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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的方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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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的方法

第1篇: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

房地产开发具有投入资金大,融资成本高,建设周期长,经营风险较大的特点。整个经营行为涉及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多个税费,税负较重。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低迷,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着融资困难、项目推进缓慢、销售单价和面积下滑、资金回笼周期长等困难,导致欠税金额增长迅速。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降低成本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思考的问题。而通过税收筹划降低税负,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企业税收筹划能否成功,取决于其合法性是否适当,是否遵循了一般反避税规则,即该项(一系列)安排是否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取决于该安排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即是否以税务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找到企业经营行为于政府政策意图的最佳结合点,实现政府与企业的双赢具有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杨焕玲(2011)提出税收筹划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的税收博弈冲突。税收筹划的权利是在法律允许的边界范围内或边界上,一旦超越这个界限就不再是企业的合法权利。万莎(2011)指出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存在政策性风险、片面性风险、认定风险、成本偏高风险。胡芳等(2011)指出通过合作建房的方式,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建成后按照比例分配,可以避免缴纳土地增值税。廖治宇(2010)、胡亚元(2010)指出,房地产企业应尽量采取合并申报的方式缴纳土地增值税。张源(2011)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可不通过获取租金方式而采取入股联营以分得利润的方式避免缴纳营业税等税费。

上述论述提出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的方式,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合伙建房的方式容易引起后期的利益分割及风险承担的纠纷,不具普遍性。通过入股联营的方式获取实质上的租金也因为会影响被投资方的经营结构而难以适用。合并申报的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集团公司或经营项目将多的公司才能使用。本文以现有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下企业经营的具体问题为研究对象,拟针对筹资、销售、项目管理、项目转让,通过对A房地产开发公司案例,分析房地产开发公司可能遇到的实际困难提出行之有效且的税收筹划方案。

三、案例概况

某区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BT模式进行该区工业园项目整体开发。工业园区建设规模为5平方公里。项目建设时限从2009年开始,计划2017年完成。项目收入该区政府拟通过工业园区建成后入园企业20年内缴纳各项税收返还款的方式支付A房地产开发公司专项财政补贴。A房地产开发公司完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后,取得2平方公里商住用地用于该公司开发商住房。A房地产开发公司面临着巨大的资金融资压力。并且,该工业园招商引资企业入园后,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产生的税收很难在短期内通过税收返还方式弥补A房地产开发公司前期巨额投入。此外,自2014年开始,该地块商品房成交量萎缩,价格下跌,A公司取得大宗商住用地进行商品房开发后房屋滞销,经营陷入困难。

四、相关税收问题筹划

(一)资金投入与运营模式对税收的影响

某区政府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将该区优质区域工业园区交由A房地产开发公司实施建设,主要为了解决将该块土地由生地变为熟地的巨额资金融资困难的问题。按照协议,A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BT模式进行建设,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A房地产开发公司实施土地改造、拆迁、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建筑劳务按照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从而产生较大的税收负担。

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投资政府土地改造项目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纳税人与地方政府合作,投资政府土地改造项目,其中,土地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由地方政府制定其他纳税人进行,投资方负责按计划支付土地整理所需资金;同时,投资方作为建设方与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协助地方政府完成土地规划设计,场地平整、地块周边绿化等工作,并直接向规划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支付设计费和工程款。当该地块符合国家土地出让条件时,地方政府将该地块进行挂牌出让,若成交价低于投资方投入的所有资金,亏损由投资方自行承担;若成交价超过投资方投入的所有资金,则所获收益归投资方。投资方的行为属于投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范围,其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征收营业税。

据此,A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在实施该地块整体开发时不按BT模式以建设方的身份进行开发,而以投资方的身份完成融资、支付土地整治资金,与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并直接向规划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支付设计费和工程款。政府将整治完成的土地挂牌出让后,以入园企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指定专项用途返还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及一定期限内入园企业税收返还相结合的方式取得收入,既能不缴纳营业税,又能有效解决巨额投入的资金压力。

(二)筹资环节借款的税收问题

由于A房地产开发公司前期土地整治资金投入巨大,在实施商品房开发项目时资金出现困难,加之受市场行情影响,已达到预售条件的商品房销售情况也不理想,开发产品无法通过销售回笼资金。前期银行借款资金利息负担较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开发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的借款费用,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前发生的,应配比计入成本对象,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后发生的,可作为财务费用直接扣除。A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按照工程进度分类核算完工开发产品成本,将已完工开发产品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实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以达到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目的。

(三)销售环节税收问题

一是通过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会降低税收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房地产公司支付的佣金可作为增值额的扣除项目,A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通过设立独立的销售公司,从而减少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环节可以委托代销的方式销售,按照销售清单的时间确定收入的实现,从而达到延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目的。

二是合理核算减少税基。在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市场购买力不足的情况下,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应对销售困难的问题,打折销售或赠送部分面积、车库等方式促销。根据营业税法的规定,在同一张发票上列明销售价款和折扣额的,可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除此之外的情形,无论企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都必须以包含折扣额的总价款为营业税计税依据。因此,A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进行折扣销售时,应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以实现减少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目的。而对于赠送的车库等,若车库具有产权,且合同中以赠送方式转让所有权,则按照营业税相关规定应视同销售。在该项交易的交易价格之外,由税务机关按照市场价格核定转让价格,对转让车库的交易行为征收营业税。若合同中将房屋销售价格分摊为房屋销售价格和车库销售价格,则仅对该项交易价格征收营业税,大大减少营业税计税依据。

(四)滞销商品房管理的税收问题

在目前的市场行情下,房地产企业很难再实现产品一举售罄的情况。A房地产开发公司受让商住用地面积大,开发及销售周期长达10年以上。对于长期滞销的尾盘,A房地产开发公司采取将作为存货的商品房出租的方式实现一定的资金回流。但如果将开发产品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应按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还需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而如果将尾盘以投资入股的方式交付给其他单位使用,以利润分配的方式取得收益,则只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税负将会大大减轻。

(五)项目转让的税收问题

A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的项目面积大,周期长。目前该公司存在重大资金困难,很可能出现无法继续实施该项目,而不得不转让该项目土地的情形,即便筹资顺利,在开发过程中业可能存在因资金周转困难而中断开发,将项目转让他方进行的情况。如果以项目转让的方式,则应认定为转让不动产而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税负较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191号)的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应征收营业税。根据《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于房屋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变动导致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不征契税的批复》(财税[2003]184号)的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第2篇: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税收管理创新

伴随着新税制的实施和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人,我国税收管理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但是。税收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加人wto后,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正面临新的挑战,迫切要求加快税收管理的改革创新,实现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型管理转变。

一、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

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创新税收管理理论是变革税收管理的前提。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对税收管理理论研究不够重视。税收管理理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税收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也落后于其他一些重要社会科学领域。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摸着石头过河走了10多年。税收征管改革从一开始就缺乏科学的理论准备和理论指导。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是凭经验和直觉进行。在解决改革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中徘徊。无论是20世纪80年代末,进行的“征、管、查”三分离或二分离的摸索,还是新税制实施后,对传统专管员制度全面改革,所形成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以及进人21世纪后,采取科技加管理措施,以信息化推进专业化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都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未能从理论上对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体系进行深人系统地研究,在科学把握税收管理的本质、规律、原则等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税收管理改革的基本理论框架,给予税收管理改革坚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因此,在改革的目标方向上,缺乏准确清晰的定位。目标设计缺乏系统论证,征管改革的框架和基本模式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对征管改革的方向经历了反复探索和较长时间的认识过程;在改革的思路上。始终循着相互制约的指导思想,沿着职能划分的思路。把分权制约过多地寄望于征、管、查职能的分解上。追求税收征管的模式化;在改革的范围上,侧重于税收征管的改革,忽视税收行政管理的改革。未能把对以纳税人涉税事项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征收管理和以征税机关、征税人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行政管理作为改革的整体进行系统设计,忽视人力资源的配置管理和开发利用;在改革的进程上,对不同地区制约征管改革的因素研究不够,缺乏整体规划。常常处于走一步看一步,造成各地改革进度不一。带来征管业务的不规范、信息技术应用的不统一。由此导致税收管理改革走了一些弯路,浪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大了改革成本。

当然,税务部门在改革实践中也进行了一些理论探索,但主要还是停留在对改革方案的修修补补。疲于寻求解决具体问题的措施上,缺乏在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基础上理论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解决税收管理改革中的问题和矛盾,加快建立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必须创新税收管理理论。

推进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首先要转换传统税收管理的理论视野和研究方法,注意在改革实践中进行税收管理的理论探讨,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把成功的经验系统化、理论化;其次,要注意研究借鉴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理论和工商管理领域发展起来的管理理念、原则、方法和技术,结合我国税收管理的实际,创造性地加以吸收和运用,形成适合中国税收管理特点的新思想、新方法、新体系,并在指导税收管理改革实践中加以丰富和发展;还要注意不断研究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原理和发展趋势,善于抓住揭示税收管理内在客观性的发现性认识,创造税收管理科学的前沿理论。通过寻求税收管理理论突破与创新,推动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彻底改变我国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不明、方向不清的被动局面,彻底改变税收管理理念僵化、管理方式陈旧、管理手段单一的落后局面,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的根本转变。

二、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

科学技术是税收管理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创新税收管理离不开现代科技手段的支撑。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税收管理正产生着革命性的影响,为创新税收管理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创新税收管理技术,以信息技术和通迅技术为基础,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伴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人脑到电脑、从单机运作到网络运行的历史性跨越,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税收管理技术有了重大突破。但不容忽视的是,我们不惜重金投入,购置相当数量和一定档次的计算机技术装备,与应达到的应用程度和应用效果仍有相当差距。

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税收信息化建设缺乏总体规划,软件开发应用杂乱无序,信息系统平台不统一,数据处理缺乏层次性和综合性,形成许多“信息孤岛”;信息资源利用不充分,集中分析监控能力不强,导致高技术与低效率并存,高成本与低产出共生,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对此,我们应当认真总结和吸取过去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留下的深刻教训,从战略高度推进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程组织学的研究,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加强对税收管理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彻底改变机器运作模拟手工操作的状况,挖掘信息网络技术的潜在效能。

创新税收管理技术,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科技与管理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推动税收管理发展,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过程。目的是要使人工管理与机器管理组成的整个管理体系效能最高。实现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应突出四个重点:

其一、坚持按照一体化原则,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障安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优化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和具体规划,逐步实现业务规程、硬件配置、软件开发、网络建设的一体化,在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整体推进上求得新突破。

其二、从管理思想、管理战略上突破传统观念和管理方式的束缚,适应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要求,实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互动,在现代技术和科学管理有机结合上求得新突破。通过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改造管理流程,重组职能机构,变革管理方法,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权力运行,把整个税收管理工作有机地联系和带动起来,形成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的互动响应机制,构建起与信息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管理平台。

其三、利用先进的通讯和网络技术,建立多层次有针对性的税收服务技术体系。一方面大力推进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磁盘申报、银行卡申报等多种电子申报方式,大力推进税、银、库联网,实现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信息的网上流转,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及时快捷申报纳税,为实现集中征收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全面建立税法咨询、税收法规、涉税事项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包括提供电话自动查询和人工查询系统,电子化的自动催报催缴系统;利用电子邮件向纳税人定期提供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向特定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辅导。利用互联网提供税收法规查询,与纳税人沟通交流,实行网上行政,网上办理涉税事项,接收对偷税违法行为和税务人员廉政问题的举报、投诉等等,使信息技术在方便纳税人,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降低税收成本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其四、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依托,把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完整、统一、共享的信息系统,实施全方位的实时监控。一是建立高度集中的数据处理系统。在统一数据结构和标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征收信息向地市局和省局集中,进而再向省局和总局两级集中,克服信息传递中封锁、变异和沉淀,提高征收入库操作的规范度,实现数据管理效率和质量的全面提升。二是建立以信息收集分析利用为重点的税源税基监控系统。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分析,管理薄弱是与信息获取能力不足相伴而生的,只有信息完备才能实施有效管理。因此,在加强纳税申报信息采集管理的同时,要加快与工商、银行、技术监督、海关、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以增强税务机关获取外部信息的能力。三是建立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管理流程控制系统。在将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控制业务处理流程,减少自由裁量的环节和幅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参与税收管理质量的控制和改进,实现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使税收管理全过程每个环节责职、每个权能行使、每项工作绩效,都能通过网络透明地呈现在管理决策平台上,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三、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

税收管理机构是根据履行国家税收职能需要,围绕税收行政权力设置、划分和运行而形成的组织体系。设计科学的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有效实施税收管理的组织保证。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能否履行好国家税收职能,能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影响到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高低。

回顾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历程,有关方面一直在寻求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税收管理组织体系。每次征管改革几乎都离不开对征管组织机构的撤并调整,特别是新税制实施后,征管组织机构处在不断的调整变化之中,有的撤销税务所,按区域设置全职能分局;有的在分局下还设有中心税务所;有的很快又取消全职能分局,按征、管、查职能外设征收局、管理局和稽查局等专业局;有的仍留存着一直游离于机构改革之外的外税局、直属局。总的说来,这些改革措施始终没有打破原有征管机构的层级,没有跳出按征、管、查设置机构的框框,没有冲破地区行政管辖范围的界限,没有发挥运用网络技术构造组织结构的优势。税收管理组

织机构庞大臃肿,管理层

级环节过多,机构设置不统一,职能部门交叉重叠,权力结构过于集中,管理组织过于分散,资源配置不讲成本效益,组织结构效率低下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有些更为突出。

要从根本上解决征管组织结构问题,提高税收管理组织合理化程度,必须大力推进税收管理机构的改革创新。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日益提高,税收管理机构改革创新的着力点应放在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打破部门约束和层级限制,根据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优化管理资源的配置,使传统封闭的机械式组织向现代开放的网络化组织方向发展。

一要减少管理层次,收缩征管机构,确立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现代管理组织理论和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要提高组织结构效率,必须减少行政管理层次,精简管理机构,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我国目前税收管理组织结构,从总局、省局、市(地)局、县局到基层分局有5个层级,除基层分局外,有4级行政管理层。世界上很少有这种5级架构的征管组织体系。要创新税收管理组织结构,必须打破这种僵化的5层“宝塔”结构,冲破行政区划的约束,根据经济区域、税源分布、规模大小,设置税收管理机构。从改革的渐进性考虑,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近期目标可以定为实行总局、省局、市局、县局4层组织结构。今后条件成熟时,对省级局还可以进一步考虑打破行政区划,根据经济区域进行撤并,设置跨省大区局,如像人民银行跨省设置分行机构。

二要统一征管机构设置,实现基层征管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根据企业组织理论学的研究,企业管理组织机构设置通常有四种模式,即以产品为基础的模式、以职能为基础的模式、以客户为主的模式和融合前三种的矩阵模式。按照前述税收管理机构的改革目标和国外税收管理机构设置的做法,适宜采用按税种类型和职能分工相结合的模式设置内部机构。在基层局(县、区局和将来实现征管实体化的地市级局)适宜按职能分工和纳税人类型相结合的模式设置机构,除稽查局可作为外设机构外,其它专业局都应全部转为内设机构,同时还应撤销过去外设的直属局、外税局,实现对内外税、不同行业、不同预算级次企业的统一管理。基层局的主要职能是对辖区内税源税基的控管。分类管理是专业化管理的基础,对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是国际上许多国家的成功做法。

三要构建与信息化相适应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利用信息技术改变税收管理的流程和组织结构,建立一种层级更少基层管理人员权责更大的管理体制。在县(区)局内部,根据税收征管和信息化的内在规律,重新设计和优化税收征管业务和征管流程,将咨询受理等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集中到前台办税大厅实行全方位服务,解决纳税人多头多次跑的问题;将纳税评估、调查执行、稽查审计等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所有管理事项,集中到后台实施分类管理,解决税源税基控管薄弱的问题。

四、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

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既需要消除不适应现代税收管理发展要求的制度性障碍,更需要针对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的制度安排。优化税收管理制度设计是税收管理改革与发展重要内容,也是从制度层面解决当前税收管理存在问题的必然要求。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应当紧紧围绕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税务机关管理效能,降低税收风险即法定税收与实际税收之间差额这一税收管理目标,在税收管理制度体系优化设计上求得新突破。

当前税收管理制度创新应当突出两个重点。

(1)要着眼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促使其如实申报纳税,解决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要建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税收服务是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重要条件,必须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尽快将税收服务从过去的道德范畴上升到行政职责,构建起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体系,为纳税人提供享受各种税收服务的制度保障,包括设立多渠道政策的制度,确保所有公民享受和获得税收知识的权力,使纳税人有能力自觉、及时、准确申报纳税,减少无知性不遵从;设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程序制度,确保办税公平公开,程序简便规范“一站式”服务到位,使纳税人减少“懒惰性”不遵从;设立完善的权益制度,确保客观公正开展行政复议,主动实施行政救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减少情感性不遵从。

二要建立以纳税评估为基础的纳税信用等级制度。纳税信用度的高低直接体现着税法遵从和税收管理水平的高低。实施纳税信用等级制度,根据纳税人纳税诚信度实行差别管理,对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严加管理。制定鼓励诚信守信,制约惩处失约失信的政策措施,促使纳税信用成为与纳税人生存发展紧密相联的无形资产。让依法纳税者受到社会广泛尊重,使诚信纳税者得到实惠,增强忠诚性遵从的荣誉感;让失信违法者付出利益代价和荣誉代价,促使纳

税人诚信纳税。

同时要把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与建立纳税评估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起科学的纳税评估机制。

三要建立“轻税重罚”的违法处罚制度。增大违法成本是强化税收管理的重要举措。对外要健全偷逃税处罚管理制度,增大偷税成本;严惩知法违法者,对不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该罚的要罚,该判刑的要判刑,减少纳税人自私性不遵从,增加预防性遵从。

(2)要着眼提高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效能,约束税务人员寻租,对工作业绩进行有效激励,解决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要建立科学的税收管理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税收管理绩效是促进税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税收管理绩效考核导向至关重要。要彻底扭转过去绩效考核重收入轻管理,重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轻机关内部考核的倾向,从组织收入型向执法保障型转变。要以正确实施国家税收政策,降低税收风险为目标,将绩效监控和评价贯穿税收管理全过程,使绩效考核成为加强管理的有效手段。可以考虑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和机关内部两个层面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绩效考核,应从税收风险、执行政策、服务质量、人力资源利用、成本效益等方面,通过客观科学地制定考量目标和指标体系,准确评价下级税务机关税收管理的成效和不足,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使之明确税收管理的改进方向。对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应重点围绕行政行为、行政过程和行政结果等方面进行考量,可采取事项与岗职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办法,通过定岗位、定职责、定事项、定人员、定目标、定指标、定奖惩等方法,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对税务人员工作业绩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评价,使个人工作绩效与集体组织绩效高度关联,激发个人和群体奋发向上的活力。

第3篇: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大企业,税收管理

一、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不足

我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起步比较晚,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为了缩小这种差距,促进我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我们必须认清自身的不足,以便对症下药,这是刻不容缓的事情。经济全球化使得国与国之间的交流频繁而受益匪浅,我们只有不失时机地抓住机遇,吸收国外关于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国情,学以致用,才能真正做好大企业税收管理。

(一)管理理念与认识存在偏差。目前,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还没有形成比较彻底的“客户理念”,这是根深蒂固的文化所致。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基层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存在诸多误解,理念上有待转变。比如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大企业的认定偏重于定量分析,忽视定性分析;有的则认为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就是以往分税种分行业管理的延伸,未能真正理解专业化管理的内涵。

(二)管理职责不明晰。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职责定位不够清晰,主要体现为以下三方面:一是与基层税源管理部门的关系;二是与同级征管、稽查、税政、纳税服务等部门的关系;三是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自身的职责履行问题。

(三)信息化管理不完善。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是我国征管方式的技术化方向,信息化的建设对于提高征管效率有着巨大作用。目前,征、管、查各环节都有众多的应用系统,但对大企业税收管理而言,这些系统在信息采集、运用分析等方面都远远不足。国家税务总局虽开发建设了大企业简易信息平台,但该系统属过渡期平台,还有诸多问题有待解决,如各应用系统都没有对接纳税人财务管理系统,无法直接获取企业的财务数据,也无法充分运用企业的海量信息。这些因素,导致税务机关难以全面真实地掌握大企业的相关信息。

(四)管理模式有待调整、深化。由于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的起步较晚,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大企业税收征管办法,影响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向深层次、多角度、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现代化要求与我国现阶段的落后管理存在着矛盾与冲突。

(五)管理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以应对专业化管理。我国目前的大企业的税收管理仍以基层税收管理员为主,由于职责任务所限,其会花大量的精力在催报催缴、日常巡查、调查核实、资料整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只有少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税收分析、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等前置性风险排查工作,导致精细化管理与服务难以到位。更谈不上去学习研究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新方法与新路径。

二、加强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的若干构想

对应于我国现阶段大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笔者在此提出几点加强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构想。

(一)形成正确的管理理念。大企业税收的专业化管理是现代税收管理的发展方向,是顺应时展的潮流,为了满足大企业的特殊性需求,提高纳税遵从度,降低税收成本,和谐税收征纳关系,实现专业化、科学化的管理,税务机关要树立“客户理念”。除此之外,税务机关及其人员应提升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认识,对大企业的认定须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要形成以大企业的需求为导向,以防范税收风险为导向的管理理念。

(二)明确职责定位。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是实施专业化管理的机构,有其自身独有的管理职责,为了提高绩效,务必明确职责定位,正确处理大企业管理部门与基层税源管理部门、同级相关部门的关系,各司其职,既不越权,也不缺位。应严格界定专业化管理事项与日常性管理事项,凡专业化管理事项,由大企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凡日常管理事项,由基层税源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凡政策法规事项,由相关税政部门负责解释,大企业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协调。

(三)不断完善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设。应不断完善各环节的税收应用软件,使其能自然相互衔接,使其各自收集的数据信息能相互共享,真正搭建起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平台,深化信息管税。要建立大型数据库,从而为税源监控,纳税评估,测算税收风险,建立税收分析预警指标库,完成大企业税收分析模型提供相关的数据支持。

(四)调整方式,提升税源管理质量。大企业税收管理要以防范税收风险为导向,应将管理重心前移,由事后管理转向于事前管理,事中监督,由发现性控制转变为预防性控制。由此,应建立纳税评估,构建大企业税收分析模型,针对不同的税收风险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针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整体性、集中性与属地管理的局部性、分散性的矛盾,我们应建立集中受理、税收分享的模式,即由大企业总部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实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然后根据各分支机构的功能、资产、风险、利润所占比例进行税收收入的分配。

(五)创新机制,完善税收管理体系。强化大企业税收管理,必须创新机制,提供制度保证。一是创建企业分级管理机制;二是创建税企沟通互动机制;三是创建涉税事项协调机制;四是建立个性化服务机制;五是构建风险内控体系。

(六)提升管理队伍素质以应对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税收政策需有人来执行,因此,针对大企业组织结构复杂化,经营业务多元化、信息技术通用化等特点,税务机关应加大税务人员专业化培训,使其能熟练掌握比较复杂的财务会计知识、信息技术知识,使其能读懂各项业务合同,把握交易实质,从而更好地应对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

参考文献:

第4篇: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

论文摘要:阐述了税收专管员制度在现阶段显现出的弊端和不足,介绍了税收管理员制度出台的背景和税收管理员制度建设的现状,并对我国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儿点建议。

2004年7月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强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作为税收管理精细化的重要内容,税收管理员这个概念出现在人们视线。提到税收管理员大多数人首先会想到税收专管员这个与之名称相近,并有着渊源关系的概念。其实税收管理员的前身就是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税收专管员,但税收管理员制度不是恢复过去的税收专管员制度,它与专管员制度有着本质的不同,已被赋予了新的内涵:管事与管户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权利与责任相结合;变集权管理为分权管理,变全程式管理为环节式管理,变保姆式服务为依法服务。所谓税收管理员就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或分业从事税源管理,负有管户责任的工作人员。税收管理员是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深人的产物,是建立完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税收征管模式的新需要,绝不等同于过去的专管员对税收专管员制度的简单回顾。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任何经济形态社会中的基本规律。税收管理属于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它决定于一定时期的经济发展状况。税收专管员管户的税收征管体制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直接管理企业的产物。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结构由建国初期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转变为比较单一的公有制经济结构。税收征管的重点也由非公有经济转向国营、集体经济。在税收征管体制上则确立了“专管员管户,上门收税”“一员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集于一身”的税收征管模式。专管员制度的存在有其客观基础。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统收统支,企业利润上交,亏损由国家弥补,企业不是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受“非税论”的影响,当时普遍认为利润和税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财政税收工作逐渐形成财政驻厂员、税收专管员制度。税收专管员管多个企业、多个税种,不仅代表税务机关行使着从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纳税申报、账薄发票管理、税款计缴、直到纳税检查违章处理等各种税收管理权,而且还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经济核算。可见,传统的税收征管体制是与当时经济体制相符合、与当时的财政税收理论相一致的。在所有制形式单一、纳税户少且集中的情况下,税收专管员征收效率高,是当时一种理性的选择。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人和推进,中国的经济结构由单一的公有制转变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企业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税收征管对象也由国营、集体经济转向多种经济成分。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征税对象的复杂化使税收专管员制度逐渐显现出其弊端和不足:第一,未能树立纳税人的主体地位,征纳双方责任不清。第二,纳税人形成依赖心理,缺乏自觉纳税意识。第三,专管员权力过大,责任约束软化。尤其是税收专管员缺少权力制约,收“人情税”和“关系税”,以税谋私的弊端暴露无遗。诸多问题的凸显,使税收专管员制度逐渐淡出,并被以职能划分为基础、征管查相分离的集中征管模式替代。

税收管理员制度出台的背景

    税源是税收的基础,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也是税收管理的起点。对税源管理的效果如何,直接影响着税收征管效率的高低。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税收征管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深化,逐步建立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多年来,这种征管模式在分清征纳双方责任,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加强税收管理和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人,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上述征管模式在运行中也逐渐暴露出以下矛盾和问题:

    首先,重管事,轻管户,造成管事与管户的脱节。按照现行的征管流程,税源管理由过去的专管员实地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方式,无法收集纳税人的税源动态信息,对未申报户、非正常户、停歇业户、零散流动税源的管理更是无法顾及,最终导致漏征漏管户的增加。

    其次,强调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和内部监督制约,忽视了调动税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如果基层税务人员缺乏积极性和创造性,税源管理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第三各种征管考核指标名目繁多,挤占了税源管理的时间和空间,使税收管理流于形式,造成了税收管理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现有这种以信息化为依托的集中征收、重点稽查模式和“征、管、查”二分离或三分离的机构设置,克服了传统专管员“一人进厂、各税统管”所伴生的权力过大、缺少制约的弊端,实现了“管户制”向“管事制’,转变,但也带来了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增加、税务人员缺少积极性、税源管理职能“缺位”等问题,最终造成在税源管理中“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现象的出现。当前的税源管理弱化问题巫需一种新的管理方法,税收管理员制度应时而生,它也是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要求下的一种税源管理新思路。

我国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建设

    早在1998年重庆市就开始实施对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探索,在全市国税系统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04年下半年至今,全国已有一些地方的税务系统相继制定并实施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在实践上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方法。从我国各地税务系统建设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实践来看,税收管理员一般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减免税审批、税务稽查和违章处罚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1)纳税评估。根据纳税申报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运用信息化手段,采取特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履行纳税义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系统的综合评定,促进纳税人及时如实地申报纳税。

    (2)纳税服务。主要包括税收政策宣传与送达、纳税咨询与辅导。

    (3)信息采集。主要是定期或不定期下户进行实地调查,采集和整理管户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等税源动态信息,及时更新纳税人的信息档案。

(4)调查核实。主要包括对纳税人各类资格认定、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减免退税、税前扣除、死欠税款核销等事项的调查核实。

    (5)日常管理。包括税务登记管理、户籍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管理以及催报催缴等工作。

如何完善我国税收管理员制度

    “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下对原有专管员制度的扬弃和发展,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了税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税收管理富于人性化。但税收管理员制度同时面临着以下难题:第一,人均管户较多,工作量大.只能实现粗放式管理;第二.经济结构和经济性质比较复杂,加大了税收管理的难度;第三,外向型经济比重增加,特别是跨国公司的快速发展,对税收管理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第四,税收管理员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

    为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切实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推进依法治税.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笔者建议应从以下3方面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

    (1)合理界定税收管理员的职责。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的实际国情.尤其是东部、中部与西部在经济社会发展上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制定和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应区别对待.避免搞“一刀切”。经济发达地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信息化建设程度高.可以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网络等信息化平台.把纳税评估、税收政策宣传与送达、催报催缴等从税收管理员的具体职责中分离出来;同时经济发达地区外资企业、大型企业数量多,其生产经营流程和财务核算情况复杂,借助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机构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力量进行财务信息核实、纳税咨询与辅导也有一定空间。经济欠发达地区.纳税评估、税收政策宣传与咨询、纳税辅导、下户调查管户生产财务信息及催报催缴等具体职责仍应由税收管理员承担。但无论经济发达还是欠发达地区,都应把日常检查、信息采集、资料核实和个性化纳税服务作为税收管理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第5篇: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与规范化

根据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点,不断完善财政政策和制度机制,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于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尤为重要,而整个财政税收体制进行改革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应当站在不同角度用不同的策略去进行创新优化,进而创造出良好的财政税收环境。当前我国财政税收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有诸多问题,例如财政税收控制管理力度不够,财政税收监督监管的问题等,在当前时展的背景要求下,我们必须站在大局的角度,以我国的实际国情为基础,实现健康稳定的财政税收发展,不断加强我国财政税收的体制改革。

一、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

当下,在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有尚不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利用不合理的财政税收资源,这些问题都从多方面制约着我国财政税收工作的发展,甚至将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我们应当从不同角度出发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积极稳妥的推进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及时发现财政税收体系中存在的不足并且及时进行改革,真正实现全方位的财政税收管理[1]。

(一)财政税收控制管理力度不够

对于财政税收工作进行控制与管理应当从管理机制的角度出发,让财政税收的综合性管理更加稳妥,进而确保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有效性[2]。相关管理人员能够贯彻落实行政管理以及业务的总体战略,对财政税收工作的管模式进行全方位的创新,创造更加良好的财政税收控制管理环境。而当下的实际情况并不容乐观,相关的原则性问题,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并未深入贯彻,也没有切实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整个财政税收管理过程显得相对松散,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效果也相较低下。因此,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树立起良好的责任感以及使命感,确保整个财政税收管理工作能够满足相关管理控制的标准。

(二)财政税收监督监管机制不健全

在进行财政税收改革的过程中还应当从不同的管理监督机制出发,以实际情况为基础推行财政税收管理模式的创新与优化[3]。而我国当下的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运行却并非如此,很多财政税收管理队伍尚未稳定,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及主动性十分匮乏,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相对滞后。因此,在进行财政税收管理的过程中,还需要积极完善财政税收管理制度,让整个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具备良好的规范性,确保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够受到实时的监督与监管。

(三)财政税收民主管理缺乏完善

在进行财政税收民主管理的过程中,将政务情况进行公开是很有必要的,只有充分透明的政务工作才能够实现真正的民主管理[4]。当下,财政税收管理工作还需要在实际的工作中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优化,进而为财政税收工作的管理模式创新改革提供良好的环境。民主理财以及财务公开等制度应当作为财政税收工作民主管理的出发点,依然要以实际国情为基础来稳步创新财政税收体制管理工作,实现财政税收工作的综合性管理,将民主的管理制度切实贯彻落实,将民主管理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模式创新的要点

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还需要我们站在不同的财政管理思想角度,对财政税收体制进行创新[5]。

(一)积极建立分级分权财政机制

想要实现财政税收体制的优化就必须要通过改革对财政税收工作进行分级分权管理,这样才能站在不同的角度对财政税收工作进行管理,只有积极的建立起分级分权的财政税收管理机制才能够为财政税收管理模式的优化创新打下良好的基础。要将分级分权制度与财政税收管理模式的改革紧密连在一起,正面当下财政税收管理模式中存在的不足,用分级分权管理去有效应对,才能够让整个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符合整个财政税收综合控制管理的标准。同时,要以财务管理的压力控制为出发点展开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将统筹管理的力度不断强化,确保财务管理的压力能够被财政税收管理工作有效的应对,监督管理财政税收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科学合理的开展财政管理工作。

(二)健全转移支付体系

转移支付系统需要不断健全,以满足转移控制管理的需求,创新优化支付方式。财政税收支付管理的主要内容可以以稳定、可靠的资源为基础,对相关资金进行管理,在此基础上确保支付功能可以满足各种财政税收工作的需求,助力财政税收工作的创新,使财政税后资金的综合利用水平得以提升,打下良好的合理配置财政税收资源的基础。健全完善转移支付体系还需要依据税收支付的总体结构,在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还应当建立增值税分享制度,以资金分配体系的管理要求为标准来创新建设财政税收体系。

(三)创新财政税收管理制度

作为一个系统性的工程,财政税收体制在实行的过程中需要切实有效的责任制度去进行维护,并且以财政税收支付模式的需求为标准[6]。创新财政税收管理体系,让各级地方政府加强关于财政税收的监管力度,将地方财政税收管理工作逐渐的规范化,全方位的创新财政税收的控制和管理。改革应当站在宏观管理的角度去对财政税收工作进行改革,只有从制度方面进行创新才能够实现整个财政税收工作的创新,在进行改革创新的过程中应当充分把控好大局观,确保对于财政税收的改革能够满足各项服务管理的需求以及我国的基本国情。此外,财政税收的优化管理还要与制度体系建设紧密关联在一起,进而形成一个完整的财政税收管理机制。同时,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高度发达也预示着我们应当在对财政税收体制进行改革创新的同时建立其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为财政税收优化控制提供保障。

三、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模式创新策略

面对当下的经济新常态的财政税收改革工作,我们还应当从管理模式的角度出发,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机制,将财政税收的综合管理水平进行逐步提升,创造良好的各种制度规范化运行环境。在整个过程中,综合控制管理是财政税收规范化运行必不可少的因素之一,拥有良好的综合管理控制是财政税收规范化运行的前提条件,财政税收规范化管理还应当与管理模式的创新与优化紧密结合在一起,推进财政税收的长效发展。

(一)财政税收支出管理规范化,创建财政税收支付新环境

我们要站在不同角度去应对财政税收支出规范化管理中的各种问题[7]。首先,我们要高度融合财政税收支出管理与支付环境,制订出一个良好的财政税收管理战略目标,深入贯彻到财政工作的各项细节中去,让财政税收的收支管理在规范化发展的大环境下进行。其次,要对自主性财力在财政税收规范化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进行深入的分析,积极推进自主财力控制,创造良好的财政税收预算资金管理工作氛围。最后,还要充分融合财政税收控制管理与财政税收模式优化,建立起良好的战略管理环境,进而不断地推动财政税收综合性控制工作,并且要不断加强对其的引导,确保整个财务管理工作积极稳定的进行,确保财政综合控制管理的要求能够被财务模式满足。

(二)解决财政收支矛盾

对于财政收支之间存在的问题,在推动财政税收实现规范化管理的过程中应当积极应对,针对性的控制和管理财政收支工作的实施,进而确保相关的运行需求可以被财政收支所满足,不断提升财政税收的综合管理水准,保障新型管理模式的形成以及创新。在进行财政收支管理的过程中,财政模式的控制应当是整个工作的出发点,以此为基础来推动整个财政税收的各项优化工作的开展。加强财政收支两方面的工作,用增收模式来带动管理工作效率的提升。在实际的工作中,应当具体分析相关的债务状况,并针对性的建立起健全的管理机制,将控制债务的能力进行提升,让每一种税收类型都能够形成与其相对应的收支渠道,全面的推进财政税收工作,逐步实现财政税收管理模式的创新,确保能够高效的控制财政税收的运行。最后,确保财政税收体制的可行性应当是财政税收规范化进程中的重点,因此,要保证征缴力度以及方法,确保能够与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接轨,建立起一种多元化的管理方式。

第6篇: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非居民税收;税收管理;税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2-0011-02

引言

目前,中国非居民税收管理问题的研究,是国内理论界广泛关注的重点,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中国非居民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张林海(2009)指出,非居民个人一般具有高素质、高职务、高收入,在境内停留时间短、出入境比较频繁,且经济活动隐蔽、收入难以确认、核定程序复杂,因此非居民涉税信息不易掌握。黄鹤(2005)、梁译丹(2011)认为,电子商务的兴起大大增加了对非居民税收征管的难度。唐迎霞(2010)则指出,税收政策的缺失使非居民纳税义务判定难。徐长英等(2007)从跨国公司税收筹划的角度进行分析,并指出跨国公司利用劳务形式分摊费用从而规避税收,这种做法会损害中国的税收权益,而且不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何健(2008)指出了国际税收协调中存在的问题,并认为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的效用未充分发挥,国际税收协调尚需改进。吴淑生等(2009)研究了对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他们认为,当前对非居民企业的税收征管中存在对离岸银行业务支付的利息未扣缴预提所得税的监管难度较大,重组行为中非居民企业低价转让股权造成税款严重流失,比重越来越大的境外劳务费日渐侵蚀着工程劳务所得税基等问题。

综上所述,国内理论界已经提出中国非居民税收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然而在中国非居民税收管理的实践中仍然存在其他的问题,如税源信息的获得和利用、跨国税源监控的能力和方法、针对跨国公司跨国税收筹划的反避税等方面均存在问题。目前,中国理论界对这些问题的研究相对较少,有些甚至没有涉及,这些问题值得中国各级税务机关和其他政府相关部门予以重视。

一、中国非居民税收管理的实践探索

(一)中国对非居民税收管理的成效

1994年以来,经过理论界的研究探索和税务机关的不断努力,中国非居民税收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非居民税收法规体系得以不断完善,2008年开始执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非居民税收作出了具体规范;二是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多个相关文件规范非居民税收征管行为,并建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制度;三是颁布了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办法,出台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办法、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及工作规程;四是围绕税源培育与管理,实施了“金税工程”、推广税控设备、推行CTAIS(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税务信息化、电子化发挥了长效机制,扩展了税源监控手段;五是非居民税收征管实现了制度与机制创新。许多省市税务机关制定了非居民税收管理操作规程并采取了卓有特色与成效的非居民税收管理措施,如:开展纳税提醒服务,强化宣传辅导,提高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六是理顺对外支付业务税务证明管理业务流程,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市、县二级税务机关国际税务专业化管理机制等。上述征管措施的运行,使许多省市非居民税收收入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有效的维护了国家税收权益,增加了税收收入,促进了国际税务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资料显示,2008年中国非居民企业税收收入为384.02亿元,2009年实现560.1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9%,2010年为778.56亿元,增长39%,2011年已突破千亿元,达到1 025.89亿元,较上年增长了31.8%。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税源信息不对称,数据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不够。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性差,税务机关与外部横向衔接的广度和深度不够,还没有建立起与工商、银行、财政、海关、统计等政府其他部门的横向网络,难以有效地对征管数据进行综合利用,形成许多信息孤岛,数据监控不能实时在线发挥作用,数据资源潜在浪费现象十分严重。

2.对跨国税源的监控不够有力。目前,税务机关所获得的涉税信息大多来自统计部门定期公布的静态信息以及从纳税人的申报资料中获取的静态资料,动态信息的获取相对较少,税源监管所需要的相关数据和信息难以及时掌握。基层征管部门没有定期深入企业进行调查,所进行的大多是根据上级布置的“临时性”、“一次性”工作,没有具体的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影响了跨国税源监控效能的发挥。

3.对非居民税源的监控方法和内容单一。目前,中国对非居民税源的监控工作主要是通过企业打电话咨询相关政策、对外支付开具税务证明、与外管咨询了解情况等方式获取信息,即一般是在事后才能介入税收管理,且通过这些方式方法所了解到的情况基本停留在对非居民涉税事项表面和肤浅的了解上,缺乏对税源信息的全面掌握和动态监管。

4.中国征管水平不高,反避税能力不强。近几年来,中国反避税工作在各省市特别是沿海地区稳步发展并且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中国反避税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与目前跨国企业避税的严峻状况相比仅仅是冰山一角,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需要不断研究和解决。

二、完善中国非居民税收管理的路径选择

1.建立渠道广、信息共享程度高的跨国税源信息采集制度。首先,要多渠道获取跨国税源信息。应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是建立国际税源日常申报制度,重点完善居民企业跨国交易申报、非居民税收和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报告制度。二是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跨国税源管理人员要提高自身的信息敏感性,善于从报纸媒介网络上发现找出可以利用的蛛丝马迹。三是加强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信息交换力度,建立规范的交换工作体制,对于利用的信息要给予情况反馈,同时可以提高对方的交换积极性。四是加强市场价格资料信息的网络建设。五是要进一步拓宽信息采集渠道,丰富税收情报案源,将税收情报的来源从目前的售付汇税务凭证逐步拓展到税收管理的各环节。其次,提高部门间信息共享程度。地税与国税两局应加强协作,两局应将与重点税源相关的纳税申报和征收资料实现采集型管理,达到信息资料共享。然而,单纯依靠税务系统内部的信息往往无法满足税收征管的需要,税务部门应拓展信息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多渠道监控,与工商、银行、外管、公安等部门进行定期的资料交换和信息沟通,明确各部门的协税护税义务及法律责任,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逐步建立起稳定、严密的社会协税护税网络。

2.构建层次合理、简洁明了、操作性强的非居民税收征管模式。构建更加合理的非居民税收征管模式,不仅可以帮助税务机关更好的为纳税人提供服务,而且可以提高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的积极性,降低税收遵从成本,从而提升非居民税收征管的效率。在实践中,应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政策学习力度和宣传力度,提升各级税务人员对国际税收政策的掌握程度和业务水平,努力拓宽政策宣传面,提高各类企业非居民税收政策的认知度。在此基础上,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立与信息化时代相适应的具有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操作等特征的新型税收征管方式。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涉税事务合作与协调。非居民税收管理涉及面广,关联交易众多,不仅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合作,借鉴先进税源控管经验,积极构建部门协作交流机制,而且要加强同外管局、工商局、银行、海关等部门的协作交流,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首先,要加强不同地区税务机关相互对异地关联企业、关联交易情况的协助调查,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各地区税务机关的信息共享,及时进行财务、税收等数据的情报交换,不定期解决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降低执法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其次,建立税源信息报告制度,当企业对外支付超过一定限额时,即由银行、外管局向税务机关进行报告,促使税务机关及时全面掌握跨国交易信息;涉及跨国交易对外支付的,如由总机构或销售公司集中付汇、数额巨大、情况不清的,支付地税务机关可要求该支付所涉及的各生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对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调查,并函复支付地税务机关,从而避免不真实、不合理的支付。最后,对一些关联交易程度高、境外支付名目多并且销售量巨大、亏损严重的特大型跨国公司,其子公司或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启动涉外联合审计程序,逐级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全国性联合审计申请,通过联合审计堵塞跨国公司税收征管的漏洞。

4.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与有关国家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议。通过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议,既可避免国际税收磨擦,又能有效地加强国际税收合作,防止税收流失或双重征税。截至2010年,中国已与90余个国家和地区正式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为保证在国际税收协定背景下转让定价调整的顺利实施,保护中国的税收权益,应及时与其他有关国家签署国际税收协定。于此同时,应开展反滥用协定的调查,与部分国家换函和谈判,修订原有协定,堵塞漏洞。

5.培养高素质的非居民税收管理人员队伍。非居民税收的管理,最终还是得依赖人员来落实。随着国际间经济交往日益紧密,跨国资本的流动更加频繁,对非居民的税收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建设一支管理水平高、税收业务精、财会知识丰富、英语过硬、计算机运用熟练的专业人员队伍十分紧迫和重要。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Z].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

[2] 徐金强.中国非居民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J].涉外税务,2006,(9).

[3] 张林海.非居民税收管理的难点及建议[J].涉外税务,2009,(12).

[4] 吴淑生,丘勤,钟志深.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的难点与对策[J].涉外税务,2009,(1).

第7篇: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

关键字:税收管理员执行力目标管理团队作业质量循环管理责任感

所谓税收管理员的执行力,是指税收管理员贯彻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完成预定工作目标的操作能力。本文通过分析影响税收管理员执行力的主要因素,提出目标管理、团队作业、质量循环管理和强化责任感来提升税收管理员的执行力。

一、当前影响税收管理员执行力的主要因素

1.职务内容多,管理的重点不明确。目前基层税收管理员承担的职务内容非常多,户籍管理、资格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税款征收管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纳税服务以及上级布置的各类事项性工作,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税务部门几乎所有的工作事项和涉税行政责任都向基层管理员倾泄。同时,基层单位税收管理员普遍紧缺,动辄人均管理几百户纳税人,同一业务重复处理量也很大。因此,我们经常发现税收管理员手上同时在处理十来件毫不相干的不同事情,不知道该以哪一件事情为重,最后应付了事,影响了执行力。

2.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信息化管理的手段难推进。以信息化为依托的税源管理是我们的发展方向。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知识结构和职业技能偏单一,在征管一线的一部分税收管理人员已无法满足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要求,虽然后续培训不断在加强,但管理员队伍年龄趋于老化,缺乏工作的激情和热情,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无功无过心态的人仍然存在,在日常工作中表现为随波逐流,应付心理强。目前税收管理员中能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税源分析并进行纳税评估的不多,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并查账的,仅占税收管理员总数的40%;两者都不具备的占20%;余下的40%税收业务水平都不高,多数人不具备应用信息化系统进行税收管理工作的能力。

3.绩效评价机制不完善,自由裁量权过大和激励措施不足现象并存。目前基层税收管理员的绩效考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评价内容过于笼统、量化的绩效考核少;二是考核的方法不够科学,目前税收征管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设置的多项考核指标和过错行为,只能解决税收执法中的程序、时限、权限问题,不能有效地反映税收执法过程的全貌,在现实的税源管理过程中,特别是纳税评估等深度管理过程中,税收管理员仍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三是考核激励先进的效果不明显。考核结果只对个人经济起一点很小的作用,与职位升降、评先评优挂钩不明显,税收管理员对考核结果不重视,一些考核采取“扣分制”,甚至出现多干多错的反激励现象。

二、强化税收管理员执行力的建议

1.实施目标管理,突出管理员工作重点。(1)目标管理的概念。目标管理(ManagementObjectives,简称MBO),它是美国管理学大师德鲁克提出的一个很有影响力的管理学概念,他认为管理首先必须确定目标,管理人员应该而且能够在目标的指引下控制好自己的成就。目标管理的最大特点在于它能使人们用自我控制的管理来代替受他人支配的管理,激发人们发挥最大的能力,把事情做好。(2)目标管理的优点。目标管理与传统管理方法相比有很多优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权力责任一目了然;二是有利于管理员找到工作重点;三是有利于调节人们的工作强度。(3)目标管理的具体应用。目前,县(区)局对基层税源管理单位已有目标考核,我们认为必须将基层税源管理单位的目标进行有效分解,转变成各管理员团队以及每个管理员的分目标,基层税源管理单位可依据分目标的完成情况对管理员团队或管理员个人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例如税收计划任务、征管质量指标、依法治税水平指标都可以按照各管理员片区的税源构成进行分解成分目标,按年下达,分季考核。

2采取管理员团队作业,融合不同素质管理员的共同力量。鉴于以下原因,本文认为管理员应采取团队作业:一是现行管理员队伍年龄趋于老化,一部分年龄较大的税收管理员不具备应用信息化系统进行税收管理工作的能力;二是新充实到管理员队伍的大学毕业生缺乏实际的管理经验;丈是自由裁量权等行政执法权在团队作业时能够相互制约。(1)团队的人员组成。团队中应该包含多少位成员?人员结构如何配比?按照国际管理经验,团队人数通常最多不超过五六个人,三到四个人效果最佳(管理的实践),结合工作实际管理员团队可以采用人制:1个税收分析员和3个片区管理员。(2)团队成员的职责划分。将现行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做进一步细化分工:税收分析员负责辖区内税收分析管理和纳税评估管理,并对组织分配的事项性任务按片区进行分解落实和汇总上报;片区管理员负责辖区内户籍管理、资格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税款征收管理、税源分类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日常性管理,并对辖区内税源的纳税评估负协办责任。(3)团队的运作方式。每一位团队人员都对团队的目标任务负责,大家集思广益,但负责的领域各有不同。税收分析员应加大综合征管软件V2:0信息资源的应用,加强对税源监控分析和税收征管质量深度分析。通过开展税负、税收弹性和同比、环比等趋势分析,研究地区税源发展情况以及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对策。

3引人质量管理的“戴明环”,强化管理员的7一作质量监控。PDCA循环是能使任何一项活动有效进行的一种合乎逻辑的工作程序,在质量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PDCA四个字母所代表的意义如下:(1)P(PLAN)计划。计划包括确定方针和目标以及制定活动计划。(2)D(DO)执行。执行就是具体运作,实现计划的内容。(3)C(CHECK)检查。检查即对改进的效果进行评价,用数据说话,看实际结果与原定目标是否吻合。(4)A(ACT)处理。对总结检查的结果进行处理,肯定成功的经验并予以标准化,或制定作业指导书,便于以后工作时遵循;也要总结失败的教训,以免重现。对于没有解决的问题,应提出给下一个PDCA解决。

PDCA的特点是大环套小环,企业总部、车间、班组、员工都可进行PDCA循环,找出问题并寻求改进;阶梯式上升,第一循环结束后,则进人下一个更高级的循环;循环往复,永不停止。

第8篇: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

关键字:税收管理员执行力目标管理团队作业质量循环管理责任感

所谓税收管理员的执行力,是指税收管理员贯彻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完成预定工作目标的操作能力。本文通过分析影响税收管理员执行力的主要因素,提出目标管理、团队作业、质量循环管理和强化责任感来提升税收管理员的执行力。

一、当前影响税收管理员执行力的主要因素

1.职务内容多,管理的重点不明确。目前基层税收管理员承担的职务内容非常多,户籍管理、资格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税款征收管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纳税服务以及上级布置的各类事项性工作,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税务部门几乎所有的工作事项和涉税行政责任都向基层管理员倾泄。同时,基层单位税收管理员普遍紧缺,动辄人均管理几百户纳税人,同一业务重复处理量也很大。因此,我们经常发现税收管理员手上同时在处理十来件毫不相干的不同事情,不知道该以哪一件事情为重,最后应付了事,影响了执行力。

2.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信息化管理的手段难推进。以信息化为依托的税源管理是我们的发展方向。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知识结构和职业技能偏单一,在征管一线的一部分税收管理人员已无法满足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要求,虽然后续培训不断在加强,但管理员队伍年龄趋于老化,缺乏工作的激情和热情,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无功无过心态的人仍然存在,在日常工作中表现为随波逐流,应付心理强。目前税收管理员中能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税源分析并进行纳税评估的不多,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并查账的,仅占税收管理员总数的40%;两者都不具备的占20%;余下的40%税收业务水平都不高,多数人不具备应用信息化系统进行税收管理工作的能力。

3.绩效评价机制不完善,自由裁量权过大和激励措施不足现象并存。目前基层税收管理员的绩效考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评价内容过于笼统、量化的绩效考核少;二是考核的方法不够科学,目前税收征管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设置的多项考核指标和过错行为,只能解决税收执法中的程序、时限、权限问题,不能有效地反映税收执法过程的全貌,在现实的税源管理过程中,特别是纳税评估等深度管理过程中,税收管理员仍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三是考核激励先进的效果不明显。考核结果只对个人经济起一点很小的作用,与职位升降、评先评优挂钩不明显,税收管理员对考核结果不重视,一些考核采取“扣分制”,甚至出现多干多错的反激励现象。

二、强化税收管理员执行力的建议

1.实施目标管理,突出管理员工作重点。(1)目标管理的概念。目标管理(ManagementObjectives,简称MBO),它是美国管理学大师德鲁克提出的一个很有影响力的管理学概念,他认为管理首先必须确定目标,管理人员应该而且能够在目标的指引下控制好自己的成就。目标管理的最大特点在于它能使人们用自我控制的管理来代替受他人支配的管理,激发人们发挥最大的能力,把事情做好。(2)目标管理的优点。目标管理与传统管理方法相比有很多优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权力责任一目了然;二是有利于管理员找到工作重点;三是有利于调节人们的工作强度。(3)目标管理的具体应用。目前,县(区)局对基层税源管理单位已有目标考核,我们认为必须将基层税源管理单位的目标进行有效分解,转变成各管理员团队以及每个管理员的分目标,基层税源管理单位可依据分目标的完成情况对管理员团队或管理员个人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例如税收计划任务、征管质量指标、依法治税水平指标都可以按照各管理员片区的税源构成进行分解成分目标,按年下达,分季考核。

2采取管理员团队作业,融合不同素质管理员的共同力量。鉴于以下原因,本文认为管理员应采取团队作业:一是现行管理员队伍年龄趋于老化,一部分年龄较大的税收管理员不具备应用信息化系统进行税收管理工作的能力;二是新充实到管理员队伍的大学毕业生缺乏实际的管理经验;丈是自由裁量权等行政执法权在团队作业时能够相互制约。(1)团队的人员组成。团队中应该包含多少位成员?人员结构如何配比?按照国际管理经验,团队人数通常最多不超过五六个人,三到四个人效果最佳(管理的实践),结合工作实际管理员团队可以采用人制:1个税收分析员和3个片区管理员。(2)团队成员的职责划分。将现行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做进一步细化分工:税收分析员负责辖区内税收分析管理和纳税评估管理,并对组织分配的事项性任务按片区进行分解落实和汇总上报;片区管理员负责辖区内户籍管理、资格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税款征收管理、税源分类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日常性管理,并对辖区内税源的纳税评估负协办责任。(3)团队的运作方式。每一位团队人员都对团队的目标任务负责,大家集思广益,但负责的领域各有不同。税收分析员应加大综合征管软件V2:0信息资源的应用,加强对税源监控分析和税收征管质量深度分析。通过开展税负、税收弹性和同比、环比等趋势分析,研究地区税源发展情况以及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对策。

3引人质量管理的“戴明环”,强化管理员的7一作质量监控。PDCA循环是能使任何一项活动有效进行的一种合乎逻辑的工作程序,在质量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PDCA四个字母所代表的意义如下:(1)P(PLAN)计划。计划包括确定方针和目标以及制定活动计划。(2)D(DO)执行。执行就是具体运作,实现计划的内容。(3)C(CHECK)检查。检查即对改进的效果进行评价,用数据说话,看实际结果与原定目标是否吻合。(4)A(ACT)处理。对总结检查的结果进行处理,肯定成功的经验并予以标准化,或制定作业指导书,便于以后工作时遵循;也要总结失败的教训,以免重现。对于没有解决的问题,应提出给下一个PDCA解决。

PDCA的特点是大环套小环,企业总部、车间、班组、员工都可进行PDCA循环,找出问题并寻求改进;阶梯式上升,第一循环结束后,则进人下一个更高级的循环;循环往复,永不停止。

第9篇:税收管理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会税收,对策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体之一,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并为我国社会稳定和劳动力市场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然而,受到外部宏观经济形势、传统的经济体制、技术含量低、资本匮乏和企业规模有限等因素的影响,很多中小企业在财会税收管理方面都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并成为了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

1、中小企业财会税收管理的意义。第一,财会税收管理有助于国家税收制度的完善,对于中小企业财会税收中出现的避税、逃税问题,国家税收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不断完善税收管理制度以及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第二,财会税收有助于中小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财会税收管理是以企业对自身经营管理清晰了解为基础的,能够对企业的资金运动过程进行清晰的反映,也是企业整个经营管理过程所必须贯彻的基本原则。企业经营决策的制定也应以财会税收为基础,因此,加强企业的财会税收管理,有助于企业经营、筹资、投资过程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以及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第三,财会税收管理有助于降低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防止企业因税务问题而遭受经济损失。财会税收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所面临的潜在税务风险,以及“税务风险”所带来的损失,从而有助于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2、中小企业财会税收现状

2.1中小企业并未充分重视财会税收问题。很多中小企业并无专门的财会税收管理人员,对于税务问题的规划管理也仅仅流于形式,并未真正开展有效的财会税收管理。而且,很多企业对于财会税收重要性的认识层次也较低,对于企业税务筹划缺乏战略性的、整体的、长远的考虑,在进行税务筹划和管理时,仅仅从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阶段出发,只对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安排购销活动、选择会计方法和选择经营规模等问题进行规划,却很少涉及新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经营衔接段以及企业设立之前等阶段的规划[1]。

2.2忽视财会税务风险。在中小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并非全部的财会税收管理都能够为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一旦税务管理出现漏洞,企业就会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笔者通过对财会税收失败的中小企业进行调查分析发现,导致企业财会税收失败的主要原因包括:中小企业财会税收信息不真实、企业税务管理人员主观判断不合理、财会税收管理造成的投资失败、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存在认识差异、企业税务管理意识较弱等等[2]。

2.3 中小企业财会税收管理不专业。企业财会税收管理与会计、税收等多方面知识都存在直接联系,同时涉及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管理科学。现阶段,这种适用于中小企业的“一专多能”的税务管理人员数量较少,无法满足中小企业日益增长的需要。所以,中小企业现有的财会税务管理制度通常经不起稽查和推敲,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经常被税务管理部门,因而不仅需要补缴少缴的税款,还需要缴纳罚款或滞纳金[3]。

3、中小企业财会税收问题的应对措施

3.1强化中小企业财会税收意识和风险规避意识

首先,树立明确的税务管理目标。中小企业通常缺乏明确的财会税务管理目标,仅仅着眼于近期经济利益,而选择不交税或是少缴税,而这种行为实际上会对其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企业应从长期发展需要和战略目标出发,制定长期的税务管理目标,为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其次,奠定良好的会计核算基础。若中小企业财会税收制度不完整、不健全,就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若以失真的会计信息为基础进行企业财会税收管理,则会增强企业的税务风险。最后,加强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各个中小企业应熟悉税务征管的具体要求和特征,系统学习国家相关的税务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从而为企业财会税收管理的合理性、规范性与合法性提供保证[4]。

3.2加强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培养工作,加快税务行业的发展。一方面,国家应制定实施促进税务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我国应在借鉴国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税务师法》、《税务法》,从而明确规定出税务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范围、宗旨和性质等,将业务监督、后续教育、规章制度的制定、执业范围、资格认定和资格考试等内容纳入税务管理体系之中,从而为税务市场的良好、健康运行提供保证。另一方面,还应不断加大对于税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投入,为现有的税务和会计管理人员提供培训和教育机会,从而提高其执业能力[5]。

4总结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然而,受到资金筹集能力、融资渠道单一、管理水平滞后、经济规模较小等因素的限制,中小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所以,从财会税收方面入手,建立和实施规范、合理的财会税收制度,能够为中小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蔡楚悦.现代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中国商贸.2012,1(6):106--107

[2]金永龙.浅谈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问题集解决对策[J].企业科技与发展.2007,1(14):45--46

[3]杜学锦.我国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研究[J].江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12(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