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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企业依照法律签订的,其可以对劳动者双方的利益进行权衡,并确保劳动者与企业能够享有一定的义务与权利,使其受到法律的保护。除此之外,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合法劳动、和谐劳动关系,应避免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纠纷,一定的法律约束力是劳动合同所具有的。
2.劳动力合理流动方式的实现。企业既要避免人员流失过小或者过大,具有合理流动性,还需要稳定性,才能获得正常的发展。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对于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应根据劳动者要求来签订,这样就为人力资源管理配置的优化奠定了有利基础,并确保人员合理流动、达到稳定劳动力的目的。
3.企业劳动管理手段是劳动合同。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的所有信誉报酬、劳动成果、荣誉等都涵盖于劳动合同范围内。工作实际中,按照劳动合同法,企业能够对劳动者自身合法权益进行维护,同时也强化了劳动者政治地位。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在劳动合同的作用下激发出来,反过来促进企业发展。
4.劳动者劳动权保障。当劳动者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确立了双方劳动关系,一方面,通过企业协商的方式,劳动者能够对自己各项劳动权利进行确定;另一方面,能够使劳动者的工作稳定下来。
二、如何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对于大型发电国企来说,和谐劳动关系的加强,必须从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学习方面入手,在对《劳动合同法》全面掌握的基础上,认识到市场经济的发展、劳资双方权益都离不开该法。《劳动合同法》在大型发电国企在用人方面给出了诸多的约束,从表面上,似乎是对企业用人的一种束缚,可能也增加了用人的成本,但是从长远来看,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求企业必须按照规矩办事。大型发电国企在用人方面要保证企业职工队伍的稳定,只有这样企业各项工作才能有序开展,才能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所以,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要通过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来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2.对劳动合同管理环节进行完善。首先,要按照大型发电国企自身的特点,结合法律依据,制定出与自身实际相符的劳动合同,合同内容要能保证劳资双方的基本权益。其次,对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原始资料等,制定出工作准则,并且要从合同的签订、履行、监督等环节,不断进行完善,对各个环节的工作也要进行规范。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约束劳动者和自身的一种行为,保证了合作双方的权益,最终使双方实现各自利益。
3.强化对劳动合同履行环节的管理。大型发电国企要在劳动合同履行环节的管理方面有所突破,在这个环节中,有来自企业的要求,也有来自政府的监督。作为企业,在和劳动者签订完合同时,要对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明确,在合同签订完成后职工的管理,就必须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办事,在劳动报酬、时间、休息、保障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对大型发电国企在劳动合同的履行环节的管理主要表现在企业日常管理中;而对于政府来说,既然国家制定并颁布了新的《劳动合同法》,就必须要严格该法的落实情况,对落实情况也要进一步进行监督,保证该法能够落到实处。当然,主要的方面还是需要企业自身对劳动合同履行环节管理的加强。企业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职责时,企业职工也应该按照合同承担自己的义务,只有这样,企业和职工双方才能实现双赢,才能构建起和谐的劳动关系。
4.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工会组织是大型发电国企中重要组织部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中,要加强对工会组织的建设。由于工会组织对保障劳动者权益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应该充分的发挥其作用。首先,为了提升工会组织的整体素养,要配置精兵强将,对管理者要加强培训,从而使工会组织中的工作人员的素质得到整体提升。在企业中,工会组织非常重要,并不是可有可无的组织,也不是仅仅存在于形式上,在实际工作中,也要真正地发挥出其应用的作用。其次,提高工会的入会率。作为大型发电国企来说,应该加大工会宣传的力度,让广大职工能够了解到工会组织的职能及重要性,这样职能才能明白,只有加入工会,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最后,工会工作的独立性必须得到加强,企业工会组织是职工自己的组织,不能发展成党政附属部门,受企业管理者的支配,这样工会组织也会失去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
参考文献
劳动关系得益于生产关系,它是生产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是劳动者和使用者之间在劳动中生成的且在不断发展的一种社会关系。人在社会关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人们的社交等活动促进了社会关系和谐发展。其他的社会关系以劳动关系为基础,是为了保证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所以,劳动关系在这个工业化越来越发展的时代作用愈发重要起来。
二、企业对人力资源及其管理和劳动关系进行有步骤有计划地调节
就人力资源来讲,其管理和企业中的劳动关系存在的状态有关联,人力资源中其管理对劳动关系的调节具有自然性。就人力资源来讲,其管理的目标追求不是和谐的劳动关系,它有着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的功能和调整企业的劳动关系特殊的功能。劳动关系方法和手段也是人际资源及其管理的体现。就人力资源来讲,其管理在企业中的实践有两个方面,分别为实施健全的人力资源及其管理的职能、同时使劳动关系得到改善与协调。
1、实施健全的人力资源及其管理的职能
就人力资源来讲,其管理在企业中的具体实践,人力资源,其管理中的所有管理及决策和一些行为都可能会影响到劳资双方之间雇佣的关系。企业的管理者为了营造这种和谐的劳动关系来进行自我规范和约束,它体现了一种人本管理的思想且协调和贯穿劳动关系的整个过程。所以,就人力资源来讲,其管理发展潜力巨大,能使企业与员工之间实现双赢。就人力资源来讲,其管理在企业中以人力资源及其规划,对新进员工及老员工进行培训,对企业员工绩效和薪酬进行科学管理为实施的途径。这几类途径指出了企业中的各层管理人员,尤其是企业直线经营的管理者在这类管理中起到了的积极作用,因此,这些不同管理层的沟通与协商也更好的促进了和谐的劳动关系。
2、劳动关系的间接改善与协调
[关键词]劳动关系;实训;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44-0099-02
“劳动关系管理实训”课程是劳动关系专业实践教学中的职业技能训练方面的课程。此课程是根据劳动关系专业毕业生将要从事的“劳动关系管理”岗位的需要而设置的。2010年劳动关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究表明,虽然不同类型单位对劳动关系专业人才能力要求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但劳动法律法规的应用能力与沟通与协调能力是所有类型组织均十分看重的核心素质与能力。“劳动关系管理实训”课程的开设,对劳动关系专业来说是一个崭新的尝试,通过相应的实践训练活动,把单一的教师的“讲堂”,变成学生主动发展的生动活泼的“学堂”,变成师生共同研讨的“论坛”,把劳动关系管理实训课程教学论及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对学生的素质培养之中,运用于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活动之中。实验教学是整个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能帮助学生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同时也能提高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实验教学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培养质量。
1 “劳动关系管理实训”课程教学改革的意义
劳动关系是一门综合性、应用性非常强的学科。当前社会对劳动关系专业人才的需求,越来越重视实际运作能力。如何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在学习中不仅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同时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是劳动关系专业建设必须思考的问题。从具体的教学方面来讲,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是两个相对独立、并行不悖而又相辅相成的教育过程,就“劳动关系管理实训”这门课程而言,实践教学的意义高于单纯的理论阐释。学生在实践过程中,运用所学的知识和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有助于培养学生不断探索的精神和勇于创新能力。21世纪高技能人才的知识、能力、技能应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具有优化的结构。因此,探讨构建一个适应市场需要的,能培养学生劳动关系管理实战能力的实践教学体系,对目前劳动关系专业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对完善劳动关系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理念,形成有效的实践教学机制具有积极的实践意义。“劳动关系管理实训”课程的开设,是根据劳动关系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和学生的特点和知识结构,结合社会的需要和学生的要求,不断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模式。并且通过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体系,优化实践教学内容,培养教师重视实践教学的理念,改革传统的实验教学方法,强化理论学习与实践的结合,提高实践性教学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劳动关系管理实训实践教学是劳动关系专业实践教学模式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当前,劳动关系实践教学普遍存在实践教学模式单一、实践教学效率不高的问题,因此,探索和研究更加适合实践教学需求的教学策略是劳动关系专业实践教学所必须要面对的一个瓶颈。在目前教学实践中,很多非劳动关系专业也开设了劳动关系管理的相关课程,而且课程目标是使学生能熟练地掌握并应用相关的知识及技能,所以,劳动关系管理实训实践教学研究的成果对其他专业的劳动关系管理实践教学同样适用,对其他课程的实践教学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第三,可以促进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通过学习可以促进学生的劳动关系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融合,有助于学生更快的消化理论知识,不仅对“劳动关系管理实训”这一门课程,同时对其他相关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模式研究及应用推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四,可以有效促进教师的自身发展。近年来,各高等院校十分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并投入大量财力用于师资培训和队伍建设。然而,真正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具有“双师型”特质的教师数量还是很有限的,并且如何将项目实施与教学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还有待研究。因此,本项目的研究对于促进教师自身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2 “劳动关系管理实训”课程教学现状及分析
在具体调研的过程中,笔者主要从学生开展相关实践课程及社会需求两方面分别进行。一方面,通过与学生座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相关专业实验环节在教学实施中所遇到的现实情况,深入地了解大家对“劳动关系管理实训”课程的需求;另一方面,通过组织专业研讨会,深入到企事业单位调研,共同探讨研究本课程教学改革中的难点与重点问题,总结出当前课程教学中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第一,劳动关系专业仍偏重理论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方面较为薄弱。据调查,毕业学生们反映最多的问题是感到自己在大学学习过程中,实践能力没有得到有效锻炼。客观地说,这些年来,实践教学的环节得到了一定的加强,但整个教学计划的设置中仍有80%以上的是课堂教学,学生实践锻炼的时间偏少,也无法获取更为有效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技能,导致大多数毕业生缺乏动手能力,难以更好地服务社会,影响了学生的就业和社会适应。
第二,实践教学手段单一,理论联系实际较少。学生实践能力得不到良好锻炼,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实践教学的手段偏于单一。在实践教学环节中,由于受到师资、实验经费、实验设施等软硬件条件的局限,导致实践教学手段无法全面展开,教学方式方法还是比较单一,实践教学过程中缺乏创新性和灵活性,理论教学不能很好地融入社会实践当中,造成理论学习与社会生活实际脱节的现象。在针对企事业单位的调研中,笔者发现目前劳动关系专业毕业生具备的基本素质与实际需求不符。
第三,实验设施不够完备,实验教学内容相对单薄。为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教师想方设法地改善教学方法,但仍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教学效果。主要原因是由于传统的实践教学模式存在着明显的“先天不足”,实践教学的手段显得形单影只,不能全方位地使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高质量的提高。另外,是由于实验设施不够完备,现有的实验设施不能充分满足全面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
3 “劳动关系管理实训”教学改革的建议
作为新设立的单独实验课程,本课程围绕劳动关系管理涉及的工作任务,以劳动法律法规的应用及人力资源综合能力培养为核心,依据职业岗位工作领域的要求来确定课程,注重发挥相关知识对技能的支撑作用,并兼顾学生技能素质的拓展,优化整合实验教学内容。因此,要根据实验内容选择合适的教学方式,重新设计实验教学大纲,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实现理论教学效果与实践教学效果的有机统一。
3.1 要实现实验任务的系统化与条理化
由于劳动关系管理课程本身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其能力与素质要求体现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工会部门及劳动行政部门的不同岗位之中。在设计教学大纲过程中,要全面了解不同类型的工作过程及主要工作环节,明确完成工作任务所需的知识和能力,并进行梳理与分类,实现实验任务的系统化与条理化。
3.2 要注重以任务为导向的教学环节设计
教学过程的组织环节需要与实际工作任务密切结合,在进行大量细致研究的基础上,将理论知识、能力与素质相结合。因此,要打破传统学科教材的“三段式”课程设置模式,把知识、技能、态度贯穿于各项目训练系统中,通过情景、过程、模拟等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此外,教师将与教学活动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研讨,根据能力与素质培养要求系统地分析与整理工作任务,设计完善的教学过程,并针对性地设定教学环节,包括实验情景、学时、基本目标及考核评价方式等。
3.3 要创新实验教学平台
在实际教学中,如何选择恰当的校外实习基地与学生的课程学习对接,使学生能够及时进入实习基地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全方位地感知人力资源管理的实务是一个难点,也是一个重点。在这方面,有部分高职院校尝试与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共同建立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家委员会,这样就可以在约定的时间内到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参观、见习等实习活动,保障实践教学地顺利推进,而且还可以随时聘请相关单位的人力资源主管进行专题演讲、座谈、答疑、研讨或针对性的实践活动,保持学生与社会专业人士之间交流,随时掌握行业动态。此外,可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辅以电子邮件、网络聊天工具等网络信息通信工具,搭建信息化、网络化的技术平台,同时,在实验课程实施过程中随时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专题座谈、答疑、研讨或针对性评价,使学生与专业人员之间形成有效互动。
3.4 要确立以工作能力为重点的课程教学效果评价研究体系
要改变以往侧重考核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难度、深度为重点的教学效果评价导向。取而代之的是以职业能力和素质为考核重点,开展实验课程教学实施评价,重视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估,以及在情景模拟与流程环节的行为表现进行评价,通过考核评价的引导作用,使学生更加注重劳动法律法规及人力资源综合知识的运用,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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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年薪制的,一般规定固定每月发放一定标准,剩余部分在年底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核定一次性发放。实行月薪制的,一般由“基础工资”、“考核工资”、“福利”三大模块组成。一个合理的组合工资结构应该是即有固定工资部分,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或能力工资、工龄工资等,又有浮动工资部分,如效益工资、业绩工资、奖金、加班费等。在工资结构设计时,应考虑到既能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满足职工日常生活需要,又能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能监管职工日常行为,涉及到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出勤及安全等的处罚金应该体现在奖金模块中,并且在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发放单中明确列出扣款原因。
二、慎用“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合同法》有关“不能胜任工作”的条款有第二十一条和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不能按要求完成同工种、同岗位人员能完成的工作量或工作内容的,考虑到劳动关系是双方相互信赖的长期性合作关系,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培训或者进行调岗处理,在这两项措施实施完毕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企业实行对“不能胜任工作”的职工调岗调薪制度的,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予以约定,并能让职工事先知晓调岗后相应的薪酬变化情况,岗位调整的程度应合理,可横向调岗也可纵向调下一个级别,不可显失公平。同时应事先掌握动态上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与职工协商确定。
三、动态证据的收集
在劳动争议的仲裁与法院判决过程中,对动态证据的要求很严谨,对证据的针对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都有很高的要求。日常管理中,企业应该要有收集证据材料的习惯,不仅要收集异常情况下的证据,还应关注正常情况下的证据收集。一般来说,企业需要收集的证据包括工作记录、调查记录、事实证据、文件资料的签收记录及有载体的聊天记录等,形式一般有文件资料、监控与录音等声像资料、数据电文和内部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等。同时,收集证据时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一要合法收集,二要及时收集,特别是对于违反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收集当事人与证人的证言证词及相关的物理证据,确保其真实有效。在数据电文证据的收集时可按照《上海市高院人民法院关于数据电文证据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提到的方法收集并保存。
四、劳动争议处理响应
企业在面对劳动争议时,要保持平静,在企业能够承受的范围与职工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与职工进行协商解决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尽快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进行应诉。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企业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尽早以对企业有利地法院为受理方提讼。不管在仲裁阶段还是法院审理阶段企业都要积极响应,不可不出席、不出庭、不申诉或无准备消极应对。在仲裁或法院审理时不出席、不质证,在裁决或判决时只对当事人申诉、质疑的有效事实进行裁决或判决,即不质疑则认为是事实、不申诉则认为认同,这对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利的。企业在积极响应劳动争议处理时,除要事先准备好静态资料和动态证据,还应派出熟悉企业运作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的人员和企业法律顾问出庭应诉,必要时还应聘请专业的律师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全过程,以最大程度上保护企业权利。
企业的长远发展离不开对人才的培养,人才是一个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更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企业要想把利润做到最大化,就必须维持好人才与企业之间良好的劳动关系,而这种劳动关系的变化往往取决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运行是否正常。人力资源管理运行正常,“人才”便会生生不息,反之便会“人才”凋零。因此,企业要想取得最大化利益,并促进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便需实行人才战略,也就必须保证人力资源管理的正常运行。文章针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关系调整之间的问题进行分析与阐述,并且提出协调二者关系的对策与方法,从而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关系的协调提供参考与帮助。
[关键词]
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合同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越来越重视企业的未来,在这个法治化的社会,《企业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并得到实施。这些法律的实施,为企业以及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现如今各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严重,人力资源的管理和利用直接关系到企业在这场竞争中的优势。为此,如何处理好企业利润与员工权益之间的冲突,是现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通过分析现行企业中人力资源管理所存在的问题,探讨如何构建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关系调整之间的和谐关系。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所存在的问题
人力资源管理一直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近年来,因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不当,造成了员工劳资纠纷案件的不断涌现。在给企业员工带来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为企业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本文经过对企业人力资源现状的分析,得出以下三点问题。
1.1人力资源部的缺失
现在许多企业没有设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而是直接以人事或者行政的岗位替代。虽然对于企业招聘人才方面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企业人才管理不规范且人才招聘过于片面的问题,既导致企业中出现的一些劳资纠纷问题得不到解决,有时还会使得企业人才管理出现问题,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成本。
1.2人员缺少导致分工紊乱
由于一些企业自身规模有限或是缺乏相关方面的意识,在人力资源管理岗位上设置的工作人员太少,导致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中某些员工一人身兼多职,例如人事和行政、会计和财务、前台和行政等职务都是由一人担任。这种做法不仅不能发挥员工的个人所长,导致所属岗位的工作不能做到尽善尽美,也会因为缺乏另一个岗位专业知识的原因,使得工作效率降低。
1.3管理者经验有待提高
某些企业管理者由于自身管理经验的不足和对新型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不熟悉,以及对人才的流动性和复杂性的不了解,因而造成人力资源管理层唯老板命是从的现象。而由于老板自身也没有人力资源管理的经验,因此导致出现问题后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再加上有些老板喜欢任人唯亲,造成处事不公的现状,最终导致人才流失。
2影响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因素
2.1企业环境
造成员工与企业产生矛盾的最大问题就在于,企业给予员工的待遇跟实际员工所付出的劳动不成正比,详细方面比如:企业工作环境太差、克扣员工工资、要求员工无偿加班等。这一切皆使员工切身的合法利益受到了剥削,造成不公平的现象,最终皆导致企业与员工之间产生巨大矛盾。
2.2员工缺乏动力
企业缺少明确的绩效考核制度,难以对员工形成有效的激励。比如:短期绩效目标的制定、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量明确数字化等,这些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员工造成激励,让其工作有干劲。相反,企业如果缺乏这些,员工每天工作浑浑噩噩,没有动力,也难以提升积极性。
2.3增加员工的满足感
一个企业要想长久的留住人才,就要让企业的员工产生满足感。员工满足感的提升,也就意味着其在一个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员工的满足感体现在很多方面,例如:薪资报酬、工作方式、福利政策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员工与企业的关系。
3关于改善的建议
如今是社会法治化的时代,社会中的劳动关系调整也逐步法制化,但是仍还有许多企业在劳动关系上和员工存在纠纷。这就导致近些年来,企业与员工之间劳动关系激化,劳资纠纷案增多,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也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为此,在这样的形势下,解决劳动关系,调整现状,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已经迫在眉睫。
3.1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可以为实现劳动用工和建立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提供一条龙的服务。改善企业劳动合同现状,让员工的绩效考核、福利待遇、奖惩制度等都与劳动合同融为一体,使之紧密联系起来。在此基础上,有关法律部门要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帮助企业从用工管理走向岗位管理。政府还应对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状况进行备案,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找出问题所在,并帮助解决。还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于不签合同的企业予以严厉的打击。并且建立网络化管理,便捷查看消息,掌握企业合同管理动态,最终达到有效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目的。
3.2发挥工会作用,建立公平、平等的环境
工会是劳动关系中,员工一方的代表,它的作用在于当企业和员工产生劳动纠纷时,代表员工与企业就薪酬标准、福利待遇、工作安全等进行谈判,是员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因此,工会应该健全自身机制,建构新型的、公平公正的、合作共赢的社会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帮助企业和员工实现和平共处,构建和谐、发展的劳动关系。
3.3让心理契约和劳动契约合理结合
在二十一世纪,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新型劳动关系是由心理契约跟劳动契约(即劳动合同)一起确立的。心理契约是建立在员工与企业有共同的愿景基础上的,在双方的心中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它与劳动契约同是连接企业与员工关系的纽带,为实现员工与企业的互利共赢、和谐发展做贡献。劳动契约是自《劳动法》实施以来,用来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机制,也是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手段。而后期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更是进一步的程度上规范了员工和企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此基础上更为注重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这两部法律在和谐的劳动关系的建立方面,作为法律基石而存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契约的弊端开始显现,渐渐地,冰冷的法律契约已经不利于劳动关系的调整,并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效力的有效提高起着阻碍作用。心理契约是一种心灵的约定,它是把员工的心理与企业的心理连接在一起的心理纽带,它的强度直接来源于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同时,具有隐秘性与变化性的特点。心理契约还有着很强的主观意识,它是建立在员工的心理承诺与对企业的信任的基础上的,因此,它还有不确定性与动荡性,会跟随时间、地点、心理状态的变化而变化。员工在一个企业待的时间越长,也就表明他和这个企业的心理契约越强烈。但是,不管是劳动契约还是心理契约,在对于劳动关系的调整方面它们都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同时它们也有着各自的缺陷。为此,将心理契约与劳动契约合理地结合起来,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它们在调整劳动关系方面的作用,实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伟大愿景。
3.4将员工满意度作为评价和谐劳动关系的标准
在企业与员工的关系中,企业一直是处于强势的地位,员工多数受到各种或明确或隐性的压迫与剥削,这样就很容易造成员工的不满,甚至引发两者间的劳动冲突,不利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同时,员工对于企业的满意度也会随之降低。因此,要想建立长久的、和谐的劳动关系,企业必须将员工满意度作为和谐劳动关系的评价标准。
4结论
综上所述,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调整,是目前两者之间所面临的巨大难题,同时也是一个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企业若想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就必须有人才的支持,而人才的管理则依赖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因此,改革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现行企业必须重视的问题。除此之外,企业还要提高内部人才的竞争力,综合各方面让员工有较强的动力工作,最终达到双方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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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关系的不同
首先,两者解决问题的侧重点不一样。人资源管理主要是通过雇主来解决劳动中出现的问题,而在劳动关系中则更倾向于工会和工人来解决。在解决问题的方法上,前者主要是强调管理的重要性,从管理中寻找措施;而后者忽视管理在解决问题的作用,两者的研究都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人力资源把雇主和雇员看做一个整体,协调整体的利益关系;而劳动关系则注重其中的利益冲突,解决雇主和雇员的利益冲突。
2.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在不和谐的劳动关系中,两者中存在的问题就会显现出来。其中,主要包含以下几点。第一,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比较落后。在很多企业中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在企业的思维中,劳动者总得服从上级的领导,而一切都得为了企业的利益服务。于是人力资源管理只是一味地追求企业的利益了,而忽视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无法调动雇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利益驱动下,雇员的利益往往得不到保障,从长远来看,企业无法解决好雇佣间的关系而不利于企业的发展。第二,企业无法适应多元化的用工关系。在如今企业中,总会遇到很多用工的纠纷问题,其中有很重要的原因是如今用工的形式在变化,形成了多元化的用工关系。然而,企业对于这样的变化却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很多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措施中,没有认真执行相关的法规、政策,对法规的错误解读造成用工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在如今企业中,劳动关系双方的矛盾加深,不利于形成和谐的用工环境,对企业也会产生消极的影响。
二、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关系的关系
1.人力资源管理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立
在企业的雇佣关系中,总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劳动纠纷,这些纠纷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而人力资源管理是在科学的管理理念上调整用工关系,所以对于建立一个和谐的劳动关系有着重要作用。人力资源管理对于劳动关系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人力资源管理能有效的调员工的积极性。企业要想提高效益就必须提高员工的效率,而只有企业的效益提高了员工的利益才能有保障。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可以通过建立相关的薪酬管理制度,将员工的利益和公司的效益挂钩,从根本上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很多时候员工的潜力在这样的激励中发挥到最大化,产生双赢的效果。第二,人力资源管理可以根据员工的实力使人尽其用。员工的能力存在差异,擅长的东西也不一样,这时候如何给员工安排相应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一旦员工的工作没有安排妥善,容易引起员工产生不良的情绪,使劳动关系变得紧张。通过人力资源的管理,员工可以在自己岗位上发挥自己的作用,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也增加了企业的效益。第三,人力资源管理有利于员工的长远发展,也为企业留住更多优秀的人才。在如今的企业中,员工跳槽的现象比较常见。有许多员工由于看到自己的前景不明朗于是就选择跳槽来追求更好的发展。而一个好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就能够使员工的职业规划更加清晰。一旦企业形成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就能让员工明确自己的发展前景而努力奋斗,在稳定了劳动关系的同时,也为企业留住更多有用的人才,巩固了和谐的劳动关系。
2.劳动关系促进人力资源管理的完善
在劳动关系中,公会主要代表着劳动者的利益,容易和企业产生纠纷,成为企业发展的“羁绊”。而这些“羁绊”从长远来看,有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因为在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一定程度上促进着人力资源的形成和完善,在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扩展到以人为本的科学管理观念。劳动关系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人力资源的管理。第一,劳动关系使的公司更加关注员工的利益,而不是一味追求企业的效益。员工不再成为企业创造效益的工具,而是成为公司的主体,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体系。在管理中,侧重于对于员工的培养和需求,与员工间由简单的利益关系发展成为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而且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才能让员工更加服从管理,有利于企业的管理。第二,劳动关系让人力资源管理中员工的参与度提高。在落后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员工属于被动服从的部分,很少有机会参与其中,自己的一些想法根本无法得到企业的认可。这样的一种管理会让员工缺少集体感和归属感,不利于企业整体的建设。企业的管理中员工一旦有了更多的话语权,就会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发挥创造性,能更好的融入企业中,将自己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紧紧地结合在一起。第三,在劳动关系中可以形成人性化的管理制度。在有些企业的管理中,企业的制度过于死板,缺少人情味,无法适应如今复杂多变的用工环境。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应该是一层不变的,在保证的它的权威性的同时也要保持灵活有效性。一个人性化的管理制度,将会是联系雇主和雇员的桥梁,营造相互信赖共同发展的企业氛围。
三、结语
尽管无论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都有私法自治的特点,但是因为劳动关系中的不平等特征使国家更倾向于利用公权力保护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的权利,因为弱势一方的权利是最容易遭受侵害的,所以国家专门制定了劳动法,规定了工资、劳动保护和劳动时间等内容。雇佣关系中,两个主体的地位完全平等,完全属于私法自治的内容。国家只需从民法角度保障契约自由即可,不需要专门立法,如果干预过多反而是不平等了。综上,我国《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适用主体只能是劳动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不能是雇佣关系的主体。
二、法律适用方面的区别
1、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关系主要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类似法律法规。劳动关系一部分代表的是社会利益。纵观整个劳动法,我们就会发现,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较多权利的同时,给用人单位规定了较多的义务。雇佣关系主要适用《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雇佣关系因双方主体的平等性,完全属于私法自治范围,所以适用私法。私法的核心价值就是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国家无权干涉。这个特点的一个体现就是国家并没有规定雇员的最低保障。2、争议处理不同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适用的法律不同,引起纠纷时适用的解决方式也不同。当出现劳动纠纷时,当事人首先应当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知道,劳动纠纷解决的方式是劳动仲裁程序前置。可是,当出现雇佣关系纠纷时,一方当事人既可以依据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选择仲裁,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总之,雇佣关系纠纷的解决不是仲裁程序前置。
三、承担责任的区别
1、举证责任不同劳动纠纷的处理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据,承担证明责任。只有在个别情形下由劳动者承担有限的证明责任。在雇佣关系中则要由“主张者”来承担举证的责任,这相对来讲难度比较大。在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要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实施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废除以及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对引发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在合同是否履行时发生争议的,应该由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来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雇佣关系中纠纷的处理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是民法中通常的证明责任分配方式。这种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之上的一种责任分配方式。例如,一方当事人如果主张合同变更或者废除了就要对引发合同变更或者废除的事实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关键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探讨
中图分类号:F241.32文献标识码:A
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烟台市公路局充分认识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的重要性,以劳动用工管理工作为中心,通过加强劳动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加强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创新劳动用工制度,创建激励竞争机制,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加强劳动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打造和谐劳动用工关系,有法可依是基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的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亦日趋多样化,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职工身份由单纯的事业身份发展为事业、企业等多种身份并存,并且企业用工所占的比例迅速增长。而企业用工管理对事业单位来说却是一新生事物,有关企业用工管理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基本是空白。对此,烟台市公路局迎难而上,除了加强对劳动法规的学习外,同时采取了“请进来走出去”、“学习—总结—再学习”的学习方式,循序渐进,稳步提高,坚决杜绝闭门造车。
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每一位公路干部职工都要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运用法律思维去破解难题、推动工作、防范风险、维护稳定。首先组织全系统劳资管理人员参加市劳动局组织的全市劳动用工知识法规培训班,从基础法规学起。接下来针对日常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调研和汇总,聘请了市劳动办和市劳动仲裁委的专家来单位进行了专门讲解和座谈。这样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劳动用工管理的理论体系,特别对日常各种劳动争议有了有效的预防、避免及合理的解决方案。随着全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加入了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延续多年的旧医疗保障机制彻底改变,致使许多职工不理解,特别是对医疗程序不明确。为此他们专门召开座谈会,聘请了医疗保险部门的专家为职工进行讲解,同时印发了医疗保险解释手册,方便了职工,消除了疑惑和矛盾,确保了稳定。
加强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企业要确保劳动合同真正起到约束与规范双方行为、保障双方权利与义务、稳定劳动关系、加强管理的作用,就要加强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严格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是烟台市公路局减少劳动争议、打造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和谐公路的重要举措。劳动争议是反映劳动关系不和谐的重要指标,而劳动争议多数是由于劳动合同管理不健全造成的,因而加强和健全合同管理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保障。签订合法、平等、协商一致的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为强化劳动合同管理绩效,首先规范劳动合同内容。在劳动法的框架下,结合全局的工作实际、运营需求,并经劳动部门审核认可,制定并印发了企业用工的统一劳动合同版本,进一步规范了合同管理内容,确保了劳动合同内容的全面、合理、完善、充实,具有较强的实用操作性。统一版本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公路的行业特点,多角度、多方位地预测到容易产生的各种劳动纠纷,增加了约定条款,真正做到了防患于未然。二是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并且在员工中公示、告知。三是加强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及时订立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时限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及时做好劳动合同的变更、接触和终止、续订工作。特别重视并认真做好首次劳动合同期满后的考核、续订和和终止工作。做好劳动合同规范化、信息化归口管理。并能够认真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责任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劳动合同的日常和动态管理工作。劳动合同管理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做到依法管理劳动合同。
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
打造和谐劳动关系,劳动纠纷预防是关键。当前,在劳动用工管理中,伴随相关法律规章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对劳动用工管理实践提出了高水平的要求,用人单位唯有强化监督控制,以法为先,创设良好的用工管理环境,才能杜绝劳动纠纷,降低不良风险因素,并实现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在日常工作中,烟台市公路局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各种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对可避免的,提前制定预防条款,采取预防措施;对不可避免的,提前制定出应对、解决方案,避免发生后措手不及,同时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协商的处理原则。通过从制度上、程序上规范单位的责任和行为,有效地预防了因劳资矛盾、用工纠纷造成。如经过积极协调,为开发区公路局与开发区劳动人事局牵线,示范建立劳动纠纷预防、预警机制,效果显著。
创新劳动用工制度,创建激励竞争机制
【关键词】企业 人力资源 管理 和谐劳动关系 构建
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而劳动关系是经济社会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保证企业不断成长壮大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关重要。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义
(一) 激发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企业通过建立完善的薪酬制度,能够激发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薪酬是对企业员工为企业所做贡献及员工自身价值的衡量与体现,企业通过建立完善的薪酬管理和激励制度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这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与核心所在,完善健康的薪酬激励制度不仅能激发员工的工作效率与积极性,同时也能够最大程度地开发员工自身的潜在能力。
(二) 提高企业生产力与生产效率。
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者能够主动调节劳动关系,提高企业生产力与生产效率。伴随着市场经济的进步与发展,企业人力资源的调整管理执行力逐渐替代原来政府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力,并且在实际管理中也越来越被重视而加以应用。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管理者由生产工具转变为生产要素,这正是企业管理的创新所在。企业管理者的此种态度在一定意义上对企业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生产力与生产效率有很大影响。
(三)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造福人民的发展观,它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就是说: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要求在发展过程中,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和保障好人民的健康权利、安全权利、劳动权利、受教育的权利等生存权和发展权。民以食为天,饭碗对普通百姓来说,是天大的事情。劳动关系和谐健康,经济发展才能又好又快,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才能实现。
(四)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建立极其完备的市场法律法规、社会信用体系、现代企业制度,从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都得到合理的实现和安排。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助于巩固和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劳动用工机制,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和提高就业质量,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落实,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企业中劳动关系协调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 企业改制改革,加剧劳动关系的不稳定。
随着企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给劳动关系调整带来巨大的挑战。由于人员结构的大调整,从而引起员工劳动关系问题愈加突出,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社保保险关系的接续以及历史债务的清偿等问题尤为突出。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当,极易引起群众性的突发事件,引发员工与企业的矛盾 。
(二)实施合同不够规范,合同履行问题突出。
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 有的企业出现了劳动合同短期化趋势, 有些以就业的压力强迫职工长时间、高强度地劳动,甚至还有强迫职工以低价买断工龄,欠缴或拒缴社保保险,劳动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差,随意辞退和解雇工人等等。这些用工制度不规范、不签劳动合同的用工现象大量存在, 最终导致了企业擅自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 让员工被迫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使得劳动争议成为长期突出的矛盾。
(三)企业不够重视人力资源管理。
虽然近年来我国一些企业已经制订了与企业发展战略相结合的人力资源规划,但只有很小部分企业能够建立并按规定执行,其余大多数企业并未按照规定执行考核制度以及对企业员工的培训制度,甚至不知工作分析与工作评价的含义,忽略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长此以往,这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影响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协调机制不够完善。
尽管企业对人事管理人员普遍实施了劳动合同执证上岗制度,但由于部分单位诚信缺失、道德失范,劳动合同格式化现象严重,一些劳动合同不是在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履行;集体协商签定劳动合同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很不利于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以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由于人事管理员只是部分执证上岗,对于不合格人员未采取清理,故对国家劳动法规理解不透彻, 没有充分利用有效手段明确劳动者与企业双方的权利义务, 导致在处理劳动关系时缺乏法律认识。基础管理工作不细, 企业规章制度不完善, 员工档案管理等缺乏有效性、科学性与实效性。
三、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途径
(一) 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充分认识人在企业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人为价值的核心和社会的本位,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一切为了人,一切服务于人,自觉地将人力资源和科学技术,自然资源,客户需求,资本运作等因素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效应,坚持人在企业中的主体地位和价值的不可比拟性,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主导力量。这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客观要求,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求企业把广大职工利益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企业与劳动者两个主体利益要求上的双赢,尊重和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让职工们感到企业是他们的衣食父母,拥有归属感。坚持以人为本,还要求企业注重为职工创造宽松、舒心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使其主观能动性和自身的劳动技能和潜力得以充分发挥。企业要尊重和信任职工,尊重职工个人的人格、劳动和一切权益,要坚持做到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升职工对企业的忠诚度,企业的凝聚力才会增强,企业才能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
(二) 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与战略要求对企业人力资源进行有效配置,以实现企业最终的利益最大化目标。我们可以从如下几方面着手,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进行完善,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首先,通过加强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来实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目标,这不仅能够通过合理规避法律风险来有效控制人力成本,还能确保企业在需要的时间和岗位上获得各种人力资源。另外,要对员工的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规划进行考虑,以此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其次,企业应该提高招聘效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在规划基础上应编制与岗位相适应包括工种、工作内容、对岗位员工的要求等内容的职务(岗位)说明书,详细的职务(岗位)说明书在提高企业招聘有效性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招聘成本,对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有一定作用。再次,要重视职业培训。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具有经常性的变革与创新,因此持续的职业培训很有必要,同时也是提高员工绩效的有力保障。
(三) 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监管工作,规范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制度是调节劳动关系的依据,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基础地位,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在调整劳动关系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和监测。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的劳动标准,建立以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发挥劳动合同制度在强化企业劳动管理工作,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力度。认真做好集体合同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切实抓好集体合同的协调,签订和履行。要处理好签订劳动合同和签订集体合同的关系,企业都要与职工签订集体合同。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要进一步加强对集体合同的监管和检查,切实发挥其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四)建立多渠道育人机制,促进职工快速成才。
企业完善职工期培训体系,建立多渠道育人机制。如对新入职大学生实行轮岗见习管理,加快新分大学生尽快融入企业,了解企业文化,结构设置,生产经营工艺流程,熟悉各项规章制度。聘请业务娴熟,能力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担任培养导师,结成了“师徒对子”,签订了培养协议,明确了培养责任和义务。加强专业技术工人培养,积极开展技术比武、技能鉴定、技师、高级技师评聘工作,广泛开展“师徒帮带”活动,举办专项课题讨论,安排理论培训,组织各工种经验交流会等,为职工互相学习,切磋技艺,共同提高创造机会,搭建平台。培养大量专业技能水平较高的技术工人。
对管理人员实行干部评议考核激励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职工群众认同认可的原则;从严要求、严格考核的原则;组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对管理人员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评价考核,对考核方式进行细化量化,采用具体分数进行打分考核,使考评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公平。对考核成绩好的管理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推先评优的依据,考核结果差的视情况分别进行谈话、黄牌警告、调离降职、解聘或免职的处理。使企业的干部队伍形成“能者上、庸能下”的动态化管理。
(五)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实行薪酬分配激励机制。
劳动用工和合同管理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关系到职工队伍的稳定,是构建企业和谐劳动的关系的基础。企业应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详实、全面、合法,签订程序规范,做到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解除和终止等各个环节依法运作。劳动合同的签订方面应做到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应达到100%。 这样既使员工的合法权益有了保障,减少和避免劳动争议,又能够使企业广纳贤才,增强自身的竞争力。
薪酬管理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中起到很重要作用。企业应建立健全一套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职工薪资激励机制,能够体现企业生产特点和岗位用工结构、动态反映劳动差别、员工劳动流向、劳动强度、劳动环境,与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贡献紧密挂钩的特色工资分配方式,工资保持向生产一线、苦脏累险岗位、技术高管理岗位和低收入群体倾斜,适当拉开同岗位新老职工、技能高低职工的收入差距,理顺各类人员的工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彻底打破工资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使埋头苦干、业绩突出的职工得到真正的实惠。提高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四、结束语
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劳动者与劳动力的使用者以及相关的社会组织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这种社会经济关系的主体包括资方和劳方两个方面。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否和谐除了由双方本身的力量强弱对比决定之外,还受到代表劳方利益的工会组织建立与否以及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应通过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者建立起双方相互尊重、和谐相处的平等关系;利益相容、矛盾协调的共生关系;共同创造、共享成果的发展关系。不断增强企业职工责任感、凝聚力和向心力,以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宇清. 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J].中国就业,2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