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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业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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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业论文

第1篇:国际金融业论文范文

为了确保高职国际金融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可行性与科学性,高职国际金融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工作需要遵循一定原则,这些原则的遵守对于高职院校金融专业核心课程教学队伍构建工作的创新具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是高职国际金融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工作需要遵循科研工作与教学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在高职国际金融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开展过程中,国际金融专业教学科研工作需要与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并通过使用有效的激励策略来鼓励具有较高教学水平与专业素养的教师进入国际金融教学团队,在对其科研优势做出充分利用的基础上,推动国际金融专业教学的发展,并通过发挥这些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来推动国际金融教师队伍科研水平与教学水平的提升。这一原则的遵循对于国际金融专业核心课程体系的构建以及教学队伍的建设都能够发挥出重要的推动作用;二是高职国际金融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工作需要实现与课程建设、专业建设以及学科建设的结合,并在推动课程、专业、学科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的创新过程中构建具有特色的国际金融专业以及国际金融精品课程,并在优化国际金融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活动的基础上提升教学队伍教学能力;三是遵循强调教学队伍创新能力的原则。在此方面,高职国际金融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应当以学生需求、专业发展需求以及社会人才需求为依据来对教学作出创新与改革,从而推动教学队伍科研水平、教学水平以及教学质量的提高。同时,教学团队有必要在开展国际金融核心课程教学过程中树立学习意识以及与时俱进的教学质量思想,强调学生国际金融知识的增长、能力的提升以及素质的发展,重视学生团队意识、交流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自学能力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等;四是高职国际金融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中的教师需要遵循平等原则。高职国际金融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一般都是由具有较高科研能力与教学能力的高学历教师构成,但是这些教师在资历以及支撑方面存在的差异可能会对教师的沟通与交流产生一定的影响,资历与职称较低的教师针对金融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优化以及团队建设所发表的建议和意见往往容易忽略,从而制约教师团队的学习与沟通,并制约教师团队专业素养以及教学能力的提升,所以在高职国际金融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工作中,有必要遵循平等原则,消除资历、职称等因素对教师交流与沟通的影响,通过创造良好的平等氛围来使教师能够对自身观点做出勇敢表达,从而使教师队伍成员在相互学习与相互了解的基础上推动教学团队凝聚力以及金融专业核心课程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高职国际金融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建设的对策

(一)完善国际金融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制度

在高职院校国际金融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实践工作中,团队建设工作的开展需要高职院校能够从制度方面给予全面的支持,从而为高职院校国际金融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工作能够获得需要的各类资源,并获得长期稳定的发展。在此过程中,高职院校有必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高职院校需要将构建优秀的教学团队当作国际金融专业教学改革规划中重要的构成部分,并在构建合理科学的短期目标、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基础上来将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当做高职院校建设与发展规划中重要的内容。另外,高职院校有必要针对国际金融专业教师队伍制定长期且规范的培训计划,不仅要重视给予教师更多在校内开展交流和学习的机会,同时有必要针对教师的专业发展问题制定激励政策,通过在物质待遇或者职称评聘方面给予教师更多的鼓励和支持,来让国际金融专业教师团队具有更加积极地自我提升心态与需求;二是高职院校在国际金融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中要重视条例教学团队专业化发展与教育环境所具有的关系。在此方面,需要承认的是,国际金融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往往都是由优秀的教师队伍组成的,无论是国际金融核心课程的教学还是科研方面,这些教师都具有着一定特长与优势。而通过促进国际金融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与其他专业教学团队之间的沟通以及国际金融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与高职院校职能部门之间的交流,有利于让教学团队的发展与教学环境实现结合,并在此过程中可以通过取长补短来推动自身发展,从而有效构建可以推动国际金融学科与教育发展的师资力量。

(二)加大对国际金融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资源投入

第2篇:国际金融业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金融危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2007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性金融危机迅速爆发,席卷全球,世界各国普遍遭殃。美国宏观经济环境的恶化,以及自身的管理和制度等存在的问题,使美国银行业在本次危机中深陷泥潭。2008年全年共有25家商业银行和吸储机构被关闭,其中包括美国最大储蓄银行华盛顿互惠银行,截至2008年第四季度末,共有252家被列入“问题银行”名单,而2009年年初以来,又有14家商业银行和吸储机构被关闭,并且这个数字还将继续扩大。美国商业银行的净利润在2008年为24341亿美元,比2007年下降了73289亿美元,盈利状况明显恶化。在2007-2008年由于受次贷危机的影响,美国银行业贷款损失和资产负债表中计提的贷款准备金不断增加,贷款损失准备金在2008年全年达到151235亿美元,占了整个净营业收入的50.2%,美国银行业的信用风险不断加大。金融危机给了美国银行业沉重的打击,特别是对美国大银行的冲击较大,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美国银行业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也未能幸免,中国银行等四大行持有的美国国债大幅缩水,欧美地区国家战略投资者纷纷减持中资银行股份,给我国商业银行造成了较大数额直接损失,也阻碍了我国银行业的发展。

一、美国金融危机发生的主要原因

房价下跌和利率上升是导致美国次贷危机的直接原因,但次级抵押贷款泡沫迅速膨胀和泡沫破灭之后的全球风险共振提示我们,这场危机背后有着深刻的宏观经济金融背景和微观经营基础。同时也与美国商业银行风险监管体系的缺陷紧密相关。

(一)低利率政策刺激银行次级贷款业务盲目扩张

2001年,美国9·11事件之后,为刺激经济发展,美联储连续13次降息,将联邦基金利率从6.5%下调至1%。面对如此低的利率金融论文,商业银行都想把充裕的资金贷出去以获取高额利润。次级抵押贷款的高收益率博得了商业银行的青睐,大量商业银行瞄准了这块市场,并展开激烈的竞争,纷纷提出各种优惠政策,争相降低贷款条件,发放大量贷款给那些信用等级在BB级以下的购房者。商业银行为了追逐高额利润,刻意低估违约风险。同时商业银行又将发放贷款所获得的大量资金投放到房地产市场,致使房价持续高涨,催生了房地产泡沫。商业银行次级抵押贷款业务的盲目扩张为次贷危机的全面爆发埋下了伏笔。

(二)金融衍生品的高杠杆性导致风险扩散

次级抵押贷款的高利润、高回报早已让商业银行忘却了其本身具有的高风险性。银行家们一再降低贷款标准,将眼光锁定那些原本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次级贷款人,促使次级抵押贷款数量激增。次级抵押贷款最终导致了房地产泡沫的破灭,然而金融衍生产品却将泡沫破灭的影响迅速放大,扩散到全球范围。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s)、抵押担保证券(MBS)、债务抵押证券(CDO)等金融创新产品的出现,使银行可以不用将抵押贷款记录在自己的账面上,而是将其卖给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再将其包装,加上信用评级机构的“帮助”,将其以优质证券形式出售给全球范围内的对冲基金、共同基金、退休基金等投资者,转移风险。由于这些衍生产品具有高杠杆效应,对冲基金只需要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能从事交易,基金公司亏损后,银行也受到牵连,而且损失成倍扩大,因此牵一发而动全身,导致美国整个金融市场的崩溃,扩散到全球范围内各个经济体。

二、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美国金融危机的大火熊熊燃烧,波及世界经济,我国经济也未能幸免。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我国银行业的外汇资产业务和我国银行业股权结构的影响,进而影响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程度;以及美国金融危机引起的世界性经济衰退使我国的对外贸易、宏观经济发展发生变化,从而影响了我国银行业的潜在风险程度。具体来说,主要的影响如下:

(一)债券价格下跌导致资产减值损失

美国次贷危机的暴发与蔓延使与次贷相关的证券价格剧烈波动,市值大幅缩水,有些证券甚至面临信用危机,而有些证券则因为发行机构的倒闭而一文不值。尽管我国银行对于海外投资的风险非常谨慎,但在此次危机中还是受到不小的损失。据统计,截至2008年上半年,上市中资银行持有约240亿美元与“两房”相关的债券,在亚洲金融机构中居于首位。其中,中国银行持有172.86亿美元,工商银行持有27.16亿美元,建设银行持有32亿美元,招商银行持有2.55亿美元,民生银行持有2.27亿美元。根据《证券市场周刊》测算,我国六家商业银行中中行亏损额最大,约为38.5亿元。建行、工行、交行、招行及中信银行依次亏损5.76亿元、1.20亿元、2.52亿元、1.03亿元、0.19亿元。

(二)战略投资者抛售中资银行股份

次贷危机的暴发与蔓延使中资银行原有的战略投资者资金缺口加大,不得不以收缩其国外投资以解燃眉之急,这使引入欧美战略投资者的中资上市银行的股权在市场上遭受抛售风潮。美国金融危机暴发以来,中资银行已经遭受了两波抛售风潮。最先是瑞银在2008年底将其所持有的中国银行33.78亿H股抛售,随后是2009年1月7日,美国银行以股份配售方式售出56.2亿股建行H股;紧随其后,李嘉诚基金会通过美林证券配售中行20亿股。2009年1月13日,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抛售所持的全部中国银行108亿股,彻底结束了3年的战略投资。

(三)实体经济受损导致资产质量下降

美国金融危机向欧美国家实体经济的渗透引发欧美国家实体经济衰退,从而影响我国出口贸易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进而影响到我国银行的信贷质量。数据显示2008年11月至2009年1季度,我国对美出口已连续5个月出现负增长。海关统计数据还显示我国对欧盟和日本等地的出口也呈下降趋势。从2008年初到现在,我国的外贸企业越来越举步维艰,根据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公布的,2008年广东省1-9月企业关闭总数为7148家。而不良贷款的统计数据表明,2008年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中损失类贷款数额逐季增加金融论文,占总贷款比率也逐季增长。

三、加强我国商业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对于外国发达的商业银行经营体系,我国的商业银行还远远不足。鉴于美国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及其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可以看到加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1,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严格控制贷款质量。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活动才刚刚起步,由于缺乏信用风险预警和评估的有力工具,商业银行不能从源头识别、防范和控制风险,信用风险居高不下,严重困扰整个经济体系的正常运行。信用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目前面临的最大风险,主要包括道德风险和企业风险。由于我国风险评级机制的严重缺乏,导致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对象信用调查成本高、难度大,造成银行与借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使我国商业银行面临较高的道德风险;同时,又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主要贷款对象集中在大型企业,且数额巨大,如果大型企业一旦倒闭,银行贷款收不回来,就会受到巨大的打击,使我国商业银行面较高的企业风险。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价飙升,住房贷款占了银行贷款的很大比例,随着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这部分贷款的风险也会随之加大,很不稳定。银监会相关调查显示,国内部分省市的房贷不良率连续3年呈现上升趋势。与此同时,“假房贷”、“假按揭”案件层出不穷。单一的收紧信贷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注意提高个人房贷资产质量,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监管,尤其注重评估市场的专业性和客观性,才是防止风险贷款产生、维护信贷市场长期稳定发展,从而避免由此引发楼市和金融市场危机的最直接而有效的方法。所以,商业银行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客户信用审查机制,积极开展对借款人借贷历史、还款记录、违约记录等信用情况的调查,客观评价其信用等级,严格控制贷款质量,审慎发放贷款。

2,加大金融创新产品管理力度,完善金融创新监管体制。尽管金融创新大大提高了效率,为银行创造了新的利润来源,也为银行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不可否认的是,极端的金融证券化和过度的金融创新导致各种结构复杂的金融衍生品无节制地泛滥,最终成为引发此次美国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金融创新具有高杠杆性、高风险性和转移风险的作用,客观上导致市场整体风险的扩大,最终产生系统性风险。并且金融创新的不透明性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影响了监管效果。虽然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才刚刚起步,金融衍生产品种类很少,且我国实行了较为严格的金融衍生品准入机制,但是金融衍生产品近年来发展迅速且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吸取教训,将风险管理覆盖金融创新的全过程。尤其是要重视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销售和运行等各个环节的风险评估、预警和控制,把金融创新风险置于可控范围。在新产品,新业务推出之前,要确保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控措施先行到位。此外,在兼顾风险全面管理的基础上应突出重点,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进行重点评估并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在对金融创新产品进行监管时不仅要考虑产品本身和对于金融体系的风险,还要考虑其对于实体经济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这就要求监管部门根据金融创新的发展不断调整金融监管结构和完善市场规则,加强创新产品的市场监测与预警金融论文,增加金融创新的透明度,充分揭示衍生品的结构和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正常运行。

3,高度关注外币风险,审慎开展海外业务。新型金融危机传导的渠道之一就是持有高风险的外币债券。本次危机中,我国主要商业银行持有为数不少的美国次级按揭债券和相关资产,蒙受了不小损失。因此,今后国内商业银行在投资外币债券时,要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和稳健的投资策略。在当前的形势下,不仅要择机从高风险债券中减退,防范和化解存量债券投资风险,还要严把投向关,优先选择信用等级高、发行主体信用评级高于投资级别的债券,严格控制新增外币债券投资风险。更为重要的是,要完善外币债券投资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外币债券投资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充分计提外币债券投资减值准备。另外,此次金融危机中,我国因企业的海外并购活动而遭受的损失为数不少。比如,受危机影响,中司对黑石、摩根士丹利与JC弗劳尔斯等的投资损失惨重。虽然目前的危机环境有利于国内企业进行海外并购和扩张,但盲目并购欧美金融机构资产蕴含着极大的风险,必须对并购的潜在风险保持高度警惕。对银行而言,一方面要谨慎开展自身的海外并购活动,在推进海外并购时,要对被并购方的资产质量、现金流、商业模式、企业文化等进行全面评估,还要充分考虑东道国政府的反应,另一方面要谨慎评估客户进行海外并购带来的风险,防止海外并购活动增大企业的信用风险,影响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参考文献:

[1].张竞,王静.新型金融危机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J].上海市:新金融,2009(7),21-24

[2].石兵,周义琨.浅谈我国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J].南京市:现代金融,2008(11),15-16

[3].陈贺.反思美国次贷危机带给我国商业银行的启示.[J].北京市:农村金融研究,2008(1),40-42

[4].沈红,孙建华.次贷危机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启示.[J].南京市:现代金融,2009(2),41-42

第3篇:国际金融业论文范文

一、金融业税收制度

按照税收的性质和作用,我国目前的税收制度共设28种税,划分为七大类,即: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财产税、行为税、农牧业税。

并不是所有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上述各种税收,就企业而言,盈利的企业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同的行业需分别缴纳不同的税。工商企业应缴纳增值税,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服务等类企业应缴纳营业税等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已初步建立了金融业税制。它主要包括:第一,对金融保险企业的劳务收入课征营业税;第二,对金融保险企业的经营利润课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对金融保险企业征收房产税等。因此,根据我国税法,国有商业银行应缴纳的税种主要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其他税(包括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预提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证券交易税等),其中主要纳税负担为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现行的金融税制在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实现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税制在税种结构、税率水平、税收负担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

二、国有银行流转税制的历史沿革

我国对银行业征收营业税这一流转税种,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84年以前的银行营业税

1950年公布的《工商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对银行征收营业税,税基为营业总收益额,税率为4%.

1958年公布的《工商统一税条例(草案)》规定,对国家银行免征工商统一税。

1982年,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扩大对银行业务收入征税,税基为银行从事经营取得的各项营业收入。

第二阶段: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后的银行营业税(1984—1994)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实施的《营业税条例(草案)》,将金融保险合列为一个税目征收营业税,分设金融和保险两个子目,这是我国现行银行营业税政策的前身。税基为银行经营金融业务取得的营业收入,税率为5%.

第三阶段:1994年税制改革后的银行营业税1994年税制改革后,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金融保险业合列为一个税目,分设金融和保险两个子目。征税范围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和其他金融业务。税基为经营金融业务的计税营业额,税率为5%.按照银行经营的不同金融业务,其计税营业额可分为三种:一是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计税营业额;二是以利息收入差额为计税营业额;三是金融服务性收入。

199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金融业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次单独就金融企业营业税问题作出规定,主要内容是对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对一般贷款业务,一律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

1997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对以前执行55%所得税税率的金融保险企业,其所得税税率统一降为33%,同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将金融企业营业税税率由现行的5%提高到8%.

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自2001年1月1日起,我国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率分3年从8%降低到5%,每年下调一个百分点。即从2001年月1月1日至12月31日,税率为7%;20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税率为6%;2003年1月1日起,税率为5%.同时,更改缴纳营业税计税时间,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末满180天的应收未收利息,应以取得利息收入权利的当天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原有的应收未收贷款利息逾期180天以上的,该笔贷款新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实际收到利息的当天。这一规定意味着金融业缴纳营业税执行的会计核算原则由权责发生制改为在一定条件下的收付实现制,并允许5年内将2000年底前按权责发生制已缴纳营业税的应收未收利息抵减以后年度实现的应税营业额。

三、金融税收与经济发展金融税收顾名思义就是来自于金融业的税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特别是1994年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后,金融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体,其他各种金融机构并存的现代金融体系。金融业已成为我国GDP中第三产业增加值的主要增长点。同时由于金融机构具有网点多,结构合理,功能完备,服务方式灵活,对外开放程度高等特点,金融业的快速发展也为中央财政收入的增长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金融业已成为保证中央政府收入的税源大户。

1.90年代以来,金融保险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一直保持稳定增长。

1991年GDP为21617.8亿元,2000年为89403.6亿元,增长4.1倍,年均增长15.2%.而同期金融保险业增加值分别为1288.1亿元和5217亿元,增长也为4.1倍,年均增长15%.金融保险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稳定地保持在5.95%左右。

第4篇:国际金融业论文范文

关键词:金融危机;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

一场由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危机引起的金融风暴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并逐渐向全球漫延,其波及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冲击强度之大,为上个世纪30年代以来所罕见。这场危机引发了我们对国际金融市场的重新认识,也迫使我们对我国金融业的发展重新予以思考。本文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和国际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对比分析,结合我国转轨阶段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在转轨经济条件下,既能有效避免国内金融危机的产生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又能快速提升我国金融业的战略竞争力的政策建议。

一、全球金融危机及对我国银行业的战略思考

(一)此次金融危机暴露出的美国金融业的主要弊端

1.金融过度创新并脱离实体经济。大量的次级贷款通过证券化过程,派生出次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ortgageBackedSecurities,MBS)。在MBS.的基础上,经过进一步的证券化,又衍生出大量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Securities,ABS),其中,包括大量个性化的担保债务凭证(CollateralizedDebtOb~gation,CDO)、信贷违约掉期(CreditDefaultSwap,CDS)等。金融机构在CDO和CDS等衍生品交易中,还往往运用高杠杆比率进行融资。于是基于1万多亿美元的次级贷款,创造出了超过2万亿美元的次级债(MBS),并进一步衍生和创造出超万亿美元的CDO和数十万亿美元的CDS,金融创新的规模呈几何级数膨胀,而这一切均建立在质量根本无法保证的次级贷款上,从而将整个金融市场暴露在一个前所未有和无法估量的系统性风险之下。

2、金融监管失控。出于对自由经济的推崇,长期以来,国际金融监管对一些金融创新总是听之任之,对部门庞大而迅速扩张的“非正式机构”(包括许多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有时被称为“隐形的银行业”、如CDS和CDO等金融衍生工具完全通过场外交易市场(0TC)在各机构间进行交易,没有任何政府监管,没有集中交易的报价和清算系统,金融市场和监管当局根本无法做出全面监督和风险预警。同时对一些商业银行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也未做出及时必要的限制,致使风险在整个金融业内得到积聚和迅速放大。

(二)对我国银行业的战略思考

1、我国银行业要不要继续推进金融创新?美国发生了金融危机,使得人们一提到金融创新就谈虎色变。对此我们必须看到,在金融创新上我国与美国的问题正好相反,美国是金融创新过剩而金融资源不足,而我国问题的症结在于金融市场发育滞后,金融创新严重不足,从而造成了金融资源的大量闲置及配置不当。这种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严重不适配的状况,实际上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运行质量改进的瓶颈制约。显然,积极推动金融创新,依然是我们推动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

2、要不要推进商业银行的综合化经营?有人认为,综合化经营在本次金融危机中起到了明显的放大效应。我们认为,这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综观在此次危机的金融业,损失最惨重的是独立的投资银行如五大投行以及固守基础银行业务、规模较小的银行,因为它们没有足够的规模和多样化的业务,来消化抵押贷款和公司债券违约不断增加所带来的损失,而真正实行综合化经营的大银行相对稳健得多。综观汇丰、瑞银、渣打、三菱日联、摩根大通、苏格兰皇家银行、德意志银行等等,这些国际大型银行大多具有上百年的悠久历史,其间经历了无数次经济周期和数次金融危机,但他们一直屹立不倒,并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和活力,这与他们的综合化经营从而有效地规避风险不无关系(美国花旗银行最近股价暴跌,濒临破产的边缘,是其对金融衍生品的过度投机所致)。无可讳言,从经营管理、风险控制、产品创新、国际化水平等方面比较,我们仍与国际一流银行存在较大差距,国际竞争能力总体有待提高。尤其是在最近十多年的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大潮中,国际大银行主要是通过强强联合、大规模的兼并收购加快“跑马圈地”的步伐,迅速成为业务网络遍及全球并覆盖所有金融领域的综合化金融巨擘。高速成长中的中国自然成为其全球化布局中的一个重要战略阵地。如何与这些强大的国际竞争对手同台共舞是国内每一家银行都在思考的问题。我们不能由于金融业的分业经营而侥幸地躲避了本次金融风暴就沾沾自喜,如何摒弃骄傲心态、树立危机意识、在成功模仿的背后进行原生态的创新、寻找新的盈利模式不能不说是摆在中国金融业面前的重要课题。

二、中国银行业盈利模式的现状与差距

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是指商业银行在一定经济与市场环境下,以一定资产和负债结构为基础的主导财务结构。从利润结构的角度划分,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可分为利差主导型和非利差主导型两种。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与西方国家相比尚有很大差距。

(一)经营范围和业务品种较少,盈利模式比较单一

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经营范围和业务种类比较繁多,尤其是实行混业经营以来,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日新月异,层出不穷。如素有“金融百货公司”之称的美国银行业,其中间业务的范围涵盖传统的银行业务、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共同基金业务和保险业务。以美洲银行为例,其非利差收入构成主要有以下11项内容:存款账户服务费、银行卡服务费、信托服务费、其他服务费、交易收入、私有权益投资服务费、贷款销售服务费、证券销售服务费、其他收入、分支机构及业务销售收入、投资银行费等。目前,世界银行业开发出来的中间业务有3000多种,而我国中间业务品种仅有260多种。这些中间业务产品中实际经常运用的还不多,且主要经营的业务大都还停留在筹资功能强、操作简单的劳务型、低收益业务上,服务质量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

(二)业务规模和收入水平较低,盈利模式再造任重道远

根据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中间业务收入一般会占到商业银行全部业务收入的40%以上,欧美等国家更是高达50%左右。如美国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平均在50%以上,其中花旗集团中间业务收入平均占比为61.85%,属于同行业最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据了它们总收入的半壁江山。而我国中间业务开展得比较早、业务较大的中国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平均水平也才13.99,与国外水平相差近三四倍。从表1、表2中我们可以看出,无论与不同地区的商业银行相比,还是与不同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无论与金融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是与发展中的国家和地区金融业相比,中国商业银行的利息收入均是最高的。中国商业银行要想摆脱单一的利差主导型的盈利模式,成功实现盈利模式的再造可以说还任重道远。

(三)技术含量不高,盈利模式的创新性不够

从整体上看,西方国家中间业务的品种及技术含量明显优于我国,尤其20世纪80年代后,西方国家创新出大量的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而我国目前的金融衍生产品仍比较缺乏,只有少数的几种衍生产品,以智力投入为主,技术含量高、盈利潜力大的中间业务如信息咨询、资产评估、租赁、各类担保贷款、投标承诺、个人理财业务等还不足,高收益且具有避险功能的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刚刚起步,有的甚至是一片空白。从表3中可以很直观地看出,大多数商业银行咨询顾问类、担保承诺类等业务收入明显偏少。

(四)重规模,轻效益,规模扩张式的盈利模式十分明显

我国商业银行非利差业务发展长期处于从属地位,各商业银行开展非利差业务的主要目的很大程度上为了推进存贷款等传统业务的发展,只是把非利差业务当成了吸收存款、稳定客户的一种获取间接收益的手段。此外,伴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非利差业务竞争日益激烈,部分商业银行为争夺客户、抢占市场,不惜血本参与市场竞争,形成整个市场收费过低或干脆不收费,最终造成片面追求扩大规模,抢占市场份额,出现了业务量增长与收入增长不同步的怪现象。在资本高度密集的上海,2006年上半年中间业务量达54.74万亿元,而收入却仅为29.97亿元,业务量与收入之比高达18265:1,即平均18265元的业务量才能有1元钱的中间收入。在别的地区,单位业务量的创收能力更是低下。

三、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的因素分析

(一)转轨经济与内部治理结构

我国的转轨经济特征十分明显。经过多年的改革,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经营机制和增长方式、分析管控和业务创新能力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一是所有者实际缺位,委托机制效率低。二是存在“内部人控制”问题。如银行经理人员的任免、升迁等问题。正是由于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难以成为法律上的内部人控制,即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严重不匹配,很容易产生机会主义行为,甚至“合谋”现象。三是缺乏有效的制衡与激励机制。

(二)规模效应与内部管理

银行规模效应是指随着银行业务规模、人员数量、机构网点的扩大而发生单位运营成本的下降以及收益上升的现象,它反映了银行经营规模与成本、收益的变动关系。但规模效应与银行的内部管理高度相关,科学合理的管理水平有利于规模效应的发挥,否则就会出现规模不经济现象。由于体制和自身经营管理的原因,我国商业银行走的是一条粗放型经营之路。主要表现在盲目扩张,只讲业务数量,不注重业务质量,从而出现高投入低产出,高速度低效益。如图1所示,我国银行总资产收益率(ROA)水平普遍低于美国主要银行。

(三)成长经济与创新机制

商业银行的成长经济是指商业银行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开展研究和开展活动,有能力、有条件以较低的成本为客户提供创新性的系列化金融产品,从而获得竞争优势的一种经济。成长经济的核心是业务创新。近年来,现代商业银行在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上面临着很多问题,像“千行一面”的产品同质化问题、“现金+酒精”的恶性营销问题、“复杂理财产品卖给非专业投资者”的误导销售问题等等。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对多元化、多偏好的市场需求理解得不细、不深、不积极,金融创新在某些方面甚至偏离了实际需求,没有取得明显的竞争优势。

(四)范围经济与监管模式

范围经济要求商业银行必须进行综合化经营,分业经营势必影响范围效应的发挥。我国目前仍执行着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路子,这种目前相对较严的分业监管体系使许多金融产品面市比较困难。例如利率衍生品,由于涉及多个市场,不同的监管部门需要进行事先协调,在相关政策未出台之前,商业银行便无法尝试。再如QDII,由于政策规定只能投资风险较低品种,在人民币已经进入长期升值通道的背景下,其收益率较低,投资者缺乏认同,商业银行积极性不高。相反,市场最需要的一些人民币衍生产品还要继续等待有关政策的出炉。

(五)政策效应与制度偏差

政策效应是政策对商业银行的引导效应。良好的政策可以发挥有效的政策效应,反之则会起到抑制和阻碍作用。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一直较低,这与我们的制度设计偏差不无关系。以利率政策为例,一方面1993年以来,通过多次的存贷款利率调整,我国的存贷款利差逐步拉大(见图2);另一方面我国放开金融机构信贷利率上浮空间,但同时限制存款利率上浮,结果使存贷利差持续保持在高位,使得商业银行能够坐享丰厚利润。持续实行较大的存贷利差,不仅不利于推动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同时也将保护银行垄断,不利于银行改革和效率提高,也不利于从根本上提高中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六)短缺效应与信贷扩张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资金短缺的效应将长期存在。由于资金的稀缺性,经济高增长必然形成了对商业银行信贷的高需求,我国的市场融资结构一直延续着银行主导型的融资模式。如表4所示,2007年9月底,我国银行信贷资产仍占全部金融资产的63%,远高于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这种间接融资模式为主的融资方式,使得个人和企业的资金需求主要通过银行信贷的方式来解决,这也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银行谋取存贷利差的积极件。

(七)协同效应与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作为一个系统,对商业银行的业务互补和产品交叉及风险规避非常重要,一个健全的金融市场可以对商业银行产生明显的协同效应。总体上来说,与西方主要金融市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非银行中介发展水平较低。如国外的保险公司、互助储蓄银行、储蓄贷款协会、信用合作社、养老基金会、财务公司、投资基金、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租赁公司、消费信贷机构和邮政储金局等等,非银行中介种繁多,功能齐全,它们的产生,既推动了金融创新,也带动了融资机构、渠道及形式和品种日益多样化,给金融业发展注入了活力。二是货币市场起步晚、发展慢。主要表现在:规模较小,市场参与主体较少。票据市场建立较早,但一直未形成规模,仍以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市场为主;各个子市场之间、同一子市场在区域间严重分割,二级市场缺位,相应减少了其为非金融部门提供贷款的能力,同时也降低了银行自身的赢利。三是我国在资本市场发展上也存在先天不足和后天发育不良问题。这都使得商业银行难以开发有效的市场避险金融创新产品,制约了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

四、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的政策建议

(一)必须继续推进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

要充分考虑我国的文化传统、经济环境、政治环境等各种因素,形成独具特色的公司治理结构。当前要特别注重建立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改变经营管理层权力过分集中的现状;要落实董事会成员的培训制度和议事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商业银行治理中的关键作用;要优化对职业经理群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防止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错位等等。

(二)必须注重我国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商业银行要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制,加快推进机构扁平化和业务垂直化管理,建立市场化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审慎的财务和会计政策,严格信息披露制度。

(三)必须构建和完善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的政策法律体系

当前,要逐步取消严格分业的法律限制;其次要加快我国利率化市场建设,迫使商业银行在经营指导思想、资金管理、利率风险管理等方面做相应的转变和创新,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自我控制约束能力、防范风险能力能与利率市场化进程相适应,通过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增加盈利能力。

(四)必须建立健全金融监管模式

在目前情况下,应考虑建立在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三足鼎立格局上的牵头监管人制度。牵头监管人的作用是:1、从整体上对全能银行集团的风险进行监管;2、在不同的监管部门之间收集和监管信息;3、组织跨机制的监管活动,通过组织现场监管、联合检查、听证会等形式,发挥必要的沟通和协调作用,避免对商业银行多元化经营的监管疏漏和重叠。

(五)必须大力发展金融市场

在发展思路上,要积极引进新的债券发行主体、新的债券品种,如资产抵押或担保的债券。应扩大金融债券的发行范围,允许商业银行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要适时推出债券衍生产品工具,应对利率市场化进程,在为投资者提供规避风险的投资品种的同时为全能银行奠定基础条件。

(六)必须营造有利于金融创新的环境

要加强对现有法规制度的检讨和更新。监管部门充分听取市场的呼声,及时进行梳理和调整,消除制度对创新的不合理束缚,加速培育制度健全,运行透明,健康而富有活力的金融市场基础环境。同时,增强市场中的金融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制度建设,增强自主创新的制度保障,形成鼓励创新、保护创新、持续创新的良好氛围。要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理解,培育金融消费者成熟的风险意识、合规意识和商品意识。

第5篇:国际金融业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海口综合保税区;离岸金融

一、引言

离岸金融市场的出现改变了金融市场的格局,其资金来源和运用大大超过了传统国际金融市场。离岸金融市场是反金融管制、追求金融自由化的产物,离岸金融市场用现代化的通讯工具,将遍及全球的境外货币、资金供求者联系起来,其货币流量之大和对国际经济影响之深是任何一国的国内金融市场和其他类型的金融市场无法比拟的。离岸金融市场是各国银行业突破国民属性,适应新技术革命时代世界经济发展对金融手段的需要而进行的重要的金融创新。

离岸金融市场产生于特定经济区域对离岸金融服务的需求。2011年1月4日国务院在《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积极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业,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试点。在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推进以金融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形势下,我们认为应该立足海口综合保税区,探索发展离岸银行业务、离岸保险业务、离岸基金业务,推进金融业务创新,并以此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国际化进程。

二、海口综合保税区的建设背景和发展情况

海口综合保税区于2008年12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继国务院批准设立洋浦保税港区后,海南又一个由海关监管的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便捷的特殊经济区域。海口综合保税区是海口保税区转型发展、区位调整升格获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开放层次更高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992年10月,海口保税区获国务院批准设立,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区域已形成了以生物制药、汽车制造、电子信息和机电加工为支柱的四大产业群,对带动海口市的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海南省、海口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为解决园区功能定位与城市发展规划的矛盾、区港分离和发展空间不足的三大问题,经海口市、海南省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海口保税区区位调整至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并转型升格为海口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作为海关保税监管体系的最高形态,连接国内外两个市场、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在发展口岸物流、保税物流、保税加工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引导贸易、金融、信息、研发、设计、展示等辐射集聚效应强的现代服务业入区,是对国际自由贸易区功能的进一步探索,存在离岸性质资金流的进出和停留以及相应的结算、融资、保值避险等全方位金融服务需求。从国际惯例来看,世界上大多数自由贸易港区除了采取通行的经济自由化、便利化的监管,适宜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优惠的税收和外汇政策之外,还通常采取与之相适应的离岸金融业务,使港区的发展与发达的国际离岸金融市场紧密相关。因此,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是海口综合保税区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此外,发展海口保税区的离岸金融服务和离岸金融市场,有利于提升海南省金融业层次,提高海南省金融业的国际化程度,促进海南开放型经济向更高层次发展,促进海南省国际旅游岛的国际化进程。

三、海口综合保税区先行试验离岸金融的可行性

1.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和开放高速的经济发展是基础条件

我国政局稳定,社会安定,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及国际地位的提高,为国际资金的流入和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创造了重要条件。在世界经济重心东移的趋势下,流入我国的资金越来越多,对外贸易额也在逐年扩大,这就使得经济在服务于国内业务的同时,也服务于国际业务。随着经济领域的改革向纵深发展,为我国离岸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具有优越的地理环境和便利的交通条件

海口综合保税区选址在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位处泛珠三角经济带、环北部湾经济圈、东盟自由贸易区前沿,背靠大西南,易于生产因素的聚集;处于太平洋与印度洋间海上经济走廊交通线上,南北连接台湾、香港及东南亚,利于发展加工贸易,区位优势明显。这就为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交通便利的地理条件。更为重要的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地理位置、时差条件对开展国际金融业务十分有利。东部沿海地区正处于欧洲、美国和香港、新加坡之间,与伦敦、纽约等国际金融市场的开市与收市在时间的继起上相衔接,可以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交易活动循环周转的重要过渡点,这对建立离岸市场来说是十分关键的。另世界上传统的离岸金融区多设在海岛上,例如马来西亚选择与马来西亚半岛大部分领土保持一定距离的纳闽作为发展离岸金融中心的地点,是否意味着地理上孤立的岛屿较之大陆上划出某一区域更为合适,从这个角度出发,在海口先行试验离岸金融更加具有积极意义。

3.海口金融业已经形成门类相对完整,功能较为齐全,运行顺畅,效益良好的发展格局

2011年7月末,全市拥有存款性金融机构17家,包括政策性银行分行2家,国有商业银行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3家,外资金融机构1家等。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4491.52亿元,比年初增加274.35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930.63亿元,比年初增加416.55亿元,存贷款增量均较高。海口健全的金融体系,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和金融设施,构成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基本条件。

4.综合保税区具有发展离岸金融业务的优势

综合保税区凭借其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吸引着大批中外优秀的物流、加工、商贸服务等类型的企业入驻,必然扩张区域内的金融需求,为其先行试验离岸金融业务带来巨大的内生市场。综合保税区作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行“境内关外”的管理模式,在海关、税收、外汇等方面均享有特殊的政策优惠。综合保税区空间封闭、监管便利,完善的海关、银行监管和外汇管理体系,可以有效保证离岸金融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5.国家推进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带来的机遇

《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标志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建设国际旅游岛必将成为海南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增长的制高点和突破口。国际旅游业飞速发展及外向型经济的日益壮大给外汇服务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商机,创造了离岸金融业务的潜在需求。以旅游为例,据统计海南全省2011上半年共接待境外过夜游客达5.23万人次,同比增长9.41%,旅游外汇收入18879万美元。国际旅游岛的战略定位,不仅将促进海南在交通、通讯等硬件设施方面加大投入、加快建设,为建设离岸金融中心奠定硬件基础,而且还将极大地促进海南在制度方面的建设和完善,为离岸金融中心的建设创造良好的软环境。

四、海口综合保税区先行试验离岸金融的政策探讨

1.模式选择

综合考虑国内、国际金融市场环境,以及我国金融发展现状,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形成必须是政府推动型的,即政府采取特殊的优惠政策,同时从立法方面加强对离岸金融市场的监管,建立和推动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我国金融市场不够发达,金融基础建设较为滞后,因此在海口综合保税区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初期适宜采用严格的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业务模式,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分设,有利于防止国际资本借助离岸账户自由进出,减少离岸金融业务对国内金融体系和货币政策的冲击,便于金融监管部门对跨境资金进行有效监管。

2.政策建议

海口综合保税区应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认同和支持,加大推进力度,共同向国家提出申请,力争使综合保税区成为离岸金融业务的试点区域,研究制订加快离岸金融业务发展的扶持政策,培育市场主体,形成中、外资两类银行共同发展的竞争格局,壮大离岸金融服务主体,完善相关配套,加强制度保障和监管机制。

(1)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截止目前我国专门针对离岸金融业务的法规只有中国人民银行1997年10月的《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及由此制定的《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该法规是针对国内中资银行及其分支行从事离岸金融业务制定的规范性条文,但较为滞后,无法适应当前离岸金融中心建设的需要。表现在现行离岸银行业务法规适用主体仅限于中资银行,中外资银行待遇不统一, 离岸金融市场上经营离岸金融业务的机构实际上既可以是本国银行也可以是外国银行;离岸业务部门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现行法律规定银行的离岸业务部门独立经营,但无营业执照,无独立法人地位。借鉴国外离岸金融中心的经验,制定出包括离岸金融机构准入、业务操作和市场退出等一系列规范离岸金融业务发展的配套法规体系。

(2)制定海口综合保税区离岸市场的优惠政策。以税收优惠促进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是世界各国所采取的通行政策,要积极争取相关税务部门明确海口综合保税区内离岸金融业务的税收政策,制定离岸金融业务税收的相关法规。对于从事离岸金融业务的金融企业,可实行税收减免,以吸引国外银行在综合保税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区内离岸金融业务的开展。对于综合保税区的物流、贸易、金融等企业给予适当的引导性资金支持,也可通过离岸账户经营的盈余优惠征税。其次,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争取外汇管理部门取消对综合保税区的外汇管制,对非居民外汇交易不设限制,允许离岸资金自由进出和汇兑,对外汇的股息、利息不作任何限制。放开利率限制,允许其随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在较大的范围内上下波动。

第6篇:国际金融业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金融监管创新风险防范自由主义金融理论

论文摘要:此次金融危机的事实证明欧美各国的完全放任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是行不通的,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并不能使中国获得长远发展,危机只是暂时的,世界要发展、中国同样要进步,因此,尽快推行金融监管体制“一统化”改革,成立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把不同监管部门的外部协调变为单一部门内部的协调。是改善监管者协调性的重要措施。

一、开篇立论

美国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关系与中国不同,它是完全放开,由市场机会和利益指引人们的创新,但追逐利益形成的市场失灵,却因为监管滞后不得不让政府与百姓付出巨额代价。而中国的金融创新必须由政府批准,稳定秩序唯此唯大。导致创新步伐太慢,内需总是受到抑制。此次的金融危机对中国即是挑战同时又是难得的机遇,金融危机带来了一次世界经济地位的大洗牌,快一步找到危机的突破口就能获得领先一步的发展。在改革方面中国一直保持着严谨的态度,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这也是中国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受影响较小的原因,然而这样的态度并不长远,危机只是暂时的,危机之后必会产生更加完善的金融体制,中国目前的“一行三会”分业监管模式已经不适合日益完善的金融创新和快速增长的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因此建立全方位的监管体制已经是我国目前金融监管创新的当务之急。

二、金融监管创新的必要性

(一)分业、混业经营界限模糊,分业监管受到挑战。

随着金融开放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国内金融业由原来的分业经营模式逐渐朝综合化经营模式发展我国以金融机构作为监管对象的分业监管体制,1999年,我国颁布了《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同年10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又一致同意保险基金进入股票市场。2000年2月《汪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出台这一切举动表明。我国分业经营体制的松动,必然要求我国传统的分业监管体制做出相应的调整,我过金融监管体制已受到极大的挑战。

(二)中资、外资银行竞争越显不公平,期待统一竞争平台。

(1)从分业转向混业经营外资银行具有先天优越性。我国对外资金融机构已开放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大量跨国金融集团进入我国市场,各子公司也必须受到中国的法律的限制实行名义上的分业经营,随着金融全球化,金融创新国际化中国的分业经营模式逐步向混业经营进行探索,而此时在中国的内的外资银行的母公司已经具备较为完善的混业经营模式,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这对于那些只能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中的某一领域的国内金融机构来说,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将使我国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进一恶化。

(2)目前我国在服务收费、存款准备金利率、业务范围以及税收政策方面对外资银行还存在“超国民待遇”,而且外资银行承担的国家政策性任务远低于中资银行。这对中资银行来说无疑是先天性缺陷。多层次的不平等竞争使得中资银行的发展受到极大的限制,无论在空间、时间、市场上都受到极大的落后性,因此给中资银行带来极大的发展压力。

(三)中国需要发展,金融业需要创新

从国际上看,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金融监管的理念、法律安排和技术手段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诸多差距,我们必须努力缩小国内监管标准与国际监管标准的差距加快与国际接轨的速度,才能使我国金融业发展更加迅速亦能更加国际化,从国内角度讲,我国是人口众多,劳动力密集型的发展中国家,就业及生存压力重大,在此危机关头,稳健、高效的金融体系才能快速的带动经济增长,保持中国的正常运行,然而对于金融业发展而言,高度发达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是提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的关键,随着我国加,WTO,国外金触机构向国内金市场迅速渗透,目前我国金融业传统的分业经营方式下的低盈利水平,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金融竞争国际化要求,金融创新的全面推进,是改变目前我国金融业竞争能力低下的根本出路。而目前普遍存在的金融监管阻碍金融创新的观点,人为地把金触监管与金融新对立起来,严重制约着金融创新的全面推进。建立健全、完善的金融监管体制才能从根本上打破金融创新瓶颈,为金融业的快速发现拓展空间,提供优势资源。

三、对我国金融监管创新的几点建议

(一)增强国际间金融监管合作

面对全球金融市场紧密地联结,而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存在区域性受到国界的限制,只能在本国境内开展活动,不可避免地必须面对国际金融市场“传染效应”带来的挑战。在很大程度上,世界金融监管体系的强度是由其中最薄弱的环节所决定的,无疑发展中国家是这其中的软肋。而且投机性攻击的不对称性削弱了金融监管的效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投机性攻击的成功,部分程度上和东亚国家金融体系本身的脆弱性和投机性攻击后金融机构出现普遍恐慌的“羊群效应”有密切关系。因此,我们必须打破国界界限,增强国际间的金融监管合作,使得金融监管紧跟金融创新步伐,在金融创新快速发展的同时共同防御金融风险,建立健全的国际金融监管体制,使的金融监管同样走向国际化。

(二)对我国金融行业应该进行全方位统一监管

目前我过实行我“一行三会”监管体制存在众多矛盾和不足,(1)银行、证券、保险三大金融主业分别由一个监管部门监管,容易出现死角,可能会影响审慎监管的效率(2)随着金融机构和业务边界的模糊,提供类似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由完全不同的主体来监管,而不同的监管机构在监管方式和目标方面则出现差异。(3)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的监管体制中同样存在众多的不合理,此时我们亟需一个健全完整的包含境内、外资、境外等业务统一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制定同意的金融监管制度,做到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发展。实行统一监管不仅能迅速适应新的业务,针对金融业务日新月异的情况,根据金融产品确定相应的监营规则,有效地处理混业经营下不断出现的创新金融产品的监管问题;而且对整个金融业来设计监管机构和监管规则,更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能更好地处理金融业不断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避免监管真空,有效降低金融创新形成的新的系统性风险,避免多重监管,降低不适宜的制度安排对创新形成的阻碍(三)从根本上降低金融监管成本

(1)我国金融监管成本存在急剧扩大的趋势。由于中央的预算约束比较宽松,职能长期不确定,以及面临的巨大就业压力,使监管成本存在膨胀趋势。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管机构庞大,人数众多,人力成本较高。二是监管制度设计重复,成本增加。三是现场检查的实施效果差,监督成本高.(2)目前,中国银行在所设海外分支行的25个国家和地区当中,已有18家当地监管机构(包括所有发达金融市场国家)明确提出了实施新资本协议要求,占中行全球网络的72%,而在国内,银行业还停留在执行旧资本协议的阶段。面对这种监管差距,海外分支机构要付出很大的转换成本,仅各种财务报表就要有两个版本。面对花费较大且无实际效益的成本必须从监管体制上进行完善创新,减少成本支出。

(四)全方位的金融监管需要一个过渡期

完善的金融监管体制离不开高素质、高文化水平的专业工作人员。我过目前亟待寻求适合中国国情的改革方式,全方位统一的监管模式必是中国完善金融监管体制的必经之路但是由中国目前的发展现状和综合实力还不具备统一监管的条件,在现状和统一监管模式之间存在一个过度期,即“分业—过渡期—统一监管”路线。然而过渡期内金融业应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拓展业务,提高服务质量,培养专业人才,优化和充实核心资本。同时利用这一时期,我国货币金融当局可以进行充分论证,考察各种情况,吸纳世界各国先进的经验和立法,对我国现有的金融体系及法规体系进行整合,制定出一部全面、先进、具体并具有可操作性的金融法典,为我国金融业的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培养专业化的监管人才。

四、总结

金融监管的国际化是扩大金融开放的制度保证和前提条件之一,其实现程度最终取决于我国对世界经济的参与程度和国际竞争力状况,这将是一个长期过程,本文仔细讨论了我国目前发展状况的缺陷和当前国际形式,从而建立起更优的秩序和更健全合理的监管模式。进行这项课题研究的现实意义在于将传统的监管引入不确定性的领域,并对其进行发展和创新,以适应世界金融格局的变迁和空间、对象、环境的日益复杂与模糊所带来的挑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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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建华,程杞国.金融危机与金融监管有效性研究.金融研究,200o(o1):l11—1l6

[3]徐克恩,鄂志寰.美国金融动荡的新发展:从次贷危机到世纪性金融危机.国际金融究,2008(10):4—10

[4]陈启清.竞争还是合作:国际金融监管的博弈论分析.金融研究,2008(10):187—197

第7篇:国际金融业论文范文

内容摘要:本文对我国建设金融中心研究的基本趋势进行了梳理,并通过上海和重庆两个城市建设金融中心研究现状的比对分析,明确我国在建设金融中心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关键词:金融中心 研究综述 政府主导型 评估指标体系

自我国提出要建设自己的国际金融中心后,国内的学者从金融中心的界定开始,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经验,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对国内城市进行比对分析,从政府的角度出发思考我国金融中心的定位和布局,以期为不同城市建设金融中心提出对策和建议。笔者尝试梳理国内学者研究的整体发展,以上海和重庆为比对分析样本,重点探讨研究方向与政府需求之间的密切程度,从研究的实用性和适用性层面予以总结归纳,以期发现政府职能部门关注的焦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建设金融中心研究的基本趋势

关于何为金融中心,目前为止无绝对权威的定义,国内一些学者在研究国外学者对其阐释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普遍认为美国金融学家金德尔伯格(Kindleberger,1974)最早给出了金融中心的定义,“金融中心不仅可以平衡私人、企业储蓄和投资以及将金融资本从存款人转向投资者,而且也可以影响地区之间的存款转移。银行与金融服务中心充当了交易功能和层际空间的价值储藏功能的媒介”。金德尔伯格从功能角度来诠释了金融中心,而基于金融中心形成过程给出定义的里德(Reed,1981)认为,金融中心发展过程可以归纳为五个阶段,“每一阶段的中心相应地服务于:它的直接腹地,腹地外更大区域,整个国家范围,邻近国家和政治属地,成为世界范围的金融中心”,这五个阶段构成了一个腹地范围的等级体系。

国内学者沿用里德的观点,将金融中心的发展大概归纳为五个发展层次,每一个层次对应不同的效应辐射范围:第一层次辐射范围仅为直接腹地,这类城市只能称为经济中心;第二层次辐射范围包括腹地以外国内的一定区域,可以称为区域级国内金融中心;第三层次辐射范围为整个国家时,称为国家级金融中心;当辐射范围涵盖邻近国家和政治属地时为第四层次,称为区域级国际金融中心;辐射至全球时为第五层次,称为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随着我国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热潮的兴起,学者们先后对国内30多个城市建设金融中心的可行性、目标定位、现状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并给出了对策建议。此类研究多基于单个城市发展的视角,支持其建设成为区域金融中心,其中部分专家学者所论述的是自己所在的城市,带有明显的主观性,并以规范性研究为主,缺乏可操作性。

针对这种情况,有些学者开始侧重实证分析,构建金融中心的评价体系,并基于全国统筹的角度验证不同城市的发展定位,以避免因重复和过度建设而引发的恶性竞争和资源浪费。倪鹏飞、孙承平(2005)利用模糊曲线模型对金融中心定位的假设进行经验验证,并将影响金融功能的因素根据重要程度进行排序,进而利用相关方法计量出中国43个主要城市的金融功能竞争力指数,根据指数大小大致判断:上海、北京为全国性金融中心,广州、青岛、厦门、武汉、大连、重庆、西安可定位为区域性金融中心。王力(2008)采用范围法、目标法和频度统计法相结合的方法,构建指标体系对区域金融中心城市金融竞争力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排序建议把北京和上海归为“国家级金融中心”,把深圳和广州归为“发展型区域金融中心”,把天津和南京归为“成长型区域金融中心”,把大连、武汉、成都、重庆、沈阳、厦门、济南、青岛和西安归为“潜力型区域金融中心”。天大研究院课题组(2010)提出了中国布局和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基本原则,指出中国应以国际金融多中心为战略选择,以上海、香港和北京作为中国国际金融中心体系的目标城市。张普玉(2012)以金融中心发展的基本理论为指导,结合了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的现状,对中国各个准备建设成为区域金融中心的城市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和排序,根据GFCI评分结果和排名进行划分归类进而进行整体规划布局安排,并根据量化指标对中国金融中心的整体布局和建设步骤提出合理化建议。

从以上的研究来看,对上海和北京的发展定位基本明确,而国内其他城市的发展缺乏统一定论。其中一些邻近城市竞争异常激烈,资源争夺、浪费很难避免。为加快我国成为金融强国的速度,中央政府应及早将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纳入国家视野,站在全国的高度,结合各城市现有基础制定国家战略与规划,而这也是国内学者目前研究的趋势和关注的焦点。

基于单个城市建设金融中心的研究

本文以上海和重庆为例,说明我国学者基于单个城市研究角度和研究方法的变化。

(一)上海

从文献资料来看,杨国平(1992)最先以会议综述的方式记录了当时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对上海建立金融中心的思考,主要涉及了上海金融中心的目标、模式及定位选择。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上海首先应该考虑成为全国的金融中心而不是远东或世界的金融中心,但是从长远看,上海金融中心的目标应是全球范围的。文中给出了大力发展金融市场、强化金融创新、尽快与国际金融业接轨的对策建议。此时,上海市政府刚提出建设金融中心的目标,研究仅处于起步阶段。

直到2002年,上海市建设金融中心的战略目标才被进一步明确为“三步走”战略:“5年打基础、10年建框架、20年基本建成”。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左右,基本建成与我国国际地位、人民币国际影响相匹配的亚太地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使上海成为国际资本集散地和全球资金交易场所,并开始向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迈进。战略目标明确后,学者们紧紧围绕如何建设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前行。胡坚、杨素兰(2003)构建了国际金融中心的评估指标体系,利用1998-2000年纽约、东京、伦敦、新加坡、中国香港、首尔、上海和泰国这八个地区与国家的数据,通过回归和参数检验的方法,从实证和统计的角度检验所设计的国际金融中心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指标对国际金融中心评估的显著性,利用得到的回归模型对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可能性进行预测和分析,指出上海能否在短期内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关键在于上海的金融业能否迅速发展,提高金融产业的产值占GDP的比重和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

在研究发现差距后,学者们的研究则集中体现在借鉴香港、伦敦、新加坡、东京等城市经验,以总结现状提出对策。典型代表如:刘刚(2007)通过对影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经济因素、金融因素、政治因素和综合因素4个变量与主要国际金融中心进行比较,检验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发展程度,认为上海国内金融中心地位基本稳固,但仍处于区域性金融中心和非国际金融中心之间。主要表现在金融部门产值较低、金融市场结构急需优化、金融衍生商品交易规模有待提高、金融人才资源密度和金融市场化程度不高以及缺乏宽松而又严格的法规体系等方面,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提出了实现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分阶段目标体系和相应举措。王洪波、罗芳(2009)通过对国际金融中心与大城市群协同性的国际借鉴,提出了它们之间协同共进的观点,认为在现阶段,大力促进长三角区域的金融一体化来加快长三角城市群的完善和成熟,对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进程意义重大。刘丹(2010)从区域选择的视角,在对全球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路径进行了分析归纳,并借鉴全球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经验,给出了上海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两种方案建议。

(二)重庆

与上海不同,上海建设金融中心得到了中央政府批准,而重庆建设金融中心的规划由地方政府提出。2007年,重庆市明确提出到2015年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即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乃至中西部地区金融功能最完善、金融创新能力最活跃、金融品种最多、金融实力最强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最广泛的金融中心。

同阶段,学者们对重庆发展金融中心的研究相比上海较少。颜蕾(2006)从金融中心模式的选择、金融机构组织体系的建立、资本市场制度的创新、区域信贷市场的发展及建立区域性民营银行等方面,提出了构建和发展重庆市区域金融中心的政策思路。杜江、张宸铭、陈鹏(2009)在分析重庆建立长江上游区域金融中心优势的基础上,给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陈敏(2009)从产业集聚的角度给出重庆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对策建议。周雪梅(2011)从经济环境、金融集聚、金融辐射和金融制度四个方面来分析评价重庆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构建。

(三)对比分析

基于对上海和重庆金融中心建设的相关文献资料整理,可以看出:对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研究方向与政府需求基本一致,其中既有规范性研究又有实证研究。为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评估其金融业发展现状、借鉴其他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经验不可或缺,而现有的研究基本沿着这个方向进行;重庆着力建设金融中心的时间较短,且金融业发展与上海差异较大。对重庆的研究均基本上为理论研究,除少量的硕士论文借鉴已有指标体系进行评测外,多为基础数据的简单整理,对策建议缺乏明显针对性;重庆提出建设目标已经多年,提出建设国际结算型金融中心也有一段时间了。截止到目前,对重庆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现状无系统评价,现有研究与政府需求缺口较大。我国各金融中心建设为政府主导型,从上海和重庆两个研究对象来看,学者研究基本沿着政府规划方向进行,对其他城市的研究也可以得到相同的结论。

结论

首先,我国多个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定位不明确,缺少对自身经济结构的总体评价和对金融业发展的准确评估,金融中心的建设多为政府主导型,金融业发展基础较为薄弱,部分城市缺失政府规划,发展目标不明确。其次,区域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逐步积累的过程,各地政府为争取更多金融机构进驻,加速金融产业集聚,往往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和措施以降低金融机构的成本,临近城市之间的竞争尤为激烈,如重庆和成都、大连和沈阳、武汉和郑州、深圳和广州等等,资源争夺现象严重,同时由于缺少国家整体规划,国家和地区政府的博弈问题明显。因此,站在国家宏观角度对各地金融中心建设进行统筹和协调尤为重要,遵循区域金融中心发展的规律,促进我国功能互补、层次不同的金融中心有序建设。再次,指标体系的构建在借鉴国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需充分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政策法规,应体现出对不同层次金融中心考核之间的区别。各城市科学规划金融中心建设的同时,构建明确、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尤为重要,有助于定期对中心建设水平进行评价,明确各项工作推进进度,采取更具针对性和有效的措施,确保政府规划落实到位。

参考文献:

1.黄瑞芬,宋晓萌,唐爱朋.从层次角度论京沪国际金融中心建设[J].时代金融,2006.11

2.王力.中国区域金融中心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3.胡坚,杨素兰.国际金融中心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兼及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可能性分析[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9

4.杨国平.上海金融中心的模式选择与近期操作策略―上海金融中心研讨会综述[J].上海金融,1992.8

5.刘刚.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进程判断―基于与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比较分析[J].经济问题探索,2007.5

6.张普玉.基于GFCI对中国金融中心建设布局和定位的思考[J].经济研究导刊,2012.5

7.刘丹.上海离岸金融市场建设的模式及路径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2008.4

8.天大研究院课题组.中国国际金融中心布局的战略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 2010(61)

9.倪鹏飞,孙承平.中国城市:金融中心的定位研究[J].财贸经济,2005.2

10.王洪波,罗芳.国际金融中心与大城市群的协同性-兼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J]. 国际经贸探索,2009.7

第8篇:国际金融业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建立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对一个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文章首先简述国际金融中心指标评估方法,然后通过比较上海与北京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面的现状,探讨上海竞争成为国内金融中心的优劣势。最后,文章总结了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约束条件。

一、前言

国际竞争的根本,在于对国际金融主导权的竞争,在于对全球资本的控制权、支配权的争夺。拥有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对一个大国的长远发展和金融安全至关重要。上海作为我国发展国际金融中心的首选目标,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其框架雏形已经基本形成。上海通过在过去的十多年中的建设和发展,现在已经到了可以进入跨越性发展的时期,即中国金融中心、亚太区国际金融中心和世界级金融中心的建设同步进行。但是,上海同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相比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我们可以用评估国际金融中心的指标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现状进行考量。一个城市成为国内金融中心是其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前提,通过国内城市在建设金融中心方面的优势和劣势的比较,可以找出上海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方面的不足之处。另外,研究世界成熟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历程及其成因,比较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世界成熟金融中心在各个方面的差距,将有助于找到影响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制约,从而制定出应对措施,以更好地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二、金融中心的评估指标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金融中心是这个国家金融交易最密集的城市。然而,对于交易的种类、交易的范围大小、金融机构的特点,人们并没有统一的看法。但总的来说,判断一个城市是否能称为金融中心,主要需要考察以下三个方面。

1.流动性。流动性是金融中心信誉的保证,高流动性可以使金融中介以低成本迅速地完成大量的大额定单,并且使价格的波动风险最小化。所以,资本是否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也决定了该国家是否能吸引大量的投资者。一个城市经济的自由度和该城市中金融中介的成熟程度决定了在城市中参与投资交易的资本的流动性。流动性对于投资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对资本流动的约束越少,资本流动的渠道越多,代表资本的金融工具就越能被人接受,资本的变现能力就越强。决定资本流动性的因素包括个人的选择、意愿交换、竞争自由度、对个人和财产的保护、信贷市场的管制和对外贸易的自由度等。

2.收益性。资本的收益性可以从降低成本以及提高收益率两方面来进行考量。所以,资本的规模和交易成本可以用来衡量资本的收益性。金融业是一个规模经济显著的行业,不同的金融产品可以具有共同的成本。另外,如果有大量的卖者在同一地点提供不同类型的服务,那么买者的搜寻成本将会大大地降低。具体来说,反映金融中心交易规模的指标可以包括:金融中心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值、金融中心国内上市公司数量。对于金融机构以及企业来说,在他们的总成本中,决策成本是主要成本,因此,公司总部往往会设立在决策经营成本最小的某个经济或金融中心。那么,包括外国银行的数量、外国金融机构的数量和跨国公司总部的数量就可以成为衡量一座城市投资交易成本的指标。

3.安全性。资本的安全性同样为金融机构所高度关注。资本的安全性主要体现在政府政策的稳定程度和连续程度上。如果政府或监管当局指定的规则变化无常,金融机构将难以制定和实施其长远发展规划。所以,一个国家的法律结构与财务的安全、健全的货币制度、国际竞争力和国家政治风险也常常为投资者所关注。

三、上海能否成为国内金融中心——上海与北京的比较

上海必须先成为中国的国内金融中心,然后才有可能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只有上海金融市场成为全国的金融市场,全国重要中心城市的资金汇聚上海金融市场,并辐射全国重要中心城市,上海金融市场才有可能成为国际金融市场或国际金融中心。因此,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国内金融中心是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上海和北京一直是建立国内金融中心的讨论焦点,上文已经提到了国内金融中心的评价指标。如果再进一步分析我国的情况,一个城市的金融竞争力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该城市要能成为区域的信贷转贷中心;该城市的金融市场应当是国内主要的筹资渠道,其证券交易规模在全国要有一定的地位;城市中有一定数量的外资金融机构;能率先适应金融改革及创新;拥有健全金融法规体系。

如今,上海已经形成了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黄金交易所在内的多层次市场体系,并且是我国金融机构的最大集聚地。而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则是中央机关的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的总部都在北京。金融业是一个讲究高度规范性的行业,因此,首都北京具有其他地区不可比拟的优势。

总的来说,上海与北京相比,其优势在于具有一个比较完备的金融市场。此外,由于较高的市场自由度和宽松的环境,上海在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以及对外开放方面也具有独特的优势。然而,必须看到,上海在成为国内金融中心的漫长道路上还存在许多困难,例如,全国各大金融机构的总部大都设在北京。再例如,全国许多城市都非常重视金融市场的建设,要处理好与这些城市在金融活动方面的关系也并非易事。四、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约束条件

基于上文的讨论与分析,可以总结出以下四条制约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关键因素。

1.金融机构集聚度不够。虽然上海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外资金融机构聚集地,但是与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相比(如美国、英国、日本),上海的外国金融机构数和金融中介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数量与质量存在明显的不足。据统计,英国、美国、日本在1996年时单离岸金融中心商业银行数就分别达:493.472.219家,其中外国银行分别为347.328.92家,远远高于在上海的外资金融机构的数量。另外,质量上差距也较明显。在上海本地的金融咨询机构中,目前还没有一家像麦肯锡、普华永道一样有国际影响的咨询服务机构,这种状况不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确立。

2.交易规模和金融产品种类不足。上海目前虽然初步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市场体系,但是与成熟的金融市场相比较,交易的层次以及金融产品的种类仍显得单调,各金融市场间资金缺少流动。同时,金融产品的类型不多,国际化程度不够,缺乏避险交易工具。不过,近年来,我国已经在着力于金融创新,开发新的交易品种。比如,QDII、QFII以及股指期货。

3.金融监管环境的建设与金融监管机构间关系的协调。传统意义上,主要应从三个角度来考察金融监管环境,即监管广度、监管深度以及监管频度。然而,我们发现伦敦、纽约在发展国际金融中心时,并不是一味地管制,而是采取了更先进的理念和价值取向。比如,“服务优于管制”和“有所为,有所不为”。上海作为非监管总部所在地,既面临总部的监管,又面临跨业的监管。所以,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协调好各种监管机构间的关系,使得监管变得更合理、更有效率。

4.缺乏国际化人才。目前上海人才国际化总体水平仍然较低,特别是缺少国际通用型人才。一个城市要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就一定需要大量的既懂得国际惯例又熟悉国内法律的高级经营管理和金融人才。然而,上海金融行业中,高级人才与劳动人口的比例远远低于纽约、伦敦、东京等发达国家的城市。

参考文献:

1.张泽慧.国际金融中心指标评估方法及指标评价体系.社会科学研究,2005(1)

2.SOHU财经频道——国内财经——京沪深:谁是未来的金融中心?2007.3.15

3.全球金融中心排名出炉.国际金融报,2007.3.21

4.张卫华.纽约是如何成为世界金融中心的.经济,2007(2)

5.英国金融“大爆炸”与伦敦金融城的复兴.上海证券报,2007.2.8

6.李豫.上海离国际金融中心还有多远.国际金融报,2007.3.1

7.于福生.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6(5)

8.项利华,杨冉.城市金融竞争力比较研究.经济研究导刊,2006(6)

第9篇:国际金融业论文范文

一经济发展呼唤金融人才和金融学教育的加强

现代金融已渗透到了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现代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金融经济。

论文百事通无论是政府的宏观调控,还是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老百姓个人的投资理财和创业,都与金融息息相关。金融业发展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的推动作用日益彰显。事实证明,凡是经济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同时也是金融业发展较快和金融人才相对集中的地区。美国、英国、日本等莫不如此,我国的上海、深、江浙等地也是这样。经济发展与金融业发展之间形成了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经济越发达,金融业就越发展;金融业越发展,经济发展越快。与此同时,金融业越发展,对金融人才的需求就越迫切也越大。“金融业逐渐成为一个覆盖范围最广与日常生活结合最紧密的服务型行业,同时也是一个最具有创新动力的知识、智力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因此,我们一方面要继续建立和健全现代金融体系,实现金融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加强金融法规建设,规范金融行为,完善金融市场以及加强金融监管,健全监管体系,维护金融竞争秩序;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大力加强金融人才的培养,以满足各层次、多样化的金融人才需求。而这一切又有赖于全社会金融学教育的加强。

总体上来说,现代金融学教育的内涵应包括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面向社会大众的金融学知识的普及型教育(在这方面我们甚至可以看到有关专家学者在东北农村手把手地教农民如何运用农产品期货交易来规避市场价格风险,增加农民收入,也能够看到遍及全国各地的形式多样的面向社会公众的金融知识讲座或短训班,内容包括股票投资、艺术品投资、国债买卖、黄金买卖、外汇交易、房地产交易、保险业务等);第二个层面是面向在校大中专学生包括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金融学知识的系统的学院式教育。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金融创新日新月异,国际金融运行风险增加,通过系统扎实的学院式教育,培养既具有国际视野懂得全球一致的业务规范和取向统一的管理法规,又能够把国情特点与国际惯例结合起来的高素质金融人才是当务之急。

二现代金融学教育应体现人才需求特点,不断完善学科体系和内容

我国经济发展对金融人才的需求呈现出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是金融人才的复合型特点,二是金融人才的国际化特点。复合型是指金融人才既要懂得金融又要懂得现代科技尤其是网络技术和高等数学等;既要懂得营销又要懂得管理;既要懂得法律又要有较高的政策解读能力。国际化是指金融人才首先要有较高的外语水平,特别是要具备较强的外语交流和沟通能力,其次要熟知不同的金融文化背景,还要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为此,学院式教育在专业学科体系构建方面应突出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技术等;第二部分是营销心理和营销行为学、不同金融文化比较研究等;第三部分是专业课程。

当然在现实中,由于宏观金融与微观金融已很难截然分开,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也日益混合。以央行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制定、操作和协调、金融监管及立法和制度安排为核心的宏观金融,直接作用和影响于以金融机构业务经营与管理为核心的微观金融。所以,各高校在自己的经济学或管理学方向的学生培养目标中,可以结合实际有所取合,有所偏重。比如要么以宏观金融为主,要么以微观金融为主;甚至还可以在宏观、微观金融中突出某一部分的内容,比如在国际贸易专业中可突出国际金融及外汇交易、国际信贷与国际结算的内容等。而在金融学专业中则可以给学生更大的自主选择的空间。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金融创新既是必然又是常态。它涉及金融制度创新、金融市场创新、金融机构创新等。而就金融机构而言,又涉及金融业务创新、金融工具创新和金融服务创新等。因此,在现代金融学教育中应及时补充进去这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