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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于2016年6月3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安排,目前担任党群工作部党务干事一职,负责党务工作。到今天,三个月的试用期已满,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现申请转为正式员工。
入职以来,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领导分忧;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能尽早独当一面,发挥自身聪明才智。由于初入单位,工作中难免出现一些小差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部门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指引和帮助。
来到这里工作,我最大的收获莫过于无论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与提高,激励我在工作中不断前进与完善。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集团公司的长远发展创造价值,共同展望美好的未来!
此致,敬礼。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副厅级以下(含副厅级)领导职务的干部:
省、地(州、市)党委、政府(行署)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县(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的副职;省人大、省政协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省、地(州、市)、县(市、区)纪委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省、地(州、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
省、地(州、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依照本办法执行。
由非领导职务转任上述同级领导职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为一年,从任免机关决定试任职之日起计算。按干部管理权限,需要任职前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或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在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或办理备案手续后再发出任职通知;需要任职后备案的,在任职通知发出后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条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行使相应的权力,享受同职级干部待遇。
第五条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一般不作交流或调整。
第六条试用期满,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采取干部考察的方式进行。
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全面了解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考核程序:试用期满前一个月,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通知试用干部本人撰写述职报告,并提出任用的初步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核时应在《条例》规定范围内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第七条试用期满,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正式任用:
(一)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二)组织领导能力弱,工作实绩不突出,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
(三)在工作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
(四)发现有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
(五)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和考察谈话不赞成人数超过二分之一。
第八条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的,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第九条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胜任现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级安排适当工作,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
第十条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提前解除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任用制度,培养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会管理的干部队伍,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试用原则是“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章岗位及条件
第三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公布试用干部岗位。
第四条试用干部应具备的条件:(一)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二)工作经验:从事管理工作或班组长3年以上,属业务、技术或管理骨干。(三)年龄:40岁以下(四)认同企业文化和价值观,有较强的执行能力,有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政治素质高,组织原则性强,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富有创新精神,身体健康。
第三章报名和选拔
第五条试用干部一般通过竞聘上岗程序进行。
第六条选拔程序(一)竞聘报名: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所在单位提出初审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查合格后,参加竞聘上岗。(二)竞聘内容: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素质测评10%,领导班子评议40%,最后择优试用。(三)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提出考察名单,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察,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资格要求把关,特别要把好政治关,全面考察拟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发展潜力,注重了解其熟悉业务范围和主要专长。(四)试用干部的选拔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推荐渠道,实行民主集中制,符合条件的,交分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由总经理决定是否聘用。决定聘用的,签订试用干部合同。
第四章考核和待遇
第七条试用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按原职级岗位工资不变,奖金按职级10级考核发放。
第八条试用期间经考核仅为合格或欠佳的,退回原工作部门,并取消相关待遇。
第九条试用期满一年,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的,在不突破三级经理编制的前提下,正式履行聘用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第十条试用期满一年,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但由于受三级经理编制的限额不能履行聘用手续的,继续按试用期待遇执行。
第五章附则
一、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
实行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有利于破除部门、行业及身份的限制,扩大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视野,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防止靠关系、走门路、“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全委会投票表决制度,扩大干部任用工作的民主化
我区在全市率先实行了区级中层党政正职人选由区委常委会提名,区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制度,即“票决制”。
三、建立完善干部考核制度,扩大群众参与的范围
1.坚持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和差额考察制度。干部考察前,提前将考察对象名单、考察组成员及联系方式、监督电话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方便群众反映情况,使考察的全过程都能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由于在干部选拔工作中推行差额考察,实现了好中选优,有效地防止了由于用人失察问题的发生。
2.坚持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度。对形成的干部考察材料,考察组成员要在材料后签名,对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对因考察不实、不细而影响正确使用干部的,考察组成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坚持百分量化考核制度。把干部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内容细化,每项又分为好、中、差三档,每档赋予一定的分值,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从而为进一步选好用好干部提供了科学依据。
4.推行实践考核制度,为相关职位选任最合适人选。对通过笔试、面试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在进行组织考察前,安排到相应基层部门,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岗位实践,根据其实际表现,通过记实考核、跟踪考核、组织考察,确定在拟任职位上的最佳人选。通过实践考核考察任用干部,扩大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体现了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使一批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较好地防止了把“高分低能”和“考试专业户”选进基层领导干部队伍。
四、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期制度,广泛听取民意,主动接受监督
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和新任副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拟提拔的干部,在常委会研究以后、正式任命之前,将干部的基本情况和拟任职务在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和干部所在单位张贴公示,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暂缓任职,待查清后,视情况决定任职或取消任职。对新提任的副职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组织、纪检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正式任命,经考察不适宜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
(二)凡提任乡科(局)级领导干部的,必须通过政治理论任职资格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提任。
第二条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非选举产生的新提任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回原岗位或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第三条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实行聘任制。聘任期满,职务自然解除。续聘的,必须重新签订聘任合同。
第四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制度。
(一)县直机关科(局)级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满十年的,必须交流。
(二)乡镇领导干部在同一乡镇任职满三届或在同一岗位上担任正职满两届的,必须交流。在同一岗位上担任副职满二届的,原则上要轮岗或交流。
(三)县直机关及乡镇机关的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五年的,或在同一科室担任正副职满十年的,一般应轮岗或交流。重要岗位的,必须轮岗或交流。
(四)不服从交流轮岗的,予以免职。
(五)特殊岗位或其他原因不适合交流轮岗的,按干部管理权限,须经县委或县委组织部批准。
第五条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各单位中层岗位出现空缺的,或结构调整、重组及现有中层干部超出职数限额需进行调整或分流的,或按规定进行职位轮换,均实行竞争上岗。特殊岗位、特殊情况不适合竞争上岗的,须报县委组织部批准。不按此规定执行的,任命无效。
第六条改进领导干部考核制度。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应坚持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查,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依据。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分类组织测评,并将量化测评结果与定性考核结果相结合,提高年度考核结果的准确性。考核结果应综合反映被考核人的上级、同级、下级以及接受其直接服务对象等各方面的意见。坚持把年度考核结果与干部调整使用、升降去留以及奖惩、工资晋升等相结合,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鞭策作用。
第七条实行领导干部责令辞职、引咎辞职、降职制度。
(一)县委及组织部门根据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
(二)领导干部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本人应引咎辞职。不主动辞职的,予以免职。
(三)组织领导能力弱,工作实绩差,长时间打不开工作局面,未能较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第一年予以诫勉;连续两年的,本人应提出辞职。不愿辞职的,予以降职或免职。
(四)班子不团结,搞无原则纠纷,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视不同情节,对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别予以告诫、诫勉。仍没有改正的,本人应提出辞职。不愿辞职的,予以降职或免职。
第八条严格实行乡镇领导干部住乡值班制度。对违反该制度的,追究领导干部本人及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责任。
一、从年起,市机关实施和参照实施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的部门(单位),凡中层正、副科长及相应职位出现空缺需要提拔补充的,除个别特殊岗位外,均须实行竞争上岗。各部门(单位)在上报中层干部《职务任免审核备案表》时,应在“任免理由”栏内注明竞争上岗情况。涉及重要机密的职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竞争的职位、按政策规定指令性安置的干部、市组织人事部门选调安排的中层干部以及组织、人事、监察科室的正副科长(主任),可暂不列入竞争上岗范围。
二、市机关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原则上在本部门(单位)机关内部实施,并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年9月下发的《*市党政机关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操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因特殊情况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任职条件和简化个别程序。
三、某些专业性强、本部门(单位)机关内部无合适人选的,或者本部门(单位)机关因符合条件的人选少而形不成竞争的,可面向本系统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机关部门、事业单位进行。此类竞争上岗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方法为:各单位于每年9月份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报拟竞争的职位和条件,经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拟定方案报苏州市人事局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
为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社区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大学生就业,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招聘大学生赴社区工作。现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快年轻干部锻炼成长,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组织保证。
二、应聘招考的条件、数量、岗位
1、应聘招考的条件:
①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愿意长期扎根基层开展群众工作;
②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并有学士学位以上的2007年-2009年应(往)届生;
③本地生源;
④身体健康。
2、应聘招考的数量:8名。
3、应聘招考的岗位: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三、应聘招考的程序
应聘招考工作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由街道党工委组织科、劳动保障所组织实施,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等流程进行。
1、报名:
凡符合应聘招考条件的大学生,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到街道劳动保障所报名并填写《市区街道招考社区干部报名表》。
2、资格审查:
街道党工委组织科、劳动保障所负责对所有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等情况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确认。
3、笔试:
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统一组织笔试,委托有关部门出卷、批卷。
4、面试:
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委托有关部门出题,由上级领导、街道应聘招考大学生到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组成面试小组,对应聘招考大学生的解决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5、体检和考察:
对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优秀的大学生进行考察、并组织体检。
6、分配和录用:
录用名单确定后,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讨论,统一分配至相关社区,并办理相应录用手续。
四、大学生录用后的管理
1、人事关系:大学生与所在社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人事关系挂靠区人才服务中心。试用期内违反劳动合同条款的,可提前解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每3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管理:大学生到社区工作后,由社区负责日常管理。
3、培养:街道建立录用大学生任职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总结、考核和奖惩情况。街道党工委、所在社区对大学生进行跟踪培养,形成培训制度、访谈制度、述职制度、考核制度、帮带制度等。对考核考察优秀的,择优使用。
4、考核:由街道组织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情况、表现情况、工作作风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
五、待遇
1、大学生到社区工作后,在聘任居委会主任助理期间,经济待遇原则上初定2000元/月,费用由所在社区承担。
2、大学生到社区工作后,由所在社区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
六、组织领导
xx年12月聘任为学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以来,在部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能坚持认真学习“xxxx”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了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研究了地方党政工作人员使用、培训、管理等方面的特点和规律,并结合实际运用于学校的干部工作。回顾半年以来的工作,我感觉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存在一些不足,现将试用期期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方面
认真学习了《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教育条例》、省委组织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汇编》、《广东省高等学校领导班子任期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中央、省委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理论修养,提高运用政策的水平。
业余时间,结合工作实际,阅读了《学哲学,用哲学》、《体制迷强-大学问题高端访问》、《大学人文教程》、《韦伯论大学》、《给青年的十二封信》等书籍,拓宽了视野,在读书的过程中,也平和了心境。
二、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xx年1-2月完成的主要工作
筹备召开了学校科长工作会议。全校科级领导聘任以来,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经学校领导同意,组织召开了学校科长工作会议。会议就这次科长聘任的过程进行了说明,学校领导对科长(副科长)们如何加强学习、勤奋工作、端正作风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组织了春节慰问工作。春节前夕,对“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的驻村干部、卫生厅“智力扶持山区计划”的挂职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组织部分离退休校领导和部分三级教授春节会餐并发放了慰问品。
拟订了参加省委组织部的主体干部培训计划,完成了参训干部的选派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的培训计划,我们结合我校干部转制地方急需培训的实际,多争取了部分培训指标,并多次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报校领导同意,选派了11名干部参加国家行政学院、省委党校等单位的培训。
参与了援疆工作的部分协调工作。积极协调学校和医院与哈密中心医院的联络,参与协调了哈密中心医院部分科室主任来校参观调研工作。
组织了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同志到“十百千万”驻村点调研考察,确定了援助项目及金额。?月?日,按照“十百千万”驻村工作的要求,组织了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同志到我校挂钩点揭阳市揭东县月城镇新围村调研,文义民书记给全村党员上了党课,学校领导分头慰问了孤寡老人、80岁以上老党员以及贫困户、贫困学生,经过现场调研和座谈,确定了资助新围村的项目方案和资金支持。
与人事处劳资科进一步理顺了为院士服务的机制。与广东省院士服务中心取得了联系,并在为院士服务工作上与人事处劳资科进行工作分工,转发了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士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理顺了院士管理和服务的工作。
(二)xx年3月以来完成的主要工作
xx年3月,受学校的委派,我被抽调到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帮助工作。在这段期间里,我白天在省委组织部上班,晚上和周末抽时间回到办公室,与何明军副部长、彭浩等同志一起研究、落实工作。期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参与组织了学科带头人考核任命工作。在前期学科带头人任职条件制定的基础上,组织机关部分人员,对各单位上报的学科带头人情况进行审核,提出了任职的初步意见。
参与协调了德江同志来学校作报告的工作。在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决定省领导到高校作报告以来,按照学校党委关于邀请张德江同志来我校作报告的意图,紧密跟踪事件的进展,给学校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为成功邀请张德江同志来我校作报告争取了时间上的主动。
参与组织了省委组织部部分同志来我校进行的“七一”党日活动的筹备工作。6月30日,省委组织部部分同志来我校开展党日活动,参观了“军区”惠侨科,听了健康知识讲座,与我校部分人员进行了联欢。进一步密切了我校和省委组织部的关系。
参与组织了我校中层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参与了收集材料、制定方案、考核组织等方面的工作。
参与组织了我校新聘党政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工作。按照学校领导关于对新聘党政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的要求,认真组织了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在时间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保证了培训班在暑期前开班。这期培训班的开班,将在一定程度上扭转我校对党政工作人员“重使用、轻培训”的局面。
参与了战友联谊会的筹备工作。按照学校领导关于组织我校历年转业干部回学校开展联谊活动的要求,在部领导的带领下,制定了活动方案,参与了部分人员的联络沟通工作。
(三)在省委组织部完成的主要工作
借调到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工作以来,主要负责内勤工作,负责日常的文件登记、收发、保管、会议记录、网络信息维护及内务卫生等工作,参与了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9所高校的***推荐和考察谈话工作,起草报部长件、考察材料、讲话稿20余份。将省委组织部的办文格式(类似于我校的“呈批件”)引入我校,并在干部科试用。
三、存在的不足
回顾半年以来的工作,我感到有以下几个方面做得不够:一是在学习上,不够系统,跟踪前沿的学习还要加强;二是工作上整体规划不够,原营职以下干部职级调整、部分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干部的职级套该以及学院办公室领导配备等工作还没有完成等等;三是在学科带头人评聘、考核、引进等方面还要加大工作力度。
为了给公司快速发展做好人才储备,总结人才培养经验,实现人才可持续发展,让公司各部门成为培养人才的窗口,并满足各部门用人需求,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统一招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第三条 培养方向
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各部门需求岗位 第四条 培养周期
大学生培养分为(第一阶段)见习培养、(第二阶段)定岗培养;
第一阶段周期和第二阶段周期各为6个月。 第五条 招聘选拔
1、 招聘途径:校园招聘、网络招聘
2、 招聘流程
(1)校园及网络招聘平台简历初步筛选
(2)笔试量化考评
(3)开放式提问,综合评定
3、 招聘条件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习成绩优异者;
(2)为人勤奋、认真务实、积极进取、德才兼备者;
(3)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沟通能力强、学生干部优先;
(4)踏实稳重,能从基层做起,学习及适应能力强;
(5)认同鑫都企业文化,能与公司共同长期发展 第六条 第一阶段:见习培养(6个月)
1、 见习生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与用人部门共同执行,原则上入职两周内完成集中培训。
2、 培训内容
(1)员工手册、组织管理手册、企业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行政、人事、财务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
(2)岗位职责、工作规范、注意事项、技能技巧、专业知识、在岗训练、工作安全等方面由相关用人部门进行培训;
(3)财务制度及借款与报销规范由财务资产部负责培训;
(4)行政制度及行政办公规范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培训。 3、 参加完公司统一的入职培训后,根据所学专业及既定安排分配至所属部门,用人部门指定一名老师培养,与见习生签订《师带徒培养协议》,负责见习生见习期期间的辅导与培养,老师原则上为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
4、 见习期考核
(1)见习期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通过对员工的面谈、书面考核以及相关责任人的问卷调查,来综合评估培训效果;
(2)考核成绩80分以上且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无异议的,进入第二阶段,定岗培养期(即试用期)。
(3)见习期考核不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共同评议,是否延长见习期或辞退。
5、 见习期结束后,培养记录及考核记录交人力资源部归档。 第七条 第二阶段:定岗培养(6个月)
1、 根据见习期表现及擅长、部门实际需求,进入定岗培养试用,试用期考核方式按照公司现有制度执行。
2、 试用合格后,予以转正;不合格者,予以辞退或转岗。
3、 定岗培养期结束,培养记录及考核记录交人力资源部归档。
第八条 薪酬标准
1、 见习期(见习培养期)薪酬 ??
2、 试用期(定岗培养期)薪酬 ??
第九条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