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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效能督查的目的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局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通过组织督促、检查及协调、反馈等手段及时了解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建议,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工作部署及局中心工作得到贯彻落实。督查遵循依法行政、及时快办、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实效,着眼于有效解决问题,落实责任,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二、效能督查的内容
效能督查的主要内容分为市以上领导机关交办的工作、局务会议定的事项和其他需督查的重要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市以上领导机关交办的工作,主要为上级会议布置、领导会办研究和以交办单等形式明确我局的工作;局务会议定事项主要指有明确时间要求或其他可定性定量的工作,主要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局中心工作列入月度工作计划的事项;其他需要督查的重要工作主要指局领导根据上级要求批示交办的,要求有关科室(单位)提出意见、制定方案、抓好落实等事关全局的工作。
三、效能督查的方法
效能督查采用建立台账,发放任务交办单,限期整改,会议反馈等方法进行。
(一)建立督查台帐
凡列入督查的工作,均建立台账。局办公室会同行政监察室对落实的事项进行梳理,根据督查要求建立跟踪督查台账。
(二)发放任务交办单
根据台账内容,按照各科室(单位)职能,建立交办单。对各科室本月度重点工作和安排进行交办。
(三)督查整改
督查组每月25日前后对交办事项进行督查,督查由局办公室、监察室组织,采取抽查、暗访、检查等形式进行。承办人(单位、科室)对交办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完成。承办人按时或提前完成后,主动向局办公室反馈并报送成果。对交办的事项由于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承办人要及时报告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后期办理进展情况。对无特殊情况不能按序时进度完成任务和在时限要求内未完成交办单任务的科室(单位)和个人,督查组将下发《效能督查意见书》,责令整改,限期完成。对同一事项累计两次发督查意见书仍未完成的,由局纪检组予以告诫谈话或通报批评或采取其他组织措施,并纳入全年综合考评。
(四)会议反馈
对上一月度督查结果,除特殊要求,一般由督查组在下一月度局务会上进行集中反馈,对共性存在问题进行针对性商讨。
四、组织领导
近年来,农村集体“三资”工作以健全完善村级民主自治和财务管理制度为主要依据,以委托服务为主要着力点,以电子网络信息化平台为主要载体,全面实施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的运行模式。随着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全面纳入市清风民生网监管体系,组级集体“三资”工作也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对村组集体“三资”管理提出了更高、更深、更细、更明的要求。但是在“三资”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已成为该项工作良性发展的掣肘,亟待梳理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少数村资金收入管理混乱
1.财政拨付资金方面。部分以现金形式拨付给村内的资金,少数村主干不能及时缴入村银行账户,长期自留随意支配,甚至据为己有。例如,在协调项目时,有的项目资金由工作组人员直接以现金形式支付项目所在村村干部进行分配,但有部分村主干出于多方面原因,不能及时全额的支付相关资金,造成公款长期滞留个人手中,甚至有部分村干部利用公款谋取个人私利。
2.以部门名义发放资金方面。这种情况往往是由村内报账员经手开具收据,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统一收集各村收据,办理签批手续后,在财政所领取资金,然后通知支书、村长等主干人员办理手续将其金额领走,但有部分村主干在领到钱以后不能及时与报账员沟通将款项按时入账,而是长期自留随意支配,甚至据为己有。比如环卫工资补助款、防御演练补助款、玉米机收补助款等。
3.大额专项资金方面。有关村内建设的工程款或其他专项资金,由村主干签字同意后,经镇财政所直接转付工程队或施工单位,从而造成支出单据迟迟不能入账,并且大多数单据往往是以白条形式报销,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
4.村级自身收入方面。少数村在收取门面房租金、庙会会费、企业赞助款及承包金等村内自身收入时,不是由村报账员等财务人员收取,而是由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等其他村干部收取,款项收取后,向对方打白条或不开具任何手续,把集体收入据为己有,甚至在镇“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多次规劝和提醒后,仍拒不整改。还有个别村,用村内应收取的承包金直接抵顶村内开支的招待费、食品等费用,形成了事实上的“小金库”。
(二)个别村资金(物质)支出有违规违纪现象
1.以虚假的单据套取村集体资金。有的村以个人名义制造虚假单据,领取村集体资金;还有极个别村在履行完理财程序后,在支出单据中自行添加金额,逃避村监委会监督。
2.工程建设项目程序不规范,项目资金使用随意性大。许多村工程建设项目不进行招投标,不开会讨论研究,不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工程建设前期不预算,工程完工不决算、不验收;由于工程建设项目未履行预决算程序,款项支付缺乏依据,随意性大。
3.资产(源)管理不善。随意处置资产(源),没有手续或手续不完善,并且处置收入不入账或少入账。4.市(镇)补助物资(资产)管理松懈。电脑、健身器材等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自行处置或长期放置个人家中,据为己有;彩砖、水泥、侧石等物资未进行妥善保管,作为联络人情的工具随意使用。
(三)坐收坐支现象较为普遍
2009 年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后,镇“三资”中心在镇农村商业银行为各行政村开设了统一规范的银行资金账户,村级绝大多数财政拨款资金都通过村级银行资金账户进行核算,但少部分财政拨款资金和村级自行收取资金,不能缴存银行资金账户,直接用于村内开支,违反了财经纪律,影响了“三资”监管的有效性。
(四)报账流程不规范
1.2013 年,“三资”工作纳入清风民生网监管体系后,市清风民生网监管中心加大对各镇办“三资”工作的督办力度,对各行政村报账工作的及时性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少数村主干对村级“三资”工作重视不够,不能严格履行每月定期理财的工作制度,造成报账工作迟缓,直接影响“三资”管理的时效性。
2.部分村主干财经意识淡薄,公私不分,经手收支单据长期不报账。
3.村“三委”换届结束后,仍有个别村原任报账员不能正常履行交接手续,手中仍滞留村集体现金,虽经镇“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做工作,但拒不配合,直接影响了“三资”工作的延续性。
二、产生问题原因
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不熟悉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混乱的局面。
2.部分村干部“三资”管理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三资”管理基础知识,在日常工作中财经纪律、法制观念淡薄,自我约束力差,违法违纪成本低,存在有侥幸心理。
3.部分村报账员岗位职责不明确,责任心不强,或与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监委主任一味对着干,或是对违规违纪问题装聋作哑,同流合污。
4.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渠道不畅。一是司法机关监督乏力。由于职能限制、违规金额小等种种因素,司法机关不能或不愿介入村组干部的经济问题;二是纪检机关监督乏力。纪检部门查处时有一定困难;三是群众监督乏力。不能按时报账,导致账务不能及时公开,甚至有部分村故意不公开,逃避群众监督。四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班子成员无法监督;五是村监委会监督乏力。有的村监委会不健全,有的村监委会成员不是民选的,不为群众说话;有的村监委会成员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没有监督理财的能力;有的村监委会成员原则性不强,禁不住村干部做“小动作”。
三、工作意见及建议
1.建立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机制。一是每月通过镇清风民生网络和镇督查通报形式对各村报账进度进行全面通报;二是每季度召开由村报账员参加的“三资”管理情况分析会,及时总结分析村组“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违规风险的村干部给予警示提醒,对制度执行差的村委会,责令其限期整改。三是形成镇“三资”中心、纪检和管区等部门对农村集体“三资”齐抓共管的局面,加大对基层财务管理中违反程序、手续不清、账目不明党员干部的查处力度。
2.对村组级报账员实施统一管理。对村组报账员统一进行业务培训、统一进行奖惩考核、统一发放福利、统一进行任免,建立起对村组报账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其执行“三资”管理制度的自觉性。
3.建立坐收坐支行为备案与惩治制度。资金管理作为“三资”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保证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银行账户进行核算,对于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建立坐收坐支行为备案制度,对所有坐收坐支行为实行书面形式备查存档,强化对坐收坐支相关人员的惩戒力度。
一、评估及督查的目的
检查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掌握印发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查找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推进“三定”规定和改革要求的落实;探索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评估长效机制,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
二、评估及督查的内容
(一)政府职能转变情况。对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已明确的转移、取消、下放、加强的职能是否落实到位;有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二)理顺部门之间职责关系情况。部门“三定”规定已明确整合、调整、划转、加强的职能是否落实到位;部门之间是否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部门内设机构之间是否存在职责交叉、分工不明和关系未理顺的问题。
(三)明确和强化责任情况。是否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明确相应的责任和责任追究的措施。
(四)严控机构编制和执行“三定”规定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增设或加挂内设机构牌子、变更机构名称情况;是否存在擅自超编和超领导职数问题,以及机关长期借用人员的情况,采取了何种消化措施;部门机构标牌、内设机构名称是否已经更换;部门机构印章(包括内部对外业务印章)是否已经更换和启用。
三、评估及督查的方法步骤
(一)召开涉改部门评估及督查工作布置会。各涉改部门分管和工作承办股室负责人参加,明确有关政策措施、目的内容、实施的方法步骤和要求,进行发动和布置。
(二)各部门自查自评。政府各涉改部门按照评估及督查内容和要求,及时开展本部门(系统)执行情况自查自评,并开好三个会,即部门自评工作会;部门(系统)机构改革工作情况座谈会并进行部门(系统)自查测评;部门服务对象座谈会并进行服务对象问卷测评。
(三)县评估及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地督促检查。在各部门自查自评基础上,县工作领导小组从纪检监察、组织、政府办、人保、财政、编制部门抽调人员,派出检查组到各部门进行实地督查,重点抽查10个部门。督查内容包括:部门自查自评问卷测评效果情况;部门之间和内设机构之间职责划转和理顺情况;资产处置和档案移交情况;机构标牌(包括内设机构名称)和印章启用更换情况;询问其他有关情况等。
一、运用载体,搭建学习平台,努力构建学习之家,以提升素质推动和谐
企业要发展,人才培养是关键。工作中,大队工会按照“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员工”主题活动的要求,先后确立了“读书年”和“培训年”,充分发挥教育职能和自身优势,努力建设学习型职工之家。
一是丰富内容,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思想素质。大队工会大力提倡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采取网上学习、知识讲座、读书讨论、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全员学习,坚持不懈地对员工进行,这对队伍素质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是依托载体,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技术水平。多年来,大队工会本着培训是员工最大福利的工作思路,从强化员工标准化操作能力出发,采取分工种集中培训、师带徒单独教练、交接班互考互问、班组技艺对抗赛等形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开展“岗位过程描述”活动,提高员工的语言表达能力,促进员工熟练掌握装置的操作流程。并在主要生产岗位开展了“优秀岗位技术员工”评选活动,极大调动了大家学习技术的积极性。
三是注重实效,围绕难题攻关保证轻烃上产。大队工会注重将学习力向生产力转化,围绕分公司“轻烃上产110万,天然气集输40亿”的目标,引导员工带着问题去学习、带着任务去学习、带着目标去学习,在实践中提高能力素质,在解决问题中提高技术水平,围绕制约上产的“瓶颈”问题勇于攻关。
二、贴近实际,拓宽沟通渠道,努力构建民主之家,以维护稳定保证和谐
几年来,大队工会为推进民主化进程,促进大队发展,以建家活动为载体,发挥工会各项职能,使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突出厂务公开重点,提高公开质量。按照分公司“四化”管理工作要求,及时修定完善了厂务公开制度,根据实际确定了涉及生产经营的21个公开项目,利用公示栏、网络平台、会议、文件等多种形式及时进行公开,落实员工的知情权。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大项业务的开支等情况,坚持每季度由工会、财务、纪检联合组织对各站队进行检查,每半年公开一次。对工资收入、误餐费使用、物料发放等内容,坚持每月公布一次,使员工对大队和基层站队的财务收支状况,有了较为具体的了解和监督。同时,各基层站队公示栏都按照要求增加了内容,新安装了“班组信息栏”,使站务和班务公开内容更加详实规范。
二是畅通沟通交流渠道,让员工广开言路。为了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大队工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倾听员工呼声,密切干群关系的实施意见》。主要采取了热线沟通、座谈会、调查走访的形式,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等敏感问题,员工不便署名或面对面交流的情况,工会在大队网络平台上开辟了“领导信箱”栏目,实现了多渠道、多角度的沟通和交流。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要求每名班子成员每季度到联系点调查研究、解决问题不少于两次。同时,大队工会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征集各站队对大队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领导班子对征集上来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并给予基层站队满意的答复。
三是强化建设职能,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大队工会组织注重发挥工会特色文化的驱动作用,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极大改善了员工生产生活环境。同时,为落实员工的合法权益,大队工会还积极协调站队解决员工的带薪休假问题。目前,前线站队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生产检修期,都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员,保证员工带薪休假,对不能休假的员工,也给予了相应的串休。
三、锤炼队伍,培育团队精神,努力构建文化之家,以凝聚人心促进和谐
文化的影响力引领人的思想和行为。多年来,大队工会以加强文化建设为切入点,团队凝聚力不断增强,员工队伍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
一是塑造浓厚文化氛围,靠文化凝聚队伍。大队工会注重加强文化建设,坚持把企业文化建设根植于基层,尊重员工的首创精神,培育形成了“精细管理,赢在执行”、“每天迈出新一步”、“永远‘密封’每一个点”、“员工的需求就是我们的行动”等切合基层实际,具有应用价值的企业文化理念。各站队采用多种方式使理念深入人心,以理念指导员工行为。大队工会积极参与指导,先后对基层站队的厂区、办公楼、会议室、食堂、图书室等场所进行文化氛围营造。还根据基层站队偏远,装置24小时运行的实际,积极倡导在工作中体味快乐,在快乐中完成工作的快乐文化。引导员工科学饮食,主动健身,提倡健康理念。建立生日档案,举办生日宴,营建餐桌文化,提升了生活品味。
二是开展文化娱乐活动,活跃员工文化生活。大队工会先后成立了文艺、摄影、写作、安全管理监督、技术课题研究等十个文体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协会作用,把春节团拜会、文艺汇演、球类等各种比赛活动贯穿全年,做到周周有活动,月月有比赛,季季有总结,满足不同层面员工的需求。先后举办了庆祝建党九十周年颂歌会、“高举旗帜、继承传统、志向百年”采风活动、“忆铁人、话发展、促上产”座谈会、“群心飞扬秀绳技”、“收获金秋,给力团队”员工阳光健身等,营造了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多年来,各协会之间密切配合,先后制作出《精彩瞬间》、《先锋》、《班组建设领跑者》、《印象》等多本年册,受到了员工的欢迎。
一、成立领导小组,做好组织保障
二、加强领导,狠抓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副镇长负责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组织、实施,镇中心卫生院和爱卫办具体狠抓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抓好村防保站房屋建设和改水改厕工作。
三、加快推进,狠抓基础设施建设
2015年,我镇将继续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力争新建村卫生室1-2个。每村建立一个村防保站,其中要建设示范卫生室1--8个,医疗业务用房3--4间,面积达30--60平方米,配备齐基本医疗设施,加强农村改水改厕,提高群众饮水质量,减少苍蝇、蚊子孳生场所。2015年,加大农村改水工作宣传,动员群众不食用露天水,改食地下水或泉水,部分村组改食自来水。
四、突出重点,狠抓人员配备
每村配备1--2名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以后力争达到每村至少一名女乡村医生。开展中专学历教育,在2015---2018年使乡村医生达到助理医师水平。2015年,每月培训乡村医生一次,每年不低于6次,培训考试1-2次;中心卫生院每年培训不低于4次,培训考试不少于1次
五、狠抓常规,力促卫生保健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学校卫生、食品卫生督导和传染病监测。
开展春、秋季中药大锅药预防,加强儿童预防接种、儿童体检。2015年,每月到学校督查1-2次,四所学校开展春、秋季中药预防,服药人数达70-90%,儿童接种各类疫苗15-20针次
2.加强孕前优生检查及妇儿体检工作。
2015年,镇卫生院将开展孕妇产前检查,预计孕妇产前检查达到200-270人,补助孕妇住院分娩200人以上,儿童体检600-1000人。
3.全力做好卫生宣传工作。
2015年,镇卫生院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卫生宣传工作,做到板报每月一期,发放卫生知识宣传资料1000份以上,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健康教育咨询各10次。
一、总体目标
基层统计是统计工作的源头和基础,是整个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整体功能,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2012年全县统计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实施,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深入解决目前基层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夯实基层统计工作。
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乡镇、园区及相关部门。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组织领导、统计基础工作、统计报表、统计服务四个方面。
1、组织领导。领导重视、关心、支持统计工作,严格遵守《统计法》规定。主要领导对统计工作和主要统计数据负总责,日常统计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日常统计工作经费列入乡镇、园区年度财政预算管理并予以保障。对于普查、抽样调查等阶段性工作所需经费,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安排落实,确保统计工作和各项调查的顺利开展;把统计工作作为单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2、统计基础工作。各园区、乡镇、相关部门要设置统计岗位,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统计人员变动必须征求县统计局意见,并办理移交手续;建立本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基本名录资料,及时维护更新本区域内基本单位名录资料,并将调整结果上报县统计局;按时开展“三上企业”申报工作;建立健全和完善部门、园区、乡镇、村及“三上”企业统计纸介质台帐和电子台帐;按照档案建设标准化要求,对有关统计公文、业务书刊、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等各类统计资料收集齐全、保存完整;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统计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根据上级组织开展的统计法制宣传周活动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积极配合上级统计机构组织的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稽查,切实组织好自查、互查和重点抽查;加强对所辖范围内统计单位执行统计方法制度、开展依法统计工作的检查指导,促进统计单位依法统计;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保持网络安全、畅通,开通统计内网,并正常运行。
3、统计调查和报表任务。做好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各项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工作,同时认真完成各类专项调查和一次性调查任务。负责规范好所辖单位联网直报统计调查行为,坚守“四条红线”,并保证企业“一套表”的直报率和直验率。各相关主管部门在向市级主管部门报送各项统计资料时,要确保数字质量,为开展国民经济核算和各项统计监测提供必要的统计数据。
4、统计服务。密切关注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对本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跟踪监测,加强经济发展情况的分析,并针对本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统计调研分析,认真撰写和提供具有一定份量的专题调研报告及分析文章;及时向县统计局报送有关统计工作开展落实、措施、效果等方面以及问题性、经验性的工作动态信息资料;采用多种形式定期印发本地区经济社会主要统计资料,为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经济社会发展信息。
四、考核方法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县统计局局长、发改委主任任副组长,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考核程序
1、各乡镇、园区及有关单位对照本考核主要内容逐项进行对照评价,并形成书面自评材料,在本年度12月中旬前报县统计局,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评先资格。
2、部门联评。县统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各单位日常统计报表质量、工作配合程度,按年度分单位提供考核评价情况。
3、领导小组讨论。县考核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各单位自评和部门联评情况进行审核和讨论,并作出考核评价。
(三)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列入县目标办对各乡镇、园区、相关单位统计工作考核分值,并作为评比统计系统基层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奖惩
1、年底从高分到低分排前6名的单位作为一、二、三等奖,予以通报表彰。
2、年终评选优秀统计员10名,予以通报表彰。
外汇行政执法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自由裁量权幅度过大,易成为争议焦点。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利,它能使执法人员审时度势地及时处理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作为外汇法规领域最高层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外汇管理条例》)中规定对外汇违规行为,外汇管理部门可根据具体情节,处以不同额度的罚款。由于对同一违规行为,罚款金额跨度较大,缺乏对具体情节清晰的界定标准,往往会引起行政相对人的异议。例如,对违反规定办理结售汇业务,《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可以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未经批准擅自办理结售汇业务的,《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可以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对未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可以处“30万元以下罚款”。上述规定中,对于同一违规行为处罚额度跨度较大,往往引起较大的争议。虽然总局出台了《外汇管理行政罚款指导意见》,对如何行使自由裁量权作了一些规定,但这终究是内部操作规范,当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对簿公堂时是无法作为法律依据加以引用的。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虽然有效地增强了执法办案的效率和灵活性,但由于罚款金额跨度较大,在执法过程中能否做到“过罚相当”,成为基层外汇局执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二)执法行为不规范成为潜在的法律风险。1.取证方式不规范。为有效打击跨境资金的违规流动、遏制洗钱等犯罪行为,外汇管理部门往往需要调取当事人的外汇账户,及时了解资金交易情况,固定相关证据。但《外汇管理条例》中规定调查当事人的账户须经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或者省级外汇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日常工作中,由于各类检查的次数较多,基层外汇局也无法逐次获取省级以上负责人书面批准。为提高工作的时效性,往往会直接调取相关账户交易信息,从而使调查取证程序存在瑕疵。2.定性不准确。定性准确是指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性质进行准确认定。如果对案件的性质判断失误,或者对定性的法律条文理解有偏差,就不能准确地判定案件的性质,必然会导致对案件的错误处理。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同一交易行为,各地存在着不同的定性标准。例如,在对待个人结售汇业务身份证号错录问题上,有人认为属于规范性问题,应不予处罚;有人认为应按“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规定,可处以2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罚款;有人认为应按“未按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规定,可处以30万以下罚款。对违规行为定性的不准确,将导致执法不公现象产生,使外汇局执法的权威性受到削弱。(三)外部执法环境的变化,使外汇执法面临风险加大。2014年修正的《行政诉讼法》扩大了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加大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新《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同时,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经审查认为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据报道,新法实施以来,全国各地行政诉讼案件大幅激增,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为例,2015年该院受理的涉及各部委行政案件912件,较2014年上升130%,其中一些案件也涉及到了外汇监管领域。在国家依法行政和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司法部门拓宽了行政案件受理范围,增加了对“红头文件”审查的条款,加大了对行政机关监督的力度,这将使外汇执法行为面临的法律风险加大。(四)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足带来的风险。当前基层外汇执法人员往往是身兼数职,对各自业务领域比较熟悉,但对法律规范却较为生疏。从工作实践看,由于部分地区涉外经济发展缓慢原因,外汇业务量较少,外汇执法人员存在数量不足、年龄偏大、知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使外汇执法能力下降,执法过程易出现偏差,引起执法纠纷。
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外汇法规修订工作滞后于当前外汇收支形势。长期以来,我国将外汇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加以严格管制,制定了一系列防控措施,为提高对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赋予了外汇管理部门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外汇管理条例》及一些其它法规都体现了这种监管思路。但近些年,我国的对外贸易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各种新型贸易方式层出不穷,外汇监管理念和法规的修订工作却没能及时跟进,导致适用法律不当、定性不准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产生。(二)有关法律法规的配套实施细则缺失。有相当一部分外汇法规存在内容不完善、规定模糊的缺陷,例如文件规定在提交和审核单证时往往使用“相关”、“有关”等词语,没有明确标准;或是调查取证程序可操作性差,使执法人员在行使职责时,难以准确把握尺度,从而导致执法风险发生。(三)外部监督力度加大。随着国家法制建设步伐加快和社会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行政执法相对人依法维权意识日渐提升,客观上使基层外汇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风险增加。(四)内控监督机制不完善,使行政执法面临的风险未能及时有效化解。一是内控监督规定比较宽泛、模糊,制订的内控制度过于原则性,缺乏足够的程序制约和责任机制。一些基层外汇局由于担心对政策尺度把握不准,内控制度没有根据本地区的部门设置、业务规模和业务特点制订,而是较多地沿袭上级制度,使内控制度在风险防控和业务规范方面缺乏科学性和可行性;二是基层外汇局在人民银行各部门中较为独立,在立案、取证、定性和处罚等全过程均是自主完成,很多案件的处罚文书仅由一名检查人员来完成制订,人民银行的法律、纪检和内审等部门均不参与。由于缺乏一套及时、高效的内控监督体系,使蕴藏的风险不能够及时化解。
完善执法风险防控的几点建议
尊敬市纪委领导,市民主评议督导组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县纪委监察局向各位领导光临指导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向筹备这次会议镇党委政府和镇纪委表示衷心的感谢!刚才,我们现场观摩了镇民主评议大会,同志又就下一步的民主评议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市民主评议督导组、市纪委领导又就如何更好的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前一阶段,各乡镇各单位按照部署有序开展工作,各单位积极组织,认真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征集意见建议,目前已经全部完成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为集中评议,开好评议大会打下了坚实基础,呈现出良好的工作局面。市民主评议督导组积极行动,深入到各乡镇单位对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进行督导,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从纪委监察局日常掌握的情况来看,全区各部门总体上都把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积极推行了政务公开、社会服务承诺,建立了各种规范执法人员行为的规章制度,实行了责任追究制,有力地推动了自身建设,干部队伍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有所改观,办事效率、执法执纪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群众对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满意度也在不断提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各乡镇各单位民主评议工作开展的并不平衡,一些部门和单位在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廉洁自律和依法行政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各部门和单位要从这次评议中暴露出的问题,认真反思自身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下面,结合我市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际,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要继续加强领导。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取决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各被评部门和行业的主要领导要把本部门的民主评议工作抓实、抓出成效,不得马虎懈怠,更不得消极应付,保证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有效性。对民主评议的每一个阶段都要全程参与,亲自过问,具体督办。要把关注点放在进一步了解民意、查找问题、深化整改上,使评议过程成为进一步发扬民主,倾听群众意见的过程;成为检验成效,改进工作的过程;成为加强基层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干部职工作风进一步转变的过程。
二要始终依靠群众。人民群众的有序参与,是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深入开展的不竭动力。被评单位要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开门搞评议,虚心听民声,坚决克服听好不听坏、听表扬不听批评的现象,不怕群众“揭短”,不怕“家丑外扬”,敢于正视问题。要建立评议代表正确行使权利的环境,促使群众公平、公正地做出客观评价,严禁被测评单位利用拉关系、打招呼、讲人情的方式争名进位,确保评结果真实、准确。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评议中的正确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公开曝光影响较大的反面典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评议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要坚持狠抓落实。纪委监察局和民主评议督导组要加强对各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和被评部门的自查、整改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发现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指出,并督促纠正;工作不到位的,要帮助弥补;走了过场的,要严肃批评,切实保证评议工作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都落到实处。各乡镇与被评部门要进一步协调好关系,调动双方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当前,要把开好民主评议大会作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重要环节抓细抓好,做好各方面的筹备工作。
四要注重问题整改。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最终目的是整改落实,解决问题。抓好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检验各被评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各单位要把在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归纳整理,建立台帐,逐一研究,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整改步骤,拿出群众满意、针对性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对一些条件成熟、可以马上改的立即改;对那些需要通过一定时间,采取一定措施才能解决的,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责任,提出具体的整改时间,进行限时整改;对那些一时难以克服和解决的意见建议,采取做实前期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各方重视和支持,合力加以解决;对那些涉及体制机制的深层次问题、单靠基层部门难以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意见,并向群众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已经解决的问题,要做好巩固工作,防止出现反弹,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逐步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监管任务。以钢材、水泥、木材和重要装饰材料等建材和建材交易市场为重点,严把建材质量关,重点查处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生产经营建材、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建材、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的“地条钢”及其制品、销售包装标志不全、标号与质量不符、强度等指标不合格的水泥、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或仿冒他人建材产品商标、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利用广告对产品质量做虚假宣传、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严格建材市场准入,依法规范市场主体。严格执行有关行政许可规定,严把登记注册关。对被取消生产许可证的建材生产企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对辖区内涉及生产经营建材的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建材经营企业及建材交易市场日常巡查制度,落实监管责任,细化巡查内容,做好巡查记录,完善企业经济户口管理档案;督促建材经营企业建立购销台账制度、查验进货票证制度,进一步强化建材交易市场开办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所有经销建材的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保证进货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三是加强建材质量监测工作,严把建材质量关。认真开展建材质量监测工作。经法定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结果及时向社会,提供消费警示,加强社会监督。对检查、监测中发现企业经营质量不合格建材的行为,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严厉查处。对监测结果为不合格并已流入市场的产品,及时通报相关管辖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从快、从严查处。
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和协查力度,有效打击和防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_____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在建材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扩大维权服务网络,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并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多种途径深挖大要案件,实行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制度,依法严查,一查到底。加大对建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对涉嫌犯罪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