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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半年来,法制工委认真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围绕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学习。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工作中认真学习十精神及的讲话精神,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科学发展观的内内涵,以提高政治敏锐性及政治鉴别力,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上半年,积极参加区委举办的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大学堂学习,努力夯实理论基础,结合法制工委的工作特点,认真抓好法制工委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努力为我区经济发展出谋献策。二是积极参加“三严三实”的学习,认真学习的讲话精神,高标准、严要求地学习好“三严三实”的相关内容,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好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以及查摆个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学习,加深对党的新时期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增强了党性观念。
二、加强调查研究,努力为人大常委会工作提供意见
为了更好地为人大常委会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工作中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了解我区的工作动态,结合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安排,今年上半年法工委认真抓好__x区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工作情况的调研,在调研中我委认真制订好调研工作方案,深入到各相关部门的专题工作座谈会,开展调研,倾听各方对__x区法院立案工作情况的意见,通过调研对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一是立案程序还有不够规范的地方,便民意识有待提高;二是涉诉工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三是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通过调研建议法院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规范立案,严格依法立案;二是加强涉诉涉法工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的队伍。另外在工作中认真配合好办公室及相关工委开展调研工作,为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工作提供意见建议,促进人大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强化工作,加强“一府两院”的监督
群众利益无小事,工作是直接联系群众的纽带,是了解“一府两院”工作好坏的一面镜子。为此,我委在工作中,十分注重工作,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为此,我委上半年配合办公室做好工作,共接待来访人员__人,来信__件。在工作中主要做好:一是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针对群众来信来访问题,我委做好耐心细致的接访工作,专心听取他们来访反映的问题,并做好记录。为了配合好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我委认真落实中央工作指示精神,针对群众来访的案件,能及时跟踪落实,特别是常委会或相关领导批示办理的件,实行全面跟踪落实,确保案件能及时答复;二是注重监督与强化落实相结合。为了解决好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我委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作风,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针对我区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些群众长期上访而未有解决的问题作为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加强工作落实,通过听取各办理单位的工作汇报等方式,全面跟踪落实,针对一些案件迟迟未报处理结果的情况,认真监督办理,直至到有结果为止。
四、抓好拟任干部任前考试工作,为常委会任命干部提供保障
根据干部任前相关规定,人大拟任干部在任命前必须进行任前法律考试,为此,法制工委为了配合好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认真抓好拟任干部的任前法律考试,增强拟任干部在今后工作中的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依法办事自觉性。年内,法制工委根据工作要求,开展拟任干部法律考试__人,为常委会任命干部提供法律保障。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要求,今年要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新出台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学习。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继续采取政府常务会议、局务会议会前学法,举办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和研讨,开展自学等形式,强化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灌输。今年市政府拟举办两次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讲座,集中开展对《行政强制法》等培训与学习,进而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理政能力。
重点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轮训。继续采取“请上来”与“走下去”相结合的方式,对市直机关、执法单位和各县(市)、区所有行政人员开展《行政强制法》培训。培训后进行法律知识测试。
同时,要做好对新参加工作和岗位轮换人员行政执法资格的培训与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颁发行政执法证件。
开展各种有效的法制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和信息网络、政府法制简报等平台,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法律法规知识、法制工作正反两方面典型等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工作的普及和辐射面。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法制机构要及时向国务院和省政府法制信息网报送信息,充分反映和展示我市法制工作的成果。
深入开展法制理论研究工作。要紧紧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快政府法制建设、政府法制工作如何为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服务、如何完善和改进行政执法、如何推动行政管理方式创新、如何改善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等重要课题,开展调研工作。撰写出一批具有指导操作作用和具有实用价值的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水平认真执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要结合政府换届,重新修改完善重大决策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办事。特别是要认真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等程序。对于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意见,使决策合民心、顺民意。
坚持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关系群众利益并有重大影响的决策确定后,要通过媒体和信息网络平台等向社会,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开展对重大决策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和综合研判,并采取有效处置预案。
坚持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决策的执行,决策机关要跟踪问效,督办检查,确保各项决策按期实施。对实践证明错误的决策特别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决策,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深入搞好地方立法,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坚持正确的立法指导思想。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本着“少而精、少而特、少而管用”的原则开展立法工作,实现立法的预期目标,即有利于规范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有利于创新提高城市和社会化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又好又快发展。
科学实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凡是列入市人大和市政府立法计划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提请工作。要做到立法人员、立法经费、立法调研、组织领导四到位,确保按期完成立法的起草任务;对纳入预备项目的单位,也要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为尽快进入立法程序做好准备;没有纳入立法计划的单位,也要根据工作和领导批示及时提请立法,特别是对社会高度关注、实践急需、条件相对成熟的立法项目,要集中力量攻关,使其尽快出台。
严格履行立法程序。开展立法调研、听证和征求意见、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和公布实施,这是每个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的必经程序,必须严格遵守。尤其是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立法项目,要突出立法协调、听证、论证等环节,充分听取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坚决克服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倾向。市政府法制办要认真把好立法审修关,确保文字、体例、结构和条款的设定符合立法的本质要求,实现立法的公正性、严肃性、规范性和操作性。
积极探索立法评估机制。要对立法成本效益、社会风险和实施后情况进行评估,根据立法后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每部法规和规章,增强其生命力和执行力。
四、搞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提高政府抽象行为水平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发规范性文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本着“精简实用”原则,制发规范性文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能不制发文件的就不制发文件,能用一般文件代替的就不制发规范性文件。凡是必须制发规范性文件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要求,不得违规设定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法制机构严格审查把关,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准出台。同时,各级法制机构还要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依法审查把关好本级政府和部门新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将要签约的协议、合同文本,保证政府行为的合法性。
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强化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市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由市政府办公厅及时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市政府规章及时向国务院法制办报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在之日起15日内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备案率要达到100%。市政府法制办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报送的文件要认真开展依法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对严重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或撤销。
为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市政府法制办要定期开展对规范性文件的查评工作。每半年通报一次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规范执法水平各级行政机关和执法单位要牢固树立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观念,以良好的法律素质和执法形象,开展各项执法活动,从而为全市经济特别是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城市改造和改善民生等提供优质服务。
深入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为不断提高规范执法水平,今年要下大气力重点抓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设卡等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监督形式。努力建设好政府执法监督平台,整理完善执法单位工作流程,强化执法网上监督。继续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检查与抽查相结合、检查执法单位与走访管理相对人相结合、检查执法现场与调阅案卷相结合、专门检查与互查联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公安、工商、交通、土地、质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等重点执法部门、执法领域进行监督检查。深入探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限定工作。总结推广龙沙区的工作经验,逐步建立完善适合我市的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和基准制度。坚持行政重大处罚报告制度,作出重大处罚7日内必须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办法,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力度。深入推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在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开展启动推进工作。
深入搞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认真贯彻省清理行政审批文件精神,及时完成清理工作,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市政府法制办要积极会同市监察局等部门对全市行政审批项目流程进行再造,减少审批项目、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继续强化道路检查站点的监管工作,深入治理公路“三乱”,为招商引资和我市经济发展开辟“绿色通道”。
六、深入做好行政复议和仲裁工作,进一步提高化解行政争议和经济纠纷的能力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迅速启动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推行相对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同时,抓好县(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深入抓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宣传贯彻和落实,不断扩大行政复议的受案率和办结率,提高办案质量。继续坚持有案必受、按程序办案、协调在先和案结事了的原则,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热情受理和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
对于不属于受案范围的案件,要做好解释和告知工作,坚决杜绝无正当理由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行为。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要严格履行调查、勘查取证、听证等办案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科学合理作出决定。要突出调解工作力度,凡是能调解解决的案件,就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通过有效的工作积极化解各种行政争议和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今年要把行政复议工作作为检查考核县(市)、区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对案件减少、办案质量不高的,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要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指派或者委托相关人员出庭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各种判决和裁定。
深入宣传贯彻《仲裁法》,让更多的公民、法人和经济组织了解仲裁的作用。认真做好仲裁工作。健全仲裁管理机制,规范仲裁办案行为,热情受理仲裁申请,不断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及时高效化解民商事经济纠纷,增强市仲裁机构的公信力。
七、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制建设的水平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提高对政府法制工作的认识,切实把政府法制建设作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民主与法制化进程、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要落实行政首长作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政府法制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行政首长要定期组织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分析政府法制建设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提出政府法制建设的规划与意见,推动政府法制建设深入开展。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主线,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为核心,以巡查预防,依法查处各种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为重点,以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为根本目的,全面推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确保发现率90%,制止率90%,维护好国土资源管理的正常秩序。
(二)加大国土资源案件查处力度,提高基层所国土资源案件的办理质量,完成既定案件查处任务,实现乡、镇强拆违法建筑“0”的突破,增强震慑效果,提升部门形象。
(三)加大部门配合力度,严肃追究国土资源管理违规违纪责任和打击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落实“1、2、3、4”宣传措施,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推介执法监察工作亮点。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
1、加强执法监察巡查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执法监察力量,调优国土资源监察大队现有执法人员结构。各国土资源所也必须成立相应的执法队伍,确定2人专职或兼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建立专门档案。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划分工作责任区。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的巡查职责为:组织和指导国土资源所的动态巡查工作;划分巡查区域,明确巡查责任;对国土资源管理所的巡查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对本级巡查人员的巡查效果进行考核;每年对全市的动态巡查情况进行总结和考核。国土资源所的动态巡查职责为:建立动态巡查工作制度划分巡查区域,确定巡查人员,开展巡查工作;建立好动态巡查工作台帐,每月定期向执法监察大队汇报,填写《动态巡查发现制止违法行为月报表》,及时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动态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报告;市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对巡查人员的巡查情况和巡查效果进行互查互评,汇总和分析动态巡查情况,每月向市国土资源局上报动态巡查月报表。
2、科学划分国土资源巡查区域等级。全市划分三级巡查区域,具体划分办法为:各所要按照国家重点保护的资源对象和本地区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划分巡查区域。一级巡查区域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含开发区)、城郊结合部和国道、省道两侧的土地以及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二级巡查区域为:乡、镇政府所在地规划区、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农用地、乡村结合部、市(乡)道路两侧的土地以及矿山较集中的地区。三级巡查区域为:集中的大型居民点周围的土地、农民建房用地和零散分布的矿产资源所在地区域。各国土资源所将所划分的巡查区域及等级在各乡(镇)办事处的行政区域示意图上标识清楚。
3、按照要求搞好巡查工作。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巡查中队对辖区一级巡查区每月巡查不得低于一次,二级巡查区二个月巡查一次,三级巡查区域实行随机巡查。国土资源所所属巡查队伍对所辖区域一级每月不得低于二次,二级区域每月巡查一次,三级区域每二个月巡查一次。在巡查中,各巡查队伍要填写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台帐》,写明巡查时间、线路、巡查情况和巡查人员,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必须记录违法现状和制止措施,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或拟处理建议。巡查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各所每月于25日前将巡查月报表报到市局。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会同市局纪检监察室每季度对各所的执法监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全市通报。对巡查失查、渎职造成国土资源违法,且后果严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1、严格按照各级政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国土资源部门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执法主体的要求,开展国土资源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按要求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拒不停工继续施工建设的,国土资源所应及时上报乡、镇政府研究处理意见。对乡、镇政府做出拆除决定的案件,国土资源所应及时将案件调查材料和政府决定上报市局执法大队,由执法大队协助乡、镇政府共同拟定强拆方案后实施。
强拆所需费用由市局审核后据实报销。
2、根据我市实际,市局对各基层国土所下达了一定的案件查处任务(见附表),各所在日常案件查处工作中,既要完成案件查处任务,又要确保案件查处质量。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调查笔录必须查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户籍,主要社会关系、建房资金来源、经济收入、违法用地动工的时间、土地座落、数量、土地性质、土地类型、建设程度及土地来源等内容;勘察笔录必须绘制详细的宗地图,标明本宗地建设程度和相应的参照物,方位要清楚,四界要明白,量算要准确,弄清土地类型及性质。各所将证据收集齐全的案件材料报市局执法监察科审查后,对违法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罚。对于可以补办用地手续的,按照已经制定出台的“两违”清理整顿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市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3、深入开展“两违”清理整顿工作。一是认真领会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州城“两违”清理整顿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清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继续由局长李胜荣、党组副书记饶志钦和执法监察大队长唐斌负责对全市清理工作的领导。二是进一步调优人员结构,增强专班力量抽调相关执法人员从事清理工作。三是依法履行职能,搞好动态巡查工作。对顶风违建行为及时完善相关法律程序,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符合处罚后补办手续条件的,及时按照清理文件处罚后及时补办用地手续。四是深入开展城市建设调研工作,为建立州城土地长效管理机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三)强化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各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落实好执法监察协管员,在聘用协管员时,应将在当地威望高,原则性强的人员为国土资源执法协管员。对聘用的乡、村协管员,颁发聘书,建立联系档案,并报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建档。乡、村协管员的职责是: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协助国土执法人员搞好国土资源管理,对辖区内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向国土部门报告。每年要对所聘协管员进行国土资源知识培训2次以上,增强协管员对国土资源法规的了解。同时,市局对所聘用的协管员每月给予适当的工作补助,具体标准为:一级区域协管员50元,二级区域协管员40元,三级区域协管员20元。提高协管员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四)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工作
一是加强建设用地批前、批中、批后全程跟踪管理,预防和减少违法案件的发生。征地利用科应将每月审批的用地情况向执法监察大队提供名单,由执法监察大队建立跟踪检查档案。
二是严格土地登记制度。对登记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根据国土资源案件查处办法予以立案查处。同时,执法监察大队将立案查处的案件向相应的所、科室进行通报,各所、市局机关各科室对已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不得继续办理各项手续。
三充分发挥经侦联络室的作用。经侦联络室的主要职责是对国土资源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和维护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环境。在案件执行中要搞好与市公安局联系,得到公安部门的支持,确保强拆工作顺利开展。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涉嫌国土资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立案侦查,及时提请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依法追究违法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四是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对国家干部职工涉嫌参与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应根据监察部,国土资源部15号令的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五是争取法院对依法申请的强执案件能及时裁定,及时执行。
(五)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办好一份简报。即办好一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简报,积极向上推介我市执法监察工作亮点,反映工作动态,每年不低于四期。
二是编制二种资料。即制作好一张国土资源法规宣传光盘,编写一本国土资源法规“一口清”知识读本。
三是搞好三个报道。即报刊报道,继续与*晚报联合办好硒都国土专栏,利用报刊宣传执法监察工作动态;电视报道,继续与*电视系,通过电视屏幕宣传执法工作中的正反典型;网络报道,通过我局的国土资源网站宣传最新的国土资源管理法规政策,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开展四项活动。做好“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国土资源知识培训活动,法律知识“一口清”竞赛活动,政策法规调研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国土资源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减少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六)强化对执法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执法工作的领导,确保案件查处质量,结合我局人事调整的实际,对我局案件审理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成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办公室主任。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指标
1、各基层国土资源所组织建设检查:各项执法监察工作制度建设(如巡查制度和监察职责是否齐全);执法监察协管员是否落实,通讯是否畅通;有无执法监察工作计划,是否有2人专职或兼职执法监察工作。
2、宣传培训检查:每年是否对乡、村组协管员集中组织过2次以上的学习培训;在“4.22”、“6.25”、“12.4”期间是否组织过宣传活动,如宣传车,街头咨询等;主要交通沿线,重要居民点、集镇、基本农田保护区、矿区是否有宣传标语。
3、巡查工作检查:巡查台帐建立是否符合要求;每月是否按照巡查区域等级要求开展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每月25日前是否对当月情况实行了月报。
4、案件质量检查:卷宗调查笔录是否符合要求,证据收集是否能达到立案标准;法律文书送达是否及时,并按要求将送达回证交执法队存档;案件查处台帐是否完备。
5、案件完成情况检查:案件查处任务指标完成是否达到100%,结案率是否达到在90%。未全额完成工作指标的,不核拨案件办理经费,并扣减监察基础工作经费的30%。
6、行政强制效果的检查。对顶风违建的强拆是否实现了零的突破。未实现零的突破的扣减执法监察基础工作经费的50%。对于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而涉嫌渎职失职的,依法移交纪、检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个案与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考核采用百分制,作为被考核单位的基本分值。
市国土资源局继续给基层所核定一定比例的执法监察基础经费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办案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