来生产私人产品,其中失败的投资,成为地方政府的债务,这些债务的偿还占用了部分的税费。历史遗留下来的庞大政府机构和债务,给地方政府形成了巨大的财政压力。它引起的财政支出对农民没有任何公共服务的受益,成为一种没有交换的负担。

其二是地方政府效率低下,财政资源没有得到最有效的使用,产出未能最大化。我国的乡镇政府机构臃肿、官僚作风、人浮于事都有不同程度地存在。对官员的寻租行为缺乏强有力的监督,财政资源被挪用和浪费现象严重。高额的财政支出和低下的公共服务加大了纳税人(农民)税费支付和受益间的不等价。

其三是一些地方公共产品具有较大的外部性,它们由地方财政承担但其收益并不能完全被当地居民所受用。例如,基础教育在大多数地区完全是乡镇的责任,而其产生的“产品”(人才)却并不能完全为地方受用,更不能为成本承担者——税费支付者(农民)所获得。这些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超越了地方,完全由地方承担成本,损害了税费支付与受益对等的税收公平的受益原则。

基于这三个原因,我国农民的税费负担与其公共服务的受益存在严重的不对等,农民大量的税费没有得到相应的公共服务,农村税费没有体现税收公平的受益原则,是农民没有等价的不公平的支付。

2.农民与非农民相比,税费负担重吗?

税收负担的横向公平原则要求,对相同的人应给予同等的对待。就农村税费而言,要求在相同的情况下,农民与非农民税收负担应相等。将农民与非农民的税费负担相比较,可以分析我国农村税费的横向公平性。

对于农业税,其征收方式是按每亩的单产(取常年平均产量)为计税基础,税率在7%(安徽试点税率)左右浮动,有人认为其实际税率只有3%左右,因而认为农业税负担是不重的。但这是与过去相比,与非农业部门的横向比较的结论则大不相同。张元红(1997)将它与城市个体工商业的所得税比较,发现它的边际税率是高于后者的。同样的收入,在其他行业可能无需缴税,而农民则负担了税负。其他行业的所得税,以扣除了成本费用后的净所得为基础,而农业税的计缴,以农田总收入为基础,没有减除农民的工资,并以所有产品收入而非销售产品的收入为基础。可见,认为农业部门的税费负担低于第二、第三产业的观点是不正确的,相反,其边际税率是远远高于非农业部门的。

作为“三提五统”的收费,则完全可以看成个人所得税,中央规定的征收率为5%,实际执行中往往以定额的方式为多。与其他非农行业从业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相比,边际税率很高是显而易见的。它没有起征点,不管农民收入的多少,即使以5%为标准,也高于了一般个人所得税,其边际效应十分突出。

即使不考虑“三乱”,农业和农民与非农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相比,在相同的情况下,税费负担是不同的,其边际税率已经远远高过了后者。农村税费成为农民在社会中不平等的负担。

3.农业税费在不同收入的农民之间公平吗?

税收负担的纵向公平原则要求,对不同的人应给予不同的对待。对我国农村税费而言,要求在不同收入的农民之间,税费负担应有所不同。而我国目前的农村税费的实践并没有遵守这一点。我国农业税费在实际征收中,大多按田亩或人头为计税基础定额征收,即以每亩田或每人为计税单位,按田亩或人口平均分摊。这种定额方式(每亩或每人交纳一定金额)忽略了不同田和个人之间的差异。高产的田和低产的田、高能力农民和低能力农民,承担了同样数额的税费。农业税费的负担金额与农民个人收入高低完全无关,收入越低的人,农业承担的税费占收入的比重反而越高。农业税费在实践中具有了累退的性质。这造成农民间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在收入不同地区,课以同等的税额,也进一步加大地区间的收入差距。不同地区和收入的农民对农村税费的感受不同:越是贫穷地区,贫困的农民越能感受税费负担的沉重。农村税费违背了纵向公平,加大了农民间的差距。

三、从资源配置角度看农村税费的经济影响

税费作为政府的一种政策手段,会对资源配置产生影响。一般对农村税费的分析,都忽视了这一点。本文通过分析农村税费的归宿来探讨它的资源配置功能。

1.农村税费归宿局部均衡分析

农村税费可以看成对农产品生产者的征税,运用局部均衡的分析工具可以追溯农业税费的最终承担者。农产品市场的重要特征是它接近于完全竞争市场,作为单个生产者的农民面对的是一条具有完全弹性的需求曲线。他只是价格的接受者,不能对价格加以调控。这样,对他征收的税费的最终承担者可以分析如下:

图中线S代表征税前的供给曲线,线D是单个农民(农产品生产者)面临的需求曲线,由于农产品市场接近于完全竞争,农民只能是价格的接受者,线D平行于X轴。征税后,供给曲线移到S+T,结果税收T完全由供给者(农民)承担,没有一点可以转嫁。

附图

图1农业税费归宿局部均衡分析

从这个分析可以看出,农业税费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税费,即使在同样的税率下,由于它完全无法转嫁,生产者承担的部分要多于能转嫁的其他行业。这部分的税费完全等价于农民可支配收入的减少,直接影响农民的消费需求。最近几年,农民税费负担的增长幅度大于农民收入增长幅度,更加促进了这种效应,农村的社会总需求不旺已经是一个公认的事实。增加农民的收入已经成为我国农村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税费改革在其中的作用应得到更多的重视。

2.农村税费归宿一般均衡分析

税收的一般均衡理论认为税费负担可以通过要素的流动,达到均等化。一般均衡的分析可以找到税费的最终承担的要素,可以分析税费对要素投入的影响。

我国农业税费的征收可看成对农产品生产的征税。农村税费可能影响到农业生产的要素投入,并通过要素相对价格与产品相对价格的共同作用对整个经济产生影响。

农民投入农业生产的要素有农业资本和农业劳动力,对农业征税可以对这两种生产要素的投入产生影响。在农业和非农业之间不存在流动的情况下,对农业的征税如果高于非农业部门,农民就会减少对农业的投资和劳动力投入,从而减少农业部门的产出,进而改变农产品和非农产品之间的相对价格,使对农业的高税费得以转嫁到非农业部门,从而是整个社会各部门税费负担均等化。在存在流动性差的要素的情况下,流动性较好的生产要素可以通过流动到税费负担较轻的部门来逃避超额负担,流动性较差的要素将成为税费超额部分的最终承担者。

我国当前的情况是,城乡长期处于分割状态,作为生产要素的农民的流动性受到约束,同时农产品的价格也受到较严格的管制,价格体制的作用不能充分的发挥。这样流动性较好的资本就可以通过流动到其他部门来逃避农业部门较高的税费负担,流动性差的生产要素—农业劳动力将成为税费超额部分最终承担者。我国农村税费高于其他部门的部分最终由流动受限制的农业劳动力承担,直接表现为农业劳动的低工资。较强的农产品价格管制(定价制度和收购制度)进一步加强了这种效应。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可以说我国当前较重的农村税费激励了农业资本的外流(以逃避不公平的负担),造成农业资本投资的不足;同时它还维系着剥夺农业劳动力收入的角色,长期中降低了农业劳动力的劳动投入和创新的积极性。

在劳动力流动放松的情况下,农产品价格机制是税负均等化的障碍。放松农产品价格管制对税费改革的将来也有深远意义。

这种效应在我国实际生活中表现十分明显。近年来农业资本投入不足,大量资金外流,农业现代化生产方式一直难以确立,一定程度上有农村税费的影响。而我国不同地区对农业税费问题反映不同也验证了这一点。在沿海发达地区,非农业经济的兴起,吸引了部分农业生产要素——劳动力和资本,它们的流动使农业生产下降。结果或是该地区内部为维持农业生产,对农业生产实施相应的补贴政策,或是由于供给不足造成农产品价格上升,产品相对价格的变动调节生产要素在不同生产部门的配置,使税费在不同生产部门的负担均等化。这些地区也就不存在农业税费负担的话题。在缺乏工业的中西部农业地区,对农业依赖大,要素(劳动力)流动性差,农业税费负担很难与非农业部门均等化,农业税费负担沉重的反应则相对强烈。

三、解决农村税费问题的出路:建立地方公共财政体制

农村税费问题表面上看是农民负担的问题,其实质应是农村税费负担的不公平和农村税费对农业生产中资源配置的扭曲。一些其他制度在维持这种不公平和扭曲中起了重要作用。仅仅将“费”改为“税”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农村税费需要系统性的革新,其根本出路在于建立地方公共财政体制。

1.实现地方基层政府的角色转换

我国地方基层政府长期承担地方经济发展之推动者的角色,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深,这一角色定位已不再妥当。地方政府应成为地方经济的服务者,提供当地居民所需的公共服务。这种转变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间也必然会受到各方面的阻力。目前税费改革的最大矛盾是减轻税费负担的同时也减少了政府收入,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地方基层政府的改革。收缩原有基层政府规模是唯一可行的选择,这种改革的最大阻力在于:收缩原有的机构与在位官员的自身利益相冲突。基层政府自我革命的内在激励是有限的,地方政府改革需要外在的压力机制。

其一,可以通过建立自下而上的选举机制,缓解这一矛盾。自下而上的压力,如果能充分发挥作用,其效果将是可观的,特别在基层,范围的有限,可以避免集体行动的悖论。基层的选举可以表达居民(农民)的偏好;可以增强地方政府对居民的责任感;可以让居民更好地监督地方政府。我国农村村民自治的发展,能不能起到这方面的作用,值得关注。

其二,赋予居民“退出”权,这也可对机构改革产生压力。在实践上就是打破城乡流动、地区间流动的户籍制度的限制。这种要素流动带来的效应在西方财政学中备受推崇。它可以让居民(农民)“用脚投票”选择自己满意的社区,以表达其偏好;也可以通过行业间的要素转移,改变相对价格体系,均等税费负担;还可以引发地区政府间争夺要素的竞争,提高地方政府的效率。随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化和要素流动性的增强,这种压力机制的作用会日益明显。

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公共产品的供给者,其自身行为的规范是解决税费问题的重要方面,是建立地方公共财政体制的首要因素。规范地方政府行为,降低地方政府的预算规模,提高地方政府运行效率,使其成为真正的地方公共部门,是税费改革成功的基础。

2.重新建构农村税费体系

安徽税费改革方案,思路是将“三提五统”部分消减,部分改为农业税,也就是平常所说的“费改税”。费改税,改变的仅仅是原有费的征收数量和方式,效果上确实减少了农民的总负担,但这种减少是有限的,其中对农业的税费并没有本质改观。从前文对农业与非农业部门的税费负担比较中,可以看出这种方案不仅没有解决农业作为一个生产部门税费负担较重(与非农业相比)的问题,还有加大这一差距的趋势。农村税费对农业生产中资源配置的扭曲也基本没有改观。作为农业从业者的农民(农业税费的最终承担者),负担也不可能有根本的减轻。农村税费改革需要的是农村税费体系的革新。

农村税费改革,其根本问题应是农村适宜征收什么样的税,以怎样的方式征收。这需考虑效率、公平以及征税成本等多方面因素。

西方财政理论认为,地方最适合的税种首先是受益税或使用费,其次是对不流动的要素征税。我国现行的农业税没有体现税收与受益的对等,不具有受益税的性质。它对农业产出征税,对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产生一种激励作用,鼓励其流向税负更轻的产业。费改税方案并没有改变农业税收的性质,并且在数量上还有加大农业税的趋势,也就不能消除农业税原有的不公平和扭曲效应。农村最适合的征税对象应是土地本身以及一些不具有流动性的财产。西方典型的地方税种是财产税,他们对财产税的研究值得我们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借鉴。如何设计对效率影响最小的并具有公平性的农村税费体系是一个税费改革的重要课题。单单费改税是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的,均等化农业和非农业的税收负担应是改革的方向。在新古典的假设下,这一点可以通过要素的流通和产品相对价格变动来实现。因此,打破城乡分割和放松农产品价格管制有利于这问题的解决。但现实而言,农村人口的数量使通过要素流动,达到税负均等化的设想在短期中作用有限,可行性欠缺,重新设计农业税制和农村税费十分必要。

现行的农村“三提五统”收费是不符合费的基本要求的。在财政理论中,费的收取应与受益一一对应。“三提五统”并没有实际的公共服务与之相对应,更象所得税。对此,可以直接改为所得税,按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体系征收。这会使社会个人税费负担一致,城乡、各行业间从业人员横向公平。农村地方经济的薄弱使在设计税费改革方案时,更应从经济效率的角度出发。现行的农村税费体系需要的是一次根本的革新。

3.建立和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当前地方基层政府的收入问题已成为农村税费改革的最大阻碍。其税源的薄弱致使地方政府财政紧张与农民税费负担过重同时并存。减轻农民负担和减少了政府收入之间的矛盾需要多方面的协调。政府机构改革固然是根本途径,但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也要发挥应有作用。建立和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对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的推广,意义最大。

要求转移支付的最重要的理由是外部性的存在。地方政府提供的某些公共产品具有很大的正外部性,如果没有相应的补偿,这些产品的供给就会陷入不足的境地。比如我国乡镇级政府承担的基础教育投入责任(主要是教师工资),对整个社会的效用远远高于其自身的收益。正外部性的存在需要矫正,政府间的转移支付是较适合的方式。由上级或邻近地区政府对其进行适当的补助(上级的补助更具有可行性),平衡这类公共产品成本的分摊,调整当地居民税费支付和受益享用间的偏差。转移支付还可以调节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实现地区间的均等化。

我国农村税费改革面临的财政缺口,客观上需要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来解决。但我国一些地区县级的财政也很不宽裕,转移支付的能力有限。这需要整个财政体制的调整,建立从上到下的转移支付。在支付方式上,专项拨款值得一试,如由上级对下级就教育专项补助。

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对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进行,有重要的意义。

四、结论

农村税费问题涉及公平与效率。农民税费负担沉重源于农村税费的不公平:它没有体现税费支付与公共服务的对应,其金额的大小没有考虑纳税能力的因素;它直接减少了农民收入,并扭曲了农业生产中的资源配置,影响到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税费改革不仅要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还要解决农业生产的有效资源配置的问题。在策略上,需要改变基层政府的角色、革新整个农村税费体系,调整政府间关系。在具体措施上需要整个制度的配套改革,发展和完善村民自治,消除城乡分割,完全放开粮食价格,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和实行新的农村税费。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应是建立地方公共财政模式。这是税费改革成功的唯一出路。下一步的税费改革工作,应以建立农村地方公共财政为目标,以效率和公平为标准,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革新整个农村税费体系,以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农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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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观伙.农村税费改革:悖理透视及其矫正[J].中国农村经济,2001,(2).

[3]祝保平.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进展、难点及思考[J].中国农村经济,2001,(2).

[4]黄志冲.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创新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0,(2).

[5]张元红.论中国农业税制改革[J].中国农村经济,1997,(12).

[6]陶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民负担问题探索[J].财贸经济,2001,(10).

[7]王正国.农村税费改革的三重意义及其完善思路[J].财政研究,2001,(2).

[8]刘书明,李淑娟.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几个重大判断[J].财政研究,2001,(10).

[9]刘书明.统一城乡税制和调整分配政策:减轻农民负担新论[J].经济研究,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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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高培勇.“费改税”经济学界如是说[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12]余红.中国农民社会负担和农民发展研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第5篇:公共财政论文范文

现行的会计委派制行之有效,但仍存一定的局限性

现行的会计委派制是政府部门和产权管理部门以所有者身份,委派会计代表政府和产权管理部门,监督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或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经营和财务会计管理的一种制度。其理论依据是国有企业“两权”分离和所有权监督经营权(控制“内部人控制”)理论。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和《会计法》的有关条款。从各地试点情况看,会计委派制的实施范围主要是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有些地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甚至村、组。会计委派制的基本模式包括财务总监制、主管会计委派制、零户统管制、财务集中核算制。如湖北省荆门市探索出“三级联动、五形并存”的会计委派模式。即同时在市、县、区实行零户统管、财务集中核算、委派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内部轮岗交流委派和财政委派五种形式。其实质就是通过归并账户、统管资金等手段,加强对所有公共收支活动的监督。会计委派制试行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却收到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促进了会计基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强化了会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为国家的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了真实、完整、及时、有用的信息等方面。

但是,会计委派在取得上述成效的同时,随着企业改革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也日益显现出其局限性:首先,现行的会计委派制主要局限于以所有者的身份向经营者单位委派会计,强调所有者权益及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制约。而没有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向法人单位委派会计,忽略了社会管理者权益及其对法人单位的监督制约。有可能所有者只注重所有者权益监督,而不顾社会管理者权益监督。甚至发生所有者与经营者联合起来,为了本部门、本地方、本企业集团的单位利益,而共同对付社会管理者的情况(特别是在企业集团内部会计委派制下),使社会管理者权益和国家财政收入受到损害。其次,现行的会计委派制是所有者对经营者的会计监督,委派对象只能是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对于国有股为第二大股东、但又不占控制地位的公司企业,如何实现对国有资本权益的监督?随着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和结构调整,将有一大批国有企业逐步退出许多行业和领域。如果在退出之前委派了会计,那么在退出后原有的委派会计又如何安置?如果在退出之前不委派会计,而国有企业退出又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怎样实行国有资本权益监督?这些都是现行会计委派制解决不了的。再次,现行的会计委派制依托的是国家所有权,只能在国家拥有所有权的国家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实行。从而只能解决这些单位会计信息真实性的问题,而不能对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等非国有单位委派会计,不能保证这些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从而仍然不能解决整个国民经济的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公共财政对会计管理改革与创新提出要求

构建公共财政体系是我国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一种以明确划分政府与市场职能为基点的新型财政职能模式,它对会计管理改革与创新提出了新要求。

首先,公共财政的微观基础是现代企业制度,它要求会计管理改变按不同所有制、组织形式、经营形式,分别确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监管体系的做法,建立与国际惯例相符合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体系和会计监管体系。会计工作是经济工作和财政分配的基础,会计管理是财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环节,与财政管理之间是局部和整体的关系。因而,财政的模式也就制约着会计管理的模式。随着我国财政模式由计划经济时期的统包型财政向公共财政的逐步转变,对会计管理模式也提出了改革和创新的要求。

现行的会计委派制行之有效,但仍存一定的局限性

现行的会计委派制是政府部门和产权管理部门以所有者身份,委派会计代表政府和产权管理部门,监督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或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经营和财务会计管理的一种制度。其理论依据是国有企业“两权”分离和所有权监督经营权(控制“内部人控制”)理论。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和《会计法》的有关条款。从各地试点情况看,会计委派制的实施范围主要是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有些地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甚至村、组。会计委派制的基本模式包括财务总监制、主管会计委派制、零户统管制、财务集中核算制。如湖北省荆门市探索出“三级联动、五形并存”的会计委派模式。即同时在市、县、区实行零户统管、财务集中核算、委派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内部轮岗交流委派和财政委派五种形式。其实质就是通过归并账户、统管资金等手段,加强对所有公共收支活动的监督。会计委派制试行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却收到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促进了会计基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强化了会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为国家的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了真实、完整、及时、有用的信息等方面。

但是,会计委派在取得上述成效的同时,随着企业改革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也日益显现出其局限性:首先,现行的会计委派制主要局限于以所有者的身份向经营者单位委派会计,强调所有者权益及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制约。而没有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向法人单位委派会计,忽略了社会管理者权益及其对法人单位的监督制约。有可能所有者只注重所有者权益监督,而不顾社会管理者权益监督。甚至发生所有者与经营者联合起来,为了本部门、本地方、本企业集团的单位利益,而共同对付社会管理者的情况(特别是在企业集团内部会计委派制下),使社会管理者权益和国家财政收入受到损害。其次,现行的会计委派制是所有者对经营者的会计监督,委派对象只能是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对于国有股为第二大股东、但又不占控制地位的公司企业,如何实现对国有资本权益的监督?随着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和结构调整,将有一大批国有企业逐步退出许多行业和领域。如果在退出之前委派了会计,那么在退出后原有的委派会计又如何安置?如果在退出之前不委派会计,而国有企业退出又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怎样实行国有资本权益监督?这些都是现行会计委派制解决不了的。再次,现行的会计委派制依托的是国家所有权,只能在国家拥有所有权的国家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实行。从而只能解决这些单位会计信息真实性的问题,而不能对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等非国有单位委派会计,不能保证这些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从而仍然不能解决整个国民经济的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公共财政对会计管理改革与创新提出要求

构建公共财政体系是我国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第6篇:公共财政论文范文

(一)针对重点开发区实施激励型财税政策

重点开发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需要一定的激励机制来刺激其经济潜能的发挥,财税政策应当通过特定的作用方式和工具组合,注重以经济杠杆来重新调度和倾斜配置一部分经济利益,起到引导、激励和约束当地政府和企业加快经济起飞和形成新兴中心区域的作用。对于国家鼓励的产业和投资领域,实施税收优惠、投资补贴、加速折旧、贴息等优惠措施;全面推进增值税转型,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二)针对限制开发区实施支持补偿型财税政策

限制开发区的开发潜力不大,重点应落在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上来,财税政策应当对这类区域加大转移支付的支持力度,并发展生态补偿机制。减免税收主要用于发展限制开发区的特色产业;设立专门的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限制开发区域的生态修复和维护;对于直接受益主体收取适当费用来充实相应生态补偿基金,考虑采用从水资源费、水电费、旅游收入等渠道筹集受益者补偿资金,加快建立按照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利用量征收的生态环境补偿费征收机制。

(三)针对禁止开发区的保障———补偿型财税政策

禁止开发区必须杜绝各种开发活动,但地方行政职能的执行需要必须得以满足,对此类区域,财税政策的定位是以转移支付等保障地方政府的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加大生态补偿的力度。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保障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补偿的转移支付,加强生态修复。

二、构建与我国主体功能区发展建设相适应的财政政策体系

(一)优化税制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1、改革现行税制,使财政收入规范和稳步增长。第一,通过税费改革,理顺税费关系第二,将中央与地方财政税收收入分配方式转换为大多采用共享税方式的形式,以有利于调动各省建设主体功能区的积极性。第三,适时开征新税种,扩大财源。

2、优化税制结构,建立促进生态环境管理的税收体系。第一,利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调节导向,引导人们的消费结构。第二,调整资源税,开征环境税,加大环境污染惩处力度。第三,积极推进适合各主体功能区的财税体制改革试点。

(二)构建与主体功能区相协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1、科学合理确定财政转移支付目标。进一步规范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企业之间的关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2、构建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纵向转移支付制度。

3、构建针对主体功能区的地区间横向转移支付机制。可通过多种形式,向欠发达地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系源头地区和自然资源保护区倾斜。

4、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

(三)构建与主体功能区政策相适应的预算投入和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1、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对口支援制度。改革和创新传统的对口支援制度,加大东部沿海等省份对中西北部省份的技术、资金、劳动力资源对口支援。

第7篇:公共财政论文范文

(一)模型设计EPS/ROA=α0+α1PD+α2PM+α3PP+α4PF+α5PSB+α6SHARE+α7SALARY+α8DAY+α9PT+α10TI-TLES+ε

(二)样本选择及描述性统计分析以2011年度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当期财务总监发生变动的公司选用的是任职期长于半年的财务总监的信息,剔除了在2011年度财务总监任职少于一个月的公司的样本。符合条件的共有1549家公司,其中,部分公司的任职开始时间只给出月份的按照当月一日开始计算任职期限。本文的数据来自于国泰安中上市公司研究数据库以及百度搜索引擎。从表1、表2可以看出,财务总监的持股数量相差较大,有些公司激励财务总监持有本公司股票,还有很多公司财务总监没有持股;报告期财务总监领取的报酬也不均衡,当然这些是与公司自身的规模相联系的;在公司任职时间的长短也有较大差距。财务总监兼任董事的占到样本总数的26.8%,兼任总经理占样本总数的16.7%,兼任总裁的占样本总数的4.8%,兼任董事会秘书的比例为11.1%,这说明在我国财务总监能参与到公司高层的重大决策及政策执行的还只占少数。财务总监兼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比例仅为1.3%,这说明绝大多数财务总监并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从而能够更好地履行本职工作,起到监督作用。在其他单位兼职的占28.2%,这说明在我国有部分财务总监的经验和阅历会很丰富。财务总监的职称为初级会计师及以下的比例是60.7%,会计师的比例占20.8%,高级会计师的比例仅占到18.5%,从这一结果可以看出我国财务总监的专业素质普遍偏低,有待提高。

二、检验结果及其分析

本文采用EViews5对上文的假设1和2进行了回归分析,分析结果如下:从表3的回归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实证研究的回归结果显示,模型在整体上是显著的(F值),但是模型的拟合优度及调整后的拟合优度都不高(R-squared),这说明回归模型中解释变量对因变量变异的解释程度不高。这是因为,在实际工作中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因素有很多,而财务总监的特征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2.财务总监兼任公司董事、经理、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财务总监自身的持股数量、工作时间对代表公司市场业绩的每股收益及公司经营业绩的总资产报酬率影响不显著。而财务总监兼任公司总裁与前文假设出现了背离,并且其中对于假设1的回归分析得出的结果在统计学意义上还是显著的。在关于假设2的回归中,财务总监兼职及职称对于总资产报酬率的影响也不显著。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财务总监能参与到公司高层重大决策和政策执行的只占少数,并且持有公司股票的财务总监很少;另一方面,我国财务总监制度可能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得出的回归结果不能够很好地支持前文的假设。3.财务总监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财务总监在报告期内领取薪酬多少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与前文的假设是一致的。这是因为兼任董事会秘书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对外信息披露和董事会日常事务性工作,这有助于财务总监切实履行其岗位职责。报告期内薪酬是对财务总监提供劳务的补偿,目的是为了给公司绩效带来最大价值,因此,薪酬相对较高会给财务总监带来更大的激励作用,有助于其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4.财务总监在外单位兼职以及自身的职称与代表公司经营市场业绩的每股收益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也与前文假设一致。兼职有助于人才潜力的发挥和知识的传播,有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并且兼职对于财务总监来说不仅可以补充自己的知识,也有助于提升自己的工作经验,这样使其能够在财务总监的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研究结论分析

根据实证分析的结果,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各种特征因素并没有很好地作用于公司的经营业绩,甚至出现财务总监的某项特征反作用于公司经营业绩现象,说明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财务总监制度。这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解释:

(一)界定财务总监职责在实践中较为困难由于财务总监制度属于财务监督,是站在投资者的角度对经营者实行的产权约束机制,保证股东权利在企业经营中能够得到贯彻和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财务总监要参与到企业的决策管理中去,这种监督及参与在实践工作中难以合理的把握。

(二)财务总监制度在我国发展还不完善在我国,财务总监是总会计师的一种转型。财务总监很多时候会与总会计师、会计主管相混淆,这使得财务总监并没有行使其真正意义上的职责。财务总监职责不到位不仅使财务总监难以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并且对我国财务总监制度的建立健全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总监的执业素质有待提高从统计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国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普遍偏低,很大一部分财务总监没有取得会计师职称。而实际上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对企业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在职称、经历和培训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企业在任命财务总监时并没有严格考核财务总监的执业素质,这使得我国企业中的财务总监职能作用的发挥大打折扣。

第8篇:公共财政论文范文

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1996、1997和1998年之间,净资产收益率在10%区域集中的上市公司均达到上市公司总数的20%,甚至更多。这些上市公司具有相当大的操纵净收益的嫌疑,因此笔者选取这类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包括资产负债表数据和利润表数据分别进行财务指标特征的分析。

一、研究的方法和反映操纵手段的财务指标的选择

笔者借鉴国外对失败企业和收购及被收购企业的财务指标特征的研究方法,针对有操纵利润嫌疑的企业,设计出财务指标特征分析的步骤如下:第一,根据理论常识分析净资产收益率受到人为操纵的企业其可能的操纵手段,然后选择与操纵手段相对应可能受到影响的财务指标。第二,按照特定的标准选取作为对比研究所需要的标准企业。第三,计算出可能存在利润操纵的企业以及作为对比的标准公司各个财务指标的平均值。第四,将两类企业同一个财务指标的平均值进行对照,观察是否存在显著的差异。第五,为了排除因个别极值无法删除,或统计样本内部的数据比较分散对统计结果的干扰,笔者同时采用“十分法”对各样本的全部数据进行排序,直接观察各样本数据在最大值和最小值之间的分布状况,比较两组数据在分布上的差异。“十分法”的原理是,将样本的数据按照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列,然后找出样本中每十个百分点的数量位置所对应的财务指标,10%位置的财务指标数值表示有10%的企业该财务指标值低于该数值,而90%的企业该财务指标高于该数值,以此类推。每相邻的两个十分点位置上的财务指标表示有10%的企业该财务指标数值分布在这两个数值之间。最后,对得出的统计结果进行解释。

根据近年来一些研究人员的研究发现和对企业可能采取的操纵净收益指标的手段的分析,企业可能采取以下提高净资产收益率的手段,并且这些手段可能导致相应的一些财务指标出现异常:

1、通过非营业活动提高净利润。包括诸如出售资产、出售投资、改变投资的核算方法等提高营业外收入或投资收益等活动。为避免所得税率差异对分析的影响,笔者选用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重、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和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三个财务指标。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越高,说明企业靠经营正常业务取得利润的比例越高,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的净收益的质量较好;由于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较易受到人为的操纵,因此这两部分的比例越大,企业净收益指标被认为操纵的可能性越大。如果上市公司普遍存在利用非正常经营业务调整利润的现象,则从总体上看,这些企业的营业外收入或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可能会较一般公司高一些,而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相对低一些。

2、通过虚假销售、提前确认销售或有意扩大赊销范围调整利润总额。这些销售无法取得现金,因此当企业出现这些现象时,应收账款的占用就会增加,表现在财务指标上,一方面体现为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增加,另一方面还可能体现为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减小。如果这种方法成为企业普遍采用的调整利润的方法,从总体上看,这类企业的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就会高于一般企业,而应收账款周转率则会低于一般企业。

3、对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推迟确认。当企业采用推迟确认费用或损失时,企业挂账的费用就会上升,导致资本化的费用比例升高,例如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无形资产以及类似的其他长期资产。如果人为操纵净收益的企业普遍存在利用推迟确认费用或损失的做法,与这些资本化费用有关的财务指标就有可能出现异常,如待摊费用占流动资产的比重、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等可能会给我们一些提示。

4、利用关联交易调整利润。如果这种现象在操纵净资产收益率的企业中比较普遍,就会在这些企业的关联交易额占销售收入或销售成本的比例上体现出差异,并且应收账款中关联方的应收账款比重较大。但是由于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披露的不规范性,投资者较难从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中采集出关联交易的详细数据,因此笔者根据为调整利润进行的关联交易通常不使用现金的特点,选择分析其他应收款指标占流动资产比重的指标。其他应收款体现企业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有关各方的资金往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反映企业与关联方的资金关系,比如出售投资给关联方后应收回的款项等。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大,说明企业与关联方可能存在比较密切的联系,利用关联方调整利润的可能性也较大。

二、研究数据的选取

笔者采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上市公司资料库》光盘中数据作为研究对象,从中筛选出1996、1997和1998年净资产收益率在10%区间,即[10%,11%]之间的公司作为样本(简称10%区域的公司)。同时,根据这些公司所处的行业和规模,在净资产收益率相对受到人为干扰小一些的公司中寻找对照研究所需的相同数量的标准公司样本,舍去个别实在无法找到对照的标准公司,以保持两个样本最大程度的可比性。通过查找和比较,笔者选取的单个样本数量如下表所示:

缺乏数据和删除的公司数量合计不到总数量的15%,并且样本数量远远大于统计中要求的大样本标准(30个),因此可以认为研究的结果基本代表了所有净资产收益率在10%区域的公司状况。

三、统计结果

笔者统计出的1996、1997和1998年净资产收益率在10%区域的公司和用于对比的各标准公司的资产总额以及八个财务指标的调整平均值、平均值差异的检验值见下面的表格。比较资产总额的目的在于证实两个样本是否存在规模差异。调整平均值是在删除了5%的极值之后计算出的各样本的资产规模和财务指标的平均值。同一年度内净资产收益率在10%区间的上市公司与标准公司财务指标平均值差异的检验值代表了平均值差异的大小,当该检验值超过1.64时(笔者使用的是单尾检验),我们就有95%的把握认为平均值确实存在这种差异,因此,认为该差异是显著的。当该检验值低于1.64时,我们就认为在统计意义上这种差异不明显,我们不能以95%的把握性确定这种差异是否真的存在。在样本的方差较大时,通过统计检验有时难以确定平均值差异的显著性,利用十分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这种不足。

财务指标差异及其显著性统计结果

根据上表显示的统计结果以及笔者进行的“十分法”排序的结果,1996年到1998年各年度10%区域上市公司和一般公司各个财务指标之间的差异情况见下表:

注:“显著”指通过平均值差异的检验发现存在明显差异;

“有区别”指在平均值差异的检验中不能证明存在明显差异,但利用“十分法”排序可以看出存在明显差别;

“无区别”指不论在平均值差异的检验还是“十分法”排序中都看不出明显存在差别。

资产总额的比较结果证明,有操纵净资产收益率可能的公司与标准公司之间不存在规模差异,笔者的研究的确已经排除了规模对其它财务指标的影响。从上面的统计结果看,在选取的八个可能反映企业利润操纵的财务指标中,只有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以及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两个指标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其他六个财务指标均在不同程度上体现出10%区域上市公司与一般公司的差别。

四、研究结论

1、财务指标中体现的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手段。

通过对可能存在利润操纵的上市公司和一般公司财务指标的比较,我们认为以下操纵利润的手段在上市公司中有普遍性:

(1)通过非营业活动提高企业利润。笔者对净资产收益率在10%区域的上市公司样本中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最低的企业数据进行了调查,结果令人吃惊。1996年的94家样本公司中有6家公司该指标出现负数,1997年166家样本公司中有3家该指标出现负数,而1998年160家样本公司竟然有7家公司该指标出现负数。这些负数意味着这些公司的营业活动是亏损的,也就是说,他们达到10%的配股线居然完全依靠营业外的经济活动!

(2)通过增加投资收益提高利润是非常普遍的做法。在1996年和1997年的统计结果中,我们发现10%区域的上市公司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远远高于标准公司,1996年差异达八个百分点,1997年差异达四个百分点。利用投资收益操纵利润在个别公司达到极其严重的程度,在10%区域的上市公司样本中,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100%以上的企业1996年有6家,1997年有2家,1998年有3家,这意味着这些达到配股最低标准的上市公司创造10%的净资产收益率竟然完全依靠投资收益!

(3)采用与关联单位进行交易提高利润。笔者不能直接证明这些关联交易的内容,但是其他应收款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联系的紧密程度,这使我们不能不猜测这些关联方对企业利润的影响。1997年和1998年10%区域的公司其他应收款比重的明显异常说明这些公司从事非正常经营活动的行为十分普遍,而且交易经常采取非现金形式。笔者统计了样本中10%区域的上市公司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比重超过50%的公司数量,1996年,该数目为4家,占样本的4.3%,1997年为11家,占样本的6%,1998年为9家,占样本的5.6%。这些公司竟然有一半以上的流动资金占用在非正常经营活动之上!

如果笔者对其他应收款的多少代表与关联方联系的紧密程度猜测没有错误,其他应收款多的上市公司很可能在经营活动上也存在与关联方的紧密联系。虽然笔者没有考察关联交易引起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收入和利润的增加,但1997年和1998年,10%区域上市公司同时都出现一定程度的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重比标准公司偏高、应收账款周转率比标准公司偏低的现象,这与我们看到的其他应收款比重的异常在时间上存在一致性,由此我们有理由怀疑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既操纵非营业利润,又操纵营业利润。

(4)通过人为扩大赊销范围或采用提前确认销售、甚至搞虚假销售增加营业利润。在1997年和1998年,10%区域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重比标准公司偏高,以及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偏低,说明比起标准公司,10%区域的上市公司更多地记录了非现金形式的销售业务。鉴于笔者统计时采取了控制行业和控制公司规模的方法,由于行业和规模导致的应收账款规模和回收速度的差异就被排除在外,剩下的原因只能用不正常来说明。这种不正常,一是可以用上面提到的关联交易来解释,另外就是用扩大赊销范围、提前确认销售、搞虚假销售等原因来解释。

除上述具有普遍性的利润操纵手段外,还具有两种不具有普遍性的利润操纵手段,即通过费用资本化影响利润和通过提高营业外收入影响利润。

2、上市公司操纵净收益手段的改变。

连续考察1996年到1998年10%区域的上市公司出现异常的财务指标,我们发现各年中这些财务指标的变动不尽相同。也就是说,在不同年度,由于种种原因,上市公司采用的操纵利润的手段偏好有所不同。

(1)1996年,平均值差异检验证明存在明显差异的财务指标有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和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考虑十分法排序的结果,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也存在差异。其他指标差异则不明显。可见,在这一年中,企业普遍采用增加投资收益的手段提高利润,而虚增收入、利用关联交易调整利润的做法还不十分普遍和明显。

(2)1997年,平均值差异检验证明存在明显差异的财务指标有:待摊费用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以及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考虑“十分法”排序的结果,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和应收账款周转率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这一年中,企业普遍采用多管齐下的方式提高利润,包括增加投资收益、利用关联交易、虚增销售等。

(3)1998年,平均值差异检验证明存在明显差异的财务指标只有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比重和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重;考虑“十分法”排序的结果,应收账款周转率也存在差异。而以前出现过差异的待摊费用占流动资产比重、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以及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几个指标差异不明显。可以认为,这一年中企业普遍采用的调整利润的手段集中在虚增销售或关联交易上,而对利用投资收益增加利润的做法不再特别感兴趣。

五、研究结果的启示

虽然笔者的研究对象是净资产收益率在配股最低限以上临近区域的上市公司,但是研究所发现的财务指标与利润操纵手段上存在的联系具有普遍性,可以帮助我们在各种情况不辨别利润操纵。研究证明,尽管我国上市公司人为操纵净资产收益率的手段各有不同,但他们在操纵利润的同时,其他财务指标却能够暴露其操纵手法,因此,只要我们能够对这些反映利润操纵的财务指标给予足够的关注,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识别上市公司的操纵手段,去伪存真,得到企业真实的获利水平。通过以上的研究,我们得到以下一些启示:

首先,净收益或利润总额有关的指标表现企业真实盈利能力存在严重缺陷。这些指标中包含了与企业正常经营无关的、缺乏稳定性的一次性收益内容,如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以及在本文中没有涉及的财政补贴等,这些项目随时会由于企业达到目的而消失。用这些指标评价企业,将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风险。从前面的统计中我们看到,标准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明显高于可能操纵利润的上市公司,因此相比净资产利润率或总资产报酬率,营业利润受到利润操纵的干扰较小,利用营业利润计算的有关指标相对稳定,对表达企业的实际盈利能力会更加有用。

其次,在操纵净收益的手段中,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通过投资收益增加利润。投资者应对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给予非常的重视。对于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重较大的企业,应该仔细分析投资收益的来源,辨别这种投资收益的长久性。如果一次性的投资收益,比如出售投资所得的收益数量较大,这种投资收益的长期性就很难保证。

第三,其他应收款是我们应该给予足够重视的资产负债表项目,一些企业可能没有披露关联交易或关联方关系,但其他应收款项目的性质实际上会告诉我们这些企业与其他企业或单位之间的非常关系,所以其他应收款的多少可以帮助我们判断该上市公司受到其他企业或单位的影响程度,这种影响越大,该上市公司的净收益指标的可靠性越差。

第9篇:公共财政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财政供养人口问题涉及到财政负担和政府职能运行效率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学术界和历届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本文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出发,分析目前我国财政供养人口存在的问题,为解决财政供养人口的问题提供理论依据。

一、我国财政供养人口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国财政供养人口比例较高。从纵向看,我国财政供养人员比例在汉代是1:7948人,唐代是1:3927人,明代是1:2299人,清代是1:911人,1949年是1:294人(一说是1:600人),而今天是1:30人(一说是1:28人),有个别地方甚至达到了空前的1:9人(如陕西省黄龙县是9个农民供养1个干部)。从横向看,1999年中国是1:30人,印度尼西亚是1:98人,日本是1:150人,法国是1:164人,美国是1 : 187人。为支付众多供养人员的工资以及日常的行政管理费,我国政府财政不堪重负,很多地方尤其是基层政府出现典型的“吃饭型财政”现象,其行政管理费及工资支出占到了当地财政收人的80 %--90%,政府基本上没钱去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1997年我国行政管理费支出占全部支出总额14.7%, 1998年为14 . 8 % , 1999年为15.3 % , 2000年为17.4%, 2001年18.6%。这些行政管理费中包括极不合理的公车费、接待费等支出。“八五”期间,全国公车年递增27,是GDP增长速度的3.5倍,到1999年,全国约有350万辆公车,包括司乘人员在内的耗用为3000亿元,而1999年我国的地方财政收人不到5600亿元。中国烹饪协会统计,2002年中国餐饮业全行业年度营业额超过5000亿元,其中公款消费为1000亿元。2003年干部出国(境)达427万人次,按每人花费1万元计算,一年干部出境就要花费4.27亿元财政资金。虽然美国各层级政府年度财政支出也占到了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近一半之多,但财政支出主要用于为纳税人服务的公共安全、医疗保障、社会保险、教育、贫困救济等项目,政府雇员的“人头费”支出和日常的管理费用支出比例却很低。而在中国,“人头费”支出和日常的管理费用支出(主要是大吃大喝招待费和竞相攀比、极其不合理的小车费用)在政府年度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例很高,用于公共服务方面的财政支出比例却非常低。

这几年全国平均每年的财政支农资金有1000多亿元,但70%以上用在了农业行政事业单位上,而没有用于农业生产本身。在不少传统农区,县一级90%左右、地市一级80%左右的财政支农资金是用于“吃饭”。经济学家吴敬琏曾指出,我国的机构臃肿和人员膨胀在某种程度上讲已到了极限,财政成为“吃饭型”的财政,财政再分配的其它职能大受制约,严重影响许多重要的投人,如此发展下去,国民经济的发展将严重受阻。财政供养人口的膨胀导致政府机构的臃肿,不仅严重降低了工作效率,加剧了官僚主义作风,妨碍了政府的有效运作,极大地加剧了财政负担,导致各级财政陷人困境而难以自拔。政府机构每年增加一个财政供养人口,国家每年至少需要增加财政支出2万元以上。据此计算,近年来财政每年需要增加的工资性支出达600多亿元,占国家新增财力的60%以上。

二、从劳动价值理论看我国财政供养人口存在的问题

1,财政供养人口过多造成劳动力经济学上的过多浪费

马克思商品价值理论认为,商品价值是交换价值,即只有进行交换的产品才具有价值可言。“我们实际上也是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政府机构的劳动产品并非为了交换,而主要是为公众提供一种无偿的服务,因此,其劳动产品并非商品,其所供养人口的劳动也并没有创造价值。财政供养人口越多也意味着越多的劳动力没有参加商品价值的创造。虽然政府职能对于推动社会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供养一定的人口是必须而又在所难免的,但因为其供养人口的劳动力没参与商品价值的创造,因此更应该注意供养效率问题。原则上,在政府机构中,一个人能干的活决不能给两个人干。否则,在社会总劳动力一定的情况下,会减少商品价值的创造总量。

2,财政供养人口范围过大不利于所供养行业价值的创造

根据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财政供养的对象应该是提供公共服务的,市场不愿意或不能提供的领域,比如大型基础设施、义务教育、基础科研、卫生保健等公共社会事业。我国在1982年、1988年和1998年进行了三次机构改革,虽然在精简政府机构、削减财政供养人口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财政供养范围过大的问题,政府职能“越位”的问题并未完全解决。因为政府机构所从事的劳动并没有创造商品价值,所以财政所供养的行业也就无所谓像市场上的其他行业一样,为追逐剩余价值而充满竞争,因竞争产生极高效率,因效率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而是效率低下,人浮于事。

3,财政供养人口结构不合理造成部分劳动力价值无法实现

根据国家人事部统计,目前我国政府机构中大专及以上的学历约占80 %。有些地方招考公务员时明确规定非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可。不可否认,高学历、高素质的财政供养人口能较好地履行国家职能,提高政府机构运行效率,但同时也应冷静地思考,政府机构中例如文件收发等工作是否一定得是本科生或研究生。这里,不是否认收发等工作的重要性,而是对一于这些工作而言,只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文字语言功底的人就能很好地胜任。不可否认,政府职能中诸如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法律、规章制度的解释和实施等等确实需要高素质、高层次人才的参与,但不少岗位却无须这样的人才。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认为,劳动力价值由三个方面决定,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学习费用,因此,教育程度高的劳动力价值应高于教育程度低的劳动力。目前我国政府机构工资制度尚未能较好地体现教育程度对劳动力价值大小的影响程度,因此,往往出现不同教育程度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差距拉不开,也就造成高层次、高学历人才劳动力价值无法完全实现的问题。

三、劳动价值论为解决劳动供养人口问题提供理论依据

为了解决财政供养人口比重大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学术界建议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构筑公共财政,一致认为应该精简政府机构,降低行政成本。问题的关键在于应该精简什么机构,保留什么机构;哪些行政成本能带来效益,是有效成本,哪些成本是没必要花费,是无效行政成本。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价值是由抽象的人类劳动创造的,劳动是价值的源泉。但并非所有的劳动产品均有价值,只有进人交换系统中的劳动产品才能拥有价值,即只有生产商品的劳动才具有价值。为了解决财政供养人口的理论问题,有必要进一步探索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问题。马克思《资本论)中所探讨的劳动,更多涉及的是商品的生产劳动。但根据劳动价值理论,所有的商品都是劳动的产物,即便某种物品是大自然的产物,如原始森林,只要最终被拿来交换,它也必然是凝聚着人类劳动的结晶。马克思说“动物和植物通常被看作自然的产物,实际上它们不仅可能是上年度劳动的产品,而且它们现在的形式也是经过许多世代,在人的控制下,通过人的劳动不断发生变化的产物。要是说到劳动资料,那么就是最肤浅的眼光也会发现它们的绝大多数都有过去劳动的痕迹。可见,马克思所谓的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并非专指产品的生产劳动,而是指在产品成为商品之前所凝聚的一切人类的劳动,除了生产劳动之外,还应包括产品的开发、研究、包装、运输等等。但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在产品成为商品之时这些劳动才创造价值。 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可以理解为所有的劳动都有可能创造价值,但其劳动产品成为商品,其所凝结的各式各样的劳动才真正创造了价值。这为解决财政供养人口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即财政供养人口的劳动与市场上生产商品的劳动一样可以参与价值的创造,只要其劳动产品能推向市场。因此,政府要精简机构、削减财政供养人口,首先必须研究的是哪些职能部门应该下放到市场,解放这些部门的劳动力,使它们参与商品价值的创造。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的主要职能应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缺陷,如遏制不完全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或为市场机制的运行提供服务,如加强监督,维护经济秩序。而对于诸如过多的行政审批制度而阻碍市场经济运行的职能应加以取缔;对于诸如咨询、培训等并非只有政府才能从事的中介服务应推向市场,使之成为商品的创造部门,参与商品价值的创造。政府在确定职能承担范围时应牢牢把握一个原则,只要是市场办得了、办得好的事情就不应该由政府来承担。只有这样,财政资金才能退出经营性、竞争性领域,转到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方面,提高财政对政权建设、教育文化和科学事业、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需要方面的保障能力,从而改变“吃饭财政”的面貌。只有这样,才能使越来越多的行业融人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增强竞争意识、提高运行效率,生产出高质优效的商品满足市场需求,从而使社会财富越来越丰富精简政府机构,削减财政供养人口必然牵涉到政府机构劳动力转移的问题。在确定财政供养人口合理范围和规模后,将多余的劳动力转移到劳动力不足的部门或行业,不仅可以避免劳动力的浪费,还可以增加劳动力所创造的效益。如图1所示,横线E表示发挥最高效益所需的劳动力数量。A行业只需三个劳动力就可创造最大效益,目前尚有一个劳动力处于浪费状态;B行业创造最大效益所需的劳动力与实际使用的劳动力相等;C, D行业实际使用的劳动力少于创造最大效益所需的劳动力。因此,通过A行业将剩余劳动力转移到C行业,提高了整个社会劳动力所创造的价值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