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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档案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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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档案管理

第1篇:诉讼档案管理范文

人民法院的诉讼档案是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它是做好审判工作,进行审判家监督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诉讼档案管理工作既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国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我国相继出台了《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在此基础上,最高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等八个规范性文件,作为全国法院档案工作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这为人民法院依法治档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也为法院档案管理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自1991年10月22日第二次全国法院档案工作会议以来,人民法院的档案工作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一大批基层法院的档案管理迈入了省特级的行列,实现了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了档案工作机构和配备了档案工作人员,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具有人民法院特点的档案工作体系,档案的社会和经济价值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一些法院还组织力量积极开发诉讼档案管理软件,实行计算机目录自动检索,光盘存储,为实现全国法院诉讼档案管理电子化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同时也必须看到,随着审判方式的改革和审判流程管理科学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对人民法院的档案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当前诉讼档案管理混乱、档案质量不高、利用率低,设施陈旧的现象在部分法院仍然存在,重业务轻档案的观念仍然还很严重,档案管理规范化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主要围绕诉讼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并就规范法院诉讼档案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规范化的基本要求 1、管理科学化。管理科学化是实现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规范化的前提条件。所谓科学管理就是要结合人民法院工作的特点和档案工作管理的客观规律,充分运用先进的管理思想、方法、技术和手段,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抓好立卷归档、收集整理、编研开发等工作,切实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充分利用档案为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务,发挥档案的社会和经济价值。 2、建设标准化。即对法院档案库房、装备等基础设施应当作出统一的规划,制定规范性标准,尤其是对档案管理达标升级所应具备的软件和硬件条件应作出明确的规定。各级法院应当严格遵守执行最高法院关于诉讼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设立相应的档案工作机构和配置专职档案管理干部。 3、档案人员现代化。档案管理人员现代化是实现档案规范化管理化的重要保障。人是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现代化科学技术手段和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都要由人来掌握和运用,档案管理工作的提高始终依赖于档案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因此,要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就必须首先实现档案人员的现代化。 二、当前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档案质量不高,诉讼文书材料混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方法》对诉讼档案中诉讼文书材料的收集、排列的顺序、立卷编目、卷宗装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在具体工作中案件卷宗一般要经过承办法官、庭长检查,审判监督庭评查,法院档案管理人员最后审查后才可盖章归档。但这些规定往往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卷宗审查也往往流于形式。在诉讼档案中,诉讼材料排列次序混乱、目录和卷宗封面项目填写不全、缺张少页、装订不齐、墨水、纸张不符合要求,裁判文书张冠李戴等等,严重影响了诉讼档案的质量和寿命。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缺乏对诉讼档案重要性的认识。人民法院的诉讼档案是审判活动的真实记载,通过它可以反映审判工作的客观规律,指导审判工作。但一些审判人员认为只要案结了事就可以了,对诉讼材料的制作、整理、装订漫不经心,潦草行事,以致人为地制造错误,降低了诉讼档案的质量。二是责任心不强,缺乏严格要求。卷宗评查是一件相当枯燥、繁琐的工作,它需要耐心细致。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才能做好。但一些负责卷宗评查和审核归档的工作人员工作消极,敷衍了事,甚至害怕“得罪人”,对卷宗中存在问题视而不见,以致卷宗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得到及时修正,一旦卷宗归档,往往造成永远的缺漏。三是学习积极性差。

2、档案管理期限不合理,卷宗内容繁琐不堪重负。1991年,最高法院颁布了《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该规定将档案管理的期限划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并规定了档案核销制度,这对于规范档案管理,缓解档案库房压力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越来越多,随之诉讼档案逐年递增,相当一部分法院档案库房非常紧张,处于超负荷的运行状态。而《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期限表》一些条款不尽科学,对一些案件档案保管期限过长。如随着裁判文书格式的不断改革,裁判文书的内容更加简明,尤其是以调解、撤诉结案的案件,基本上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保存价值并不大,而依据《规定》,这些案件最低要保存30年,这无形中造成了浪费。同时相当一部分法院并没有依照规定积极开展档案核销工作,致使档案库房中的档案有增无减,这些都加剧了档案库房的压力。

3、档案管理混乱,归档不及时。法院诉讼档案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有专门的档案工作机构和档案管理人员来进行。但在实践中,部分法院并没有配置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而是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加之频频换岗,责任不清,交接手续不完备,缺乏对档案的有效监管,极易造成档案管理混乱的现象。一些档案借出后没有按期归档也无人问津,无人担责,有些卷宗材料放了很长时间得不到整理和及时归档,从而造成档案的遗失和残缺。

4、档案工作机构不健全,档案管理人员素质不高。按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级法院应当设置与其职能任务相适应的档案工作机构,配置专职档案管理干部。但在实践中部分法院档案机构不健全,物质装备不到位,缺乏必要的保护、维修设施,档案工作还停留在人工方式;档案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起,档案管理队伍不稳定,在法院系统中具有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更是寥寥无几。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法院系统的档案管理人员定格为高中以上学历,这在当时也许有其合理性,但现在已远远不能适应法院档案管理的需要。法院档案管理的规范化要求档案管理人员既要具有档案专业知识,又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计算机知识,这就迫切要求对最高法院的上述规定作出修改,加大对法院系统档案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三、关于规范人民法院诉讼档案规范管理的几点思考 1、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明确法院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诉讼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历史记录,它客观地反映了审判工作的质量和规律,对法院今后的审判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同时。诉讼档案还具有重要的社会和经济价值,是人民法院的宝贵财富,也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因此,必须把档案工作放在全国法院整体工作的大局中认识,档案工作是整个法院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各级法院应增强档案意 识,关心、支持档案工作。

第2篇:诉讼档案管理范文

关键词 数字化 档案管理 法院审判 信息技术 管理模式

一、引言

人民法院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资源,真实地记录和反映了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活动,也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人民法院档案工作既是基础工作,也是保障工作,是展示人民法院审判历史面貌的重要凭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院档案拥有量和使用量日益增多,档案管理工作的任务日趋繁重。做好人民法院档案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便捷化,使其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应充分认识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人民法院档案包括诉讼档案以及其他各类档案。诉讼档案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档案之一,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同时,诉讼档案又是审判人员审理案件和执行案件劳动的成果和智慧的结晶。诉讼案件归档是实行案件流程管理中的最后环节,法院档案管理工作是司法政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另一方面应明确法院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思想,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档案工作,努力建成一个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功能多样,高效服务,具有人民法院特色的档案管理工作体系。全面实现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便捷化,充分开发利用法院档案资源,拓展和延伸服务领域,在保证档案安全,不泄露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充分提供利用,发挥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发挥司法档案在服务大局,服务审判,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档案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实现档案工作现代化,提高档案系统整体功能。西方国家在法院档案管理中已经形成了一套流程清晰、规范明确、使用便利的数字化管理模式,我们在数字化档案管理模式上可以充分的借鉴和参考,取其精华为我们使用。

二、数字化档案管理的意义

法院推行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是适应社会数字化潮流、服务审判管理信息化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法院进一步提高法院信息传递速度,节约诉讼资源,方便群众诉讼的重要手段。可以依托档案数字管理系统,建立当事人查询平台。另外,还可以专门设立电子阅卷室,当事人、律师、公安局、检察院等需要查阅卷宗,档案员不需要调出纸质卷宗,只需要阅卷人通过内网提出申请,档案员审批并网上授权后,阅卷人按照指定权限范围调取电子卷宗,需要复制件的,可以打印后加盖档案室的公章。数字化的档案管理,可以有效地提高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档案管理的检索成效,推动法院工作进一步提高效率。此外法院档案工作实行数字化管理后,必将在服务大局、服务审判、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一是决策层可以通过对汇集的审判业务大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全面掌握法院审判运行态势,及时发现审判业务数据异动,有针对性地作出科学决策,确保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健康有序运行。二是法官可以利用这个平台采集数据、分析案件动态,实现二级业务流转一体化设置;案件上诉后,二审法官能够及时查看一审案件所有信息及电子卷宗;二审结案后,一审法官能够及时查看二审裁判结果。

三、法院档案管理数字化的探索

(一)成立专门的数字化管理队伍

法院在档案管理数字化的过程中,要充分重视对于人才的引入和培养机制。数字化档案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数字化档案管理队伍沉下心来,在繁杂繁琐的档案中,摸索管理机制,优化档案管理的流程,提高数字化档案进程的进一步的推进。数字化的管理队伍关系到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档案管理的成效,作为法院主管部门,要切实的加强数字化档案管理队伍的业务培训和专业素质的提高,把数字化档案管理成为一项长期的机制落实下来。

(二)采购有力的数字化管理工具

数字化档案管理中,有力的数字化管理工具是必不可少的。法院在档案数字化的进程中,要及时地为管理队伍配好鞍马,让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推动数字化档案管理的成效。

(三)档案数字化的过程中,做好监管事务

在数字化的管理中,法院要做好档案管理的监管责任,对于一些、保密级别达不到公开的要求、案件为完成等的档案,要在数字化的过程中做好监督保密义务,防止档案外泄。此外在由于一些档案时间较长、保存不是很完善,在数字化的过程中要尤为注意保护好档案资料。领取和交回都要以保护档案为首要责任的情况下进行,不能因为档案被扫描、拍照了,对于原档案就放松了保护和爱惜的思想认识,法院要全面落实监管义务,促进档案数字化进一步完善。

四、结语

实践证明,在法院档案管理中,充分的引入数字化技术的管理,可以有效地提高法院档案管理成效,方便办案人员查阅档案和卷宗。法院在进行开庭审理和相关业务办理流程中产生的大量纸制文档凭证、图像、音频、视频等证据资料文件,这些卷宗及庭审资料文件对于法院来说都是关键的业务数据,需要对此进行电子化保存留档及备份,以方便日后业务的溯源和查询。随着图像技术与网络技术的发展应用,档案电子影像处理系统已对文件影像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作者单位为濮阳中级人民法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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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牡丹江市档案局.达标争一流提档创佳绩――记牡丹江市两级法院机关档案目标管理晋升省级标兵单位[J].黑龙江档案,2000(01).

第3篇:诉讼档案管理范文

一、做好案件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1.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证据。案件档案真实记录了案件形成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忠实反映了案件的轨迹和过程。这些证据材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据有较强的说服力、借鉴力,为企业决策者及时了解企业经营状况,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支持性证据。

2.为企业规范管理提供参考资料。案件档案是企业依法治企和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反映,是检验一个企业依法规范经济行为、及时规避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凭证。通过对案件档案的剖析,加强对案件档案的学习和研讨,可以对如何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提出针对性对策,从而推动企业依法经营,规避风险,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资料。

3.为企业诉讼工作积累经验。近期,一些国有企业由于案件档案的缺失或不规范,使得企业在案件纠纷中,常常蒙受经济损失。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通过对案件档案的整理与研究,可以总结诉讼案件中的经验与不足,为今后经济纠纷、诉讼案件积累经验,有利于识别企业在经济和诉讼活动中的诸多法律风险,并提出预防措施,从而使企业在经济纠纷中争得主动权。

二、国有企业案件档案的特点

1.案件类型多样,数量大。以北京建工集团为例,截至2010年底,北京建工集团处理法律纠纷案件1000多件,结案600多件,涉案总金额上亿元。其中有90%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10%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案件类型多样,主要表现为:委托担保贷款类;土地及房产权属类,包括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合同类,主要包括施工合同纠纷、拖欠工程款、材料采购供应欠款、加工租赁费欠款等;劳动争议类;人身伤害类;财产损失类等法律纠纷案件。

2.案件情况复杂,涉面广。涉及到重大诉讼、仲裁纠纷案件,往往案情复杂,涉及面p-,包含多个法律关系。如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中,工程总承包方与业主方、分包方、供应商等的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涉及到多方的法律关系。很多案件经过、反诉、撤诉、再诉,有的案件经过调解后,达成和解协议,案件过程复杂,给归档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3.案件时间跨度长,收集难。有些重大案件从到判决历时多年,由于多方面原因,案件判决后多年,仍然没有执行完毕。如北京某公司拖欠建工集团工程款案,由于涉案金额巨大,案件历时三年多的时间。如此长的跨度,给档案收集管理提出了挑战。

三、国有企业案件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归案意识薄弱。档案工作涉及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归档,依赖于该档案形成的整个过程的所有人员:档案形成部门领导、文件形成者、文件工作者、计算机技术专家等。目前,部分国有企业领导及员工对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对案件档案没有提高到依法管理的高度,认为案件档案工作可有可无,档案意识淡薄,一些该归档的资料要么未保存或保存不全,企业案件档案工作还处于被动从属的地位。有的法务部门或承力、人为留用方便,将诉讼文件保存在个人手中,不愿将文件向档案部门移交,个别单位的法务部门甚至以种种理由拒绝向档案部门移交档案,案件档案遗失或缺失现象严重。

2.收集渠道不畅,影响归档质量。案件档案管理的复杂性决定了文件材料的收集要通过不同的途径,涉及到不同部门。目前,对于档案的收集与管理,有的部门自行保管,有的无人管理,有的配备了专(兼)职档案人员,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由于企业对档案工作缺乏统一领导和集中管理,企业内部缺乏必要的沟通协商和约束机制,档案部门无法获取全部信息,造成归档的文件材料不齐全、不完整,无法实现资源共享,也不能有效满足利用者的服务需求。

3.专业水平不高,缺乏规范管理。目前,国有企业一些档案人员既没有经过专门系统的档案业务知识培训,缺乏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比较模糊,造成归档的随意性大,缺少科学、规范管理,给档案利用造成困难。同时,一些企业在档案干部队伍建设上不予重视,没有解决档案人员的待遇、地位等问题,档案部门人员流失现象严重,档案管理工作不能持续进行,档案工作效果得不到充分发挥。

四、案件档案管理的方法与对策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争取领导重视。一是要大力宣传《档案法》,提高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的档案意识,营造良好的档案工作氛围,要让企业决策者充分认识到,案件档案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参考和凭证,是企业文化的重要体现,对企业今后的生存和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二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笔者认为,可以通过组织人员编写《经济纠纷(仲裁)案件选编》、《经济纠纷(仲裁)案件警示录》、《经济纠纷(仲裁)案件档案管理手册》以及开展成果交流、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发展和经济活动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从而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也可以通过案件档案生动的利用实例,充分发挥案件档案的效用,更好地为企业决策和管理服务,从而不断提高企业对案件档案的认识。

2.强化收集,疏通渠道,集中管理档案。为了确保档案收集渠道的畅通,北京建工集团对案件档案变分散管理为统一管理,针对案件档案的特点,档案部门不再面向不同的职能部门进行收集,而是明确由法务部门负责案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同时,为加快案件档案的收集,建工集团要求案件承办人员在案件受理后,即开始收集本案的各种案件材料,并加强跟踪管理,在案件审理进程中随时进行材料收集工作。案件办结以后,要核查案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发现缺漏和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法务部门、档案部门责任人要及时对案件档案的真实完整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办理移交手续。此外,北京建工集团还成立了案件档案管理中心,配备了专业人员,不仅制定了相关制度,还严格遵守企业档案管理流程,促进了案件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3.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加强监督指导。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做好案件档案管理工作的必要保障。为了加强案件档案的管理,北京建工集团制定了《诉讼(仲裁)案件档案管理办法》,不仅明确了适用范围,规定了管理机构与职责,还构建了案件档案管理的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为构筑现代国有企业案件档案管理动力机制,北京建工集团案件档案工作紧贴企

业的需求,变企业发展的动力为企业案件档案工作的动力,建立了有效的责权利机制、竞争上岗机制和职绩考核机制,为企业案件档案工作提供了活力。同时,北京建工集团要求企业的全部案件档案在法务部门收集齐全后依法集中到档案部门统一管理,集团档案部门不断加强对二级公司的指导力度,并将其作为档案管理目标考核、年度检查的重点,形成了有效的案件档案管理的约束机制。

4.加强培训,提高技能,提高队伍素质。为使案件档案工作更好地适应企业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北京建工集团一方面建立有效的奖励机制,解决了档案人员的职级和待遇问题,提高了档案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保持了案件档案队伍的稳定。另一方面,还强化业务培训,主要做法是:加强档案队伍综合素质的培养,定期组织培训,横向覆盖各部室,纵向覆盖二级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培训覆盖面达到100%,培训时注意采取高效率的教学方式,比如理论传授与学习操作相结合、自学与辅导相结合、专题讲座与系统讲解相结合,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及时开展练兵活动,把档案管理与利用结合起来,使档案管理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和管理。同时,档案部门还和法务部门联合,开展档案知识、法律知识讲座,不断提高专兼职档案人员工作能力和管理素质。

第4篇:诉讼档案管理范文

关键词:档案信息化;网络化;服务

1 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成功经验

1.1 把档案信息化纳入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

《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把档案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总格局,加快推进档案资源数字化、信息管理标准化、信息服务网络化的进程。信息化建设开创初期,即将档案信息化纳入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为档案管理配强专业设备、专业软件,开展档案人员的计算机操作培训,并率先在全国检察机关中开发了带有档案管理模块的办案信息系统。在每两年召开的单位信息化工作会议中,始终把档案信息化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专题回顾,认真展望,使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认识深入人心。

1.2 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

近年来,在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我单位始终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专门建设了档案管理的专用库房。整个档案库房设计引入了先进的档案管理理念,管理系统采用自动化的密集架管理系统,库房的温度、湿度控制均可由楼宇管理信息集成系统(BMS)直接控制;并配备了专用空调设备,保持档案保存要求的恒温、恒湿条件。整个基础设施的不断加强,为我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3 档案管理应用系统建设初呈网络化

检察机关的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主要分为七类:诉讼档案、文书档案、声像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荣誉档案。目前,我单位的文书档案归档软件采用神夹软件,采用B/S构架,实行文书档案的网络化目录级管理;诉讼档案归档采用我单位自行开发的检察业务办案软件,跟诉讼流程保持同步,有效地提高了归档效率。以上两个软件今后均可与密集架管理软件实现无缝连接,并通过应用软件开启或关闭密集架。声像档案的研发工作也已进入实战阶段。上述三类档案的软件实现,初步构建我单位立体化、网络化的档案管理应用体系,为深入应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打下了良好的应用基础。

1.4 档案信息化配套机制初步完善

1.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为了加强单位档案信息化工作,先后制订并实施了我单位诉讼档案立卷归档暂行规定等文件制度,保证了档案信息化工作持续、健康、稳步的向前发展。

2.形成了全员参与的工作局面。诉讼档案归档软件的开发和应用,改变过去少数人参与归档的局面,使档案信息化成为全员参与的工作。档案信息化的质量直接由内勤、书记员、检察官等所有诉讼流程参与人员决定,而且环环相扣,责任更加明确,促使人人参与。

3.形成了与技术部门相互依托的衔接机制。基层单位档案室和技术部门在开展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着技术上、工作上相互依托、优势互补的关系。档案部门具有档案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是信息资源的汇聚地,具备一套完整的信息收集的机制和体制,是技术部门开展信息化建设所要寻找的理想的合作伙伴。而档案部门在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中,设备、人员等技术力量都较为薄弱,必须依托技术部门的信息技术装备和计算机专业人员,两者形成一种紧密合作、优势互补的态势是档案信息化建设成功的要件之一。我单位档案部门和技术部门通过多年合作,基本实现了所有档案的案卷级目录机检、部分档案的文件级目录机检和部分档案的全文机检,积累了大量的电子信息,也积累了电子档案生成、整理、移交、归档、利用等实践经验,为我单位档案管理的高效优质运行提供了技术保障。

2 对今后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展望

2.1 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档案信息化在我国是一项新事物,目前并没有形成一套较完整的理论,没有一个档案现代化、信息化的指标体系。国家档案局《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出,档案信息化是以资源建设为核心、信息网络建设为基础、信息法规、标准为保障的综合体系,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工程,绝非轻而易举。需要资金,需要人才。我们要科学地进行档案信息化建设首先必须对其有一个基本正确地的认识,这样才能克服盲目性,避免在资金、人力、物力和时间等方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我们要认真分析研究,按照上级和单位信息化总体目标和阶段要求,着手调研、制定未来的档案信息化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使档案信息化与单位信息化保持同步发展。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档案信息化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制定详细、周全的实施方案,分批分阶段地实现。

2.2 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当前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应放在电子文件的管理上。国家档案局全国档案工作会议上指出:“十三五期间,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点是加强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管理,”这样有利于把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前移至文件形成部门。对库藏档案的数字化要防止急于求成、片面追求结果、淡化过程、对困难估计不足的倾向。国家档案局《全国n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后,各地都在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市单位条线考核、区档案局的督导中都体现了这一要求。因此,我们要立足检察机关的实际,对于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等通用性档案信息化应用系统,要在引进成熟软件的基础上,主要做好与现有办公软件的数据接口工作。对于诉讼档案的信息化应用系统,要充分利用办案软件全市推广的契机,进一步做好需求调研工作,力争在市单位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出基层单位业务档案信息化的新路。

第5篇:诉讼档案管理范文

1、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医疗档案信息具有原始性、可靠性和证据性等独特之处,一直是医疗事务、科技生产等活动中的重要依据和凭证力。伴随着办公自动化的迅猛发展,数字文档信息必然与日俱增,并可能发展成为主要的信息形式。现如今我国大城市的一些医疗机构为适应网络化、信息化,以及为提高综合竞争无懈可击。但是对于基层社区医疗机构特别是类似笔者所在的医疗机构,由于规模的限制,机构内对于现代化信息设备的落后及缺失,使得医疗档案的信息化建设远远落后于当前国内平均水平。而伴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它们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而重视自身档案材料的形成与保管,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作用,是每一个单位不容忽视的问题。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政府应根据实际条件,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的投入,为档案管理工作配备较进的技术设备,促使档案管理逐步从传统的手工、经验管理向现代化的科学管理迈进。

2、信息化建设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2.1安全问题。网络环境一方面为我们带来了效率,降低了成本,缩短了时空界限;但另一面由于互联网自身存在的弊端,不仅会影响到信息工作的可信度,而且会危及整个网络的安全及其生命力。因此,关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尤其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具有文档性质的信息安全问题。

第6篇:诉讼档案管理范文

1 会计凭证中涉及的法律隐患

1.1 民法隐患。在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诉讼时效(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为两年,同时,《民法通则》第137条明确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这是对诉讼时效的起算日以及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作出的规定。许多民事案件,尤其是工伤补偿、工资待遇、房产权属、安置补偿、继承等纠纷,牵涉的相应法律关系的处理,一般都需要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是文件的规定,相应地,需要使用十五年前,甚至是二十多年前的相关资料和凭证作为证据。例如,某律师处理过的一起原告诉某国有企业侵权事故索赔案件中,被告主张原告的侵权事故发生在二十一年前,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原告的主张不应受到法律保护。而该律师作为原告人,在详尽翻阅了相应企业改制变更档案资料的基础上,确定了发生侵权事故时的责任主体,以此为切入点,幸运地发现了21年前处理该侵权事故的一纸《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作为当时赔偿的依据已经作为会计凭证归档,其中同时提及,“鉴于伤者尚且年幼,不宜安装假肢,建议待其成年后考虑安装”。正是这样的所谓“建议”,解决了原被告双方当年赔偿协议中没有涉及的假肢安装问题,据此原告主张诉讼期的起算时间应当是原告成年之日,而不是侵权事故发生之日。换言之,即使过了二十年的法定最长保护期限,原告的主张也可以得到支持。基于此,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就假肢安装问题达成了和解。试想,如果相应会计凭证在十五年或者二十年后被销毁,那么,原告的主张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讲和谐的大背景下,目前司法实践中,主张“重实体,轻程序”的大有人在。在“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证据框架下,一旦当事人,甚至司法机关无法获取十五年前的资料,那么,很有可能就会归咎责任于档案管理部门,从而导致档案管理部门承担不必要的民事责任。

1.2 刑法隐患。从刑事法律关系角度讲,十五年销毁会计凭证也是存在风险的。我国《刑法》第87条明确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该法第88条同时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很显然,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限超过十五年、二十年,甚至更长时限的情况是存在的。许多经济案件中,早期会计凭证的妥善保管在提供破案线索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功效。例如,在一起刑事案件中,一张十八年前的业已作为会计凭证归档的火车票和带有犯罪嫌疑人身份证号码的住宿证明,就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与其他相关证据相互佐证,排除了犯罪嫌疑人出差期间在另一地点作案的嫌疑。相反,如果类似的会计凭证在到达保管期限后被销毁,那么,可能导致案件侦破受阻甚至案件关键证据灭失,也不排除司法机关追究档案管理部门的行政责任的可能性。

2 避免会计凭证档案法律隐患的几点对策

2.1 制定出存在法律风险的凭证目录。就目前情况看,重新划分会计凭证保管期限不太现实,笔者认为,可以由档案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财务、法律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出存在风险的会计档案目录,在开展会计凭证销毁工作时作为鉴定甄别的依据,不进行销毁。

2.2 加强鉴定甄别工作。笔者认为,企事业单位在销毁会计档案工作中必须在鉴定甄别环节多下工夫,要求鉴定人员必须认真细致,对照会计账簿、年度财务报告,遂页翻阅每个凭证。会计档案鉴定小组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逐卷进行鉴定,填写《会计档案鉴定登记表》,提出档案“存毁”意见。

第7篇:诉讼档案管理范文

近年来,某县检察院档案工作紧紧围绕县档案管理部门、上级院档案工作的安排部署,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院里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坚持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不断加大某县检察院的档案工作力度,通过依法、规范、科学治档,努力提高档案质量和管理水平,档案工作步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信息化的“四化”轨道。某县检察院档案室被评为“安徽省省一级档案室”。XX年×月×日,在全市档案工作会议上,某县检察院被某市政府表彰为“xxx”时期全市档案工作先进单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不断加大领导力度,依法治档。

某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档案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检察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名专职档案员和×名协助管理档案的工作人员(各科室内勤),明确了工作职责。根据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保证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延续性。建立了分管检察长分管、办公室主任主管、档案员具体管、各科室齐抓共管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和档案工作管理网络。不断强化全院干警的档案意识,着力克服档案管理是档案管理员的事,档案管理与已无关的思想;克服只要搞好业务工作,档案管理好坏无所谓的思想;克服档案管理员不出成绩,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提高了干警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院领导还经常深入档案室现场办公,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充分保障。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档案管理工作汇报,每半年讲评一次各科室诉讼和行政文书收集、归档情况。积极安排档案员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和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档案法》及档案管理的新技术、新方法,以适应工作需要。近年来,共参加省、市、县组织的业务培训×余人次,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有效提高了档案员的管理水平,为规范化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档案工作真正做到了组织上有保证,职责上有分工,日常工作有人问,出现困难有人管,全院干警参与档案管理的积极性切实得到了加强。

二、不断丰富管理手段,规范治档。

第8篇:诉讼档案管理范文

一、数字化扫描方式

诉讼档案是人民法院的专业档案,也是法院档案中量最多的一类,约占库藏量的90%。诉讼档案数字化,主要有外包和自行扫描两种方式。

外包扫描的特点:一是管理严、效率高。专业扫描公司对数字化人员有着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如保密制度、安全措施、质量控制制度等,根据任务量和工序的安排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工作效率得到了最大发挥;二是图像质量高。扫描人员熟悉各项数字化质量标准,能够迅速地通过去污、去杂质、纠偏等方式处理扫描图像,使之更符合标准;三是员工水平高。专业扫描人员经过保密知识、档案知识的培训,在工作中磨练了技能,操作水平较高;四是成本高。外包扫描按页数和著录数量计费,以本市为例,案件最少的基层法院全部扫描下来也得需要近两百万的经费,如此大的支出,一般单位难以承受。

自行扫描的特点:一是经费投入少。仅需支出人工工资和购置扫描设备经费,比较容易实现。二是安全性、保密性高。由于是本单位员工,对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有较好的觉悟,无需过多担心档案泄秘问题。三是质量不高。本单位员工没有受过专业的档案数字化培训和训练,扫描的图像不清晰、倾斜,著录的数据丢三落四、错误百出。四是效率较低。本单位员工实行固定工资制,没有工作积极性,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工作效率自然不高。

综上,鉴于诉讼档案基数大、增幅快、专业要求高,加之法院活多人少、工作量大,笔者建议采用数字化外包的形式,由有资质、懂业务、高效率的专业公司进行数字化加工,更有利于诉讼档案数字化工作迅速高效完成。

二、档案部门角色定位

现实工作中,由于档案部门级别低、人员少、影响力小,档案信息化工作往往本末倒置,由其他部门插手、指挥,甚至全权负责,档案部门的力量微乎其微,不能起到对档案信息化的规范作用。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规定》,其中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档案机构负责本院档案信息化工作,开展档案网络化服务。这就给法院档案部门做了角色定位,它总体负责档案信息化工作,负责全程管理电子诉讼档案,负责历史档案数字化处理,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持。明确了档案部门在档案信息化中的主导作用,其他部门辅助配合,有利于档案信息化工作正确开展。

2014年国家档案局印发《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第二部分对档案部门的管理职责和内容做了详细规定,进一步细化了档案部门的角色定位,进一步将档案部门在数字化外包中的关键作用明确出来。其中2.2-2.4中规定,档案部门在档案数字化招标中要提出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指标,协助制定招标文件,审定合同,对档案数字化服务机构进行资质、业绩、人员、软件等方面考察。明确档案部门在数字化招标中要起到配合,监督作用,从源头上保证了诉讼档案数字化的质量。

三、数字化质量的把控

确定数字化外包扫描公司后,档案部门要进行扫描加工场地的准备,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进行入场前的登记备案。同时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如安全保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扫描加工设备管理制度等,对数字化全过程进行制度管理。扫描过程中还要派专人负责现场检查和指导,监督检查扫描场所安全、工作纪律情况,指导诉讼档案在扫描、著录、挂接、装订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档案部门在整个数字化过程中要严把质量,紧盯加工方的各道工序,确保档案数字化成果符合标准要求。笔者认为在质量的把控方面有如下几点需要格外注意:

(一)图像质量

大部分数字化外包扫描公司对扫描的图像仅进行简单的纠偏、裁边处理,改变了图像大小,打印出来十分不美观。按国家档案局的要求,技术人员需要对扫描影像进行去底色、去杂质、去污、去黑边、纠偏、居中等操作,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去黑边、去黑点不是对图像进行简单的裁边,而是在不改变图像大小的前提下,将这些杂质去除。去底色是将扫描图像的灰底去掉,变为纯白。纠偏处理,同样是在不改变图像大小的前提下,对歪斜、反向、位置偏移的图像要进行纠偏、正向、居中处理,使每张图像的歪斜度不得超过1度。对扫描出来颜色较浅或较深、不易看清的图像,要进行调深或调浅处理,使之达到比原件更易辨识的效果,保证图像清晰美观,打印出来能够正常利用。

(二)著录质量

诉讼档案著录项目较多,主要有当事人信息、案件受理信息、结案信息和归档信息等。数字化外包公司员工在信息著录时,经常因不了解诉讼程序而录错相关内容。如将当事人名称录错为同音、同义字,将诉讼主体称谓录错,将案号和档号弄错。此时,经验丰富的档案管理员要紧盯现场,进行详细指导。一般来说,对于当事人信息,如果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以最后出具的正式裁判文书为准,判决书会载明诉讼主体称谓和名称。承办法官应以副卷裁判文书签发稿上的拟稿人为准。案卷号、档号除了要看裁判文书之外,还要看案卷封面的手写登记信息。

信息著录是开展诉讼档案利用的关键,其中的每一项信息都很重要,如若出现错误,就可能找不到相关档案,或者给查找诉讼档案带来很大麻烦。对于案卷信息,一定要坚持双著录,即两人同时著录,一致才可以通过核准并保存,不一致则重新著录。

(三)装订质量

诉讼档案在整理装订过程中会出现如下问题:数字化外包公司员工在拆卷、组卷时,没有认真核实材料,造成顺序错误或出现张冠李戴的情况;因案卷材料大小不一,没有加衬,在装订后出现调页的现象;因没有对较大的图纸进行正确的折叠,造成无法翻阅利用等。

在档案整理方面,必须确保案卷材料的一致性,必须确保顺序正确、折叠合规。在档案装订时,要采用三孔一线的方式进行,卷内材料右齐下齐,长度以180mm为宜,尽量在原孔上进行,尽量用线装(尤其是2000年以前的档案),线要紧,结要结实。加工方要对订卷质量负责,不得出现掉页、错订等问题,档案部门要进行抽查,如若发现有装订问题概不接收,加工方要进行全面自查,直到没有装订错误为止。

(四)挂接质量

数据的挂接主要是数据关联和数据入库。由于扫描的图像过多,在挂接中很容易出现错挂、漏挂的现象,导致无法在利用电子档案时迅速查找相关内容,从而降低工作效率及电子档案利用率。主要错误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案卷图像与内容挂接错误,即把1号档案数字图像挂接到了2号档案里,图像内容与案卷信息不符;二是一个案卷内数字图像与卷内目录不符,如裁判文书挂接到了送达证项内。

必须认真将图片与目录一一对应,将卷内目录内容和扫描图像对应,实现档案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的连接,实现档案数据与原有系统的无缝链接,数据挂接合格率要达到100%。

四、诉讼档案网络应用

在诉讼档案全部扫描完成后,如何更好地开展电子档案利用,也是新时期档案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诉讼档案利用主要包括三类,即法院内部因审判工作需要在上下级、同级法院之间调阅,检察院、纪检、监狱、公安等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案件当事人因自身需要查阅。诉讼档案由于其自身特殊属性,调阅、查阅、借阅量非常大,以本院为例,每年需接待近1000人次的利用,工作量很大。诉讼档案全部数字化以后,这项工作就变得简单且易于操作,只需轻点鼠标,就能完成大部分借阅利用工作,不用频繁去库房找卷,不用担心诉讼档案借出总不归还,不用天天在复印机旁劳累、受污染。具体有以下方面:

(一)内部调阅卷

诉讼档案全部数字化后,三级法院便可以开展系统网内调卷,不再邮寄纸质卷宗。这节省了法院大量的人力、物力,降低了案卷因调阅不退、丢失的风险。

本院内部调卷,主要包括主审法官本人、本业务庭、其他业务庭等的审判、审查业务工作需要调阅。全部数字化后,法官只要在局域网内提交调卷需求(法官自己办理的案件可直接查阅,无需审批),经所在庭、室、处领导和档案部门同意后,就可以直接在计算机上浏览查阅,极为方便、快捷。

(二)对外查阅

第9篇:诉讼档案管理范文

近年来,国家对各个阶层的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将低能耗、高产量和高效益作为一个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目前企业已经进入了新的建设阶段,国家规范了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明确了其标准和内容。档案管理升级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企业的升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企业档案管理的升级应该促进企业的升级,在升级中,应该志于为企业服务。

1.升级地位

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过程中,应该使其服从企业的升级,工作人员应该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单纯从范围上来看,档案管理升级囊括在企业升级中,两者的目标都是为了改善企业的管理现状,提高企业自身的素质。目前各个企业对于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程度不够深,阻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档案管理的升级在企业升级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企业的大局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对于企业领导来说,应该在加强企业升级的时候落实好档案管理的升级,对于档案管理部门来说,应该追从企业升级的步伐,做好档案升级的相应工作。对于档案管理升级在企业升级中的地位应该明确,进而顺利的使企业升级。

2.升级作用

2.1启发、引导

企业各项基础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档案管理的渗透作用,档案管理的渗透作用可以更好的启发引导企业各项工作的开展。档案管理存在于企业的科研、建设和生产各个环节中,并渗透在企业活动的整个过程中。企业的档案管理比企业的其他基础管理工作要重要,因为它融合了科学的方法和思维,对于其他各项基础工作有着模范作用,起着引导和启发的作用。档案管理的升级具有很大的能动性,可以保证企业各项管理工作的秩序,可以减少资源的浪费。

2.2提供条件

企业档案管理升级的一系列标准融合了多年企业文件归档的经验,对于档案信息的利用和开发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目前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升级为定量和定性的标准。档案管理水平的度量为企业各项基础工作的管理水平提供了相应的依据。档案文件管理的标准化是档案升级的重要指标,企业的升级过程中应该加强档案管理的检查工作。不断的积累标准化的文件,进而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进而为企业的升级提供依据。企业信息工作囊括了企业各项管理工作,应该把涉及生产经营的各项信息加以整合,进而健全信息系统。企业升级过程中,应该加重档案管理升级的标准审核,审核其是否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企业应该将档案管理的标准作为企业管理的中心,积极的分析档案的相关信息。企业的档案部门是企业的信息资源库,不断的丰富信息资源库,对于建设有竞争力的企业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3催化作用

档案管理工作在企业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档案管理工作涉及了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它主要是为了企业而服务。档案管理主要服务于企业的信息、科技开发、诉讼等服务。首先,企业的内外的信息载体是档案,对于企业的生产运营有着十分重要的引导和协调作用。第二,科技开发服务。企业的科技档案是知识形态的生产力。企业上等级最关紧要的,说到底还是提高生产力。从某种意义上说,科技档案就是打开生产力的一把钥匙。提供科技档案资料为提高产品质量服务,为降低物质消耗服务,以及为新产品开发、技术贮备、技术转让,为企业积极参加市场竞争服务等等,能够实现以极小的投入而获得巨大的产出。第三,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凭证,进行诉讼服务,等等。积极开展这些服务活动,对提高企业素质将起促进作用。

2.4监督保证

企业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中基础性和条件性的管理工作。它的素质的提高,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靠企业各项管理水平的提高,一方面也在于自身的积累和综合。但也正是由于这种积累和综合,就逐步使企业其他基础管理的成果和经验得以巩固和发展。譬如,基础管理中的定额管理,需要有明确的定额管理制度和各种各样先进、合理、配套的定额指标、定额的检查等,对定额管理工作的考核,可以说几乎全部靠档案资料。各种定额统计核算的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定额的检查、分析、修订、报告、实绩的考核等等文件材料,构成了定额档案。定额档案的建立主要靠积累和综合。定额档案管理综合水平提高,就使定额管理更加科学化,并通过档案来巩固定额管理成果。由于档案具有原始凭证性,通过查阅定额档案,就可以证实企业定额管理水平的高低。档案管理和档案的利用,就对企业升级起了监督和保证作用。

3.档案升级的标准

在对档案管理升级时需要清楚两个问题,一是档案管理档次升级的同步问题,二是档案升级的档次问题。档案管理升级与企业升级是否一定要同步,不能单从理论上推断,而应该根据实际做出定论。档案管理升级的档次一般为四类,即地、市级,省级和国家一、二级。这四种档次标准囊括的范围过大,与企业的实际发展并不相符合,应将档次标准的范围制定更为具体,如建立县(市)级档案升级试行标准,合格即可发证,让企业在进行升级时的压力不会过高。对于部分已经达到地、市或省级的升级标准的企业,可经县(市)予以上报在检验后予以发证。调整档案管理升级档次的设置,可以更有效的督促企业的升级,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较容易得到升级企业与工业部门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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