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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办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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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办工作总结

第1篇:纳税评估办工作总结范文

一、清理范围

凡在我县境内出租、转租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本次专项清理对象。主要包括:

(一)经营房屋(门店)的出租和转租;

(二)各类市场摊位的出租和转租;

(三)各类商(卖)场柜组的出租和转租;

(四)各类住房的出租和转租。

二、清理期限

本次重点清理2008年以来出租房屋纳税人的申报缴税情况。纳税人未按规定申报缴税被列为税务稽查对象的,检查3个纳税年度;稽查发现有偷、抗税行为的,依照税法规定无限期追征。

三、清理步骤

本次出租房屋税收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分5个阶段进行。

(一)考察调研与税源摸底阶段(5月—6月)。本阶段主要抓好考察调研与税源摸底工作:一是考察调研。从5月开始,县地税局已组织业务骨干和税管员到省内兄弟县市参观考察,借鉴外地经验。二是税源摸底。县地税局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出租房屋业主逐户摸底,澄清税源底子,切实做到不漏一街一巷,不漏一店一户。

(二)政策制定与信息交换比对阶段(6月21日—7月20日)。本阶段重点抓好政策制定与部门信息交换比对工作:一是政策制定。下发《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出租房屋税收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告》,县地税局根据税收法律政策规定及本实施方案制定《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办法》、《房屋租赁业专用发票抽奖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办法;二是信息交换比对。龙阳镇、县地税、县房产、县国土资源、县公安、县工商等单位抽调专人就出租房屋信息进行交换,分户比对,逐一核实,确保基础信息真实全面。

(三)宣传发动与自查补报阶段(7月21日—8月31日)。本阶段重点抓好宣传发动与出租房屋纳税人清理期内的税收自查补报工作:一是宣传发动。县广电局要大张旗鼓宣传出租房屋税收政策,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县地税局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税收政策宣传;二是自查补报。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房屋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主动补办税务登记并申报缴纳应纳税款。

(四)专项稽查与强制执行阶段(9月1日—11月31日)。本阶段重点抓好专项稽查与税收的强制执行工作:一是专项稽查。县地税局在对出租房屋纳税人重点清理期内自查补报纳税情况进行纳税评估的基础上,确定专项稽查对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打击;二是强制执行。出租房屋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缴纳应纳税款的,地税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确保应纳税款足额入库。

(五)总结提高与考核奖惩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本阶段重点抓好总结提高与考核奖惩工作。一是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对前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剖析问题,健全机制。二是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责任追究。

四、责任分解

本次清理整治坚持“政府主导,地税为主,部门配合,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方针。

(一)县政府办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协调和督导考核。

(二)县地税部门负责税收宣传、专题调研、税源调查、信息清理采集、税额计算、文书下达、申报受理、税款征收、专项稽查、发票抽奖、管理软件的设计开发等工作。

(三)县房产部门负责房屋产权及租赁信息比对确认与传递交换。

(四)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出租房屋所对应的土地使用信息的确认与传递。

(五)县工商部门负责做好房屋承租人工商登记信息的确认与传递。

(六)县人民银行负责专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执行地税机关税收强制划缴决定的督导落实。

(七)县监察部门负责对涉税违规违纪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和责任追究。

(八)县公安部门负责对房屋出租人身份信息的确认与传递,并切实抓好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打击。

(九)县优化办负责执法环境的全程监督。

(十)县广电部门配合做好宣传报道、欠税公告与案件公开曝光。

(十一)各乡镇(区)负责组织社区居委会做好住房出租(转租)税收的代征工作及协助地税部门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全面做好此次清理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加强配合。

1.县政府办将切实加强对此项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导考核,专项清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搞好工作总结与考核奖惩;

2.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落实好本方案前款分解的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第2篇:纳税评估办工作总结范文

一、细化纳税对象,找准管理方法。

现在纳税人各种经济成份鱼龙混杂,行业千姿百态,过去税收管理单一,采取眉毛胡子一把抓,造成征纳矛盾较多。我们从细化管理对象入手,把道县共2500多户纳税人细化分五大类20种行业及特种纳税人,一类纳税人为28户一般纳税人企业和50户小规模企业、29户加油站、8户总商、4户大中型超市、6户家电、8户通讯器材销售店、18户小水电站;二类纳税人为12户皮鞋制造厂、10户药品零售店、48户个体砖厂、2户金属材料制品厂、35户木材加工厂、;三类纳税人为10户矿产采掘户、全县的定点屠宰;四类纳税人为道江镇起征点以上个体工商户、农村城镇的小超市;五类纳税人为道江镇起征点以下个体工商户、农村个体工商户和零散税收。并明确一、二类纳税人为全局的重点纳税户,对一类纳税人实行驻厂税收管理员管理办法,对二类纳税人实行行业税收管理员管理办法;三类纳税人为代征纳税人,由各专业管理办公室代征办法;四类纳税人为普通纳税人,五类纳税人为监管纳税人,这两类纳税人实行分路段、乡镇实行税收管理责任区管理办法

二、摸索行业特点,细化管理办法。

明确了四类纳税人50种行业或特种纳税人,选取一些典型户来调查各行业及纳税人的特性,针对行业特点,在税收精细化管理上想实招,下苦功。通过反复探索和不断总结完善,从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分别对加油站、砖厂、药店、超市、家电、通讯器材销售、总商、皮鞋、小水电、废旧金属制品等10个行业145户纳税人的税收管理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帐实核对,抓好加油站税收管理。道县共有29户成品油销售纳税人,加油站点46个,加油机都安装了税控装置。年8月,我局成立了成品油管理小组,对加油站实行专业化管理。在对全县所有的加油站进行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掌握了各加油站油罐数量、形状、尺寸,把采集来的数据和各种类型油罐的计算公式全部录入电脑,在以后的工作中只要量出油罐内的油面高度,就能准确计算出库存油量,顺利解决了加油站库存油难以核实的难题。同时,建立健全了加油站日销售台帐与进货报验制度,加油站每天登记日销售数量,进货时,应在进货前一至两天向成品油管理小组申报进货数量,货到后必须报告管理小组到场验证核实数量、金额后,经双方签字方可入库,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签字后,方可认证抵扣,杜绝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今年5月份,通过盘存核实加油站销售数量,道县农机加油站核实库存差96635.63升,隐瞒销售收入347179.01元,补增值税59020.43元,道县上关加油站核实库存差22430.54升,隐瞒销售收入84910.52元,补增值税14434.78元;道县城北加油站核实库存差39160.15升,隐瞒销售收入146181.14元,补增值税24850.79元,共计查补增值税98306元。根据管理需要,我局还建立了油价涨跌报告制,油价涨跌加油站应及时通知国税部门,及时调整税控装置的计税价格,实行动态管理;每月至少分上、中、下旬到各加油站抄录税控加油机数据,不定期巡查各加油站,以防止加油站不经过加油机加油。对税负明显偏低、财务欠健全的加油站,将其纳入重点纳税评估和稽查范围,认真分析、研究原因,实施稽查;对账务不健全、收入有明显差距,连续两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取消进项税抵扣,采取核定税款或预储税款等征收方式,今年就有2个加油因机外加油补缴增值税3.3万元。

二是以电控税,抓好砖厂和废旧金属制品行业税收管理。县局专门成立砖厂税收管理组,制定了全县砖厂实行以电控税征管办法,按生产规模、年产量、年销售量、年耗电量、年定税额、实际入库税款、砖厂引风形式,实行以电定产、以产核销、以销计税的征管方法进行税收征管。核实了各砖厂每度电生产砖坯数量,剔除了非生产用电因素,核定自然引风的轮窑砖厂,每耗用1度电缴纳增值税0.18元,机械引风的轮窑砖厂,每耗用1度电缴纳增值税0.15元的大致计税标准。通过有效控管,48户砖厂年应纳税额由年度的18万元增长到年的42万元,今年1-9月已入库315805.6元。

道县有2户利用废旧的金属材料进行冶炼制造线材的企业,根据这个行业耗电量大,产品多少与用电量息息相关的特点,由税收管理员进行了驻厂调查,掌握了线材的销售价、收购废旧金属的成本,得出了产品耗电比,每吨产品均耗电1200度,按这个耗电标准,由耗电量得出生产量,再由生产数与产品结存数计算出销售数量,按市场线材的价格核实销售收入,监控这两户企业准确申报纳税。原来这两户企业总是以没有生产多少产品,每吨产品没有什么毛利为借口,一年最多缴税4万多元,现在进行准确监控后,企业的销售收入准确清楚,今年1到9月申报缴税26.4万元。

三是以票管税,抓好药店、家电、通讯器材销售、小水电等的税收管理。

年7月,针对药店行业实行柜组销货,集中收款,收款员凭售货员开具的收款单收款,容易核实销售额的实际,他们有针对性地采取了抓紧、抓细、抓实的征管措施,向10户药店下达建账通知书,责令限期建账;并统一印制了《道县国税局药店货物销售发票》作为药店行业货物销售法定凭证,以此作为纳税申报依据。在试行过程中,有个别药店想少缴税,不开具《道县国税局药店货物销售发票》,他们派人前往药店收集证据,核实后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两个月后,药店行业税收管理走上了正轨,月入库税收由6000元上升到现在的20000余元,今年1到9月就入库了增值税209690元。

年8月,我局将药店行业管理经验在家电、通讯器材销售行业进行了推广,要求家电与通讯器材销售行业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按规定开具、使用发票,并将其使用的信誉卡视同纳税资料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其印制、使用、库存等情况。为有效监控各经营业户的开票行为,我们在外部管理上一方面加大电视等宣传力度,同时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促使经营者自觉按规定开具发票。在内部管理上抽调部分人员“坐店”监管,明处的坐守,暗地里盯紧,记录的记录,巡查的巡查。经过去年长达四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掌握了纳税人大量的原始数据与经营信息,为核实应纳税额提供了充足的依据。同时要求设置会计账簿和进销货登记表,按日分次如实记载经营事项,按实申报经营收入。今年1到9月,6户家电户入库增值税180666.7元,8户通讯器材销售商入库增值税110119.3元,比年同期又增加税收16.4万元。

全县18户小水电发电企业,销售都要用票,但用票量不大,每月只开具一份票。我局专门设立了一个水电行业税收管理员,各小水电站领取的发票由税收管理员进行代管监开,准确掌握各小水电站的销售额,保证小水电站纳税人能准确申报。今年1到9月小水电站已入库增值税67.6万元。

四是坐店核销,抓好超市税收征管。

我局对超市采取管理组管户法,设立四人超市管理组,根据超市的营业时间调整专管员的工作时间,专门进行超市税收管理。管理组根据超市报送的收款计算机核算软件,在每天上午、晚上超市收款员交接班时,到超市记录当班次每台计算机自动生成的销售货物金额,收取超市签字认可的日销售汇总表。每月随机确定3天进行现场跟班验票,记录销售情况,核实登记每笔收入,推算出月营业额,掌握超市大概销售情况。曙光超市原月定税只有8000元,现在每月均缴税17184元,生源百货超市原定税为8000元,现月均缴税为16267元,道县好又多超市原定税600元,现月均缴税为1100元,道县信和祥超市原定税800元,现月均缴税1400元,并对生源超市与曙光超市根据其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情况认定其为一般纳税人按一般纳税人进行管理。

五是以进核销,抓好总、总经销商税收管理。

针对个体总、总经销户进货渠道正常,先款后货、商品流通交易手续完备、品牌销售不易隐藏的特点,我们首先要求其进行建帐,同时经常从各专业银行调取其电汇信汇数据或调取进货发票,再根据进货、销货线索,核实其销售收入,促其进行正常申报缴税。如对道县酒类经销商李文军原只定税为2000元一个月,现每月申报税款达6000多元;雕牌洗涤用品商刘德增原只定税1200元,现在每月申报税款超过4000元。

六是以工人人数管税,抓好皮鞋制造行业税收管理。

道县皮鞋闻名全国,销路较好,而且是道县的一个特色行业,一直存在厂子红火但税收不高的局面。我们针对皮鞋厂销售与工人人数、车板机台数、销售网点三大因素相关的特点,特别是与工人人数成直线联系的特点,对全县的皮鞋厂采取按工人的人数来核实其销售收入,督促进行纳税申报。经多次测定并与皮鞋厂进行交流,核定每个工人一天生产两双皮鞋这个标准,按皮鞋厂老板每月提供其计件工资发放表上的工人数再乘以道县当地皮鞋平均销售价来核实其销售额,并每月进行6次随机抽查工人人数,如老板提供不符人数的按最高人数计算。今年1到9月全县12户皮鞋厂实现销售收入296万元,实现增值税17.8万元。

五、创新管理思路,深化管理成果。

一是改变管理思路,强化纳税评估。对一类纳税人的28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50户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我们除了“驻厂税收管理”外,同时全面建立健全纳税评估,强化日常管理。我局制定了《道县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操作规程》和《道县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与各业务岗位工作衔接办法》,对企业产品成本比率异常和税负低入预警税负的,结合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行业特点分别从纳税申报、税收稽核、信息采集、数据分析、纳税约谈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尝试,按纳税评估规程要进行约谈,企业如不能说明原因的,或者理由不充分的列为重点管理对象,问题严重的,及时移送稽查部门查处。如对与能源供应关系密切的金属矿冶炼行业、非金属矿冶行业企业纳税评估中,我局核定了冶炼行业原材料、成品产出比例,即每生产1吨产成品应耗用不同标号矿渣的数量,进而以产定耗,测定企业耗用和购进原材料、辅料的数量,由税收管理员开展实地调查,对纳税人进行约谈,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结合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企业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进行审核分析,计算相关指标,初步确定各企业的产品成本比率,掌握企业购进材料情况。道县双丰电化厂通过购销比对被查补增值税2万余元,道县鑫利冶炼有限公司通过耗用能源测定,核实销售收入71万元,补缴增值税12万余元。湖南千金医药股份公司道县配送站税负率差异辐度达273%,通过分析与约谈,核实该企业把认定一般纳税人以前购进的货物放在以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抵扣,补交增值税104048.99元。截至年10月份,我局共对16户企业进行了纳税评估,其中企业所得税1户,增值税15户,通过评估,调账补税130余万元。

第3篇:纳税评估办工作总结范文

一、将建立制度与常态化学法相并重,提升税务干部法治素养。根据中央“七五”普法规划中关于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的部署及税收“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普法教育工作安排》《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普法责任清单》等制度。在学习上,将法制教育融入干部日常培训中,采取“自学为主、聘请外部专家培训为辅、送出去培训与请进来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强化全员法制知识学习,全面提升干部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水平。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讲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等制度,并将宪法、征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列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五年来利用中心组学习开展法治培训达40余次。实行税务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周五定为全员学习日,组织开展《税收相关法律及执法风险防范》集中学习,确保了普法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并聘请了专职法律顾问,补充购买法律法规书籍150余本,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此同时,积极做好对税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工作,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对没有取得执法资格证书、税务检查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税收执法活动。持证上岗率达到了100%。并组织全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法制培训、法律知识测试,受训面达到了100%,为税收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人才支撑。

二、将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税相结合,持续改善税收营商环境。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工作理念,认真执行组织收入原则,突出减税降费这一工作主题,将国务院和税务总局、省局出台的各项减税政策执行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将依法治税贯穿组织税费收入工作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政策底线,严守纪律红线,确保实现高质量的税费目标。认真落实和梳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通过丁税宝税企交流群和微信服务群第一时间推送给企业,并通过“云直播”的方式详细解读。针对企业实际困难和诉求,确定适用每户企业的税费政策指引,实行“一企一策”点对点向企业推送,使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加强风险防控,开展“建体系、防风险、促规范”专题活动,全面梳理、重新修订涉及税收管理各环节、全行业、全流程的风险规范,形成5大类38个具体项目。针对税源特点,重点修订完善钢铁、焦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普通道路运输业、建筑业等14个重点行业风险防控工作指引。共扫描分析监控类指标23项,下发基础征管、发票管理等疑点数据4100余条,消除风险疑点3200余条,有力规范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为,降低了涉税风险。开展税收治理,对15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开展核查,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开展加油站(点)税收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查补入库税款1433万元。开展白灰、石子、水泥、洗煤“四小行业”税收治理、房地产行业评估和工业企业涉土税收核查,进一步规范了行业管理,实现了税负公平、执法规范,进一步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

三、将三项制度与日常执法相融合,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深化推行三项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通过市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税务系统的三项制度公示系统对各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及权责清单、执法依据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项数据和投诉举报途径进行公示。截止目前,在信息公示平台共公示行政处罚41件、行政许可162件。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配备执法记录仪85台,基本上满足了工作需要。目前涉及的执法事项增值税专用发最高开票限额审批,需要对开票限额1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进行事前实地查验;一般程序注销户进行实地核查和疑点调查、文书送达方面的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执法事项的音像记录做到了无遗漏全记录,对全过程记录资料按照规定立卷、及时归档。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主要有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措施、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对上述事项主要对嵌入金三系统的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审核。共审核一般行政处罚案件50余件。并把普法责任贯穿到征收管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执法监管等税收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执法事项,及时联系市十力律师事务所的李青春律师进行指导,保证了重大执法活动规范开展,杜绝了执法风险的发生。

第4篇:纳税评估办工作总结范文

——**镇2007年度财贸工作总结

一年来,**镇财贸战线一班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相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鼓舞下,团结拼搏,克难奋进,全面完成了年初的各项奋斗目标,取得了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喜人态势,开创了**镇财贸战线工作的崭新局面。2007年实现财政收入409万元;工商各税229万元,农行、信用社发放支农贷款1300万元,存款1.53亿元,净增2195万元,粮食部门收购粮油1630万公斤,食品部门完成牲猪购销3550头(其中外调1230头)。财政、工商、地税、国税等单位还被评为市、县级文明单位。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职能,加强自身建设

财贸各部门的职能就是围绕农业产业化,立足生产,服务生活,搞活流通,促进发展。职能的发挥关键在于部门的综合战斗力。基于此,我们狠抓了财贸各部门的自身建设。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根据当今的发展形势和要求,我们在全战线落实了学习制度、管理制度、服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范围、责任内容,明确了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办法和要求,健全的制度规范了干部职工的一言一行,提高了工作效率,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地税分局年初制订10多项制度,并打印成册,人手一份,全局工作面貌焕然一新。

二是抓好作风建设。财贸工作是基础工作,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作风飘浮,松散随意,那么要想在现今艰难情况下完成税费任务无异于痴人说梦。为此,我们在年初的全战线动员会上要求同志们大力治“浮”、治“奢”、治“懒、治“散”、治“软”,杜绝“三乱”行为,不拿原则作交易,不搞人情税费,不乱吃拿卡要。并与各单位签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各单位切实管好自己人,守好自己门。据不完全统计,全战线一年来拒收礼品礼金42余次,计款3.9万元,拒吃请57次。

三是抓好监督网络建设。财贸工作因其工作性质要求必然提高透明度,故而我们注意完善监督举报约束机制。一方面对单位内管线与管帐人员要求严格,民主理财小组发挥实效,不搞形同虚设,使各单位把钱用在刀刃上。另一方面在社会聘请了30余名行风监督员,对财贸战线同志的收税收费等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二、求效益,大搞内引外联

财贸各部门作为独立法人单位,其经济效益直接影响该部门的发展空间。在当前经济形势普遍困难情况下,我们主要发挥自身职能,盘活自身资产,大搞挖潜改造,狠抓招商引资项目建设。

一是狠抓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如粮食收储公司充分利用闲置资产、资源开发新项目,力求从改革的困境走出来。他们利用桐梓粮站的闲置房产,引进北京农大动物有限公司田桂友教授投资10万元建成3000只规模的养鸡场,引进福建老板投资50万元开办服装厂。该所职工也积极投身到招商引资的潮流中,张畈粮站通过职工集资和引资,投资20万元建成日产30吨的精米加工厂,产品已通过省、市、县三家质检认证,市场前景良好。食品所针对今年牲猪市场购销两难的困境,迅速筹集资金,上鄂西,去宜昌,下武穴,调回牲猪1230头,既满足群众的生活需要,搞活了流通,又增加了自身的经济效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展了企业的生存空间。

二是大力培植财源建设。财政为培植财源,依托资源优势,实施“1234”工程,即一个综合发展示范村,两个骨干企业,三个特产基地,四个私营经济大户,累计投放周转金20多万元,财政收入明显增长。

三是大力挖潜,狠抓税源增收和查处增收。地税分局和国税分局针对以往税源不清、预算不准等实际,今年深入到全镇各村、各单位调查摸底,做到了税源底细明白,征收稽查方便、快捷、公正,同时加大对偷税、漏税的查处力度,挖潜堵漏,积极组织查处补收,全年仅地税就查补税款近7万元。通过摸底查漏,既弥补了税收,又整顿了税收秩序。

三、抓发展,服务地方经济

财贸各部门是服务“三农”的前哨和窗口,财贸各部门的服务水平代表着其形象,同时也是广大群众能否认同该部门的一个标尺。为此,我们围绕“想干是德,会干是能,多干是勤,干好是绩”的工作思维理念,着力做好部门的服务文章,认真落实“三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首问负责制),开展“六项服务”(微笑服务、延时服务、跟踪服务、上门服务、即时服务、规范服务),打造诚信品牌,带动部门发展。

一是推行承诺制。如粮食部门大力开展订单经营工作,与全镇43个村387个小组9875户签订合同,收购粮食1200万公斤,菜籽60万公斤,小杂粮20万公斤,使农民种上放心粮,吃下“定心丸”,同时也使企业掌握了收购主动权。

二是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估。为

共2页,当前第1页1 了帮有信用的农户及时解决贷款难题,信用社对全镇43个村及所有农户信用等级进行了排队占位,累计发放贷款800余万元,深受农民朋友的欢迎。

三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国税分局要求纳税大厅人员必须着装挂牌上岗,实行首问负责制,群众反响较好。其中陈爱芳、胡巧云两位女同志默默无闻,做事认真仔细,面对每一位纳税人总是茶水相待,笑脸相迎,尽心尽力服务好纳税人,纳税人对她们赞不绝口。

四是开展真情服务。如财政所要求干部职工做好“三有四一五心服务”。“三有”:即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业务技能,有较好的服务水平;“四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解渴,一腔热忱办事;“五心”:即做到静心、热 心、专心、细心、耐心。由于全体职工身体力行,该所连续两年以最高分被评为“全镇服务满意单位”。

四、树形象,抓文明创新

财贸各部门通过认真实践“三个代表”,提高自己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围绕服务文章,狠抓文明创新,增强了各自的凝聚力、影响力、战斗力。

一是抓文明,强素质。财贸各部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合同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知识、财会理论等,使干部职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了自己服务“三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了自己的执政水平。

二是抓活动,强观念。一方面深入持久开展以“服务创优质,形象争一流,计划超完成”的双文明活动;另一方面大力开展结对扶贫济困活动,要求各单位到帮扶点结穷亲,献爱心,捐款捐物;第三是利用“三八”、“元旦”等节假日,开展各种文体比赛活动,通过比赛,使大家增强了荣誉感,形成了凝聚力。

第5篇:纳税评估办工作总结范文

问题一:税源管理机构职能“缺位”。在新一论征管改革中,随着征、管、查分离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运用,税务专管员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管户”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管事”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情税”和“关系税”,有利于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两少一多”现象:税收管理员下户调查研究的少了,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税收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纳税户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指导征收的多了。如申报不实,出了偷漏税问题则由稽查部门去处理。这样一来,在税源的管理上便出现了“空档”,管事与管户在相当程度上脱了节。由于征、管、查之间始终处于变动磨合的状态,未达到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存在“缺位”现象。办税大厅征收人员不再下户,就表征税,被动接受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并不能主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动情况;基层分局(所)的税收管理员对税源控管乏力,由过去的专管员下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对辖区内的税源底数不清,户籍不明,造成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问题凸现。

问题二:税源管理手段相对滞后。在当前税源管理过程中,单一地以实现税收的多少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工作重心侧重于重点税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非重点户、非重点税源、某些行业、某些区域及工作环节的管理,造成税源管理“头重脚轻”,征管基础薄弱,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传统的税源管理手段相继取消而丧失,而新的信息管理手段又未到位,基层税务干部普遍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有的被动地等待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寄希望于省局为他们提供“一步到位”的办法和手段。虽然近些年加大了信息化的建设,实现了征管业务流程微机管理,但目前税源管理系统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统计工作,对税源的状况不能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此外,还建立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税源监控网络和管理监控机制,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传递渠道单一、滞后。

问题三:部门协调配合不得力。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银行、质监、土管、城建、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从内部来看,征、管、查三部门、机关科(股)室之间、上级局与下级局之间在强化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工作脱节,协调配合不畅,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良性税源管理机制,适应现代税源管理的监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问题四:税源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困扰基层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乡税源管理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层税源少、人员多,而城区或重点税源单位税收任务重、人员少;机关管理人员多、一线税源管理人员少等不合理现象。基层税源管理人员应付事务性工作繁重,很难集中精力开展税源控管,以致对纳税人的信息掌握不全。同时存在部分地区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存在任务不明、目标不清、考核不到位的问题。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参次不齐,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税收执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动,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问题五:经济出现多元化,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与网络时代的来临,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接轨,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主体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长期并存,使纳税主体呈现多元化;混合经济、网上交易、资产重组等加剧,使征税对象呈现多元化;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多样性,使其收入来源也呈多元化,增加了纳税环节确认难度,税源监管的复杂性与日俱增。而税务机关对这些变化的应对措施相对滞后,使税源管理工作陷于被动。

二、加强税源管理的建议

今年,省局把税源管理作为三大重点工作之一,提得高度可见,重要性之强。要全面提高税源控管水平,必须改变传统的监控思维模式,树立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人机结合强化对税源的管理和监控。

(一)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全面建立税源管理体系。

按照加强管理、讲求效率和有利于服务的原则,科学设置基层税源管理机构,合理调整征管职能,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岗责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征、管、查三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各环节、岗位之间职责交叉或缺位,三部门应加强业务衔接,既要分工,又要协作;既要制约,又要协调,凝集征、管、查合力,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提高税源管理的整体效能。搞好征管信息系统前、后台的业务整合与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防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保证征管业务流程衔接紧密、运转高效。县(区)局管理股应为专门的税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税源的收集、汇总、分析,监督指导基层分局(所)加强税源管理;稽查局、办税服务厅作为税源监控的辅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纳税人的税源采集及税收征管相关情况的反馈工作。基层分局(所)为税源管理的主力军,经常深入到纳税单位进行税源调查分析,监控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税源变化情况,掌握一些非常规性的税源变化情况,特别要加强对改制企业、有偷税嫌疑的企业、漏征漏管户、新办户、停(歇)业户、注销户、非正常户等纳税人的监控工作,减少税收死角。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税收管理员,对某一地区、某一行业的税源进行专项检查、调查、预测、分析和控管,将税源监控置于征管之中,在征管中寻找税源、监控税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征管、税政、法制、发票、计财、信息中心、监查审计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特长和职能功效,积极为基层部门强化税源管理提供指导、帮助和监督,多渠道多领域地实现税源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全方位地构建税源管理体系。

(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把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到实处。

1、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县(区)级局、基层分局要综合考虑所管辖的税源数量、税源结构、税源地域分布、税源发展趋势、基层人员数量与素质等因素,按照税源管理的需要,结合起征点提高,农村税源向城镇转移和集中的特点,重新整合优化税收管理员队伍,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先保证对大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较低企业以及城区等重点税源户的监管需要,并引入风险管理机制,将管理重点放在税源流失风险较大的环节和领域,以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加强税收管理员的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岗位的专业特点和管理的难易程度,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管理员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2、建立健全岗责体系,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积极探索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激励机制,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税收管理员的能力差异分配任务,做到以能定级,按级定岗,以岗定责,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和发挥税收管理员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岗责体系,按照税收管理员工作岗位的不同,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职能定位和工作重点,减少日常的应付性事务工作,确保税收管理员有时间、有精力从事税源管理工作。实行税收管理员工作底稿制度,规范税收管理员的执法行为,形成执法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环机制。3、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利用信息技术辅助税收管理员开展工作,要在征管业务核心软件基础上拓展功能,研究开发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通过工作平台规范和固化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任务,按照工作流事项,自动分配任务,自动提示完成状态,变人找事为事找人,方便管理员查询各项涉税信息。围绕管理员工作重点,通过分析、预警、监控、评估、筛选、异常信息处理、台帐、工作总结等功能模块,解决管理员“管什么”、“怎么管”、“管没管”的问题,提高税收管理员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效地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三)创新手段,改进方法,实现税源精细化管理。

1、加强户籍管理,夯实税源基础。基层分局(所)要分区域、分经济类型、分行业、分类别、分户建立纳税人户籍档案。健全房屋、土地、车辆等信息数据库。充分运用税收信息化的手段,加强户籍管理,做到实有户数与系统机内户数一致。加强对纳税人开业、变更、停(复)业、注销、非正常户以及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户籍管理情况的专项清理工作,减少漏征漏管户。

2、坚持属地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分类组织与管理,是目前国际上较为推崇的征管组织形式。根据纳税人规模、行业、企业存续时间、经营特点和信用等级等实行税源分类管理。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税种等“五个重点”,建立健全重点税源管理和跟踪监控制度;二是抓好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征管。尤其是这两行业中的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征管难度大、漏洞多,要进一步认真研究,全面落实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三是抓好个体经营大户的征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个体经营大户的征管,使其生产经营的实际税负接近申报征收入库的税款,减少税收流失;四是抓好娱乐业、饮食业等高利润行业的挖潜增收。五是抓好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的管理与服务。

3、加强源头控制、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一是要做到源头控制与税收分析相结合。源头控制就是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纳税人实现的税款数量,以及各税种收入的潜在分布情况,以便征收过程中心中有数,防止税源流失。税收分析主要是对税收收入的来源和结构进行研究分析,从中了解经济发展状况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以便调整税收工作部署和征管重点。事前源头控制和事后税收分析,两者都很重要,都是税源管理的有效方法。但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往往重视一头而忽视了另一头,两者未有机结合起来。有的甚至两者都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收税凭经验,既不作税源调查也不作事后分析,收税收到多少算多少,收到哪里算哪里,只要完成任务就行。这种做法难免带来有税未收足或收“过头税”的问题。要实现源头控制和税收分析的最佳结合,要求每个税收管理员都要做到眼勤、腿勤、手勤,认真负责,不坐等纳税申报等资料,把室内静态分析与深入纳税户实施税源跟踪或动态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掌握税源情况,并善于从调查分析中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二是要扎实推进纳税评估。积极探索建立纳税评估管理平台,运用指标分析、模型分析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评估。在评估工作中,注重综合评估与分税种评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注重人机结合。三是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之间的互动机制。形成税收分析指导纳税评估,纳税评估用于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并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税务检查与稽查又促进分析与评估,促进完善税收政策、改进税收征管的工作机制。

4、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大力推进“逐笔开具发票,奖励索取发票,方便查询辨伪,推行税控器具”的发票管理机制创新,实行消费者监督、税控器具电子监督、税务监督多管齐下,促使纳税人依法开具、使用发票,促进地税机关“以票控税”,强化税源监控。要抓住发票管理的关键环节,改进和完善发票“验旧售新”工作。积极稳妥地推广应用税控器具,要将税控器具记录的开票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严格按规定征税,真正发挥税控器具控税作用。

5、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税源管理。按照“功能齐全、监控有力”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征管业务软件的涵盖范围,研究开发统一的计算机软件进行监控管理,将管理的触角伸向城乡各个角落,覆盖整个税源分布点和所有纳税户;进一步拓宽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形成信息联网;积极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网络申报,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税务综合信息库,并使之成为信息处理中心和税源监控中心。同时,以综合征管软件应用为载体向深度发展,积极开发一些辅助程序,提高数据综合利用率,迅速、准确地进行税收经济指标和企业财务指标的分析,满足监控、分析和决策的需要。充分利用征管业务信息省级集中优势,运用数据仓库,对各级税源数据逐级分析与查询,实现对征管工作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的程序化和自动化,确保税源管理各项目标的实现.

(四)加强稽查,整顿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一是以日常检查为重点,堵塞征管漏洞。建立完善日常检查管理办法,规范日常检查工作程序,提高日常检查的效能。处理好日常检查与稽查两者之间的关系,把日常检查作为纳税评估与稽查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构建一种以纳税评估为基础,以日常检查为纽带,以稽查为总闸的良性互动机制;二是加大稽查打击力度,整顿税收秩序。树立“重点稽查”的意识,对一些税收秩序比较混乱、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的地区与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税收治理,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力争做到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税收秩序;三是积极开展涉税违法案件的分析、解剖和宣传曝光工作。对查处的案件特别是典型案件要进行分析解剖,研究发案规律、作案特点和手段,及时发现税收政策和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打击、防范和堵塞漏洞的措施,并选择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宣传。

第6篇:纳税评估办工作总结范文

一、基本原则和治理范围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治理的原则;坚持企业自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治理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部门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的原则。

(二)治理范围

**市境内所有从事矿产品采选业的企业和个人,重点治理煤矿、铁矿、石灰、石膏采选业。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建立综合治税机制,多部门联合行动,打击取消非法采矿点;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实现涉矿部门信息共享,将证照齐全的采选业户全部纳入税收管理;推行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加强税源控管;查处打击发票违法、偷逃税行为,震慑涉税犯罪;处罚与引导并重,规范企业财务核算。通过专项治理,堵塞税收漏洞,规范税收秩序,促进我市矿产品采选业健康发展和税收收入稳定增长。

(二)主要任务

1.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坚决打击私挖乱采、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严厉查处非法转让开采权、以采代探、注册洗选业非法采矿等非法开采矿产品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查处。

2.打击逃避税收监管行为。对取得矿产品采选资格不办理税务登记的业户,督促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从严处罚。

3.打击偷逃税行为。对以账外经营、销售不开发票、现金结算、隐瞒销售收入等形式偷逃税款的,要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严厉查处虚开、非法代开发票和第三方开票等扰乱税收秩序的行为。

5.规范企业财务核算行为。对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核算不规范的,要按照征管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6.加大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推行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采矿业建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通知》(办字〔**〕63号)的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在**年前全部安装完毕。要切实建立起设备安装及日常运行维护经费保障机制。对人为破坏监控设备的,除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外,恢复使用前民爆管理部门不予供应炸药,电力部门不予供电。

三、具体工作步骤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我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从**年8月15日开始至**年11月30日结束,共分动员部署和自查、集中治理和巩固、总结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阶段(**年8月15日至8月31日)。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按照《**省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本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具体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搞好组织动员。组织所有从事矿产品采选业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自查,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规范财务核算、补缴应缴税款。对没有推行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或虽推行但没有全部安装到位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办字〔**〕63号文件要求,制定《推行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安装方案》,并于8月25日前报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到全部推广,不留死角,年底前必须全部安装到位。

各级国税、地税、公安、国土、安监、工商、供电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填写《**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基础信息交换表》(见附件2),及时向当地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采选业户办证、登记、领购火工器材(**年1-7月份)、用电量(**年1-7月份)等信息,各县(市、区)税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填写《**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基础信息交换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8月25日前报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下一步集中治理做好准备。

(二)集中治理阶段(**年9月1日至11月20日)。各县(市、区)税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统一组织国税、地税、公安、国土、安监、工商等部门,结合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开采矿产品行为,对没有经营资格的要予以取缔;对漏征漏管户要督促其立即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没有安装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企业要督促其立即安装;国税和地税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采选业户进行纳税评估或税务稽查,督促企业规范财务核算;对涉嫌涉税犯罪的,税务和公安部门要联合行动严厉查处;对专项治理中发生暴力抗法等犯罪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严惩。

(三)巩固总结阶段(**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治理中的成功经验,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综合治税的协调联动机制。每一阶段结束后5日内,各县(市、区)国税部门要将本地专项治理阶段工作小结上报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10日前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以及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推行应用情况,具体报送地点为市国税局征管科。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全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见附件一),统一组织全市税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税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税局总会计师刘增科担任。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组织,保证所需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第7篇:纳税评估办工作总结范文

xx年是公司有史以来在建船舶最多、交船最为集中的一年,时间紧、任务重。财务管理部以利润最大化为财务管理导向,牢固树立“以完善制度为前提,以业务为抓手,以资金和全面预算为主线,以资产管理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的财务管理理念,在公司领导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各项工作部署,制订有针对性的工作安排:加强制度建设;面对新开工项目所需大量现金流,加强与银行的沟通,搞好融资工作,加强企业现金流管理工作,合理使用与调配资金;以预算管理为主线加强成本控制,降本增效。

在这一年里,在各部门的共同配合下,通过全体财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主要完成了以下一些工作一、 健全财务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会计工作

1. 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省国资委、集团公司、公司董事会的要求,我司于xx年全面施行新准则。财务部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对会计科目、辅助核算项目、成本费用项目、预算项目、会计报表的格式等均按照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和平时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如规范应付职工薪酬明细核算科目、现金流量增加了材料现金流的分船录入。经济业务的内部财务管理流程也进行相应调整,保证对经济业务的核算确实按照准则要求。今年年初顺利完成了用友财务会计模块的初始化工作和新旧准则账务衔接,起草了新会计准则下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确保公司按时按新准则要求进行规范的账务处理。

2.财务部根据公司差旅费的实际执行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行为、统一标准,制定了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细则中对开销范围、费用报销标准、报销流程等工作程序作了详实的解释。同时联合总经办对招待用酒、茶叶的报销手续进行梳理和规范。

3、加强资产管理

与信息室对u盘、电脑配件等的领用及领用后的管理进行沟通、梳理、完善;协助行政室拟定药品管理规定、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进行沟通、梳理和完善;督促规划设备部加强对固定资产跨部门移交的手续管理。

4.加强成本管理、出台成本管理办法

针对公司造船成本管理薄弱的情况,年底与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制定公司的《成本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的成本管理职责,从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报告成本分析以及成本监督方面都进行了详尽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成本控制体系,加强造船成本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5.财务管理部绩效薪酬考核

针对公司出台的绩效考核制度,我部相应地制定了绩效薪酬考核量化指标方案,从公司规章制度遵守情况、工作效率效果、6s等多个方面对本部门员工绩效进行考核,并拟定相应的奖惩办法。实践表明,该项考核制度的实行有效地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合理地利用了人力资源。

6.结合公司“6s”规定,重新完善部门“6s”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部门6s考核量化指标

7.根据公司专题会议提出的编写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我部明确分工,将本部门工作细化为出纳业务、资金管理、外汇管理、银行对账作业、银行询证、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物资采购业务、劳务结算、基建技改工程、固定资产业务、成本核算业务指导书、保险业务、财务报表编制、涉税业务等十几个模块,组织部门骨干分工负责编写本岗位的作业指导书,经过层层审核,跨部门报送给相关的部门领导会签, 4个月的精心编制、修改和完善,整理出一套实用于财务管理作业的作业指导书。它规范了业务处理程序,固化了作业流程,为部门员工有序开展活动提供了支持。

二、资金管理方面

资金运营:本年度是公司有史以来在建船舶最多、交船最为集中的一年,由于多艘船舶同时建造,资金一度吃紧。财务部根据公司的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生产节点与物资纳期计划,合理地安排融资进度与额度,以保证生产经营所需。

通过与银行的积极沟通,新争取到7000万元贷款,并降低了部分贷款利率,延长了还款时间。同时获得了更大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授信额度,截止11月31日,我司今年共开出银行承兑汇票3974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86.2%,大大缓解了我司资金压力,降低了贷款利息支出,保证了我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

外汇运作方面,财务部合理编制收付汇计划,通过远期结汇等有效手段,获得直接收益186万元。并与外汇管理局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沟通,为船舶交付扫清了政策障碍。为多艘船提供了质量保函,保证我司能够及时交船。

资金风险管控:我司资金活动较为复杂,资金内部控制不可能面面俱到。财务部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种业务进行认真梳理,根据不同的环境不同的风险大小,明确关键的业务、关键的程序,从而确定关键的风险控制点,针对关键风险控制点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集中精力管控住关键风险:我部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行为,颁布了《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联合总经办对招待用酒、茶叶的报销手续进行梳理和规范;我部通过加强物资采购合同的审核、材料发票的审核、物资款项支付的审核等方面加强物资采购业务的财务控制;针对船东撤单的情况,我部集中关注了与撤销船只关联的债权债务关系,属于债权的(船东赔款、预付材料款)谨慎确认收入和损失,定期督促业务员催收,属于债务的(物资采购违约款)要求业务员尽快把相关的手续办好,与此相关预付款保函、保函保证金也督促资金管理员跟银行沟通撤销和收回。通过识别并关注资金活动主要风险来源和主要风险控制点,财务部提高了内部控制的效率、实现了公司资金的安全运营。

三、围绕公司生产大纲,制定和下达年度财务预算,持续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本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秉承“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工作思路,总体协同各归口管理部门的预算,预算表格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相关预算项目进行了修正。

财务部每月度汇总收入、成本与费用的执行情况, xx年7月份组织对公司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年中多次组织工程课、规划部等部门召开预算沟通协调会,对年度预算进行调整。

四、成本管控

船市进入微利时代、造船的成本管理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为了加强成本监管,财务部修订出台了《成本管理办法》,按期召开由黄总、李副总亲自主持、财务部具体负责议题、会议纪要、编制会议决议、落实会议决议的成本分析会。

除了加强造船成本控制外,财务部也加强了对基建技改工程的检查工作,本年度对在建的拼焊平台、浮码头工程、内业二工段墙体工程实施进行跟踪检查,相关工程决算实行刚性审核,对于超支的、不合理的部分坚决不予通过。

五、材料

1.强化材料采购一般审核

强化对物资采购审核,物资采购审核一定要要查验合同,以合同规定的条款为准,并查验申报审批表或审批报告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领导签批的若与国家相关法规、公司制度规定、合同等相左,必须提出来,不得审核通过。

2.认真贯彻落实物资增补规定,规范材料出库

根据物资增补规定,红单及技术修改单停止使用,1月份开始工具库动力请购单已停止使用,用工具、配件、易耗品审批单取代,各作业课、职能部门申请领用工具、配件、易耗品时,先填写申购单,经规划设备课批准后,交由物质部采购;所有科室在领用工具、配件、易耗品时需按工具、配件、易耗品的工程号进行领用;设备大修改造单独立项申报工程号的机器设备在领用工具、配件、易耗品时按修理工程号进行领用,不再按工具、配件、易耗品的工程号进行领用。我部联合物资部加强了仓管组对物资增补规定执行的力度。

3.加强进口设备管理

本年度我部对物料管理系统中进口设备的初始设置进行了修改、完善物料系统进口设备出库流程,并解决了物料管理系统无法根据入库单的币种直接带出出库的进口设备的币种导致在做出库统计时无法按币种统计的问题。

4.积极盘活积压物资

组织物资部对长期购入未用的钢板的清理,联合物资部、纪检委就积压的物资按省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的流程着手进行处理,督促评估公司完成积压物资的评估工作,提交评估结果。

六、加强税务管理,有效避免公司的税务风险

xx年财务部积极与市区有关税务部门沟通与联系,完成了xx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相关的研发费用所得税加计扣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所得税抵免、残疾人员工资所得税加计扣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备案,积极发挥了税收效益。国外设计费代征代缴营业税及其他附加税也上缴到税务局。

在规定的退(免)税申报期收汇核销,及时办理出口退(免)税,加快资金回收,截止11月31日总共取得出口退税款1.4亿元。

七、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全面摸清“小金库”产生的根源与存在形式,全面排查我司财务账目,对照规定检查帐务处理的合规性,对汇款挂帐进行清理,对开出的收款收据进行核销,对开出的所有发票进行核销,对不正确的账务处理及时进行改正,并对所有帐务进行清理,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了“小金库”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通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我部对内部各管理环节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地梳理,寻找风险点,加以改进,及时堵塞资金和资产管理漏洞,促进企业建章立制,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着力构建防治“小金库”、实现稳健发展的长效机制。

八、与其他部门的协调

财务管理部是服务部门,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前提下, 主动发挥管理职能,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材料采购对企业的资金流影响很大,财务部积极配合物资部做好审核、付款、对账、催账等工作;协助行政室拟定药品管理规定;配合企管办项税务局办理申报省名牌产品的纳税证明;配合企管办向税务局申请开立申报节能奖励的纳税证明等等。

九、抓好财务部自身队伍建设

总体上看,本年度财务部工作负荷比较大,从实施新会计准则、继续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加强资金管理、积极盘活积压物资、做好专项审计工作等,任务重时间紧,财务部充分发挥团队力量,做好部门内责任分解,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并为每个工作岗位设定相应绩效考核量化指标,顺利地完成本年度的财务管理工作

同时通过定期进行小组讨论和一对一“传、帮、带”工作对部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行适当的换岗,加强了内部核算监督,促进了各岗位的交流合作,提升科员综合工作能力。

第8篇:纳税评估办工作总结范文

20__年财政工作在县几大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严格执行财政法规,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强化支出管理,实现了可用财力的不断增加,财政支出快速增长,财政改革稳步推进,预算管理逐步规范的工作目标,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财政形势得到好转。

20__年全县财政收入(按可比口径计算)完成*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比上年同期增加*万元,增长*%。其中:

20__年全县财政支出完成*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比上年增加*万元,增长*%。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万元。

20__年财税部门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使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有所提高,同时出售采矿权等非税收入增长较快,保证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财政支出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______*等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安排支出*万元,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增加*万元,基金支出比上年增加*万元,林业支出比上年增加*万元,社会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万元,其它各项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

20__年为全面完成财政工作目标,财政部门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组织收入,努力完成财政收入任务

财税部门加大了工作力度,改进了工作方法,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了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一是财税部门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加强纳税户清理检查,减少漏征漏管户,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突出税收重点,对规模以上企业纳税进行协调和督察,对纳税资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有效的防范偷、漏税情况的发生,促进了税赋公平,保证了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调动了乡级组织收入、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使零散税收得到足额征收,具备条件的乡镇企业也得到了发展壮大。三是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由县人民政府按规定用途统一调剂安排,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明显增强。20__年财政非税收入*万元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有效地弥补了税收收入的不足,保证了全县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各项事业有序开展

(一)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充分考虑各部门事业支出需要与可用财力相适应的情况,切实做到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在安排支出方面,我们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了重点保证:一是足额安排人员支出。在保证国家各项工资政策全部兑现的基础上,给乡级干部、教师足额安排“两险”支出;二是城镇低保人员、优抚对象、救济下岗职工生活费补助等各项支出足额安排,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把新增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交通、城建等基础设施建设上;四是努力维护党政机关基本运转的经费需要,新增补助村级支出,乡村财政困难的局面初步得到缓解,适当压缩招待费、会议费等一般性公务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财政保障能力有所提高。

(二)加强上级专项资金管理,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一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到位;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实行跟踪管理,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培植财源,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培植财源,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利用财政融资手段,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二是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利用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园区基本具备了“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入住园区企业实行土地零转让,有力地推进了园区建设速度。三是扶持壮大龙头企业,推进产业化进程。四是利用土地级差地租手段置换新区土地,筹措新区建设资金,使新区建设已初具规模。

四、积极稳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扩大国库集中收付范围,风沙源资金、国债资金、扶贫资金、工资性支出、教育经费、教育专项资金和本级财力安排的专项支出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收付范围,实行专户、专人、专帐管理,封闭运行,保证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了资金的及时兑现。

(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20__年政府采购累计实现*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节约资金*万元,节约率为*%。

(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工作审批程序。20__年,立项评估出售国有资产*项,评估价格*万元,将已出售收入全部上缴财政。

(四)全面推行“乡财县管”的财政管理体制,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管理方式,规范了乡镇财政收支行为,防止了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乡级经费和农牧民各项补助资金及时兑付。

(五)加强财政制度化建设,规范财政工作行为。一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实施,在局内部实现了指标管理和资金拨付分离,股室之间通过报表逐月核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制约机制,内部监督按季检查,从工作程序上有效的防止了腐败滋生。二是向社会推行

局长服务承诺制,公布局长电话,接受群众的问讯、批评、意见和举报。三是认真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开通了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基本摸清了政府采购领域和产权交易领域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表现形式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并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整改,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五、强抓机遇,积极争取转移支付和财政专项资金

认真研究财政政策,千方百计了解信息,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资金。今年财政部门向上级争取新增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资金、农村牧区义务教育补助等资金*万元,与有关部门共同配合争取财政专项资金*亿元,有利的推动了全县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创建人民满意机关

在实际工作中,紧紧围绕“执政为民、求真务实、加快发展”学教活动和“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的学教活动,使全体党员在实绩工作中,政治理论学在前,各项工作做在前,争创一流走在前,真正起到了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将“三型”机关的标准、措施落实到每一个股、室、中心以及每一个人。一是在局内及服务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对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在局收费大厅实行坐班制,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事。三是设领导干部值班日及接待日,一般干部值班值宿制度,对群众来访热情接待,让其乘兴而来,满意而归。四是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杜绝了拖拉、回避、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五是认真开展反警示教育活动的专项推进工作,增强了机关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同时把落实《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作为加强机关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提高了机关整体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树立了机关良好的形象。

一年来,财政局广大干部职工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财政各项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旗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还很多。如财政收支矛盾还比较突出,许多亟待加大投入力度的薄弱环节还保障不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还非常艰巨,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20__年重点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20__年我县财政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经济工作、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要求,切实履行财政职能,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完善税收精细化管理,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努力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强化财政监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努力提高财政运行效益。

按照这个指导思想,20__年我局的工作基本思路是:

一、加大对经济的投入,壮大财源,增强地方财政实力

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用活财政政策资金,通过财政政策、资金的导向作用,拉动社会性投资,支持税源经济发展。通过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科技创新,培植一批对全旗财政收入起主导作用的支柱财源。抓住国家加大生态建设投资力度的有利时机,加快农牧业产业化结构调整,通过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实现富民强旗;依托小城镇建设,通过吸引外资和社会投入,为财政收入增长提供稳定的后续财源,不断提升经济发展对财政的贡献率;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和实施收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如矿山开采,水泥厂扩建项目投产,农产品深加工等项目。同时,得用财政多种融资手段,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对煤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资金投入,加快我旗工业化进程,促进我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优化收支结构,为构建完善的公共财政收入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依法治税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做好税务公开工作,理顺税收征管秩序;进一步完善社保费征缴体系建设,推进养老保险费全覆盖工作,规范征缴行为,提高征缴质量,以税收征管的理念抓好社保费的征缴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税务、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规范委托代征管理,联合税务部门认真做好税务登记换证和联合办证工作,全面核查户管情况,进一步堵塞税收漏洞。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税收违法活动,维护税收管理秩序,防止税收流失,保证做到应收尽收,确保收入真实可靠,真正增加可用财力。同时,加大对非税收的监管力度,按照财政部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意见,对预算外收入全部实行收缴分离。

进一步强化公共财政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以深化部门预算为手段,按照“压缩一般,保障重点”的要求,编制20__年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加大对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征缴力度,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及时发放,保障城镇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全旗社会稳定;对非税收入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细化非税收入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分配,对专项资金的运行全过程进行即时监控,以信息化的手段来推进资金管理的规范化,提高资金运行的透明度;进一步完善财政收支监督机制,内部监督机制和会计监督机制,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完善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考评体系,完善资金使用跟踪检查制度,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政资金运行风险。

三、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充分保证国库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继续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依法完善政府采购的管理体系,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的职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三是继续做好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工作和禁牧舍饲补助资金及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推行补贴资金一卡通。四是严格监督,整顿规范财经秩序。继续开展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提高财政管理和监督水平,促进依法理财和依法行政。

四、转变作风,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9篇:纳税评估办工作总结范文

政策背景

原发票管理办法自199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施行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管理办法在执行中出现了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制售和使用假发票、不依法开具发票等违法行为花样翻新且日益严重,管理办法规定的防控措施亟待相应完善;二是对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偏轻,难以有效惩处和制止发票违法行为。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国务院、财政部对管理办法作了修改。

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总理签署第587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简化发票领购程序

新办法简化了发票领购程序,取消了发票领购环节的资格审核程序,从正面引导纳税人合法使用发票,拒用假发票。新办法规定: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新办法增加禁止代开发票的规定

近年来,制作、兜售、使用假发票的现象比较严重。新办法根据新情况,增加规定:

第十六条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三)拆本使用发票;(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新办法进一步细化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新办法对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作了进一步细化,增强可操作性: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目前,比较常见的虚开发票行为是在发票联多开金额(多报销)而在记账联和存根联上少开金额(少缴税),很难查证。近几年,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推广使用税控装置,并试点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借此直接监控纳税人开具的发票联信息,不必再依赖记账联和存根联信息,故新办法增加规定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有效防范虚开发票行为:

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新办法加大对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修改后的新办法进一步加大了对发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虚开、伪造、变造、转让发票违法行为的罚款上限由5万元提高为50万元。增加了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新办法对其他罚则进行了细化修订,加强了可操作性,具体见以下内容: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四)拆本使用发票的;(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I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三十八条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规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政策背景

2010年12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了《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明确了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免租金期间房产税缴纳问题以及房产原值是否包括地价等三项财产税问题。121号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121号文不一致的,按121号文执行。

文件的适用问题

关于121号文的适用问题,业界人士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此文件只适用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也有观点认为除文件第一条适用安

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外,第二、三条适用于所有纳税人。我们认为,从第二、三条规定的内容来看,应该是适用于所有纳税人的。文件第二、三条对纳税人影响不小,期待国家税务总局能做进一步的明确说明。

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引1988]15号)第十八条第四项同时废止。

免租金期间房产税缴纳问题

121号文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因此,不少纳税人认为在免租期内由承租房屋的应纳税单位缴纳房产税。但根据121号文规定,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由此明确了无租使用视为出借,而非租赁交易行为。免收租金期间是指基于发生的租赁事实,并在租赁交易中,租赁双方约定一定时期租金为零的行为,从形式上可以表现为出租方根据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豁免承租方租金,承租方根据租赁约定在一定的期限内当然享受免予支付租金的权利。在房产租赁行为中,除房产产权未明确或存在未解决的租典纠纷外,房产所有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应最终承担房产税。

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

121号文第三条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人房产原值的地价。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企业外购的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也就是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其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单独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其价值并未包括在账簿中固定资产――房屋的价值中。财税[2008]152号文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因此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计算缴纳房产税时是不包含土地价款的,各地税务机关也是按照此原则执行的。121号文则明确了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息,现就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其中: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

二、本通知所称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杈的行为。

三、技术转让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其中,境内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登记,跨境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登记,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审批。

居民企业技术出口应由有关部门按照商务部、科技部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进行审查。居民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lOO%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五、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2010年是实现我国大中型企业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目标,进一步扩大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成效的关键之年。为了促进我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以下统称各类企业)更好地执行会计准则,切实做到会计指标真实可靠、口径可比,全面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发挥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政策效应,现就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财政部门应当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本地区各类企业执行会计准则和2010年年报工作

(一)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和年报工作是各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其他监管部门、税务机关等,进一步完善联合工作机制,统一协调和部署本地区执行会计准则和2010年年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二)各省级财政部门和有关方面应当认真学习本通知和证监会、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对各类企业2010年年报工作的相关文件,充分理解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解释第1号、第2号、第3号、第4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新旧变化,全面掌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讲解等的相关内容,为做好执行会计准则和2010年年报工作提供政策支持;继续采用跟踪分析、调查研究和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本地区各类企业在会计准则执行和年报编制工作中的问题,重点关注创业板上市公司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确保企业会计准则在本地区各类企业有效实施。

(三)各省级财政部门在做好上述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应当参照财政部会计司上市公司年度分析报告的形式完成本地区上市公司2010年年报分析报告,同时形成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的工作总结,于2011年5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会计司。

二、各地财政部门做好对本地区各类企业执行会计准则和2010年年报工作应当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应当做好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拥日衔接。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新旧会计准

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做好首次执行日的新旧衔接转换工作,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2010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编制年报。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当如实反映企业的交易或事项,应当保持统一性和前后一致性。企业2010年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应当在附注中充分说明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不得滥用会计政策或随意变更会计估计。

企业应当对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事项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企业集团的会计政策应当统一,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应当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三)同一交易或事项在A股和H股的财务报告中,应当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得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

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已经实现等效(长期资产减值转回除外),同时发行A股和H股公司的财务报告不应存在差异。2010年年报中’内地与香港会计处理差异仍未消除的,应当在附注中充分说明原因及消除的措施。

(四)企业应当采用适当且可获得足够数据的方法来计量公允价值,而且要尽可能使用相关的可观察输入值,尽量避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公允价值在计量时应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企业在计量日能获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第二层次是企业在计量日能获得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在非活跃市场卜的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是企业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

企业在披露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相关信息时,应当分别披露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是否发生改变以及改变的原因、各个层次公允价值的金额、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期初金额和本期变动金额等相关信息。在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器中,如果估值技术中使用的一个或多个输入值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将导致公允价值金额发生显著变化的,应披露这一事实及其影响。

(五)正确识别企业集团内涉及不同企业的股份支付交易中有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规定,确认企业所获得的职工服务的成本或费用及相关的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六)严格按照会计准则中有关“控制”的规定,对企业合并和合并财务报表作出正确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关注企业合并是否构成业务。企业合并如产生巨额商誉,应当予以重点关注。仅通过合同而不是所有权份额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一或特殊目的主体)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企业合并,也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五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存在对该子公司的商誉的,在计算确定处置子公司损益时,应当扣除该项商誉的金额。

(七)正确对因发行权益性证券而发生的有关费用进行会计处理。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包括作为企业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交易费用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人当期损益。

(八)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确定和披露构成其他综合收益的项目和金额。目前,其他综合收益主要包括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金额、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等内容。企业不得随意改变其他综合收益的构成内容。

(九)企业对于上述交易或事项的处理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但是,涉及第四个问题、第六个问题和第七个问题的,应当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各地财政部门等有关方面应当关注和重视本地区各类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

有关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梳理业务流程,开展风险评估,完善内控制度,优化信息系统,积极推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为2011年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正式施行做好准备。

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对本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企业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生产经营风险和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予以披露,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应当认真做好各类企业2010年年报审计工作

认真学习和领会本通知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切实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和我国当前经济形势可能对企业造成的影响,谨慎确定重大会计风险领域严格按照执业准则的规定,实施重要财务报表认定层次的实质性审计,充分履行函证、监盘、减值测试、分析性复核等程序,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保证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年报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五、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财政部门应当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对各类企业2010年年报的监督检查

(一)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强化和完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有机结台的监督模式,充分利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创新会计监督方式和手段,坚持把监督执行会计准则作为重要工作。在开展2011年会计监督工作时,应当继续将各类企业执行会计准则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二)各地财政监察专勋、事处应当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工作的通知)×财监[2009]6号)的要求,结合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重点关注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和金融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情况,进一步强化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年报审计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各地财政部门应当将地方大中型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情况继续作为2010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重点,确保会计准则在地方大中型企业得到有效实施。

(四)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具有典型性的违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