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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卫生行业是窗口行业,其精神文明建设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市卫生局领导班子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大力营造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氛围。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廉洁奉公,重大问题经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卫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规划,并纳入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激发了干部队伍的团结进取、开拓创新精神,为卫生改革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步伐
1、健全组织,完善网络,积极实施新一轮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我市在被确定为全省新一轮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市)后,围绕初保示范县(市)工作要求,自我加压,调高初保指标,扎实做好初保规划、组织和实施工作。一是健全管理组织。调整了以分管市长为主任的市初保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确定专人办公。市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及时相应调整了初保工作管理组织,形成了“政府、部门、乡镇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同时,制定了高标准的“杭城市20*~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评价指标”,下发了《杭城市20*~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完善服务网络。结合区域卫生规划调整,设置了非营利性的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广大农民提供“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三是预防为主,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开展了中小学在校学生碘缺乏病病情普查,对缺碘学生进行科学补碘;加强高危人群性病监测,将性病艾滋病预防性体检列入相关人员体检许可项目;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
2、积极推进基层卫生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将乡镇卫生院上划卫生局按职责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年9月份起将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资产等划归市卫生局统一管理,有力促进了乡镇卫生院的宏观调控和健康发展,进一步理顺了卫生院管理体制。二是合理调整区域卫生规划。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我们按照市场需求和功能定位,合理调整乡镇卫生院布局,将原有33个乡镇卫生院按照行政管辖撤并为22个乡镇卫生院,并新设立了四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而使基层卫生机构的功能得到明显加强。并设立了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内涵建设,满足了广大农民患者就诊需要。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办医。为主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形势和广大群众就诊的需要,我们采取适度的原则,引入民间资本投入承办医疗机构,大力扶持华泰医院等民营医院的建设,通过有序竞争改善医疗服务条件,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
一、申报范围
国家园林城市实行申报制。
全国设市城市均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城区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区(参照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标准)。已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所辖城区不再申报国家园林城区。
二、申报条件
(一)已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
(二)对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检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三)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的,必须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
(四)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的事件。
三、申报时间
国家园林城市的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建设部受理申报时间为该评审年的五月底前。
四、申报程序
(一)由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向建设部提出申请,并抄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二)由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城市组织资格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向建设部提出初评意见;
(三)直辖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建设部;
(四)申报国家园林城区的,先报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提出上报意见。
五、申报材料(同时进行网上申报)
(一)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报告及初审意见;
(二)申报城市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
(三)申报城市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技术报告(文本和多媒体音像)
2、城市概况、基础设施情况以及环境状况等有关情况的说明;
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批准文件及实施情况,城市绿线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的说明;
4、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逐项说明材料;
5、城市园林绿化机构设置与行业管理情况说明;
6、创建工作影像资料、城市绿化现状图等。
六、评审程序
(一)建设部统一组织对申报城市(城区)进行遥感测试;
(二)经过遥感测试合格的城市,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并由专家组提出书面考察评估意见;
(三)建设部组成评审委员会,观看申报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技术报告音像资料,并听取专家组考察评估意见,对申报城市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四)对通过综合评审的城市进行公示(10)天;
(五)公示结束后,对申报城市进行审定,对审定通过的城市进行命名,并表彰授牌。
为全面推动我省风景旅游区(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根据省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决定,2008年开展首届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及推荐名额分配
全省命名表彰20家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
各市推荐申报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名额分配附后。
二、申报条件
1.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或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点)。
2.依据《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测评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测评体系》)自评分达到850分以上(不含加分)。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风景旅游区(点),不得申报:
(1)发生资源及设施重大毁损事件并在省内造成恶劣影响;
(2)风景旅游区(点)领导班子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被立案或处理;
(3)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或集体食物中毒亡人事故;
(4)发生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5)年游览总人数(含优惠或按规定免费人数)在30万人次(不含)以下;
(6)有其他不宜申报事项。
三、申报推荐
1.自愿申报。按辖地管理、自愿申报原则,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的风景名胜区经当地市建设部门同意、旅游景区(点)经当地市旅游部门同意后,向所在市文明办书面申报。
申报材料:
(1)申报报告及《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申报表》(式样附后,可在浙江文明网下载)。
(2)上年度风景旅游区(点)工作总结。
(3)自测评分情况报告。
(4)文明创建规划。
(5)相关材料。将《测评体系》中规定的“材料审核”内容列出目录,并将材料复印件按目录顺序结集或材料原件的电子版影印件作为附件报送,相关材料中的数据采集时间截止2007年底。
(6)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各市推荐。各市文明办会同市建设、旅游部门根据申报材料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依照《测评体系》和本通知申报条件,对申报的风景旅游区(点)进行初步测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分配的名额内推荐申报,并于2008年5月31日前将审核后的各风景旅游区(点)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省文明办。
四、考核、命名及复评
1.资格审核。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根据各市上报的材料,依照《测评体系》和本通知申报要求,对各市推荐的风景旅游区(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参加评选的风景旅游区(点)。
2.命名表彰。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在8月底前对申报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的风景旅游区(点)进行考核测评。对拟表彰的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在浙江文明网公示一周后,报省文明委审定,以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名义命名表彰。对申报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而未能获得命名表彰的风景旅游区(点),作为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一并表彰。
3.复评。对命名的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将在命名后的第三年组织复评。对工作停滞不前、存在明显不足的,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改;对工作严重滑坡、出现有损荣誉称号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其荣誉称号。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推选工作。各市要以申报、推荐和评选、表彰为契机,加强对各风景旅游区(点)精神文明建设的检查与指导,切实推动风景旅游区(点)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广泛开展。省文明办将在适当时候,组织有关部门对确认参加评选的风景旅游区(点)进行调研指导。
二是要严把推荐关。各市要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根据申报条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好中选优,切实把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的风景旅游区(点)推荐上来。
三是要做好迎评工作。有关风景旅游区(点)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测评体系》,依照《测评体系》对本风景旅游区(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抓住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切实加以整改,进一步提高文明创建水平。
联系人:省文明办综合处******
为大力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又好又快地推进“两个率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发[**]29号)和《**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组通[2007]6号),现就做好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面向省外特别是海外,重点支持引进以下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1、能够对我省产业结构优化、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人才;
2、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包括南京中国软件城、泰州中国医药城、**州纳米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基地等)急需的人才;
3、已经实施或正在申报省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建国家级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所需要的人才;
4、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并且地方有专门人才计划实行配套支持的关键性高层次人才。
二、人才条件
上述重点支持引进的人才具体分为以下两类:
1、创业人才:携带科技成果在我省区域内投资或参与投资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其主导产品符合我省重点支持的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工艺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大的国际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的企业创业者或创业团队。创业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与其所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专利、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知识和经验的高学历人才;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具有在省(海)外成功创业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年1月1日后到我省创(领)办科技型企业,本人为所创(领)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常驻我省工作。
2、创新人才:我省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优势特色产业骨干企业和省级以上各类创业创新载体引进的掌握关键技术的技术创新人才(高层次研究开发专家)和管理创新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专家)。鼓励企业、各类创业创新载体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创新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相关学科领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拥有高级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或曾担任过高层管理、技术职务;
(2)具有在国内外行业内知名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了突出业绩;
(3)在软件及动漫、新型显示、新一代通信与网络、专用芯片、半导体照明、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生物质利用、城市轨道交通、生物技术与制药、水环境治理、现代物流、服务外包和现代农业等我省重点发展的高科技领域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
(4)**年1月1日后到我省工作,驻我省工作时间年度累计在七个月以上。
三、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必须属于以下范围:
1、省(部)直属企业;
2、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他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
3、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创业创新载体;
4、在上述范围以外,创业人才在**北5市投资或参与投资创办的,且属于该市确定的重点引资领域的科技型企业。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
2、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创业人才所创(领)办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复印件;创新人才与引进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复印件;
4、反映引进人才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1)创业人才(A类)
对应于申报书(A类)中有关内容,提供反映本企业特有关键技术的技术特点、水平和优势介绍;企业主导产品在质量、性能、功能等方面相对于同类竞争产品的特点和优势介绍;创业者本人和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证书(证明)和以往成功创业的经历说明等。
(2)创新人才
a.技术创新人才-高层次研究开发专家(B类)
对应于申报书(B类)中有关内容,提供引进人才近年来作为主要完成人在承担有关研究开发任务(项目)中所发挥的作用、所取得成果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等的证明材料。
b.管理创新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专家(C类)
对应于申报书(C类)中有关内容,提供引进人才在原单位和现单位从事经营和管理工作中,本人主要提出并组织实施的重要战略决策、管理方法创新及其实际效果的证明材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文件、工作方案、管理创新典型案例介绍,以及其它反映业绩的证明材料等。
(二)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材料必须保证字迹清晰。
2、申报材料分两部分装订。
(1)《**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一式六份,单独成册,不须合订,并提供申报书电子文档。
(2)将申报书一份与申报材料第2、3、4项合订一册,并在前附此册材料目录(注明A类、B类、C类),一式一份。
五、申报程序
1.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由创业人才所创办的企业、引进创新人才的企业或机构填写申报材料,向所在地省辖市科技局申报。
2.各省辖市科技局负责对各单位所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特别是对引进人才的身份、学历、获自主知识产权等内容应重点进行核实确认。对于创业人才所创(领)办的企业,有关省辖市科技局应会同当地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对其诚信经营和依法纳税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于上述审查结果,各省辖市科技局应在申报书中“省辖市科技局推荐理由”一栏中予以确认。
3、在材料核实的基础上,各省辖市科技局应进一步根据《**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和本通知中有关引进人才的标准和条件,对所申报的引进人才组织初审筛选。初审结果报经省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将申报单位汇总表(样式附后)一式两份和汇总表电子文档,以及“关于报送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初审结果的函”一式一份,随同申报材料一并于4月15日至20日报送省科技厅(受理中心设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4、省科技厅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和安排下,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各市上报的引进人才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有关要求
1、各市要把人才引进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总体部署,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晰职责,务求实效。
2、各市既要广泛宣传、广开才路、举人唯贤,积极推荐引进的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又要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把好引进人才的质量关,做到层层负责、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在全社会树立保护环境的意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加速推进生态化园林城市建设步伐。
二、任务目标
(一)创建范围
创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活动,主要在县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居住区)、机关、社会团体、驻户单位之间开展。
(二)创建目标
县域所有单位(居住区)内的空地和空间,全部普及绿化,争取用三年的时间,使县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达到65%以上。
三、创建要求
(一)县域所有单位(居住区),必须按照创建标准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
(二)有绿化空地的要全部进行高标准绿化。
(三)硬化面积过大的要合理规划,减少硬化面积,增加绿化面积。
(四)绿化面积不足的,要进行立体绿化和屋顶绿化。
(五)新建(改建)的单位(居住区),必须严格按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标准》进行建设。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每年1月—3月,进行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申报宣传动员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每年3月—10月,全面进行绿化建设。
五、申报程序
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的评比,每年开展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9月30日前。
(一)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评选实行申报制。申报单位(居住区)按照《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的标准》组织自查,填写《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申报表》,经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后,向县市容园林局进行申报。
(二)符合县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由县市容园林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县人民政府命名。
(三)符合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由县市容园林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实地考核,验收合格后向省、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的具体内容
1.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申请表。
2.申报单位(居住区)总平面图,重点标明绿化区域,并说明绿地率、绿化覆盖率等指标情况。
3.单位(居住区)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养护情况。
4.不同季节绿化效果照片(不少于8张)。
5.申报单位(居住区)材料统一按照A4规格(平面图除外),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六、命名表彰
(一)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分为省级、市级和县级,采取“谁命名谁管理”的分级管理原则,实行单位申报,逐级验收的办法。
(二)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命名表彰(含县级),荣获省、市、县级“园林式单位”或“园林式居住区”由县人民政府颁发奖牌,并给予适当奖励。
2020年已经过去了,在部门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为了弥补不足,在2021年中能更好地完成工作,总结经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各方面协调能力,现将2020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日常工作管理
及时收集、汇总国家相关部委、省、市等部门出台的关于低碳方面的政策、法规等;分析研究适合本公司的政策法规;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做好内审及外审工作。出版低碳简报5期。
二、低碳港口建设
编制省交通厅、无锡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领导实地调研低碳港口建设进展情况材料。
收集、整理江阴港创建绿色低碳港口主题性项目验收材料,并顺利通过了省级预考核和部级考验验收工作。
参加了中国港口协会、省交通运输厅、无锡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会议工作。
编制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申报材料(风光互补供电系统、轮胎吊油改电、分布式风力发电系统)。
编制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材料。
三、降本增效
积极申报省交通运输厅、市经信委等上级主管部门节能减排项目补贴资金,2020年共获得省交通运输厅115万元、江阴市经信委7.33万补贴。
与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合作,对港区内内燃驱动起重机和卸船机进行效率检测,获得资金10万元。
四、项目管理
积极做好项目实施和维护工作,如能效管理平台和楼宇电能在线监测系统。
针对新上的集团公司节能减排项目进行项目前期的备案工作。
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如通用码头港池泊位的备案、岸线、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批复。
五、会务工作
编制长江港航物流联盟绿色航运专委会会议资料,并做好会务工作及日常事务。
配合办公室做好八省市港口(港航)协会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等。
六、完成领导交办事宜
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事宜。
一、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
目前,全县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9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4家,市级龙头企业15家。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固定资产已达42108万元,新增6880万元,同比增长19.5%,辐射带动农户51165户,其中新增带动农户7050户,同比增长16%。通过各方努力,文化村、食品新厂、红鲫基地、现代农业园等一批龙头企业和农业基地新扩建项目相继竣工或正在实施,为全县农业产业化工作增添了特色和亮点。
1、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迈出了新步伐
以、、、农业龙头企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聚集地为核心区域,涵盖全县9个乡镇,以水稻、红鲫鱼、蔬菜、山羊等为主导产业,以天绿、红鲫基地、边塘畜牧小区、食品厂、食品加工厂、农业科技园、隆昌药业有限公司、春来食品加工厂等省、市龙头企业为支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引导发展,做大做强做精,规划建设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把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成为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聚集基地,种植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基地,国家省、市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承载基地,省级和国家级龙头企业的培育成长基地,农业现代化的窗口,并辐射带头全县其它农业企业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快速健康发展。同时,与动漫产业园区和工业园区相匹配,构建工业和农业相得益彰的展示平台,提高农业协调发展的整体形象。
目前已聘请湖南省现代休闲农业研究院编制了《县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规划》,已通过市专家评审。我县作为全市唯一申报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县,申报材料已上报到省农业厅,省考评组6月15日对我县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考评,现正积极跟进。
2、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现有龙头企业继续扩大规模,提升品质,挖掘特色,增强竞争力。如天绿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点做好了千亩蔬菜基地的节水灌溉工作,培育和种植观赏采摘果蔬品种;红鲫基地重点打造了全市规模最大的水产繁育示范基地和休闲渔业基地,目前从引进大闸蟹和甲鱼品种养殖;农业重点建设了保鲜冷库和扩建果业观光采摘基地,并申请无公害认定;食品公司重点加强了产品研发、扩大生产规模、做好农超对接,以及打造好省级驰名商标品牌;食品公司重点进行了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与申报,加强鸭、鱼、猪等原料基地建设;绿茵园艺公司着重进行盆栽系列产品开发和市场开发,扩建花卉种植基地200亩;黑山羊基地重点实施好秸杆养畜联户建设项目;春来食品公司重点做好了食用油和薯粉加工,并申请注册了商标,着力打造绿色品牌。
3、农业招商引资见成效
通过招商引资,一些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新的规模农业企业落户,成为新的业产业化龙头。年初萍泰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和市锦泰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分别在韶陂和坛华落户,这两家企业首批计划投资都过千万元、主要从事果蔬种植、畜禽养殖和休闲观光农业开发建设;近期有杭弘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大宇村投资2000万元,重点打造一个集生态种养、垂钓、采摘、观光、餐饮、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农业开发项目;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在鸡冠山豆田村投资建设500亩标准化蔬菜基地,目前已基本完成土地流转手续,计划8月份全面启动。
4、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一村一品的发展日益健康规范
到2011年,我县经工商部门注册并在农业局备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54家(其中种植业79家,畜牧业93家,农机服务4家,其他78家),比上一年增加50家,入社农户9135户,其中新增1380户,今年又新增备案的合作社11家;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61个,比上年增加2个,从事主导产业农户28215户,占专业村总农户数66.1%,对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一村一品专业村,分别进行我科学建档、分类指导,使之日益健康规范,已争取省级示范社10家。下一步我们着重围绕现代园区规划和产业化规划要求,围绕我县主导产业特点,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一村一品建设,以此更加有力地推进了我县农业产业化进程。
5、休闲现光农业基地建设稳步推进
在县城南边依托城郊区位,以风景为基本吸引点,以天绿蔬菜、红鲫、食品加工、食品加工和民俗文化、瓜果等特色种养加企业为基础,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内规划建设县休闲现光农业中心;县城北面,以凤形山庄、豆仙蔬菜、高田葡萄、阿里山农庄、绿茵花卉、佑金山庄、双峰寺为依托,打造休闲农业观光带。目前一批休闲农业基地建设正稳步推进,如红鲫鱼基地二期工程已全面展开,农业配套设施正在完善,阿里山庄大规模扩建等。
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已列入的重点项目为红鲫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标准鱼塘改造项目、良种场建设项目和水产健康养殖项目。目前投资350万元的标准鱼塘改造项目已建成,并完成了审计工作,等待验收;200万元的良种场建设项目已获批准,即将实施;水产健康养殖项目已申报,在水产养殖方面这也是首次申报该项目。
另外,新扩建500亩鱼塘正在开挖建设,休闲渔庄、垂钓竞技区、产品贸易区、行政功能区正在规划中,整个项目建设正在有序运行之中。
三、下步工作重点和建议
1、努力争取认定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申报创建县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是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基础,是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的平台,对我县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产业化,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农业产业化“1515”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我县作为全市唯一申报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县,申报材料已上报到省农业厅,省厅也对此进行了实地考评,尽管竟争压力很大,我们将积极跟踪争取,努力做好相关工作,并进一步完善前期规划。
2、做强做大重点龙头企业
对现有的19家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规划引导,通过自身投入和项目扶持,使这些龙头企业规模进一步壮大,特色更加鲜明,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产、加、销一体化更加完备;对招商引资新创办的大型农业企业,做好服务工作,积极推荐申报省、市龙头企业。今年下半年省级龙头企业评审认定中,我县在原4家省级龙头企业的基础上,确保有新的增加。
3、整合项目打造现代农业核心基地
青溪边塘河道两岸是我县天绿蔬菜和红鲫基地,也是拟建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核心区。此河道是串接孽龙洞、天绿、红鲫基地的纽带,也是打造休闲观光农业中心和生态高效休闲农业试验区的基础。但目前河道水毁严重,每遇洪水,河道都会发生不同程度变化,对于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造成损害。县委县政府,镇和相关村、天绿、红鲫基地等业主对河道整治要求非常迫切。这个工程,建议整合大的水利项目和资金支持。
1. 影响重大项目实施进度的因素主要有三
项目建设被誉为是地方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按照紧盯大企业、大财团,大招商、强招商,招大商、招强商的要求,很多地区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些实质性进展,但在这些重大项目上,往往审批速度慢,推进难度大,实施周期长,对项目建设造成了很大的负面效应。影响了重大项目“落地开花”的速度。
影响重大项目实施进度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土地手续审批与办理进度缓慢。土地确权、转性、挂牌和使用权等手续办理过程时间周期长,程序复杂,同时,又常常与规划等环节交叉,严重影响了项目推进速度。二是规划手续审批与办理环节复杂。在土地权属明晰的情况下,项目规划手续涉及规划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核批准,以及两证一书的办理(土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用地许可证、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规划办理环节众多,办完所有规划手续多达288个工作日,办理过程十分漫长。三是项目拆迁难度大。城关区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用地均为毛地,由项目实施单位承担拆迁安置工作,因目前现行补偿标准存在争议,客观环境因素均不利于拆迁,加之部分拆迁户无理抬高补偿标准,致使项目拆迁难,影响了整个项目的建设进度。
2. 为审批项目“瘦身”,使办事效率“提速”
机关效能是机关干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的综合反映,是投资发展环境的关键要素。面对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更需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早在2008年的江西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上,江西省委书记苏荣就曾表示,2009年在全省乡镇以上各级党政机关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公共服务部门,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提高项目审批和建设效率为重点、以依法高效、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的“机关效能年”活动。基本要求是: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力争使江西省项目审批在中部地区乃至全国时间最短、效率最高;推进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等服务平台及其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克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与此同时,江西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以3个月为限,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减少审批项目、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提高政府工作质量。要求清理工作务必完成“三个至少缩减30%”的任务,即: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至少缩减30%、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至少缩减30%、单项行政审批时间在各自承诺的时限基础上至少缩减30%,切实达到“审批时间最短、办事效率最高、发展环境最优”的目标。
2009年4月1日,随着省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顺利通过,江西省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圆满结束。经过清理,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精简47.2%,省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精简54.1%,行政审批事项的平均办理时限缩减46.5%,大幅超过30%的预定目标。这次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标志着江西省在提高行政效能、打造高效政府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这次清理工作的完成,带来三个最直接的变化,一是行政审批项目的减少,将给企业更大的自,为全省经济发展增添活力。二是行政审批项目的下放,将更加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减少办事成本。三是行政审批时间的缩短,将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进一步转变政府形象。这次行政审批清理,是江西省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江西省在中部崛起的新跨越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3. 对重大产业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对重大产业项目服务水平,扩大内需,促进江西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赣效能发〔2009〕1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江西省政府于2009年制定了《江西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试行方案》。
方案规定,凡由省审批、核准和备案的产业项目均属于重大产业项目,全部进入“绿色通道”,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国家核准、审批和备案的重大建设项目,在办理省建设条件审批时,也参照施行。凡属“绿色通道”实施范围内的重大产业项目,项目策划、项目审批、项目运营各环节,实行统一受理制、项目代办制、快速转办制、并联审批制和办结告知制“五项制度”。
另外,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把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研报告合并为一道程序。项目建设单位在提交工程可研报告及环评、规划和用地预审等有关申报材料后,项目即进入“绿色通道”;实行核准制的项目,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及环评、规划和用地预审等有关申报材料,项目即进入“绿色通道”;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向省投资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后,项目即进入“绿色通道”。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材料,由责任审批部门实行统一受理,责任审批部门负责将有关材料分发各有关单位,建设单位不需将申报材料逐单位分送。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网络审批服务平台,逐步实行项目申报、受理电子化。
与此同时,“绿色通道”制度还对相关部门的办理时限提出了要求。实行审批制的项目在工程可研报告审批时,相关部门3个工作日内必须提出书面意见并盖章确认,省投资主管部门在12个工作日内办理可研报告批复;在建设条件审批上,项目建设涉及的相关部门或单位,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入并联审批,最长的为5个工作日,最短的为1个工作日;在项目竣工验收上,由项目业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时限为2个工作日。
为确保“绿色通道”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江西省将成立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对“绿色通道”运行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查处干扰影响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的违规违纪行为。方案要求,重大产业项目开工前审批许可事项涉及项目所在设区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设区市要参照省里的做法,成立相应的机构,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沟通,上下联动,提高效率。
2009年11月4日召开的江西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建设现场会强调,加快推进实施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要突出重点,全面建成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网上并联审批系统。系统的规划要坚持统一网络、统一软件、统一监察、统一管理和维护;系统的运行要满足外网申请功能、内网办理功能、办件管理功能、电子监察功能;系统的管理要实现“三个便利”,即:便利申请人、便利经办人、便利管理人。
2011年印发的《江西省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将全面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设作为工作任务之一。其中提出了3点具体要求:
1.重大产业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制度。省、市重大产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进入绿色通道,实行“统一受理、项目代办、快速转办、并联审批、办结告知”的绿色通道制度。国家核准、审批和备案的重大产业项目,办理省、市建设条件审批时,参照施行。
一、主要工作
(一)集成技术不断推广,夏粮生产长势良好。加强夏粮生产,细化量化管理,全程跟踪服务,努力克服播期偏晚、越冬期低温、返青拔节期干旱、病虫草害等不利因素,目前小麦长势良好,小麦正陆续进入抽穗扬花期,小麦“一喷三防”工作已基本防治结束;水稻生产保持稳定,全镇水稻面积4.4万亩,目前手工育秧1.8万亩,育苗结束;机插秧2.6万亩,目前物质准备全部到位,近日即可育秧。
(二)园区建设扎实推进,示范带动不断扩大。以创建省级蔬菜标准园为抓手,我镇积极申报2013年省级蔬菜标准园项目资金,集聚资源、集成技术、集中力量,创建高标准、高效益、高技术的园艺生产典型,目前土地流转已结束。450亩辛庄休闲观光园项目已完成规划设计和土地流转工作。
(三)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龙头带动不断增强。为进一步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更好地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农业和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我镇坚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扶强扶优,动态管理”的原则计划培育市级龙头企业1个,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个,目前正在准备申报材料。
(四)积极开展“三品认证”,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提升农产品知名度,更好地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我镇广泛宣传“三品”认证的重要性,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种养大户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为目标,加强标准化生产和“源头控制”,提高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充分发挥“一村一品”种养格局优势,为提升农产品知名度,更好的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前我镇申报省级无公害农产品6个,基地认证面积600亩。
(五)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培育专业化现代农业劳动者。今年以来我镇不断加大新型农民培训力度,培养一批种养能手,率先致富,带动农民;培养一批经营能人,跑市场、搞经纪,促进农产品销售;培养一批职业农民,引领特色农业,为高效生态农业提供人才支撑。半年来我镇已完成现代农业技术培训15场次,2350余人次,职业农民培训班举办2期,培训农民60余人,使我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六)提高我镇绿化水平,促进全镇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今年共完成成片造林400亩(顺堤河东岸);农田林网6000亩(隍城村、狄庄等村);育苗50亩(朱阁草庙中闸隍城);四旁植树12万株;新型社区绿化2个(草庙三期、陶庄和谐新村);草庙园区补植100棵批把,130棵红颜石楠球。全面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七)建立农业安全防控机制,全力抓好安全农业。一是切实加强对动植物疫情防控。建立和完善以长效防控为主、应急防控为辅的动植物疫情防控机制,在强化队伍建设的同时,落实“重免疫、严检疫、强扑疫、拒瘟疫”的综合防控措施,抓好H7N9禽流感等疫情防控,提高我镇动植物疫情的综合防控能力。在春防工作中,我镇防疫生猪3120头,羊1200头,牛700头,家禽26万羽。二是有效保护农业生态安全。按照“以土定产、以产定氮、因缺补缺、科学施肥”的总体要求,抓好肥药减量增效(控害)工程,积极创新农作制度,加强有毒有害农资在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监控和管理,进一步抓好规模畜牧场粪便排泄物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八)加快推进农机化工作,不断提高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今年我镇计划推广插秧机60台,机插面积38000亩,目前意向购机62台,落实秧田面积290亩,新增农机专业合作社3个。落实购机补贴政策,截止目前,我镇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25台套,补贴资金461500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计划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抓好春、夏播作物田间管理技术措施宣传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努力提高技术普及率和辐射面。
2、制定农作物抗旱救灾预案,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工作,确保秋季农业丰收。
3、继续抓好已列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园区建设。
4、做好三品认证、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生态农业健康发展。
5、抓好秸秆还田项目的落实。
6、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的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