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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劳动监察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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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劳动监察

第1篇:社区劳动监察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主线,以执法重心下沉为目标,以强化基础信息管理和创新执法监管方式为手段,全面整合劳动监察力量,延伸劳动监察网络,优化配置劳动监察资源,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提高劳动保障服务效能,保障全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体系,实现由被动反应式监察向主动预防式监察转变,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提高就业稳定性。依托现有行政管理体系和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以镇乡(街道)为单位,设立若干网格,在每个网格区域内配置相应的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实时采集和监控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等方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建立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平台,全面掌握网格内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分类监管、动态监控,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及时维权提供服务,切实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人劳局,龙选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许传胜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杨朝刚、胡劲松、樊焕佳。

四、实施内容

(一)建立网格

根据《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意见》(人社部发〔2009〕4号)要求,将*区所辖区域设立一级网格,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总体负责管理。将9个镇乡(街道)设立为二级网格,成立9个劳动监察中队,与劳保所合署办公,中队长由劳保所长兼任。根据各镇乡(街道)所辖村居(社区)用人单位的数量设立12个三级网格,其中:黄土坡街道设立5个三级网格,*大道以南,东至明湖路设立为1个网格(含康乐南路社区、花渔路社区、曹家湾社区、文化南路社区、二屯社区);*大道以北,人民路以南,东至明湖路划分为1个网格(含人民西路社区、建设路社区、向阳北路社区);*大道以北,人民路以南,东至雨田大厦,西至明湖路设立为1个网格(含人民中路社区、区府路社区、松坪北路社区);*大道以北,人民路以南,西至雨田大厦,东至其林东路设立为1个网格(含土桥社区、其林社区、川心社区);人民路以北设立为1个网格(含东风东路社区、东风西路社区、青年路社区、垭口社区、红岩社区、双坝村)。凤凰街道设立2个三级网格,*大道以南,凉都大道以北设立为1个网格(含松坪南路社区、广场社区);凉都大道以南设立为1个网格(含龙井社区、怡景社区、龙苑社区、凤苑社区、大营社区、八一社区、明湖社区、双龙村、石桥村)。荷城街道设立3个三级网格,水钢片区设立为1个网格(七号点社区、杨柳社区、动力社区、巴西社区、汽运社区、烧结社区、五号点社区、笔架山社区、桃林社区、三块田村);*大道以北设立为1个网格(官林社区、钟环社区、菜园社区、茶叶林社区、花园社区、荷城社区、教场社区);*大道以南设立为1个网格(城南社区、马鞍社区、杉树林村)。老鹰山镇设立2个三级网格,以滥坝火车站为界,东面设立为1个网格(含石河村、观矿居委会、观音山村、白云石矿居委会、老鹰山居委会、仁活洞村);西面设立为1个网格(含陆家坝村、石板河村、木桥村、中坡村、老矿居委会、金河居委会、小河居委会)。德坞街道、月照乡、大湾镇、大河镇、汪家寨镇直接由二级网格监管辖区内用人单位。每一级网格按实际管辖范围建立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电子档案,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并绘制一、二、三级网格划分示意图,在各村居(社区)或用工相对集中的地方悬挂劳动监察管理联系牌,公示投诉热线、劳动监察协管员的姓名及相关信息。

(二)建立信息数据库

在目前劳动就业数据形成初始化的基础上,利用现有的劳动就业信息系统,安排各网格内的劳动监察兼职监察员、监察协管员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用工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实行动态管理。

(三)落实人员

根据《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意见》(人社部发〔2009〕4号)要求,适当增加一、二级网格工作人员,面向大中专毕业生考聘三级网格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每个网格2名),逐一对网格管辖内全部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建立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动态记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一)设立劳动监察网格(2009年4月底前)

划分和确定全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并绘制一、二、三级网格划分示意图,向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网格划分示意图。

(二)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2009年7月底前)

成立镇乡(街道)劳动监察中队,配置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配齐村居(社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完成劳动保障用工信息采集的培训工作。

(三)明确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2009年9月底前)

在现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基础上,进一步配齐配强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按照划分好的网格配置网格工作人员,明确全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形成分级负责、责任到人、落实到网格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新格局,并完成各项管理制度建设。

(四)创建网格化信息数据库(2009年11月底前)

在现有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由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深入到所负责的网格,按用工信息采集标准,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人员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进行采集,初步形成全区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数据库,基本保证所辖区域内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底数清、信息全。

(五)全面总结试点经验(2009年12月底前)

将我区试点两网化建设取得的效果和经验形成阶段性总结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建立健全网格化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是充实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机制的有效手段,是提升整个劳动保障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措施到位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地用人单位数量、分布状况及特点,科学合理地进行网格划分;要明确协管员的经费来源,保证经费落实;要创造条件,为网格化管理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要加强考核,确保网格化管理任务到格、责任到人。

(三)创新思路,稳步推进

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既要善于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又要结合本地实际,讲究实效,不断总结提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2篇:社区劳动监察范文

以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主线,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处罚分离”的原则,全面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劳动监察监管方式的网格化和监管手段的网络化,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执法规范化、维权人本化、监管科学化。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两级执法、三级监管、四级责任”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和数据全面、信息共享、运行规范化的网络化监管信息系统,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覆盖面,实现对用人单位的网格化、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在全市形成职责清晰、反应灵敏、信息准确、监管有力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平台。2010年底,全市全部达到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要求。

三、两网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管理内容

以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为两级执法主体,以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劳动保障事务所为三级监管主体,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监管四级工作责任要求下,依托市、县(市)区劳动保障机构专职监察员、街道(乡镇)兼职监察员和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四级队伍,通过网络系统对网格用工单位(指本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监管,及时进行信息采集和动态监控,掌握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管理设置

1、网格化设置。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市、县(市)区、街道(镇)劳动监察组织网络体系,将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按照区域分布自上而下划分为若干片、块、格,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的原则,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实行监督检查。我市共设四个级层网格: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应*市行政区域设置一级网格,监控到二、三、四级网格内的内容;以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应的县(市)区行政区域为二级网格,监控三、四级网格内的内容;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应的街道乡镇区域为三级网格,监控四级网格内的内容;以社区(村)内较集中的用工单位区域设置四级网格,主要按照用工单位人数在5人以上,户数在80—120户之间的一个或若干个社区(村)为一个区域单元设置网格,实现劳动监察工作重心下移。

网格管理实行责任划分,每一劳动保障监察网格都要配置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进行监管,形成上下联动监管体系。

2、网络化设置。网络化监管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平台,设立用工单位信息管理、劳动书面审查管理、劳动保障监察业务管理、工资监控管理、综合统计查询管理、业务报表管理、办公管理、管理、系统管理等网络运行管理系统,形成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网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监管信息系统,对全市用人单位进行动态监管,实现全市劳动监察业务协同处理和资源共享,实现对违法案件处理全过程管理。

(三)监管措施

1、信息采集。各县(市)区要发挥街道(乡镇)地域情况熟、掌握企业情况变化及时的优势,按照“一街一册、一户一表”的原则,组织兼职监察员、协管员对网格区内的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填写《*市用工单位劳动保障信息调查表》。信息采集后,与已掌握的劳动保障管理情况、书面审查等信息对照,由专人输入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系统。如用人单位发生变化,要随时进行更新。

2、动态监管。对纳入监管的用人单位,实行分类动态管理。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信息系统,及时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劳动保障企业诚信评价办法,结合日常检查、举报投诉等情况,实行ABC分类管理,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3、重点监管。对网格区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跟踪监管:

(1)新开业以及未纳入监管的用人单位;

(2)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发生欠薪欠费2个月以上的;

(3)一年内被举报投诉2人次以上的;

(4)用工人数较多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

4、日常管理。各街道(乡镇)兼职监察员、协管员要定期深入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把监察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遵守劳动保障法律的意识,自觉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苗头性违法行为,力争将违法行为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同时,要根据用人单位的管理状况选准重点监控的目标,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做到查防并举、预防为主。对发现的未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未签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进行催告,限期进行改正。对网格区内发生的举报投诉,由兼职监察员进行初步了解,进行调查处理;对难以处理的案件或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立即向所属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

四、基本方法和步骤

2010年底,全面完成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

(一)各县(市)区政府在2010年1月31日前,为组织准备阶段。成立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两网化”工作试点实施方案,落实人员、经费,并上报方案。

(二)2010年2—10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做好协管人员的聘任、业务培训和信息采集工作。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要深入到网格内每个用人单位,按照《*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调查表》的要求,逐一对各类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信息采集,建立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基本信息实现每季度更新一次。同时完成建立网格、划定网格区域编码、绘制彩色网格示意图、划分监管区域、建立配套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等基础工作,于2010年10月底前完成对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录入工作,保证辖区内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底数清、信息全。形成以网格为单位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系统。

(三)2010年11—12月,为考核验收阶段。建立覆盖全市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操作系统,完善实时监控的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进行考核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为认真完成*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试点工作,成立*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监管工作纳入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按规定配齐、配强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在经费、车辆、设备等方面给予保障,并加强街道兼职劳动监察队伍建设,根据各街道的具体情况、地域范围、人员状况,按照程序和标准聘任部分兼职监察员。同时,要建立劳动监察协管员队伍,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辅助工作。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协管员可在自治区下达的2009年800个公益性岗位指标中安排,按照每个网格配置1名人员,从大中专毕业生和4050人员中招聘,经培训取得《兼职劳动保障监察证》《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证》后上岗。被招聘的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待遇标准与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相同,除公益性岗位补贴外,不足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专项安排。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网格化、网络化监管工作制度,制订网格监管职责、工作程序、具体目标、监督考核、信息报告和人员管理等制度。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强对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做好工作协调,保证网格化、网络化监管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3篇:社区劳动监察范文

一、基本思路

按照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以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把维护劳动者利益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工作中的新规律、新特点,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今年,劳动监察科计划围绕三个重点,开展各项工作。一是以“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的“三化”要求为重点,不断完善监察队伍建设,增强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和能力水平,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质量。二是以打击违法用工,规范劳动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书面材料监督审查、各类专项检查行动,提高用人单位规范劳动保障管理行为的自觉性,及时受理查处投诉举报案件,确保案件结案率在95%以上。年末,书面审查工作覆盖率要达到85%以上,日常巡查用人单位不少于150家。三是以劳动保障“两网化”系统运用为重点,充分发挥网络系统和社区网格的作用,建立起“横到边、纵到底”的劳动保障体系,推进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三、工作措施

(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展现监察队伍新面貌。继续深化劳动保障监察“三化”建设,按照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要求,实现监察队伍能力的提升。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当前,除局劳动监察科的专职监察员外,各办(镇)、村居都设有兼职监察员,共计72名。为了使监察员队伍,特别是兼职监察员队伍在劳动保障工作中最大限度发挥作用,今年我们将按照“夯实基础建设、强化监察队伍”的原则,对全区兼职监察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对“两网化”系统运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组织监察员进行培训考核,对通过考核的兼职监察员办理监察证件,对于不合格的解决淘汰,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

二是提高业务能力。今年,我们将通过召开“月会”和“季会”的形式,逐步解决各级监察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的现实问题。“月会”主要是集中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提高监察人员对法律法规适用的准确性;“季会”则邀请有多年从事劳动监察工作经验的同志为大家进行业务指导,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提高监察人员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区劳动保障监察员职业道德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树立忠于职守、严守纪律、文明执法、秉公办案的工作作风。在案件处理中,落实主办监察员制度,严守监察程序,将立案调查、案件处理、责任分解到个人。通过规范执法行为,树立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良好形象,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

(二)着力规范,力求实效,实现执法水平新提升。面对当前劳动监察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我们将以强化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为重点,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案件处理做到及时准确。为了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我们将继续发挥维权绿色通道作用,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对于案情简单,单位积极配合的案件,通过投诉双方协商方式解决;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件,按照规定及时立案处理。同时,在接待群众来访和来电咨询过程中,要做到态度和蔼,规范用语,认真解答劳动者所提出的问题。对于属于受理范围的案件,及时立案处理;对于超出受理范围的案件,进行耐心解释,若有其他处理途径及时告知劳动者。

二是日常巡查做到严格规范。坚持“关口前移”,按照《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制度》的要求,本着“宣传服务在前,依法行政在后”的原则,着重围绕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工资支付情况等内容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我们将根据辖区内用人单位情况和监察人员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日常巡查方案,将日常巡查任务分解到个人,年人均主动监察用人单位不得少于50家,并建立日常巡查台账,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迅速做好调查取证,提交处理意见。

三是专项检查做到突出实效。监察科根据不同时间段可能出现的劳动用工问题,有针对性、有目的性的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针对节后可能出现的招工用工,监察科将在3月份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行动。元旦春节前后,还将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预防和处理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此外,还将根据市局市支队的具体部署,开展相应的专项检查执法行动。

(三)扩大覆盖,加强联动,推进监察工作新发展。今年,监察科将继续在“两网化”系统运用、劳动保障监察联席会议、书面材料监督审查等重点工作上,立足实际,扎实开展工作。

一是“两网化”运行规范有序。在今年的“两网化”工作中,我们将着力扩大两网化的覆盖面,加大协调和整体推进力度,力促薄弱办(镇)网格管理员和系统上线等基础性问题的有效解决,争取四级网格联通率达到30%。同时在劳动监察工作过程中,充分利用“两网化”信息管理系统各大功能模块,我们重视发挥各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和三、四级网格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的地域管理优势,促进各项工作开展。在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和专项检查行动过程中,我们按照程序严格执法,做到立案、调查、处理、审批、结案所有环节的网上办理,并对用人单位信息随时进行更新。

第4篇:社区劳动监察范文

关健词:街道社区劳动保障

在我国管理体制走向“小政府,大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城镇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大量的企业人变为社会人。街道社区上要为政府分忧,承担行政职能;下要为居民解愁,倾听居民的呼声,社区地位越来越重要,所承担的工作责任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艰巨,迫切需要加强社区建设,创建和谐社会。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是劳动保障部门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的重要依托。 一、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存在的意义 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在政策宣传、就业服务、 劳动关系协调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居民医疗、劳动监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对整体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具有非常迫切、非常现实的意义。

第一,做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使劳动保障部门落实“三个代表”、践行“执政为民”有了最直接的手段。劳动保障事务涉及千家万户的生活保障、促进就业、权益保护、社会保险等,都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关联最紧密的热点问题。街道社区平台是连接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键环节。平台建立了,工作做好了,就能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广大老百姓心中,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就能真正落实“三个代表”,增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二,做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使劳动保障各项工作能够做到政策到位,工作到位。街道社区平台是劳动保障部门的基层服务窗口,是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础。当前,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对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对辖区企业实施“网络化、网格化”管理,都要靠街道社区做好基础工作和上门服务,实践证明,凡是建立了街道社区工作平台的地方,就能切实推动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就能使就业、劳动监察和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一抓到底,获得实效。

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在街道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中我们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劳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已初步建立,但总体上看,建设水平还参差不齐,有些平台运作还不够规范,最终都影响到应有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如信息网络体系不健全。社区劳动保障网络与市区劳动保障网络不联通,失业人员、退休人员信息社区不能及时掌握,增加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量。

2、有关文件规定落实不够到位,街道社区建设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一是经费不足严重制约着街道劳动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做的工作都是公益性的服务,服务包含着多项内容和活动项目,服务内容可作为本职工作去完成,但开展一些活动,没有专项经费是无法开展的。二是部分社区办公、活动用房落实不完全到位。政府关于“成片住宅按开发面积千分之一落实社区用房”政策,在实际操作中落实困难。有的开发商在新建小区时,按规定的公益性用房面积享受了相关优惠政策,交付时却没有按规定确保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到位,街道不能参与验收,也没有具体责任部门检查落实。社区与开发商的协调处于不平等地位,开发商主动配合的少,躲避或不理睬的多,有的经多次协商后给的还是结构较差、面积较小、楼层较高或地处偏角,不利于面向居民办事的房屋。部分老小区配套用房面积不足,少数社区租用的办公、活动用房还要自筹经费付租金。三是“费随事转”不完全到位。有些部门给予社区的经费补贴,远远低于工作所需。

3、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选拔任用不够规范。虽然有的通过公开选聘、选优录用,但还有不少没通过选优进入社区,影响了社区工作效能。二是收入待遇偏低。目前,社区协理员工资是800多元,扣除保险只有700元左右,低于城镇最低工资930元标准。三是学习培训还需规范。对社区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培训力度不够,未形成经常化、正规化的培训制度,不利于社区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的提高。

第5篇:社区劳动监察范文

(一)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按照区政府关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目标和要求,制订具体的创建计划和工作措施,确保年度内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率达到90%,充分就业村创建率达到50%。(责任领导:朱安平,责任单位:就业处)

(二)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实施好失业人员和被征地人员就业扶持政策,确保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贴息、自主创业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责任领导:朱安平,责任单位:就业处)

(三)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加强对基层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建立市场触摸式职介查询系统,探索构建劳动力网上招聘交流平台。(责任领导:朱安平,责任单位:就业处)

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一)规范技能培训管理。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建立职工培训台帐。探索建立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网上申报系统。(责任领导:施国裕,责任单位:劳动工资科、就业处)

(二)提升技能培训质量。认定一批区劳动力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对外来工培训、被征地人员培训、失业人员培训机构实行定点制。加强对各类培训学校的监管。(责任领导:施国裕,责任单位:劳动工资科、就业处)

(三)调研完善培训补助政策。对现行培训补助政策进行调研,争取改变原来按人不按工种补贴政策,按工种确定培训费补助标准。(责任领导:施国裕,责任单位:劳动工资科、就业处)

三、社会保险工作

(一)做好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在当前企业经营不景气的情况下,实施好临时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稳定企业参保形势。在此基础上扩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各项保险扩面人数分别达到20000名。继续深入推进外来工社会保险制度,参保人数达到25万名,确保在全市的领先地位。(责任领导:朱安平、杜卫龙、张佩莉,责任单位:统保办、养老中心、医保中心、就业处)

(二)做好“农职保”人员养老政策的调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农职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政策调整意见,确保过渡工作平稳有序。对可能引发的再上访问题做好相关的疏导工作。(责任领导:杜卫龙,责任单位:社会保险科、养老中心)

(三)调研“机电站”等特殊群体的养老矛盾。对“机电站”等特殊群体的养老矛盾开展继续调研,充分考虑利弊关系,提出初步的破解措施。(责任领导:吴良裕、杜卫龙,责任单位:社会保险科、养老中心)

(四)实施好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城乡老年人员养老保障等养老保险制度,做好各类保险相互之间的转移或衔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市里出台的各项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转换政策。(责任领导:杜卫龙,责任单位:养老中心)

(五)实施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住院医疗保险制度,做好农村住院医疗保险的待遇提高工作,实现住院补偿率达到53%、门诊补偿率达到45%的目标,并进一步开展调研,制订出农村医保三年发展规划。(责任领导:张佩莉,责任单位:医保中心)

四、劳动用工管理工作

(一)建立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信息数据库。对企业的用工状况、工资支付状况、社会保险支付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落实企业联系点,对企业裁员和群体性欠薪等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实时掌握信息,化解矛盾,确保企业用工状况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责任领导:朱安平,责任单位:劳动工资科)

(二)进一步开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调研,及时掌握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引导更多的企业规范用工、关爱职工,积极开展好创建和谐企业活动。(责任领导:朱安平,责任单位:劳动工资科)

五、劳动保障执法工作

(一)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管,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全年开展劳动保障专项监察行动6次,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到100%,群众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6%以上。及时介入、解决各类劳资纠纷突发性事件,确保全区稳定。(责任领导:陈维昌,责任部门:监察大队)

(二)认真做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继续推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制度,全年书面审查企业家数达到10000家以上。做好各类企业和个人评奖评优的劳动保障资格审查工作。(责任领导:陈维昌,责任部门:监察大队)

(三)建立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好一级网格和两级网格的划分工作,落实责任人,绘制出网格化管理体系图,建立起全区的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责任领导:陈维昌,责任部门:监察大队)

(四)依法做好劳动仲裁工作,确保劳动仲裁结案率。尽力保证一裁终局的案件在法律规定的45天期限内裁决结案,劳动仲裁结案率达到91%以上,调解结案的比例达到60%以上。(责任领导:朱安平,责任部门:劳动仲裁院)

六、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

(一)加强对镇(乡)、街道劳动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站的管理和考核。进一步完善对基层服务站的考核办法,加强对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责任领导:吴良裕、朱安平、施国裕,责任部门:办公室、就业处)

(二)加强对基层服务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好日常性的业务辅导,做好阶段性重点工作的布置落实,做好相应的业务培训工作,规范业务操作。(责任领导:朱安平、施国裕、杜卫龙、陈维昌、张佩莉,责任部门:各单位、各科室)

(三)加强对基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建设,指导镇(乡)、街道服务站做好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的运作,对网格化管理的运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责任领导:陈维昌,责任单位:监察大队)

(四)强化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加强对劳动仲裁先予调解制度实施的指导,积极创造条件,再在1-2个街道、镇建立劳动仲裁派出庭。(责任领导:朱安平,责任部门:劳动仲裁院)

七、工作队伍作风建设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本局党风廉政责任制度,明确分工,狠抓落实,确保廉政建设常抓不懈。(责任领导:吴良裕、施国裕,责任部门:各单位、各科室)

第6篇:社区劳动监察范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现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全员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就业稳定性,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并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主要内容

1、在全区建立起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片区、一级网格、二级网格宝塔式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全区划分为若干个片区,每片区各由一名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专职监察员负责。一级网格以一个街道(镇)为单位划分为1个一级网格,并在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成立劳动保障监察站。名称为:XXX街道(镇)劳动保障监察站。站长由本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担任。街道(镇)劳动保障监察站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本职责范围内的劳动监察工作。二级网格以一个社区(村)为单位划分为1个网格,并在各社区(村)劳动保障室设立劳动保障监察点。名称为:XXX街道(镇)XXX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点。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点在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站及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本职责范围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2、今年在全区建立11个一级网格和101个二级网格。以网格为单位,依托区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街道(镇)兼职监察员和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三级队伍,掌握网格地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指本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并进行信息采集和动态监控。通过划分网格管理,实现变劳动保障监察的事后问责为事前监督,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3、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站硬件设施要做到“七个一”,即:一个招牌、一个受理窗口、一块辖区网格示意图、一本台帐、一个档案柜、一部投诉受理电话、一个劳动保障监察公示牌。同时要做到每个二级网格内都设置有劳动保障维权投诉箱。

4、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点硬件设施要做到“五个一”,即:一块牌子、一个受理窗口、一块网格示意图、一部投诉受理电话、一本台帐。

5、按照一级网格配备2名以上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二级网格配备1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标准落实人员。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兼任本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站兼职监察员,在取得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证件后,即正式上岗;各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管员兼任本社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在取得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工作证件后,即正式上岗。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专职监察员、街道(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三级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三、成立机构

为推动工作的开展,成立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区政府副区长童萍如担任组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雷雳及各街办(镇)主任(镇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龙冰、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龙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全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实施组织领导、协调监控。各街道(镇)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确定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负责人。

四、实施步骤

按照“全面推行、重点突出、扎实开展”的工作思路,年10月起在全区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初步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点指导1—2个街道(镇)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管理工作。各街道(镇)全面部署网格化管理实施工作,重点抓好2-3个社区(村)的网格化建设管理工作,以点促面,全面推进。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阶段。时限为10月10日前。召开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动员会议,部署安排网格化建设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培训阶段。时限为10月31日前。重点培训搭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注意事项、开展用工单位信息采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知识。

第三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时限为10月31日前。各街道(镇)要采取各种形式,对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为全面开展网格化管理营造浓厚氛围。

第四阶段:采集建档阶段。时限为12月15日前。

1、以街道(镇)为单位,逐一对网格地域内全部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并填写网格化管理信息采集表。信息采集后,做到信息每季度更新一次,并以快报的形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电子档案。在用工单位基本信息采集的基础上,建立网格地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

3、建立工作机制。在建立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动态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由各级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按程序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发挥街道(镇)兼职监察员和社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作用,形成区、街(镇)、社区三级监管的工作机制。

4、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快报制度。信息快报主要用于信息报送。包括网格内新增用工单位情况、用工单位空岗情况、劳动者投诉案件情况及其它情况等各种信息。信息快报按时间上分为即时快报、月快报、季快报。在功能上分为用工单位基本信息快报和劳动者维权投诉情况快报。

第五阶段:总结验收阶段。时限为12月底前。各街道(镇)要以书面形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各街道(镇)网格化建设情况进行指导。并报市有关部门验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网格化管理是近年来各级政府积极探索的行之有效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是构建西湖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要求,是提高我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街道(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加强领导。各街道(镇)要切实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按级负责,责任落实。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检查督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街道(镇)要及时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7篇:社区劳动监察范文

一是健全网络,使扩面工作在基层有脚。

成立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财政局、工商局、地税局等22个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并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采取搭建“市政府、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三级政府联动平台的办法,将扩面征缴工作任务布置到各政府职能部门,下达到各街道社区,建立了“纵向到社区、横向到部门”的扩面征缴工作网络。市劳动保障部门作为责任主体,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与市、区地税部门建立了扩面征缴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制度;与各区劳动部门、街道办事处建立了辖区内新增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信息传递制度;在各社区设立社保信息员,地税专管员充当扩面征缴工作的侦察员。

二是摸清底数,使扩面工作在心里有数。

为让工作有的放矢,我们借助于“联动平台”和“工作网络”的优势,大力开展社会保险资源费源普查工作。工商部门在为新成立单位办理营业执照时,通知其在自成立30日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地税部门将上年度未参保的纳税户名单提供给劳动保障部门,劳动部门填发《社会保险参保通知书》,由地税专管员送达到用人单位;对已参保单位制作《用人单位参保情况核查表》,由扩面征缴督办员、社会保险信息员、地税专管员负责对口单位的发放、回收,各区劳动部门汇总上报市劳动保障局核对;对出现瞒报、漏报行为和在规定时间内仍不参保的单位分别下发《社会保险整改通知书》和《社会保险督办通知书》。

三是重点执法,使扩面工作在难点有解。

针对少数拒不参保的“钉子户”,采取了扩面征缴攻坚专项行动,充分运用社会保险稽核、劳动监察、税务征管等手段,集中时间、集中人员、统一部署,对“钉子户”开展攻坚。编发《给用人单位一封信》向其宣传社会保险政策,介绍社保业务流程;到单位与法人代表进行座谈,了解经营状况及未参保的真实原因;召开该单位职工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并宣传社保政策;对单位的财务报表、职工花名册进行稽核;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参保的,由劳动监察依法予以处罚并强制预核。

四是加大宣传,使扩面工作在社会有声。

第8篇:社区劳动监察范文

近年来,厦门市总工会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着力推行“执法重心下移、维权窗口前置、服务对象延伸”的维权工作模式,呈现出隐患排除在萌芽、纠纷化解在基层的良好态势。

依法维护重心下移,构建基层劳资纠纷防控体系一是加快推进基层劳动监察“网格”建设。依托64个职工职务中心(站点),对区、镇(街)、村(社)三级劳动保障队伍进行有效整合,加快推进基层镇(街)劳动监察室建设,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察网格。二是加大基层“网格”参与力度。厘清市、区(产业)、基层(企业)各级工会职责,明确赋予监督职责,及时顺畅上传下达,对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劳动关系隐患,做到及时掌握、底数清楚,遇有问题、立即参与;三是着力构建“立体式”纠纷处置体系。近年,通过“12351热线”受理、“工会是我家”广播电台接互动、轮值“市长专线”答疑、“主席接待日”接访、深入基层一线收集意见反映等形式,受理职工来信来电来访4000余件(次),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群众满意率90%以上。

维权端口街站延伸,创新劳资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依托镇(街)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积极探索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创新,努力将劳资纠纷调解工作向村(社)、园区、企业延伸。一是创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示范点。在工会设立“一室两庭”,配备5名专职工作人员,坚持每月参与2件仲裁、2件诉讼案件,以现场庭审活动为教材,每月开办1场面向社会开放的“法庭大讲堂”。2014年以来,与思明区滨海法庭联合举办“法庭大讲堂”10场,组织近千名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观摩庭审现场、参与研讨互动、听取专家点评辅导,法律素养明显提升。这一做法在全省推广,各级领导充分肯定。 二是率先全省试点设立规范化街道仲裁派出庭。重点规范殿前、江头2个驻街仲裁庭建设,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仲裁庭与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员合作办案机制,先后调解劳动争议案件44起、裁决30起,有效实现了调解仲裁“一窗式申请、一站式受理、一体化办案”。三是推进劳资纠纷综合调解室建设。以殿前街道为试点,由区驻街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和街道综治、劳动保障、司法、工会等部门联合组建劳资纠纷综合调解室,建立联席会议、轮流值班等工作制度,负责调处劳动争议、劳务纠纷,排查化解劳资纠纷隐患,先后调解劳资纠纷案件70起,达成调解协议47起,调解成功率67%。四是积极参与人大立法。厦门工会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源头参与人大《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制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工作开展。着力为职工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和适宜的纠纷解决途径。就二审提交的草案通过在线调研、座谈会等方式征集专家、学者意见建议,提出十七条53处的修改建议意见。五是编印工会维权案例工具书。精选近年来的典型案例,提供给各职业化工会干部学习查阅。

第9篇:社区劳动监察范文

榆树市共有城乡人口12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03万人。由于人口基数太大,给城乡就业造成极大压力。几年来,榆树市非常重视城乡就业,积极发展劳务输出。“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开发就业岗位23005个,帮助15021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输出农业人口29.1万人,是全省开展“一推双带”活动的模范县(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召开之后,榆树市委、市政府站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大力扩大城乡就业。

成立四级服务网络,构建组织化服务平台。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以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意见。领导小组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了办公室,负责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具体实施指导、协调、联络等工作。各乡、镇、街和企业主管局,成立了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服务中心,各村、社区成立了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服务站,各村民、居民小组成立了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服务点。自上而下形成了覆盖城乡、联结村屯的就业服务网络。

推进管理创新、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新建榆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内设城镇职工就业再就业服务厅、农民转移就业服务厅、各种医疗保险服务厅、劳动监察与仲裁服务厅,建立职业技能实训中心、鉴定中心,全系统工作人员在大厅实行一场式办公、一站式服务,推进管理模式由行政化向市场化转变。

建立社会化职业培训体系,实现素质就业。依托职业技能实训中心,建立榆树市境外就业实训基地、技工实训基地、远程教育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和劳务输出培训基地。计划每年培养初、中级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技术人才15000人左右,培训后争取100%就业。鼓励各乡、镇在中学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支持具有教育资质的专家、学者创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经各类职业机构培训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可持有效证件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