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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9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切实做好综合文字和公文处理工作。针对国家土地宏观调控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能认真研究有关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文字材料的政策理论水平。在材料起草过程中,一方面能虚心听取领导和部门的意见,广泛收集整理各方面资料,提高了文字材料的可塑性;另一方面,坚持在工作中经常加班加点,数易文稿,力求精益求精。今年先后为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副主任、省政府办公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领导调研以及各类会议做好汇报、交流、调研材料的起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综合文字任务。同时,我们还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一方面,积极运用综合事务系统和电子政务公文系统传输各类文件,网上办公的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另一方面,严格按照公文登记、阅办、传递、处理等工作流程,准确规范处理各类文电,没有发生一起积压、拖拉、误事现象,全年共处理各类公文5600余件,保证了政令畅通。
二是牵头做好目标管理工作。代市政府起草了2009年度各县(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状。牵头起草了各县(分)局工作目标和市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目标,分解了市局重点工作任务,并协助局领导组织实施了目标考核相关工作。市委、市政府“4221”工程目标文件下发后,我们又及时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及时做好有关材料的报送和总结工作。在目标实施过程中,我们于每月底及时汇总各县(分)局、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本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主要工作安排,确保目标完成符合序时进度的要求。同时,我们还积极牵头做好政府工作创新项目的实施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送创新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目前已顺利通过市政府督查验收。
三是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切实加强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举办了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业务培训会,提高了全系统文明创建业务工作水平。加强与省厅文明办、市文明办的协调沟通,积极做好创建省级文明行业先进行业的申报工作,去年6月份,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抓紧时间,加班加点,进一步完善了2005-2008年度文明创建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建立了相关创建台帐,制作了文明行业创建专题宣传片,印制了以“十讲文明、共创和谐”为主题的邮政明信片,开展了一系列文明创建主题活动。目前,全系统申报省级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已通过省、市检查验收,拟于近期发文表彰。
四是加大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力度。为营造有利于国土资源工作的良好氛围,我们加强与市相关新闻媒体的联系,在日报开辟了“国土”专栏,每月出刊2期,遇有重大活动,都能及时邀请电视台、日报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不断加大对土地调控政策、破解用地难题、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同时,我们还认真做好向省厅、市委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稿件,及时维护市局门户网站相关内容。今年以来,被市委、市政府采用信息92条,名列近百家市直单位第8名;被市级报刊采用稿件256篇,被省级以上报刊采用稿件38篇,被市委办表彰为全市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在今年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中,能牵头做好方案制定、文字组稿、资料征订、展板制作、短信宣传、媒体宣传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此外,我们还协助市土地学会筹办了内部期刊《国土资源》,目前已出版第一期,第二期将在12月下旬出版。
五是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协调有关处室,汇总了市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则和工作流程,并形成讨论稿,在此基础上,编印了《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手册》和《市国土资源系统规章制度选编》,并印发到全系统每个工作人员。同时,牵头研究制订了《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按规定修改了国土资源业务审批流程图并报市政府务公开办公室,督促有关部门将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分类分步骤通过市局网站、综合事务系统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了政务公开水平。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做法得到了市政府督查室的充分肯定。
六是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对各县(分)局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为省、市档案复审工作奠定了基础。完成了2009年度的文书档案立卷工作,接收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移交的档案,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重新拆装。对文书类、业务类档案进行编目、计算机录入,共录入案卷及目录1600多条,文件级目录800多条,共形成文书档案816件,业务类档案682卷(册)。重新修订了档案工作制度、档案分类表和保管期限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加强了档案数据库建设。
七是认真做好后勤服务工作。在食宿安排、安全保障、氛围营造、材料准备、会场布置、后勤服务等诸多方面,都深思熟虑,周密安排,逐项落实,事事上心,件件做好,确保万无一失。对会务工作严格程序,认真实施,做到筹划缜密、安排细致、组织精心,并主动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确保各个方面都能协调一致,运转正常。强化内部责任,狠抓接待管理制度的落实,节省行政经费,杜绝浪费,使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接待效果,做到既热情大方,又简朴节约。制定出台了《车辆管理办法》,车辆保险、用油、维修、调度使用等进一步规范。同时,我们还配合做好领导干部下访、扶贫、安全保卫、社区创卫、编印通讯录等工作。
二、2010年工作计划
2010年,我们将继续紧紧围绕年初市局党委下达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综合文字处理、政策调研、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和档案管理等工作,提高办文、办事、办会的水平。
一要进一步提高综合文字和公文处理能力。切实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吃透吃准国家土地调控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提高综合文字的写作水平,做好各类文稿的起草和有关文稿的审核把关工作。扎实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要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继续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多渠道宣传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破解用地难题、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做法与成效,不断提高国土资源部门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抓好向省厅、市委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工作,争取市委市政府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支持。协调土地学会做好《国土资源》期刊的办刊工作。:
三要进一步做好文明创建工作。继续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完善文明创建工作资料台帐,切实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按照省厅和市文明办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各类文明创建主题活动,树立国土资源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要进一步做好目标管理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各县(区)政府、各县(分)局、机关处室、事业单位2010年国土资源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市委、市政府下达的“4221工程目标”、重点工作、政府创新项目等目标任务,并做好日常管理、有关材料报送、检查考核等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落实专人负责
县政府办公室统一负责“四项专项治理”工作衔接,做到统一领导、统一安排。“四项专项治理”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杨德华同志担任。办公室下设土地执法“专项行动组”、“百日行动组”、“专项清理组”、“专项治理组”,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主体单位和配合单位构成,按要求负责相应的专项清理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工作。
(二)严格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
要统一信息,统一口径,统一填报基础数据。
二、工作重点
(一)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专项行动”工作重点
1、对*年10月以来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对*年1月至*年9月的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情况进行复查。
3、对已排查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再作梳理,重点复查有无遗漏。
4、对已立案的违法违规问题的定性进行复查,定性不准的,要予以纠正并重新处理。
5、对立案查处案件的行政处罚的情况进行复查。
6、对违法违规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进行复查。
7、对*年10月至*年6月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清理,集中力量再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二)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重点
1、整治“以租代征”行为。
2、整治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行为。
3、清理和整治“未批先用”行为。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顼清理”工作重点
对*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供应的所有建设用地进行逐宗清理。
1、清理宗地供应前规划情况。
2、清理供地方式的合法性。
3、清理供地过程的规范性。
4、清理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
5、清理供地后宗地使用情况。
(四)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
1、清理纠正土地承包不落实情况。
2、清理纠正承包期内违法调整或者收回承包地情况。
3、清理纠正承包土地流转中违法违纪情况。
4、清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情况。
5、清理农村土地流转情况。
6、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情况
7、纠正拖欠征地补偿费情况和违法违规征占土地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专项行动”工作
*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重新清理统计报表,清理上报土地违法违规重大典型案件线索;11月1日至11月15日进行自查自纠,查处土地违法违规典型案件;11月15日至25日前搞好工作总结,上报州监察局和州国土资源局。
(二)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
*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搞好转段工作,对土地违法案件进行分类登记,锁定违法案件统计数据;10月30日至11月5日,分类对土地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立案调查典型案件;11月5日至11月25日,依法对土地违法案件分类作出处理决定,确保处理到位,执行到位;11月25日至12月20日,对土地违法案件中暴露出的管理问题,举一反三,分析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总结百日行动工作情况上报州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
10月25日至11月10日,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11月10日至11月25目前开展全面清理,锁定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11月25日至12月25目前进行自查自纠,对供应土地情况进行逐宗登记上报,做好迎接州抽查的准备;*年l2月25日至*年1月5日,认真总结工作情况,起草工作总结报告,分别上报州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审计局。
(四)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10月26日至11月10日前汇总上报清理统计数据,搞好工作总结,起草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州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四、工作责任主体
(一)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专项行动”工作
工作主体为县监察局和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单位是县监察局,负责人是县监察局局长,配合单位同*县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
工作主体为县监察局和国土资源局,牵头单位是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是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配合单位是*县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
工作主体为县监察局和国土资源局,牵头单位是县监察局,负责人是县监察局局长。主要配合单位为: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规范土地市场管理秩序为目的,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采取全面调查、集中处理的办法,认真开展闲置土地的清理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土地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建立防范土地闲置的长效机制,为实现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分类处理,公开处置”的原则,用5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清理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促进用地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土地集约用地水平。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任组长,陶明方任副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庞圣银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由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负责人牵头,安排工作力量,配合抓好清理工作。
四、清理范围
非农建设闲置土地清理工作从年月开始,到年月日结束。清理的范围: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布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建设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步骤
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年月)。制定清理闲置土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动员会,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利用电视媒体、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2、调查摸底(年月)。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县国土资源局要以历年供地台帐和土地变更登记为基础,组织专门人员现场调查核实,查清闲置土地位置、面积、批准日期、取证方式等,建立闲置土地宗地档案,绘制闲置土地分布现状图,建立闲置土地工作台帐,明确处置方式和处理期限。月前,将工作台帐报县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办公室,县国土、规划、监察等部门根据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台帐,严格审查闲置土地的原因和处置方式,重新登记造册,于月日前,将全县清理结果报市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集中处理(年月)。按照清理政策要求,针对每宗地块情况,分类制订处置实施方案,并依法登记确认闲置土地,核发闲置土地认定书。对每宗闲置土地的处理,要严格按市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批准的处置方案进行,该处理的处理,该收回的收回。
4、迎检准备(年月)。对照闲置土地清理目标要求进行自查总结,对处理的闲置土地逐宗地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建立盘活利用闲置土地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预防闲置土地发生的长效机制。
5、迎接检查(年月)。清理闲置土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工作成果,整理装订资料,拟定工作总结,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是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运用土地政策进行宏观调控重大决策的具体措施,是节约集约用地的必然要求。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有关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开展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强化力度,抓好闲置土地的清理工作。
一、工作任务
(一)清理整顿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年度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顿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自查清理结果及整改措施。
(二)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核查情况。对照各地上报以来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报表,参照全县动态巡查台帐、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数据等,对各乡镇(街道、园区)新建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核查,看是否存在瞒报漏报,清查不彻底现象。
(三)合法用地审批情况。逐宗审核农用地转用、征收、供应程序合法性。
(四)违法用地整改情况。逐宗核查各乡镇(街道、园区)对违法用地的立案查处情况、执行落实情况、移送移交情况、对责任人处理情况、拆除复耕情况、完善手续情况。
(五)上级交办重点案件整改情况。对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国土局交办重点土地违法案件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督促相关乡镇(园区)按照整改要求,于前完成整改任务。
二、组织领导
督导检查工作在县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下设4个督导组,具体分工如下:(略)。
三、方法步骤
(一)业务培训。,县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督导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统一制订督导检查的内容、标准和方法。
(二)督导检查。,各督导组分赴各乡镇(街道、园区)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外业核查采取“拉网式”核查的方式进行,所有动态巡查台帐、遥感监测图斑涉及到的地块必须全部实地查看测量;内业核查要对合法用地审批材料和违法用地查处卷宗逐宗检查。各督导检查组对清查出来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要督促各乡镇(街道、园区)逐宗落实整改措施,列出详细的整改意见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三)情况汇总。,各督导组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向县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督导检查情况报告,将违法用地整改意见及措施统计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检查验收。,县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督导组对各地进行检查验收,督促各地全面做好迎接省、市政府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准备。各乡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这次督导检查工作,全面真实反映本地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准备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会议纪要、领导讲话、领导批示、工作总结、简报、宣传材料等。
(二)落实责任。各督导检查组要认真负责,坚持标准,从严把关,按照“谁督导、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有关数据和报告真实性负责,确保督导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抓学习、订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办公室是整个机关的窗口和枢纽,承担着综合、协调、管理、服务四职能的工作,我深感责任重大,在工作中我注意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真对待每一件事、任劳任怨地工作。二是坚持实事求是,不搞花架子,不讲空话、假话,一切从实际出发;三是团结和依靠办公室一班人,发挥家的作用。与他们以诚相待、既分工又合作、既放手又担责任,支持他们大胆工作。四是建立健全和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了机关办公秩序有条不紊正常运转。
二、抓业务、重实效,开创办公室工作新局面
我们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和细致入微的服务,贴近领导思路,把握工作规律,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开展服务,围绕全局各个时期工作重点,把工作想在前,做在前,服务在前。积极发挥办公室的桥梁作用,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传等具体工作,圆满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1、努力搞好内外协调,确保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和省厅、市政府、市人大政协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注重机关处室协作配合,较好地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严格起草、把关每一件公文。认真做好局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文字工作基本满足了上级和领导的要求。严格公文管理,对全局所有公文仔细审阅,严格把关,确保文件准确、规范,运转顺畅,按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3、认真办理、服务每一件行政事务。加强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年内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同时加强车辆管理,改革管理办法,车辆管理逐渐规范;落实计划生育各类规定,全年未出现计划外生育现象;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安全保卫,聘请永佳物业做好办公区内物业管理;加强机关办公自动化推进,强化保密工作。
4、积极参与、策划每一档宣传活动。按照局领导关于“加强宣传报道”的指示,今年以来,办公室重点做好省厅“在线访谈”节目、常州电视台和常州广播电台“政风热线”节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围绕工作重点、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时反映局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和工作进展情况,全面地宣传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年被省厅录用政务信息90余条;被市委、市政府网站采用100多条;全年共编“常州市国土资源信息”30余期。
5、会务工作形成制度化。定期组织局办公会、会审会。同时对不定期的各类专项会议、上级检查工作等大型会议周密制订方案,充分做好准备,高质量地完成了会务服务工作。
6、督查督办。按照“见面率、办结率、答复率三个100%”的要求,认真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要文提案,承办的提案议案和来件来函,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年办理人大政协提案18件,答复率达到100%。
7、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一方面抓好制度建设,严格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新闻管理制度的规定,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安全性、合法性和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在市局网站首页增设了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划计划、审批结果等各类政府信息;组织解答反馈在“市长信箱”、“网络发言人平台”、“政风热线”上人民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
8、配合做好综治工作。按照省厅、市综治委的要求,制定了综治目标责任书、实施方案及考核奖惩办法,始终做到对平安建设工作教育在先、常抓不懈、定期排查、重点防范、及时堵塞和消除各种隐患,筑牢了思想、制度和安全三道防线。
三、身先士卒,身体力行,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起到了示范作用
1、加强学习,筑牢反腐倡廉防线。在工作中,我以身作则,严格维护和遵守政治纪律;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注重参加各项学习培训和教育活动,自觉接受正反两个方面的廉政教育。进一步强化了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的思想意识,筑牢了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2、严于律已,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先不做。全年无论是组织保障各种会议,还是下基层督导检查工作,都能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做到清正廉洁。
3、强化责任,确保监管落实到位。通过经常性教育、规范化管理,提高了分管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自律意识,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杜绝了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自身还存在有不足之处,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善。2018年是之年,做好明年工作非常重要,我将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素质。新的一年里要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的主动性和系统性,不断提高学习效果。要密切联系工作实际,把学习同改造世界观、增强党性观念结合起来。要把学习同调查研究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通过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努力实现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下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一)私挖滥采、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煤炭生产的;
(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的;
(三)未履行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擅自新建、改扩建及借整合技改或整改之名违法生产的;
(四)超层越界、私设工作面、存在隐蔽工程的;
(五)瓦斯超限作业、存在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冒险蛮干的;
(六)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七)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八)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煤炭生产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产煤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安监、公安、国土资源、工商、煤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明确各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职责分工。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对举报煤矿重大非法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要给予重奖,并严格保护举报人权益。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发动和部署专项行动,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氛围。各类媒体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曝光非法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
(二)县(区)和煤矿自查阶段。各类煤矿对本企业是否存在上述八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开展自查,县(区)重点对八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中的前两项进行检查,存在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要主动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三)市、县(区)复查阶段。市和各产煤县(区)安监、公安、国土资源、工商、煤管等部门同步开展联合执法,逐一检查辖区内煤矿。对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煤矿及相关责任人严厉处罚,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
(四)督查阶段。省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安监局、国土资源厅、工商局、煤管局、煤监局的厅级领导带队,抽调专家和市(地)工作骨干,成立五个检查组,全面督查各产煤市(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同时,通过深入煤矿暗访暗查、随机抽查、设立举报电话直接受理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查处煤矿非法违法行为,抓住典型,重拳出击,公开严惩。
(五)总结阶段。全面系统总结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并通报全市。
四、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明确落实各部门责任,形成合力,扎实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要及时掌握专项行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研究涉及煤矿安全生产深层次和长效机制方面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2007年6月9日至2007年6月28日
二、目标要求
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和建设“中等城市、和谐遵化”两个主题,紧密联系遵化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个人思想实际,认真查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为民、务实、清廉”等方面存在的思想和作风问题;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撰写剖析材料,为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奠定思想基础。
三、方法内容
1、组织检查(6月9日至6月14日)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个人思想实际,认真查摆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领导方式,深入查找影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及具体表现,全面查找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力求找准那些过时的、落后的、影响科学发展的错误思想观念和不良风气;力求搞清这些错误思想观念和不良风气存在于哪些地方、哪些科室所站、哪些岗位、哪些人身上;力求理出相应地方、相应科室、相应岗位和相应干部中阻碍科学发展的错误思想观念和不良风气在工作上的具体表现。要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汲取教训,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落实到国土资源的科学、有序、健康管理中,落实到推动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中。
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重点搞好“六查六看”即:一查我局发展规划和措施,看发展思路、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二查为人民办实事情况,看是否符合以人为本一切为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要求;三查对社会事业的投入情况,看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四查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情况,看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五查调控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情况,看是否符合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六查政绩观标准、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和作风建设情况,看政绩观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普通党员干部重点搞好“三查一看”即:一查科学发展观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查为实现科学发展所做的努力和贡献;三查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情况;看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
全体党员干部在自查基础上,深刻剖析并撰写自查剖析材料,要求剖析材料主题鲜明、认识深刻、剖析准确、改进措施明确。自查剖析材料,在6月21日前上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征求意见(6月15日至6月21日)
在撰写自查剖析材料的基础上,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通报、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个别沟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3、召开民主生活会(6月22日至6月26日)
党组将在6月22日至6月26日期间,适时召开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要以个人自查剖析材料为基础,结合征求的群众意见和建议,认真准备发言材料,认真进行查摆反思,实事求是的分析个人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根源,明确方向,最后领导小组形成班子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全面清理未批先用、批而不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进一步巩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确保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自查为主。这次专项行动实行上下联动、自查为主。专项行动的基础是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进行督查和指导。
2、突出重点。这次专项行动主要通过对新增建设用地的清理,全面摸清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项目用地和批而未用土地重点查处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3、重在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及时纠正,认真整改。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管,规范管理。
4、区别对待。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已经依法严肃处理的不再处理。对不主动自查自纠,通过土地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查或群众举报发现的,依法从严查处。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1、各类新增建设用地的清理。主要是清理年月日至年7月31日期间新增建设用地的情况,摸清未批先用、非法批地等情况。
2、土地批而未用的清理。主要清理年月日以来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摸清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建、建而未用、用而未尽和土地粗放经营等情况。
3、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项目用地的清理。主要清理辖区内经营性用地情况,特别是摸清单独选址工业项目用地擅自改变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的情况。
4、查处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对清理出来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特别是要严肃查处未批先用、非法批地、擅自改变工业用地性质进行房地产或其他经营性用地开发,以及严重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组织方式
成立镇土地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执法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5日)。召开会议、印发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等措施,部署开展辖区内的土地执法专项行动。
2、自查清理阶段(9月6日至9月14日)。对辖区内各类建设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后,分门别类进行梳理,逐宗登记造册(表格见附件),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汇报总后上报县土地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整改处理阶段(9月15日至10月15日)。针对自查清理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边整边改。对征而未供、供而未建、建而未用、用而未尽和土地粗放经营的,要及时盘活和利用;对未批先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整改处理情况要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县土地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检查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0日)。镇执法专项行动对各地自查清理、查处纠正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当地不主动依法处理的,镇里将组织力量直接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它作为当前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此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按照县里的统一要求,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办法,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建立健全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省已开通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县里也将按照要求全面开通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
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是一项惠及全县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对于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减少矛盾纠纷、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金融制度创新、高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责任心,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任务。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关系,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及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权属证书等落实到户和记录在册,做到证、账、簿、地相符,完善和规范土地承包档案管理,逐步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和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电子信息系统,201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二)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规定的登记内容、程序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实事求是。在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各类具体问题。
——尊重民意。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积极性,重大事项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
——保持稳定。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严禁借机打乱原承包关系重新调整或收回农民承包地。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县国土房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一)全面核查,逐户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各乡镇要以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为前提,以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面积为依据,切实摸清、核实、确认承包面积。要以村、组(社)为单位,逐户开展农村承包地面积摸底和清查工作,并对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地类、权属进行分户确权颁证。
(二)据实确认,及时开展变更和注销登记工作。依据完善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信息,对承包地被征用、占用、退耕还林等面积发生变化的,家庭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的,经营权转让、互换的,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应实事求是地实施变更或注销登记。农户申请变更、注销登记的,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核实确认后报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变更或注销。应依法收回的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方未及时交回的,由发证机关依法注销并予以公告。
(三)依法登记,切实做好其他方式承包土地的确权颁证工作。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要按照农业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并依法向申请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四)完善档案,规范资料信息管理。各乡镇政府和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农业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要以开展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后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依据清查核实的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对农村土地承包底册进行清理核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相关文件档案和资料信息,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和资料信息准确、齐全、完整。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电子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实现系统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四、分步实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一)准备工作阶段1.制定方案。县、乡镇成立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起草相关文件、制定工作方案、拟定操作规程、筹备召开会议、组织宣传培训、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处置日常事务等工作。
2.宣传动员。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认真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的宣传动员,大力宣传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组织培训。精心组织县、乡镇、村组(社)具体工作人员,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操作的培训,使各级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掌握具体操作规程。
4.资料准备。县国土房管部门要准备好到村、组(社)的“二调”面积资料,及时提供并配合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发到集体经济组织,并组织核对。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原二轮承包档案资料进行清理准备,并做好入户调查表等有关账、表、册的设计印制工作。
(二)清查实施阶段1.入户调查。要以“二调”面积为依据,以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台账等档案资料为基础,组织开展入户调查。各乡镇要组织专门力量,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逐一对农户的土地承包关系、面积、地块、空间位置进行清查核实,把承包关系、承包地块、实际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等逐一落实到户,登记在册。同时,力求通过本次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使农户承包土地面积的总和与“二调”面积相符合。
2.张榜公示。在入户调查结束后,要及时将农户的承包人口、原承包地面积及确认面积等情况,在村民居住较为集中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对入户调查和公示中反映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与农户沟通,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妥善化解,确保农村和谐稳定。
3.审核登记。各乡镇对村组(社)清查的结果要认真组织审核,核实确认农户的承包人口、承包地面积、地块数量等情况。在经公示无异议后,录入承包农户相关电子信息,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填写(打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对于存在争议又一时难以化解的,可暂不进行登记,待争议化解后再进行确认、登记。
4.填发证书。按照市统一制定的经营权证书式样和标准要求,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乡镇政府将核实无误的登记簿内容,填入(打印)经营权证书,经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后,及时组织发放到承包农户。
5.完善档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县档案部门的指导下,完善档案信息资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应用制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
1.乡镇自查。各乡镇自行验收结束,并向县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办公室(设在县农委)上报工作总结。
2.县级验收。县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进行检查验收,县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办公室向县政府、市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全县确权颁证工作总结报告,并申请市级验收。
五、统筹协调,妥善处理有关具体问题
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凡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目前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基本精神,结合实际妥善处理。
(一)关于土地权属争议问题。对农村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在充分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的前提下,核实确认,确权颁证。一时难以界定确权的,可待矛盾化解、争议解决后再确权颁证。对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承包地“四至”界限不清的,要采取有效办法,明确界限。对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农户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的矛盾纠纷,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者司法途径等方式妥善解决。对土地流转后实行规模经营、土地整治等使原有“四至”界限变动或者消失的,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可采取按原经营权证记载面积的比例分摊或其他有效办法,确权到农户。
(二)关于证、账、地不相符的问题。集体经济组织对县国土房管部门提供的“二调”面积有异议的,县国土房管部门要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基层单位进行复核确认,确保提供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对原承包地面积与县国土房管部门提供的“二调”面积有差异的,要在尊重实际的前提下,采取比例分摊法、抽样实测系数法或其他农民认可、简便易行的办法进行确认,并落实到农户和地块,将此面积填入登记簿和新颁发的承包经营权证。原有的承包面积可以以附录的形式同时记录到证、簿上,但集体经济组织内新确权的农户承包地面积的总和一般不得大于“二调”相应的土地面积。
(三)关于二轮土地承包遗留问题。对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后依法调整了承包土地,尚未完善承包手续的,要指导督促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农户补充完善承包手续;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不明确或者未到户的,要落实到户;因承包合同丢失、残破的,要及时组织复核查证,需要补订的,要补订;“四至”界限未明确或者有变动的,要据实复核,予以明确。
(四)关于自留地、饲料地、园地等问题。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凡已纳入承包地的继续作为承包地予以登记;目前尚未纳入承包地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但应按实际面积记录在册。
(五)关于农户自行开垦土地问题。对农户超越原承包地类界限自行开垦的土地以及有权属争议的土地,不予确权登记。农户自行开垦的“四荒地”,已被“二调”确认纳入耕地范围的,可按实际面积纳入“其他方式承包”登记。
(六)关于其他问题。在土地承包期内,村、组(社)范围内公益设施建设等占用的承包地,可采取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认同的方式予以确权登记。对纳入农村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承包地的处置问题,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在充分尊重承包人意愿的基础上确认登记。经依法确认被退耕还林的农户承包地,不纳入此次确权颁证范围。
六、精心组织,强化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搞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县政府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另外行文),负责全县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办公室)在县农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县四大家联系片区领导,负责所联系片区乡镇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协调和督导。县级各部门负责对联系乡镇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各乡镇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建工作班子,组织专门力量,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县农业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制订实施方案,完善操作规程,强化日常管理,做好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仲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县国土房管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二调”到村、组(社)的集体土地确权面积、成果图等资料,指导处理有关权属的矛盾纠纷问题,配合做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的其他有关工作;县委宣传部要组织做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维稳部门要组织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做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有关稳定工作;县财政部门要做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经费保障和使用监管工作;县司法部门要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作用,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力度,为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提供司法支持和服务;县水利部门要提供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所需的有关资料信息,妥善处置有关矛盾纠纷;县统计部门要做好农村土地统计协调工作,要为调查统计分析工作提供支持;县林业部门要提供有关资料信息,及时妥善处理有关矛盾纠纷;县政府法制办要做好有权属争议的土地的行政复议工作,促进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依法推进;县档案部门要配合做好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为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提供支持服务;县交通、移民等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积极支持参与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部门分工责任制,分解落实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任务。
(三)深入宣传发动。要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不仅是落实党和国家政策、执行法律规定的要求,更是维护农民群众自身权益的需要,以此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