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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验交流材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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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验交流材料

第1篇:法院经验交流材料范文

大家好!

很荣幸,今天能在这里和各位领导以及各位老师们一起来对幼儿园管理工作的经验进行交流。在这里,我将自己日常工作中的经验,分享给大家,或许还有很多不足,但我们最终的目的都是希望在工作之中相互共勉,通过交流,进一步来推进我市幼儿园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一、园所文化

承诺践行态度传承

承诺(对孩子、对家长、对教师、对社会)灵感来源于《老子》六十三章: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矣。

1、不重视说出的承诺,久而久之,身边的朋友,亲人,都不会在相信你说的话,我们要言出必行。

2、不要轻易许下你的承诺,如果许下就一定要办到

3、不要轻易许诺,只要许了诺就要认真践行,不要失去了信义,后半句教育我们不要轻视我们所遇到的事情或者对手,否则我们肯定会在做这件事的过程中遇到麻烦时因为缺乏后劲和必要的准备而失败。

践行(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真正做到关爱孩子,做孩子的支持者与协助者,视每一个孩子为独立的个体,尊重他)

态度(简单的事情重复做,重复的事情认真做,认真的事情坚持做,坚持的事情专业做,这一点主要针对教师)

传承(用爱传承幸福,冷静而有智慧,儿童教养的终极目标)

大概理出了这四个词,序的内容主要围绕这四个词进行深入的描述。

我园成立于1949年,是一所寄宿制幼儿园,至今已有65年的历史。1989年,被评为北京市一级一类幼儿园,2001年被评为首批北京市示范幼儿园。

“诺”字值千金。“我校一直秉承着诚信的原则热心对待幼儿教育工作,诚心服务于家长,真心呵护于幼儿;用心关爱每一位孩子,尊重并接受每一位孩子的人格与个性;尽心尽力的做好幼儿教育工作,给广大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学前教育环境等。“让孩子们感受到学习、成长的快乐”是我园幼儿教育一直以来的办学理念、原则。我们需要关注每一个孩子的成长,需要把握每一个孩子的心理,并且有系统、有组织、有计划的让每一个孩子各方面都能得到和谐的发展。全力打造“快乐学习”的教育氛围同时,始终坚持贯彻“一切为了孩子发展”的办学宗旨(承诺方面)。

二、与“六加一一起追梦”之历程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受邀参加了我市“六加一”礼仪教育活动的培训,其活动的宗旨是“分享幼儿教育经验、发现其中的问题、携手推进幼儿素质教育的发展。”对于幼儿教育而言,“六加一”成功的解决了幼儿教师在礼仪教学活动中所遇见的一些常见难题。因此,将“六加一”礼仪教育融入幼儿教育之中,俨然已成为当下最可靠、效果最好的幼儿教育模式。

三、与“六加一一起追梦”之园所变化

我园在幼儿教育方面通过了“六加一”礼仪教育模式的引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得到了较好的成果。

(一)园长

通过“六加一”礼仪教育的引入,使本人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了礼仪是人的一项基本素质,个人礼仪是塑造形象的关键。而作为园长的我,形象代表着整个幼儿园的形象。因此,在引入“六加一“礼仪教育模式后对园所布置工作的同时,我的礼仪形象塑造显得更为重要。在我看来,礼仪形象的塑造,不仅仅是外形的塑造,它更体现在言谈举止上,并且更注重自身的修养与内涵。“细节决定成败,礼仪就是细节”,而作为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的我们,幼儿园的“每一个孩子”就是细节。因此,我呼吁大家一定要讲礼仪,重细节,给孩子们带好头!(态度方面)另外,我们必须做到“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尊重儿童人格,尊重家长的真诚反馈”我们只有不断地用心和行动来回报社会,回报关心、支持、理解、信任我园的人们(践行方面)。

(二)教师

我园自从引入“六加一”礼仪教育后,教师们勤奋的研修“六加一”中的各种礼仪知识,对教材作者“金正昆”的各种视频、讲座、书籍进行自主的学习。通过自身的努力,自身的礼仪知识日渐成熟、丰富。这有效的解决了老师在礼仪教学活动中的很多难题。通过“六加一”的升华,老师们以动漫的形式来进行教学,有效的解决了所有礼仪情景中的创设问题(践行方面)。这样,老师可以把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放到发现每个孩子礼仪方面的进步上;通过“六加一”的引入,让各位老师在日常生活学习中与每一个孩子的家长在沟通上有了新的内容,不再像以往一样每天只谈孩子的吃、喝、拉、撒、睡,老师将更多的给家长指导每一个孩子各自行为习惯上的问题,从而与家长合力改掉孩子的一些不良习惯;通过“六加一”的引入,彻底的让幼儿园老师摆脱“高级幼儿保姆”的形象,使我们所有的老师都得到所有家长的尊重,也让我们的老师更加懂得了家长的心理,为维持“家—园”关系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三)孩子

“生命中最重要的时期,并非大学念书的阶段,而是在人生最早期,从出生到六岁,因为它是智力形成的最重要时期。而且,不仅是智力,还有其它方面的心智潜能……”这是著名的教育家“蒙台梭利”博士的名言名句。在孩子的敏感时期,我们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孩子就会得到比平时的学习更佳的效果。一个孩子,如果从小不养成一个好的生活习惯、行习惯,长大以后可能就会形成一些坏习惯,到时候再改就已经很难理了。通过了“六加一”礼仪的学习,让孩子们在与其他小伙伴的相处过程中得到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意向,甚至说已经掌握这样的能力,通过“六加一”礼仪的洗礼,孩子们在解决问题的时候能够运用上“正确与他人交流的技能、技巧”。可以说,这样的教育模式为孩子们的发展提供了适宜、适时的环境。

(四)家长

第2篇:法院经验交流材料范文

为更好地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节能降耗,减少环境污染,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同时,公司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先后投资4600余万元,建成了先进的水处理循环系统及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改等工程。主要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一、废水的治理与利用

1、2001年度“零排放”系统改造工程

为满足灰水零排放及锅炉水膜除尘器用水的要求,2001年10月份公司投资3万元,从锅炉车间到沉灰池敷设400m直径500mm的瓷管道,使灰水集中流到沉灰池沉淀,有效地保证了废水的治理。并且在废水回收池上新增加两台60t/h废水回收泵,废水回收能力由原来的66t/h增大到186t/h,同时在直径100mm废水回水管道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条直径200mm的高密度聚乙烯防腐蚀管道,总投资12万元,巩固了废水的重复利用,同时更大的满足了水膜除尘器用水的要求,减少工业用水量,年经济效益约20万元。版权所有 2、2002年度进一步完善污水治理

为保证水膜除尘器的用水量,提高废水回收系统的可靠性,解决废水回收三台22T废水泵的出力不足的问题,2002年公司对三台小泵进行了更新改造,拆除三台小泵,更换两台140t/h大泵,保证了水膜除尘器的用水量,同时避免了废水外排现象。

3、2003年度浓水回收工程

浓水系化水车间反渗透设备的过滤水,利用价值较高,公司投资80余万元对浓水系统进行了改造,建立一套浓水回收系统。在化水车间北、电气车间前分别设有两个400m3的浓水池,由2台32m3/h的潜水泵,直供各生产车间和办公楼,用于浇花、冲厕、打扫卫生、反洗过滤器等用。杜绝了浓水直接排地沟,减少浓水外排,同时极大地降低了工业水的用量,取得了环保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4、2004年度整修废水回收系统

在加大烟气治理的同时,为保证公司“零排放”的正常运行,公司于今年投资约4万余元,彻底整修了废水回收场,将原来的盖板换新,回收池清淤、整修。原敞口水槽很容易落入杂物,造成水槽内的堵塞现已经铺设盖板。另外,对废水回收池的回收泵进行了彻底的检修,更换了大部分配件,对原来铺设的高密度聚乙烯管道进行了部分更换,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废水的重复利用,满足水膜除尘器的要求,减少工业用水量,实现环保与节能降耗的共盈。版权所有

二、烟气、烟尘及废渣的治理与综合利用

1、2001年度改造原有水膜、多管除尘器

2001年度,公司投资50万元对2、3、5#炉多管除尘器进行更新改造,将原铸铁旋风子改为陶瓷旋风子。陶瓷旋风子耐磨损,延长了此除尘器的使用寿命,并收集较多的灰量,减轻了冒黑烟的现象。该装置不仅提高了除尘效果,而且还可将飞灰进行二次燃烧,效率达到96%以上,取得了环保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由于陶瓷多管除尘器安装在水膜除尘器之前,形成多级除尘布局,总除尘效率可达98%以上。另外,公司对锅炉干除尘更新改造的同时,又对1-6#炉水膜除尘器进行了改造。投资2万元,将原溢流式配水系统改为直配管式,即由原来的开放式改为封闭式,从根本上消除了除尘器漏风的现象,达到零漏风,克服了内水槽太浅的弊端,保证了水膜除尘器水膜均匀,对减轻锅炉冒黑烟现象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同时,原敞口水槽很容易落入杂物,造成内水槽及连接孔的堵塞,改造以后,彻底解决了原水膜除尘器存在的弊病,取得了较好的环保效益。

2、2003年4#、5#炉水膜除尘器更新改造

2003年,按照公司技改计划及环保要求,拆除4#、5#炉低效水膜除尘器,投资150万元,又新上一台高效三电场静电除尘器,使除尘效率提高了一个台阶,达到99.5%以上,大大降低了烟尘排放浓度。

3、2005年进一步加强粉煤灰的治理与利用

建设7#、8#炉灰库及气力输送系统。为便于粉灰管理,使粉灰的存放、装运更方便、快捷、卫生及减少散失,2005年公司计划投资230万元在老厂区建设7#、8#炉灰库及气力输送系统,即可处理干粉灰又可进行加湿处理,这将彻底解决了粉灰造成的污染。另外,新厂区也将投资建设灰库。对于生产产生的炉渣、煤灰则全部作为建材原料综合利用,有效地控制了环境污染。今年计划新上粉煤灰制砖,并开拓市场外销,将公司生产产生的煤灰、炉渣全部综合利用,不仅杜绝了煤灰污染,还达到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4、公司7#、8#炉的投入并正常运行为原链条炉产生的炉渣利用创造了条件,原煤中搀烧煤灰和炉渣,并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这个技术革新应该是一个观念上的突破,为今后电厂效益进一步提高开辟了一条新路。特别是在原煤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通过掺烧煤灰和炉渣,直接降低了生产成本,为减少企业亏损做出了巨大贡献。

三、锅炉改造,实现资源综合利用

1、2001-2002年投资新上7#、8#循环流化床锅炉及静电除尘器

为实现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保护环境,扩大供热面积,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先后于2001、2002年投资3200万元新上了2台循环硫化床锅炉技改项目。此技改项目采用了静电除尘,炉内脱硫,干式除灰方式。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燃料以煤矸石为主,年可消耗煤矸石50万吨左右,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对周边地区减少占压土地起到了积极作用。

2、2004-2005年度能源综合利用再提高工程

2004年煤价一路攀升,公司现有设备效率低下的弊端越来越突出。为彻底摆脱目前的困境,2005年公司经多方论证将新上两台120T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2×2.5万KW汽轮发电机组,代替现有低效高耗能且二氧化硫去除率低的1--6#链条炉。

该方案的实施,即可实现新上机组与部分原有机组重叠运行的生产方式,实现由中参数向高参数的飞跃,从而提高设备利用效率,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发电成本。新上12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热效率在88.9%以上,比现有的锅炉高7-10个百分点,煤种适应性强,燃烧稳定,能够源头上提高能源利用率,使发电效率比原来提高10%,发电煤耗降到400g/kwh左右。同时,产出的灰渣又可作为水泥等建材的良好原料,充分实现煤炭资源综合利用,优化产业结构并有良好的环保效益。

四、不断加大技改力度,很抓节能降耗工作

1、公司通过认真的理论论证和分析,大胆尝试,在全省热电行业首家采用利用蒸汽压差使用小型背压汽轮机拖动给水泵,余汽进入除氧器。即保证了给水压力,又降低了运行成本,提高了设备效率。

2、在有了小型背压汽轮机拖动给水泵的成功运行经验后,再经详细的分析论证,公司再次在热电行业开创了采用小型背压汽轮机经两级变速后拖动循环泵运行的先河。这是一项历史性的突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循环水泵用电动机拖动,一个是不好控制富余流量,另一个就是耗电高,不经济。经过一年的运行证明用汽轮机拖动循环泵运行安全可靠,效益显著。

3、在热电公司的给水系统采用了大功率变频器控制给水泵转速,从而实现了锅炉恒压供水的目的。这也是一项值得庆贺的创新,锅炉给水是根据热、电负荷的变化而随时变化的,而给水泵运行的台数,只能按最大流量运行,否则不能满足锅炉上水需求,但当锅炉上水量小时,势必造成动力资源浪费,给电厂效益也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而变频器的使用则轻松做到了根据锅炉上水量的自动调节实现恒压供水的目的。

4、开创性的设计制作了汽液两相流自动疏水器,降低了因老式疏水器疏水不正常造成的热量损失,提高了系统的安全性,延长了疏水管道使用时间。

5、公司为节约资金,通过充分的考察论证,出台了5#机组上马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组织安装、调试,现运行正常,5#机组是从外部购进的废旧机组,它的正常投运不仅为热电公司节省了大量的资金,同时为旧机组的再利用做出了可喜的尝试。2004年度5#机共发电3827万KWH,上网2318万KWH,增加产值1043万元。

第3篇:法院经验交流材料范文

2011年以来,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坚持“三个服务”(为领导服务、为检察业务服务、为机关和基层服务),咬定“三个目标”(办文零毛病、办会零失误、办事零差错),发扬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严谨细致、雷厉风行的作风,办公室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在2011年全区检察机关市分院绩效考评中,该院的信息工作排第4名、宣传工作排第2名,其中信息工作位居自治区检察院办公室信息刊物人均采用数第1名;统计工作也由2010年的全区第13名跃居为全区第3名,两级院7个机房在全区检察机关机要密码机房达标验收中均被评为合格机房。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质高效地做好“三办”工作

办公室工作繁琐、复杂,该院克服人少事多的实际困难,坚持抓重点带一般,把办重点文、办重点会、办重点事作为办公室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办好重点文,做到办文优质。充分发挥以文辅政的作用,把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作为办公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不断增强参谋意识、精品意识,力争既准确表达领导意图,又充分反映基层实际,参在关键处,谋在点子上。共起草撰写了检察工作报告、全区第十三次检察工作会议、全区派驻乡镇检察室经验交流会经验发言材料等重要综合文稿150多份,并牵头制作了3部专题宣传片,分别在2012年全区检察长会议等全区性检察工作会议上播放,得到了自治区检察院领导的肯定。坚持以检察信息为龙头,加大统筹策划、综合编发力度,全年共编发报送各类检察信息149篇(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反渎厅、自治区检察党委办公厅采用各2篇,被自治区院采用75篇,被市委办采用8篇。积极做好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组织发表检察宣传文章189篇,较好地宣传了检察机关的工作成效和良好形象。

二是办好重点会,做到办会细致。精心筹备、认真细致做好会务工作,力求会前部署周密细致,会中服务无明显过失,会后工作注重落实。对党组学习会、检察长办公会、全市检察长会议等各类会议,从议题确定、材料准备、会议纪律和督查落实等重要环节都制定有详细的方案。全年共组织筹办大小会议80多次,特别是成功组织或协办了全区检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加强“两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全区检察机关派驻乡镇检察室经验交流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以及2011年“检察文化周”、第八届“玉博会”接待工作等重大活动,均高标准完成任务,得到了领导和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同时,实行会议活动报批制度,大幅度精简会议,让领导腾出时间和精力,抓大事、议大事、谋全局。

三是办好重点事,做到办事高效。重点围绕院党组决策的贯彻执行,积极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围绕日常事务管理,督重点、查大事,协调好机关的各项工作安排,确保了机关信息畅通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如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在今年元旦期间加班按时完成“廉政文化长廓”建设;注重发挥绩效办服务创先争优工作的作用,针对统计报表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编发《绩效工作简报》和组织开展绩效检查的方式,积极对全市绩效考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并向基层院、市院有关部门发出预警或建议45次,有效确保了该院在2011年和2012年上半年全区检察机关市分院绩效考评中均取得全区第一名。

二、完善机制、严明职责,有效提升办公室规范化管理水平

突出制度管理,坚持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条不紊,以精心的工作方法,实施精细的工作程序,取得精品的工作效果。

(一)定事定规,确保有章可循

该院借鉴了工业化大生产“流水线”理论,将办公室工作按照工作流程链条式推进。一是办会流程清晰化。从会议方案准备到会议精神落实全过程的每个环节,该院都编制流程图,每个环节都明确专人负责,分清责任。二是办文流程制度化。严格公文运转程序,明确办文的各个环节、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流水作业,确保公文运行规范有序、高效无误。三是办事流程规范化。对领导交办事项、值班、机要保密、公章使用、纸张使用、复印机使用等日常工作,都建立了规章制度,使每一项工作不脱节、无死角、无盲区。四是加大人大代表联络和检务公开工作创新力度,建立固定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机制,适时组织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廉政执法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的重大活动,增进人大代表和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认知度。

(二)定人定责,强化岗位责任

一是实行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科员等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创建双线责任制。对重要接待、大型会议或活动,建立了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牵头负责人、办公室领导为指导负责人的双线责任制,确保每项重点工作有人做、有人查,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三是实行错情追究制。对工作线上出现的差错和失误,制定责任追究办法,谁出了问题谁就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定奖定惩,强化督办效果

坚持将干警完成工作情况和绩效考评情况作为评优评先、提拔使用和外出考察学习的重要依据,着力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为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有效避免“短板效应”,办公室充分发挥督办作用,健全完善督办网络,规范督办流程,确保领导决策落实到位。对重大督办事项,市院办公室、业务科室和纪检监察部门组建“三位一体”督办工作机制,共督办检察长交办事项10件,并注重对重点督办项目研究提出整改意见,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到位,取得了良好效果。

第4篇:法院经验交流材料范文

一、认真对待,小处抓起,为各项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今年涉及执行的活动较多,比较重大的是"清理执行积案"和"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两项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我们都认真对待,精心组织,一是及时向党组进行汇报,争取领导的绝对支持。二是从小事抓起,不因事小而不为。清理活动之初,我们没有直接进入执行阶段,而是首先进行了宣传和发动,3月23日,我们协助院党组向县委进行了汇报,县委召开了由全县26个部门参加的执行工作会议;之后我们又协助院党组召开了由国土资源局、房管局、金融、车管等协助部门参加的座谈会;我们还联合电视台开办了执行栏目,播放上级的政策和具体案例。通过上述措施,在社会上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形成了一个有利于执行工作的氛围,可以说我们的清理积案工作正是建立在了这些细小的基础之上,才使得后来的执行工作势如破竹,保证了在有限的期限内将执行积案全部执行完毕。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在市中院召开的清理执行积表彰会议上,我院执行局被授予集体三等功。

对于各项活动,我们可以说做到了一丝不苟。7月份,济南中院下发文件,要求各个法院认真开展执行理论研讨,并报送论文。我们及时进行组织干警学习文件,将任务分配到人,要求人人动脑、动手,把调研活动与执行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后我们又及时进行调度,采取层层选拨、优中选优的做法,最后筛选出三篇论文参加全市执行理论研讨会,三篇论文均获得奖项。10月份,上级法院要求各级法院试运行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我们在缺少机器、缺乏知识的情况下,争取院党组的支持,配齐了三台微机,然后又派出专人到外地进行学习,保证了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我们各项工作的成绩得益于认真对待,从细小的工作抓起,工作上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由小积大,由少积多,才使得我们的工作有条不紊。今后我们将继续发挥这一长处,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二、立足现实,多想办法,执行保障工作得到和谐发展。

今年,执行局立足现实,争取支持,努力改变现状,人员配备和物资装备均有了长足的发展。原来执行局总共有十人,执行力量比较单薄,集中行动受到限制,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执行工作实施"执行警力整合机制"改革,主要措施是法院对执行局不再设分管院长,执行局长统领全院的执行工作,并且直接分管法警工作,执行副局长兼法警队队长,法警参与执行实施过程,这样执行力量得到有效加强,能够直接参与执行的警力达到二十余人。通过这一措施,执行工作得到整体协调,克服了"执行乱"和"乱执行"的问题。

为了配合全国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在确保警力到位的情况下,执行局新购进猎豹警车一部,这样基本上保证了执行工作的需要。十月,为配合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我们抽调庭里的一部微机,又配备了两台新微机,达到了上级法院对执行网络建设的要求。现在我院执行网络已与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成功对接,并全部运行。

物资保障的加强,为执行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今年我院执行案件自主送达率达到90以上,全年拘留被执行人和案外人15人,行车里程平均每车达四万公里,并且实现了全年交通无事故,确保了人员和车辆的安全。执行网络系统的运行,也使我院执行工作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公开和透明,必将对我院依法、高效、及时、全面执行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坚持协调,平衡关系,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执行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仅靠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是难以达到目的的。今年以来,我们面对__的实际情况,转变工作思路,拓宽执法渠道。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我们通过排查,发现其中有近五十件案件是涉及乡镇政府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我们制定出计划,取得领导的同意后,由局长带队对各涉案乡镇进行了走访,向其讲明利害得失,引导他们消除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主义思想。通过我们的工作,各涉案政府均高度重视,乡镇主要领导亲自到庭研究结案方式,一批案件当庭了结,还有一批案件和解结案。我们的做法得到了省高院和市中院的充分肯定,在山东高院召开的《全省法院深入开展解决难问题工作会议》上,我县政法委到会进行了经验交流。随后,我县政法委又在市院召开的《全市深入开展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发言。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的协调并不是无原则的以牺牲权益人利益为前提的协调,而是在作了充分的调研、权利人自愿放弃的基础上形成。特别是在处理不良资产案件时,有些案件涉案数额较大,并且是长年积累形成的案件,如果让被执行人全部承担,被执行人的确没有能力,而资产管理公司如果打包拍卖就会遭受重大的损失。我们一方面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进行听证,一方面组织申请执行人到被执行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促使双方相互谅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这样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又使被执行人以较小的利益换取了较大的利益,实现了当事人之间的双赢,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我们这一做法得到了省高院范玉洪局长的高度赞扬。

四、宣传开路,实抓调研,确保执行与调研同步前进。

济南中院朱新建局长到__调研工作时指出

:__法院的执行宣传工作是一个亮点,你们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并且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这一经验值得推广。为了配合执行的顺利进行,今年以来我们不断加强宣传与调研工作,特别是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我们利用电视和报纸,广造声势,扩大效果,先后组织编写《__县法院执行信息》68期,在各级报纸发表文章198篇,济南市中院与济南电视台以我院执行姜秀娟离婚案制作的电视片《真情执行》获全国十城市法制类节目展播三等奖。

在抓好宣传的同时,我们还注重调研工作,今年我局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20__字以上的调研文章就达12篇之多,这一个数目相当于前几年调研的总和。另外我院还组织参加了全市执行理论研讨会,张树志撰写的《执行中第三人权益的保护》获得三等奖,李明君和杨涛撰写的论文获优秀奖。另外,我局还组织参加了省院组织的全省执行方式方法案例的征集活动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征文活动。

调研工作的开展,不仅表现在文章的发表,更是对工作的促进,我们及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实践工作的动力,特别对于一些执行经验的总结都运用在执行实践中,并取得了较好的实效,实现了工作实践与调研活动的双丰收。

五、敢于奉献,不怕困难,换取执行工作的日新月异。

第5篇:法院经验交流材料范文

关键词:徐水县;教育;控辍保学;发展;管理;法制环境

中图分类号:G40-05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0X(2012)11-0014-02

河北省徐水县辖7镇7乡,304个行政村,人口56万,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239所,教职工5488人,在校生约10万人。1995年,全县实现“两基”达标,1998年、2001年、2004年分别通过国家三轮“普九”复查验收,是河北省“两基"SE作先进县、“普九”巩固提高工作先进县、教育法制工作先进单位,保定市教育工作先进县。

近年来,为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优质发展,徐水县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依法治教、巩固提高“普九”成果、构建和谐教育的重要措施,坚持依法治辍、管理治辍、教改治辍、帮扶治辍的工作思路,强措施、严管理、重实效,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巩固率、完成率等各项指标都达到或超过了规定标准。主要做法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构筑控辍保学管理体系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县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长为成员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各乡校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选派2-3名经过法制培训的干部专门负责控辍保学工作。从教育局到乡镇中心学校到各中小学,形成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良好运行机制。

二是政策保障到位。县教育局每学期都组织召开控辍保学工作专题会议和阶段调度会,听取乡镇中心学校工作汇报,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相继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证。

三是部门协调到位。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并完善了控辍保学工作议事制度,及时通报、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出现的问题。劳人、工商、司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定了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配合、监督、指导,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在政策、机制上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四是责任明确到位。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校长落位末位管理办法》、《中小学教师评价办法》,作为评价学校、校长、教师的重要依据。实行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从教育局到各乡校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局领导包片,股室长包乡,乡镇总校长包校,教师包班,全县上下形成了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创设控辍保学法制环境

一是以新闻媒体、普法宣传为依托。利用电视宣传面广、辐射面大的优势,教育局在电视上发表专题讲话,使依法“普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六一”节期间,深入农村和社区,举行以“阳光的期待”为主题的文艺汇演,把法律知识与生活实践紧密结合,增强了学生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制观念。

二是以学校为主渠道。组织师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对控辍保学工作的认识,明确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积极渗透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内容,营造浓郁氛围。聘请政法部门的领导做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定期开展教育活动,帮助处理妨碍教学秩序的事件,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为预防初中生辍学,深入全县14所中学开展法制报告暨签名活动,这种“听与做”相结合的活动,起到了教育和警示的双重作用,坚定了中学生求学的信心和决心。

三是以家庭为载体。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座谈会、家长学校、家访等方式,积极向学生家长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知识,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提高家长履行义务的责任意识。

四是以“依法控辍宣传月”为契机。我们把每年三月份和九月份定为“依法控辍宣传月”,在主要街道悬挂标语,在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全方位的开展宣传活动。今年三月份,共印发2万余份以《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内容的明白纸,把控辍保学工作从校园延伸到社会。

三、健全机制,严格管理,提高控辍保学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学校常规管理。注重学生思想纪律教育和养成教育,特别在学期初,集中利用1-2周的时间,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督促形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避免养成懒、散、乱的不良风气。按国家规定,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严格执行有关考试及学生作业量的规定,真正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在推进课程改革工作中,重视教师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各学校积极探索,通过分解教学目标、挖掘教材内容、扎实备课、认真辅导、分类考试、个性评价等手段,实行因人而异的“层次教学”,避免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消除由于学习差而造成辍学的隐患,使每个学生都学有所得、学有所获,提高学校对学生的吸引力。

二是严格学籍管理。各乡、校按照“普九”的要求,都建立了完整、规范的义务教育管理档案,对所辖区域内所有学龄前儿童情况,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转学、休学、流失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定期进行检查核实。全面推行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小学、初中学生入学注册、分班花名册、初中学生考试成绩、学籍管理表册等基础表册,做到了底数清楚、规范齐全、数字准确、便于核查。规范初中招生工作,实行小学升初中名单过渡制,严格执行小学毕业生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建立辍学情况预知、反应、控制的有效机制,严把入学、转学、新学期开学、初二分化、初三提前离校五个关口。建立学生流失、回收报告制度,每学期初和学期末以及每月8-10日,各学校定期向乡镇中心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向教育局报告学生辍学和回收流失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效控制了学生流失。

三是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我们把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营造尊重、关爱学生的良好氛围作为教育改革的重要方面和学校建设的重要目标,把教师的师德表现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和评比先进的主要依据。通过系统授课、经验交流、外出学习等形式培训教师,组织开展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和教师基本素质大赛,就学生管理工作进行广泛交流,深入探索,提高驾驭班级管理的能力与水平,抓好班集体建设这个治理学生辍学的主阵地。广大教师带着感情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不挖苦、不讽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体现人文关怀,有力遏制了学生由厌学而辍学的倾向。

四是建立执法机制。为各乡镇中心校下发执法委托书,培训执法人员,同时教育局强化行政措施,协调县法院成立了控辍保学执行厅。严格执行控辍保学“八个程序”,对严重阻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监护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四、以人为本,实施援助,增强控辍保学工作实效

一是开展心灵援助。全县中小学都设立了心理咨询室,选拔责任心强、专业素质高的优秀教师作心理咨询教师,对困扰学生心理健康的问题进行疏导,防止学生产生心理疾患,促进学生快乐、健康成长。

第6篇:法院经验交流材料范文

1.关于学习策略的研究现状

对教会学生学习的学习策略的研究,是近二十年来才兴起的热门研究课题。上世纪60年代后,随着现代认知心理学的发展,认知过程的研究取得了长足进步,逐步动摇了行为主义的统治地位。自70年代中后期以来,美国等国的教育质量的调查表明,各级各类学校所出现的教育质量下降,学生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技能普遍缺乏,究其原因,人们认为这主要是70年代的返回基础运动只片面强调读、写、算等低级技能,忽视了学习方法、策略等高级技能的学习与训练。总之,认知心理学的发展为学习策略的研究提供了可能,现行教学与社会需求的矛盾,对学习策略的研究是个有力的推动。因此,教会学生学习的学习策略成为了当前教育领域研究的一个新方向和遍及全球探讨的热点问题。

而在我国,对于学习策略的重视和研究相对晚些,并且更多地是对西方有关学习策略理论的学习和解释,一些教师也努力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层面上加以尝试与探索,但毕竟在广度与深度上还是十分有限的,所以,虽然进行研究有一定的困难,但是随着基础教育新课程的实施,加强学习策略的研究与应用势在必行。

2.高中政治课改善学生学习策略的重要意义

一是通过多种学习策略的组合应用,引领学生在体验、合作、探究、反思中学习,提高政治课对他们的吸引力,增强他们的学习兴趣;二是可以改进学生的学习方式、学习方法,提高他们的学习效能与质量,特别是能促进或改进学习基础较差和智力水平一般的学生的学习成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他们学习的困难,促进学生潜能和个性的发展;三是更有效地促进教师的教,教师通过掌握学生的学习规律及利用学习策略的教学,减少教学和训练时间,达到减轻学生学习负担的目的,这与当前“减负”的精神也是高度一致的;四是能够真正落实思想政治学科的教育功能,让他们认识到学习这一门课程并不仅仅是为了会考与高考,切实领会到政治学科的魅力以及对他们人生发展的重大影响。

3.新课程下高中政治课有效的学习策略

西南师范大学刘电芝教授与黄希庭教授认为,凡是有助于提高学习质量、学习效率的程序、规则,方法、技巧及调控方式均属学习策略范畴。以下结合自身的教学尝试、参与教研活动的所见所闻所感、与学生的交流心得、课题研究的有关思路,探讨一些适应新课程要求和学生发展需要的学习策略。

3.1 对话式学习策略。学生在学习中不是一味地获取知识信息,而是与学习对象展开对话,在对话中不断地认知、吸纳、批判、反思、重构和创造的过程。这里的学习对象,既包括人,如老师、同学,也包括物,如计算机,以及一切人化的知识,如书本等。在学习组织上,不仅注重学习者的个性化展示,更注重学习群体之间多向交流与整合,将学习看作是以人际交往为基础的、在个体的碰撞之中进行的合作性活动,在课堂中实施彼此贡献见解、合作探究、联合攻关与互相启发的合作式学习,这就要营造一种和谐、交融的学习氛围,让学习者之间展开多种形式的交流,每一位学习者都可以成为一个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在学习过程中,通过人与人、人与物、人与其它信息的交流 ,学习者的知识、能力、情感、价值观等都在发生着渐变。因此,对话式学习具有鲜明的民主平等性、互动协作性、生成建构性、人本性等基本特征,充分发挥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在学习中的合力功效。

3.2 差异性学习策略。我国古代著名教育家孔子十分重视“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不同的学习要求,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前苏联著名教育家巴班斯基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提出“最优化”教学、“分层”教学理论。但是从学生角度看,学生也务必学会差异性学习。世界著名发展心理学家霍华德·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也指出,每个人都拥有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多重智能结构,这些智能间的不同组合表现出个体之间的智能差异。由于智能差异、客观条件等方面的原因,学生要认真把握新课程的要求,敢于突破传统的想法与做法,努力创造条件进行差异性学习。

在政治课学习中,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引导学生开展差异性学习:一是学习目标,由学生确定自己的目标,是否把政治学科当作自己的优势科目,能够提高到什么程度,从而处理好各个学科之间的关系,既要保证适度均衡发展,又要展示自己的优势与个性特长;二是知识要求,依据课程标准,对不同的知识点按照了解、识记、理解、应用等不同的能力要求,合理分配时间和精力,特别注意把握有利于自己可持续发展的主干观点、原理,因为这些知识才具有更大的迁移价值和指导价值,例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受到价值规律这根“无形的指挥棒”的支配,学生在学习经济常识时,对价值规律的作用原理深刻领会了,学习其他内容相对容易得多;三是训练要求,我们采取了分层次练习和作业,练习、作业的数量、题型、难易度等都有一定的差异,主要考虑学生的学习基础和主观意愿,甚至他们自己可以另行扩充学习内容;四是学习方式、方法,允许和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经验、知识储备与兴趣等,采用不同的学习方法,并且组织学习经验交流会,相互取长补短,提高学习效能。

3.3 活动式学习策略。日本教育家佐藤学在《学习的快乐??走向对话》一书中指出,要实现由“座学”向“活动式学习”的转换,他认为从前的学习只是立足于教科书、黑板、笔记本的“座学”,学习者不与任何事物沟通、不与任何人对话,只听教师的讲授、牢记书本知识,表现为典型的“座学”方式。为了克服这种学习方式的障碍和弊端,必须在教学中实施“活动式学习”,即借助工具、素材和他人而展开的主体性学习活动。

我们知道,获取新知识的途径有直接途径和间接途径,直接途径就是直接参与社会实践,亲自体验、观察、采访或调查,书本上有些知识与学生生活环境、思想实际联系很密切、很明显,如果脱离实践和生活,就可能难以把握,加大了学习难度,效果也不理想,如经济常识中的股票、银行、保险等知识,政治常识中的国家机构等知识。从现在的政治课教学看,学生通过直接参与实践活动来获取新知识、锻炼综合素质的机会太少,在新课程背景下,这一难题必须得到解决。

当然,组织大规模的社会实践活动会受到很多条件的制约,所以,适当采用“准实践”的形式即“模拟”实践活动方式,效果往往也相当好。例如,在学习“我国的国家机构的组成”这一部分内容时,我在任教班级中挑选了一些表演能力强的学生,组成某市“领导班子”,分别担任“市人大主任”、“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院长”等,先派他们到各个职能部门去采访,查找和学习了丰富的有关材料,并且设置了几个问题情景,然后由他们到班级“巡回演出”,由于形式、策略新颖,学生积极参与、协作,在轻松愉快中把握了我国国家机构的构成、各自的职责、相互关系等内容。

第7篇:法院经验交流材料范文

这次会议是经党委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今年以来农机质量监督工作,交流“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经验,表彰“星级文明”农机维修企业文化,通报维修网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部署下一步农机质量监督的工作任务。刚才,对获得“星级文明”称号的农机维修企业进行了表彰,*农机维修服务站和部分县都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在此我对获得“星级文明”称号的企业表示祝贺,同时也对为农机质量监督做出积极贡献的同志们表示中心感谢。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真抓实干,积极进取,农机质量监督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农机质监部门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以农机维修网点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活动,加大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力度,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建设,不断提升农机质量监督工作的技术水平、服务水平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活动有了新进展。开展“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活动,是促进农机部门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机维修服务市场,提高农机维修服务行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倡导农机维修网点文明经营、诚信服务,全力打造我市农机维修优质服务品牌,保障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20*年,省办确定在开展“文明农机修配网点”活动的基础上,开展“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的创建活动,并变单一的“文明网点”为五个级别的“星级文明网点”,变省级创建为省市县三级分别创建。为了切实搞好创建活动,我们专门下发了通知,对做好“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广泛动员和个人申报,全市第一批共有25家农机维修网点参评。去年12月份,我市有10家维修单位被公布为全省首批四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数量居全省第一位。另有8家被评为三星级,2家被评为二星级,5家被评为一星级,今天我们所表彰的就是这25家维修企业。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省办要求,认真总结以往开展“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活动的经验,严格按照创建程序和创建标准,继续深入开展“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活动。工作中扩大宣传,完善做法,规范程序,透明操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一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90个,二、三星级农机维修网点38个,计划推荐四、五星级农机维修网点11个。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了农机维修市场行为,打造了一批农机维修行业服务品牌,树立了农机维修业社会信誉。*县*镇忠敏焊修部维修实力雄厚,积极申请参加星级文明创建活动,县局管理人员从完善规章制度入手,帮助企业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全部上墙,协助企业搞好规范化管理,有效地提升了企业的档次。*县马集镇永立维修部负责人胡永立在农机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多年农机维修工作经验,率先创办了“农机120”,购买了两辆农机维修专用车,全天候、无间隙为机手搞好上门服务,成为*县农机维修业一个响当当的品牌。

(二)农机维修网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今年4月份以来,我们根据《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省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业机械维修网点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48人次,检查各类农机维修网点1288家,依法吊销《技术合格证》260家,依法取缔88家,正在依法整改125家,目前实际审核发证815家。依法查处无资质资格擅自从事农机维修服务的人员65人,查处使用次、旧、不合格农机零配件进行维修等违法违规案件4起。经过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全面摸清了我市农机维修网点的底子,规范了农机维修行政许可行为,农机维修网点审核发证率达到98%以上,农机维修网点信息传报工作省办通报连续两次第一名。

为使专项整治行动真正落到实处,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农业机械维修网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制定了周密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和方法步骤,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也都按照市局要求,制定了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门人员,落实了整治任务。二是搞好摸底调查。各县市区依靠乡镇农机站,认真开展农机维修网点摸底调查活动,全面掌握了辖区内农机维修网点数量、地址、从业人员数及场地、设备等基本情况,摸清了《技术合格证》核发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为下一步集中整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泗水县摸排工作深入细致,逐村、逐点登记造册,全面掌握了全县农机维修网点状况。曲阜市专门制作了调查表格,安排专人发放到乡镇农机站并及时回收,确保了摸底调查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市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对当前农机维修网点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使专项整治活动更具有目的性和科学性。三是积极协调配合。主动联合工商、质监部门,积极争取财政、法院支持,加强配合,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泗水县农机局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了《罚没款许可证》,对部分违法违规农机维修行为实施经济处罚,完善了行政处罚措施。主动寻求法院支持,制定并完善了行政处罚文书,对那些刁、蛮、横、硬不服从管理的,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拒不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是提升管理水平。今年5月份,专门召集各县市区分管局长和具体负责农机维修监督工作的同志,就农机维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农机维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以及“农机维修管理系统软件”应用进行了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农机维修管理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大部分县市区都配备了微机、打印机,接入了互联网,启用了“全国农机维修管理系统软件”,实现了《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网上审批和微机化管理。*县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和完善电子档案、纸质档案管理,除配备微机、打印机外,他们还专门配备了数码相机,将维修业主需要提报的身份证、场地使用证明、从业人员资格证、营业执照等材料拍照,然后打印存档,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农机打假工作取得阶段成效。今年上半年,我们根据全国、省市有关精神,先后开展了农机打假维权护春耕专项治理行动和农机维修市场打假活动,各级农机部门成立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积极与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查处无厂名、厂址、合格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相应许可证书而未取得的农机及零配件,不执行国家标准,偷工减料,使用旧件拼装的农机产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盗用厂名、厂址、商标的农机零配件,同时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监管力度,确保补贴机具质量。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查处假冒伪劣农机产品1463台件,涉案价值达68.83万元,净化了农机市场,规范了农机经营秩序,维护了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今年以来,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面临办证速度慢、办证资源日益减少和鉴定范围缩小等诸多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多措并举,深挖潜力,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实现了鉴定数量的快速提升和鉴定领域的不断拓展,鉴定数量全省半年通报第一名。截至目前,我市共完成农机职业技能鉴定3799人,超省全年任务52%,鉴定工种拓展到27个。为了确保完成今年的鉴定任务,我们积极做好“结合”文章,即与当地职业教育相结合、与“阳光工程”培训相结合、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相结合、与监理年检年审相结合、与跨区作业证发放相结合。邹城市与职业中专学校联合,与“阳光工程”培训活动相结合,完成鉴定536人,超全年任务的78.7%。*县结合农机年检年审和跨区作业,重点搞好拖拉机驾驶员、农用运输车驾驶员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的技能鉴定,完成鉴定458人,超全年任务的52.7%。*县积极争取交通部门配合,完成鉴定427人,*县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和拖拉机驾驶员新训,完成鉴定402人,嘉祥县结合监理田检路查,完成鉴定374人,泗水县结合农机维修专项整治行动,完成鉴定371人,*市积极为农机生产企业培训技术人员,完成鉴定330人,均超额完成了300人的鉴定任务。

(五)农机化质量投诉监督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山东省农业机械化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后,我市各级农机部门以贯彻落实《办法》为契机和抓手,积极部署建立市县两级农机化质量投诉监督管理机构,目前全市已设立或明确县级农机化质量投诉监督管理机构8家,其中曲阜、嘉祥、*、汶上、*、任城6个县市区经编办批复设立了专门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处理农机化质量投诉14起,涉案价值46.66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9.97万元,接受咨询471人次,其中市农机投诉站直接受理投诉5起,涉案价值22.6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

同时,积极组织3·15宣传咨询活动。3月14日,市局组织市区内多民公司、收获机械公司等多家农机公司,参加了市消协在文化广场统一组织的3·15宣传咨询活动。全天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20多人次。各县市区也都组织了卓有成效的宣传咨询活动。

二、固强补弱,多措并举,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8月4日,全省农机局长学习座谈会议提出“加快农机化发展、力争今年提前跨入农业机械化发展高级阶段、基本实现机械化”的要求。8月10日全市农机局长会议上,市局姜局长要求我们“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科学把握,扎实推进,把提前实现跨越作为全市农机系统的共同目标和一致行动,齐心协力打好提前跨越的攻坚战”。各级农机质监部门要根据省、市有关精神,认真对照年初工作安排和全年任务目标,巩固成绩,查找不足,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各项任务目标,为我市实现提前跨入农业机械化发展高级阶段贡献力量。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做好“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今年省办安排我市创建一星级110个,二三星级70个,四五星级12个,从目前我市完成的情况看,创建数量上离省办下达的任务还有很大差距,材料填报等一些细致性的工作目前还没有做完,希望大家要集中人员,集中时间,抓紧做好创建工作,确保完成省办创建任务,县级农机部门要在10月中旬前搞好一星级的审定并做好二至五星级的初审、推荐及材料上报工作,市级农机部门要在11月底前搞好二、三星级文明维修网点的审定及四、五星级文明维修网点的初审、推荐及材料上报工作。要总结经验,完善做法,加大力度,规范程序,既要保证创建数量,又要保证创建质量,市局将在适当的时间对创建工作进行抽查。

在创建过程中,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文明网点的复核,已被命名公布经复核不合格的,要报省、市批准,取消其资格,逐步建立竞争有序、优胜劣汰的创建机制。要加大对文明维修网点的宣传、扶持力度,提高服务水平,使广大农机维修经营者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力争涌现出更多、更高星级的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培育出更多优质服务的品牌,不断推动我市农机维修市场向规模化、专业化健康发展。

(二)全面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管理。各级农机部门要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为总抓手,认真总结开展农机维修管理规范化建设和农机维修网点专项整治行动经验,积极探索农机维修管理新机制。一要进一步规范农机维修行政许可行为。凡属于《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范围之内的必须纳入管理,坚决消除农机维修无证经营现象,确保《技术合格证》发证率保持在98%以上。加强农机维修网点动态管理,对新开业的和《技术合格证》到期的要及时审核,及时发证;对停业的要及时注销档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正在整改的近期内要明确整改结果,整改合格的要及时发证,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坚决取缔。二要进一步规范农机维修市场秩序。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工商、质监部门协调,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农机维修市场日常监管,强化对农机维修经营者从业资质、维修人员职业资格、维修质量、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技术状态以及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格遵守农机修理人员市场准入制度,积极做好农机修理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加强农机修配市场监管,积极开展农机市场打假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机产品、零配件及使用次、旧、不合格农机零配件进行维修以及利用维修零配件和报废机具部件拼装农机整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农机维修业务的企业,严厉查处无资质资格擅自从事农机维修服务的人员。三要强化农机维修管理的服务职能。要培育和引导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机维修行业建立行业协会,促进农机维修市场向专业化、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四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凡没有微机、打印机等基础设施设备的,年内要想办法抓紧配齐。纸质档案材料不齐全,内容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空白的,要抓紧进行充实和完善,缺少电子档案或电子档案不齐全、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不一致的必须抓紧建立健全,同时要做好审批数据的上传和更新工作,年终考核市局以农业部农机维修管理中心数据为准。

(三)积极组织好三秋农机市场打假。“三秋”农业生产即将开始,各县市区要立即着手,对辖区内农机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查处证件不全的拖拉机、旋耕机、玉米联合收获机、水稻收获机等大型整机农机产品及假冒伪劣农机零配件,查处维修质量低劣或不具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厂(点),无《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机维修销售及三包服务人员,不履行“三包”责任或“三包”服务不及时等违法行为。要加强与工商、质监部门的配合,确保打假活动取得实效。要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劣商品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加大农机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要集中整治,坚决查处,防止反弹。要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继续推进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从全市总体工作情况看,我市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已经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目标。但是,这项工作开展得很不平衡,有的县市已经超任务数接近一倍,而有的县市区离全年任务还有很大差距,希望目前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市区要多想想办法,多做做结合文章,特别要结合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秋季农机项目推广等工作,做好购买动力机械农机户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争迎头赶上,确保完成任务。要严格鉴定程序,拓展鉴定范围,确保鉴定质量,鉴定工作要经得起责任倒查。要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鉴定考场记录、考试试卷、鉴定人员花名册要存档备查,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电子档案,方便管理和查询。要建立健全考评员队伍。凡考评员人数达不到要求的,下一步要派人参加考评员培训学习,确保每个县市区考评员人数达到5人以上。

(五)建立健全农机化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年底前各县市区要全部设立或明确农机化质量投诉监督管理机构。目前还没有设立的要抓紧时间向人事编制部门提出申请,已经申请但还未批复的,要积极同人事编制部门联系,争取抓紧批复,12月份仍未能批复的,县市区必须内部行文,明确一个负责农机化质量投诉监督的科室。今年是全省农机投诉工作三年一表彰的关键一年,目前又是三秋农业生产的关键季节,农机投诉相对比较集中,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加大农机投诉的处理力度,确保投诉结案率达到90%以上。要做好投诉信息的收集和宣传报道工作,不断扩大农机投诉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严格执行农机投诉季报年报制度,每季度、年度结束5日内将本辖区投诉情况汇总报市局,否则市局按未受理投诉处理。

第8篇:法院经验交流材料范文

事迹经验交流材料

调解细雨润民心,一心为民显真情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博望法庭

(20__年11月)

当涂县人民法院博望法庭位于马鞍山市东部,与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毗邻。辖区博望镇系“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区”、“全国小城镇建设重点镇”、“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区”、“中国刃具第一镇”、“中国剪折机床第一镇”。博望法庭始建于1993年,现有正式干警5人,聘用人员3人,辖区面积133平方公里,人口9万。近年来,我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争创规范化法庭为动力,积极努力地开展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受到了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我庭是马鞍山市第一个标准化人民法庭,连续多年被当地政府评为先进集体,多次被马鞍山市委政法委、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模范法庭”、“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__年被省高院授予“省规范化人民法庭”荣誉称号。我庭法官李明曾获“全国青年法官标兵”,并两次荣记个人一等功,法官胡敏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他们的先进事迹曾被国家、省、市众多媒体宣传报道,一些媒体亲切地赞誉他们是“勇创亮丽风景的法官群体”。

多年来,我庭根据辖区经济发展特点,我庭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始终把调解作为解决各种民事纠纷的首选方式,不断扩大调解适用率,提高调解结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__年以来,我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885件,其中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的为1546件,占案件总数的近90。由于调解工作有效运用,20__年以来,我庭连续五年结案率100,年执行标的额超百万元,法官人年均审执案件超百件。连续五年呈现出无错案、无重审、无再审、无申诉、无上访、无抗诉、无民转刑、无超审限的“八无”佳绩。受到了诉讼当事人,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总结我庭调解工作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强化调解理念,充分认识做好诉讼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庭辖区的博望镇民营经济相对发达。近年来随着当地政府招商引资力度加大,民营企业的总数和规模进一步增长、扩大。与此同时,各种矛盾和纠纷也不断增多,并呈现多样性、尖锐性和复杂性。许多纠纷如果不能及时疏导和化解,就可能演变为,甚至激化为刑事案件,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为及时解决好各类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充分认识调解在及时有效解决矛盾纠纷方面价值和作风切实强化调解意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把调解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来抓,尽最大可能通过诉讼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总结诉讼调解的价值和功能,我们觉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可以减少诉讼程序的对抗性,有利于在解决民事纠纷时维护双方当事人的长远利益和友好关系;二是可以最大限度的优化纠纷解决程序的效益,快速、简便、经济地解决纠纷,缓解当事人的讼累,降低诉讼成本,达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有利于当事人充分行使处分权,发挥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程序主体性作用,实现当事人的私法功能;四是调解协议以合意为基础,易于为当事人实际履行,从而避免和减少执行中的困难,实现调解与执行的有机统一;五是在实体法律规范不够完善和健全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中的协商和妥协,以探索“双赢”的审理结果。

二、强化调解职能,努力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

我庭历来以实现审判公正为工作目标,督促干警严格按照审判流程高质高效调解办案,强调不论遇到多大的干扰阻力,始终保持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

一是快立案,优接待,为开展调解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为做到亲民、便民、利民,我庭在快速立案的同时,坚持对来庭当事人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盆清水洗尘、一杯茶水解渴,一本便民诉讼指南、一个备用药箱救急”。在接待中严格遵守《法官文明用语忌语》的规定,用热忱的态度,创造以人为本的良好环境。五年来,我庭干警坚持驻庭工作制,坚持节假日值班制,是名副其实的“假日法庭”,有效方便了当事人。同时,我庭坚决杜绝有事不办,有问不答及其“冷、横、硬、推”等不良现象发生,被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之为“诚开绿色通道的法庭”。通过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为下一步开展调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快送达,找时机,做好庭前调解。庭前调解对于缓和当呈人矛盾,讯速解决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即使调解达不成协议,也可为以后调解打下基础。因此我庭高度重视庭前调解,对一些争议不大的案件,迅速送达受理、应诉通知书。并抓住时机开展调解 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__年农历春节前夕,被告许某因相邻土地使用权纠纷用杂物将原告徐某的新建楼房的大门堵起,被告的过激措施有悖于当地风俗,也引起了原告的强烈不满,此案适逢春节将至,一起“民转刑”案件极有可能发生,为止诉息争,我庭法官连夜赶往上海向刚到上海闵行区的徐某送达应诉通知书,并通过被告妻女做被告的思想工作,阐明利害关系后,抓住有利时机劝说被告主动拆除推放物,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徐某感动了,两家人最终握手言和,一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

三是明事实,析责任,做好当庭调解。庭审中,法官们注意将调解的思想贯穿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每一个环节。让当事人充分认识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调解解决纠纷的益处,同时,抓住庭审中出现的各种调解机会,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如原告张某与被告余某离婚纠纷一案,庭审时主审法官考虑到被告从20__年开始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多次治疗未能痊愈。为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法庭庭审休庭时,主审人抓住原告显露的对被告的愧疚和同情之心,进一步地对其摆事实,讲道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对调解方案感到十分满意。

四是慎判决,重效果,做好庭后调解。对庭审对抗激烈,当时难以调解和好的案件,我们采取庭审后让当事人冷静思考一段时间,权衡利弊后,再抓住时机进行调解,从而使一些案件又得以调解成功。原告甘某诉被告杨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告是江苏省潥水县人,在当涂县博望镇打工,为上班方便,借款购买了摩托车一辆,既无牌照也无驾照。20__年6月30晚,被告驾驶摩托车迎面将原告撞倒致原告右踝部受伤。庭审时双方没有达成调解协议。考虑到杨某系聋哑人,且实际履行能力有限,因此我们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先让当事人冷静思考一段时间,再进一步深入细致做调解工作,使双方达成了协议,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000元。

三、探索调解方法,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技巧止诉息争

我庭在自愿、合法原则下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方法进行诉讼调解,努力实现双赢的调解价值与功能。实践中经过多年的摸探总结出“委托调解法”、“律师和解法”、“正反调解法”、“模糊调解法”、“分步调解法”等多种调解方法,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一是重协商,做好委托调解。为多渠道开展调解工作,我们积极尝试委托调解,有效发挥基层组织、模范人物、德高望重的知名人士在化解矛盾、止讼息争、节约诉讼资源等方面的作用。今年以来,我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市中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民事案件诉讼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有关单位和组织以及其他有利于做好调解工作的单位与个人帮助法院做好思想疏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多沟通,促成律师和解。对于双方当事人聘有律师或诉讼人的案件,我庭首先做好人工作,通过人做好劝解,进而有效解决当事人间的纷争。如20__年原告民营企业安徽省林云公司诉被告夏某机床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因林云公司生产的WY型机床存在质量问题,被告夏某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我庭及时将案件调解意向与双方律师沟通,两方律师分别召集原、被告家人进行协商,林云公司主动到被告处维修好机床,被告夏某随后给付了全部货款。

三是分责任,适用正反调解。对于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纠纷,主审法官针对这种纠纷及时分清各自的责任,运用正反调解法进行调解。如袁某与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袁某性格怪异,经常借口与张某无理吵闹,张某因不能忍受袁某的怪异性格经常在外游手好闲,不顾家业。针对这样一起案情并不复杂的离婚案件,办案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分别指出双方当事人的各自不足与错误之处,在法官的入情入理的分析与劝说下,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了各自的不足,并分别向对方承认了错误,从而妥善处理了这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四是重情理,采取模糊调解。针对一些赡养、继承类纠纷案件,我庭注重当事人之间的情义,在合法的前提下,通过谈化法律责任的方法,采取模糊调解法化解矛盾。如许林与其子许志定赡养纠纷案中,我庭法官通过走访了解到许林与其子许志定关系一直很好。只是由于许志定发生了意外情况而不能履行赡养义务,针对此种情况,我庭法官及时采用模糊调解法,强调当事人应该重情义,避免进行诉讼行为,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又恢复了往日的父子真情。

五是明是非,进行分步调解。针对诉讼中一次不能彻底解决纠纷的案件,我庭对双方当事人其中可以达成调解协议的部分纠纷先行调解,待时机成熟时,再行调解。如安徽省某机床厂诉张德林刀具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一案,我庭先就双方当事人认可的事项进行先行调解,等另一事实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进行调解,从而避免了矛盾的长期性及案件久调不决的状况发生。

四、有效化解民间纠纷,积极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工作。

一是多渠道提高调解组织的工作水平,坚持不定期为民调人员开展专业讲座,组织学习常用的法律知识和涉及民调工作的法律法规。经常邀请民调组织的成员旁听庭审,及时通报有关案件的处理结果,以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和处事能力。经常到民调组织的所在地了解情况,手把手地帮助民调人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同时,我庭按照分片分人包干的办法,确定专人联系民调组织,建立起辖区民调组织的网络体系,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各基层组织的具体工作情况。民调人员也经常通过电话向法庭的法官们咨询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法官都能热情正确地给予答复。

二是主动介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常庭外帮助基层组织化解矛盾。如博望镇某村在调处农民石某因城镇开发建设所引起的通道使用权纠纷一案时,石某对村委会的做法颇有陈见,多次阻止施工单位正常>!开发区为其解决宅基地。针对无理要求,村民委员会不知该怎么办,打电话向法庭求援,我庭立即派员前往该村,并帮助该村拿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使该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三是支持民间调解组织工作,维护民间调解组织威信。对经过基层民调 组织调处成功的民事纠纷反悔后诉讼来庭的,我们依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最大限度地保护已达成的合法协议。博望镇现有民调组织四十家,近年来,共受理民事纠纷975件,调处成功883件,调处成功率达91,真正发挥了第一道人民防线作用,使许多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地减轻了法庭的负担,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注重调解工作的延伸,强化执行案件和解工作。

坚持“以执行工作为突破口,以执促审,带动其他各项工作共同提高”的工作思路,着力解决陈年旧案,坚决克服案件执行难问题。在加大执行力度,有效利用执行措施的同时,积极创新执行方式,将调解工作延伸到执行之中上,努力化解执行矛盾,实现执行和解结案。

一是多做思想工作,强化当事人和解意识。执行过程中,我庭执行法官坚持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尽量避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近年来,我庭在确保执行的效果的同时,几乎未采取过执行强制措施。如我庭执行的新博农民街九位购房户诉王某建房质量纠纷及王某反诉七户拖欠工程款纠纷案,由于双方矛盾较大,执行难度很大。办案人员经常上门,反复做有关当事人的工作,逐渐化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第9篇:法院经验交流材料范文

第一条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化妆品卫生监督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健全化妆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增强监督检验技术能力,提高化妆品卫生监督人员素质,保证《条例》的贯彻实施。

第二章审查批准《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第三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审核批准程序是:

(一)化妆品生产企业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并填写《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经省级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

(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合格的企业,发给《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申请表次日起3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函复,对未批准的,应当说明不批准的理由。

(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采用统一编号,有效期四年。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据原申报材料每2年对企业复核1次。

第四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应当按本《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重新申请。

申请获批准的,换发新证,可继续使用原《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

第五条已获《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增加生产新类别的化妆品,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六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营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分别在所在地申请办理《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化妆品生产企业迁移厂址、另设分厂或者在厂区外另设车间,应按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应注明分厂(车间)。

第七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不得涂改、转让,严禁伪造、倒卖。

化妆品生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必须到发证机关申请更换新证。

遗失《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应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失,并申请补领新证。

自行歇业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及时到发证机关注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第八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依据《条例》第六条规定颁发。其中不具备《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条件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委托有条件的非化妆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代检。具体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规定。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化妆品生产场地的选址、建筑设计应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其选址、建筑设计进行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条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依照《条例》规定实施健康检查:

(一)化妆品生产企业负责本单位人员体检的组织工作。每年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应体检的人员名单,并组织应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体检。

(二)健康体检按统一要求、统一标准实施检查。体检机构应认真填写体检表,于体检结束后15日内报出体检结果。

(三)卫生行政部门应认真审查受检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要求者发给“健康证”;不符合要求者,通知受检单位将其调离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岗位。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体检结果次日起15日内发出“健康证”或调离通知。

(四)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管理,按国家《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渗出性皮肤病者,必须在治疗后经原体检单位检查证明痊愈,方可恢复原工作。

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化妆品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监督

第十一条特殊用途化妆品投放市场前必须进行产品卫生安全性评价。

产品卫生安全性评价单位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实施认证。

第十二条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人体试用或斑贴试验,应当在产品通过初审后,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单位进行。

上款所指单位接受企业委托进行人体试用或斑贴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写出总结报告报卫生部,并抄送委托企业。

第十三条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查批准程序是:

(一)生产企业到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并填写《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审查申请表》(附件2)一式3份,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下列资料和样品:

1.产品名称;

2.产品成份、限用物质含量;

3.制备工艺简述和简图;

4.育发、健美、产品主要成份使用依据及文献资料;

5.产品卫生安全性评价资料;

6.产品样品(5至10个小包装)及其检验报告书;

7.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其草案)、标签及包装设计、包装材料。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审。经初审同意的产品,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全部申报材料次日起3个月以内完成初审,并作出是否上报卫生部进行复审的函复。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初审材料和人体试用或斑贴试验报告后,应于6个月以内组织化妆品安全性评审组复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于复审后2个月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批准的产品,发给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和特殊用途化妆品证书;对未批准的产品,给予函复。

第十四条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为该产品的生产凭证;特殊用途化妆品证书为研制凭证,可用于该产品的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每四年重新审查1次。期满前4至6个月由企业执原批件和下列资料重新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填写申请表(附件3)一式3份。

1.产品成份是否有改变的说明;

2.生产工艺是否有改变的说明;

3.产品投放市场销售后使用者不良反应调查总结报告;

4.如产品使用说明书、标签、包装、包装材料有改变的,提供改变后式样。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获批准的产品,可以继续使用原批准文号。超过期限未申请者,原批准文号作废。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全部申报材料次日起1个月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全部申报材料次日起3个月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十六条接受已获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技术转让的企业应另行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申请时提供该产品特殊用途化妆品证书和产品样品(5至10个小包装)及其检验报告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批准文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全部申报材料次日起1个月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全部申报材料次日起3个月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十七条企业在其联营厂生产已获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报联营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产品批准文号不变。

第十八条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不得涂改、转让,严禁伪造、倒卖。

第十九条企业生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提供下列资料和样品,并于产品投放市场后2个月以内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1.产品名称、类别;

2.产品成份、限用物质含量;

3.产品卫生质量检验报告;

4.产品样品(5个小包装);

5.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其草案)、标签及包装(或其设计)、包装材料。

本《实施细则》前已投放市场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于本《实施细则》后3个月以内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按《条例》第十二条的要求,卫生质量在3年内可能发生变化的化妆品,应当注明有效使用期限(或使用期限)。

第二十一条《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化妆品标签、说明书、小包装上应当注明的内容,必须有中文记载。其中,标签上所注“厂名”也可以为产品质量责任者名称。

跨省联营企业生产的产品,标签上应注明生产企业所在地《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

第四章审查批准进口化妆品

第二十二条进口化妆品卫生审查批准程序是:

(一)我国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国外厂商或其商必须在进口地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并填写《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附件4)一式3份,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申请时,提供下列资料和样品:

1.产品名称、种类;

2.产品成份、限用物质含量;

3.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并附中文译本(各3份);

4.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批准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3份);

5.产品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和批准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3份);

6.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通过生产、注册、销售批准审查的评价报告,并附中文译本(各5份);

7.产品卫生安全性评价资料或产品卫生质量检验报告(5份);

8.产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并附中文译本(各3份);

9.完整包装的产品样品(3个小包装)。

(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全部申报资料后,组织化妆品安全性评审组对申报产品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产品,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发给“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批准文号。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全部申报材料后,应于六个月以内组织化妆品安全性评审组评审,并在评审后2个月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审批情况同时通知进口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条(一)项中“产品卫生安全性评价或产品卫生质量检验”必须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证的单位进行。

免除卫生安全性评价或卫生质量检验的产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定。

第二十四条“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四年。期满前4至6个月可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换发,申请时可不附资料。

超过有效期未申请者,按无批件处理。

第二十五条“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批准文号不得涂改、转让,严禁伪造、倒卖。

第二十六条“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只对该批件载明的品种和生产国家、厂商有效。国外厂商或其商凭“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第二十七条已获批准进口的化妆品在口岸由国家商品检验部门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法》的规定进行检验。

第五章经常性卫生监督

第二十八条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已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的企业,组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每年第一、第三季度各1次;审查发放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当年和复核年度各减少1次。具体办法由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

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结果逐级上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化妆品卫生监督检

验机构,并抄送企业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主要内容是:

(一)监督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

(二)监督检查是否使用了禁用物质和超量使用了限用物质生产化妆品;

(三)每批产品出厂前的卫生质量检验记录;

(四)产品卫生质量;

(五)产品标签、小包装、说明书是否符合《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六)生产环境的卫生情况;

(七)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中患有《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疾病者调离情

况;

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四项产品卫生质量检查办法是:

(一)检查数量(定期检查量加不定期检查量):

全年生产产品种类数为1至9种的,抽查百分之百;

全年生产产品种类数为10至100种的,抽查1/2,但年抽查产品数不应

少于10种;

全年生产产品种类数超过一百种的,抽查1/3,但年抽查产品数不应少于5

0种。

(二)检点:

重点检查未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产品、企业新投放市场

的产品、卫生质量不稳定的产品、可能引起人体不良反应的产品、以及有消费者投

诉的产品等。

(三)检查项目:

1.对未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产品,审查产品成份、产

品卫生质量检验报告,同时进行微生物、卫生化学方面的产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

如企业不能提品卫生质量检验报告,或提供的产品卫生质量检验报告不能

证明产品使用安全的,由化妆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强制鉴定。

2.其它产品进行微生物、卫生化学方面的产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必要时,

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对批准产品进行卫生安全性鉴定。

(四)抽查的产品按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及其标准方法检验。

(五)企业对卫生监督检验机构作出的产品卫生质量评价有异议的,由上一级

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复核。

第三十一条经营化妆品的卫生监督要求是:

(一)化妆品经营者(含批发、零售)必须遵守《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二)生产企业向经营单位推销化妆品,应出示《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复印件),经营单位应检查其产品标签上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

号和厂名是否与所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符。

(三)化妆品经营者在进货时应检查所进化妆品是否具有下列标记或证件。不

具备下述标记或证件的化妆品不得进货并销售。

1.国产化妆品标签或小包装上应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并

具有企业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特殊用途化妆品还应具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发

的批准文号。

2.进口化妆品应具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出售散装化妆品应注意清洁卫生,防止污染。

第三十二条对化妆品经营者实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执行《条例

》和本《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况。

每年对辖区内化妆品批发部门巡回监督每户至少1次;每2年对辖区内化妆品

零售者巡回监督每户至少1次。

检查结果定期逐级上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化妆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并抄

送经营单位主管部门。

对化妆品批发部门及零售者的巡回监督一般不采样检测。当经营者销售的化妆

品引起人体不良反应或其他特殊原因,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组织对经营者销

售的化妆品的卫生质量进行采样检测。县级、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采样检测的

,应将计划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对化妆品经营者不定期检查的具体分级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进行化妆品广告宣传应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并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章化妆品卫生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化妆品卫生监督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国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指导全国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组织经验交流;

(二)组织研究、制定化妆品卫生标准;

(三)审查化妆品新原料、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批准化妆品新原料的使用、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生产、化妆品的首次进口;

(四)组织对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的化妆品卫生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

(五)依照《条例》和本《实施细则》决定行政处罚。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化妆品卫生监督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辖区内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组织经验交流;

(二)对辖区内化妆品生产企业实施预防性卫生监督和发放《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三)初审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卫生质量,负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

(四)组织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认为的辖区内化妆品卫生较大案件的调查处理。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主管辖区内的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

第三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县级以上具备检验条件的卫生防疫机构为化妆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承担化妆品卫生监督检验任务。

第三十六条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责任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化妆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承担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上级化妆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有责任对下级化妆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技术、业务指导。

化妆品卫生监督检验实验室须获得资格认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七条化妆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实验室不具备检验能力和条件,未获取资格认证的,其检验任务由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获认证的实验室承担。

第三十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化妆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应有专人保管生产企业提供的生产技术资料。

第三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妆品卫生监督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化妆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中聘任,经考核合格发给“中国卫生监督”证件及证章。

国家化妆品卫生监督员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证件及证章。

第四十条化妆品卫生监督员条件是:

(一)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秉公办事。

(二)具有中专以上专业学历或具有医士以上技术职称,掌握化妆品卫生监督的有关法规和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卫生知识,有独立工作能力。

(三)未患《条例》第七条规定疾病者。

第四十一条化妆品卫生监督员守则为:

(一)学习、掌握《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有关法规,掌握《化妆品卫生标准》及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卫生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依法办事,忠于职守,礼貌待人,不得、、弄虚作假、出具伪证、索贿受贿;

(三)执行任务时应着装整齐,佩戴“中国卫生监督”证章,出示监督证件。按照有关规定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并开具清单,认真如实填写记录;

(四)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五)对化妆品生产企业提供的保密的技术资料,应当承担保密责任。

(六)不准在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兼职或任顾问,不准与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有碍公务的经济关系。

第四十二条化妆品卫生监督员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行使下列职责:

(一)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化妆品生产企业的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及竣工验收;

(二)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索取有关资料,调查处理化妆品引起的危害健康事故;

(三)对违反《条例》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第四十三条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实行“化妆品卫生监督、监测年报表”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须定期逐级上报“化妆品卫生监督、监测年报表”。

各级医疗机构发现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应及时向当地区、县化妆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报告。各级化妆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定期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抄送上一级化妆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

第七章罚则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处罚可以合并使用。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警告的处罚,并可同时责令其限期改进:

(一)具有违反《条例》第六条规定之一项的行为者;

(二)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患有《条例》第七条所列疾病之一,未调离者;

(三)具有违反《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之一的行为者;

(四)涂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者;

(五)涂改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者;

(六)涂改进口化妆品卫生审查批件或批准文号者;

(七)拒绝卫生监督者。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停产或停止经营化妆品30天以内的处罚,对经营者并可以处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所得2到3倍的罚款的处罚:

(一)经警告处罚,责令限期改进后仍无改进者;

(二)具有违反《条例》第六条规定之两项以上行为者;

(三)具有违反《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之一的行为者;

(四)经营单位转让、伪造、倒卖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者。

违反《条例》第六条规定者的停产处罚,可以是不合格部分的停产。

第四十七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处罚:

(一)经停产处罚后,仍无改进,确不具备化妆品生产卫生条件者;

(二)转让、伪造、倒卖《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者。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所得2到3倍的罚款的处罚,并可以撤消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或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

(一)生产企业转让、伪造、倒卖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者。

(二)转让、伪造、倒卖进口化妆品卫生审查批件或批准文号者。

第四十九条没收产品按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没收的产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检验合格的,待按《条例》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后,准予销售:

1.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2.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3.使用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生产的产品;

4.未经批准或检验的进口化妆品。

(二)没收的使用禁用原料生产的产品,由卫生行政部门监督销毁。

(三)没收的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产品,由生产企业进行技术处理后,经检验合格的,企业报所在地或销售地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后,可投放市场;仍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监督销毁。

第五十条《条例》中规定的“责令企业停产”、“停止经营”、“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价值5000元以上、“罚款”5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撤销批准文号由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照《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申请复议和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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