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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安全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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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安全工作计划

第1篇:文物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通过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年*月××日--××年××月××日

三、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文物单位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是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等。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

五、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情况

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机构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

2、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大型古建筑群是否建立专职或兼职消防队伍;

3、是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档案建立情况

1、是否建立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防火巡查、检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火灾隐患整改;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专职和兼职消防队的管理;

火灾应急预案演练;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

2、是否按规定建立消防档案,消防档案是否完整、规范。

(三)消防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情况

1、是否按相关要求安装火灾报警和灭火设施、设备;

2、是否按相关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4、消防水源、消火栓等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

5、是否设立必要的消防通道;

6、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7、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设施运行情况。

8、职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情况。

(四)消防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消防安全预案是否科学、有效,具有可操作性;

2、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五)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1、日常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检查和抽查情况;

2、对火灾隐患是否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3、文物保护单位是否被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娱乐场所;

4、古建筑之间或毗连古建筑是否存在私搭乱建情况;

5、古建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品。

(六)用火用电管理情况

1、是否按规定规范文物保护单位内旅游、宗教活动等用火、用电以及工程施工、生活用火用电行为;

2、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寺庙宫观是否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燃香活动。

3、古建筑内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定期检测。

(七)其他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六、组织实施

消防安全检查主要采取各文物单位自查自改、地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检查、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重点抽查的形式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改

由各文物单位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分析查找消防安全隐患,针对消防安全隐患,认真组织进行整改,并及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在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集中检查期间各文物单位要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做好书面记录备查。

(二)联合检查

由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组成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单位实施联合检查。对重大文物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的重大问题向当地政府报告或通报,并作为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重点督办单位进行跟踪督办。

(三)汇总上报

检查工作结束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对本辖区内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检查报告,并于2011年3月15日前分别以书面形式报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

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被公安机关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博物馆进行统计,填写《文物系统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统计表》(见附件),随检查报告一并报国家文物局。

(四)重点抽查

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联合组成检查组,适时对全国各地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和重点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防范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预防和减少文物单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是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成立文物单位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机构,制定详细、周密、具体的检查工作计划和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务求实效。

(二)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本次检查要切实摸清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的底数,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研究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文物单位的火灾防范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2篇:文物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 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九)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 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 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 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 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 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 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 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 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 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 奖 惩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3篇:文物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__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以及省、市、县各级会议精神;以促进我县文化体育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为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我县全面建设“产业高端、空间生态、人文荟萃、近悦远来”现代田园城市的工作目标,较圆满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__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文化艺术工作

1、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我们配合县委宣传部举办了__年__县春节文艺晚会。

2、*月29日,第二届__美术双年展在刘凌沧艺术馆开幕。县领导及文化界人士等200余人参加了开幕式,展会上展出了60件感怀时代的美术书法作品,为__人民提供了一场视觉与心灵的盛宴。

3、*月15日,县图书馆正式对外免费开放。扩建后的阅览室的面积增加到了200多平方米,增加了新桌椅、新电脑、新空调等硬件设施,藏书由原先的5000多册,更新到现在的120__册;同时,县图书馆在今年10月份的第五次全国图书馆评估中被评为三级馆。

4、县文化馆从6月份开始陆续举办了以舞蹈、音乐、绘画、书法等为内容的“百姓大讲堂”系列公益活动,分别邀请了朱凤玲、高乃红、刘存惠、刘京闻等业界知名人士到现场免费授课,千余人次参加了此次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5、12月21日,由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文联、县电视台主办,县文化馆、县戏曲家协会承办的“梨园盛世—2014迎新年河北梆子戏曲艺术交流会”在__大剧院隆重举办。

(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1、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年初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所有的经营场所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管控娱乐场所安全,把安全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5月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按照文化部行政审批大检查的通知要求,走访了各个经营场所,广泛争取经营业主对我局行政审批的意见。同时对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检查、整改。

2、加强市场监管,构建平安文化市场。一是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演出市场。加强对本辖区内演出市场的日常巡查力度,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积极引导各民间艺术团加强日常经营活动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演出节目质量,积极主动与消防等部门配合,加强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在演出市场管理工作中,做好业务指导和督查督办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营业性演出单位准入原则,建立了长效管理具体措施,规范了演出市场的经营秩序。二是部门联动、确保实效。积极与公安、消防等部门配合,组织力量以歌舞娱乐、游艺、网吧、营业性演出等公众聚集的文化经营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彻底排查事故隐患,预防和遏制了文化市场安全事故发生。

(三)新闻出版管理工作

1、抓好出版物经营单位年检核验工作。根据市文广新局的通知精神,我们及时通知各出版物经营单位,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好出版物发行的年检核验登记工作,共年检合格17家。

2、完成了印刷包装、打字复印企业年度核验登记工作。年初,根据市文广新局的文件通知精神,迅速组织,明确各印刷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企业相关审核资料。共审核登记印刷企业27家,其中出版物印刷企业3家、一书一批印刷企业1家、包装装璜印刷企业3家、其他印刷品印刷企5家、打字复印15家。

3、全面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及安装工作。出版办对全县政府机关60个单位部门进行了多次调查摸底,对涉及到各部门现有的非正版软件进行整改、卸载,并完成了正版软件的安装工作。

4、积极探索“农家书屋”管理模式,制定了具体的管理措施,规定每村由一名村干部兼任“农家书屋”的管理员,图书采取免费借阅、书目登记制度和借阅登记制度,规范了村民的借阅行为,防止图书的丢失、破坏。为使农家书屋更好的发挥作用,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借阅需求,11月份,我局为全县421个农家书屋更新科技、生活、 农业实用技术等各类图书24万册。

(四)体育工作

1、5月初,对34个帮扶村健身设施场地情况进行统一摸底,并上报到省、市体育局。10月份,省体育局的器材到位后,体育股迅速组织人员向34个帮扶村街进行了发放。牛驼镇、礼让店乡2个农民健身基地项目建设已基本完工,待市局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2、以“新__、新梦想、新跨越”为主题的__县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成功举办。本次运动会于5月20日开始比赛历时六个月于10月14日胜利闭幕,分乡镇组、县直组两大组别,设田径(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4×100米、跳高、跳远)、篮球、乒乓球、台球、中国象棋、羽毛球、钓鱼、公路自行车、门球、跳绳、交谊舞、趣味运动(双人捆绑协同跑、托球跑、背新娘)等24大项。运动会组委会对在本次运动会上获得乡镇组、县直组团体总成绩前6名以及“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体育贡献奖”、“个人贡献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了表彰。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1、积极做好非物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3月29日,__县焦氏脸谱工作室被廊坊市文广新局命名为首批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4月2日,我县古(土)棋游戏、枣木梳制作技艺入选廊坊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截止目前,我县共有非遗保护项目国家级4个、省级4个、市级10个、县级4个。

2、利用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对非遗项目进行宣传。组织部分非遗项目参加了廊坊、正定、石家庄等多次展销活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屈家营音乐会、柳编分别出版了宣传画册。8月9日至13日,__县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在__大剧院一楼展览厅隆重举办。__柳编、焦氏脸谱、邢氏纸雕、传统刺绣、薛记豆制品、李记酱制品、__枣木梳、漆雕等10多个__本土的国家、省、市、县级非遗项目参加了展示。

(六)机关工作

1、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学习意识、政治意识、创新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

2、以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对标先进单位,查找自身不足。使我们的政治思想和专业知识与时代进步的要求相一致,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七)文物保护工作

1、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市文物处召开的关于基本建设工程中文物保护工作的培训及座谈会。

2、5月13日至22日,参加了国家文物局第十三期全国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的培训班。

3、按照5月22日全省文物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对县域内野外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库房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排查。

4、10月份,在县固马公路西侧排水沟整治工程方程段施工中发现墓葬,我局配合市文物处相关人员对墓葬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和整理,出土文物及相关资料由市文物处清洗、整理中。

(八)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

1、我局参加了关于开展市、县广电远程培训,稿写了心得体会并上报市局人事科。

2、完成了关于开展在播和被播广告排查整改情况汇报,并上报市局广电科。

3、对本区域内农村广播电视覆盖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完成了调查表的填报工作。

(九)其他工作

1、__县大剧院于5月底试运行后,已于6月初正式运营。

2、农村电影放映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已完成全部放映场次。

3、原农村电影放映员待遇问题按照相关政策已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上报到市文广新局。

二、2014年工作谋划

201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界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我县文化体育工作“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一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本着加强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文化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繁荣发展公益性文化体育事业、努力打造品牌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工作思路,逐步实现我县群众文化体育工作的“大发展、大繁荣”。

(一)文化艺术工作

1、继续做好文艺下乡演出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同时吸引社会资金融入,争取文化下乡文艺演出不少于10场。组织成立一个独立或合作性质的演出团体,以便更好地为群众文化服务。

2、积极做好两馆免费开放工作。一是加强文化馆的免费培训工作,把培训工作下移到基层文化站,使广大农民群众也能享受到两馆免费开放的成果;并尝试与大剧院进行合作,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同时,全年举办1至2次书法、美术作品展。二是加大图书馆的对外宣传力度。增加借阅证办理数量和借阅人次。通过举办读书周和阅读朗诵比赛等各类活动,激励广大学生和社会人士积极参与,从而增强图书馆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明年年底前争取建好电子阅览室并实现对外免费开放。

3、全力做好新图书馆筹建工作。县图书馆受场地、图书数量的制约,现有功能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亟需进行改造,拟按照国家一级馆标准筹建新图书馆。

4、全面做好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工作。一是把三个迁址未建成的文化站建设好并完善功能,二是加强基层文化站的服务功能,做好对外免费开放工作。

(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1、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利用文化市场监控平台监控功能,提高对网吧经营场所的监管力度,及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落实网吧分级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网吧信用档案管理,与经营业户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

2、加强演艺、娱乐市场监管执法,倡导“文明娱乐”,组织引导娱乐经营单位实施标准化服务;加强营业性演出监管,把演出主体、演出内容作为管理重点,严厉打击擅自非法从事营业性的演出活动。

(三)新闻出版管理工作

1、认真抓好出版物市场监管和扫黄打非工作。继续加大对出版物市场、印刷企业的管理力度。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杜绝盗版出版物、非法出版物进入课堂、流入市场。

2、继续做好农家书屋的管理帮扶工作,对各个农家书屋建设进行使用、管理、服务的跟进,确保每个农家书屋建设质量过硬、群众放心,使农家书屋工程真正成为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四)体育工作

1、全力开展好全民健身活动,不断推出更多精彩的群 众参与的赛事,全年计划完成25场各种形式的比赛。

2、充分发挥13个单项协会的作用,通过调整人力资源、区位资源不断推出更多精彩的群众参与的赛事活动。正确引导单项协会工作,完善协会活动制度,扶持协会进一步发展壮大,把各类协会工作纳入正常有序的高标准的轨道,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广泛参与。

3、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发展纲要》,完善落实县、镇、村三级健身网络服务体系,同时做好村街健身器材的配置工作,及时为部分村街安装健身器材。

5、加强对高危体育健身项目的指导和管理。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1、做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报批工作,争取再申报成功一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一到两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2、筹划举办第二届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

3、做好全部非遗项目文字视频资料的录制整理工作,建立非遗项目资料档案;有条件的情况下,建立一个非遗项目展示大厅。

4、组织协调屈家营音乐会、小冯村音乐会在大剧院举行“风调雨顺”节目演出,以促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

(六)机关工作

1、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党建学习、理论教育,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增强素质教育,进一步打造一支强有力的战斗集体。

2、继续做好机关党建工作,选出一批工作典型,选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要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工作队伍。

3、努力做好机关事务工作,塑造和谐、务实、高效的机关工作环境。

4、加强机关党员管理和教育,尤其是新党员的培养和带动,及时针对性的开展党员自律教育。

5、严格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全面查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实践活动。

(七)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十会议精神,对“一台一网一报”(__县广播电视台、河北广电网络公司__分公司和京南时讯)重大宣传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

2、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对在播、备播广告节目认真开展排查,及时清除违规广告节目,切实规范广告播出行为,坚决杜绝涉性广告。

(八)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解决文物遗失、损坏问题

1、积极与各相关乡镇协调、沟通,将县域内分散的古石刻、石碑、古遗址、古墓葬,由各相关乡镇、村街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和管理。对我县1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立标识牌,并划分保护范围,且定期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检查,确保无遗失、无损坏。

2、对馆藏文物的防盗、防火、防水设施,认真查找和排除安全隐患,对文物库房的墙面、地面进行装修,更换防盗窗,安装警报器、监控摄像头等设备,进一步加强防范确保无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作

第4篇:文物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2009年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文化工作大发展、大繁荣重要的一年。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工作的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文化体育工作方针,根据县委“3357”战略,构建和谐***县的奋斗目标,抓基层、促提高,抓重点、促超前,抓特色、促发展,大力实施文体强县战略,繁荣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事业,壮大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产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为***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三)农家书屋建设。

按照上级关于农家书屋的要求,继续完善、维护已建的54家,力争在本年度完成新建50家任务。

四、体育工作

(一)广泛开展全民建身活动。

1.抓好“全民健身周”的宣传,推动全县全民健身活动的蓬勃开展,营造浓厚的体育健身氛围。各乡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全年主办体育宣传橱窗、报板不得少于4期,全县自觉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不低于总人口的35%。

2.认真抓好各单项体育协会工作,每个乡镇至少建1~2个有地方特色的体育表演队伍,并经常性开展活动。新建全民健身路径2条,全面完成上级下***的新建农民健身工程目标。利用体彩公益金为机关单位、学校、边远山区乡镇送全民健身器材30件(套),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1期。

3.组织动员各单项体育协会、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系统利用重大节日,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体育活动,保证全年开展县级体育竞赛活动20次以上。抓好场镇、社区(村)、群众性健身体育活动,引导群众科学健身。年内县级部门至少要举行1次体育活动,大的乡镇不得少于3次,小的乡镇不得少于2次,其中乡镇综合性体育运动会(体育活动项目不得少于5个)1次以上

4.因地制宜地抓好老年体育工作,抓好市第五届、县第老年运动会的参赛工作。

(二)认真抓好承担省十一届运动会参赛项目的训练工作,加强对4支训练队伍的指导和管理。

(三)积极参加上级体育竞赛,力争获得优异成绩。

(四)搞好体育人才输送。加强与教育部门配合,力争在年内向省运动队和体育大专院校输送合格体育人才10人以上。

(五)抓好农村体彩站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五、文体产业

(一)全县文化产业投入100万元以上不少于2个。

(二)整合全县印刷资源,由政府出面,扶持1—2家印刷骨干企业。

(三)文旅结合、拓展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在加大对景点文物保护的同时,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和旅游配套建设,完成石桥列宁街和真佛山的整体打造,迎接旅发大会。

(四)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兴办各类文体实体,增大商业演出场次等。

六、文体惠民工程

(一)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3次以上,义务为全县农村放电影9000余场,建立农村书屋50个,建设好大堰留守儿童服务站。

(二)开展送体育下乡活动3次以上,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5个。

(三)搞好扶贫捐助等系列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文体队伍素质。

落实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各项方针、政策和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抓好和谐支部建设,提高文体队伍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文体系统发展软环境。

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管理细则,建立权责利捆绑方案,加强日常督查,继续实行周内工作安排。对6个直属文体单位和64个乡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实施岗位目标管理、量化考核。

(三)加强综治工作,确保文体系统稳定。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搞好综治、安全、稳定、、计生、精神文明、档案、政务信息公开、市县长热线办理等各项工作,坚持群防群治,常抓不懈,及时排查各类隐患,解决各种遗留问题,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安定稳定大局。

二、文化工作

(一)抓队伍建设,提高文体生产力。

1.搞好队伍建设。解决乡镇缺文体专干和文工团缺舞蹈演员、主持人、创作人才的问题。

2.加大基层文化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县文化馆要努力抓好对城乡文体专干、文艺骨干的培训、指导、辅导工作,年内举办一次专干和文艺骨干培训班。

(二)抓阵地建设,搞好文体基础设施。

1.完成***县文化体育中心(包括文化馆、图书馆、文管所、文工团、体校、体育馆、室外游泳池、网球场、门球场、篮球场、近50亩的全民建身场地)主体工程建设。

2.按照要求,搞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工程。

3.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的力度。

(三)抓活动开展,促进文化工作有声有色。

1.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举办县级大型文化活动6次以上。各乡镇要利用重大节日开展文化活动,最低不得少于2次。县级各部门年内至少开展1次文化活动。

2.县文化直属单位深入农村常年开展送书、送戏、送资料等文化下乡活动,全年在3次以上。各乡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组织队伍,坚持经常送文化下村、组,深入田间院坝宣传、演出。

3.协助有关单位搞好“第五届亚洲青少年艺术盛典”四川赛区的各种赛事工作。

(四)抓创作展演,繁荣艺术生产。

1.建立奖励机制,实施精品战略,搞好文艺创作的辅导、培训工作,组织专业余文艺团体及创作人员创作文艺作品(包括戏剧、曲艺、音乐、舞蹈、小说、诗歌、散文、美术、书法、摄影等),力争每年发表或展出作品1000件以上,同时精益求精,打造精品,编辑出版《***县文艺作品集》。

2.文工团要排练新戏3台以上,要具有鲜明地方特色,洋溢浓郁时代气息。搞好建国60周年文艺演出,力争有重点剧节目在市省级获奖。全年演出不低于120场,其中到乡(镇)、村(社区)、组、户演出占80%。

3.抓好群文理、、研工作,力争有6篇调研材料在省级以上交流和获奖。

(五)抓民保工程,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完成第二批县级、第三批市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普查、保护、申报工作。

(六)抓图书管理,搞好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搞好图书的借阅和电子阅览室的管理。编写《读书顾问》和《科技信息》资料各6期,开展好世界读书日活动和图书馆服务周活动,加强对地方文献资料的收集与利用,搞好信息共享工程,为社会服务。

(七)抓文物保护,落实“四有五纳入”工作。

加强“文物法”的宣传,搞好“四有五纳入”工作。全面开展我县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深入到农村对我县文物进行全面普查。按要求在年内(9月底)完成***县辖区的田野调查工作,摸清家底,为以后的资料整理打下坚实的基础。继续做好石桥“石牌坊和标语”和“真佛山庙群”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加强馆藏文物管理工作,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保证无任何文物丢失、损坏、霉烂、虫蛀现象。

(八)抓电影放映,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继续搞好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工作,巩固数字化电影放映成果,完成每村每月义务放映一场电影的任务。

(九)抓文化市场管理,促进繁荣有序。

1.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建立文化市场管理长效机制。

2.规范网络文化市场,尤其是加大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力度,坚决打击取缔黑网吧,完成网吧视频监控平台建设。

3.规范歌舞娱乐市场,搞好互联网点播曲谱系统建设。严格控制超时经营问题,协助环保部门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4.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

5.规范农村演出市场。

6.加强音像市场管理,正版占有率***60%以上。

7.辖区内文化经营单位做到情况明、个数清、查处违法经营活动有力,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到位,无火灾、伤亡等责任事故发生。

三、新闻出版工作

(一)新闻出版管理。

加强新闻出版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安全工作,依法对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完成对县属印刷行业的经营状况的调查,争取政府支持,力争在年内培育1—2家在全市乃至全省有竞争力的印刷企业。对出版物市场发行,特别是中小学教材、教辅读物尤其是幼儿教材的监督管理。规范印刷、发行程序。

(二)“扫黄打非”。

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加大对出版物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尤其是教辅读物和盗版教材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的印刷、发行经营单位、打复印经营业主和书报刊经营户。

三)农家书屋建设。

按照上级关于农家书屋的要求,继续完善、维护已建的54家,力争在本年度完成新建50家任务。

四、体育工作

(一)广泛开展全民建身活动。

1.抓好“全民健身周”的宣传,推动全县全民健身活动的蓬勃开展,营造浓厚的体育健身氛围。各乡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全年主办体育宣传橱窗、报板不得少于4期,全县自觉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不低于总人口的35%。

2.认真抓好各单项体育协会工作,每个乡镇至少建1~2个有地方特色的体育表演队伍,并经常性开展活动。新建全民健身路径2条,全面完成上级下***的新建农民健身工程目标。利用体彩公益金为机关单位、学校、边远山区乡镇送全民健身器材30件(套),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1期。

3.组织动员各单项体育协会、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系统利用重大节日,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体育活动,保证全年开展县级体育竞赛活动20次以上。抓好场镇、社区(村)、群众性健身体育活动,引导群众科学健身。年内县级部门至少要举行1次体育活动,大的乡镇不得少于3次,小的乡镇不得少于2次,其中乡镇综合性体育运动会(体育活动项目不得少于5个)1次以上

4.因地制宜地抓好老年体育工作,抓好市第五届、县第老年运动会的参赛工作。

(二)认真抓好承担省十一届运动会参赛项目的训练工作,加强对4支训练队伍的指导和管理。

(三)积极参加上级体育竞赛,力争获得优异成绩。

(四)搞好体育人才输送。加强与教育部门配合,力争在年内向省运动队和体育大专院校输送合格体育人才10人以上。

(五)抓好农村体彩站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五、文体产业

(一)全县文化产业投入100万元以上不少于2个。

(二)整合全县印刷资源,由政府出面,扶持1—2家印刷骨干企业。

(三)文旅结合、拓展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在加大对景点文物保护的同时,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和旅游配套建设,完成石桥列宁街和真佛山的整体打造,迎接旅发大会。

(四)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兴办各类文体实体,增大商业演出场次等。

六、文体惠民工程

(一)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3次以上,义务为全县农村放电影9000余场,建立农村书屋50个,建设好大堰留守儿童服务站。

第5篇:文物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一)出游规模和旅游收入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经自治区假日办统计预报组统计,5月1—7日,全区景区(点)累计接待海内外游客45.64万人次,门票收入906.9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近50万人次的人员大流动,有力地拉动了内需,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接待来宁旅游包机、专列情况

   

今年“五一”黄金周共接待来宁旅游包机6架,专列4列,其中中国国际旅行社接待包机5架,宁夏和平旅游有限公司接待包机1架;宁夏华运旅业接待专列2列,宁夏文化国旅、宁夏和平旅游有限公司各接待专列1列。累计接待包机、专列人数共计2783人,其中专列2098人,包机685人。

   

(三)安全情况总体良好

   

“安全是旅游业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自治区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于4月25日开始,由郑小明副主席带队,分四个检查组,对全区主要旅游景区(点)、车船公司、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接待服务的安全情况进行大检查。自治区旅游局局长李春阳对旅游安全工作十分重视,今年“五一”黄金周前,李春阳局长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对黄金周全区旅游安全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各旅游接待单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强化旅游安全管理,消除旅游安全隐患。“五一”黄金周期间,各级假日办也把抓好旅游安全放在第一位,普遍加强了安全督导和现场检查。各级假日办和各旅游企业,按照国家旅游局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的要求,协同安监、质监、海事、新闻媒体等部门,对各旅游接待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细化了旅游接待各个环节上的安全保障和督查工作,有效地保障了黄金周的安全运行。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由于方案可行,制度落实,准备充分,措施得当,我区未出现一例人身伤亡事故,一些因自然因素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得到了及时、果断、妥善地处理,未影响到正常的旅游接待,可以说黄金周期间我区的旅游安全情况总体良好,实现了“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圆满完成了接待任务。

   

(四)旅游投诉情况

   

“五一”黄金周期间,按照自治区假日办的统一布置,各级假日办及重点景区都开通了旅游投诉电话,并在节前对公众公布。自治区假日办在“五一”期间共受理游客投诉7起,其中:投诉景区(点)的有4起;投诉旅行社的有3起。主要内容如下:

   

——旅游区(点)方面:主要投诉少数景点门票收费不合理,退票困难;少数景点服务人员服务态度差,与游客发生争执。

   

——铁路方面:由于运力紧张,有些旅行社订不到游客返程的火车票,造成游客滞留,情绪不满。

   

——旅行社方面:投诉内容主要有不能完全履行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降低接待服务标准(集中反映在住宿方面);游客与旅行社对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存在歧义,造成争执;组团社和接待社不能很好地履行合约,进而影响旅游者旅游行程和应享受到的服务。

   

自治区假日办本着“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尽力保证旅游团队行程顺畅”的原则,对投诉中涉及游客面大的急难问题,都及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尽力作了妥善解决。对于不属于旅游投诉范围的,耐心解释,告知其找相关单位解决,还有一些游客打投诉电话进行旅游咨询,我们也都热心予以解答。对于一般的旅游投诉,有的按照管辖范围交由所属的市旅游局处理,有的及时通知有关方面作了整改,有的按旅游投诉处理程序进行。黄金周期间,游客对处理结果基本满意。

   (五)市场秩序总体健康

   

经过前12个黄金周的实践,以前容易造成交通拥堵、景区拥堵的薄弱环节得到了加强,为这个黄金周的健康运行创造了条件。黄金周期间,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组织当地旅游、工商、公安、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又开展了联合执法,有的还在景区内联合设立“咨询投诉点”,进一步保障了旅游秩序和质量。总体来看,“五一”黄金周期间,各主要旅游城市和主要景区秩序井然,没有发生恶性拥堵事故,旅游区(点)的游览环境进一步优化。

   

(六)旅游综合接待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五一”黄金周期间,旅游产品更加丰富多彩,新景点、新项目和旅游活动层出不穷,为游客提供了选择的空间和余地,也极大地丰富了黄金周的旅游内容,旅游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有新的改进。

   

二、今年“五一”黄金周旅游的主要特点

   

    (一)旅游方式多元化,旅游消费趋于理性

   

今年黄金周旅游出现新变化:一是团队游客减少,自助游客增加。“五一”前越来越多的游客根据个人喜好和经济承受能力“量体裁衣”、“换个玩法”去旅游。此外,自驾车旅游者数量也明显增多。开私家车或租车出游已成为许多市民的生活时尚。二是有条件提前或推后出游的旅游者明显地增强了调节出游时间、避开旅游高峰的意识。避开黄金周出外旅游的日益增多。选择文化旅游和体验性旅游人群增多。旅游趋向从转景区景点、逛商场转向了解人文知识、回归自然、野外生存、体育锻炼等方面发展。旅游线路设计由长线变短线,就近游、短线游人数增加。游客消费趋于理性和大众化,大多把花钱少玩得好作为最佳旅游选择。共3页,当前第1页1

   

    (二)节前旅游促销力度大,效果显著

   

从前几个“黄金周”的实践看,要想在旅游接待人数和效益上取得突破,必须在开拓旅游市场和搞好旅游促销方面取得突破。今年我区旅游宣传工作动手早,行动快。节前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指示,我们不断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按照点面结合,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促销工作方针。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

   

——将外地旅行商、媒体请进来,让他们实地考察宁夏旅游业,从年初到现在,已邀请和接待了四川、河南、重庆旅行商和媒体,接待了新加坡、台湾、马来西亚的旅行商考察团。宁夏独特的旅游资源、动感十足的娱乐项目、高水平的旅游服务都给考察团一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2月份开始,我们在《中国旅游报》该报投放了7.5个版的旅游广告专版,内容主题涉及宁夏春季旅游、红色旅游、节庆活动安排、工作思路等,这些都为“五一”黄金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走出去,参加了一系列国内旅游交易会,成果丰硕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XX年促销工作计划的安排,自治区旅游局、银川市人民政府及部分旅行社联合组成宁夏旅游促销团,在2月底赴厦门参加第八届海峡两岸旅游业联谊会及举办的“塞上江南·神奇宁夏”旅游推介会取得大捷之后,经过紧锣密鼓的准备,由自治区旅游局、各市旅游局、旅行社、景区(点)、宾馆负责人和新闻记者组成促销团又北上南下,先后赴河南、山东、北京、广西、重庆、四川等地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系列专题促销。

   

宁夏旅游促销团推介实行“重点培养,遍地开花”的策略,扩大宁夏旅游在各省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促销团声情并茂的解说和宁夏各景区(点)的光盘、招贴画、宣传手册和各类旅游产品宣传资料的发放,让促销地的人们追寻神秘的西夏王朝、体味回乡的浓郁风情、重温旷远的丝绸古道、领略黄沙白水的绝妙组合。鉴于宁夏旅游在国内外的知名度不高、旅游资源相对贫乏的情况,宁夏人选择走出去、引进来的战略,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将宁夏旅游的种子通过产品推介会撒向大江南北,让宁夏旅游在全国各地开出艳丽的花朵,将各方游客的视线引领到宁夏这块新奇的土地上来。“塞上江南、神奇宁夏”的主题形象更具影响力,良好的开局,为全面推进我区旅游业的更快发展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三)假日旅游统计预报和宣传报道,在“五一”黄金周旅游中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经过多个旅游“黄金周”的实践,全区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在今年“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得到了进一步的改进和提高。纳入全区旅游信息预报统计系统的重点地、市、县(区)和重点景区,按照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统计局联合制定的“黄金周”统计制度要求,把进一步提高统计预报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领导机关报送有关统计信息。通过自治区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的引导,区内客流在时间和空间的分布上趋于合理。11期的《宁夏旅游简讯(黄金周专刊)》对接待信息、出游信息和节日期间活动情况的详尽报道,为各级领导了解旅游“黄金周”工作的最新动态,为新闻媒体宣传旅游“黄金周”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进一步重视抓好“五一”黄金周旅游宣传报道工作,对“五一”黄金周旅游进行了以引导性为主的宣传报道。中央驻宁新闻单位、宁夏日报、银川晚报、新消息报、华兴时报、现代生活报、宁夏电视台、银川电视台、宁夏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主动配合自治区假日办的宣传,对全区各地“黄金周”准备工作、旅游产品特别是旅游新产品的供给、旅游市场秩序、各类旅游接待单位的工作情况等做了全面的宣传报道。据不完全统计,“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共刊(播)宁夏假日旅游的新闻和宣传稿件180多(篇)条,《中国旅游报》刊登了4条有关介绍宁夏“五一”黄金周旅游情况的信息。大规模的旅游宣传不仅服务了大众,而且为假日旅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舆论支持,极大地激发了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工作热情,充分展示了宁夏旅游的新形象。

    (四)景区、景点生意火爆,每天游客接待量一再创高

   

从五月一日开始,我区的旅游景点接待就呈全面的火爆态势,其繁荣景象不仅出现在一些知名的老景点,就连一些新景点也出现了火爆的接待场面。从五月一日开始,我区各大旅游景点的接待就连续出现火爆,五月二日沙湖旅游区接待游客1.85万人次、五月三日达到1.75万人次;镇北堡影视城二日接待游客7400人次,五月三日达到1万人次,使景点达到了超负荷的接待,据了解,一日至七日镇北堡影视城的旅游接待多次突破警戒线。就连银川东线的兵沟、沙泉寨,西线的万义生态园等一些名不见经传的新景点也出现了游人如织的喜人局面。

   

   

(五)旅游新景点、新项目不断涌现,旅游活动丰富多彩

   

旅游新项目、新活动层出不穷,为游客出游提供了更大的选择空间。为了让来宁夏的游客玩得高兴,游得愉快,我区各地、各主要旅游景区(点),把适应假日旅游需求的产品开发和市场促销作为抓好国内旅游的突破口,在节前都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各出奇招,增加新项目,充实新内容,设计新主题,吸引了大量游客前往参观游览。沙湖景区在巩固传统旅游项目的同时,突出夜游沙湖旅游项目,并结合红色旅游这一主题,利用沙雕艺术形式,重现当年西北独立一师在宁夏屯垦戍边的丰功伟绩。中卫沙坡头景区推出了乘羊皮筏子漂流黄河、沙漠探险、沙漠人家、沙漠越野、大漠降落伞等以黄河、大漠为主题的旅游项目受到各地游客的青睐;中卫寺口子旅游点推出了苏武断桥、兵营遗址、攀岩等旅游活动;中卫高庙推出了竹园、樱花园、海棠园、玉兰园等观花游。西夏陵对陵区整修一新,增加了国内唯一的西夏历史文化碑林。为了让游客常看常新,景区把展馆内的文物按照历史脉络重新摆放,还增加了100多件新收集到的西夏文物,满足了游客的需求。镇北堡西部影城投资兴建了“食神府”,解决黄金周游客就餐困难,还新增加了影视服务项目,对外进行古典婚礼和特色摄影服务,收到游客欢迎。金水园旅游区推出了沙滩排球、沙滩足球赛,航模表演、摩托车跳跃障碍赛等活动。青铜峡旅游区举办了以漂流黄河为主要内容的高峡长河旅游节活动,推出了鸟岛经金沙湾-十里长峡-108塔-拦河大坝;牛首山-峡口民俗村;古渠首-庙山湖-风力发电站-明长城等三条精品路线,将青铜峡独特的高峡长河秀美景色、塞上江南田园风光、穆斯林聚集的回乡风情、源远流长的汉唐文化底蕴介绍给八方来客。六盘山旅游区借“山花旅游节”推出了红色旅游和绿色旅游相结合的旅游项目。银川市兴庆区推出了金水园-西夏皇城-龙泉山庄-兵沟汉墓-马兰花生态大草原等景点为一体的旅游黄金线路,将兴庆区境内的黄河大漠、草原风光、秦汉文化、影视文化、民族风情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吸引了成千上万的海内外游客。平罗、青铜峡、中宁等市县还推出了文化庙会旅游节。一大批适应假日旅游市场需求的旅游新产品,极大地丰富和活跃了我区“五一”旅游黄金周市场,在更好地适应旅游者需求的同时,也赢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为进一步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加快旅游业的发展积累了新的经验共3页,当前第2页2

   

同时,还有六盘山的山花旅游节、吴忠青铜峡牛首山旅游文化节、海原花儿艺术表演、首届“西北风情”自驾车旅游节、宁夏兴庆·大漠黄河旅游健身周暨第二届大漠体育运动

会、兴庆区滚钟口群众登山运动等也为今年“五一”添色不少。

   

   

(六)餐饮红火,客房爆满、游客吃住舒适

   

从总体上看,在“五一”黄金周期间,各宾馆(饭店)生意火爆,绝大多数宾馆都能按照“五一”黄金周的统一部署,努力做到宾客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为海内外游客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赢得了海内外游客的广泛赞誉。与住宿相对应的是今年的餐饮业也十分火爆,大小酒店、餐馆纷纷推出“团队套餐”、“家庭套餐”等旅游黄金周特色餐饮“大菜单”,使用餐的客人成倍增加,一个正餐时间里,餐桌多次被使用非常普遍。在宁夏玩得高兴、吃得开心、住的舒适已成为来宁游客的共识。

   

   

(七)旅游拉动作用明显增强,综合效益不断提升

   

由于旅游在假日市场中最具有强大的公众亲和力和市场号召力,“旅游”已成为假日中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与旅游联姻,利用旅游业的号召力进行营销和策划,成为今年假日市场中出现的新现象。旅游、商业、文化、体育、交通、信息和各类公共服务业都争相打出“黄金周”服务品牌,出现了全社会关注、全社会参与、全社会保障、全社会受益的良性互动局面。如众多商家推出“购商品,赠旅游”活动。银川各房地产商纷纷推出的“五一”黄金周环保绿色概念楼盘,开展有奖销售、假日狂欢及各种社区文化活动,吸引了不少市民利用假期到各处看楼,还参加了免费旅游活动。

   

   

今年“五一”,各商业企业的让利、优惠、赠送奖品等促销手段仍具有较大吸引力,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使购买力大大提升。家电、服装、手机、黄铂金、工艺品、健身器材等商品热销是今年“五一”黄金周的一大特点。。据有关方面统计,“五一”给银川市商业企业带来了很好的商机,市商务局重点监测的新华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百货购物中心、新华百货超市公司、新华百货老大楼、北京华联、华联商厦、区糖酒连锁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销售额达到5012.11万元,同比增长19.61%;新华百货超市公司,与去年同期相比销售额涨幅达214.26%;银川百货大楼增长25.12%;购物中心增长19.5%;区糖酒副食公司增长16.01%;华联商厦增长13.02%;新华百货商店增长4.87%;北京华联销售比较平稳。

   

可以说“五一”黄金周的经济链条,有力地拉动了内需,繁荣了地方经济,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服务业中“龙头”产业的形象,在全区各地更加鲜明地树立起来。

第6篇:文物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镇消防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根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老旧场所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全镇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有效根治。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改善。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总体环境全面优化。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控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本杜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六个方面重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规划所要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规划所、专职消防队对辖区老旧小区进行摸排梳理,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3)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派出所、规划所、安监站、专职消防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治理。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XX交警中队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2.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探索建立并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及高层建筑“楼长”制度;二是采取管理使用单位自查或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方式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鼓励聘请消防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消防设施维保工作,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开展实战演练。

3.开展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4.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组织综治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专职消防队员等力量,运用“九小场所”登记管理系统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登记排查,分类建立台账;各有关站所督促所属行业小场所开展自主登记并自查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等措施,并通过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2020年9月底前,以街道为单元,全部排查完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1年底,“九小”场所突出隐患有效整治。2022年,建立有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2)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逐年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个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为单位,老旧社区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5.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市场监管分局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专职消防队要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各村(居)委会要牵头推进居民住宅区尤其是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居民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的增设工作;规划所要将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

(2)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自然资源所、城管队、规划所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6.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重点要对乡村住房内堆垛柴火、稻草以及独居老人住房与灶台未分隔设置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有效治理,有效降低乡村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二)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开展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活动。镇消防专职队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卫生院、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加强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消防救援队站体系。

2.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按国家标准配齐配强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完成各类器材装备的统型建设,强化器材装备的信息化、全寿命管理。

3.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2020年,圩镇新增建设消火栓6个,全圩镇消火栓达到10个。

(五)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镇宣传办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所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内容;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结合“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求,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持续推进“一警六员”消防体验站。

三、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按照镇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站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村(居)、本站所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和相关站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

(二)强化监督执法。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依法采取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等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统筹推进。

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消防)

序号

整治项目

整治内容

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

整治要求

完成时间

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

单位和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站所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划线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020年底长期坚持

2

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

多数老旧小区为开放式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加上初期规划不足及后期调整滞后,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现象大量存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2020年治理任务,2021年底前,全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其他住宅小区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初期规划不足,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配置数不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列出三年工作计划,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2022年底长期坚持

4

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等停车资源少,老旧住宅小区“停车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

2022年底长期坚持

5

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与公安交管站所共享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6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消火栓管网无水或消防供水压力不足;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使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微型消防站建设不符合要求

各乡镇政府;县住建、消防救援及其它有关行业主管站所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排查登记的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打造示范引领单位,推动市政府出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7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设施设备损坏;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全面排查测试,清理占用堵塞封闭问题,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地下空间严重问题

2020年

排查登记的地下空间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全面优化提升地下空间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021年

达标率实现100%。

2022年底长期坚持

8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工艺设备复杂,火灾风险高,爆炸危险性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石化企业列出三年计划,分年度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

2022年底长期坚持

9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点多面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少、硬件设施差、安全管理水平低、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等问题;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台账

2020年9月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年底突出隐患有效整治

2020年

建立健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0

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

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多;私搭乱建,“三合一”现象普遍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

2020年

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

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违规停放、充电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作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2020年,对需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进行排查,摸清底数

2020年

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1年

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2

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

在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对违规使用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综合整治

抓好物流仓储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底数不清、消防安全情况不明;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有短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对辖区物流仓储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分析评估本地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明确和落实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的消防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4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乡村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

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传统村庄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火灾冈险高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5

推进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加强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行业站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工作机制不健全;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整治不彻底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021年

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6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站点建设

消防站点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队站欠账率较高,辖区保护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完成消防栓6个,达到10个。

2020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1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2年

17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

城乡消防服务不均等,消防力量占地区人口数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精建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加大专职消防队伍征招力度,到2022年,实现各类队站满编执勤;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将各类消防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8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责,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缺配,装备结构有待优化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着眼城市主要灾害类型特点,按国家标准加快配备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与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相匹配的装备体系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9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水源建设

消防水源与城乡建设不同步,覆盖盲区大,因消防供水不足导致初期控火不及时,小火酿成大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区开发、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8%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0

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

现有消防信息化实战指挥能力与“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要求仍有差距,各级指挥中心软硬件建设滞后,当前接处警效率不高,灾害信息采集、分析、展示能力不强,各级信息资源掌握不一致,辅助指挥决策效能不佳,指令传输手段、范围单一,移动作战指挥终端应用不足;应急通信体系不够完善、机制还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按照“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的要求,对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改造,打造智能指挥系统和智能指挥中心,按标准配齐关键通信装备,定期开展“多站所、多力量”通信演练。完成公安三台合一切割和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市级指挥中心完成实战化升级改造

2020年

畅通各社会联动单位的指挥平台对接,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站所联合应急并资源高度共享的指挥平台体系并实现五级贯通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1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不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急救援能力不足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针对不同地区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乡村地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逐步解决乡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乡村消防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做到“建管一体”。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2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建成“智X119”消防大数据中心

平台建设混乱无序、数据不能兼容共享,未按“四个统一”和“共建共享”工作要求建成财政分级保障、统一运维的“智X119”消防大数据平台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成全省统一的“智X119”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和县级“智X119”消防物联网运维中心,并融入政府的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出台运维管理办法,明确县级财政保障标准

2021年

23

推进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

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程度不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未完成物联网改造;NB-IoT终端连接规模量级低;消防安全重点行业未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市场化推广规模化应用机制不健全,“智X119”品牌示范区建设滞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实施物联网改造升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成物联网改造。在老旧高层建筑、学生(员工)集体宿舍、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群租房、棚户区、“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普及应用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寄宿制学校、员工集体宿舍、医院等电气火灾高风险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智慧安全用电装置。消防维保服务企业建立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对所服务项目的消防设施运行、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控,规范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流程,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打造一批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卫健、教育、民政、文旅、邮政、石化、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全县NB-IoT终端连接数不低于15万个

2020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1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2年

24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

消防工作未能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基层站所管理服务资源未整合,基层消防管理体系未构建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5

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火灾防范、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缺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县委组织站所、宣传站所,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司法行政机关、教科体、人社站所,按职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6

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重点人群消防基本技能不高,企业单位常态化消防培训制度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制定企业单位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7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

群众对消防安全常识、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常识缺乏亲身经历和体验,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匮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