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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电形势分析
1.2012年电网供用电形势。2012年全省经济增长放缓,预计全年经济增长将会呈现前低后高趋势,用电需求增长也将呈逐步回升势态。2012年1~3月,电网累计最高网供负荷为43.48万千瓦(出现在3月29日),日网供最高负荷保持在41万千瓦左右,与去年双夏期间的最高平均负荷基本持平。预计今年夏季电网最高负荷将达到54万千瓦以上,若遇异常高温天气需求将更大。按照省网供电能力分析,全省最大供电能力仅为4800万千瓦,预计我市的最高供电缺口将达到11万千瓦以上,电源性缺电将不可避免。根据分月电力供需平衡,4月后各月都将有不同程度存在缺口,尤其是夏冬季有可能出现电力电量双缺的“硬缺电”局面。
2.工业企业用电急剧增长。截止2月底,2012年高压业扩报装完成39户,累计完成报装容量为21673千伏安,报装容量比去年同期增长1078千伏安,同比增长5%;高压在途业扩报装户数为161户,申请新增容量为63765千伏安,预计到双夏期间增长3.5万千瓦的负荷。这一方面将成为经济新的增长点,另一方面也将进一步加剧了电网用电的紧张态势。
3.居民用电增长迅猛。随着社会生活条件的改善,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全面开展,居民家电设备应用快速增长,预计夏季全市降温负荷将达到12万千瓦,若遇到持续高温干旱天气,供用电缺口会更大。
4.全省电源建设进度受到制约。受国家电源点建设布局规划影响,近2、3年内省均无大的发电机组投运,新增用电需求只能依靠外购;从发电侧看,我市的地方电厂上网电量主要来源于热电厂,但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因素的影响,热电厂年发电量仅有1300万千瓦;小水电基本为径流电站,发电量少,迎峰度夏时无法顶峰。同时省外购电、电煤、燃油、天然气供应和发电机组故障等方面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将可能导致供电形势进一步紧张。
二、总体目标
精心组织、科学调度,通过加快电网建设、加强电网运行维护,对专线和专变企业实施错峰、避峰等措施,保障正常的供用电秩序。
三、有序用电原则
1.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原则。夏季电网运行方式应做到“全接线、全出力、全保护”运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严格遵循“保电网、守频率、不超用”的原则,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科学合理调度,严肃调度纪律,维护电网运行秩序,让有限的电力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
2.推进有序用电差异化管理原则。加大居民生活用电和重要用户用电的保障力度。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先生活、后生产、有保有限”的方针,努力做到限电不拉电,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不受或少受影响。同时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以及我市的经济结构特点,积极支持能耗小、效率高的重点企业发展。
3.建立机动负荷错避峰原则。针对当前的供用电形势,根据用电负荷缺口的大小,安排能及时调度的机动负荷开展错、避峰用电,快速、有效地实施有序用电。
4.分级控制原则。根据气温和负荷的变化特点,实施分级控制。当出现不同等级的缺电形势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错避峰方案。
5.“四定”原则。坚持“定时间、定企业、定设备、定容量”原则,科学、合理地落实错避峰负荷,对专变企业进行分类,区别对待。确保用电负荷限得下,杜绝随意拉停线路。
6.实行用电指标“指标包干、切块下达、属地管理”原则。市经信局要会同电力等相关部门,共同关注供电形势及电力供需平衡动态发展趋势,积极推行有序用电“合署办公、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乡镇要派出相关人员与电网企业合署办公,利用供电企业需求侧系统等管理平台快速、有效实施有序用电措施,及时沟通和解决有序用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并联合对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违规企业进行警告和处罚。
7.公开透明原则。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应及时公开供电能力和有序用电政策,公布各用电单位错峰、避峰、限电的执行情况,保证指标分配公平、限电措施公开、违规处罚公正。
四、组织机构
1.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府办、经信局、供电局、公安局、财税局等部门组成的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设立市有序用电合署办公室和由镇乡、街道、供电营业所、派出所、地税分局、工商所等部门组成的乡镇有序用电合署办公室。根据电网用电负荷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召开有序用电工作会议,研究决定保证正常供用电秩序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2.部门职责:
有序用电合署办公室:确定有序用电启动等级,统计通报负荷并督促乡镇执行;决定企业控制回路是否解除;通知调度限电序列;各种信息;确定违约处罚等。
乡镇合署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有序用电工作的日常管理,制订相应的工作措施,检查督促辖区内有关单位有序用电各项措施落实。
经信局:负责有序用电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市科学用电、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工作,审核有序用电方案、超供电能力拉限电序位表,负责有序用电日常管理工作。
供电局:负责电网调度工作;配合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做好全市有序用电管理工作;配合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做好全市有序用电方案制订和有序用电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公安局:负责维护有序用电期间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安监局:负责监督有序用电期间安全事故的查处落实工作。
建设局: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财税局:负责提供有序用电企业的税收情况。
统计局:负责提供有序用电企业的综合数据。
旅游局:负责督促宾馆、饭店等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粮食局:负责督促商场、超市等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工商局:负责督促商场、超市及有关企业等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环保局:负责督促高污染高排放企业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行政执法局:负责落实灯箱广告、城市亮化等有序用电措施。
局:负责做好有序用电相关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用电形势和相关政策、措施。
五、有序用电工作措施
1.加快电网建设,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加快110kV女埠变电所建设,做好110kV女埠变投运前的110kV登胜变供电区域有序用电工作,保障该地区居民生活用电。尽快完成超载线路的分流工作,满足经济快速增长的需要。
2.完善监控手段,实施有序用电管理。加强对负控终端的管理和维护工作,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保证有序用电管理措施落实,加大企业开关跳闸回路接入终端的安装力度,提高负荷监控能力。对擅自破坏负控终端,扰乱有序用电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提高用电负荷率,用好现有电力资源。积极引导企业错峰用电,将一些非连续性生产的企业安排在后半夜生产,对连续性生产企业要合理安排用电计划,大力开展削峰填谷,切实提高用电负荷率。同时,结合市高能耗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对符合关停标准的企业进行停电。
4.加强节约用电工作,促进有序用电开展。加强宾馆、饭店、商场、娱乐场所等节约用电的管理,严格控制空调温度,控制广告霓虹灯、灯箱、反光照明灯用电等城市景观过度照明。在用电形势紧张的情况下,停用部分路灯及亮化工程,以降低用电负荷。深入开展和推广电力蓄能、热泵、绿色照明和高效电动机、建筑、交通运输等节能环保技术,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电力资源的有效利用。积极倡导低碳生活,低碳经济,杜绝电力浪费现象,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5.合理控制全社会用电总量。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1〕83号)的要求,2012年我省将开展全社会用电总量调控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坚定不移控制不合理用电需求,把淘汰落后产能做为有效应对电力缺口的重要措施,用好、用足、用活电力调控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削减落后产能用电需求,缓解供需矛盾,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腾出发展空间,遏制不合理新增用电项目的建设投产,将优化用电与节能减排政策相结合。
6.加强有序用电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全社会有序用电的宣传工作,提高全市人民节约用电意识,加强各方面的协调沟通,共同做好有序用电工作。强化处罚措施,对违反有序用电方案、扰乱供用电秩序的行为,将视情给予相应处罚。
六、有序用电错避峰实施方案
根据我市负荷缺口预测,按照“先生活、后生产、有保有压”原则,结合全市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重点企业以及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等工作要求,对单位用电税收超过5元/千瓦时和年度亩均税收前20强的企业用电给予适当保障,对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以及落后产能企业优先安排避峰让电。安排11万千瓦及以上错避峰负荷,制订A、B、C、D、E五个等级的错避峰有序用电方案,并根据电力供应紧张程度,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错避峰方案。遵循“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顺序,严格执行2012年电网《超电网供电能力拉限电序位表》,最大限度避免停限电带来的损失。
A方案:缺口2万千瓦
目标:根据上级要求,在用电临时短缺时,要求错避峰负荷5000千瓦以上的企业安排应急机动负荷,以更快速、有效地实施有序用电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措施:要求红狮水泥、诸葛南方水泥、双狮建材、南方水泥、立马建材(轮流安排)在电网出现临时短缺时,避开峰期用电。
B方案:缺口3~5万千瓦
目标: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和重点单位用电。
措施:在实施A方案的基础上,对其余水泥专线企业下达避峰负荷指标,在负荷高峰期(7时至24时)执行避峰让电。
C方案:缺口5~8万千瓦
目标: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和重点单位用电。
措施:在实施B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错避峰实施力度。
(1)除水泥专线企业以外,2011年度单位用电税收超过5元/千瓦时及以上的专线企业在负荷高峰期(7时至24时)按照报装容量的60%控制负荷或每周避峰让电一天。
(2)除水泥专线企业以外,2011年度亩均税收前20强的专线企业在负荷高峰期(7时至24时)按照报装容量的50%控制负荷或每周避峰让电两天。
(3)除水泥专线企业以外其他专线企业在负荷高峰期(7时至24时)按照报装容量的40%控制负荷或每周避峰让电两天。
以上两种避峰方式由企业选择,避峰时间由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排定。
(4)水泥专线企业按报装容量分摊剩余缺口负荷直至粉磨机全部停机,回转窑保留保窑负荷。
(5)砂石、水晶、砖瓦窑、小印染、中频炉等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在负荷高峰期(7时至24时)避峰让电。
(6)对宾馆、饭店、商场、娱乐场所等用电量进行考核,要求比上年度降低10%。
(7)宾馆、饭店、商场、娱乐场所和全市机关办公楼内早8~11点停止空调用电,使用时温度设置不低于26度,3楼及以下停止使用电梯。
D方案:缺口8~11万千瓦
目标: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和重点单位用电
措施:在实施C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错避峰实施力度。
(1)2011年度单位用电税收超过5元/千瓦时的非专线企业在负荷高峰期(7时至24时)按报装容量的50%控制负荷或每周避峰让电两天。
(2)2011年度亩均税收前20强的非专线企业在负荷高峰期(7时至24时)按报装容量的40%控制负荷或每周避峰让电两天。
以上两种避峰方式由企业选择,避峰时间由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排定。
(3)按线路对所有专变企业实施每周避峰让电两天,避峰线路上的各类低压用电单位同时避峰让电。供电部门负责监控专变企业的执行情况,乡镇合署办公室对所属区域企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经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对拒不执行错避峰措施的企业进行强制停电。
(4)主要道路路灯“开一侧,停一侧”用电,控制“亮化”用电。
E方案:缺口11万千瓦以上
目标: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和重点单位用电
措施:在实施D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错避峰实施力度。
根据负荷缺口情况,在负荷高峰期按线路对所有专变企业实施避峰让电三天或三天以上(具体清单另行下发),轮休线路上的各类低压用电单位同时避峰让电。由供电部门负责监控专变企业的执行情况,乡镇合署办公室对所属区域企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经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批准后,对拒不执行错避峰措施的企业进行强制停电。
以健全信用地方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市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支撑,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全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为依法治市和社会文明创造有利条件。
二、工作目标
完善信用征信系统、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初步确立;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取得进步,市场和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诚信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全社会诚信意识进一步加强。
三、2018 年重点工作
(一)完善“诚信江油”服务窗口。完善统一对外服务窗口“江油诚信网”,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网络建设,归集整合信用信息,实现平台网络互连。(市发改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二)进一步完善征信系统、推进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人行江油支行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三)推动重点领域的信用建设。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江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7-2020年)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
(四)严格执行《绵阳市市场主体信用行为联合奖惩暂行办法》。运用征信系统成果,广泛褒扬诚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市发改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五)加强信用宣传,增强社会的信用意识。逐步将各部门信用宣传相关活动进行统一协调,科学安排,适当整合,放大效果。(市委宣传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六)市级各有关部门依职能职责,牵头组织本系统或指导
联系行业开展信用培训教育、信用专题活动。
(七)探索研究制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推动信用信息在行
政管理事项和重点领域的运用。(市政府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配套完善信用建设联席会议机制。成立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发改和金融的领导为副组长、市级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在市发改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由市发改局、人行江油支行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抓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组织、指导协调、政策拟定和综合管理工作;配套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江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是偶然性与必然性的统一,整体也不是局部简单叠加,而是其内在联系和矛盾的有机统一。在日常防案过程中,现象与本质,量变与质变,内因与外因,个别与一般,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都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初期,曾有过精辟的论述:制度好,坏人可以变好;制度不好,好人可以变坏。因此,防案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各种防范手段一定要综合应用,不能简单的非此即彼,非黑即白,强调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实线证明,唯物辩证法是指导我们做好防案工作锐利的思想武器。在实际工作中,本人认为运用唯物辨证思维,在防案工作中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关系至关重要。
一、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防范案件的关系
实践表明,在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往往伴随着风险的相应增大。因此,愈是加快发展,愈要加强风险控制,只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的业务发展才是健康,可持续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案件体系,必须与构建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相结合,必须覆盖并渗透与银行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各个环节之中,与风险管理,内控建设,业务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业务发展和案件防范两不误。目前,广发银行正处于上市准备的关键性的历史时期,严控声誉风险,防范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对于成功上市显得尤为重要。董建岳董事长在2010年工作中,提出进一步做好“存款、不良资产、利润、案件”四项基本工作。其中两项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工作密切相关。为此,全行各业务管理部门应牢牢将风险意识贯穿于整体工作之中,历史教训告诉我们,十案九违规。各级员工应时刻牢记董事长“合规经营是底线,资产质量是生命线,廉洁自律是高压线”的谆谆告戒,继续深化和巩固2010年“银行业内控和案件制度执行年”活动成果。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
防范各类案件事故既要治标,更要治本。针对业务检查和日常业务运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的同时,必须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努力从根本上铲除案件事故滋生的土壤。在实际工作中,有一种不太好的倾向,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发案之后或事故萌芽出现后,没有把功夫用在真抓实干探索案发规律、分析案发原因、研究预控或处置的措施。而是为了查案而查案,一味地责怪推卸责任,有的把功夫用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瞒报、隐报、迟报上。
事实证明,防案的机制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各个管理部门和每个员工。各项体制的完善不是孤立的,不同层次、不同侧面只有互相呼应、相互补充,整合起来才能发挥作用。因此必须综合治理,关口前移,力求在发案前排除风险隐患,努力在辖内营造合规文化气氛,逐步在全体干部员工中培养遵章守制的良好习惯,形成合规经营光荣,违章操作可耻的观念。近年来昆明分行开展的系列企业文化建设,比如,职业化教育、《弟子规》、《太上感应篇》学习,实践中收到了一定成效。通过大家的努力,将防案工作变成自觉意识,变成习惯行为,建立并完善“部门有制约、岗位有职责、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督、风险有监测、工作有评价、责任有追究”的良好内控防案体系,构筑起“有章可循,有章必循,执行必严,违章必究”的立体防线,从根本上预防违规违法行为案件的发生。
三、坚持将案件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原则,正确处理好主动防案与被动防案,内控和外防的关系
风,起于青萍之末。在实际工作中,要改变出了案件才进行整改的被动防案做法,做到没有案件也要主动防案,对业务的操作的每个环节要清楚风险点在什么地方,应采取什么措施加以控制,由谁来控制和负责,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的环节,防止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内控制度的加强,部分内部案件将逐步暴露出来,因此,防案工作的重点要进一步向防范内部经济案件转移,建立内控外防机制。事实上,案件事故的发生概率与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管理水平越高,发案率就越低。只要全体员工增强合规意识,全行上下建立起合规文化,严格按章操作,切实履行各自的防案工作职责,通过建立完善内控长效机制,规范各类经营管理行为,杜绝内部经济案件和事故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四、加强对基层网点的管理,正确处理好防案与查案。管理层与基层的关系
基层网点是银行经营和服务的一线窗口,也是操作风险的高发地,内部经济案件的多发区。近年来统计资料显示,70%以上的违规违纪、经济案件和四类案件发生在基层网点,因此,基层是防案工作的重中之重。
加强基层管理,首先要切实加强对基层机构负责人的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选拔基层机构负责人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不能一味强调业务能力、营销能力,必须综合考虑其职业道德、思想品德、自律自控能力、管理能力和合规意识。要经常了解基层机构负责人的工作、家庭和社交等情况,对于异常现象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及时调查和处置。
二是加快实施营业网点业务流程改造,转变营业网点的服务模式和业务处理模式,推行集中化处理模式,集中处理操作性工作,目前总行正在改革运营模式,将客户部分业务转移到后台。同时加强自助设备的铺设,充分利用自助设备的功能,减轻柜员压力。
三是要加强卡、证、章、箱、款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同时加强复核和后台监督,实行前、中、后台分离,加强检查监督。
四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软硬件建设,堵塞基层网点的安全隐患和风险漏洞。
五、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正确处理好重要岗位与一般岗位。特殊业务与一般业务的关系
被告(上诉人)广西南宁海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海正公司)
一审法院 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案号 (2000)南市经初字第236号
审结日期 2001年8月26日
二审法院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
二审案号 (2001)桂经终字第273号
审结日期 2002年8月29日
一、 原、被告诉辩主张及其理由
(一) 原告起诉书主要内容
1、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原告享有专利权的摩托车坐垫防护罩;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人民币;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2、原告主张的事实与理由:
原告设计了一种具有良好反射和隔热隔水效果的摩托车坐垫防护罩,并于1997年8月19日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国家专利局于1998年12月25日颁布了第312156号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号为ZL97250808.2.2000年以来,原告在市场上发现,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也在生产和销售摩托车防护坐垫,生产工艺与原告的专利一致,并且,产品已在市场上大量销售。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给原告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原告于2000年8月12日与南宁市日塑电力器材厂签订了一份《“摩托车坐垫防护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费总额为人民币三十万元整。原告以此为依据要求被告赔偿20万元人民币。为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审理,准如所请。
(二)被告答辩主要内容
被告辩称:原告的专利权利要求的范围是:摩托车座垫防护罩由罩体和锁紧装置组成,其中,罩体由反射层和隔离层组成,反射层是依附于隔离层上的涂层,隔离层由聚脂布及乳胶层等具有较好隔热隔水效果的材料制成;锁紧装置包括弹性罩边和锁紧扣。我司生产的彩云牌摩托车防晒保健专用座套由五个部分构成:银色人造革防晒面、黑色人造革侧包面、隔水线、安全防盗绑绳、安全防盗弹力胶。1、彩云牌座套的银色人造革防晒面面积仅占整个座套面积的一部分,凭借隔水线与黑色人造革侧包面连接,而原告的专利坐垫防护罩体表面仅是由依附于隔离层上的反射层构成,罩体由聚脂布及乳胶层等具有较好隔热隔水效果的材料制成,而彩云牌座套的银色人造革防晒面是由四层材料组成,因此,彩云牌座套的银色人造革防晒面从外观、构造、内部材料这三方面看,都与原告的专利有明显区别。2、彩云牌座套的黑色人造革侧包面占整个座套材料60%以上,主要起到保护摩托车座鞍、减少座鞍磨损的作用,并无任何反射阳光及隔热的作用。因此彩云牌座套的黑色人造革侧包面是被告专利的权利要求所不具备的。3、彩云牌座套的隔水线由黑色塑料聚丙烯制成,其作用主要是用于紧密连接银色人造革防晒面和黑色人造革侧包面,防止雨水从二者的结合部渗入,而原告的专利并未具备隔水线。4、彩云牌座套依靠安全防盗绑绳及安全防盗弹力胶与摩托车座鞍形成紧密结合,而从原告的专利权利要求可看出,“摩托车座垫防护罩”依靠弹性罩边和锁紧扣与摩托车坐垫形成可拆卸配合,但并未明确锁紧扣是什么结构,而且从附图1中可看出,原告专利坐垫防护罩的弹性罩边和锁紧扣与彩云牌座套的安全防盗绑绳的功能是相似的,但彩云牌座套根本就没有锁紧扣这种原告专利独有的装置,彩云牌座套仅凭一根安全防盗绑绳便起到了弹性罩边和锁紧扣的作用。5、彩云牌座套的安全防盗弹力胶辅助安全防盗绑绳连结座套与摩托车座鞍,并具备防盗作用;原告的专利权利要求书中,仅有所谓的弹性罩边和锁紧扣,并未说明其专利具备有安全防盗弹力胶之类的装置,在其专利说明书的图1中,可看出弹性罩边下有两片东西,但在其专利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中,均未说明这两片东西的名称及作用,而且这两片东西是彼此分开的,与彩云牌座套的安全防盗弹力胶根本就不一样,所以,从说明书的附图上看,原告的专利中并不具备与彩云牌座套的安全防盗弹力胶一致的装置,从其权利要求书,更看不出有类似安全防盗弹力胶之类的装置。综上所述,彩云牌座套并不在原告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我司并未侵犯原告的专利权。另外,仅从专利法的有关规定来分析,原告索赔20万元也是站不住脚的。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被告的工商登记电脑咨询单,注明打印日期为2000年6月12日,而原告与南宁市日塑电力器材厂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在2000年8月 12日,很明显,原告是在准备起诉我司之后,为达到其得到巨额赔偿的目的,才与南宁市日塑电力器材厂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因此, 30万元的专利实施许可费的真实性令人怀疑。综上分析,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对我司的诉讼请求。
二、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及裁判
(一)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
原告于1997年8月 19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申请“摩托车坐垫防护罩”实用新型专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于1998年12月25日授予原告该专利权。“摩托车坐垫防护罩”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为:l、一种摩托车坐垫防护罩,其外形与摩托车坐垫相配合,它由罩体(1)和锁紧装置(2)组成,其特征在于:罩体(1)主要由反射层(3)和隔离层组成,锁紧装置位于罩体的裙边并与罩体联成一整体,它包括弹性罩边和锁紧扣,它与摩托车坐垫之间形成可拆卸式配合。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车坐垫防护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罩体的隔离层由聚脂布及乳胶层等具有较好隔热隔水效果的材料制成,所述的反射层是指依附于隔离层上的涂层。原告于2000年5月开始发现被告生产的彩云牌座套在市场上销售,因此于 2000年 11月以被告生产的彩云牌座套侵犯其专利权为由诉至本院。被告生产的彩云牌座套由银白色坐面、黑色侧包面、位于座垫边缘的绑绳及弹性胶组成。
2000年8月 12日,原告与南宁市日塑电力器材厂签订一份《“摩托车坐垫防护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原告许可南宁市日塑电力器材厂实施“摩托车坐垫防护罩”专利,许可方式为普通许可,专利实施许可费为 30万元人民币。合同签订后,双方于2000年8月28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办理了合同备案手续。另外,被告于2000年12月 1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原告的“摩托车坐垫防护罩”实用新型专利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于 2001年 6月15日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审查结案通知。
(二)一审法院的裁判
1、裁判主文
(1)被告南宁海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从本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停止生产彩云牌摩托车防晒保健专用座套;
(2)被告南宁海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赔偿20万元给原告覃延宁。
案件受理费 5510 元,财产保全费 1520元,共计7030元,由被告南宁海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2、适用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2年条文)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专利权人有权阻止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上两款所述用途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进口依照其专利直接获得的产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法发[1992]3号)第四条第二款第(三)项:“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3、裁判理由
原告覃延宁的“摩托车坐垫防护罩”实用新型专利是合法有效的专利,依法受国家法律保护。被告海正公司生产、销售的彩云牌座套侵犯了原告的“摩托车坐垫防护罩”实用新型专利。
(1)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断标准
判断被告的彩云牌座套是否侵犯原告的专利,关键是看原告的专利保护范围是否完全融入被告的技术方案,即被告的技术方案里是否包容了原告专利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等同特征是指与必要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2)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断过程
原告的专利是一种摩托车坐垫防护罩,其外形与摩托车坐垫相配合,它由罩体和锁紧装置组成,其特征在于:l、罩体主要由反射层和隔离层组成,2、锁紧装置位于罩体的裙边并与罩体联成一整体,它包括弹性罩边和锁紧扣,它与摩托车坐垫之间形成可拆卸式配合。被告生产销售的彩云牌座套,其银白色坐面中的银白色涂层是一种具有良好反射作用的涂层,坐面与侧包面也都是由具有良好隔热隔水效果的材料制成,因此被告生产销售的彩云牌座套的技术方案包容了原告的专利权要求中的“反射层和隔离层” 的必要技术特征;彩云牌座套依靠防盗绑绳及弹力胶与摩托车座鞍形成紧密结合,原告的专利是依靠弹性罩边和锁紧扣与摩托车形成可拆卸式配合,两者是否相同或等同?彩云牌座套依靠防盗绑绳形成可伸缩性罩边,并且依靠防盗绑绳使座套与摩托车座鞍形成可拆卸式配合,因此彩云牌座套的该技术方案与原告专利中的弹性罩边和锁紧扣是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故两者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等同的技术特征。综上分析,彩云牌座套的技术方案完全包容了原告的专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故被告生产销售的彩云牌座套已构成侵犯原告的专利权。
(3)赔偿的计算
原告与南宁日塑电力器材厂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已在国家有关专利管理部门备案,原告参照该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费用(许可费用为 30万元)要求被告赔偿20万元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法发[1992]3号)第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专利侵权的损失赔偿额可按照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因此原告请求的赔偿额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本院予以支持。
三、上诉人、被上诉人诉辩主张及其理由
(一)海正公司上诉主要内容
1、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原判,驳回覃延宁的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由覃延宁负担。
(3)判令覃延宁赔偿我公司因本案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一、二审律师费20000元;一审法院扣押我公司2190个“彩云牌摩托车防晒保健专用座套”造成的销售差价损失21900元;我公司为扣押的产品支付的仓租及保管费40300元,共计82200元。
2、上诉的事实与理由
(1)、我公司生产的“彩云牌摩托车保健座套”技术方案并未包含覃延宁“摩托车坐垫防护罩”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不构成侵权。
(2)、覃延宁ZL97250808.2“摩托车坐垫防护罩”专利中的“罩体”、“反射层”、“隔离层”及“弹性罩边”等必要技术特征早已是众所周知的公开技术,我公司并未侵权。
(3)、我公司生产的“彩云牌摩托车保健座套”也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号为01212289.2),是合法的专利,不构成侵权。
(4)、暂不考虑是否侵权,仅就赔偿数额而言,一审法院参照覃延宁与南宁日塑电力器材厂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使用费确定了赔偿额,因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虚假的,是覃延宁为了勒索我公司20万元巨额赔偿金炮制出来的,一审法院依据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确定赔偿额是极为不妥的。
(二)被上诉人覃延宁答辩主要内容
1、上诉人的被控侵权产品完全覆盖了本人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构成侵权。
2、本人“摩托车坐垫防护罩”专利中的必要技术特征并非自由公知技术;
3、上诉人以其在后申请的专利作为侵权抗辩不符合法律规定,且以在后申请的专利与本人的专利进行是否侵权的比较是错误的;
4、一审判决参照本人与南宁日塑电力器材厂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使用费确定的赔偿额合法合理。
请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二审法院认定事实及裁判
(一)二审法院认定的事实
被上诉人覃延宁于1997年8月19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申请“摩托车坐垫防护罩”实用新型专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于 1998年 12月25日授予覃延宁该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为ZL97250808.2,专利权利要求为:l、一种摩托车坐垫防护罩,其外形与摩托车坐垫相配合,它由罩体(1)和锁紧装置(2)组成,其特征在于:罩体(1)主要由反射层(3)和隔离层(4)组成,锁紧装置(2)位于罩体的裙边并与罩体(1)联成一整体,它包括弹性罩边(5)和锁紧扣(6),它与摩托车坐垫之间形成可拆卸式配合。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车坐垫防护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罩体(1)的隔离层(4)由聚脂布及乳胶层等具有较好隔热隔水效果的材料制成,所述的反射层(3)是指依附于隔离层(4)上的涂层。2000年5月,覃延宁开始发现海正公司生产的“彩云牌摩托车防晒保健专用座套”在市场上销售,认为该座套侵犯了其“摩托车坐垫防护罩”实用新型专利权,遂诉至法院。
2000年8月12日覃延宁与南宁市日塑电力器材厂签订了一份《“摩托车坐垫防护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覃延宁许可南宁市日塑电力器材厂实施其“摩托车坐垫防护罩”专利,许可方式为普通许可,专利实施许可费为30万元人民币。合同签订后,双方于2000年8月28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办理了合同备案手续。
海正公司在本案一审期间,于 2000年12月1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覃延宁的“摩托车坐垫防护罩”实用新型专利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于 2001年 6月15日作出维持覃延宁ZL97250808.2号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此后,海正公司于 2001年1月13日就本案被控侵权产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于2002年1月23日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01212289.2)。
(二)二审法院的裁判
1、裁判主文
(1)撤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南市经初字第236号民事判决;
(2)驳回被上诉人覃延宁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510元,财产保全费152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510元,共计12540元,均由被上诉人覃延宁负担。
2、裁判理由
(1)侵权判断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判断专利侵权是否成立,首先应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再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即被控侵权产品是否具备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如果被控侵权产品具备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专利侵权就成立;如果被控侵权产品缺少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其中一项必要技术特征,则专利侵权不成立。
(2)侵权判断过程
经过对本案覃延宁“摩托车坐垫防护罩”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进行分解得知,该权利要求包括六个必要技术特征:①罩体,主要由反射层和隔离层组成;②反射层,是指依附于隔离层上的涂层;③隔离层,由聚脂布及乳胶层等具有较好隔热隔水效果的材料制成;④锁紧装置,位于罩体的裙边并与罩体联成一整体,它包括弹性罩边和锁紧扣;⑤弹性罩边;⑥锁紧扣,与摩托车坐垫之间形成可拆卸式配合。被控侵权产品“彩云牌摩托车防晒保健专用座套”包括七个技术特征:①罩体分罩面和侧护面;②罩面由银色人造革制成;③侧护面由黑色人造革制成;④隔水边;⑤拉绳;⑥折边;⑦弹力胶。
运用特征分析法将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六个必要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逐一分析对比得知:
专利权利要求的必要技术特征“反射层” 是指依附于隔离层上的涂层,具有良好反射阳光的作用。被控侵权产品的罩面由银色人造革制成,即在人造革表面附以具有反射阳光作用的涂层。两技术特征是相同的。
专利权利要求的必要技术特征“隔离层”是由聚脂布及乳胶层等具有较好隔热隔水效果的材料制成,其制造工艺的原理是:利用聚脂布这种加强材料作为布基、基底,起骨架的作用,将乳胶注入后形成“隔离层”,起到隔热隔水的效果。被控侵权产品的罩体由人造革制成。人造革是相对自然革(真皮)的一个概念,其范围较宽,相对“聚脂布及乳胶层的结合”而言是一个上位概念,即“聚脂布及乳胶层的结合”也属于人造革的一种。经分析被控侵权产品罩体的材料构成得知:该材料的布基是涤纶,又称聚酯纤维(学名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纤维),与本案专利权利要求的必要技术特征“隔离层”要求的“聚脂布”相同;被控侵权产品“彩云牌摩托车防晒保健专用座套”的产品包装盒表明,注入涤纶布基的物质为一种名为PVC(聚氯乙烯)的材料,而聚氯乙烯是乳胶的一种。故被控侵权产品“罩体由人造革制成”这一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的必要技术特征“隔离层”相同。
专利权利要求的必要技术特征“罩体”是一个上位概念,它包括两个下位概念“反射层”与“隔离层”,既然被控侵权产品罩体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的两个必要技术特征“反射层”和“隔离层”相同,当然也与“罩体” 这一上位概念必要技术特征相同。
被控侵权产品利用一根置于折边内的拉绳将座套与摩托车座鞍形成绑紧结合,该特征虽无专利权利要求的必要技术特征“弹性罩边”所要求的“弹性”,但却是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属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故该特征等同于专利权利要求的必要技术特征“弹性罩边”。
“锁紧扣”也是专利权利要求的必要技术特征之一。本案专利权人在申请“摩托车坐垫防护罩”实用新型专利时向国家专利局提交的说明书附图及该专利最后的公告文本附图均表明,“锁紧扣”设在座套的尾部,既不是“弹性罩边”的组成部份,也不是其延伸部分,是完全独立于“弹性罩边”的一个部件。而专利权人在二审庭审中对“锁紧扣”却做了如下陈述:锁紧扣的作用是使座套紧贴于摩托车座鞍。所谓“扣”,从《高级汉语大词典》可知,其本意是“拉住,牵住”,引申意是拉紧、捆绑、结等意思。就本案而言,锁紧扣就是被控侵权产品的拉绳这部分,因为拉绳是通过在座套尾部打结实现其稳固作用的,而这个“结”就相当于锁紧扣中的“扣”。根据专利侵权判定的“禁止反悔原则”,在专利申请和专利侵权审判过程中,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的解释应该一致。专利权人不能够为了获得专利,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对权利要求做出狭义的或者较窄的解释;而在以后的专利侵权诉讼过程中,为了使权利要求能够覆盖上被控侵权物,又对权利要求做出广义的、较宽的解释。对于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已经承诺、认可或放弃的内容,专利权人在以后的专利侵权诉讼中不能反悔。本案被控侵权产品利用拉绳在座套尾部打结实现其稳固作用,这个“结”属于拉绳的一部分。如前所述,“弹性罩边”与“锁紧扣”是两个完全独立的必要技术特征,被控侵权产品的拉绳与拉绳所打的“结”已等同于专利权利要求的“弹性罩边”,不可能再等同于“锁紧扣”。所以,被上诉人答辩称专利权利要求的“锁紧扣”等同于被控侵权产品的拉绳,“锁紧扣”的“扣”等同于拉绳所打的“结”这一理由不能成立。因此,被控侵权产品缺少专利权利要求的“锁紧扣” 这一必要技术特征。
专利权利要求的必要技术特征“锁紧装置”也是一个上位概念,它包括 “弹性罩边”与“锁紧扣” 两个下位概念,因被控侵权产品缺少“锁紧扣”这一必要技术特征,当然也缺少“锁紧装置” 这一必要技术特征。
综上,本案被控侵权产品因缺少专利权利要求的两个必要技术特征:锁紧装置和锁紧扣,不构成对被上诉人“摩托车坐垫防护罩”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上诉人海正公司上诉称被控侵权产品因缺少专利权利要求的必要技术特征而不构成侵权的理由成立,应予支持。
(3)侵权抗辩
上诉人海正公司同时以专利权利要求的必要技术特征“罩体”、“反射层”、“隔离层”及“弹性罩边”等属于自由公知技术进行侵权抗辩。因上诉人在诉讼中未能举出充分的证据,该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上诉人海正公司还以被控侵权产品也拥有合法的专利权作为侵权抗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8月16日《关于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当事人均拥有专利权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时,根据专利法规定的先申请原则,只要原告先于被告提出专利申请,则应当依据原告的专利权保护范围,审查被告制造的产品主要技术特征是否完全覆盖原告的专利保护范围”。所以,在本案侵权判定中,只需要确定上诉人所生产销售的产品是否侵犯了被上诉人在先申请的前一项专利权,而无论后一项专利是否存在,后一项专利的存在与否对构成侵权都没有影响。因此,上诉人海正公司以被控侵权产品也拥有合法的专利权作为侵权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亦不予支持。
(4)其他
上诉人海正公司在二审诉讼中还提出了反诉,要求判令被上诉人覃延宁赔偿其因本案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4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之当事人另行起诉”的规定,因海正公司在本案一审中未对这一诉讼请求提出反诉,且双方就这一反诉不能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故本案二审程序就海正公司的反诉请求不予审理,海正公司可就是否因本案造成了经济损失及经济损失的数额另行起诉。
五、评析
一、二审法院对本案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其分歧的焦点在于海正公司生产销云牌座套是否构成侵权?一审判决认定彩云牌座套的技术方案完全包容了原告的专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因此得出构成侵权的结论。二审法院则认为,彩云牌座套因缺少专利权利要求的两个必要技术特征,不构成侵权。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均有错误。本案涉及如下法律问题:
今年1-5月份,我区全社会用电量132856.5583万千瓦时,同比上升2.42%;累计售电量126014.344万千瓦时,同比上升3.69%;供电量126693.8235万千瓦时,同比上升2.29 %;工业用电量79685.4869万千瓦时,同比上升0.64%。今年1-5月份__共受理业扩报装申请93户,申请容量 7.9千伏安,完成送电工程累计95户,容量8.9千伏安。
今年以来,公司生产、基建任务面广量大,且__安全形势越来越严峻,为了继续保持良好的安全形势,分局认真组织学习陈金彪同志在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上的讲话要点、2014年度__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等文件,多位干部职工参加网格干部安全知识业务培训班,及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年初与__区区政府签订了2015年安全责任书,积极参加区城中村改造、网格安全生产督查、__路及周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工业经济指标督查等活动,通过全面排查梳理、隐患登记备案、部门联合执法等工作,严厉打击了各类违法供用电行为,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非法供用电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重视基建安全生产,现场严密监督,控制现场安全生产,制定有效预防措施,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对接区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增强应急保障能力,确保__区突发事件期间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今年以来,分局始终将电网建设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力推进,破难攻坚,努力实现__电网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前期项目方面,经过分局与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多次现场查勘及对接,最终确定了110千伏__输变电工程选址及可研前期工作,目前项目正处于核准前期阶段并已取得环评批复。110千伏__输变电工程已完成核准并取得省发改委核准批复,但由于__输变电工程出线经南过境公路段建设遥遥无期,决定对__输变电工程路径进行调整,待路径确定后将报相关部门对线路红线及环评重新审批。110千伏__输变电增容工程已完成项目核准,并办理了延期手续。110千伏__输变电工程由于规划中原站址不具备建设条件,现正与属地街道对接站址调整事宜。在建项目方面,220千伏__输变电工程的建设经历了坎坷的十年路程,在经过分局及属地街道坚强合作,千方百计做好工程的政策处理工作。在施工期间最后两基位于茶山街道R15、R16塔基又受到无理村民的多次阻拦,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分局在__副区长的带领下,多次召集街道、村两委和农户代表进行座谈,协调各方利益诉求,逐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时刻蹲点农户现场,倒逼施工进度,最终得以进场施工。目前220千伏__输变电工程土建工程和主体部分已竣工,电气安装已完成,220千伏及110千伏所有塔基基础已浇筑完成,组塔已全部组立,架线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预计6月18日竣工投运。__输变电工程的建成极大改善了__和__街道负荷较重的现状,也将保证__大学、__花卉市场及周边正常安全供电。为满足万象城能在2015年正式营业,分局顶住压力,积极争取,终于使得110千伏__输变电工程在提早四个月进场施工,目前主体工程土建依法有序施工中,有望按时投运;110千伏__输变电工程主体即将结顶,预计2015年年底投运,将为__经济开发区注入供电强心剂。220千伏城西输变电整体改造工程正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计今年下半年开工。
自去年区趸售电站委托代管以来,在区委区政府一如既往的支持下,在分局的组织协调下,采取了多方面措施推进趸售电站监管管理工作,确保电站的企业生产、营销服务及企业文化等逐步与国网接轨。分局带队各趸售电站人员赴永嘉瓯北供电所、岩头供电所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找寻差距,弥补不足。在借鉴他人的同时,分局深入调研各电站现有的企业规模、供电范围、供电形势和生产经营管理等情况,特别对各电站的迎峰度夏用电需求的情况进行汇总登记。为解决电站卡脖子现象,分局与运检工区等有关部门,多次深入现场,对有关线路超载、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想方案、谋资金,积极推进桃园趸售电站10千伏线路改造、坑口塘电站天运8702线线路减负等工作,正在制定茶山电站10千伏__8037线因安全隐患需大修的供电方案中,大幅提高了各趸售电站供电能力,为趸售地区的电网结构安全稳定性提供了可靠保障。此外分局还积极启动各电站内部管理,开展多次趸售电站生产安全培训,下发迎峰度夏安全生产指导意见,并结合本方案要求制定各电站方案,扎实有效的提高了各趸售电站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各电站完成设备台帐管理工作,在摸排配电设备现状的基础上,科学定制工作方案
,已在部分电站陆续对所辖的配电设备命名、编号等基础数据进行维护,全面提升了各趸售电站标准化管理水平。赴各趸售电站了解年终报税及2014年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对趸售电站人员开展年终财务决算指导工作及学习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重要法规文件等,为加强电站经营管理水平打下坚实基础。分局以服务民生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不断增强协同能力,着力提升服务品质,用实际行动诠释“你用电,我用心”服务理念。积极采取措施,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圆满完成了“瞿溪百年会市”、中高考等保供电任务。强化用电管理,给予科学用电指导,结合区政府有关督查行动,多次对小作坊、企业等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并督促整改,受到区政府及广大企业的好评。在双夏用电高峰来临之时,与区经信局深入分析用电负荷增长及电力供需平衡情况,超前编制有序方案工作,实现全区平稳过渡。以电力服务为先,对工业企业小上规和小微园企业的用电报装提供优质服务,给予优先报装,激发小微企业能量。紧密衔接__经济社会的发展转型和平台发展规划,重点服务__大学、万象城、龙港置业、森象城等区政府工程,并先后顺利投运了总部经济园、大西洋购物中心、俊奇置业有限公司、温州排水公司南片污水厂等重点业扩工程和重点民生工程,实现了“保供电、促增长、助发展”的工作目标。
分局紧密对接区政府,全力配合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打通区域经济发展命脉。与有关部门协调加快__大道西延工程10千伏管线迁移、第二外国语学校二期110千伏线路迁移、__三小有关8条高压线塔“上改下”、慈湖小微园7条线路迁移、__路与繁盛路“上改下”等工程进度。其中__路与繁盛路“上改下”工程是区政府重点民生工程,分局就积极协调市公司、配网工区等部门,在省公司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尽量抽出资金加快工程进度,确保6月底前实施。认真对待区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今年收到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1件,分局迅速制定办理方案和工作日程,主动与代表见面沟通,深入现场解问题,形成了态度诚恳、内容充实、针对性强的答复意见。提质推进“三转一市”、个转企、小升规、限下转限上工作,提供相关电量数据,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分局专设人员,全力配合,已核对“小升规”相关户企业名称、用户号、联系人信息。
认真学习__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部署会,深刻领会厉秀珍书记阐述“三严三实”内涵,把该专题教育紧密带入干部、党员、员工队伍建设中,大力提高分局的执行力和抓工作落实的能力。结合分局实际,精心制定“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实施方案,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抵制“之害”的良好氛围。结合理论学习周及工作例会,定期召开学习会,找出教育实践活动中整改不到位和普遍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找出供区辖区客户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剖析问题根源,理清问题性质,找到症结所在,并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深入开展企业文化“用心365”主题活动,营造“用心做人、用心做事”良好氛围,促进统一的企业文化认知认同,进一步完善企业文化阵地。着力加强党群共建,建设共同家园,用心凝聚正能量、求实创新谋发展,为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人身、电网、设备安全,加强分局及各趸售电站安全生产责任传递机制,下半年持续开展迎峰度夏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等工作。加大与区职能部门的对接,配合参加区电子商务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歼灭战、__火灾防范体系建设冲刺等“三合一”、“多合一”现场整治多项专题行动及网格督查工作,重点督大安全隐患的消除整改;宣传安全生产主体意识,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继续消除电力设施周边违章建筑造成的安全隐患,形成用电领域安全长效机制。
2015年,__供电分局将继续在属地政府主导的原则下,大力推进电网工程建设。积极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落实110千伏__输变电工程核准前期工作,以保证__大学和周边区域的正常供电;落实110千伏__输变电工程选址工作,尽早开展项目可研前期工作。加紧110千伏__输变电工程、110千伏__升压输变电工程等在建工程的依法施工,确保工程按期投运。推进220千伏城西变整体改造工程前期进度,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关键词】窃电 分析 对策 处理
中图分类号:O65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故用电量也就随之逐年攀升。电力是我国的重要能源之一,是国家的财产,然而现在窃电现象日益严重,窃电方式亦多种多样。窃电现象不仅会给电力企业带来损失,更有可能影响到国家利益与社会安定,同时,窃电现象也给人身与设备安全带来了风险。目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窃电手段日益高明,方法更加隐蔽,给查处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加强窃电现象的防治与管理势在必行,因此,探讨常见的窃电手段,总结反窃电检查方法与对策,对及时发现与防治窃电现象意义重大。
一、常见的窃电方式和手段
窃电的方式和手段多种多样,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与隐秘性。下面笔者就介绍几种较为常见的窃电方式和手段
1、通过改造电能表、互感器和接线盒或在它们内部并接电子元件使计量不准。
1.1通过在电能表内部采样回路加装分流电阻,造成计量不准。
1.2采用电子集成块串联电能表电压线圈,通过遥控器控制电压线圈闭合或断开。把电能表电流线圈换成大线圈,改变电能表安匝数。
1.3在电能表、互感器和接线盒内加入遥控电子模块,用户可以在供电局抄表或检查时设定正常,其它时间设定分流,从而达到窃电目的。
2、用电时直接搭接电源,不经过电能表计量。
2.1通过绝缘管内外接电源,不经过电能表计量。
2.2用绝缘管套住“窃电导线”埋在屋外隐蔽处,通过私自接公线窃电。
2.3借用线路绝缘子背面的隐蔽点,私自接线用电,不经过电能表计量。
3、在电能表外部短接进出线,造成电流分流,使电能表计量不准。
3.1通过电能表底部钻孔短接电能表火线进线和出线接线柱。
3.2在电能表表箱底部短接电能表进出火线端。
3.3在电能表的接线柱上用导线把电流线圈的进线端和出线端连接起来,
3.4在计量电流互感器端子及二次线用细小的铜丝短接。
4、通过伪造供电局计量封印,破坏供电部门计量装置,造成供电企业计量不准。
4.1在电能表外壳 钻孔,用针插入小孔阻止电能表计度器转动,使电能表计量不准。
4.2伪造电能表计量封印,每月开启电能表铅封,调整电能表计度器的数字。
5、利用表前线路套管的隐蔽性,私自调换计费电能表表前火线、零线,同时在家里自制零线窃电。
6、改变CT变比、电压线虚接或反接或压皮接线、隐蔽处安装过流开关或双头刀闸控制表外线。
7、利用供电企业工作人员工作上的疏忽或与供电企业人员相勾结积攒电量后事故换表消除表上电量。
二、 窃电现象的检查与取证的步骤和要求
在窃电检测过程中,电流数据收集与窃电与否分析是主要环节,而利用营销、计量自动化等系统进行完整的检测,收集完整的电流信息与用户平时使用电量等信息则是窃电检测的关键。步骤和要求如下:
及时制定年月度反偷查漏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
做好线路、台区线损率异常分析工作,锁定异常线路及台区,列入重点
检查计划。
对线损率异常线路、台区开展拉网式检查并利用计量自动化负荷监控,配变监测、低压集抄、营销系统电量分析等技术手段、措施及对比客户用电量变化情况筛选异常客户,列入重点检查计划。
确认怀疑对象后,就要做现场电量检测,先对用户本月用电情况进行询问,并认真观察其表情变化,而后查看电能表等计量装置的结构是否被改变,封印是否完好,认真观察电能表等计量装置的各项指标是否有异常状况。
6、使用设备对电能表等计量装置数据进行检测,记录数据并进行分析,判断该用户是否存在窃电现象。
7、各项检测完成后,要对现场进行相应的保护,并整理好各项检测数据,确保检测程序的合法性及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以便对窃电用户进行相应的惩处。
8、使用规范性表格(《用电检查记录表》),将现场存在的事实情况准确、客观地进行文字描述。
9、及时收缴现场与窃电有关的物证并登记备案,对不易移动的物证 进行拍照。应确保相片及录像清晰;
10、对拟移送专业鉴定部门鉴定的器具、物品的包装封存情况也应拍照;对窃电工具、窃电痕迹、计量表计等需要鉴定的物件,检查人员与客户一起对其进行封存,并与客户共同在封条上签字,交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结论应及时登记备案。
11、三方(特别公安部门)签名确认。
三、防范和打击窃电行为的对策
1.强化组织,专门成立各部门可迅速联动的反窃电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
2.积极加强警政企联合,针对性开展反窃电专项活动。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结合查获案件的查处,以案释法,威慑犯罪,教育群众,营造和树立“依法用电”、“严厉打击窃电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氛围,切实减少窃电案件的发生,维护电网安全和正常供用电秩序。
4.开展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当今窃电人员对用电计量的知识了解得更加深入,因此,对窃电方式也更加了解,使得窃电现象更具有隐秘性和专业性,这就给窃电检测带来了更大的难度。所以,提高电检人员的专业水平,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尤为重要。
5.采取定期、不定期排查与“杀回马枪”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让窃电者摸不清查电规律,特别在夜晚、凌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展开突击检查。
6.规范计量工作业务操作流程,工作表单化、流程化、信息化。
7.做好线路、台区线损率异常分析工作,锁定异常线路、台区及客户,建立异常客户档案,反窃电工作有的放矢。
8.抄表岗位定期轮换,做好抄表后的复核,包括当月抄见电量与上月电量异常变化(抄表机功能,波动超30%报警),当月抄见计费表与参考表对比异常(营销系统功能)。
9.提高计量自动化终端覆盖率,用好营销系统及计量自动化系统,利用终端故障报警、负荷在线监控等功能在线监控分析(运行状态下表计负控终端运行参数(电流、电压数据)比对;下载表计、负控终端一段时期内的运行数据/事件记录并进行核对、分析等),系统性判断锁定窃电目标能有效提高查窃效率。
10.全面推广应用防窃电计量设备,特别应用一次性防伪封印及封印系统,严格执行《计量装置典型设计》,保证计量柜体的密封性,使用透明接线盒,预防加装遥控装置。利用营销系统进行计量物资全生命周期管理。
11.专变用户装设独立计量柜装配计费表与参考表两套计量(两套计量系统彼此独立 ) 每月抄表后核算,容易发现两套计量抄见电量的差别;当差别超过一定程度时,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检查 。用户窃电难以做到两套计量的一致,增加了窃电难度。
四、窃电处理工作流程及相关业务表单、资料
1、处理工作流程
发现窃电行为现场报警、拍照(摄像)取证填写《用电检查(客户窃电)记录表》供电方、第三方(警方)对事实签名确认(客户对窃电事实不签名的向公安申请立案并取得回执 )填写并向客户送达《客户违约用电、窃电通知书》、《用户违约用电停电执行书》按规定执行停电提取系统数据进行分析(涉及计量装置技术鉴定计量部技术鉴定并出具报告)召开讨论会议按讨论会议纪要制定处理方案供电公司营销主管审核供电公司经理审批向客户送达《违约用电、窃电处理结果通知书》通知用户处理拟定《窃电查处结果确认书》并交用户签定(用户不确认处理方案向公安机关申请立案/法院)缴纳电费及违约金恢复用电。
2、相关业务表单、资料
2.1用电检查(客户窃电)记录表/用电检查记录表
2.2客户违约、窃电通知书
2.3停电通知书
2.4客户停(复)电工作单
2.5设备加(启)封封条、封印工作单
2.6客户违约、窃电查处结果通知书
2.7客户窃电查处应追补电量、电费及应收违约使用电费计算书(表)
2.8客户窃电处理结果确认书
2.9还款协议书
2.10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
2.11在检查中产生的客户信息、文本资料(如取证影像资料、举报信)等
五、 结语
反窃电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作为供电企业,应充分认识窃电的危害,对反窃电工作要常抓不懈,而且要抓紧抓好,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保护自身利益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参考资料:
[1] 李晋《防止窃电技术》中国电力出版社
关键词:安全风险;工程验收;电力业扩工程
【引言】:
在电力业扩的工作开展前要对递交申请的单位进行彻底的验收工作,在确定其符合申请条件后结合申请方环境以及需求条件制定电力业扩计划,在指派相关技术人员岛计划位置进行用电设施的安装工作,最后核对计划对安装完成的电力结构进行验收工作,确保装置运作符合设计要求,并且不存在隐患问题最终的完成电力业扩工作。在这一系列工作中产生的不规范操作都会引起安全风险,因此本文针对与这些问题提出具体的分析与防范措施。
一、电力业扩工程验收风险点分析
1.验收工作计划安排不合理
在接到申请后相关审核组没有进行系统的审核工作或者应付了事没有按照规定的顺序来进行验收工作,对计划的设计并不充分合理,导致设置计划内存在安全隐患,对日后的供电用电工作造成一系列连锁的使用风险。
2.验收人员安全素质低
专业的用电设施架设和使用是需要操作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素质的,一般在电力业扩工作中都需要专业性极强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去执行安装验收等工作,但是由于我国工作人员转移性质量参次不齐,导致在安装过程中设备使用不规范,安装工作中存在疏漏都会导致安全隐患的产生,并且由于这类人员缺乏专业眼光因此对于很多隐患无法识别。
3.验收方案编制不科学
一是无验收工作方案,没有明确验收现场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二是与验收相关的竣工图、说明书、试验报告等资料不完整、不准确,或现场勘查不细致导致方案缺少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验收方案不交底,没有组织验收人员提前熟悉方案内容及相关要求。
4.验收前不召开班前会
每个用电客户具体情况不同,不确定因素较多。因此,应由验收负责人组织召开班前会,指明带电设备位置、交代注意事项、进行现场安全交底,使各种明显的或隐形的危险点被全体验收者提前了解。
5.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违章作业
主要表现为:其一,验收者思想麻痹,在未检查设备是否带电、安全措施是否完备的情况下,因核对设备铭牌参数,记录表码数据,检查设备安装工艺质量等工作而靠近设备,导致带电设备对人身放电。其二,参与验收的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习惯性违章严重,“随手”处理一些被发现的“小毛病”(比如拧紧松动的螺栓)而擅自接触设备,造成人身触电。不管设备停电与否,验收过程中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就擅自接近或接触设备是一种危险的违章行为。
6.验收地点及周边环境存在其它不安全因素
比如电气设备验收的同时,用户搞建筑施工、沟道开挖、吊装设备、生产有毒化工产品、验收地点临近交通道口等。这些都是容易忽视的方面,如果不加以注意和防范,往往会给验收者造成意想不到的伤害。
7.高压双电源并网用户未签订电力调度协议
双电源供电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供电线路向一个用电负荷实施的供电。这种情况供用电双方应按有关规定签订电力调度协议。实际工作中,一些客户因种种原因,对签订调度协议不理解、不积极,对此,供电企业要在验收时向客户讲清利害关系。
二、电力业扩工程验收风险防范措施
1.严格验收工作计划管理
验收工作属于准备阶段,因此其工作性质十分专业。要求相关部门领导必须组织一批专业性强经验足的专业型人才进行同步的交流验收活动,把验收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用电安全隐患一一找出、查证、并制定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复查几次综合申请条件在进行安装方案的计划实施制定。
2.树立风险意识,健全验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机制
针对岗位采取素质化专业化培养,经常组织观摩交流会议交流以往经验,集体提升人员专业素质,并且针对责任制度制定相关人员负责制度,确保工作态度谨慎和工作操作规范,并且对于工作突出的人员采取嘉奖形式,一旦出现问题立刻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处,这样可以提升工作质量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科学制定验收工作方案
方案考虑周全是制定方案的先决条件,因此在制定电力业扩计划的时候一定要考虑诸多因素,并针对于可能发生的一系列事故问题作出预防措施,确保安装的合理性以及整体的安全性,认真对待不同地区的外界因素,考虑到一系列外因引发的事故并且针对于这些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
4.落实验收班前会制度
在工作开展前一定要相关领导带领相关工作人员组织会议,进行工作的介绍总结以及目标的确认,并针对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纠正指导,并且对于工作态度做出积极的动员。提升工作开展质量,提倡安全操作无隐患处理的工作责任指标。
5.深入开展现场反违章活动
一方面管理人员和验收工作负责人要严肃查处业扩验收现场各类违章行为,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处罚。另一方面验收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安全防护能力,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自主发现违章,自觉纠正违章,相互监督整改违章,共同创建无违章验收现场。
6.复杂现场环境,采取警示、防护措施
进入不熟悉的验收现场,为防止坠落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有毒物质伤害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应由熟悉现场情况的客户相关工作人员引领进入验收地点,在客户说明情况并采取警示和可靠防护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现场条件不允许时可根据实际另行安排验收,切忌不要盲目冒险作业。
7.规范电力调度协议管理
电力调度协议是规范调度和并网运行行为,约束和保障供用电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在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后,按照“及时、规范”的原则,督促客户按示范文本和双方协商意见及时签订电力调度协议,明确双方权责,杜绝先送电后签调度协议的现象,从源头规避设备带电后调度运行、设备检修、事故处理等方面可能存在纠纷和安全风险。
【结语】:
我国电力事业的发展前景良好,因此在普及电力生产的时代背景下电力业扩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以往针对于这类工作所出现的问题只是简单的检修、维护,但是对于今时今日市场用电的需求这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就要从最初工作开始端正工作态度,提升工作质量,并且对于相关违规操作及时处理并且引以为戒杜绝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本文针对电力业扩工作中于可能出现的问题加以讨论分析,其意见仅供读者参考。■
参考文献
【关键词】变电工程;基建项目;施工管理覃祖勇
近年来,一些供电企业由于变电工程基建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方法不科学、部分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应的管理资质等弊端,而出现了一系列“豆腐渣”工程及重大安全事故。因此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因此,对于优化当今变电工程基建项目管理、探索适应新形势的基建管理体制具有现实意义。本文结合实际施工管理经验,浅谈变电工程基建项目中一体化施工管理措施。
1.变电基建一体化实施的必要性
近年来国家拉动内需,给电网工程建设带来了很大的发展契机;但同时也给工程管理,特别是工程的质量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有些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原材料以次充好,甚至在钢筋验收后,将绑扎好的钢筋部分拆走,以致工程本身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施工中坑深未到位、混凝土浇筑蜂窝麻面、构支架基础及房建基础下沉、开裂,屋面、墙体漏水等质量问题比比皆是;施工现场工人大多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和教育,操作技能严重欠缺,更谈不上熟练的技巧,使得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另外由于施工企业的扩张速度太快,加上人才流失,有些施工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不能满足需要,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管理混乱,工程质量目标不能很好地策划、落实和监督,从而带来了极大的质量和安全隐患。
为了彻底改变此现象,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就必须采用有效手段对施工操作面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加强施工现场的全过程控制。其中监理对现场的控制显得尤为重要,监理人员以自己特有的技术优势,在施工现场监理工作过程中,通过旁站、巡视及平行检验等控制方法可以有效地对施工现场的误差和错误进行纠正和制止,来保证工程质量的可控、在控。
一体化施工管理是工程质量控制的一种有力手段,通过对施工各方面设置监控点进行质量控制行为,来保证工程各阶段、各工序的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由于以往各单位对控制点的认知不一样,国家也没有相关的标准;控制点的设置就五花八门,建设单位也不予认同;控制点的设置就形同虚设,也就无从谈起很好的实施了;因此急需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规范工程质量控制和W、H、S点的实施行为。南方电网公司在于2011年2月颁布了《基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以下简称“WHS”)后,规定了控制行为主体、控制点设置的标准、检查项目、检查方式、合格率的统计等方面都有了统一的标准和详细的实施方法,对监理现场的质量控制工作推进了一大步,控制的方法和效果也上了一个大的台阶。一体化施工管理手段对施工质量的控制来说是非常及时又有效的控制指南,运用得当可以让施工管理更上一个台阶。
2.基建一体化施工管理的内容
2.1 项目策划管理
2.1.1施工调查工作尤为重要。策划人员进入项目施工现场首先进行全面施工调查,通过施工现场调查确定现场三通一平,调查主要材料来源、产量、价格,调查当地工程机械设备资源情况。
2.1.2施工组织。施工组织主要包括如下的内容:工程概况、项目组织机构及总体部署、总体施工顺序及施工方案、大型临时设施布置、主要节点工期要求、各种资源的配置及注意事项。施工组织是否科学合理、施工方案是否适用可靠、要素配置是否齐备将直接关系到项目经营的成败。由于施工组织不合理、施工方案不切实际、要素配置严重不足,而造成项目要么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要么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要么项目经营状况不佳出现重大亏损,因此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尤其是总体施工顺序及施工方案的选择、主要节点工期要求则更是重中之重。
2.1.3 做好图纸会审和数量清理工作,并与合同工程数量清单对照,找出施工图设计中不合理或数量差错漏问题,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调整意见进行修改或变更设计。
2.2 施工准备管理
开工报审:施工单位办公室、财务部、市场部、工程部配合工程项目完成以下工作后,由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员收集、填写开工报审资料向建设单位申报工程项目开工报审(即开工报审条件如下):①建设资金已落实;②施工图纸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③工程开工前人、机料、料、法、环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完成;④项目建设需要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已经订货,项目所需建筑材料已落实、机械设备已准备好;⑤单位工程开工报审:施工项目部在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开工前需完成以下工作后进行单位工程开工报审(及满足开工报审资料、手续如下): (a)本单位工程施工图会审已进行;(b)本单位工程相关的作业指导书已制定并审查合格;(c)施工技术交底已进行;本单位工程的施工人力和机械已进场,施工组织已落实到位;(d)物资、材料准备能满足本单位连续施工的需要;(e)本单位工程使用的计量器具、仪表经法定单位检验合格;f)本单位工程的特种工作业人员能满足施工需要;现场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上道工序已完工并验收合格。
2.3 施工安全管理
①按南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实施制定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工作方案,使场内临时建筑物、安全设施、标识牌等样式,视觉达到形象统一、整洁、醒目、美观的整体效果,营造良好的安全施工氛围。
②主体工程开工前,宜先进行围墙封闭,现场施工总平面划分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和设备材料堆放区并实行分区管理。各功能区采用混凝土道路、塑钢网板、铁艺栏杆和钢管栏杆等进行隔离。
③施工用电、用水与消防进行统一规划,做到施工用水用电主干(管)线(支线)的走向清晰、消防、配电设施的位置明确并布置有序。
④设备材料实行定置化管理,规划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标识清晰,防护完善。
[关键词]电业扩业 验收 安全风险 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4-0136-01
1 电力业扩工程验收风险点分析
1.1 验收工作计划安排不合理
在接到客户或施工单位竣工验收申请后,没有统筹考虑,随意或凭经验安排验收工作计划,不分轻重缓急,罔顾验收人员工作量和承载能力,造成计划安排不均衡(过于集中);或者因客户急于用电,在一无组织协调、二无方案措施的情况下,未经批准临时动议安排验收,往往事与愿违,为验收工作埋下安全隐患。
1.2 验收人员安全素质低
验收组由客户服务中心、生技、安监、调度、用检(营销单位)、运维(运行维护)、计量、施工等部门人员组成,涉及到安全监督管理、一次、二次设备、计量、保护、试验等各专业。业扩验收工作的特点决定了验收者应是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具备较强业务素质和安全素质、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且责任心强的人员。如果验收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整个验收队伍安全素质低、风险辨识能力差,就会大大增加验收工作现场的安全风险。
1.3 验收方案编制不科学
一是无验收工作方案,没有明确验收现场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二是与验收相关的竣工图、说明书、试验报告等资料不完整、不准确,或现场勘查不细致导致方案缺少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验收方案不交底,没有组织验收人员提前熟悉方案内容及相关要求。
1.4 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违章作业
主要表现为:其一,验收者思想麻痹,在未检查设备是否带电、安全措施是否完备的情况下,因核对设备铭牌参数,记录表码数据,检查设备安装工艺质量等工作而靠近设备,导致带电设备对人身放电。其二,参与验收的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习惯性违章严重,“随手”处理一些被发现的“小毛病”(比如拧紧松动的螺栓)而擅自接触设备,造成人身触电。不管设备停电与否,验收过程中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就擅自接近或接触设备是一种危险的违章行为。因为:变压器、电容器、电缆等设备可能存有未放尽电荷(交接试验或临近高压线路感应引起)。低压带电设备与验收设备之间未有效隔离,低压有向高压反送电的可能。用户设备质量或施工工艺可能存在缺陷隐患,比如防误闭锁装置故障、带电显示装置失效等。运行设备与停电验收设备混杂,如无明显标志隔开,容易误碰有电设备、误入带电间隔。
1.5 验收地点及周边环境存在其它不安全因素
比如电气设备验收的同时,用户搞建筑施工、沟道开挖、吊装设备、生产有毒化工产品、验收地点临近交通道口等。这些都是容易忽视的方面,如果不加以注意和防范,往往会给验收者造成意想不到的伤害。
1.6 高压双电源并网用户未签订电力调度协议
双电源供电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供电线路向一个用电负荷实施的供电。这种情况供用电双方应按有关规定签订电力调度协议。实际工作中,一些客户因种种原因,对签订调度协议不理解、不积极,对此,供电企业要在验收时向客户讲清利害关系:比如,如果不在调度协议中对管辖范围和维护责任界定清楚,容易埋下隐患,以后在进行倒闸操作、设备检修、事故处理等工作时,往往会引起纠纷;如果不在调度协议中明确用户站运行值班人员资质和名单,则调度员无法下达调度命令,可能给用户带来经济损失甚至误操作、人身触电的风险。
2 电力业扩工程验收风险防范措施
2.1 严格验收工作计划管理
要加强对验收工作计划的组织领导,统筹考虑,把握工作节奏,合理安排各阶段验收工作,防止计划安排遗漏、不均衡、时期不当、重复停电等。下达的计划中应注明主要风险,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和预案。特殊情况临时动议验收应履行审批手续,做好周密准备后方可进行。
2.2 树立风险意识,健全验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机制
一是县公司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加强验收安全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岗位资质管理,结合岗位实际和验收工作特点,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能知识、安全监督管理等,同时加强事故案例学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提高一线验收人员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二是要加大对“安规”和业扩验收相关规程的抽调考力度,促进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验收人员安全素质,落实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形成合力,为共同抵御验收工作中的安全风险提供保证。
2.3 科学制定验收工作方案
要强化验收工作风险因素的分析预测,明确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科学严谨的验收工作方案。一是验收资料要齐全、完整,与实际相符,必要时组织现场勘察,提前编制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三措”和作业指导书。二是对于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较大的验收工作,方案应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三是验收前要组织方案交底,明确现场验收负责人及各部门参验人员的职责、工作任务、作业范围、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作业风险及管控措施等。
2.4 深入开展现场反违章活动
一方面管理人员和验收工作负责人要严肃查处业扩验收现场各类违章行为,开展验收工作现场反“六不”(不办工作票、不现场交底,不监护、不停电、不验电、不挂接地线)活动,对违章行为进行曝光,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处罚。另一方面验收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安全防护能力,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自主发现违章,自觉纠正违章,相互监督整改违章,共同创建无违章验收现场。
2.5 复杂现场环境,采取警示、防护措施
进入不熟悉的验收现场,特别是存在本文1.6条列举的复杂因素的情况下,为防止坠落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有毒物质伤害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应由熟悉现场情况的客户相关工作人员引领进入验收地点,在客户说明情况并采取警示和可靠防护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现场条件不允许时可根据实际另行安排验收,切忌不要盲目冒险作业。
2.6 规范电力调度协议管理
电力调度协议是规范调度和并网运行行为,约束和保障供用电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在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后,按照“及时、规范”的原则,督促客户按示范文本和双方协商意见及时签订电力调度协议,明确双方权责,杜绝先送电后签调度协议的现象,从源头规避设备带电后调度运行、设备检修、事故处理等方面可能存在纠纷和安全风险。
3 结束语
供电企业要对业扩验收环节安全风险的识别、预警与控制做出应对策略,针对用户业扩验收工作特点,强化风险意识、细化防范措施,以保障业扩验收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提出相应控制措施,可以使业扩工程管理逐渐成为一个更加有效的管理以及建立合同内部管理体系决策系统,完全地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以保障业扩工作的风险逐步降低,逐渐安全。
参考文献
[1] 赵叶娜.电力业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电源技术应用.20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