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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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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第1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范文

关键词:突发事件;护士;应对能力

突发事件具有演变迅速、危害性大、处于急速变化的环境中等特点[1]。护士在临床实践中不可避免的要面对各类突发事件。正确面对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是护士需要加强训练的内容。本文旨在探讨提高护士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途径方法。

1护士应对突发事件中面临的几个问题

1.1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缺失 目前护理专业教学训练中缺乏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知识、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流程、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系统知识,导致护士进入临床实践工作后,没有应对突发事件理论基础,实践能力缺失。

1.2自我防护意识淡薄 近年来,就诊患者中携带乙肝、丙肝、HIV病毒人数不断增多,加之突发事件中可能面临某些烈性传染病的导入,使处理突发事件的护人员感染危险性增加。护士因不能准确及时评估突发事件中患者综合情况,导致不能采取正确有效防护措施。自我防护意识淡薄增加了处理事件时自身感染的危险性。

1.3处理不当贻误处置 因突发事件常处于急速变化环境中且演变迅速,故第一时间内采取正确处置方法将最大限度提高救治成功率[2]。护士在有限时间内若不能及时做出正确协助处理措施有可能贻误最佳处置时机。

2提高护士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对策

2.1多样化培训 结合各院医疗中心任务特点,有针对性的对可能面临的突发事件处理方法做多样化培训。

2.1.1集中理论培训 以《急危重症护理学》为基础,结合相关资料,组织护士学习停电、停水、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护理应急流程;暴徒暴力事件、大批中毒、外伤伤员、乙类以上传染病等防护救治程序,并通过考核巩固所学理论知识。

2.1.2实践模拟训练。将护士随机分组处理不同突发事件,模拟演练正确处置流程,同时演示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急救包扎术及转运各类患者等方法,并将此内容做为操作训练重点,要求人人掌握。

2.1.3护理骨干专项指导。抽调科室专科护理骨干就处理突发事件中常见急救操作进行专项指导。如气道开放、心电监护、电击除颤等操作的配合,避免紧急状态下面对复杂操作护士手足无措的现象发生。

2.2心理认知能力的建立 处理突发事件时,认知能力的欠缺及判断力的不成熟常会导致护士产生各类应激反应,若不能正确引导,则会给其心理健康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及时疏导突发事件处理中护士异常心理是确保其身心健康的重要措施。由于处理突发事件时情况危急,患者病情变化迅速、环境变化或者各族患者的处理特异性(语言交流困难、宗教习俗差异、文化差异等)都会给护士生理心理造成双重压力。针对以上问题,除对护士开展全面防护培训外,还可根据现有条件聘请感染科专家、心理咨询专家通过专题讲座、个别谈心等方式及时疏导护士心理问题。组织多样化文娱活动,如棋类比赛、羽毛球比赛、猜谜游戏等活动,缓解护士工作压力,最大限度的帮助护士调整心态,使其以积极良好的心理状况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2.3督导应急预案的演练,强化危机意识 按照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护士参加预案演练,包括接诊患者、分诊患者、准备抢救环境到协助救护及转运患者等系列环节。通过"似真非真"情景模拟,对抢救过程进行再现,树立现场危机意识,培养护士周密思考,果断应对,默契配合与协调能力,从而提高护士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2.4根据地区及医院实际,设立特色任务 各地区存在地理位置、民族情况的差异,间接导致突发事件的某些地域性特点,如高原地区的肺脑水肿;边疆地区的民族情况;军队医院的维稳任务等。可根据本地区地域特质及可能面临突发事件的特点,设立特色任务。如边疆地区设立少数民族护士担当门诊导医工作,畅通与民族患者的沟通交流渠道,组织护士学习本地区常用民族语言,做到能和民族患者进行基本的问候和交流;军队医院强化条令条例的号令意识,开展野战条件下救治演练等。

以上是正在或有待解决的、有关提高护士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途径和方法。通过分析护士面临突发事件中存在的问题,围绕多样化培训、心理认知能力的建立、督导应急预案演练和根据地区特点及医院实际设立特色任务4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力争增强护士综合素质,面对突发事件,护士不因知识的匮乏或心理上的恐惧而退缩,从而最大限度提高护士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3]。

参考文献:

[1]杨一风.危机管理在中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反应中的应用[J]第二军医大学学报,2004,25(3):268.

[2]方桂珍.提高护理人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培训方法与体会[J].护理管理杂志,2007,

第2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范文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要求,我乡对20*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分析和评估。现将总结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20*年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

(一)自然灾害。20*年,我乡未发生等级性自然灾害。

(二)事故灾难。20*年,我乡未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三)公共卫生。20*年,我乡发生一般食物中毒事故1起,无一例人员死亡,未发生ⅲ级以上公共卫生事件。

(四)社会安全。20*年,我乡未发生一般。

二、20*年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分析与评估

20*年,我乡按照省、市、区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要求,完善应急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科学修编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了全乡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强化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我乡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乡总体应急预案,抓紧完善修编乡、站所和各类专项预案,在原有预案基础上,组织编制了《××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乡处置植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乡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乡重特大交通事故及因交通事故引发预案》等21个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流程,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先后组织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及因交通事故引发预案处置演练和防洪、消防等演习,积累了应急处置经验,提高了应急联动和救援队伍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了应急队伍综合素质。

(二)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我乡负责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发出预警报告,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把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我乡坚持强化应急管理知识学习宣传培训,提高公众应急自救能力,以宣传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加强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和培训,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全面提升我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通过会议、标语等宣传我乡“关注民情,关爱民生,共建和谐”的应急管理工作宗旨,大大提高了公众的参与能力和应急自救能力。

(四)强力推进应急管理“三进入”工作。开展了应急管理进农户、进私营业主、进校园的“三进入”工作,在××村、××中学成功建立应急管理进基层示范点的基础上,指导各村“两委”、卫生院和学校等编制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建立应急管理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体系,使我乡现有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预案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有效提高了我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三、20*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年,我乡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少数干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应急管理及防灾自救的宣传载体和形式还不多,公众对应急管理了解不全面,应急自救知识相对欠缺,自救能力还不强。二是预案还不够细。应急预案编制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预案的科学性和操作性还不够强。三是应急演练规模较小、联动性不高,针对性尚需加强。四是应急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工作需继续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乡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制度,全面落实责任。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重点落实领导责任制,层层抓好落实,并依照应急目标管理考核程序和制度,对于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一抓到底,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二)突出重点,推进常态管理。一是抓好预案编制的完善。进一步抓好应急管理业务培训,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预案体系。二是抓好应急演练和宣传。在全乡有计划组织道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同步加大对群众宣传力度,提高民众面对危机的自救能力和专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抓好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四是强化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坚持重点下移,做好道路交通、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安全大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理顺机制,推进协同处置。一是理顺信息报送机制。进一步细化乡内的信息报送规则,明确信息报告责任,形成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二是理顺预测预警机制。根据日常监管获取的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危机及时预警报告,并制定相应的危机处置预案,逐步建立通过设定危机类别和等级进行风险提示的预测预警机制。三是理顺协同处置机制。制定应急计划,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职责,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危机处置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四)强化管理,加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卫生、国土、农业、林业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有相关救援经验人员的作用,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基层警务、医务、民兵应急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社会救援能力;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开展教育培训,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能力。

第3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范文

(一)自然灾害:破坏性地震;地质灾害;气象水文灾害,如干旱、洪涝、大风、浓雾、冰雪、暴雨、雷电等。

(二)事故灾难:生产类,如危险化学品事故、矿山事故、建筑施工突发事故等;交通类,如交通运营、道路抢险、桥梁突发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市政设施类,如公共供水突发事件、重特大电力突发事件、燃气事故等;社会环境类,如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中毒类,如食物中毒事件、职业中毒事件等;疫病类,如重特大传染病疫情、重大动物疫病等。

(四)社会安全事件:突发恐怖袭击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公共场所滋事事件、民族宗教群体性突发事件、影响校园安全事件等。

二、组织保障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社区书记

副组长:社区主任

成 员:社区“两委”成员

(二)应急值班室

社区在警务室(或相关办公室)设立社区应急值班室,并开通应急电话,向群众公布应急电话号码和移动电话号码。应急行动时,应急值班室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三)信息接报员

每个社区确定2?3人为应急信息接报员,负责接报群众上报的突发公共事件和向上级及时报送信息。现阶段,信息接报员原则上由社区主任、专职副书记或治保主任担任,联系电话对外公布,并保持通信畅通。

(四)应急自救分队

以民兵联防队、志愿者队伍为基础,分设义务消防、红十字救护、义务医疗等小分队,指定具体负责人,明确各小分队紧急救援任务、职责,并公布联系电话。

三、应急宣传和预测预警

(一)应急宣传

1.社区通过广播、宣传栏、致居(村)民的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居(村)民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将社区应急值

班室、信息接报员和应急自救小分队的主要人员、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制作成宣传标识悬挂、张贴在社区醒目位置,或制作成便民卡片发至每家每户,便于居(村)民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能及时上报信息。

(二)预测预警

1.社区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定期组织查找安全隐患,开展风险分析和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社区网站、警报器、宣传车或居民小组长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

(一)社区每一个居(村)民都有向上级机关举报突发公共事件隐患和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信息的权利和义务。

(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现场发现者应在第一时间向社区应急值班室或信息接报员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紧急时要报警。

(三)社区应急值班室或信息接报员在接报后10分钟内向街道应急值班室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紧急时要报警。

(四)报告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或损失等简要情况。

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一)到达现场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社区书记、主任应立即带应急小分队成员赶到现场,并快速进行先期紧急处置。

(二)快速报告

向街道应急值班室或报警,要求增派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现场救援。

(三)投入先期救援

1.救援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先救伤员,后救物资,避免人员更多伤亡;二是量力而行,在现场应急资源不足或高危险状态下,应同时注意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等待上级专业救援队伍现场增援。

2.重点救援对象:将孤、老、病、残和五保户列为重点保护对象,优先安置。

3.疏散转移现场人员:及时组织疏散转移现场人员至安全地带或紧急避难所。

4.控制现场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二次事故。

(四)协助上级处置

1.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上级领导共同开展先期处置。

2.协助先期赶到现场的相关部门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处置。

3.为上级现场指挥部提供指挥办公场所(社区办公室、社区警务室等),为相关部门的应急队伍提供后勤保障等。

六、应急保障工作

(一)应急物资储备

1.社区,特别是事故频发的社区,必须储备一定的应急物资。如防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等必需的应急物资。

2.社区应为应急小分队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和应急设备,如灭火器、手电筒、喇叭、雨衣等。

3.负责应急物资和场所的临时征用和借用。如单位或个人的小型汽车、货车、农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或场所,在上级救援队伍未到达现场时,可依法临时征用,用于现场急送伤病员或现场应急处置。若有损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二)应急避难场所

1.社区辖区内的各类学校应为社区抗灾救灾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如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辖区内的中学、小学、幼儿园等。

2.选择附近的公园、广场、校园等公共设施,以及其他开阔地带作为避难场地。

3.驻社区企业的空置厂房或其他房屋可临时征用使用。

七、灾后恢复重建和善后处理

(一)负责灾后恢复与重建,社区应根据所在地实际和抗灾救灾经验制定具体措施,迅速组织居(村)民灾后自救,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负责做好死伤者的善后处理和对死者家属的抚恤工作。

(三)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事故调查工作。

(四)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赈灾工作。

(五)及时统计上报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

八、培训、演练和奖惩

1.培训。社区要有组织、有计划地为居(村)民提供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将防灾减灾教育培训纳入社区干部、居(村)民小组长、居(村)民代表的培训内容,特别是要加强对社区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应急小分队成员的专门培训。

第4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范文

本文根据当前环保面临的形势要求,阐述了建立环境应急监测机构的必要性及其作用。环境应急监测是环境安全体系中的重要组织部分,需要足够的人力资源、监测仪器、防护装备、交通和通讯工具等硬件技术保障,同时需要加强应急预案、技术方法、指挥网络等软件建设。

关键词:

环境;应急监测;技术保障;对策

1前言

在当前以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都将面临突发公共事件所带来的严峻考验。近年来,我国境内接连发生了多起重大以上级别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当地人民生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破坏了生态环境。因此,加强环境突发性事故的应急监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已成为我国环境保护一项非常迫切的重要工作。环境应急监测是指在环境应急状态下,对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范围,以及生态的破坏程度、范围等进行监测。目的是为了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状况,掌握污染的范围和程度,包括重大污染事故监测、突发性污染事故监测、对环境造成自然灾害等事件的监测,以及在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所采取的监测等。

2建立环境应急监测的必要性及其作用

2.1建立环境应急监测的必要性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是一起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该事件对流域内沿岸吉林、黑龙江两省民众的生产、生活和中俄两国关系带来了很大影响,对环保系统也造成了巨大震动。自松花江污染事件后,环境保护和国家环境安全问题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环境污染事件正式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得以重视,环境应急监测由此引起人们关注。2003年12月23日,中国石油重庆开县罗家16H井井喷失控,高浓度硫化氢泄漏,造成243人死亡,数千人中毒,10万群众连夜紧急撤离。以上事例说明,石油化工、石油及天然气开采等是高危行业,存在原料泄漏、井喷溢流、燃烧爆炸、火灾等安全隐患,一旦出现事故都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因此,各行各业生产建设都要要考虑环境安全问题,有能力的企业有必要建立并保持一支环境应急监测队伍。

2.2环境应急监测的作用

环境应急监测是环境应急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置中的首要环节,是对污染事故及时、正确地进行应急处理、减轻事故危害和制定恢复措施的根本依据。其作用主要有:(1)负责生产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污染事件时的污染源监测和生态环境监测,预测并报告环境污染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2)负责事故污染现场的快速定性监测,及时判明污染物与污染类型,以及相关环境要素的快速定量监测,确定污染范围、污染变化趋势、受影响的范围、危害程度做出准确的认定,为现场应急救援和疏散工作的应急处理与环境保护提供技术保障。(3)负责对污染物扩散和短期内不能消除、降解的污染物进行跟踪监测,对环境污染的预防、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等。(4)避免事故后果被人为夸大,以致造成经济损失,造成紧张气氛,甚至影响社会稳定。通过环境应急监测,就可以及时信息,以正视听。因此,环境应急监测也是一项严肃的、特殊的、重要的政治任务[1]。

3环境应急监测的技术保障

开展环境应急监测需要足够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作为保障,熟练的操作技术人员和准确快速的监测仪器设备必不可少,既要考虑交通、通讯、实验室条件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又要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3.1建立高素质的应急监测队伍

首先,要选择建立一支稳定的从事环境监测的职工队伍。监测人员要有克服天气、交通、现场地形复杂等不利因素的能力,要保持职工队伍稳定,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提高福利待遇,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其次,要不断开展监测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环境监测技术和监测仪器在不断发展和改进提高过程中,不断采用国内外先进仪器设备,学习新标准,采用新方法,开展监测项目,不断拓展监测领域,同时,要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第三,要保持监测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环境监测人员接受应急监测任务时需要反应迅速,携带监测仪器和个人防护装备齐全,需要较好的体力和日常训练基本功,因此,监测队伍中年轻职工要占绝大多数,并有部分高素质的环保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在内。

3.2购置较为全面的应急监测设备

环境应急监测需要配置固定的交通工具、监测仪器、通讯设备、个人防护装备等。(1)环境应急监测车。车上配备常规水质、大气应急监测设备,以及GPS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气象多参数仪、应急电源系统、对讲机等设备。再根据报告的不同污染类型选择携带相应的监测仪器。(2)水污染应急监测需配备的仪器:便携式多功能水质检测仪、便携式离子计、酸度计、便携式分光光度计、流速仪、溶解氧测定仪、化学耗氧量快速测定仪等仪器。(3)大气污染应急监测需配备的仪器:便携式气相色谱仪、气体快速检测管、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有机毒物测定仪、甲醛分析仪、硫化氢检测仪、烟气分析仪、粉尘测试仪等仪器。(4)实验室应准备的仪器:按常规监测实验室的项目和要求进行规划布置和仪器配备。

3.3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监测预案

3.3.1应急监测预案的编制应自行建立或与当地政府部门联合制定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组织对预案的评审和论证,不断修订完善应急监测预案;加强应急协作部门的联动联合和环境应急监测的技术存贮和物质准备[2]。应急预案的流程及主要内容应包括:(1)污染事件的分类、分级;(2)建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3)应急报告:明确报告程序、报告内容;(4)预测与预警:事件发展预测、处置预警,以及预警解除;(5)应急准备:根据职责范围进行物资准备;(6)应急处置:应急上报、处置程序和应急行动;(7)应急终止:应急处置后,满足终止条件时应急终止。

3.3.2应急监测安全要求

野外应急监测要按照各项目监测技术、仪器操作规程进行。应急监测车安装有正压防爆系统,配有风向风速仪等应急监测仪器和设备;监测人员每人配备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空气呼吸器、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监测人员随身携带报话机保持通信联系;根据监测时段和环境状况,还需随身携带电筒、照明灯、救生衣等。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进行布点监测,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送应急监测数据和评价报告,确保监测数据保密。

参考文献:

[1]宋笑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问题分析及对策初探[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7.

第5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范文

1.1资料内容

1.1.1化学品信息收集与整理

对本地区的3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包括企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和危险化学品种类等,对本地区化工企业中使用的76种主要有毒化学品按名称、危害性质的类别、毒性、毒理、中毒机制、中毒的表现和诊断、中毒的抢救治疗要点、有无特效解毒药及文献报告的外院治疗经验、科研进展等十几个方面进行了收集与整理。

1.1.2医院化学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结合本地区有关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我们对医院的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审核、研究、修订和补充,使其更为具体化,可操作性更强。参照国家和卫生部等分级应急响应条款,根据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实际情况,建立应对不同规模的突发事件的分级响应机制,以使预案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具体分三级:三级响应为初级响应,应对规模较小的事件,响应中以职业中毒科和急诊科为主体;二级响应为应对中等规模的事件,响应中以大内科、急诊科为主体,其他科室酌情配合;一级响应为应对较大及以上规模的事件,实行举院机制,全院参与,取消一切休息、休假,全院动员。

1.1.3医院应急救援资源数据库

对本院的应急物资、药品、人员和床位等均进行清理登记,其中包括医院科室信息、医务人员信息(含医生和护士)、床位、场地、药品、器械和器材(名称、数量、存放地点、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地址等)等信息库,建立特效解毒药品库、抢救药品库、设备物资库和救援小组人员信息库,以备在平时及时采购补充,应急救援时查询、调配,保证抢救工作的需要。

1.1.4地理信息系统(简称GIS)及相关资料本地区主要化工企业库及其空间分布。

1.2方法

1.2.1医疗应急管理系统支持系统结构

系统是采用VS2008开发的WEB程序,并采用Oracle9及SqlServer2005数据库,主要技术有ExtJS4desktop无刷新客户界面,MVC数据查询架构,GoogleMapsAPI(独创可在内网环境下使用缓存地图,查看地图空间数据)。系统与医院HIS系统无缝结合,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不仅仅提供救治和医疗信息,更全程参与整个应急过程,在院领导信息及响应级别后,系统可开启绿色通道,为多例患者同时挂号,方便医生和护士立刻展开救治。在软件的界面上采用ExtJS4desktop技术,仿WINDOWS系统的用户操作界面,使用户的操作过程更加清晰简单。扩展性强,在开发过程中,本系统考虑多种扩展接口,系统将来不仅在化学品突发事件上,也可以在其他公共事件上使用。

1.2.2医疗应急管理系统子系统

主要化学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动态跟踪、统计、查询子系统以及开发能与上级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数据共享子系统,子系统主要对化学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过程中医院各科室进行救治的动态情况,能随时进行救治动态统计汇总。并预留了与当地政府安监部门的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的接口,使本系统有更强大的数据或信息共享平台。

1.2.3软件数据的录入、调试与应用

在计算机平台上,按设定的格式要求,依次录入有关资料,如本地区危险化学品急救治方案数据库、医疗救援组人员信息数据库、特效解毒药和抢救药品数据库、医疗器械器材库、本地区化工企业数据库、参考文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标准、学习园地等,录入完成后,专人核实、修改资料并进行调试。通过模拟演练,对有关功能的完善与否,咨询计算机方面的专家进行修改,同时结合原来设计目标与原则,按数据库功能进行调试。

2结果

2.1系统主要内容

2013年底开发完成“化学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管理系统”,并与医院HIS系统进行无缝衔接。

2.1.1主页面组成

主页面由首页、数据库、应急预案、地图和医院论坛组成;首页主要有新的突发公共事件、公共消息管理系统、突发事件信息、历史公共事件、GIS系统、开启绿色通道、门诊列表、留观列表、进入门诊HIS、进入住院HIS、住院列表和系统设置等子系统组成。

2.1.2应急救援资源数据库

医院科室信息、医务人员信息、应急药品、器械器材、急救治方案数据库,可及时更新完善。

2.1.3医院化学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化学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流程,明确每个责任人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2.1.4本地区主要化工企业及其空间分布

利用GIS,将本地区的主要化工企业分布、每个企业生产、使用和存储的化学品标记在电子地图上,点击企业就能显示上述相关信息,有助于应急救治的快速反应。

2.2系统与医院

HIS系统实现了无缝衔接2013年底开发完成“化学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管理系统”,并与医院HIS系统进行无缝衔接,运行良好。通过医院内部网络,平时可以学习相关危险化学品知识、法律法规、近年来国内外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中毒事件的应急救治经验以及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标准及治疗原则等。在医院任一电脑上,输入服务器地址,即可打开软件,首页内容简洁明了,显示当前有无事件、事件状态、响应级别、最新公告以及各项导航菜单等;开启绿色通道后,医生可在医院HIS系统对患者进行开方诊疗,进入医院门诊HIS系统,可在门诊患者列表看到本次患者列表,并可查看患者诊断信息、处方信息和收费信息,可设置患者严重程度,并可设置留观或住院治疗;进入医院HIS住院系统,可查看本次事件住院患者,查看严重程度、诊断信息等本次事件基本信息,可快速查看化学品信息、救治信息和患者统计,便于负责人掌控全局,全力指挥救治,并可及时向公众信息,安定人心。

2.3应急救援演练

开展实战演练,验证“化学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管理系统”,2013年12月参加了本地区组织的“突发事件演练”,演练模拟了某化工厂发生了化学品泄漏,导致十余名工人中毒的事件,医院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启用了“化学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管理系统”,向全院信息,并启动了医院应急“三级响应”,各有关部门立即按照预案,展开了医疗救援工作,十余例患者迅速完成挂号、就诊、诊断和治疗。其中3例收入住院,1例留观,1例入住ICU病房,实时就诊人员的信息统计也可以即刻查询,达到了研发的预期目标。

3讨论

突发公共事件很容易发展成为社会,激发相关矛盾,影响社会稳定[6]。因此全世界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开发能够提供化学中毒应急救援技术的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是目前世界各国应对化学品突发公共事件的研究热点。目前,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已建立,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的三大体系基础建设已基本完成,化学中毒应急救援技术的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系统的研究和应用也有了较大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预先了解在化学品突发中毒事件救治过程中需要承担的具体职责和任务,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制订相应专业技术预案,完成相应的应急救治物资和管理方面的准备,医疗救治应急能力建设是医疗救治体系的重点工作[9-10]。近年来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曾经多次成功的处置了化学品突发公共事件的抢救治疗工作。但是在处置化学品突发公共事件的抢救治疗工作中,我们也深切感到一些困惑和不便:(1)医院现有电脑信息化管理系统不能满足化学品突发公共事件时为成批患者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完成挂号、登记等工作。更不能实时对这批特殊患者进行统计汇总,造成医疗工作程序的混乱。(2)化学品品种繁多,而临床医生并不熟悉每一种化学品的毒理、毒性、中毒机理和抢救治疗要点,一时间常常手足无措。(3)医院应急救援资源不清,紧急调配渠道不清,影响抢救治疗工作。(4)发生化学品突发公共事件时,难以提供快速、准确、完整的信息化服务。本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是以县市二级医院在特定工业园区针对化学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而开发的全自动信息管理系统,在化学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医院可以立即启动应急管理系统,向全院事件信息,并决定医院响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并可快速查询化学品的各种特性和救治方案,快速展开救援工作。本系统在软件的开发上采用先进的WFMS工作流管理技术、GIS空间地理信息化分析技术,结合面向服务SOA的应用理念,更好地支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管理工作中复杂的业务。特别是系统将所有能为应急救治的资源整合到一个平台上,为医院进行快速应急救治提供了强大资源充分利用的可行性,有利于进行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处置。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模式从面向数据库转向面向服务,使信息资源共享与整合可以突破异构平台和各种软件应用环境的制约,能够更加有效地实现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本项目中系统能与现有的县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和医药现有数据库进行充分地共享,使系统有更强大的可用数据,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提供保障。

第6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范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措施

一、适用范围和事件分级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粮食仅指原粮,适用于全县境内的粮食在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因霉变、污染和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等因素,导致粮食卫生安全指标不合格,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或群体性人体健康损害,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二)事件分级根据粮食质量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Ⅰ)、重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Ⅱ)、较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Ⅲ)和一般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Ⅳ)。

1.特别重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Ⅰ)。是指因食用质量不合格粮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以上遗留永久性严重健康损害,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2.重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Ⅱ)。是指因食用质量不合格粮食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遗留永久性严重健康损害,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3.较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Ⅲ)。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遗留永久性严重健康损害,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4.一般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Ⅳ)。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遗留永久性严重健康损害,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县局成立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指挥长,局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局办公室、人事股、纪审股、会统股、业务股、储备粮管理中心、监督检查股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均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一室四组,即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和现场处置组、技术支持组、监督检查组、综合保障组。

(二)主要职责

1.应急指挥部。启动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解除应急处置状态;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对参与处置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意见。

2.应急办公室。按照应急指挥部的决策,组织、协调、监督落实本预案;收集和分析突发事件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处置、解除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建议。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3.现场处置组。对突发事件发生场所进行调查和检查,封存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并抽样送检,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使用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治,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现场处置组由局人事股、地储粮管理中心组成,地储粮管理中心牵头。

4.技术支持组。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事件调查;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对抽取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样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对确定存在问题的粮食提出处理意见。技术支持组由局业务股、会统股组成,业务股牵头。

5.监督检查组。负责调查已经过具备法定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存在问题的粮食来源、流向和数量,依法责令有关企业限期召回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储存、运输、加工等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监督检查组由局监督检查股、纪审股组成,监督检查股牵头。

6.综合保障组。做好应急车辆调度、通信、物资供应等保障工作;汇总有关信息,并通过应急指挥部统一对外信息;协调新闻媒体配合事件处置,引导舆论导向,消除群众疑虑,综合保障组由局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全力配合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如有必要,应急指挥部有权征用各成员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

三、应急程序

(一)事件报告及前期处置县局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接粮食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后,应急办公室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检查,并封存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控制好现场,了解和初步评估事件状态,同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二)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依据现场评估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三)下达处置指令根据应急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应急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工作组赶赴现场,并按照分工职责开展工作。

(四)实施应急处置各工作组到达现场后,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若遇有新情况,要及时报告应急办公室,以便及时调整工作方案。

(五)终止应急处置各工作组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向应急办公室报告。经应急办公室确认应急处置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处置结束指令。

(六)调查和恢复重建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和处置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处置措施

(一)一般事件和较大事件

1.立即进行现场检查,封存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粮食,并抽样送检。

2.追查问题粮食的来源、去向和数量,及时将情况通报市粮食局及所在地政府食安办、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

3.责令有关企业召回存在问题的粮食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治。

(二)重大事故

1.实施一般事件和较大事件的处置措施。

2.应急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协调处置有关问题。

3.联系新闻媒体,通过应急指挥部有关信息,告知公众事件情况,消除恐慌情绪。

4.开展粮食质量问题专项检查,对质量问题涉及地区的粮食经营、加工企业进行检查,第一时间封存问题粮食。

5.配合公安,监察等部门对责任单位、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件处理情况。

(三)特别重大事件

1.实施重大事件的处置措施。

2.责令存在问题的粮食经营企业立即停业,全力追回售出的问题粮食。

3.安排抽验人员随时检验或送检样品。

4.报告并经县政府同意,适时召开新闻会,向全社会通报事件有关情况,消费警示,防止问题粮食扩散。

5.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粮食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清查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

五、附则

(一)责任追究和奖励对不按照本预案要求,不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不执行或违背应急指挥部指令、玩忽职守、渎职失职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应对和处置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中完成任务出色、为有效制止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扩大蔓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预案管理和更新本预案由县粮食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原则上每2年修订一次,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结合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修改和补充。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措施

为全面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村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 组织机构

(一)成立xx村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村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乡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村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所涉及的全村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乡应急指挥部。

2、负责全村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全村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3、负责本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4、负责全村紧急救援、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5、承办xx乡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运行机制

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一) 预测与预警

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监督网络:建立突发事件信息联络员制度,完善信息监测网络,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2、监测内容:负责本村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村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序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1)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如实报告,村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白竺乡应急办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将乡应急办指示传达给村民小组,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村委会、各村民小组要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白竺乡应急办公室。

2、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及时向白竺乡应急指挥部报告。

3、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解除应急状态,及时补充应急物资,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4、恢复与重建:

(1)善后处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和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消毒、疫病防治、清理污染物。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

(2)恢复重建。积极组织村民做好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级给予援助的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三、应急保障

根据事件危害程序,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人力保障。村义务巡防队等志愿者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要切实加强其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2、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由村委会统一协调应急储备物资调用。

3、基本生活保障。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治安维护。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四、监督管理

1、宣传教育。

(1)通过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常识,公布报警电话。

(2)在学校普遍开展紧急避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知识进村入户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2、应急演练。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技能。

五、附则

本预案由村委会制定并负责解释与实施,自之起日正式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措施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学校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台风、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校长任组长。

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班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班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人员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膳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应急预防监控措施

(一)火灾

学校全体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涉火人员必须提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补充如下:

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119”报警。

2、重点部位或其邻近发生火灾,靠学校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扑灭,可能危及重点部位,应立即直接拨“119”报警。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学校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三)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师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实行登记制度,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复学。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台风、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五)环境污染

1、调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源,如化工厂、液化气厂等,如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因及时向环保部门联系。并备案这些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处理办法。

2、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3、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六)人为破坏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不法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第7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范文

【关键词】药品检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措施

【Abstract】drug safety emergency management is very important, is the drug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analyzes the important link of the drug safety emergency management of successful experience and the deficiency, the paper discusses how to strengthen the pharmaceutical inspection 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puts forward some concrete measures for reference.

【Keywords】drug inspection, 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 construction,measures

应急管理是人类正面地、主动地去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其管理体系随着人类对自然规律研究的不断深入而逐渐完善。包括假劣药及药品不良反应导致的药害事件在内的药品安全突发安全事件是当前公共卫生管理面临的重要问题。为必须加强药品检验系统的应急管理建设来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建立一套立体化、全方位、综合性、多层次的应急管理体系,准确透明的信息体系,有效运行的检测、预防、监督体系,储备充足的物资保障体系,刚性保障的法律体系,科学先进的评估体系。下面着重探讨如何加强药品检验系统中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 药品安全应急管理的经验

我国密切关注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经多年发展,已初步形成以法制、体制、机制以及预案为基础的立体体系网,在以后的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障了大众的利益。我们从中总结了以下几方面经验:1、法律方面,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供法律依据;2方面,国家及省市市县三级相继颁布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其他诸多方面也做了探索。目前,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处在快速发展时期。但是当面对突发性药害问题时,仍没有妥善的应对策略。这是亟待解决的难题。

2 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2.1突发事件响应速度和快速决策能力不足 应急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快速响应,它直接影响应急管理成效。目前还有许多因素影响药害事件的处理,如指挥不协调、指令不畅通、响应不一致等。

2.2 应急管理资金投入不足 只有在得到资金上的保障才能最终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由于资金不足,政府财政支付只能应对少数突发事件,无法应对所有的危机。所以,要想有所突破,必须解决资金问题。

2.3应急培训工作开展不够充分 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和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开展是应急管理工作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扎实落实各预案才能有条不紊的推进应急管理培训工作。

2.4风险评估机制缺乏 风险评估机制对遏制要害事件的发生能够发挥积极的预警作用。虽然我国的应急管理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预警发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5与公共舆论和媒体沟通不足 由于信息沟通不畅,往往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后,便会在社会上流传不真实的信息,这样无形中加剧了社会的恐慌。

3 加强药品检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措施

3.1 工作机构与职责 首先,成立一个由药品检验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组成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组织机构,一旦出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由应急管理领导组织机构统一指挥,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通力合作,协作处理整个突发事件。

3.2 组织指挥体系 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指挥体系,在处理突发事件的级别和检验工作时,能及时的作出快速、高效的应对。该体系应由4部分组成:应急检验领导小组、专家技术小组、综合协调小组及应急检验工作小组,各小组之间,要明确工作职能,通力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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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一套完善、有效的应急预案,主要涵盖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检验、信息通报、考核评估等5个方面——这是应急检验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只有在遵循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才能在实际的突发事件中,合理安排,有条不紊的应对。

3.4 应急信息报告 根据应急管理预案的相关规定,一旦接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分合理利用3种方式:初报、续报及处理结果,进行汇报。一般而言,初报是在接到任务2小时内,通过电话,直接汇报任务的初步发展情况;续报是基本查清事件后,对事件的起因和进展做精确的书面或网路报告;处理结果报告是向有关部门书面总结事件处理过程中所应对的策略、事件发展全过程及结果。

3.5 应急实验室网络 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公共卫生实验室资源平台,对各个部门和学科的资源做出整合,建立一个具有多维度、多领域的,能协调统一管理的综合应急实验室网络平台,应对复杂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此平台,在平时,可以做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一旦出现突发药害事件,就是应急处理平台。应急实验室网络应吸收有资质的实验室,完善整个平台,提升实力,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有次序,有规划的应对,为突发事件的解决提供有力的帮助。

3.6 后勤保障 后勤部门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设备信息数据库系统,并保证应急器材和设备的供应以及搭建完备的实验环境。在应急检验的第一时间,提供完备的设备信息,保证检测的顺畅进行。

3.7 培训演练 由于应急检验有部门、人员多的特点,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对象和专业,制定配套的应急培训。通过培训,如:情景模拟、案例分析,让相关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及技能,在相应培训完结后,要对培训给出相应的绩效评估,如:知识的掌握、培训满意度等方面,并要通过书面和模拟等各种方法来检测演练的实际效果。通过培训和演练,使得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协调能力已经指挥能力得到提高。

3.8 总结评估 在处理完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应组织专业人员,从应急准备、保障评估、应急处置措施评估以及处置等方面进行效果评估,并完成总结评估。通过对事件处理过程的总结评估,要总结经验教训,做的好的方面要继续保持,做的不好的方面,要积极改进,找出问题所在,并建立一套完整的应急处理预案,提高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4 结语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非常重要,是整个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其中,药品应急检验工作有很强的突发性、紧急性、强制性,要求实验室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检测、鉴定,得到最后的精确结果,以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所以,我们要从工作和技术上加强管理,提高各类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参考文献

[1] 陈安,李铭禄,陈宁,等.现代应急管理的若干理论与实践新思路[J].科技与社会,2008,23(6).

[2] 江德元.中国食药安全应急初具轮廓,四块“短板”待补[J].望,2010(6).

第8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范文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和规范全市范围内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以及《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制定本方案。

1.3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加强国内、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积极争取中央、省和国际社会的支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1.4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为便于统一指挥和分级管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按照国家、本省方案的规定,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1.5.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

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

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5.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区。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州)。

(4)霍乱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州),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事件发生地的县市区以外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卫生厅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5.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内。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19例以下。

(3)霍乱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或在本市市区首次发生。

(4)一周内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群体性不良反应。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1~4人。

(9)一周内在一个县市区同一感染地点发生血吸虫病急性感染病例30人以上。

(10)省卫生厅或市卫生局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5.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霍乱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2)一周内在一个县(市区)同一感染地点发生血吸虫病急性感染病例11~29人。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人9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5)一周内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

(6)市卫生局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市政府统一领导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设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市卫生局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主责部门,依照职责和本方案的规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市政府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工作的建议。

各县市区政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需要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和本方案的规定,在同级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同级政府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工作的建议。

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1.1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的职责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在国家、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组织领导本市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负责本市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决策、决定及需要采取的措施。

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需要确定。

2.1.2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及职责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等若干工作组,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项指令和任务。

2.1.3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组成,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

2.2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市卫生局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在市政府应急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军分区后勤部、武警市支队可参照市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责,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指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本系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协调、管理工作。

2.3专家咨询委员会及职责

市卫生局负责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需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

2.4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及职责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相关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根据国家、省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市卫生局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系统,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出入境检疫机构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系统。

3.1监测

市卫生局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实施主动监测工作,并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辖区内重点疾病和相关因素的主动监测。

市卫生局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2预警

本市及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测,提出预防控制措施建议,报同级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专业机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全市公共卫生信息进行分析,掌握我市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并对其发生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及时评估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可能危害程度,根据需要向市政府提出相应级别的预警建议。

市政府根据市卫生局提出的建议,向全市公共卫生事件预警。

预警分为四个级别,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

预警的内容包括预警的级别、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别、性质、预期危害以及预警对象应采取的响应措施建议等。

预警之后,各地各部门要做好相关应急技术、队伍与物资准备,加强对公众的健康教育与卫生宣传等工作。各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应加强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

3.3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县级以上政府和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等有关单位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处置情况。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终止

4.1应急反应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升高预警和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得到初步控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预警和反应级别。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学校、区域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等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反应级别,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事发地之外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通知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4.2应急反应启动程序

经初步调查核实之后,事发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本地有关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可能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初步判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并向当地政府提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的建议,由当地政府决定启动应急反应程序。

4.3应急反应措施

4.3.1县级以上政府

(1)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和运输安全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3)划定控制区域:甲类和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政府报经上一级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报经省政府决定,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故,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涉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4)其他控制措施:事发地县级以上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备和设施。

(5)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6)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组织铁路、交通、民航、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和机构在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出入境和进出疫区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售货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移交。

(7)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工作。信息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

(8)开展群防群治:街道、乡(镇)以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9)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4.3.2卫生行政部门

(1)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2)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确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提出应急反应级别的建议。

(3)应急控制措施: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等。

(4)督导检查:市卫生局组织对全市或重点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5)通报:市卫生局及时向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指挥部成员单位、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周边市(州)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情况。

(6)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培训:市卫生局针对国家颁布的与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时组织培训工作。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

(7)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8)进行事件评估: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等。

4.3.3应急医疗救治机构

(1)开展病人紧急救援、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2)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标本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做好医院内感染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环境。

(4)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

(5)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经验。对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6)开展科研与技术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药品、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技术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7)开展技术培训:医疗机构负责对本单位医务人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培训。市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协助市卫生局对医疗机构全员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3.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与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工作,并根据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开展网络直报。

(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到达事发现场后,应尽快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进展情况,并向相关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3)实验室检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分送省级和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

(4)开展科研与技术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疫苗、消毒方法、医疗卫生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技术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5)开展技术培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4.3.5卫生监督机构

(1)负责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调查与处理,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

(2)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相关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3)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依法采取必要的卫生行政控制措施。

(4)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4.3.6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口岸的应急工作。

(2)及时上报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和变化情况。

4.3.7非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反应措施

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区应根据其他地区发生事件的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对本地区造成的影响、播及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与事件发生地区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3)加强相关疾病与健康监测和报告工作,必要时,建立专门报告制度。

(4)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

(5)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6)根据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决定,开展交通卫生检疫等。

4.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反应

4.4.1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Ⅱ级)的应急反应

(1)市政府的应急反应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命令或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启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组织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并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社会动员与宣传教育、应急物资、经费和设备的调集、后勤保障以及督导检查等工作。

(2)市卫生局的应急反应

在市政府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求,负责组织和协调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理;协调落实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等措施;对不明原因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开展病因查找和治疗诊断的研究。

(3)县市区地方政府的应急反应

县市区政府按照省、市政府的命令或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直接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4.4.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的应急反应

(1)市政府的应急反应

市政府负责本区域内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市卫生局的建议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紧急调集和征集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信息收集、现场调查与处理、人员疏散安置,依法进行疫区的确定与封锁、隔离;及时做好舆论宣传、健康教育与引导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情况,必要时,请求省政府予以支持,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

顺利进行。

(2)市卫生局的应急反应

迅速组织市级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组织实施医疗救治、病人隔离、人员疏散等控制措施,进行采样与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组织专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按照规定向市政府和省卫生厅报告有关情况;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和可能波及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3)县市区政府的应急反应

事件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4)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应急反应

事件发生地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调查确认,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卫生应急救治队伍,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病人隔离救治、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环境生物样品采集和消毒处理等紧急控制措施,并按照规定向同级政府、市卫生局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4.4.3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的应急反应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根据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疫情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同级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

市卫生局应当快速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应急处理工作。

4.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省卫生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建议,报省政府或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建议,报市政府或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省卫生厅报告。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建议,报县市区政府或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市卫生局报告。

市卫生局根据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5善后处理

5.1后期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

5.2表彰奖励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人事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民政部门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5.3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4抚恤补助

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因参加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5.5征用补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专业技术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开展卫生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6.1专业技术组织保障

6.1.1信息系统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建立覆盖市、县、乡的三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系统,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信息系统,实现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动态监测与预警,为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服务。

6.1.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建立统一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责任;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条件;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的能力。

6.1.3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按照省、市统一规划,遵循“中央指导、地方负责、统筹兼顾、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

(1)急救机构

市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为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救援中心,全市综合医院急诊科在指挥中心的组织下建立急救网络,对外公布统一的紧急救援电话号码,承担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救治工作。每个县市区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紧急救援机构。

(2)传染病救治机构

市第三人民医院为我市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为我市传染病定点救治后备医院。县市区应指定具备传染病防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建立传染病病区。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传染病门诊和隔离留观室。

(3)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

根据国家、省总体安排和实际需要,依托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立完善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

6.1.4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对卫生监督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6.1.5应急卫生救治队伍

(1)组建原则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

(2)市、县市区应急卫生救治队伍的组建方式和种类

市卫生局和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需要分别组建市级和县级应急卫生救治队伍。主要包括传染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职业中毒和化学污染中毒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市级每类队伍各15人左右,县级每类队伍各10人左右。

应急卫生救治队伍根据其应对事件类型,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医学高等院校以及军队等有关单位,选择年富力强,具有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现场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微生物学、临床救治、信息网络等专业的人员组成。

(3)应急卫生救治队伍的管理与培训。

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应急卫生救治队伍资料库,加强对应急卫生救治队伍的管理,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等专业技术机构对市本级应急卫生队伍进行培训,并对县市区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技术支持。

市、县级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定期培训,并根据卫生部统一编写的培训教材,分别对城区和县市区应急卫生救治队伍进行培训。

6.1.6演练

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全市和区域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全市或区域性的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反应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逐步完善应急方案。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方案,统一组织安排本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演练。

任何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本级政府同意。

6.1.7科研和技术交流

市科技局、市卫生局有计划地组织相关机构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学研究,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实验室病因检测技术、药物治疗、疫苗和应急反应装备、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防治等,尤其是开展新发、罕见传染病快速诊断方法和诊断试剂研究,做到技术上有所储备。同时,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内外的先进技术、装备和方法,提高我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整体水平。

6.2物资、经费保障

6.2.1物资储备

市卫生局制订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各级政府的卫生、发展改革委、经委和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建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计划,经委负责组织、落实医药物资储备,财政部门保障物资储备经费。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和器材、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和试剂、传染源隔离及个人卫生防护的用品和应急设施。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向经委和其他有关部门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应当及时补充。

6.2.2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责原则,安排应急工作预备经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应急支出的需要。对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较大的地区和财政困难地区,由事发地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并视情况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发展改革部门应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对边远贫困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给予经费支持。

市财政局根据需要,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预备经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对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给予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6.3通信与交通保障

各级应急医疗卫生救治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6.4法律保障

市政府法制办、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调查研究,起草和制订并不断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规范性文件。市卫生局邀请有关法律专家进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需要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涉及法律问题的咨询工作,确保依法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根据本方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6.5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公共媒体、有关健康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有关社会团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正确引导社会心理,动员公众积极支持并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落实群防群控的应急措施。

7方案的管理

本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实施,并根据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和本方案的规定,制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备案。

县市区政府参照本方案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

8附则

8.1名词术语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涉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的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职业危害的原因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

新传染病是指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

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黄热病、人变异性克雅氏病等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现过的传染病。

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

8.2方案解释部门

第9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范文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3.07.774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7-4145-0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世界关注的焦点,例如爆发于美国、日本的大肠杆菌0-157食物中毒事件,在欧洲引起社会恐慌的二恶英污染与疯牛病事件等。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1988年上海由毛蚶引起的甲肝暴发流行,据当时不完全统计,造成了近10.6亿元的经济损失,2003年的SARS爆发流行,全球经济增长减少2%左右。近年来性病、狂犬病等传染病死灰复燃,禽流感、艾滋病等新的传染病发生,水污染、油污染、氯气泄露、放射源丢失,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大面积暴发流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甚至影响社会安定,引起了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本文主要探讨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如何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法律法规依据

自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5年又通过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随着《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了法律保障,标志着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2建立快速反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随着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越来越频繁的发生,建立快速反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是市级疾控中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关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突发性、群体性和严重性的特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金钱,处置的时间越早,事态就会控制在最小范围。这就要求市级疾控中心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调集足以应对该事件的人员、设施、设备,并快速、有效地开展工作。卫生部王陇德副部长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说“患者及早就诊、医疗机构早发现、信息报告畅通,是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3个关键环节”。2001年广安市的霍乱疫情,由于医疗机构疫情报告不及时,结果造成全市暴发流行,经济损失近600万元。2006年广安区浓溪镇红色村130多人亚硝酸盐中毒,死亡2人的事件,如果处置不及时、有效,不知还将有多少人丧失生命。所以建立快速应急反应体系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关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明确指出:突发共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为了确保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够快速、高效应对突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成立由中心主任担任队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队,分管主任任副队长,下设专家组、现场处置专业组、消杀灭组、采样、检测组、信息组、后勤保障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论证;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类别、不同级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指导并参与辖区内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培训本级和下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工作人员;负责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的合理调配、消杀药品、防护物品、设备的储备。

3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具有不可预见性和快速性,应急预案是事前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方案,平时制定有详尽的应急方案,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才不至于乱阵脚。所以,要根据本地的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中毒、环境污染等因素制定适合自己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而不是照搬国家、省和其他市、州的应急预案,并且在应急处置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4加强人才、知识的储备,切实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

市疾控中心的专业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在传染病防治中,对肝炎、菌痢等常见病,由于目前控制较好,但不能停留在常规工作上,要有创新、要有突破;对本市较少发生或或罕见的传染病,如鼠疫、炭疽、禽流感等,缺乏实践经历和经验,认识不足,应对能力有限;对一些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如乙脑、狂犬病、艾滋病等,缺乏行之有效的干预措施,如何应对还有许多需要探讨的地方。个别专业存在人才缺失,在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现场处置能力还很薄弱,监测项目不多,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落后,大多仅停留在一般项目的检测,谈不上突发事件现场的快速检验检测能力,不能及时预测、预警,难以应对突发事件。

4.1应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人才和知识的储备,纵观市疾控中心现有人员结构,能够承担起各个领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重任的专业人员的确有限,中心每年应有计划的接纳高学历人才,应采取送出去(送出去进修),请进来(请上级专家讲课)等多种方式培养人才,制定专业知识自学,学术讲座计划,使中心每一个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不断提高,才不至于造成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