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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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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

第1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范文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完备优廉的要素环境、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推动我街道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我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1、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全面开展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把《条例》列入街道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把《条例》的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提升依法服务水平。

2、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对认领和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全方位服务和执行到位;深入推进首问责任制+承诺制和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审批便民化改革,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办理一次办好;充分发挥赣服通和一网通办平台优势,2021年底前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

3、开展服务提升行动。街道营商办将围绕开办企业、建筑许可、执行合同、知识产权保护、不动产登记、纳税减税、获得用水用电用气、获得信贷、办理破产和注销等事项进行全程跟踪服务。

4、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营商员定期对企业进行走访,做好问题收集、转办、反馈的闭环管理,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5、加快惠企政策兑现。加大对《市惠企政策汇编》和《办事指南》的宣传。对企业在惠企政策落实上实行全程跟踪服务。

6、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地位。加快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产业补贴规定和做法,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

7、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助推文明执法。大力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措施。

8、强化法律服务。送法规上门进行全覆盖,提升企业家及员工法律意识,扩大维护法律法规覆盖面,减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9、持续落实营商服务员挂点服务企业制度。街道营商服务员要继续落实四个一工作要求,做好优质服务员,承担起沟通桥梁作用。

10、建立企业落户服务制度。全过程跟进企业签约后在开办至投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能解决的及时协调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提请上级部门帮助解决。

11、提升企业家安全感、幸福感。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拥护党的领导,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对优秀企业家进行宣传和奖励,提升企业家的荣誉感和归属感。

12、强化监督执纪。严格遵守优化营商环境五条铁律,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措施,严禁非法摊派行为,对阻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一律严查快处并曝光。

三、有关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牢记营商环境就是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以人人都是营商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提升必胜信心。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要坚定信心和决心,把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打造成全国亮点城市。

第2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范文

在集中突击阶段,我们具体做了以下工作:在场镇容貌整治工作上,一是加大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力度,使场镇居民知晓“奋战九十天,城乡面貌大提升,综合治理上台阶”活动的意义和目的,增强了场镇居民的环卫意识。二是规范了场镇车辆停放,基本做到了统一有序。三是增加保洁人员,加强了对场镇街道和农贸市场的清扫保洁,做到了街面无白色垃圾,市场无成堆垃圾。四是规范了商铺经营行为,“坐商归店,行商归市”,基本做到了无占道经营。五是逐户签订落实了“门前五包”责任书,增强了商铺店主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性。六是做好了建筑立面和户外广告的清理工作。在村容村貌整治工作上,一是清理规范了农村居民房前屋后物料堆放、庭院清洁卫生和畜禽圈养。二是加强村社道路整治,基本做到了村社道路畅通,道路周边环境得到了有效治理。三是做好了农村定点垃圾收集池的规划建设工作。四是每个村配备了3名村社保洁员,负责村社道路和公共场所的保洁工作。在水域环境整治工作上,加大了对塘库堰、沟渠及河道水面漂浮物及河堤垃圾的打捞和保洁力度,基本做到辖区内塘库堰、沟渠及河道漂浮物得到有效清理,堤岸无垃圾。

为了做好集中突击阶段的具体工作,我乡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乡党委政府及时调整成立了三个领导小组,综合领导小组、督查小组和责任追究小组。综合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督查小组负责督查考核工作,责任追究小组负责责任追究和考核斗硬工作。各村、居委会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二是明确任务,分片包干。乡政府所有干部都落实到了村和场镇,明确划分了责任区域。各村和居委会干部也分别落实到了各社和场镇各个责任区域,责任明确。三是加强督查,考核斗硬。乡政府督查小组每十天将对全乡各村及场镇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检查严格打分,实行末尾责任追究制,每次检查将处罚一个村或居委会。两次检查处于末尾的村或居委会,除追究经济责任外,还要给予直接责任人停职处分。三次检查处于末尾的村或居委会,除追究经济责任外,还要给予直接责任人和支部书记停职处分。

通过集中突击阶段的扎实工作,使我乡场镇达到了街道路面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坐商归店,行商归市”,有序经营,“门前五包”落实到位,周边环境干净整治,无占道经营、无流动商贩;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统一有序,街道道路畅通;建筑工地整洁,管理有序;背街小巷、卫生死角“脏、乱、差”得到有效治理。农村达到了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乱堆、乱倒、乱挂、乱贴、乱排,无禽畜敞养;村社道路整洁干净,道路两侧无白色垃圾和杂物;塘库堰、沟渠及河道水面无白色漂浮物,堤岸无垃圾堆放。

第3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范文

深入企业进行帮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对外贸易促进政策和措施,解决企业在进出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重点企业“一对一”政策服务,帮助企业挖掘出口潜力,开拓市场,抢占份额 ,并通过这种以点带面的方式,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扩大进出口,促进全县对外贸易目标的完成。

建立帮扶小组,由县领导带队,进驻企业开展精准帮扶,切实摸清企业在外贸进出口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障碍,找准主要矛盾,全力解决企业面临的融资、保险、退税、市场开拓、营商环境等困难和问题。对列入重点帮扶的企业,县直各有关部门提供配套的优化服务,特事特办,不断优化我县贸易便利化环境。

(一)建立促进外贸发展协调协作机制。积极与海关、检验检疫、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协调解决企业遇到困难的联动机制,以便快速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二)开展国家、省、市有关外贸扶持政策业务咨询和培训。一方面,召开全县外贸企业政策业务培训会,让全县外贸企业及时了解当前的外贸形势,并掌握最新的扶持政策;另一方面,深入重点帮扶企业,“一对一”进行政策宣传,针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福利。

(三)加强银企合作,努力解决重点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做好外贸企业银企对接服务活动,配合金融办等相关部门解决因流动资金短缺企业“有单不敢接”的问题。

(四)加快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支持企业开展出口产品创新研发,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商品。

(一)提高效率,按时报送。帮扶小组工作要迅速启动,提高帮扶效率,每周五12:00前将帮扶企业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商务局。

第4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范文

一、基本情况和目的意义

经对全市“三高两低”企业、落后产能的排查摸底,目前我市存在的落后产能主要集中在小化工、小塑料建材、小冶炼(铸造)、小印染、小电镀、小带钢、小造纸、小水泥等八个行业。这八个行业中规模以下的企业多数属于占用资源大、消耗排放高、产出效益低、税收贡献少、产品档次低、生产工艺落后、多数不在工业集中区的企业。据调查汇总,这类企业有650余家,占全市工业企业总数的8%;职工人数14890余人,占全市的2.5%;占用土地4500余亩,占全市的2.3%;2010年销售收入36亿元,占全市的0.67%,税收1.5亿元,占全市的0.9%,亩均销售83万元,亩均税收2.99万元,仅为全市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各镇街道落后产能初步统计情况见附表2)

加快淘汰这些能耗高、污染大、效益低的落后产能,对我市工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将为我市新兴产业提供广阔发展空间;有效缓解我市资源、环境的瓶颈制约,加快产业发展从外延扩张、粗放经营向内涵提升、集约集聚转变;推动我市加快确立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市全面完成国家、省、市明令规定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二、目标任务

至十二五期末,八个行业规模以下的落后产能、“三高两低”企业关停并转基本到位,从而达到显著提高产业层次,优化全市工业经济结构;有效降低全市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明显改善生态环境;盘活存量工业用地4500亩,为全市新兴产业腾出发展空间。2012年计划关停50家以上“八类小企业”。

三、关停依据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的通知》、《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关停并转淘汰的重点。

1.使用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装备和生产国家禁止使用的产品的企业。

2.不符合环保、安全、质量、卫生、防护等要求的企业。

3.没有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企业。

4.万元产值能耗(等价法)超过1吨标煤的高耗能企业。

5.未取得工商登记注册或未经有关前置许可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

6.周边群众反响大、投诉多的不达标企业。

7.影响区域规划发展和集镇规划的企业。

四、范围对象

主要是资源消耗量大、污染排放高、产出少效益低、装备差技术落后、群众反映强烈的八类小企业:

1.小化工。生产设备及工艺落后,污染安全问题突出,群众投诉多,不在化工集中区和工业集中区企业。对这类企业以关闭、转产为主。

2.小塑料建材。无证无照经营、生产劣质产品,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企业。对这类企业以取缔无证无照和整治提高为主。

3.小冶炼(铸造)。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的,工艺水平低、能耗高、产品质量差、生产设备落后的不锈钢冶炼、铸件企业。对这类企业以关闭、转产为主。

4.小印染。污染大、能耗不达标,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下企业和纯加工印染企业。对这类企业以关闭、转产为主。

5.小电镀。专门从事对外加工,污染周边环境、不在集中区的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企业。对这类企业以关闭、集中为主。

6.小带钢。生产设备陈旧、产品质量差、能耗高、污染严重,宽带600mm以下、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对这类企业以关闭、转产为主。

7.小造纸。按国家产业政策,对年产5.1万吨以下化学木浆生产线,3.4万吨以下非木浆生产线,1万吨以下的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进行淘汰。

8.小水泥。按照国家产业政策,2012年3米以下的装置全部淘汰。保留规模年产量100万吨以上的企业,淘汰小规模企业三家。

五、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各镇(街道)、高新区、临港新城及市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市整治工作目标,广泛宣传发动、对照相关依据、全面深入排查、及时发现问题、锁定关停对象,在2月底前制订出具体的行动方案。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整治。

2.落实整治。对列入2012年关停转产目标的企业,6月底前全部停产到位,10月底前完成设备拆除,办理工商注销、吊销或变更手续。对转产类企业,要按规定办理新上项目的审批手续。

3.检查验收。市“三高两低”企业整治办会相关职能部门于11月组织对关停企业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矛盾多。市“三高两低”企业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市的淘汰落后产能和关停“三高两低”企业的工作。市“三高两低”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企业关停并转任务的分解、汇总、验收、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市经信、人社、公安、监察、国土、环保、安监、国地税、工商、质监、供电供水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配合各板块完成落后产能的淘汰任务。

2.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道)、高新区、临港新城是淘汰落后产能、关停并转“三高两低”企业的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市相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自身职责,大力配合各镇(街道)、高新区、临港新城,协同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各镇(街道)、高新区、临港新城要成立以镇长(主任)、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根据本单位的落后产能情况,结合滨江花园城市建设工程要求,制订出本单位的关停淘汰计划和工作方案,并将计划分解落实到每个责任人。各单位要适度安排企业关停补偿资金,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此项工作的有力推进。要认真做好关停企业职工安置、设备设施安全处置和社会稳定工作,同时应加强与外地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的区域合作,力争在外地建立工业园区,积极为腾笼换凤寻找企业出路,加快低端产业向外地转移。对关停企业置换出的土地,应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工业布局的总体要求,优先用于新兴产业的项目建设用地。

(2)市经信委是全市工业转型升级的扎口部门,要根据上级要求及相关政策,制定我市的产业发展目标,严格项目准入。同时提出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腾笼换凤的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协同各板块及企业向上级申报淘汰落后产能的奖励资金。

(3)市人社局。依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帮助各责任主体,对关停企业的职工依法做好分流补偿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

(4)市公安局。要及时掌握企业关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对个别蓄意滋事的不法分子依法从严打击。

(5)市监察局。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高新区、临港新城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6)市国土局。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用地、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的查处和处置力度,依法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强力征收土地闲置费,对列入淘汰关停或整改名单的企业,停止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登记等手续。

(7)市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提出环保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并依法采取措施,配合企业区域主管部门做好淘汰关停或整改工作。

(8)市安监局。依据《安全生产法》,提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的企业名单,并责成关停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9)市国地税局。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提出长期偷税、漏税、生产总量与纳税不符的低贡献企业名单,作为淘汰关停的首选对象。

(10)市工商局。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提出并取缔没有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无照经营企业,对没有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企业不予办理工商登记。

(11)市质监局。依据《国家产品质量法》,对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依法实施关停,特别是对区域性小塑钢、小塑料管材行业中多次抽检不合格,严重影响我市工业产品质量声誉的生产企业实行关停整改,配合企业区域主管部门做好关停整改工作。

(12)市供电供水部门。对已列入关停范围拒不执行相关政策的企业、没有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企业,依法实施停电停水。

3.严格关停标准。对每个关停(转产)企业,要确保停产到位、设备拆除到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吊销或变更手续到位,对设备拆除前后须进行拍照或摄像,保留影像资料,由各镇(街道)、高新区、临港新城组织填写《市关闭(变更)“三高两低”生产企业档案》,报市“三高两低”企业整治办,申请相关部门予以现场审核验收。

4.确保社会稳定。工作中要根据企业实际细化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妥善处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产生的各种矛盾。要认真完善和落实企业职工安置政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妥善安置职工,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与连接工作。要强化舆论导向,营造舆论氛围,运用各种媒体正面宣传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得到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社会的稳定有序。

第5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范文

分别一年多后,我们又站到了同一战线上!能参加今天的大会,我感到非常高兴!这个会开得很及时,也很成功,是一次总结部署、统一思想的大会,也是一次表彰先进、鼓舞干劲的大会。首先,我要对刚才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你们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刚才,××同志总结了20__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了20__年的工作,××局长也发表了很好的讲话,他们的观点很客观,也很精辟,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不可否认,经过几年的努力,市场服务中心确实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起点低、包袱重,市场管理与服务工作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如市场设施老化、经济效益较差、工作矛盾过多等等。面对新一年的工作,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清形势、树立信心,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拼弃悲观心态,树立竞争意识,既要克服 “等、靠、要”思想,又要改掉“固步自封死守祖业二分田”的地主姿态,始终掌握工作主动权,自力更生,开拓创新。总之,每个干部职工都要以“市场管理与服务”为中心,一切服从于市场,一切服务于市场,把兴奋点聚集到市场管理和服务的大业上来,不断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做到“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

二、进一步理顺机制,建立高效的运作模式。

市场服务中心作为一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没有一套高效的运作机制是不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快速发展的。如果把中心领导决策层比作计算机的cpu的话,那么机关各股室就是职能不同的电子电缆,各基层所就是各种外设配件,中心的决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就是促进各项工作规范运行的命令。干部队伍如果能像计算机配件一样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日常工作就不会“死机”了,各项工作就一定能有序、协调的开展。因此,我们一定要紧跟经济社会的发展步伐,大胆改革、创新机制,不断健全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提高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责权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搞好经营,打造文明的市场环境。

良好的经营环境是市场快速发展、效益稳步提升的根本保证,我们要(来源:文秘站 )把经营环境作为一种经济资源、一种竞争潜力来抓,以环境的大优化促进市场的大发展。

一是要管好安全“重地”。集贸市场是公众聚集场所,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形象”的观念,强化工作责任,硬化工作措施,提高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是要培育经营“宝地”。单位要发展,效益是关键;效益要提升,环境是基础。我们务必认真做好市场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改善市场的经营秩序,不断提升市场的经营品位,想尽一切办法让市场争创效益、凝聚人气,把市场培育成为个体户经商发财的“宝地”。

三是要打造服务“高地”。不论是“大老板”,还是“小个体”,凡是在市场内经商就业的,都是市场财富的创造者。我们一定要把搞好服务作为自身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优劣的标准,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尤其是要在水电、卫生服务等方面下功夫。

四是要构建和谐“福地”。市场是人流、物流相当集中的地方,也是各类矛盾、纠纷以及治安案件的高发区。我们务必大力改善市场的治安环境和人文环境,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创造一个和谐的经营“福地”。

四、进一步开辟财源,挖掘更多的发展潜力。

常言道:“守业不如创业。”市场服务中心要发展壮大,就必须立足在原有基础上,拓宽视野,发展多种经营,寻找经济增长点,完善造血功能,实施商业化运作。我想以下几个方面都不失为发展壮大的捷径:如进一步挖掘三角坪商业广场、蓝田市场等规模较大、经营状况较好的市场的潜力;争取承接六亩塘农贸市场等新建市场的市场管理和物业管理;逐步实施“集改超”、“农改超”战略;建立内部网站和公众信息网站,引进知名品牌厂商、经销商发展网络市场,开发电子商务领域;采取联建、入股、合资、合营等方式开发新兴市场等。这些举措,有的你们已经尝试过并取得了成功,有的还没有涉足。我相信,只要你们集思广益,团结协作,一定能挖掘出更多的经济增长点!当然,在着手这些工作前,一定要搞好调查研究,确保决策的准确度,避免再出现类似去年怡心源发租时的失误!

第6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范文

(一)工作目标:全市区域内粮食企业完成粮油食品加工总量62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7亿元,各项经济指标同比分别增长10%以上;重点扶持现有的1个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11个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膨胀。年内龙头企业粮油加工总量、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全市放心粮油食品销售量达到10万吨,“放心粮油食品销售店”发展到50家以上,早餐车达到350部;大力发展粮食订单,全市粮食企业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到25万亩,带动农民增收1000万元。

(二)工作措施

1.培植粮食龙头企业,优化企业资源配置。重点扶持现有的12个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加快膨胀发展。年内,力争已纳入第一、二批国家粮食局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点支持的粮油产业化企业通过重新审定。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争取纳入第三批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企业名单内。年内,全市区域内龙头企业粮油加工总量、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

2.转换经营机制,做活粮食购销。进一步调整经营思路与策略,找准切入点,谋求解决和突破粮食企业与农户的衔接,凝聚粮商优势,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一批新的经营项目和突出产业特色的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以掌控粮源为抓手,改变内购外销为主的传统方式,大力开展外购外销、外购内销,培植购销新亮点,扩大增收渠道;优化结构布局,扩大粮食收购网点、储存库点以及便民连锁店的覆盖面,逐步形成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地储库、国储库为主体,以其他购销网点为辅助的合理布局网络。

3.发展厨房工程,提升服务水平。广泛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整合市区早餐加工供应资源。年内,“放心早餐车”力争发展到350辆以上,日上市早餐品种百余个。全市城乡便民粮油服务店(点)发展到400多个,“放心粮油食品销售店”发展到50家以上;放心粮油食品销售量达到10万吨。

4.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服务新农村建设。采取“粮食订单”方式,建立农企合作机制,增加农民收入。全市粮食企业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到25万亩,带动农民增收1000万元。

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粮食经济结构调整

(一)工作目标:2013年,全市粮食企业完成技术改造、创新项目10个,总投资1.2亿元。开发新产品8个,认定绿色食品品牌发展到7个。全市粮食企业进出口总值增长幅度不低于10%。工业制成品出口量占出口总量的比重达到75%。

(二)主要措施

1.科技创新,优化粮食产业结构。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面粉加工企业、花生出口企业、饲料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充分利用粮食系统各种资源,拉长粮食产业链条,搞好粮油精深加工。

2.深化改革,优化企业组织结构。进一步调整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国有粮食企业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发挥资源优势,激发企业经营活力,拓展企业发展潜能。加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改制力度,稳步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良性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3.提高质量,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立足以质取胜,调整进出口结构。加强出口农产品质量控制,严格执行质量标准,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通过引进新项目、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不断优化外贸经济结构。

4.龙头带动,优化农业种植结构。鼓励粮食企业以“订单”方式,建设一批布局合理、专用、优质、稳定的优势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大力推广普及一批良种农产品,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年内确保有机、无公害花生种植基地不少于15万亩,高淀粉地瓜订单不少于10万亩。

三、实施“三个确保”,保证粮食行业稳定

(一)工作目标: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建成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粮食质量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措施

1.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薄弱环节抓起,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的工作机构、安全制度和责任体系,确保人员、职责和经费的落实。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规程操作。执行重大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疏于监管而造成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事故责任。

第7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市场监管部门保市场主体做好“放管服”工作情况做一汇报,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放管服”改革安排部署,研究制订出台《助推企业复工复产18条措施》,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是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统筹推进企业登记注册规范化、便利化,实行企业登记实名认证制度,市场主体实现稳步增长。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市场主体12105+户,其中内资企业1753户、注册资本431623.61万元,农专社1140户、出资总额231479.57万元,个体工商户9212户、资金数额89483.24万元。2020年1-4月份新登记市场主体223+户,其中内资企业51+户、农专社15+户、个体工商户157+户,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6.4%、8.4%、10.3%。

二是持续推进“四办”改革。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四办”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大力简化申报手续,精简申报材料,取消了各类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申报材料;取消了不必要的办理环节。《营业执照》办理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限缩短至15个工作日,所有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时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全面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和“县域通办”制度,严格将企业登记注册时间控制在3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大力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我局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一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对照“证照分离”改革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积极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行网上公示注销公告、简化提交资料,落实简易注销程序,目前共办理简易注销登记16+户。

四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我局大力简化涉企证照申请环节文书材料,严格清理法律法规明确设定以外的其他申请材料。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全流程电子化,申请材料网上申报、在线办理、 “不见面审批”, 全面实现 “最多跑一次”。今年1-4月份共办理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2+?张、《食品经营许可证》40+?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5+?张。

五是大力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颁发应用工作,我局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全面推行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让企业从提交申请材料到领取营业执照全程“一网通办”,实现不见面审批。今年1-4月份共办理核发《营业执照》?张,其中内资企业?户、农专社新设?户、变更?户,个体户新设?户、变更?户;共办理核发电子营业执照?户。

六是稳步推进转型升级,拓宽融资渠道。我局与甘肃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银商合作”,提供“信息申报、登记审批、执照”一站式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今年1-4月份共办理股权质押登记??件,实现担保债权???万元。

七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全县市场主体总数10%的比例,分别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并对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进行随机匹配,现场组成检查组。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抽查结果将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向全社会公开。认真抓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内资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应报1676户、实报76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1120户、实报275户;个体工商户应报8967户、实报1512户,全县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分别为45.35%、24.55%、16.86%。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我局将全面落实市、县《关于加快建立“办事不求人”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健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示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推送制度。公开公示企业注册、行政许可办结时限,力促企业开办时间在3日内的基础上再行压缩,积极推行“秒批”“一日内办结”等服务。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健全完善市场监管部门“一窗”办件规则,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探索开展部分低风险食品告知承诺制许可试点,积极推行“容缺审批”“应急审批”“倒置审批”试点工作。提高许可和注销便利化程度,加强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运用,推动行政许可事项“一网办理”和“一网一门一次”,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二是支持服务创新,营造规范平等的投资创业环境。我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业创新的热情,大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非公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全面落实“保姆式”帮办代办服务,多渠道扩大帮办代办队伍。强力推动质量强国、质量提升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提升计量服务,支持X县银杏等特色产品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营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推动跨部门联合抽查,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构建完善的“一网公示、联合惩戒”信用监管体系。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规范公共服务领域、民生领域的涉企收费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努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全覆盖、常态化。

第8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我市工业“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大对全市轮胎生产行业的治理整顿力度,通过“上档升级一批、关停转产一批、重组兼并一批”,着力解决我市轮胎生产行业存在的证件不全、环境污染重、规模小、资源消耗高、产品质量档次低、负面影响大等突出问题,提升轮胎生产企业规模和档次,为大企业发展腾出空间。专项整治期间,暂停对新建斜交轮胎和力车胎(手推车胎)、锦纶帘线、3万吨/年以下钢丝帘线、常规法再生胶(动态连续脱硫工艺除外)等限制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审批,停止50万条/年及以下的斜交轮胎和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生产及软边结构自行车胎、力车胎生产等淘汰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审批;暂停轮胎生产企业的年度检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小轮胎等扰乱市场的非法行为,对形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依法取缔各类无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等轮胎生产主体。对被取缔的主体,限期关门,分流人员,停止供电防止死灰复燃;对拒不执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关停并转50万条/年及以下的斜交轮胎和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以及软边结构自行车胎生产企业(不含规模以上企业);改造提升9家规模以上轮胎生产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达到规定条件的,履行有关手续,工商部门予以通过年检,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予以取缔。鼓励、引导、支持有条件的轮胎生产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进行整顿和技术改造。支持设备达标、手续齐备的轮胎生产企业按规定进行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鼓励、支持关停企业转产或利用其符合要求的设备、生产条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优化重组,多领域、跨行业实现转产。

二、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

1、宣传发动阶段(5月23日至6月3日)。市政府分片召开会议,采取座谈讨论等形式,对治理整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宣讲。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在淘汰落后产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自查自纠阶段(6月4日至7月19日)。各镇(街区)和主管部门组织各轮胎生产主体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搞好自我整改。对在本阶段内自行停产、转产的轮胎生产主体,由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手续,并按照财政、经信部门争取的上级资金予以扶持。

3、集中治理整顿阶段(7月20日至9月5日)。由市政府组织各职能部门对全市轮胎生产主体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市工商局统一公布通过年检和没有通过年检的生产主体,并将没通过年检的生产主体抄报给人民银行、供电公司,由人民银行和供电公司对非法生产主体进行限制。要坚持疏堵结合,稳妥推进,确保社会稳定。

4、检查验收阶段(9月6日至9月23日)。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整治活动进行验收。相关部门强化后续监管,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防止发生反弹现象。具体工作措施和分工要求:

(一)市工商局。严把登记关口,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轮胎生产主体的新申请登记不予受理、核准,确保进入轮胎生产市场的主体资格合格。对市内轮胎生产主体按照要求进行分类,明确整治主体,地址、时限。对50万条/年及以下的斜交轮胎和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及软边结构自行车、力车胎生产主体逐步进行淘汰。强化日常监管,对无工商营业执照或超范围经营以及其他违反工商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轮胎生产主体依法予以查处。对依法关停的轮胎生产企业不予通过年检。对于无照经营行为,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依法查处。

(二)市发改局。对轮胎生产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对轮胎生产企业实行行业准入,规范轮胎项目投资管理工作。

(三)市经信局。对列入国家、省、市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能目录的轮胎生产主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符合要求并实施淘汰的企业上报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引导轮胎生产企业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开展节能改造、技术创新,生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低污染、使用时间长的中高档产品,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四)市环保局。对轮胎生产项目企业进行环保审批。严格限制类项目手续,一律不批淘汰类项目。以区域资源承载力、环境容量为基础,以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为目标,从源头上优化轮胎生产行业产能过剩、重复建设规模、布局以及结构。严格拒批和取缔十五“土小”企业和新“六小”企业。

(五)市质监局。依法查处轮胎生产行业不按国家标准生产、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打击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违法行为。查处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等违法行为。严格市场准入,定期组织开展检验和专项抽查,组织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整改和查处。依法查处轮胎企业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鼓励轮胎生产行业开展自愿性产品认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六)市财政局。与经信部门积极配合,根据预算安排,争取上级财政性奖励资金,并将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及时拨付相关轮胎生产主体。

(七)市国税局、地税局。加强税收征管,强化税收分析,密切监控轮胎生产主体依法纳税情况。对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依法加大查处力度。依法落实轮胎生产主体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淘汰落后产能行业加大技术创新。

(八)市安监局。对新上轮胎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设立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同时进行。对现有轮胎生产主体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不达标的停产治理整顿。

(九)市公安局。协调相关人员配合各职能部门依法检查、取缔非胎生产主体,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p#分页标题#e#

(十)供电公司。负责对市政府已明令停产整顿,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生产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的生产主体进行动力用电限制。符合停电条件的,予以拉闸限动力电。

(十一)中国人民银行市支行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要求,引导银行业机构积极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升级转产”企业发放贷款,严禁向限制和淘汰企业发放贷款。同时,认真落实各项资产保全措施,防止出现不良贷款,维护好我市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十二)各相关镇(街区)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发展,帮助企业研究出路,确定方案,全力维护企业稳定、社会稳定。

第9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经济为中心,以工业强镇为战略,不断创新招商引资思路,改进招商引资方式,拓宽招商领域,不断优化环境,营造招商氛围,打造投资绿地,不断构筑产业新优势,提升综合竞争力。各村(社区)民委员会、镇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认识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招商促进大发展”的观念,抓住机遇,把握先机,增添措施,把招商引资工作抓牢、抓实,确保全镇2013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工作目标

1、工业招商3000万以上项目2个;

2、农业招商500万以上项目2个;

3、达成意向性协议(项目信息)15个。

三、组织领导

1、镇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万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全镇招商引资日常工作。

2、各村(社区)两委相继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主任任副组长的村级招商引资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和人际关系广泛宣传我镇资源优势,投资优势,地理优势,积极开展网上投资信息查询,项目等工作。

2、通过召开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座谈会,项目推介会,广泛宣传投资招商的有利条件,全力打造投资平台,努力优化投资环境,积极为投资人服务。

3、对来我镇投资的人和项目要主动参与协调。解决他们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他们进得来,留得住。除法律法规、规章明文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投资者和现有的企业另立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或评比、赞助、捐献财物等活动。

4、对过意刁难甚至勒索投资者和经营者的行为和阻碍我镇招商引资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将按党纪、政纪及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五、招商引资统计范围及要求

1、县以外的投资主体在县境内兴建的一、二、三产业项目投资

2、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是指县以外的企业或个人在境内兴建的一、二、三产业项目的实际投资。从项目开始建设(入场施工)到任务考核期已实际到位的资金(含土地、设备、土建等费用)。

3、异地招商项目由引资方提供项目信息给镇招商办,经引资方、承接方和镇招商办三方共同跟踪促进项目业主到异地(经开区、关景区)落户的招商项目。

4、多个单位引进一个项目,根据项目投资额作为所包含单位相应完成的任务数,享受奖励但不享受加分待遇,但需引资方和承接方共同为被考核单位出具证明文件交镇招商引资办认定。

六、目标任务

各村(社区)民委员会任务分解情况。

1.全年目标任务各500万元,合计3500万元。

2.村各300万元,社区100万元,合计2800万元。

3、对村(社区)达成的招商引资意向协议不低于1个。

七、奖惩办法

1、村(居)委会按镇2013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2、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综合考评分为5分,其中:新引进项目1.5分,到位资金1.5分,达成意向协议1分,按时报表(镇招商引资项目登记备案表)1分,每月15日前报镇招商引资办。

3、对完成任务的单位,镇政府将对其进行1000元的奖励,超额完成任务的,每增加任务数的10%,奖金增加100元,考核分加1分,奖金最高增加为500元,分值最高加5分。对多个单位共同引进的项目,将共同分配奖励待遇。对未完成任务的实行按比例扣减分,未完成任务60%以上的,不得奖。

4、扣分办法:

(1)到位资金完成目标任务60%以上但未全部完成任务的按未完成金额占目标任务数中的比例扣分,未完成60%不考核,计0分。

(2)未新引进项目、未完成项目任务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