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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交通工程 质量监督 主体 性质 平台建设
根据交通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负监督责任;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现场管理责任;承包人对施工质量负责。
一、参与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的主体及其性质
1.政府监督管理
政府监督是指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对工程建设和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政府监督处于龙头主导地位,强化政府监督的作用,可以使质量保证体系有序而高效地运作。
①强制性
政府的管理行为象征着国家机构的运转,而国家机构的管理职能是通过国家法律获得的。因此,政府机构实施的监督管理行为,对于被监督者来说,是强制性的、必须接受的。
②执法性
政府监督主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监督,并严格遵照法定的监督程序行使监督、检查、许可、纠正、强制执行等权力。
③全面性
政府监督是针对整个工程建设活动的,而不是对某一个工程项目,就管理空间来说,覆盖了全社会;就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来说,则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④宏观性
政府监督侧重于宏观的社会效益,其着眼点主要是保证工程建设行为的规范性,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和工程建设各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2.社会监督管理
社会监理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监理资质的社会监理单位,受项目业主的委托,依据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全面监督、管理工程的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费用及合同其他事项进行全面监理,同时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和组织协调的专业化的管理活动。
①服务性
监理单位属于中介服务性质的单位,本身不是建设产品的直接生产者和经营者,它依靠其高技术、高智能和丰富的经验为业主提供智力服务。监理工程师通过对工程施工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保证施工合同的顺利实施, 服务业主,达到业主的建设意图。
②科学性
科学性是监理单位区别于其他一般服务性组织的重要特征,也是其赖以生存的重要条件。工程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技术服务活动,要求监理单位应当遵循科学准则。
③委托性
工程监理的实施需要业主的委托和授权。这是由工程监理的特点决定的,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也是工程监理制度的规定。工程监理中,业主与监理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
④公正性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监理中必须具备组织各方协作配合,调节各方利益,促使合同当事人各方圆满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能,这就要求其必须坚持公正性。
3.法人监督管理
对于交通工程项目法人而言,他们为了提高交通工程建设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目标的实现,项目法人必然要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高智能的监理单位,把交通施工活动中的各项管理工作交给监理单位。
①责任性
交通工程项目法人负责筹措建设资金,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和年度计划,依法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向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开工报告以及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申报质量安全受监。
②合约性
按照合同约定,交通工程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工艺和标准试验以及工程分包等事项,保证工程处于受控状态;
③组织性
交通工程项目法人及时组织交工验收,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组织项目后评价,提出项目后评价报告,同时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做好交通养护管理工作,负责收费管理,按期偿还贷款。
二、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
1.质量安全监督申报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三十日之前,按项目管理权限到质监机构办理交通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申请交通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提交《交通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
2.资料审查
监督机构在收到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资料后,组织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资料的符合性和强制性。监管部门应根据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合同文件等审查项目从业人员的资格、资历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从业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相关文件是否批复,机构、制度是否设立或制定。同时还需根据需要实地核查从业单位、从业人员、机械设备情况。
3.告知
监督机构自收到申请资料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出具审查意见。即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监督通知;对基本符合要求的出具审查整改意见,待申请单位落实审查整改意见后再出具受理监督通知;对不符合要求或不落实审查整改意见的,出具不予受理监督申请通知,同时说明原因,返还申请资料并视情况抄报交通主管部门。
4.监督检查
根据制定的《监督计划》,开展对在建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为三种: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
①日常巡查。
日常巡查是监督工程师了解和掌握在建项目质量安全动态的一个重要环节,日常巡查一般按照每月一次(也可根据计划自行定制巡查频率),巡查的内容主要是对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工程实体外观质量等进行的随机检查。
②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是为深入掌握建设项目的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状况,以及调查质量举报采取的有针对性检查。专项检查通过查验资料或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
③综合检查。
综合检查是为掌握项目整体质量状况,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全面检查(频率为每年不少于一次)。综合检查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质量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检查宜提前通知项目建设单位。
5.交工检测
交通工程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对该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
交通工程合同段交(完)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向受监质监机构提交《交通工程交工质量检测申请书》,对符合要求的工程,质监机构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交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并出具《交工质量检测意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原因。
6.试运营
交通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机构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检测报告。交通主管部门在15天内未对备案的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提出异议,项目法人可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期。一般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
7.质量鉴定
通车试运营2年后,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向质监机构提交《交通工程竣工质量鉴定申请书》,质监机构在三个月内对交通工程项目进行竣工质量鉴定并出具《交通工程质量鉴定证书》和《工程质量鉴定报告》。未经质量鉴定或质量鉴定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8.竣工验收
交通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验收。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回并告知理由;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竣工验收。
三、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的顺利完成,交通工程质量建设关系着国计民生,更需要健全的法规和明确的综合管理平台加以控制。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需要政府、社会和企业法人共同参与,通过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资料审查,告知,监督检查,交工检测,试运营,质量鉴定以及竣工验收八个步骤,完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平台的建立。
参考文献:
一、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和配套制度对强化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应看到,我国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在市场公平竞争、合同权益维护、合同管理职能、合同制度完善、合同内容、合同履行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不强(1)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拟、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涵盖了设计规范、责任、权利、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综合技能,各个职能部门必须密切配合,才能真正发挥合同管理的积极作用。然而,许多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没有接受过相关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合同管理知识,素质不高,业务不精,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束之高阁,未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积极与各职能部门沟通交流,造成合同管理与相关职能部门脱节,不能及时处理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导致合同目标不能全面实现,给企业造成损失。(2)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不强建筑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要求必须选择合格的建筑设计单位。市场经济秩序日益完善的今天,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招标、投标、中标、谈判、签约、结算、缺陷维护等一系列过程中,合同是维系项目各参与方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也是约束各方主体行为的法律准绳,更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依据。但是大部分建筑设计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企业效益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的认识程度不够,缺乏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建筑市场活动中,一些业主钻法律的空子,打球。抓住建筑设计单位拓展市场、获取高额回报的心理,要求建筑设计单位违反设计规范,违规变更设计内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设置陷阱,或者在支付设计费的过程中百般刁难,迫使建筑设计单位违约。由于合同管理中法律意识不强,对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建筑设计企业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重合同签订轻合同管理(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建筑设计合同在合同当事人志愿的前提条件下,按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业主、设计单位等合同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作了明确规定。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建筑设计企业必须组织人财物等资源全面履行自身义务,完成合同约定的设计任务,确保项目合同完全履行,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当前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普遍不够完善,未建立系统的合同资格审查、合同评审等程序。合作对象的选择随意性较大,不能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实施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合同管理职能发挥不到位。在建筑设计企业内部常常好事大家抢,权利大家争,责任大家推,问题久悬未决。甚至由于惯性思维和习惯势力的影响,对仅有的合同管理制度也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有章不循的现象时有发生。(2)重合同签订轻合同管理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应围绕合同履行全面展开,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管理的核心,贯穿于工程项目设计的全过程,对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保障作用,对企业经济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建筑设计企业往往重视合同的签订,轻视合同的管理。注重工程设计的实施,忽视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合同管理粗放,重干轻管,先干后算、干而不算等现象屡见不鲜。干赢了工程设计,却输了经济利益。
3、履行过程监督不力,合同履行效果不佳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行业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大,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多。合同作为约定各方主体责权利关系的重要文件,是对合同当事人争议判定的法律依据。建筑设计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一般责任、工期、质量、款项结算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对设计内容变更、合同争议、违约、索赔等都有明确界定。建筑设计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般直接采用标准建筑设计合同范本,却忽略了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未能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在责任约定上不明确、不规范,用词不准确,给合同的正常履行留下了漏洞,埋下了祸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或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对合同约定事项消极履行、不完全履行、预期不履行。由于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建筑设计企业对合同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和管理。导致建筑设计企业索赔过程艰难,经济利益受损。工程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施工条件、工程量变化、合同主体变化都会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变更过程难免引起合同主体权利、责任、义务的变化。往往会因此出现合同争议,处于弱势地位的建筑设计企业经济利益也会遭受损失。
二、加强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对策
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不是简单的要约邀请、发出要约、做出承诺、合同签约等过程。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合同潜力,实现信息化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企业才能保持良好信誉,规避市场风险,顺利实现经营目标,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增强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在市场状况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建筑设计企业应设置法律咨询部门或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项目合同的起草和谈判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将合同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性基础管理工作之中。建筑设计企业可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合同管理局域网,开通合同管理服务专线,用合同管理论坛、QQ群、微信群等方式普及合同管理知识。树立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全员合同风险管理水平。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学习《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工作人员合同法律意识,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地处理合同纠纷,减小企业损失。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职能随着建筑市场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企业现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需求。合同管理工作应主动适应新常态,奋力开创新局面。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明确界定合同管理职能,配备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推动合同管理工作高效运行。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进行日常合同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类管理,专项管理,责任追究”的原则,建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评审程序、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完善合同管理体系,明确界定合同管理职能,配备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推动合同管理工作高效运行。并通过行政监察、纪检监督、审计等办法加大制度执行力的检查,明确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能,使合同管理制度行之有效。
3、动态监控合同履行过程,确保合同内容顺利实施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拟、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涵盖了设计规范、责任、权利、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结合工程项目实际选择标准合同文本,做好合同日常管理工作,才能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合同管理职能部门要完善合同管理档案,分类分级建立合同登记管理台帐。对涉及工期、款项结算、质量登记、业主特殊要求等管理要素进行系统归类,设置合同管理要素预警线。在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与作业、财务、法律咨询等相关部门沟通,动态监控合同履行全过程。一旦发现进度延误、质量缺陷、款项结算等要素有突破预警线的征兆,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纠偏措施,确保合同内容顺利实施。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行业政策环境变化、施工条件变化、工程量变化、合同主体变化都会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建筑设计企业要充分研究项目合同的有关条款,正确认识合同变更的利弊。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及时落实合同变更相关工作,为合同变更索赔准备事实依据。
三、结论
关键词:市政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L372+.3 献标识码:文章编号:2095-2104(2013)1-0020-02
1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一般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企业与企业之间通常都订立一些经济合同,但多是根据不同情况,有选择地按照特定标准签订的一定范围内的产供销类合同。此类合同执行后的结果,虽然也会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经营影响,但毕竟只是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局部的、个别的经济关系,它不可能全面地反映整个企业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执行情况。
市政施工企业却大不相同,其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在市场竞争中,市政施工企业既要履行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还要履行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此外还要履行因项目施工需要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加工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等。没有这些建筑合同,就无法实施一系列的施工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会随之纳入合同的规范之中。因此,合同管理在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与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 从实际操作结果分析,有些施工企业正是缺乏对建筑合同管理的深刻认识,忽略了建筑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落实,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丧失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而陷入经营困境,步履艰难。
2 我国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企业经营运作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合同意识。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虽然制定了《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有些企业在签署合同时不依据此合同文本,合同内容不全,对权责和义务的规定不明确,导致签署的合同流于形式,有些企业为了承揽市政工程,先行施工,后补签合同,造成合同逾期,出现经济纠纷。一旦这些市政工程发生纠纷,建筑企业必将承担许多隐形的风险和损失。
2.2承包、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市政工程的承包方有时为了业务需要,在自身不具备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达到承包市政工程的目的,非法向发包人行贿或挂靠其他有承包资质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权利。
2.3合同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跟不上市场的发展、内容逐渐落后,满足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同时,现有的合同文本涵盖不了管理环节和市政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而且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基本要约也未作出明确规定,这样就使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有漏洞可钻。另外,在合同管理体系上,合同的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也不是很明确,存在着规定的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的情况,缺少必要的监督和控制机制。
3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历史根源
当今的市政施工企业,特别是老的国有企业,大多数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
3.2认识根源
主要是在市政工程建设中不少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两对关系缺乏认识。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可以说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
3.3法律根源
法律根源在于两个滞后:合同法律滞后和人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由于合同法律滞后,再加上上述的历史根源和认识根源,建筑施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合同法律意识更为滞后,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
3.4制度根源
缺乏一整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由于存在以上三个根源,因而也导致了市政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滞后跟不上合同管理的客观要求。
4 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4.1强化合同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在签订市政工程合同时,承包方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企业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签订市政工程合同过程中,承包方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认真审查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尽可能的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同时,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企业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全面强化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业务能力,以更丰富的专业知识,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为了与国际接轨,还应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能够翻译、签订英文合同文本。
4.2加强市政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避免虚假招投标行为
在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由于地区或行业保护主义,存在着招标人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的情况。在资格预审阶段,一些人为因素使得招标机构对资质把关不严,中标后容易产生施工项目偷工减料、市政工程质量低劣等现象。因此,对于这样的问题,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和竞标,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严谨。在规范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市政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市政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4.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使企业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在建设市政工程项目中,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尤为重要。根据德国国际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经验,通过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中技术的优化,可使市政工程增加利润,但最多不超过3%~5%;而合同管理的好,却能使利润增加10%~20%。可见在国外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优化要比技术的优化更为重要。完善合同管理具体方法是:(1)完善合同范本。在市政工程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签署合同的双方应严格按照《建设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操作,严禁自制不符合程序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和权责应该明确。
(2)不断扩大市政工程合同文本的多样化,以满足不同的承包方式。
(3)完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应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状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分级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如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市政工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
4.4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市政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索赔问题是难免的。因此,必须建立市政工程索赔管理制度。在签署合同和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该始终以市政工程合同为依据,认真整理和分析合同内容,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最科学的合同管理策略。
5 结语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合同条款,积极深入施工现场,收集索赔证据,掌握一手变更、签证等资料,依法索赔,从而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企业适应市政工程建设的规范要求,从而提升企业生存、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文罗义,张丹.浅谈业主方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J].建设监理.2010(04)
[2]王小华,侯拥军.公路市政工程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及对策研究[J].山东交通科技.2008(02)
[3]闫利荣.论建筑企业施工合同与索赔管理[J].科学之友.2010(07)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最高行为准则,不仅是规范双方经济活动的依据,还是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一项重要的法律依据。工程合同管理是企业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加强工程合同管理,从“依法治企”的角度看,合同法制观念得以牢固树立,合同义务自觉履行的意识得以提高,避免法律风险的方案得以提出,合同的履约率得以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也会随之得以大大增加,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将得到确保。从企业的管理角度看,合同管理始终贯穿着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并直接关系着企业正常施工和正常结算的管理,企业中的一系列活动都离不开合同管理,加强对合同管理的过程就是在提高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过程。
一、合同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
1、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2、合同是处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纠纷的法律依据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兔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视人际关系,不注重合同管理
由于我国几千年的封建思想意识的影响,在建筑行业中,权利和人情往往高于一切。法律法规的约束力受制于权利和人情,以法律法规为依托的建筑工程合同流于形式,使得在建筑工程行业中不按合同履行职责,违反合同的行为屡见不鲜。
2、合同内容不规范
合同的内容是合同管理的核心,但是往往由于对合同的重视不够,或者因为没有专业的人制定,合同的内容可能不尽准确,还有人会钻空子,利用这一点谋取私利。从合同制定上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到很多方面知识,专业面很广;同时,关系着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制定科学规范的合同就要求合同制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法律、造价管理等相关方面的知识。
3、法律意识淡薄,轻视合同管理
合同的制定过程中,做形势、走过场,没有全面考虑,把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合同中提出,尤其是一些细节问题。合同专业管理人员、企业中的高层管理着的合同知识和经验不足,合同意识不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强,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不去查阅合同而是随意处理。从而造成合同纠纷。
4、合同监管机构不健全
由于我国市场进入市场竞争时间不长,建筑工程市场处于进一步完善、规范的阶段,对于合同的管理、利用程度有待提高。较多建筑施工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建设,不设置合同管理机构,不明确合同管理程序,不制定合同监管制度,不明细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能。同时,对合同的各项监督工作不到位,管理混乱。建筑施工企业也不重视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完善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缺乏具体的操作流程,缺乏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评估和总结,缺乏有效的合同动态管理。建设项目内部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开发和利用,合同履行的手续不健全,使得合同制度执行不力,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较低,从而降低了合同管理水平和合同管理效益。
三、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1、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管理工作,涉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索赔、合同风险管理等。如果没有一个完整的、可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是很难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综合管理能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合同评审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合同补充更改管理制度等。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就是将企业各部门合同管理职能与建筑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合同管理职能进行有效分配,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管理,以利于提高合同综合管理能力。
2、提高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素质,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2.1提高合同管理专业人员的素质
选择优秀的合同管理专业人才、人员是企业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择优录取专业人才。企业领导应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既具备工程技术、施工经验等方面能力,又具有对合同拟定、修改、谈判以及解释能力,还熟悉工程造价和会计财务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同时,在选拔过程中要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不断对合同管理人员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企业和职能管理部门要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变化发展和实际情况,组织合同管理人员集中学习、个别研究。当然,企业也有必要选择较为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骨干进入高等院校进行培养深造,并与其签订定向培养的协议作为保证,使得在培养对象的同时,成就其事业。
2.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
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职责、权限和奖罚,积极在合同管理人员中推进“管理对标”机制,增强内部竞争意识,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自强能力;同时,赏罚分明,及时对表现优秀和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及时对表现不良和在工作中有较大事故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惩罚。通过建立这种合理的竞争机制和奖惩制度来优化合同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和业务能力。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
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从合同的签订到合同的履行,再到履行完毕,都有业务、法律、财务、经济稽查、质量管理、工程技术、使用等部门的人员参加。对合同管理人员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明确法律责任,树立依法签约、依法履约的思想,把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4、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和合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正成为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的网络化建设。一切从工程的实际情况出发,用实际数据,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合同的内容,避免投机取巧行为,完善合同监管制度,保证工作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开展,防止混乱现象。在工作中不断吸取教训,总结工作经验,为以后的管理工作铺平道路。施工企业应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合同台账,对工程合同实施登记、审查等监督管理,并进行统计、检查,加强合同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应深入研究合同管理工作在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侧重点等问题。建立企业合同管理的监督保障机制,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结束语
加强合同管理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离开合同管理,就没有工程质量,也没有对进度与费用的管理。我们应崇尚合同至上的原则,力求用合同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方面面,保证项目建设取得成功。
参考文献
[1]彭元鹏.浅谈建设项目经济合同管理中的注意点[J].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02).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措施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尤其是对于建筑企业,如何实现合同管理法制化,更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和利益经济的有机结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也是将它进一步法制化的过程,这就要求企业所有的经营活动必须是在市场经济法制化的基础之上进行的。所以,企业必须依法进行经营和管理,将日常全部的经营活动都纳入到正常的法制轨道上去,一切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为了能灵活应对复杂多变的工程管理需要,使企业长期的运营和发展,首要必须要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因为合同要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参与的范围也越来越广,这就要求企业先完善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同时,合同管理一定要将目标质量、成本控制、建设工期协调和统一起来,将整个工程建设的过程合理的衔接和贯穿,实现一个完整而又连贯的系统。
二、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因为目前合同管理机制的不健全,造成工程建设领域的人员管理意识淡薄。施工企业中,普遍存在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下,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严重的缺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合同管理概念的模糊不清,存在严重的主观判断和片面性。一些人认为合同管理就是对合同签订、审查、履行的行为;还有一些人认为合同管理就是针对合同本身,避免因为一些漏洞引起经济纠纷的行为。
(2)合同管理缺乏制度化和程序化。合同管理制度不仅要涉及到法律、法规等各项条款,还会涉及到企业的管理层。它是根据企业的特征和现状制定出来的一套实施细则,包括职责、流程、方式等等诸多方面。在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因为管理层人员的能力水平不够,没有及时建立一套严格、缜密的合同管理制度,造成合同管理的随意性强,流程不合理、制度不规范、职责不明确。
(3)专业人才缺乏,保管多于管理。许多施工企业为了节省人员开支,不愿聘用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化的合同管理。而即便是设立了专门的部门,从业人员也不具备专业化的知识和系统化管理合同的能力。他们把合同管理员和文件管理员等同看待,只是对合同进行简单的登记和保管工作,根本提不出专业化的建议,更不能在合同签订时进行监管、在合同履行时实行监控。
(4)合同管理数据化程度低。当前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工作上,一直都是手工处理,即耗时耗力,又不能及时汇总和采集;合同涉及的各个部门,不能协调运作,监控力度不大,使合同的实时性不强;缺乏必要的预警机制,在合同的实施、进度、结款等关键节点的预警性不强,无法详细和准确的掌握即将发生的收支项目。
(5)合同管理问题处理滞后。许多单位缺乏合同管理的事前控制能力,只有在真正发生了合同纠纷后才引起足够的重视。而一旦发生了合同纠纷,又不能及时的采取对策,在索赔事件发生之后,不能及时的提出索赔,因为时间的延误,而使损失和风险进一步的扩大,因为错失了最佳的时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企业内部建立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合同管理机构
这种管理机制由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对企业所有的对外经济活动,对合同运行中出现的一切重大和非重大问题,统一的进行协调、组织和处理。同时要求企业的各个部门要配备专门的人员,在项目管理机构的直接领导下,参与本部门的合同签订和履行活动。
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能是,对建筑企业经济合同中出现的所有问题,进行统一的管理工作。由它牵头召开有关部门会议,通过共同研究和处理,给出指导性的建议,对一些具体和常规的问题,进行统一的指导。而各个部门之间的分散决策,将由合同管理机制审核报备。运用这样的管理模式,即能调动部门的积极性,又增强了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适应性。
(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政策法规性强,涉及各个领域方方面面的知识。所以从事合同管理的人员必须要具备精湛的业务知识,掌握国家政策、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同时还要有敬业精神,对工作要时刻抱有高度的责任心。而我们现在许多合同管理人员,能力上还远远达不到这个标准。所以,我们在建立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合同管理机构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强化法律意识。
(三)完善合同管理的若干具体制度
1. 委托制度。为了杜绝滥用权、越权等各种不符合规范的行为,我们一定要建立严格的委托制度。
2. 合同审查和风险分析制度。合同签订前一定要做好对方的审核调查工作,在正式合同签订,一定要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好预警工作。
3. 合同分析交底制度。在合同签订实施前后,通过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对合同实施过程中一些主要的环节、要注意的事项、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做出正确的评判和分析,并事先告知相关人员,只有这样才能将合同落实到位,真正变成一份可执行的文件。
4. 工程项目的合同控制制度。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及时的行使和运用合同所赋予的权利,大力采用合同控制,让它与合同进度、成本、质量控制一起协同运作。
5.合同索赔制度。任何的建设工程在实施的过程中,都可能遭遇索赔事件,它包括索赔和反索赔两个内容,所以我们一定要完善索赔制度,加强反索赔知识的训练和掌握。
结语:合同管理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工作,一定要不断的加强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一套系统的流程,让整个施工过程安全、有序、平稳的进行,尽量避免因为合同管理上的失误,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小慧.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呈现高度发展态势。在工程建设市场日趋完善和成熟的背景下,研究工程项目管理,就必须研究合同管理。如何利用有效的合同管理规避风险,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
一、合同管理的本质
我国建筑业在取得瞩目成就的同时,也产生包括工程款拖欠、工程质量以及安全管理等诸多问题。仔细分析,这些问题的产生无一能与合同管理脱离干系。如果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就不会有拖欠工程款以及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如果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技术标准施工,就不会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这些反映的还仅是表面现象,究其本质,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的改革。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契约(即合同)经济,合同是市场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依据。体现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建筑合同管理是根据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条款,履行得当,就能保证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保证企业的形象和信誉,为企业赢得最大利益。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总任务是“五控”、“两管”,其中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总纲。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的利益关系,最终都要体现在合同上。因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不断提高社会信誉,提高经济效益,重要的途径之一就是加强自身的合同管理,特别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只有加强合同管理,时刻保持高度的风险意识,才能在双方发生严重分歧时,有效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有些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是规定双方责权利关系的文本,而在现实中,往往出现先开工后签约,合同签订滞后的现象。在合同的制定过程中,往往只是走形式,考虑不周全,没有在合同中明确可能出现的问题,尤其是一些细节问题。原因在于专业合同管理人员、企业中的高层管理者合同知识和经验不足,合同意识不强,且存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不依合同解决,随意处理的行为。
2.合同条款责权利不平衡
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大多数企业没有制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难统一,易造成争权夺利、责任推诿的局面,给企业发展埋下重大隐患。
3.合同管理机制不健全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
4.合同内容不规范
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不规范,用词不准确,对合同执行情况缺乏监督。 合同必须措辞严谨,比如工期为“天”就会产生歧义,是计算“工作日”还是 “阳历日”,就对工期影响很大。合同只有措辞严谨,符合法律法规,才能不产生歧义,并能约束双方行为的有效文件。 在实际施工过程,经常会发生违约,就是因为合同条款没有明确规定双方的责权利,一旦违约,就会互相推诿责任。
5.合同管理与相关管理衔接不好。
其它管理和合同管理机构相互脱节,各自为政,缺乏沟通,不能够博采众家之长,就会造成“1+1
三、合同管理应注重的方面
1.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合同观念
现阶段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较为淡薄,合同管理仍是工程管理中的最薄弱环节之一。因此,建设施工过程中,应由专业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同时,在项目管理中,要强化合同管理,鼓励项目管理人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尤其是合同法,切实树立依法签约、依法履约的思想,把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2.建立合同管理组织、培养专业合同管理人员。
合同管理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等多方面知识,专业性强,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首先,必须建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其次,要规范工作程序,制定必要的工作制度,要求合同管理人员照章办事。第三,要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立更加科学的,包括合同管理职能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规章制度,确定合同与成本、工期、质量等管理子系统,将合同管理融于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
3.规范合同签订内容
要根据工程特点,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现阶段我国针对不同的合同关系已制定合同范本,其中合同的通用条款适用于所对应的工程,不仅提高了合同制定的效率,而且提高了合同的规范性、全面性、公平性。
4.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加强内部管理,制定项目的印章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有利于项目管理真正体现管理层的意图和要求,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和纠纷的发生。加强印章管理,避免私盖公章,引起项目的合同纠纷。加强合同管理,便于查阅、检索、保密和执行合同,避免个别领导的拍脑袋工程,避免先施工后签合同和结算的发生。
5. 做好合同资料归集工作
【关键词】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重要性;应用
一、合同管理概述
1、合同管理的概念。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指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以工程项目为对象,以实现合同为目的,对合同进行计划、组织、指导、控制的系统的管理方法。合同管理是促进合同双方履行约定义务、确保项目实现的重要手段,它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息息相关。要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就应该将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制定合同管理模式,建立成本控制模型,实现工程项目最佳的经济效益。
2、合同管理的内容。订立合同的一般程序包括要约和承诺,一个有效的合同必须包含主体要件、客体要件和合同内容。合同主体通常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合同客体是指合同双方约定的所应达到的目标,即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履约时间、费用、效果等款项。合同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生效的时间、地点、条件和违约责任等。
3、合同管理的依据。对合同进行管理,需要有一定的根据。首先,合同管理是以双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条款为根本依据,把合同谈判、签订、履行、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落到实处,使整个过程得到有效的控制。从项目开始实施时,就要全面了解对方,只有在全面了解对方真实情况的基础上,才能选择最佳合作伙伴,促进合作的互利双赢。其次,要时刻关注市场的变化、法律法规的调整、政策的变化、对方经营状况的变化,这是合同管理的又一重要依据。因为市场的变化、法律法规的调整、政策的变化、对方经营状况的变化会影响自己的经济效益和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关注这些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将不利因素转化为有利因素,能够促进合同的顺利履行。
二、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
1、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搞好合同管理,能够提高项目合同签约的成功率,促进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同时也提高了工程项目成果的转化率,在增加社会效益的同时也提高了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实践也表明,在一些单位的实际工作中,由于没有加强合同管理,采取口头协议或不规范的协议等方式往往不能保证合同按时履行,使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低下。而加强合同管理,落实有关合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提高了合同的签约率和履约率,促进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提高。
2、避免工程项目不应有的损失。加强合同管理能够避免工程项目不应有的损失。合同是确定当事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一旦合同生效,双方都必须按照约定的事项认真履行,不得违反,违反合同约定的事项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能够避免上当受骗和盲目签订合同;能够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善和齐全;保证合同内容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保证合同用语精确、无歧义;保证合同资料的完善,避免资产的流失;保证工程项目经济效益不会受到不应有的损失。在实践中,由于合同某一条款的不严谨,甚至由于几个词语的使用不当,往往会给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带来巨大的损失。如一些工程项目由于忽视合同管理,在合同条款中出现诸如“工程项目完成后付款”样的条款,这样的约定很不严谨,语言不精确,没有约定准确的付款时间。如果合同一方在另一方完成工程项目后迟迟不付款,另一方也很难用合同的这一条款约束对方,请求对方付款。因为工程项目完成后的任意时间都是付款时间,一方当事人可以以此为依据拖延付款,另一方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这样一来不可避免地会给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会带来一定的损失。因此,加强合同管理,能够避免工程项目不应有的损失,从而也就相应地提高了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3、提升工程项目信誉和形象,增加经济效益。工程项目信誉和形象是一笔不可估量的财富,要想提高经济效益,不能忽视工程项目的信誉和形象的建设工作。不重视合同管理,造成合同条款不能依约定而得以实现,定会影响工程项目自身的信誉和形象。而搞好合同管理,能够提高合同的签约率和履约率,提升工程项目的信誉和形象。工程项目的信誉和形象提升了,其经济规模也会相应的扩大,其社会影响力也会增加,其经济效益也会相应的增加。从上面可以看出,搞好合同管理能够增加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一个优秀的管理者不仅要抓工程项目管理,还要抓合同管理,在抓工程项目管理的同时,也绝对不能忽略合同管理。
三、搞好合同管理的途径
1、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对工程项目的成败兴衰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个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的领导会带领一个企业实现跨越式的发展,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要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领导加强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所以加强合同管理是领导不可忽视的一项工作。要搞好工程项目的每一项工作,首先需要获得领导重视和支持,领导是工程项目的决策者,他们的态度和意见会对工程项目的发展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如果没有获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搞好合同管理工作将难以继续下去,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的目标将难以实现。此外,要想获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需要提高领导的思想意识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同时,还需提高领导的管理水平。只有领导的思想意识观念和管理水平提高了,他们才有可能重视和支持合同管理工作,才有可能使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的目标得以实现。
2、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要搞好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建立起了健全和完善的管制制度,才能使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的开展下去。要在制度中规定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明确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促进他们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搞好合同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在有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还需要有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这些素质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工作态度和作风、法律知识和水平、管理能力和技巧等。要对管理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使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下去,让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的目标得以变为现实。
4、尽可能采取单价合同法。某些规模较大的项目,尤其是市政项目来说,通常是边设计边施工,像这样的在合同制定以前见不到方案的工程,推荐采取单价承包方式。将项目中潜在的各类问题都转移给乙方是不合理的。施工单位只有两个方法,一是将潜在的问题综合考虑,尽量报高单价;二是,开展后谈价的方式,尽量做好自身权益问题。而对于单价合同,是固定项目的单价,实际测量工程完成的数量,并由监理认可的数量与施工单位结算。对于单价合同,工程量的控制实际上取决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变更。我们如果控制好了单价,就完全可以控制施工的最终结算。
5、做好相关的索赔工作。在开展项目的时候,常会遇到甲方和乙方之间的纠纷矛盾现象,此时甲方的利益比较容易维护。如果乙方有很强的的管理水平和合同专业人员时,他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找出合同或甲方及监理方面的的原因要求赔偿。这种现象的发生标志着管理的发展,如果乙方没有很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完不成此项工作的。因此,只有不断完善自身的管理机制,才能更好的应对索赔问题。
总之,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连接各种经济关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经济效益是每个工程项目的生命线和最基本的价值追求。有合同就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合同管理制度,没有良好的合同管理制度,就没有良好的市场运行秩序和健全的市场运行机制。要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就需要健全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提升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与否,同时也会体现在工程项目的收益上,进而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实际的工程项目管理中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闫爱勤. 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与探析[J]. 中国商界(上半月). 2009(08)
[2]吴兴飞,丁奇生. 合同管理——水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核心[J]. 中国水泥. 2008(12)
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金城江区各学校(含托幼机构):
根据《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河市监发〔2021〕5号)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为加强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开展校园守护行动,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春季、秋季开学后一个月内。
二、检查对象
学校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有供餐服务的校外托管机构以及校外面向学生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销售经营者。
三、工作目标
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规程(2020版)》要求,切实做好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围绕库存原料清查、原料采购进货查验、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保洁及食品留样等,结合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点,突出重点,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视情形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情况。要督促学校、校外供餐单位以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保障能力,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广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内部自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各类学校必须在开学前一周内完成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并填写《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附件1),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学校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结果。
(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情况。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专项检查中要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为重点,督促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管理制度,如实记录采购食品的具体信息,保存相关凭证。重点对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检查,进口冷链食品不具备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得采购加工销售。对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索证索票不齐全的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要依法加大查处力度,着力解决食品安全责任追溯问题。
(三)食品留样规范情况。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教督委办〔2021〕4 号)文件要求,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学校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检查与指导。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规程(2020版)》(桂市监办发〔2020〕97号)查看是否按规定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是否配有专用的留样冰箱、取样工具,是否按品种配备足够数量的带盖密闭专用留样容器,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标签、留样记录是否完整合规。对不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的,提出书面整改要求。
(四)“明厨亮灶”及互联网+“明厨亮灶”开展情况。根据《河池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2020-2022年)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让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实现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大力推广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学校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加强对学校“明厨亮灶”进行检查指导,对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未达到100%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同时,积极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到2021年底覆盖率达5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以春秋季学校开学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结合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检查工作计划,及早部署,狠抓落实,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舆情监测及应急处置
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凡是出现舆情报道的,必须从严从快处置,及时上报处置情况。要严格落实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在春秋季开学期间,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在获悉事件发生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逐级上报。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协作,尽快查明事件原因,做好舆情监测与引导,尽可能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三)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要结合实际,采取推广运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APP、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
(四)做好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
1.按《河池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3月7日前将学校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工作汇报报送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
2.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于4月6日、9月29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及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整改情况报告等材料(扫描件)报送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
(1)2021年春秋季开学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2)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
(3)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台账(附件3)。
3.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4月6日前将学校食堂持证及明厨亮灶调查摸底表(附件4)报送至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
4.请金城江区各学校(含托幼机构)将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附件1)填写加盖公章后于3月4日前扫描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区市场监管局:韦仕瑛,2250266,邮箱:jcjfdacyg@163.com;
区教育局:梁良,2287958,邮箱:aqb7958@126.com。
附件:1.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2.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
3.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台账
4.学校食堂持证及明厨亮灶调查摸底表
河池市金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2021年3月3日
附件1
2021年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学校名称(盖章): 检查时间:
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自查结果
食品
安全
管理
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是否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否制定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是否开展经常性检查
是否开展“明厨亮灶”和“色标管理”建设
是否建立家长委员会,让家长代表参与校内膳食管理
许可
情况
是否按《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内容合法经营
食堂
环境
是否定期清洁, 保持良好环境
是否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是否设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健康
管理
及培训
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上岗
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是否对食堂员工实行每日上岗前健康检查,做好检查结果记录
索证
索票
及台账
管理
是否建立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相关记录是否按月装订保存,以备查验
食品原料进出台账管理是否规范健全,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
使用的冷冻冷藏食品,是否有相关的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
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是否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清洗
消毒
是否配备消毒设施
餐用具使用前是否清洗消毒
消毒后的餐饮具是否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
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是否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冷藏、冷冻设备中是否做到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
是否落实食品留样制度(0-8℃冷藏密封状态下,每个品种留样量125克以上,留样48小时,留样时间、留样标签、留样记录完整合规)
是否落实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达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要求
备注:学校建档备查,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局属学校上报市教育局)。
附件2
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手机:
学校自查情况
开展自查(家)
自查发现问题(家)
完成整改(家)
餐饮服务单位检查情况
大类
检查项目细类
学校食堂
校外供餐单位
校内餐饮服务单位
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
获证食堂数(家)
开餐食堂数(家)
检查食堂数(家)
单位数(家)
检查单位数(家)
单位数(家)
检查单位数(家)
单位数(家)
检查单位数(家)
发现问题家数(家)
发现问题家数(家)
发现问题家数(家)
发现问题家数(家)
一、许可管理
1.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2.场所设置、布局与许可核定内容一致
二、信息公示
3.许可证正本悬挂或摆放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
4.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的公示符合要求
5.公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健康证明真实有效
三、制度管理
6.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学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7.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四、人员管理
8.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9.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10.具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11.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五、环境卫生
12.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
13.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
14. 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5. 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六、原料控制
16.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企业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查验是否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17. 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重点检查库存和已开封的食品原料)
18. 食品添加剂存放和使用应符合要求
七、加工制作过程
19. 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20. 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过程符合规范
21. 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分开存放和使用接触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
22. 专间内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
23. 在专间或专用操作场所加工供应相应的品种
24. 食品留样符合规范
25. 食品配送应符合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食品的容器、包装、标识、储存、运输等应符合要求)
26. 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食品一同贮存、运输
八、设施设备维护
27. 专间内配备专用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设施运转正常
28. 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
29. 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30.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31. 围护设施与排水设施运转正常
九、餐饮具清洗消毒
32. 集中消毒餐饮具的采购符合要求
33. 具有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
34. 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检查情况
检查单位(家)
发现问题数(家)
抽检情况
检查中开展监督抽检(批次)
检出问题
(批次)
行政处罚情况
约谈责任人(人)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份)
吊销许可证(张)
取缔无证经营(家)
立案数(件)
罚没金额(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起)
注:口头责令整改不计入此表。计入整改的须相应提供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者监督意见书、整改情况证明材料。
附件3
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整改台账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手机:
序号
被责令整改单位
(含下达监督意见书单位)
责令整改通知书
(监督意见书)
下达时间
是否完成整改
是否提交整改报告
注:按照附件1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份数记录台账。
附件4
学校食堂持证及明厨亮灶调查摸底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未持《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食堂情况
序号
县(区)
学校名称
未持证原因
1
金城江区(例)
白土乡xx学校
未达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正在整改
2
……
持《小餐饮登记》证学校食堂情况
序号
县(区)
学校名称
未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原因
1
2
……
未实施明厨亮灶学校食堂情况
序号
县(区)
学校名称
未实施原因
1
2
……
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情况
辖区持证学校食堂总数
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数
“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
未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原因
开了讨论,并提出了加强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方法。关键词:工程;设计;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B21 文献标识码:A
一、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意义
目前在工程签署正式的施工合同之前,需要首先签订工程设计合同。签订工程设计合同的目的是明确业主和设计者之间权利和义务,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责任,使得在工程施工中能够实现双赢。工程设计合同的签订,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只有对工程设计合同加以有效管理,才能使业主获得最大的收益。对于工程设计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国家已经明确出台了相关规定予以支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加强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意义在于,不但可以规范业主和设计者的行为,也使工程设计环节受到了法律保护,使工程设计环节更具有可操作性,满足了工程建设的需要,为工程建设提供了前期的设计准备。由此可见,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对与工程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目前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条款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存在工程设计条款不完善的现象。这主要是因为工程设计牵扯的环节多、任务量大,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如果在工程设计合同中涵盖所有的环节,无疑将加大合同的制定难度和履行难度。除此之外,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还存在偷换概念的现象。部分业主为了单方面的利益而制定了仅仅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条款,而未顾及对方的权益,这就造成了工程设计合同的漏洞,留下了法律隐患。特别是存在设计分包的情况时,总包方很难既满足业主的要求,又照顾到分包设计院的实际情况。所以,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条款需要统筹考虑,进一步完善。
(二)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工程设计合同是工程施工前期的技术准备,属于工程合同的一种。工程设计合同主要是针对设计环节而签订的,因此对工程施工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在实际的工程运作中,许多施工单位对工程设计合同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履行真正的合同签订程序,对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具有随意性,没有纳入标准的合同管理之中。这就导致了容易在工程设计环节出现业主与设计者扯皮的现象,而且也容易造成施工工作的混乱,影响工程项目的顺利完工。
(三)对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不完善
按照合同管理规定,凡是工程施工中签订的合同都要归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且对于合同的签订和管理都有明确的制度,比如合同需要由哪个部门制定和审核、需要履行怎样的签字程序、工程设计图纸需要通过怎样的渠道进行提交和传递、设计工作量如何进行审核以及如何办理支付等。工程设计合同应该按照这一制度进行管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暴露出了管理不严和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漏洞,导致无法对工程设计合同形成有效的监督,无法保证其合理合法的执行。
(四)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缺少有经验的专业人才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与普通的合同管理一样,需要有经验的专业人才进行管理。由于工程设计合同的特殊性,其管理人员需要具备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包括:技术背景、工程管理相关知识、法律法规知识、风险分析和控制、甚至财务和税务的相关知识。而在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中,这种人才的数量明显不足。
三、解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要想解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完善工程设计合同的相关条款,实现其约束力
制定工程设计合同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业主和设计者的利益,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使工程设计合同真正成为约束双方的有力武器。在合同的制定过程中,合同双方应经过充分的沟通,做到合同的公正公平,避免出现合同偏向其中一方的情况出现。在既有设计总包又有设计分包的情况下,要统筹考虑,使关键合同条款尽量保持一致性,有利于合同的管理和执行。要使工程设计合同成为标准的完善的合同。
(二)对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针对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现状,业主和设计者都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工程设计合同不只是属于业主和设计双方的事情,任何一方不认真都容易引发后期的扯皮现象的发生和工期的拖延。所以,无论是业还是设计者,都要对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完善工程设计合同的相关管理制度
对于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要像标准合同一样,纳入到合同管理制度中来,明确工程设计合同的地位,建立适宜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使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有制度可依,有标准可执行。使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制度化、常态化,真正从制度环节保障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到位。同时,对工程设计合同的执行,还应当设立监督制度,对各部门是否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合同进行监督。
有些工程工期较长、难度较大,在其设计合同执行过程中,难免出现设计变更的情况。在发生设计变更时,设计合同也应该对相应的条款进行变更;设计合同的管理应包括上述内容。
(四)对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建设高效的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团队
对于目前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业务技能不足的问题,我们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在组织专业学习、培训的同时,让设计合同管理人员到工程现场锻炼,了解施工情况、设计与施工的接口情况,努力提高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使其符合岗位的要求。
在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团队的建设上,一方面做好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业务人员的传帮带工作,使新人尽快掌握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工作方法,在团队中尽快进入角色;一方面紧跟工程管理和法律法规的新进展、新形势,及时更新团队成员的业务指导思想和业务操作水平,使团队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与时俱进,得到整体性的提高。
[1]成虎.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