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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评价根据2012年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披露信息统计,自评报告披露情况如表4所示。深市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公司全部披露了自评报告,沪市则有80%的公司进行了披露,尚有20%的公司未披露。沪深两市123家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中,中央国有控股公司均披露了自评报告,地方国有控股公司有近一成的公司没有披露,非国有控股公司仅有近4%的公司没有披露。整体而言,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披露状况较好,只有少数企业没有披露自评报告。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评价表5列示了2012年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统计情况。沪市一半多的公司未披露内控审计报告,深市主板则仅有四成的企业披露了内控审计报告,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反而情况略好,为近四成的企业没有进行披露。中央国有控股企业三成多的企业没有披露内控审计报告,地方控股和非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近四成半的企业没有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平均起来,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近四成的企业没有披露内控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报告制度遵循状况评价根据评价依据,结合表6反映的信息,就内部控制自评报告而言,中央国有控股公司和深市上市公司均按财政部和证监会《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以及深市《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了披露。未遵循制度要求进行自评报告披露的,是沪市地方国有控股公司,有20%的该类公司没有进行披露。故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对于强制披露的制度遵循来说,整体情况较好,未来需着重监管的环节在沪市地方国有控股公司。究其原因,深市自2007年即强制要求本所上市公司披露内控自评报告,沪市则一直为自愿披露状态,2011年才按财政部和证监会要求,分期分批强制要求规定范围内企业披露自评报告[6],由于强制披露时间较早,深市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自评报告强制披露的遵循情况要好于沪市上市公司。就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制披露的遵循情况看,沪市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中,中央国有控股公司40%未予以披露,地方国有控股公司披露状况要好。与此相反,深市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则是中央控股公司执行较好,地方国有控股公司执行状况更差。就自愿披露情况看,沪市和深市主板信息服务业非国有控股公司内控审计报告均为八成企业未披露,而深市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信息服务业非国有控股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披露状况反而更好。这说明对于深市信息服务业非主板非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因其规模小以及非国有控股的劣势,更希望利用信号传递效应,自愿披露内控审计报告,增强投资者信心。[7]但值得注意的是,深市创业板信息服务业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有近5%的公司被出具的是非标内控审计报告,说明这类公司披露内控审计报告的意愿强烈,但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建设执行情况尚有待加强。
二、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信息评价
(一)评价指标由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状况表可知,从数量上看,该类公司披露情况较好,仅有沪市20%的公司未进行披露,即123家上市公司中仅5家公司没有披露。披露质量则需进一步分析评价。财政部会计司2010年曾《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讲解》,构建了84个明细指标构成的内部控制评价核心指标体系,是到目前为止评价规范制定机构的唯一指标体系。[8]但考虑到截至2012年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披露,此指标体系不过执行两个会计年度,且是分类分批执行的,对于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而言,按强制披露要求执行此指标体系还是第一年,面对如此庞大的指标体系,要求初次披露的质量即为高水平的,显然难度较大。所以考虑到上市公司具体的可操作性,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讲解》继84项指标体系后所给出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范例,逐条分解,构建表7中所列示的8类17项指标构成的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内容评价指标体系。另外,范例报告中,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囊括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18项内容,对这些内容的披露,可以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健全性和有效性,因此表7右半部分列示了18项内控自评报告披露业务和事项的评价指标。表7所列的两部分35项指标即为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信息披露质量的评价指标体系。
(二)披露内容评价分析信息服务业2012年沪深两市123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信息,去除未披露自评报告的5家沪市上市公司以及星美联合何时能重置主营业务、恢复持续经营能力不明确,暂时无法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相关要求进行系统全面内部控制建设,因此去除该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以剩余117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为评价基础。对于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内容的17项评价指标,FW3描述纳入评价的业务和事项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报告中未予以描述的赋值为0,明确说明不存在重大遗漏的赋值为1;JL1明确给出内控是否有效的结论,未明确给出是否有效结论的赋值为0,明确给出内控有效的赋值为1;其余15项指标均是未披露赋值为0,披露赋值为1。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控自评报告披露内容如表8所示。对于董事会声明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总体情况的披露,除内部控制目标外,均为沪市和深市主板披露状况明显好于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披露情况也明显好于非国有控股公司;评价依据的披露,差别不是十分明显,只是中小企业板和地方国有控股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披露状况略好。控制范围的披露,对于FW1列示前十大主要风险,无论从上市板块还是从控股股东性质分析,披露状况均不理想;FW2对于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沪市以及深市主板和国有控股公司披露状况更佳;FW3对于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是否存在重大遗漏,除沪市不到一半的公司明确说明不存在重大遗漏之外,其他类型公司均未明确给出结论。评价程序和方法的披露,趋势较明显,沪市和深市主板好于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国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国有控股公司。对于内控缺陷及整改的披露内容,缺陷标准的披露依然是沪市和深市主板好于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国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国有控股公司,对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基本都是未予以披露;整改基本情况的披露是中小企业板略差,但是对于具体整改措施的披露,则是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好于深市主板,非国有控股公司好于国有控股公司。对于内控是否有效的结论,近八成的上市公司明确说明本公司内控有效。概况起来,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控自评报告内容的披露,总体看是沪市和深市主板公司好于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沪市与深市主板公司相比,则是沪市公司情况略好;国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国有控股公司,中央国有控股公司和地方国有控股公司则没有较明显差异。这说明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中的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以及非国有控股公司在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内容的披露上规范性不足。原因可能是这类企业规模较小,完备的内控制度的构建以及自评报告的出具能够获得的帮助有限,而实力更强的主板上市公司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能更好地聘请咨询机构辅助或能够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帮助或培训,所以执行效果更好。但是对于具体整改措施的披露,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公司略好于主板公司,非国有控股公司略好于国有控股公司,说明这些企业还是有强烈的意愿健全内控制度,向资本市场传递正面信息。
(三)评价范围披露状况分析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控自评报告披露业务和事项的评价,依然以117家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为评价基础。18项评价指标,均是披露赋值为1,未披露赋值为0。从表9反映的信息可以看出,对于X1到X5这类反映公司内控环境事项的披露,组织架构、人力资源和企业文化的披露状况各类企业均较好,而对于发展战略和社会责任的披露,则是沪市和深市主板公司好于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国有控股公司。X6到X16这些反映企业具体控制活动业务的披露,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和担保业务的披露,几类企业披露情况均较好。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和合同管理的披露,则是沪市和深市主板好于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国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国有控股公司。业务外包的披露,各类公司都进行了很少的披露,可能对于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而言,不是主要的业务内容。最后两项反映企业信息传递与沟通的指标,深市主板上市公司披露状况相对略差,其他类型的公司均有所披露。概况而言,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控自评报告对于评价范围中业务和事项的披露,整体上沪市好于深市。原因可能是深市上市公司执行内控自评报告强制披露较早,且一直按照深交所的披露要求来出具,惯性使然,对于内控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遵循情况,不如较晚执行强制披露但直接按照财政部和证监会要求出具自评报告的沪市上市公司。另外,发展战略、社会责任、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和合同管理的披露,明显是沪市和深市主板好于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国有控股公司好于非国有控股公司,说明对于中小企业、创业企业和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这些方面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是未来需要重点加强的领域。
(四)评价指标披露状况评价分析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内容与披露业务和事项各评价指标,整体披露情况如何?以117家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2012年内控自评报告披露内容和披露业务与事项17项和18项评价指标数据为基础,应用SPSS20.0进行针对变量的层次聚类,聚类的树状结构图如图1和图2所示。对于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披露内容,整体来说,披露较好的指标主要集中在描述内部控制目标、评价依据和内部控制是否有效三项指标;披露状况较差的指标主要集中在描述内控评价范围、程序和方法以及内控缺陷这三类指标,另外内部控制工作中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责任以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领导体制的描述,情况也是如此。可以说,除了明确表示公司内控有效的结论披露的较好外,涉及到责任认定,具体评价范围、程序和方法的说明,主要风险列示,评价范围是否有重大遗漏的结论,评价方法是否适当的结论,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的详细披露,这些较敏感的方面,整体披露状况并不理想。另一方面,就自评报告中评价范围涉及业务和事项的披露,状况较好的指标主要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资产管理、资金活动、担保业务、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内部信息与传递和企业文化;披露状况较差的指标主要包括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业务外包、合同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研究与开发、全面预算和信息系统,这些应该是以后信息服务业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的重点建设领域。
三、主要结论
【关键词】内蒙古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
一、引言
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企业的发展壮大,相关法规的陆续出台,企业自身、投资者、社会公众、政府、监管部门等相关方对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表外信息的披露需求不断增加,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运行、评价及报告披露越来越重要。
二、内蒙古上市公司基本情况概述及研究样本选取
截至2011年年底,境内上市公司共有22个,按上市交易所划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7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15个;按上市板块划分,则主板19个,深圳中小企业板1个,深圳创业板2个。
2011中国统计年鉴显示,内蒙古至2010年底对煤矿开采及洗选业的投资达528.4亿元,占国家对煤矿开采及洗选业投资总额的4%,仅次于山西(929.5亿元);对电力、热力及燃气的生产和供应业投资为1277.7亿元,居全国之首,占全国对电力、热力及燃气的生产和供应业投资总额的10%。
上市公司的性质体现了资源导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在22个上市公司中,有3个是煤炭采选业,按截至2011年底的资产总额从大到小排列分别为:伊泰B股、露天煤矿、平庄能源。在区内上市公司行业划分中,煤炭采选业占比13.64%,仅次于生物、化学原料制品制造业。
鉴于中国自2006年起开始出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为了对比有效,文章剔除在2006年之前上市的四个公司,选取剩余的18个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这18个公司的股票简称分别是:包钢稀土(600111)、包钢股份(600010)、伊利股份(600887)、金宇集团(600201)、华资实业(600191)、ST明科(600091)、北方股份(600262)、内蒙华电(600863)、亿利能源(600277)、鄂尔多斯&鄂资B股(600295)、兰太实业(600328)、北方创业(600967)、西水股份(600291)、伊泰B股(900948);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有:平庄能源(000780)、兴业矿业(000426)、四海股份(000611)、远兴能源(000683)。
三、样本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实践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上交所和深交所于2006年相继出台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并分别于2006年7月1日和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对其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随年度报告一起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今年(2012年)是境内各上市公司全面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第一年,要求执行本规范体系的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对样本公司2006-2011年内控自评情况统计得到表1。
1.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情况统计及原因分析
内蒙古上市公司自2006年起,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从数量上看呈逐年上升趋势,但2009年突然大幅度增加,分析原因是2009年1月1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开始生效。但因尚不成熟,具体操作方案尚不完备,而2010年出台的配套指引又给予企业2年的过渡期,所以直到本研究止,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样本公司始终未逾50%。
2.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披露情况统计及原因分析
无论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还是《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都要求上市公司要报送或披露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控自评报告的鉴证意见,即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样本公司对相关规定的遵循情况亦如表1所示。
2006年没有一个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因为那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刚刚推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自2007年起,随着披露内控自评报告公司的增加,披露内控鉴证报告的公司也相应增多,但增幅小于披露内控自评报告的公司的增幅。
从以上统计描述可知,披露内控自评报告,尤其是聘请外部机构对内部控制进行审核的上市公司在数量上屈指可数。原因有二,一是内控规范体系尚不完善,可不披露;二是企业内控基础薄弱,不能披露。
3.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格式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名称方面,各上市公司不十分一样,最常见的自评报告名称是:①上市公司全称+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②上市公司全称+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此外,还有命名为“关于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11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自评报告”或“上市公司全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而鉴证报告名称也有区别,如“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由于缺乏具体的操作标准,造成企业实际执行规范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时无所适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及其自我评价的信息披露更是参差不齐,缺乏统一规范的格式[2]。
四、改善样本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现状的建议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原则,积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二、总体目标
从*年7月至*年底,用一年半的时间,基本完成我市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通过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使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得到明显加强,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三、考评条件和分级
(一)申请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2、已按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工作,并自评达标;
3、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至申请安全标准化考评之日前12个月内,没有参与违法经营或者为非法生产者提供便利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4、至申请安全标准化考评之日前12个月内,未发生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或其它损失重大的爆炸事故。
(二)安全标准化考评结果分为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和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
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考评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
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考评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
四、工作部门与职责
(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考评小组,制定*市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组织开展《规范》宣传贯彻工作,指导全市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负责组织我市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的考评工作。
(二)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根据方案和实施计划,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包括安全监管人员和从业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组织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培训教育;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表现情况,提出初审意见,逐级上报至组织考评的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已取得安全标准化证书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安全经营日常监督检查。
五、实施程序
(一)企业自评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自评小组,按照《规范》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自评小组原则上不少于3人,经过培训并取得安全标准化企业考评人员资格证书。
(二)申请考评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申请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时,自评小组结合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和自评结果,应认真填写《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申请表》,向所在地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交书面考评申请,并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1、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申请表(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自评/考核报告、自评分值汇总表;
5、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录;
6、相关人员培训合格资质证明(复印件);
7、特种设备清单和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
8、库房平面布置图和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9、事故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等其它相关资料;
10、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和整改、验收及结论性意见;
11、考核机构需要的其它材料。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表现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后逐级上报至组织考评的部门。
(三)实施考评
负责考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企业的考评申请后,组织成立有相关专家参加的考评小组,按照《规范》和本方案的要求,制定考评计划,认真审核企业书面申请材料以及实施考评,并形成考评报告。考评工作结束后,考评小组应向组织考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考评报告及相关附件(考评通知、考评计划、考评记录表、不符合项报告、首末次会议签到表等)。
(四)批准与发证
对考评达到相应标准的企业,由组织考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考评有关材料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定批复后,颁发相应的《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和标志牌。对考评不合格的,组织考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发出《安全标准化考评不合格通知书》,企业经整改可重新提出申请。
(五)证后管理
取得《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的企业必须每年进行安全标准化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所在地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每年对取得《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的企业进行抽查,对不再具备相应安全标准化企业条件的,予以降级或收回其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死亡事故、重伤3人以上事故或者其它损失重大的爆炸事故的,收回其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
六、实施计划
(一)宣传与准备阶段(*年7月~*年9月)
1.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通知》的要求,成立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和考评工作制度,组成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初审工作小组。并于*年9月2日前将安全标准化的考评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初审工作小组人员资料以及考核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报送市安全监管局备案。
3、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标准化初审工作人员和企业自评人员的培训,为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具体培训方案按省局另行通知时间为准。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10月~*年6月)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根据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督促指导企业对照《规范》,进行认真的自查和整改,整改完毕后,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企业的考评申请后,要依照《通知》和本方案的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三)考评验收阶段(*年7月~*年12月)
按省局的要求,市安全监管局将组织考评小组和专项督查组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一级考评的审查和二级考评及检查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是规范我市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也是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本质安全的有效途径。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把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纳入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各县(市、区)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政策等要求,提高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对安全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使企业按照《规范》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
(三)精心组织,认真指导。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按照职责分工成立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考评小组,配合做好标准化工作考评人员和企业自评人员的培训工作,按计划组织本地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考评工作。同时,要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标准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标准化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并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根据关于印发《市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考虑合理缺项,标准分为74分,自评项得分为70分,加分项得分5分,合计75分。现将我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政策导向(标准分12分,自评得分12分)
(一)组织领导。 (标准分5分,自评得分5分)
1、根据市关于开展药品专项整顿的总体要求,二0 0九年十月十六日成立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两位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我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尽快进入开展阶段。(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2、结合本辖区实际,二0 0九年十一月十三日研究制定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保障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向县卫生、公安、工商和经济部门等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报请县政府,2010 年 2月3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部署了2010年全县药品整治工作重点,明确了各部门在整治行动中的职责和任务。(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3、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共召开了四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确保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连续性和阶段性。在会议上总结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成果,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二)、部门协作(标准分5分,自评得分5分)
4、2009年4月29日,印发了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的《关于联合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县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建立了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联合专项整治,齐抓共管、形成了整治合力。(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5、根据《关于联合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县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药品、保健食品县场专项整治,促使我县药品、保健食品县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011年2月23日,印发了由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的《县医药系统关于贯彻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并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检查。(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6、2009年12月11日至22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带领技术监督科、办公室等科室的相关人员对我县义齿生产加工行业县场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对全县义齿生产加工县场的基本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以后发展方向有了初步的掌握和了解,形成调研报告,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三)、产业结构调整(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7、县经济局根据县医药产业发展现状进行分析调研的基础上,对发展制约的环节进行深度剖析,并提出了县医药工业发展基本思路及措施。
(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8、(缺项)
9、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核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药师资质、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情况,2009年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关于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须提供相关资料的通知,提高准入门槛,有效地提升了县药品经营零售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经营环境。(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标准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
(四)、打击生产销售假药(标准分8分,自评得分8分)
10、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关于印发在全县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并开展了严厉打击通过寄递方式销售假药专项行动。(标准分3分,自评得分3分)
1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严厉整顿违法药品广告行为的过程创新监管,探索药品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在行动中,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广告检查员制度。设置广告检查员1名,每周定期对我县主要媒体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规药品广告及时上报局分管领导,进一步核实确认违法事实后提请工商部门查处,广告案件移交率为100%;二是强化部门配合。与工商、广电等部门积极配合,研究广告管理工作重点与管理措施,加强信息沟通,严密监管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传播媒体。(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12、在查处生产销售假药案件中采取对货值超过5万元的案件要
100%进行追根朔源,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给公安机关。(标准分3分,自评得分3分)
(五)、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标准分7分,自评得分5分)
13、在结合我县实际,全面分析辖区内药品县场经营非药品动态,2009年和2011年分别两次制定并印发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并进行了两次阶段性专项行动。(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14、经过两次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杜绝了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1分)
15、经过两次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杜绝了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1分)
16、在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各种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分门别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案件移送,对于属于我局管辖范围内的案件一律按照法律条款严格处理,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六)、药品生产监管(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17、(缺项)
18、(缺项)
19、县内有一家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县药业有限公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期派驻一名驻厂监督员,对其购进原料、投料和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的监督检查,保证了所生产药品的质量。(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20、(缺项)
21、(缺项)
(七)、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生产经营秩序(标准分5分,自评得分3分)
22、自2008年开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已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纳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向各药品经营企业转发了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613号),并严格要求企业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登记制度。2011年印发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特殊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23、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辖区内未发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24、在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整治工作中,执法人员不断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跟踪核实相关药品销售流向,使药品在可控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弊发生。(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八)、药品购销渠道管理(标准分6分,自评得分5分)
25、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9年和2011年分别印发了《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整治药品购进渠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和《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违法购销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26、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地净化了县县药品县场。(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1分)
27、以GSP重新认证和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为契机,加强零售药店的药品分类管理,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陈列,
并分类标识醒目。对在检查中发现经营非药品欠管理规范者,均书面通知责令整改到位。(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九)、(缺项)28---34项
(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标准分9分,自评得分9分)
35、制定了《2011年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建立健全了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标准分3分,自评得分3分)
36、根据《2011年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检查计划》,保证了辖区内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中标并生产使用的品种抽验覆盖率达到100%。(标准分3分,自评得分3分)
37、(缺项)
38、(缺项)
39、制定了对基层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督查指导方案,并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标准分3分,自评得分3分)
三、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标准分10分,自评得分分)
(十一)、应急处置工作(标准分4分,自评得分3分)
40、2009年制定了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41、应急演练计划,但未开展应急演练。(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0分)
42、并开展了应急培训工作。(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十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标准分3分,自评得分3分)
43、制定了《县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规范》,规范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收集、核实、评价、上报流程,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制度。(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44、(缺项)
45、上级部门配发的不良反应监测基础设施正在调试,即将交付于使用。(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十三)药品使用环节监管(标准分3分,自评得分3分)
46、根据关于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卫生部门。(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47、制定了药店、医院合理用药指导培训方案,县卫生局聘请护理学院老师分两次对县所属60多家村卫生所和200家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了合理用药培训,并得到了很好的效果。此外,对所属各医疗机构发放合理用药培训电子课卷,要求各单位自行进行合理用药培训。(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48、积极响应省卫生厅合理用药检测和评估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县医院已经安装合理用药检测评估网,县医院是二甲医院(三甲医院启动检测评估二甲暂时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将开展合理用药检测评估工作。(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十四)、药品电子监管(缺项)
四、宣传与信息工作(标准分7分,自评得分7分)
(十五)、安全用药宣传普及活动(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51、结合县实际,制定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方案。(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52、下乡镇、下社区、下学校,多次组织开展了宣传用药安全的讲座、公益活动。(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十六)、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标准分5分,自评得分5分)
53、各相关部门定期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报送整治工作信息。(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54、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共编发了9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有效推动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55、同时在在报刊、杂志上多次刊登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五、责任体系建设(标准分8分,自评得分8分)
(十七)、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标准分4分,自评得分4分)
56、为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每年年初层层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保障药品稽查分局等各部门独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为劣专项行动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专门安排6000元专项资金投入到宣传及专项检查中,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标准分4分,自评得分4分)
(十八)、检查评估工作(标准分6分,自评得分6分)
57、(缺项)
论文摘要: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对于各方利益相关者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广大的投资者而言,他们往往通过查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来了解其经营状况,而经营业绩优良与否、财务报告可靠与否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完善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而且可以向市场传递一个信号:公司的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十分看重,并且可以保证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资本市场瞬息变化,因此,加强对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就显得尤为重要。按照COSO报告,内部控制就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范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1996年颁布的《独立审计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第一次提出内部控制的概念,指明内部控制是指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但是该内部控制定义范围狭小,仅仅站在内部会计控制和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角度出发。此后内部控制的定义一直处于不断的发展和修正过程中。
我国最早涉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范主要散见于证监会的各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具体要求体现在招股说明书、增发申请材料及年度报告中。主要有:(1)中国证监会2000年底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7号、第8号,规定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在其年报中出具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合理性的自评报告,并委托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是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出具评价报告。(2)中国证监会2001年3月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规定发行人应披露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注册会计师指出以上“三性”存在重大缺陷的,应披露并说明改进措施。2001年4月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要求发行人应披露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同时应披露注册会计师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结论性意见。(3)证监会2001年制定、200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规定年度报告中,监事会应对“公司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表独立意见。(4)证监会2006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这是我国首次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提出具体的要求。
2006年,为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交所、深交所分别于2006年6月、9月颁布,分别于当年7月、次年7月实施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两个证交所都明确规定在其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都应提供内部控制报告自评报告。该指引是我国第一次出台的指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的文件。
二、我国内控信息披露规范的缺陷与不足
(一)内部控制概念界定混乱
无论是处于同一层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还是处于不同层次的证监会和证交所,关于内部控制都有不同的定义。上交所从公司长远战略的角度出发,规定内部控制为了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深交所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则参照了COSO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规定,认为内部控制需满足以下几个目标:(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4)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证监会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则一直没有完整的标准,在其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中也没有详细规定。关于内部控制概念的不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还没有一套完整、系统的法规对其予以正式化、标准化,而且现行的各个法规相互之间也缺少衔接。
(二)缺乏对内部控制监督主体的统一规定
证监会并没有明确指明监督主体,而只是指出由监事会对本公司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发表独立意见。深交所规定,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监督情况形成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列席监事。而上交所则将内部控制的监督权赋予专门职能部门,并规定该专门职能部门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检查监督报告。那么根据这一规定,该专门职能部门可以是审计部门,也可以由各个公司根据本公司的特点和组织结构设置。经过比较,我们可以发现,监督主体不同,那么每个监督主体所参照的标准、所执行的程序及最后所形成的结论都不同,这势必会影响到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内控报告的比较分析。
(三)对CPA审计的规定各不相同
证监会只对特殊行业以及具有特殊目的的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否需CPA审计提出了硬性规定,主要表现在:要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提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需要在其再融资的申报材料中披露注册会计师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深交所则要求其所有主板上市公司(不含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CPA在对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应参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评价意见。而上交所没有要求CPA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做出评价意见,仅仅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参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出具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并且,在这两所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中都没有明确指明CPA在审计过程中应参照的标准,而仅仅以一句“参照有关主管部门”简单带过。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标准的不完备使内部控制审核意见从内容到格式各不相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缺乏有效保证,使得信息使用者感到无所适从。
(四)对内控信息披露的自评主体界定模糊
证监会对于一般上市公司要求监事会在其监事会报告中披露对公司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表独立意见。对于具有融资目的的公司,证监会要求的责任主体是发行人,要求发行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发表评估意见。而在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规定中,没有明确指明责任主体,只是要求上市公司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出说明。深交所和上交所的内部控制指引中,都明确规定了内控信息自评的主体是董事会。
(五)对内部控制的评价缺乏统一标准
现行的规范制度中,证监会和证交所都没有提出对内部控制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的具体评价标准,只有由审计准则委员会的独立审计准则第9号《企业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和新修订的《会计法》提到了内部控制相关内容,但立足点和出发点分别是从报表审计的角度和企业会计控制角度进行规范。由于缺乏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判别的可操作性的标准,使得CPA审计陷入难题中,而且其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也缺乏可比性。
三、改进我国现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范的建议
(一)宏观上,理顺我国现行内控信息法规的层次关系,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由抽象到具体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范体系
该规范体系的第一层次应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在《公司法》、《证券法》和《会计法》中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内部控制的定义,并明确各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第二层次是由财政部联合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和审计署制定一套以规范企业信息披露为主要目标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该标准体系的建立将为各个行业的内部控制评价提供一个具体的、可操作的标准,并且也为CPA审计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供了可参考的标准。财政部于2006年7月联合证监会、国资委、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成立了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我们相信该委员会将在其推出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做到这一点。第三层次是证监会规定各上市公司应对“狭义内部控制报告”即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强制性披露,而对“狭义内部控制报告”之外的经营和遵循法律内部控制报告采用自愿性披露。对于强制性披露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报告应明确披露内容和披露格式。第四层次是证券交易所对本所上市交易的公司提供具体的规则指引。2006年,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推出了适应本所特色的《内部控制指引》,但是两所的指引存在一些不协调、不融洽的地方,因此本文建议可以在上述3个层次制定的规范内稍做改动,达到各个法规实务操作的衔接。
(二)微观上,针对我国现行内控信息披露规范的不足加以改进,使之满足各个层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1.明确内部控制概念
根据内部控制的范围,可将内部控制划分为“广义的内部控制”和“狭义的内部控制”。狭义的内部控制与公司财务报告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相关,而广义的内部控制则包括对财务信息质量、经营效率、遵循法规和其他风险管理的控制。由于内部控制的外延已经扩大到了公司整体的控制,投资者不仅仅满足于得到有关企业财务报告可靠的信息,还希望了解企业整体控制环境和实际运作情况。但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以及CPA内部控制审计标准的不完善,在此,我们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披露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报告即狭义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与此同时,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广义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待时机成熟之时,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强制披露广义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2.明确内部控制监督主体
实务中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监督一般是由内部审计部门执行,但是内部审计部门往往是从财务报告是否可靠的角度出发,无法涵盖我们广义内部控制概念。因此建议可以采用上交所的做法,在公司内部成立专门的内控监督职能部门,该职能部门人员的认定可以由董事会予以指定,并且范围应该扩大,不仅仅局限于内部审计部门。
3.明确对CPA审计的要求
为了保证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应当要求注册会计师对由董事会所出具的内控信息自评报告加以验证并出具审核或鉴证报告,该鉴证或审核报告应与内控信息自评报告一同对外公布。而且在内部控制审核中,CPA的执业标准并不完备,这使内部控制审核意见从内容到格式各不相同。因此,应由审计准则委员会联合各个行业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执业标准。
4.明确内部控制的责任主体
监管部门应当修订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范,增加明确主体责任的相关条款或对主体责任的描述具体化。现行《公司法》中规定,董事会可以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所以我们建议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应当由董事会负责,并由董事会对外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5.明确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
监管部门应当对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内容与格式做出统一规定,以减少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上存在的选择性和随意性。同时,投资者可以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进行比较分析,也有利于降低投资者获取信息的成本。证监会可以明确规定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报告的固定格式,其基本内容至少应该包括:(1)表明管理层对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的责任;(2)评估内部控制的标准;(3)内部控制系统中任何重要薄弱环节及其处理情况。
参考文献:
[1]李明辉、何海、马夕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的分析.审计研究[J].2003,(01).
[2]陈合.如何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J].财会月刊,2005,(19).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市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全面实施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一是落实组织保障,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一名副局长,3名财务人员具体抓,聘请第三方机构承担会计工作。二是规范过程管理,编制预算时对申报的项目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了绩效运行监控,对执行中存在偏差的项目进行了原因分析和及时整改,确保达到年初绩效目标。项目结束后积极进行绩效评价,强化了结果运用。三是加强基础支撑,出台《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对全局所有项目财务支出进行规范,从严执行预算。全年开展财务人员培训3次,在文旅官方网站及时公开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年预算管理执行到位。
二、自评得分情况及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评价考核办法,从组织保障体系、过程管理体系、基础支撑体系及其他考核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评,在数据准确、资料齐全、佐证充分基础上综合自评得分为99分。
(一)组织保障体系3分,自评得3分。主要依据:落实了专人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过程管理体系88分,自评得87分。
1、事前预算绩效评估管理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根据“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及时通知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填报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提供充分的设立依据、测算标准、测算过程以及绩效目标等。无设立依据、设立依据不充分或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预算。
2、预算绩效目标管理36分,自评得36分。
(1)时间要求7分,自评得7分。主要依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财政局。
(2)质量控制16分,自评得16分。主要依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完整,年度主要任务指向明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项目绩效目标内容完整。按数量、质量、成本、时效等分类细化、标准合理,一次性通过了区财政局审核当年度绩效目标。
(3)管理规模3分,自评得3分。主要依据:本部门全部项目均纳入了绩效目标管理。
(4)管理模式10分,自评得10分。主要依据:按要求填报了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3、事中预算绩效监控管理15分,自评得14分。
(1)管理要求7分,自评得7分。主要依据:按要求开展了区级年初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并按时报送了绩效监控动态表。
(2)管理范围3分,自评得2分。主要依据:主动对预算项目开展了全程监控,但并未形成规范完整的监控报告。
(3)管理创新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在绩效监控过程中并未发现问题。
4、事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32分,自评得32分。
(1)整体支出评价8分,自评得8分。主要依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按时报送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项目支出评价8分,自评得8分。主要依据:对重点评价项目户户通运行维护(区级)开展了绩效自评并按时报送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报告质量4分,自评得4分。主要依据:绩效自评报告格式规范,报告中问题分析全面深入,所提措施建议针对性较强。
5、绩效结果应用12分,自评得12分。
(1)问题整改7分,自评得7分。主要依据:针对在绩效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修订了新的旅发资金使用办法,并已送领导审批。同时还对2020年的旅游企业进行了补贴。
(2)结果公开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按规定在官网上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进行了公开,公开信息真实全面。
(三)基层支撑体系4分,自评得4分。
1、制度建设2分,自评得2分。主要依据:截至考核年度,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均按照财政出台的办法、细则以及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中含有预算管理方面的内容要求。
2、培训宣传2分,自评得2分。主要依据:在2020年10月26日针对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了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培训会,并将会议情况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报道;将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以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在门户网上进行了登载。
(四)其他考核事项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积极配合各级评价组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提供了自评报告以及相关数据、资料等,并按时报送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与相关材料。
三、主要经验和存在不足
一是预算编制测算还不够精确,编制依据和测算深度不够,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实际执行与项目预算绩效存在偏差。
二是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因年度大项工作任务多集中在年底,故项目资金存在年底较集中支付的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进度。
定期做好支出财务分析,及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规范化、常态化,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提高预算完成率。
(二)进一步科学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结合单位职能职责,按照“保民生、保基本、保运作”原则,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资金预算,广泛征求机关干部项目收益群众等意见,确保预算科学合理。
五、建议意见
第一条2008年工会工作目标考核,设立发挥主力军作用、维护职工权益、深化惠民行动、推进组织发展和加强自身建设五项目标,按照规范合理、客观公正、奖惩分明的原则严格进行考核。
第二条本细则用于对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工会、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的工作考核。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作目标任务的按时完成,加强管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整顿和改进作风,努力推进工会机关规范化建设和效能建设,为工会工作服务大局、服务职工提供保障。
二、组织领导
第三条工作目标考核在省总工会的领导下进行。根据考核内容设5个考核组,负责初评打分。五个考核组初评后,召开联审会议全面考评,并确定重点抽查单位,经抽查后,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报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定。
目标考核日常管理工作由省总工会组织部负责。
三、考核内容
第四条考核内容见“2008年度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及自查自评情况申报表”(年终申报材料根据考核内容申报,并填报该表)。
第五条重大工作创新考核加分。考核内容之外,鼓励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大胆创新,尊重基层实践和首创精神,对工会工作重大创新给予加分。重大创新的标准:
㈠具有创新意义。在2008年工作实践中创造性的探索、策划、实施,形成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工会特点的工作成果;在全省为首创。
㈡初步形成机制。创新成果已在本地实施,并在实践中形成了较为完整、可行的制度或较为规范的工作机制。
㈢具有推广价值。创新成果在本地实施取得了显著、公认的社会效果,在全省工会系统具有推广价值。
四、程序方法
第六条工作目标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日常考核主要督查工会日常工作运行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年度考核以本《实施细则》和我省“全国工会统计年报”为基本依据,以各被考核单位申报的2008年度工会工作目标考核自查自评工作报告为基础,采取全面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抽查组的组成、被抽查单位和抽查内容由省总工会五个考核组联审会议确定。确定为重点抽查单位的,由抽查组出发前电话通知。重点抽查方法另行制定。
第七条工作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加分或减分严格按照考核内容的规定进行。
第八条各被考评单位于2008年11月下旬开始对当年度工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于12月10日前将自查自评工作报告报省总组织部。自查自评工作报告须经本级工会主席办公会议或主要领导同意。自查自评工作报告内容必须详实,统计数据以本单位报省总“全国工会统计年报”为准,如发现实际数据与上报统计数据不符,将酌情扣分。
第九条工作目标考核有关奖励,按政策规定执行。
五、否决条件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㈠截留、挪用或变相挪用工会上解经费或其他专项经费;不上解或未上解工会经费;
㈡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对全局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
㈢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一、内控建设起源
内部控制起源于西方,尤其是自1992年9月,美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了一份报告《内部控制:整合框架》,提出了内部控制的三项目标和五大要素,标志着美国的内部控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内部控制这一概念导入我国不过近10年的历史。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委、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在北京联合召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4月24日,五部委在北京正式《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标志着我国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进入了一个全新格局。
二、提升认知水平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内控真正引起国资管理部门和国企经营管理者的重视不过也就是近几年的事情。因此,很多企业对内控的认知水平并不高,认识往往仅局限在内部监督或内部控制制度等简单层面,并未了解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增加了风险评估要素,可以利用已经发生的事情来进行分析,减少事后发生风险的可能性,使它成为一个既控制舞弊又控制风险的控制模式。例如,通过内控测试发现,下属企业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食品批发与销售”资质,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方式为“食品销售管理”,而非“批发”或“零售”的供应商有采购业务往来,我们可以判断出潜在的风险,若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可能使企业遭受经济损失、信誉损失,引发企业的经营风险及法律风险。由此可见,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之一是要将从控制事后风险逐渐向控制事前风险过渡和转化。通过控制风险,企业内部控制将会同步发现自身问题和机遇,有利于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对内控的认知程度,直接影响了内控的建设和实施,企业的内控建设首先要扫清的障碍是对内控认知的混乱,提高全社会、各企业对内控建设的正确认知乃重中之重。
三、浅淡内控规范实施
根据“五部委”要求,内控评估实施时间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证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为有序、适时、稳妥、有效落实该项工作,拟作分步推进。
步骤一、制定年度内控实施工作方案及具体行动计划
企业年度内部控制规划实施工作方案要求涵盖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
公司基本情况应包括公司简称、股票代码、上市情况、组织架构、公司性质、资产规模、经营范围、控股子公司情况、参股公司情况等。
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应明确①公司设立内部控制推进工作小组、内控规范实施工作负责人、牵头部门及内部控制推进工作小组成员、组长、副组长等。②聘请外部咨询机构为公司在内控规范实施工作中提供相关专业支持。③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预算费用。
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应首先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根据已查找出的内控缺陷,完成内控缺陷整改方案。其次落实内控缺陷整改工作,各责任部门根据内控缺陷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工作;计划财务部、董秘室、审计室等检查整改效果。再次确定内控实施工作情况披露,董事会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内控实施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应包括①拟定自我评价工作计划,明确纳入评价范围的子公司和业务流程,确定评价工作的时间表、人员分工等;②确定内控缺陷评价标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的定义确定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将包括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③组织实施评价提出整改建议,根据经批准的内控自我评价计划,组织实施内控自我评价工作,提出整改建议;④编制并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根据缺陷评价汇总表和责任部门及所属企业整改情况,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经董事会批准,审议通过后按照监管要求对外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应确定内控外部审计机构,对以某年某月某日为基准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行动计划分解到月,列明每月内控工作推进的内容、责任人、工作目标及需要协调资源等。
步骤二、明确内控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小组
首席执行官为内控规范实施工作负责人,并由审计室牵头与纪检监察室、董秘室、办公室、计划财务部、投资发展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人员组成内部控制推进工作小组;下属各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为本企业内部控制第一责任人。
步骤三、搭建培训师队伍,开展《企业内控手册》专题培训
抽调总部各职能部门专业人员担任培训师,结合实际,就《企业内控手册》涉及各专业板块的风险描述、风险控制对下属企业进行专题培训,并有合格会计师事务所内控专家对关键风控点作点评。
步骤四、启动内控宣贯动员大会
首席执行官作内控宣贯总动员,学院内控教授或行业内控专家配合总动员作《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专题报告,以生动、形象、深刻的案例说明内控工作的重要性。出席对象总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企业总经理、财务总监、审计主任等部门负责人。
步骤五、各类测试模版的编制
组织相关人员着手编制《内控规范自我评价调查问卷》、各主流程内控独立测评测试程序及《内控测试工作底稿》模版等。关键内控活动测试工作表应包括被测试单位名称、测试业务流程、子流程、控制责任人、控制活动编号、控制活动描述、控制类型、控制频率、样本量、测试程序、测试记录、测试结果等具体内容。
步骤六、下达《关于开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自测自评的通知》
《通知》中应明确自测自评范围、自测期间、自测方式、自测跟踪、测试评估等相关要求。
自测自评范围,某公司所有附属公司,包括各分公司、子公司和总部各部室。
自测期间,总体以某年工作轨迹作为自测自评重点。总部职能部门及所属相关企业以某年第一季度作为自测自评重点;自测跟踪扩展到某月份;测试评估扩展到评估日。
自测方式,总部职能部门及所属相关企业依据总部下发的《内部控制规范自我评价调查问卷》所涉及公司层面、财务报表编制与披露、长期股权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合同档案管理等某个主流程,某个子流程的相关内容,逐项逐条认真对标。
对标使用文件:总部各职能部门对标使用附件二①,某板块对标使用附件二②,其他企业对标使用附件二③。
各相关企业及部门应将对标情况,如控制描述是否有变化、控制设计是否有效、控制执行是否有效等如实、完整记录在问卷中,并妥善保存对标的相关资料,以备核查。同时,根据对标记录反映的结果,形成本企业、本部门的自测自评报告。
自测跟踪,企业完成对标工作后,总部各职能部门应组织力量对各企业对口部门进行后续跟踪,并应就跟踪发现的未达标情况,提请企业限时整改。同时,将跟踪情况形成汇总报告,提交总部内控工作推进小组。
测试评估,总部内控工作推进小组将派内控规范测试小组,对纳入评价范围分子公司,按照确定的关键业务流程及其控制活动的测试程序进行测试。
步骤七、构建两支队伍,做好测试跟踪及测试评估
一支队伍,由总部各职能部门专业人士组成,落实《通知》要求的自测跟踪;另一支队伍,由总部内审与外部专业人士共同组成测试小组,落实《通知》要求的测试评估。
步骤八、进行现场测试
通过现场访谈,了解被测试企业所涉及的关键业务主流程内控设计和执行有效性;并对相关子流程所对应的控制活动实施实地测试、穿行测试、抽样测试等。
步骤九、编制、复核测试工作底稿,出具内控测试报告
测试小组编制、复核被测试企业测试工作底稿,并与被测试企业就测试情况进行沟通,交换意见,形成测试结果和整改建议汇总表,出具被测试企业内控测试报告。内控测试报告内容涵盖项目立项依据、被测试企业、测试期间、测试流程、测试方法、测试结果及测试发现的问题、存在风险及整改建议等。
步骤十、下达整改任务书
对被测试企业下达整改任务书。
一、总体要求
按照“向群众汇报、请群众评判、让群众满意”的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好组织评议阶段各项工作,引导领导干部积极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坚持未评先改、边评边改、评后快改,着力解决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狠抓工作落实,树立群众满意形象,为加快实施“项目攻坚年”行动,推动黄蓝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工作
(一)自查自评(8月初-8月中旬)。深入开展“访民情、听民意、作承诺、促发展”主题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深入查找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1、广泛征求意见。围绕评议内容,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开征求意见电话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开展以“征询各界意见,解决热点问题”为主题的恳谈活动,实事求是汇报工作,真诚征询社会意见。在单位内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建立谈心手册,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组织开展“三问一访”活动,按照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要求,深入基层走访调研,面对面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
2、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查自评报告。自查自评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工作和作风,全面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公开作出承诺。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深入自查自评基础上,就改进工作、改进作风向社会公开承诺。
(二)群众评议(8月中旬-9月初)。根据我局自身特点,组织社会各界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公开评议。
1、评议方法步骤
(1)内部评议。召开评议会,评议对象为领导班子和在职在岗科级干部。评议人员范围:机关全体干部及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评议会上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科级干部提供书面述职述德述廉报告,评议人员进行质询,领导干部答疑,最后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评议。评议票由督查指导组现场回收、密封,并加盖被评议单位公章。评议会要提前通知,确保到会率不低于95%。评议票由局办公室按照规定格式(见附件)提前印制,并加盖单位公章,评议时间由局办公室与督查指导组沟通确定。
(2)服务对象评议。召开评议会。评议会的被评议对象、组织方式、会议程序与内部评议一致。参加评议人员为单位服务对象。评议人员按下列方式确定:单位内部评议人员少于10人的,提供20名服务对象的名单,由督查指导组从中随机抽取10名评议人员;单位内部评议人员10-100人的,提供内部评议人员数量1.5倍的服务对象名单,由督查指导组按内部评议人员相同人数从中随机抽取评议人员;部位内部评议人员超过100人的,提供150名服务对象的名单,由督查指导组从中随机抽取100名评议人员。
内部评议会和服务对象评议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合并召开。
(3)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只评议单位领导班子。由县“两评一树”活动办公室组织,选择120名“两代表一委员”进行评议。
(4)企业、个体工商业户评议。只评议单位领导班子。由县“两评一树”活动办公室组织,选择300名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代表进行评议。
(5)市民和群众代表评议。只评议单位领导班子。由县“两评一树”活动办公室组织,选择2000名市民代表进行评议。
2、评议计分
(1)评议票各等次换算分值。评议实行百分制。各评议等次换算分值如下:“满意”为100分,“基本满意”为75分,“不满意”为35分,“不了解”不计分、不计算有效票数。
(2)各类评议人员的计分权重。评议单位领导班子的计分权重:内部评议占25%;服务对象评议占20%;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占15%;企业、个体工商业户评议占15%;市民代表评议占25%。评议单位领导干部的计分权重:内部评议占60%,服务对象评议占40%。
(3)得分计算。评议票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统一汇总计分,被评议对象某类评议人的初始分为该类评议人员有效票的平均分,被评议对象最后得分为各类评议人员初始分乘以各类评议人员的相应权重后的总和。
3、分类排序。根据被评议对象的最后得分,按本方案的分类(详见附件)由高到低排序。
(三)结果运用(9月初-9月中旬)
1、及时报告、反馈。将评议结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提交给县督查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同时,局“两评一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梳理汇总群众意见建议。
2、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评议结果占2011年度全局综合考核中的“社会评议”分值的50%,并占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一定分值。
3、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对群众满意度高、工作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优先作为表彰对象。对群众评议结果较差的班子和领导干部,限期整改,并对班子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同时,活动延期2个月,由督查指导组督促其深入查摆整改,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组织评议是“两评一树”活动的关键阶段和核心环节。要纳入重要日程,抓紧抓好,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要规范操作,周密部署,严格程序。要认真负责地确定好评议代表,既要保证评议代表的广泛性,又要突出评议代表的针对性。领导干部要带头开门纳谏,带头自查自评,带头整改问题,切实发挥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