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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太原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二00五年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并人管字[2006]167号)精神,我局从元月20日到元月28日,利用7个工作日对全局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考核是执法局成立以来较为系统、全面、正规的一次考核,从考核准备、组织实施、成绩统计到等次评定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周密准备、公平施考、严肃统计、公正评价,既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考核氛围,又考出了每个人的真实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
目前,我局人员现有人员345人,其中:局领导7名、工勤人员16名,共有322人参加了年度国家公务员考核。
本年度考核我们对参考单位划分了两个考核范围,一是由局考核小组负责的:各大队(分局)领导班子的考核;局机关各处(室)领导和各大队(分局)领导个人的考核;本级机关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另一个是局直属各大队考核小组负责的:对本单位中队长(含)以下人员的考核。两级考核小组都对局考核委员会负责。
通过考核共评出了:执法督察大队、应急执法大队、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四大队、万柏林分局、迎泽分局、晋源分局、尖草坪分局等,共九个优秀领导班子。
对局机关各处(室)领导和各大队(分局)领导的考核。我们共对59人进行了考核,通过局考核委员会研究讨论,局机关处(室)领导被评为优秀的是:周钦秀、侯文年、阴小兵等三位同志;市局各直属大队领导被评为优秀的是:张贵宝、王建原、赵保垄孟宏星、贾旭华等五位同志,其他均为称职。
城区各分局共有24名领导参加了考核,通过我局考核委员会评定,有9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其他均为称职,对这24位同志的考核成绩,我局将分别推荐给各区组织部门,作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依据。
局机关和各直属大队共有280名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参加了考核,通过局考核委员会评议,袁晋峰、王永胜等38名同志被评为优秀等次,有3人黄牢?安欢ǖ却巍保ú欢ǖ却卧?蚣?媳ú牧希??渌???浦啊?o:p>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挂帅,突出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为了准确评价我局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提高所属人员的执法素质,局党组对这次考核工作十分重视。一是局党组就2006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考核工作,党组书记张利同志就如何公平、公正、严肃、真实地搞好年度考核工作,发表了重要意见,这次会议为我局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了奠定了基础;二是局机关成立了由张利局长挂帅的“考核委员会”。局长张利任考核工作委员会主任,副局长刘作铭任副主任,委员有:副局长崔大华、副局长张红、纪检组长高喜跃、助理调研员孙玉锋、政治处处长周钦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付子竣法规处处长侯文年、督察大队政委孟新光。并设置了考核工作办公室,政治处处长周钦秀为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制定了《太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6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和《太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年度考核计划》。三是组织集训,提高考核人员的施考能力。元月19日在考核办公室主任周钦秀同志的主持下,召集各单位秘书科的同志们,进行了为期一个上午的集训。这次集训主要进行了三个内容的学习:第一个内容是:进一步学习理解太原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二00五年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并人管字[2006]167号)及《太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6年度考核实施方案》中有关指示精神和规定要求;第二个内容是:就如何使用太原市公务员考核管理系统软件进行了讲解学习;第三个内容是:对各种民主测评表的填写规定进行了统一。通过这次集训使各单位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工作的方法、步骤、组织程序、报表填写等具体细节问题,提高了各级考核组人员的组考能力。四是立足一线、注重协调、全线跟踪,较好地完成了考核工作。由于我局所属的12个考核单位,办公地点分散、点多面广线长的特殊情况,给考核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在考核中,有些同志还在值勤点上,有些同志还在案件办理中,在这种情况下,我局考核委员会的同志们不怕工作繁琐、不辞奔波辛劳,一边协调工作,一边进行考核。尤其是副局长刘作铭同志、副局长崔大华同志和助理调研员孙玉锋同志,在历时七天的考核工作中,亲临一线、亲自协调、亲
共3页,当前第1页1 自督考。由于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有力地保障了这次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按级分考,提升考核成绩的真实性。
在本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上,为了让领导、让群众正确评价每一个领导同志,公正考评每一名公务员,使每一个人都能考出真实有效的成绩,我局采取了“一级考一级、上级考下级”的考核方式,市局机关考核各大队、各大队考核所属队员,机关成立考核委员会,各大队成立考核组,充分发挥大队一级的职能作用。
在此基础上,市局考核委员会又分为三个考核小组:一个小组负责对各大队(分局)领导班子的考核;一个小组负责对各大队领导个人的考核;第三个小组由政治处主任周钦秀同志负责对个别领导和群众代表谈话。
这种考核组织方式,不但克服了我局人多、点多、面广、线长给考核工作带来的难度,而且还给考核工作带来了三个“便于”:一是按级分层考核便于体现真实成绩。谁用人谁管理,谁管理谁考核,这种以行政建制进行的按级分层考核方法,能够使本级领导对所属人员进行真实公正的评价,也能够及时纠正解决在考核工作中,一些带有个人倾向性的不负责的问题发生;二是方式方法得当便于组织实施。真对我局的人员结构特点,如果没有一个科学的考核实施方案,那将投入很大的人力、物力,且组织起来相当繁琐难以实施,而分级组织既能考核出每个人的真实成绩,且实施起来相对简便;三是分组分项考核便于提高效率。由于我局考核委员会分工细致、任务明确,因此我局的年度考核从组织准备、考核实施到成绩统计,在短短的七天内就顺利完成了考核任务,这也是我局成立以来,就如何搞好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所取得的一点经验。
(三)因职施考,增强考核内容的实用性。
本年度考核我局针对不同的岗位层次,设置了不同的考核内容,按照“用什么、考什么”的考评思路,对不同层次的领导班子、不同层次的工作岗位,进行了不同内容的考题设置,体现了考核内容的实用性。
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我们主要从民主测评和班子建设两个方面进行了考核。民主测评主要从政治学习、班子风气,开拓创新、工作状态,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任人唯贤、干部培养,廉洁自律、公道正派,群策群力、团结配合,依法行政、群众意见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考核。班子建设主要从政治学习、业务技能、勤奋敬业、年度业绩、廉政自律等5个方面进行了考核,并对5个考核项目细化为27个考核内容,从全方位对12个大队(分局)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考评。通过考核使各单位找到了班子建设上的差距,消除了影响班子建设发展的“症结”,同时,局党组在班子整体建设上也理清了思路,为新年度的执法队伍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对全局59名科级领导干部的考核,我们主要从思想品德、领导素质、政策水平、管理能力、民主作风、廉洁自律、工作成绩、年度成绩、个人述职等九个方面进行了考核,对获得优秀成绩的周钦秀、侯文年、阴小兵等22名领导干部,全局进行了通报表彰,对没有取得优秀成绩的和受过处分的领导干部,局领导进行包干帮助。通过考核、帮助、指导等措施加强了干部队伍的建设,为新年度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了准备。
对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我们主要从政治学习、创新能力、业务能力、执法效绩、廉洁自律、言行举止、岗位考勤、服务态度、思想品德、年度成绩、个人述职等十一个方面进行了考核。注重了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的结合,从各个方面考评每一名执法队员。
在这次考核中,被考核人员对我们将不同层次的岗位设置不同考核内容的作法反响很大,普遍感到对不同岗位职责实施不同内容的考核体现了“客观、公正”的考核原则,通过考核使每一个人能够找到自身的差距,对以后的执法工作有很大的督促作用,增强了考核内容的实用性。
(四)干群结合,展现考核氛围的民主性。
本年度考核中,我局在注重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基础上,更重视了领导干部与普通群众的结合。
比如,在对所属12个大队(分局)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的考核中,先后有210名普通队员参与了测评,为了获得真实的考核成绩,助理调研员孙玉锋同志、考核办公室主任周钦秀同志,都先后与50多名普通队员进行了座谈,从班子建设、单位政绩、领导作风、干部威信、单位风气、工作氛围等一系列问题上,让群众畅所欲言、各表己见,同时,还对被考核单位管辖区内的市民进行了走访,获得了第一手考评材料,我局之所以能够公客观正地评价每一名参考人员,其根本原因在于:坚持考核工作的民主性,多让群众参与到考核工作中来,是我们能够圆满完成年度考核任务的成功做法。
三、存在问题
> 2006年度的考核工作,是我们执法局第一次较为系统、全面、正规的一次考核,在这项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但也存在着开拓我局公务员考核工作发展的一些问题:
一是在考核内容的设置上,还存在着考题偏移、量化不细、针对性不强等问题。由于我局所属12个大队(分局)担负着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工商管理等多项执法业务,各大队分管业务不同、执法种类不一,在对各单位年度政绩的考核上,就如何提高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考评成绩的准确性,是我们在下一步考核工作中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二是在考核的组织方法上,还有待于改进。我局具有办公地点分散、参考人员众多、执法任务较重等特点,如果组织方法不得力,就会影响到上级规定的考核时限。因此,就如何科学编组、因时施考,以缩短考核周期,是我们在考核的组织协调上重点研究的问题。
三是所属各单位对《太原市国家公务员绩效考核管理系统》软件的操作能力较弱。参考人员众多、施考内容量大,致使成绩统计工作较为繁琐,其原因在于所属各单位对《太原市国家公务员绩效考核管理系统》软件的操作还不太熟悉,加大了考核成绩统计的难度,下一步我局将召集所属单位有关人员,就正确操作使用《太原市国家公务员绩效考核管理系统》软件进行一次集训,以便提高考核人员的组考能力。
四、几点建议
1、建议市局考核部门对公务员考核工作中,有关组织准备、考核程序、成绩统计、成绩评定等一系列工作,通过集训或书面指导的形式多向各单位考核组提供帮助。
2、《太原市国家公务员绩效考核管理系统》软件的一些功能,还不能更好地满足实际应用,其功能需要进一步扩展。
扫黑办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工作总结
我完成了从原市文化局扫黑办到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的工作岗位转变。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我的学习和工作都取得了较大进步。现总结如下:
初入扫黑办,我对专项斗争的背景、重要意义和如何开展工作都缺乏了解,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我终于克服了刚到岗位就直接接触重要工作而导致无从下手的困难,工作开始得心应手。面对印发文件、梳理线索、制作台账、撰写周报等繁杂而琐碎的工作,我不但没有退缩,反而是经常加班到深夜,期间,顺利的迎接了省厅、市纪检委、市政法委等上级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多项创新性的工作成果获得了领导的认可和肯定。
机构改革之后,我调整到了产业发展科。主要工作内容是督促重大文化旅游产业项目落地实施、编制文化和旅游项目库建设、指导乡村旅游、工艺美术、文化旅游演艺开发等,其中的沿黄文旅综合开发项目是其中的重点。在项目前期的签约和规划评审过程中,我跟随领导多次与相关县、市直单位及宏源集团对接,在领导们的指导和帮助下,对项目规划从征求意见到最终评审的全过程掌握和了解,业务能力不断提升。乡村旅游是另一项重要的工作,乡村旅游示范村、旅游扶贫示范村的创建,凝聚了很多人的心血,在申报、评审、复核等环节,我都有幸参与,所有的村子也都一一跑到,可以说真正做到了全覆盖。
总结2019年,成长和进步很多,不足和欠缺仍有。2020年我将继续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一、年度考核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考核标准概念化、笼统化。一是考核指标量化不够,考核结果失真。二是针对性不够,没有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公务员的评价标准,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与一般公务员一个考核标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拿同一把考核尺子进行衡量,不分级不分类,可比性差。
(二)执行程序不够统一。一些公务员部门不按照考核程序进行,简单草率,确定考核等次的透明度不高。
(三)考核内容简单化、程式化。一些单位设置的年度考核内容没有与本单位的工作性质、职位特点结合,没有与每年的工作结合起来,体现不了本年度的工作重点和难点。
(四)“优秀”等次轮流坐庄,激励作用大打折扣。少数单位领导把评“优”当作照顾、笼络、弄权的手段,群众意见很大。
(五)平时考核近于“抛荒”,年度考核缺乏基础。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但相当多的单位没有进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自然“模糊”。
(六)年度考核难。一是评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难。极少数单位对受到党纪、政纪警告以上处分的公务员仍然定为“称职”。二是年度考核结果执行难。奖惩不分明,戒勉不落实。
(七)工作指导、监督不够。公务员管理部门深入单位指导不够、跟踪监督不力。
二、对策建议
(一)分级分类确定考核内容。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考核内容要有所区别,不同部门、岗位公务员的考核内容要有针对性。
1、考核内容要与本单位本年度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难点)相结合,正确导向,促使广大公务员奔有方向,赶有目标。
2、突出重点。重点考核公务员本年度的工作实绩,不面面俱到,重点突出,易于操作。
3、适当量化考核指标,防止考核尺度过粗。
4、考核内容与具体职位相适应,增强考核的针对性。
(二)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一要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公务员制定考核标准。二要注重考核职业道德水准、廉政状况、服务水平等共性内容。三要合理确定各个要素的标准和分值。对主要工作和薄弱环节要加大分值。四要合理设置权重。考核中要减少人为因素,提高考核的准确性。考核指标要确定相应的权重,如单位领导对中层干部的评分占多大比例,一般干部对中层干部的评分占多大比例。
(三)规范程序,严格年度考核操作方法。考核原则和标准确定之后,程序和方法往往起决定性作用。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日程、要求和具体操作程序。加大宣传,让每位公务员都了解年度考核工作程序、考核标准和优秀指标数。考核程序和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四)做好平时考核,夯实年度考核基础。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搞好平时考核,对于客观、准确地评价公务员一年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平时考核没有固定现成的模式,也没有统一的时间规定,各公务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采取一段时间(一个月或一个季度)或完成一项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如实记录被考核人情况。一是要求公务员本人建立《工作日记录》定期送交分管领导审核;二是单位负责人要建立重点工作和难点工作《考核记事本》,如实记载每个公务员完成重点和难点工作的有关情况;三是各单位人事机构建立《考核登记本》,对公务员考核内容涉及到的情况予以收集、登记,为年度考核奠定基础。
市政府各委、办、局,区、县人事部门:
现将《天津市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八日
天津市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公务员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国家公务员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第三条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是指政治思想表现、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
能,主要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勤,主要是指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绩,主要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工作效率、效益和贡献。
在实施年度考核时,可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分解成若干要素。确定考核要素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公务员的义务、职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
第四条国家公务员的考核标准以其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第五条国家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第六条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部门国家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以内,最多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五。
第七条对国家公务员考核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防止繁琐。
第八条考核国家公务员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必要时,部门负责人可以授权同级副职负责考核。
第九条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年度考核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平时考核由被考核人如实填写工作记录,主考人定期检查被考核人的工作记录,对其履行公务民义务、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做出阶段性评价。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要在年终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进行。
第十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
(二)主考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记录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对主考人提出的考核意见和考核等次进行审核。
(四)部门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由主考人通知被考核人。
考核担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
第十一条在年度考核时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国家公务员予以分别办理:
(一)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当年调任、转任的国家公务员参加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在征求原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等次;
(三)挂职锻炼的国家公务员参加原单位的年度考核,由挂职锻炼单位提供情况;
(四)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国家公务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五)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国家公务员在处分期内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不能定为优秀等次。受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国家公务员,在处分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作为解除处分的依据。
第十二条国家公务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国家公务员本人。其中,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如对复核意见仍然不服,可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国家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具有晋职、晋级和晋升工资的资格,并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具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国家公务员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
(二)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三)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以其本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为标准,发给一个月的奖金。
(四)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第十四条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降职,降职决定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的,不降低原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并执行相对应的级别工资。
(二)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年度考核结束后,各单位要将考核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审核备案登记表》,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备案,未经审核备案的,不能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第十六条年度考核结束后,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将《国家公务员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七条国家行政机关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八条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由部门负责人、本部门人事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国家公务员代表组成。国家公务员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
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的日常事务由本部门的人事机构承担。
第十九条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的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部门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主考人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国家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第二十条各部门负责人、主考人、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在考核中有、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附:1.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天津市国家公务员一九九年度考核审核备案登记表
加强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公务员队伍,着力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引导广大公务员解放思想、干事创业,为加快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贡献。
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作为考核的重点,引入社会评价机制,把奖励和惩处结合起来,使考核成为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的有效手段。
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是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在抓好年度全面考核的同时,对有严重不良行政行为的公务员,可根据平时考核情况,随时做出处理。
二、考核内容
(一)工作效能情况。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本职业务,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工作效率高、质量好,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等。
(二)依法行政情况。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进行行政执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履行其他公务等。
(三)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具有热情的服务态度,按照规定的办事程序、时限和规范的服务用语、礼仪接办本职业务,接听咨询电话,接待群众来访,主动为基层、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等。
(四)工作作风情况。是否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勤政,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处理问题、执行公务做到从实际出发,力戒、形式主义等。
(五)廉洁守纪情况。是否廉洁从政,执政为民,自觉用廉政规定和党纪、政纪约束自己,严格自律,不以职、,在执行公务中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等。
三、考核结果使用
(一)公务员行政行为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没有受到举报、投诉的,年度考核可定为称职等次;行政效率高,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可定为优秀等次,并按下列规定给予奖励: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和优秀等次的,发给年终一次性奖金。
2.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优先提供培训、学习、疗养的机会。
3.连续2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提前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二)公务员发生不良行政行为,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1.因不熟悉业务,不懂相关政策,不认真履行职责,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不应有损失,受到投诉并查实的,责令其待岗培训,待岗期为3-6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待岗期满经考核合格后,重新安排工作;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不发年终奖金。
2.因服务态度恶劣,作风蛮横粗暴,导致群众意见较大的,给予通报批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不发年终奖金;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
3.因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在服务承诺期内不能按时办结承办事项的,发生一次者,实行诫勉谈话,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不发年终奖金;一年内发生3次者,调离工作岗位,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
4.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严重损害发展环境,被投诉一次并查实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不发年终奖金;一年内被投诉2次并查实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
5.因行政不作为,致使本单位成为被告并败诉的,其直接责任人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给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开除。
6.在执行公务中吃、拿、卡、要、报,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因对方未满足本人私欲有刁难、报复行为的,被举报一次并查实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不发年终奖金;一年内被举报2次并查实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7.在行政执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或履行其他公务过程中,严重以职、,被举报一次并查实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一年内被举报2次并查实的,予以辞退。构成违纪的,给予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三)公务员有不良行政行为被举报、投诉并查实的,对其所在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理:
1.被举报、投诉1人次并查实的,该部门工作人员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高于10%。
2.被举报、投诉2人次以上并查实的,该部门工作人员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高于8%;其所在部门当年不能评为先进。
四、完善考核机制
(一)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平时考核制度,建立考核记录,重点是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廉政勤政情况和依法行政情况,以自我记实和领导审核的方法进行,由被考核人的主管领导负责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公务员对行政行为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二)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各级监察、人事部门和各部门分别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箱,向社会公布,受理对公务员行政行为的投诉与举报。监察、人事部门受理的投诉,转有关部门查处。各部门对接转和直接受理的举报、投诉,要认真组织查实,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同级监察、人事部门,由监察、人事部门统一通知投诉人。设在监察部门的行政效能投诉机构定期向人事部门通报投诉受理和查处情况。
(三)完善群众评议制度。对承办项目、资金等审核审批工作和证、牌、照核发以及其他热点岗位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由本部门每年组织一次社会服务对象评议活动,评议结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有条件的地方要在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开办公共服务"热线"评议专题节目,由部门负责人到场面对面地与群众对话交流、倾听意见、回答咨询和受理投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组织领导
一、准备阶段:
、制定街道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成立街道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梁静
副组长:街道副处级组织员王守祥
成员:街道党群科科长郝洛元
街道组织干事潘建新
街道党群科工作人员王彦
二、实施阶段:
、召开动员大会:学习《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务员法》有关章节,学习南京市考核实施办法及《南京市行政机关及公务员有效投诉的认定办法》;对街道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动员;公布区下达的街道年度优秀公务员指标数,区先进个人指标数及分配情况。
根据区下达的指标数:街道年度科及科级以下公务员,优秀公务员名;区先进个人名,经街道办公会研究,分配:街道机关事业和其它集体人员名,行政村名,社区名,街道企业名。
、个人述职:个人对全年的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自我评价,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形式:科有科以下人员以科室为单位述职;区管领导干部以全体大会形式集中述职。
、集中述职、测评:召开全体人员大会,区管领导干部述职(现职)集中对区管领导干部(现职)和科及以下人员投票测评;
、(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考核小组群众投票结果,结合被考评人的《考核记实手册》记录情况和下达的优秀公务员指标数、先进个人人数,提出初步考评等次意见和初步人选;
、街道党工委会议,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和先进人选;
、在区考核委员会对优秀公务员公示后,公布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通知书给个人。
三、总结阶段:
、填写并上报《年度考核人员名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根据年的市、区目标及街道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考核记录手册的作用,制定年度全年平时考核方案和计划报人事局备案;
、资料整理、归档;
一、主要成效及特点
从*年至*年三年间,全市共完成40,592人次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其中评出优秀等次国家公务员6,476人次,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5.95%,称职等次33,362人次,占参加考核人数的82.19%,基本称职等次144人次,占0.35%,不称职等次94人次,占0.23%,未确定等次516人次,占1.27%,辞退9人,占0.02%。几年来,由于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吉林市国家公务员年度量化考核暂行办法》,人事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公务员考核效益的体系初步形成。市直机关各部门不断改进考核方法,效益考核的指标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建立和完善了公务员考核的共性标准体系。把德、能、勤、绩、廉进行量化,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共性内容和标准,对考核人员进行量化赋分,建立和完善了公务员考核个性标准体系。研究制定了各级各类公务员职务岗位职责,分层次、分类别、分职位进行岗位职责分析,准确判断考核对象能力;建立和完善了公务员考核技术指标体系。借鉴现代人才评价技术,心理学,行为科学理论,对公务员内在品德、职业能力、价值观、组织技能等评价的指标体系,对各种渠道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以评价,预测考察对象工作潜能和对拟任职务适应程度,最大限度的减少了考察中不确定因素和人为因素影响。如市公安局将年度考核与岗位目标责任制结合,对全年任务完成情况逐项打分,然后按照警种和职位根据得分多少进行排位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令人十分信服。
(二)公务员考核效益办法开始实施。从*年市直公务员队伍建设意见出台以来,在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全部实行了量化考核,由市人事局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按照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考核要素能量化的全面进行细化分解,不宜量化的,以定性分析为体系,分为好、较好、一般三个层次。实行间接量化,进行分级比较考核,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改进了传统的考核方法,为客观公正评价公务员提供了比较科学准确的依据。市卫生局为了搞好年度量化考核,加大了平时考核力度,采取了日记实,月总结,季评价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局领导坚持每季度调阅工作纪实手册,并认真填写季度评价,为年度量化考核奠定了基础。市审计局为了使量化考核更具有针对性,将综合处室和业务处室分开进行考核,对业务处室按业务量进行打分,对综合处室按服务质量量化打分,确保了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三)公务员考核效益的机制初步建立。由于建立了以工作目标责任制为主要载体,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量化指标体系,公务员考核效益的机制也得到了创新。一是建立了优秀公务员的奖励公示制度,通过量化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国家公务员必须在本单位公示三至五天时间,不经过公示的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二是基本称职、不称职公务员诫勉谈话和离岗培训制度。对年终考核评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公务员由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离岗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对不按规定参加培训,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公务员,年终考核不得评为称职等次;三是政务公开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制度,对政务公开评为优秀等次单位,年终考核优秀指标提高2-3个百分点,凡是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优秀比例降低2至3个百分点;四是考核的通报制度,每年都要对考核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好的给予表扬,差的进行批评,使考核工作始终健康发展。
(四)公务员考核效益的结果得到了合理的运用。为了使考核效益既起到现实的激励约束作用,又能起到内在的长期教育作用,积极拓宽考核效益结果使用范围,加大考核结果使用力度,做到激励与惩罚并用,对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国家公务员给予了嘉奖鼓励,并发300元奖金,对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国家公务员给予记三等功一次,并提前晋升级别工资,对考核结果未达到称职以上等次的国家公务员进行诫勉谈话,离岗集中培训7天时间,发挥考核的警示作用,从惩处中吸取教训,接受教育,尽快进入合格行列。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尽管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在考核效益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考核效益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市直机关个别部门对公务员的考核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在组织公务员考核工作中,缺乏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精神,而是等精神,靠文件。上级如何部署就如何干的现象时有发生,组织考核中缺乏积极主动,周密安排,而是靠发个文件,收个表格,装进档案就算完成任务,结果导致“考核工作年年搞,评完就完成任务,问题不见少”的局面,造成了公务员队伍缺乏活力,作用发挥不突出,政绩不显著。还有的单位年终考核不成立考核组织,不研究制定考核方案,不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考核工作,不及时向考核对象反馈意见,使考核工作中出现了优秀比例名额按比例分配,优秀等次人员评比“轮流做庄”,称职等次人员“平台”过大等现象,不能有效地避免和解决考核中遇到的凭“印象”、“关系”、“人缘”评价公务员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忙人更忙,闲人更闲,一样挣钱”,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风气,严重挫伤了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和考核应有的效力和作用。
(二)执行考核效益的程序还不够严格。有的部门不能严格按照考核程序组织考核工作,随意性较大,有的不按规定组织述职,评选优秀公务员不是以政绩论英雄,而是领导说了算;有的组织群众测评不认真,敷衍塞责,走过场,缺乏严格的监督机制,还有的对测评中评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公务员,不按规定进行处理,而是息事宁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致使考核工作缺乏权威性。
(三)考核效益的方式方法单一。调查中许多同志反映,现在的考核方法不灵活,缺乏科学性,问卷调查的208人中,认为考核工作一般的有130人,凭测评票决定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不符合实际,特别是彼此互相不了解,加之工作性质、岗位、工作量、难易程度等不相同情况下,给被测评者打分,往往是感彩较浓,印象感情分较多,尤其是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很多部门的公务员不进行述职,互相之间不了解,测评时往往是原则性强,有些公道正派的同志得票较少,而那些不说不讲,老实巴交的人得票较多;受工作岗位的影响,审审批批岗位的公务员得票多一些,而无职无权的综合处室测评得票可能少一些,平时不太注意人际关系的公务员榜上无名,失去考核效益的真实性。
(四)考核效益结果运用的力度不够大。近几年,尽管市人事局和市直部门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做了些努力,但是总体看力度还不够大,对于优秀公务员300元奖金的兑现有的单位发,有的不发,有的单位推公以来一次优秀公务员奖金没有发过,有的单位发100,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晋升一级级别工资奖励,只是提前,受奖者没有感到奖励的激励。对于评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国家公务员,没有按规定做相关处理,而是怕得罪人,单位面子过不去,搞下不为例等缘由不了了之。调查的6个单位中,除公安局56名同志被评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按规定进行了岗位培训外,其它5个部门几年来的考核均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国家公务员。
三、主要对策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为尽快克服考核效益方面存在的缺点毛病及不足,提高国家公务员的考核效益,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一)不断提高市直机关市直部门领导对考核效益工作的认识,确实把考核效益工作当作大事来抓。考核效益搞的好不好分,关键在领导,各级部门领导要真正把效益工作当作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激励公务员奋发向上的长远大计一项事业抓实抓好,不能当临时任务,当负担,应付了事,要切实把此项工作列入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要实行部门领导考核效益工作责任制,负责抓公务员考核效益工作,年终考核工作结束后,对于没按规定进行考核效益的工作部门领导,除了通报批评外,建议组织部不得参加其它优秀工作的评比。
(二)进一步完善考核效益体系,进一步量化考核内容,从源头上确保考核效益的提高。要以《公务员法》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考核效益体系,在原有考核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平时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互结合又互有侧重的三期考核体系,在考核内容上要结合职位、岗位、职责的特点,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将原有的述职考核扩大为履职考核、绩效考核和诚信考核,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务员考核中的不确定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
(一)公务员年度考核严格规范。2012年度考核严格按照规定比例和要求,完成了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共计576名同志的考核,共有86人评定为优秀等次。2012年年度考核加强了对人员身份的核查,确保年度考核工作评语准确、标准严格、名副其实。
(二)公务员统计全面精确。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要求,及时安排部署,组织人员培训,统一口径,规范操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公务员年报统计工作。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全县政府系列公务员共有801人,其中县直部门525人、乡镇183人,参照管理人员93人。同时,注重完善全县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建立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花名册。
(三)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顺利实施。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需求进行摸底调查。经审核汇总,并经县人事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同意,上报了90人事业单位招录计划。目前,招考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共62人参加了体检及政审考核。
关键词:公务员 考核评价机制
一、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面临的问题
1.考核标准不具体,等次难以区分
我国公务员考核的覆盖面广,层级复杂,因此考核的标准必须科学、合理。然而,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考核仍然过于笼统。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分类、分层次考核的基本要求不明确。这种笼统、不细化的考核,不仅违背了考核的目的和原则,达不到考核的效果,而且也使考核失去了严肃性,降低了公务员参与考核的热情。并且在实践中,由于有规定,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能超过百分之十五,再加上考核中基本称职和真正不称职的公务员都是极少数,所以,绝大多数的考核等次都集中在称职和这一层次上,从而造成绝大部分集中于称职的大平台,没有达到考核的实施目标。
2.考核程序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在实际考核过程中,有些单位以及单位内部的一些部门不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依然“依据民主评议结果来确定考核等次”,不同程度存在“以评代考”现象。个别地方和个别单位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不搞公开述职。此外,还有一些单位不按照规定将年度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考者本人。
3.考核方法上偏于定性
在实际考核过程中,对公务员的考核往往注重经验印象,而缺乏定量分析;重视定性考核,忽视定量测评。单纯定性的考核方法缺乏科学性,容易忽视定量测评,不能适应现代公务员考核的需要。
4.平时考核的基础作用落实不到位
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离开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就失去了客观依据。在实践中,平时考核的主要形式有日常考勤和工作检查等,这种考核往往并不直接导致奖励和惩戒,而只是考察公务员日常履行其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忽视平时考核,就违背了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中关于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5.考核结果的使用不充分
把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实际的、切身的利益紧密挂钩,是公务员考核制度激励功能的具体表现。然而在现实中,对不称职公务员的处理却比较难,正如列宁曾经说的:“借口集体管理而无人负责,是最危险的祸害”,“应不顾一切尽快根除这一祸害。”
6.考核的监督机制不健全
从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上看,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注重收集汇总考核结果,缺少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措施,考核工作认真与否,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如何,完全取决于单位、部门领导的重视程度和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水平,缺乏客观的调控措施与检查力度,影响了考核工作的权威性。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1.法律制度方面
国家公务员考核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中有些内容存在缺陷。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行政工作的不断变化,原有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需要。另外,从法治的途径来看,由于目前许多法律法规尚未出台,而已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不够全面、不够具体,不便于操作和执行。
2.传统文化方面
现在公务员中还存在官本位思想,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个别领导干部在考核时处处从本地方、本单位乃至本人的利益出发,偏私心理影响考核的公正性。处心积虑地保位子、要面子、争荣誉,而忽视国家、集体和全局的利益,甚至为了骗取个人荣誉和职位不惜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损害了自身形象,辜负了人民的期望,影响了考核工作的真实性。;另外庸俗关系和中庸思想的存在,也大大削弱了考核的准确性。
3.人为因素方面
在实际考核过程中,考核者的思想与个人素质也直接影响了考核的结果。在个别单位一些考核对象往往是主要领导先确定好的,先确定拟提拔人选再考核的做法时常存在,考核组无非是按照领导的意思量身为考核对象定做一套考核材料,来证明领导用人的正确性。而考核人员素质不高也往往制约着考核的科学性。
4.工作实践方面
在实践中,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对考核思想上不够重视,从众心理作祟,加上形式主义、轮流坐庄搞平衡等思想在作怪,都使得公务员考核的公平性大打折扣了。
三、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的建议
1.加强国家公务员考核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完善立法,进一步健全国家公务员考核法律法规体系,如加强《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完善和修改,制定相对完备的考核体制机制。加强执法,对考核中的不法行为要严加惩治,要将公务员考核中的考核腐败、考核不作为等同于渎职等违法行为,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确保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国家公务员考核各项制度
健全的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是做好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重要保障。首先要建立经常性考核制度、阶段性考核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经常性考核制度,便于随时了解国家公务员本人的动态变化。其次要建立国家公务员考核信息收集归档制度;再次要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和任职期间全程审计制度。最后要完善国家公务员考核举报制度,使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3.依据不同职位要求全面确定考核内容
全面科学的考核内容是国家公务员考核的基础和保证,要依据不同职位特点制定科学、有效、具体、量化的分类考核标准和内容,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个人素质与工作实绩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意见相结合;其次,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引进新的考核指标,大胆引入现代人才测评方法,以注重能力测试为主,使国家公务员考核内容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4.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全方位立体考核
科学的考核方法是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考核国家公务员的重要手段。首先要分类考核,即由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按国家公务员不同职务和级别分类进行考核,一级考一级,上级考下级的考核。其次要建立目标考核和电子考核,使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不断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最后要建立立体考核机制,即应当不断拓宽考核领域,采取全方位的立体考核方法,重点考核国家公务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从八小时内考核延伸到八小时之外,从不同角度和侧面对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了解,做出客观评价,保证国家公务员考核结果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5.确保国家公务员考核结果真正落到实处
确保考核结果落到实处是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生命力所在。要做到增加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加强考核结果兑现工作等,确保考核结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