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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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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第1篇: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风险分析

风险是指在从事某项特定活动中因不确定性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自然破坏或损伤的可能性,具有客观性、不确定性和可预测性。风险管理是衡量承包商管理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

第一,建设工程合同文本合法性风险。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法》项下有名商事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民商法基本原则;但该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也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否则违法的部分无效。在建筑法律关系中,对于工程项目立项、参与工程建设的主体、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和涉及公共利益甚至国家安全的项目等方面都要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建筑关系各方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订立各种合同。建筑企业若对国家建筑法律缺乏了解或不透彻,就有可能因为违反法律规定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二,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

第三,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及合同管理专业人才。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第四,对合同订立把关不严。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而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企业一切风险的源头,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致使合同签订后引发出许多问题,如工程质量问题、工程款拖欠问题、原材料价格问题等,大多与当初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条款时把关不严有关。其成因包括:资信审查不到位;忽视合同特别条款;付款条件不明确;盲目采用低价策略增加自身风险;被业主拖欠工程款等。

第五,在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在履约过程中,建设工程合同一方的行为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对另一方的权益产生重要影响。例如:项目履行中各方明示代表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效力;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与程序;在合同中怎样有效设定特别生效条款或承包方式;工程窝工状况下工效下降的计算方式及损失赔偿范围。

一是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或者是一些包工头。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二、防范措施

第一,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强化责任。专业人才的缺乏是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建设单位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谈判时,成立高效的合同谈判班子,让具备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与财务的综合素质谈判人员参与进去,多方面严把审查关。合同谈判人员要对合同履行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负责;审查人员要对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合法性认真审查;批准人员要对合同的经济性、风险性把关。签订合同时,还应进行合同评审,明确技术规范、工程款支付、双方权利义务、违约等重要条款,对工期、质量等做出细致的规定,及时发现问题,并通过谈判明确地写入合同。对于重点项目还要经集团公司评审。

第2篇: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

关键词:风险因素;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

中图分类号:F253文献标识码: A

前言:BT 项目合同的复杂特征在于在一个 BT 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如投资、融资、建设、转让、回购等涉及的法律关系方诸多,必须根据其法律特性建立一系列的合同来规范和约束各方的行为,以明确所涉及到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正是在这样的合同关系下,项目质量责任涉及到整个BT项目相关环节特别是整体回购环节的成功与否,极大增加了 BT 投资建设回购的风险。

一 在BT项目合同履约中进度控制风险因素主要包括:

1.1工程施工企业投资人自身施工能力方面。

由于BT项目一般规模较大,干扰因素多,实施的难点多,投资人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评估不足,对于合同的组织管理和审查不到位、施工过程管理不到位,导致施工质量和进度风险。

1.2项目融资成本较高,投资建设资金不到位。

融资规模和速度与政府的金融环境政策息息相关,由于融资不到位而导致投入不足影响项目进度的情况时有发生。在现阶段,融资成本的不断提高也给项目带来了不小的冲击,所以要及早解决这种局面。

1.3项目征地拆迁因素。

一般情况下项目的征地拆迁具体工作由业主自行负责或另行委托,但在BT项目的合同条款往往会约定:“投资人应协助进行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保证项目进度”。在实践中由于本身征迁工作具有很大的不可预见性,因此征地拆迁的不可控性,成为项目进度控制的一大风险因素。

1.4BT项目的设计进度与变更因素。

实施BT模式的建设项目由于政府急于上马,不规范的运作过程中,往往是边委托设计、边引入投资人,甚至部分建设前期手续尚不完善,造成典型的“三边”工程,设计的进度和设计变更手续常制约项目的施工进度。BT项目成本控制BT模式的建设成本与常规工程承包相比,投资人承担了项目全过程的资金投资使用和控制,几乎承担了项目回购前的项目全部成本投入。依照BT项目回购总价的组成,剔除所包含的投资收益(工程利润和投资回报)外,所有环节的费用均构成了投资成本,因此成本管理过程涉及了工程、造价、财务、金融等环节的成本要素,因此BT项目成本控制难度和风险大。

1.5合同的质量法律意识浅薄,各方质量责任不明确。

BT项目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产生质量事故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直接影响项目回购,大大增加投资成本和风险甚至投资失败。企业总部忽视对具体BT项目管理的科学配备,按照常规施工项目的管理规模对BT项目进行管理配置和管理成本控制,在加强了经济、财务人才配备的情况下,削弱了技术管理人才的配备,没有形成BT项目质量风险高于一般施工承包项目的意识,造成工程质量控制的技术力量不足。

二 BT项目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措施

2.1BT项目实施过程质量控制措施

(1)强化合同的质量法律意识,通过合同约束各方质量责任。BT项目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产生质量事故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直接影响项目回购,大大增加投资成本和风险甚至投资失败。因此合同质量风险的控制贯穿于 BT 项目的谈判、签订、履行和回购的全过程。BT 项目合同的质量约束条款是保障项目顺利运作的基础条件,也是项目双方规避质量风险法律支持。因此投资人须遵循BT项目运行的客观要求,加强质量法律意识,从BT项目的谈判开始,工程施工承包企业就应遵循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明确自身的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认真分析和读懂合同约定的质量责任条款,从项目开始实施就形成强烈的质量风险意识。在BT项目合同确定后,BT投资承包企业在BT项目合同的《工质量责任合同书》《工程质量保修书》等合同质量条款基础上,在项目进行分包前要严格审查项目分包队伍的资质和社会信誉度,在分包合同中要详细明确分包工程建设采用的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如果存在多个分包单位,则应分别明确各单位之间的质量职责,以及交叉工作的质量保证和协调措施,使BT项目的总体质量责任更趋规范化,杜绝相应的质量失控的风险因素。

(2)严格做好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的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是施工质量的控制性文件,在审核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质量规范文件、BT项目合同要求、施工现场条件,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原则;要分析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是否安全可靠、经济适用;质量管理和技术体系是否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健全可行。

(3)要严格工程变更的质量控制程序。工程变更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无法避免的情况,变更范围包含了:设计变更、工程数量、施工时间的变更、合同文件的变更等。工程施工中要不可擅自实施变更,发生工程变更时,要严格遵守变更程序,变更申请经过监理、设计及业主确认后方可实施。

(4)做好施工成品质量检查、竣工验收前的自检程序管理。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要从施工顺序上考虑对已完施工成品质量保护问题和措施,防止交叉作业或施工顺序不当造成完工产品的损坏和污染,建筑成品形成后应及时采取覆盖、防护、封闭等措施进行保护。BT项目的投资完成项目竣工前,应自行组织细致的工程质量自检,保证工程质量相关的内、外业满足工程验收规范和合同约定标准。自检合格后方可向项目回购人提出竣工验收书面申请,回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组织进行项目竣工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后由项目回购人或政府提供书面证明。

(5)因此合同质量风险的控制贯穿于 BT 项目的谈判、签订、履行和回购的全过程。BT 项目合同的质量约束条款是保障项目顺利运作的基础条件,也是项目双方规避质量风险法律支持。因此投资人须遵循BT项目运行的客观要求,加强质量法律意识,从BT项目的谈判开始,工程施工承包企业就应遵循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明确自身的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认真分析和读懂合同约定的质量责任条款,从项目开始实施就形成强烈的质量风险意识。认真接受监理工程师对发现的质量问题的整改要求及时改正,及时对自身建设管理上、组织上、技术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2 BT项目进度计划控制管理项目进度计划的实施管理,是项目进度控制管理的日常工作。在项目团队形成进度控制组织工作体系,明确的各单位、各阶段进度计划目标后,项目进度计划控制管理主要任务就是要分析和发现影响进度计划的相关因素,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进行纠偏控制,保证计划的正常执行。

BT项目进度管理包含广义进度即项目设计阶段、征地拆迁阶段、施工建设阶段的总体进度管理和狭义投资建设施工的进度管理。作为工程施工承包 BT项目的进度管理来说,主要是投资建设施工的进度控制管理,而设计和征迁的是建设施工的进度控制影响关键因素。

(1)组织管理措施:1)项目开始就建立完整进度控制组织体系,按照项目进度计划要求进行分解进度目标的确定与落实,做好组织体系的职责分工与考核;2)建立日常的进度计划审核制度和进度计划实施中的检查分析制度;3)形成完善的进度信息沟通网络体系,落实日常的工程进度报告制度;4)落实图纸审查、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流程的管理制度;5)健全项目进度协调需要的会议制度,会前对参会人员、单位,拟解决的问题及时准确的明确,保证协调会召开的常态化、高效性。

(2)保证进度计划的管理措施。1)做好合同工期目标的管理,实现合同工期与计划进度目标的统筹管理和分级落实,检查分解后各责任主体的进度目标责任,保证合同进度目标的实现;做好合同管理的措施:2)做好合同工期目标的管理,实现合同工期与计划进度目标的统筹管理和分级落实,检查分解后各责任主体的进度目标责任,保证合同进度目标的实现;3)充分落实BT项目合同中进度管理业主方的责任,积极督促项目业主解决影响进度的不利因素和非投资人责任;4)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合同变更,对项目实施中产生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以及提出相应的工期延期申请,并调整相应的合同工期;5)做好影响进度风险因素的管理,在BT项目合同中应对可能造成进度滞后的影响因素予以明确,比如征地拆迁、台风暴雨、地方政府政策性的停工要求等,并对这些因素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经济管理措施:1)企业总部积极关注项目的融资进展和资金到位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支持,保证项目计划资金需求;2)对项目分包方按照分包合同及时办理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保证分包单位的正常施工计划的执行;3)对分包方合同约定相应的工期奖励措施,对工期计划提前的及时兑现奖励;4)准备项目进度滞后需要应急赶工所需的赶工费用预备金。

2.3 BT项目成本管理措施

要合理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成本,项目管理团队就应该从技术、经济、组织、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审计监督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保障成本控制的相关内容得以有效控制。对 BT 项目合同全面履约,避免业主方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同时利用合同条款高效地处理我方提出索赔要求。基于 BT项目合同的各项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分包合同,因分包单位造成的质量、进度等违约责任及时予以控制和处理。按项目对下分包的合同条款约定,建立严格的付款支付流程,避免过早、过量的款项支付。

(1)投资控制的技术措施。一方面,要积极通过对项目施工方案的不断优化,发挥企业的技术优势,进行技术经济论证,选择可靠性高、成本低的施工方案或措施,通过技术手段来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要科学合理确定工期目标并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和造成的窝工现象。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核,合理计划和使用施工措施费。

(2)投资控制的经济措施。实行有效的奖励办法,对项目管理人员在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产生的投资节约,进行合理的奖励;动态地进行项目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对比分析,在节超分析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奖罚措施。

(3)投资控制的组织措施。项目管理团队要建立起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成本控制组织体系,体系机构包含项目管理的技术、经济、财务等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通过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成本职责分工;将项目责任成本分解到相应的责任部门,落实投资控制的任务;同步做好责任考核。

(4)投资控制的合同措施。对 BT 项目合同全面履约,避免业主方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同时利用合同条款高效地处理我方提出索赔要求。基于 BT项目合同的各项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分包合同,因分包单位造成的质量、进度等违约责任及时予以控制和处理。按项目对下分包的合同条款约定,建立严格的付款支付流程,避免过早、过量的款项支付。

(5)投资控制的信息措施。采用信息管理措施处理相应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数据,并对相应成本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利用信息管理进行费用预测和按时形成成本报表,将信息管理作为决策管控的有效支持工具。

(6)加强审计监督管理。工程施工企业业内部的审计监督是一项常态工作,企业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内部审计有着检查、监督、见证、评价和建议的职能,因此通过审计监督对实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要利用加强审计监督管理,对工程项目的违规操作进行及时纠正,从而使项目避免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7)融资成本的控制。BT项目的资金使用成本与融资规模和使用时间成正比,做好融资成本控制的前提是准确的项目工期计划与分期资金使用计划,在此基础上确定合理的融资计划,实现到位资金的高效使用和减少资金占用时间。项目管理团队在选择融资合作金融机构时要进行全方位评估,优先选择与企业有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融资手续费用和单位资金占用费低且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在项目对下采购及分包中,积极加强与企业有长期合作且信用基础好的单位合作,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进度付款比例和延长支付时间,有效降低项目融资的总规模,从而减少资金使用成本。

结 语:工程施工企业进行BT项目建设过程中,务必遵循项目建设的客观规律,全面考虑项目合同风险的制约因素,通过相应的技术分析手段对项目合同风险控制目标进行反复的平衡和论证,以科学合理地确定和调整计划目标。作为BT投资建设项目投资人来,在保证合同质量目标的情况下,以合理的建设进度实现最低的投资成本,最终保证整个目标系统的最优,实现投资收益最佳,这已经是项目实践和国内外学者学术研究的共识。

参考文献:

[1]葛培健,张燎.基础设施BT项目运作与实务[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9.

[2]王伟.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集成控制研究[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0

[3]严玲,赵华,杨H刚.BT建设模式下回购总价的确定及控制策略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9(12):75-81.

[4]周凤荣.BT模式投资项目的招标合同筹划,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J]2008(3):48-49

[5]徐恒升.施工项目成本控制中的问题与对策[J].《基建优化》, 2004 年11期

第3篇: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

关键词:电力施工;合同管理;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电力企业作为能源产业中重要一项,它是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电力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越来越复杂,因此这就需要针对不同领域出现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并且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提高电力企业市场竞争力。为了加强电力企业的风险与控制,这就需要加强风险意识,建立风险评估团队和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在综合改进中,确保电力企业运营正常健康的发展。

一、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特点、重点及重要性

电力施工企业在建设中,投资比较大,要求技术含量比较高、施工周期长等,因此在制定合同中,其特点包括:施工合同的生命周期长,受到外界的影响大,这就出现了施工合同管理的周期长,跨度大,以及合同中潜藏的风险比较大。由于电力建设的施工项目比较复杂,投资高,这就出现了合同金额高,使得合同管理的效益比较显著,其合同对整个工程的经济效益比较大。建设中,各个单位之间和项目之间的接口比较复杂,使得合同管理工作繁琐,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社会关系,处理好各方之间的关系比较重要。施工合同的干扰事件多,要求合同的管理必须是动态的,因此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变更管理极为重要。

电力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的难点表现在:合同文本不规范业主方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具有更多的发言权,但是有部分业主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能按照规定的标准,出现了转嫁工程风险,成为施工合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最多的原因。合同中出现了“口头协议”是按照正规合同进行的,但是双方的当事人不能按照具体的规定履行,只是为了应付对外检查,因此在实际执行合同中以补充条款,私自立下合同,这样就把中标合同部分或者是全部。这就极有可能造成违反规定行为的出现。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标管理脱节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以及编制和管理的施工合同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以及工程项目组,弱中标时,但是仅仅是文件的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仅仅限于形式,造成施工合同给管理与招投标之间出现了衔接漏洞,造成这二者之间严重脱节。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分析:由于不合理的施工管理合同,造成电力施工合同出现了风险,因此这就总结出电力工程施工合同在项目建设中的重要性。在合同主体资格的风险中,主要是由于企业内外部环境在变化中造成的,因此合同资格存在的瑕疵就会日益增多。在施工中,业主工程在没有批复时,在压力下,施工单位就必须要进场作业,这就使得施工单位的风险在不断增加。由于工程在批复之前,施工单位无法获得项目的运作资金,因刺需要持续垫资一直到正视批复进入投招标程序完,这种状况造成施工单位的资金和压力比较大;施工没有正视批复之前,弱出现了工程停工,施工单位就不能按照规定时间支付工资。施工合同条款不同的风险由于施工单位的比较弱,造成施工条款的解释能力不强,这些现象不利于施工单位的顺利进行。

二、电力施工合同的风险识别

电力施工企业中,面临的合同风险包含:(1)合同主体资格瑕疵的风险。企业在施工中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合同主体资格存在的瑕疵就会增多,由于批复问题,造成施工费用等风险问题。(2)合同计价方式的风险,施工合同在按照计价方式进行分类时,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等。这些合同在计价方面仅仅采用的是方式上的,没有形成相应的定义与操作指导。(3)合同条款不同理解的风险。施工中,由于施工企业处于弱势地位,议价能力比较差,合同条款的解释能力不强,在出现了条款不清晰的时候,其解释方向不利于施工单位。(4)不公平条款的风险,在施工企业中,“输变电工程的合同”其目的是为了减少业主方风险,部分条款存在公平性。但是由于施工单位议价能力比较有限,因此,这就出现了不公平的风险。例如:条款中规定承包人的窝工损失不得调整合同价。这就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有冲突,“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等,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且能够要求赔偿停工的损失等。”(5)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风险。电力企业中,大型施工资金的落实情况比较好,但是在部分小型技改工程中却存在一定的问题。(6)电力工程风险评估体系:主要分为三层,电力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三、电力施工合同风险的控制措施

针对电力施工企业中面临的风险问题,制定了相应的策略来加强控制措施。具体表现为:(1)合同主体资格瑕疵的风险控制:由于瑕疵问题是由于工程未获得批复,因此施工单位要及时掌握项目批复的状况,把握好资金的具体动向,尽量避免出现漏洞等。同时应该避免出现提前进场、赶工的签证记录等,要不断的与业主多沟通,规避风险,减少企业的建设损失。(2)合同条款问题引起的风险。首先要将合同条款表达清楚,避免出现解释问题。防止条款之间含糊表达,因此在合同内容中需要详细,一些重点要充分体现。其次是,要加大重要条款的审核,比如在工程计价方式、工程付款方式、工期、变更计算方法,合同履约保证金等事项,需要加强合同风险并且做到防范措施。

四、完善电力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的措施

随着我国电力施工企业的项目在不断增加,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比较多,因此为了进一步保证合同的风险得到控制,这就需要施工企业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来加强规定,最终实现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逐渐的完善电力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从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体系中加强和完善,最终达到控制合同风险的效果。减少合同纠纷问题,促进电力企业管理水平。具体的措施包含:(1)完善合同风险的预控制度。这就需要对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以及履行和清理等具体的环节作出明确的规定,按照具体合同管理严格执行,最终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2)完善合同风险的过程管理制度。在电力企业施工中,以合同为基础,整个过程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控制。当合同签订之后,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要进行合同交底。促使有关项目的人员对合同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有助于对合同中的风险进行防范和补救。在整个过程中,要关注合同执行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调整方案,促进施工顺利进行。

结语

加强电力施工合同的风险控制与管理,对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并应对电力企业的进一步市场化有着重要的作用,能够从内外环境下电力施工企业合同风险提出了具体的控制措施,这些对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合同风险的控制有着重要的意义,为全面推进电力企业的顺利施工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参考文献

第4篇: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

关键字:风险;公路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与防范

中图分类号: [DF5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前言

风险是任何工程项目中都存在的,现代公路工程项目的特点是规模大、技术新颖、持续时间长、参加单位多、与环境接口复杂,可以用危机四伏来形容。此外,构成风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它们分别由不可抗力、故意行为和意外过失造成。一旦风险发生,就意味着酿成了风险事故,也必然要承担相应的风险损失。公路建设行业就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它危险性高、涉及面广,是很容易出现风险事故和付出较高损失的行业。面对这一问题,公路工程的合同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2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管理

2.1 风险管理的起源

最早出现“风险管理”这一术语,是 1950 年加拉格尔在调查报告《费用控制的新时期———风险管理》中提出的;1963 年梅尔与赫奇斯的《企业的风险管理》一文的发表,对风险管理这一理论进行了进一步系统的研究和说明;我国系统的引进风险管理理论要归功与我国台湾地区的宋明哲先生,他在 1984 年出版的《风险管理》一书为中国打开了风险管理与防范之门。以上述理论为基础,,可以较为准确的理解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含义。

2.2 合同的定义和特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主体间的关系逐渐变成了合同关系,而公路工程建设市场各主体之间的行为也主要依据合同来加以约束。合同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也是市场经济的纽带。工程合同订立的基本目的就是为了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有效和合理的分配风险。

整体上说,合同是指具有平等民事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经过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我国于 1999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迄今已经有 12 个年头。它作为一种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时刻制约着活动双方的违法违约行为,使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具有平等的地位。

具体说,公路工程合同又包含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狭义的公路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公路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而广义的公路建设工程合同包含了与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所有合同,除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外,还包括工程咨询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招投标合同、材料和设备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以及各种技术合同等。

2.3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部分,其目的是保证工程项目总目标的实现。因而,从项目时间、质量和成本目标来看,风险管理与项目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究竟何为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我们可以这样定义:指公路建设活动中一切与公路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它不仅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还包括合同制定过程中和制定前后合同当事人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其次,公路项目建设作为高风险行业,在整个施工活动进行过程中有很多复杂的风险因素,但这里的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不是指建设活动中一切风险,而是其中所涉及的与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的风险。例如合同确立以后,由于市场变化引起了原材料价格的变化,这样的风险是不可预料的,同时也是合同风险的一部分。因此说,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中的损失是合同主体非故意的、非计划的、非预期的损失。

2.4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特征

①这种风险多属社会风险。现代一般意义上的社会风险意指在一定条件下某种自然现象、生理现象或社会现象是否发生、及对人类社会财富和生命安全是否造成损失和损失程度的客观不确定性建设项目作为社会活动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肩负和承担着巨大的责任和使命,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即能否及时有效地防范各种高风险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②这类风险属静态风险。静态风险主要是指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带来的风险,同时也是不可回避的风险。工程活动中遇到突况和意外事故的可能性是无法预测和估量的,因而,风险相伴而生,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损失是惨重的。

③这类风险属纯粹风险,即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所以说这种风险可能造成的结果只有两个,一是没有损失,二是造成损失。但与投机风险相比,这类风险是可保的。

④这类风险属特定风险,一般较易为人们所控制和防范。

⑤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中既有财产风险,也有人身风险和责任风险。

2.5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意义

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A·H·Maslow)的需要层次论有五个层次,而安全需要则恰居第二,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需要。这足以说明人类对于安全的重视和关注。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进行风险管理的目的就在于寻求安全保障,它的意义如下:

①有利于公路建设工程主体的稳定经营和向好发展;②有利于提高公路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经济效益,以达到经济利益最大化;③有利于提高公路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④有利于及时解决公路工程款拖欠问题,给广大农民工带来利益和方便,巩固社会稳定;⑤有利于发展和完善公路建设行业市场,有利于扩宽视野与国际接轨,促进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⑥有利于提高我国公路建设行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勇敢接受国际挑战。

3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既要在合同订立时预防,还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我们应清楚认识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所造成的严重后果,防患于未然。

3.1 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能是具有服务性和监督性的双重属性。即进行工程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合同的订阅,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这个专门的机构应包含各方人员,如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法律顾问在内的专业团队,他们负责管理、监督整个工程活动的进行。例如,在合同签订前,对合作对象进行仔细审核,深入了解。此外,我们主张,一切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因此,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3.2 合理转移合同风险

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可以预测的风险,合同双方应依据合同,各自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对于一些无法预测的风险,我们可以采取风险转移的方式来解决。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可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目前在中国,人们对于索赔的认识较浅,成功索赔的案例也较少,工程索赔制度未普遍推行。面对这样的现状,作为承包人和业主既要增强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合同意识、管理意识,更关键的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科学的索赔方法是合理合法的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同样,在古代也有经典的风险转移示例。“镖运”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它是一种颇具中国特色的风险转移技术。

3.3 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

合同风险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扩大,合同标的日趋庞大,涉及合同的内容、条款日益增多,国内采用的传统合同管理方法和手段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的大型公路建设项目的动态管理要求,而微机信息系统既方便又快捷,不但节省了时间,也减少了人力物力。所以说,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是时代的需要,是提高管理水平的必经之路。

3.4 提高公路建设工程合同人员的综合素质

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增强合同概念和合同管理知识,使他们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关键时刻,能及时应对和处理突发状况。这对于风险的防范是及其有力的。

4 结 论

综上所述,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牵涉到公路工程活动的方方面面,它以法律的形式规范着合同双方的行为。面对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我们应该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总结经验教训的方法,提高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切实有效地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

周友海.论工程管理中的质量终身责任制[J].现代商贸工业,2010,(11).

第5篇: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风险评估;防范措施

工程项目建设是个工期长、技术含量高及投资数量大的复杂工程,尤其是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不断增大,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存在诸多不确定的模糊风险因素,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质量与投资控制的基本依据,合同管理受社会自然环境、规模与投资数量等因素影响较大,存在不确定风险,加强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可有效保障工程项目经济效益。

一、合同风险形式

1.客观合同风险

客观合同风险一般是法律法规、国际惯例与合同条件所规定的,这种风险责任一般是合同双方所回避,而人的主观努力通常无法控制的,诸如合同所规定承包商应该承担的变更风险、时效风险与市场价格风险等。工程变更在15%合同金额内,而承包商无法得到任何补偿,此时即为工程的变更风险;当索赔事件出现后,在28d内承包商应该提出索赔的意向通知,否则索赔就会失效,这种风险发生便是时效风险;市场价格风险则是指合同价格规定不允许调整差价,在市场价格上涨后,承包商就要承担全部的风险。

2.主观合同风险

此种合同风险是由人为因素所引起,不过也可通过人为因素控制。在国内的许多施工合同里,业主运用自身有利条件,将苛刻条件隐含于工程合同条款之中,而有些承包商为承揽工程,制定工程项目合同时,对有利自身权利的理据不敢抗争,或者合同判断仅重视工期与价格,对于其他条款注意不够,在合同签订上存在较大随意性与盲目性,此时便会受制于业主,很容易被业主占据主导地位,合同平等性就很难体现,进而增加合同风险性。还有些承包商很容易轻信业主的许诺,草率签订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当业主因资金不足出现工程拖款情况时,承包商自身经济利益就会受到影响。

二、合同管理风险评估方法

风险评估是指在风险识别后,采取合理科学方法对工程项目风险进行辨别量化,然后按照权重大小进行排序,综合考虑工程项目风险事件可能发生的概率与损失大小。项目风险权重不同,重视程度就应该不同,风险评估是合同管理风险中的重要组成,是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必不可少的工作。在工程项目中,风险是必然存在的,加强合同风险评估,可有效控制不利风险因素,避免为工程项目建设带来影响,风险评估常用方法有下列几种。

1.模糊评估法

模糊评估法是指运用模糊集的理论对工程项目的风险给予评价,运用三角模拟或者蒙特卡洛等模拟方法对工程项目风险进行度量,通过改变参数,可对工程项目风险进行多次模拟,并运用模拟仿真的统计结果度量项目风险结果。

2.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是邀请评估专家,评估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与风险水平,并依据整体风险水平进行排序,以次来度量合同管理中的风险。

3.外推法

此类评估方法是最常见的,可分成旁推、前推与后推等类型,旁推是运用类似的项目数据对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给予分析评估,前推是依据历史经验数据对未来事件可能出现的后果与概率进行判断,而后推是没有历史数据状况下,将项目合同未来存在风险事件归结为有数据可查的初始风险事件上,从而对项目合同管理风险进行分析评估的一种方法。

在风险评估方法中,除了以上三种评估法外,还有故障树法、层次分析法等,在风险评估中,亦应考虑因资料不全及环境复杂等因素而使风险评估存在一定偏差的可能性。

三、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1.提高合同风险意识,加强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合同是工程管理的主要法律文件,对项目风险的管理具有保障作用。承包商应有很强的风险意识,尤其是合同风险意识,依据企业原有项目所遇风险问题,对其整理归类,并对其风险出现与影响范围给予分析评价。在新项目合同签订与条约履行中,对每个细节与条款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让所有参与者都要参与,在思想上加强参与者的合同风险意识,在项目建设中,构建施工与企业经营不同层面风险的管理体系,完善合同风险的全过程分析与防范,并采取一定处理机制解除风险,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开展。

2.完善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的环节较多,主要包含合同洽谈草拟、评估签订、交底学习、履行跟踪与变更终止等,工程企业应不断规范本企业合同管理,将本企业经济利益在合同中尽量最大化体现,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并保障企业社会经济效益的获得,这就需要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可行性。

合同管理制度主要有责任分解、合同交底、审查批准与每日工作报送等,其中,责任分解制度是指合同管理者把各合同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小组,并明确其工作范围与责任,经过合同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员,然后积极配合协调工程合同的履行;当合同签订后,相关管理人员应对各项目管理者与工作负责人实施合同交底,解释并说明合同主要内容,以形成工程项目的合同交底制度;为避免索赔费用不能及时纳入月付款要求的状况,并便于管理者审核进度款,可建立进度款的审查批准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所指的是每个职能部门把本部门工作状况与未来一周计划送到工程合同管理部门,让合同管理者及时了解项目信息,以便作出准确决策。

3.实施全过程的全面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应该将合同作为主线来实施规范标准的制度化管理,制定与合同有关的工作规定,尤其是合同管理程序、组织、谈判、起草、签订与检查等工作环节,均要作出明确的规定。工程项目合同整体的实施过程中,每项工作均要严格按规定管理和执行,合同资料要记录收集齐全,尤其是索赔资料的收集。工程项目建设中,难免出现一些不确定风险,一旦发包商不能依照合同来履行责任,承包商就会因合同价款影响延误工期,这时承包商就应依法进行索赔,而索赔成功性主要取决于索赔强有力的证据与解释,加强合同资料收集,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合同纠纷,确保企业应得利益。

4.提高合同管理人才培养

工程合同管理者应是高素质的综合人才,不仅要有良好的工程技术素质,熟知相关法律法规与合同业务,还要胜任合同的拟稿、谈判、修改与解释,对工程的合同管理、索赔管理、工程造价与财会账务等也要非常熟悉。同时,合同管理者还要配备精通合同管理与熟悉业务知识的专业人士,以应对有些业主为避免承包商索赔,进而聘请专业工程技术顾问与法律专家来起草项目合同的情况,此类合同条款编制质量较高,隐含许多对承包商不利成份,承包商对业主的这些不利条款要避免盲目接受,应善于转移与限制合同风险,使风险在双方间合理分配。

总结: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工程项目规模、工期与投资数量均不断增加,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风险一旦发生,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采取一定风险防范策略降低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可有效保障工程企业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并获得最大经济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钱峰.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分析与防范[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8(12)

[2]闫爱勤.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与探析[J].中国商界(上半月),2009(08)

第6篇: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企业合同

前言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市场经济属于法制社会,也是合同和契约经济的社会;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入,现代社会其实是一个典型的合同社会,企业的经营与管理的好坏直接受到企业合同管理的影响。自从我国2001年加入了WTO以后,中国的建筑市场逐渐步入国际轨道,因此国家也非常重视对建筑市场的秩序的整顿工作。然而,我国不完善的法律体系,较为淡薄的法律和合同意识,导致很多建筑市场不依照法律办事、不严格执行法律现象的发生。所以,建筑施工企业须紧抓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切实降低工程的施工风险,进而增加企业收入。

合同的管理是指合同的审批、签订、执行、变动、休止以及违约的相关处理等过程,并对全过程的计划组织与调节控制以及诉讼和督查的总称。然而,企业合同的管理的整个过程都潜伏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建筑施工的企业也同样存在着这样的风险,因此,在建筑施工的企业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而且加以识别合同管理中的潜在法律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控制,尽可能地降低法律风险的发生几率,以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建筑市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实行的是首先进行定价然后成交的期货式交易方式,这也就决定了建筑行业蕴含着较大的风险。同时,因为建筑工程一般投资量大、施工周期长、材料设备损耗多、质量要求较高、产品的地点固定、受自然和环境影响等特点,在关系复杂的市场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在进行市场交易时,责、权、利三方面并不是完全对等的。市场中关于约束业主的规范法规还是比较少的,合同常出现仅对单方面有约束力的现象,把施工的承包方置于劣势地位。目前,建筑市场的法制环境逐渐趋于规范化,且当事人具有自治原则,在这种新形势下,怎样强化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并有效防止和避免市场中的合同风险,保障企业在自身保护和科学化管理中的效益最大化,这是目前施工企业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常见存在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

在建筑施工企业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风险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合同自身所产生的风险,另一种是潜藏于合同条款中的“陷阱”。

(一)工程款中支付条款存在的风险

按照时间进行划分,支付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工程款一般按照预定款、工程进度款以及尾款和退还保质金来进行。目前,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拖欠问题一直是困扰施工企业的最大最严重的问题。很多施工企业带资施工或垫资施工,严重扰乱了施工企业的正常发展与运营,以此同时,很多“烂尾楼”现象也随之出现,导致施工企业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前后不一带来的风险

在具体的建筑施工中,工程的变更和洽商等多方书面文件与协议在众多合同文件中是最具有法律效益的,而且,后来补充的签署文件与协议与之前签署的相比,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在展开工程施工管理的工作过程中,若工程管理人员在执行合同时,遇到签署的文件和协议与之前遇到的不一致,且存在对自身的不利因素,那么就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三)合同中采用固定价格的风险

合同中将价格固定,即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应该在专用的条款内容中把合同的价格条款事先约定好,具体包括风险费用与风险波及范围的有关计算方法,且不再调整那些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合同条款。这种合同方式,使建筑施工企业承受了最大的风险。若合同采用总价固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少双方的价格争议,承包商便不再有那么多索赔机会,同时承包商承担了更大的价格风险和工作量风险。承包商市场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虽具有较高的工作量预算却没有很具竞争力的报价,中标难度大,若降低工作量预算,势必会使自己承担更大的亏损风险。

(四)工程变更时带来的风险

工程项目一般具有较长的施工时间和较大的项目复杂性,因此,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时常会涉及到工程变更的有关问题。若是承包商在施工中,对施工的有关设计提出更改意见或者提议更换设备材料等合理建议时,须经过业主双方的同意才能进行变更。否则,若进行擅自变更,即使有一定的合理性,也要让承包商来赔偿因此带来的损失,且还要延长工期,导致业主的反索赔。

二、防范和规避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措施

在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合同时,要探索该怎样降低和避免风险,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一)采用合同担保的方式避免欠款的风险

目前,建筑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许多承包商应开发商要求自行垫资或不付预付款等方式,直接进行施工,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业风险。为了能够保证施工且可以收回自行垫资,承包商要要求业主给出书面担保,且在合同条款中对担保的期限和范围给出明确的规定,让业主出示支付担保,以保障工程款可以如期付给承包商。合同担保这一形式的实施,可以很好地避免拖欠工程款现象的出现。

(二)减少避免合同中的矛盾和文字的二义性解释

施工企业的合同一般条款很多,因此合同的矛盾与文字的二义性在所难免。尤其在国际工程中,因为不同的语言和国家的工程惯例之间存在差异,对同一条款的理解却不同。根据一般惯例,承包商要对合同的理解负责。所以,若承包商对合同的意义和标准理解不是特别透彻,而且对于那些出现前后矛盾的地方,应向业主征询以彻底搞清楚。若业主没有给出及时回复,那么承包商有权利按照自己的理解去争取对自身最有利的解释。

(三)做好调研工作,完善专用的条款

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投标之前,要及时发现并分析项目中潜在的风险因素,特别是在工程中标后进行合同谈判时,必须用专业条款切实对风险范围作出规定,这个规定的范围越明确详细,施工企业在执行合同的管理时担受的风险越小。

(四)在施工过程中全方位的实行合同管理制度

在对合同实施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进行管理时,必须找准合同这个核心,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所以,承包商要在签合同时检查合同的内容,保证合同文件齐全、内容和条款完整性、公平合理性以及准确清晰性。检查合同的内容和结构是否完整,将合同文本和标准的合同结构与文本进行对比,以做到为合同的谈判和签订提供决策指南。在执行合同时,应严格遵照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施工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坚决杜绝违反合同的有关条约与规定现象的出现,将合同的风险最低化。

小结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施工企业单位管理的一个核心,这项工作具有十分繁重且复杂,贯穿于企业内部管理的始终,与企业管理工作的中的风险的防止与规避息息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企业获得巨大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可以大幅度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保持建筑施工企业在经济市场中长盛不衰。

参考文献:

[1]朱建生.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J]. 中国经贸. 2011,(22).

[2]余光秀.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分析及预防[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0,(34).

第7篇: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

    工程项目管理者为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需从众多施工企业中挑选具有实力的一方,从某种作用上分析,选择了具有优势的施工企业,项目建设意味着成功50%,因此,项目经理的选择即决定了建设的最终结果。确定了施工企业后,建设方与施工方为各自权益的保障实行签订合同,然而,合同的签订若存在风险则极有可能日后引发法庭纠纷,促使我国建设项目面对经济损失,因此,规避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评估风险并采取措施尤为重要。

    2.分析合同签订过程

    2.1准备

    建设方于签约准备阶段需对施工方组织合法性作进一步确认,尽管施工单位的选择均以招投标形式决定,开展招投标前已对对方的实力、资质等作调查评估,但实行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再一次对论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评估和应对工作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提供,转载请保留网址.施工方进行全面、科学的调查,确认其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防范签订合同存在的一切风险仍然是重中之重的工作内容[1]。而对于施工方而言,了解建设方的总体情况也是必要的,可确认对方是否已依照我国相关法令法规登记注册并成为正规企业,获悉是否已具备法人资格,如若是法人建设单位的子公司,则需调查其法人总公司确切位置及主要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同时仍需进一步了解该子公司与总公司间的关系是否属实。再者,如若建设方属于法人单位的商,需确认该建设方是否拥有相应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正常施工的开展。

    2.2协商

    建设方与施工方经准备充分后,双方约定时间进行签约协商,协商简而言之就是双方为合同主要条款交换各自意见,在我国经济法中称为要约与承诺。为尽可能推动双方合同达成,建设方与施工法在协商阶段均需将各自的意愿真实并准确的阐述出来,同时需认真倾听对方的意愿,分析对方的意愿是否合理,勇于指出对方不合理的要点,并通过再次协商将风险制约最低,尽可能降低合同签约的风险,从而实现合同管理的作用。

    2.3定条款

    我国建设方与施工方签约的项目合同大多数采用书面形式,法定书面合同的运用首先需根据书面形式的类型及范围,后分析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履行的职责,即合同中的条款。条款的确定是双方经协商后讨论概括出来的要点,条款需具有全面性及完整性,根据双方实际情况确定条款以便于达到各自预计的成效。因此,双方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判断合同的完整性、全面性及自身风险分担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在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范围之内,进而为下一步正式签约合同作保障。

    2.4签字

    这一阶段需审核签约协商及合同条款确定等内容,再一次检查双方协商与确定条款是否存在理由,及时发现及早修改能为双方是否具备能力履行条款奠定保障。通常情况下,双方于签字前需完整通读合同一次,以便于审查合同条文是否存在遗漏,及时通过协商后予以修订或添加,确保双方权益免受侵害。

    3.分析双方合同履行过程

    无论是建设方或是施工方,对于双方而言,合同履行旨在获取各自预计的成效。

    3.1建设方。根据合同履行分析并建立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同时为各管理环节落实主要负责人,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条款履行岗位职责[2]。此外,阐释论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评估和应对工作制定合同管理制度,为合同构建系统化管理模式,对合同进行密切跟踪管理,定期开展合同管理判断与评价交流会,为完善合同管理进一步优化管理模式及方案。

    3.2施工方。主要负责人根据合同条款分析本单位施工能力现况,为施工顺利实施划分岗位人员,落实各岗位人员职责,实施岗位连锁实施模式,强调各岗位人员严把施工质量,履行合同规定事项,尽可能达到合同上条款的要求。定期开展施工座谈会,分析施工过程出现的理由,探讨解决策略,同时强调为降低施工质量风险,杜绝交叉作业。

    4.合同注意事项

    提及合同中的注意事项,可分阶段讨论,具体分为四方面。

    4.1价款的细化。目前,在我国工程招投标中,通常采用可调价格作为价款细化的主要手段,即首先以中标价为招投标价款,然后根据工程实际施工变更价格以及我国工程建设政策性调整后的价格再决定价款。常规下,以中标价与工程施工变更价格或我国工程建设政策性调整后的价格之和作为价款。

    4.2合同中应包含工程竣工验收时价款结算的相关内容,通常需注明工程竣工验收时扣除质保金之外将预留尾款通过审计的形式向施工方支付,从而确保施工方合理行使价款结算,以便于确定所支付的工程价款低于竣工时双方结算价,这也是降低合同风险的主要内容[3]。

    4.3合同应同时具备公平性与公正性。合同是否能体现公平与公正成为风险的主要来源,因此,一份有效且合理、科学的合同是工程建设方与施工方均重视的理由。同时,一旦合同已确定并签约成功后,双方需依照我国法律履行各自职责,避开未依法履行合同而导致法庭纠纷,造成单方或双方经济损失。

    4.4合同中需明确提出奖励与惩处。不同工程对施工质量等级有不同要求,如果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质量要求较高,则合同中必须明确提到该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同时为鼓励施工方达到这样的质量标准,可在合同中注明奖励的形式,如奖金。再者,对于于合同规定竣工期提前完成工程建设的施工方,建设方可在合同中列明予以奖励,如奖金。此外,对于逾期竣工的情况,合同中应注明相关处罚措施。

第8篇: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

利比亚西部陆上天然气管道工程,业主为意大利阿吉普利比亚(Agip Gas Bv)分公司,与业主合作的监理方为意大利泰克尼普(Technip)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在中国石油(CNPC)的支持下与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CPECC)联手,经过激烈的国际竞标,一举中标获得了该工程EPC总承包。管道工程起点为撒哈拉沙漠的Wafa首站,终点为地中海海岸的Mellitan末站。该工程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承担设计、采购、施工、预试运行、试运行和管道的性能测试。合同总价为1.461亿欧元(不包括主管材费和试运等费用)。项目采用欧洲和美国标准,设计和施工难度之大,对健康、安全、环境的要求之高,尤其对合同风险管理和合同索赔管理控制之严,在以往的境内、外长输管道工程中都是罕见的。

二、合同风险管理

(一)合同谈判中的风险规避

合同的生效日期是2002年6月17日(授标函的日期),尽管双方签署合同的日期是同年10月23日,但合同都被认为从生效日期起全部具有效力和生效。合同条款在签署授标函时就被限定,没有多少谈判的余地,在合同签署前,仅给中国承包方一次合同澄清谈判的机会。

8月14日,业主根据招标文件和双方确认的来往传真、信函、投标文件、罗马澄清会议纪要、双方签署的授标函以及按授标函内容起草的合同草稿一并交给中方征求意见。通过对合同条款和ITT文件认真复阅、评审,特别对不确定因素进行分析和风险评估,中方共提出30条修改意见,其中包括:合同文件第“C”部分“承包商工作范围”14.3.2条,履约保证中的输油能力540Smm3/h。由于16英寸管子的壁厚从7.9mm(ITT)增加到了11.9mm和17.5mm(钢管订单),根据理论计算,管道的输油能力也应从540Sm3/h降到510Sm3/h。这样就与原要求的数据有偏离,需要中方在合同谈判时加以解决。

国际工程没有慈善家,任何一个业主都是以自身利益为重。这样中方将合同谈判的重点列为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目的是规避合同风险,保护自身的利益。

谈判非常艰难,当中方提出有关原则性的条款和对索赔有利的条款的修改意见等业主比较敏感的问题时,业主以投标过程中中方对合同条款已经确认,并已签署授标函为由,拒绝中方的修改意见,并明确表示这些意见在签署授标函以前提出有可能接受,但这些合同修改意见会直接影响到中方的中标。在谈判过程中,通过有效的沟通,第一轮谈判双方对17条修改意见达成共识并签字通过,遗留13条修改意见留着第二轮合同谈判解决。第二轮合同谈判遗留4个问题,其中3个问题中方是可以让步的,但为了稳妥解决输油管道的输油能力问题,中方把可退让的3个问题一起放到第三轮合同谈判中加以解决。通过进一步的沟通、磋商、妥协,逐步减少了双方的不同认识,增加了相同点,业主在第三轮谈判中,不仅同意履约保证中的输油能力从540Sm3/h降到510Sm3/h,还同意中方修改的变更指示程序以及在业主选项中提高中方后勤保障人工单价的意见。经过三轮历时一个月的紧张、艰难的合同谈判,中方按预期目标顺利完成合同签署工作。

合同签署标志着利比亚西部陆上天然气管道项目最重要的法律性文件得到双方的确认生效,为整个项目的执行提供了标准和依据。

(二)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化解

利比亚西部陆上天然气管道项目地质条件十分复杂,80%为岩石地段。尤其是该项目采用海水从最低端上水试压,淡水从最高端注水试压,高端与低端有370米的高差,这在管道局的经历中尚属首次。

在淡水注水试压前,业主和监理按合同规定,要求中方进行水质分析化验。中方在监理监督下取出水样,在利比亚权威机构进行水质分析化验,其结果硫酸盐指标为246ppm。

在预试运和试运指南T-70-S-Z-0002-00中,第5.1条水质化验标准:“对试压管段首先要注入填充水,水质要满足以下上限:硫酸盐42ppm;脂肪酸14ppm;氨3ppm”。水质化验结果大大超出合同规定的指标,业主和监理要求中方再次化验,结果不能如愿。

因为水质硫酸盐指标严重超标,业主和监理要求中方打井。合同规定,业主在沙漠提供淡水井。打井,一是时间不允许,二是费用不在合同总价之中。一场合同纠纷摆在中方面前。

中方先从文件的优先权顺序人手进行争辩。依据澄清和修改文件第42条相关数据进行判断,在澄清和修改文件中,水质化验标准硫酸盐239ppm,脂肪酸和氨的指标虽然没有被提到,但应按上述“第5.1条水质化验标准”给出同样脂肪酸和氨的数据作为水质化验标准:硫酸盐239 ppm;脂肪酸14ppm;氨3ppm。尽管业主和监理同意了中方提出的建议,水质化验硫酸盐指标还是比合同规定指标超出7ppm,合同纠纷没有停止。如何说服业主现有水源水质是满足试压水质标准的,成为双方的关注点。

中方把利比亚境内几种品牌矿泉水商标汇集在一起,把水质化验数据与商标显示的数据进行比较,结果发现,水质化验数据都在矿泉水商标显示的水质化验数据范围内,一场水质化验合同纠纷在铁的事实面前结束了。

通过这场合同纠纷,中方认识到,在项目实施中,中方一定严格按合同中规定的工作范围和标准履行合同,避免违约。充分利用合同中对中方有利的条款,在工作中规避风险,预防合同纠纷,并及时收集有关索赔资料、依据,使整个项目在执行中能处于有利地位。

三、合同索赔管理

(一)合同变更问题

在光缆施工中,由于业主没有按合同要求提供PVC套管,在三方(业主、监理、承包商)的协调会上,因中方急于施工,建议业主在《三方界面会议纪要》上增加一条,PVC套管由承包商供货。由于当时现场对PVC套管由谁供货的合同要求不是很了解,尽管事后中方在合同文件中找到了PVC套管属于业主供货的有利证据,业主仍以签署的《三方会议纪要》为依据,认为会议纪要优于原合同,驳回了中方提出的索赔要求。

通过这个案例,中方对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合同变更培训,让大家进一步熟悉合同文件并充分认识合同变更的重要性,提醒大家合同变更工作要提到工作日程上来,在熟悉合同文件基础上,掌握合同变更相关条款,积极开展项目索赔工作。

合同条款非常苛刻,对中方

项目执行不利。尽管如此,通过全面分析后,中方仍然发现有许多工作值得重视,特别是索赔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业主已经批准的或已确认的方案,要求中方重新修改的,要做好人工时统计工作;(2)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要做好与原标准费用差价比较工作;(3)做好界面的综合登记管理工作,界面的变化是整个项目合同变更的突破口;(4)做好沙尘暴、下雨天的记录工作,并及时与业主共同签字确认;(5)业主对设计、采购、施工方案等的调整(包括合同范围以外的工作),在合同变更时,中方一定以业主的变更指示或相关信函为依据,严格执行变更指令程序。

在合同变更工作中,中方要掌握合同文件优先权顺序。在准备支持文件过程中,如出现合同文件相互抵触或矛盾的地方,中方应该按照合同文件优先权顺序执行。如果在合同一般条款和合同特殊应用条款之间出现抵触或矛盾,后者优先。

特别注意的是,中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所签署的协议或备忘录要优于合同,所以,要求中方有关专业人员在与业主签署澄清协议或备忘录过程中,要按合同文件的优先权顺序核对相关的内容,如果所签署的内容已包含在合同文件中,要以合同文件为准。反之,根据双方谈判情况签署相关协议或备忘录。

(二)保持合同变更的权利

在管线施工中,由于业主提供的坐标错误,导致管线走向的修改。由于施工人员没有按合同变更程序的要求进行工作,在没有业主指示和设计变更情况下,没有通过项目部直接按监理要求改变了管线走向,事后中方提出索赔,业主以没有业主指示和设计变更为由,使中方丧失了合同变更的权利。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方遇到的一些合同变更问题,大都是业主提出问题以后,中方马上拿出解决方案,这种做法经常得到业主和监理的默许。从表面上看,中方这种做法提高了工作效率,体现出中方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仅是有利于现场施工的一面。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中方处理问题既要对施工有利,又要为索赔工作创造条件。所以,在中方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过程中,一定注意业主是否有相关信函或变更指示,要求中方解决合同变更问题。一般说来,业主遇到合同变更是不会主动给中方发变更指示,中方只能巧妙地要求业主解决合同变更问题,从而获得业主有暗示性的变更指示或相关信函。

业主对合同变更问题非常敏感。中方遇到与合同变更有关问题要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先给业主去一封信函,提出问题,需要业主尽快解决。在中方等待业主回复时,中方内部进行充分协调和沟通,以便做好应对方案的准备。第二步,通常业主的回复会非常巧妙,如果遇到“计算你们的工期、交货期等”与时间有关的词语和“请你们拿出方案、报人工时、估算等”与费用有关的词语的暗示性信函,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确认,如果属于合同变更,中方以此信函作为业主变更指示,按变更程序向业主提出变更索赔。

值得强调的是,合同变更是有程序的,合同变更工作是一个艰苦、细致、大家相互配合的过程,不是一次性了结的事情。要求中方在今后工作中,向业主提出问题,待业主发给中方变更指示或有暗示性的相关信函之后,再对业主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这样会使中方合同变更工作处于有利地位。在变更准备工作过程中,需要有双方文字记录作为依据,既不给业主提供可乘之机,又提高中方全员合同意识、索赔意识,从而降低风险,保持中方合同变更的权力。

(三)索赔与反索赔

此项合同纠纷是由后勤物资保障问题引起的。业主给中方发来一封信函,要求中方给业主增加办公室,中方后勤人员以书面形式要求业主付费(索赔),结果业主以此为契机提出反索赔,原因是按合同要求,中方提供给业主办公面积不够,房间数量不够,要求中方按合同办事,把不足面积的费用单发给他们,使得中方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最后中方只好付出一定的代价来了结这场索赔纠纷。

随着中国在海外承包工程的增多,会遇到各种风险和索赔问题。如本案例提到的在对合同条款和ITT文件认真复阅、评审后,对不确定因素进行了风险评估,在合同谈判中,巧妙地利用了沟通、磋商、妥协等手段,解决了中方提出的30条修改意见,极大地减少了后续工程中的风险问题。此外,要高度认识到合同管理过程即是合同履行的过程,也是项目执行过程,尤其在国际工程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工作范围和标准履行,避免违约。还要充分利用合同中对中方有利的条款,在工作中规避风险,预防合同纠纷,并及时收集有关索赔资料、依据,使项目管理在执行中能处于有利地位。

第9篇: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各市场主体之间的联结纽带和桥梁,是市场主体之间交易的主要工具。一个依法成立并条款完备的合同会实现交易主体预期目的,一个违法或漏洞颇多的合同会导致交易的失败并会导致交易主体的巨额损失。因此,如何规避和防范合同风险,实现合同目的已成为市场主体必须重视的问题。

一、工程项目合同风险形式

(一)、主观的合同风险

主观合同风险主要是由人为因素引起的,一般来说也可以通过人为因素进行一定的控制。在很多施工合同中,业主会凭借自身的条件在工程合同中制定一些相对苛刻的条件,将这些苛刻条件隐含在工程合同之中,一些承包商为了能够达到承揽工程的目的,不对这些条件进行据理力争,或者在承揽工程的时候把目光放在价格和工期上,不重视其它合同条款,在合同的签订中存在比较大的盲目性与随意性,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承包商往往会受制于业主,在合同的签订中业主会占据主体的地位,很难体现合同的平等性,同时风险性也会得到相应地增加。还有一些承包商很容易就相信业主地许诺,导致合同缺乏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出现工程拖款等现象时,承包商的经济利益就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二)、客观的合同风险

客观的合同风险主要是由国际惯例、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条件所规定的,这种风险责任一般都是人们主观愿望以及努力所不能控制的,往往是合同双方有所配比的,比方说合同规定的承包商应该承担的风险,像变更风险、市场价格风险以及时效风险等等。一般来说工程变更应该保持在15%的合同金额之内,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是没有办法得到任何补偿的,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工程变更风险;如果出现了索赔事件,承包商应该在一定时间之内提出相应的索赔意向通知,否则这种索赔就是会失效,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时效风险;合同价格规定不可以对差价进行调整,如果市场价格发生了上涨全部的风险应该由承包商承担,就是市场价格风险。

二、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风险管理现状

(一)、没有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

在我国绝大多数的建筑施工企业没有明确的定位风险管理,没有在企业设置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更是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来负责管理风险。因此,企业风险管理的机制不够建全,导致处理风险、预防风险的能力很差,从而也增加了企业施工过程中的风险。

(二)、风险管理系统不规范

很多的承包商在承包建筑工地时都没有建立全面的、完善的一个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数据的分析、对经验的积累、对潜在的投标对象估计不足、对投标的项目没有进行可行性分析等等这些方面都缺乏,就盲目的投标,在这种情况下,中标的概率就非常低。还有就是承包商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突发状况都估计不足,在面对风险时来不及做出相应的、合理的调整。所以,承包商只是凭着以往的经验临时来处理风险,也没有可靠的、全面的数据支持,因此施工项目风险管理的成效就很低。

(三)、风险管理意识薄弱

许多的企业经营者在风险管理上的意识都很薄弱,对风险管理认识的重要性不足,因此,根本就没有把风险管理意识作为施工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虽然有的企业还是有些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但这些风险管理措施仅仅是相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方面来说的,这些风险管理措施没有系统的、明确的管理目标,主要还是分布在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设计这些文件当中,根本就没有正式的风险管理项目。而且,企业经营者重视的基本上是业务量,施工技术上的管理与他们无关,致使他们不具备专业的风险管理。企业经营者缺乏对风险管理的学习和研究,对风险管理的基本原理都不清楚,更别说在风险管理的技术和方法上。

三、识别施工合同风险的方法

识别施工合同中的风险对于施工合同正常履行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在施工合同风险识别中,主要有以下几种识别方法。第一种,专家调查法,其中主要包括问卷法、调查面谈法、专题讨论法以及德尔菲法等。第二种是流程图法,流程图是为确定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节点,进行施工合同风险解析,提出风险补救或规避措施,以流程图的样式将施工合同的市场准入、委托授权、招投标、签订、合同履行、终结和后期服务全部绘制出来。这种方式直观简洁,十分容易发现主要的控制点和风险因素。第三种是财务报表法,利用财务报表进行施工合同风险识别,通过对相似工程项目的财务数据进行细致地分析,解析财务报表中各项会计数据所反映的问题,以此来鉴别承揽工程的风险。第四种是经验数据法或称统计资料法,即依据已经承建的工程风险资料来辨识拟承建项目的风险。第五种是初始清单法,这种方法需要先把施工合同的风险分解成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之后再从各个方面对各单位工程及单项工程进行拆解,辨别出工程项目中常见的风险,或是依照同类工程施工风险的数据进行风险调查。第六种是风险调查法,这个方法包括鉴别和确认通过其他方法已识别出的风险,以及通过风险调查有可能发现此前尚未识别出的重要的工程风险。

四、防范施工合同风险的对策

(一)、逐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非常多,主要包括洽谈草拟、交底学习以及变更终止等环节,在建设过程中这些企业合同管理的环节应该得到不断的规范,尽量使企业的经济利益实现最大化,同时使一些合同纠纷得到相应地避免,进而保障企业经济效益的最终实现,使合同管理制度的可行性得到加强。

合同管理制度中主要有合同交底、责任分解等,其中责任分解主要是指将不同的合同责任落实到不同的工作小组中,同时使工作责任和工作范围得到明确,将合同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人员的头上,最后各方积极履行工程合同;在合同进行签订以后,管理人员、项目管理者以及负责人之间应该实施合同交底,对合同内各种的主要内容进行解释和说明,在工程建设中形成合同交底的制度;为了保证索赔费用能够及时的纳入到月付款中,便于对进度款进行审核,应该建立起严格的审查批准制度;每个职能部门都应该将本部门的工作状况以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都送到合同管理部门,这样一来合同管理者就可以对项目信息进行及时的了解,进而更好的作出决策

(二)、严格履行合同,加强履约过程的监控是风险防范的保障

如何加强履约管理,首先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过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符合约定。其次,要注意工程证据资料的收集和保管,无论是与工程质量、工期、价款、材料等相关的合同、施工记录、签证单、工程发函回函等都有可能会对以后的工程价款结算或者诉讼、非诉讼纠纷产生法律上的影响,因此,这些函件都需要对方签收,并妥善保存。再次,适时行使履约抗辩权,避免风险的扩大。如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双方无法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时,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发包人不按约支付结算款时,承包人可拒绝交付工程,行使不安抗辩权,并可就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但承包人必须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

(三)、合同管理的变更

合同变更管理的主要方面是管理所有可能出现合同变更问题,所以必须要建立科学的合同变更程序与方式。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要依据相关的法律和程序进行合同变更管理。因此,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方面是建设工程管理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作为一个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在熟悉所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有关内容的基础上,才能严格对合同履行和变更进行管理,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

(四)、加强工程款结算的针对性管理是风险防范的根本

建设合同纠纷多种多样,但最终都归结在工程款的结算问题上。因此,工程款结算是解决纷争的最重要问题。首先,要根据工程特点,与对方协商选择最有利的结算方式,明确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还是套用定额据实结算等结算方式。

结束语

近年来我国经济得到了高速地发展,工程的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地加大,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如果发生合同管理风险就会对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一定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企业的经济损害得到避免,同时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