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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问题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作为承发包双方的利益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公路行业现在存在的合同管理存在着的问题很多,亟需得到改进。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
加强合同管理即是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需要,从而更好地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它在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主要从三个方面体现出它的重要性:首先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工程建设各方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建设领域“两个拖欠”的重要措施。其次合同管理对项目承包的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行政手段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和干预作用越来越小,需要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在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过程中,合同作为调节发包人和承包人经济关系的法律依据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第三方面是合同确定了双方的项目实施目标。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设任务,明确相互利益、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认真贯彻合同法律制度,严格规范合同履约行为,严格控制好合同履行的各个环节,不仅能有效地约束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各项违约行为,还能够很好的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当前我国大多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单位都没有成立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建设行政主部门通常都委托监理部门或其他机构进行合同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往往容易在工程中标后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一些施工单位也对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无法很好的开展合同管理工作。
2、施工企业本身与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问题
施工单位缺少专业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不够重视,甚至不设立合同管理相关部门。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合同管理是覆盖工程整个过程的,高智商型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特别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个人素质要求非常高。一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业务不精通,文化水平不高,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不能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不能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合同管理人员的缺乏严重影响了我国的施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3、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很多施工单位合同的起草、签署、管理均由经营部门负责,一旦投标中标,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便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没有对合同情况进行详细的交底,而项目负责人也疏于对合同的学习,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很多违背合同条款的行为,也即合同违约,引发承发包双发之间的纠纷,给施工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4、“阴阳合同”的签订
“阴阳合同”指的是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进行施工单位的选择,同时按照中标通知书和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要求,与中标施工单位签署施工合同; 而私下,与施工单位签订另一份施工合同,与前期签订的合同条款并不相同,而这份合同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与备案,可是在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同。“阴阳合同”的种类有很多,但是一般来说合同主要是建设单位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优势,想要把自身的风险移到施工单位身上。
5、施工索赔难
公路工程往往存在着政治上、经济上、合同上的风险等各种风险,施工条件、工程量、物价的变化等都会给施工单位带来额外的经济损失,影响其正常施工利润,这些本可以向发包方进行依法索赔的。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大都注重“人际交流”,而没有实行以合同和证据基础上的规范化管理,实际工程中常会碍于情面而没有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承包商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三、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的主要作用是对工程索赔、工程变更、工程分包和转让、工程延误、争端与仲裁、合同违约、保函与保险等相关事情的管理。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主要包含有投标书、招标文件以及在工程中双方的一些信件等。而合同支付项目的主要内容包含有: 开工预付款、工程变更、材料设备预付款、索赔、价格调整、延迟付款利息、工期延误违约金和保留金等。而对于以上的项目的支付和计量,要求需要完整的施工证明材料和原始资料同时按照符合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所以完整的保存全部准确的施工原始记录是十分重要的。
1、开工预付款
业主提供给施工单位用于开工费的一笔无利息款项。施工方提交了开工预付款并签订了合同协议书之后,监理人需要在当期进度付款证书中支付建设单位70% 的工程预付款,在施工单位保证的相关设备进场之后,付清所有预付款。当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金额累积到合同价的30% 后,按照工程进度以一定的比例从每月的进度付款证书里扣回,在进度付款证书的金额累计达到80% 时全部扣完,累积金额没有达到签订的合同价的30%之前不予扣回。
2、材料设备预付款
材料设备预付款是业主为了给施工单位支付购进工地的各种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和设施而提供的一种无利息的款项。而扣回的方式是把进度付款证书中的材料预付款减去上期证书中的材料预付款,它的扣回期不可以超过3 个月。
3、工程变更
产生工程变更的因素非常的多,所有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有可能会产生变更,所以变更支付就会变得相当复杂。在实际工作中各方对单价的合理性通常无法达到一致,尤其是对变更费用的争议很大,在各方都没有达成一致的时候,需要进行暂付。而且对不同情况下的变更,支付的方法也各不相同。
4、保留金
保留金是施工单位履约义务的担保,是业主为了使施工单位履行合同而对施工单位应得款项的一种扣留。监理人需要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按项目合同条款数据表的规定来扣留,直到扣留保证金总数达到规定额度为止。在一项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通过之后,业主按合同规定的退还比例签发支付证书,颁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若颁发的是部分工程交工的证书,那么就按照该部分工程占整个工程的百分比计退。所以,为了能保证保留金按期返还,作为施工单位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尽可能地完成所有工程,就可以加快企业资金的运转。
5、做好索赔管理
合同管理必须明确合同中的索赔问题,以减小施工单位的意外损失,避免出现亏损状况。施工单位应增强索赔意识,签订合同时要注明索赔条款内容,明确索赔计算法则。在发生合同条件变化时,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双方来往文件、会议纪要、工程图片等资料,为施工索赔准备好证据,将索赔收益做得最大,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确保企业的合法利益。
结束语
总之,施工合同管理是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始终贯穿于从投标到竣工的整个工程,只有合同管理员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仔细分析合同执行情况,才能提高公司的合同管理水平和公司的效益。
参考文献:
[1].公路工程施工进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研究[J].科技信息,2011(19)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施工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公路产品生产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签订好公路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施工单位)都是十分重要的。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和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相互权力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把技术、经济、法律三者科学的结合在一起,它是订立合同当事人在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经济活动的依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调工作关系,以及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达到顺利完成工程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完善工程合同,做到管理依法,运作有序,有利于在工程建设中,做好公路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规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扯皮、纠纷和经济损失,确保按期完成公路工程目标和任务。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一、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目前在广西的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如原设计是三级路标准的公路要求施工单位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施工),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2.“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3.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主要表现在:
(1)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4.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议 本文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1.做好公路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工作
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2.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规范管理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公路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合同履行作为质量控制、
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
(1)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
(2)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3)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
(4)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
(5)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3.承包人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承包人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4.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在激烈竞争的公路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5.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证公路市场正常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机制作后盾。目前这方面的法制建设已有了可喜的变化。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搞)中倾向于确认“阳合同”的法律效力。
6.对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多,涉及法律法规也多,工程较大,履行时间较长,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丰富的文字信息资料,也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真实反馈,既有经验又有教训,应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保证合同档案齐全,使工程施工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规范化;通过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情况与实施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或教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分析原因,指导今后工作,提高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成交率、合同履行率,提高公路工程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当今公路工程施工承包中,工程建设合同是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与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面关系利益的保障,同时也是理清庞大工程责任主体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与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并列为工程管理职能,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施工承包中容易被忽视、亟需重视的一环。在建设施工合同中,基于历史因素,一般合同由业主制定,这对于承包商的合法利益以及保护有很大的缺失,对于在施工期间由于业主或其他非承包商造成的失误,承包商则在合同中得不到相应的保护。在当今中国进入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建设工程市场过度竞争情况严重,承包商为争取市场常常以买方市场的角度争取工程项目,不平等合同条件等一系列情况屡见不鲜,一旦在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不平等的合同也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隐患,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索赔经验缺乏,索赔对象时间拖沓,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平没有在公路工程承包中体现,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完工时间、工程主体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1 我国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管理中的问题
由于社会条件、人事管理、自然环境情况的不稳定性,公路业是一个索赔情况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是通过合同争取自身利益的合法途径,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是指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承包商根据法律法规、合同条款等,合理利用自己的权利,对并非由自己的过错造成,而由工程中业主所承担责任而造成的损失,承包商有权利向业主索取费用、工期补偿的权利要求,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合理再分配。承包商希望通过工程承包获得利润,工程变更和索赔往往成为承包商获得经济利益甚至项目扭亏为赢的突破口和关键点。因此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希望通过变更设计改变部分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或新增加分项工程,或通过工程索赔来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而作为投资方的业主为尽量避免发生妨碍或拖延工期、增加工程总造价的事件发生,在工程变更管理方面已经加大了管理力度,对于变更的管理已经趋于合理化。工程索赔是工程承包人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必要手段,同时也是最为有效的合法手段。但是由于我国公路市场政府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在复杂的工程问题的责任对象的寻找中常常采取简单粗放的方式,导致合同索赔责任的不公平分担,因此承包人往往是工程问题索赔的最大受损害者。同时当施工出现问题时,业主不能以较为有力且科学的观点支持监理工程师对公正合理索赔的处理,往往缺乏反索赔意识。
2 针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索赔及管理的建议和策略
2.1 政府的建设部门需设立专门施工合同管理部门
施工合同管理部门对施工合同有着直接的监管责任,务必以合同为约、诚信为本,确保合同任务按期完成。同时也要加强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打造一支高管理、高素质、高专业知识的管理人才队伍,近一步提高我国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执行,企业应配备负责合同日常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通过对项目部内部网络,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力求达到重合同守信用的目的。从过往经验借鉴,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合同的评审和签订:它要求制定的合同条款明确严谨,评审人员需按2000版的ISO9001质量体系要求认真考虑各条款的实行性,各个环节紧密相连,不出漏洞;另一方面是合同的实施和跟进:它要求企业内部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能理解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办事,认真履行合同,并且随时跟踪工程的进度,及时解决问题。其次,加强合同风险管理,积极进行索赔,在合同中推行合同担保制度,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合同风险,随时结合施工现场的情况,尽早发现索赔机会,维护各项正常权力。
2.2 严格按照规定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约束合同双方的最严格的法律文件,合同中的每一条都与双方利害相关。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如对其中合同条款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即草率签订,则容易导致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公路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的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
2.3 加强工程量清单复核工作
施工单位应严格履行施工合同相关条约,做到依据施工合同规定内容进行相符的工程计量工作,重视合同的条款措辞。施工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一定的法定效力。因此,在施工合同的条款措辞上应仔细斟酌,反复推敲,防止出现歧义,从而导致日后竣工结算出现争议。认真组织开展施工,确保工期。竣工工程量清单也以支付细目清单为基础,再根据各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增补和删减,这样有利于合同管理。由于设计文件中的错误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在清单工程量的填写前一定要认真复核设计文件图纸的工程量,避免因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实施过程中过大的变更量,再根据清单中的细目将图纸工程量细化成清单中的对应细目中,该项工作工作量大,并且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造价,因而需认真计算,并仔细复核,确保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性,从而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
3 结束语
只有在实际工作中创造、累积经验,才能使我国公路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更加科学有效,增加索赔机会,使企业获利,使承包商获得更多的机会。今后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认识到当前工程合同索赔管理中存在的错误和不足,并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多方意见采取相应的措施,平稳改革当前工程施工合作中的不合理情况,着力提高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的顺利进行,创造科学、规范、合理、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合作环境。
参考文献
[1]钱芳蓉,钱启鸿.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认识[J].科学之友,2010(22):91.
关键词:合同管理;公路;施工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合同管理是现代施工企业中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工程的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并且合同管理对企业施工质量的控制、进度的控制以及成本的控制都有重大影响。实践证明,在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合同管理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往往比技术改进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更大。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保证施工过程中工程各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投资效益、施工进度的重要措施。
1 对合同含义的理解及内容
合同是由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一种协议,受到法律的保护,是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的。其对合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具有约束力,对此,应在法律的范围内依法签订。经济合同是指法人和法人间为达到某种经济目的而确定相互权利及义务关系的契约。此种协议能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及调整合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公路施工工程的合同也属于一种经济合同,是业主针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的设计、施工以及管理等环节,与承包商为达到工程目的而以书面协议的形式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公路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包括合同制订阶段的管理、签订阶段的管理、履行阶段的管理、合同变更、转让、中止和终止管理、合同索赔阶段管理以及合同履行评价阶段管理。合同的订立要符合《合同法》的要求,遵循符合法律法规、平等自愿的、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等六个原则。对工程工期应予以明确,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的手续、签署的文件。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及竣工结算作出明确规定。合同中要明确各方职责和权限,对不可抗力因素进行量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对合同变更所引起的技术、经济和法律等后果作出预案,最大限度避免变更后的合同在履行中所引发的不利局面。通过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情况与实施计划进行比较、分析、评价,总结经验或教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分析原因,指导今后工作,提高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成交率、合同履行率,提高公路工程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2 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的地位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法治经济及契约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重要产物,是商品交换过程中的法律代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当代企业主要采用合同的方式开展贸易合作,因此,合同管理是当代企业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正确实施及管理企业的合同关,是当代企业正常经营管理的关键。合同为公路施工工程确定了造价、质量、工期、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等目标,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关系。因此,合同管理必将是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公路施工工程的实施及管理工作均属于合同管理的管辖范围。合同管理贯穿整个施工项目的全过程。合同管理作为其它管理工作的重要指南,对整个施工项目的开展发挥重要的控制及保障作用。在工程项目的管理中,缺少合同的约束将使整体项目目标无法顺利实现。缺乏合同的管理,将使整个项目管理缺少依据,无法形成快捷、规范以及高效率的施工环境,也就无法实现施工项目中快、优、高、廉的目标。另外,合同管理作为施工项目管理中一项较为新型的管理职能,为公路施工工程的管理工作发挥重要作用。在当代建筑工程中,不仅需要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管理部门,还要求参与施工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精通合同,理解及熟悉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及索赔工作。因此,合同管理在公路建筑工程的管理中占非常重要的地位。
3 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的作用
3. 1 公路施工过程中合同类型的选择
工程施工项目的合同由于支付方式的差异性,通常分为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的合同以及单价合同等三种。其中,总价合同适合在工程量小、施工周期短、风险不大、技术难度小以及能准确计算的工程项目中应用,并且这种合同设计的图纸应详细且全面。成本加酬金的合同通常适用于需立即施工的项目、风险较大的项目或新型的施工项目等。因此,相对于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而言,更为适用单价合同,公路施工项目的规模较大、技术难度较大、施工周期长以及各种设计的变更情况复杂等,因此,通常使用单价合同的形式进行建设,当前单价合同在公路工程的建设领域中广泛应用。首先,按照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制定工程的详细单价,以此形成合同总价。其次,业主按照承包商所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支付工程款。由于单价合同能合理的分摊公路工程的风险,并鼓励承包商采用提高工艺的方式以节约资金成本,以提高企业自身的经济利润,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因此,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中受到广泛应用,业主与施工单位在开展施工工程的过程中,应合理选择合同的类型,制定有效可行的合同协议,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得到很好保障。
3. 2 招投标过程中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的理解及应用
为逐步完善公路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管理工作,加以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及评标工作,于 2003年 3 月 27 日交通运输部向外已修订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规定公路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通用条款一致采用该范本的条款,禁止更改其中的相关内容,而公路工程的专用条款则依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通用条款的内容,对相关的商务与技术条款加以修正及补充,将编制过的特殊合同条款以及补充的技术规范进行整理并形成专门的项目文本。在投标的过程中,若发现项目专用本和范本有所不同,则以专用本为标准。因此,理解及应用合同的专用本是施工投标阶段合同管理的关键,合同专用本的重要条款主要有: 首先,契约的保证金及有效期、相关保险款项以及税收款项等。其次,业主为承包商提供的材料设施,支付条款中的动员预付款、材料与设备的预付款、暂定金、保留金及中期支付等。最后,价格调整的条款、价格变更的条款以及价格索赔德条款等,这些合同条款的内容与说明均严重影响了公路施工项目的工程造价。对此,在编制合同投标文件的过程中,应全面考虑各条款项目的特殊个性,充分理解并明确合同条款项目的内容,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从而编制合理有效的竞争力较强的投标文件。而技术规范的专用本应结合该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技术要求以及相关的支付款项等进行编制。
4 结束语
合同管理作为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管理的工程师应严格依照合同的具体要求进行监督及管理,准确掌握整个施工工程的监理信息。避免施工工程中出现不必要的施工事故。总而言之,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的过程中,唯有全面分析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行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及采取合理有效的管理措施积极开展,才能有效保证整个公路工程施工目标的实现,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合同双方应严格遵照并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履行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确保合同双方的公平及公正,从而充分显示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措施;探讨
在公路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管理手段,对工程建设而言,其意义重大、作用显著,它不但是缔约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一切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而且还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实施工程建设时一切活动的依据。一个工程项目要想很好地控制造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认真仔细地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做好施工过程中各项变更工程的管理与签证。但由于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及其相关约束机制不够健全等因素的影响,合同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效力未能得以充分发挥,给工程建设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1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路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由于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有的还签定了“阴阳合同”,严重扰乱了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也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还有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1.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管约束机制有待健全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此外,每项新措施的出台,必须有相应的约束机制相配套,否则再好地措施也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近十几年,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管理体系。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工程合同管理中仍没有完全跳出以言代法、以政代法的圈子,缺乏强有力的法制手段。在工程实施中,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的阻力依然较大,主要表现为对业主、监理的监管力度不够,忽视了由业主、监理的违规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对业主、监理的违规行为处罚太轻,不能有效地消除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事实不平等。毋庸讳言,特别是近两年,公路工程项目在招投标工作中仍存在公开而不公正,存在有行政干预,地方保护主义以及中介非法活动、同体监理和弄虚作假等问题,给公路建设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1.3专业人才缺乏,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公路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此外,由于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不仅涉及到土木工程技术知识,而且还涉及到法学、经济学和管理科学等专业学科。合同管理工作是这些知识的有机的结合、综合的运用。目前公路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人员多是搞土木工程技术出身,从来时间较短,缺乏必要的法学、经济学等相关知识,不能得心应手地工作。
1.4“最低标价中标”给工程后续施工管理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当前公路建设市场竞争环境尚不够良好,相关约束机制尚不够健全的情况下,部分公路项目的业主片面追求较低报价,忽视投资的综合效益,在制定标底时,有标底越订越低的趋势。承包商的报价自然是越低越可能中标,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致使合同履行中问题出现较多,甚至无法履行,不得不半途停工。
2 完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上述问题,如不及时得到纠正,势必影响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给公路建设造成不应有的损失。通过严把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并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为解决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2.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公路建设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使招标过程更加严格、完善,以便达到招标的最佳效果。为解决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使用“先投后审法”,在公路建设专门监管机构的严密监督下,施工单位先投标报价,再由业主制定出较合理的标底,在确保施工能力的前提下,采用“最合理标价中标法”选择施工单位。
2.3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加强合同管理从业人员培训,使之掌握必要的业务技术知识,转变观念,特别是增强法制观念,建立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的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队伍。不妨对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实行执业“注册”制。
2.4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交通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2.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公路工程 施工阶段 计划合同管理
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后,就开始进入施工阶段。施工单位为了确保经济效益的实现,在施工阶段要对施工生产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管理。其中与计划合同管理密切相关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管理、合同管理、变更索赔、计划统计、责任成本管理等方面,从这些方面的基础工作再延伸交叉到整个施工阶段项目管理的各个区域,才能更加有效地做好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一、工程量清单的管理
第一,一般情况下,公路工程项目上场后首先要对施工阶段设计图纸工程量进行复核、整理、汇总图纸疑问,与设计单位充分沟通,深入了解设计意图,然后再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所规定的计量规则,对施工承包合同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正,确保施工图纸工程数量足量入清单,而且对于施工图纸增加的合同清单范围之外的新增清单项目,要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并确定合理的批复单价,这是保证施工单位经济效益最基础的工作,也是对建设单位的计量工作顺利开展要做好的前提工作。
第二,根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复核的结果,同时制定物资采购及机械设备上场的总体计划,这是工程项目物资设备管理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条件。
第三,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复核的结果,同时也是一份齐全完整的工程量台账,对建设单位计量的工程量和对劳务施工队伍计量的工程数量就可以对比分析,进而对工程数量进行有效管理。
第四,公路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根据施工生产的持续开展、设计变更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进行相应的调整,所以要在整个施工阶段将其作为计划合同管理的重点工作加以重视。
二、合同管理
第一,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施工单位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灵魂。招标文件及补遗书、中标通知书、合同谈判纪要、施工图纸、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等文件都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整个施工阶段必然发生的和有可能发生的相关事宜及处理方式都进行了相关约定,要充分研究和深入了解这些合同条款,才能在施工生产中通过有效管理从而实现质量、工期、效益等关键指标的实现,才能对变更索赔管理起到纲领性的指导实施意义。
第二,与劳务施工队伍、材料供应商、机械设备租赁方、其他协调单位、专业分包商等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与施工生产密切相关,要通过充分调查、货比三家后慎重选择,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价格,同时充分考虑合同条款,做好这些方面的管理工作才能更好地确保经济效益不流失,同时做到资金周转、材料供应、人员机械调配、环境协调等各个方面管理意图的实现,为施工生产提供良好的氛围。
第三,对建设单位发生的计量和变更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劳务施工队伍、材料供应商、机械设备租赁方、其他协调单位、专业分包商等单位发生的验工计价、资金支付是合同管理的延伸部分。贯穿整个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尤其是验工计价的管理,要认真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数量、物资材料消耗节超分析、合同外补充单价及费用控制等方面重点加强控制,这都是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难点,要持之以恒。
三、变更索赔
第一,公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发生设计变更,设计变更会对工程项目施工难度、工程造价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要加强对设计变更的管理,就是要在充分了解施工项目设计意图、合同单价、成本单价、施工方案经济比选、现场施工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项目本身的实际情况,通过有意识的引导,争取更多的批复,对工程施工质量、工期、效益三个目标完美结合。
第二,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建设单位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索赔费用成立的条件,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往往会有明确的约定,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就是要通过对合同条款深入了解,有方向、有目标地去收集整理编制索赔事项资料,合理的挽回损失,确保效益。
第三,变更索赔工作是计划合同工作的核心。在项目施工前期,要充分调查分析项目实际情况,通过有意识的主动寻找,指出变更索赔方向,列出变更索赔纲领,在施工过程中不断调整,积极落实,通过有效的管理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
四、计划统计工作
第一,制定施工计划是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制定周期性施工生产目标从而确保整个工期的进行,通过对施工计划的完成情况的奖罚可以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达到实现工期的目的,在施工阶段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同时在阶段性施工计划的基础上,可以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阶段性物资采购计划和人员机械调配方案,更加有效地控制对资金周转、材料供应、人员机械调配等方面的管理。
第二,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追求的目标,工程统计为项目建设管理决策层全面了解工程建设情况提供了最直接的信息,是管理者决策的关键。统计工作的特点是:工作繁琐且及时性要求高。因此,在统计分析时掌握一定的技巧和加强责任心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基础。同时,统计工作争取能更深入一步,搜集各个施工项目消耗的小型材料、机具、水、电、燃油、周转性材料、临建设施投入等方面在施工过程中实际的消耗情况,通过整理,做到对单项工程施工成本的精细掌握,是施工成本精细化管理的基础工作。
五、责任成本管理
第一,责任成本管理总的概念是通过强化工程项目内部控制制度,限制施工成本,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浪费,以达到增加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经济收益的目的。责任成本管理的实施就是在遵循目标一致性和成本可控性原则的基础上,将包括上述的工程量清单管理、合同管理、变更索赔、计划统计等方面在内的整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范围用制度确定下来,将责任划分到具体业务的管理操作人员身上,在施工^程中动态调整,以实现管理目标。
第二,公路工程在施工阶段,各项成本支出冗杂,责任成本管理就是通过将各项成本支出归纳到每个成本控制中心,以此达到确保经济收益的统一目标。责任成本管理体系可以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责任成本总预算目标明确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各个成本控制中心,每个成本中心在一定的范围内控制其成本支出。
第三,责任成本管理的核心理念是将成本控制与具体的管理操作人员的责任挂钩,通过绩效考核的兑现,充分利用利益分配这个杠杆激发员工在成本管理中的积极性。所以,制定的责任成本管理体系的成本可控的操作性一定要强,责任成本预算编制要细化,分解到每个员工的责任上,充分重视责任成本管理的宣传,克服畏难情绪,通过全面的绩效考核来落实管理目标,提升整个项目的经济效益。
六、结语
关键字:风险;公路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与防范
中图分类号: [DF5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前言
风险是任何工程项目中都存在的,现代公路工程项目的特点是规模大、技术新颖、持续时间长、参加单位多、与环境接口复杂,可以用危机四伏来形容。此外,构成风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它们分别由不可抗力、故意行为和意外过失造成。一旦风险发生,就意味着酿成了风险事故,也必然要承担相应的风险损失。公路建设行业就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它危险性高、涉及面广,是很容易出现风险事故和付出较高损失的行业。面对这一问题,公路工程的合同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2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管理
2.1 风险管理的起源
最早出现“风险管理”这一术语,是 1950 年加拉格尔在调查报告《费用控制的新时期———风险管理》中提出的;1963 年梅尔与赫奇斯的《企业的风险管理》一文的发表,对风险管理这一理论进行了进一步系统的研究和说明;我国系统的引进风险管理理论要归功与我国台湾地区的宋明哲先生,他在 1984 年出版的《风险管理》一书为中国打开了风险管理与防范之门。以上述理论为基础,,可以较为准确的理解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含义。
2.2 合同的定义和特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主体间的关系逐渐变成了合同关系,而公路工程建设市场各主体之间的行为也主要依据合同来加以约束。合同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也是市场经济的纽带。工程合同订立的基本目的就是为了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有效和合理的分配风险。
整体上说,合同是指具有平等民事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经过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我国于 1999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迄今已经有 12 个年头。它作为一种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时刻制约着活动双方的违法违约行为,使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具有平等的地位。
具体说,公路工程合同又包含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狭义的公路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公路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而广义的公路建设工程合同包含了与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所有合同,除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外,还包括工程咨询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招投标合同、材料和设备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以及各种技术合同等。
2.3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部分,其目的是保证工程项目总目标的实现。因而,从项目时间、质量和成本目标来看,风险管理与项目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究竟何为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我们可以这样定义:指公路建设活动中一切与公路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它不仅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还包括合同制定过程中和制定前后合同当事人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其次,公路项目建设作为高风险行业,在整个施工活动进行过程中有很多复杂的风险因素,但这里的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不是指建设活动中一切风险,而是其中所涉及的与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的风险。例如合同确立以后,由于市场变化引起了原材料价格的变化,这样的风险是不可预料的,同时也是合同风险的一部分。因此说,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中的损失是合同主体非故意的、非计划的、非预期的损失。
2.4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特征
①这种风险多属社会风险。现代一般意义上的社会风险意指在一定条件下某种自然现象、生理现象或社会现象是否发生、及对人类社会财富和生命安全是否造成损失和损失程度的客观不确定性建设项目作为社会活动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肩负和承担着巨大的责任和使命,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即能否及时有效地防范各种高风险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②这类风险属静态风险。静态风险主要是指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带来的风险,同时也是不可回避的风险。工程活动中遇到突况和意外事故的可能性是无法预测和估量的,因而,风险相伴而生,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损失是惨重的。
③这类风险属纯粹风险,即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所以说这种风险可能造成的结果只有两个,一是没有损失,二是造成损失。但与投机风险相比,这类风险是可保的。
④这类风险属特定风险,一般较易为人们所控制和防范。
⑤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中既有财产风险,也有人身风险和责任风险。
2.5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意义
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A·H·Maslow)的需要层次论有五个层次,而安全需要则恰居第二,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需要。这足以说明人类对于安全的重视和关注。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进行风险管理的目的就在于寻求安全保障,它的意义如下:
①有利于公路建设工程主体的稳定经营和向好发展;②有利于提高公路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经济效益,以达到经济利益最大化;③有利于提高公路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④有利于及时解决公路工程款拖欠问题,给广大农民工带来利益和方便,巩固社会稳定;⑤有利于发展和完善公路建设行业市场,有利于扩宽视野与国际接轨,促进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⑥有利于提高我国公路建设行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勇敢接受国际挑战。
3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既要在合同订立时预防,还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我们应清楚认识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所造成的严重后果,防患于未然。
3.1 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能是具有服务性和监督性的双重属性。即进行工程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合同的订阅,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这个专门的机构应包含各方人员,如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法律顾问在内的专业团队,他们负责管理、监督整个工程活动的进行。例如,在合同签订前,对合作对象进行仔细审核,深入了解。此外,我们主张,一切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因此,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3.2 合理转移合同风险
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可以预测的风险,合同双方应依据合同,各自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对于一些无法预测的风险,我们可以采取风险转移的方式来解决。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可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目前在中国,人们对于索赔的认识较浅,成功索赔的案例也较少,工程索赔制度未普遍推行。面对这样的现状,作为承包人和业主既要增强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合同意识、管理意识,更关键的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科学的索赔方法是合理合法的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同样,在古代也有经典的风险转移示例。“镖运”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它是一种颇具中国特色的风险转移技术。
3.3 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
合同风险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扩大,合同标的日趋庞大,涉及合同的内容、条款日益增多,国内采用的传统合同管理方法和手段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的大型公路建设项目的动态管理要求,而微机信息系统既方便又快捷,不但节省了时间,也减少了人力物力。所以说,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是时代的需要,是提高管理水平的必经之路。
3.4 提高公路建设工程合同人员的综合素质
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增强合同概念和合同管理知识,使他们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关键时刻,能及时应对和处理突发状况。这对于风险的防范是及其有力的。
4 结 论
综上所述,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牵涉到公路工程活动的方方面面,它以法律的形式规范着合同双方的行为。面对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我们应该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总结经验教训的方法,提高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切实有效地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
周友海.论工程管理中的质量终身责任制[J].现代商贸工业,2010,(11).
一、市政道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以及任务
市政道路工程的甲方管理单位的首要任务就是想要提升工程的整体管理水平,而道路工程的管理水平首先就是体现在质量、工作进度以及投入资金这三大目标之上。这三大目标的整体水平就是体现在合同之中。合同中规定完三大目标之后,要求合同中的当事人能够在进行道路工程管理的过程之中细化合同中出现的内容,采取科学性的管理方式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道路工程建设。当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管理时那么工程的质量就得到了保障,达到既定的进度并且资金的控制目标也能得以实现。同时市政道路建设作为公众项目每一个控制环节都与普通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对于甲方管理单位除了要控制好主要三大指标外,要把与普通民众的生活的内容、对外宣传的窗口管理、提升城市名片形象等内容放入合同管理环节,比如施工安全文明化、施工管理标准化、施工控制绿色化等。当然在公共基础建设的领域也是我国经济犯罪频发的领域,为了避免在这一领域的违法以及犯罪行为,我们必须推进市政道路工程的廉政建设,做到在工程建设中的公开、公正与公平,尤其是建立健全道路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方式。现在的招标投标可以将市政道路建设置于透明的场景下,也是能够将交易行为置于全面公开的环境之中。这样可以约束权力滥用的产生,有效的克服在市政道路工程领域的行贿受贿行为。通过合同来达到约束业主和承包单位的作用,拒绝行贿受贿的行为出现。加强市政道路工程合同的管理一定要推进在这一领域的廉政建设。廉政建设对于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从小事必须抓好廉政建设。理解市政道路工程的合同管理目的之后才能加深对于合同的了解达到真正运用好合同的关键作用。
二、市政道路工程的合同分类以及相关法律体系
有关于市政道路工程的合同是包括工地实际勘察、设计、施工类型的合同,还有技术类,技术服务或者相关咨询类的合同。像委托类的合同更加主要的突出委托监管一类的合同,买卖合同则是侧重于工程在物资采购的方面的合同。承包收揽合同主要就是包括设备的采购还有在建筑方面的建筑艺术品的承揽合同。市政道路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想要解决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需要与相关的单位签订协议,当然这些协议也都应该隶属于合同的管理范围内。现在这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道路工程建设的管理是要严格按照专属的法律与合同的状态下进行的。《中国民法通则》、《合同法》都与道路建设工程合同有直接的关系。它们都对于规范合同做出了强烈的原则性规定,尤其是在《合同法》中将我国市场经济的财产流转的关系阐述的十分明确,工程建设以及合同的签订都要在这基础上进行并且遵守。招标投标的竞争方式将通过竞争选择最佳的承包人的主要方式,因此《招标投标法》就是为树立这种规则,用它来规范建筑市场的竞争的有效法律,在保证道路工程建筑市场中的公开、公平、公正之下进行良性的竞争。市政道路工程的建设是国家进行投资与融资的项目也是属于必须用这种方式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且适当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来确定正确的承包人。在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中《建筑法》也是基本的法律,合同的签订以及履行也是属于建筑活动的一种,合同内容也要遵守这些法律的规定。
三、市政道路工程业主关于合同的管理方式
市政道路工程业主在订立合同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合同管理的方法进行规范依法办事。随着一系列对于业主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的颁布,市政道路工程业主在进行合同管理时所依据的法律也已经基本健全。市政道路工程业主在完成市政道路工程的管理时要严格的进行自身规范与管理,并且要监督进行施工的单位以及个人,与监管单位认真的进行合同的履行,认真进行规范工程建设的合理标准。依法建立的合同对于监理合同的双方都具有法律效益,能够在法律的基础上约束双方。只有依法进行合同的管理那么此管理行为才算有效,才可以高效率的提高合同的管理水平。当然在建立合理的合同制度的同时需要建立相应的合同管理机制,配备高效的管理人员。为保证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的合法性可以建立起明确的合同流转单的措施。相应的合同对应相应的流转单,并且在流转单上明确标注经手人,负责人,还有分管的领导及单位负责人的亲自审阅与签字的内容。将合同变成层层把关的透明合同,这样杜绝了暗箱操作的现象以及种种违法行为,保证了合同的合法性。当然这些合同也可以按照项目来进行分类,这些统计后的合同为日后业主进行资金分析与控制提供了可靠地依据和保障。它也是能够提高业主的管理水平的有利举措,进一步提升了道路工程管理的水平。
四、结语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施工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公路产品生产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签订好公路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施工单位)都是十分重要的。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和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相互权力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把技术、经济、法律三者科学的结合在一起,它是订立合同当事人在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经济活动的依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调工作关系,以及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达到顺利完成工程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完善工程合同,做到管理依法,运作有序,有利于在工程建设中,做好公路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规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扯皮、纠纷和经济损失,确保按期完成公路工程目标和任务。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一、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目前在广西的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如原设计是三级路标准的公路要求施工单位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施工),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2.“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3.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主要表现在:
(1)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4.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议本文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1.做好公路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工作
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2.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规范管理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公路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合同履行作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
(1)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
(2)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3)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
(4)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
(5)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3.承包人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承包人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4.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在激烈竞争的公路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5.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证公路市场正常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机制作后盾。目前这方面的法制建设已有了可喜的变化。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搞)中倾向于确认“阳合同”的法律效力。
6.对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多,涉及法律法规也多,工程较大,履行时间较长,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丰富的文字信息资料,也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真实反馈,既有经验又有教训,应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保证合同档案齐全,使工程施工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规范化;通过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情况与实施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或教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分析原因,指导今后工作,提高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成交率、合同履行率,提高公路工程的现代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