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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 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七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户: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现就转让方在 有限公司的出资转让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 股东将原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的部分(全部) 万元转让给 ,转让金 万元;
股东将原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的部分(全部) 万元转让给 ,转让金 万元.
二, 年 月 日前,受让方需将转让金全部付给转让方.
三,至 年 月 日止,本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双方均已认可.从 年 月 日起 成为本公司的股东,承认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益,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承担责任.
四,公司红利的收益按本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转让方享有转让前的红利,受让方享有转让后的红利.
五, 股东自转让之日起,不再是公司股东,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六,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条款:
八,本合同一式 份,交公司登记机关一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
受让方:
其他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关键词】并购,并购合同,股东权益保护
一、并购合同对于股东权益保护的价值
并购是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然而我国现行《公司法》和《证券法》涉及并购中如何保护股东权益的条款几乎没有。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股东权益的保护必须寻找其他切实可行的途径。并购合同体现了并购双方的合意,是对法律的有益补充,实践中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总体而言,我国从企业到股东均缺乏成熟的经验和法律意识,往往认为并购合同条款及执行的斟酌仅仅是法律顾问的任务而很少参与其中。笔者建议,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应当充分认识并购合同在企业并购中的重要作用,利用股东大会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通过影响并购意向的确立和并购合同的内容,实施对并购合同履行的监督来最大限度地实现股东权益。
二、并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并购合同是指收购方与被收购方就公司收购事宜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在公司制企业并购中居于重要地位。买卖双方为规避风险,往往会签署一系列的合同以保障自身利益,广义上我们将这一系列法律文件统称为并购合同。具体而言,并购中需签订的合同包括初步的收购意向书、股权收购合同、资产收购合同以及其他关联合同(如双方对并购风险的承担,在完全股权收购下的人员留任及人事安排合同,或禁止卖方再经营同业的合同,甚至可能包括在形成合资企业下的技术授权、供应或销售合同)。
三、并购合同中股东权益保护条款的安排
1、收购方的信息披露义务。此条可体现在收购意向书中。收购的相关信息包括收购人的名称、住所;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是否经股东大会的授权;收购目的;预定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份数额;收购期限、收购价格;收购所需金额及资金保证;决定收购时持有目标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等。
此外,还应明确大量持股及持股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一方面使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控股权的可能变动情势有足够警觉,另一方面提醒投资者对所持股票的真正价值重新进行评估。还可规定收购方一致行动共同持股的信息披露义务。参照美、日、英和香港的做法,将采取一致行动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看作一人持有,当持股达到一定比例(可视目标公司股权分布具体情况与收购方约定)时须履行披露义务。中小股东应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在并购合同中明确规定不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对高管人员的惩罚措施,以保护自身利益。
2、按比例接纳条款。在进行部分收购时,当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售出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者必须按比例从所有承诺的股东处进行收购。这与证券市场上的“时间优先”完全不同,它避免了目标公司中小股东因担心错过以收购价格出售股份的机会而急于做出承诺,使目标公司中小股东可以在要约的有效期内有足够的时间做出理性的判断。
3、价格平等条款。(1)并购中采用“相同的对价”要求收购方不得向部分目标公司股东支付货币,向另外的股东支付证券,即使现金与证券的市值相等也不允许,因为证券与货币至少在价值的稳定性上不同。因此,即使在用货币与证券作为混合支付方式进行收购时,收购人向任一受要约人支付的货币与证券之比例应当与其所支付的货币总额与证券总额之比例相当。
(2)收购要约人不得与特定的受要约人签订或达成附属协议,而直接或间接给予该受要约人以任何其他利益。这个条款可以防止实践中收购人为取得收购成功,私下里与目标公司的大股东达成某种协议给予其特殊的利益,从而使目标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遭受损害。
(3)收购要约人在要约期内提高收购价格的,该价格必须适用于所有的受要约人,不论受要约人是否在此前已作了预受。为了达到预期的收购目的,尤其是出现竞争性收购人时,收购人往往在收购期间会提高收购价格。这在各国也都是允许的,只是各国公司收购法律一般都规定,这一提高了的新的价格适用于所有受要约人。
4、强制要约收购条款。强制收购制度是相对于自愿收购的,它是指收购人持有目标公司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股份时,法律要求收购人必须向该公司其余股东进行要约收购,而且对收购条件也有限制,通常是全面的法定要约收购。在当今上市公司股权日益分散的情况下,持有一上市公司30%股权的股东,己基本上取得了该公司的控制权。在公司收购中,收购者为了节约收购成本,只要私下与一些持有一定数量股权的大股东协商,以较高的溢价收购他们的股份就可达到其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目标公司的中小股东不仅在公司中容易受到收购者达到其控制目的后滥用控制权的损害,而且在公司收购中也失去了以较高溢价出售自己股份的机会。全面强制要约收购制度既可避免部分要约收购中对小股东的潜在强迫性,又可以保证当收购人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时,可使其他股东能够以公平的价格退出公司,防止他们因处于少数派股东地位而遭受损害。实际操作中,可在并购合同中规定收购方发出强制收购要约时合理的持股比例,坚持执行强制要约收购。
5、“一致行动人”规则。在并购合同中除规定“披露一致行动人持股信息”外,还应对关联交易进行规范,在关联企业的范围上,可以借鉴香港《公司收购与合并守则》中确定“一致行动人”的规定,即一家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同属于一个集团的并列公司及上述公司的联营公司,公司的董事(包括该董事的近亲、有信托关系的公司及其所控制的公司),财务或其他专业顾问以及合伙人等。其二,规定关联交易表决回避制度,即“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在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也应该回避。”同时,还应规定提出回避的主体、提出的程序、无法回避时的解决办法等。其三,违规关联交易将被股东大会确认为无效,并课以罚款或所购得股票为有瑕疵,剥夺关联企业表决权以使其收购意图夭折。
6、收购结束后对目标公司股东利益的保护。目前尚无立法规定收购结束后对目标公司股东利益的保护,可以先通过并购合同的形式做一尝试。
(1)收购失败后的后续行为。所谓收购失败,是指如果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达至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50%,即为失败。这时收购要约人可以发出新的收购要约,开始新一轮收购程序。如果公司收购失败以后再频繁地发生收购与反收购,势必危及市场的稳定与秩序,诱发证券欺诈与过度投机,股东决策的不确定性就会不合理地增加,这与股东权的保护原则是相悖的。因此,可以在收购合同中规定,收购失败后,收购要约人可以发出新的收购要约,开始新一轮收购程序。如果收购要约人未能发出新的收购要约,其以后每年购买的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不得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总数的一定比例(例如5%)。
(2)收购完成后的后续行为。《证券法》第97条规定:“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这种强制性终止上市资格的规定,有可能阻止人们的收购行为,使得那些仍然持有该公司股票的中小股东被迫丧失了股票的上市资格。不仅如此,由于法律规范的可预见性,考虑到该规范可能带来的损失上市资格的风险,收购人往往压低收购价格。而广大的中小股东则可能被迫接受较低的价格,这一强制性规定显然有损中小股东的利益。可以在并购合同中借鉴国外通行的做法,即约定如果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如75%)以上,将其超过约定比例以上的部分陆续售出以维持其上市资格,从而实现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7、并购合同的履行。并购合同的履行是并购成功与否的关键,目前媒体往往关注并购消息公开时所产生的轰动效应而忽视了之后的履行情况,并购双方应当严格依照并购合同的内容执行。好的并购合同应当充分考虑公司各方面的利益,包括员工、股东和管理层等,相应地,企业的工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都有权利也有义务对并购合同的严格履行实施监督。
8、并购合同的违约救济。并购合同的违约救济,是并购法律问题不得不考虑的另一问题。并购双方可在合同协商中与风险分担条款一起探讨,具体措施可借鉴民法与合同法规则,如约定一定的违约金,惩罚相关责任人等,主要目的在于通过高额罚款和追究民事责任惩罚违约行为。
在公司收购过程中,与收购各方相比,目标公司的大多数股东因缺乏信息、专业知识和讨价还价的能力而处于弱者地位。在我国现行《证券法》没有覆盖的领域,实践中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基础上,积极借鉴英美等国的先进立法例,同时结合我国经济生活的实际情况,在并购合同运用中创造出合理的、新的规则,最大限度的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必须认识到利用并购合同保护自己利益的重要性和可行性,团结起来利用股东大会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参与并购合同相关条款的制定。在此之后,并购双方的股东应密切监督并购合同的执行,积累经验,待条件成熟时敦促相关立法程序的启动。
参考文献:
[1]金明. 《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之探析》. 法制与经济(中旬). 2013年1月
[2]梁仙芬,张贤卫.《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若干问题》. 法制与社会. 2013年第7期
股东向公司借款合同范文一经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 _____ ________(下称借款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 贷款,用于_________ ____。经双方友好关系不计算利息。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一由借款方替贷款方购买轿车一部;二由借款方替贷款方购买网络推广平台;三其他与贷款方日常经营所需的相关设备。自借款之日起,借款方须在20xx年12月31日前,将全部借款归还到位,否则借款方须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第四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五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七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 贷款单位:(公章)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股东向公司借款合同范文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 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 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向公司借款合同范文三借款单位: 地址: 贷款银行: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立合同单位:借款单位 (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 (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 ,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规定用于
2.借款期限约定为 年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 ‰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 %;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编号:____
甲 方:____
乙 方: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人:____
注册地址 :____
经营地址 :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 性别 :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 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
户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区(县)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____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____元或按 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元或按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无固定劳动合同书【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性别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
户口所在地___省(市)____区(县)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一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乙方:
甲方(雇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雇职工)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或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所属省(直辖市)地区
县(街道办事处)
文化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月。本合同至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目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在国家和北京市职工工作保险规定未出台前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元。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了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条件或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克扣或者无帮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以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解除乙劳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乙主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不低乙方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会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
十一、其他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鉴证机关(盖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范文1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北京盛世至尊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人 张向阳
经营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街346栋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范文2用人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劳动者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工作。
(二)乙方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变换工作地点、岗位及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双方同意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实施的“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工作时间、班制、假期和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按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工作时间。
(二)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及婚、丧、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乙方在施工间歇期,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甲方集体合同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本标准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当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三)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甲方与乙方代表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有新的约定,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八、约定条款内容
双方根据需要情况可另以书面补充协议或书面专项协议形式约定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范文3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乙方(姓名):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有固定期限,期限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在甲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工作标准为 根据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的要求完成规定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工作地点为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岗位实行 A 工时制度(A、标准工时制 B、不定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应按岗位职责和甲方的规定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如甲方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2、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3、乙方按国家规定享有婚假、产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
住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四、劳动报酬
1、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待遇按甲方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2、乙方担任不同的职位和不同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和奖金。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业绩、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资和奖金。
3、由于甲方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现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及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5、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时,须按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五、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分别包括:
2、劳动条件: 甲方按照企业岗位要求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 。
3、乙方工作过程中存在职业危害的,甲方应提前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保证乙方享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七、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执行。
八、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劳动保护: 甲方按企业岗位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全卫生条件,合理配备必需的劳动工具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九、劳动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可加附页)
1、劳动纪律 ;
2、培 训 ;
3、商业秘密 ;
4、竞业限制 ;
5、其它事项 ;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省有规定的,均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凡属国家、省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补充条款。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一、聘用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聘用期限为________个月,根据航行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后,但一般不少于9个月不超过14个月。聘用期满,船舶仍在航行或所在港口不便下船,甲方可延长本合同至该航次结束。延长期内乙方基本工资增长________%。
二、工资及支付
乙方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固定加班费(星期六和星期日)和休假金(从乙方离开中国之日起),从乙方上船之日起至返回中国之日止按月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具体标准根据职务见附件1。
乙方工资分家汇和在船领取两种支付方式,家汇薪为________美元/月,其余工资在船领取,领取日为每月________日。甲方应完全保障乙方获得租船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给予的利益。
三、工作时间及加班费
乙方通常工作时间为天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星期六、星期日为固定加班,每周56小时为正常工作时间,超过56小时之外的工作为额外加班。但通常情况下,每24小时内乙方应至少连续休息8小时。如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保证,该情况每七末内只能出现一次。
乙方如系持证高级海员则只有固定加班费,如系普通海员,除固定加班费外,额外加班时间应按小时支付用度。固定加班费及额外加班费标准职务见附件1。
中国国内法定节日每年10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元旦1天,国庆节3天),乙方在上述法定节日的工资按双倍日基薪计算。
四、伙食费
乙方伙食费标准为天天不低于4.5美元,具体的食品和物品供给依据甲方规定。
五、劳保用品
甲方按附件2的标准,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劳保用品。
六、医疗及病假工资
乙方在合同期内受伤或生病,甲方负责承担住院、治疗、食宿等一切用度,并发给基本工资。如经一年的治疗后乙方仍不能康复,甲方可按照保赔协议的规定,一次性支付乙方用度手免责。
七、伤亡保赔
甲方按不低于“香港雇员赔偿条例”(香港法规282章)的规定标准,向有声誉的船东互保协会投保乙方自离开中国国境起至返回中国国境止的一切人身意外(包括疾病)险,并负责事后追偿。甲方保证将所有赔偿如数交付派出乙方的公司,并由公司全数交还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续人。
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甲方除按上述保赔标准赔偿外,还须付清乙方所有应得收进、返还遗物、妥善安置骨灰并支付丧葬费。
八、航行区域
乙方服务的船舶应在航区航行,如需要改变航区,应事先与乙方公司及乙方商量。
如甲方的船舶需驶往战争或类似于战争的区域或有战争危险的区域,甲方须与乙方协商一致,并对乙方的基薪和本合同第七条款中的所有保险和赔偿加倍。如乙方不同意航行,甲方负责将乙方转船或安排回国。
“战争或类似于战争的区域或有战争危险的区域”的界定以本合同第七款的船东互保协会的最新规定为准。
九、登船及遣返用度
甲方负责乙方因登船产生的用度,但乙方在船发生弃船、漏船事件时,需自行负担上船的用度。
甲方负担乙方下述情况的遣返用度:合同到期;因病或因伤提前结束合同;因雇主原因结束雇佣合同;船舶灭失、搁浅或卖船;船舶被扣超过14天;船程中配偶、子女或父母生命垂危或死亡。但甲方不负担下述情况的遣返用度:乙方要求提前结束合同;乙方漏船、弃船;乙方因违约行为、违法行为以及任何不当行为而遭遣返。
十、规章制度的遵循
乙方应老实、取信,恪尽职守,服从船长或上级的公道指令,并遵守以下规定: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不能保存任何凶器或***;不得有任何不文明或不健康的行为,如吸毒、打架、酗酒、吵架等;遵守雇主为船舶正常航行而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安全制度。
十一、合同终止及解雇费
甲乙双方均可提前一个月书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
甲方因船舶灭失、搁浅、卖船等不可抗力作用,可提前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但需支付乙方解雇用度,用度标准为:乙方在船工作不足6个月,发给2个月的工资;超过6个月,发给1个月的工资。如不可抗力作用导致乙方物品损害或灭失,甲方应予以赔偿,但数额不超过美元。
乙方违法或有等严重或实质性违约行为时,甲方可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并不需支付解雇费。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乙方的公司有权代表乙方及家属出面协调。假如协商不成,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按照该中心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三、合同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正式文本及附录一式两份,各用中文和英文书就,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双方规定的一切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结束。
雇主授权签字:海员签字:
上海大中纤维素塑料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陈静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主管 郑绍喜
洲克服饰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 顾玲
悉地国际总部人力资源营运中心综合管控经理 钱海洋
点评专家
劳达集团咨询中心主任 李伟
案例一:
张某1998年以高级技术人员的身份到A公司从事技术工作。几年后被任命为生产技术组组长。2007年12月25日公司与其再次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为生产部部长,合同期限为2年。2009年12月21日,双方就再次续订劳动合同事宜进行协商。A公司提出再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张某则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随后A公司提出如果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张某将被调整为普通技术工人,月工资降为2000元,张某不同意。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A公司通知张某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2010年1月18日,A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张某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6500元。张某于2010年3月16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2009年1月至12月的加班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
话题一:员工有权主张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顾玲:我认为,员工是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后,用人单位可以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变更员工的岗位和薪酬。
我们公司面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时,一般都比较谨慎,如果觉得没有必要签订,一般会在符合条件前采取解除或终止的处理方式。
郑绍喜:案例中,张某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条件并不成立,因为该员工2008年以后只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符合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在2008年后签订第二次劳动合同时,才可以就岗位、薪酬进行协商、变更。对于张某的主张,补偿金与赔偿金的要求只能选择其一,我认为这里应该涉及的是补偿金,并且是从2008年开始计算的。
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有这样的想法:2008年以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将大量存在。社会的稳定需要稳定的就业加以支持,而就业的稳定也
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对于精英人才与绝大部分员工应该以留为主,尽量稳定现有的员工队伍。
陈静: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比较认同顾玲的观点,这是出于对人才流动适度性的考量;从人性化角度来说,我又很认同郑绍喜的观点,因为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很多时候会受劳动合同的影响,对一名员工的合同处理方式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一批员工。所以关键还是要看公司的管理走向,通过评定员工的价值、发展定位等,具体员工具体处理。
就本案来说,我认为对于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是可以协商的,因为张某的情形应该不属于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李伟:就这个案例本身,我们可以从这样几个角度思考:
从法律上来讲,案例中张某有权要求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的原因不是2008年以后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情形,而是该员工自1998年就在该公司工作,到2009年,其工龄已经满10年,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对于满10年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情形,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是没有自主选择权的,用人单位单方无权选择签或不签。
类似张某这种情形,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不能在最后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时终止,但可以对订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的岗位与薪酬进行协商。换句话说,如果与员工协商一致的,调岗调薪是有可能实现的。但根据一些地方性法规,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若员工不同意调岗调薪则需按照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即此时是以保持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职务与薪酬不变为底线的。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用人单位在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处理上存在不少问题,很多企业秉持“敬而远之”的态度来操作。其实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它也仅仅是劳动合同的一种。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在员工管理上,要明确每个员工的岗位职责,做到对每个员工的整体情况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都要心中有数,进而避免解雇不该解雇之人。
案例二:
王某是一位广告设计师,2009年进入B广告公司工作。B公司与王某直接协商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只有当王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劳动合同才能终止,其他情形下,任何一方都不能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
由于B公司的经济效益一直不是很好,王某在工作一段时间后,递交辞职申请,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B公司主张,根据合同约定,王某无权解除该合同,故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出如果王某坚持要走,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话题二:员工可以
主动解除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吗
顾玲:在本案中,王某有权提出辞职。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内,劳资双方可以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出解除,但是必须符合一定条件。
郑绍喜:我认为,因为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终止的条件,其他情形下,任何一方都不能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现在没有出现合同中约定的情形,王某却提前要求解除,就是一种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我们公司一般采取三步走:痕迹+套法+程序。具体来说,“痕迹”即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特别是员工本人提出的辞职信;“套法”是指具体可以适用哪个法条;
“程序”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操作,保证流程上的合法性。
钱海洋:本案例中,劳动合同中关于解除的约定,侵犯了《劳动合同法》赋予员工的提前30天提出辞职的权利,因本身违法而无效,所以该员工应该有权提出辞职。
李伟:就大家之前的讨论,围绕着员工是否有权提出辞职,其实涉及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解除、企业是否能够实现自主留人。
从辞职角度来看,案例中王某是有权提出辞职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即可,并不需要明确的理由。因此用人单位想要通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限制员工的辞职权,并不现实。
相反,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上,双方都存在很大的操作空间。因为无论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方都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终止或解除,员工也可以提出辞职。唯一的差别在于较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处理上少了“合同期满终止”这一情形。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要想通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现限制人员流动的目的是很难的,那么作为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哪些方法来实现这一目的呢?其实有一种很好的操作方法可以实现,那就是约定脱密期。当然这个适用也是有一定范畴的,一般只适用于岗位。对于岗位,可以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脱密期,即公司可以提出这部分员工在提出辞职时“需要提前6个月的时间通知”这一限制,并在脱密期调离岗位。如果员工不遵守,那么公司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在实践操作中,有很多情况下是公司想要留人,而员工想要走人。面对这种尴尬的境地,公司应该如何应对?建议用人单位:对于留人,不要想着通过法律规定的无固定期限、违约金等来实现,更多的应是通过薪酬、绩效、福利等激励方式,构建企业文化,营造归属感等方法来实现企业留人。
案例三:
陈某于2009年1月到上海某公司从事市场开拓工作,该公司与员工每年签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均是一年。因此,自进公司以来,陈某跟该公司事实上已经签订了4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一份的期限是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现在公司认为陈某的业务能力一般,又出于公司精简人员的考虑,在最后一次合同到期前,就直接将陈某辞退了。
陈某认为:从2010年1月1日起,除非是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公司就应该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是,陈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从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1月31日未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话题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定要签吗
顾玲:在本案例中,用人单位与陈某已经签订了四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员工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基于该员工和公司已经签订了第三、四次劳动合同,约定俗成,可以认为员工已经认可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类似事件在我公司发生,我们更多时候选择的也是这种方式,如果员工没有提出异议,就直接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郑绍喜:我并不认同这种做法。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这件事上,企业应当做到知法守法。对于劳动者不知晓的情形,企业应当告知。在本案例中,用人单位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所以责任在企业方,企业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为自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行为埋单。
顾玲:《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多年,就这种情况而言,应该是劳动者应该知晓的,并非企业一定要告知的,更不能就此断言企业没有告知、员工就不知道。
郑绍喜:劳动者不掌握具体法律条款的现象是真实存在的。如果企业认为员工应当知道,为什么不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告知?
顾玲:那是因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劳动者本人提出。公司认为其应当知晓的,而员工本人没有提出的,那就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陈静:用人单位对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发一个告知函,为其设定可选项: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操作是否可行?
钱海洋:如果合同尚未到期,员工是否可以要求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郑绍喜:如果企业与员工只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但是合同期限有11年,此时合同到期的,是否可以终止?
李伟:其实对于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的,员工只要同意续订合同,用人单位都应该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员工主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因此,若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虽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该合同是有效的,但员工极有可能主张自己存在重大误解,要求撤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么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呢?一般来说,在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该告知其有权利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然,如果员工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提供了相应的书面申请的,此时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行的。
对于上述有嘉宾提到的告知函,一般我们建议,在发送告知函以前,公司应先明确员工的意愿。
最保险的方式,以满10年为例,公司可以这样告知员工:“××员工,你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已满10年,现公司打算在维持原劳动合同中约定待遇不变的前提下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是否愿意?”但这样一来,十有八九都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很多用人单位是不情愿接受的。
还有两种变通的方式:其一,对于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公司直接发一个告知函,表明公司愿意在维持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待遇条件下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然后设置选择项,让员工自主选择,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终止劳动合同;其二,以一种提前告知的方式,这里的提前并不是指合同到期前,而是在员工入职之时,进行入职培训或其他相关培训之时,告知员工在什么情况下具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通过培训签到的方式,保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