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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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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制度

第1篇:学校管理制度范文

虽然这次业务练兵教师测试成绩优秀率达81.6%,但终究学校受到质疑、骑虎难下,教师感觉丢了面子、伤了尊严。这一局面,不论学校、教师还是学生,哪一方都不愿看到。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如果在其中加上“与生同考”,难免引发师道尊严何在的疑问。“师生同考”会让教师斯文扫地、颜面无存?是否就真的只能考得了学生,考不得教师呢?

韩愈在《师说》中说得好:“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 由此可见,“师生同考”并非那么可怕,其作为一种检测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教学相长,也不能颠覆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地位,更不会损伤教师的尊严。

教师反感这一举措,究其根本,固然有“师必强于弟子” 、“考不过学生丢面子”的念头作怪,更多的却是对学校管理考核制度的不满。

当前,精细化管理、量化考核已成为很多学校的治校法宝,广大中小学教师承受着管理、教学等方面的考核压力,高三年级教师的压力之大更不用说。

在事先没有进行沟通、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单纯将考核的对象、形式确定为“40岁以下高三年级教师”,这无疑会使其对制度公平性产生质疑:为什么是我们,为什么仅是我们?

第2篇:学校管理制度范文

一、民办教育管理制度的特色

1.董事会制度

董事会制度是民办教育与公立教育的区分点之一。董事会的设立,一方面可以在经济上给予学校一定的保证,在经济困难时期,董事会进行资金筹集,使之在经济上可以自由运转;另一方面,董事会既可以对校长的决议进行具体实施,又可以与校长互为监督制衡,参与和监督校长的整体决策,避免出现重大的决策错误,也避免了某一或某个团体由于权力过大而滋生腐败的不良现象。

2.校本制度

由于国家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国有的公立学校使用统一的教材,教学目标和课程评价标准一成不变,尽管这样有利于教学体制的正规化和程序化,却也使得教育内容过于陈旧,无法跟上时代步伐,顺应市场需求。校本制度就是“以校为本”的管理制度,在课程选取方面结合市场需求和学校自身实际情况,为学校量身订制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教育教学体系。而这一管理理念正是民办学校具有源源不断的活力和生机的根本原因。

二、民办教育管理制度的弊端

1.管理制度缺乏规范性

民办教育学校的管理制度虽然存在诸多特色,但是诸多弊端也是不容忽视的。由于其民办的特质,在管理上必然没有国家公立学校所具有的规范性,对于许多国家规定和具体事项流程不甚了解,造成许多管理制度上的不规范甚至是纰漏,这一点是值得所有民营学校不断提高的。

2.评价标准不够统一

第3篇:学校管理制度范文

一、评价制度亟待完善

现行的评价制度是一种终结性的评价,它只重视教师教学的最终效果,以学生“分数”论高低,把“分数”作为评定学生学业成绩的唯一依据,“分数”也是学校考察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这种“分数第一”的指标管理模式应该说是应试教育的教育思想。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被简化为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教师的评优、晋职、升级,甚至奖金发放都是根据教学的成绩而定的。在这种情况下,教师为获得学校领导、同事、社会、家长的认可,想方设法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升学率。可以推想,教师又怎么能全身心地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呢?

二、人文关怀严重失衡

现在许多学校都很重视建立健全校规校纪,目前一些学校热衷于形式化的规章制度建设,把规章制度细则化、标准化,而且制定了相应的经济制裁措施,管理变成了检查。这种管理制度缺乏基本的人文关怀,没有人情味,忘记了教师的劳动是特殊的、创造性的劳动,教学过程也被程序化、标准化。这样的学校管理制度有悖新课改的理念,如果不改变,教师是不可能静下心去进行教学改革的,即使做了也是做表面文章,应付了事。

三、民主管理监督欠缺

目前中小学的管理体制是校长负责制,在这一管理体制下,相当数量的校长滋长了权力的欲望,认为自己当校长就是大权在握,什么都要自己说了算,所谓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成了一句空话,从而排斥了教育民主化和教育科学化。新的课程改革更需要教师个性的张扬,需要每一个教师都有自己的思想,但是在一个没有教育思想,崇尚权力的校园里是不可能有真正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课程改革也就很难踏实认真地进行下去。综上所述,学校管理制度重新构建是势在必行,笔者认为当前学校管理制度的重新构建应该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一)中小学制度建设要注重以人为本

第一,要了解教师。在制定学校管理制度时一定要考虑到教师的感受,要深入教师中交流,多找教师谈话,了解教师的需求,掌握教师的个性、爱好、特长、能力、水平,特别是了解教师的内心需要。只有在了解教师的基础上,所制定的学校管理制度,才切实可行,才能最大程度地满足教师的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其全身心地投入到课程改革中去。

第二,要尊重教师。在制定学校管理制度时,既要做到规范化、科学化,又要立足做到尊重教师,使制定的制度充满人文关怀。同时,学校管理制度的建立,要有一定弹性,要理解教师劳动的特殊性与创造性,要给教师创造性的劳动留下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在课改背景下,要求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就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从学习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教师的教学策略要做到由重知识传授向重学生发展转变。如果学校制度定得过死,教师就不会有时间学习研究了。

第三,要发展教师。要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把学校的管理构建成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对优秀人才要舍得投入,使之向更高层次发展,树立名师意识。同时,以新的理念制定学校教师进修培训等方面的制度,克服教师培训进修仅仅是教师个人行为的思想,提供必要的时间和经费,虽然短期内办学成本高了,但效益却是长远的。如果一个学校经常请一些专家学者指点,又让教师有走出去参观、学习、进修的机会,那么该学校的教师在专业水平的提高上就有了更多的机会。

(二)教学民主充满生机活力

课改的核心是“教学民主”,课程改革要求教学民主化,教师要由教师中心、居高临下的传授者转变为共同建构学习的参与者。推行学校民主管理,就是最大限度地提倡教学民主,这个转变无疑是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的。因此,我们重新构建学校管理制度来保证教学民主,来确保新的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尤其是大力提倡教学民主,对学生进行民主意识、创新意识的培养,都将起极其重要的作用。

教学民主的实施者是教师。如果一个学校的教师没有民主意识,又怎能奢望他们对学生进行民主意识的培养呢?然而,教师的民主意识也不会从天上掉下来,民主的苗子需要我们的领导去培养、浇灌,需要我们的领导尊重每一位教职工,给教职工民利,使每个教职工都有主人翁意识。在管理体制上,必须最大限度地体现参与原则。

(三)精心构建新的评价体系

教师评价是课程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教师评价与教师的专业发展、职称职务晋升、经济收入等切身利益有着密切的关系,教师评价的公正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态度。在课程改革中,教师能否积极参与是影响其能否取得成效和取得多大成效的重要因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所倡导的教师评价是发展性评价,它将有助于提高教师士气,加强信任感,改善人际关系,深化课程改革,形成积极支持教师创新的舆论氛围。第一,在考评内容和标准的制定上,充分体现课程改革的精神。第二,在考评的组织实施上要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第三,重视教师个体人格、职业素养、教学风格的方面的差异。有针对性地提出每位教师工作需改进的建议和专业发展目标,发挥教师的专业特长,才能更好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主动创新。

总之,学校管理制度的构建,不能求同划一,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学校,都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制度的重新构建,以保障课程改革顺利进行。

第4篇:学校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小学教学管理制度有效性提高

管理是一门神奇的综合艺术,有人说,管理就是做人做事的道理,就是如何搞好人际关系。也有人说,管理就是预测、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管理就是沟通,就是激励,就是服务。还有人说,管理就是不断改进工作,发挥大家的能力和思想,创造价值,等等。那么,如何落实学校的管理?小学是否需要管理?怎样进行管理?对于广大学校管理者来说,似乎还是一个说不清道不明,或理解存在于简单等的话题。本文就这一内容提出几点思考与认识,与大家交流。

一、提高教师的管理意识

一提到教学质量,有些人往往认为这只是校长或教导主任或教研组长的事,与其他的教学人员毫无关系。其实,从现代教学管理来看,教师不仅是教授者,又是一个管理者,一方面,教师承担着管理学生、教学设备等管理工作,直接参与教学的管理;另一方面,每一位教师在讲课、检查学生作业、测验等教学活动中,也要真正意识到自己不只是教授者,而且也是教育教学过程的管理者,这对提高教学管理的有效性和教学质量是非常必要的。

二、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教学管理

教学质量的提高,要通过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才能卓有成效地实现。要使教学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国外现代教学管理的成功经验,必须动员、组织学校的全体成员直至家长及社会其它有关成员参与教学管理。外国一些国家,不仅在校内建立师生员工及家长参加的管理、监督机构,而且在校外还设有教师、家长及社会有关成员的联合组织,共同为学生的教育教学负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国的学校,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校内的教学管理只是校长领导下的教导主任主管各科教研组管理系统,很少甚至没有师生及家长对教学施以监督的组织。家长及社会有关人士也很少有机会过问学校的教学工作、影响了教学管理,从而也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因此,要使教学管理充分发挥作用,动员有关方面人员参与教学管理是势在必行的。做好这方面工作,要注意如下两点:

第一,学校领导必须对此给以充分重视,调动校内的方方面面参与管理,同时要力争与家长及校外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吸收他们参与学校教学的管理工作;

第二,建立健全各方面的教学监督组织,对学校的教学施以必要的监督,为教学改革提供改进意见与建议。

三、搞好教学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教学质量是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创造出来的,而不是检查出来的;是教出来的,而不是考出来的。这个过程是一个分为若干环节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完整过程。这个过程的每一环节都对质量的产生和形成有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因此,教学质量的管理必须抓质量形成的全过程,也就是抓教学质量形成每一环节。传统的经验主义的质量管理只注意质量检查(考试)的管理,而忽视创造教学质量的全过程的管理。既然教学质量不是检查出来的,而是在教学全过程教出来的,那么,我们就应当把管理工作的重点从对教学质量的检查上转移到对教学全过程整个环节的管理上来。也就是要加强对教师备课、上课、辅导、布置和批改作业、课外活动、知识环节的管理。目前,在我国学校教学管理中,对学生家庭作业和课外活动管理不够。学生家庭作业时间没有统一规定,各科教师布置家庭作业缺乏协调,学生家庭作业负担沉重,一些学校的课外活动开展不起来,或流于形式。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学生家庭作业实行宏观控制,协调各科家庭作业,帮助教师提高布置家庭作业的质量。还要加强对课外活动的组织指导与检查,使课外活动落到实处。

四、加强对教师的管理

学校的一切工作以教学为主,教师在教学中处于主导地位,教学质量的高低归根到底取决于他们,因此,教学管理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对教师的管理。而对教师的培训、进修与评价又是教师管理的重要方面。但是在目前,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对一些学校的一些教师来说,脱产校外进修存在着不少困难,因此,我们应加强校内进修。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教师培训、进修、提高,并要形成制度。要充分利用校内在职进修的多种形式,如新任教师进修、以老带新、个别指导、举办讲座、观摩教学、组织教学研究会等等。在对教师的评价方面,要建立评价的组织机构,包括校外的教师评价机构和校内的教师评价机构;要制定各种评价标准,使教师评价科学化;要加强形成性评价,使评价真正起到发现问题和提高教师水平的作用。教学管理要在提高教学质量上下功夫。办好学校的主要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素质教育质量。因此,教学管理要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下功夫,学校管理应树立管理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的思想,根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从事教学管理,特别是从事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就更要注意这一点。

总之,教育管理是管理者通过组织协调教育队伍,充分发挥教育人力、财力、物力等信息的作用,利用教育内部各种有利条件,高效率的实现教育管理目标的活动过程。但是随着全国范围内新课改的不断深入,新形势为小学教育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小学教育管理的思路、手段等内容不仅关系到学校教育的质量,更影响到我国下一代的综合成长。所以我们要不断思考我们的教学管理问题,不断更新我们的教学管理方法,使之实现做优化,最大限度的为我们的教学活动服务。

参考文献:

[1]张焱,张玮,冯启高.更新管理理念,发展现代高校组织管理能力[J];新学术;2008年02期

[2]汪家惠,郑秀英,张进明,郭广生;以人为本 建设学习型教学管理队伍[J];北京教育(高教版);2005年06期

[3]王忠萍,现代管理科学理论与高校教务管理工作[J],松辽学刊(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05期

第5篇:学校管理制度范文

本文以高校学生参与管理实证调查为基础,剖析了当前高校管理中学生参与现状及存在问题,并阐释了导致“功效理性”缺失、制度性支撑不足、大学生参与能力较低等问题的三大原因。研究表明,实现高校管理中学生的有序参与,需要增强学生自我意识和权利意识、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逐步形成法治化育人环境。

关键词:

高校;法治;思想政治教育

一、构建管理制度需要的理念

1.树立维护学生权利的理念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中国已步入法治时代,大学生的自我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维权意识也随之增强。因此,高校的管理者要转变管理理念,树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构建制度时,出发点从以学校为主体转变成优先考虑学生问题,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学生的权利,使学生的权利得到保障。以往都是强调学生的义务是什么,忽略了学生权利的享有。法治时代,学校在管理学生过程中应更加人性化,既要明确学生应履行的义务,又要明确提出学生能享受的权利,这样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才会提高,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才会变成一种自主意识,自我管理、自我提升才可能成为一种趋势,也更有利于提升学校管理的效果。

2.树立按“规”行事的理念

按“规”行事,是目前高校管理工作实现法制化的前提和保障。高校里的“规”既包括国家的定性规定,也包括学校的自主管理规定。国家定性规定主要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系列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规范了高等教育的法律关系,而学校的自主管理规定主要是在遵循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各大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管理制度和规定。这些法律规定的存在是按“规”办事的法律依据,是管理的可靠保障。有了按“规”办事,就要树立“规定”的权威,一切按照规定行事,并使之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主动与违背规定的行为做斗争。但是,目前许多高校出现了违规现象,随意更改管理规定,破坏了制度的严肃性。

3.树立制度的教育功能理念

《高等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高等学校的首要任务就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第三十一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在对学生的管理过程中,一味去追求对学生的约束,只会与管理初衷背道而驰。因此,要树立制度的教育理念,变“被管”为“自管”,由制度约束和强制变成制度服务和制度导向,充分发挥制度的教育作用,促进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要制定良好的制度,摒弃过去以制度强制管理的理念,强化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学生的自管。

二、建立高校法治学生管理模式的策略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法治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新时代的大学生法制意识不断增强,自我意识和权利意识也随之增强,传统的大学生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因此,加快高校管理模式法治化建设,坚持走“以人为本”的道路,是实现高校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

1.坚持“德法并蓄,宽严并济”的高校学生管理原则

在高校的学生管理过程中要坚持德治与法治的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校,使学生明确权利和义务,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履行义务。依法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尤其是实施惩罚措施时,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教育在前,惩罚在后,注重教育的效果与惩罚的力度。尤其是在新生入学时更需要做好法治与德治的教育工作。入学之初,让学生明确自身的权利,以及应履行的义务,明确规定违反校级校规要受到什么样的惩罚,这样的做法就在无形中减少了违纪的出现。对于违纪的学生不能一味批评,要辅以德治,既让学生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又使学生从思想的高度认识到错误的危害性,鼓励自我纠正、自我发展。

2.不断完善学生管理制度

法治化管理的背后需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形成有法规可依,有法规必依,违反法规必追究责任,形成公开、透明的管理体系。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要根据宪法制定好高校管理过程中所需要的法律法规,让各大高校的发展纲纪明了,便于开展学校的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学校做好本校的立法工作。从自身实际出发,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适合学校发展和学生成长的规章制度。在制定法规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①统一原则,学校的规章制度要与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精神相一致,不能相背离;②公平、公正原则,学校的规章制度要维护好学生的正当利益,确保学生享有法律权益;③“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发挥学生的参与作用,切实做到一切以学生为主,听从他们的建议和意见,使规章制度更加人性化、科学化,执行起来更加便利。

3.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逐步形成法治化育人环境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制教育也逐渐走进了大学生的课堂,在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规范学生的行为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现在的法治课课时少,内容单调而枯燥,导致一些学生“学用分离,重学轻用”,法治意识淡薄,行为不符合规定。因此,要大力加强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因为他们是未来的接班人,也是社会上需要的法治化人才,这样不仅是为了提高大学生自身的法律意识,也是在刺激和推动高校的依法治校进程,两者互相推动,互相呼应,既规范了大学生的学法、用法行为,又带动了高校法制工作的开展,从而影响了整个社会的法制化进程。法治化育人环境的塑造不仅仅要靠学生法律意识的增强,高校管理者的法律意识也要上一个台阶。

作者:王璐 单位: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第6篇:学校管理制度范文

某县中小学备课管理制度(摘要)

1.个人备课要做到三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掌握教学目的、任务、要求,弄清“双基”内容,找出重点难点,做好实验等准备。

2.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必须做到“四备”。①备大纲和标准:依据《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课标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案。②备教材:从教材中捕捉信息,从知识点的联系中构建知识网络。③备学生:跟踪学生全程学习,既能发挥学生学习潜能,又能预测将来面临的困难,对症下药制定阶段教学方案。④备教法、学法: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认知实际,采取有效手段,诱发学生思维,鼓励主动参与,改进教法和学法。各组应做到“六统一”:统一认识、统一进度、统一要求、案、统一作业、统一考查。

3.认真写教案,教案内容包括起止课的每一章节(版块),主要项目应有:教学目标、教学分析、重难点、学习资源、教学流程(激趣引题,自学探究;解疑导拨,合作探究;明确强化,实践探究;激励评价,引申探究)、教学方法、板书设计、作业布置、教学反思等。教案的详略可视具体情况而定,45周岁以下教师应写详案,其他教师可酌情略写。新老教师都不能上无准备的课。不得无教案上讲台,提前一周做好备课工作。年级和教务处定期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4.按照教学程序设计考虑板书、准备教具,上课前要熟悉教学安排,做好教学准备,努力学习使用电教等现代化教学手段。

5.教师应当于教学之后进行科学反思,并认真写好教学后记。

现行备课制度的优势

1.上述备课制度中无论是对个人备课还是集体备课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有利于督促教师认真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率,确保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2.现行备课制度中,提出的集体备课,有利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大幅度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教师共同切磋、共同提高、共同成长。

3.特别是“教师应当于教学之后进行科学反思,并认真写好教学后记”的要求有利于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课前备课,写教案固然重要,但课后备课更有利于教师的专业成熟。教案的价值并不仅仅是课堂教学的准备,教师把在施教过程中所获得的体会和感悟,写成教后札记,帮助自己总结积累经验,形成教育理念,使自己的备课水平不断提高。

在肯定现行学校管理制度的同时,我们不难看到它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方面由于制度制订需要一定的时间与程序,故使制度管理本身就缺乏灵活性和滞后的特点;另一方面当我们用新课程的理念审视现行学校备课管理制度的时候,我们会发现一些在过去,甚至在今天学校管理中发挥过重要作用的制度,在推进教学管理现代化的进程中,特别是在推进新课程改革中的缺陷和不足是非常明显的。

现行学校备课管理制度的弊端

1.从我们所做的24所初中的备课制度调查来看,普遍存在强调课时备课,忽视整个学期的备课计划。据我们对某县18所小学、初中、高中各100名教师进行的调查,54%的老师在备课时从没写过单元及整册书的教学计划,大家普遍认为那是备课组长的事。而单元、学期教学计划是整个学期进行教学的依据,是全面完成教学任务的纲领,每学期正式上课前,各科的任课教师在备课时都要制定详细的单元及学期教学计划。

2.某县各校现行的备课制度都不约而同地强调“备教材、备学生、备学法”,而新课程强调备课更重要的是“备理论、备生活”。在家看书,出门旅游,与人聊天也可以成为备课的方式。

3.集体备课确实大幅度地提高了教学质量,但“六个统一”的要求,忽视了教师、学生的差异性和各种不确定因素,违背了因材施教、因人而异的原则。新课程指出:“教师应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情景。”面对千姿百态的学生,个性迥异的教师,要实现一“案”统天下,显然是行不通的。

4.教案的详略视教师年龄的不同而有差异,体现了备课管理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备课的差异不应仅是体现在书写教案的详略上,而应是对不同的教师有不同的要求。我们认为对新教师应要求备课规范,以培养年轻教师备课的基本功;对中年教师要求有新意,在教改上下工夫;对优秀教师、老教师则重在总结经验,上升到教育理论高度。

5.在不少学校的备课制度中都有类似上面备课制度中提到的“提前一周作好备课”的要求,甚至一些学校对提前量越多的老师越是大加赞赏。提前做好准备固然是好,但过分超周备课,会影响教师对以前备好的课的记忆,不利于正常教学。显然违背了心理学中的遗忘规律和倒摄抑制规律。

6.备课制度中规定“不得无教案上讲台”这一条,易导致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上课背教案,使课堂成了教案剧的舞台。

7.备课制度存在的问题更突出地表现在检评这一环节中,这一点从某校的教案评比细则中不难看出。

(1)某县某中学优秀教案评比量化积分表

①教案保存完好整洁、无破损、缺页、卷角、污染等。(5分)

②书写规范、整齐、使用标准简化汉字,图表规范、板书设计合理、清楚明了、条理明晰。(20分)

③教学环节齐全,能体现教学全过程(包括作业设计、配套试题、课堂反思等)。(20分)

④教学目的明确,重点、难点突出,具体能力要求、教材分析透彻、语言准确,切合教材和学生实际。(20分)

⑤能体现新的教学理念,能恰当合理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5分)

⑥是否落实集体备课?有无个性化教案?个性化教案有无特色?(15分)

(2)总评说明

①教案检查分期中、期末两次进行,两次的得分相加即为个人教案实得分。

②获奖人数按参评教师的5%、10%、20%的比例设一、二、三等奖。

检查以“量”为本,形式主义严重。

从上可以看出,教案检查过分强调“量”化考核,检查方法还停留在对备课的书写认真与否、环节完备与否以及量的要求等形式化的检查水平上,忽视备课的内质,更有甚者,一些学校对教案的篇幅,提出平均每课时至少多少页的要求,致使许多教师出现了为应付检查把主要精力用于抄教案、补教案的情况。徐州市教研室曾对345位教师的备课情况进行调查,结果表明:独立设计教案的仅为8%,平时抄教案的高达68%。在整个备课过程中,教师只有20%的精力用在钻研教材、了解学情上,80%的精力用于抄写教案上,本末倒置以至于此,令人心惊。

教案格式单一,千人一面。

某学校要求各科教案都必须按统一格式书写,否则扣分。备课应是有差异的,但学校的要求却是统一的,所有老师必须在上面这个统一的模式下“填空”。这无异于让鸟儿在笼子里飞,这种“八股”式的教案与新课程要求的个性化教案、创新教案格格不入。从这一要求也可以看出目前很多学校仍只强调必须写书面教案,至于幻灯片、课件、电子备课则还没有纳入教案检查的范围。

在评比中设定人数。如“获奖人数按参评教师的5%、10%、20%的比例设一、二、三等奖。”这一限定导致有些人因字写得不好认为自己反正得不了奖干脆不认真写甚至不写,打消了一部分人的积极性。

教案检查更多的是进行横向比较,没有教师个人的纵向比较,看不出教师在备课水平方面的进步,也缺乏检查后的指导,使检查的作用大打折扣。

一些学校只在期中期末检查两次教案,出现一些老师课后补备课的现象,这样直接导致课堂教学的随意性,不能保证课堂教学的效率和质量。

第7篇:学校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民办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建设

民办高校经过近20年的快速发展,目前已具备一定的规模,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中承担着重要作用。但是面对外部环境劣势和内部机制的短板,面对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新要求,民办高校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管理的机制体制还不成熟,使民办高校的学生权利更易受到侵害。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大学生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民办高校在学生管理中不断受到审视、质疑、甚至对抗,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法律纠纷呈显著上升趋势。由于民办高校习惯于按照传统做法处理学生管理中的问题,导致在纠纷处理中常常因法律依据不足而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这对民办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笔者通过研究并结合实践,就民办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建设提出如下解决路径。

一、健全和完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

“法治须以良法为前提,良法是法治的最低要求。”健全和完善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是高等教育法治化的基础。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立法没有跟上高等教育的发展,特别是民办高等教育立法远远滞后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反映到学生管理领域的立法上更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2017年9月新修订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民办学校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和处分。”第三十四条规定:“民办教育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社会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受教育者同等权利。”规定仍然过于笼统、原则,不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与此同时,民办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发展却相对滞后,而且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于民办高校学生管理的针对性不强,因此首先要加快法律法规的修订,特别是民办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应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使学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民办高校的学生管理更加具有针对性。其次要加强对现有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梳理,对于不适应当下实际情况的规定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并将现有的规定汇编成册,以供在民办高等教育实践中使用。

二、健全和完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健全和完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是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是适应我国大力支持和鼓励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也是响应国家和社会法治化进程的需要。健全和完善学生管理制度的实质在于规范学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健全完善民办高校的学生管理制度,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把“学生本位”管理思想体现在各项管理制度中。管理制度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突出学生应当享有的各项权利,使管理制度的制定能够符合现代管理理念的要求,具有更强的时代性和科学性。其次,要把握“合法性”这一学生管理制度的基本准则。民办高校在学生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的过程中,要准确把握其上位法的基本精神和要求,结合民办高校自身的特性和民办高校受教育者的具体情况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使管理制度切实符合学校管理需要,更合乎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再次,要规范民办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制定程序。民办高校具有相对灵活的体制优势,更应注重出台事关学生各项权利的管理制度的程序性要求。要明确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制定的基本程序,规范制度制定流程,并注重制度制定质量审查。最后,要突出制度制定受教育者的参与性。民办高校的学生往往比公办高校的学生更加关注学校对其相关权利实现的保障,因此学校在制定相关管理规定的过程中要建立受教育者的参与机制,要充分“重视被管理者在规范制定过程中的作用,对于可能影响被管理者利益的重要规范,要通过制度保证他们的参与权,允许提出议案、讨论草案,甚至赋予被管理者对相关规范的决定权。”

三、完善民办高校学生管理的正当程序

“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的核心问题是程序问题。”体现在高等教育学生管理层面也是如此,2017年9月新修订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学生管理工作的程序要求,这是程序正当原则在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具体体现。学校在实施管理权的过程中,如何确保不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必须要将学校管理权的实施进行规范,使其按照规定的程序施行。鉴于民办高校发展的特殊性和学生的具体状况,学生的权利实现更需要其管理的程序化。民办高校学生管理的程序化需要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的完善,更需要高校层面的制度完善。注重程序规则的创建。学生是否选择报考民办高校是民办高校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有了学生民办高校才有存在的价值,因此民办高校在学生管理过程中更应该尊重学生的合法的请求权、合理的知情权。比如:在学校管理中决定事关学生权益的事项,事前学校有告知、说明、乃至听证的程序义务,学生有被告知、听取说明、申请听证的程序性权利。这些权利和义务需要通过程序性规定给予明确。管理程序规则的创建是学生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基础,因此,在实施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要依照上位法的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建立合法合理的学生管理程序,为实现民办高校学生管理的程序化奠定基础。突出程序规则的执行。程序规则是学生管理的基础。程序的执行过程中人的因素是关键,而民办高校教师的流动性较大,学校内部机构的变革较为频繁,这就给学生管理程序的执行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为克服这些不利因素的影响,民办高校更应将学生管理程序的执行放在突出的位置予以重视,要建立学生管理程序的执行机制,确保程序性规则得到有效的落实。建立程序审查机制。学生管理程序是高等学校学生权利实现的基础,更是民办高校规范学生管理、实现学生权益最大化的保障。对于民办高校克服自身缺点,增强自身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民办高校应建立学校管理程序的审查机制,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审查,对学生管理程序设立的正当性、程序的遵守情况、违反程序的处理等建立审查监督机制,增强民办高校自身在程序方面的自我完善能力,保障相关规定能够真正发挥管理效能。

四、完善民办高校学生权利救济机制

“有权利必有救济”。“对于高校而言,构建畅通的申诉与诉讼并行的学生权利救济机制,是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基本实现途径之一。”相对于公办学校而言,民办高校在学生权利救济机制的建立方面需要进一步的加强。首先,完善校内申诉制度。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的范围仅限于学校的处理和处分。笔者认为,针对民办高校学生权利更易被侵犯的现实,应该进一步扩大校内救济的范围,应该将在教育管理过程中,学生认为任何权利受到侵害或自己被不公正对待的事项都纳入到校内申诉的范围,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校内申诉在民办高校学生权利救济中的积极作用。在民办高校校内管理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应该进一步明确校内申诉委员会的构成,提升校内申诉委员会的相对独立性,进一步细化委员会的职权设置,让其权能和效力明晰化。同时应该进一步完善校内申诉的配套制度,比如引入听证制度、确立回避和时效制度等,不断完善校内申诉制度在民办高校学生权利保护中的作用,使校内申诉制度成为学生权利救济的主要渠道。其次,完善校外申诉制度。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该规定已基本明确校内申诉制度应作为校外申诉制度的前置程序,这样才能确保学生的权益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保护,缩小纠纷的不利影响,符合及时方便的法治原则。笔者认为应与校内申诉的范围对接,明确界定校外申诉的范围,虽然民办高校享有充分的办学自,但除学校学术自治特有的范围外,所有管理行为被学生认为侵犯其权利并在校内申诉复查后,经学生申请都应该纳入校外申诉的范围,这样才能确保民办高校学生权利救济全面、高效的开展。

再次,完善司法审查制度。明确界定司法审查的范围,民办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既有行政法律关系、但更多的体现民事法律关系色彩的双重法律关系。民办高校仅在学生学籍管理、学历学位证书授予、奖惩等较小范围内的重要事项上具有行政诉讼被告资格,对民办高校学生管理领域审查应控制在合法合理的限度内。即民办高校学生管理中如做出开除、退学等侵犯到学生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在穷尽校内外其他救济措施的情况下,学生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获得权利救济的最后保障。最后,发挥民事诉讼制度在民办高校学生权利救济中的作用。民办高校“就其与学生的关系而言,正面临学校与学生行政管理关系的式微,一般权利关系及学校与学生的契约关系增强的趋势。”

第8篇:学校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制度法治

法治理念的普及和个人权利意识的增强,高校改革带来的学生与学校之间关系的深刻变化,使得高校学生管理的实践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新旧观念的碰撞、价值矛盾和权利冲突。传统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正经历一场适应整个国家法治发展进程的深刻变革。高校教育管理工作者,必须用法治意识和法律思维的理性,通过建立和完善必要的程序和制度,构筑起化解学校纠纷的有效系统,规范学校秩序,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实现法治状态下的学生管理。

一、形势发展呼唤着依法管理学生

高校学生管理面临着国家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公众维权意识日益觉醒和增强的法制环境,面临着高等教育办学规模成倍增长,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后勤管理逐步社会化的高校大发展背景。形势的发展更加凸显高校学生管理依法而行的迫切性。

1、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要求高校加快学生管理制度的改革步伐和加大制度创新力度。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和社会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成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根本要求。现有高校管理所依据的是1991)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十几年来,国家政治、经济、教育体制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仅靠这一规定显然不足以规范高校学生管理,迫切需要在立法上予以适当补充和支持,增强其内容的可操作性。实践过程中,一些原来就存在的问题也更加凸显出来,例如高等学校的组织属性与法律地位问题,高校管理权力的来源及其合法性问题,高校部分学生管理制度、尤其是对学生的处罚(分)的合法性问题等等。这些都要求做出符合新形势的制度回应。

2.大学生不断增强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呼唤符合时代精神的新的制度设计。随着人权时代的到来,权利主张和要求平等对话在大学生中的呼声日益提高。权利观念的强化,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学生告老师、学生告学校的法律纠纷,正在冲破以往某些约定俗成的禁忌;学生与学校关系中长期形成的传统的单方制约关系,正在受到法治原则所引导的公民基本权利理念的强烈冲击,学生对学校管理过程中认为侵犯自己权利的诉讼明显增多。新的时代下,学校环境中呈现出更加明显的法治状态。

3.高等教育改革促使管理法制化。高等教育不断发展和改革过程中,大学生的处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上大学不再是交不交学费的问题,而变成了一种投资,相当一部分学生必须付出一定的、甚至昂贵的成本才能进人大学。大学毕业后,国家不再统一分配,就业竞争越来越大。自费就学、自主择业使得大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过程中更加注重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当自己觉得权利受到侵害时也就更多地利用法律去寻求保护。

后勤管理的社会化、学分制的实行,学生管理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更加突出的问题,迫切需要依法强化和规范管理。后勤管理社会化打破了原有较为封闭的象牙塔式的校园管理模式,公寓这种新型的社区生活,使学生由原来被动的教育客体,变为一种主动关系,由原来只有义务和服从的个体变为有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个体,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民事主体,双方关系的协调要通过法律来调整规范。学分制增大了学生的独立性和自由度,打破了原来的班集体界限,原有的团队合作精神与集体教育功能弱化,需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法德相济。

二、高校现有学生管理制度的非法治表现

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学校注重的是完成国家的任务,对学生的管理上强调意志的统一,强调学生的服从,较少从法律角度认真思考学生与学校的关系,对法治原则与精神重视和遵从不足。目前,高校学生管理存在的倾向是,重视学生的受教育权而忽略学生公民权的完整性,对高校学生公民权完整性的关注很不平衡。

表现之一:学生义务为本位的教育管理制度。由于受儒家文化传统的影响,我们的管理总是重义务,轻权利。在高校管理也表现为以学生义务为本位的管理,这种管理主要以道德标准来评价学生的行为,用学生应当或不应当等限制或禁止的义务性规范来设计学生管理制度,并以道德规范为基础构筑学生管理规则—即德治。当然,在高校的特殊环境中,这种管理在一定程度上符合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规律、符合我国学校传统的道德文化,也保证了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但这种教育管理理念对法治原则与精神重视和遵从不够,主观随意性大,特别是在从严管理的思想指导下,在制定或执行一些规章制度时,片面强调学校的权力而忽视学生的权利,从而与依法治校和“教育法治化”的理念在有关学生权益的保护方面发生冲突,导致学校不能及时区分道德和法的界限,以至于现行高校管理规范在依法治校的过程中越来越不适应时代的要求。

表现之二:某些制度不符合法治精神。近年来的一些典型案例中可窥见一斑,田永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以学校侵权为由将北京科技大学推上法庭,高校学生管理行为接受法院司法审查的事实,终结了学校与学生之间由来已久的特殊内部权力关系;武雅诉暨南大学拒绝颁发学位案件,进一步证实高校的规章制度绝对不能背离法律保留原则,否则学校依此作出的具体管理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重庆某高校因学生恋爱怀孕而勒令退学的处理决定,引发在校大学生公民权的争论,呈现出学校教育管理权与学生受教育权及公民权的冲突。天津师范大学一女生的婚礼冲破了高校传统的管理制度底线,引发全社会对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审视。这些都是现有学生管理制度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发生冲突而引发的诉讼,凸显出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非法治成分。

再自审一下高校内部的规定,我们也能发现一些与法治精神不符的内容,如各项评优制度中限定名额的做法,既违背了“凡符合条件者皆优秀”的法治要求,剥夺了部分符合条件学生的评优权利,又与高校自身制定的评优制度背道则驰;又如对学生的处罚(分)制度公开不够,规定欠详细,人为因素太重;再如侵犯学生的名誉权(将学生考试成绩公之于众,把对学生的处分决定公开张贴)、财产权(乱收费)、隐私权,侵犯学生公正评价权,等等。

在程序方面,尤其是涉及处罚(分)学生的程序上,也显得不规范。程序保证公正,公正依赖程序牙现有的学生管理制度最为缺乏的是没有明示李空.申辩的权利、途径和期限,对学生的异议权没脊蛤:予足够的保障

,造成学生第一不敢申辩,害怕存在学校以自己认错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的风险,第二学生不知道怎样申辩,学校没有设立由学生代表、专家组成的专门接受和负责处理学生申辩的组织,没有健全的申辩处理答复机制。

三、以法治要求改革完善现有高校学生管理制度

法治作为一种制度性文化包含着“公平”(Fair)“分享”(S})和“关怀”(c})等“公正原则”,这应成为学校文化的背景和支撑。“公平”强调的是公平的竞争和公平的参与;“分享”是指全体成员分享公共资源,每一个人都享有获得平等对待的权利;“关怀”则主要是指照顾弱势群体,“正义的法律制度就应该给予那些困难的人以特殊的关注”。学校制度文化的存续和再造是整个国家法律文化发展变化的一部分。

t.以学生权利为本位设计学生管理制度,尊重学生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学生权利本位是指在肯定学生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的前提下,以学生的权利为起点、轴心和重心的学生管理。大学生处于“边际公民”和“准成年人”的状态,在接受高等教育的特定时期,他既是一个“社会人”,又是一个“学校人”,换言之,大学生有双重身份,其一,他们是国家公民,其二,他们是正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公民。因此,他们既享有作为公民享有的一般的法定权利,又享有作为受教育应享有的特殊法定权利。作为受教育者,大学有受教育的权利,如学习权、听课权、结社权、勤工助学权、毕业权、获取学位权等;作为公民,大学生享有完全的公民权,如人格权、人身权、结婚权、选举权、财产权、司法救济权等。这就要求学校在进行学生管理制度设计时,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正确对待和处理大学生的受教育权和公民权,保障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自主的合法行为。

从行政法学角度看,高校学生管理属于学校管理的抽象行为规范,是针对全体在校学生所作出的学校管理行为规则。这种管理行为规则一般包括二个方面的具体制度:一是实现学生合法权利的制度,如教育救助制度、教学公开制度、生活保障制度;二是保护学生合法权利的制度,如学生处分等级、处分决定、处分告之等程序制度;三是学生合法权益的救济制度,如校内申诉制度、听证制度、司法救济等。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重点应放在规范学生的受教育权和与受教育权密切相关的公民权方面,而对他们的公民权则由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直接调整。在程序规范上,要做到学校处理程序不越权,遵守处理决定的层级程序;学校的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告之和送达学生本人;尊重和保障学生的陈述权、申辩权;保障学生的救济权。

2.实现从行政管理为主导向法治化为主导的转变,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在法律意义上包含着两重内容:一是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即学校虽然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但法律赋予它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权。这种法律关系强调的是管理与服从,是一种纵向关系,双方主体地位不平等;二是一种具有服务合同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在法理上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主要属于民法、合同法等法律的调整范围。有鉴于此,高校学生管理必须严格依据国家法律,如行政许可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针对高校学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高等教育的管理经验,按照“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的基本精神进行改革。并且在这过程中始终贯穿“法治”观念,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精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首先做到依法治校,高校的管理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其次在管理制度中明确学生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一方面必须明确告诉学生,他们在学校里享有什么样的权利,需要承担哪些义务,明白学校在管理过程中该管什么,如何去管。另一方面,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如对学生的处分,要做到程度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

第9篇:学校管理制度范文

[摘 要]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步伐的逐渐加快,教育发展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需要也随之增大。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固定资产管理,不仅能够扩大学校规模,而且能够为学校健康发展提供物质保障。本文介绍了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必要性,分析了优化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措施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5. 122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05- 0225- 02

0 引 言

目前,我国大多数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对落后,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学校持续发展的需要,并且严重制约了学校的发展步伐。固定资产管理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基础和重点,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有利于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由此可见,完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1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必要性

1.1 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固定资产考核评价制度不健全。由于我国部分学校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缺乏健全的考核与评价制度,相关人员的考核意识较低,考核标准不具体,进而导致固定资产在制定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存在片面性、单一性等特点。其次,固定资产管理缺乏合理性。大多数学校在管理固定资产时,做不到管理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并且经常出现购置混乱、采购盲目、财物不符等现象。然后,资产管理思想落后。资产管理工作者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经常无视资产管理制度的存在,特立独行的进行资产管理工作,当资产管理中出现问题时,工作人员互相推卸责任。

1.2 固定资产管理的意义

优化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一方面能够提高学校在其他学校中的竞争实力,增强学校知名度;另一方面能够反映学校规模,并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此外,科学管理学校固定资产,有利于避免固定资产出现闲置现象,一定程度上能够扩大资产使用率,进而促进学校有序运行。

2 优化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措施

2.1 制定清查制度

学校要想实现固定资产的有效监管,学校会计部门就要定期、及时的做好财务工作,会计人员每月底进行账目全面统计和具体统计,认真、谨慎的开展账目核对工作。工作人员对于已经存在的学校固定资产,要相应对其进行标签明示,即以便利贴的方式将固定资产的规格、名称、使用者、编码、购置日期、类别、型号等明确记录,同时,还要具体到人员签名,并附加相关机构公章。如果个别固定资产没有上述便利贴的详细说明,那么其固定资产享受不到报销待遇,只有在相关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才能符合一定的报销标准。

2.2 完善管理制度

首先,学校要制定明确的资产购置制度。固定资产购置前,要向学校财务部门请示,财务部门针对采购资产进行预算分析,最后告知明确的综合预算结果,如果部分资产不在综合预算的范之内,那么固定资产在进行购置时,要坚持急用及购原则,禁止发生随意采购、盲目采购等现象。其次,学校要强化固定资产验收制度以及资产保管制度。购买完成后的固定资产,要经过采购人、使用者、管理者以及保管者进行同时验收,资产验收的过程中,四位人员不仅要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而且还要彼此间相互监督、共同合作,确保所购固定资产的优质性。最后,学校要细致落实资产报损制度。资产报损处理时,要遵循规范性流程,不能为了节省时间,忽视任一报损细节,进而提高资产管理的系统性。

2.3 健全监督制度

学校健全固定资产监督制度,即学校有意识的成立资产监督队伍。财务部门要不定期的进行固定资产检查,并公开告知检查结果。与此同时,构建科学、合理的资产奖罚制度,奖罚分明。健全监督制度不仅能够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而且能够在发挥固定资产的基础上,为固定资产制度提供切实保障,进而促进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效运行。

2.4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即使再完善、再健全,同样需要管理者来实施、执行,因此,健全绩效考核制度的提出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绩效考核具体表现在以下四方面:第一方面,固定资产不仅要满足上传下达的需要,而且还要与学校的办学宗旨、等级水平以及学校规模等相适应。第二方面,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与否,资产便利贴核对是否详实、准确,固定资产的保护工作是否到位,资产各项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落实。第三方面,资产清算制度以及固定资产报损制度是否有序进行。第四方面,固定资产的使用以及处理工作是否依据程序开展。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不仅能够对资产管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而且还能够更好的健全资产管理系统,促进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运行,进而扩大学校的招生数量,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

3 结 语

综上所述,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合理的资产管理有利于提高学校各部门的工作效率,有利于优化学校内部结构。同时,资产管理的过程较复杂、系统,进而学校在进行资产管理时要脚踏实地,不能急于求成,通过制定清查制度、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督制度以及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进行固定资产管理,有利于促进学校健康、持续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李青.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 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12(5):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