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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安徽省卫生县城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快我县创卫步伐,确保完成创卫健康教育工作各项指标,根据安徽省卫生县城标准和《和县争创安徽省卫生县城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组织网络,组织各部门、各单位(企业)、学校、医院、街道(社区)和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大力普及卫生科学知识,不断增强居民健康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使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各项健康教育工作指标达到安徽省卫生县城考核标准。
二、职责任务
(一)各单位共同职责。
1.各单位成立健康教育组织,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考核、有总结、有评比。健康教育档案完整,管理规范。
2.各单位设立健康教育专栏,订阅有关健康教育报刊杂志,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3.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
(二)相关单位职责。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的制定,按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要求,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做到有记录、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
(2)成立健康教育科室,有批文、有编制、有专(兼)职健教人员。
(3)根据重大疾病预防的核心信息和主要卫生宣传日、纪念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传播活动。
(4)健康教育宣传栏(不小于2个平方米)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
2.县爱卫办:
(1)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督查,做到检查有计划、有评比、有通报。
(2)负责制定控烟规定,规划创建无烟单位,开展无烟单位创建评选活动。
(3)联合市场局、城管局、团县委等相关部门加强烟草广告管理,力争做到全县范围内无烟草广告。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在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设立禁烟标志,开展禁止吸烟的公益广告宣传。
3.县教育局:
(1)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2)学校有健康教育组织,有主管校长。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健康教育档案资料、传播材料底稿、培训及活动记录等保存完整,管理规范。
(3)学校有固定的健康教育橱窗,每月更新内容。
(4)健康教育开课率100%,做到有教材、教案、课时和测评。
(5)和城所有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包括讲座、选修课、咨询、竞赛、健康板报评比、控烟活动、健康周、健康教育主题班会活动等)。制定预防意外伤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应急预案和控制吸烟、不饮酒、预防意外伤害等有关公共卫生规定。做好心理健康、预防艾滋病、意外伤害、环境保护、远离、除四害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每学年开展一次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调查。师生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6)学校设立禁烟标志,开展禁止吸烟的公益广告宣传。
4.县卫计委:
(1)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实施。
(2)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组织健全,明确分管领导和科室。医院建有院、科、病区三级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齐全,管理规范。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医院评比、奖惩和考核内容。
(3)疾控中心、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应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不小于2个平方米),结合不同季节展开宣传,全年不少于6次。
(4)利用义诊、街头咨询、健康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镇卫生院健康教育讲座全年不少于12次、健康咨询活动全年不少于9次,村卫生室健康教育讲座全年不少于6次。
(5)医院医务人员对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传播和康复指导,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
(6)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对辖区居民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重点人群每月定期上门进行健康咨询。
(7)医院诊疗区域、办公室、会议室有明显禁止吸烟标志,候诊室无吸烟者。开展禁止吸烟的公益广告宣传。
(8)指导各部门、单位做好健康教育资料台帐收集、整理。
5.县广电台、县网络信息中心:
(1)电台、电视台设置固定健康教育栏目,每周播出至少一次。
(2)电台、电视台、县网络信息中心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健康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吸烟有害健康等宣传活动。
(3)禁止刊播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
6.县市场局:
(1)负责本部门本行业和下属各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2)严格烟草广告管理,辖区内不允许有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查处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对个体工商户和农贸市场经营者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7.县委宣传部、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历阳镇:
(1)负责本部门本行业和下属各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2)车站设立电子屏幕,播放健康教育宣传内容。(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3)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广场、居民区等设立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4)历阳镇建立三个以上健康教育示范社区;每个社区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居民基本卫生知晓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历阳镇)
(5)县城主要街道设置创卫灯箱广告牌不少于5处,社区、单位张贴创卫标语不少于3幅。(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月D4月)。
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完善健康教育组织和网络,调整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工作经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5月D7月)。
1.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2.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开展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干部群众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组织健康教育宣讲队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开展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调查活动。
3.新闻媒体做好健康教育栏目和创卫专栏的刊播,开展舆论监督、曝光不良行为,积极营造创卫的社会氛围。
4.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重大疾病防治和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
5.定期、不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督查。
(三)自查总结和市级验收阶段(2015年8月D12月)。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自查,完善各项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县创卫办要认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迎接市级验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1月D7月)。
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由县领导带队对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巩固夯实创卫工作基础。
(五)迎接省爱卫会检查阶段(2016年8月D12月)。
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迎接省爱卫会对我县创卫工作的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建立目标责任制,形成领导重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齐参与的局面。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健康教育工作目标要求,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量化细化工作指标,落实人、财、物,把健康教育纳入各级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省级卫生县城标准,针对本部门、单位的实际,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和宣传渠道,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干部职工的卫生保健能力、卫生知识水平和健康素质达到省级卫生县城标准要求。
(四)加大投入,规范档案。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对健康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改善工作环境,配备必要的宣传器材,建立和巩固健康教育宣传阵地,营造健康环境。做好各项健康教育活动材料收集、记录,规范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一、指导思想
以病媒生物生栖特性为依据,以治理病媒生物“四害”孳生栖息场所为重点,以治理“脏、乱、差”为手段,采取环境防制,标本兼治,群防群治,突击与经常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县城乡病媒生物的孳生栖息地进行全面治理与环境改造,杜绝其孳生栖息源头,力争在10月底前,使我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三项指标达到《全国爱卫会病媒生物防制达标标准》和《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另一项不超过标准三倍。县城(镇)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鼠密度达到国家标准,蚊、蝇、蟑螂有一项达到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另两项不超过标准三倍的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各级爱卫领导小组的职责任务
1、根据全国爱卫会19975号文件和《国家(省级)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各单位、部门、乡镇、居委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组织机构和基层工作网络,完善工作制度,落实消杀经费,配备专业防制人员。
2、负责制定本地区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年度工作计划、技术方案、工作方案及阶段性工作计划及总结,加强除“四害”卫生知识培训,对辖区各单位的防制工作进行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对本地区病媒生物现状调查,主要是病媒生物(鼠、蚊、蝇、蟑螂)密度危害调查和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提出本地区地理分布、面积及类型(垃圾点、公厕、绿化场所、农贸市场及特殊场所轮胎堆放地、花房、基建工地)。
4、协调疾控部门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做好选点工作,使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做到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资料完整,基本能反应本地病媒生物孳生地危害的现状。定期开展区域卫生灭鼠剂、杀虫剂抗药性监测和实际应用效果评价,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的科学合理用药提供依据。
5、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本地区病媒生物防制消杀市场整治工作,坚决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卫生杀虫剂、灭鼠剂的厂家和个人,禁止使用国家禁用的灭鼠药物和假冒劣质的杀虫剂。
6、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切实抓好本辖区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发动城区居民对病媒生物(“四害”)孳生栖息地进行环境治理与改造,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无人管理及公共地段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按照区域划分,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抓好责任落实,不留死角。
7、要认真组织开展每年春秋两季的病媒生物集中消杀工作。组织抽调有关专业人员,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春节、秋季要进行重点检查。各乡镇、单位、部门对本地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自查验收后,向县爱卫会上报自查工作总结,完善病媒生物防制本底资料,并认真做好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后的巩固措施。
(二)城区有关职能部门职责任务
1、城建局负责督促城区主次干道及两侧、娱乐休闲广场及周边公共绿地、林带、垃圾中转站(箱)、垃圾填埋厂、公共厕所、城乡结合部等“四害”孳生地和栖息地的治理。在本部门开展日常监督的同时,加强对上述重点部位督查和指导,切实抓好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抓好建筑施工场地的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对建筑工地的鼠、蚊、蝇、蟑螂孳生场所的治理和定期药物消杀工作)。
2、农业局要认真抓好近邻农村和农田灭鼠工作,对农田灭鼠工作要全面安排部署,制订工作方案,培训消杀骨干,抓好任务落实,采取城乡联合统一行动,集中消杀,不留空档,做到县不漏乡(镇),乡(镇)不漏村,村不漏田(户),确保消杀效果。
3、水利局要对辖区水系进行专项调查,了解和掌握蚊、蝇、鼠孳生分布情况,重点对“四害”孳生栖息地进行治理,突击消杀,做到人员、经费、消杀效果三落实。
4、工商局负责督促和协助集贸市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配备专(兼)职防制人员,定期开展“四害”消杀。各集贸市场要做到布局合理,摊位物品实施垫离,增设必须的防灭鼠设施(挡鼠板、(来源:文秘站 )鼠夹、鼠笼、粘鼠板等)防蚊蝇设施(纱窗、纱帘、视频摊位防蝇防尘罩、灭蝇灯)。配备专(兼)职防治人员,要依据不同季节,定期对市场内外孳生地进行治理和投药消杀,保证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5、交通局在抓好汽车客运站及城区0—5公里公路沿线两侧除“四害”工作的同时还要协调312国道209省道及福银高速引线有关部门搞好除“四害”工作。
6、粮食局要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抓好粮库、粮油 公司级粮油加工、销售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除“四害”达标。
7、卫生局在负责抓好本系统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的同时,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做好鼠药中毒患者的应急抢救工作。卫生监督所要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督促宾馆、饭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食品超市和“六小”行业完善防制设施的配备和日常监督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证组织开展“四害”密度监测和病媒生物防制卫生知识技术培训。
8、社区办要抓好社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由物业管理单位具体实施;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防制工作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实施。
9、教育局负责抓好学校的病媒生物防制,重点是学生食堂、公寓、厕所和垃圾收集点。
10、文化局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重点是娱乐场所的包厢和厕所。
11、文物旅游局负责涉外宾馆、旅游景点的食堂、厕所、垃圾收集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及除“四害”工作。
(三)其他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居民社区、学校、部队、企事业等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本单位、本部门除害防病工作的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做好当年病媒生物防制安排,健全病媒生物防制组织,加强领导,落实消杀经费,制定专(兼)职人员抓好日常工作。
2、组织开展环境整治,清理卫生死角,铲除“四害”孳生栖息场所。坚持防制结合,配备防鼠、防蚊蝇设施,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与措施。
3、定期投放灭鼠毒饵,集中消杀蚊、蝇、蟑螂,确保管辖区内鼠害、蚊、蝇、蟑螂密度不超标。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培训骨干阶段(4月1日—4月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要求,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宣传动员工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组织人员上街咨询,深入社区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危害性、消杀方法及防制措施,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参与意识和除害防病的积极性。同时,各级爱卫机构要逐级举办病媒生物防制业务骨干培训班,对从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新的国家卫生县城标准中病媒生物防制相关卫生知识和技能,提高“四害”消杀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二)调查摸底,综合治理阶段(4月6日—4月10日)
1、做好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治理工作
各级爱卫机构要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四害”孳生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组织开展孳生地治理活动,从源头上彻底铲除“四害”孳生地。
城区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实行垃圾袋装化、封闭管理。同时要清理阳台、楼梯及院落的杂物,疏通下水道,防止污水淤积。对单位院落、居民区室内外的破罐、空瓶、瓦盆、罐头盒等杂物进行全面清理,有效防止蚊蝇的孳生,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单位、特殊行业、特殊场所的消杀力度,落实防护措施。
乡、村居民要清运房前屋后的粪堆、土堆、柴堆等,对畜圈、禽舍要一天一大扫,尤其要注重道路两旁的污水明渠的疏通,清理其中的杂物和两旁的杂草,填平洼地和清除积水,防止鼠、蚊、蝇、蟑螂的孳生与繁殖。通过开展治理活动,孳生地处理率达到95%以上,治理后的合格率达80%以上,各类场所治理设施完善,防护设施的合格率达95%以上。病媒生物(“四害”)孳生地调查治理工作结束后,并将调查治理结果上报县爱卫办。
2、做好病媒生物消杀工作
(1)灭鼠(4月11日至5月20日)
各机关单位、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灭鼠采用一周四次饱合投饵法。重点单位特殊生态环境、粮店、粮库、饮食行业与食品加工销售单位,采用两周八次饱合投饵法,灭鼠毒饵覆盖率和毒饵到位率分别达到98%以上。全县病媒生物防制消杀药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供应。县爱卫办将组织人员对鼠药防制进行五个方面检查。一是查看本单位灭鼠工作计划和投放毒饵的具体时间、有无主管人员。二是查现场毒饵投放药量及投放次数。三是查鼠药购买情况,购药单据鼠药来源。四是查防鼠设施(防鼠夹、台纱网)及巩固措施。五是查灭鼠杀虫剂中毒预案及措施。
(2)灭蚊、灭蝇、灭蟑螂(4月21日至4月25日)
各乡镇、单位、部门、系统为单位,对蚊、蝇、蟑螂的孳生地进行铲除杀灭。投药消杀阶段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由县爱卫办统筹安排,各单位、部门、系统、乡(镇)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26日—4月30日)
投药消杀阶段结束后,各级爱卫机构要对本辖区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进行逐级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与总结上报县爱卫办,对未达标的单位要做好查漏补缺,限期达标。县爱卫办将根据《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及《国家卫生县城病媒生物防制达标标准》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于6月上旬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7月份,各级爱卫机构要根据检查通报情况组织对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消杀工作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有效整改。
8月份,县爱卫办对“四害”孳生场所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防害设施进行复查。
9月份,组织开展全县秋季爱国卫生活动,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再进行一次集中消杀(具体消杀时间另行通知)。
11—12月份,各级爱卫机构要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并将自查、总结上报县爱卫办。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申报条件的硬指标,也是涉及各行各业、家家户户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大事。各级爱卫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病媒生物防制组织网络,要制定专人负责,要把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定期开会研究,抓好落实。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各驻乾单位都要按照《陕西省爱卫卫生条例》和创卫“标准”内容要求,健全病媒生物防制组织,完善管理制度,议定达标措施,切实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
(二)强化措施,夯实责任。
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中,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由上到下实行责任层层承包。从乡镇、机关单位、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从单位到投药员,逐级签订病媒生物(除“四害”)承包责任书。并实行“四包”:包范围。按划定地段、住户投药消杀;包时间:在统一行动时间内按时投放毒饵和实施消杀;包质量:消杀药物按标准要求必须投药(消杀)到位;包效果:经消杀监测“四害”密度降到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2006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和各部门乡镇的支持下,卫生局以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的召开为契机,紧紧围绕各项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医院管理年活动、治理商业贿赂和行风职业道德建设三项联动,促进卫生系统内涵建设
医疗服务质量和卫生行业作风是卫生系统内涵建设的主要内容。今年上半年,卫生局强化措施,从五方面入手,全面启动和深入实施医院管理年活动、治理商业贿赂和党风廉政卫生行风三项建设,以多项抓手联动,促进卫生系统医疗质量和行业作风的全面好转:一是召开卫生系统医院管理年活动、治理商业贿赂暨行风职业道德建设动员大会,对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治理商业贿赂和行风职业道德三项建设进行全面部署;二是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不同的工作机构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做好工作;三是制订并下发了《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细则》等文件,对不同的活动明确不同的工作重点,使三项建设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互补性;四是设立专用的银行帐户和举报电话,并派出督查组对全市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督查和指导,目前已完成了第一轮督查任务;五是在医疗卫生行业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恪守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利益观。
目前卫生系统各单位已按照卫生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一些单位三项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商业贿赂现象被有效遏制,群众对医疗服务满意度有所提高。
(二)全面实施农民健康工程
4月10日,全市卫生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还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责任书》,明确各乡镇在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目前各乡镇都按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建立乡镇公共卫生领导小组和村公共卫生工作小组,各乡镇村分别确定一名公共卫生管理员和公共卫生联络员具体负责公共卫生工作,全市市、乡、村公共卫生管理组织已基本落实到位。在业务工作方面,卫生局将农民健康工程相关任务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了局机关各科室和卫生系统下属单位责任。目前,农民健康工程在我市实施顺利,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在当地政府的领导支持下,积极开展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等前期准备工作,部分乡镇已启动和实施体检工作,建立了动态管理的健康档案。截止4月10日,全市共完成参保农民体检98543人,占应检人数的22.8%。面向群众的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省里的有关要求,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进一步细化指标,并列入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年终考核标准中,大部分工作已规范开展。
(三)以医院管理年为契机,扎实开展医政管理和无偿献血工作
上半年,在狠抓诊疗技术规范、临床质控、药品质量、招生体检等日常性医政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急诊急救工作。组织医疗单位对急诊急救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学习,加大硬件设备的投入,加强急诊设施建设,同时专门对中心卫生院以上的所有医疗单位和部分乡镇卫生院的急诊急救工作开展了突击检查,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我市急诊急救工作规范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各医疗单位的应急抢救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加强村卫生室的整治工作。上半年,我们组织人员对全市所有村卫生室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诊所面积、内部布局、医疗设施配置、诊疗规范、执业合法性等,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这次共检查村卫生室252家,下发整改意见书172份。通过整治,使全市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程度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三是配合残联完成了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以随机抽样的方式确定了石门镇溪底等八个村(点)的6岁以下儿童全部进行了残疾筛查,对7岁以上的疑似残疾人进行残疾鉴定,共调查4000多人。四是认真调研,做好出台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医师外出会诊、临床用血、部分临床检验检查项目结果互认以及支持民营发展政策等方面的前期准备工作,相关政策计划于年内出台。
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1-5月份全市无偿献血共2020人次,献血量达496.8升,满足了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的要求,临床成份输血率达98.1%,完成了市政府下发的无偿献血指导性计划。
(四)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为载体,扎实推进爱国卫生工作
确保今年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查确认,是2010年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的基础。今年创卫工作的重点,一是按照省级卫生城市的要求,确保通过复查验收;二是制订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完成今年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其他任务。作为创卫工作的主要职能机构,今年上半年,市爱卫办积极履行职责,主动当好参谋,充分发挥组织和协调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完成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方案制订,制定了统一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台帐资料管理标准,下发了《关于做好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台帐资料工作的通知》。二是开展了多期健康教育培训班,全面部署和规范市区各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三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江山市巩固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工作方案》,开展了灭鼠宣传发动、鼠密度监测、灭鼠投药员分级培训等准备工作,目前市区大部分部门单位按照“四统一、三不漏”的原则,于4月24-26日开展了统一投药灭鼠工作,共投放灭鼠药物2.05吨。四是组织卫生、工商、街道等部门人员20人,对市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城中村、个体工商户等176家单位进行了划片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发放督查单。五是为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发动各部门单位大力开展了第十八个爱国卫生月活动,进一步美化、洁化城乡环境。这次活动领导重视,宣传发动到位,措施得力,群众参与面广,积极性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五)加强以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肠道传染病为重点的疾病防治工作
血吸虫病是我市重点防治的传染病之一。今年上半年,我市再次发现大面积有螺环境,位于虎山街道的前井村、坛石镇的中心村和横渡村,面积达12.02万平方米,具有有螺环境复杂、钉螺密度低、隐蔽性强、灭螺难度大的特点。螺情发现后,卫生局主动与水利、财政、林业及疫区乡镇联系,充分发挥部门、乡镇协作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开展灭螺工作,目前已完成该地区的灭螺任务,灭螺效果令人满意。在疫区乡镇继续实施以兴林抑螺工程、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为主要措施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并按照《赣浙两省四县(市)2006年血防联防实施计划》,加强省际合作,做好血防联防工作。据统计,全市共查出有螺乡镇(街道)6个,有螺村13个,螺点21处,有螺面积14.215万平方米,累计灭螺面积29.3万平方米,实际灭螺面积11.5万平方米,巩固及扩大灭螺面积49万平方米。到目前为止,已连续14年无本地感染的血吸虫病例,无阳性钉螺,无阳性病畜,血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继续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全面落实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和督导治疗,认真做好江山中学、滨江中学聚集性肺结核疫情控制工作,目前,结核病疫情被有效控制。按照艾滋病项目工作要求,重点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继续在公共场所、服务行业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在市疾控中心成立了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对公共场所开展行为干预,实施艾滋病免费咨询检测工作,接受自愿咨询检测132人次,发现1例输入性HIV感染者。开展门诊性病病人HIV监测工作,共采集251份血清样品,未检出阳性。抓好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在市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上专门邀请了省艾滋病防治策略讲师团举办了一场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加强艾滋病人及病毒感染者管理,定期随访,目前二例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感染者情况稳定。
强化肠道传染病防治,在中心卫生院以上单位开设了肠道门诊,以主动监测肠道传染病病人。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对全市27家预防接种门诊重新进行了验收和确认,对经培训合格的326名预防接种人员发放了《预防接种资格证书》和《预防接种上岗证》,全面有效落实以免疫接种为主导措施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六)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为抓手,认真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前提是卫生行政部门能取得客观和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评价数据。为增强卫生监督能力,从去年起,卫生局以“建立集职业病预防与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病健康监护与监测,职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职业卫生技术指导、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市疾控中心”为目标,加大投入,全面启动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报工作,从仪器购置、质量体系建立、人员培训、检测评价等多方面入手,强化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通过各方面努力,5月30日顺利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格证书,成为衢州地区疾控系统中首家通过认证的单位。
针对我市工业企业多元化发展的格局,为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各种职业有害因素危害,我们强化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突出监督管理重点,开展各项工作。今年上半年着重组织了竹木深加工等行业调查、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和劳动者健康监护等,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围绕《职业病防治法》对企业主进行宣贯与现场指导,使企业主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明显提高。对其他行业按照重宣传、重培训、重监督、重指导、重整改和慎处罚的工作思路,加大职业卫生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举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培训班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我市职业卫生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七)以学校食堂卫生整治为重点,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是整个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食堂卫生是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主要环节。今年上半年,卫生局把学校食堂卫生监督作为食品卫生许可整治工作的重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历时2个月,对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根据每个学校食堂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指导意见,对于一些问题比较严重的学校,给予相应的现场技术指导,甚至直接参与食堂改造设计。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卫生局还举办了三期由学校领导和食堂从业人员参加的卫生知识培训班,就学生食堂卫生管理规范、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培训。为建立学校食堂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5月23日,我们与教育局联合下发了《江山市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加强和规范学校食堂卫生工作。目前,各学校正按照卫生部门的指导意见加快食堂硬件设施的建设改造。
上半年,我们还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我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一是首次在我市食品行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其中江山国际大酒店等6家单位成为第一批获得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单位荣誉;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熟肉制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净化了我市餐饮业及熟肉制品市场;三是为防止“春节”、“五一”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分别对有关商场、超市、批发部、副食品店、餐饮单位进行节前专项执法检查,防止各种劣质不安全食品上市。通过上述措施,我市目前食品安全形势良好,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八)、开通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孕产妇继续保持零死亡
加强妇幼保健管理,保障孕产妇安全是母婴健康工程的重点内容。今年以来,卫生局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一方面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妇幼卫生的大众宣教,并以发放宣传资料、母婴保健墙报及健康处方等形式为目标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以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另一方面,认真实行孕产妇高危筛查制度,严格孕产妇分娩分级管理,在全市建立了一条快捷、有效的危重产妇、新生儿联合抢救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作用,上半年10例产后大出血、8例重度妊高症、4例内科合并症等共22例危重孕产妇和18例危重新生儿全部抢救成功,继续保持孕产妇零死亡。
据统计,1~5月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4.96%,孕28周市级高危筛查率71.9%,高危孕产妇检出率28.9%,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77.1%,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7.5%,各项工作较往年取得了新的进步。
(九)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现计算机联网和实时结报
从去年年底起,我市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实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与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计算机联网。目前,除桃源骨伤科医院外,全市其他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都实现了合作医疗的门诊费用即时报销和住院费用出院结算时的实时报销。截止今年5月底,全市已有61102名门诊病人和5038名住院病人享受到实时结报的好处,大大方便了参保农民的医药费报销,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市合医办还自主研发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上办公系统,为各乡镇合医办提供政策宣传、筹资进度上报及参保人员信息查询、录入、统计、下载、打印等功能,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据统计,今年1~5月,参保人员中已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70084人次,报销金额921.97万元;其中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61102人次,报销金额31.76万元;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报销8982人次,报销金额890.21万元,其中报销金额达万元以上的有155人,有40人达到封顶2万元,参保人员大病住院实际补偿率25.03%,有效地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十)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
加快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灵活的、有生机的用人机制,是卫生系统面临的重要课题。今年上半年,卫生局按照卫生部、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并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一是完成卫生系统第一家事业单位——参药商行的改革,参药商行因连年亏损、不适应市场经济法则、无法继续经营而实施体制改革,三名职工身份转换并予以妥善安排,单位自行解体,安置后的职工自力更生、自主创业,在原地新办了药店。参药商行的改革,为今后卫生系统产权制度改革中如何破解安置金的制约,妥善处理改制单位职工安置问题积累了经验。二是在内部运行机制上,率先在淤头中心卫生院推行了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和职工双向选择,实现了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人事管理机制,下一步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各医疗单位推广。三是推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已完成乡镇(中心)卫生院和卫生分院增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标牌的前期筹备,部分农村卫生院结合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主动对接有关政策,积极转变服务模式,成立了社区责任服务小组,制定医生联片、驻村、巡查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责任医生制”,实现从“坐等病人”到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等服务模式的转变,让群众享受到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宣教等“六位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
(十一)强化服务,严格管理,民营医院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社会办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是我市卫生事业的重要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为加快民营医院发展,今年以来,我们继续从多方面做好民营医院的扶持工作:一是在医疗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的框架内放开医疗市场,凡符合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一律同意开办。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我们多次派出专家组到民营医院进行检查指导,通过几次的整改,目前民营医院在医疗规范化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三是公立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有意愿到民营医院工作的,只要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全部同意。四是对民营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参加学术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政策知情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的政策。五是鼓励民营医院参加卫生系统的各类学术会议,为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提供在医院管理、学术等方面双向交流机会的平台,促进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互相学习,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六是组建了包括民营医院在内的信息员队伍,与《今日江山》、江山电台合作,开辟卫生专栏,加强对民营医院的宣传,提高民营医院的知名度。
目前,我市民营发展势头良好,桃源骨伤科医院已成为衢州市有特色的专科医院之一,贝林医院是衢州市最大的综合性民营医院,大陈乡大唐村卫生室其蛇伤和肝炎病人的治疗,吸引了周边县市区的众多患者。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对于促进医疗市场公平有序竞争、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十二)、统筹做好其它各项工作
进一步加强财务建设,规范卫生系统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和清产核资工作,继续推行药品和医疗设备招投标,积极做好财务内部审计工作。上半年卫生系统无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工作也得到进一步加强,截止6月上旬,共受理各类案件38件次,卫生“对话平台”反映问题180余条,全数如期报(审)结。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卫生系统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做好市政府年度“310工程”和“为民办实事工程”中涉及卫生项目的建设工作,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基本完成装修,预计7月份能投入使用,第四专科医院已进入代建中心建设,正在进行预算编制、招标工作,市公共卫生中心(含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卫生进修学校及卫生局机关等单位)正在选址。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卫生院农民健康体检仪器设备短缺
按照农民健康工程的要求,各地承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体检的医疗单位,必须配备“新六件”,包括B超、心电图、X光机等,但目前我市具有体检能力的农村卫生院除5家中心卫生院以外,基本上没有配齐相关的医疗设备,不能按规定完成农民体检的任务。据统计,全市农村卫生院要配齐相应的医疗设备,需要投入239万元,经费的不足与工作的紧迫性形成了突出的矛盾。
(二)农村卫生队伍建设面临较大困难
从2002年起,我市农村卫生院停止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加上人才外流现象严重,目前我市农村卫生院不仅人员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而且专业人员的断层现象严重。农村卫生队伍建设所存在的困难不仅影响了农村医疗工作的质量,而且已影响到一些边远山区基本医疗的可及性,一些群众不能享受到应有的基本医疗服务,农民健康工程相关任务也难以落实到位。
(三)经费不足,影响了卫生事业的发展
目前财政对卫生的投入与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及与中央、省有关卫生工作政策的要求还有较大的距离,影响了一些应由公共财政承担的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如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农民健康工程、基本医疗服务等,建议市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年增加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继续推进医疗卫生单位体制改革
加强卫生体制改革,尽力破解安置金难题的制约,采取多种方法,灵活处理改制单位职工安置问题,年内继续启动1—2家卫生单位改制,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卫生单位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内部运行机制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为主的人事分配制度,逐步推广淤头中心卫生院中层干部、职工双向选择的经验,逐步建立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营造一种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氛围,更有效地防止人才流失。
(二)继续深入推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
下半年要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公共卫生管理员、村公共卫生联络员进行农民健康工程相关文件、公共卫生管理知识的培训,充分发挥市、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管理组织在公共卫生和农民健康工程建设中的作用。要抽调专人成立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各乡镇落实3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检查指导,及时了解各地实施情况,并制订考评细则,开展对实施情况的考核,督促、指导各乡镇全面完成农民健康工程各项任务。
(三)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根据“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争取年底前在全市建立5—6个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确保机构、编制、人员、场所和经费落实到位,完成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工作。
(四)集中精力开展创卫工作,确保年内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查确认
年内要确保通过省级卫生城市的复查验收,主要做好六项工作:一是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灭鼠工作,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补投灭鼠药物,有效地降低市区鼠密度;二是开展灭蟑工作,做好灭蟑宣传发动、分级培训灭蟑技术员、蟑密度监测、灭前环境卫生整治等准备工作,按照灭蟑的分工原则和要求,统一于7月25日和8月15日分两次做好灭蟑投药和物理防治等综合灭蟑工作;三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六小行业”治理;四是市爱卫办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台帐资料,并装订成册,做好迎检准备;五是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发动,营造创建卫生城市的良好氛围;六是结合节假日组织市区环境卫生大扫除,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