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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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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论文

第1篇:中国政治论文范文

关键词:财政政策;制度变迁;效应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最重要手段之一的财政政策,其主要政治经济目标就是:社会稳定、经济增长、物价平稳和充分就业。长期以来,在政府执行的财政政策能不能产生有效的政策效果的问题上,不同的经济流派对此的看法存在很大的分歧。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凯恩斯的需求管理财政政策又被很多国家作为增加国内总需求、刺激经济增长的最主要的政策工具。我国真正意义上借鉴西方的财政政策来调控宏观经济,是1998年开始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非常时期,为的是拉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刺激消费、克服亚洲金融危机。自我国积极财政政策执行以来,国内理论界对其效应进行了很多分析,归纳起来有三种观点:效果显著论、效果一般论、效果无效论。多数学者的观点是积极财政政策在拉动经济增长方面作用明显,实现了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据统计,到2002年为止,我国共发行长期建设国债6600亿元,带动投资3.2万亿元,拉动经济平均每年增长1.5-2个百分点),其他如拉动民间投资与消费等方面不尽人意。笔者对其持相近观点,并认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许多可能影响财政政策效果的旧有制度,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体制,在向新制度变迁过程中,必然会导致政府财政政策传导机制的梗塞,甚至出现政策的作用机制发挥失灵。怎样才能在转轨时期低成本高效益地运用好西方的财政政策,从而达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通过对我国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分析,寻找出部分目标效果不佳的深层次原因,以便能在目前进行的中性财政政策实施中有所借鉴,便是本文的宗旨。

二、财政政策效应的认识

财政政策作为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手段,总体来说其政策目标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目标是一致的,但在不同的经济背景下,财政政策的类型和目标是不同的。财政政策的总体效应则是财政政策实施效果与预期的政策目标的比较,看其结果怎么样。但在对政策效应具体分析时,必须重视政策成本这一指标,因为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财政支出和税收两大手段来进行的,政策的实施势必会影响财政收入和国家债务水平。以日本为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为克服经济衰退执行了以扩大政府公共支出为主要手段的财政政策,尽管政策效应拉动了经济增长,但政府持续性的扩大公共支出几乎没有增加任何产出,对经济稳定所起的作用极小,而且还导致公共债务的大幅增长,使政府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这一点上,我国许多地方为片面追求所谓的GDP高增长,不惜大量举债搞市政工程或建设项目,不考虑项目的经济效益,最后形成财政风险,与其颇为相似。事实证明,只有财政政策的净收益大于成本,才能说财政政策效应良好。

三、影响我国财政政策效应的制度安排

在市场机制成熟的国家,财政政策效应受制度的影响较少,但作为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完善有着长期计划经济烙印的中国,财政政策的制度安排背景明显不同于成熟市场,在这里一些西方理论甚至失灵。如西方经济理论认为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大量的发行国债,会使利率上升,产生投资挤出效应,事实上我国的积极财政政策在利率不断下降的同时,却扩大了社会投资需求,引导了企业投资。以1999年为例,国家用90亿的国债资金作为计改贷款贴息,带动银行贷款和企业配套资金1800亿,形成20倍的资金规模。同样减税政策,在我国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制度安排下,其政策效应也会大打折扣。可见,在制度变迁中的今天,很多过去制定的、且与经济社会不相适应的制度继续在发挥作用,这种滞后,将对财政政策的效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来说,影响财政政策的制度安排有:

1.民间投资领域的制度安排。包括行业的进入与退出制度、直接和间接融资制度、税收制度等。

2.就业领域制度。包括社会保障制度、就业培训制度、失业再就业制度、优惠招收下岗人员的工商税收制度、就业观念等。

3.教育领域制度。包括教育收费制度、教育产业化制度等。

4.住房领域制度。包括福利分配制度、货币补贴制度、取消实物分房制度等。

5.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分割制度、一体化制度等。

6.各经济行为主体与政府的制度安排。新制度经济学派和公共选择学派的研究表明:在一定的制度安排下容易形成各种利益主体,而利益主体的行动又会影响政府的外在的制度安排。从制度变迁角度看,制度由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主导,前者包括习惯、习俗、伦理道德、传统等,后者包括正式制度,按政治程序规定而来,作为制度制定和供给的主体,其经济人行为,容易被微观经济行为主体的影响,出台有失社会公平与效率的制度。

7.所有制结构制度。包括对国有企业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等。

8.其他可能影响财政政策的政治、经济制度。

四、对积极财政政策的效应分析

我国近几年进行的积极财政政策,其手段是以发行国债增加政府支出为主、结构性减税(费)为辅的,其主要目标是拉动经济增长、刺激消费、扩大内需、带动民间投资、提高就业水平同时维护社会稳定。关于积极财政政策整体效果的研究,国内经济界已经有许多文献,不管是效果显著派、还是低效、无效派,但是通过政策的实践看,中央的相机决策的财政政策,应该是果断、科学的出手,有力地促进了宏观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彻底摆脱了亚洲金融危机、避免了国内的经济衰退。当然,在我国经济处于制度变迁的特殊时代,财政政策的效应不可能是各个方面都十分理想,如果要说失误,政策的最不成功之处,也是笔者最大的担忧在于:积极财政政策是以牺牲环保、过度开采资源为高代价,经济增长明显存在短期行为,基础牢固性值得商榷,扣出环保、资源因素,或者投资成本(包括高额的国债还本付息代价),财政政策净收益恐怕在1%上下。

为了更加理性地总结其成败,这里再就效果不明显的三个分项目标做一分析:

1.民间投资带动效应

我国政府为了能够刺激国内民间投资,从积极财政政策开始执行至转型,主要采取了扩大公共支出的手段,期望对民间投资起到带动作用。从理论上讲,在不存在制度约束和障碍的前提下,政府的公共支出会产生一定的乘数效应,决定乘数效应大小的关键因素是边际消费倾向,边际消费倾向越大,投资乘数就越大,因此而新增的国民收入就越多,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所起的作用越明显。同样,乘数产生的另一个原因是通过政府的投资可以带动民间投资,从而使社会投资总量不断递增。就公共支出而言,理论上也有两种方式:一是靠政府发行公债直接扩大投资规模;二是政府应用杠杆支出方式,以少量的公共支出来带动或刺激民间的投资支出。这两种方式都被我国采用。由于政府直接投资属于国有单位的投资,其对国有单位的投资快速增长作用十分明显,对非国有单位的投资增长作用不显著。根据《2001年中国统计年鉴》,按所有制结构对我国的投资结构进行比较,以开始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1998年为界限,可以发现1998年之前的三年,国有单位的固定资产年平均投资增长率为10.97%,而个体经济为20.7%,其他经济成分为19.33%;1998年之后的三年,国有单位的固定资产年平均投资增长率为13.13%,而个体经济为10.47%,其他经济成分为11.2%.产生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制度的约束。在经济转型时期,中国的所有制结构虽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与此相适应的制度安排尚在建立,制度变迁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旧的国有企业的特权制度仍然继续产生作用,并对民间投资行为的扩张起到限制作用。大致来说,影响民间投资的制度安排主要有:

(1)行业准入的制度限制。这些行业包括公用事业、邮电通讯、金融保险、石油开采等。民间投资希望进入这些行业,但种种条件限制制约了其投资。据《浙江省民间投资状况分析》报告指出:市场准入的制度限制是影响民间投资的第一个因素,部门保护主义使“系统外”的企业很难参与公共建设。国家原计委研究所也指出:民间投资在30个产业领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限进”。民间投资不足,制度的制约确实影响很大。

(2)融资制度的偏好。我国现有的直接融资制度和间接融资制度,历史上基本是为国有企业服务。信贷政策存在非国有企业歧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多年来得不到有效解决。浙江的地下钱庄的贷款利息长期大大高于国家银行的利率,但生意一直兴旺。贷款制度的歧视对民间资本大规模扩张起到了限制作用。许多民间资本逐步退出了实业投资,进入投机领域,如近年流行的温州炒房团。

因此,笔者认为我国的积极财政政策对启动民间投资效果不理想,政府完全依赖持续、大量的发公债来进行公共支出,支出项目的过于单一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其后果是强劲拉动了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进而形成局部投资过热。

2.提高就业效应

实现充分就业是积极财政政策的目标之一,2003年初中央政府更是将增加就业作为首要目标。应用积极财政政策增加就业的理论依据是通过政府的大规模公共投资,一方面直接增加新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带动民间投资、刺激消费,进而创造就业机会。由于我国城市相当部分失业是制度造成的自愿失业,比如不愿到二级劳动力市场就业,不愿从事低层次的劳动等。而积极财政政策新创造的就业机会主要集中在建筑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在城市失业人口不愿去的背景下,来自农村的失业大军成为了填补对象。同时,国有企业在此期间进行的“减员增效”,也加大了城市失业数量。

3.刺激消费效应

从我国制度安排上分析,城乡分割的制度安排对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和消费能力的提高形成了严重制约,尤其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乏,严重制约了农村的消费能力,储蓄养老、防病等消费预期的不确定性,导致其消费紧缩;高校教育的高收费制度、甚至中小学的不断增长的收费制度,大大降低了居民的消费预期;近几年房地产价格严重脱离居民实际消费水平的连续高涨,更使人们的收入消费支出力下降。据“中国白领阶层过着蓝领生活”的调查报告,年收入5万元左右的江浙城市居民,根本不敢消费,未来十几年的收入大多付于房款,生活十分节俭。我国土地供应及城市安居房建设制度的脱离实际,影响了居民的收入支配能力、制约了他们在其他领域的消费,也形成了经济中的局部过热现象。以笔者分析,国家通过给公务员涨工资等提高居民收入的手段,是希望以此增加消费,进而促进企业效益的提高、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但社会保障、教育收费、住房分配市场化带来的管理失控等制度安排存在缺陷,使我国的积极财政政策对消费的刺激作用有限,行业冷热不均,多数行业依然存在有效需求不足,居民的整体消费意愿不高,储蓄仍然为居民首选。

可见,财政政策的效果好坏,必须重视政策实施的制度约束。

五、对中性财政政策的几点建议

基于积极财政政策的目标基本实现,在经济出现局部过热的情况下,及时淡出扩张的政策,对宏观经济进行巩固、调整,很有必要,因为任何政策都有强大的惯性,存在时滞效应。在实行6年的积极财政政策后,转入针对局部过热、以“有保有压”为特征的中性财政政策,着重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质量,是当前财政政策的取向。以笔者的认识,中性的财政政策要达到良好的效果,应从有关影响政策效应的制度安排上进行与之相适应的改革,在政策手段上多运用税收的方式,具体而言:

一是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公共卫生体系、义务教育制度。

二是运用税收手段对企业科技创新、环保、循环经济等项目加大税收扶植力度;对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低层次重复建设等项目的企业进行重税。

三是放开针对限制民间资本进入的领域,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行高科技、环保、旅游等行业的投资。

四是及时推出物业税、加大地方政府的经济适用房的规模,切实控制房地产的投机,减轻居民的支出压力,稳定社会,提高其他领域的消费。

五是进一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稳定粮食最低收购政策、坚决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继续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六是转变城市居民就业观念、通过培训、发展第三产业、继续引导民资、吸引外资投资实业,努力降低失业人口率,创造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黄丽珠等。2005财政货币双稳健解读[N]。金融时报。2005-01-04.

[2]尚长风。财政约束下的财政政策级效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

[3]王国清。财政学[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4]马晓。财政制度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5]从明。重视研究解决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J]。经济研究参考。2005(1)。

[6]何乘材。积极财政政策的回顾与评价[J]。经济研究参考。2003(81)。

[7]文建东。公共选择学派[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6.

[8]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第2篇:中国政治论文范文

【论文内容摘要】本文对政治合法性的概念进行了阐述,又通过对政治文化的阐述引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论述了儒家和法家政治思想对政治合法性的影响。

政治合法性是政治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统治者在夺取政权后都会用一定的方式使其统治合法化,稳定其政治统治。政治文化作为一种潜在地影响人们政治行为的心理因素,能够影响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儒家、法家思想作为传统政治文化中的主流,为当时的政治统治者提供了合法性的基础,本文围绕这两种思想来探讨政治文化是怎样影响政治合法性的。

一、政治合法性的概念

合法性问题是政治学理论中最主要的命题之一,西方众多学者对合法性有重要论述。一般说来,一种政治秩序的合法性是指它获得被统治者自愿服从的能力,或者说在不使用暴力的条件下获得被统治者支持的可能性。不论是哪种形式的统治,统治者的命令能否被服从的命运,都取决于是否建立并培养了被统治者对统治的普遍信仰。只有被人们认为是具有某种正当性理由的命令,才会获得被统治者的追随,从而具有合法性。韦伯指出,一切经验表明,没有任何一种统治自愿地满足于仅仅以物质的动机或者仅仅以情绪的动机,或者仅仅以价值合乎理性的动机,作为其继续存在的机会。勿宁说,任何统治都企图唤起并维持对它的‘合法性’的信仰。哈贝马斯指出,一种制度要赢得人们的承认,即获得合法性,需要借助哲学、伦理学、宗教对该制度的正确性和合理性作出论证。李普塞特强调,政治稳定既取决于政治秩序的“合法性”,也取决于其“有效性”。所谓“政治系统的合法性”是指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政治制度是该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的能力。简而言之,所谓政治合法性,是指统治者“政治统治”与民众“政治服从”之间的关系。换言之,政治合法性理论主要探讨统治者的统治理念与统治行为“是否”以及“如何”能够赢得民众的服从、信任与支持。

二、政治文化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

政治文化是1956年,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提出来的,他认为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政治信仰和感情,它由本民族的历史和当代社会、经济和政治活动进程所促成。维巴在分析政治文化的构成和作用时进一步指出,一个社会的政治文化由经验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信念、符号和价值所构成,它决定了人们行为的条件,为人们提供了参与政治的主观意向。其实,政治文化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一个国家和民族比较稳定的价值观念、情感趋向和思维定势。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指自周秦至清朝末期三千多年所形成的政治文化,学者们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界定不一,有的学者认为: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历史发展中,长期积淀下来的社会政治心理和习惯、政治态度和情感、民族精神、价值观的总和就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有的学者认为:“政治思想、政治制度与社会政治心理构成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三个层次中,社会政治思想占据着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制高点。政治思想是人的政治行为和社会政治心理的升华,因此,传统政治文化的精华部分保留在社会政治思想中。”言外之意,也就是说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主要是指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笔者也较认同这种观点,因此本文在探讨政治文化对政治合法性的影响时,以儒家、法家两大主流政治思想为例。

三、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对政治合法性的影响

1.儒家思想与政治合法性。儒家思想作为中国古代的主流思想,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一度成为皇家的正统思想,统治者推崇儒家思想,以其来确定其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孔子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通过提倡“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种礼制进而维护等级制度,维护君主的地位,通过这种等级制度的确立来维护统治者的权威。

孟子主张统治者实行“仁政”的思想,将民众提高到了高于君和社稷的地位,这就确立政治秩序的合法性的民意基础。这一方面是在维护等级制度和君权;另一方面是主张君臣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权利,任何一方都不该要求对方无条件的服从和妥协。

到了汉代,董仲舒提出“天人合一”“三纲五常”“君权神授”和大一统等观点来维护封建统治。“三纲五常”是董仲舒对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观念的继承和发扬。君权神授的观点,他认为群主的权力是神赋予的,人民应该绝对服从他们,听天子的命令就是服从“天意”。凡是君主喜欢的事,老百姓应该无条件去做。君权神授是君主合理性的最高依据,也是君主专制最有力的辩护词,通过强调君权的天然合理性和神圣不可侵犯性使皇权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抬高和神化,为君主的政治统治提供了合法性的思想基础。

2.法家思想与政治合法性。法家思想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为建立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被其他朝代所重视和借鉴。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有:商鞅、韩非等人。商鞅强调“法”,法律与规章制度,他通过推行严刑酷法来维系统治者的统治,他认为君主只要牢牢掌握住生杀予夺的权柄,就可以对人民随意的驱使,这也正符合了统治者的意图,进而通过各种严酷的刑罚来维护其政治的合法性。

战国末期的韩非是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他将“法”、“术”、“势”三者糅合为一,“法”是指健全法制,“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法家强调通过这三方面来加强统治,这是确立其统治的合法性的手段。例如“法”,法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制止百姓作出乱法的事情。所以怎样处罚可以制止百姓乱法,便制定怎样的处罚条例。百姓畏惧处罚就会守法,百姓守法国家就能安定,统治者就可高枕无忧。法家认为“权制断于君则威”,这就是所谓的“势”,建立起一种“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的君主极端专制的封建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增强君主的权势。

四、结语

政治文化是形成和存在于一定历史条件的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也是如此,而中国传统的政治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部分,统治者最为尊崇的无疑是儒家和法家的思想,他们通过在思想上控制人民,使人们在思想意识上认同他们的统治,承认他们政权的合法性。因为当民众普遍形成了与现有政府所倡导的价值观相一致的政治文化,则容易形成较高的政治认同度,政治合法性也就确立。反之,当民众所持的政治信念与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相悖,或对现有政府的执政能力不信任时,人民就会对政府的精神和目标怀疑,从而不同意现任领导的统治。统治者还通过一些政治思想的指导,制定了维护其合法性统治的手段。比如说在法家思想的影响下,制定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人们服从统治。任何一个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都不能抛弃自己的传统文化,因为传统文化千百年来的积淀,往往潜意识的影响着人们对事物的评价,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合理的利用传统文化中对现代政治制度有益的部分,巩固民族思想意思,并不断的联系现实,吸收现代政治制度体制中的合理成分和公认的价值观念,最终达到政治系统的合法性。

参考文献:

[1]韦伯(Max Weber)著,林荣远译.经济与社会[M].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39页.

[2]郭晓冬.重塑价值之维——西方政治合法性理论研究[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页.

第3篇:中国政治论文范文

一是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群众路线理念有着深厚的哲学基础,其哲学根基是以人为本。我们党和政府在不同的场合提出社会的发展应以人为本。以人为本要求社会经济发展必须坚持人本理念,这样的发展才是符合人的根本利益的。国企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群众路线理念同样体现了以人为本理念。传统上,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表现为说教和灌输,这样的工作路线和工作方法难以满足职工的需求,甚至引起职工的反感,导致企业在思想政治工作上花费了巨大的成本,但是却没有收到积极的效果,成为一种浪费。人本理念下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地了解职工的主观需求,职工需要什么,我们就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提供什么,思想政治工作不再表现为一种说教,而是表现为一种服务,这也是群众路线理念的积极体现。

二是体现人与企业的和谐发展。群众路线理念下的思想政治工作还要求人与企业的和谐发展,两者之间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良性互动的关系。传统上国企思想政治工作总是要求职工积极奉献,无私地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然而,这样的理念已经难以得到新时代国企职工的认同,尤其无法得到80后、90后职工的认同。新时代的国企职工同样需要自身的发展,因此我们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必须注重人与企业的发展,将职工的发展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条件,而企业的发展又是职工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使职工认识到,个人发展和企业发展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人与企业的和谐发展同样体现了群众路线理念,即凸显出职工自身发展的主管需求,但是应将这种需求凝聚到企业发展的洪流中,使两者之间能够寻找到平衡点。

三是体现国企的社会责任。1953年,被称作现代"企业社会责任之父"的霍华德•博文(HowardR.Bowen)出版的著作《企业人的社会责任》,被认为是第一本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书。博文认为,把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有义务按照社会的目标和价值观的要求,制定相关政策,做出相应的决定,以及采取理想的具体行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不同,国有企业除了为社会提品和服务外,还执行党的经济方针和政策,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也是国家科技创新力量中的中流砥柱。国有企业不是简单地追逐经济利益的企业,同时还是有理想的企业,应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国企的这一特殊使命要求国有企业特别注重社会责任的承担,而社会责任的承担在很大程度上应定位于对群众利益的发现和满足。国企思想政治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能够充分体现国企的社会责任意识。

二、国企思想政治工作贯彻群众路线的具体措施

那么,究竟应如何在国企思想政治工作中体现出群众路线理念呢?这是每一个国企政工工作者都必须考虑的问题。结合笔者自身的工作经验和理论初步,提出如下几点建议,并将其归纳为"五个注重":

一是注重职工理想的塑造。国企的职工必须具有饱满的精神,充满战斗力,同时还要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必须具有远大的社会理想。换言之,国企的职工必须是一个有道德、有理想的人,而不能仅仅成为一个追逐经济利益的市井商人。国企思想政治工作中群众路线的贯彻,需要我们注重对职工理想的塑造,使他们能够具有雄心壮志,投入到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去,为"中国梦"的实现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二是注重职工需求的发现。由于群众路线理念要求我们不要再将自己视作教育者,而是应将自己视作服务者,因此我们需要以服务理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善于发现职工的需求,应围绕职工的需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从而真正凸显出职工自身需求的重要性,也有助于我们真正成为职工的服务者。注重职工需求的发展,要求我们善于从职工的言谈、举止等行为中发现职工需要什么,我们应和职工打成一片,善于捕捉职工的心理变动,聆听职工的倾诉,并引导职工主动坦露心声。在此基础上,我们应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的思想政治工作,使职工能够解决思想问题,并以饱满的精神投身于企业生产中。

三是注重职工利益的保障。国企的发展不能以牺牲职工的利益为代价,但是国企在改革中必然会引发阵痛,有可能会触及一部分群众的利益,并引发这部分群众在思想观念上的误解。作为政工工作者,我们应注重职工利益的保障,善于协调各方面的矛盾,并将职工利益保障和企业的持续发展两者之间有效结合,充分贯彻群众路线理念下的人本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注重职工利益保障要求我们首先充分了解职工的利益在哪里,并最大可能地保护职工的利益,如果职工利益和企业利益发生的冲突难以协调,则应以职工利益的满足为优先,职工的合理诉求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和满足。

四是注重职工思想的变动。由于思想多元化特别是西方腐朽思想的侵入,一部分职工思想变动剧烈,极易对职工个人和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因此,我们还应注重职工思想的变动,善于发现职工思想变动的蛛丝马迹,并对症下药,采取积极措施帮助职工改正错误思想,树立正确的理念。在此过程中,我们应善于引导职工在思想上走上正确、健康的道路,同时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范不良亚文化在职工群体中的扩散和传播,以建立良性的国企企业文化。

五是注重职工意见的反馈。传统上的国企思想政治工作往往表现为"我说我的,你听你的",双方之间的互动性严重不足,影响了国企思想政治工作效能的提升,尤其在效果评估上存在严重的不足。群众路线理念要求我们在国企思想政治工作中注重职工意见的反馈,从而更好地了解我们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成败得失,有助于我们不断调整工作方法,追求工作效果的最优化。

第4篇:中国政治论文范文

[关键词]信贷保证保险;逆向选择;道德风险;信用机制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我国为解决该问题已从多方面着手,在一定程度上扩展了中小企业融资途径。但这些措施还不能完全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所以适时推出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是极为必要的。该制度的建立具有重大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一、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的涵义

信贷保证保险是指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包括两类保险:一类是狭义的保证保险,另一类是信用保险。它们的保险标的都是被保证人的信用风险,当被保证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负代为履行付款义务(给付保险赔偿金)责任。凡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由保险人承担自己(被保险人)信用的保险,属狭义的保证保险;凡权利人要求保险人担保对方(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属信用保险,权利人即被保险人。

狭义的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的被保证人指的是中小企业,它在保证保险中作为投保人,通常是保费的缴纳者;受益人是债权人,在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中指向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信用保险的权利人指的是向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它是信用保险的投保人,通常是保费的缴纳者,同时也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被保险人是债务人,即中小企业;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到期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风险。

二、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意义

(一)增强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缓解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之一是由于大型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还款能力存有疑虑,而中小企业又无充足的资产作为抵押。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使中小企业信用等级得到升级,将有效地消除大银行对中小企业还款能力的顾虑,当中小企业不能如期还本付息时,保险公司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替中小企业还本付息的责任,银行也不会因此而遭受损失。因此,在具有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将可以和其他大企业一样从银行获得更多的贷款,以满足自身发展的需求。

(二)降低信贷金融机构的风险,提高银行资金收益率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存款总额在逐年扩大,而贷款总额相对缩小,存贷比自1995年首次突破“广后,逐步放大。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商业银行存在着大量的剩余资金,银行的资金利用率较低,不利于银行本身的发展。但银行在提高收益率的同时必须考虑资金的安全性,如只注重收益而忽略资金安全则有可能对银行更加不利,所以银行在资金运用上常常处于矛盾的境地。若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得以建立,则商业银行可以在保险公司的参与下,将资金贷给中小企业,既可以提高资金的收益率又可以保证资金的安全。

(三)拓宽保险业务,提高保险公司整体竞争力

保险公司承办中小企业贷款保险业务,可以扩大保险公司的业务量,增强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自1980年我国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我国的保险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截至2006年底,保险业总资产达1.9万亿元,但我国的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仍然很低,总体上来说,仍处于发展阶段,竞争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弱。加之我国加人WTO后,国外的保险公司不断涌人,国外保险公司具有技术与资产等方面的优势,将给我国的民族保险业造成巨大的威胁。发展中小企业贷款保险业务,可以使我国的保险公司增加资金实力,提高整体竞争能力。

(四)促进金融深化与宏观经济的迅速发展

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保险业务,一方面可以使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部门之间相互配合,扩大自身业务,增加其资金实力,促进金融深化进程,增加金融部门对宏观经济的贡献率;另一方面,该业务还可以解决生产部门,尤其对中小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促进中小企业等生产部门发展;最后,金融部门与生产部门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其任何一方的发展都离不开对方的支持,它们的发展是互为因果、轮番促进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保险业务,可以为之创造出一种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

三、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建立的可行性

(一)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符合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我国政府一直在积极为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难题,如创建中小企业板、设立担保机构、进行银行制度改革等,虽然有较大的财力投入,但效果不佳。推出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符合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客观上会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因为,该业务属于一种纯商业行为,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最终目的,无须政府太多投入。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实际上是为政府分担了部分职责,政府再通过诸如税收等优惠政策予以扶持,就可以在不增加财政支出的基础上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这一棘手问题。

(二)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会得到信贷机构的支持

信贷风险是银行等信贷金融机构面临的重大风险之一,如违约数额较大,则会对其稳定经营造成威胁。信贷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避免、自留、转移等多种方式进行风险管理。进行风险管理时,风险主体应根据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以及风险的大小来选择防范风险的最佳方式。对于这样重大的风险,风险转移是银行等信贷机构处理风险的最好选择,而保险又是风险转移中最完善、最合理的方式。因此,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建立必将得到信贷机构的支持。

(三)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可以拓展保险公司业务,提高经济效益

我国的保险业经过二十多年的迅猛发展,正在逐渐走向成熟,已在各种传统险种以及近年来推出的汽车信贷保证保险、住房信贷保证保险、出口信贷保证保险等险种的经营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经验。无论对标的风险的评估,对风险的技术处理,还是对风险的承保能力都已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另外,近年来我国的保险人才不断涌现,保险精算师的数额在逐年增加,为信贷保证保险条款的设计及保险费率的计算提供了人员上的保障。最后,通过开办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业务能给各保险公司带来经济效益。

四、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

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在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三方“共赢”的同时,还会产生不少问题,其中最严重的问题是“逆选择”与“道德风险”。

“逆选择”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中小企业对自己的经营水平、还款能力有着充分的了解,而保险公司对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没有深入了解,常常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在这种情况下,那些经营状况好,还款能力强的企业不愿意投保,而那些经营状况差,还款能力弱的企业则非常愿意投保,这最终将危及保险业的稳定经营,更不利于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实施

“道德风险”则主要主要来自中小企业和银行等信贷机构两方面。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如果投保了信贷保证保险,往往会将资金运用到高风险的项目,如果投资成功则会给企业本身带来巨大的投资回报,倘若投资失败也会有保险公司为其偿还贷款;对银行等信贷机构而言,有了信贷保证保险往往会忽视债务人的信用等级,对于本不应贷款的客户,大量放款,以追逐利润的最大化。道德风险的存在给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建立带来了难度,应为此筹划相应的策略,以化解这些负面因素的影响,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五、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

(一)合理选择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建立的方式

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方式大体有两种模式:一是筹建新型的专业保险公司来承办中小企业的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出资形式可以由政府承担或由某些大机构牵头组建股份公司;二是由现有的优质保险公司在原有基础上开办该种业务,由专门的下属部门从事中小企业的信贷保证保险业务。考虑到我国的现状,后一种形式应该更为合适。因为这样不仅可以为国家节省财政资金,避免重复建设的问题,还可以增强我国现有公司的实力,树立国家民族保险晶牌。综上所述,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最佳方式是利用现有的优质保险公司,先开展试点业务,待机会成熟再全面放开。

(二)实行强制保险,差别费率,防止逆向选择

为了避免出现“逆选择”问题,我国应该对中小企业贷款采取强制性政策。如果实行自愿投保,那么银行对于实力较强的中小企业贷款则不愿投保,而对实力较差的中小企业贷款却非常愿意投保,这将不利于保险公司的长远经营。鉴于此种情况,对于中小企业贷款应采取强制性的贷款保险。

但采取强制性保险,采取相同费率,会产生对各个投保主体有失公平的问题。因为,保险公司在制定保险费率时,是根据投保者的风险等级进行计算的,对于违约风险较小的绩优公司的贷款,应实行较低的保险费率;而对于违约风险较大的绩差公司的贷款,应实行较高的保险费率。所以,在实行强制保险,防范逆选择的同时,还应对于不同的信贷主体实行差别费率,以保证公平合理。

(三)实行比例赔付、免赔额等措施,防止道德风险

信贷保证保险过程中,无论是信贷机构还是中小企业都会出于利润最大化的动机,人为的增加贷款风险以及资金运用风险,产生道德风险。实行比例赔付、免赔额等措施是防范道德风险的有效方法。

比例赔付是指在贷款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只对贷款进行部分赔偿,其余部分由中小企业和银行承担。实施比例赔付可以使中小企业和银行等贷款机构在发生贷款损失时,承担部分损失。所以,贷款机构在贷款时会非常谨慎,中小企业在利用资金时也会再三珍重,从而有效地防止道德风险。

免赔额是指被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在赔付之前,先要自己承担的损失额度。其实施的意义有两个:第一,免赔额可以大大减少保险公司的工作量,减少赔付率,提高其偿付能力。第二,免赔额的实施,可以使信贷机构贷款后保持对贷款人的监督,督促中小企业合理运用资金。由此看来,免赔额同样可以抑制道德风险。

(四)实行再保险、共同保险方式分散风险

大额的信贷保证保险如果一旦债务人违约失信则会给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带来巨大的影响,直接损害其它投保人的利益。因此,保险公司对于数额较大的信贷保证保险应采取合理的风险分散机制,以避免风险集中。具体方法有再保险和共同保险。

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在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后,与再保险人签订再保险合同,当贷款发生损失时,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再保险使原保险人在不损失保险业务的情况下,分散了巨额风险,防止了风险集中,是原保险人经常采取的一种化解巨额风险的方式。

共同保险是指由多家保险公司对同一巨额风险共同承保。共同保险同样也可以做到使保险公司扩大承保能力,分散巨额风险的作用。

(五)完善损失补偿机制

加强代位追偿原则的实施,完善损失补偿机制是促进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代位追偿是指当债务人违约失信,保险公司代之向债权人履行了赔偿义务之后,所取得的向债务人追偿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为了能有效地对债务人进行追偿,可以建立自己的追偿队伍,或者委托专业追账中介机构履行代位追偿的权利。在权利人的积极配合下,代位追偿可以使保险公司的损失得到部分补偿,降低信贷保证保险的经营成本。

(六)建立信用机制,提高信贷主体的透明度

信用机制被称为市场调节的一双“隐形的手”,相对于法律来讲,是一种成本更低的机制。一个没有信用机制的社会是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同样也离不开信用机制,只有建立完善的信用机制,才能保证信贷业务的顺利实施。建立信用机制应做到:首先,建立信用中介机构。充分发挥机构征集信息、评估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的功能,解决信用信息的征集、分析和共享问题,使保险人能够提高获取信息的速度,降低使用信息的成本,同时也为企业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便利。其次,建立信用记录体系。信用记录体系是指对合同的每个主体,包括银行、中小企业、保险公司等的每一次行为进行相关的记录,并以此为依据对相关主体进行评估,对于信用低下的主体要建立“黑名单”,形成各部门共享的资源。其作用主要是对信贷主体起到激励与约束功能,对于良好信用记录的主体,可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以获得更多的合作机会;而对于记录信用较差的主体,则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七)健全法律,增加惩罚力度

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是一新鲜事物,仅仅靠信用机制这双“隐形的手”进行软约束是远远不够的,还应用法律、法规这双“有形的手”进行硬约束。但目前我国的保险法、公司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对此也少有涉及,尤其是对于以隐瞒、欺诈等手段骗取贷款或骗保者的违约失信行为仍缺乏相应的制裁措施。所以,我国要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失信行为严厉制裁,从而从根本上消除信贷者的不良动机。

[参考文献]

[1]龚秀国.我国银行业风险与存款保险制度的完善[J].四川大学学报,2005,(1).

[2]庄庆.建立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分析[J].上海金融,2003,(11).

[3]庄庆.关于建立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制度的思考[J].金融纵横,2003,(11).

第5篇:中国政治论文范文

[关键词]信贷保证保险;逆向选择;道德风险;信用机制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我国为解决该问题已从多方面着手,在一定程度上扩展了中小企业融资途径。但这些措施还不能完全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所以适时推出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是极为必要的。该制度的建立具有重大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一、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的涵义

信贷保证保险是指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包括两类保险:一类是狭义的保证保险,另一类是信用保险。它们的保险标的都是被保证人的信用风险,当被保证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负代为履行付款义务(给付保险赔偿金)责任。凡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由保险人承担自己(被保险人)信用的保险,属狭义的保证保险;凡权利人要求保险人担保对方(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属信用保险,权利人即被保险人。

狭义的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的被保证人指的是中小企业,它在保证保险中作为投保人,通常是保费的缴纳者;受益人是债权人,在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中指向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信用保险的权利人指的是向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它是信用保险的投保人,通常是保费的缴纳者,同时也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被保险人是债务人,即中小企业;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到期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风险。

二、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意义

(一)增强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缓解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之一是由于大型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还款能力存有疑虑,而中小企业又无充足的资产作为抵押。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使中小企业信用等级得到升级,将有效地消除大银行对中小企业还款能力的顾虑,当中小企业不能如期还本付息时,保险公司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替中小企业还本付息的责任,银行也不会因此而遭受损失。因此,在具有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将可以和其他大企业一样从银行获得更多的贷款,以满足自身发展的需求。

(二)降低信贷金融机构的风险,提高银行资金收益率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存款总额在逐年扩大,而贷款总额相对缩小,存贷比自1995年首次突破“广后,逐步放大。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商业银行存在着大量的剩余资金,银行的资金利用率较低,不利于银行本身的发展。但银行在提高收益率的同时必须考虑资金的安全性,如只注重收益而忽略资金安全则有可能对银行更加不利,所以银行在资金运用上常常处于矛盾的境地。若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得以建立,则商业银行可以在保险公司的参与下,将资金贷给中小企业,既可以提高资金的收益率又可以保证资金的安全。

(三)拓宽保险业务,提高保险公司整体竞争力

保险公司承办中小企业贷款保险业务,可以扩大保险公司的业务量,增强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自1980年我国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我国的保险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截至2006年底,保险业总资产达1.9万亿元,但我国的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仍然很低,总体上来说,仍处于发展阶段,竞争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弱。加之我国加人WTO后,国外的保险公司不断涌人,国外保险公司具有技术与资产等方面的优势,将给我国的民族保险业造成巨大的威胁。发展中小企业贷款保险业务,可以使我国的保险公司增加资金实力,提高整体竞争能力。

(四)促进金融深化与宏观经济的迅速发展

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保险业务,一方面可以使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部门之间相互配合,扩大自身业务,增加其资金实力,促进金融深化进程,增加金融部门对宏观经济的贡献率;另一方面,该业务还可以解决生产部门,尤其对中小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促进中小企业等生产部门发展;最后,金融部门与生产部门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其任何一方的发展都离不开对方的支持,它们的发展是互为因果、轮番促进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保险业务,可以为之创造出一种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

三、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建立的可行性

(一)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符合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我国政府一直在积极为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难题,如创建中小企业板、设立担保机构、进行银行制度改革等,虽然有较大的财力投入,但效果不佳。推出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符合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客观上会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因为,该业务属于一种纯商业行为,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最终目的,无须政府太多投入。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实际上是为政府分担了部分职责,政府再通过诸如税收等优惠政策予以扶持,就可以在不增加财政支出的基础上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这一棘手问题。

(二)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会得到信贷机构的支持

信贷风险是银行等信贷金融机构面临的重大风险之一,如违约数额较大,则会对其稳定经营造成威胁。信贷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避免、自留、转移等多种方式进行风险管理。进行风险管理时,风险主体应根据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以及风险的大小来选择防范风险的最佳方式。对于这样重大的风险,风险转移是银行等信贷机构处理风险的最好选择,而保险又是风险转移中最完善、最合理的方式。因此,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建立必将得到信贷机构的支持。

(三)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可以拓展保险公司业务,提高经济效益

我国的保险业经过二十多年的迅猛发展,正在逐渐走向成熟,已在各种传统险种以及近年来推出的汽车信贷保证保险、住房信贷保证保险、出口信贷保证保险等险种的经营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经验。无论对标的风险的评估,对风险的技术处理,还是对风险的承保能力都已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另外,近年来我国的保险人才不断涌现,保险精算师的数额在逐年增加,为信贷保证保险条款的设计及保险费率的计算提供了人员上的保障。最后,通过开办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业务能给各保险公司带来经济效益。

四、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

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在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三方“共赢”的同时,还会产生不少问题,其中最严重的问题是“逆选择”与“道德风险”。

“逆选择”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中小企业对自己的经营水平、还款能力有着充分的了解,而保险公司对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没有深入了解,常常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在这种情况下,那些经营状况好,还款能力强的企业不愿意投保,而那些经营状况差,还款能力弱的企业则非常愿意投保,这最终将危及保险业的稳定经营,更不利于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实施。

“道德风险”则主要主要来自中小企业和银行等信贷机构两方面。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如果投保了信贷保证保险,往往会将资金运用到高风险的项目,如果投资成功则会给企业本身带来巨大的投资回报,倘若投资失败也会有保险公司为其偿还贷款;对银行等信贷机构而言,有了信贷保证保险往往会忽视债务人的信用等级,对于本不应贷款的客户,大量放款,以追逐利润的最大化。道德风险的存在给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建立带来了难度,应为此筹划相应的策略,以化解这些负面因素的影响,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五、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

(一)合理选择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建立的方式

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方式大体有两种模式:一是筹建新型的专业保险公司来承办中小企业的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出资形式可以由政府承担或由某些大机构牵头组建股份公司;二是由现有的优质保险公司在原有基础上开办该种业务,由专门的下属部门从事中小企业的信贷保证保险业务。考虑到我国的现状,后一种形式应该更为合适。因为这样不仅可以为国家节省财政资金,避免重复建设的问题,还可以增强我国现有公司的实力,树立国家民族保险晶牌。综上所述,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最佳方式是利用现有的优质保险公司,先开展试点业务,待机会成熟再全面放开。

(二)实行强制保险,差别费率,防止逆向选择

为了避免出现“逆选择”问题,我国应该对中小企业贷款采取强制性政策。如果实行自愿投保,那么银行对于实力较强的中小企业贷款则不愿投保,而对实力较差的中小企业贷款却非常愿意投保,这将不利于保险公司的长远经营。鉴于此种情况,对于中小企业贷款应采取强制性的贷款保险。

但采取强制性保险,采取相同费率,会产生对各个投保主体有失公平的问题。因为,保险公司在制定保险费率时,是根据投保者的风险等级进行计算的,对于违约风险较小的绩优公司的贷款,应实行较低的保险费率;而对于违约风险较大的绩差公司的贷款,应实行较高的保险费率。所以,在实行强制保险,防范逆选择的同时,还应对于不同的信贷主体实行差别费率,以保证公平合理。

(三)实行比例赔付、免赔额等措施,防止道德风险

信贷保证保险过程中,无论是信贷机构还是中小企业都会出于利润最大化的动机,人为的增加贷款风险以及资金运用风险,产生道德风险。实行比例赔付、免赔额等措施是防范道德风险的有效方法。

比例赔付是指在贷款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只对贷款进行部分赔偿,其余部分由中小企业和银行承担。实施比例赔付可以使中小企业和银行等贷款机构在发生贷款损失时,承担部分损失。所以,贷款机构在贷款时会非常谨慎,中小企业在利用资金时也会再三珍重,从而有效地防止道德风险。

免赔额是指被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在赔付之前,先要自己承担的损失额度。其实施的意义有两个:第一,免赔额可以大大减少保险公司的工作量,减少赔付率,提高其偿付能力。第二,免赔额的实施,可以使信贷机构贷款后保持对贷款人的监督,督促中小企业合理运用资金。由此看来,免赔额同样可以抑制道德风险。

(四)实行再保险、共同保险方式分散风险

大额的信贷保证保险如果一旦债务人违约失信则会给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带来巨大的影响,直接损害其它投保人的利益。因此,保险公司对于数额较大的信贷保证保险应采取合理的风险分散机制,以避免风险集中。具体方法有再保险和共同保险。

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在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后,与再保险人签订再保险合同,当贷款发生损失时,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再保险使原保险人在不损失保险业务的情况下,分散了巨额风险,防止了风险集中,是原保险人经常采取的一种化解巨额风险的方式。

共同保险是指由多家保险公司对同一巨额风险共同承保。共同保险同样也可以做到使保险公司扩大承保能力,分散巨额风险的作用。

(五)完善损失补偿机制

加强代位追偿原则的实施,完善损失补偿机制是促进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代位追偿是指当债务人违约失信,保险公司代之向债权人履行了赔偿义务之后,所取得的向债务人追偿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为了能有效地对债务人进行追偿,可以建立自己的追偿队伍,或者委托专业追账中介机构履行代位追偿的权利。在权利人的积极配合下,代位追偿可以使保险公司的损失得到部分补偿,降低信贷保证保险的经营成本。

(六)建立信用机制,提高信贷主体的透明度

信用机制被称为市场调节的一双“隐形的手”,相对于法律来讲,是一种成本更低的机制。一个没有信用机制的社会是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同样也离不开信用机制,只有建立完善的信用机制,才能保证信贷业务的顺利实施。建立信用机制应做到:首先,建立信用中介机构。充分发挥机构征集信息、评估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的功能,解决信用信息的征集、分析和共享问题,使保险人能够提高获取信息的速度,降低使用信息的成本,同时也为企业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便利。其次,建立信用记录体系。信用记录体系是指对合同的每个主体,包括银行、中小企业、保险公司等的每一次行为进行相关的记录,并以此为依据对相关主体进行评估,对于信用低下的主体要建立“黑名单”,形成各部门共享的资源。其作用主要是对信贷主体起到激励与约束功能,对于良好信用记录的主体,可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以获得更多的合作机会;而对于记录信用较差的主体,则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七)健全法律,增加惩罚力度

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是一新鲜事物,仅仅靠信用机制这双“隐形的手”进行软约束是远远不够的,还应用法律、法规这双“有形的手”进行硬约束。但目前我国的保险法、公司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对此也少有涉及,尤其是对于以隐瞒、欺诈等手段骗取贷款或骗保者的违约失信行为仍缺乏相应的制裁措施。所以,我国要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失信行为严厉制裁,从而从根本上消除信贷者的不良动机。

[参考文献]

[1]龚秀国.我国银行业风险与存款保险制度的完善[J].四川大学学报,2005,(1).

[2]庄庆.建立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分析[J].上海金融,2003,(11).

[3]庄庆.关于建立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制度的思考[J].金融纵横,2003,(11).

第6篇:中国政治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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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中国政治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文化的核心体现在价值体系和价值原则上。先秦诸子围绕人与自然、人与人、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等重大问题,通过激烈的论争,首先提出了人道原则、自然原则、个性原则和群体原则。这些重大价值原则是中华文化的根脉所在。先秦诸子在价值问题上的论争对中国文化有奠基之功。

中国的传统思想文化深深扎根于悠久的历史长河之中,在社会历史发展长河之中,有一个历史阶段是中国文化发展的奠基阶段,这就是先秦时期。先秦诸子围绕人与自然、人与人、个体与社会的关系等一些重大问题来展开论争,并在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关系问题上提出了人道原则和自然原则,在群己关系上提出个性原则和群体原则,从此开启了一扇古代中国哲学价值问题探讨的大门。应当承认,先秦诸子各家在这些问题上的探讨,一开始并非十分合理,各派各家各有所偏,但经过他们激烈的论战,各派的一些继承者不断修正、完善自己的学说,吸收、融合其他各派的合理观点,最终形成了比较合理的价值原则、价值体系,即中华文化中的自然原则和人道原则的辩证统一、既尊重个性又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爱国主义的群己统一原则,这也正是中华文化的精髓所在。

先秦诸子之所以能率先提出这些重大的价值原则,与当时的特定历史条件密不可分,先秦诸子能在这些重大问题上展开激烈的论战,有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首先,从社会性质来说,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的时期,学术上提倡百家争鸣,迎来了文化的空前繁荣。其次,这个时期由于铁器的广泛应用,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促使社会分工加剧,出现了一个知识阶层—士阶层。士阶层打破了奴隶社会的“学在官府”局面,大兴私人讲学之风,著书立说,创立学派,从而促使学派林立,学说各异。再次,在这一时期中华文化已经经历了长达几千年的积累,从仰韶文化,经过夏、商、周的发展到春秋战国时期,已经到了由量变到质变的突变时期。最后,春秋战国时期,国家四分五裂,没有统一的意识形态,不同的思想可以自由地进行论争。就像庄子所说:“道术将为天下裂”。原来统一的“道术”分裂了,于是诸子百家纷纷创立了自己的哲学体系,并就一些重大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论战。

先秦诸子在价值问题上的论争主要围绕以下两方面展开:

一、人道原则和自然原则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中国古代哲学主要通过天人关系来探讨这一问题。在中国古代,天既被赋予自然的因素,又被赋予道德因素。儒家倡导“天人合一”,这里的“天”侧重于天的道德因素,所以,儒家教化人要做“圣人”;而道家更多强调天的自然因素,所以,道家提倡人要做“真人”。孔子说:“惟天为大,惟尧则之。”他认为尧效法“天”创造出了一套制度,于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代代相传,而这一制度的核心是仁,是永远不变的,这就充分体现了儒家天人关系上的人道原则。老子用天道来与孔子的人道对立。老子提出“无为”思想,“无为”即自然。所谓“道常无为而不为”,就是说道对万物的作用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持,长而不宰”。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思是说人尧效法天地,而天地之道无非是自然法则。显然,道家所倡导的是自然原则。

在人与人的关系,儒墨倡导的人道原则与老庄讲的自然原则之争更为明显。儒墨讲仁爱,孔子贵仁,墨子贵兼,二人的说法不同,但都肯定了人道原则,即肯定爱的价值、人的尊严,主张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尊重,建立爱和信任关系。孔子说:“鸟兽不可同群,无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意思是说人要和人相处,必须要有爱心,要有同情心。孔子认为,行仁之方在于实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忠恕之道。墨子也主张:“兼即仁矣,义矣。”后期的墨家更明显地表达了人道原则,《墨经》里讲:“仁,爱己者,非为用己也,不若爱马者。”意思是说,真正的爱就是爱别人如同爱自己,把每个人都看成像自己一样的主体。孔墨讲人类应该在社会生活中发展自己的能力和德性,要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培养自己的理想人格。

与孔墨相对立,老子讲:“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当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当狗。”意思是说自然界无所谓仁爱,圣人对百姓也不施仁爱,就像束草为狗,用作祭物,祭祀完了,就把它丢掉,根本无所谓爱憎。老子认为,培养人的理想人格,不能靠人与人之间的仁爱关系,而应该复归自然。老子说:“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否认人为的重要性,认为自然就是无为,这是道家自然原则的体现。

儒墨强调人道原则,老庄侧重自然原则。先秦诸子各家在激烈的论战中既相互攻击,构建自己的学术观点,同时又相互融合、吸收其他学派的合理观点。如果任何一家将其观点绝对化,就会造成其理论向极端的方向发展。当然,这种背离是正常的,符合人类认识的发展规律。同时,这种背离是短暂的,是中国古代哲学发展的支流,中国古代哲学发展总的趋势是人道原则与自然原则的统一。儒家继承者荀子提出的“化性起伪”说,就是指在自然上面加上人工。后来王安石说:“礼始于天而成于人。”就是说礼义都是人在自然之上附加人工的结果,他主张“以道扰民”,“扰”就是尊重人,因其天性之自然而加以诱导。这就充分体现了自然原则和人道原则的结合。王夫之更是强调:“性日生而日成,习成而性与成。”这种成身成性,循环定性,源于自然(天性)而归于自然(德性)的习性观,进一步体现了自然原则和人道原则的辩证结合。

二、个性原则和群体原则

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先秦儒墨重视群体利益倡导人要过社会性的生活。与儒墨相对立的是道家杨朱的“为我”、“贵己”说,道家杨朱把个人的生命与社会的利益对立起来,主张“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不一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这显然是避世之士的主张。与儒墨讲的人道原则,提倡人要过社会生活完全不同的是,孟子批评说:“杨朱为我,是无君也。”荀子进一步发挥了儒家关于群体的理论,他指出,人要生活,要假物以为用,必须靠集体的力量。由此进而指出,为了合群,便须有一定的社会分工和分配制度,同时,还要有一定的政治法律和道德规范予以保证和约束。荀子说:“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可见,在荀子看来,礼义等一切精神创造的价值都是为了“明分使群”。当然,荀子当时讲的“群”,实质上是封建的宗法制和封建等级制度,荀子的目的仍然是为封建等级制度进行辩护。杨朱的“为我”当然是片面的,荀子强调“群”是为封建等级制度辩护,也是片面的。

第8篇:中国政治论文范文

[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精神内核;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价值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4-191-02

一、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及特点

中国传统文化是指中国传统社会中华民族的整体生活方式和价值系统,其精神学术层面,应该包括知识、信仰、艺术、宗教、哲学、法律、道德等等。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就是

指植根于中华大地肥沃土壤之中,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保留在中华民族之间具有稳定形态的,世代传承并影响整个社会历史的宏大的古典文化体系。中国的传统文化具有重伦理倡道德、重和谐求统一、重理性求教养、蕴含强大的生命力和凝聚力等特点。

二、中国传统文化有益的精神内核

(一)“天人合一”的宇宙观

中国古代思想家大多数主张天人合一,反对把天和人割裂对立起来,他们认为,天与人、天道与人道、天性与人性是相类相通的,因而可以达到统一。这实际上就将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强调人的发展与自然的循环相适应,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演进过程中,处处体现了“天人合一”这一思想内涵。战国时期,庄子认为,主张“无以人灭天”,反对人为,追求一种“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精神境界。汉代董仲舒认为天有阴阳,人也有阴阳,提出“以类合之,天人一也”。两宋时期,天人合一思想发展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文化思潮,张载明确提出了“天人合一”的命题。在张载看来,“世界的本原是太虚之气,人与天地万物都由气构成,气是天人合一的基础”。

(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主义精神

孟子的“其自任以天下为重”、贾谊的“国而亡家、公而亡私”、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无不是对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精神的集中体现。强调为国家、为民族、为集体献身的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文化最为可贵的精华。

(三)“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思想

“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独特之处,也是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精神的重要内容。“以人为本”,就是指以人为考虑一切问题的根本,在天地人之间,以人为中心,在人与神之间,以人为中心。管仲认为:“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这是我国首次最深刻、明确、丰富地表述了民本思想内涵。管仲的以人为本思想,以其独树一帜的鲜明立场,无情地涤荡着千百年来形成的“君贵民轻”传统腐朽统治思想,开一代历史先河。

(四)“重义轻利”的义利价值观

古代所讲的义,即指道义、正义或国家社会的整体利益。所谓利就是个人的名誉、地位、权利、金钱等私利。孔子讲“见利而思义”,孟子更提出“舍生而取义”,在公私、人我的关系中,强调先人后己。

(五)“自强不息”的人生态度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意思是说,天道运行,一往直前,健动不止,生生不已;君子应效法天地之美德,做到自强不息。自强不息是一种自我超越、不断进取的品质,它体现的是一种不屈不挠、顽强奋斗的意志力。自强不息表现为自尊自信的品德,不卑不亢,有着独立的人格;表现为坚韧不拔、奋发图强,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不悲观、不丧气,勇于开拓,积极进取;表现为志存高远,为着远大的理想和目标执著追求,凝聚、增强了民族的向心力,也孕育了自信、自尊、自立的民族精神。

三、中国传统文化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当代价值

对于思想政治教育来说,中国传统文化是用之不尽、取之不竭的源泉,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渗透传统文化的教育具有实际的价值。

(一)有助于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大学生的民族自豪感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强烈爱国主义精神元素和鲜活生动的教育素材,有利于建立学生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引导学生学习中国的传统优秀文化,能够使他们对中国文化的魅力有充分的认识,使其产生民族自豪感,从而激发他们努力学习、建设祖国的热情。

(二)有助于大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和正确的价值观

大学生的整体精神风貌和道德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国民的整体素质。当今社会上多方面因素对大学生的道德观念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亟待我们对他们进行诚实、守信、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多方面的教育。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强调以人为本,以德为先,以义为上,其核心内容就是熏陶人感染人、教育人、塑造人,其最终目的是要培养出正直、公义、诚实、善良、勤奋、进取、对社会有用的人。在道德培养方面,讲求道义,弘扬仁德,讲气节、讲情操、讲廉耻、讲胸怀、讲慎独等等。所有这些,在帮助大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有利于大学生建立积极的人生态度

人才的培养不仅限于知识的传授,还应重视大学生积极的人生态度的建立,大学生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他们的人生态度会直接影响国家的发展、进步。传统优秀文化中蕴含的各种自强不息的人物事迹和人格形象是教育广大学生坚定信念自强不息、不断追求理想的最好素材。通过这些人物事迹和人格形象的影响,可以使学生面对困难不气馁、身处顺境不骄傲,始终保持积极的人生态度,不但有利于学生妥善解决现实中遇到的挫折和困难,对社会的发展、民族的进步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有助于大学生完善心灵品格,增进心理健康

中国传统文化是重视心灵的文化。儒家要求人们面对现实,适应环境,认识自己,悦纳自己,积极入世,提倡人际交往中要“忠恕”“宽厚”“容忍”。道家要求人们平等、坦然地看待一切,不为功名利禄所束缚,强调自然无为、返朴归真,及教导人们如何不被外物伤害,求得精神的宁静与自由。儒道之言虽有其消极的一面,但其对美好心灵境界的追求,对大学生保持心理健康具有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高校思政课教学中适当融合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有助于大学生从传统文化中吸取精神食粮,形成心理缓冲空间,净化心灵世界,提升心灵境界,形成健康的心理人格。

第9篇:中国政治论文范文

一、征文内容:①常见风湿病的中西医结合基础与诊疗方案研究,重点征文领域为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骨关节炎、系统性硬化症、干燥综合征、痛风性关节炎、白塞病、血管炎、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等风湿病的中西医结合治疗研究;②疑难风湿病中西医结合治疗进展;③治疗风湿病药物(中成药、中药各类制剂)作用机制的实验研究、临床试验(疗效性、安全性评价)与临床应用研究。

二、征文要求:①稿件应为未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求论点鲜明,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先进性;②请提交两种形式文稿(纸质打印稿和电子文稿),电子版请发邮箱;③注明单位科室、通信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④纸质文稿须加盖单位公章,属省、部级以上科研基金课题者,请注明;

⑤论文经审评录用后,将收入“会议学术论文集”;参加会议者可获得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评选出15篇优秀论文,并给予奖励。会议拟邀请《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风湿病与关节炎》杂志编辑到会约稿,择优刊登。

三、截稿日期:①2015年9月30日(以邮戳日期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会务费:①2015年9月20日前报名者,会务费900元/人;2015年9月20日后报名者,会务费1000元/人

(差旅、住宿费自理);在读学生(本科、硕、博研究生)论文被录用者,会务费700元/人(差旅、住宿费自理)。②会务费汇款帐号户名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 账号 0200004309089112466 开户行 工商银行北新桥支行。

五、联系方式:①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风湿类疾病专业委员会 电话 020-61648765 传真

020-61647683 王新昌 13065714635 接红宇 13580508674 杨少锋 13802911355 吴启富 1360903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