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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急性弛缓性麻痹;监测
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是消灭脊髓灰质炎(脊灰)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迅速发现脊灰病例的有效途径。为今后更好地开展AFP病例监测工作,保障监测系统高质量的运转,现将天柱县2001-2007年AFP监测系统工作状况分析如下。
1 材料和方法
1.1 资料来源 AFP病例个案调查表和随访表来源于天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AFP病例监测系统;实验室资料来源于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脊灰实验室反馈资料;人口资料来源于天柱县统计局。
1.2 方法
1.2.1 病例调查 15岁以下儿童的AFP病例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调查,填写全省统一的AFP病例个案调查表和随访表。
1.2.2 病例诊断 首先由黔东南州AFP病例分类专家组进行初步诊断,最后经贵州省专家诊断组讨论认定。
1.2.3 统计方法 应用Excel软件进行统计分析。采用χ2检验,P
2 结果
2.1 流行病学特征
2.1.1 流行情况天柱县2001-2007年共报告AFP病例15例(2004年无病例报告),15岁以下儿童AFP病例报告发病率分别为:0.79/10万、3.91/10万、0.78/10万、0/10万、3.08/10万、1.54/10万、1.52/10万。
2.1.2 地区分布 15例病例分布在8个乡镇,占全县总乡镇数的50.00%(8/16)。病例报告最多的是兰田镇(3例)和邦洞镇(3例),占发病总数的40.00%(6/15)。
2.1.3 季节分布 全年除2、4、11月份无病例报告外,其余月份均有病例报告,其中1月份报告病例最多(4例),占病例总数的26.67%。
2.1.4 年龄与性别分布 15例病例中,年龄最小1岁,最大14岁。1~4岁组6例,占40.00%;5~9岁组5例,占33.33%;10~14岁组4例,占26.67%。男性8例,占53.33%;女性7例,占46.67%;男女性别比为1.14∶1。
2.1.5 免疫史 15例病例中,免疫史
2.1.6 标本采集和病毒分离 15例病例中,采集双份粪便标本15例,采集率100%,其中合格粪便标本14例,占93.33%。经省疾控中心脊灰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结果均为阴性。2.1.7 AFP病例分类 报告的15例病例经省AFP病例分类诊断专家组最终诊断:周期性麻痹6例(40.00%),格林巴利综合征3例(20.00%),急性脊髓炎2例(13.33%),四肢瘫2例(13.33%),重征肌无力1例(6.67%),周围神经炎1例(6.67%)。
2.2 AFP病例监测系统评价
2.2.1 AFP病例监测指标完成情况天柱县2001-2007年,除2004年无病例报告,2001年和2003年AFP病例报告率未达1/10万以外,其余年份均达卫生部指标(15岁以下儿童AFP病例报告率≥1/10万以上)要求。接到病例报告后,县疾控中心48 h内对病例进行调查及时率为100.00%,病例双份合格便标本采集率为93.33%,将便标本7d内送省疾控中心脊灰实验室及时率为100.00%,在病例麻痹后60 d进行随访并于75 d内将病例随访表及时送省疾控中心及时率为100.00%,达到了卫生部指标(80.00%)。见表1。
2.2.2 敏感性 天柱县2001-2007年AFP病例年均报告率到达了1.66/10万。报告的15病例中,县级以上哨点医院报告13例(含1例外地医院报告病例),占93.33%;乡镇卫生院报告1例,占6.67%。
2.2.3 及时性
2.2.3.1 麻痹就诊报告 患儿发病后均在3 d内就诊,其中80.00%的病例是在发病当天和第2天就诊;55.33%的病例是在就诊的当天和第2天报告,但有13.33%的病例是在3~7 d报告,甚至仍有13.33%的病例是在8~14 d才报告;患儿从麻痹到报告多数在3天内(60.00%),其余的病例也能在14 d内报告。见表2。
2.2.3.2 不同医院的首诊报告率 县级及以上医院AFP病例首诊报告率为100.00%,而首次就诊于乡村两级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的病例均没有报告。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首诊报告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4.00,P
3 讨论
天柱县2001-2007年AFP病例流行病学显示,所报告的15例病例分布在8个乡镇,占总乡镇数的50.00%。1月份病例最多(26.67%)。病例以1~4岁组为主(40.00%),其次是5~9岁组(33.33%)。从病例免疫史来看,20.00%的病例未完成全程免疫,反映出天柱县仍存在着漏种儿童,这与黔东南州有关报道一致[1],说明儿童的常规免疫仍是我们工作的重点。
在AFP病例监测方面,天柱县这几年各项监测指标完成较好,从监测系统敏感性来看,AFP病例报告率从2001年的0.79/10万、上升到1.52/10万;从监测系统及时性来看,AFP病例48 h内调查率、双份合格便采集率、病例便标本7 d内送省脊灰实验室及时率、AFP病例麻痹后60 d进行随访并于75 d内随访表及时送达省疾控中心及时率均为100.00%,达到了卫生部指标。
天柱县AFP监测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①个别年份监测系统不敏感,特别是2004年没有AFP病例报告,同时15例AFP病例中有5例首诊于乡村卫生院(卫生室),但没有1例及时报告,这可能与基层医务人员对AFP病例所包含的病种不了解、对这些疾病的诊断水平及AFP病例报病意识较差有关。为了进一步提高AFP监测系统的敏感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一是要加强对AFP病例的主动监测和主动搜索;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AFP病例的认识和报告意识,提高诊断水平,减少AFP病例的漏报、迟报和不报现象[2];②仍有20.00%的病例是患儿麻痹2天后才就诊,这与家长主动就诊意识差,或发现晚,或就医困难等因素有关。因此,要求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AFP病例危害的知晓率,发现儿童身体不适及时就诊。
参考文献
[关键词]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分析
[中图分类号] R969.3 [文献标识码] C[文章编号] 1674-4721(2011)07(c)-202-02
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变态反应、继发反应、特异性遗传素质等[1]。2004年3月4日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实行了“强制性报告系统”,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是提高合理用药水平、药品使用安全有效、提高医疗质量、减少不良反应。以本院为例,2007年5月本院设立了ADR监察室以来,本院的ADR监测工作取得了较快的进步和发展,ADR报告的数量和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由于乡镇卫生院ADR监测工作起步较晚,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
1 乡镇卫生院ADR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1.1 认识提高了,但仍存在误区
ADR报告和监测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同时也是一个新兴的技术学科,需要专业基础扎实的人员承担。近几年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广大医务人员和群众对ADR的认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但由于各种原因,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发生药品不良反应是药品质量有问题或者是医生责任心不强或失误造成的。另外,乡镇医院医疗对象多为乡镇居民和农民,普遍缺乏药物知识,有些患者在用药过程或之后感觉不适,常隐忍不说,认为是正常现象。当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后,医生担心引起医疗纠纷、影响自己的威信,或隐瞒遮掩,或推向疾病本身,不敢报也不愿报。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制约了ADR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1.2 医务人员受限于技术水平和临床药师缺乏
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学历层次复杂,专业技术人员构成不合理,整体业务素质偏低及工作环境信息相对闭塞等原因,对药物(尤其是新药)的正确认识、使用、配伍等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未能做到个体化治疗用药。在乡镇卫生院上报的ADR中,有些属于药品不良事件,即是由于不合理用药而引起的。如:剂量用药、重复用药、配伍不合理、滴速过快等,尤其是抗生素滥用、中药配伍不合理等问题较为普遍。2007~2011年本院报告的ADR中,抗感染药物ADR发生率占59.7%。
临床药师以其丰富的现代药学知识与医师一起为患者提供和设计安全、合理的用药方案,是在帮助医生合理用药上起关键作用的人,在临床合理用药中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很多乡镇卫生院缺乏临床药师,药剂人员基本不接近临床,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调配药品,发放药品。临床医生用药主要依据自己的经验及药商的推广介绍,药剂人员的意见得不到重视[2]。这样对开展ADR监测工作造成一定困难,ADR漏报率极高。
1.3 乡镇卫生院领导重视程度不够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ADR信息收集需要医院设立专门的监测网络,配备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专职或兼职监测人员,并建立ADR上报制度。受传统“重医轻药”观念影响,卫生院领导常常忽略药剂科室的发展。尤其我国强制实行ADR监测工作,ADR是一种义务,没有利益收入。目前乡镇医疗机构一般都建立了ADR监测网络,但由于很好地认识到ADR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很多乡镇医疗机构ADR形同虚设,无法有效地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2 加强乡镇卫生院ADR监测工作的对策
2.1 加大宣讲力度,建立健全ADR监测体系
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开展 ADR监测工作,是一件利国利民、保证群众用药安全的好事。应加大ADR宣讲力度,成立由分管院领导、临床医生、护士和药师组成的ADR工作体系,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学习《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文件及相关ADR知识,让医务人员和广大群众了解ADR的危害性和ADR监测的意义,消除对报告ADR的种种疑虑,特别是ADR就是医疗事故的误解。让医务人员熟悉ADR的上报程序,提高报告ADR的自觉性。
2.2 提高业务素质,避免不必要的ADR发生
乡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应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避免由不合理用药或者不合理搭配用药引起的药物不良事件。组织开展以合理用药、药物不良反应为主的知识讲座及培训,或通过外出学习培训,使乡镇医务工作者进一步认识到ADR监测是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的依据,提高ADR监测的报告数量和质量。药剂科ADR信息员要密切联系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协助临床发现ADR病例,定期对本院ADR进行分析汇总,并将信息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为临床提供ADR用药警示,防范事故发生,真正做到让ADR监测为合理用药提供服务。
2.3 成立ADR监测小组,监督ADR工作的实施
领导重视和支持是推动 ADR 监测工作的保证。应设立ADR监测专项基金,将ADR监测报告与奖惩、晋升等制度挂钩,保障各级ADR监测网络的有效运行[3]。同时设立ADR监测小组,由业务院长任组长及临床科室主任、药剂科主任、护理部等组成,负责医院ADR监督和管理工作。工作组定期到临床一线检查督导,具体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召开经验交流会,举办相关知识培训班,对开展工作较好的科室给予精神和物质鼓励。
2.4 多途径提高ADR监测工作效率
随着医院信息系统的发展与普及,医院信息系统已成为医院现代化管理必不可少的工具[4]。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也要充分利用医院信息系统这个现代化工具,实现快速的信息传递和资源共享。建立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做到随发现、随报告,充分发挥和利用网络功能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服务。
ADR监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工作。乡镇医疗机构应加大管理力度,增加必要的投入,使这项工作全面开展起来。
[参考文献]
[1]EDWARDSM,L INDQU IST I R.Adverse drug reaction reporting in Europe:some problems of comparison[J].Int J Risk Safely Med,1993,22(4):35.
[2]谢妙金.基层单位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遇到困境分析[J].现代食品与药品杂志,2006,16(3):94-96.
[3]高建平.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体会[J].药物警戒线,2005,2(3):175-176.
(一)参合及资金到位情况。我县年度农业人口数为人,参合农民人,参合率为.%,比去年增长.%。目前正在开展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截止月日,我县已有万余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2010年应筹集新农合资金万元,已全部到县-
新农合基金专户,其中农民个人筹资万元,县级财政补助万元,省级财政补助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到位万元。
(二)医药费用报销情况。截止今年月日,已有.万人次享受了新农合报销,报销费用万元,受益率为.%,统筹资金使用率为%。其中住院.万人,医疗总费用万元,报销万元,报销比例为.%,人均报销费用元,最高报销金额万元,有人获得了-万元的二次救助。门诊家庭账户报销.万人次,报销费用万元。大病统筹门诊.万人次,报销费用万元。门诊统筹报销.万人次,报销费用万元。
(三)新农合实施细则调整情况。一是从年起个人筹资标准由元提高到元。二是门诊统筹基金每人每年按元计提,门诊统筹报销封顶线由元提高到元,家庭成员间可共用,取消单日次报销元的限制。三是各乡镇门诊统筹基金总额按每参合农民元的%预算,另%由县合管办根据各乡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参合农民健康需求、农村流动人口数量、当年就诊人次、年就诊率、次均门诊费用等指标在乡镇间调剂使用。四是县财政局按各乡镇门诊统筹基金总量的十二分之一对乡镇卫生院预拨周转金。五是将住院报销封顶线由万元提高到万元;乡镇(中心)卫生院报销比例由%提高到%;县级(民营)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提高到%;统筹地外省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元,报销比例为%;省级及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元,报销比例为%;统筹地外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元,报销比例为%。六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报销比例比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提高%报销。
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一)健全组织管理体系。自2007年我县启动新农合制度以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县、乡新农合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做到了机构、经费、职责和人员四落实。一是县上成立了县合管委、合监委、合管办,专家评审组等议事机构,组建了县合管中心,落实了合管中心的编制和负责全县新农合的审核报销业务。二是各乡镇也成立了合管委、合管办,各乡镇政府核定了-名新农合管理人员编制,落实了专门的办事窗口和专职人员负责新农合管理工作。三是各乡镇卫生院和具备住院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合管科(站),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新农合费用的审核报销工作。四是县政府与乡镇签定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和乡村医生包户的“一包一”责任制。五是对新农合筹资进度快、资金上划及时、新农合管理规范的乡镇在全县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3年来共兑现奖励经费万元。
(二)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一是培训“广”。三年以来全县共培训各级各类人员万人次,新农合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村社干部、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培训率达%。二是形式“多”。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张贴宣传单、标语,利用专栏、广播、电视、报刊、坝坝会等宣传形式,大造声势,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累计发放宣传单余万份,悬挂宣传标语余条,制作宣传标牌余块,宣传板报余期,农民群众新农合知晓率达%以上。三是效果“好”。通过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新农合政策的好处,进一步提高自觉参合意识。
(三)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乡镇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安装了医院管理系统,并与新农合信息系统对接;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安全装新农合系统,县乡经办机构可对参合住院病人进行实时监管,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新农合专家组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查,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药品使用和收费行为。3年以来,我县对在新农合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名乡镇卫生院院长予以撤职,名院长进行了诫勉谈话,名分管副院长行政记大过,名医务人员暂停新农合报账资格,名医务人员行政记大过。同时乡镇合管办每周对辖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电话或者上门回访部分出院病人,加强了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三是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各定点医疗机构每天向住院病人提供一日清单,在一日清单上公布物价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让患者在住院期间能动态了解自己的医疗费用,增加了收费透明度,维护了患者的利益,改善了医患关系。四是严格执行三级公示制度。县、乡、村各新农合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委会每月公示辖区内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情况,参合农民也可以随时在县新农合信息网上查询报账信息,使新农合政策执行更加公开透明。
(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一是严格控制不合理收费。县卫生局与县物价局联合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机构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联合开展新农合收费专项治理行动,扣除违规费用万余元。同时,县合管中心采取信息化手段,严格控制定点医疗机构诊疗项目收费,凡诊疗费用超标准的,无法上传到县新农合信息系统中。二是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除常规检查项目外,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与疾病无关的检查费用全额扣除,并实行近期医学检查(检验)报告互认制度。三是严格控制不合理用药。制定了《合理使用抗菌激素类药物实施办法》,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抗生素、激素的使用,凡与疾病无关的用药及抗生素、激素滥用的,其费用一律予以扣除,今年共扣除费用达万元。同时严格控制目录外药品比例,住院病人自付费用药品超过规定比例的,其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扣除费用近万元。四是严把审核关。县合管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合理检查、治疗、用药、收费及不符合新农合政策报销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共扣除不合理费用近万元。五是落实少报返还制度。县合管中心对审核中发现少付患者的合理费用或审核错误的费用,责成定点医疗机构逐一上门返还患者,最少的返还元,最多的达多元,返还费用达万元。
(五)全面落实便民措施。一是建立医患沟通制度。设立咨询窗口、投诉电话,畅通医患沟通渠道,及时化解医患矛盾。二是简化报账程序。将参合农民大病统筹门诊病种和参合农民县外住院报销,下放到乡镇合管站办理,极大方便了参合农民,降低了报销成本。三是逐步实行县外定点医疗机构网络现场结算。目前,我县与赤天华集团医院已经实现了新农合网络结算,到赤天化集团医院就诊的县内参合农民可以现场报销,与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和赤水市人医的新农合现场结算工作正在积极协商落实中。
(六)稳步推进门诊统筹工作。一是实行目标管理。将门诊统筹定点和报销情况纳入乡镇政府和卫生院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要求各乡镇甲级村卫生站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达%以上。截止目前全县已有村级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家,乡镇卫生院家,村卫生站家,个体诊所家,个体门诊部家。二是规定报销比例。从今年月起,要求乡镇(中心)卫生院门诊统筹报销人次应达参合农民就诊人次的%以上;村卫生站门诊统筹报销人次达参合农民就诊人次的%。截止今年月日,我县门诊统筹报销费用已达万元,预计全年门诊统筹报销费用将达到万元。三是开展门诊统筹专项治理工作。从月份起,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新农合门诊统筹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对村卫生站伪造病人就诊资料、冒名报账、将病人自付费用虚增到新农合基金报销的、串换诊疗项目和用药处方等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及时纠正了违规行为,确保门诊统筹基金安全。
(七)积极探索支付方式改革模式。一是在实施次均住院费用控制,制订和下发了《规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合管办发[]号),对住院病人管理、信息化建设、药品使用、住院天数、人均住院费用、人均床日费用等十个方面再次进行严格限制,采取六项严厉的责任追究措施,有效遏制了大处方、滥检查、乱收费、小病大医等现象,此项措施实施后,全县平均每月医疗费用下降近万元,次均住院费用下降了%。二是二是实行单病种限价定额付费管理,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阑尾炎等个单病种限价付费,实施个月以来,这个病种次均住院费用下降了近%,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的增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门诊统筹监管难度较大。今年以来,我县有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家,分布在全县个乡镇的村社,新农合门诊统筹点多面广,加之管理也不够规范,监管难度较大。
(二)个别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强。由于受经济和社会条件的制约,我县个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设施简陋,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摘要】:目的 探讨乡镇卫生院对于防控体系建设在控制预防传染病暴发流行过程中的作用。 方法 依据传染病的流行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论述乡镇卫生院防控体系建设各部门职责和专职防疫人员的职责 结果 乡镇卫生院防控体系建设应当根据传染病的流行趋势,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的监测报告,并向当地百姓做好预警咨询。乡镇卫生院负责防控体系建设的人员不仅要注意内部常见致病菌的监控,同时要积极防控检测和预防传染病的流行。 结论 乡镇卫生院防控体系建设是乡镇卫生院防止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重要途径,加强乡镇卫生院新时期防控体系建设对提高医院防治传染病暴发流行的能力,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防控体系, 传染病,防治
在我国广大农村农民对于传染病防治的意识相对不足, 易引起传染病发生流行。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单元,是广大农村地区传染病疫情检测的第一道观察站,在农村防治传染病的发生蔓延中起到重要作用。乡镇卫生院早发现、早报告疫情,为各级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控制传染病疫情在农村蔓延提供疫情信息,。[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地区人口流动增多,促进了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 ,新老传染病双重威胁着人类健康,一些基本控制的传染病又卷土重来例如性病、耐药性结核和血吸虫病;新的传染病也接踵而至例如SARS、H1N1、禽流感、手足口病。传染病防治工作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在农村防治传染病中起到重要作用。下面就乡镇卫生院防控体系建设和传染病防治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分析。
1. 乡镇卫生院的防控体系在传染病防控中的地位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乡镇卫生院更要建立起基本的传染病检测组织,院长为组长,并明确组内其他成员职责。同时要建立健全一些防治传染病的相关制度例如传染病分诊制度等。并且要严格按着传染病防治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考核业绩,进而才能保证各负责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对于分诊标志的设置及向导要明确,特别是对于农村一些人遇到传染病往往容易惊慌失措,所以在疫情爆发流行必要时,可以派专人进行疏导分诊。将疫情的蔓延降到最低限度。
2. 乡镇卫生院新时期防控体系在传染病防控中的职能
2.1 建立传染病预防的快速反应能力
农村地区是传染病防范的重要区域,由于农村的一些特殊情况给传染病的防控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乡镇卫生院新时期防控体系的建设可以快速的对一些突发事件做作出反应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防止疫情的蔓延扩散。乡镇卫生院的防控体系,可以每天迅速的将疫情进展状况以及控制治疗状况进行上级报告,进而提高了医院对于传染病的及时有效地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加了对传染病的相应防范措施,为医院迅速对传染性重大疾病的暴发流行做好了充分准备,同时为预防控制赢得了先机,更有利于传染病的控制。
2.2 疫情报告职能
通过乡镇卫生院防控体系的建设,进一步不断完善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人,首诊医生及时向防控体系小组汇报,然后直接以电话形式和信息化处理向上级报告。防控体系相关部门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的数据采集,依照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内容和时限(甲类传染病<2小时;乙类传染病<6小时;丙类传染病<12小时),有条不紊的及时上报各级单位和部门。
2.3 传染病预防控制与技术指导职能
大量的流行病学特别是近几年来频发的大规模传染病等资料显示,传染病的早期症状往往不明显,不被人们重视,这就导致了传染病有机可乘可迅速传播开来。乡镇卫生院防控体系的建立完善就是要通过基层的广泛性及时发现疫情进行早期预防控制,特别是早期散在传染病病例的控制中人员防护、消毒隔离、疫点处理、督导检查、效果监测。坚持实行预防为主的防控原则,防控体系小组进行疾病各个处理环节的专业指导,特别是对于一些现场处理、消毒、隔离、防护等技术要点。
2.4 监督检查职能
在传染性疾病暴发时,乡镇卫生院防控体系要强化监督职能,对医院关于传染性疾病处理的各环节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记录总结。同时对于医院的防控硬件设施建设例如隔离诊室和病房的建设及相关仪器设备的配备督导,进而规范医疗行为,加强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各项措施。
2.5 宣传教育培训职能
乡镇卫生院防控体系要积极的进行传染性疾病相关预防和法规等方面的知识进行宣传教育。对于院内的职工,重点是职业防护相关的注意事项,使医疗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院内感染一些疾病的传播特点和传播途径等,做好有效的预防。同时还要走进基层社区,让更多的寻常百姓对于传染性疾病有一定的了解,从而当出现疫情能够进行正规有效地就诊,不恐慌并能及时向医院报告反映。
3. 疫情突发时如何确保乡镇卫生院防控体系发挥作用
3.1 防控体系小组建设和设备投入
健全乡镇卫生院防控体系组织建设,防控小组领导成员由院级领导担任,进行专人负责日常疫情报告检测任务并及时上报,保障疫情检测体系的完整顺畅,应对重大疫情能及时准确的上报。硬件设施同样需要跟上,完整的信息化网络建设的配备,计算机的应用,疫情门诊病房及防护服等配备,一些疫情药品的储备要进行及时补充,检验检疫仪器的配备要到位才能更准确的进行疾病的检测定位。
3.2 专职人员培训
良好的防控体系的建设,需要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应当依据相关的传染病卫生法规和制度进行学习贯彻。将医院的防控体系的成员进行专业化传染病知识的相关培训,进而加强相关专业知识技能的储备,并进行考核,对专业化人才持证上岗制。防控体系专职人员除了院内一些感染知识的学习外,还要对传染性疾病的具体防治办法和处理措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条例、以及重大灾害医学等相关知识进行学习。
3.3 与其他相关科室协作
乡镇卫生院控体系建设对于传染性疾病的检测,需要与医院其他科室的紧密配合,进行协同作战共同应对。对于疫情的检测和处理对策需要与医疗部门和门诊工作人员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疫情和听取他们的一些建议。对于体系建设应用中的防护实施等建设要搭建后勤与医疗工作之间的桥梁,让彼此充分了解共同建设好设施保障。对于疫情检测中的信息处理和交换要同信息化部门及时沟通,了解最新防控体系软件设施的应用。在重大传染性疾病来临时,只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人员和各部门紧密配合,才能更好的把握赢得疫情控制的先机,及时将疾病的危害和传播性降到最低甚至彻底的控制住。[2]
新时期建设好乡镇卫生院防控体系,高素质人才队伍,精良的设施仪器,科学化的管理,在传染性疾病来临时才能更有效的应对防止疫情蔓延,保护人民生命健康。
参考文献
1、完备住院的资格:
1)为参合患者提供详细的病历资料(住院证,体温单,住院志,病程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住院核定表,护理记录,出院小结,出院证),完整的病历资料最少由四个人完成,包括:管床医师、科主任、护理人员、质控人员。临床诊断必须和诊疗相一致,病程记录真实完整。
2)可以打印每日明细清单(并要求患者或家属签字),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加盖住院处章),无法通过医院管理软件提供每日明细清单和医疗费用汇总清单的医院,网络运行后必须保证能实现这一功能,对月日前符合住院条件的出院病历必须按统一要求用excle电子表格对即往费用进行录入和统计,方可申报;根据3月2日工作安排,对申请考核通过的符合住院条件的定点医院,自3月1日起住院的病人也可采用上述方式申报;
3)提供详实的各类检查化验报告单、有专职的检查化验人员;
4)有统一的床头牌、卡(在左上角标注“农合”字样);
5)开具河北省财政厅监制的正式发票(在医院管理系统和管理中心统一的定点医院管理系统运行前无法实现计算机打印的,可以用手工发票代替机打发票,正式网络运行后全部用机打发票)。按使用顺序和发票编号开出,不得私自为不具备住院资格的参合农民补办住院发票,更不允许用门诊票换取住院票。
6)对新住院参合患者做好宣传;对医护人员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2、安装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管理系统(报销在院参合农民费用)/管理站区外医院报销管理系统(报销转区外住院费用)/管理站管理软件(报销门诊费用),培训相关人员,熟练掌握该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人员到位:管理科(站)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审核监督工作,明确分工,落实查房制度,加强对在院参合患者的管理,做好详细的参合患者的登记。配备相关人员,负责出院参合患者申报登记和解释工作。配备专业的审核人员,学习手工审核的办法,熟悉报销流程,了解报销各个环节的资料传递手续和申报办法。学习简单的三项目录的查询方法。严格执行限制性药品的使用条件和限价药品的价格。熟悉病历相关资料的信息,明确各种大型设备的阳性与否的判定,了解定点医院各种进口材料的使用。
4、宣传到位:根据统一的宣传内容,设计印制宣传栏,安排公示栏的设置,按要求及时进行公示。根据中心印制的参合农民就诊报销事前告知书等宣传材料,向新入院参合患者发放医院自己印制的入院告知书。
二、报销工作安排:
(一)、月日前在定点医院出院参合患者的报销安排:
1、对符合住院条件,达到手工审核报销标准的定点医院,由管理科(站)根据参合人住院信息统计表资料和参合患者申请,调取出院参合人员住院病历,打印汇总清单和每日清单。
2、由医疗审核人员进行手工审核。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管理系统调试开通后按下列要求录入报销。
3、审核和录入暂行办法:
1)凡自年月日起至月日,从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已经出院的参合患者,可凭出院证、收费收据、合作医疗证(由于各乡镇打证工作进度不同,部分医疗证尚未发放到户的,应通知参合患者拿到医疗证后再申报)、户口本、身份证(对无身份证的应要求其开具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本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必需是和申报人在同一个医疗证上,或申报人授权的委托书,并且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到原就诊医院的新农合管理科(站)进行申报登记,经办人员对申报人及其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核定后,留取其出院证、收费收据、合作医疗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各管理科(站)负责收取参合患者申报资料,并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调取参合患者的住院病历资料、每日明细和汇总明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手工审核,管理科(站)经办人复核,出院即报工作人员将该笔费用按规定格式(由中软技术人员培训)录入中心管理程序,打印支付三联单(红色第二联交参合患者,黄色第三联由管理科留存,白色第一联随月结报表一起报管理中心),在收据和三联单上分别加盖核销章后,通知参合患者到出院即报窗口领取补偿金。承诺在6周内审核、偿付。
2)通过定点医院管理系统录入时,申报人的医疗证号码取其医疗证首页家庭号码中的后10位,在加上申报人自己的家庭编号,如某参合户的医疗证号码为1302080101010001,个人号码为01,则其医疗证录入号码为010101000101,姓名录入时必须与医疗证相符,户口本或身份证与医疗证不符的,应及时报管理中心信息部更新参合人口数据库,收缴错误的医疗证,加盖管理科公章注明作废,重新打印新的医疗证,户口本和身份证不符合的,由户口所住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保证医疗证与身份证和户口本姓名相符;如住院时医院因录入造成姓名错误,应由医院相关科室核实后在出院发票、出院证、病历首页的参合人员姓名处予以更正,并加盖住院处章,否则不予报销。
3)在住院登记录入时,基础信息中疾病简称应选择和其出院证中主要的诊断对应的名称,出院证在开出时,必须要求医务人员填写全部的出院诊断,录入人员参照出院证将其它诊断录入到软件备注栏内,以便于统计和审核,依此来判定其费用发生情况是否和诊断相符,如诊断外用药情况的鉴定等。
4)三项目录采用汇总录入的方法,每一种药品只录入一次,但其单价必须按实际标准录入,避免因限价造成的审核差错。对目录外药品必须另外添加相关信息,应将名称、规格剂型等详细填写。某医院将人血白蛋白录入为人血不可取。
5)对中心标准库中有药品限价的,超出限价的目录内药品分别按目录内最高限价部分录入,其余部分按目录外药品采用同一名称再次录入;低于限价的目录内药品按实际收费录入。对中心标准库中未作限价的药品,其名称、剂型完全和中心库相符,不符合的(如:有其它商品名等)一律按自费对待。
6)为加快录入速度,对草药部分,根据河北省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规定,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按自费项目录入,对不予支付草药一个名称录入,对单味使用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按目录内药品录入(在接口对码工作中同),仅仅在医院管理方面严格要求不予单味销售该类草药。录入时可以对全部草药的费用进行汇总录入,对应“单方或复方均予支付的饮片及药材”项目,以单价为草药汇总金额、数量为00录入。化验部分,无特殊限制的,可以先计算总化验费用(单价不超过元的项目),对应中心库中的“血细胞分析”项目,汇总超过300的,再分解对应“尿液分析”项目,保障每项单价不得超过元,否则系统将默认为70报销比例。软件中设计了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是否阳性的按钮,录入是要根据审核病历情况,参照检查结果进行录入,凡报告单为阳性的(确诊为相关疾病的)要选择阳性,否则选择阴性。
7)床位费,根据每日明细和汇总明细,不同的日床位费,分别计算天数,分别录入。如某人住院10天,其中3天是高间,日元,7天是普间元,录入时要分别按元3天和元7天分别录入,避免出现将住院费按元10天录入,因前后相比,后者的参合患者超标部分被分摊到低标部分了,这是不合理的。另外在定点医院管理系统住院登记办理窗口中,费用明细栏中间部分关于诊疗的项目,床位费项目可报金额字段显示为0,系统未显示具体可报床位费用,但在打印的三联单中,计算机会根据报销限额对可报床位费进行识别计算。
8)原设计使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医药费报销计算审批表》手工登记工作由于网络能够实现,暂停使用,转外地住院的除外。但手工审核工作仍需在录入前进行,尤其是对药品(限价,目录内,目录外)、卫材和诊疗必须逐项录入,目录外的从目录外窗口录入,注意进口与国产,可报与不可报,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彩色超声、动态心电图、磁共振平扫等大型和超元的诊疗项目。
9)录入或审核时不考虑报销比例的问题,如磁共振平扫单价为500,录入时不分解为30的00和70的00,而是直接录入单价500,数量为1,计算机将自动识别其报销比例。
10)管理科(站)复核时主要是对照三联单结合住院每日明细和汇总明细进行。复核无误后通知参合患者及时领取补偿金。补偿金由定点医院先期垫付,按月到管理中心申报复核,须向管理中心医疗审核部提交每位参合患者的出院证、每日明细、医疗费用汇总清单(有初审规定标识)、收费收据(加盖核销章)、三联单中的第一联(白色)、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对无身份证的应要求其开具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本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必需是和申报人在同一个医疗证上,并且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以及月结申报表。管理中心对申报资料复核无误的及时拨付补偿款,并按结算管理规定扣留全部补偿款的10作为保证金。因定点医院审核不认真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影响参合患者利益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复核后发现补偿金少于应报金额的,由定点医院相关部门负责进行继续补偿,补偿金高出应报金额的,定点医院不得追回所报金额,医院自己承担其损失。
(二)、月日前入院,月日后出院的区内定点医院住院参合患者的报销安排:
参照上述(一)办法办理。承诺在申报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款。
(三)、月日后在定点医院新住院参合患者的报销安排:
1、目前尚不具备住院条件的医院,尽管已经签署了定点协议,管理中心仍不能将其纳网运行的定点医院,待条件成熟后,逐一评审,符合一家开通一家。未通过评审的定点医院不得收参合农民住院治疗,否则所收住院参合患者的费用由定点医院自己出资报销。
2、月日后,有住院条件的,要报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在网络开通前,必须对新住、出院人员的信息每天上报。管理中心将根据每天各医院统计报表,随时到医院检查监督,对检查中发现患者不在院、挂牌住院、家庭病床等违规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漏报的参合人员发生的医药费不予报销。网络开通运行前的出院病人医疗费的报销参照2月28日前发办法进行。
3、自月日起,尚无法实现医院管理系统导出标准interface库和三项目录对码的定点医院,管理中心将取消起定点资格,自月日起不得收新的住院参合农民,对已经在院的,建议患者办理转院手续。对能实现接口和对码的定点医院,经管理中心核定其三项目录对码无误后开通其网络,网络开通后,各乡镇卫生院要向管理中心申报,经管理中心评估,符合出院即报条件的方可开通网络报销业务,实现出院即报。管理中心将通过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介向社会公布上述情况,引导参合农民选择就医方向。
4、月日起,定点医院全部实现出院即报。对月日后不达标的已签署协议的医院,管理中心将单方解除协议,取消定点医院住院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5、月日起各管理科(站)应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接待参合农民的来访,设立咨询台,解释参合农民提出的问题,做好参合患者医疗费用的申报登记工作。组成由主管农合工作的医院领导负责,管理科(站)及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出院报销工作小组,对既往出院参合患者医药费进行审核报销。经办人员要对申报人的资格、身份证、户口本、医疗证、出院证和收费收据进行核定,严格执行手工审核办法和对三项目录的要求,打印支付三联单(使用办法同上),暂不打印或填写合作医疗证,留取申报人的出院证、收费收据(加盖核销章)、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发放住院补偿金。要向参合患者承诺在出院后个工作日内领取补偿金。
(四)、区外医院出院病人的报销
1、管理站工作人员通过局域网途径及时了解本辖区转外地住院人员情况。
2、凡符合转院条件,已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的参合农民,出院后需提交以下材料:转院申请单、转院回执单、诊断证明、合法有效机打收费收据、加盖病案室章的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证、出院证、首页、住院志、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小结)、每日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分类汇总清单(加盖就诊医院专用章)、合作医疗证、户口本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合作医疗管理站申报,申报时参合患者应将上述材料用档案袋封存。
3、管理站工作人员根据中心提供的信息和申报资料,核定申报人员资格,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报销申请表》,返还患者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4、管理站负责落实统一的审核办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通过管理站区外医院报销管理系统录入微机,打印三联单,报新农合管理中心复核,复核无误后管理中心将全部补偿款拨付到各管理站专用帐户,由管理站工作人员3日内通知参合患者领取。
5、对2月28日前,符合住院条件,但因各种特殊原因未办理转院手续的在院或出院参合患者,可以建议他们向管理中心咨询,管理中心对符合补办条件的,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待出院后持上述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合作医疗管理站登记申报。
6、审核办法:严格执行三项目录的规定,对目录中不存在的诊疗和卫材项目一律对自费,对符合药品项目通用名的,采用最高限价的办法,分别按目录内和目录外录入。
三、其它事宜:
1、自年月日起,实行出院即报和门诊费用申请即报制度。各管理站要尽快熟悉新农合相关管理软件的使用,不断摸索和总结工作经验,为我区新农合的发展献计献策,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区特点的新思路。
2、各乡镇级定点医院要积极开展接口和对码工作,以尽快实现网络无缝对接,实现"出院即报"。
3、月日起,对符合转院条件,但未按规定办理转区外医院住院手续的,新农合不予报销。各管理站应做好向参合农民的解释工作。
4、对定点医院网络运行前手工审核报销的工作,由管理中心组织人员进行督导,并将其列为对个管理科(站)和定点医院的年终考核指标之一。
5、要求各具备住院资格的驻医院的管理站经办人员落实每天住出院情况,按照统计报表《医院年月每日参合农民就医报销统计表》《医院年月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情况统计表》要求,统计上报自月日来出院、在院,新入院人员情况及出院报销申报情况,在次日早10点通过邮件()上报。
6、月日起未向管理中心申请对本院进行考核的,经查实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自月日起新收入院参合患者的报销费用由医院自己出资,管理中心不予补偿。
一、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卫生民生工程实施
(一)深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年,全县参合农民达83705人,覆盖率100%,参合率94.32%。截止6月底,全县参合农民累计住院1808人次,发生总医药费用为530.45万元,实际报销182.02万元,平均报销比例为34.3%,合作医疗基金累计支出188.69万元。
(二)快速推进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通过对贫困肺结核病人摸底及组织专家组审核,目前确定4名贫困肺结核病救助对象,已对其中的3名患者进行救助,并发放救助金1808元;上半年,共救治晚血病人69名,发放救治资金15万余元,完成全年晚血病人救治任务80例的86%。
(三)扎实推进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拟定《石台县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将重点建设13个村卫生室,目前正在会同相关乡镇积极做好建设用地选址、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二是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仁里镇、仙寓镇中心卫生院建设正积极规划、设计、选址;矶滩、小河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已封顶,并进入内部装饰阶段,7月份可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三是积极做好县医技楼建设。县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受到县政府高度重视,被列为我县十大工程之一,于6月6日破土动工。
二、加强医政管理,不断提高医疗单位综合服务能力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以乡镇卫生院院长目标考核管理为抓手,继续深化农村卫生运行机制改革,不断规范医院管理,切实提高医院服务水平。二是积极开展卫生下乡支农和乡镇卫生院骨干进修培训工作。**月上旬,由县卫生局组织,县医院、县中医院和三所中心卫生院参加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正式启动。县医院、中医院共派7名医生到七都、小河、仙寓等镇开展对口支援,同时安排乡镇卫生院**名医生县医院、县中医院相关科室进修学习。
三、强化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一)疫情报告管理。1~6月份,全县报告甲乙丙类法定传染病455例,发病率406.25/10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75%,主要发病病种依次为风疹(213例)、肺结核(111例)、流行性腮腺炎(42例)、病肝(43例)、其它感染性腹泻(16)、手足口病(13例)、淋病(7)、流感(5)、梅毒(2)、出血热(2)等。其中乙类传染病166例,发病率148.20/10万,占36.48%;丙类传染病289例,发病率258.05/10万,占63.52%;报告卡准确率97.80%,及时率99.78%,审核及时率99.57%。县医院报告死亡病例16例。全县共发生1起风疹暴发疫情,我局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
(二)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一是艾滋病防治工作。继续开展县级医疗机构HIV常规监测工作,1~6月份共监测409人次,均为阴性;完成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122人次;艾滋病综合防治相关数据自4月1日起正式实行网络直报,共网络直报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个案表122人次,常规监测、高危干预报表同时实行网络直报。二是结核病防治工作。1~6月份全县共发现肺结核病76例,其中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22例(**年目标任务47例),完成年度目标的46.80%,复治涂阳7例,初治涂阴肺结核病人36例,复治涂阴肺结核病人8例。三是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根据《**年安徽省碘缺乏病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上报抽样乡镇、行政村及疫情监测点,绘制抽样地图,并按要求做好监测工作。四是霍乱防治工作。全县各医疗机构于5月1日及时开设肠道门诊,县疾控中心开展水源、公厕等外环境监测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共报告肠道腹泻病人36例,无霍乱病人发生;外环境监测水质60份、粪便8份、食品40份,均未检出霍乱弧菌。
(三)手足口病防控及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针对我省手足口病疫情,我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一是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截至目前,全县已集中开展校园环境、教室、宿舍及食堂等场地环境卫生清理和环境卫生消毒2次,共清理暴露垃圾65处,填埋低洼污水230处,进行环境消杀17500平方米,清除积水、杂草等蚊蝇滋生地1300处,投入灭鼠药125公斤和灭蟑药12公斤。二是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监测网络作用,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主动加强疫情搜索,严格落实晨检记录和日零报告制度,及时开展个案调查和临床诊断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准确掌握相关信息。三是强化重点人群防控措施,加强食品和饮水卫生监管。由于各项措施得力,我县未出现较大疫情。截止目前,全县报告手足口病13例,均为轻型病例,现已有12例治愈出院,1例正在住院治疗。
(四)免疫规划工作。截止目前,BCG、DPT、OPV、MV、HepB报告接种率分别为97.21%、93.86%、96.22%、90.52%、97.98%、,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为94.77%。全县中小学校风疹疫苗查漏补种率为86.57%,通过开展补种工作,及时有效的控制了全县风疹暴发疫情。
四、落实责任制,继续实行妇幼保健工作目标管理
一是妇女保健工作。上半年共婚检男4人、女3人,均未检出各类疾病;半年产妇总数490人,系统管理245人,系统管理率50%,住院分娩436人,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人数54人,住院分娩率88.97%,高危产妇88人,高危产妇管理88人,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100%。二是儿童保健工作。全县半年出生活产婴儿498人,3岁以下儿童总数2499人,系统管理988人,系统管理率39.53%;7岁以下儿童总数5800人,管理1389人,管理率23.95%,共筛查新生儿304人,未发现确诊病例。三是“降消”工作。截止目前,已为180名贫困孕产妇实施住院分娩救助,同时开展2007年贫困孕产妇回头救助272人次。:
五、以综合治理为抓手,争取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年内达标
一是加大血防宣传力度。共制作悬挂、张贴项目宣传标语326条,制作宣传栏103版次,发放宣传单5890张、项目脸盆4000个,树立易感警示牌43块,修复新插警示牌42块,设立急感防控劝阻站1个,召开村干会议宣传血防知识10次,组织学生干部观看血防录像1次计1100人次,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15000份。二是加强急感防控力度。制定《急感防控计划》,将近三年来有易感环境的和近三年来发生急感的村作为重点防控对象,对有螺面积进行普灭1遍,易感环境普灭2遍,截止目前,我县尚未发生急感疫情。三是加强疫情监测力度。今年我县共设省级监测点4个,分别为仁里镇的垅上村、丁香镇的龙泉村、仙寓镇的源头村,大演乡的星火村。目前各监测村已按计划完成了螺情调查工作,基本情况、螺情监测资料已整理上报。四是血防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上半年,省政府血防办组织省、市血防专家对仙寓镇的5个流行村血吸虫病预控进行试点。截止目前,查清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现场点5个行政村的螺情分布情况,查螺面积达217.6万平方米,药物灭螺面积60万平方米,药灭效果考核钉螺死亡率达到94.07%;在查灭螺过程中,对178个有螺环境逐个进行考察分析,制定出“一环境一策”;GPS对所有有螺环境进行了定位,绘制出以村为单位的钉螺分布示意图和电子地图;完成了查灭螺用工测算,落实承包责任制,与不脱产查灭螺专业队签订了“五定一包”血防合同。五是积极开展查灭螺工作。截止目前,全县春季螺情调查工作已全面结束,钉螺调查面积1031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103%;反复灭螺325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65%。
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一是做好食品卫生监测。监测餐饮单位70家,检测样品277份;监督卤食店10家,检测样品10份。二是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开展元旦春节市场专项检查和年夜饭专项检查行动,保障节日市场食品安全;联合县教育局,在全县各校开展以饮水卫生、食堂饮食等为重点的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检查学校18所;开展为期6个月的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截止目前,已检查乡镇政府所在地集中式供水设施和农村较大规模居民饮水工程19个,市政供水1家,检测水质样品24份。三是做好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及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开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换证审查,审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60家;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105份,发放卫生许可证95个。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29起,医疗机构行政处罚案件12起。
按照《*省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的要求,保证在基金安全的基础上让参合农民群众最大程度的受益,根据我县200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经认真测算,制定如下补偿方案。
一、基金筹集
(一)资金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筹资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2010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参合农民每人每年60元,*省、*县财政共补助每人每年60元,参合农民每人每年交纳20元。全县农业人口共有280764人,因考虑到筹资水平有所提高,2010年参合率按照90%计算,参合人数应为252688人。筹资总额达3537632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161280元;地方财政补助筹资15161280元;个人筹资5053760元。
(二)补偿模式
住院统筹+慢性病大额门诊统筹+门诊统筹
二、基金分配
(一)门诊基金
门诊统筹基金按每参合农民25元统筹,共计6317200元。供参合农民用于一般门诊医疗费用补偿,占当年总筹集基金的17.86%。
(二)风险基金
2010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需要增加风险基金储备,风险基金规模应达到当年统筹基金总额的10%。2007年已提取筹集资金总额的4%,提取资金455174元;2008年将按筹资总额的3%提取,提取资金626688.9元;2009年已提取风险基金3%,提取资金1341057.1元;2010预计提取风险基金为:35376320元x10%-455174元-626688.9元-1341057.1元=1114712元。风险基金规模根据每年筹资总额的变化适时调整,以保持应有的规模。
(三)大病统筹基金
大病统筹基金为基金总额扣除门诊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后的部分。大病统筹基金共计27944408元,占基金总额的79%具体划分为:住院补偿基金,特殊重大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基金和正常产住院分娩定额补助基金三部分,分别用于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和正常产住院分娩定额补助。
三、医疗费用补偿
(一)门诊统筹费用补偿
参合农民在*县境内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费用,按照《*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及《*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目录》予以报销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
1、报销程序:参合农民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在定点村卫生室或定点卫生院就诊时实行即诊即报,由该定点医疗机构先垫付补偿金并在合作医疗证上核销。定点乡医或定点卫生院定期将门诊补偿情况登记表、处方、门诊补偿情况汇总表等相关资料送至该乡镇驻地合作医疗办事处,合作医疗办事处人员将初审结果通过网络传至县合管中心。办事处人员每月持相关资料(门诊补偿登记表、门诊补偿汇总表、处方等)到合管中心核销一次。县合管中心根据原始资料结合网络进行复审后,将复审结果报财政部门审核并将补偿资金由银行拨付到定点医疗机构的银行帐户。
2、报销标准:门诊统筹以个人为单位,不可以共用。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不设起付线,报免比例为30%。家庭门诊帐户基金未使用或有结余的,可以用于门诊统筹的自费部分,但不得顶替下一年度个人缴费。
(二)大病统筹补偿
1、住院费用补偿
(1)报销范围:参合农民在*县境内定点医疗机构及经批准到市内、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及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所支付的药费、住院费、手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按照《*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目录》范围予以报销。
(2)县内住院报销程序:在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患者,实行出院即报制。即患者入院前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并向医院足额交付押金。患者出院后,由定点医院合作医疗专职人员或办事处人员按合作医疗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计算出应予补偿金额,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补偿资金支付给患者,在合作医疗网络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录入,打印出补偿结算清单,让患者签字,同时在合医证上进行核销。合作医疗办事处持相关资料(正式发票、费用清单、补偿结算单、诊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每月到合管中心核销一次。合管中心审核人员根据原始资料结合网络进行复审,复审后将复审结果报财政部门审核,开具支付凭证后,由银行将资金拨到定点医疗机构的银行帐户。
(3)域外住院报销程序:经批准到域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人员,外出打工及因事外出患急病在域外医疗机构住院的人员,出院后15日内,由本人或家属持电脑打印住院收费机打发票、住院费用一日清单、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身份证(户口簿)、合作医疗证、转院证明、村委员会证明、打工单位证明(外出务工)、粮补存折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办事处进行初审后,由办事处人员将医疗费用录入网络管理系统后报县合管中心复审。复审合格后将复核结果报财政局,财政局将补偿金负责打入个人粮补存折。
(4)报销标准:
在县内定点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点为150元,可报销起付点以上部分的75%。
在县内定点的县级医院住院起付点为400元,可报销起付点以上部分的65%。
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点为1200元,可报销起付点以上部分的55%。
在省内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为2000元,可报销起付点以上部分的45%。
在省外医院住院起付线为3000元,可报销起付点以上部分的35%。
2、慢性病大额门诊费用补偿
2010年度我县将以下20种慢性病列入补偿范围:
(一)1、高血压(三期)2、脑血管后遗症;
3、糖尿病伴并发症4、心肌梗塞
5、慢性心功能衰竭6、慢性肺原性心脏病
7、再生障碍性贫血8、慢性肾小球肾炎
9慢性中及重度病毒性肝炎
10、肝硬化11、甲状腺病
12、精神病13、活动性肺结核
14、糖网病
(二)15、恶性肿瘤放化疗16、肾病综合征
17、红斑狼疮18、器官移植术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
(三)19、白血病20、尿毒症肾透析
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标准按照2010年慢性病补偿方案执行。
参合患者治疗慢性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先由参合者个人垫付,报免时将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手册、处方、有效微机打印发票、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报送户籍所在的乡镇办事处,乡镇办事处按照医学标准初审后,统一收集报送县合管中心,县合管中心认真审查,核定补偿金额。
3、住院分娩补偿
为鼓励孕产妇住院分娩,保障母婴安全,对计划内正常产住院分娩的产妇给予100元的定额补助。对计划内的剖腹产住院产妇给予800元的定额补助。
4、封顶线
参合农民年度医疗费用补偿不分医疗机构级别累计不超过40000元,包括住院补偿、特殊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和二次补偿等。
四、相关规定
(1)同一参合农民同年度在定点医疗机构再次住院的,应再次扣除起付线费用(恶性肿瘤需要多次住院进行化疗的除外)。
(2)参合农民因同一种疾病,从上级医疗机构转入下级医疗机构连续住院治疗的,在计算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费用时,不再扣除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从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转往上级医疗机构继续住院治疗的,在计算住院补偿费用时,将下级医疗机构起付线费用从上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中扣除。
(3)2010年因工(公)伤、机动车交通事故、违章作业、酗酒、自杀、自伤、自残、吸毒、服毒、斗殴等原因所导致产生的各项医疗费用和不属于自然疾病或病理范畴疾病所致的外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补偿。
(4)已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和在校学生医疗保险的人员,经审核符合报销条件者,可使用复印件报销,由商业保险单位在发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保险单和报销单的编码,以及注明经手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以便查询。
(5)严格执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目录》。县级医院目录内药品使用率达到90%以上,诊疗项目使用率达到85%以上;乡镇级医院药品使用率达到96%以上,诊疗项目使用率达到90%以上。
按照时间安排,审计组一行12人分两个审计小组,于2010年3月2日到4月30日历时60天,完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情况专项的现场审计。为保证此次专项审计取得较好的成效,降低审计风险,审计人员采取随机抽样方式确定了被审计的新农合报销机构和经办机构,并深入农户家庭现场进行了审计。对区、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的审计方法和内容是通过查阅新农合会计账簿、凭证、统计报表、银行对账单和其他相关资料,核对参合农民人数与缴费情况是否相符;是否建立了基金管理规章制度;基金是否做到了封闭运行;基金核算是否符合新农合基金会计制度的规定;基金管理是否按照新农合当年基金使用率必须达到85%,有无结余资金过多或严重超支以及其他违反基金管理原则的问题。基金支付是否按照新农合制度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有无支付手续不完备、不能及时拨付医疗机构等问题,经办机构的经费是否挤占新农合基金。对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审计方法和过程。采用抽选方法,对于选定的区县,抽样审计一个县级定点医院、两个乡镇卫生院。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会计资料、统计报表、核实报销单据、查阅住院病人病历、核对住院病人出院结算清单、现金监盘等方式,重点审计定点医院是否实行了新农合现场结报,报销是否实行微机化管理,是否对医疗费用和补偿费用等按规定进行公示。检查核对新农合药物目录的执行情况,随机抽查10名住院病人病历、出院结算清单等资料,看其检查治疗项目收费是否按标准收费,用药行为是否规范。抽查一定数量的报销凭证,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为参合患者补偿资金;报销手续是否完备;有无为非参合人员补偿以及超范围补偿等问题。查看会计账簿,检查定点医院对新农合基金的核算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收有凭证、富有依据,有无发生规定以外的收支业务,有无存在挤占、挪用、转移等违规问题。对村卫生室的审计内容和过程,通过走村入户,实地查看村医行医资质,抽查门诊病人登记簿、处方及报销凭证等资料,重点审计了村卫生室是否完成标准化建设并经验收达标,药品是否由乡镇卫生院统一代购供应,参合农民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和补偿费用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抽取一定数量的处方、报销凭证,检查其新农合药物目录执行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乱收费、大处方等问题,为参合农民报销是否准确及时,有无不按规定比例补偿,或为非参合人员补偿以及超范围补偿等违反新农合制度的问题。
二、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表明,2009年我市新农合基金管理规范,运行良好。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到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各乡镇和村卫生室对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情况每月公示一次,对在卫生院就医者,门诊实行即诊即报,住院结算后报销,在村卫生室就诊者,到卫生室报销窗口随到随报或村卫生室汇总代为报销;在县区以上医院住院者,到户口所在乡镇新农合办理报销。为进一步简化报销程序,部分县区取消了县区内住院转诊和参合农民到外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限制,参合农民可直接到县区级医院住院并及时报销。在基线调查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确定的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比上年有所提高。新农合参合率提高到98.7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参合农民人均筹资额达到100元,农民受益率明显提高,达到122.72%,较去年增长21.72%;其中住院补偿比达31.58%,较去年提高了9个百分点,高于国家、省厅较去年提高5个百分点的要求,受到参合农民的欢迎。
三、审计发现
此次审计发现,大多数相关单位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比较规范,没有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但还是有少数县和基层卫生院在基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一些问题。财务基础管理不规范,部分被审计单位未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要求设置账簿;有的账簿记录不规范;会计不相容职务划分不严格;报销签字审批程序不完善;票据使用混乱,库存现金余额较大,资金安全存在很大隐患。基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中关于现金使用、收费票据、支出户余额的管理规定;未对基金账户实行银行财政专用账户封闭式管理,开设个人账户存取现金,未按规定将收缴的资金存入财政专户;购买银行支票费用在新农合账户中列支,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专户。更为严重的是,在审计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虚列门诊医疗费用,以门诊发票换取住院发票,套取新农合基金的现象,造成超支数额较大。某县卫生局财务报表显示当年结余为-1181万元,主要原因是报销比例由上一年的50%提高到70%,但以门诊医疗费发票换取住院发票,按住院比例报销医疗费用,使门诊及住院病人不能分清,还有虚列门诊费用,每人开门诊发票100元,报销30元,套取新农合基金,造成新农合基金结余超支数额较大。新农合政策没有严格掌握,病人住院标准掌握不严格。抽查住院报销发票和费用清单,发现存在将门诊病人作为住院病人治疗的现象。由于计算机程序原因,病人出院结算时间滞后,病人实际住院天数不准确。村卫生室计算门诊人次不准确,有的按医疗项目分解计算,有的为降低人均费用,随意增加门诊人次。有个别村卫生室报销审核不严格,按家庭人口数综合报销金额,治疗费归入药费金额报销,有的治疗费未在收据上体现。有的单位基金报销补偿审核不严格,超目录报销药品较多,多种不应报销的一次性卫生材料、自定收费项目在报销时未剔除,如抽血费、测血压、术后护理、体检费等。内部控制制度薄弱,有的单位没有建立复核制度,造成账表金额不相符,有的将不应计入新农合支出的款项填入报表累计支出数,现金管理环节流程未按有关规定执行,凭借条领取的现金过多,造成现金库存余额过大,有的将现金存入个人存折,违反了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新农合管理的政策要求,新农合会计和财务制度的核算要求,审计小组对发现的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及管理体制、管理手段、人员素质、工作管理流程等方面,这些问题不利于新农合工作今后的顺利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范今后的管理工作,建议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会计制度。要加强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按年度编制新农合基金预算,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防范基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要规范票据管理、现金管理和资金划拨流程。要健全新农合基金的内部审计和督导检查制度。财政、卫生部门和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定期与开户银行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要重视发挥审计作用,定期开展新农合审计工作,强化外部监管。二是进一步加强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统一新农合信息平台。实现新农合管理平台与各统筹地区新农合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将符合条件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纳入新农合信息系统,对参合人员就医信息实行在线全过程管理,使参合人员得到及时便捷的医药费用补偿服务。三是强化新农合经办人员培训和经办能力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对新农合经办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推行县级合管办向乡镇派驻稽查人员或异地交叉任职的办法,建立新农合基金内控制度,防范基金风险,不断提高参合群众受益水平。四是根据新农合筹资情况,进一步规范基金支出管理。要进一步充实加强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严格执行病人收治住院的相应标准,及时办理出院病人的出院手续。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对会计账簿设置、会计科目运用、会计原始凭证的填制、会计档案的装订和整理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
五、案例分析
一、客观评价现状,切实增强血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血吸虫病是国家重点预防控制的传染病之一,我市又是全省11个血防重点县(市、区)之一。自20*年螺情反复出现以来,灭螺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20*年,针对全市螺情出现明显回升的态势,进一步加大了灭螺经费投入,对每处螺点都按省里制订的要求开展灭螺工作,并对自20*年查出的所有螺点和巩固性螺点进行了环境改造、施药灭螺以及综合灭螺等形式,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但由于有螺环境复杂、灭螺项目需要有一个时间周期等因素,当前我市血防工作的主要问题仍然是如何有效控制螺情,大幅度降低有螺面积。尽管我们近年来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查螺方面还存在质量不高等现象,查灭螺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的高度,充分认识血防工作的反复性、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增强血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严防血吸虫病死灰复燃。
二、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血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20*-2010年查螺灭螺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血防工作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有灭螺任务的乡镇(街道)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血防专题调研,解决实际问题,制订工作方案,将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确保血防工作职责任务到位、政策措施到位、经费投入到位。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病意识。当前正是春季查螺的最好时机,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务必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完成春季查螺任务,并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血防知识和加强健康教育,切实提高全民防病意识。尤其在春季查螺期间,各新闻媒体要集中开展血防宣传报道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结合中心工作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开展血防宣教,积极开展“上好一堂血防课、看好一次血防录像”等为主要内容的全民教育活动,切实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预防上。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防治水平。查灭螺期间,市疾控中心要安排一定力量的技术人员抓质量控制,对重点乡镇要进行现场指导;各乡镇(街道)血防专管员要始终在现场带领乡村查灭螺队伍进行跟班查灭螺,并监管好这支队伍;各乡镇(街道)要重视乡村查灭螺专业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血防专业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通要过乡村基层组织培养血防查灭螺专业队伍。
3.加强协调,增强工作合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04〕16号)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在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根据这个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血防工作实际,卫生、农业、国土、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好职责。各乡镇(街道)是血防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在做好经常性工作的同时,要主动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各方的支持。
4.加大财政投入,保证血防经费。市政府已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将血防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血防专项经费用于查灭螺、疫情监测、健康教育、流动人口查病、报螺报病及病人治疗等项目。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血防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各乡镇(街道)也要结合本地实际,不等不靠,积极筹措资金,增加血防投入。
三、落实防治措施,切实有效控制和压缩钉螺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