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无线电管理条例范文

无线电管理条例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无线电管理条例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1篇:无线电管理条例范文

关键词:物资调控;集约化管理;采购管控

作者简介:鲁敬(1976-),北京人,北京市电力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助理工程师。(北京 100054)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29-0179-02

电力系统作为一个连续的物资消耗系统,正常运行中对物资的保障及供给要求颇高,这种特性不仅要求我们要在正常情况下合理、及时地保障电力物资的供应,同时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更要做好应急电力物资的筹集与调配。[1]所以,电力物资的及时采购和调配是一个庞大的工程,电力物资调配中心的地位也显得至关重要。

一、电力物资调配中心的建设

我国拥有庞大的电力系统和密集发达的电网,在基数如此庞大的情况下,电网运行的维护物资比例即使再微小,具体到数字上,也是一个可怕的数据。因此,为了保证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电力物资的保障供给是我们必须重点关注的问题。

近期,笔者所在的电力物资调配中心投入运营,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集约化的管理要求,物资调配中心历时3个月的建设周期,投入并运行。物资调配中心不仅要为“五大”体系的建设提供坚强的物资供应保障,同时还要构建快捷高效的现代物流网络,实现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三流合一”。为了充分发挥调配中心的多项职能,物资供应分公司五层都设有物资调配中心,统一调配平台集成了ERP、ECP、PMIS、基建管控系统、仓储管理信息系统等多个应用系统,以保证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同时,为了建立“月计划、周协调、日调度”的工作机制,笔者所在的物资调配中心设立了统一的业务受理电话,统一受理物资到货需求,统一通知供应商发货,统一接收业务协调信息,实行业务运作窗口统一,信息一口对外。实际工作中,每日派遣专人值守,建立业务受理登记台,记录、分发接受信息,跟踪、记录问题处理结果,保证每件受理有记录、有回复。

在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加强物资集约化管理的要求下,调配中心坚持以标准化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支撑,以创新物资集约化管理为重点,全面提高物资管理水平。[2]这样做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实现管理流程的规范,同时也是为了满足物资管理集约化系统化的需要,在这种平台模式的操作下,调控中心的物资管理将明显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物资调配中心的建成,将持续提升电力物资供应保障能力,带动物资管理整体水平提升,形成通畅的物资供应服务网络。同时,通过各业务间的相互协同和信息互享,将物资供应与前端计划、采购、质量监督、供应商关系管理有效结合,实现供应过程的无缝衔接,提升物资供应链的整体运作效率。

物资管理信息化平台的筹建,不仅是管理标准化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提高采购管理效益,增加对物资采购的管控与考核。[3]传统的电力物资采购在管理方面不仅模式混乱,职能模糊,在流程上也经常出现错乱现象,这些问题不仅加大了物资管控管理的难度,同时也给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由于物资管理的计划性不强,导致采购周期不定,经常造成物资积压或者应急,在遇到突发状况时,调配中心的职能根本无法发挥,无法作出及时合理的调配,物资协调利用情况较差。针对以上种种情况,调配中心现在多以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利用为工作中心,在信息化平台的管控之下,物资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不仅得以发挥,在物资数据的汇总与调查上也节省了人力物力,提高了工作效率。调配中心在信息化平台的辅助下,既能有效控制考核管理的成本与支出,又能随时掌控物资采购与库存,实现对物资管理的全过程管控。

物资调配中心的工作内容主要从四个方面来展开:物资调配、资源统筹、监控预警和应急指挥。调配中心各个部门权责明确,分工合作上有条不紊,共同构建了一个快速、合理、高效的物资调配系统。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物资调配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国家电网公司物资调配中心建设指导意见》以及相关规定,物资调配中心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六条:一是负责汇总物资供应计划、物资利库计划和协议库存物资的匹配计划,落实物资到货需求,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处理各类合同履约问题,保障物资供应正常运行。二是负责日常业务受理,做好日常配送调度工作,确保月计划、周协调以及日调度的妥善进行。三是负责安排供应商发货,跟踪物资到货验收、现场服务等工作,督促供应商主导现场安装。四是负责各类数据汇总、统计和分析;查看信息平台物资供应预警状态,根据预警状态制定方案或通知相关部门、人员。五是负责应急状态下应急值班,受理与协助落实应急物资供应等工作。六是负责物资供应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进行资源统筹,提供信息查询、业务咨询服务。[4]总的来说以“履约协调、配送调度、监控预警、应急响应”十六个字为指导,规范了调配中心的业务。

二、物资的集约化管理

1.流程

国家电网公司所要求的物资集约化管理,以节俭、约束、高效为价值取向,达到降低成本、高效管理的目的。[5]而电力物流管理不仅涉及众多电力物资供应渠道,物资种类、物资规格千变万化,生产建设与业务经营都也涉及物资的消耗,如何顺利开展电力物资的集约化管理对调配中心而言就显得非常迫切。

首先,以业务流程改革为核心,实现科学的集约化。业务流程是企业运作的生命线,想要实现集约化管理就必须从流程改革入手,对业务流程加以规范整合,摈弃浪费人力物力与成本的程序,首先在运营上实现企业的“瘦身”,然后在实际操作中反复实践,为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谋得一个良性的框架。

其次,创造性使用信息技术,使集约化经营取得突破性进展。在调配平台信息化的浪潮下,今后的业务流程将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例如尽快推出电子商务网上采购,同型机协作网管理等,尽力挖掘集约化管理带来的潜力与效益。

再次,优化要素配置,提高经营回报。集约化管理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提高效益,扩展业务品种,保证服务质量。除了要求在经营上投入较多的要素外,经营要素的不间断调控和整合也是实现这一目的的必要手段。在经营要素优化的背景下,企业的运营与管理才能事半功倍,能提高运营的总效益。在集约化管理的模式下,经营要素的配置也将更加合理、高效。如此形成的良性循环对于企业发展管理而言,不啻为一大助益。集约化强调集中管理、统一标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三公原则,对于企业实现高效率、高效益作用重大。

2.优点

实施“物资集约化管理”是国家电网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电网为实现“一特四大”战略,推进“两个转变”,落实“四化”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迫切需要。[6]物资集约化管理能全面提升物资管理水平,推动和谐高效统一的电网的建设,是现代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不可或缺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带来的好处不言而喻:

第一,能够建立物资集约化的管理机制。比起原来散乱无序的物资管理制度,信息化平台下的物资管理显得更加秩序盎然、井井有条。国家电网公司通过对物资管理工作的合理监督指导,使规范化的物资管理制度得以建立,物资的采购、仓储与配送井然有序,应急物资、废旧物资与档案资料的管理也实现了程序化。在应对日益严峻的物资供应状况时处理能力大幅度提高,突显了集约化管理的优势。

第二,推进了调配中心分公司的建立,实现了物资、物流的专业化管理。这样不仅理顺优化了管理链条,同时还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物资分公司根据公司物资调配管理制度,制定物资调配管理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业务流程、工作要求和节点计划,并且配合物资部对物资调配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物资分中心还负责组织开展仓储网络规划与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公司范围平衡利库工作。总而言之,物资分中心的建立有利于稳步推进统一结算,实现系统物资信息“一本账”。

第三,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集约化管理下的资源配置较以往不仅范围扩大,同时在资源的配置上也更加合理、科学、高效。在管理标准化、平台信息化的支持下,资源的调配整合更加具有全局观,不仅能实现配置最优化、效益最大化,还能对新应用平台的创建提供参考依据和实践资料,为日后电力系统全局资源的规划配置提供发展桥梁。

第四,强化物资需求计划管理,实现电网工程的典型设计和标准化建设。物资的采购必须以合理清晰的计划为依据,作为物资供应链条中关键的一环,物资需求计划管理地位十分重要。计划不仅要对物资购买需求进行严格规划,同时对于物资的规格与质量也要严格把关,这样才能从计划管理阶段保证物资需求安排的正确性与合理性。我们只有从管理方面全面统筹推进电网建设的典型设计和标准化建设,才能最终实现电力企业效益的集约化。

三、电力物资的采购与管控

电力物资的采购模式经过长久磨合实践,现大多采用集中采购模式。集中采购模式优势与问题共存,需要不断完善。

集中采购有四种比较明显的优势。第一,节约采购成本和交易费用。同种产品的批量采购在价格上就比分批采购具有优势,同时大宗订货能在交易中取得价格的主动权,降低交易费用,在确保供应充足的前提下,集中采购确实是物资采购方式的不二首选。第二,物资质量能得到保证。集中采购易于推动供应商在产品技术、质量、服务方面的变化革新,对于保证物资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还能使企业获得供应商的优厚待遇。第三,减少资金的占用。集中采购便于依据进度、库存灵活把握物资采购时间,既可以保障供应,又可以尽量避免资金的长时间占用,对财务管理也有好处。第四,获得供应商资源。集中采购能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联系,对买方而言,能够积聚宝贵的供应资源。总的来说,集中采购规模大,采购效益明显,透明度高,在实际工作中,很受企业青睐。

虽然集中采购优势颇多,但是也存在着一些值得普遍关注的问题,最典型的就是“集中腐败”。这种现象在电力企业物资购买过程中屡禁不止,采购人为了从集中采购中谋得利益,利用各种手段与供应商达成协议,收取回扣或者贿赂等。如此情形下的集中采购,在质量规格上难以得到保证,为日后物资在各种工程中的调配使用埋下了隐患。[7]面对这种情况,电力企业展开了反对集中采购中商业贿赂的活动。物资调配中心以物资采购为基础进行运营活动,如果无法对物采购环节加以管控,不仅会影响调配中心的工作,同时对于电力企业的其他部门也会产生恶劣影响。[8]调配中心不仅为电力系统的运作提供消耗物资,在突况下,还要保障应急物资的准确、及时到位,一旦物资采购环节出了纰漏,将会影响电力系统全局的稳定。因此,加强对物资采购环节的管控至关重要。

不管是物资调控中心信息化平台的建设,还是物资的集约化管理,如果无法从物资采购的根源上进行把关,一切都将成为空谈。在物资管理平台信息化的前提下,严格把关,将采购的每一个流程都纳入监督,进行管控,根据采购物资的特点制定分级管理目录和与之相对应的管理流程,建立采购的全程管控机制。对调配中心所需的采购物资招标实行统一对外招标,统一规模采购,公开与供应商签约结算。通过集中招标、规模采购,降低工程造价和生产成本,利用信息化平台建立网上交易平台,大力推进阳光采购,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物资采购的透明与廉洁。

在物资采购的管控中,最重要的是具体措施的实施,对于商业贿赂的治理和预防也要纳入管控,强化集中采购的透明度与强制执行性质,严格把好采购环节的质量关、程序关、组织关。健全的集中采购机制,本身就是治理商业贿赂、杜绝不良风气和行为现象的有效措施,推行集中采购的透明化,实现物资采购的全程管控,也是对调控中心工作的大力支持。在集中采购机构治理和预防商业贿赂中应做到严格执法,准确把握集中采购机制发挥作用的着眼点,强化集中采购的强制执行性质,严格把好采购环节的程序关和组织关,真正实现稳定、有效、透明的物资管控。

四、小结

在如今电力系统不断优化改革的形势下,我们既要跟得上与时俱进的思想潮流,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探索新途径,开创新局面,增强大局意识,以发展的眼光看待电力企业的集约化运营,同时还要管理、打造高效的运营团队,未雨绸缪,夯实管理基础,为电力企业的平稳发展增添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吴非.电力系统物资供应企业物流管理研究[D].武汉:武汉大学,2004.

[2]葛长宏.上海电力物流管理改革的定位与创新[J].供用电,2010,(2).

[3]何满德.电力企业物流管理的探讨[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8,(8).

[4]洪荣坤.粤电:集约化管理[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5,(2).

[5]王守信.陕西电力财务管理模式创新的思考[J].陕西电力,2008,(10).

[6]周耀来,罗静.从物流的发展看电力物流管理[J].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l).

第2篇:无线电管理条例范文

1.完善管理政策和制度,强化无线电行政管理职能,推动自身建设和发展

1985年,无线电管理工作从军队转移到地方政府,无线电管理成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行政管理职能,由此确定了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是国家专门管理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资源的行政机关。云南无线电管理机构作为地方政府的一级机构,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实现“管理资源、维护安全、促进发展”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紧紧围绕行政管理职能,搭建起了以国家和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为基础,涵盖体制建设、法律制度、行政管理、技术监管的无线电管理政策体系,全面提升了政策执行力。

(1)探索无线电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各级政府的无线电管理职能

在《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起草和制定中,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深入开展无线电管理体制建设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无线电管理机构建设的要求,明确云南省无线电管理实行当地政府和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双重领导的体制,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政府办公室或者其他机构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管理人员,协助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建立全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无线电管理工作机构。2004年,云南省各县成立了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并在政府办设立办公室,配备无线电管理专兼职人员281人。目前,机构改革后,各县(市、区)政府保留了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无线电管理职能大部分移交给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内设股室并配备专职人员;少部分县(市、区)的无线电管理职能仍在政府办公室。2007年,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云南省无线电行政管理体制和队伍建设研究》课题,形成《云南省加强县级无线电管理体制建设的意见》,制定并颁布了《云南省县级无线电管理人员监管办法》,明确了县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能职责,完善了县级无线电管理工作制度。同时,制定并颁布了《云南省无线电管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连续3年,省政府与各州(市)政府、各州(市)政府与各县级政府签署了《云南省无线电管理工作责任状》,实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目标责任考核,实现了云南省无线电管理工作从省和州、市两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管理,过渡到各级政府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无线电管理工作全面纳入各级政府工作,适应了新形势下无线电事业的发展要求,对云南无线电管理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加强法制保障能力建设,构建无线电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强化法律手段

为适应无线电管理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各项法律制度规定,2003年,《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确定了管理职权和范围,完善了规划管理职能,设立了无线电监测许可,健全了监管制度,并在行政处罚行为和罚款额度上有了新的突破。2008年,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组织专家学者深入研究无线电管理与环境保护的法律关系,完成了《云南省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颁布执行。《条例》确定了无线电管理机构是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划分了与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权限和管理范围,争取了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权。在国家和云南省三部条例的框架下,云南省全面推进无线电管理政策研究工作,云南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云南省无线电频率台站行政许可程序规定》、《云南省无线电频率台站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关于加强移动通信干扰器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民航无线电通信导航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云南省军地无线电管理协调办法》等9部规范性文件。云南省无委办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无线电频率和台站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云南省无线电台操作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无线电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云南省无线电监测规范》、《云南省无线电干扰查处程序》等一系列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细化了法律制度,建立起以国家和省条例为主线的无线电管理法规制度体系,为云南省无线电管理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法制保障。与此同时,云南省大力加强法规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工作。2004年至今,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对各级政府执行《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云南省政府连续两年对各部门、各行业、各无线电用频单位执行国家和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云南省无委办组织开展了民航导航台专项执法检查、无线电广播和电视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卫星地球站专项执法检查、会议干扰器专项执法检查、对讲机专项执法检查、大功率无绳电话专项执法检查,整治航空、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等无线电业务中存在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出台相关文件,明确管理政策和措施,促进问题的解决,维护无线电管理秩序,树立了行政管理的权威。

(3)建立规划管理体系,强化行政决策和监管能力,完善行政管理手段

为适应无线电事业快速发展的要求,推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强行业指导,提升无线电管理行政决策能力和水平,云南省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十二五”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和《云南省“十二五”无线电管理规划》、《云南省“十二五”无线电频率规划》、《云南省“十二五”城乡无线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云南省“十二五”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规划》、《云南省“十二五”无线电安全应急保障规划》、《云南省“十二五”无线电产业发展规划》的“一个”总纲“六个”子规划的云南无线电规划体系;完成了150MHz、400MHz、800MHz频率规划和全省无线电台站址规划、12个民航机场电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通过无线电规划体系的建立和执行,实现了云南省无线电管理工作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结合,加强了对无线电行业发展的引导和指导作用,有利于规范有关无线电项目的建设,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频谱资源,以及加强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规划管理手段的建设,强化了无线电管理的宏观管理职能,健全了行政管理手段,增强了管理工作的主动权,促进了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云南省全面推进无线电管理法规制度体系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了无线电频率、台站、设备管理,以及军地协调、无线电台操作人员资格考试等管理机制:实行无线电频率和台站行政许可合法性审查、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技术手段,形成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技术监管、监督检查闭环工作流程,实现行政审批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执行广播电视无线电发射设备检测制度,关停、整改不合格的大功率无线电发射设备,保障航空无线电通信导航安全和广播电视播出安全;开展无线电台操作人员资格考试,颁发操作资格证书,台站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编制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规划,划定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并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确保重要无线电台站工作环境安全可靠;贯彻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军地协调工作机制和程序,在满足部队军事工作需要的同时确保地方无线电台站工作的电磁环境安全等等。通过法规制度的落实和工作机制的建设,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强化了管理职能,完善了管理手段,规范了工作程序,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成效。#p#分页标题#e#

(4)明确无线电监测工作目标,建设无线电技术监管体系,健全无线电技术管理手段

云南省的无线电监测工作以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为行政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为工作目标,立足无线电监测职能职责,科学构建无线电监测网。目前,云南省监测面积达到20万平方千米,占本省实际国土面积的一半,具有良好的无线电频谱监测和应急能力。2006年5月,根据《云南省无线电监测工作规范》要求,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全省推行了监测月报制度,对监测到的无线电信号进行分析和处理,使干扰投诉大幅度下降。监测部门每月都要汇总分析电磁环境状况,总结干扰排查和查处非法信号情况,形成频谱监测报告,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并由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同时,建立起“基础监测数据—分析统计数据—提取管理信息”的监测工作流程,全面了解无线电电磁环境状况,掌握了频率占用度情况,实现了对重要台站的实时监管,无线电技术监管水平显著提高,深刻影响并推动着无线电管理和监督检查方式的转变。

2加强无线电管理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推动无线电技术和业务的应用,促进无线电事业快速持续发展

(1)以规划为纲领,加强宏观指导,加大无线电管理政策保障力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无线电技术和无线电业务广泛应用于政府服务、民生服务的政务信息、卫生急救、远程教育、移动多媒体、无线支付、无线识别等各领域,成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无线电设施、设备成为城乡建设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为加快云南无线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十二五”城乡无线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围绕云南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无线电基础设施,提升无线电基础设施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功能,保障社会安全,满足云南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要求。该《规划》设定了无线电基础设施发展专项目标:一是进一步改善农村通信条件,农村无线电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更大发展,为农村提供无线电通信普遍服务;二是为公共服务的无线电设施建设取得更新的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并为公众提供普遍的无线电服务;三是无线电安全保障和应急无线电设施建设取得进一步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专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四是“无线城市”网络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创新发展项目进行稳步推进,并取得新的突破;五是国际大通道无线电通信系统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强力保障国际大通道的运输调度安全,信息化、智能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高。《规划》要求建立有利于无线电基础设施发展的完善的法制体系、先进的无线电基础设施和科学的无线电管理服务体制,营造出有利于无线电基础设施发展的公平市场环境,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无线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2)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无线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的实现

为认真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3G工作支持TD-SCDMA发展的政策,全面推进云南省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大力支持第三代移动通信发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00号)、《关于成立云南省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01号)、《关于加快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76号)等文件,将公众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作为经济和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纳入土地利用、城乡建设、市政规划和公路建设等规划,要求3G网络建设中涉及土地、林业、环境保护、气象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按州(市)实行打捆方式申报,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宇为网络建设开放场地,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行业的支持政策。云南省政府与各通信运营商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委托省工信委领导代表省政府与通信运营商分年度签订《移动通信基础网络建设目标责任书》,规定了网络建设任务和投资额度。2011年,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2010年度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工作进行奖励的通报》,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通信运营商进行了奖励。为确保公众移动通信基础网络建设的快速健康发展,移动通信基础网络建设任务和目标已纳入云南省无线电规划体系,被列为重大建设项目。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还组织制定并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了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室内无线电信号覆盖系统建设规范》,云南省住建厅和工信委联合下发了贯彻《规范》的通知,将室内无线电信号覆盖系统纳入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内容一并审查,实现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并对多运营商共建共享行为进行了规范。2010年,《云南省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完成,并报送省政府列入2011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使政策实现制度化、法制化。

3.围绕国家和云南省的发展战略与目标研究制定政策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边疆稳定,提升无线电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

无线电频谱资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性资源,直接或间接创造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因此,2003年,云南省组织开展了《无线电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对无线电频谱资源在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创造的价值作出了统计评估。2011年,云南省组织开展了《云南省无线电事业发展指标体系研究》课题研究,以无线电规划体系为基础,分别建立指标体系,并提炼出统计指标进入云南省国民经济发展统计指标,增强了无线电管理的宏观经济指导能力。云南省是我国通往东南亚和南亚的重要陆上通道,战略地位十分重要。2011年5月6日,为促进云南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完善国家对外开放格局,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国发〔2011〕11号)。无线电管理工作紧紧围绕云南省委、省政府“两强一堡”发展战略,提出了全面构建云南无线电频谱资源支撑体系,充分有效利用频谱资源,促进涉外无线电频率协调工作,支持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目标,包括:结合云南连接东南亚、南亚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目标,大力发展移动通信基础网络,建设“无线城市”,加快城市信息化、智能化、国际化建设;推进交通领域无线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无线电通信导航和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健全交通运输无线电调度通信体系;加快安全领域无线电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无线电应急通信和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应急无线电通信水平和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无线电安全保障能力。#p#分页标题#e#

第3篇:无线电管理条例范文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认真做好无线电台站年检验证工作,严格无线电频率和台站管理

今年我处与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发出无线电台站年检验证通知共50余份,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用户办理手续,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年检工作都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结。到6月底,全市年检率达到80%以上。为一家新设台单位办理了设台相关手续。

严格按照新版《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和“无线电台站审批程序”,对用户报送的申请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积极指导和协助用户填写好“无线电台站技术参数表”,并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规划台站地址和指配无线电频率,做到建站合理,审批严格,办证迅速,服务及时周到。为确保我国第三代移动通信和我市农村的“村村通”工程建设的有序开展,我们开展了对第三代移动通信和农村“村村通”工程所用频率的清理工作,保证所用频率的电磁环境干净无干扰。

(二)、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宣传,认真开展执法检查

年初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对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为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准确把握和正确运行法律、法规知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平、公正执法的水平。在广播电视、网站等宣传媒体上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对无线电管理工作涉及的相关条款和国家对无线电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内容的宣传活动。

为维护民航陆空通信秩序正常,确保民航通信和飞行安全。在监测站和台站管理人员的配合下,开展了对广安市辖区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调查、登记工作。联合排查了邻水县合流镇至高滩镇沿线安装使用大功率无绳电话情况,取缔了大功率无绳电话两台(套)。

(三)加强无线电监测值班,加大干扰查处力度

坚持日常无线电监听、监测,完成上级下达的监听、监测任务,及时查处无线电干扰,监测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锻炼,进一步提高了无线电监测技术水平。上半年完成省无委、省监测站下达的民航无线电干扰排查任务1次,监测人员在高登山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监听、监测29天,向省无委报送民航干扰排查监测情况29次,查处无线电干扰1件。

认真开展对本辖区内无线电频谱监测,紧紧围绕全面构建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技术监管三大体系展开。完成了省信息产业厅下达的重点频谱监测任务3次,其中对民航频率、调频广播电台、电视频道进行了重点监测,共计监测538小时,按时向省无委办公室、省监测站报送了《无线电频谱监测统计报告》。通过监测月报制度实施的深入和推进,掌握了一批非法和违规台站,给无线电管理提供了技术监管依据。

(四)加大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和提高实际操作技能

上半年,我处在抓紧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不放松业务知识的学习。为配合今年5月在成都举办的“四川省无线电监测技术演练比赛”,针对演练设定的内容,制定了无线电管理、监测技术、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计划和内容及落实措施,印制学习资料31套,共2000多页。集中两个月时间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在全省监测技术比赛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首先是采取前两小时学理论知识,后两小时实际操作监测、检测设备,最终达到每位同志都能熟练操作各种监测、检测设备的目的;其次是采取室内学习与室外练习相结合,在理论学习的同时,派专人到郊外放置干扰源,然后全体人员分两组开展实地查找干扰素源的模拟训练,以此提高大家在今后工作中处理突发事件和干扰事件的能力。通过学习和训练,全处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得到提高,操作能力大大提高,基本上达到了人人能完成监测、检测和查处干扰的水平,全处人员学习无线电新知识、新业务、新技术的兴趣更加浓厚,掀起了新一轮创建学习型机关的。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各区市县没有专门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我处行政执法人员又少,导致日常工作中对区市县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指导和设台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2、我处广安无线电监测站,属公益性管理职能事业单位,门市出租权收走后,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虽然去年底解决了一部分,但还是有相当的缺口,对无线电管理和监测工作有较大的影响。

三、下半年的打算

1、强化无线电频率和台站管理工作,按照省无委要求,全面展开对无线电频率台站的清理工作,为3g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2、继续做好保护民航陆空通信频率不受干扰,保障民航飞行安全。

第4篇:无线电管理条例范文

对2015年形势的基本判断

(一)无线电管理进一步深化改革,管理方式进一步创新

2015年,无线电管理机构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的精神,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加快研究无线电频谱资源拍卖等市场化配置的基本方法、相应流程、环节设计、风险点分析、需要的配套法规等,为构建完善的分配体系奠定基础。二是加快无线电立法研究,梳理无线电管理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推动行业无线电管理部门对涉及无线电管理的法规规章开展清理工作,解决其法规条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等问题,为构建系统的法律法规体系奠定基础。三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不断创新无线电管理方式,进一步推进台站属地化管理工作,构建完善的无线电相关标准及规范体系。

(二)宽带专网等重要频率规划即将完成,为产业规模化创造条件

做好频率规划是无线电相关产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前提。继完成第四代移动通信频率的划分和分配以后,宽带专网和无人机频率规划已提上日程。目前,工信部已经制定了1447-1467MHz频段为宽带数字集群专网系统频率和在840.5-845MHz、1430-1446MHz及2408-2440MHz频段增加无人机相关应用的方案。相关征求意见稿已于2014年6月份正式上网公示。目前正在梳理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预计2015年将完成这两项频率规划工作。

(三)新版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规有望正式出台,法制建设进入新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于2014年5月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2015年有望正式出台新版条例,为我国无线电管理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四)“十二五”规划重点任务有望按期完成,“十三五”规划制定进一步加快

2015年是无线电管理“十二五”建设的最后一年,确保完成“十二五”重点建设任务是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产业迅猛发展,对无线电监管能力和手段又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所以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投入上还将继续加强,一方面是投入和建设新的类似网格化的监测设施,另一方面是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现有设备的利用率和智能化水平。

(五)4G将进入大规模商用,5G研发进一步加快

2015年,我国4G规模化商用将保持高速推进态势。随着4G进入大规模商用,5G技术和标准的研发也将进一步加速。2013年,我国正式启动了5G研发工作。2013年2月,在工信部等部委支持下成立了我国IMT-2020(5G)推进组,联合产学研用共同推进技术研发和国际标准制定工作。国家863计划也已启动了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重大研发项目。目前,我国已经在5G需求愿景以及多项关键技术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六)无线电产业规模将持续快速增长,经济贡献进一步增加

无线电产业是指依赖于无线电频谱资源的产品制造业和服务业,无线通信设备制造业和移动通信是其最核心的部分。2015年无线通信设备制造业将继续高速增长。

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频谱管理的改革力度有待加强

2014年,我国继续推进无线电管理改革,减少了无线电管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了部分频率审批权限到地方,但总体来说,频谱管理方式上的改革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现阶段,我国采用的是固定频谱分配策略。这种简单的频谱管理方式在无线电应用种类不多的时候是有效的,而且管理成本较低。但是在频谱资源日益稀缺的今天容易导致一些授权频段资源闲置而另一些频段却过度拥挤的现象,整体频谱利用率偏低。

当前,美国、欧洲等频谱管理先进的国家和地区已经大量使用市场化手段进行管理,并取得了成功。国外实践表明,市场经济体制下,采用市场化手段可以有效提升频谱利用效率,推动频谱相关新技术新业务快速发展,增加国库收入和频谱的经济与社会价值。频谱作为我国重要的战略性资源之一,改变现行的基于行政审批的管理方式,转向基于市场的频谱管理模式已成为必然。

(二)优质低频频段频谱释放工作仍然困难

无线电新技术应用快速发展,回收释放低频优质频段是解决频谱资源短缺问题的主要手段,然而由于产业发展进程和部门利益关系难以协调等问题,释放工作进展缓慢。另外,在现行体制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具有独立行使地面广播电视用频的管理和指配职能,按照其地面数字电视广播覆盖网的发展规划,预计2020年才能完成数字化的转换任务。这意味着700MHz频谱资源在2020年前将很难被完全释放出来。因此,短期内700MHz频段用于TD-LTE的可能性较小。

(三)打击“伪基站”、黑电台任重道远

当前,打击“伪基站”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黑广播”等扰乱空中电波秩序的活动依然猖獗,专项治理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

(四)5G面临用频不确定性

频谱规划是开发利用频谱资源的基础,及早完成频谱规划是各国重点关注的问题。目前,国际上尚未做出5G频率的统一划分,这始终是5G研发不可逾越的障碍。

应采取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频谱资源市场化配置研究与试点

频率分配市场机制的重点方式包括用户间频谱自由交易或租赁、频谱定价或收费、频谱招标和拍卖等。在引入这些方式之前,首先需要开展基础预研,做好技术上和理论上的准备工作。其次要制定一套完整的操作规范和程序。考虑到我国各地无线电业务发展不平衡,推行之前可以首先在频谱使用拥挤的地区开展频谱市场化机制的试点工作。

(二)研究制定频谱共享有效机制

未来频谱资源存在巨大的供求缺口已经显而易见,可用的频谱资源是固定有限的,在数字红利700MHz频段开发遥遥无期,小灵通退网断断续续的情况下,利用频谱共享技术提高频谱利用效率是解决频谱短缺的一个有效途径。政府需要积极提倡频谱共享,提倡频谱共享并不是反对独占牌照,而是在可行的基础上逐步演进。

(三)建立打击“伪基站”、黑电台长效机制

建立打击“伪基站”、黑电台等的长效机制,对于出现的非法台站快速有效的打击,既是对人民群众通信自由的保护,也是加强国家安全的需要,将成为无线电管理部门一项长期的工作职责。

第5篇:无线电管理条例范文

1系统概述

相对于无线电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历史,执法系统的建设存在起步晚、起点高、业务专的特点。执法系统涉及案件来源登记、立案审批、现场取证、多机构协同、技术手段辅助现场执法、业务数据分析等功能,在现有业务系统中有部分功能模块涉及执法业务,而执法系统也需要关联相关业务系统资源。如:监测系统的日常监测发现不明信号信息,办公自动化系统的通用公文流转功能可实现对立案审批流程的支持,而执法过程也需要关联台站数据、监测系统进行违法行为确认,并在必要时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信号阻断。因而,执法系统的建设首先要分析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现状。如图1所示,无线电管理执法系统在整合现有信息化资源的基础上,根据业务需要,规划系统网络,定制开发软件系统,达到如下目标:①执法流程规范化:提供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执法证据管理功能。②集成业务数据支持:依据执法业务需求,提供法规库、台站库、监测库、型号库、执法记录、电子地图等信息,集成智能显示。③现场执法指挥:通过执法记录仪客观记录执法,远程实时监控现场情况。④辅助决策功能:对执法记录进行科学分析,总结经验与不足,促进管理水平的提升。

2网络及功能规划

系统在原有网络的基础上,扩展网络应用,支持移动终端通过VPN从专网接入,见图2。从网络层面打通应用服务端、原有应用系统、移动应用端之间的通道。①服务端:部署执法系统服务,并根据业务系统需求,定制平台数据交换工具,与原有业务系统之间进行业务数据交换。②内网应用:内网用户通过浏览器访问应用服务。③移动执法终端:移动执法终端包括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数传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等设备,除打印机外,均可通过VPN网络连接应用服务器,在智能手机中定制无线电执法App,可实现业务数据检索、执法任务处理、执法文书打印等功能(见图3)。系统建设规划实现如下功能:立案审批:通过现有一体化平台,导入执法任务并进行任务分派,实现与现有业务系统的有机整合。移动执法:执法人员通过智能终端接收任务,在执法现场进行取证,记录执法过程,并根据现场情况,制作现场笔录、上传现场证据材料、下达文书。数据支撑:关联相关业务系统,如台站系统、监测系统,检索业务数据,实现多业务系统联动。指挥调度:领导可通过网络监控执法现场,及时下达指示意见。统计分析:多维度统计分析案件信息,为提升无线电执法能力提供决策依据。图3应用软件界面(Web应用登录窗口、移动应用主界面)

3系统建设管理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执法系统建设涉及面广,包含设置4G专网、执法仪视频传输、原有业务系统集成、执法业务需求分析、移动应用功能规划等方面。天津市无委办专门成立了项目管理小组,通过项目建设的全程参与,深切体会到没有好的项目组织就没有好的项目建设,没有用户的参与就没有适用的系统。项目管理的主要职责就是沟通、协调,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其一是管理协调:本系统是在单位现有信息化基础上进行建设。因此,首先须向开发方提供明确的信息化平台接口。在网络层面上,通过协调电信、信息中心等部门,为系统建设单位提供网络接入条件;在管理层面上,多次与其他业务部门沟通协调,根据执法业务信息化需求,制订和改进与相关业务部门的流程接口,以促进执法效率的提升;在协议层面上,组织原有业务系统开发方进行交流,促使其开放、开发必要的系统功能接口,供执法系统调用,保障执法系统的信息集成。其二是需求交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小组对软件的功能需求进行细致管理,对网络规划、设备选型、软件功能设计、外部接口等每个细节都进行严格把关。无线电管理执法系统的建设在国内刚起步,在行业内没有太多的先例可供借鉴,项目管理小组参观学习了公安、税务、城管等部门类似系统,并结合无线电管理执法的特点,规划无线电管理执法系统,与开发方进行充分交流,最终定制开发出切合业务需要的应用系统。其三是进度管理:依据项目计划,明确项目进度关键节点,专人负责跟进项目进展,实时掌握项目瓶颈,及时组织项目协调,有力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4系统应用效果

该执法系统首次上线后,经过一年的试运行,与开发方项目团队进行多轮磨合改进,优化了执法操作过程,连通了现有不同业务系统,规范了执法业务程序,实现了对执法现场的远程指挥监控,有效地促进了现场执法效率的提升(见图4)。

5小结

第6篇:无线电管理条例范文

一、把握四个原则,做好台站管理

伊春市是个辖15区、1市1县4个林业局的设区市,随着无线电通信事业的迅猛发展,伊春市无线电台站数量也在急剧增加,电磁环境日异复杂。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的关键是做好台站管理,为了管理好台站这个龙头,伊春无线电管理处坚持做到“四个不发照”原则:一是坚持台站没有取得批准文件不发照。台站必须获得建站批准文件,设备必须持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核准证》;二是人机不见面不发照。管理人员必须对设备的型号、生产厂家、生产序号核准无误;三是坚持台站资料、数据不全(不准)不发照。要求建站单位必须将设台申请表上的各项有效技术参数报齐填准;四是坚持设备检测不合格不发照。设备通过技术检测,各项技术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由于该处坚持“四个不发照”原则,杜绝了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设备进入市场,为多家设台单位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

二、树立五个意识,抓好队伍建设

台站管理是关键,队伍建设是根本,训练造就一个通法律、善管理、有知识、懂技术的高素质队伍是当务之急。为了使处、站成为一个既团结又有战斗力的集体,该处在狠抓队伍素质建设时,着重从树立“五个意识”入手:

1.树立“窗口意识”。让职工们懂得伊春无线电管理处是国家、政府、省工信委在伊春敞开的一扇窗户,大家的一言一行都直接代表了政府机关的形象,这就要求全体职工遇事要讲政治、讲大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规范的工作程序为伊春人民服务。

2.树立“责任意识”。无线电管理处肩负着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护无线电业务合法用户利益的重任,责任重大。无线电业务无所不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管理难度大,联系千家万户,来不得半点马虎。该处在工作中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狠抓“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追究制”的落实。实行谁失误谁负责的原则。

3.树立“服务意识”。无线电管理的宗旨就是要为党和国家首脑机关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这就要求管理人员要掌握更多、更新、更全的科学技术。为此,该处坚持每个月组织一次业务培训,处、站全体同志都要执鞭授课,在备课、查阅相关资料的过程中,使大家的业务水平得到了提升。

4.树立“协调意识”。协调化解在无线电业务中出现的各种矛盾,是无线电管理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手段。这就要求管理工作者要有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在工作中不断丰富自己的阅历,拓展知识层面,优化知识结构,不但要学习和掌握本行业本系统的新知识新技术,还要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处事能力,遇事才能运筹帷幄、游刃有余,才能把“服务意识”落到实处。

5.树立“管理意识”。对无线电台站行使行政管理的行为,实质上就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过程。它不仅是行政管理的一种手段,还是一门学问,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过程中必须用法准确,程序规范,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文明执法。这就要求无线电管理工作者必须学好法、弄懂法、会用法、用好法。用法约束自己、教育他人,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充分体现出来。

三、坚定一个信念,牢记服务宗旨

第7篇:无线电管理条例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和研制、生产、销售、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适用本实施办法。

驻粤中国人民(含民兵)的无线电管理,按《中国人民无线电管理条例》执行。

人防系统的无线电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省无线电管理机构主管我省无线电管理工作。各市、县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授权主管辖区范围内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国家安全、公安、工商、海关、物价、技术监督、通信行业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配合无线电管理机构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省无线电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无线电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

(二)拟定我省无线电管理的法规、规章草案;

(三)按权限实施无线电管理:审查、审批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设置和使用,规划和指配频率、呼号,核发无线电台(站)执照或使用证书,组织划分城市无线电收发信区域;

审核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和型号;

无线电管理协调处理及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受权或委托,负责我省与港、澳地区的频率规划、指配、台站设置及干扰的协调;

对进出*、*人员随身携带和车载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管理;

组织全省无线电监测工作;

(四)负责无线电管理收费;

(五)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六)完成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各市(不含县级市,下同)无线电管理机构在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无线电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无线电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

(二)按权限实施无线电管理:

根据国家、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的频率、呼号规划和使用规定,审查、审批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指配频率、呼号,核发无线电台(站)执照或使用证书,并报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

审核辖区内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和型号;

查处辖区内的无线电管理的违法、违章行为,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

监测无线电波信号,检测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技术指标;

(三)负责无线电管理收费;

(四)完成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县(含县级市,下同)无线电管理机构在省、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无线电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无线电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

(二)呈报所属单位或个人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频率和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申请,受理、上报并协助查处所属设台单位或个人的干扰投诉,检查辖区内的无线电管理违法、违章行为;

(三)负责无线电管理收费;

(四)完成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省直属单位和国务院各部门驻粤单位设立的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在主管单位的领导下和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指导下,负责本系统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无线电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

(二)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无线电管理规定拟定本系统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

(三)按职责范围实施无线电管理:

审核本系统无线电台(站)的设置方案,办理申请手续;

参与无线电管理协调;

管理与监督本系统无线电台(站)的使用;

(四)办理本系统无线电管理的缴费工作;

(五)完成国家或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

第八条需要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相应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和各类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领取无线电台(站)执照或使用证书。

第九条省直属单位和中央、外省驻粤单位无线电台(站)的设置,雷达、导航、卫星地球站、微波站、短波无线电台(站),广播,电视发射台(含差转台),无线寻呼发射台及覆盖和服务于两个市以上的无线电台(站)的设置,由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

各市属单位覆盖和服务于辖区范围内的超短波无线电台(站)的设置,由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报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条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用于特别业务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分别由省公安和省国家安全机关按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与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制定的规定办理;非用于特别业务的其它无线电台(站)的设置,按本实施办法的规定报批。

第十一条业余无线电台(站)的设置,由省无线电运动协会审核并预先指定频率、呼号,发信设备的频率在30MHz以下者应报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复核,经同意后,报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

第十二条非军队系统的单位和企业利用军用频率设置的无线电台(站),由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管理,并办理设台审批手续,其无线电台(站)不得设置在军事或军事设施范围内。

第十三条遇有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突发性事件,可临时动用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并应在3日内向相应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告;紧急情况解除后,应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批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并报告相应的无线电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暂停使用无线电台(站),须向原批准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停用手续,缴回无线电台(站)执照,封存有关设备;恢复使用时,应重新办理无线电台(站)使用手续。

撤销无线电台(站),须向原批准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缴回无线电台(站)执照,退回使用的频率;需要销毁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由原批准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派员监督执行。

第十五条大型固定和特殊的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应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由设台单位报请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并严格按批准的规划布局建设。

第十六条坡地、高山、城市建筑物或其它场所的所有者或管理者,未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不得擅自为设台单位提供放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场所。

第十七条无线电台(站)的呼号由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统一编制进行分配,各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指配。各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必须严格按指配的呼号使用,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八条使用无中心通信业务的无线电台(站),其地址码统一由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编制分配,各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按分配负责指配。

第四章无线电频率管理

第十九条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无线电频率使用规定,实施全省除军队(含民兵)外的无线电频率管理。

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无线电频率规划和分配按设台审批权限进行指配。

省直属单位和国务院各部门驻粤单位设立的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授权或委托在分配给本系统使用的频率范围内进行指配,并向相应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指配的无线电频率,使用单位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重新向原批准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

第二十一条使用单位在接到频率使用批准文件后,应在6个月内办理设台使用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由原指配频率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收回频率,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间,使用单位应在限期内向原指配频率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

第二十二条频率使用分为有期使用和临时使用两种。有期使用每期5年,期限从批准文件签发之日起计算,频率使用期满仍需继续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在期满前1个月办理延期手续;产品开发、展销试验需临时使用频率的,使用单位应向相应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实效发射,临时使用期为6个月。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家或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不得转让频率;不得利用经指配的频率擅自增设无线电台(站);禁止出租或变相出租频率。

第二十四条因国家安全和重大任务需要实施无线电管制时,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依据上级的命令对本省管制区域内设有无线电发射设备和其它无线电波辐射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管制。

第五章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进口

第二十五条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必须向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经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

第二十六条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必须向所在地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经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核后报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由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对其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和型号进行核准。

第二十七条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必须向所在地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对其销售的范围进行核准。

第二十八条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含散件、组装件)、必须向所在地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填写《无线电设备进关申报表》,经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核后报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或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授权的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进口单位凭无线电管理机构发出的《无线电设备进关审查批件》及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机构发出的有关批准文件办理进关手续,海关凭证验放。

第二十九条省直属单位、中央和外省驻粤单位生产、进口、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必须向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对其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和型号进行核准。

第三十条技术性能、技术指标是指无线电设备的发射功率、工作频(段)率、频率容限、频带宽度、杂散辐射、抗干扰能力、天线特性等。

第六章涉外无线电管理

第三十一条我省无线电台(站)与外国无线电台(站)的相互有害干扰,由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报请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处理。

第三十二条涉及港、澳地区的无线电频率划分、分配、协调,以及我省无线电台(站)和港、澳地区无线电台(站)的相互有害干扰,由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授权或委托范围内与港、澳地区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外国驻广州领事馆、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和其它享有外交特权的国际组织驻广州代表机构在我省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携带或运载无线电设备入境,必须事先通过外交途径经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

第三十四条驻华代表机构、来华团体、客商等外籍用户来我省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携带或运载无线电设备入境,由业务主管部门或接待单位按规定报请国家或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

第三十五条进出*、*人员随身携带和车载无线电发射设备,由深圳、珠海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授权范围负责管理。使用者须到相应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广东省无线电发射设备出入境许可证》,海关应予以协助。

第三十六条未经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外国和港、澳地区的组织或人员不得在我省运用电子监测设备测试电波参数;不得擅自携带场强仪、频谱分析仪等电波监测设备入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擅自聘请外国和港、澳地区的组织或人员入境测试电波参数。

第七章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省、各地无线电监测站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测无线电台(站)是否按规定的电台操作程序和核定的项目工作;

(二)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

(三)测定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

(四)检测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

(五)进行电磁环境测试、分析,为无线电管理机构进行频率规划、指配和审批无线电台(站)提供技术依据;

(六)对违法设置和违章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可采取技术手段进行干预;

(七)省、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赋予的其它职责。

第三十八条省、各地无线电监测站负责其辖区内的无线电波信号监测,并可根据需要,进行联合监测。

省无线电监测站主要负责广州地区的省直属单位、中央和外省驻粤单位所设无线电台(站)电波信号的监测。

广州无线电监测站主要负责广州市市属单位和外市单位在广州市辖区内设置的无线电台(站)电波信号的监测。

各地无线电监测站主要负责辖区内无线电台(站)电波信号的监测。

第三十九条监测技术人员在执行监测任务时,有关单位人员应予以配合。

第四十条省、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设立无线电管理检查员,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颁发的《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办法》对无线电管理有关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佩戴检查徽章,出示检查证和工作证。受检查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

第八章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协调

第四十一条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协调分为无线电频率指配协调、无线电台(站)设置协调和无线电干扰处理协调。

第四十二条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与港、澳,驻粤军队及邻近省无线电管理机构之间的无线电管理协调。

各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与邻近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之间的无线电管理协调,并协助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进行有关的无线电管理协调。各系统无线电管理机构之间的无线电管理协调,由要求协调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按省、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协调权限报请处理。

第四十三条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协调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二)实事求是,充分协商,科学论证,确保重点;

(三)带外让带内,次要业务让主要业务,后建让先建,无规划让有规划。

第四十四条请求协调方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将需协调的无线电台(站)名称、业务类别、台址经纬度、地形情况、工作频率、发射功率和天线特性等资料和协调要求,提交给被请求协调方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涉及机密内容的,应按规定办理保密手续。

第四十五条无线电管理机构有下列情况应进行无线电频率指配和无线电台(站)设置的协调:

(一)某一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分配或指配双方共用频段的频率或带外频率的;

(二)某一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因特殊情况需要指配已分配给另一方无线电管理机构的频率,而对方拟表示同意的;

(三)某一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新设固定无线电发射台(站),或改变既设固定无线电台(站)的技术参数,可能给另一方既设无线电台(站)或已规划的无线电台(站)造成有害干扰,并自身需要得到电磁环境保护的。

第四十六条被请求协调方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根据协调原则、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计算和技术分析,并将计算分析结果和解决干扰的建议答复请求协调方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经协调无异议的应制作书面协议;请求协调方有异议的,可要求被请求协调方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复审或由请求协调方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组织双方有关人员,进行分析计算或测量。在未达成协议前,请求协调方的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得擅自指配频率、批准设台或改变既设固定无线电台(站)的技术参数。

第四十七条无线电台(站)协调时限:地球站3个月,微波站4个月,其它无线电台(站)2个月。

被请求协调方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在上述协调时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以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四十八条无线电管理机构有下列情况应进行无线电干扰处理协调:

(一)某一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发现干扰来自另一方无线电管理机构管辖的无线电台(站)的;

(二)某一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发现干扰来自另一方无线电管理机构辖区的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的。

第四十九条被请求协调方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立即组织查找,查找干扰源有困难的,可要求请求协调方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协助查找。对查找到的干扰,被请求协调方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进行处理。

第五十条请求协调方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如对被请求协调方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查处无线电干扰结论持有异议时,可要求被请求协调方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复查处理。

第九章无线电管理收费

第五十一条省直属单位、中央和外省驻粤单位设置的无线电台(站)以及跨市设置的联网无线寻呼发射台的无线电管理费由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收取。

市辖区内市属和不设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县属单位设置的无线电台(站)的无线电管理费由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收取。

经省批准设立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县,其辖区内县属单位设置的无线电台(站)的无线电管理费由县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收取。

利用军用频率设置的无线电台(站)的无线电管理费的收取办法按军队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无线电管理收费的种类和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享受免缴或减缴无线电管理费的无线电台(站)的范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外国和港、澳地区在我省设置的无线电台(站)应缴纳无线电管理费,征收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无线电管理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预算管理,主要用于无线电管理设施、技术手段和业务建设。

第五十五条市、县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在每年2月份前将全市、县上一年度收取的无线电管理费按规定比例分别上缴省、市无线电管理机构。

第五十六条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在每年3月份前将上一年度的无线电管理收费的收取情况向相应的财政部门作出年度报告,同时抄报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

第五十七条缴纳无线电管理费发生争议的,缴费单位或个人必须先按规定缴费,然后向上一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复议。

第8篇:无线电管理条例范文

一、以“参公”改革为契机,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部职工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20*年,我省各级无线电监测站参照公务员法改革的顺利进行,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热情,调动了积极性。在这样良好的氛围下,为提高管理处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打造一支团结、向上、务实、高效的无线电管理团队,以促进无线电管理工作形成合力、又好又快发展,我处根据此次“参公”改革精神和管理处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省厅合理调整内部结构,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讨论决议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班子成员认真执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敢于负责,敢于履职,班子内部形成了讲原则、重感情,相互信任、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由于班子思想统一,工作支持配合,作出的各项决议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全年召开领导班子会议13次。(二)积极开展监测站“参公”改革工作。为确实做好这项工作,首先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以尹金泉主任为组长的“参公”领导小组,全力配合省厅做好改革动员、政策宣传等工作;其次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克服任务重、人员少等实际困难,千方百计收集有关资料,认真组织参公人员学习《综合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参公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参考应试水平;再次是积极主动、推进改革。积极配合省厅开展监测站情况统计、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选配等改革中心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等其他工作。由于此次改革中层干部职位职数的客观限制,我处原担任中层领导的二位同志没有竞选上中层领导,为避免因此可能带来的消极因素,管理处领导多次与二位同志进行思想交流,二位同志识大体、顾大局,均表示会继续努力工作。综合科的葛占双同志继续工作热情不减,认真细致做好相关工作。监测科的袁捷同志通过一年辛苦工作,被党支部推荐为市府办优秀党员。(三)认真组织和积极支持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一是按照省厅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办公室组织计划安排,认真开展学习活动,特别是市府办组织的学习活动大多数安排在休息日进行,但大家学习热情高涨,均能自觉、积极参与,良好的学习风貌曾受到市府办领导的赞扬。二是积极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学习培训。今年省厅(站)组织的学习培训次数多、时间长、要求严,我处克服各种实际困难,积极安排有关人员按要求参训并引导参训人员珍惜学习机会、注重学习效率、讲究学习方法、遵守学习纪律,从培训反馈情况来看,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此外,管理处除组织自身学习培训活动外,还积极鼓励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其他部门组织的学习、考试。例如:今年,我们有三名同志参加了*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县处级任职资格考试(其中沈伟、郭玮二名同志取得了*市县处级领导任职资格);邀请湖师院教授对全体干部进行普通话培训(参加培训测试的全体干部职工都获得了三甲以上的资质,其中邱海雯同志获得二甲证书)。通过学习培训,我们干部职工的视野得到扩大、知识得到丰富、实际工作能力得到提升。(四)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省市党委、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着重从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方面预防腐败,构筑清政廉洁工作环境。一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防范意识。一年来,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参观反腐倡廉图片展、参加反腐倡廉报告会、参观沙家浜革命教育基地、学习省纪委和厅纪检组下发的反腐败案例通报等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警鼓常敲、警钟长鸣.二是注重制度建设,强化廉政预防措施。领导班子曾多次召开廉政工作情况分析会,排查有关薄弱环节,并针对薄弱环节,制订完善《*市管理处房子出租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力争在人员管理、财务报销、物品采购等方面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做到干净干事。

二、以管好频率、管理台站、管好秩序为目标,强化管理手段,扎实做好各项业务工作。

管好频率、管好台站、管好秩序是我们无线电管理的三大主要任务。一年来,我处始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其他无线电管理规定,科学、合理地指配频率,细致、高效地进行台站管理,认真、负责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一是规范细致地做好行政许可工作。想用户所想、急用户所急,及时做好政策讲解、技术分析等前期准备工作,规范审批程序,耐心细致地填报数据,科学合理地作出行政许可。全年受理新增设台申请7次,指配频率8个(其中异频单工频点1组),新增台站40余个,参与新设台站组网验收1次、地区频率协调1次;受理报停单位申请2次,清理、收回频率2个(其中含异频单工频率1组),回收电台执照8本(报停设备8台);到期换发执照146本。

二是不辞辛苦、克服困难,确保频率占用费及时收缴归库。预想20*年度收费工作可能遇到的困难,管理科3月初即着手准备,对拟收费单位进行细致分类,制定周详收费计划,制作了200余份收费文书。在实际收费工作中,同志们加班加点,任劳任怨,以增加主动取得用户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根据历年收费工作经验,针对不同性质、特点的单位,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开展工作。例如:对交费不主动的单位,在采取台站核查和无线电法规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后,总体效果良好。正是通过大家的不懈努力,今年收费工作结果良好,全年共征收频占费60.77万元,征收率达99%;代征频占费2900元(涉及收费单位7家),征收率达100%。

三是全面开展宣传工作。宣传工作是管理工作中的“轻骑兵”,迅速、面广、针对性强且效用久远。今年,我们充分利用宣传工作的这些特点,适合地把无线电法规宣传深入到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例如:1、在因单位搬迁,联系方式需更改通知之时,我们及时印制无线电管理法规及许可办事指南1000册,择机同时发放。2、在高考无线电保障工作中,我们通过广播、电视以新闻形式进行无线电法规宣传多次,通过市级报刊刊登无线电宣传文章3篇,并以面对面谈话的方式逐一向市考试中心负责人和各高考考点(14个)联系人(校长或分管副校长)进行无线电资料宣传。3、根据*HAM族逐渐扩大的形势,我们结合日常工作,加强相关无线电法规宣传,与他们谈心、交朋友,做好力所能及的服务,积极将他们纳入合法用户范畴。4、下半年,我们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十五周年为契机,充分利用无线电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会、无线电用户座谈会等机会,以现行无线电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现实事例,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四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一年来,我们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行政执法纪律,不徇私情,把无线电行政执法作为无线电管理的重要手段,先后查处了利用对讲机进行教研作弊案、某中学擅自购置使用移动通信设备干扰器案、业余电台爱好者擅自设置中转台案等多个违反无线电管理规定的案件,没收非法电台7台,督促自行封存移动通信设备干扰器80余台。由于行政执法有理有据、程序完备,全年行政执法案件均无行政复议。

五是尽心尽职做好日常监测和专项监测工作。1、固定监测:具有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监测日志,每月监测时间不少于120小时(2月雪灾通信中断除外),截止12月底日常监测时间约为3000小时。2、移动监测:截止12月底,移动车外出监测45车次,监测时间约450小时,测场点数134个,行程约4000公里。3、专项监测:按浙信市函[20*]49号文件(《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省信息产业厅无线电管理处《关于要求800-900MHz频段进行监测的函》等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无线电专项监测任务,如;全国研究生考试专项监测、高考专项监测、司法考试专项监测,等等;按无线电监测值班工作的相关要求,顺利完成“两会”、“五一”、“十一”、“北京奥运会”等节假日和特殊时期的专项监测任务;按无线电管理实际工作的需要,做好其它专项监测工作。4、设备检测:为减少设备检测工作对用户单位正常通信的影响,我们经常探讨研究,制定周详的计划和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时常放弃休息以确保设备检测任务的胜利完成。通过努力,全年共检测设备286台,其中,属新设台检测的25台,属执法检测的6台,属专项检测的107台(亦属年检,其中移动基站检测70台,对讲机、车台检测37台)。

六是认真负责地做好干扰查处工作。全年共接到无线电干扰申诉8起,通过认真、负责、仔细的干扰查处工作,这些干扰均已得到妥善解决。这8起干扰分别是:1、位于中大绿色家园的绿城物业有限公司对讲机通信网频率干扰。(干扰原因:市防雷公司擅自使用同频对讲机)2、吴兴区织里长和热电厂数传电台受不明信号干扰。(干扰原因:苏州市供电公司使用相同频率)3、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两家运营商的公众通信频率在长兴县镇区受不明信号干扰。(干扰原因:长兴县某学校擅自使用手机信号干扰器)4、中国移动的公众通信频率在*市区汽车总站区域受不明信号干扰。(干扰原因:市公安系统放置监控设备)5、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两家运营商的公众通信频率在安吉县镇区受不明信号干扰。(干扰原因:安吉县某学校擅自使用手机信号干扰器)6、*温泉高尔夫球场的保安通信频率受干扰。(干扰原因:个别保安擅自使用其他频率)7、*高速公路指挥调度网通信频率受干扰。(干扰原因:电视台发射机在某些条件下产生互调干扰)8、城区有线电视受0.5MHz宽带数传信号干扰。(干扰原因:某通信公司在城区供电公司楼顶设置数传电台)在干扰查处过程中,我们的干部职工不畏艰难险阻,任劳任怨,充分体现了我们全心全意为用户着想、为用户服务的良好精神风貌。例如:在*高速公路指挥调度网频率受不明信号干扰案例的干扰查找过程中,由于干扰在深夜12点后才发生,为此,张金耀副主任等有关同志为找到干扰源曾不惧严寒,连续进行了二天的深夜排查。这种不怕苦、不怕累,一心只为干好工作的良好精神,深受用户的好评。

七是严格进行无线电通信发射设备的技术指标检测。对无线电通信发射设备实行严格要求,规范管理,实现管理工作关口前移,把干扰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新设台做到每台必检,只有经检测合格的设备才能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台执照。对已设台站,进一步完善年检制度,制订每年抽检三分之一已设台单位,三年检测完全部已设台站设备技术指标的计划,把年度收费、电台执照核验与实际技术指标检测三方面结合起来以提高效能,使年检工作切实可行。按照今年实际工作情况,这个计划是切实可行的,现我们所辖范围内已设台单位110家,已设台站约1200台(套),目前我们已完成今年的检测任务。

八是认真实施对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的检测。借鉴宁波管理处对公众移动通信基站抽检的成熟经验,经过前期协商、会议筹划等准备工作,我们根据《关于蜂窝无线电通信基站设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无(20*)259号)精神,借用宁波管理处成套设备,集中一周时间,对市内中国移动G网、中国联通G网和中国电信C网基站实施了总数3%的抽检。期间,在省站的牵头协调下,10月24日,全省其他地市管理处都派员到测试现场进行观摩研讨,为明年全省全面开展此项工作,做了一些前期准备工作。

九是加强无线电技术设施建设。无线电技术设施是我们开展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今年,我们在技术设施建设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已建技术设施的性能,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设法改进和完善相关功能。例如:对莫干山固定站综合监测测向系统软件功能的改进,监测数据分析统计软件的安装和完善,等等。2、仔细做好因办公楼迁址而进行的有关技术设施的搬迁和改造。3、基本完成美欣大厦固定站建设、中心机房建设、屏蔽房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十是强化保障,提升无线电管理权威与地位。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无线电通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已日益突出。这对我们无线电管理部门是一把双刃剑,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我们认为,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是历史赋于我们的光荣职责。为此,一年来,我处十分珍惜每次无线电通信保障工作机遇,把它作为无线电法规宣传的好时机、岗位实战的好战场、履行无线电管理职责的好平台,做到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严密实施、依法查处、及时总结、不断提高。譬如:在今年各次考试无线电保障工作中,我处充分利用现有人员和装备,积极参与考试保障工作,通过周到、充分的准备工作,科学、合理的监测工作,现场查获考试舞弊案1起,涉及嫌疑人员7人,没收作弊工具4套;成功阻截用于高考舞弊的无线电信号1次(受到分管市长的充分肯定)。

十一是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探索无线电管理新方法。面对无线电通信事业的飞速发展的新形势,我处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集中全体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充分发挥现实优势,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以创新的思路不断地改变我们的工作模式和方法,解决现实问题。例如:1、充分发挥张金耀同志业务工作熟练、技术经验丰富等新优势,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无线电台站检测工作,及时督促用户整改相关问题,有效加强无线电台站管理。2、针对擅自购置使用移动通信设备干扰器越来越多的现实情况,主动与市保密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联系沟通和协调,进一步明确职责,以联合发文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场所使用移动干扰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对规范安装使用移动通信设备干扰器产生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空中电波秩序。3、针对县区无线电管理的现状和无线电保障工作情况,郭玮同志进行调研和探索,撰写了《县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初探》和《“高科技作弊”的分析及无线电管理的防范》两篇文章。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们在省厅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较为顺利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包括:

一是非法电台的清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这方面的管理模式、方法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二是无线电法规宣传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无线电通信和法规知识有待于进一步普及,无线电管理的地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第9篇:无线电管理条例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第一阶段归纳整理及技术性修订工作已初步完成。此项规定是我国无线电管理的基础性、纲领性法规文件,是管好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基本依据。此次修订内容包括无线电频率划分表及脚注,涉及无线电定位、气象辅助、水上移动、业余、卫星移动、航空移动、卫星航空移动、卫星固定移动、空间研究等业务。修订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WRC-12相关议题结论,以合理、有效、节约使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为原则,充分考虑国内相关运营、科研和生产部门的实际需求,既满足近期需要,又兼顾长远发展。此次修订对缓解频谱资源供需矛盾、引导国内相关产业行业科学发展、抢占新一轮无线电事业发展重要机遇产生积极影响。

长江水上无线电通信秩序整治活动开展

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长江上海通信管理局、长航公安上海分局、上海市地方海事局联合在上海宝山炮台湾国际游轮码头举行长江上海段水上无线电通信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活动由长江上海通信管理局局长吕雄宣布开始,随后海事、公安、无管局执法人员在炮台湾游轮码头水域进行联合专项检查,共检查船舶10艘,检测甚高频及AIS终端设备各10台,其中发现大功率甚高频电台6台。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现场进行了拆除,纠正AIS九位码信息3台,发放《内河之声》、甚高频使用规范、AIS宣传册等资料。活动中还出动了3辆监测车,通过交叉定位方式,对国际游轮码头周边进行无线电干扰源测向定位和跟踪检测。本次行动有力地打击了船舶大功率VHF电台违规使用行为,为督促水上船舶航运安全提供保障。

厦门完成海峡论坛无线电安保任务

第四届海峡论坛在福建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如期举行期间,福建省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以下简称“厦门无管局”)对论坛专用频率及直播频率进行了全程不间断监测监听,确保了第四届海峡论坛期间无线电安全,圆满完成了海峡论坛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厦门无管局为确保第四届海峡论坛开幕式和闭幕式晚会电视直播和各部门使用频率安全,成立了频率保障工作小组,统一部署、制定了《第四届海峡论坛无线电频率保障方案》和处理突发无线电事件应急预案。自接到保障任务开始,厦门无管局对第四届海峡论坛主会场周边区域进行了大范围监测和执法行动。无线电监测站技术人员多次监测扫描各部门使用的有关频率,对会场周边的酒店、企业、建筑工地等逐一查访,并对非法用频和设台单位作出了行政处罚,及时消除了海峡论坛无线电安全隐患。

上海公交车将引入WiFi上网

上海电信已和巴士集团已达成合作共识,让WiFi进入公交车。现阶段所有技术和设备都已就绪,只等装车商用测试。今后,人们在乘坐公交车时,也能WiFi上网,刷微博、轻松浏览网页。据上海电信智能公交项目组工作人员介绍,公交车上WiFi覆盖的原理是,通过公交车上安装的智能终端设备,将中国电信沿途设置的3G基站所发射的移动通信信号转换成WiFi信号,从而满足车厢内乘客的移动上网需求,其质量和稳定性都很好,不会出现信号不稳定的情况。此外,电信的网络平台还能全面支持公交公司所有排班、调度、统计分析等业务需求,同时还能支撑公交车上视频监控系统的图像传输,一旦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或紧急状态,视频监控系统会立即启动,将视频传输给后方控制台,便于平台中心应急处理和调度。

央行发第四批第三方支付牌照

央行网站公布了第四批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发放结果,包括苏宁易付宝、网易宝在内的95家第三方支付企业获得“许可证”,至此,央行共发放196张第三方支付牌照。引人注意的是,此次发放的业务类型中,首次出现了“数字电视支付”业务。据了解,通过数字电视支付业务,用户可以通过“电视+遥控器”的方式进行银行卡支付,这为广电行业的电视购物和影视点播业务提供支付的可能。第四批牌照也被认为是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准入“末班车”,本轮牌照发放后,支付牌照扩容进程将暂告一段落。快钱CEO关国光表示,牌照的发放是由供需关系决定的,以目前的市场发展规模看,未来支付牌照还会发放,但节奏将放慢。

零终端电脑主机投产

国内第一台无CPU、无内存、无系统的零终端电脑主机“宝盒子”KT8000在沪问世,并于2012年7月初投入量产。这台主机只相当于两包香烟大小,重量只有80克,比便携式移动硬盘还轻,却可以完全替代PC主机。“宝盒子”KT8000有4个USB接口和电源、网络、耳麦、投影仪专用接口,只需连接上显示器、键盘、鼠标等外接设备并插上网线,点击登录窗口, Windows界面即刻展现在显示器上,开机启动时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款主机只有一块高度集成的电脑芯片,而上网浏览、操作软件、编辑保存文件、播放视频等所有工作,都通过网线另一端的服务器软硬件系统来完成。由于“宝盒子”将传统PC主机内的数据运算、管理程序、操作系统等全部“转移”到了基于云计算概念的远程服务器,办公桌上的电脑终端得以大幅度“瘦身”,电力消耗只有3.5瓦不到,是通常台式电脑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