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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范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县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防火墙工程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绍县政发[2010]2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面贯彻落实防火墙工程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⒈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改善公共消防设施,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严格整治火灾隐患,全面落实“防火墙”工程,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⒉工作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以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夯实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等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落实社会消防责任主体,构筑社会消防管理网络,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有效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切实提高抗御火灾能力。力争通过三年努力(2010—2012年),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农村火灾防控基础更加牢固,消防监管服务能力明显增强,重特大火灾得到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健全消防组织体系,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⒈社会消防责任主体。镇政府是本辖区社会消防监管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组织领导、加强监管、设施建设、检查考评等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公安派出所是消防法律监督的责任主体,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要切实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消防宣传教育、社会管理创新等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及公民是自身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履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消除自身或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
⒉社会消防安全管理。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建立季度例会制度,研究和听取消防工作,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也要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⒊社会消防工作考核。社会消防工作实行责任制,每年与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与下属企业、班、组也应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平安创建考核。对消防安全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因工作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火灾责任事故的单位当年不得参加各项先进评比,并要向镇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三、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增强抗御火灾能力
⒈消防规划。把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城镇建设相协调。2012年前,镇要完成总体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⒉消防装备。根据国家消防装备配备标准,立足灭火救援实际,加强镇专职消防队常规装备的配备,并要注重保养、维修,确保有效好用。根据实际情况,加强一些特勤装备建设,以应对复杂火灾和突发事件的需要。2012年前,各行政村必须配泵建队,配备常规器材和队员防护装备。
⒊消火栓。要加强对城镇消火栓的规划、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做到市政消火栓建设与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管理,提高消火栓的覆盖率和完好率。要掌握镇、村消火栓的基本情况,制定可行的增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村也要合理利用天然水源建设消防取水设施,设立标志,加强管理。
四、加强村级消防工作,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⒈消防安全达标村。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消防安全达标村”建设工程,重点解决消火栓、天然水源取火设施、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大力发展志愿消防队伍,夯实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和队伍建设等农村火灾防控“四个基础”。2010年,要有20%的行政村创建成为“消防安全达标村”,在此基础上,有10%以上的行政村创建成为“消防安全示范村”;2011年,要有60%的行政村创建成为“消防安全达标村”,在此基础上,有20%以上的行政村创建成为“消防安全示范村”;2012年,全镇所有行政村创建成为“消防安全达标村”,在此基础上,有30%以上的行政村创建成为“消防安全示范村”。
⒉村(居)消防安全管理。镇政府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村(居)消防工作的指导,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宣传教育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活动。各村(居)要加强对木结构老建筑、出租民房、生产、储存、经营与居住场所的合用建筑及村属企业等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村辖区消防安全主体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同时,各村(居)要切实改造老旧电气线路,配套消防设施,畅通消防通道。各村(居)在重大节日、火灾高发季节,应当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⒊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各单位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要基本达标。
五、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⒈消防队伍。努力建设以镇专职消防队和各行政村志愿消防队为基础的消防力量体系。加强对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规范征招、培训和管理,提高经费保障,加强业务训练,加强对专职消防队的管理和器材装备的配备力度,提升灭火救援能力,切实承担保一方平安的社会管理责任。要结合“消防安全达标村”建设,着力推进行政村志愿消防队建设,积极配备手抬机动泵、消防水带水枪、个人防护装备等必要的器材装备。2012年前,各行政村必须完成配泵建队。
⒉应急救援。加强政府主导的社会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应急救援组织网络,完善应急救援指挥联勤机制。镇要以专职消防队为主体,建立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指挥体系。2012年前,完成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并与县级联网,应急救援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六、强化预防工作,确保公共消防安全
⒈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推广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化和消防监督网格化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区域、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三合一”、出租房屋、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着力整改易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隐患。
⒉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自觉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用电用气、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等的管理,确保完整好用。市场、超市、娱乐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深化“消防安全疏散畅通工程”建设,在强化火源管控的基础上,规范消防安全“五化”标准。同时要确保建筑消防安全责任随产权、使用权的变化而一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⒊社会消防事业。大力倡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消防事业,设立社会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抚恤、救助因参加消防训练或灭火救援造成伤亡的人员,资助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和其他消防工作。鼓励公众集聚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建立健全火灾预防与保险费率联动机制。
七、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也是全县安全生产“基础攻坚年”为推进“平安建设,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开局年。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强化公共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有效遏制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推进经济快速发展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经县政府同意,现制定2011年全县消防工作实施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以及县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基础攻坚年”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练兵”行动,大力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严格控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十二五”开局、建党周年、平安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有效控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努力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年亡人火灾死亡人数控制在人口总数的10万分之0.19以内,即全县2011年消防安全亡人指标不能超过2人。
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评定制度,单位消防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巩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成果。年内除年达标外的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
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消防专管人员;推动农村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建设发展;完成《县城乡消防规划》创建2-5个“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推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力量和合同制消防员编配建设。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全面加强。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稳步提高。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网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动”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力争公民消防知识知晓率和消防安全感知率达到60%以上。
乡镇新建街道已建设完成了消防设施;其余乡镇将按照“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要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全县已有10个镇完成消防规划。按照年度进度目标加强消防设施设备和装备建设。配置53米举高消防车1台,完成渤海消防站征地和设计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装备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市政局(含自来水公司)要结合县城发展进程,推动县城市政消防取水设施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体系。深入推动“防火墙”工程。
建立健全季度考核、抽查督导机制,1.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利用二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平台。督促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和履行消防法定职责。探索制定符合实际的城市消防安全评价体系,组织对全县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价。以县政府名义制定出台《深入推进“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意见》督促各乡镇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
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消防专管人员,2.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全面提升履职能力。贯彻实施《城乡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开展“城乡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评选2个“示范社区”申报市级示范社区,评出5个县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和农委要推动农村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建设发展。打造城乡统筹消防工作示范社区,召开现场会在全县推广。加快《自治县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已完成消防规划的乡镇,要根据建设需要加强消防规划修编工作;未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建制镇,年内必须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分行业和区域召开推进会。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查自评,3.提高单位“四个能力”开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回头看、回头查”促进达标单位“提档升级”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本行业、本系统“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行政监管。定期申报评级,与公安消防部门严格等级考核、随机抽查复核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力争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年内达标。督促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职,严格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推动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安全评价等规范发展,4.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培育和扶持消防管理。加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逐步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社会信用体系,稳步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发动全民关注消防安全、整改火灾隐患。
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求,5.提高消防执法公信力。深化“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成果。积极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依托“阳光警务”监督查询系统和消防社会公众服务信息平台,推进消防政务公开。依法严格查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同时,注重公正、文明、理性、平和执法,切实提升消防执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二)强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强化消防执法联动机制。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1.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消防监管职责。采取技术措施强化重点工程和特殊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设计、施工行为的查处力度。施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升建筑施工消防管理水平。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监督管理,对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实行全方位管控,切实提高消防产品质量。
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建工程施工工地等为重点,2.大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按照“网格式”排查、谷歌式”定位、层级式”分解、反抽式”核查等方式。以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和建筑使用性质及装修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攻坚整治中小学校舍火灾隐患,确保年内完成全部火灾隐患整改任务。结合季节火灾特点、火灾防控薄弱环节,适时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提早介入,3.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提前谋划。扎实做好建党周年各项庆典活动以及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加大对经常性警卫任务涉及地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警卫任务标准要求,按照“点、线、面结合,人员、装备、预案落实”原则,优化细化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三)开展消防大宣传大培训。
增强消防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加强提示性消防宣传;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1.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通报消防安全重大情况,集中宣传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强化媒体消防宣传,推动各类媒体开展经常性消防常识宣传;开展“网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动”评选“优秀社区消防宣传员”热心消防宣传工作企业家”电视台和报要主动协调县公安消防大队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确保公民消防知识知晓率和消防安全感知率达到60%以上。
推动县社会劳动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就业人员就业前培训内容,2.加强消防安全培训。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培训大纲》推动全县中小学校、职业教育学校、特殊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入学教育。县党校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纳入乡镇长、村干部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开展保安队伍消防技能培训。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培训。年内,县政府将组织对乡镇长、街道办主任、职能部门领导干部,村居“两委”负责人开展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进行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次,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逃生演练不少于1次。
(四)加强灭火及应急救援工作。
深入开展“六熟悉”强化模拟化训练,1.加强专业消防力量建设。加强战训基础工作。加强高层建筑等三维预案制定及室内消防设施熟悉、运用;进一步规范执勤、灭火救援秩序;建立灭火救援现场逃生避险标志、标识系统。
提高协同作战能力。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2.强化综合应急救援建设。建立区域应急救援协作机制。提高对水上、危化、抗洪、交通灾害事故专业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救援支队装备建设,提升跨区域应急救援联动水平。加强全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督导,抓好大型应急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年内举行大型综合演练,提升协同救援能力。
督促石油、化工等大型企业建立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消防队,3.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深入落实公安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发展政府合同制专职消防队伍。探索消防监督检查文员协作机制。举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竞赛,提高联勤、联战、联训水平。
淘汰更新超期服役装备。完成消防装备建设规划评估论证,4.推进消防装备和设施建设。政府将为县公安消防大队配齐配强灭火救援攻坚器材装备。加强战勤保障装备、应急物资储备建设。
(五)加快消防站建设步伐。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加快龙潭渤海消防站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要求,结合县域经济发展消防安全形势需要,计划2011年完成龙潭渤海消防站建设征地和方案设计工作,为2012年成功修建打下基础,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本刊讯]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日前联合公布了《福建省“平安校园”创建及管理办法》,其中,师生安全满意率高和加强对网络痴迷者的管理成为创建“平安校园”的主要考核指标。
福建省“平安校园”创建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制定和完善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构建保障安全需要的安全保卫机构和现代化技术防范体系。
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平安校园”:已经评上的,取消“平安校园”称号;因管理不善、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杀人、抢劫、、纵火、爆炸和入室盗窃等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和集体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重大责任事故的;学校主要领导受开除学籍、撤职、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在考评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
据介绍,福建省有关部门将通过4年的努力,力争使全省95%以上的学校达到“平安校园”的标准,建立起“平安校园”的有效工作和管理机制。
莆田市交警为妈祖文化节保架护航
[本刊讯]由台湾50多家妈祖宫庙4300位信众组成的大型进香团直航抵达福建莆田朝拜妈祖,并进行民俗文化交流活动。福建省莆田市交警支队全员上路,全力以赴确保岛内岛外和沿线交通安全。
据了解,该支队沿线各交警大队相继成立保畅领导小组,从源头上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黑点”和客运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莆田交警用辛勤的汗水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换来了8万海内外客人上岛出入的平安。
福建省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本刊讯]近日,福建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民政厅联合联合制定了《全省创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并印发全省实行。文件提出了今明两年工作重点是抓好一批候选社区消防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努力推出一批消防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宣传到位、设施达标的社区。并以此为示范典型,广泛开展创建达标活动,逐步辐射推广,实现城市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创建活动要求社区要有健全的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社区消防督导(巡查)队、义务(志愿)消防队等社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要有完善的消防工作制度,制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社区义务(志愿)消防队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社区义务(志愿)消防队工作制度,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消防检查和巡查制度,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制度,社区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消防安全警示措施、居民防火公约等;社区消防管理要规范,按要求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每月、每季度定期组织社区义务(志愿)消防队开展训练和培训,定期对辖区居民与驻社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辖区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管理保养措施到位,与社区居民签订《社区居民防火公约》,与物业管理单位和驻社区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辖区消防档案;社区消防宣传教育丰富多彩,在社区设置公益广告牌、宣传栏、火灾隐患公布栏、消防警示牌、居民防火公约等固定消防宣传阵地,定期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组织居民参观消防站等活动,充分利用社区有线电视、广播、录像、互联网、板报等资源,针对性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和教育活动;社区消防设施到位,依托社区办公场所、警务工作场所设置消防工作室,依托治安岗亭、联防队执勤场所等设置消防执勤点。设置消防设施分布图,配备消防器材箱,室内、室外各类消防设施配件齐全、功能完备、完整好用、保养到位。根据社区楼宇规模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
据悉,从2006年开始,我省将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一是评选市级消防安全模范社区。2007年6月底之前,各市在对照标准、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经街道办事处(镇)对候选社区进行初验后,逐级上报县(市、区)和市级创建领导小组审核。各市组织对候选社区复查验收后,评选出“市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并命名为“市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称号。二是评选省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2007年底之前各市推荐参选省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经评定达标的命名为“省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称号。
厦门市成立首支校园消防保安队
厦门市海沧区综治委在“平安厦门”建设活动中,根据区属中小学校相对集中的特点,决定依托现有的学校保卫力量,组建一支由23名队员组成的海沧区校园消防保安队,以增强校园防御火灾事故的能力。为保障其顺利运行,将人员工资、日常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器材装备经费则由区政府和各乡镇共同出资。校园消防保安队将定期对全区各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协助区消防大队对学校师生开展消防知识普及教育、组织灭火疏散演练。校园消防保安队的工作将纳入“平安厦门”建设综合考核考评范畴,每所学校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校园内消防知识普及率末达70%、发生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每年未开展两次以上灭火疏散预案演练的,将被一票否决。
日前,海沧区消防大队已开始对23名校园消防保安队员进行培训。
(厦门市安监局)
泉港区安监局“四结合四把关”整治危险化学品
为确实把危险化学品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泉港区安监局坚持“四结合四把关”整治危险化学品。一是坚持与实地回访相结合,把好主体准入关。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前置许可经营的企业,联合工商局严格把好登记注册、年检验照关,加强企业回访,实地查验登记许可范围与实际经营项目是否相符,住所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从源头上把好准入关。二是与日常巡查相结合,把好动态监管关。落实责任制,强化市场巡查,实施动态监管。三是与查处取缔相结合,把好违法行为纠正关。突出重点,加强对油漆店、化工专用店、加油站等行业的查处取缔力度,杜绝违法违章行为。四是与职能部门相结合,把好安全生产关。联合工商、消防、公安等部门对危险化学品行业进行排查摸底,登记备案,做好预防安全工作。截至目前,共排查隐患1217条,发出整改通知书315份,立案查处、3家无证照加油站,查扣9台加油设备,对22个油罐抽油后强行注入沙土,取缔工法炼油点8个,取缔经营企业12家,对三家违反法律法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有效地规范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秩序。
涵江区取缔非法暑期家教
日前,由莆田市涵江区纪委纠风室牵头组织区安监局、教育局、工商局、物价局等部门有关人员,深入涵江区鉴前路城隍庙旁的“涵江欣欣家教”进行突击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家教场所未经消防部门验收、教育部门审批、工商部门办证,系非法经营;整个场所没有配备消防灭火设施,只有一处楼梯进出口,严重缺少应急疏散通道,根本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同时,该家教收费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准,擅自招收150多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场所拥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区安监局与教育局立即采取措施,依法予以取缔,并责令业主限期全面清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涵江区安监局)
城厢区“五查五看”促政风行风建设
20__年,在市消防支队党委、区委、区政府和区公安分局的领导下,大队全体官兵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紧紧围绕为全区地方经济大发展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的总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以新《消防法》宣贯为契机,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为支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全面贯彻落实《__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和《__县第二个消防安全区创建工作方案》,全面提升消防监督执法、灭火救援能力和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推动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和部队安全稳定,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一、坚持政治建警,进一步提升班子和队伍建设水平
(一)大力加强大队党委班子建设。按照提高“四个能力、两个水平”和建设“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勤政廉政”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消防部队党委班子建设标准(试行)》,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按照创建学习型班子的要求,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全面加强大队党委的思想、组织、能力、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争创一个好班子、争当一对好主官”活动,争做严守纪律的表率,全面提高党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综合决策能力,充分发挥党委班子的龙头核心作用。
(二)大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公安消防部队政治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一是认真开展“和谐警营大家谈”活动,进一步加强官兵之间的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建立新型和谐战友关系,构建和谐的警营环境,激发广大官兵安心服役和爱岗敬业热情,进一步促进部队安全稳定,增强部队凝聚力和战斗力,为部队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二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群众观,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视为已任,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警、严格执法、模范守法,在群众中树立公正、廉洁、诚信、严明的执法形象。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各部门的协调行动,以良好的工作业绩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树立消防部队良好形象,进一步改善警民关系,
(三)强化官兵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教育,坚持用科学发展管武装官兵头脑,抓好忠诚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教育,大力开展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活动,继续开展爱国奉献、革命人生观、尊干爱兵、艰苦奋斗和历史使命、理想信念、战斗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基础教育,大力弘扬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使广大官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增强广大官兵的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始终煅造官兵在各项工作中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实施分层施教、分类排队、分工负责、分析提高和改进教育方法的“四分一改”教育模式,强化“两个经常性”工作,在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反腐倡廉、“五条禁令”和“四个严禁”专题教育,筑牢官兵思想行动的“坚固防线”。
二、坚持从严治警,进一步提升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
(一)大力开展大、中队达标创优活动。一是按照《云南省公安消防部队大(中)队建设标准》和《昭通市公安消防部队“六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巩固“六化”标杆单位建设成果,大力开展大、中队达标创优活动,确保大、中队顺利通过达标验收。二是以养成促管理,进一步规范大(中)队组织管理指挥流程、内务、库室、营院、礼节礼貌、接待流程、台帐等的规范,牢固树立长期抓、反复抓的思想,把抓养成贯穿于一切活动,培养官兵良好的行为举止,严格的纪律作风,完善建立正规的执勤秩序、训练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使大、中队正规化建设始终保持较高水平。三是制定《__县消防大队干部、士官、战士量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干部、士官、战士实施量化考核,及时兑现奖惩,确保部队“四个秩序”正规。四是坚持思路方法创新、管理制度创新、器材装备创新和管训手段创新,使部队正规化建设在不断创新过程中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力地促进了部队战斗力的提升。
(二)深入抓好安全防事故工作。一是狠抓安全防事故五项制度的落实,重点抓好《公安消防部队安全工作规定》和《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层层签订《预防行政责任事故(案件)领导责任状》和《保证书》,严肃事故、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制度,坚持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官兵没有受到警示教育不放过”。二是继续强化“8432”安全防事故(案件)监管机制的贯彻落实,抓好集中教育整顿,认真开展“安全月”、“安全竞赛”活动,创新5月、10月“安全月”活动的内容和方法,通过教育整顿活动,确实查找出部队在管理教育和安全防事故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狠抓整改和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对休假、公差、8小时以外等零散人员的监控管理,杜绝失控漏管现象的发生。四是继续推行安全防事故风险抵押金制度,制定完善《安全防事故风险抵押金规定》,通过经济杠杆作用进一步强化部队安全防事故
工作。五是认真做好内部督察工作,加大对部队执勤值班、管理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严肃查处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三、坚持大练兵,进一步提升部队服务民生能力
(一)进一步夯实战训基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消防部队深入推进灭火救援勤务实战化工作指导意见》,全面推进灭火救援勤务实战化工作。一是强化“六熟悉”工作,每周安排一次“六熟悉”,每季度对辖区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源进行一次普查,制定完善《交通水源手册》,每月定期组织对城区周边乡镇道路的熟悉工作。二是强化实战演练,进一步完善高层、地下、化工、化学灾害、建筑倒塌、交通事故、人员密集所等“七个预案”,结合职能任务、部队装备好辖区灾害特点,年内提请区政府开展一次多部门、多力量的社会联动灭火实战演练,大队对每个“文字类”重点单位组织开展演练1次,夜间演练达30%,并修订完善《灭火作战预案》。三是进一步完善战训基础资料、重大危险源统计、重点单位统计、灭火演练统计、业务训练与考核登记,实施纸质、电子文档统一。完善灭火救援基础资料库,实行网络资源共享,为灭火救援提供科学依据。
(二)进一步规范执勤备战和灭火救援行动。修改完善执勤备战制度,落实指挥长和大队领导、大队参谋、中队干部值班制度,落实大队指挥员遂行作战指挥制度,全面负责灭火救援现场组织指挥工作。严格灭火救援程序,建立和完善灭火抢险救援战斗和重大节事值勤保卫程序,实现灭火救援战斗和值勤保卫行动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认真落实《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规定(试行)》,坚持每战必评,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强化战评结果应用。继续推行灭火救援服务评议回执制度,规范灭火救援行为,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依法执勤,文明执勤”意识。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大练兵长效机制。以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为重点,落实“三个必训”制度,继续坚持全员练兵、全面练兵、科学练兵,完善训练标准,规范训练内容,创新训练方法,优化训练管理,量化训练考核,强化训练保障,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建立科学、完善的练兵长效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认真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努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完善“三台合一”接处警建设平台,启动__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实现警务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进一步规范大队现有业务信息系统的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建立完善警务信息动态或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制度。依托地方资源,加强信息技术人员的培养,增强官兵信息化应用能力,提高信息化在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当中的应用水平。
四、争取支持,进一步提升大队后勤保障能力
一是力争消防业务经费取得新突破。加强向区委、区政府和区财政局的协调沟通,加大经费筹措力度,确保大队业务经费达到《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人均3.5万元标准。二是借助昭阳大发展这一有力时机,确保大队危旧营房改造任务在年内启动,并提请区委、区政府加强__县第二消防中队建设。三是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车辆器材装备的购置力度,加大处置化学灾害、水域灾害事故等特勤器材装备的购置力度,进一步优化大队车辆装备机构。四是严格财务管理,坚持党委理财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到刀刃上,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认真落实《云南省消防部队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
五、坚持齐抓共管,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大格局构建
(一)继续深化消防平安创建工作。按照《昭通市创建“消防安全县(区)”第二个三年规划实施方案》和《__县十一五时期消防发展规划》,积极推动消防安全创建工作。一是全面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按照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督促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二是健全消防工作考评机制,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内容,将消防安全创建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内容一并检查、评比、奖惩。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实行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三是大力推进农村消防工作。认真贯彻《__县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指导意见》,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大力推行村村消防队工程,实现义务消防队覆盖率达100%,大力推进农村房屋财产保险,确保覆盖率达到80%。四是继续强化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在83家重点单位已经完成了20%的“标准化、标识化”管理的基础上,20__年全部达标,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制度、逐级消防工作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强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提高投保率,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六是继续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政府负责、落实规划、快补旧帐、不欠新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要求,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老城区公共消防设施改造布局合理,北部新区、工业园区的消防设施与城镇建设同步发展,一步到位。
(二)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议精神,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大队消防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能力。继续巩固08年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入查改消防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五大执法机制31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严密执法程序,规范网上执法程序,完善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实现消防法律文书制
(二)部门横向监管的标准化。严格推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规定》,镇各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切实肩负对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推动本单位有效履行对主管行业的监管责任。2010年内,采取由镇公安消防大队提供技术指导,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方式,在七个主要行业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2010年5月份前,分别由镇公安分局和镇公安消防大队完成宾馆酒店、镇工商分局完成商场、镇安监分局完成劳动密集型工厂、镇卫生部门完成医院、镇文教办完成学校、镇文广中心完成卡拉OK(夜总会)、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和镇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完成“三小”场所和出租屋的标准化试点样板建立工作;2010年8月份前,完成了试点样板建立的职能部门应确定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单位名单,并对创建单位进行培训,做到培训一个,推广一个,推广一个、达标一个,达标一个、保持一个,确保质量;2010年12月,其他职能部门应参照先行部门的做法,督促主管行业中60%以上的单位建立标准化管理制度;2011年12月份,实现90%以上的人员密集场所及所有的“三小”场所、出租屋落实标准化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在对行业单位例行监管的同时,应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当作一项常态工作来抓,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每年对本系统主管社会单位推行标准化管理情况至少开展一次检查督导,重点解决消防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违章行为不禁止的问题。
(三)单位日常管理的标准化。各社会单位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要根据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推进要求,按照《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部门消防责任人、专(兼)职消防队、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一般员工、电焊工等不同类别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并以内部管理制度形式确定,定岗定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建立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例会、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专(兼)职消防队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等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各岗位职责,形成网格化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三小”场所、出租屋要坚决执行监管长效机制,要推广省、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加强对该类场所的管理。各社会单位在工作中要对标准化的执行情况开展定期自评,行业协会组织不定期互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综合考评,并公布考评成绩,建立奖惩机制。
四、消防宣传培训长效化
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宣传培训工作的新方法、新渠道,创新思路,逐步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强化类型化人群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习惯养成水平。
(一)巩固拓展消防宣传三大阵地。坚持广度和深度并举,巩固媒体宣传阵地,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和3G网络的平台作用,通过开设专栏、推出专题节目、组织深入报道、发送互动公益短信等形式,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进”。突出消防公益广告的制作和播放,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需要,委托广告公司制作消防公益广告,2010年制作志愿者、亚运消防保卫、居家防火、消防处罚四个主题的FLASH公益广告,同原有的广告以每天不少于3条次的频率在镇电视台滚动播放;开展户外广告宣传,在镇中心区域地标位置,设立大型消防户外宣传广告位,开展《消防法》宣传和消防部门形象宣传,委托广告公司,利用公共空间的灯箱广告、宣传栏,加强对消防法律法规、违法后果、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拓展流动宣传阵地,与专业机构合作,策划并承办送法下乡消防主题文艺演出、有奖知识问答、消防安全演练、消防公益活动等多种类型的宣传活动,利用消防宣传大蓬车,组织送戏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厂活动,在全镇24所中小学和幼儿园、17个村(社区)和大型工厂企业组织消防主题电影播映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潜移默化,寓教于乐。壮大志愿者宣传阵地,团委、妇联、工会、文教办和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等部门,应在干部、教师、学生、离退休人员、新莞人等群体中大力发展消防志愿者,并统一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志愿者组织架构,完善工作制度,发挥志愿者分布层次广、年龄跨度大、服务形式灵活的特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
2、打造“123”消防培训品牌。着眼加大培训力度和覆盖面,引入专业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开展“一责二化三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在形成具有桥头特色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品牌的同时,培育品牌化的专业培训机构,实现双赢。“一责”即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我有责”主题教育。针对现阶段部分单位和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对淡漠的实际,突出政府、职能部门、村(居)、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组织责任和广大市民群众的参与责任,将消防培训纳入政府政策保障体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从多个角度入手,加强对多元主体的消防责任意识教育。“二化”即突出消防培训的专业化和市场化。由法定的专业培训机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对象进行培训,并不断提升培训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对社会群众,突出财政的指引作用,引入市场机制,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通过优胜劣汰,开展培训。“三落实”是由不同的责任主体完成对不同类别群体的培训:第一个落实是由法定培训机构落实对持证上岗人员的专业培训,即所有需经消防培训后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以年度为单位参加由法定机构开展的培训,及时学习消防新技术、新知识和消防安全管理中面临的新问题,确保自身掌握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具备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符合工作岗位的需要。培训机构应根据培训情况定期整理档案。第二个落实是由职能部门落实对重点人群的岗位培训:宣传办、文教办、公安分局、安监分局、文广中心等机构和职能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原有培训体系,充分利用自身培训平台,在各类的进修、入职培训、岗位轮训中综合消防安全内容,对政府公职人员进行培训。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工作人员,以每年参训人员不少于50%的比例,由行业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初制定培训方案并核定培训人员名单,采取主管部门组织,场所自行出资,专业机构培训的方式,参加岗位应知应会培训,培训情况由各主管部门在每年的6月和12月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火灾事故中自我防范能力偏弱的在校学生、独居老人和妇女儿童,采取在校学生以学期为周期,由学校统一安排授课并组织疏散演练的方式接受培训;独居老人和妇女儿童则以村(社区)集体经济集中支付的方式,引入专业机构开展培训。第三个落实是落实全员常识培训,尤其是对“三小”场所、出租屋人员,村(居)统计本辖区人员总数,以每年参训人员不少于辖区人口总数20%的比例,制定分批培训计划,采取镇财政和村(社区)集体经济共同出资的方式,采购中介机构的培训服务,通过滚动的形式开展人员轮训。
五、灭火救援力量精锐化
坚持战斗力标准,加强镇公安消防大队、镇专职队、社区兼职队的软硬件建设,提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灭火救援能力;不断整合发展全镇消防力量,加强对专职队、兼职队的业务指导,形成以镇公安消防大队为指挥核心,镇专职队为主战力量,社区兼职队为补充力量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提高全镇消防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打造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英勇顽强的精锐之师。
(一)推动公安现役队伍专业化。镇公安消防大队将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以消防工作社会化和消防监督信息化、执法规范化、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着力点,全力提升保障民生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与水平,为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推动镇专职队伍正规化。镇政府需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一级普通消防站的标准重新选址建设桥头镇专职消防队,并作为桥头消防训练培训基地使用。现有的消防队,可按照二级普通消防站的标准作为一支分队继续保留。镇专职消防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强化其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和消防安全巡查的职能。到2010年,镇专职消防队应至少完成火场搜救攻坚组的组建;到2011年,镇专职队营房装备达到一普通级消防站标准,队员不少于40人,年龄在35岁以下。到2011年,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专职消防队较远的大型企业应当依法建立企业专职队。企业专职队建设标准按《广东省专职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市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和《桥头镇专职消防队规范化管理汇编》,落实专职消防队的经费,落实队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险、医疗和抚恤,切实提高专职队的管理保障水平和实战能力。
(三)推动社区兼职队伍规范化。2009年,桥头镇各村(社区)参照大朗镇村级消防队伍建设模式和标准,全面建立社区兼职消防队。社区兼职消防队编制6-13人,建立办公室、值班休息室和车库、器材库,配备不少于1台的执勤车辆,并参照大朗镇大井头村消防队的标准配备随车器材。到2011年,社区兼职消防员全部参加由镇公安消防大队组织的轮训,具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实现“小火不出村”的目标。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兼职队伍的管理训练,拓展功能,形成符合村(社区)实际需要的工作模式。兼职消防员享受工资、补贴、年终安全奖等待遇,经费由各村或社区统筹。
(四)充实其他灭火救援力量。2010年,全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保安消防员队伍,平均每个单位不少于10人,并经消防培训持证上岗。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防火自救能力,充实基层灭火力量,镇政府还应倡导建立民间志愿消防队。
六、消防装备配置科学化
按照“结构优化、功能多样、先进实用、节能高效”的原则,实现全镇消防装备配置科学化。到2011年,全面满足灭火救援任务的需要。
(一)坚持科学配置消防车辆。按照《城镇消防站建设标准》中的一级普通消防站的要求,并根据我镇的经济、产业结构和建筑物特点,桥头镇专职消防队在三年内完成各种消防车辆的配备,2010年购置一辆城市多功能主战消防车,加大消防车辆退役和更新力度,对服役期超过10年的消防车辆实行强制性检测,不合格的作退役报废处理。
(二)坚持科学配置消防器材。镇公安消防大队结合专职消防队现有车辆和器材装备配置情况,对照国家《普通消防站抢险救援器材配备标准》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桥头消防大队三年装备规划》,在三年时间里通过逐年对装备建设经费的投入,使器材装备得到更新换代和改良革新,更适应于现代灭火救援的需要,并根据本辖区产业结构的特点,增配特种防护、侦检、堵漏、救生等装备,加大消防器材更新力度,个人防护装备、常规消防器材每年更新率不低于35%,特勤器材每年更新率不低于25%。
(三)完善消防装备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装备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有关消防技术装备管理规定,建立完善各种技术装备采购、管理和考评制度。2010年起桥头镇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装备采购工作,参照广东省财政厅和省消防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全省消防装备实行系统集中采购的通知》(粤财采购[2006]5号)的要求执行。2011年全面完成全镇消防装备力量的整合,将镇专职消防队的装备统一纳入市公安消防局装备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建立装备巡检制度,每季度由市公安消防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进行巡检,对装备建设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七、保障措施
要充分认识推进桥头镇消防基层工作创新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调、落实督导考评、经费供给,保障本规划纲要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统筹本方案的贯彻实施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编制重点工作的专项规划、方案,从解决当前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并按照方案要求推进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保障方案按时按计划实施。要依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行业的具体实施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工程推进、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同时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有效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实施内容
主要包括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消防通信建设,消防装备购置,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农村消防工作等方面内容。
(一)消防站建设
结合市化工集中区建设方案,大力推进化工集中区特勤消防站建设。
(二)消防水源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城市消防规划》消防给水部分,结合市政新道路和各镇(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2011年解决新建道路两侧和各镇新建工业园区消防水源问题,与道路、工业园区建设同步安装一定数量的室外消火栓,在天然水源旁设置供消防车吸水的取水口,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城乡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消防装备、通信建设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国家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省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及全市消防保卫实际,2011年,需购置举高消防车、灭火救援装备及个人防护器材,所需资金约300万元。
(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保证经费、人员的稳定。2011年,根据年初市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11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状》的要求,大力推进司徒、延陵乡镇消防站建设,确保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五)农村消防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和国家、省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农村消防工作,消除农村火灾隐患。贯彻实施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开展农村、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年内4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要达标。
2.加强农村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将村镇消防安全规划、消防通道、水源建设等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五件实事”工程,同建设,同验收,逐步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六)消防组织建设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深入推进“防火墙”工程建设,夯实防控火灾的社会基础,从根本上实现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5月底前,市政府将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政务督察内容。
二、实施部门
消防规划的实施由市政府统筹组织安排,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市发改部门负责在立项、审批时对涉及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项目进行把关;负责将重大消防建设任务列入城市重点建设工程,保证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同步建设。市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在项目规划审批和城市建设过程中将消防规划内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保证各项消防规划建设任务实施到位。国土部门负责城市消防建设用地的保障和划拨。市财政部门负责消防规划实施的资金来源,合理安排年度预算,做好各项建设任务的资金保障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城市消防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已列入评价地方党委、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考评范围,各地及各相关部门对此应予重视,应从建设“平安”、保障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切实抓紧抓好城市基础消防设施的建设。各部门要根据实施计划,及时调整年内工作安排,制订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市政府将根据实际需要加大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投入,发改委、财政部门做好资金预算,及时、合理安排支出。此外,要按照《省消防条例》及相关政策精神确定的渠道和原则,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一、落实三项责任,进一步提升社会化消防工作水平
(一)落实政府组织领导责任。区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进行检查考评。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定期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积极探索消防监管的新路子,依托安监等部门在各办镇、村居设立的安监中队、安监站深入开展消防工作,同时,村居要落实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把消防安全监管和宣传服务落实到基层,年底前所有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农村落实网格化管理。
(二)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通过与所属单位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督导检查,促进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消防、公安、建设、财政、安监、质监、工商、文化、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要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形成消防监管的合力。相关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细化、量化消防工作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将消防工作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督促本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依据,以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为手段,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强化单位自我管理体系建设,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员工,实现单位自管、全员参与的目标。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制度,进一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等级公告、消防安全等级制度,打造社会消防信息化监管平台,全面应用消防监督管理、消防社会公众服务平台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等信息系统,加强对社会单位的动态管理和信息互动,做好对火灾隐患数据、消防设施安装及运行状况、执法信息等的采集、统计和分析。
二、深化三项建设,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一)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对已经达标的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定期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高完善。年内,全区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九小场所”的“四个能力”建设要全部达标。要继续以“四个能力”建设为切入点,强力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强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的能力,进一步促进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深化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有关办镇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健全农村消防组织,推动农村消防工作责任落实,构筑农村消防工作群防群治网络,积极探索创新农村消防监管模式,将消防工作纳入农村警务战略同步实施,大力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综治办等七部门《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年内,所有村庄要达到“六个一”的消防安全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村消防工作水平。
(三)深化社区消防工作建设。有关办镇要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区综合治理内容,不断提高社区消防管理、教育、服务、保障的综合功能;建立社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和落实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深化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机制,积极开展城市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把社区消防建设与社区服务、文化、治安、警务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重点做好社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管理,大力推行城市社区消防建设达标工作,年内所有社区要达到创建标准。
三、突出三个重点,全力整治火灾隐患
(一)继续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在前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做好十消防安全保卫战的准备工作。把警力部署在火灾高发时段和重点地区,特别是重要节日期间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宾馆、商场、公共娱乐、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加强协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采取超常规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尤其对夜间营业性场所,要加大错时检查、巡查力度,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管理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及时、彻底整改。
(二)大力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全区的商(市)场较多,三合一”建筑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场所先天性消防安全条件较差,消防设施器材达不到安全要求,再加上民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这已成为影响我区火灾形势稳定的一个主要方面。各办镇和相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对于区政府挂牌督办和消防大队通报的隐患单位,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尽快整改;对于“三合一”场所,要将人员住宿区域与生产、储存、经营区域彻底进行防火分隔,打通安全疏散通道、出口,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人员能够顺利疏散逃生,火灾能够及时扑救。
(三)抓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有关要求,全面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采取点面结合、分片包干、逐一上门等灵活多样的工作措施,对辖区内的小宾馆、小娱乐场所、小加工厂等火灾多发场所,全面组织检查。检查中,重点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巡查检查、员工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抓到底,改正为止。要加强小场所的消防联防联控工作,深入单位进行“四个能力”培训指导,提高人员安全技能,防止小场所发生大问题。
四、落实三项举措,提高服务社会能力
(一)全面开展社会化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全面启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进一步强化消防教育培训,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素质教育、学历教育和就业培训内容;积极推进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使消防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做到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46号)和公安部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8号)精神,建立健全全市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推进全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促进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推行消防安全网络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灾后重建的完成,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大幅提升,将迎来新一轮高速发展跨越的关键时期。但是,全市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镇乡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监管机构不规范、工作人员不稳定、技术装备支撑不足等突出问题,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已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镇乡、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对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正确处理好推进经济发展与抓好消防安全的关系,做到经济发展和消防安全“两手抓、两手硬”,切实采取过硬措施,扎实推进基层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和工作目标
各镇乡、各部门要充分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按照属地管理的方式,划分三级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即搭建以镇乡人民政府为一级网格、以村(居)民委员会为二级网格、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社会单位、场所为三级网格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构架,实行“政府主抓、逐级指导、层层定责,动态管理”的原则,形成“覆盖全市、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络监管模式,逐步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目标。
前,各镇乡、各有关部门要出台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月,所有镇乡要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发动综治办、村(居)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各方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村(居)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从月起,每月要有10%的镇乡按要求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建设任务;每月要网格化排查整治30%的单位、场所及社区、村庄。年内,50%的镇乡和村要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或者在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规划的内容。年,要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域覆盖,力争到年,全市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三、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
(一)镇乡人民政府网格责任。各镇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要成立由镇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综治办、安办、公安派出所等负责人和社区、行政村、辖区重点单位等负责人参加的镇乡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要依托综治办或安办等设立消防办公室(以下简称“消防办”),明确由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依法开展网格内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二)村(居)民委员会网格责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社区、村“两委”应确定1至2名工作人员和警务室民警为消防管理人员,并根据实际情况聘请3-5名消防安全协管员,具体负责网格内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负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建立完善各类单位、场所、居民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并定期向镇乡人民政府报告辖区消防安全情况。
(三)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社会单位、场所网格责任。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建立由楼院长(物业管理单位)、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社会单位、场所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四)相关监管部门责任。公安、综治、民政、工商、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依法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指导镇乡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定期对镇乡和社区村庄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及警务室民警、村(居)“两委”成员进行培训(原则上每年轮训1次),提高消防管理能力;要将镇乡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农村警务工作,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指导镇乡和社区、村组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重要内容。
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要将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工商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要将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重要审查内容,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安全意见的,必须凭消防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方可办理登记。
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镇乡安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排查火灾隐患,一旦发现要立即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
各镇乡人民政府要组织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
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主要工作
(一)召开联席工作会议。镇乡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
(二)完善城乡消防规划。镇乡人民政府网格应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三)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镇乡人民政府网格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村(居)民委员会网格每月应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每周应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四)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要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深化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在村(社区)、居民楼院、单位、公众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有条件的村(社区)要依托村级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
(五)基层力量开展防火灭火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各镇乡要依托干部、民兵等建立一定规模的应急救援队伍;村(社区)要以村(社区)干部为主组建志愿应急救援队伍;居民小区、村组、社会单位要充分整合社会单位、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员和治保、巡防、保安人员、消防志愿者,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各级网格要制定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快速有效处置。
(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建设
各镇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机制,分清责任,明确任务。
(一)健全镇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全市应建立“划片、分包、定人”的责任制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和消防工作逐级汇报等制度,确保消防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消防安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完善消防工作档案资料。各级网格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具体包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区域图》,与责任片区或辖区社会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辖区各类单位、场所、居民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包括日常消防检查记录、巡防巡查记录、隐患处置记录、隐患移交记录、火灾扑救记录等),消防宣传培训资料和应急救援预案等。
六、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保障
公安消防部门要紧贴基层消防工作实际,组织专业技术骨干力量,以消防宣传和业务培训为重点,定期对网格相关责任人、管理人、联络员分批分类开展培训,全面提升网格管理人员的消防业务水平,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网格化管理的内容和消防业务基本知识,培养一批合格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切实提高基层消防管理能力。要将镇乡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有力抓手,是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举措。各镇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固本强基的角度出发,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全力抓好推进落实,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镇乡、各部门要成立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领导小组,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做到定任务、定时限、定标准,逐条逐项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严抓措施落实
安全生产事关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厌倦情绪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要深入科室、班组第一线进行安全大检查,帮助他们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增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24小时严密监控,同时对关键部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巡查工作。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向市局递交的《2009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保证书》的要求,各部门、各科室要围绕全年安全产生目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逐级签订到科室、个人,严格履行责任追究制,奖惩分明。
3、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活动,打造“生命畅通工程”
我院将以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造“生命畅通工程”为契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严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市卫生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生命畅通工程”消防安全活动方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方案布置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消防安全活动任务。
4、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的有关规定,以考卷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考核,合格率须达到100%,医院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通过出宣传栏和院通报进行安全知识宣传,营造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组织各单位特种行业人员参加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考核,取得IC卡和特种设备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一人一卡。
5、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以“财会室”安全达标为龙头落实技防、设施防措施,积极开展创建“安全合格财会室”、“安全合格药库房”、“安全合格微机房”、“安全合格门卫”、“安全合格仓库”的活动,在“人防、技防、设施防”等方面不遗余力,不留死角,确保本单位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保卫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着力提高保卫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全面实施安全保卫人员持证上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