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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销毁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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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销毁工作计划

第1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计划范文

档案鉴定就是鉴别和判定档案的价值,挑选出有价值的档案交档案机构保存,剔除无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销毁。企业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目的,是通过价值鉴定来精简档案,保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使有价值的档案更好地为经济利益服务。

一、目前企业档案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档案只鉴不毁。这是企业档案工作中存在的普遍现象,每年档案人员都在进行档案收集和价值鉴定工作,但是,档案除了被按照永久、长期、短期划分期限外,对于到期档案并没有实行复审或销毁,积存现象呈上升趋势。

2.价值判定各自为政。不同时期,不同鉴定人员对档案价值划分差异悬殊,同种性质文件往往被划分不同种价值;对归档范围与不归档范围的理解出入较大。不归档范围文件经常被尊为档案优待,造成良莠不分、鱼龙混杂。

3.期限划分不适合所有门类档案。科技档案中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由于一个项目工程内容的成套性和相关性较强,对其进行不同期限划分,一旦把到期档案销毁,将打破其完整性和连续性,可操作性不强,并浪费档案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4.重复件较多。重复件是企业的通病,文件在制作过程中,疏于管理;在入库过程中,疏于把关,尤其以文书档案居多。

5.文件汇集堆积严重。企业文件汇集作为只供参考的文件资料多为不归档来文,虽然文件汇集一般不列入档案的范畴,但文件汇集也被存放于档案库房,且堆积严重,企业没有及时通过鉴定工作来妥善处理或销毁,那些时效性已过的文件汇集不仅日久尘封,无人问津,且长期占用库房,浪费资源。

6.未开展除会计档案外各门类档案鉴定销毁工作。企业成立了档案鉴定委员会和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但这项工作一般只针对到期会计档案展开,除此,并无组织或开展过其他门类到期或无继续保存价值档案、资料的鉴定、销毁工作。

二、 主要原因

1.重整理轻管理。受传统观念影响,企业档案工作普遍被认为是对文件资料的整理和保管,档案员整天在浩瀚的文件海洋,默默地从事整理工作,难以拓展档案工作的其他各项管理内容,影响了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总体需求。

2.档案工作队伍不稳定,缺乏鉴定人才。企业档案工作队伍不稳定,缺乏鉴定人才是造成价值判定各自为政的主要原因,而档案工作队伍不稳定又受到三方面的影响。一是企业对档案工作认识不足。过去,由于企业档案工作的封闭性、单一性,决定了企业对档案工作的态度,频繁变动工作人员,给档案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随着科技发展,电子文件应运而生,企业认为档案工作被注入了新的科技含量,似乎又可以减轻档案员的工作负担,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到,科技的运用不仅不会减轻档案员的工作量,而且还对档案员的工作提出了一个更新更高的要求。目前档案的管理还无法消灭纸质文件,纸质与电子文件双轨运作已成为档案工作的新组合。因此,合理的人员配备应是企业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二是档案工作岗位定性差异悬殊。长期以来,档案工作被定为“辅助工作”,还有一些企业将其定性为非管理岗位,这种定性的随意性和模糊性,大大影响了档案员的积极性。三是档案员自身对档案工作缺乏活力和自信心。

3.唯老唯旧说。企业档案工作习惯于灌输老的旧的不去碰的思想,习惯于沿用以前就是这样搞下来的说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没有创新,工作有畏难情绪。

4.弹性原则把握失衡。保存从宽、销毁从严的指导思想,使企业对到期失效档案资料的鉴定销毁态度过度慎重,保存从宽宽到十年几十年,销毁从严严到不动不碰,这显然是对弹性原则把握失衡,必将造成档案资料堆积现象。

5.无正确权衡效益标准。档案保存价值鉴定工作效益标准明确指出,当档案发挥作用所带来的效益,超出因保存档案所付出的代价时,才具有保存价值。换言之,就是保存档案的费用应小于或等于档案发挥作用带来的效益。

6.内部管理不严。企业内部管理疏忽,对文件的形成、收集、甄别到转换成档案的过程把关不严,这是造成重件和档案质量不高的早期原因。

7.执法、宣传力度不够,企业员工档案意识薄弱。表面看这似乎与档案价值鉴定工作无直接的关系,但是执法、宣传力度不够,企业员工档案意识薄弱,必将影响到内部管理机制运作的不顺畅,从而降低档案工作的整体水平。

8.保管期限表不够完善。以文书档案为例,目前使用的保管期限表还是1987年由国家档案局的。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和短期,长期为16年--50年,弹性空间过大。比如,每年的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相当多,虽为长期保存,但利用几乎为零,并没有发挥出档案应有的价值。故保管期限表应有所修改和完善。

三、几项对策

1.建立企业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管理体制。实行专人负责制,负责对到期或无继续保存价值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负责起草档案鉴定工作计划,拟定、提出档案鉴定销毁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法,并提交企业档案鉴定工作委员会或档案工作主管部门领导审批。

2.定期组织开展各门类档案、资料价值鉴定工作。企业各门类档案数量庞杂,鉴定工作必须分期分批分量进行,这样才不会影响其他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将各门类档案、资料的鉴定工作制定一个鉴定工作循环周期,周期长短视企业自身情况而定。一次只鉴定一种档案、资料,这样可以保证精力和鉴定专业知识相对集中;将明显无查考价值档案、资料先行鉴定销毁;将把握性不大的档案资料另行登记、造册和放置,等三到五年后再销毁,如果条件允许,可在销毁前做缩微备份。

3.积极培养鉴定人才,提高人员素质。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好坏、质量的高低最主要取决于鉴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责任心,因此,注重和培养高素质的鉴定人才是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可采取参加培训班、交流经验会以及参观学习等方法。同时,还要提高鉴定人员的政治、文化、思想等各方面综合素质。

4.加强内部管理。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文秘、文书人员的工作质量,严把档案质量关,最大限度杜绝和控制不规范文件的形成、不归档文件的流入,从源头上减少影响档案质量的早期不利因素。同时,文件汇集不入库,可分留于各个部门自行参考。

第2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计划范文

一、2014年档案工作完成情况

(一)抓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按照上级行和当地档案管理部门的指示要求,分行将档案管理工作当作内部管理和加强精神文明、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学习《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条例》,以及上级行关于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了全行员工,特别是档案文秘人员的执法守法意识和岗位职责意识。明确了分管领导和配合协作部门,把档案管理工作列为分管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档案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中,落实到具体部门,实行部门领导责任制,从而加强了对各支行档案工作的领导、督促和帮助,为促进全行系统档案工作的不断规范起到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作用。

(二)抓标准化管理,努力提高档案管理工作质量。分行按照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对全辖业务档案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全行的法人客户信贷档案,个人客户信贷档案,文书、财务会计、科技、特殊载体档案等都基本上实现了集中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操作流程,在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使用、鉴定销毁方面,都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收集充分、档案交接手续齐全、档案整理规范、档案内容完整、档案管理期限划分准确,做到交接有手续、借阅有审批、归还有记录、鉴定销毁有依据。同时做好档案统计工作,确保档案统计报表上报的及时和准确完整。

(三)抓制度完善,进一步做好保密工作。我行制定了一整套的保密制度,做到事事有章可循,能够严格按照文件保密制度办理手续传递文件。行领导在工作中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执行保密纪律,自觉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在办公室阅文制度;坚持外出开会带回的文件先登记保管,再按规定传阅;坚持文件传阅制度,做到文件不横传、不抽走,确保文件万无一失。对信息、数据、人事管理等秘密实行“三专”制度,即专卷入档、专卷保存和专人管理。加强密码的通讯管理,依法进行保密监督,加强了印章、印鉴、有价证券、密押管理等。特别是加强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技术防范和管理,制定、完善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的措施,对上网的资料、数据、信息和技防手段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了内部信息网络的绝对安全。

(四)抓防治结合,加强档案安全工作。我们把档案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档案实体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保证了档案实体的安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库房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了所配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通过检查库房环境,定期测记温湿度变化,定期投放防虫药物,确保了库房温湿度适宜,库房清洁卫生,档案无虫霉滋生现象。

(五)抓系统运用,努力提高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按照上级行的工作安排部署,我们按时完成了对文书档案的录入工作,积极做好各种档案管理系统的推广工作,除了档案工作人员做到熟练掌握和应用档案系统的各项功能,能充分利用系统完成监测分析、督促归档、保管利用等各项工作外,还按规定及时向全行开放了各系统的客户端,准确、合规地建立用户,设置权限,以满足远程网上调阅的需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行的档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档案工作管理方面,支行的部分永久文书档案以及科技、特殊载体档案尚未集中到分行档案部门管理,没有出台档案工作机构设置情况的文件。二是在档案管理工作方面,照片档案不够齐全,已收公文档案中处理单不齐全,没有及时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三是在档案保密方面,个别单位对保密工作重要性认识的不足,在保密制度的严格执行上还存在着一定的不平衡性。四是档案管理工作创新方面,我行在档案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的创新上有些薄弱。这些问题都有待下步认真解决。

三、2015年档案工作计划

针对当前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的实际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制定了2015年档案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在认真学习《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条例》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行要求,把建立和完善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当作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点,认真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分行特点,从档案人员的岗位职责,到档案的保管、查询、移交、保密、安全、统计、鉴定、销毁、接收、利用等各个方面都建立比较系统完善的制度。从收藏、借阅、利用,到保管接交,都统一实行严格的登记签字制度,有效杜绝丢失、泄密、损毁等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二是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服务水平。在不断建立完善档案设施和管理制度的同时,集中精力抓好业务基础建设,通过强调、检查和督导落实,使全行每个单位的档案用房、安全设施、档案装具等管理设备不断完善。注重抓好文件的归档收集,特别是对积存文件中一些应归档而未归档的重要文件,进行了再收集,使档案内容不断得到丰富和充实。并将按照正规库房标准配备相应设施,以确保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档案实体的安全。

第3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计划范文

一、加强领导,细化管理

(一)建立了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我局建立了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各股室为成员,把档案工作列入了单位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或规划,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了《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县档案局的工作,支持档案人员参相关档案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班,提高本单位档案人员业务水平和业务技能。

(二)档案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县审计局档案管理制度》,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内。二是编制了档案分类大纲和方案。编制了案卷目录、案卷文件目录、归档文件目标、业务档案总目录、分类目录、会计档案目录、声像档案目录等检萦工具。三是编制了各种门类档案保管期限表,严格执行了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管理基本情况统计比较齐全,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四是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已引起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列入了局机关的工作计划。

(三)加强档案业务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根据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档案局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了齐全、完整、符合规范的全宗卷;制定了科学的档案分类方案或分类大纲,并能严格执行;确定了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不归档范围,制定了各门类的保管期限表,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准确,各门类档案经过系统化整理,按规定实行了本单位集中立卷或部门立卷制度。近十年的档案、文件中没有用铅笔、圆珠笔等书写的不符合档案保护技术要求的字迹。收集、保管了与单位主要业务有联系的资料齐全、完整、并进行规范整理。成立了档案鉴定领导小组,并按有关规定和规章定期进行档案鉴定工作。档案和资料柜、架排放符合规定要求,编制了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档案和资料收进、移出有严格的登记、审批手续。建立了档案库房温、湿度纪录,库房温、湿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对近五年内保管的档案、资料进行过全面清查,对存在的问题有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档案保管安全,有“八防”措施。档案统计内容全面,统计数字准确。严格执行《档案法》与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二、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第4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计划范文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除特别说明外,本制度所称“公司”的仅指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公司财务部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准则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基础财务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的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 财务管理准则

第五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决算资料以及其他法定财务报告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第七条 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经由公司董事会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

(一)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批准公司的亏损弥补方案。

(四)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五)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六)需报董事会审议的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

(七)需报董事会审议的公司担保行为。

(八)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九)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经由公司决策层审核,上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八条 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董事长召集财务总监及相关负责人员审议通过:

(一)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亏损弥补方案。

(四)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生债券或其他证券。

(五)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需由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相关负责人员参与审议的房地产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资产处置、重大合同签订、对外担保和风险投资。

(七)聘请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八)制定或修订本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审议和批准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

(九)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需召集财务总监及相关负责人员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九条 财务总监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章程规定,但必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岗位,按照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定进行任免。财务总监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具体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向董事长直接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十一条 财务总监对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向董事长报告财务工作和提交年度财务预决算等重要财务事项预案,组织落实公司相关财务决议,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和权限包括:

(一)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监督和审批公司的财务收支行

为,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其他有可能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无效的,有权提请公司按规定处理。

(二)负责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统一要求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各种财务管理报表,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不符合会计制度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责任予以纠正。

(三)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草案,具体组织落实和监督执行公司制定的相关财务预算、计划、方案等,对于偏离预算、计划和既定方案的经济事项有权予以纠正或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定期完成公司财务预测和财务分析工作。

(四)负责公司资金的筹集、回收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保障公司项目开发和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要,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侵害公司资产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参与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签订、资产购置和重组等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和研究,为公司的重大经济决策提供财务依据和专业意见。

(七)负责公司的税务工作,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税务关系,按照国家税务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费;做好各开发项目的税务筹划,合法降低项目的税务成本。

(八)具体负责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基础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高财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九)负责对公司财务部和财务人员的管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配置财务人员的方案,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十)管理和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接受和配合公司的内部审计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十一)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履行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 公司设立财管理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落实财务会计核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协助财务总监完成财

务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 财务人员应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及与所任岗位相称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有违反财经法规等不良记录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任为公司的财务人员。

第十五条 财务部应完善岗位设置,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遵守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

第十六条 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务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人员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接受后续教育。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十八条 财务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工作岗位变动的,必须按规定做好工作交接,移交所有经管财务资料和其他经营资料。未办妥交接手续的,不得办理转岗或调动、离职等手续。

第三章 财务会计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统一执行国家制定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照统一口径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及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必须符合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制订和变更需经董事长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 公司独立设账,独立核算盈亏。

第二十一条 公司财务管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基础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效率与质量。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和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管理要求由公司财务部制订的内部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进行规范。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财务会计档案。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要求编制和

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进行编制,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和主管会计需签名和盖章,各签字盖章的人员对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和完整性在各自职责范围负责。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规章规定以及公司招投标、融资等业务需要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要求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或相关财务信息,违反规定要求提供的,公司有权拒绝。

第二十四条 公司正式对外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董事长审核通过。除正常的对外披露途径外,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不得擅自对已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对外进行解释。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需经审计的,由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董事长。

第四章 投资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实行统一的投资管理制度,房地产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等统一由董事长权限审批。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投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和现有条件,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十八条 为了控制投资风险,保证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公司的相关部门应对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并提出可行性报告报公司决策层立项、审查和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具体投资决策程序由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第二十九条 经批准的投资项目,公司及时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实施方案以及公司决策层审批意见落实项目投资节点计划,加强项目开发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成本,确保预期经济效益的实现。

第三十条 项目投资结束后,公司应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后评估。

第三十一条 公司通过并购、注资等方式进行股权投资或取得其他公司的控

制权时,应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以经审计评估后的价值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二条 按国家国有关资产管理部门规定需办理国有产权登记的,应按规定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办理产权登记。

投资期满相关股权转让的,也应进行审计评估和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资产按以下原则确定主要归口管理部门: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由财务系统负责管理,非工程类固定资产由行政综合部负责管理,在建项目及工程用设备物料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管理,已完工物业及出租物业由客服部协助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各项资产统一由公司财务部核算,财务部应对资产的管理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在资产的日常管理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依法管理和经营公司资产,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一节 资金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合作开发、引进房地产投资基金及接受其他单位提供资金、票据贴现、销售回笼等方式筹资项目开发、拓展和经营所需的资金,并分别由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及相关责任部门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资金的筹集应根据项目开发、拓展和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尽量避免资金闲置,并严格控制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各部门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做好年度、月度部门整体的资金计划,财务部汇总、调整总体资金计划后报财务总监、董事长审核、审批后执行。

第三十七条 资金计划经批准后,各部门应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做好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的计划安排。

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所有资金必须纳入法定会计账册核算,不得坐收坐支,严禁账外循环。各部门应建立和执行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

周转,确保应收资金的及时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会计和出纳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开具银行支票所需的印章必须分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保管,银行支票印章的保管人员不得在空白或内容填列不全的支票上盖章。

第四十条 公司各项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按规定付款权限和程序审批。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批或超越权限审批的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支付资金,其他财务人员不得办理有关财务事项。付款申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十一条 所有的资金的支付必须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据和齐全的手续,并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杜绝白条或不规范凭证、票据支取资金。由于特殊原因暂时未能取得合法有效票据的,应做好相应台账记录,明确催收责任人和催收期限,因未及时催收给公司带来税务问题或其他不利影响的,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二条 除公司按照规定统一调拨资金以及员工正常业务工作借支外,公司的资金原则上不得外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确需,必须经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资金的外借使用应遵循等价有偿原则,并确保安全回收。

第四十三条 员工因办理业务需要预先借支资金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相关业务办妥后及时报销销账或退还所借支的资金。

第四十四条 未经董事长批准,公司的资金不得投入证券市场从事有价证券买卖活动,或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活动。

第四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财务部应建立现金定额制度,对于超出定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四十六条 公司的所有银行账户必须由公司的财务部统一管理,其他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开立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必须以公司的名义开立,不得违反规定以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开立,严禁将公款私存、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

公司财务部应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对于长期不使用、不需要的银行账户应提请领导审批后,及时予以注销。

第四十七条 资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公司财务部的会计人

员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盘点现金,保证账实相符,出现账实不符情形的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纠正或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管理

第四十八条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应收及预付款管理制度,完善相关业务流程,确保应收及预付款的安全回收。

第四十九条 财务部对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设立台账逐笔登记发生时间、欠款单位或个人、欠款原因、欠款金额、到期时间、催收责任人等,定期清理,按时催收欠款。台账中记录的应收账款,除账面反映的应收账款外,还应包括账上尚未结转收入,在账上暂时未体现为应收账款,但根据合同约定应收的销售房款及其他收入。

对于逾期时间较长的应收款项,应作为重点催收对象,由财务、销售、客服、招商等相关部门共同催收,并注意诉讼时效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司对其拥有合法诉讼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诉权,致使应收款项无法收回。对于期限较长的预付账款也应及时清理。

第五十条 公司定期召开应收账款专题会议,由财务、销售、客服、招商等相关部门参加,定期分析、研究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寻求解决方法。

第五十一条 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符合公司坏账确认条件的应收款项,财务部应在取得核销证据后及时按规定程序报董事长审批核销坏账。

第五十二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调动、辞退、辞职等原因离开公司的,应结清所欠公司款项,未办妥结清手续的不得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第三节 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处置、保管和登记等基础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五十四条 公司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时确定下年度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并按照预算实施固定资产购置,超出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应按规定权限审批。

第五十五条 严禁用公款以私人名义购置固定资产,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

全部纳入法定会计账内管理和核算。

第五十六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与会计账上记录核对,确保账实相符,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按照权限报请审批清理。

第四节 其他资产管理

第五十七条 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所形成的资产以及其他资产按照本制度其他章节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管理。

第五十八条 公司资产对外捐赠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第五节 负债及担保管理

第五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应适度控制负债规模,严格控制财务风险。

第六十条 公司发行银行贷款等对外举债行为需经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通过。

第六十一条 公司的以下担保行为需经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通过:

(一)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第六章 费用管理

第六十二条 费用管理目的

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明确费用开支管理的流程以及各环节的职责与权限,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第六十三条 费用管理原则

公司费用实行预算管理、标准控制、集中反映、有效监督、节奖超罚的管理原则。

第六十四条 费用管理实施

一、所有费用均按公司年初下达的费用指标编制年度预算并分解到月到部门按月实施。

二、公司各部门须在每月25日前根据下月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费用同资金计划一并发送至财务部,经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执行。

第六十五条 计划外费用审批

计划外费用开支,根据实际情况一律报董事长审批后由财务部进行调整下达。

第六十六条 费用管理职能中心

公司财务部是公司费用管理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是公司费用的责任中心。即各级审批领导对各项开支的合理性、真实性负责,财务人员对开支的票据合法性、金额准确性、审批手续的完备性及资金流向负责,并在预算的范围内控制。

第六十七条 费用支出的内容

本制度所称费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费、社保费、应酬费、办公费、差旅费、汽车费、水电费、物业费、房租费、通讯费、文印费、折旧费、税费、培训费、其他费用等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

第六十八条 公司费用开支实行授权审批制度,所有费用都必须经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统筹安排支付。

第六十九条 公司费用开支审批权限和程序

公司费用开支审批程序为:费用当事人申请部门经理确认财务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财务总监审批董事长审批。

第七十条 各部门在业务发生时,原则上应取得税务中心认可的合法票据,即应取得正规发票或非经营性统一收据,发票必须是发票联或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做报销凭证。

第七十一条 发票内容要填制齐全,抬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要清楚,大、小写要一致,涂改无效。

第七十二条 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发票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用章。事业单位的收据,须是税务中心统一印刷的收据。

第七十三条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车、船、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

被盗、遗失,后果自负,原则上不予报销。但有相关证明和提供有效证据,经董事长批准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各类费用原始单据应由经手人(或当事人) 分类整理后,整齐地粘贴(一律统一使用原始凭证粘贴单以左上角对齐横向依次粘贴。对粘贴不整齐、达不到装订凭证及档案管理要求的,财务有权要求重新粘贴在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后,并注明单据张数和各类费用金额,准确填列在报销单上,由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交财务部审核开支是否有预算、票据是否合法、金额是否正确,审核无误后由财务总监核准、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支付。

第七十五条 如购置多种办公用品、礼品、材料物资等开具一张发票且未单项列示的,必须同时提供有销售方盖章的销售清单,清单列示金额与发票一致方可报销。邮资报销应随发票提供寄往目的地的凭证。(详见日常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第七章 成本支出管理

第七十六条 为了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支出,规范材料采购和材料款、工程款的支出,以降低开发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成本支出的管理规定。

第七十七条 成本支出是指为开发项目所发生的开发成本,包括前期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公共配套工程等以及开发项目使用的主材、辅材及各种设施设备。

第七十八条 成本支出支付依据所签合同,按计划内付款审批流程进行审批付款。(详见工程付款管理办法)。

第七十九条 成本支出原则上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确需使用现金方式支付的,应书面说明情况并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第八十条 在工程款支付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

1、无工程款资金使用申请单的,或在工程款资金使用申请单上缺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签署同意付款意见的;

2、无工程进度表或工程预决算书的;

3、工程进度和工程预决算金额明显不符的;

4、未提供工程发票的;

5、不符合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的;

6、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

第八十一条 财务部每月28日应会同预算部和工程管理部核实每一个工程项目的进度,如核实至本月止累计付款超过本月工程进度,应在下笔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超付款。

第八十二条 工程款日常管理事项

一、财务部在支付工程款时原则上应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正式的建安发票才可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如未提供正式的建安发票,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如属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财务应扣除相关税金后才可支付。

二、财务部应根据合同金额、工程进度款、预决算金额、已付金额、已收发票等内容分单位建立电子台账。

三、施工进行到一定程度,如果有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等款项的,应由财务部根据合同约定将预付的款项逐步在进度款中扣回。

四、财务部一律凭预算部和工程管理部、监理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签字认可的签证单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五、具备结算条件的项目,由工程管理部和预算部负责实施。经公司验收合格的项目才可办理结算手续。对不符合结算手续的,财务有权拒付工程款。

六、财务部根据工程管理部提供的工程扣款数额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负责扣回应扣款项。

七、财务部门在支付工程尾款时,应会同工程管理部和预算部确定无质保金、无维修费、无代扣款,无工程扣款和发票到齐等后才可支付。

第八十三条 建设过程中水、电等杂费管理

一、财务部根据工程管理部编制的施工单位用水电清单,复核其水电数量、金额,并分单位设明细进行核算。

二、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财务部应扣除施工单位应承担的水电费。财务部每月根据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交并经施工单位确认的水电费耗用明细原件进行扣款。

三、财务部每月5日前与工程管理部、预算部核对上月施工单位用水、用电

情况,排查异常用水用电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公司领导。

四、每一个施工单位进场3个工作日内,由预算部根据合同金额、预决算金额等编制公司应扣施工单位各种款项明细表,并将此表送财务部一份。

第八章 销售收款的管理

第八十四条 销售收款的内容:以各种形式(现金、支票、银行转账、信用卡支付等)缴纳的定金、预付款、分期房款、按揭款、附加税费等。

第八十五条 销售收款的解缴:所有销售收款均由财务部的财务人员负责办理,不得由任何其他人员代为经办。

一、现金:财务人员依据当日的现金收款情况逐笔登记《销售及收款日报表》,并于每日17点前以“现金解款”的形式全额存入公司指定销售专户。不得存放在保险柜里或存入个人存折。

二、银行转账(包括支票、电汇、信用卡等形式支付):财务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提供公司销售专户的账号资料,不得将款项转入公司其他结算账户。客户转账后,须将转账单复印件交给或传真至公司财务部签收查询,查询到账后方可开具收据/发票。财务人员依据当日银行收款情况逐笔登记《销售及收款日报表》。

第八十六条 销售收款的统计:财务人员将每日收款情况统计后交由销售管理部确认,并于次日上午9:30报财务部出纳和会计。销售管理部据此登记销售台账。

第八十七条 销售报表的报送:财务部会计、出纳按日对收款情况进行核对,并据此填写《销售回笼明细表》,送至财务部经理、报公司相关部门领导。

第八十八条 销售情况的核对与再确认:销售管理部销售助理每周五对本周销售及应收款情况进行统计和汇总,并及时与财务部主管会计进行核对。

第八十九条 应收销售款的范围:以各种销售形式形成的应收而未收的款项。

第九十条 应收销售款的催收职责:财务部负责编制《销售回笼明细表》和《月度催款计划》,并负责催促银行按揭及公积金贷款房款的及时到位;客服

部负责逾期房款的催款工作,并负责协助销售人员催促购房客户及时提供银行按揭、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

第九十一条 回款情况的反馈:财务部负责回笼房款并及时登账,并按周编制《回笼明细表》报销售管理部。主管会计对当月客户房款的到位情况及应收款情况进行核对落实后,应按欠款时间的长短分类汇总统计金额,填写“应收销售款账龄分析表”并于每月10日前编制月度催款计划,由销售管理部负责核对,并报相关负责领导。

第九十二条 应收销售款的催收:财务部应配合销售部根据客户付款方式的不同制订相应的催收方案:

一、客户选择按揭贷款付款方式,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房款一般分别应在购房合同签订的30天内和60天内到位(特殊情况例外)。如果未到位,财务部应分清情况,采取对应的措施,并报公司领导,送销售部。

(一)因客户资料不全(按银行要求补办)的原因造成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未能及时到位的,客服部负责协助销售人员2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补全资料,以便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及时放款。

(二)在各项资料、手续齐全,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未能及时放款的,由客服部负责向责任银行、公积金中心催款。

二、客户选择分期付款方式的,需由董事长特别批准后方可实行。财务部应及时清理客户销售款,并将客户欠款与销售管理部每周五下班前核对一致。当逾期款发生时,财务部应检查营销人员是否及时催收客户欠款,包括检查《逾期款催交记录表》,《延期付款协议》等资料。

第九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九十三条 会计档案的组成

一、会计档案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它辅助账簿;

(三)会计报表:包括年度决算表、月报表和半年报表以及报表附表、附注

和会计情况说明书;

(四)会计预算执行表、成本控制表、销售明细表;

(五)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银行会计报表、对税务报表及税务资料;

(六)其它会计资料:银行对账单、发票或收据存根联、各种经济合同、电脑备份及软件操作资料、相关学习会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九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管理

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的会计档案工作,财务部应安排专人负责会计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和管理,并设置专门的会计档案室,指定专人保管。

第九十五条 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档案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对同一年度的会计档案先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四大类别进行归类,对每一类中的会计档案再根据不同保管年限和档案形成时间顺序分别进行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一、会计凭证的整理

(一) 每月中旬之前应将上月的各种会计凭证分类按编号顺序分本进行装订成册,每本厚度不超过2CM 。

(二) 每本凭证要求折叠整齐,凭证编号连续,附件齐全,并统一将左上角订成三角形,每本凭证订牢不松。

(三) 每本凭证应加制封面、封底,凭证封面和每册凭证背脊对各栏内容必须填写齐全,盖章清晰,结绳并加贴封纸,并盖妥装订人员骑缝名单。

(四) 装订好的凭证应套上凭证盒,并填写好凭证盒上各栏内容。

二、会计账簿的整理

(一)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次年2个月内,应对各种账册进行整理、装订。整理账簿时应检查所有账页是否已并入相应账户内,各种账页是否按科目的编号顺序和日期先后排列整齐,账面有否颠倒、夹错、漏页,账页与账页之间的余额是否衔接,每张账页是否填有科目代号和科目名称,更改对是否划红线盖名章,空页、空格是否按规定写明“空页”字样,年终封账是否划上红线,年末余额是

否按规定结转下年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度”字样,账页流水编号是否连续不断。

(二) 账簿装订要求订牢不松,折叠整齐,不缺不漏,账页多的科目应单独分册装订,账页少的科目可与其他科目账页合并装订,多科目账页合并装订时,同一科目的账页应集中在一本账册内,不能将其分散装订在多本账册中。

(三) 电脑账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后分类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名章。

三、会计报表的整理、装订

(一) 在办完年终决算的第二个月应对各种报表进行整理、装订,检查报表是否齐全,张数有否短缺,名章是否盖全。

(二) 各种月度报表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决算报表应单独装订成册。

(三) 分册制作报表目录,加制封面封底,封面上填明单位名称,会计年度,所属月份,报表名称,封底结绳对要加贴封纸,盖妥装订人员的骑缝名章。

四、其他会计资料的整理

平时应做好其他会计资料的收集、积累和保管工作,根据其他会计资料的不同类型,分别按照上述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装订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并及时归档。

第九十六条 会计档案保存要求

一、防止档案的损坏,延长档案使用寿命,维护档案安全。

二、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水渍、防潮、防虫蛀、防尘、防鼠害、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

第九十七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

第九十八条 会计档案的查阅 由于工作需要调阅会计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内部人员需调阅会计档案,必须填写“会计档案查阅申请单”,先

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由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同意后,方可调阅;其中,机密级以上档案经财务总监及董事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调阅。申请单一式两联,一联查阅结束归回档案后退还查档人;一联由档案管理员编号后留存装订。

二、审计、财税部门因审计和查账事项需调阅会计档案时,应出具审计或查账公文,并由公司接待部门填写“会计档案查阅申请单”,申请单经公司财务总监签章同意后,方可查阅;其中,机密级以上档案的调阅,须经财务总监及董事长批准。

三、公安、检察、法院、工商等部门因相关案件需调阅会计档案时,应出具正式公文或介绍信,经公司法务人员审核认可后填写“会计档案查阅申请单”, 经财务总监签章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取证时可以抄录、照相或复印,但不得将档案带走。

四、查阅档案时,严禁拆散原卷并不得把档案原件抽走、涂改、勾划或损坏,查阅后,应由查阅人在档案封底备查栏内注明日期和原因。

五、档案管理员对查阅完毕归还的档案应检查其完整性。

六、财务部应建立“查阅档案登记薄”,对内部和外部的查阅情况做好记录,以备查用。

第九十九条 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一、会计档案的鉴定。

每年年初应由财务部和档案管理部门对上年度会计档案共同进行一次综合鉴定。对债权债务未结清的档案应抽出重新装订,直到债权债务了结后再作销毁。如果保管期限不一致但装订在一起的会计档案应在上述两部门的见证下将要销毁的凭证抽出后重新装订。

二、会计档案的销毁。

经鉴定后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应由会计档案管理员提交销毁申请报告,并造具“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财务部和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法定程序销毁。

三、撤消、合并时,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本并移交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四、会计档案销毁时,财务部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派专人到现场监督整个销毁过程。

第一百条 书面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存档手续: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必须有会计主管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

二、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办法管理。

三、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账页上签字盖章,主管会计签字盖章认可。

四、任何人不得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凭证、账册、报表等书面档案。

第一百零一条 会计电算化具体要求

一、现金记账凭证及日记账的输出及保管。

现金收付业务要做到当日业务当日清。现金记账凭证一律由专职会计人员手工做记账凭证,审核无误后当日输入计算机并打印出现金日记账页,审核后交现金出纳人员核对现金库存,相符后出纳员及主管负责人在账页上盖章,按月编页码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年终将各月现金日记账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妥为保管。

二、银行记账凭证、账册的输出与保管。

银行记账凭证分机制凭证和手编记账凭证两种。有关会计人员必须及时把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手编凭证,当日输入计算机并打印银行日记账,以保证银行出纳当日业务当日清。银行账页经出纳审核无误后,出纳和主管会计签字盖章,按日装订成册,年终将各月银行日记账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封印,妥为保管。 现金、银行记账凭证可采取汇总的方式,装订成册,妥为保管。

三、转账凭证的输入、输出与保管

转账凭证包括手编凭证和机制凭证两种,有关会计人员应及时将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手工编制的记账凭证,输入计算机。机制凭证在输入计算机后要打印输出,并与手编凭证同样装订成册,妥为保管。

四、科目汇总表、账簿打印时间。

(一)现金、银行日记账每月打印一次。

(二)银行余额调整表每月打印一次。

(三)总分类账和各种明细分类账每年打印一次。

(四)现金、银行存款、转账记账凭证的科目汇总表每月打印一次,并同该本记账凭证一起装订。

(五)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要求和时间打印输出,经有关财会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生效。

五、其他

由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账页上签字盖章,主管会计签字盖章认可。

第一百零二条 电算化数据备份管理

一、必须经常进行会计核算数据的备份工作,避免意外和人为的错误造成数据丢失;发生会计数据丢失时,必须及时用备份数据进行恢复。

二、日常工作中,必须准备三套备份设备(服务器备份、单机硬盘备份、光盘刻录机或磁带机备份)循环使用,隔日进行备份,避免意外和人为错误造成对工作的干扰。

三、需要做备份的文件包括系统设置文件、科目代码文件、期初余额文件、本月账务文件、报表文件及其他核算子系统的数据文件。

四、机内凭证及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报表等需要备份的数据视同会计资料按月做两套外设磁盘(光盘或U 盘)备份,交会计档案保管员分别放置在不同的地方(指两幢不同建筑物)妥为保管。

五、备份软盘必须贴上写保护标签,装入盘套,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

六、随计算机配置而来的操作系统、各类应用程序软件和购买的商品化会计核算系统软件,以及上述软件的备份光盘,必须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七、对各类备份光盘,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错误要及时向会计主管报告,并复制复件;对备份光盘的操作可能危及该备份光盘的完整性,必须制作该备份光盘的复制件,使用复制件进行操作。

八、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备份磁盘等。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对财务总监权限的规定发生变化的,按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5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计划范文

一、健全机制保障,明确管理职责

建立了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公司专职档案员、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及专(兼)职档案人员构成的档案工作体系。企业信息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列入生产经营活动的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程序,列入公司领导议事日程,列入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并将档案管理纳入各单位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以指标考核推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二、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

改造优化档案楼,实现了库房、阅档、办公三分开,建筑面积达到3150.42平方米,其中库区面积1795.3平方米,配备了现代化的档案管理设备,使档案整体布局更加合理、功能分区更加科学、档案存储更加有序。建立大型档案展馆――电力博物馆,由1928年建成的南山电厂厂房改建而成的,是中国第一家依托发电厂房建立的电力主题博物馆,也是河北省第一家电力博物馆。电力博物馆总建筑面积44000平方米,其展品涵盖了中国有电以来的各个不同时期的电力图书、实物、图表等1000余件珍贵文物,系统地展现全国、京津唐、秦皇岛的电力发展历程。

三、执行更高标准,严格规范管理

为使档案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编制了《国网秦皇岛供电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国网秦皇岛供电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国网秦皇岛供电公司档案标准化手册》《国网秦皇岛供电公司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国网秦皇岛供电公司档案分类方案说明》等,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指导档案日常工作,打牢档案管理的基础,同时也是提升其管理手段的重要保证。为便于查找和利用档案建立了档案统计台帐,档案管理人员定期对档案库存及档案借阅利用情况进行统计。为加强档案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保存和利用价值,合理优化库存,成立了档案鉴定委员会,并制订了档案鉴定销毁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档案处置。近三年,国网秦皇岛供电公司档案完整率、准确率均达到100%。

四、加快数字化进程,档案信息利用安全便捷

1.实施档案数字化战略

国网秦皇岛供电公司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公司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目标,与公司信息化建设协调同步发展。2011年公司全面启用“协同办公档案管理系统”,使档案管理从传统的纸质载体向数字化文件存储、查阅转变,实现了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收集、管理、利用、数据维护、系统权限设定等基本功能,实现文档一体化管理。

2.推进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

由于产生时间较长、纸张种类多样,建国初期以及时间更早的档案有的已经处于非常“危险”(字迹模糊、破碎)的状况,如不及时加以挽救,很可能造成档案的损毁。为了更好的保管历史档案,2016年开始,国网秦皇岛供电公司开始全面启动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处理及修复工作,截至2016年 11月,已完成文书档案1949年至1998年永久、长期档案案卷目录1780卷,涉及文件22948件、文字180651页;科技档案完成10152条数据录入和6223条文件材料及图纸扫描工作,会计档案条目全部录入完成;文书档案、照片档案、实物档案数字化率全部达到100%。

3.实现了档案查询检索网络化

将档案管理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系统互联,员工可以通过局域网随时调阅和查询系统中的档案信息资源,查阅档案的原图原貌、原文原件,从而大幅提高了档案的利用率和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网络安全方面,对档案管理系统所有用户作了规范限制,根据用户的不同身份进行了权限合理分配,同时加装了防火墙等安全保密措施,并由专人维护、提供技术支持,确保系统运行安全稳定高效。

第6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国土档案;新农村;制度;管理

临朐县总面积1834平方公里,345个中心村,总人口83.43万人,是个人口和土地大县,近几年来,该县不断完善土地管理档案工作,并且以搞好土地档案工作为契机,推动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全面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国土档案是土地历史的真实记录,具有凭证价值和法律效力它详细记录了各项目建设占用土地的情况,土地分类的变化及每一宗房地产的土地权属来源,交易变化过程,是土地确权、土地权属管理、土地利用规划、耕地保护和执法监察等国土工作的科学依据,与政府的工作和群众的生活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为我们提供各种历史资料、数据,对揭开历史遗留问题起了很大的作用。因此提高土地档案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一、加强国土系统档案科学化管理工作

临朐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和县档案局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国土系统档案科学化管理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档案室,配备了专兼职档案人员,将档案工作纳入分局总体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岗位责任制考核和各项工作程序,建立起了科学有效的档案监管运行机制,从而确保了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了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保管、保密、查借阅、统计、鉴定销毁、交接清点、安全管理及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使档案工作有章可循,并严格落实执行。

3.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将文书档案、业务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和特殊载体档案等分门别类进行了整理,并全部移交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

4.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县国土局和辛寨国土分局、寺头国土所全面开展室藏档案数字化加工,建立起了数字档案室。

5.加强档案安全管理,设立档案专用库房,配备了能够满足档案保管需要的装具和现代化管理设备,落实“九防”措施,确保档案绝对安全。

6.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编制了全宗卷、案卷目录、全引目录、电子目录等检索工具,搞好档案查阅利用,并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主动编写为国土资源管理、县域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生产服务的档案资料。

目前,县国土局存储各门类档案共218135卷(件、册),安装了规范的网络版档案管理软件,录入各类档案目录15万条,做到了组卷合理,保管期限划分准确,目录清晰,案卷标题明确,装订规范整齐。2015年底,顺利通过了省特级国土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评审验收。

二、以完善土地管理档案档案为契机,推动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全面展开

该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意见》,强化措施,不断创新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机制,使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成为新农村建O的重要促进力量。

1.加强档案基础建设,确保档案质量。加强对镇(街道)机关、站所、社区、中心村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的指导,实现了完整收集、规范立卷、注重利用的目的,科学规范了农村档案工作。建立了文书、财务、换届选举、村民、土地延包、流转、农业科技、税费改革、粮食直补、下乡补贴、党建、计划生育、国土管理、文明户创评及特殊载体等门类的档案,案卷质量达到国家规范标准。

2.以人为本,健全民生档案工作。与组织、民政、财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教育、卫生、计生、残联、国土等部门联合,建立和完善了包括面向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面向特殊人群的社会福利以及农村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农村低保、农村劳动力、计划生育、农村教育、农村党员、惠农补贴、村民宅基地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等,形成了涵盖整个民生的档案管理体系和服务利用体系。

3.以点带面,稳步全面推进。根据《山东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市、区)和示范乡(镇)实施办法》、《潍坊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村(社区)评定标准》,按照“以点带面,加强指导,全面推进”的思路,结合临朐县实际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并在五井镇、寺头镇和城关街道兴隆村、李家庄村、寺头镇宫家庄村开展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镇、村创建工作,通过试点不断探索和总结适应临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档案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逐步形成符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需求的档案工作机制与档案服务方式。

第7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档案管理血站文化建设档案工作者素质

血站文化从整体而言是血站技术力量、设备、人员素质、经营理念、血站精神等方面的综合(包括良好的传统、习俗和风气),从个体而言是每个员工做人做事的良好习惯,是以实现共同价值为核心,以形成团队精神为追求,表现为健康的心态、积极向上的思想意识、文明和谐的行为规范。它是血站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综合,对血站的发展来说,是一种强大的内在驱动力,对提高采供血和服务质量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可以说,血站档案是联系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信息纽带,是血站文化建设有机整体的一部分。在当代一个没有档案历史的血站,不是一个健全的血站,而一个没有高品质文化的血站,也是一个行走不远,要被淘汰的血站。

一、档案的价值作用决定了血站档案是血站文化建设的好教材

从本站文化建设与档案工作发展来看,二者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和作用,血站档案是进行血站建设和发展中产生的全部资料和反映血站兴衰的各种载体材料,是血站的宝贵财富,是血站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信息资源。除具有查考凭证、参考依据的作用外,还是科学研究的可靠资料和宣传教育的生动素材。就本站档案来讲,自1993年建站,历经了21年的发展历程,经过20余年的收集整理,现已库藏11种门类1万余卷(件),达到了库藏丰富、结构合理、有规可循、有目可查、管理科学的良好局面。这些形式各异、内涵丰富的信息资源每天都在为血站领导和各科室提供着有效信息资源服务,为血站领导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为各业务科室、行政职能部门日常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一般来讲,综合血站的主要领导,在做出每项关乎血站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决定之前,都要依据上级的政策要求和血站的实际情况,倾听血站广大职工的意见,也要吸取本站以往此类决定的经验做法,只有这样,才能使站领导的每项重要决策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史可鉴,既符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同样,血站各行政后勤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及职工个人,在计划工作、开展专业课题研究,处理重要事务时也经常需要查询有关档案资料,核准有关参考数据[1]。而血站文化建设又是血站档案工作发展的最好体现。一个血站高品位的文化建设是该站长久深厚的历史文化沉淀下来的,是在其发展的长河中不断冲刷不断磨砺的,而体现这一过程的只有档案,本站2001年开始开展的血站文化建设中,从以“生命之托重于泰山”为核心价值观的文化理念的提炼,激发了广大职工的爱站、爱岗热情,培养了集体主义精神,增强了团队意识,将血站文化的精神潜移默化的融入了职工的实际行动中。

二、完善血站文化建设必须加强档案管理

档案记述了人们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实践过程,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社会档案意识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人们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极大地影响着档案价值的实现。一个血站文化建设内容所体现出来的都是通过血站发展过程的历史档案沉淀下来的,所以要使血站形成自己深厚凝重的文化,必须加强血站的档案管理,用历史铸就特色,用特色体现历史。

1.领导重视,完善档案管理体制,健全档案管理网络

人们常说“领导重视是关键”,对血站档案工作来说,也是这个道理。血站档案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在领导。血站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带头贯彻落实《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把档案工作纳入血站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成立血站档案室或档案科,选拔有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认真负责,有强烈事业心,有一定管理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档案科主任,明确编制及职能。要按照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三级管理网络,形成垂直式管理。血站要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及保密、鉴定销毁领导小组,由站长或分管站长任组长,档案科主任担任成员,各职能科室设兼职档案员一名。要实施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分管站领导、档案管理领导小组、档案科及专兼职人员职责及岗位责任,并制定考核办法和规定,充分发挥管理网络的作用,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

2.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增强全站职工的档案意识,提高档案工作者素质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但凡开展任何一项工作,只有充分认识开展这一工作的重要性,才能提高做好这一工作的自觉性。因此,要加强血站档案管理,首先要加强档案的宣教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对血站广大职工的档案宣教,组织大家认真学习《档案法》及一系列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利用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不断增强血站广大职工的档案法律意识,增强依法治档案,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另一方面重点抓好血站专兼职档案工作者的档案宣教,使档案工作者率先垂范。档案工作者是档案工作的主体,档案工作者的素质,影响着档案事业的发展,决定着档案的管理水平。要对档案工作者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使他们全面掌握档案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要求,精通本职业务,真正做到知法、懂法、执法,自觉做好档案管理工作[2]。同时作为血站的档案管理者,也要掌握一定的采供血专业知识,这样在为业务一线的医、教、研服务时,就会更加得心应手,有的放矢。

3.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使档案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档案工作是一项管理性、服务性和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就是“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因此,血站要贯彻落实《档案法》,做好血站的档案管理工作,就要依据《档案法》等相关法规和要求,结合血站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血站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档案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例如,本站结合血站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档案管理办法》《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各种档案保管期限》《血站档案分类大纲》《档案分类编号标准》,建立了《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分类编号标准》,建立了《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密、保管、查阅、鉴定销毁、统计制度》《秘密文件管理、公文管理制度》《文书、教学、科技、会计、审计、音像档案规范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及计算机管理制度》等等,同时,制定措施,对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期监督检查。随着这些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血站的档案管理水平年年上一个新的台阶,年年考核都达到国家二级档案室的标准。

4.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提高档案工作效益

档案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在于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好坏在于档案管理者的服务意识和水平。档案工作是一项服务性的工作,档案工作的服务性是通过档案提供利用来实现的。档案利用的方便程度、利用率的高低从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档案工作者管理水平的高低。只有将档案信息提供给各方面利用时,才能使各部门在实践中充分认识到档案对其工作所起到的作用,从而更进一步地了解档案真正的价值所在,增强利用者的档案意识,从这个意义讲,档案信息资源的提供利用也是最好、最直接、最实际的档案宣传工作。这就要求首先要增强服务意识,要改变过去“等、靠、要”的传统工作模式,打破过去“重管轻用”的陈旧管理方式,由封闭式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转变,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充分发挥档案的信息资源功能,把档案工作同血站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密切联系起来,在主动服务、跟踪服务和开发利用上狠下工夫,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效益,而只有通过提高效益,也才能进一步得到血站的重视,才能提高档案工作在血站工作中的地位。其次要制定服务措施,提高服务功能,为档案信息资源利用者提供最方便最快捷的信息服务。如编制检索具,简化利用程序,编制利用范例,开展站内信息网络服务等,从而使档案管理的各项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发挥档案工作在血站建设与发展中的应有作用。

5.加强档案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电子计算机在档案管理中的作用,实现血站档案管理现代化

档案的本质属性和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的原则,要求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必须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搞好档案工作的基础设施建设,血站的档案管理也不例外。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血站的现代化建设也在蓬勃发展,要加强血站的档案管理,就要筹集必要的资金,加强档案工作基础设施建设。要高起点、高标准,做到软件、硬件都要硬,要配置适宜安全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做到档案用房办公、阅览、库房三分开,档案装具采用先进的密集架和专用防磁柜,库房防盗、防火、防高温、防强光、防潮、防虫、防鼠、防污染、防尘等九防措施齐全。为提高档案工作效率,为档案部门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并开发与引进先进的计算机管理软件,充分发挥计算机在管理中的作用。实践证明,档案管理的现代化,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档案管理现代化程度越高,档案的开发利用效益就越好,血站文化建设的基础就越厚。

总之,血站的档案管理工作是新时期血站建设与发展一项重要工作,只有不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管理力度,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才能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让血站的文化建设得到充分的展现,促进血站的全面协调发展,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第8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计划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规范公司资料管理,加强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资料,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增强公司资料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资料范围

公司建档范围确定为:

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理会形成的文件材料;财务、会计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劳动工资、人事、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经营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产品生产、能量消耗、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材料;仪器、设备方面的文件材料;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竣工、维修方面的文件材料;科研、技术引进、转让方面的材料;教育培训方面的文件材料;信息、情报方面的文件材料;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转摘于 以上文件材料包括决议、决定、条例、规章制度等法规性文件,各类会议文件、重要记录、工作计划、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文件资料、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技术图纸、方案、厂商资料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以及百利集团主要职能活动和员工在从事研发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对公司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公司资料还包括声像资料:照片文件资料(含新闻、科技、艺术照片,由原版、翻版底片、照片、文字说明构成);影片文件资料(含原版底片、拷贝及文字说明);录音文件资料(含唱片、录音带);录像文件资料(含政治、经济、科技、文娱、广告活动)。

三、公司内部各中心/部门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并应承担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护文件、资料的义务。

第二章 管理体制及其机构职责

四、实行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由集团总经办负责主体文件资料的管理,并对其他部门的文件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总经办设立文控中心,配备文控中心管理员分管公司主体文件资料工作,由系统管理部直接领导。文控中心管理员的职责是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文控中心既是公司文件、文件资料工作的行政职能管理部门,又是永久保存和保护文件资料的机构,同时又是开发利用文件资料资源的信息交流中心。

文控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负责规划、协调全公司文件、资料工作,对各中心/部门文件、资料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2.制订和组织实施公司关于文件、资料工作的规章制度。

3.负责公司文件和有关资料的收集、征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保护、统计等工作。

4.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文件资料密级划控和守密、解密工作。

5.开展文件、资料宣传、咨询活动,做好文件、资料开放和利用工作,主动为公司各项工作和员工服务。

6.发挥文件资料的教育功能,将文控中心办成公司培训、

教育基地之一。

7.开展文件资料编研工作和信息开发交流工作,发挥文件资料的信息源作用。

8.组织公司各部门文件管理员的业务学习与培训,负责指导他们的工作。

9.做好防火、防盗、防虫等工作,确保文件资料安全。

第三章 文件材料的管理工作

六、文件资料材料的收集:

1.建立、健全立卷归档制度,确立归档范围、归档时间、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永久保存、保存10年、3年、1年等);注明文件的版本号。

2.对遗缺不全的文件资料,采取不同措施,积极收集齐全;

3.及时催办理完毕的文件上交回收,在检查齐全后整理立卷归档。

七、文件资料的归档、立卷与管理:

1.区分全宗,确定立档单位。

2.分类:依据文件资料来源、时间、题目、内容、字母顺序分成若干层次和类别。分类除按大类外,同时按部门、是否保密、保密程度来分。

2.1 大类分为:制度/规定:S;文件:F;资料:D;档案:A;合同:B。

2.2 部门拼音缩写:物控:WK;生管:SG;仓储:CC;品管:PG;研发:YF;技术:JS;客服:KF;采购:CG;生产:SH;市场:SC;销售:XS ;设备:SB;财务:CW;OEM:WB;后总:HZ;总经办:ZJ;人力资源:RL;制造中心:ZZ;营销中心:YX;研发技术中心:YJ;财务中心:CW;广州分公司:GZ;上海分1公司:SH;北京分公司:BJ;香港分公司:XG;信念公司:XN。

2.3 保密用Y表示,非密级则用N表示。

2.4 密级:绝密:AS;机密:CS;秘密:PS;无:OP

编码原则:编码共为十二位数,(文件资料大类)(部门前两位拼音缩写)(是否保密)(密级程度)(年份)(流水号)。如总经办2004年某份制度编码为:SZJNOP040001。

3.归档前将资料分类,分组放置在待办卷宗内。

4.案卷排列:立卷按永久、长期、短期分别组卷,卷内文件把正文、底稿、附件请示和批复放在一起,编制案卷目录和案内目录。

5.整理案卷,使之厚度适宜,控制在1cm至2cm之间,材料过窄应加衬边;材料过宽应折叠整齐;字迹难辨认的,应附抄件;以每一案卷端正书写标题。

6.对所有公司文件资料系统排列,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文件资料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7.每年对文件资料进行一次清理,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8.对文件资料的收进和移出、案卷数量、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定期上报主管部门。集团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兼职或专职文控员应定期(每月两次,分别于月初、月中)报送相关资料至文控专员。

9.公司文件资料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的,保管期限从长。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文件资料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鉴定销毁。

10.公司应采取严密管理措施,防止文件资料失密和泄密。

八、文件资料的保管:

1.防止文件资料的损坏,延长资料的寿命,维护资料的安全;

2.公司设立专门地点或专用文件库保存文件资料;

3.做好文控中心室的防盗、防水渍、防潮、防虫蛀、防尘、防鼠害、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门窗应结实牢固。

九、文件资料借阅、利用工作:

1.总监级(含)以上人员借阅非密级文件资料可直接通过文控中心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文件资料时,须填写《借阅文件申请表》(附件1),部门经理签批、总经办系统管理部经理核审后方能调阅。2.公司文件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文件资料禁止调阅,机密级文件资料只能在文控中心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文件资料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本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跨部门的由系统负责人批准;跨系统的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3.案卷一般仅供在文控中心阅看,立卷的文件、资料可外借。外借的须办理登记手续。

4.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星期,到期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5.借阅文件资料者应爱护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借阅文件资料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6.外单位借阅文件资料,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文控中心。其抄摘内容也须总经理同意且审核后方能带出。

7.公司内文件资料利用的方式有:1)提供文件资料原件;2)提供文件资料复印件;3)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8.出文部门负责人要求或同意时,文控中心应主动向各部门、员工提供公司文件资料编研信息服务,主要方面为经营战略信息、管理信息、产品信息、专题技术信息等。

第四章 文件资料的鉴定和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文件资料

。当某些文件资料到了销毁期时,由文件资料管理员填写《公司文件资料销毁审批表》(附件2)交部门主管人员、系统管理部经理审核,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凡属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文件资料由系统管理部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2.销毁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指定专人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字。

3.对已失效的、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文件资料,文控中心管理员须认真核对,编制《销毁清单》(附件3),将批准的《公司文件资料销毁审批表》和销毁的文件清单一起归档,并永久保存。

第五章 附 则

第9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计划范文

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

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

(三)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高校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档案库房、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

(四)研究决定高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

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协助校长负责档案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六条高校档案机构包括档案馆和综合档案室。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档案馆:

(一)建校历史在50年以上;

(二)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1万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3万卷(长度300延长米)以上。

未设立档案馆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综合档案室。

第七条高校档案机构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学校档案的专门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管理设施。

需要特殊条件保管或者利用频繁且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档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分室单独保管。分室是高校档案机构的分支机构。

第八条高校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七)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有条件的高校档案机构,可以申请创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第九条高校档案馆设馆长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馆长一至二名。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主任一至二名。

馆长、副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以下简称为高校档案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心档案事业,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二)有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精神;

(三)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当为高校档案机构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

高校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列入学校事业编制。其编制人数由学校根据本校档案机构的档案数量和工作任务确定。

第十一条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

第十二条高校档案机构中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者职员职级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对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其他有关待遇,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

(一)党群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党委、工会、团委、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及纪要;各党群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党群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纪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学生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四)教学类: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87)教办字0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类: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6号)执行。

(六)基本建设类: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执行。

(七)仪器设备类: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八)产品生产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在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样品或者样品照片、录像等。

(九)出版物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外事类:主要包括学校派遣有关人员出席国际会议、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学习进修的材料;学校聘请的境外专家、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学校开展校际交流、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及管理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专家、教师、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等的材料;学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誉职务、学位、称号等的材料。

(十一)财会类: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执行。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归档范围。归档的档案材料包括纸质、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

学校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组织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人员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立卷人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交本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检查合格后向高校档案机构移交。

第十七条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当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按照国家档案局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执行。

第十八条高校档案材料归档时间为:

(一)学校各部门应当在次学年6月底前归档;

(二)各院系等应当在次学年寒假前归档;

(三)科研类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基建类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归档。

第十九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对档案进行整理、分类、鉴定和编号。

第二十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确定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对保管期限已满、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经有关部门鉴定并登记造册报校长批准后,予以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第二十一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采用先进的档案保护技术,防止档案的破损、褪色、霉变和散失。对已经破损或者字迹褪色的档案,应当及时修复或者复制。对重要档案和破损、褪色修复的档案应当及时数字化,加工成电子档案保管。

第二十二条高校档案由高校档案机构保管。在国家需要时,高等学校应当提供所需的档案原件或者复制件。

第二十三条高等学校与其他单位分工协作完成的项目,高校档案机构应当至少保存一整套档案。协作单位除保存与自己承担任务有关的档案正本以外,应当将复制件送交高校档案机构保存。

第二十四条高等学校中的个人对其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职务活动所形成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档案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归档,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对于个人在其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档案材料,高校档案机构可以通过征集、代管等形式进行管理。

高校档案机构对于与学校有关的各种档案史料的征集,应当制定专门的制度和办法。

第二十五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对所存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遇有特殊情况,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及时处理。

档案库房的技术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由专人负责。

第二十六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认真执行档案统计年报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与公布

第二十七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布档案。未经高等学校授权,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无权公布学校档案。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对外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专利或者技术秘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四)档案形成单位规定限制利用的。

第二十八条凡持有合法证明的单位或者持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个人,在表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并履行相关登记手续后,均可以利用已公布的档案。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利用档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查阅、摘录、复制未开放的档案,应当经档案机构负责人批准。涉及未公开的技术问题,应当经档案形成单位或者本人同意,必要时报请校长审查批准。需要利用的档案涉及重大问题或者国家秘密,应当经学校保密工作部门批准。

第三十条高校档案机构提供利用的重要、珍贵档案,一般不提供原件。如有特殊需要,应当经档案机构负责人批准。

加盖高校档案机构公章的档案复制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高校档案开放应当设立专门的阅览室,并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著录标准按《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执行),提供开放档案目录、全宗指南、档案馆指南、计算机查询系统等,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

第三十二条高校档案机构是学校出具档案证明的唯一机构。

高校档案机构应当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用于公益目的的,不得收取费用;用于个人或者商业目的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收取费用。

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其所移交、捐赠的档案,高校档案机构应当无偿和优先提供。

第三十三条寄存在高校档案机构的档案,归寄存者所有。高校档案机构如果需要向社会提供利用,应当征得寄存者同意。

第三十四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积极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出版档案史料和公布档案,应当经档案形成单位同意,并报请校长批准。

第三十五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如举办档案展览、陈列、建设档案网站等),积极开展档案宣传工作。有条件的高校,应当在相关专业的高年级开设有关档案管理的选修课。

第五章条件保障

第三十六条高等学校应当将高校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学校预算,保证档案工作的需求。

第三十七条高等学校应当为档案机构提供专用的、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库房,对不适应档案事业发展需要或者不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馆库,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8)的要求及时进行改扩建或者新建。

存放档案应当设有专门库房。

存放声像、电子等特殊载体档案,应当配置恒温、恒湿、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等必要设施。

第三十八条高等学校应当设立专项经费,为档案机构配置档案管理现代化、档案信息化所需的设备设施,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同步进行。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高等学校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下列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一)在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在档案学研究及档案史料研究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高校档案机构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造成档案损坏、丢失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二)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擅自出卖、赠送、交换档案的;

(五)不按规定归档,拒绝归档或者将档案据为己有的;

(六)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第四十二条高等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