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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人的吉祥文化
时间: 2015年1月24日
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798艺术区尤伦斯当代艺术中心
主办方: 《国家人文历史》杂志社
联合主办方: 中国金币总公司
主讲人:
段宝林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
王 娟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华大典・民俗典》副主编
王 安 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设计部总经理
吉祥文化源远流长,在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漫长岁月里,先民们巧妙地来表达自己对吉祥美好生活的向往。喜庆的新春佳节即将到来,1月24日,人民日报社《国家人文历史》杂志社与中国金币总公司于北京798艺术区尤伦斯当代艺术中心共同举办“《国家人文历史》沙龙――中国人的吉祥文化”专场,邀请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段宝林,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王娟,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设计部总经理王安等嘉宾解读“中国吉祥文化”。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的2015吉祥文化金银纪念币也于现场首度亮相。
较早将“吉”“祥”二字合用的是《左传》
王迦(尤伦斯当代艺术中心主持人):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吉祥文化在中国人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对吉祥文化的系统认知,包括什么是吉祥文化,以及它的历史流变,请跟我们分享一下。
段宝林:古代最初没有“吉祥”这个词,虽然有“吉”,也有“祥”,但两个字是分开的。后来在《左传》当中有了“吉祥”,它是这样说的:“是何祥也,吉祥焉在?”《辞源》对“吉祥”有四个解释:第一个是“吉羊”,“羊,古祥字”,用于古鼎彝的铭文中。第二个解释是“吉祥――美好的预兆”,用于祝词。第三个解释“吉祥坐”、“吉祥草”,为佛祖得道时的事物。第四个解释“吉祥止止”,出自《庄子・人间世》,“吉祥止止”解释为“喜庆好事不断出现”。由此可知,吉祥两个字主要的意思就是幸福的善事,喜庆的好事。
王安:吉祥文化跟人的生活非常贴近,衣食住行都离不开吉祥文化。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币总公司从30多年前开始发行、发售第一套中国金银纪念币,到目前已经发行了400个项目,2000多个品种,分为十大系列,包括政治题材、重大历史事件、杰出人物、自然遗产,还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等。有关吉祥文化的金银纪念币以前就曾经发行过,今年又重新开始发行新的系列的吉祥文化金银纪念币,更多也是跟大众企盼幸福、美好生活的愿望有直接关系。 2015 吉祥文化金银纪念币图案
“划龙船”是一种图腾祭祀活动
王迦:图腾可谓最初的特殊的吉祥物,请段老师讲一讲图腾与吉祥文化的关系。
段宝林:中国的图腾是龙,它和国外的图腾不一样。国外的图腾一般是一个动物,而我们中国的龙是好多动物合并在一起,在生活当中是不存在的,但在我们的想象中是有的。龙的精神有三,一是代表“和合”,中国人在民族兼并的时候很重视与被兼并民族的融合,所以把他的图腾加在自己的图腾身上。原来是一个大蛇的图腾,消灭了牛图腾的民族,就把牛的角加在蛇的身上,最后综合出“龙”的形象,这表现着一种民族和合团结的思想。第二是腾飞,鲤鱼跃龙门,腾飞变化龙,龙可以下水,可以上天,非常了不起,代表一种生命力。第三种是龙凤呈祥,表现了一种民族自信。民间祭祀龙的活动很多,据闻一多先生考证,划龙船、舞龙就是祭祀龙图腾的活动。
中西方文化融合改变了“”的吉祥寓意
王迦:讲到吉祥文化,大家接触最多的就是吉祥物、吉祥图案,吉祥物、吉祥图案背后有哪些有趣的故事呢?
王娟:在中国古代,代表长寿、隐士、君子等。晚秋才开,不与百花争艳,不与众草为舞,陶渊明赞其有君子之风。直到清代,国人还在大量种菊、养菊、送菊,以自喻。但到民国时期突然就没了,变成了葬礼上的花朵。其实这个习俗是从西方来的,西方喜欢送鲜花,比较容易生长,而且在秋天开花,跟西方很多文化融合在一起之后就变成了墓地之花。
王安:从金融角度谈,金融离不开货币,从中国古代的钱币,一直贯穿吉祥文化。古代流通的货币也有一种类似于纪念币,或者叫作“花钱”一类的钱币,这类钱大部分都是祈福的作用,比如三元及第、金榜题名、松鹤延年。中国还有古代专门馈赠亲友和下属的钱币,还有上面打上吉祥标记的钱币,货币一直没有离开过中国的吉祥文化。
是翻拍还是拍翻
韩版的《城市猎人》实在是太经典太好看太养眼,以致于很多剧迷一听说林志颖和马苏要翻拍都大呼跌碎眼镜。其实《城市猎人》是1983年开始连载的日本漫画,早在1993年王晶导演就翻拍过《城市猎人》电影,成龙、王祖贤、邱淑贞三位前辈主演,韩国版也是改编、翻拍,故事跟漫画本身有一定出入。现在小志和苏苏的新剧把上世纪80年代东京搬到了1925年民国时期的一座小镇,结合了很多国内的风俗文化,重点突出侠义道的精神,故事情节也进行了完全不同的创作,加入了青春、喜剧、冒险、动作、盗墓等大热元素,预计拍摄40集,每几集是一个单元,估计要明年年初才能与大家见面。
虽然剧组进横店开机时横幅上的剧名是《城市猎人》,但小志已经亲口澄清新戏不叫《城市猎人》,看来剧名还会有所变化,前期是剧方的宣传需要。大家真的无需纠结翻拍不翻拍了,原著的结构,全新的故事,全新的人设,林志颖、马苏、罗家英、午马、洪天照、胡东、郭德纲、黄海冰,阵容不可谓不强大!林志颖和郭德纲,哈哈,很多人会冲着这一对同龄不同脸的组合去看吧!
苏苏的圆梦之旅
小志饰演的人物叫何笑,出身押行世家,爱打抱不平,对人与事拥有超常的感知力与洞察力,由于一次宝物交易出错,导致家庭遭遇神秘组织的灭门,作为何家惟一后人和幸存者,他失去这段记忆并再也不会笑。他凭借自己超人的感知力与洞察力帮助百姓,成为混沌时代的“正义人”。
不久前在主导客厅娱乐生活领域,又拉出一条硝烟四起的战线。苹果的电视应用Apple TV和谷歌的无线电视棒Chromecast,便是这场攻城略地中,各自阵营打头阵的猛将。前者依靠嫁接iTunes庞大的用户基数,把优质的听视体验放大投射到屏幕上。后者通过无限网络,将音乐、视频、游戏同步到电视。两者都觊觎成为垄断客厅生活娱乐的托拉斯。
紧随谷歌的平价电视棒后,苹果迅速推出新款Apple TV,从原价99.99美元砍到75美元。苹果AirPlay和Apple TV的联袂亮相,迎头叫板,也间接预示着,智能电视洗心革面的萌芽已经爆破。两大巨头好像心有灵犀,纷纷铆上了这片变幻莫测的宽屏。
苹果在5月份公布,已售出1300万台Apple TV,其中近一半是前年的交易量。苹果公司CEO蒂姆·库克把电视机称为公司的一个“业余爱好”,对苹果在电视市场可能有的动作避而不谈。也许苹果也感受到谷歌利器的几分威胁。
目前,Chromecast能兼容网飞、YouTube和谷歌播放器的电视和音乐,预计不久后会和Pandora等更多应用对接。
首先,价格低得离谱。35美元,谷歌还能赚到什么?无线芯片,中央处理器,2GB闪存,随机存储器,高清度多媒体借口,加上组装、包装、运输,按最吝啬的算法,毛利也少得可怜,可它绝没做亏本买卖。
其次,操作傻瓜到极致。不用费神捣鼓一堆线头,直接把这小东西电视机的HDMI端口,在笔记本上运行Chromecast程序,连入当地Wi-Fi,就万事大吉了。和AirPlay的区别在于,Chromecast不借助任何附加的界面,只要会用Chrome浏览器,玩转Chromecast是信手拈来的。
再有,兼容性更强。自问世那天,谷歌电视棒就已经蹲在诸多热门视频应用旁,如Netflix和YouTube。用户只需在手机上开启这些程序,Chromecast的按钮就会跳到眼前。另外,谷歌还研发了Chrome的延伸辅助程序,极大提升了电视棒的性能。加之携带便捷,只要有电视、网络、智能手机或平板,Chromecast就是贴身的路上伴侣,把随意个性化的屏幕装在口袋里,神似《阿凡达》中收放自如的悬停屏幕。
另外,电视棒传送的视频流质量令人相当满意,尤其同兼容视频端对接时,如Netflix、Youtube和Google Play。而在不兼容的视频网站上,比如Hulu或HBOGO,流质和流度就要打折扣了。究其原因,谷歌电视棒把笔记本当作中介,传递视频信息。若是通过兼容网站,数据流直接由谷歌电视棒传送到屏幕上。
不管如何,在35美元的价格面前,再多瑕疵都不足以掩瑜。
而事实也证明,自电视棒开启预订以来,谷歌应用商店(Google Play)一天内脱销,亚马逊的库存也相继售罄。谷歌强大的卖点,除了预购配送3个月的Netflix视频观看权,35美元的抄底价也是一大诱因。走低价的差异化路线,使其成为可与性能更优的AirPlay相匹敌的客厅播放媒介。
与AirPlay不同的是,Chromecast只是个桥接内容的控制器,不论何种形式的内容源,只要能在Chrome浏览器上运作,都能被电视棒“接力”到电视终端。谷歌声称,它能减轻内容投影端的用电量,且投射过程不间断原有操作。
如此低的成本也说明,Chromecast给自己的定位是低端配角。比起苹果电视的完备性,Chromecast的局限性暴露无遗。它只能在Android或iOS设备上发挥遥控作用,没有独立运行应用程序的能力,暂时不覆盖国内各大视频网站。Chromecast是否对AirPlay和Apple TV构成致命威胁,也许根本是个伪命题。Chromecast不是AirPlay的克星,但它向智能电视当头砸了个问号。
早在2012年4月, Zeebox的创始人安东尼·罗斯(Anthony Rose)受GigaOm采访时,针对网络电视和其内嵌应用的发展前景曾预言:“未来的电视机,是块高分辨率的屏幕,依你的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发出的指令,放映个性化的内容。”
据英国通信管理局2012年的通信市场报告,截至去年年底,15%的英国消费者拥有智能电视。然而,从研调机构梅森的调查来看,其中不出一半的受众会把电视接到互联网上。
如今,几乎所有的高分辨率电视机都内置了网络接口,这为智能电视的普及奠定了技术支撑。而数字服务和应用开发商需要权衡的是,要不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智能电视应用上砸钱?而现在,苹果AirPlay和谷歌Cast,都各自为同掌机和平板天衣无缝的结合找到了枢机,也为智能电视的前景投射出日渐清晰的轮廓。
关键词:国民核算模式 SNA MPS 环境经济核算
国民经济核算是通过一整套标准和规范,对以整个国民经济或社会再生产过程为对象的宏观领域进行全面、系统的综合核算。这一整套标准和规范就构成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也称为国民核算模式。国民核算模式不仅保证了国民经济核算的科学性和统一性,而且是正确地理解和使用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并进行国际比较所必需的。长期以来,由联合国公布的国民核算模式有两种:一种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用的国民经济账户体系(The 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简称SNA),另一种是原苏联等国家采用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The System of Material Product Balances,简称MPS)。
SNA和MPS两大核算模式的区别
SNA与MPS的产生都是生产社会化发展的需要,为了加强国家控制,调节经济职能而需要以某种形式对社会产品、国民收入运动进行核算,从而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社会再生产各环节、国民经济各部门活动过程和结果,以及这些环节和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产生SNA与MPS两大模式。它们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并存发展,服务于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和经济管理体系。
(一)产品核算范围方面的根本性区别
SNA从综合性生产观点和市场经济的观点出发,认为物质生产部门和所有为物质生产的服务部门(包括各级政府、军队、警察、法院等国家行政管理机构)都是生产部门,它们共同创造社会商品——货物和服务。货物的购买是一种交易活动,服务付费也是一种交易活动,所以国民收入不但产生于物质产品的生产过程,而且产生于提供非物质的活动。而MPS从限制性生产观点出发,认为只有创造物质产品的生产活动才是唯一的生产活动,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全部由物质生产部门产生,把非物质服务流量排斥在社会产品流量之外,将服务付费看作是一种再分配行为,将服务收入视为一种派生收入。比较而言,SNA把物质生产活动和非物质生产活动放在同等位置上一视同仁地核算,更有利于全面描述国民经济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它有利于反映第三产业比重不断增加,人们服务性消费比重不断提高的客观趋势。
(二)经济核算内容方面的区别
SNA与MPS的主要差别在SNA包括生产、收入和使用核算,投入产出核算,资金流量核算,资产负债核算,国际收支核算等五大方面的核算内容,比较全面完整。MPS对反映价值运动的资金流量的核算有所不足,缺少资产负债存量核算,这对全面认识和把握社会再生产运动,求得社会供需总量和结构平衡是不利的;MPS包括人口劳动力核算,SNA将这方面核算并列于SNA平等的社会和人口核算体系之中。
(三)核算方法的区别
SNA与MPS分别使用账户与收付式平衡表作为反映经济收支活动关系的主要工具。两者的区别在于:MPS的收付式平衡表采用单式记帐方法,只对平衡表进行单方面的登录,只要求表内各项目之间保持平衡,至于平衡表之间则没有联系;而SNA的帐户则不然,它采用复式记账方法,根据国民经济活动有收必有支,收支必相等的平衡原理,要求每一项必须在两个相互联系的账户内以相等的数据进行登录。因此,不仅个别账户内部各项目保持平衡,而且不同账户形成的核算体系环环相扣,逻辑严谨。
由于上述种种差别,产生了SNA与MPS在生产、分配、使用各环节核算的指标在概念、总量构成以及一些计算标准上有许多不同。不但名称不同的指标(如MPS的社会总产值和SNA的国内生产总值),而且名称相同的指标(如SNA与MPS的国民收入)都反映着不同的经济内容,给国际间对比带来许多困难。为此国际社会进行了多方面的努力,力图使两者朝一体化发展,鉴于MPS在很多方面不适于商品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越来越多采用MPS的国家,结合本国实际,进行国民经济核算模式上的变革,开始运用SNA的核算原理和方法。1993年,在联合国召开的第27届统计委员会再次对SNA进行修订,并决定取消MPS,结束世界上两大核算模式并存的局面。从而使SNA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采用的国民核算体制,世界一体化体系已基本形成。
我国国民核算模式的发展历程追溯
我国建国以来一直采用MPS,它在过去的国家经济管理过程中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也为了与国际标准接轨,在我国国民经济核算领域内进行了重大改革,从1984年开始研制适应我国国情的新的国民核算模式,于1992年初正式出台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行方案)》。这个文本是一个比较全面系统的核算模式,其主要特征是MPS和SNA相互并存,主要总量指标可以互相转换。它的建立满足了当时经济形势下改革原有核算模式的要求。
1999年以来,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1992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行方案)》做了全面系统的修订,制定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该核算方案取消了其中的MPS核算内容,澄清了某些基本概念,修订了机构部门和产业部门分类,调整了基本框架,增加了核算内容,修改和细化了有关表式的指标设置,细化了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内容;努力做到基本上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于1993年推出的国民账户体系相衔接,这标志着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模式在与国际标准接轨方面又迈出了重要步伐。
2002年我国新国民核算模式主要采用基本核算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对国民经济运动进行完整的描述,包括对社会再生产的生产、分配、消费、投资及其资金筹集、对外交易过程以及期初期末的资产负债等内容的核算,由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投入产出核算、资金流量核算、资产负债核算和国际收支核算等五大方面内容组成。基本表是对国民经济总体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系统的价值量核算的表式,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部分。
国内生产总值表概括地反映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的基本构成项目以及三种计算方法之间的相互关系。投入产出表反映产品部门的中间投入结构和最初投入结构以及产品部门的中间使用去向和最终使用去向。资金流量表反映各机构部门收入分配、消费、储蓄和投资情况及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情况。国际收支平衡表反映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之间发生的交易状况。资产负债表反映机构部门及经济总体所拥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的历史积累状况。这五张表彼此衔接,联成一体,构成反映社会再生产全貌的五大核算内容。
国民经济账户按国民经济循环中主要过程设置了反映生产过程的、反映收入分配与消费过程的、反映投资及资金筹集以及资产负债存量以及反映对外交易过程的账户。
转贴于 基本核算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分别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对国民经济运行过程进行核算。国民经济账户主要采用的是账户核算方法,而基本表主要采用的是平衡表和矩阵表核算方法。账户核算方法突出的特点是它采用了复式记账和四式记账原则,将经济运行中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基本指标连成一体,形成有机的指标链,从而综合地、系统地描述了宏观经济运行中,各个环节、各个部门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可通过比较和检验各账户之间的关系,及早发现误差,提高数据的准确性。而每张基本表则侧重反映国民经济运行过程的某方面或某些方面,每张表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进行更细致的核算,在相应方面比国民经济账户描述要详细、具体,因此,国民经济账户和基本核算表两者结合起来,可以在内容上、功能上相互补充,更有利于提高国民经济核算的水平。
我国国民核算模式的功能探讨
我国国民核算模式既考虑了尽量与国际标准接轨,又是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的。它在结构上更加严谨,充分反映了国民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在内容上更加丰富,涵盖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民经济运行的主要环节和主要方面;在操作上更加可行,既考虑到将来的需要,又考虑到目前的条件,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管理和对外交流工作的需要。
我国国民核算发展史表明我国是在逐步扬弃MPS,学习SNA的基础上建立2002新国民核算模式的,并与之基本接轨。但随着可持续发展时期的到来,现行SNA存在的缺陷越来越明显,无法有效地表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资源之间的相互关系,其核心指标GDP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一国长期的经济发展水平,为此要对这一模式进行改进,将自然资源和环境纳入国民经济核算模式 (SNA),建立资源环境与经济一体化的绿色国民核算模式,从而拓展了原有国民核算模式的功能。
鉴于国民经济核算有其特定的作用,而且已在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应用,因此,一般应在现有国民经济核算框架基础上就环境经济核算作进一步研究实践。在此思路指导下,联合国93SNA在中心框架基础上建立了综合环境经济核算体系(简称SEEA)作为SNA的附属帐户(又称卫星账户)。以国民经济核算为起点进行环境经济核算,其基本思路沿着以下两个方向展开。第一是当期流量的核算,即着眼于一时期经济活动的发生,核算其与自然资源和生态投入、废弃物排放之间的关系。其中,自然资源和生态投入代表向经济过程提供的环境货物,接纳经济过程的废弃物排放可视为是向经济提供了环境服务。二是环境资产存量的核算,即要扩展SNA的经济资产概念,全面核算自然资产的存量及其变化。这两个方面又是相互联系的:对经济过程的投入是影响自然资产存量变化的重要因素。从核算内容看,包含以下两个层次,一是实物型核算,一是货币型核算。所谓实物型核算,是在国民经济核算框架基础上,运用实物单位建立不同层次的实物存量帐户和环境-经济供应使用表、投入产出表,描述各类环境资产的存量和变化量,描述与经济活动对应的各类自然资源和生态投入量、废弃物排放量。在货币型核算中,具体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对现存经济核算中有关环境的货币流量予以核算,包括环境保护支出和环境税费的核算;二是在实物核算基础上,估算各种环境流量和存量的货币价值。进而,将货币型核算的结果与国民经济核算的内容合并起来,对传统的宏观经济总量进行调整,进一步形成各种包含环境要素的宏观总量,计算绿色GDP等指标。
结合中国现实考虑,近年来的经济高速增长特别凸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进行环境经济核算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另一方面,中国进行国民经济核算的历史并不长,核算基础尚不算十分牢固。因此,将若干重要自然资源和污染物排放的实物量核算纳入现行核算体系,是一种稳健、可行的选择,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现实的管理需求,又可为进一步的环境经济核算探索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联合国等.国民经济核算体系1993[M].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译,1993
关键词:民法典时代;商法立法;立法体例选择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30.057
0引言
在法學界,民法典时代商法立法体例的选择一直备受困扰。大多学者支持民商合一较多,而支持民商分立者较少。但无论是在民法典外设商法典还是将商法完全并入到民法典中,这两种模式在实践中都有不少缺陷。在我国的实践中,实施民商不分的混合立法模式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立法体系的变革。
1民法典时代我国的商法立法体例
1.1民商合一立法体例
民商合一是我国大多数学者支持的立法体例,该种立法体例指的是由传统民法统率商法,不制定单独的商法典,而是在民法典中制定相应的商事规范。随着人们对这一立法体例研究的不断深入,不少民法学家和商法学家认为民商合一立法体例又可以细分为两种具体的模式:第一种为传统立法模式,指的是民法典中包括商事规范;第二种为现代立法模式,指的是在民法典外订立商事单行法,并以商事单行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
众多学者支持民商合一立法体例的主要依据有以下几点:(1)商人也是社会普通成员之一,他们的身份并不特殊,因此,学者认为不必单独制定规范商人行为的商人法,而是将其纳入到民法中,在民法中对商人身份和行为规范进行规定。(2)民商法具有诸多的相连,若将商法独立于民法进行民商分立,可导致民法典和商法典出现内容上的重复和矛盾,从而会引发法律适用问题。(3)以民法为核心的一元单核私法是我国历来奉行的立法体系,若再立商法,便会导致二元双核的私法体系出现,从而会导致执法人员难以区分私法体系,进而会增加司法工作的难度。(4)学者认为,若实行民商分立立法体例,在出现商事纠纷时往往不易选择到底是采用商人主义立法还是商业行为主义立法,这两种立法模式所产生的商法典内容具有一定的差异。另外,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商法中最重要的买卖契约在民法中多有规定,且商法中一些特别的制度在民法中也有规定,若采用民商分立立法体例,对民法和商法分别立法,可导致民法和商法存在较多的重复交叉,从而难以对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划分。
1.2民商分立立法体例
民商分立立法体例指的是在民法典外,再单独制定与其并列的商法典,对传统和现代商法领域的各种法律关系进行规范,这是形式上的民商分立。另外,在法律运行机制来看,民商分立指的是民法和商法机关是构成市场经济两大基础法律部门,两者相互独立而又相互作用,可共同调整市场经济关系。在民法典时代,我国也有不少学者认为应推行民商分立立法体例,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商主体性质决定了应采取民商分立立法体例,学者认为,过去我国的商人多为个体,属于自然人属性,而随着我国商业模式的不断改变,现代的商人多为企业的团体属性所取代,从而导致商人属性与民主主体自然人属性存在较大的差异,这样也会导致民法典中的民事行为规范难以适用于现代的商主体,从而需要进行民商分立立法。(2)民商合一立法亦会衍生出较多的法律技术和适用性问题,部分学者认为当前不少人们奉行的民商合一立法多是形式上的合一,也即简单的在民法典中加入商法典的内容,这种简单的合并会衍生出较多的法律技术和适用性问题,不仅会影响民法典本身的协调性,导致其出现较多的错位和混乱等问题,同时也无法解决实体商法的独立性。(3)商法和民法存在较大的差异,商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法律责任制度和价值取向均存在显著的差异,不可因为商人属于社会中的一员就将商法归属为民法范围内,而否认商法形式的独立性。(4)商业活动的日益复杂化,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社会生产关系日趋复杂,且商事活动也日趋现代化和复杂化,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采用民商合一立法体例必然无法满足商事活动要求,而是需要不断革新商事法,才能满足社会发生需要。
1.3民商不分混合立法体例
民商合一立法体例是一种折中的立法体例,指的是制定民法典对商事关系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并编纂单行商事法律和制定《商事通则》,从而实现民商不分混合立法。
2民法典时代我国选择民商不分混合立法体例的依据
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制定系统的商法法典,而是采用许多单行商法法律来规范商事活动和行为,且未在民法典中纳入单行商法法律规范,从而导致学界对我国更适合选择和运用哪种商法立法体例存在较大的争议。从我国国情来看,笔者认为,相比于民商合一立法体例,民商分立立法体例更适合我国国情,原因为以下几点:(1)历史传统更加支持民商分立立法,随着西方国家的入侵和的暴发,西方国家商事法律对我国产生了较大的冲击,自此,我国便开始仿照德国商法典和日本明治商法制定了一系列的商事法律,如《商人通则》《钦定大清商律》等,这些国家均实行商分立立法,且获得了不错的成效,我国自借鉴国外的商事法律以来,商业也取得了快速的发展,说明历史传统更加支持民商分立立法。(2)实行民商分立立法可提高社会对商法的重视和增强商人的独立意识,自古以来,我国就存在官商结合的不健康经济发展现象,这种现象会对我国商业发展造成严重的阻碍,为改变这一现象,就需要借助于民商分立立法培养商事发展的自主性和独立性。(3)民法与商法理念的差异,我国民法与商法理念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需要实行民商分立立法,以商法自身理念和精神指导商法制定、实施和解释,才能满足商事发展的需要。
尽管,从我国国情状况出发进行考虑,民商分立立法体例更适合我国现代商事发展,但是,我国民商分立并不适合采用制定商法典的方式来实现,原因在于几点:(1)我国商法理论研究水平较为薄弱,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都存在重农抑商的传统,导致社会各界对商事立法的重视度不足,而制定商法典对商事立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商事立法理论知识水平又具有较高的要求,这样的条件,导致其无法制定一部完善的商法典。(2)商事行为日新月异,制定商法典方式实行民商分立不适合商业现实发展,随着经济全球法的发展和我国商业贸易的快速发展,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商事行为对我国商业活动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再加上我国商事行为本身存在多变性,若推行系统和比较稳定的商法典,与商事行为实际的发展也不相符。(3)商法典立法工作艰难且花费时间较长,民商分立立法体例更加适合我国国情发展,但是,推行民商分立立法需要制定商法典,而商法典立法工作艰难且花费时间较长,如相关研究表明,民法学者花费了大半个世纪时间才制定了民法典,因此,有学者指出,我们可以借鉴民法学者的立法路径,先制定一部商事通则,再综合商法的各个单行法和商法通则,制定一部商法,以实现民商不分混合立法。
目前,已有不少学者对民商不分混合立法体例进行了理论和实证研究,如学者王保树从2005年开始致力于民商不分混合立法体例研究,首先,其论述了商事通则制定定位、内容和制定的可行性。在2012年,还与调研小组共同完成了商事通则的建议稿工作,通过多年的调研和探索,2015年,其在学术会议上指出,单纯依靠民法典难以有效解决商法中的许多问题,而我国目前尚无商法典,且编撰一部完善的商法典需耗费较长的时间,在这样的背景下,就可以制定商事通则,这样不仅能实现民商不分混合立法,从而解决民商合一立法和民商分立立法存在的缺陷问题,同时还能解决民法典规范商事行为适用性不足和商法典编纂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而能有效解决我国商法立法体例选择问题。
根据国内学者的调研、考虑我国国情和其他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笔者也认为,我国制定《商事通则》推行民商不分混合立法体例是我国当前最好的立法选择,且这种立法形式是可行的,可行性依据主要有三个方面:(1)其他国家商法典可为我国制定《商事通则》提供有效的法规借鉴,上面已说到,我国当前施行的商法规则是依照日本和德国的商法典来制定的,而日本和德国均是施行民商分立立法,且这两个国家商法典中的“商行为”和“总则”内容较为相似,从而能为我国制定《商事通则》提供有效的法规借鉴。(2)商事立法条件和背景与民事立法条件和背景相似,尽管我国商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法律责任制度和價值取向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两者的立法条件和背景相似,故能够借鉴民事立法模式制定《商事通则》。(3)商事行为对象明确,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许多的商事单行法律,这些法律法规中对商行为的主体均有明确的确定,如现代商行为的主要主体基本为公司企业,除了明确规定商行为主体外,还对商行为的支付手段、救济手段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如对于海商而言,商行为的支付手段为票据,商行为的救济手段为保险,可见,现代商事单行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商事行为的规范对象,从而易于制定《商事通则》。
一、“利国惠民、至爱大成”是省烟草公司系统构建和谐烟草、实现科学发展的灵魂和根本
决定企业核心竞争力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企业的价值观。价值观是企业的灵魂,离开了它,企业就如同没有灵魂的人!没有表明价值观的企业,对内没有凝聚力;对外没有吸引力。对于我们烟草行业来说,“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就是我们行业的灵魂,科学发展观就是我们行业的指路明灯,也是我们行业的生命所在!
1、“利国惠民、至爱大成”的烟草核心价值理念是构建和谐烟草的思想基础,是总结过去、展望未来,团结奋进、基业常青的根本体现!《烟草专卖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国家为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制定本法”。因此,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是烟草企业的法定职责。通过确立“利国惠民、至爱大成”核心价值理念,形成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在统一核心价值体系下实现整体协调、团结统一、和谐发展。
2、“利国惠民、至爱大成”烟草核心价值理念是科学发展观价值观建设的具体体现。在“两个利益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建设基础上,结合烟草公司系统实际,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以满意为目的,牢固树立和实践“利国惠民、至爱大成”核心价值理念,向社会各界、向烟农、向消费者、向全体员工宣告:在发展中国的烟草事业中,省烟草存在的理由和价值!这是基于国内外烟草市场变化、中国烟草行业可持续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等,对省烟草公司系统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式的思考,同时也涵盖了我们应该具备的社会责任。其基本要素可概括为:目标、责任、发展、利益、报国等,有鲜明的典型的烟草行业特征。
3、“利国惠民、至爱大成”的烟草核心价值理念是省烟草公司系统全体员工对未来的美好愿景。符合企业核心价值体系“一个基本原则、三个判断标准”,即“价值准则、第一准则,共创价值、同享成功”的原则,和“企业愿景、企业价值观和企业精神”。明确回答了我们共同为之奋斗、希望达到的景象,为企业的发展明确了方向,使全体员工产生发自内心的感召力量,将对未来的追求,凝聚到现实的目标的实现上。做任何决策,采取任何措施,都要看是否符合“利国惠民、至爱大成”的愿景,都要看是否符合“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烟农利益至上”的价值观,都要看是否符合“四要”作风和精神,做到个人干一流工作,服务求一流境界,企业创一流品牌,敢于并善于创造一流业绩。
二、践行“利国惠民、至爱大成”核心价值理念,提升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水平
随着国家局“大企业、大品牌、大市场”及“两个十多个”战略的深入推进,近年来,省局(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学制定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规划,建设“一基四化”现代烟草农业,“四位一体”开发新烟区,彰显“清甜香润”烟叶风格特色,加强烟叶收购质量管理,组建烟草打叶复烤有限公司,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重大战略举措,极力提高烟叶保障能力,显著提高了烟叶工作水平。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入实践“利国惠民、至爱大成”核心价值理念,必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烟叶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促进省烟草公司系统健康、持续发展。
今后,我省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如何更好地体现“利国惠民、至爱大成”核心价值理念?最基本的是要立足长远发展,增强危机意识,牢固树立市场观念,准确把握国内外烟草市场的发展变化趋势,准确把握国家局扶持和发展重点工业企业和卷烟品牌、工业需求引导烟叶生产布局、开发优质特色烟叶、打牢烟叶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等导向,加快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步伐,促进烟叶可持续发展。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制订、完善全省现代烟草农业建设规划,优化布局,突出烟农主体地位,突出山区经济社会实际,全面推进以“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专业化分工、信息化管理”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烟草农业。
2、坚持市场导向作用原则,提升烟叶工作水平。烟草行业实施“大企业,大品牌、大市场”的战略,大卷烟企业要求原料基地提供规模稳定的优质原料。目前我省的烟叶生产过程中,初步建立了卷烟工业企业、烟草公司、烟区政府与烟农四位一体的产业化运作模式和组织生产管理体系,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产业链。必须充分认识原料需求导向对烟叶生产的影响,从工业企业原料需求出发,认真做好烟叶生产发展规划,积极调整烟叶生产布局,加强产区基地化建设,以资革为动力,以基地单元建设为主要形式,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优质烟叶保障能力、提升质量水平与烟叶风格特色,巩固和提升烟叶的市场地位。
3、健全专业化服务体系,提高烟叶生产效率。全面认真总结全省在烟叶生产专业化分工方面取得的经验,对烟叶生产与技术环节中的劳动强度大、技术要求较高的环节实施进一步细化的专业化分工,大幅度提升劳动熟练程度
和劳动生产率。重点对育苗、整地、理墒、施肥、覆膜、培土、病虫害防治、采收、编烟、烘烤、分级等环节进行专业化分工。同时,健全服务体系,稳步拓展专业化分工的有效载体,建立覆盖烟叶生产全过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推广体系,创新管理体制,提高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超级秘书网
4、深入探索运作机制,规范服务行为。按照设施投入“普惠制、广受益”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扩大作业范围,提高作业效率,降低服务成本,确保烟农得实惠。加强专业化作业成本管理,研究专业化服务定价机制,合理控制收费标准。加强技能培训、技能鉴定,推行持证上岗,提高专业化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关键词:国美事件;民营上市公司;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8-0077-0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领域里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中国民营经济的迅速崛起,并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中国在加入WTO后,民营上市公司更面临着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近年来,随着中国不断加快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的步伐,公司治理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已经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民营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完善。
一、控制权配置不均衡,一股独大的现象严重
这场争夺的起源之一在于陈晓利用国美现有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的规则,试图通过增发20%的股份来达到稀释黄光裕手中股权的目的,然而国美的董事会为什么有如此大的权力,归根结底是黄光裕当年任董事局主席时,为了更好的控制整个国美公司,赋予了董事会太大的权力,不料在他入狱后,尤其是在贝恩资本进入董事会之后,黄光裕才发现自己亲手打造了史上权力最大的国美董事会,导致自己对国美失去了绝对控制。2006年5月,当时的黄光裕家族拥有着国美电器75.6%的股权,在股东大会上,他作为对国美有着绝对控制权的最大股东,对国美电器的公司章程做出了修改,授予了国美电器的董事会以下权利:(1)国美电器的董事会可以随时任命董事,而不必考虑股东大会设置的董事人数的限制;(2)国美电器的董事会可以以各种方式增发、回购股份,包括发行可转债、实施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以及回购已发行股份。
根据公司治理的基本法则,股东大会应该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董事会则是得到股东大会授权代表其行使权利,从而对公司进行管理。但是通过分析国美的这场争夺发现国美公司的董事会权力是大于股东大会的,黄光裕当初希望通过控制董事会来保持自己对国美的绝对控制权,然而正是这样一个控制权配置失衡的结构,给了以陈晓为首的管理层与大股东抗衡的机会,董事会可以自己任命公司董事,在最大股东不同意的情况下依然可以为公司引进投资者,试图通过增发来稀释大股东手中的股份,董事会成功否决了黄光裕在股东大会上所提出的反对贝恩资本三名董事进入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证明了董事会结构再次失衡,在控制权的配置上出现了严重问题。
中国的民营企业,主要是由个人资本累积发展起来的,“一股独大”的现象十分严重,大股东过度控制着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权力过度集中会导致制衡机制的失效,随之而来的是失误的决策带给公司的不利影响,加上家族长期以来一股独大,在经营和管理方式上始终无法过渡到科学化的轨道上来。民营上市公司的“一股独大”必然导致其治理结构不彻底,直接结果是某个特定家族对公司经营管理权的绝对控制,假如监管不严格则必然会以家族集团的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最终价值取向,然而家族式的企业上市后成为公众企业,这种大股东对公司的过度控制必然会损害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二、董事会的功能不完善
公司制的核心是公司治理的结构,而判断公司治理的结构是否完善的关键是看董事会能否充分的发挥其作用,董事会应该以其诚实和能力去全面审视公司的各项战略计划和重大决策,并且能够根据全体股东而非个别群体的利益去监督和管理公司的管理层。但从国内外的现状来看,董事会功能的逐渐弱化却正在成为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在中国的民营上市公司中,这一问题也表现得尤为突出。理论上,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起着尤为重要的枢纽作用,一方面,它是所有者的人,代表公司所有者的利益;另一方面,它又是企业经理层的委托者,负责对企业的经理层进行监督管理和激励。但在实践中,由于大股东控制或者职业经理人的专权,致使董事会形同虚设,要么为大股东所把持,要么就被经营者所把持,很难做到站在独立的立场上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加上董事会成员的专业水平、素质和精力等方面的限制,董事会的运作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在中国的民营上市公司中,由于大股东所占的股权比例过大,经常会有大股东故意侵犯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发生。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由控股大股东、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投资机构推荐或委派人员担任股份公司的董事,使得董事会往往就成为了大股东或者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角色在公司董事会中的代言人,董事会只代表其某一方的利益,而没有体现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国美控制权的争夺中,黄光裕家族一方提名邹晓春、黄燕虹为公司执行董事,贝恩资本一方安排包括董事总经理竺稼在内的三人成为公司非执行董事,都是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
据调查显示,世界各国公司的董事会并不经常开会,即使是开会也主要是走过场,主要表现为会议的频度低、议程基本上被大股东或经营者所控制、会议的时间短,而且这些会议一般都是对控股股东或经营者提出的方案予以确认,多半只是代表个人和集团的利益。而董事会的成员构成也存在着一些不合理,首先是董事会与管理层的成员重合现象比较严重,其次绝大多数的董事会成员都是清一色的股东董事,这在中国普遍公司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的运作通常容易被关键人或控股股东所控制,而并非以公司集体决策为基础。此外,公司外部独立董事的比例相对较低,董事会成员在素质及专业方面也存在着很多不足。
三、职业经理人制度的缺失
职业经理人最早起源于美国。1841年,因为两列客车的相撞,美国人开始意识到铁路企业的业主没有能力管好这样的现代企业,应该选择具备管理才能的人来担任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于是世界上第一个经理人就这样诞生了。随着中国民营企业的不断壮大,上市后成为公众企业,企业要实现持续发展,经营管理要全面升级,就必须引进职业经理人。在公司治理过程中,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是一种典型的委托—关系,职业经理人代表委托人从事经营活动,行使对企业的管理权。
国美控制权之争成为各界津津乐道的经典案例,也让人们开始关注到职业经理人这一特殊的群体。现代股份制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职业经理人群体的支撑,而就中国的目前的状况而言,相对稚嫩的经理人群体从某种意义上说,已经成为了制约中国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短板”。因为中国的职业经理人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的环境下产生和发展的,加上中国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时间并不长,所以职业经理人制度从一开始形成就面临着不健全的环境。从职业经理人本身来说,整体的素质也亟待提高。
现实中的“任人唯亲”往往是由于缺乏信任机制,认为职业经理人不可完全信赖,担心职业经理人掌握公司的全面信息以后自立门户,或是担心职业经理人“功高盖主”后争夺公司的控制权。然而如果职业经理人不能够掌握全面的信息,就会影响其决策效率,究竟该如何权衡才能使职业经理人应有的作用发挥到最大限度一直是民营上市公司面临的重要问题。
中国目前的民营企业中家族企业占的比重较大,通常他们不愿培养和任用职业经理人,并且以现有的教育培训体系,确实也很难培养出十分称职的职业经理人,因此在中国还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业经理人市场,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督机制也尚未形成,多数民营企业对职业经理人的权责界定不清,也缺乏行之有效的沟通协调和权力制衡机制。此外,民营企业的产权结构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经理人缺乏自主决策的空间,并且常常受到家族成员或大股东的牵制,又缺乏良好的内部控制和约束机制,这些因素很大程度上都制约着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发展。
四、激励机制尚不健全
股权激励与公司的控制权配置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尤其是在家族企业中,一方面,大股东为了公司未来的发展用股权激励来吸引和留住一批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另一方面,又希望能够保持绝对的股权优势,但是不可避免的是,股权激励会稀释控股家族手中的股份,削弱家族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在黄光裕执掌国美期间,没有一个非家族人员通过股权激励获得国美公司的股份,并且他之前投出的一项反对票让国美公司陷入了危机之中,因为根据2009年6月22日国美电器的公告,贝恩资本在入股国美后有权提名三位非执行董事进入公司的董事会,一旦发生了提名的董事未获通过等特定事件或违约事件,贝恩资本有权提前赎回可转股债,并要求国美支付巨额的罚金,根据这样的协议,如果贝恩资本提名的董事人选未获通过,将会直接导致国美公司承担的相关赔偿金额高达人民币24亿元,这对于国美电器来说无疑是个重大的打击,也损害了其他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国美2009年的高管奖励计划采用股权激励,这一激励方案一定程度上促使陈晓与其他董事成员和管理层在争夺过程中形成攻守同盟。这充分说明一个有效的激励方案是能够直接影响到经营管理者的才智发挥、业绩贡献,甚至是人心所向的。
中国民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大多还停留在传统的家族式管理模式上,管理观念比较落后,缺乏激励的意识,很多企业把员工当成工作机器,不重视员工的自身感受和实际需要,在收入分配上主观性强烈。加上激励标准不够明确,很多民营企业缺乏一个健全的考核评估体系,员工绩效得不到一个公平合理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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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公共安全供给中流动人口“市民化”协同治理的重要意义
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和风险社会背景下,传统自上而下的管控式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需要。社会公共安全的实现需要立足于保障流动人口基本权益,以为其提供多元化服务为基础,通过多机构与社会多方协同治理。“创新社会管理中的社会公共安全供给模式,应是政府主导下的、以民主恳谈和多元协商为基础的全社会公共安全协同的实现。”[1]流动人口的“市民化”协同治理,是社会公共安全协同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途径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流动人口“市民化”协同治理有利于满足流动人口日益增长的社会公共安全需求。流动人口的主体为农民工群体,从总体上说,这类群体在社会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一是这类群体文化程度与劳动技能相对偏低、工作稳定性差、收入也偏低,在城市中生活较为困难;二是由于是外来人口,户籍制度的障碍使其常常被城市社会福利体系排斥,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享受城市资源与服务有限;三是由于生活习惯、生存境遇等的差异,这类群体的城市融入程度低,城市认同感和归属感差,与本地居民的相处存在种种障碍,甚至会引发矛盾。因此,这类群体在城市中自我保护的社会资源匮乏,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不足,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与秩序安全等方面获得社会公共安全服务的需求和愿望更加强烈。流动人口“市民化”协同治理赋予流动人口“新市民”身份,有利于第一时间了解其安全需求,提供安全服务,以防止其在社会公共安全体系中被边缘化。
流动人口“市民化”协同治理有利于区域社会治安状况的改善。由于流动人口群体生存状态的上述特点会使其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其行为失范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然而,这种情势并不意味着就可以简单将流动人口与城市社会公共安全之间直接挂勾,认为流动人口群体对城市社会公共安全产生巨大的威胁。
“越轨和犯罪并不是越轨者和犯罪者单方面的事情,而是和社会的反应(包括社会控制的努力)紧密相联的。因此,对于同样的外来流动人口以及同样的聚集状态,不同的社会关系模式和不同的社会政策供给,都会对结果产生不同的影响。”[2]与本地常住居民相比,流动人口犯罪率相对较高,根本原因还是由于这类群体无序涌入城市及聚居状态、社会管理不到位和各类社会保障供给不足等引起的。如果从政府治理的角度上,以“市民化”管理为契机,立足于这类群体的经济与生活、社会融入度、居住状态、社会地位等的改善,实现社会政策变迁和管理创新,将有助于社会治安状况的改善和良性发展。
流动人口“市民化”协同治理有利于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效能。流动人口的流动性特征常常成为社会公共安全供给的障碍,增加了流动人口社会公共安全供给的难度,主要表现在:首先,从江苏省公安信息网的警情信息的分析,近几年来,在江苏流动人口被杀、被伤害致死案件呈逐年增多趋势。这类群体往往居住地与工作地不稳定,流动性大,大大增加了被侵害的可能性。其次,流动人口进行流动作案的比例相对较高,相对而言,这类刑事与治安案件侦查难度大,破案所需的资源多、成本高。最后,流动人口聚居地区的社会治安环境复杂,影响社会秩序与稳定的因素较多,分散居住的人员信息采集、走访、法制宣传教育等较为困难。这些都增加了流动人口管理难度。流动人口“市民化”协同治理是破解这一难题的重要途径,通过成立专门机构为“新市民”提供安全、劳动就业、计生、社会保障、法律援助等多领域服务,将有利于其在本地安居乐业,实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二、流动人口“市民化”协同治理:张家港的实践模式
流动人口“市民化”协同治理,是指建立由多个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通过各种配套制度与政策的完善,调动社会多方力量为流动人口提供专门服务,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待遇”的逐步实现。由于需要以相关城市财政与资源投入、协调城市本地人口与流动人口的关系等基本条件与基础性工作为前提,基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和现实国情分析,这一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应采用渐进模式,从小城镇试行做起,不断完善,并逐步推广扩大,通过制度环境的不断完善最终实现公众的自由迁徙和安居乐业。张家港在这一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2012年张家港市新市民事务中心成立后,以“亲情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市民化待遇”为宗旨,组织、指导和督促全市各级组织、单位开展流动人口服务工作,实现公共部门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与社会公共安全供给方面的协作。2012年,首推新市民积分制管理,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思路,通过政策与制度创新,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新市民服务工作。主要内容为:通过科学设定计分标准,突出加大新市民个人素质、获得表彰奖励、为张家港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分值权重,新市民在按规定量化评分后的积分达到市当年规定分值并符合条件的,可享有入户、政策内生育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入园、入学)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入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读书待遇。这一管理机制为张家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社会公共安全供给由协作向协同的转化创造了条件。
目前,新市民事务中心,除了户口准入、居住证办理等日常业务外,还在以下四个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体系,成为“身份统一、权利一致、地位平等”的流动人口“市民化”协同治理的制度基础。
构建新市民救助体系。从2009年起,全市设立“特困新市民救助基金”,总额为50万元,规定:在张家港居住并办理居住证,或持有效期内的暂住证1年以上,因病灾等意外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新市民,经申报同意,可得到和本市居民临时救助标准一致的救助;同样对在该市居住并办理居住证,或持有效期内的暂住证1年以上,有固定职业、固定住所、固定学校的新市民独生子女家庭,设立计划生育救助专项资金。
新市民社会组织制度建设。2010年5月,成立全省首家新市民共进协会,全市各村(社区)陆续成立分会,使新市民享有更广泛的教育管理自,协会已成为上下联系的新纽带、维护平安的新典范、服务新市民的新载体。2012年,张家港在5000人以上新市民工作、生活的村(社区)全部成立分会,目前已成立分会39个,会员5435名。协会在技能培训、困难救助、权益保障为新市民提供了组织保障。
促进新市民素质提升。以新市民事务中心为依托,通过常态化的文体活动和宣传教育为新市民的自我发展提供平台。如通过知识竞赛、送法下乡、专题教育等形式,提高新市民法制素质;举办“春风行动”、技能培训和操作大赛等,提高新市民生存发展能力;举办各类文艺晚会、体育运动会,实施“文明绿卡”工程,提高新市民文明素质等。
推进新市民积分制规范化管理。2012年,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张家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和《张家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实施细则》颁布,同时公布积分管理计分表和积分管理工作流程,为新市民提供了按其所得积分高低在申请镇(区)内排名的机会。每年市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资源配置情况,公布入户、入学,医保指标,排名在指标数内的新市民,可按规定享受入户、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子女入公办学校(幼儿园)等相关待遇。
三、流动人口“市民化”协同治理体系的组织构架
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的专门机构是流动人口“市民化”协同治理体系的组织基础。张家港新市民事务中心目前下设综合秘书科、业务指导科、法制宣传科、人事科、网络信息科、入户申办科、入医申办科、入学申办科八个科室。全市八镇一区都建立了镇(区)新市民事务中心,并建立了241个新市民工作站,组建了由823名专职协管员和4000多名兼职信息员组成的流动人口服务工作队伍。以新市民服务中心为核心,形成了两个层面的公共安全服务管理体系。一是不同公共部门的协作体系。以新市民事务中心为平台,加强与综治、公安、计生、司法、劳动社保、教育、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共同构筑服务导向的社会公共安全网络。二是以新市民事务中心为平台,通过公安机关与房东、非营利性组织、社区志愿者等第三方主体的协作,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创造社会公共安全协同环境。张家港新市民事务中心在江苏率先成立了“新市民共进协会、住房出租管理协会”两个自治组织,构建“政会互融”新模式。张家港所创立的流动人口协同治理体系的组织构架如下图:
这种组织构架的作用在于,一是实现了对流动人口的“大部制”服务管理。将与流动人口相关的政府职能进行整合,体现了对流动人口的尊重与对流动人口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多部门协作为流动人口解决实际难题,切实保障其基本权益,提升政府绩效与社会管理效能,提升流动人口对该城市的认同度与归属感。二是促进了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广泛社会动员。特别是在最基层社区层面,对流动人口工作管理的专门化有利于社区对本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关注,通过多种形式的社区活动和户口管理员的走访,有利于出租屋房东、志愿者、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方关注、理解和参与流动人口服务工作。
四、流动人口“市民化”协同治理体系的
运行维度与社会效应
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市民化”协同治理体系的目标是,通过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协同治理提高流动人口同城化率,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同城化程度,并作为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促进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其运行主要由信息平台、社区平台、组织文化平台作为支撑,相辅相成,成为流动人口“市民化”服务管理的重要保障。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运行维度:
通过对流动人口信息的全面采集和智能化管理,提升流动人口管理的服务水平。实施流动人口信息高标准社会化采集工程,实现信息资源化、资源数据化和分析智能化。通过研发不同类型的数据库,如出租户、16周岁以下人员、社会关系人、同户籍同姓名出生日期人员等,通过智能模块实现信息实时比对与研判。通过扩展社会化采集点和信息移动采集研发,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的便捷、全面和高效服务。在此基础上,加强新市民信息与公安机关协同网络建设,实现新市民服务管理的规范化与集中化。在新市民积分管理中,新市民信息更与计生、税务、劳动社保、卫生防疫等多部门信息协同,形成完整的信息网络,有利于为新市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这一维度的良性运行有利于全面了解流动人口信息,实时而准确地了解流动人口的状况和需求,社会公共安全供给和社会管理服务提供中有的放矢,提升服务品质。
通过以社区警务为核心的社区服务向流动人口群体倾斜,推进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提升其社会归属感与安全感。在社区范围内,按照地域面积、新市民数量、治安情况等基本要素,推行网络式管理,在“网格”内推行社区民警与专职户管员组成的新市民服务管理队伍,通过“责任承包”方式具体负责各自网格内新市民的信息采集、居住证办理、社情民意收集、治安管理等工作。在社区范围内,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的方式,通过面对面沟通交流,加强针对新市民群体的法制与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切实解决这一群体面临的现实困难。以社区警务为核心,带动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各类社区服务对流动人口的倾斜,提升流动人口对本社区的归属感。通过对流动人口群体高覆盖率的服务,使其与本地居民、地方公共机构与社区自治组织深入交流,增加了他们的归属感与社区融入,使其安全感得到显著提升。
加大对流动人口组织与文化建设方面的扶持力度,提升其在治安管理、司法救济、矛盾调处等方面的作用发挥。长期以来,流动人口往往处于被动接受管理的角色,流动人口“市民化”协同治理的意义在于,使流动人口与社会管理第三方(即承担社会管理法定职责的公共部门和本区域流动人口个人以外的第三方,包括各种社会自治组织及其成员、工商企业、志愿者等)成为流动人口服务主体,通过制度机制转变促进其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激励其参与社会公共安全供给。主要通过协会形式形成流动人口相关社会组织,努力构建并积极培育其自身组织文化:新市民共进协会开展爱心助学帮扶、新市民子女特色夏令营等主题活动,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政策宣传、疾病预防、学习培训、维权慰问等,形成新市民自我发展及与公共部门交流的重要平台,有利于为更多新市民提供优质服务。住房出租管理协会则明确房东参与社会公共安全供给的主体责任,通过宣传、互助、奖励等多种形式,使其成为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社会治安的信息员,成为流动人口协同治理中重要的第三方力量。确立了流动人口在城市中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促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社会化发展,进而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社会多元合作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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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钱洁.我国社会公共安全协同供给:基于协同学的一种框架分析[J].湖北社会科学,2012(9).
[2]刘能.农村流动人口与城市社会安全[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5(1).
傅元峰:汪政提出的种种重估中,民族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中的一些事实也提醒我们,在上个世纪初的文化变革中,先行者们在破坏的同时所进行的建设行为,恰恰就是从这个方面着手的。北大民俗学派的创始人中,有很多人同时参与了文学革命。周作人对民俗学、民间文学和地域特色的推重,对儿童文学和文化的倡导,都显示出他的文学建设热情。综观二十世纪以来的文学研究,很少有人能够重视民间文学和儿童文学的研究。在五四那个狂飙突进的文化环境中,他们能够进行非常扎实的民间文学和儿童文学的倡导和研究,是非常耐人寻味的。现在的当代文学史写作者中,也很少有人能够注意到这个领域的文学状貌。在一九五年代上演的儿童歌舞剧《马兰花》,以及当时排演的很多儿童戏剧,发表的儿童文学作品,都存留有很多的文学本质。为什么像李扬这样的人能够孜孜不倦地从《红岩》当中发掘本不存在的现代叙事伦理,而忽略这些在天然文学庇护下的虚弱的诗性生长?这是个悲剧。民间文学现实并不仅仅像想象的那么简单,它有丰富的内容:民刊、民谣、潜在写作、民间故事。民间文学和通俗文学不是一回事,它也并不天然排斥严肃文学。而它被忽视,只能说明研究者还处在前现代性意味的控制性文学观中,或者,还没有足够的耐心去梳理汉语写作的民族文化肌理。
贺仲明:曾经有一个提问“我们的文学是为什么人的?”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不像他当初设定的那么简单,但这个问题其实在任何时候都存在,对任何作家都是一个警醒。确实,你为什么而写作,为自己,为社会,为现在还是为将来。每个人都逃不开这个问题。而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直接影响着作家的文学态度和文学方向。汪政刚才谈的问题都和这个问题直接相关。像大众化问题,其要点就是关注现实,不关注现实会有大众化吗?这种关注在任何时候都是有价值的,当然,不同时代情况不一样,也不能简单地模仿前人。但是逃避现实是难以有真正出路的。其实,每一个优秀作家都有对现实对人类博大的爱,这种爱是他创作成功的前提。
何平:我最近在观察二十世纪中国人日常生活的极端“政治化”的问题,依我看,就像中国人的现代化的梦想和焦虑。这种日常生活的极端“政治化”就是一种典型的中国经验。日本政治学家加藤节认为:“对现代人而言,非政治的存在领域已经变成了一种乌托邦,即‘哪里也找不到的地方’,这是我们生活的时代的特征。”回过头来看20世纪的中国,一个世纪的时间,有大半个世纪,如加藤节所揭示的,战争与革命的政治极端状态几乎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日常生活状态,从世纪初的到世纪中后期的“”,政治,而且是极端状态的政治成为二十世纪中国人日常生活和精神世界的一部分。受制于各种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需求,尤其是包括战争、党争和党内斗争在内的政治原因,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从来没有被作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得到自足性的发展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人们对那些所谓“纯艺术”的文学给予了极大的关注,而对那些与政治紧密相关的文学现象和文学作品则多少有所怠慢。这是对过去那种庸俗社会学的研究方式的一种反拨。但作为批评和文学史的研究,应该更冷静一些,应努力避免情绪对其科学评判带来的干扰。因此,当我们面对阎连科的《受活》、毕飞宇的《平原》这样的作品,“政治”恐怕是作家和批评家所无法回避的中国经验吧。
贺仲明:毕飞宇和阎连科的这种政治批判是建立在强烈的本土经验之上的,这也是他们两部作品的价值所在。当然,本土经验的内涵很丰富,不是简单的题材或语言问题——这个问题我们在今年的《钟山》第一期的对话上已经谈过——需要总结的地方很多。我习惯从作家主体方面来思考问题,我觉得作家精神方面的本土化也许是最关键的。
何平:鲁迅在一百年前指出:“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取今复古,别立新宗。”我以为这应该是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作家写作的起点。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经验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中国经验完全有可能是世界性、人类性的。
张光芒:也就是说,我们今天再动辄用“××化”的方式表达见解,或者动辄用一种“××化”反对另一种“××化”,已经显的不无浅显和幼稚的色彩了,我们更多的应该是加强“××问题”的意识,通过创作加强对中国经验的挖掘能力和对中国问题解决的能力。
傅元峰:对,可以说,二十世纪至今的很多珍贵的中国经验还没有被叙述出来。比如“苦难”。中国苦难是具有相当的典型性的。早期乡土文学、一九三—一九四年代的民族经验、对一九四九年后的三十年变迁的历史重叙、当下面对底层的写作,都不断触及到苦难的主题,但是,我仍然觉得,中国苦难没有真正进入叙事。尤其值得警惕的是,没有进入叙事的中国经验是动态的,它很有可能流逝,并正在不断被后续经验涂改。中国当写作作的处境艰难,文学生态堪忧。但是,其间存有的独特的中国经验是不应该被遗落的。在中国经验的衍生中,现在正是“东隅已逝,桑榆非晚”的叙述关节点。可惜,当代作家普遍没有这种拾荒的紧迫感。
王晖:在“苦难”之外,我觉得“忧患意识”、“颂歌情结”和“泛政治化”等也是值得我们总结的“中国经验”,如果说有什么“中国经验”的话,我也把这个词认定为褒贬倾向并不明显的中性。当然,实际上这里的所谓“经验”,我觉得还是一种形象化的说法。它应该包括中国政治文化社会中“正”和“负”,或者中间状态的那些具有共同性的事物。所以,对于“中国经验”,我们应该采取的态度是认真地发掘、批判地审视和充分地扬弃。
何言宏:我们都在讨论中国经验的问题,我刚才也说到了中国经验的表层经验和深层经验。我还想提醒大家注意,我们在强调书写中国经验或本土经验时,千万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就是对个体经验的忽略。我以为,中国经验的书写,还是应该以个体经验作为基础。现在有很多书写底层的文学作品,我们往往肯定了它们对中国经验的书写,但在同时,我们可能也不满足,其原因,就是个体经验的缺乏。这些作品对中国经验的书写,不仅很多是表层的,而且也是没有个体经验作为基础的。我这里所说的个体经验,并不是说你是民工,或者说你深入了民工的生活,就一定具有。不是那么简单。所以,我想概括一下,中国文学或者说我所期待的现代民族叙事伦理对于中国经验的书写,应该是充分“辨证”的。当然这种“辨证”,还应该体现在美学的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