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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商业银行开展信贷管理活动的根本目标,现已不再是追求单方面的经济收益,而是加快管理模式、管理方式的转变,同时有效预防和规避不必要的贷款风险,努力将风险业务和巨额利益进行合理分配,从而推进商业银行的快速发展,这才是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管理目标。仔细回顾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发展进程,发现可以分成五个阶段:资金指令性管理阶段→实贷实存管理阶段→审贷分离阶段→信贷管理逐渐接轨国际阶段→信贷全流程管理阶段。这五个阶段伴随着我国银行体制的改革进程,也体现了我国商业银行一步一步走向成熟的过程。
二、支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改革的新晋内容
(一)《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009年7月23日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这一文件,并在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后也就是2009年10月23日正式全面施行,此文件的颁布主要是为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固定资产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健康发展,因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修订颁布的。此《办法》一共有43条内容,每一条内容都是从贷款业务步骤的角度出发所列举出的,其中明晰展现了具体的监管准则,后成为促进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参考文件。
(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于2009年7月18日由中国银监会制定并颁发,此文件主要是为了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有效管理项目融资风险,因而参照并结合一系列纲领性文件修订而来。“项目融资”作为一个新的概念显现在人们视野,它表明贷款的用途仅为建设一个重量级项目,或者是对已建项目进行修缮;其借款人必须具有企事业法人的资质,还款的具体渠道也是要从建设项目的经济收益而来。
(三)《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010年2月12日,由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这一限制性文件,并公告于文件的颁布之日起便正式施行。此文件一共包含了42条内容,与《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有着相似之处,也是从贷款业务步骤角度对流动资金贷款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这一文件的颁布和实施,对现下商业银行进行信贷管理制度的改革具有一定效用。
三、分析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改革前后的利弊比较
(一)改革前的“弊”
管理制度过于死板。现行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相对来说还不够完善,依旧存留着过去死板的痕迹,这一问题不仅限于在执行层面,更多的是制度设计的问题,比如制度过于原则化,没有按照客户群体进行分类;亦或制度过于死板僵硬,产生了一个问题多个文件限制的情况,致使工作人员一时难以弄清楚根本依据。管理方式稍显粗鄙。有些制度条例内容缺失,可能表明了适用对象、应用范畴以及注意问题,但却没有说明具体的操作流程,信贷工作人员就只能依照自己的理解去工作;再者,有的制度言语模棱两可,或者银行信贷人员的工作能力存在差异,导致同一业务、同一制度却在同一银行的不同支行获得不一致的服务差异。归其原因,还是因为信贷管理制度的管理方式稍显粗鄙。管理观念略显陈旧。以前使用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它在管理观念、操作流程以及运行方略上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尤为是陈旧老套的管钱、管事观念会妨碍银行自身的外在形象和业务水平,直接影响了客户群体的介入热情,呈现出十分明显的管理弊端。
(二)改革后的“利”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观念得以更新。以往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其中所指的管理更多的是管钱、管事,然而进行制度革新以后,信贷管理已不再是一门单纯的管理收益的活动,而是上升到更高的层面,“贷款新规”的新式理念提升了商业银行各种信贷业务的管理水平,并催进信贷人员刨除旧的管理理念,间接地带动了整个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观念的更新与进步。风险预防与管理能力有了大提升。上文提到的四种支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改革的新晋内容,虽说针对的业务类别不尽相同,但是其所体现出的核心价值可是完全一致的,即为预防风险、提高管理能力。就拿固定资产贷款业务一项内容来说,实贷实付、合同管理的管理理念,既有效预防了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的风险,而且有效提升了风险控制的管理水平,使得整个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水平有了质的提升。商业银行业务发展模式获得转型。传统环境中的商业银行,其主打业务就是存款业务和贷款业务,它一贯坚持“凭贷吸存”的战略方式,以此吸纳更多的存款获得经济利益。但改革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以后,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模式获得转型,使得整个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范畴有了大规模的拓展,逐步满足了银行客户多方面、全方位的业务需求,可见新的信贷业务文件推进了整个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步伐的深入。良好且优质的信贷环境得以创设。不少读者认为,文中提及的新晋四种支撑信贷管理制度的文件都是针对信贷业务制定的一些基本监管规范,难以深入信贷管理业务内部发挥功用。但事实却非如此,文件虽说只是基本监管规范,但它合理有效的执行却能够创设出良好的信贷环境,综合分析这四个文件所坚持的理念可以发现,他们对于金融风险的遏止有着行之有效的作用,并且一步一步创设出了合理、适宜的优质信贷环境。
四、结束语
一、成本精细化管理是现阶段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
传统的成本管理是一种“费用控制”方法,费用控制主要由财务部门负责,采取减少预算、节约开支等方法实现。这种做法存在一定主观性,未考虑成本的引发因素,难以长期奏效。我国加入WTO后,外资银行进入步伐加快,金融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面对这一形势,追求多方位的客户关系管理和产品个性差异化管理已成为商业银行提升自身竞争力的主要手段,银行需要对每一经营管理活动和业务环节按照集约化经营的要求,进行投入产出分析。根据成本收益比来确定每一笔业务、每一个部门(网点)、每一个员工的取舍、进退。因此,产品创新和客户关系管理的市场化要求使银行成本管理逐渐转向全方位、多方面的成本核算,进而实现对产品、部门、客户乃至员工的成本收益分析,为全行产品定价、计划预算管理、业绩考核等提供决策依据。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实现系统电子化后,都积极进行信息化管理的探索。尤其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第二阶段的信息化过程中,基本实现了数据管理的集中存储和分析,为系统地将基础数据转化为有用的决策信息,实现成本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技术条件。近年来,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和民生银行等银行业“新锐”,在对外营销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相继引进SAP公司的ERP软件,实现了成本核算、控制和分析等方面的信息化管理,为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成本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保证银行“质量、效益、规模”协调发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二、SAP系统简介和基本概念
SAPR/3系统是国际领先的ERP(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标准软件,是一种集成化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它主要包含财务会计(FI)、管理会计(CO)、人力资源(HR)、物料管理(MM)等模块。各模块间紧密集成,可实现数据的一次性输入和信息共享与交流。另外,针对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SAP提供金融业等专门的行业解决方案。在SAP金融业解决方案中的盈利分析器PA,能对银行每笔交易进行集成化的成本归集或费用分配,提供管理决策所需要的有关金融业务盈利情况信息。为更好了解成本精细化管理如何实施,现将SAP系统中几个主要的基本概念介绍如下:
成本要素:是成本控制范围所使用的会计科目表中的具体科目,用于控制收入及费用分类和分配。当使用成本要素时,必须附加一个账户分配,如:成本中心,一份订单等。
内部订单:是成本控制区域中的一个组织结构单元,用以收集、监控和报告内部任务的成本。内部订单将定期结算到工作明细结构、成本中心、订单、总账科目或资产。
统计指标:是一个可测量的数量,用于成本中心和内部订单的统计数值,如:成本中心的雇员人数。它可以分配到成本中心、作业类型、间接费用定单、业务处理以及利润中心。它在间接成本分配中作为一个分配基数使用。
三、银行成本精细化管理应用的基本框架
按照成本精细化管理的主要内容,结合SAP系统的功能模块,其应用主要分为成本归集、预算控制和效益评价三部分。
(一)成本归集
成本归集的基本内容包括产品成本归集、客户成本归集、部门(网点)成本归集、项目成本归集和人力资源成本归集等,产品成本归集为其核心内容。
1.产品成本归集
(1)产品分类
近年来,随着营销管理水平的提高,针对产品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股份制商业银行基本上已建立起统一的产品目录雏形。在SAP系统PA中,可根据现有的个人业务、公司业务、同业和投资业务四个产品大类建立对应的产品组,然后按树状结构实行产品细分。如:个人业务细分为个人贷款、个人存款和个人中间业务。个人贷款又再细分为个人住房按揭、汽车按揭和抵押贷款等底层的明细产品类别等。
(2)产品成本的确认
①产品直接成本在PA中可按照每笔业务交易的产品类别、期限(FTP段)、本息收付的方式、利率条件等进行判断后,再确定相应的FTP或相应的数据需求计算直接成本。如存款的直接成本体现为利息成本,而贷款的直接成本由资金转移价格成本计算而得。在SAP中产品直接成本也包含直接记入获利能力段的营业费用。②产品间接成本:直接成本加上产品应分摊的营业费用、资本成本、风险成本等全面成本,得出各类产品或产品组的全成本。
(3)间接费用的分摊方法
所有未直接计入PA获利能力段的间接费用都要进行分摊处理。在SAP管理会计模块(CO)中可将间接费用分为人工费用、场地费用、设备费用、营销费用、行政费用和运营费用等6类次级成本要素,然后设定车辆行驶里程数、部门人员、占用面积、设备价值、营业收入等统计指标,将次级成本要素分摊到产品组以及明细产品,具体分摊路径和标准为:①公共分摊部门向业务部门、业务支持部门和管理部门分摊:对于车辆折旧、维修等费用,按照行车里程数摊入用车部门;对于营业用房等折旧和水电等相关费用,按照部门占用面积进行分摊;对于人员费用,按照人数进行分摊;②总行业务支持和管理部门到分行的业务支持部门、管理部门及总行的业务部门的间接成本按营业收入分摊;③分行管理部门6类次级成本要素,根据费用类型按照人工耗时、占用面积、设备价值、营业收入等摊入支行;④分行业务支持部门费用和支行费用向所支持的产品组的分摊,按照各类产品的人工耗时摊入;⑤产品组向其明细产品分摊,根据6类成本类型按活动账户数、新增账户数、营业收入等统计指标分配到明细产品中。
(4)资本及风险成本的分摊
资本成本、风险成本等间接成本可根据风险程度在产品或客户间分配。分配到业务单元的资本取决于业务规模(如资产)和风险程度。因此,一个规模小但风险高的单位所承担的资本,可能与规模大但业务风险低的单位承担的一样或更多。
产品成本归集和分配后,结合产品的收入情况,可计算各产品的经济附加值(“EVA”)或经济利润,然后通过PA或者商业智能集成(“BW”)生成标准或更高级的盈利分析报表,进行盈利能力分析。在产品盈利能力分析中,同时可以增加产品分销渠道和载体等特性,从而能够依据产品不同的属性进行全面的盈利能力分析。
2.客户成本归集
客户成本通过全行统一且惟一的客户号进行归集,方法与产品成本归集类似。在SAP中,可将所有的客户按照公司客户、个人客户、同业客户定义客户组。然后按照公司行业、个人职业特性,金融机构类别等对以上客户组进行成本归集,然后结合客户信息系统、核心账务以及资金交易系统的数据进行盈利情况分析。
同时,对客户区域、VIP和普通客户等特性的设置,将允许对不同地区以及贵宾客户的贡献度进行多维的比较分析。
3.部门(网点)成本归集
归集部门成本,首先要涉及到整个银行内部组织机构在SAP中的设置,比如公司代码和集团的定义以及成本中心结构和利润中心结构的设置。对于分行为独立向外出具报表的单位,可将每个分行作为公司代码单位,所有分行汇总为集团,集团出具合并的统一报表。每个支行网点作为公司代码下的最底层单元,分别对应一个利润中心和成本中心,每个机关部门作为一个成本中心,但所有的机关部门组成一个利润中心,然后按照现有的树状组织结构分别汇总为成本中心组和利润中心组。按成本来源统计,部门(网点)成本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直接记入成本中心的成本;(2)真实型内部订单归集后,通过订单结算后分配入成本中心的费用;(3)通过次级成本要素分摊入的成本。
4.项目成本归集
项目是指银行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入大、范围广、涉及多项成本要素产生的一揽子经营管理活动,如某个营销活动,包括参与的人员费用、广告宣传费和客户维护等成本。在SAP中,项目成本归集通过内部订单来实现,对每个活动项目分别建立内部订单,在项目发生过程中分别将成本要素记入内部订单,为每个项目的效益评价提供依据。内部订单的预算功能,同时可以实现对项目成本进行控制的目的。
由于内部订单极其灵活的功能,其使用扩展到具体某个对象的归集。如通过统计型订单对车辆成本统计,确定单车成本。通过真实型订单对共用固定资产(如车队管理的车辆)等成本进行归集,然后按照统计指标的权数分配标准(如部门用车的里程数)确定的结算规则,将订单中的费用分配到相应的责任成本中心。这样,对期间成本周期性地进行事后分配,能有效提高核算工作效率。
5.人力资源成本归集
通过对人力资源成本的计量归集,可以为银行人力资源的利用、员工绩效评价提供可靠的定量依据。人力资源成本通常分为:人员获得(招聘)成本、员工增值(培训)成本、日常使用(工资和福利性支出)成本和业务开支成本四类。
在SAP中人员成本可通过人力资源模块、总账会计和差旅模块进行归集。对获得、增值和日常使用成本的计量,主要由人力资源模块进行。由于员工主数据中包括员工所属成本中心,因此,相应的人员成本同时反映为部门成本。除差旅费用外,在差旅模块也可同时归集包括员工招待费、会议费等业务性支出以及员工电话、车改和医药费等福利性支出等。
(二)预算控制
投资管理、基金管理模块和内部订单等功能可使SAP在资产采购、项目及部门费用支出等方面实现事前控制。例如,在进行固定资产、广告宣传和耗材采购时,如果超过部门或项目预算则不能进行采购订单创建。而且SAP提供的全方位、分层次的科目预算功能,使上级部门可根据需要对下级单位进行部门费用科目控制。此外,通过人力资源模块的员工主数据中差旅优惠级别的设定,能够定义每个员工的差旅报销标准,结合其由员工在客户端录入报销申请的分布式操作模式,使系统在实现成本控制目的的同时,有效减轻财务人员成本核算到人造成的工作压力。
(三)效益评价
效益评价主要包括对支行及部门业绩评价、对经营对象即产品和客户等获利能力的评价,以及对员工和项目的投入产出评价。例如对支行、部门的效益评价,可依据系统提供的成本基础资料,计算分层次的盈利指标,如边际利润、营运利润、网点利润和利润贡献(分、支行经营利润减分摊的总行费用),评价经营单位的创利水平、淘汰利用情况等。而对经营对象的业务评价主要针对业务品种和客户的创利能力,通过编制投入产出报表来完成。
由于SAP系统的高度集成性,各模块在独自运行的基础上,可以处理其他模块或外部系统的信息,尤其在经营单位和经营对象效益评价方面,例如PA在进行产品获利能力分析时,需要来自FI/CO模块的成本数据,另一方面也需要来自核心财务系统以及资金交易等外部系统的产品收入数据,整理生成各类分析报表。对于具有成熟的、专业的业绩评价系统(如客户经理考核系统)的银行,则需要对SAP中的数据进行处理,生成适合专业系统处理的数据。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效益评价的实现要求SAP和外部系统之间进行大量、频繁的数据转换。因此,外部系统能否支持、提供这些信息、或者外部系统能否支持SAP提供的信息,将影响业绩评价功能的实现。
四、银行成本精细化管理应用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SAP系统是遵循国际企业的管理实践和经验而设计和开发的。因此,其功能设计和方案可能与国内银行业的管理现状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要使SAP更好地服务于国内商业银行的成本精细化管理,我们还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盈利能力分析与银行业绩考核的关系
SAPPA模块的功能定位于分析对象的盈利能力分析,并不构成全面的业绩考核,不是一个独立、完整意义上的业绩考核管理系统。例如新产品处于推广阶段,对新产品的评价不能仅看其盈利能力,应主要关注其市场渗透能力和对其他产品的服务功能。如果仅以盈利能力等财务成果作为退出或进入等决策依据,可能会造成战略性失误。因此,如果进行全面的业绩考核,则必须再选择SAP的其他模块或依靠专业的业绩评价和考核系统。
(二)FTP和资本成本确定中存在问题对盈利能力分析的影响
FTP资金转移价格是银行管理会计意义上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在SAP系统PA中用于确定每笔业务交易资金的机会成本(直接成本)或收益,主要按照资金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但由于国内资金交易品种不全,利率市场化程度不高,容易导致FTP数据失真。另外,“政府之手”和市场操纵行为等非市场因素会使银行股票的Beta偏离正常水平,根据CAPM模型确定的资本成本可能会扭曲,从而影响获利能力分析结果,因此,应考虑有关异常因素加以调整。
战略薪酬的概念是由美国著名薪酬管理专家米尔科维奇提出的,他认为战略薪酬是“将薪酬上升到企业的战略层面,来思考企业通过什么样的薪酬策略和薪酬管理体系来支撑企业的竞争策略,并帮助企业获得竞争优势。”[1]
在商业银行薪酬管理的实践中,薪酬管理实际上有两种不同层面的含义:一种是基于日常运行的薪酬管理,用以维持企业薪酬机制的正常运转;一种是基于战略考虑的博弈选择,核心是考虑薪酬体系如何帮助企业获得并保持竞争优势,即战略性薪酬管理。
基于上述认识,笔者认为战略性薪酬管理至少能在三个方面影响和推动企业战略的实施:一是能帮助企业有效激励下辖团队与员工,使之行为与组织目标保持一致,从而推动企业战略的实施;二是能有效激励优秀团队与核心人才,从而使企业保持核心竞争力;三是通过设计高效的薪酬管理体系,使人力成本效用最大化。企业薪酬战略能直接关系到企业战略的成败,离开了薪酬体系正向支持的企业战略,往往是空中楼阁。从多家国内知名企业的实践来看,“50-70%的企业变革计划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变革后的流程、战略与企业的薪酬体系缺乏一致性。”[2]可见,战略性薪酬管理是企业战略的重要支撑。
二、商业银行战略性薪酬管理的本质特征
(一)必须以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为导向
商业银行战略按层次一般分以下几个层级:最高层级是企业战略,第二层级是业务战略,第三层级是功能战略(包括薪酬战略)。可见,薪酬战略是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的子系统,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决定薪酬战略,薪酬战略必须以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为导向。
(二)必须与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相匹配
薪酬战略必须与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相匹配,使之与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相辅相承、相得益彰。而独立于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之外或与之不匹配的薪酬制度,无论设计得多么“科学”、“完美”、“有道理”,也绝不是好的薪酬制度。
(三)必须充分考虑薪酬战略自身规律
“虽然薪酬体系是组成企业人力资源体系的若干支柱之一,但它在整个人力资源管理中却起着领导、支持、变革、诱引的作用(GeorgeT.Milkovich&JerryM.NEWMAN,2002)。薪酬战略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与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其他各个方面对公司绩效的综合影响相当(BrianBecker&MarkHuselid,1997)。”[3]正是因为薪酬战略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公司管理体系中有如此重大的作用,它虽然是一种从属的战略,但也必须充分考虑其自身规律。
(四)必须具备权变、动态管理的特征
薪酬战略必须是权变、动态的。首先它必须随着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的变化而变化;其次还必须随着环境(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监管环境、内部管理精细程度等)的变化而变化。
三、强化商业银行战略性薪酬管理的措施
作为国有商业银行,要结合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及当前实际,强化商业银行战略性薪酬管理,提升人员的战略执行力及银行的竞争力。
(一)认真贯彻落实银行总行的战略部署
一是要认真领会银行总行业务发展战略纲要。必须要站在全行的高度,对总行确定的战略愿景、使命、阶段发展目标、重点业务领域、重点目标客户、重点发展区域、硬软实力建设、近中期业务转型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与理解。二是真正理解银行总行年度综合经营计划。年度综合经营计划是落实全行发展战略、谋划全年工作、对各项业务发展和资源配置进行统筹安排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因此要在深入研究年度综合经营计划的基础上,真正理解综合经营计划政策要点、薪酬总量挂钩办法与分配方式,保证总行战略意图传导的准确性。
(二)密切关注市场形势和同业薪酬管理动态
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各地的影响程度不一,各地同业的应对之策和创新之举也各有特点。因此要密切关注当地市场形势和经营形势的变化,研究分析当地同业薪酬管理动向,保持或增强薪酬战略在同业中的竞争力。
(三)确定与总分行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相匹配的战略性薪酬目标与体系
在正确理解总分行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必须要找出实现战略所需激励的核心业务及其业务指标,据此构建能充分激励核心业务及其业务指标的薪酬目标与管理体系。薪酬目标与管理体系确定后,还必须要基于战略与薪酬总量确定薪酬结构、薪酬水平定位,平衡固定工资、浮动工资、法定福利、企业福利之间的关系等。这些工作都是相当具体而且复杂的,但是不管做哪项工作,都必须清醒地意识到:薪酬体系的任何决策都应该与战略问题挂钩。
(四)考虑薪酬战略应统筹兼顾各项职能与利益群体
联系战略思考问题,是薪酬体系设计的第一要务。统筹兼顾薪酬各项职能与利益群体,是保证企业和谐的另外一个重要战略问题。概括地说,薪酬体系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其主要职能一是保障作用;二是激励作用。薪酬体系涉及到不同的利益群体,因此,在制定薪酬战略时,要做到统筹兼顾。一是要统筹兼顾薪酬各项职能,既要充分考虑薪酬制度是否具有内部公平性,又要充分考虑薪酬制度是否具有外部竞争力。二是要统筹兼顾不同利益群体,既要考虑在岗员工,又要考虑内部退养员工与离退休人员;既要考虑前台一线员工,又要考虑中后台员工;既要考虑经营部门员工,又要考虑综合保障部门员工;既要考虑经办岗位员工,又要考虑管理岗位与专业技术岗位员工。
(五)保证薪酬战略具备权变、动态管理的特征
由于各种原因,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监管环境会适时变化,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会适时调整,而薪酬战略本身具备权变、动态管理的特征,决定了薪酬战略必须要随外部环境、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变化而变化。要认识到没有通用的、一成不变的“好薪酬制度”,衡量一个薪酬制度“好不好”的标准,最主要是看它是否符合与支持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并在多大程度上符合与支持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因此,要保证薪酬战略权变、动态管理的特征,使其始终与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相匹配。
(六)切实强化薪酬战略执行力
战略性薪酬是一种基于战略考虑的博弈选择,因而切实强化战略执行力非常重要。如果在执行中由于不同意见而朝令夕改、虎头蛇尾,对下级团队与员工而言会无所适从,甚至丧失信任基础。因此,全行必须树立这样的薪酬观念:除非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或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薪酬战略才需要相应调整,一旦薪酬战略确定下来,就要保持相对稳定且要坚决执行。
总之,战略是薪酬设计的灵魂,薪酬设计必须基于战略。因此,薪酬管理者除了纯粹事务性的薪酬管理活动外,必须有战略思维,必须以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战略为导向,强化战略性薪酬管理。
参考文献:
[1]刘洋.浅议企业战略性薪酬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7).
[2]马天晴.从企业战略到薪酬管理[J].金融经济,2006,(16).
[3]文跃然.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外贸进出口也发展迅速,截止2014年我国外贸进出口达26.43万亿元,我国外贸出口量逐年增加。目前,我国外贸出口呈现良好发展情况,尽管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经济走势难以掌握,全球范围内缺少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2015年我国外贸出口发展还是面临很多的积极因素,出口还是稳步增长的。在看到外贸出口增长的同时,也要注意到赖账的风险性。在我国出口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国际保理业务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风险的防范也成为重要课题,因此国内外学者都积极研究国际保理业务和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Charpentier(2003)分析了保理和信用保险的竞争性和互补性,指出应从应收账款管理的整体概念,充分利用两者的特点以互补,尤其是在保理业务中可以借助信用保险转移风险。王杰(2013)认为我国保理业务存在法律不健全、保理意识有待改善等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提出的建议有:提高国际保理业务人员的培养和加强风险防范,以达到加快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目的。因此,针对国际保理业务的问题,本文以国际贸易出口背景下的国际保理业务为出发点,研究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期望对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帮助商业银行科学高效的开展国际保理业务,防范国际保理业务风险。
2我国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2.1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现状
目前,国际保理的概念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就《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2010的修订版本中定义:“根据保理协议,供应商为了获得融资、账户管理、资信调查、托收、买家信用担保等服务,而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而目前普遍接受的解释是:指出口商采用赊销、承兑交单等方式销售货物,把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提供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担保、进口商资信调查、销售分户账管理等服务,而出口商转让时可以获得70%-80%的预付账款与100%的贴现融资。我国国际保理业务迅速发展,图1显示我国保理量逐年增加,2013年达到378,18百万欧元,上升10%,并且我国国际保理量占世界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如图1所示,国际保理业务发展前景很好,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的保理业务结构存在问题国际保理与国内保理的对比,国内保理量明显比国际保理要高,并且每年差额逐年增加,而且有持续增长之势。
2.2我国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现状
国际保理业务风险依据不同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本文仅把风险分为国家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中国的商业银行对国际保理上风险管理已采取了许多措施,也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对于国际保理业务风险商业银行不是采取设立专门的风险防范措施,而是对于国际保理业务中的不同风险采取具体的风险防范手段。首先,商业银行设立了风险管理部门,对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管理。比如中国建设银行,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中国交通银行设立了[1+3+2]风险管理委员会,且下设信用风险、市场与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与反洗钱三个专业风险管理委员会,各个管理部门都有统一的管理规范,相互合作管理风险;工商银行实施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控制国际保理业务的全部风险。其次,商业银行分别对信用风险、外汇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分别制定详细防范方法。比如中国银行为了降低海外机构信用风险,通过完善国家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加强评级管理,强化限额管控,完善国家风险监测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对潜在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管理,有效控制了信用风险。最后,加强风险高级计量方式实施,通过采用较高级的风险计量方式,达到更好的度量风险,为有效控制风险提供可能。比如中国建设银行客观、准确地分析和评估实际风险状况,就信用风险计量来说,已开发完成包括违约概率(PD)、期限(M)的内部评级模型、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建立起包括16级PD和5级LGD的两维主标尺以及由上述风险参数计算的风险加权资产(RWA)、预期损失(EL)、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ORAC)等工具。但是,我们在取得良好发展的情况下,也应该看到所存在的不足,只有不断完善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体系,才能更好的促进国际保理业务发展壮大。
3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正在不断完善,各商业银行也在不断加强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的技术和水平,但由于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发展处于初期,风险管理水平和经验还不足,与国际先进的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体系相比,存在着很大差距,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1国际保理业务风险识别存在的问题
风险识别是对国际保理业务风险有效管理的前提条件,只有良好的风险识别,才能最大程度减轻风险。对于国家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较难识别,特别是信用风险识别难度最大,信用风险主体多,包括出口商、进口商、进口保理商的信用风险,在国际保理业务中,要准确、及时识别是比较困难的,主要的问题有:一是缺乏识别的优秀人才。各大银行人员结构,可以看出各大银行人员学历多集中在本科和大专学历上,并且股份制银行本科与大专的相对比例要高于四大行,本科比例相对较高,学历高低影响识别能力。国际保理业务涵盖国际贸易、银行、法律、计算机等领域,需要从业人员熟悉国际金融、国际贸易规则、国际贸易结算、国际商法、惯例等方面知识,掌握计算机操作和熟练的英语运用等等。目前,很多相关从业人员一般都没有经过专门的国际保理培训,在实践中也缺少实务方面的锻炼。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国际保理业务的顺利进行,也可能导致从业人员不能识别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二是没有有效的识别方法。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起步比较晚,虽然其他业务也需要风险管理,但是由于业务不同,需要形成针对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识别技术。现行的识别方法主要基于财务分析,据了解,我国商业银行风险识别大部分基于财务因素,但是国外的先进识别技术对非财务因素给予足够重视,这限制了运用先进风险识别的方法。
3.2国际保理业务风险度量存在的问题
对于风险度量,我国风险度量的观念比较落后,缺乏定量测量风险,风险度量的精确性和准确性也比较差,从而计算结果的可信度比较差。比如信用风险度量,传统的银行信用风险度量方法主要有“5C”原则、OCC贷款评级法、《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信用风险度量方法等,我国商业银行对于风险度量的方法主要包括:“一逾二呆”、“五级分类”信用风险度量法、贷款风险度和信用等级评定,度量方法相对于国际方法是比较落后的,并且信用风险度量的方法更多是依靠信贷业务员分析企业财务数据、经营状况等,然后进行综合评定,主观性较强,影响度量的结果。
3.3国际保理业务风险评估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金融业实施分业经营,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受到制约,商业银行缺乏再担保,必须独立承担风险,成本相对较大。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保理风险管理中,普遍需要采取抵押品的方式。对于信用风险,商业银行对进出口商、对手保理商的信用评估能力和资金流动的监控能力比较差,对于进出口商和对手保理商的信用评估只能采取事前的审查,而不是事前评估与事中的动态监控结合,并且传统的信用等级评定都是以企业的偿债能力及盈利能力作为标准,而国际保理业务同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性质上存在本质的差别,这就会导致评估缺乏准确性、科学性。对于国家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商业银行大部分采取事前调查评估风险,而在业务过程中,忽视风险变化过程,增加了损失的可能性。
3.4国际保理业务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
国际保理业务风险控制存在几个问题:首先,对于风险控制方法,国际保理业务采取审批授信等直接控制方式,而不是直接控制与以定量分析等间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缺乏定量分析风险,并且强调事后被动的监督管理,而不是事前主动引导管理和事后被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其次,对于风险管理途径,商业银行采取末端治理型管理的方式,而不是源头控制型管理与末端治理型管理相结合,风险控制途径狭窄;最后,对于风险管理机制,商业银行缺乏完善的控制体系,尽管每一银行都有风险管理机构,但是比较单一,且都是对全部业务进行风险管理,缺乏独立的业务风险管理部门,并且需要拥有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
4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4.1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国际保理能够得以蓬勃发展应得益于市场经济中存在较好的信用体系,建立信用体系是国际保理建康顺畅发展的基础。一是加快信用立法工作。信用立法不仅应该涵盖信用方面,对信用中介也要提供一定的保护,为了社会信用体系的良好发展,应该出台相关信用的法律法规,对信用中介组织的成立、操作和运行也要进行规范。二是加快企业征信系统建立。企业征信体系的展开首先可以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始,通过银行等的客户信息体系,可以得到客户的信贷情况、信用情况和拖欠还款情况等信息,然后,通过国家在全社会展开企业征信操作。当企业征信系统建立成熟,数据开放给需要的部门使用,达到数据开放利用,发挥数据的作用。
4.2改善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的基础条件
4.2.1培养国际保理风险管理人才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要注重风险管理人才的培养,这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条件。国际保理风险管理工作需要熟悉国际保理、国际外汇市场、世界经济动态和国际金融市场的管理人员,需要对风险管理、识别、度量、评价、决策、控制方法与操作都有一定的了解,国际保理风险管理人员最好能做到在种种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国际保理风险发生之前,能够准确预测,主动采取避险措施,使银行遭受的损失降到最低。一方面,对国际保理业务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4.2.2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电子化建设
通过资信调查,国家保理业务风险管理可以详细了解进出口商的情况,而资信调查则依靠可靠信息来源和现代化的信息处理技术。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借鉴国外的技术,即采用EDI技术,通过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系统,加强客户信息管理。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可以与FCI其他成员、国内外银行建立信息交流系统,通过计算机终端进行数据的传输,逐步加强自身信息建设,完善电子化。
4.3积极加入FCI,加强交流与合作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加入国际保理商联合协会的数量相对较少,缺乏与其他保理商的交流合作,在风险管理上也缺乏其他保理商的协助。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加入FCI,加强与国外保理商的交流合作,学习他们风险管理的技术与经验。其次,应该加强风险研究,国际保理业务收益较高,伴随着风险性也较大,加之其业务复杂、风险种类较多,因此,风险控制难度较大。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加强风险研究能力,可以召开国内外保理商的风险交流会,共同探讨风险管理办法。
4.4构建全面的风险管理模式
首先,构建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商业银行应该完善进出口商的资信调查系统,分不同部门进行审核,确保结果的正确性,对于相关数据也要善于运用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对于每一项业务,都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动态的监督管理,然后把信息系统处理结果传输到需要的部门。其次,完善管理组织架构,商业银行设立独立的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部门。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可以较为独立的执行风险管理职能,较少受到其他部门的影响,客观的对风险进行管理,并且由于管理部门专职进行风险管理,专业性较强。
4.5尝试与保险公司合作
关键词:商业银行、基金业务、混业经营
一、美国商业银行基金业务发展概况
1、美国商业银行经营基金业务的现状。美国银行的共同基金业务在20世纪90年展迅速,一些规模较大的银行还成立了专门的分支机构经营该业务(如花旗投资服务公司,Citicorp`sInvestmentServices)。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除了承销共同基金外,银行几乎可以开展各种相关的基金业务(在实际运作中,一些州立的非美联储会员银行仍然能够承销基金,这是因为美国州银行的业务等监管权力是在各州银行监管机构手中,而各州的规定不尽相同。)除了自营基金(proprietarymutualfunds)以外,银行和储蓄机构同时也是非自营基金(nonproprietarymutualfunds)的主要销售方,此类基金是由独立的基金公司管理并由银行代为销售的。总体来讲,大型银行在初期更愿意从事基金销售,此后一些小型银行也开始积极加入到基金销售的行列中来。到1997年,近1500家美国银行——约占银行业的1/5——在出售第三方或自营共同基金和年金,其中规模达数10亿美元的银行——本行业中规模最大的一些银行——占了销售的大多数(90%强)。
2、美国商业银行自营基金的发展。从基金的管理运作角度可将银行经营的基金分为自营共同基金和非自营共同基金。自营共同基金是指基金的管理与销售均由该银行或其附属的相关机构来负责(商业银行或其附属机构作为基金的投资顾问提出操作建议,并通过与本银行关系密切的证券公司买卖股票,其中有些基金也通过证券经纪商或基金机构销售),经营自营基金的机构大多是大型银行,目前美国大部分大型银行都已开展此项业务。美国的一些大型银行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开始开展自营共同基金业务,1992年美联储放松了管制,允许商业银行通过经纪类附属公司来推销自营共同基金,随后设立自营共同基金的商业银行迅速增加了起来。在20世纪90年代,商业银行的自营共同基金数量增长速度逐渐超过了非自营共同基金,形成了以自营共同基金为主的局面,与此同时,银行自营基金资产额的增长速度也超过了基金业的平均增长速度。其中银行自营基金对机构投资者的销售所占比重要大一些,其增长幅度也较快。为使银行经营的基金种类齐全,商业银行往往也经营着一些其他金融机构管理的基金。另外,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还出现了商业银行的许多信托资产逐渐转变为自营共同基金的情况,且这一数额每年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银行和储蓄机构也是非自营基金的重要销售渠道。非自营基金是指基金的管理由独立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而其销售则通过商业银行或其附属机构来完成的基金。对于那些资产管理能力较差的中小银行来说,代销其他金融机构管理的基金无疑是一种较好的选择。美国的投资公司机构(InvestmentCompanyInstitution,ICI)对1991至1995年这一早期商业银行共同基金的运作与销售情况进行了一个调查,调查表明,商业银行共同基金的销售数量由1991年底的1100只增加到了1995年底的2329只,其中自营共同基金在1995年占银行销售基金的47.9%,而1991年这一数值仅为31.5%。从银行销售的共同基金的结构来看,货币市场基金所占份额有所下降,而股票与债券基金的份额呈现上升趋势。
二、美国商业银行进入基金业的动机
1、银行开展基金业务可以扩大银行同顾客的联系,有利于发展银行的中长期资产运用业务,增强银行同非银行金融机构竞争的能力。尽管销售基金的手续费收入不稳定,然而销售基金能够为银行带来新的客户,从而有希望向这些客户出售其他银行服务。银行业销售投资类金融商品可以发挥其庞大的既有客户信息优势,许多银行都建立了客户信息数据管理系统,这使得银行在销售投资类金融商品时可以便利地获得客户的各种信息。此外,许多银行能够从提供自营基金中赢得更高的声望。美国的实践表明,银行所出售的最受欢迎的非存款投资产品就是共同基金。再有,随着“一站式购物(one-stopshopping)”观念的流行,银行客户越来越希望只与一家金融机构打交道,便可满足其储蓄、保险、投资等多方面的金融服务需求。“一站式购物”能够帮助消费者节约时间、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因此在吸引客户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2、从银行经营自营基金的角度来讲,其最初目的在于通过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以吸引客户,此后随着基金销售数量的不断增加,业务收入开始成为开展基金业务的主要目的。银行业通过开展基金业务可以增加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从经纪和其他相关业务中赚取大量的手续费,而且其中一些收入对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小于银行存款和贷款。商业银行经营自营共同基金能够为银行提供相对稳定的收入,因为基金的管理费用几乎是固定不变的(按经营规模的固定比例提取)。从销售的基金种类上来看,美国的商业银行销售着诸如货币市场基金、长期债券基金、股票基金等几乎所有的基金种类。基金销售活动实际上是具有证券业务性质的活动,其内部评价及报酬的支付与证券公司的习惯作法相一致。一般来讲,基金商品的风险越高则手续费率就越高,而且银行对于那些销售自营基金的职员会相对给出更高的费用(相对那些销售非自营基金的人员来讲)。
3、与银行经营证券与保险业务一样,经营基金业务可以使得银行业务多元化,为银行创造替代性的收入来源,分散银行的业务经营风险。金融行业的高风险性决定了其有通过多元化经营分散风险的动力。如果各种金融产品和相关服务之间的风险不是完全相关的,那么银行在风险管理中通过合理设计金融服务和产品的分散化组合就会带来收益方面的提高,更容易获得稳定的收入流,实现不同金融服务之间的风险对冲,降低系统与非系统性风险,金融机构应付不确定性的能力也会随之提高。例如“脱媒(disintermediation)”等市场格局的变化对经营多种业务金融机构的影响就相对要小,因为其他业务量的增长会抵消其贷款业务量下降所造成的损失,而这对降低银行经营风险很有好处,因为它可以减少银行从事风险较大业务——如发放低质量贷款——的动机。总之,多样化的业务经营使商业银行内部形成了一种损益互补机制,一些实证分析表明,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的扩大有利于银行效率的提高和金融体系的稳定。Gallo,Apilado和Kolari(1996)对美国银行控股公司在1987-1994年间经营基金业务的研究表明,银行控股公司的共同基金活动降低了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共同基金业务还增加了银行的收入,他们的结论认为,共同基金应当成为银行未来经营的一种重要金融产品。
三、我国银行经营基金业务的对策选择
1、商业银行进入基金业采取的组织模式。银行设立基金公司,从严格意义上讲,就是对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探索。而从各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实践来看,混业经营的具体组织模式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以下三类:全能银行模式(universalbankingmodel)、银行母公司模式(bank-parentcompanymodel)和控股公司模式(holdingcompanymodel)。采取全能银行模式的金融机构可依法从事包括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业务在内的广泛的金融服务。这些业务并不要求一定要在法律上与商业银行相隔离的附属公司内开展,各业务部门之间也没有“防火墙(firewall)”的隔离。银行母公司模式是一种介于全能银行与控股公司之间的一种混业经营组织模式。在这一组织模式中,商业银行要开展其他非银行金融业务,必须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以银行为母公司成立附属公司,银行和非银行附属公司之间有着严格的法律界限。在控股公司模式中,商业银行或者与其存在直接投资关系的子公司不得直接经营相关证券业务,如果商业银行想从事法律所禁止的证券、保险等业务,只有以控股公司的形式,即在同一机构框架内通过相互独立的附属公司来从事其他金融业务。
混业经营机构的组织模式将会影响到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保险等业务的潜在收益和成本。在全能银行模式中,银行可以完全整合其所选择从事的各种金融业务,因为银行可以在单一的公司实体内开展几乎所有业务。在银行母公司以及控股公司模式中,银行和证券等业务分别在管理团队和资本均相互分离的几个不同的法律实体(legallydistinctentities)中开展,结果只能进行部分业务的整合。而且当银行和证券、保险等附属机构之间的财务和经营关系存在某种约束时,整合的效果将会进一步受到限制。从另一方面来讲,与全能银行模式相比,控股公司模式与银行母公司模式更能防范由非银行业务所带来的风险,虽然从混业经营获益方面有所不足,但相对来讲要更安全一些,其中控股公司模式是混业经营组织模式中风险最小的一种。考虑到基金业务的风险比证券及保险业务的风险要小,因此监管部门可以让商业银行在控股公司模式与银行母公司模式中自主选择。即使一些银行在经营基金业务中采取了银行母公司模式,这也不会影响到我国未来混业经营采取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许多国家在混业经营过程中对于风险小的业务是放在银行内部或以其子公司的形式来经营的,而对于证券、保险等风险较大的业务则是放在商业银行外部——即以控股公司的形式来经营。
2、商业银行进入基金业的方式。银行是否能够成功地进入基金业与其所采取的进入方式有着很大的关系,其涉足基金领域的方式可谓多种多样,这些方式具有不同的特点。概括来讲,可分为以下三种方式:新建(start-ups/denovoentries)方式。这种方式指银行通过单独设立一家基金(分)公司或基金部门来进入基金业。采取这种方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银行可以完全控制新建立的基金公司,制定与本企业文化相适应的市场营销策略和激励机制。采取这种进入方式的缺点在于新建一家基金公司通常需要较大的投资,新公司可能缺乏经营基金业所必需的专业人才与经验,而且通过新建方式进入基金业取得客户的认同需要一定的时间。并购(mergersandacquisitions,M&A)方式。并购方式是指银行通过收购现有的基金公司或与基金公司进行合并来进入基金领域。该方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银行可以完全获得并依靠基金业的专业人才及其所拥有的经验来迅速进入基金业。通过这种方式进入基金业的缺点表现在合并后的银行与基金公司可能在企业文化、经营风格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要使二者真正融为一体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与成本。组建合资企业(jointventures)方式。合资企业是指由两个或多个公司共同出资建立的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在这里,是指银行与基金公司共同出资建立一家经营基金产品的公司,由银行与基金公司共同控制、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该种方式被采用的原因主要在于它可以避免通过新建或并购方式进入基金业所必须的巨额资金投入,因此对于那些规模较小的中小银行来讲是一种可行的进入基金业的方式。银行通过这种方式进入基金业存在的问题在于合资企业并不是一种稳定的组织机构形式,而且银行与基金公司对于银行基金的战略意图可能存在着分歧,这会引起不小的麻烦。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这三种方式既有其特有的优点,也存在很多缺点(表2给出了银行进入基金业各种方式的优缺点比较)。各种不同的进入方式分别适用于不同银行的经营战略,在这里关键是要与商业银行自身实际相结合。如果银行考虑到与基金公司多家股东谈判过程繁琐,在企业文化及发展战略上的相互融合的不确定性较大,而且银行从财力和人力方面还可以,商业银行已经对基金业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能够依靠自身优势迅速发展,银行则应选择直接发起设立新的基金管理公司。银行在发起设立新的基金公司时要考虑的是如何迅速组建一支成熟的团队。在采取收购方式时,商业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银行的目标应是控股,而且商业银行应主要考虑成熟的基金公司。具体采用什么形式设定股权结构,一方面要看监管政策的要求,另一方面要考虑哪种结构最符合银行自身利益。此外还要考虑到基金业的具体情况,因为现有的一些基金管理公司(特别是处于相对弱势的基金公司)可能基于自我保护的考虑,积极主动寻求银行参股,甚至其控股股东主动放弃控股地位,银行对此应积极加以利用。
[关键词]商业银行;基金管理公司
一、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必要性
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有利于商业银行自身改革的发展。近年来,商业银行为拓展中间业务,在电子设备、通讯网络、资金清算、电子银行和基金托管等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但中间业务收入在银行总收入中的占比还不高,丰富中间业务产品、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的空间还很大,如果由商业银行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将有利于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扩大非信贷盈利资产,使现有以资产负债业务和存贷利差收入为主体的经营结构,向资产负债业务与中间业务协调发展,存贷利差与非利息收入并重的经营结构转变。我国个人金融业务存在巨大发展空间,商业银行了解客户需求和风险偏好,如果发起设立基金公司,有条件和能力设计出适销对路的基金产品,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并建立具有鲜明特色的理财品牌,利用自身擅长的理财技巧,将不同产品进行有效组合,打造富有特色的金融理财产品,形成雄厚客户资源积累,最终走出银行业同质化的低水平竞争层面。
二、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可行性
按照中国加入WTO的协议条款规定,现在距离金融业全面开放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商业银行通过设立基金,进而过渡为混业经营,可以实现业务多元化,提高管理风险的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更好的发挥出自己的优势,从而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资本实力雄厚,自己发起成立基金管理公司拥有以下一些优势:第一,商业银行在与资本市场联系紧密的几个领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第二,商业银行拥有先进的业务技术系统和资金清算的强大优势;第三,商业银行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和客户资源,提高中间业务收入的比例,拓宽收入渠道,避免风险过于集中于信贷领域;商业银行拥有强大的销售网络,可为基金客户提供全面、便捷的各项服务,通过结算、信贷、储蓄等服务手段,可以了解客户的投资需求、投资特点及其他相关信息。
三、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模式研究
1.以德国为代表的商业银行直接下设基金管理公司来开办基金业务。商业银行直接以全资附属的方式设立了资产管理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这种模式一般在混业经营的国家中较多出现。由于该模式下商业银行对基金管理公司具有出资和控股关系,为了满足基金管理法规的要求,在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基金管理人的情况下,应有另一家商业银行来进行基金托管。
2.以美国为代表的由金融集团控股方式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来开办基金业务。该模式是由一家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母公司,在其旗下直接或间接设立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托管银行等,形成一个金融控股集团。其特征在于基金公司完全独立于金融集团旗下的商业银行。从我国的国情和金融体系特点来看,我国银行走通过金融控股公司实现混业经营模式最可行,银行设立基金公司可以作为银行向金融控股公司转型的一个试点。我国商业银行通过该模式开办基金业务,在法律和监管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
3.该模式符合目前分业监管的监管现状,监管成本较低4.随着国内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该模式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
四、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控制
截至2004年末,中国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存款已达24.5万亿元,M2/GDP的比例已达189%,是世界比例最高的国家。但企业依然存在融资困难的问题,以致民间融资异常活跃。中国金融管制过严限制了直接融资的发展,扭曲了社会融资的结构,同时也使全社会的金融风险集中体现在银行体系中。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是金融改革的必然要求,但是商业银行直接设立并运作基金的风险不容忽视。就我国金融控股公司而言,除了普通金融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包括利益冲突风险、内部控制风险、联动风险等。
1.利益冲突风险。主要来自于商业银行设立的基金和托管基金之间存在利益冲突;
2.联动风险。联动风险指某子公司面临的风险会迅速传染给其他子公司和整个集团,使整个金融控股公司出现问题;同时,由于我国自2003年以后不再发行封闭式基金,现在商业银行设立基金也要设立开放式基金。开放式基金最明显的特点就是份额不固定,投资者可以自由赎回,其流动性问题一直得到广泛的关注。一旦商业银行基金的流动性出现了问题,就有可能放大到整
个银行的流动性上,从而引发整个银行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指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各子公司之间可能通过关联交易来转移利益。为了营销基金,商业银行内部部门之间利用关联交易倾斜资源,出现“利益输送”现象。“利益输送”现象在基金市场上表现的很明显。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同时管理着很多支基金,为了提高自己的品牌,把资源倾斜到旗下的某些基金,从而打造几只所谓的明星基金。
五、小结
《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只是混业经营的第一步,也是中国金融改革从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单一银行体系向多元化市场体系过渡的过程中的一步。在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融资结构严重依赖于间接融资的格局下,商业银行设立基金有利于优化银行盈利模式,探索通过金融控股公司形式实现混业经营的银行发展模式。商业银行尤其是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几年来通过开办基金托管和代销业务,在人员培训、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技术支持等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能否给银行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还要取决于银行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商业银行要真正做好基金业务,必须充分借鉴国际经验,解决商业银行与基金公司在利益分配、风险预警与隔离、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基金业务推动银行改变依靠贷款规模增长的粗放式增长模式,促进中国银行实现向现代化经营模式的转变。
参考文献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省行
信贷管理是当前商业银行经营课题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以往我们对于这一问题的探讨都过于侧重宏观环境与外部因素,如宏观金融体制改革,地方政府干预,企业景气情况等,而忽视了从商业银行自身管理的内部角度进行分析。商业银行实行新的信贷管理体制以来,各信贷业务相关部门职能作用不断理顺,信贷管理不断得到加强,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本文拟从当前信贷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着手,分析探讨应如何解决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的若干矛盾,以达到加强信贷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一、当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贷款规模控制方式与授权制度不匹配
目前,商业银行除对哈尔滨、大庆二分行的贷款规模控制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外,对其他二级分行的贷款规模控制均为砍块方式。这两种贷款规模控制方式各有特点,并对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的科学管理都发挥了和正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目前,两种规模控制方式并存是在信贷体制改革过程中的过渡模式,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砍块规模控制方式与商业银行信贷授权制度已逐渐显得不相匹配。
砍块规模控制方式下,对于超过自身授权的项目,二级分行出于局部利益考虑,不会使用本行节余的砍块规模,因为向省行报批后,省行即可为批准的项目匹配规模。二级行如果没有规模,省行的转授权再大,对该行而言,也没有实际意义。
1999年,省行取消对二级分行的砍块规模后,二级分行从自身经营的角度考虑,对省行批准的贷款利息回收比较积极,但对本金回收不够积极,以占用省行临时规模。一个突出的表现是1999年“转贷”贷款较多,省行批准转贷,临时规模就会被长期占用;省行不批准转贷,就要承担不良率上升的风险。但是,连续转贷从长期来看,一旦贷款企业内部经营状况出现滑坡或外部相关经营环境出现恶化,很可能造成商业银行贷款不能顺利退出,甚至面临损失。
2.贷前调查质量不高前期把关有待加强
首先,贷前客户、项目信息搜集不到位,导致项目评估、客户评价质量不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贷款的投放是以市场信息为导向的,科学有效的信息搜集系统是贷款科学决策的前提。而当前商业银行的贷款客户、项目信息搜集工作一般是由个别信贷人员临时进行的,缺乏系统完善、纵横交错、时段连续的信息网络。信息来源受个别信贷人员风险意识,知识水平及业务经验的限制,容易产生偏差。有些信贷员由于责任心不强或业务能力较差,对借款人的信用调查或草率行事,或根本不知如何调查,盲目听从借款人的自我介绍;有的信贷员平时对贷款户不做监督调查,企业提出贷款申请时才急于调查。这些都极易导致项目评估、客户评价质量不高。其次,在二级分行决策环节上,有的分行的贷款决策没有认真贯彻总行信贷体制改革精神,有些单位只有形式上的民主决策,实质上还是基本取决于个别领导;有的分行贷款决策时风险意识薄弱,对贷款的投向,各类贷款的比重,贷款风险收益的权衡较少,经常听从行政命令或行使长官意志,使得贷款决策带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这样,基层行的把关粗糙,使得省行把关难度加大。
项目评审、客户评价是信贷决策的基础,是科学贷款的必需环节。但是,由于基层信贷人员数量少,素质差,以及贷款的长官意志,使得申报材料难以对企业的经营好坏、发展前景、信用等级、偿债能力等进行全面正确的评价,这样也就在审批会议上无法回答审批人的有些质询,影响贷款审批,使省行很难正确进行决策。
3.省行贷款管理不到位
本次信贷管理体制改革,两委三部门的设立,使得信贷业务前后台分开,并有风险部门实施监控,是一次动作较大的变革,打破了以往信贷权力集中的管理方式,有利于科学地进行贷款的全程管理。但是,在改革过程中,由于理解上的偏差和实际执行时某些外部条件的制约,省行贷款管理信息反馈还不能做到及时准确。按照现行机制,前台经营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与客户接触,发展客户,开拓市场,寻找效益的增长点;而后台信委办、风险管理处主要职责是对信贷经营部门的经营行为进行制衡、监控,这样省行就缺少一个对重点贷款客户定期进行贷后回访,对二级分行的贷后管理实施监管、监控的部门。
4.规范与效率的矛盾
商业银行现行信贷管理体制主要是通过信贷授权来完成上下级行权限的划分,但商业银行现行信贷授权实行的是“单户总额控制,不同贷种单项额度控制”的办法,而不是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进行控制。信贷业务只要贷种相同、金额相同,就要履行相同的报批手续。但事实上,对于同一种类、相同金额的信贷业务风险程度也往往相去甚远,而信贷业务报批手续是一样的。比如,某企业在商业银行申请开立保函,缴纳100%保证金与缴纳30%保证金,其风险度差别很大,缴纳100%保证金的保函在银行规范操作的前提下,理论上风险值接近于零,但二者按商业银行现行规定报批手续是一样的。这对商业银行贷款营销工作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5.新发放贷款质量不高
商业银行1999年以来,新发放贷款截至2000年9月底余额576524万元,按一逾两贷口径,不良贷款为80120万元,不良贷款率达14%%,利息实收率97%,说明商业银行1999年以来新发放贷款质量不高。商业银行新发放贷款质量不高的原因,一是受我省经济环境的影响,常常有贷款需求与客户经营发展态势成负相关的现象,并已经成为影响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也应该看到,这种贷款需求并不是有效的贷款需求。二是由于贷款审批质量不高,2000年省行共受理1816498万元,否决89123万元,否决率4.9%,明显偏低。商业银行2000年底的不良贷款率为25%,假设2000年底商业银行全部存量贷款的否决率为4.9%,由于从理论上说2000年商业银行审批的贷款与存量贷款并无差别,因此,2000年省行审批贷款发生不良贷款的概率就25%,所以省行以4.9%的贷款否决率,不可能保证商业银行新发放贷款的质量。
二、提高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水平的构想
1.继续坚持不再对二级分行下达砍块规模
为改变为各二级分行重贷轻管,贷款回收乏力的现状,省行今后应继续坚持不再对二级分行下达砍块规模的政策。二级分行权限内的贷款,原则上规模应自行解决;超过二级分行授权的项目省行也不100%匹配贷款规模,本着鼓励二级分行盘活存量贷款,压缩不良贷款的原则,省行可匹配65%的规模,其余35%的贷款规模由二级分行自行盘活解决。
另外,为防止各行挪用个贷规模现象的再次发生,省行应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对个人发放贷款的规模管理,对有挪用规模行为的二级分行,将适当上收其转授权权限,对于挪用数额较大的行,将终止该行发放贷款的权力,直至将挪用的规模上缴省行。
为体现区别对待,扶优限劣,保证市场营销的需要,省行可对存贷比低于75%,资产状况良好,管理水平较高,地区经济环境较好的二级分行逐步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2.加强信贷人员的素质教育
省行各有关信贷处室应加强协调配合,每年定期组织对各二级分行、经办行信贷人员进行素质培训,加强信贷人员的思想觉悟教育;加强对信贷人员的业务培训;促进信贷人员对现代先进工具的掌握。
省行可要求二级分行仿照省行的办法通过考试选拔专业评估人员,保证评估人员队伍的业务素质水平。二级分行可将本行的重点项目交由评估人员进行项目评估、客户评价,防止由于个别信贷人员风险意识、知识水平及业务经验的限制而产生的偏差,保证贷款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3.加强省行对贷款的监控能力
省行可将二级分行划分为不同的辖区,抽调几名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作为稽查员对本辖区内的存量贷款和新增贷款进行贷后检查,以便尽早反馈监测信息。在此基础上,省行还应充分利用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企业档案查询系统,连续记录企业基本经营情况、贷款使用情况、经济效益情况,根据监测信息随时进行电脑分析,尽早发现风险苗头,发出预警信号,采取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
4.提高效率,对低风险的信贷业务适当扩大转授权
鉴于对经省行信委会审定的AAA级客户发放贷款、100%保证金的保证业务和承兑汇票、存款质押等信贷业务往往风险较低,而且时效性较强,是其他银行竞争热点,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一线营销的需要,省行可以将这类信贷业务对二级分行转授权适当扩大,并简化上报手续,对于时效性强的或需求急迫的可实行传真上报,会签审批。
5.贯彻“四重”营销策略,加大对非“四重”客户贷款的否决率,切实提高新增贷款质量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
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其信贷风险属性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各国银行自诞生的一天起,就在孜孜寻求规避信贷风险的方法和手段,以最大限度地控制信贷风险。信贷风险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古老的金融风险。信贷风险是指银行在信贷活动中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可能性。它不仅指由于借款者违约不能如期偿还贷款本息而使银行承担实际的违约风险,而且指由于借款者还款能力下降或信用等级降低而使银行面临的潜在违约风险。信贷风险管理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它是指商业银行对信贷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并准确度量,在此基础上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以最低成本实现信贷资产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
对于信贷风险的研究是一个历史悠久的问题,信贷风险管理方法历经多年的发展,不断推陈出新,表现出一种从定性到定量、从简单到复杂、从个别资产信用风险评价到资产组合信用风险评价的趋势。而风险管理上的差距,是我国商业银行与国外先进银行的最大差距,也是我国商业银行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强的根本原因。面对金融自由化、全球化的加强和金融竞争与创新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金融全面开放,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正视经营风险问题并尽快构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模式,以提高自身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
一、传统信贷风险的测度方法及局限性
传统的信贷风险度量模型分为三类:专家方法、评级方法、信用评分方法。
专家方法是一种最古老的风险分析方法,其基本特征是:银行信贷的决策权是由该机构那些经过长期训练、具有丰富经验的信贷官所掌握,并由他们作出是否贷款的决定。最常见的是信贷的5C方法,主要集中分析借款人的品格(character),资本(capital),偿付能力(capacity)、抵押品(collateral)、商业周期(cyclecondition)这五项因素。专家知识、主观判断以及某些要考虑的关键要素权重均为最重要的决定因素。运用这种方法的缺点是,专家用在5C上的权重有可能以借款人的不同而变化,专家难以确定共同要遵循的标准,造成品估的主观性、随意性和不一致性。
评级方法是指对每笔贷款进行评级,以此来评估贷款损失准备的充分性。最早的贷款评级方法之一是美国货币监理署开发的,将现有的贷款组合归入5类,同时列明每一级别所需要的准备金。目前,国外很多银行都开发了贷款的内部评级方法,分为1-9或1-10个级别。商业银行应对业务作出全面综合的评价,才能正确评估信贷风险的大小。
信用评分模型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爱德华.阿尔特曼(Altman)在1968年对美国破产和非破产生产企业进行观察,采用了22个财务比率经过数理统计筛选建立的著名的5变量Z-score模型和在此基础上改进的“Zeta”判别分析模型。将Z值的大小同衡量标准相比,可以区分破产公司和非破产公司。此方法的应用依靠大量的历史数据资料,并考虑了借款者经营的主要方面,对违约概率进行了预测。此预测是建立在经济发展稳定且借款者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否则,预测误差就会很大。
二、国外信贷风险度量新方法以及在我国信贷风险管理中的应用难点
近年来国外在信贷风险度量与管理的技巧和科学的研究方法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现有的信贷风险度量模型都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发展起来的。
(一)目前广泛应用的国外信贷风险度量新方法主要有:
1.KMV公司在1993年开发的CreditMonitorModel(违约预测模型)。该模型的理论基础是默顿(Merton)将期权定价理论运用于有风险的贷款和债券的估值中的工作,债券的估价可以看作是基于公司资产价值的看涨期权,当公司的市场价值下降至一定水平以下,公司就会对其债务违约。KMV模型通过计算一个公司的预期违约率(expecteddefaultfrequency,EDF)来判断他的违约情况。
2.J.P.摩根公司和一些合作机构于1997年推出的CreditMetrics方法(信用度量术)。在银行业最早使用并对外公开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型是J.P.摩根于1997年开发的CreditMetric严模型。该模型是通过度量信用资产组合价值大小进而确定信用风险大小的模型,给出了一个测量信用资产价值的大小的具体方法,并由此判定一个机构承担风险的能力。该模型以信用评级为基础,计算某项贷款或某组合贷款违约的概率,然后计算上述贷款同时转变为坏账的概率。该模型通过计算风险价值(VAR)数值,力图反映出银行某个或整个信贷组合一旦面临信用级别变化或违约风险时所应准备的资本金数值。VaR方法作为一种测量投资组合风险的新方法得到迅速发展,到目前为止,VaR方法已成为金融领域和部分工业投资领域中的一种重要风险管理工具,许多金融机构已采用VaR来度量与管理投资组合风险,同时,巴塞尔委员会1995年4月提出了市场风险模型扩展的建议,建议银行建立基于VaR的风险管理模型。
3.麦肯锡公司在1998年开发的CreditProtfolioView(信贷组合审查系统)。该方法是分析贷款组合风险和收益的多因素模型,它运用计量经济学和蒙特·卡罗模拟来实现,最大的特点是考虑了当期的宏观经济环境,比如GDP增长率、失业率、汇率、长期利率、政府支出和储蓄等宏观经济因素。模型认为信用质量的变化是宏观经济因素变化的结果。
4.CSFP(瑞士信贷银行金融产品部)开发的CreditRisk+(信用风险附加)模型,应用了保险业中的精算方法来得出债券或贷款组合的损失分布。该模型是一种违约模型,只考虑债券或贷款是否违约,并假定这种违约遵从泊松过程,与公司的资本结构无关。
此外还有死亡率分析、基于风险中性的KPMG贷款分析系统、风险敞口等值法等,最新发展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是2000年4月,穆迪(Moody''''s)提出的Ri.skRalc,该模型结合了基于默顿(Merton)债券估价的结构方法和分析历史数据的统计方法。以上关于信用风险的研究汲取了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比如计量经济学方法、保险精算方法、最优化理论、仿真技术等等,运用了现代计算机大容量处理信息和网络化技术。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现状与难点
我国关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研究于20世纪80年代末才刚刚起步。信贷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大和最重要的金融风险,由于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银行缺乏风险意识,因此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忽视了对信贷风险的管理。在银行业的管理实践中,其风险管理在我国经历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对银行风险损失的控制、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下的银行风险管理及现阶段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三个阶段。
1.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信贷风险管理。从建国到1978年以前的30年时间里,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信贷风险是由国家统一承担的。银行风险观念淡薄,对信贷风险管理除了反对贪污、挪用等财经纪律外,主要是依靠贷款指令性计划分配,坚持“计划性、物资保证性、归还性”三性原则来加强贷款管理,控制信贷风险。
2.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下的信贷风险管理。1984年10月,中央明确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信贷业务得到迅速发展,信贷风险也开始逐渐暴露并加剧。为此,我国先后确立了存款准备金制度、呆账准备金制度、备付金制度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与机制。但这时的贷款绝大部分给了国有企业,贷款通常没有担保,再加上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严重,使许多企业拖欠银行的贷款,大量贷款最终成了坏账,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后期国有银行贷给企业的贷款中平均有20%的贷款不能偿还。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信贷风险管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始注重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估,但在具体度量和管理时使用的方法还很陈旧,基本局限于定性分析等一些传统的方法。国内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大多处于第一阶段—非系统化管理,我国各商业银行对于如何度量信贷风险并构建全面风险管理系统的研究还比较薄弱,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领域日新月异的变化对银行业发展提出的要求。而通过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可以使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达到第二阶段—系统化风险管理,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相关的管理系统进行改进与完善,可以逐步趋向于第三阶段—战略组合管理。而我国商业银行引进和采用西方国家信贷风险度量模型可操作性不大,主要是因为我国企业信用等级及其变化的资料数据库还未建立,缺少企业信用等级及其变化的数据资料,给信贷风险的度量增加了难度。
银行度量风险的数据主要来自客户不同时期的财务报表及其资本市场的价值或价格,还包括银行贷款损失的时间序列数据等。对于我国银行来说,只有建立起行业信用数据库,才能为高级的风险管理体系提供支持和保障。由于我国银行客户中非上市公司占据绝大多数,所以对客户现有财务报表数据的搜集和整理以及对客户将来信用信息充分披露的要求就显得非常重要。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的构建
通过建立一个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旨在预防、回避、分散、转移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从而减少损失,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
1.从商业银行信贷操作流程的角度,构建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系统。该系统有三个构成要素,分别为信贷风险识别系统、信贷风险量化系统以及信贷风险控制系统,它覆盖了整个信贷操作过程,包括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的风险管理体系,把这三个构成要素置于一个大系统中进行系统分析。
信贷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环节,是指对经济主体面临的各种潜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认识、鉴别、分析,在这个阶段,要做到正确判断风险类型,准确寻找风险根源。信贷风险度量是在识别风险产生原因的基础上,科学地量化风险,包括衡量各种风险导致损失的可能性的大小以及损失发生的范围和程度。风险度量是风险识别的延续。信贷风险控制是在识别和度量信贷风险之后,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风险暴露、将风险损失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通过对信贷风险评价分析,才能科学测度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量,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从而对其提出控制的措施。这三个构成要素以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联合起来构成一个信贷风险管理的整体,从而达到信贷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目的。
2.构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的关键在于科学测度信贷风险。风险度量是信贷风险管理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能否对信贷风险进行准确的度量关系到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成败。
由于违约风险是我国银行面临的最重要的信贷风险,因此信贷风险管理系统将侧重于对违约风险进行度量,通过建立银行内部信贷风险度量模型,对预期违约概率、赔付率和贷款损失等变量进行估计,进而计算银行个体贷款和贷款组合的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其中,贷款组合的预期损失等于组合内个体贷款预期损失的加权平均值,权重为个体贷款占整个组合资产的比重;贷款组合的非预期损失则是个体贷款的非预期损失、个体贷款占贷款组合资产的权重以及贷款损失相关系数等变量的函数。预期损失决定着银行的准备金和保证金水平,而非预期损失决定着银行风险资本的水平,从而达到对银行信贷风险进行量化组合度量的目的。
现阶段商业银行可以在传统的贷款风险度的计算基础上构建一个信贷风险度的函数式,综合考虑各影响因素,衡量信贷风险的大小。信贷风险度为:f(X1,X2,X3,X4,X5……)其中,X为影响信贷风险大小的各个因素,包括贷款对象的信用等级、贷款方式、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投资项目的风险—收益比等。信贷风险度量采用了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相结合的方法,对影响企业信用的因素进行加权综合,得到企业信用的综合评价值。信贷风险度指标可以用于银行对个体贷款的分析与决策,根据信贷风险的度量结果制定明确的信贷风险管理政策,如授信的对象、额度和期限等,从而保证每笔贷款的合理性,这是控制和防范信贷风险的主要环节之一。同时,还应考虑银行贷款组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通过对个体分析与组合分析风险收益的比较,尽可能减少各贷款之间的相关性,从而分散和降低贷款组合的总风险,实现对贷款组合信贷风险的动态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控制信贷风险,降低不良贷款的比例,并为银行的资本配置提供参考,帮助银行决定满足巴塞尔协议风险资本充足率要求的经济资本数量,增强银行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谢平,等.中国商业银行改革[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2]钟俊,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与管理[M].北京:中国工商出版社,2005.
关键词:信用风险管理 内部评级体系 管理战略
一、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概述
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一般定义为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义务的潜在可能性。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违约风险(default risk),指交易一方不愿或无力支付约定款项而致使交易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另一部分是信用价差风险(credit spread risk),指由于信用品质的变化引起信用价差的变化而导致的损失。以银行实际的风险资本配置为参考,信用风险占银行总体风险暴露的60%,而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则仅各占20%。狭义的信用风险通常指信贷风险。由于商业银行本身以经营信用为基础,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其信贷风险与生俱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需要管理的风险也逐步增多,其信用风险依然是最大风险,以我国为例,据了解在剥离大量不良资产的前提下,2005年末,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13133.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6l%,其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高达10274亿元,不良贷款率高达10.49%。并且,在开放的市场中,新增的各种经营风险都将最终表现为信用风险。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产生与发展趋势。
(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产生。纵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风险管理从产生到发展已经完成了从传统风险管理至现代风险管理的重大转折。传统的风险管理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前期,主要经历了负债管理、资产管理和资产负债的综合管理三个阶段。现代风险管理源于2O世纪80年代初期,国际上多家银行受信用风险的影响而纷纷倒闭,商业银行由此开始普遍重视对信用风险的防范和管理的研究,我国尤其在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更深刻意识到: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理念、体系已经到了必须重新研究的阶段,于是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在这样的背景应运而生。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发展趋势。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在当前又有了新的发展趋势,如管理理念由保守型向进取型转变,由单纯控制信用风险转变为灵活运用信用风险。银行业越来越倾向于积极地、富有进取地管理信用风险,以在可接受的信用风险暴露下,实现风险调整收益率最大化;管理方式由人工管理发展到运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而且信息透明度越来越高,银行业可充分共享包括银行在内的借贷信息和政府有关机构的公开记录等;管理工具由内部控制工具发展到外部交易工具;管理手段由静态向动态方向发展;管理内容由单一资产的信用风险管理向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管理发展,并更加注重全面风险管理。银行更注重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其他多种风险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由各自为政向市场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建立了完善的信用管理机构和有效的个人、企业信用评估体系。
3.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影响因素。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是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部因素指由外界决定、商业银行无法控制的因素,如国家经济状况改变、社会政治因素变动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内部因素是指商业银行对待信贷风险的态度,它直接决定了信贷资产质量高低和信贷风险大小,这种因素渗透到商业银行的贷款政策、信用分析和贷款监督等信贷管理的各个方面。
4.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内容。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渗透在所有业务中和银行管理的所有层次。目前,国际活跃银行普遍采用金字塔式的风险管理体系,如图1:
该体系可以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及业务风险等各种风险;此外,风险管理体系还引入了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对策、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概念和方法。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中国加入WTO,外资金融机构开始进入国内,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逐渐传人我国,一些对银行风险管理比较重视、观念比较先进的国内银行开始认识到对全行风险管理进行统筹规划的重要性,开始慢慢尝试建立自己的风险管理模式。例如,中国银行率先在总行成立全球风险统一管理部,对中国银行的全球业务进行统一的风险管理。
二、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信用风险的发生通常具有突发性、不可逆性和传递性特点,而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存在的较多问题,使信用风险的控制能力是有限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较大问题,主要还是由于银行自身风险管理缺乏系统性和实效性所致。
1.运用现代风险度量模型计量信用风险时存在着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主观上。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度量的主观评价色彩浓厚,长期以来采取的是由信贷主管人员在分析借款对象财务报表和近期往来结算记录后进行信贷决策的主观评价色彩浓厚的传统方法,是静态和被动的管理方式。客观上。缺乏有效的征信渠道和信息披露制度。以我国商业银行为例,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征信公司经营规模小、收入低、效益差,业务开展上也不尽如人意:个人征信刚刚起步,征信的数据量很小,限制了其使用范围;企业之间信息不互通,透明度差,很多企业的财务数据无从搜集,已公开的一些大企业的财务数据也存在着失真现象。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级体系尚不成熟。商业银行缺乏一套完善的信用风险内部评估体系,尚未建立起有效的预警、监测、转移和防范机制。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整体水平较低,缺乏对个体信用风险基本要素及其损失的度量问题的定量研究,先进的信用风险模型的使用几乎没有开展,难以准确地识别和度量经营风险。国际上比较活跃的定量技术方法是VAR度量,目前国内对VAR方法的使用还主要限于交易或部门层次,在银行层次的运用还很少。商业银行普遍没有建立起以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识别、度量机制为基础的事前风险控制机制——风险预警机制。由此导致了商业银行的借款管理偏重于抵押贷款,而几乎没有建立具有高效的风险防范和转移功能的衍生产品以及证券化技术转移和分散管理机制。以中圈工商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为例,如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