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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尤其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而提高整个国民素质,具有深刻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教师职业道德的含义
教师职业道德,就是指教师在其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应当具备的道德品质,以及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规范的总和。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主要包括:道德理想、道德品质及道德修养等。所谓道德理想,就是指人们依据并结合社会或阶级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要求,激励人们向往、追求并力求实现的完美人格的高尚品德;所谓道德品质,是指体现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并具有稳定性和一贯性倾向的个人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总体的根本属性,主要包括: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道德为;所谓道德修养,主要是指个人在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方面,自觉按照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要求所进行的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等行为活动,以及教师自身的道德情操和道德境界。对于教师来说,是指按照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所进行的锻炼、改造和提高,以及由此所形成的道德情操以及所要达到的道德境界
二、教师职业道德的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发展,我国经济、政治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们的伦理道德观念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总的来说,经济的发展促进了道德的进步和发展。在教育领域,广大教师在工作中,把自己的学识、能力、宝贵时间无私地奉献给了教育事业,为教育事业作出了很大贡献,同时,也涌现出了一批忠于党的教育事业,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无私奉献的好教师。但是,也有一些教师的行为与教师的基本道德大相径庭。
首先,缺乏学术诚信,剽窃别人科研成果,学术腐败。一些教师缺乏严谨治学的态度,缺少求真务实的学风,为了评职称,出成果,窃取别人的科研成果,滥造学术论文,这些剽窃别人劳动成果的行为,是当前教师职业道德缺失的表现之一。如原浙江大学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论文造假、抄袭他人实验数据。
其次,以教谋私,搞“有偿家教”。有些教师利用本专业的优势开办各样的辅导班,此举本应无可厚非,但关键是本是课堂上完成的内容,却变成了教师课外辅导获取经济收入的手段,影响了正常的教学。
再次,乱收费,接受贿赂。有些教师自编讲义、自拟习题、试卷,高价向学生出售,增加额外收入。还有甚者,利用工作之便向学生索要贿赂,如在奖学金的评定中存在不公平的现象等。
第四,缺乏爱岗敬业,进取之心,得过且过。在市场经济大潮影响下,“跳槽热”“第二职业热”冲击着校园,教师不认真教学,教学成了次要的事。
第五,不尊重学生。有的教师高傲自大,目空一切,对犯有错误的学生,批评不顾场合,损害学生人格,伤害学生自尊心,不易被学生接受。
诸如此类教师的行为,极大影响了教师队伍的形象,给教师光荣的职业蒙上了阴影,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势必影响教育事业的发展,影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三、加强教师思想道德建设的途径
教育是根本,教师在育人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教师的道德建设尤为重要。
第一,加强制度建设,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在师德师风建设过程中,思想工作固然重要,但必须与科学的法制化管理相结合,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作保证。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对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在教师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等方面加以体现。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各单位和部分精神文明建设及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到师资管理的政策导向中。建立和完善监控机制,制定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对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要进行必要的批评和相应的处罚,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师德建设还应取得社会的支持。新闻媒体要积极报道教师师德的先进事迹,形成尊师重德的社会舆论,批评教师中不良的道德行为,并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扬善惩恶,形成师德风范与文化氛围,提高教师的育人水平。
第三,建立抑恶扬善机制,创造良好的职业道德环境。教师的道德状况,是教师行为的反映和表现。在教师职业活动和生活中,如果善行得不到及时和应有的褒扬,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而逍遥自在,不受谴责,那么违规者会越来越放肆,还会引起其他一些职业道德自律意识不强的人起而仿效,以致恶性循环,污染社会风气。因此,建立抑恶扬善机制,创造良好的职业道德环境,对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对我国社会道德风气的根本好转至关重要。
第四,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要注意归纳、挖掘、提炼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真人、真事、真心、真情的典型材料,大力宣传师德师风先进典型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好方法,努力营造尊重先进、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校园氛围,进而带动校风学风的建设。要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把树立典型与培育优秀的教师群体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既抓典型又抓群体,以典型带群体,以群体育典型,形成良好的互动局面,达到宣传一个人,带动一大片的效果,从而树立正气、凝聚人心,使整个教师队伍形成了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第五,完善职业道德的载体建设。职业道德教育要通过一定的载体来实现,没有一定的载体,活动难以开展,教育难于落实。这种载体包括场所、设施和器材等方面。如教师不准打麻将,应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就必须有教工俱乐部、歌舞厅等活动场所;不随地吐痰、乱抛乱扔,就应设痰盂和垃圾通道等。载体建设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为大家喜闻乐见,容易收到实效,避免形式主义。
第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师自觉进行道德修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这就清楚地告诉我们,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担负着“振兴教育希望”的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显得更加重要。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会议、板报、墙报、广播等),大力宣传教师职业道德知识,像扫除文盲、法盲那样扫除“道德盲”;另一方面,要对初登讲坛的新教师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开展讲座、介绍先进人物的师德经验、专题演讲等活动,倡导职业道德新风,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入人心,自觉成为广大教师行动的指南。
参考文献:
[1]马健华.谈高校师德师风建设[J].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8).
道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部分,是教师通过各种活动对学生进行的价值引领与道德判断。在中小学中,班会课是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在学校教育的课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在应用更多的就是主题班会。所谓主题班会,是指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由学生组织策划,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开展的一种自我教育、自学成才的活动。主题鲜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可以讨论思想品德问题,也可以讨论班级工作,还可以让学生交流思想,开展表扬与批评。形式多样,主题报告会、演讲和竞赛、座谈和辩论、文艺表演、经验介绍等。让每个学生在集体活动中受教育、受熏陶,从而提高道德素质。然而在班会课现状中,却违背了初衷。要不就是班主任一言堂。从思想动态到纪律,从考勤到学习,从卫生到作业,拉拉杂杂说一大堆,结果学生什么也没听进去,什么作用都不起。要不就是场面热闹,却无内涵。如一节《自信伴我行》的班会。内容有:小合唱《阳光总在风雨后》、同学发言《你自信吗》、配乐诗朗诵《自信之桥》、小品《自信才美丽》;全班宣读《自信》宣言书。最后就成了,班干部应付差事,同学无聊撑场面。
2心理教育涵义及形式
心理教育是指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学生的心理施加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使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发展其个性的教育。心理教育重点解决的问题是塑造学生的健康人格,即“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心理教育的核心问题是个性的自我完善。其目标为关注个人合理的心理需求,重在提高个人的价值感和成就感,以塑造个人完善的人格。各类学校积极挖掘本地资源,采用各种形式开展活动,以期培养学生的良好心态和完善人格。心理辅导课是心理教育最有效的形式。它是按学生心理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以团体心理辅导及相关的理论与技术为指导,以班级为单位,通过各种辅导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地去培养、训练、提高学生的心理品质、激发潜能,帮助解决学生成长中的各种心理问题,维护心理健康,达到塑造和完善人格的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的形式。然而在应试的压力下,心理辅导课的课时极其有限,而且学生心理问题解决,需要各方面力量的整合。班主任则是心理教育强大的支持力量,而班主任的心育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好效果。
3心理—道德教育涵义及形式
3.1心理—道德教育现实的教育过程中,我们在分析学生问题的时候,总是可以发现心理原因和道德原因共同存在。如一起青少年团伙抢劫、案,罪犯均为初、高中生,从这一案件的表层原因分析无疑是道德沦丧,但深层追究会发现,在活泼好动,精力充沛,爱寻找刺激的心理特点之上,再加上道德认识模糊时就有可能走上“街头拦路行凶”。而现在很多中学生自杀案例背后,除了自身的认知偏差、耐挫力差等心理原因,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也是悲剧发生的根源。心理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目标是一致的,为了更好地通过知、情、意、行四个层次帮助学生解决人生发展中的问题,于是提出了以心理教育为基础,道德教育为导向的“心理—道德教育”。这并不是二者的简单相加,而是指二者的有机联系,其理想状态是二者融为一体。这是一种“以心育心,以德育德,以心育德,以德育心”的教育过程。
3.2心理———班会课在“心理—道德教育”理念的引领之下,如何将其应用于实践,并使之发挥更大的作用。于是,笔者尝试将这两大教育的实施形式相结合,取长补短,“心理———班会课”应运而生。这是一种将心理辅导课与班会课相结合的探索。调动班主任的力量,利用班会的形式,融入心理辅导课的理念,实现更好的教育功能。
4积极心理学引领下的心理—道德教育新探索
积极心理学是20世纪末西方心理学界兴起的一股新的研究思潮。它认为,并不是在问题产生之后,去想办法解决。而是在问题产生之前,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之中,就去挖掘积极的力量源泉,培养积极心态。新理念的融入,让心理———班会课又有了新意:
1)主题更为积极。相对来说,以前的主题更多的是在班主任发现班级最近的共性问题,或是某种社会背景的契机之后而形成的。简言之,更像是“就问题论问题”。在积极心理学的指导之下,主题可以与问题无关,只是与学生的积极的经验、品质和环境有关就可以成立。
2)过程更为积极。积极心理学注重在过程之中,个体的对于自己的认知,积极的思维角度、鼓励的运用以及最终目标的扩大与生活化。于是,积极的故事激励、事件的真实再现、表扬与被表扬更多地应于课程之中。
3)目标更为积极。与先前的“解决问题”有着本质的不同,现在课程目标为培养学生更为阳光的心态和积极的品质,体验幸福,品味快乐。
5总结
1.1爱国守法、敬业爱生
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必须热爱祖国,拥护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严格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自觉贯彻国家的各项教育方针。把依法执教作为自己的职业义务,坚决不做出任何有损于国家利益的言行。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其基本要求就是要热爱自己的教育事业、安心于教育工作,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为教育事业奉献出自己所有的光和热。同时,我们要真心关爱学生。列夫•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如果一个教师仅仅热爱事业,那么他只能是一个好教师;如果一个教师把热爱事业和热爱学生相结合起来,他就是一个完美的教师”。热爱学生是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因素,而高校老师对学生的热爱主要就体现在了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能力的培养。
1.2教书育人、严谨治学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教师要把教学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所以,教师敬业的首要表现就是做好教学工作。科学研究是艰苦的、严肃的事情,需要严谨的精神和态度。但是在教师中也出现了求名争利、心态浮躁、治学不严谨等问题,突出表现形式就是科研成果的粗制滥造,重量不重质,甚至出现了伪造数据、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等现象。南京大学韩儒林教授有一副对联:板凳须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作为高校教师要要摒弃浮躁情绪,有耐心下苦功夫去弘扬科学精神、恪守学术规范,要坚决抵制学术不端的行为。
1.3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所谓服务社会强调要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而为人师表则要求教师品德高尚,才能卓越,既要言传,更要身教,要言行一致、做学生的措模。说过“:老师对学生的影响,离不开老师的学识和能力,更离不开老师为人处世、于国于民、于公于私所持的价值观。广大教师必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当代高校教师,要用自身的良好行为,从政治思想、道德水平、治学态度、行为举止等多方面成为学生学习的榜样。老师们通过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做事的处事态度,教给学生怎么做人、如何做学事。正是这种示范作用,一直以来“为人师表”都是学生们人格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往往“胜于言教”。
2提升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
2.1提高高校教师法律素质
高校教师作为学生们在校期间最为密切的人,他们在管理和教学工作中所体现出的法律素质,会对学生们产生直接的影响。老师们应积极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培养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养成守法习惯,提高他们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因此,高校教师必须注重自身法律意识的培养、树立法治的思维习惯,可以通过查阅相关法律专业的书籍、参加法律讲座、关注与学生有关的法律法规来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树立法治意识。
2.2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理论学习
品德高尚的教师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后来的努力,尤其是通过不断的学习、自我修炼与自我完善而逐步积累形成的。只有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才不会在提升道德修养中迷失方向,才能真正培养出高尚的师德。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理论学习主要是通过个人自主学习和相关部门组织集中学习相结合:自主学习不会受时间、地点得限制,有一定的机动性和灵活性,但是受个人水平和自控力等方面的影响,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而组织集中学习,就是一种有组织、有计划的职业道德学习,能够克服自主学习的不利因素,使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不断提升。
2.3加强高校教师的道德实践
道德实践是教师职业道德培养的最终归宿,只有通过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道德实践,才能真正对自身塑造良好的师德起到积极的作用。具体做法有三点:一是钻研业务。二是科学研究。三是关心爱护学生。
2.4完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体系
作者:胡宇迪 单位:满洲里市职教中心
教师要在教授历史课时,不仅要让学生体会到思想道德的内容,还要让学生在体会到的同时将其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如:在学习《》时,教师可以采用多媒体技术让学生观看一些视频和历史图片,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以消除学生因为内容的枯燥而缺乏学习兴趣。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教师除了要利用多媒体调动学生的兴趣外,最主要的目的是要让学生通过视频和图片的展示,让学生真正的体会,中国胜利的来之不易,让学生切实的感受到胜利背后是有多少中国人付出的代价。
而且这几年战争历史剧较多,教师也可以引导学生看一些,这样既可以调整学生的学习状态,也可以更形象话的将课本内容展示给学生,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去感受中国人民在捍卫祖国和的过程中做出的牺牲和贡献,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团结精神,让学生在学习这节内容的过程中,使学生树立崇尚和平,反对战争的思想,提高学生的爱国情感,培养学生的道德素质。而且教师还可以利用“爆发的原因”这节内容让学生明白落后就要挨打,而我们作为未来国家的建设者,需要树立正确的观念,开拓进取,为祖国的建设尽最大的努力。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端正思想意识,使学生的道德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利用历史内容,提高学生的文化科学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是指人们在科学文化方面所应具有的较为稳定的,内在的素质品质。
在历史教学过程中,结合教材已有的知识,通过对科学知识、文化艺术等方面的欣赏来进行自我提高。由于世界文学艺术是一座宝库,不仅可以在学习的过程中认识人类发展的多样性,还可以在不同程度上提高学生的人文精神和审美能力,如在学习《19世纪以来的世界文化艺术》一节时,教师可以让学生在自己结合课本内容,由于高中生已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可以让学生依据时间顺序的先后,从19世纪以来,世界文学出现了那些流派,代表人物、代表作,及其影响价值和反应的现实意义。让学生在整理和分析之后,明白世界文学、美术、音乐、影视艺术的辉煌,让学生树立文化的价值观,让学生在体会作者的文学作品中体会作品中所要传达的内涵。如现代主义文学的奠基人高尔基,其代表作《母亲》塑造了世界文学史上第一批自觉为社会主义而斗争的无产阶级革命者的英雄形象。让学生在学习中体会到作者写的真实用意,逐渐培养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
总之,教师不仅要让学生掌握大纲要求的历史知识,还要增加学生学习历史的兴趣,增强学生对历史和现实的理解和感悟,让学生在学习历史的过程中,吸取经验教训,从而使学生更好的适应社会。而且,教师要有意识的利用课本内容,充分挖掘教材中的内容知识,让学生在学习历史的过程中,锻炼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21世纪,我们的社会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挑战和诱惑,而人们在面临的诸多竞争中的本质却是素质的竞争,现在高学历的人才越来越多,但是却不能和高素质的人才形成正比,所以,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利用历史教材中的内容,结合生活实际,全面培养学生的素质教育。
1.权威主义道德教育观
权威主义在道德教育中的体现就是对教育者在主客体关系上的霸权地位以及受教育者对教育者的不加批判的服从。长期以来,在道德教育的实践中,教师成为道德的权威代言人,并在道德知识、规范、标准上拥有霸权,因此在实践中容易出现教育主体和客体之间关系的背离。在教育过程中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知识的单项传递而非双向传递,即在权威主义的道德教育下,只能是学生向教师学习,缺乏知识的“反向学习”,学生对于教师所教授的道德理论和价值观念没有选择和进行反思批判的自由,在这种教育模式下,青少年的道德教育逐渐滑向权威主义教育的困境。
2.教师个人权威与教师权威的混淆
教师权威是一个针对教师群体的概念,如果把教师群体中的个体教师看成是道德规则的来源、解释者,个体教师就是道德权威的代表。教师对道德的判断标准成为学生的判断标准,教师的“人”性和个人价值观被忽略,成为道德的“完人”、“圣人”和学生应该学习的标榜,忽略教师自身的道德知识水平、施教力量、主观意志、个体需要以及教师个人的人格等因素,无形中陷入道德教育的他律状态。在现实中演变为教师认为“善”的就是“善”的,教师的道德准则成为学生的准则,教师对学生个人的评判就成为代表道德权威的道德评判,学生的道德实践往往以教师的良好评判为目标,泯灭了学生对道德的选择、判断和个人动机,虽然在此过程中强调了教师在道德教育中的模范和“师表”作用,但其负面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
3.教师权威与形式权威的混淆
形式权威是国家、社会赋予教师对学生实行管控的一种权力,在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实践中,这种权力表现为一种强制力,教师对学生教授的道德知识、规范的权威性是不容质疑的,学生对教师的说教要全盘接受和信服,无形中违背了学生道德的养成规律,道德的批判、情感的共鸣、道德的感召力在这种形式威压下被忽略,学生的道德判断力、践行道德的动力被压制。从师生关系上看,道德教育中,师生关系演变成为命令与服从、机械说教与被动接受的关系,使道德教育变成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学生的道德逆反行为被看作学生对其教师威严的挑战和不尊重,由此容易产生道德教育中的种种人际关系冲突,教师失去了对学生的感召力和道德榜样,在高压下,导致学生对教师形式权威的畏惧,而非自身的信仰所驱动。
二、当今青少年道德教育中教师权威的消解
1.道德教育的知识化
当前我国青少年道德教育出现了知识化倾向,青少年学生在学校普遍接受的是被客体化了的道德知识。在教育过程中,人的主体性、感情、体验、逻辑、态度、评判被抽离,被概念化的道德规则、规范、概念所取代,在知识的传输过程中,没有活生生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教师成为道德规则、规范的唯一来源和最终解释者,基于教师权威的存在,学生开始权衡利益去学习道德知识,反过来又维护了这个知识系统的存在。在这种教育模式下,出现了学生的知行不一,即道德理论和道德实践出现巨大反差。当学生遭遇诸如腐败、贿赂、考试作弊、商业欺诈等“反道德”现象时,道德教育就会处于失语状态,其中的子系统包括教师所传授的道德规则的权威性以及教师本身的权威性也就处于失语的状态。
2.道德教育遭遇“知识爆炸”
在封建社会,教师和天、地、君、亲相并列,在道德知识体系中处于上位,受到社会的尊重。随着人类从农业社会跨入工业社会、信息社会,道德教育无论从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途径、教育环境都发生了变迁,教育体系变得更加开放,知识更新的速度不断加快,学科分化日益加速,内容海量剧增,道德教育者作为一个个体的人,知识储备显然遭到了严峻挑战,在对教师“上位者”、“百科大全书”的传统观念下,教师权威遭到消解客观地发生了。3.多元道德价值观的冲撞德育是促进个体道德自主建构的价值引导活动,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多元价值观与传统的价值观发生激烈碰撞,传统道德教育中单一的价值观逐渐被打破。青少年的道德判断、道德选择基于多元道德标准、道德准则、道德理念,最终形成多元的道德行为,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功利化、自我为中心等特点。当代青少年一方面面临着道德选择的日渐丰富,另一方面他们的主体性不断增强,通过教师所传授的被社会奉为道德价值正宗的价值观对每一个不同的青少年个体的规劝效用不尽相同,面临着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在道德直观层面如何找到交集的技术性问题,在此背景下,教师权威遭到消解就无足为奇了。
4.道德教育的边缘化
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人们对世界的占有和征服欲让当前的教育异化为将教育者塑造成为工具并不断物化,提升人的品质的德育逐渐被驱逐。学校教育者把绝大多数的资源投入到教会青少年如何认识和改造世界,而实现青少年自身内在品质、完善其素养的德育遭到排挤,这甚至成为一种理想“:‘去道德’成为当代教育的‘潮流’”。美国人在上个世纪60年代就提出:“民主更多地是依靠国家产品的多少和核弹头的数量而不是个人道德自律”。在科学技术知识成为教育核心的当代,德行教育式微的趋势使得道德教育中教师的权威遭到旁落。
三、青少年道德教育中新型教师权威的构建
1.实现道德教育中教师的角色转变
在青少年的道德教育中,教师必须要从传统的教师角色中跳出来,不能将道德权威看作是握在手中用来让学生无条件服从的绝对权力,教师在道德教育中的本真应是令学生信服的、向往的精神牵引力。因此,在道德教育中应该注重对学生精神上的引导、心灵上的触动,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进行符合自己身份的价值判断和选择。从知识传授体系中的单向渠道转变为双向渠道,教师不应该仅仅是道德知识的传授者,也应该成为青少年学习的组织者、管理者、合作者,或者是间接传授者和教学情境的设计者,在这个教育渠道中,学生可以质疑、可以批判、可以提出异议,教师应该在鲜活的社会现实生活中帮学生答疑解惑,在此过程中学生习得传统道德教育中所缺乏的选择、判断能力。教师要让学生学会区别教师个人意志和道德准则,让学生明白教师不是道德准则的制定者,而是教育威权实现的工具。在教育技术上,少些说教,在道德教育中少用“你必须”、“你应该”等指令模式,少些控制、命令,给予学生思考、质疑、评判的空间,通过教师自身的道德权威、行为、师德,激起其心灵的触动,最终激发学生合理正确的道德行为。
2.实现青少年道德分层教育的角色切换
青少年道德教育是对教育对象施以道德影响的活动,其显著特征就是教育层次性,包括道德底线教育、道德原则教育和道德理想教育。教师权威应随不同的教育阶段和层次施以弹性调整。在道德教育的底线教育阶段,要用道德禁令或道德指令去约束青少年学生的行为,应该充分发挥教师制度权威和知识权威的作用,在知识传输过程中让学生聆听教师的教诲;在道德教育的中间层次即道德原则教育,用道德指令或用道德倡议去指导学生的道德行为,应该把教师的道德权威摆在重要位置;在道德教育的理想教育阶段即用道德倡议去激励青少年的高尚道德行为阶段,教师的师德、人格魅力对学生的道德理想塑造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
3.把握道德教育中教育客体的品德心理结构
品德的心理结构是指个体在外界影响下产生道德行为的中介过程所涉及的心理成分以及相互关联和制约的模式或动力机制。道德教育最终要将道德原则、道德知识内化为青少年的信念、价值观、人生观,内化程度和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结构有着密切关系,在内化过程中,学生的知、情、意、性的相互关联性是有规律可循的,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学生道德品质的发展是心理结构的建构,教师应把研究学生心理规律作为本职工作的一部份。因而,教师要从理论、方法、技术等方面,深入去研究和掌握青少年学生的心理结构和运行模式,结合青少年的品德发展规律开展教育,实行“人性化”的教育。多关注学生的需求,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少些强制,多些引导,结合学生的生活空间、社会角色、现实需要,合理预测学生可能出现的思想问题,在教育中注意激发学生的兴趣,要学会换位思考,站在学生角度合理发挥教师权威的作用,因势利导,激起学生内心的共鸣,激发学生的善行,避免出现教师的主管权威泛滥,导致教育活动中的独断和专制。
4.通过提高教师道德修养获得角色尊重
(一)新媒体的隐匿性给传统的道德约束手段带来影响
传统的高校德育工作中,德育工作者往往从政治高度出发,注重按上级文件完成指定的任务,常常忽略了学生在不同成长时期所产生的不同需要。而新媒体环境下的活动具有匿名性和低限制性等特点,使得大学生会出于好奇和追求个性等心理做出一些主观任性、违反道德,甚至违法的事,而在面对这些问题行为时,传统的道德约束手段往往很难发挥出有效的作用。新媒体环境下,传统德育方式不仅不能及时解决大学生突出的思想道德问题,而且对于学生的不道德行为也难以有效地约束。
(二)新媒体使高校德育在大学生成长中的主导地位面临冲击
在传统的工作中,高校德育工作者借助着传统媒介可控制的单向传播方式,在高校学生德育中形成了稳定的舆论优势和控制优势,在学生成长过程中占据着主导的地位。然而,随着新媒体的产生并在学生中不断普及,高校德育以往有秩序的德育环境与新媒体复杂的交互环境交叉在一起,新媒体丰富的文字、视听、影像等资源使大学生的信息获取渠道大为地拓宽,学生不再单单地受控于教育者传统的单向灌输模式,有的学生甚至对教师的权威性教育地位产生质疑,使传统德育的主导性地位面临着巨大的冲击。
二、大学生道德教育工作在新媒体环境下存在的问题
当前,虽然新媒体环境下的高校德育在传统德育工作的基础上有了较大的发展,在教育方式和方法等方面也进行了一定创新。但作为新兴事物,新媒体的运用规律和使用技巧仍未被我们完全掌握,在新媒体环境下的高校德育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认真分析和解决。
(一)虚拟空间德育工作与现实德育工作相脱离
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对大学生是学习和生活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虽然许多高校已经注意到在新媒体的虚拟空间中道德教育所存在的问题,并已经针对性地做了一些工作,如创建德育网站等方式,积极开展新媒体虚拟环境中的德育研究和实践。但从实际工作效果来看,存在着虚拟空间德育与现实德育的融合性与互补性较差等问题,虚拟空间的德育也没有很好地对现实德育既有的一些优良传统进行有效汲取和继承,这就使得新媒体虚拟空间的德育还没有形成相对稳定规范的教育模式,这种虚拟与现实的相脱离问题对与德育效果和目的实现有着直接的影响。
(二)新媒体环境中德育旳内容与形式相对单一
高校传统的德育通过灌输等方法,使得教育者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的选择方面,可以兼顾到内容的主导性与方法的有效性相统一。而虚拟空间的德育由于开始较晚,并且需要教育者在加强主导性教育内容的前提下,通过创新教育内容与形式等来吸引学生参与。由于教育者使用新媒体水平限制,使得虚拟空间德育的内容与形式较现实德育还仍显得单一,在教育性与艺术性融合、寓教于乐程度等方面仍需要提高。许多学校仅仅是把现实中德育内容搬到了德育网上,有些学校更是用工作网站来代替德育网站,存在着多为德育文件的宣传,没有将德育内容的丰富性、趣味性很好的体现出来等问题。
(三)教育者缺乏运用新媒体开展德育工作的自觉性
需要每一位德育教育者认清的形势是,新媒体已成为高校德育工作不得不面对的重要载体。然而,就目前总体而言,不论是高校还是社会,都没有对这个重要的教育载体形成足够的重视,特别是高校德育工作者在工作中运用新媒体的自觉性仍不强。同时,目前除少数高校专门创办了专题性质的校园德育网站以外,其他大部分的高校都是由学校的学工部或团委网站来代替德育网站的宣传和教育职能,并且这些网站大多以报道本校的学生工作等为主要内容,学生往往不会主动去关注,对学生很难形成吸引力,导致了网站仅仅成为了宣传工作的工具。此外,由于一些德育工作者的信息化水平较低,对新媒体不熟悉,不愿主动运用新媒体来开展德育工作。尽管有些辅导员开设了微信、微博等,但都以对学生下达通知、传递文件为主,使得新媒体单单成为了通知工具,其教育作用并未有效发挥出来。
三、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德育工作的创新对策
(一)加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与虚拟空间教育的结合,实现合力育人效果
随着新媒体突飞猛进的发展,道德教育出现了社会化、本真化、深邃化、立体化的发展趋势。当前新媒体环境下,发挥好德育的合力作用,可以产生出比单一学校德育更广泛的作用。面对全新的媒介形势,努力形成新媒体虚拟空间教育与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的合力育人模式已是大势所趋。这要求我们要把单一的学校德育向家庭、社会以及各类新媒体中进行拓展,使社区和全社会来共同承担起德育的义务和责任。在新媒体中,要尽量减少传统德育与新媒体德育的结构性差异,合理规避新媒体信息开放与传统德育相对封闭之间的冲突,要从客观上承认并重视各类新媒体对学校、家庭、社会、以及学生自身来带的深刻影响。从长远来看,如果德育工作不能及时占领新媒体这个重要阵地,当前所存在的道德问题以及道德失范的隐患将会在将来产生更为严重的后果。综观当前一些大学生所出现的过激、放纵、不道德等行为,无不与互联网信息社会在初始期的无序状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更与传统德育不能及时站稳主体地位有着不可推卸的关系。因此,高校德育体制应在顺应时展的浪潮中与时俱进,只有不断新媒体环境下的教育模式,才能最终实现合力育人的工作局面。
(二)积极探索创新大学生网络道德的自我教育模式
当代大学生处于一个崇尚自由、个性、推崇创新的社会,每一个大学生都具有强烈的自尊心和自我意识,喜欢运用自己的思维独立思考问题。若高校教育者仍然像从前那样僵化地将知识强制地向大学生灌输,而不考虑是否适合学生以及是否能够被学生所接受,无疑会使工作受阻。因此,在开展新媒体德育工作时,应当采取启发大学生思维的工作方式,做好正面引导工作,使大学生能够鉴别良莠不齐的新媒体信息并接受正确的信息教育,自觉地抵新媒体中偏激、违法等负面信息的影响。此外,受新媒体影响,大学生的自身阅历越来越丰富,知识面也更为广阔,自我控制和自我教育的能力也有所加强。因此,高校在对大学生开展新媒体德育时,要充分相信和依靠大学生自身进行自我教育的能力,有意识地、主动地创造各种机会和条件,让大学生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让他们在不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过程中实现自身发展。
(三)借助新媒体展开道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德育工作有效性
摘要:儿童道德教育是个体道德成长的基石。在儿童道德教育已有的范式中,存在着很多不合理的现象。个体道德叙事作为儿童道德教育的新范式,体现了对儿童生命价值与实践的尊重,其展开有静态表达和动态生成两种形式。
当前儿童道德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儿童叙事性思维的特点,忽视了故事的价值和作用,忽视了叙事法的情境性。许多教师和家长甚至没有时间给孩子讲故事,更多地是代之以道德知识的灌输和规则的教导,这是一个令人非常遗憾的事实。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如何根据时代特点,如何根据儿童叙事性思维的特点,给叙事特别是道德叙事这一传统的道德教育方式赋予新的内涵与活力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
一、儿童道德教育呼唤新的范式
(一)对现实的儿童道德教育范式的批判
1.违背儿童心理思维特点。
根据布鲁纳提出的例证性思维和叙事性思维这两种思维模式及其特点,儿童的思维更多地具有叙事性思维的特征,叙事在儿童社会性和道德认识发展中起着核心作用;同时,叙事是儿童道德教育的基本途径之一。可是,“长期以来,儿童道德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侧重于例证性思维和抽象道德观念的灌输,其弊端是道德教育疏离于儿童的心理世界,凌驾于儿童的生活世界之上。”
2.剥离儿童的生活基础。
在现实的儿童道德教育中,成人往往把儿童看成是一个旁观者,而非自由、能动的主体。儿童不能自由地选择,也不能自由地体验和感受生活,更不能自由地为“我”和“他者”负责,这样的道德教育注定是要失败的。现有的儿童道德教育课程试图从制度上规制道德知识,形成一个宏大的道德知识图象和道德知识秩序,但是作为缔造心灵秩序的外显“符号”,道德知识“格式化”的前提与儿童道德教育的目标取向是相背离的。强调致知,忽视本真生活经验和理智以外的其他生活时空,用“知识”来抽象和割裂“生活”,必然会导致对儿童“生活”的遗忘。
3.忽视传统道德文化资源。
传统道德文化资源是传统文化的核心所在,是民族认同的根据。在现实的儿童道德教育中,去传统道德文化酿成道德教育的“无根性”是当前道德教育低效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不仅对传统道德文化缺乏深入的理解,因而随意地抛弃传统道德,同时又对现代西方文化盲目崇拜,以致在迷失文化根源认同之后出现“被迫性”的现代性追随,导致当前道德教育的茫然。
4.儿童道德教育方法的异化。
无论从理论或实践两方面看,我国的道德教育至今仍然把道德教育的过程仅仅看作是对儿童施加外部道德影响的过程,而所施加的道德影响又主要是既定的道德规范,强调儿童符合规范的行为习惯的养成。这样的道德教育过程也就是科尔伯格所批判的,用刻板的灌输、管理与训练等方法,强制儿童去服从各种道德规范的“美德袋”式的道德教育。
早期经验对儿童个体的一生都具有重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如果个体从学前儿童时期便对德育抱有成见,那么以后再对他施以这方面的教育恐怕会愈见其难了。”审视当下儿童道德教育范式之弊,剔除其不合理的存在,是儿童道德教育新范式诞生的现实基础。
(二)儿童道德教育范式转换的认识基础
1.道德的传统生命意义考察。
从道德的传统意义来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经历了一个合二为一的演变过程。道德的产生直接源于人们的生命活动,源于人们对天地化育之奥妙的领悟,不仅贯穿着人的生命活动之始终,而且其生命实践活动也正是这种化“道”为“德”的内化与外显过程。
“道”的原初意义既指人的一切行为应当遵循的基本的、最高的准则,也指人的生命活动展开以及生长发展所籍的凭据。作为万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和秩序,“道”既指人的自然本性,也包括社会的道德伦理规范以及群体的典章制度、组织原则等。这种展开与生长,就是体“道”成“德”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认识、体会与领悟的过程。《说文》中“德者得也”,“内得于心,外得于人。”便是对此意义的描述。“德”作为人对“道”的领会与理解,是人的德行品德、合理行为原则的具体体现。而最深厚的德,也就是道的自然本性的体现。因此,只要“道”的思想普遍贯彻于社会人生,那么,“德”也就真正地行于天下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道”的贯彻并非一个自然外在赋予的过程,其基础是一种基于生命的内在“体悟”。这是因为道德无论是作为一种“知识”或是一种“智慧”,都与个体生命的经验、需要联系在一起,个人的道德选择都直接源于个体生命实践的价值取向。这些道德知识或智慧实际上处于一种动态的转化状态,在由静态向动态转变的过程中,个体生命需要主动调动自己的体验去活化和内化“道”,并通过个体创造性的实践活动,完成它们与现实生命的内在联系。遗憾的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这种展现生命活动的丰富维度并未随时间的流逝而得以充分彰显,反而演化为一种僵持且机械的单一向度。包容天、地、人三才的“道”,孕育自然、社会、人生协调发展的生命之大德竞不知不觉地被消解于我们“高度重视”的道德教育之中。这不能不说是我国道德文化传承中的重大挫折,以至于今日,我们的许多研究者不得不借助于西学以图重振中国的道德与道德教育。
2.道德产生的生命实践基础。
在道德的个体发生和发展的问题上,皮亚杰、柯尔伯格的发生论纠正了传统的先验论和灌输论的偏差,深刻揭示了道德认知发生和发展的逻辑结构和规律。米德的符号互动理论则从社会心理机制方面补充了道德认知发生理论。但道德认知的发生学理论与符号互动理论只有在交往实践理论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统一起来。照的观点,实践是认识的基础,道德意识的基础同样也是实践。但实践本身又分为两种,即对象性实践和交往性实践。前者形成主客体之间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后者形成主体之间的交往关系。两种实践活动以及因此而形成的两种关系对道德意识的发生和发展都有决定性的影响。
同时,心理学研究表明,对于自主选择并主动参与的活动,人们往往能想方设法去做好,并能主动承担责任。自由度越大,承担责任的欲望越强。而传统的德育无视儿童的自由,一方面,他们只是让儿童遵守既定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准则;另一方面,又想方设法压制符合儿童内心真实需要的那些道德要求,于是从根本上剥夺了儿童自由决定和自由创造的权利,教育完全成了使儿童服从的工具(服从于规则,服从于权威,惟独不服从自己的理性)。在这样的教育中,儿童丧失了主动性,丧失了自由,只能在外界压力的强迫下,机械地做出各种虚假的承诺与行为,最终形成双重人格。诚如杜威所说:“在这种由强迫造成的一致性的背后,以致个人的倾向就是在不正常的和或多或少是在被禁止的方式下做出一些活动”。嘲这种行为因缺乏儿童的自由而毫无道德意义可言,也就更无从谈到儿童的尊严和价值。有些教师以儿童年龄小、阅历浅为由,认为他们不具备真正的选择能力。我们也承认这有一部分道理,但决不能成为忽视儿童意愿、否定儿童自由的理由。
从历史的角度看,道德源于人们物质生活过程中的社会交往活动,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因此,最初的道德教育与生活是一体的,就是生活本身。但是随着制度化教育的产生,学校教育与生活开始分离,教育的内容开始忽视生活经验,走向所谓纯粹的知识,从而使人的生活世界逐渐退后,直至最后被遮蔽。
二、个体道德叙事的“生命·实践”意义
叙事理论认为:生活中充满了故事,人的每一经历就是一个故事,人生就是故事发展的过程。一方面,故事使我们认识世界、他人和自己。没有人们对所发生和经历的各种事件的叙说,我们就无从知道世界发生了什么以及人们所想所做的心理历程;另一方面。故事又以它所传递的社会文化规范、风俗习惯塑造着每一个人。这充分展现了故事在个体社会化中的强大力量。
根据法国结构主义叙事学家热奈特的研究,“叙事”概念包含三种含义:第一是讲述一个事件或一系列事件的口头或书面的话语,即叙事话语;第二是指叙事话语中讲述的真实或虚构的事件(“故事”);第三是指某人讲述某事的行为。实际上无论是作为名词的“叙事内容”(故事),还是作为动词的“叙事行为”(叙述),叙事指的是叙述者通过一定的媒介和方式进行的故事叙述过程。因此,所谓“道德叙事”,是指叙事主体通过口头或书面的话语,借助对道德故事(包括寓言、神话、童话、歌谣、英雄人物、典故、生活事件、生命故事等)的叙述,促进受教育者道德成长、发展的一种活动过程。它包括叙事主体自己的生活经验与体验、生命经历与追求,及叙述者对他人经历、经验、体验与追求的感悟。
叙事“是人们将各种经验组织成为有现实意义的事件的基本方式叙事既是一种推理模式,也是一种表达模式。人们可以通过叙事‘理解’世界,也可以通过叙事‘讲述’世界。”安照与个体生命体验关切的程度,道德叙事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集体道德叙事和个体道德叙事。集体道德叙事以抽象、提炼的手法述说集体叙事伦理等宏大主题,而个体道德叙事贴近个体生命实践,言说充盈生命体验的个体道德故事。个体道德叙事关切生命“实存”状态,抒发道德体验,描述道德成长轨迹。雅斯贝尔斯认为,“生命是完整的,它有着年龄、自我实现、成熟和生命可能性等形式,作为生命的自我存在也向往着成为完整的,而只有通过对生命来说是合适的内在联系,生命才能是完整的。”儿童通过个体道德叙事,使过去、现在与未来发生历时态的意义相互关联,其中的道德体验是儿童个体生命的直接存在方式。
道德体验是“道德感或个人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而受到的社会肯定或否定的经验。”它作为生命的直接存在方式,内在于生命并组成了永不停息的生命之河,生命的过程也就是一个自我体验的过程。生命是我们理解人类一切活动的根源,只有把握了生命,才能理解人类所创造的不同的文化形式。作为儿童道德体验的基本载体,个体道德叙事与生命意义的关联体现出如下主要特征:
第一是个体道德叙事与生命意义关联的直接性。从其产生来看,个体道德叙事来自于现实的、活生生的生命存在,先于任何逻辑的推测和理智的判断。正如柏格森所说,人是一个生成的过程,对于人的理解,知性无法把握,而只能靠直觉,直觉就是要直接进入对象内部以获得与对象的融合,进而体验到完满的对象。绵延只有在直觉中才能直接的显现给我们。
第二是个体道德叙事与生命意义关联的独特性。每一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各自的生命体验形成并规定着不同的生命,同时也被这样的生命规定着体验的程度。“所有被经历的东西都属于这个自我的统一体,因而包含了一种不可调换、不可替代的与这个生命整体的联系。”
第三是个体道德叙事在表达生命体验时具有偶然性和意义无限性。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发生道德体验,正如我们通常所说的灵感和直觉的到来并不是时刻都有,但它会在个体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光临,个体也就时刻都有可能产生深刻而强烈的道德体验。这种道德体验随时可以打破原有的生活秩序,破坏日常生活的连续性,乔治·西默尔称它为生命的奇遇。正是这种生命的奇遇构成了生命意义的统一体,个体也正是在这种意义统一体中产生更多的体验。伽达默尔说,“每一种体验都是从生活的连续性中产生,并且同时与生命的整体相联”,“由于体验本身是存在于生命整体里,因此生命整体此时也存在于体验之中”。体道德叙事正是在表达这种“生命的奇遇”中体现其独特的生命意义。
三、儿童道德教育新范式的可能
(一)集体道德叙事对个体道德叙事的僭越
集体道德叙事言说集体叙事伦理,与个体叙事所表达的个体叙事伦理相去甚远,它们各自表征着不同的伦理价值体系。集体叙事伦理指向集体行动规则与规则对个体的铸造,它代表着统一、秩序与对多样个体的伦理期待。在道德教育中,集体叙事伦理存在着天然的缺陷:它无法也不会关照个体生命的欠然;它无法在个体面临伦理困境时提供有效的信念支撑;它不能解决内在的位序与评价冲突即本身并非自足圆满;它的多意化阐述摧毁了自身的规整;它无法清晰表述个体化生命的意义,而且不能沟通生命与世界的价值关联。而个体叙事伦理是个体生命的自在呈现,是故事而不是规则;是个体生命自我完满的扩张冲动;是非严格的散乱的生命呢喃。它需要的是怀抱,而非教条。
所以,尽管集体道德叙事对于个体道德成长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比如,在营造社会道德风气与道德氛围,引领个体道德价值等方面表现出积极功效,但是,相对于个体道德叙事而言,集体道德叙事由于疏离个体生命实践,抽空个体道德体验,悬置生活基础,从而在个体道德成长方面有可能发生对个体道德叙事的僭越,从而遮蔽其积极功能的发挥。这种僭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为拔高、“圣化”的集体道德叙事容易导致“假”“大”“空”的道德说教。集体道德叙事演绎成了社会主导价值的“输送带”,而不论其结果的“消化”程度。道德教育成为教育者不能自圆其说的、一厢情愿的道德知识教学活动,而儿童则成为应付考试的道德知识学习活动的参与者。
第二,集体道德叙述在道德教育的政治化取向下容易演变为抹杀人性的“帮凶”。长期以来,我们的学校道德教育“工具化”,为培养“单相度”的政治人服务,集体道德叙事在言说传统道德人物、故事中,凸显其政治色彩,引导崇尚一种社会价值,而忽视了对个体道德需要和生命的关切与关怀。
第三,集体道德叙事,以集体道德为对象,体现一定社会道德的共性和主流,不能替代个体道德叙事对个体道德成长的特殊功用。在一定社会中,集体道德是各种个体道德公共利益的体现,集体道德叙事利于塑造公民德性,但在个体道德生命成长中,尤其是对于个体道德生命中个性精神品质的形成,仅靠集体道德叙事是难以奏效的。个体道德叙事以其独有的魅力应当在儿童道德成长的道路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个体道德叙事展开的基本方式
1.个体道德叙事的静态表达。
个体道德叙事基于儿童道德生命实践,从三个层次得以展现:其一,独白真实道德生活经历。每个人在其个人生活史中,或多或少经历过一些道德境遇,正是这些感动过自己的道德事件升华着儿童的道德品质,促使其道德成长。独白个人真实的道德社会经历,以“感动”自己的道德体验去“打动”他人的道德情怀,无疑是道德教育的人性化体现。这正应证了孔子所言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金律”,也体现了教育过程中所追求的“出自内心、方能进入内心;感动别人、先感动自己”的基本教育准则。
其二,交流阅读的外部道德故事。外部道德故事作为道德文本,在儿童个性化解读之后,会形成新的道德体验,从而演绎成具有个体差异的新道德文本。通过交流,个体间相互比对,相互触通,相互分享和发现。在这一过程中,想像的道德事件溶人了新鲜的生命体验和道德理解,构成了儿童道德经验的有机组成部分。
其三,表达储存在内心的内部道德故事。内心的道德故事是个体道德理想的虚拟表现。儿童道德理想总是幻化为一定的道德故事,在内心徜徉,独自玩味。在个体道德叙事中,表达储存在内心的内部道德故事,就是述说个体的道德困惑或道德需要。通过沟通与对话,有利于儿童道德上的欠然在他人的相互启示下实现弥合。
个体道德叙事就是通过对内部道德故事的回忆、想像以及对外部道德故事的阅读生成的。每个来源都在故事的内化和外化过程中不断循环,处于一种不断流动的状态。
一、文化市场对舞蹈人才的具体要求
当今社会已经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网络时代,对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综合性、复合性的要求。舞蹈文化市场对舞蹈人才的需求也同样遵循着这个原则,在新阶段内舞蹈文化市场对人才的综合素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就是说,舞蹈人才不仅仅要掌握深厚的舞蹈艺术理论知识和精湛的舞蹈表演技术,也要求舞蹈人才必须具有良好的舞台表现力和舞曲创编能力,以便将舞蹈作品以更加优秀的形式展示出来。可以说,舞蹈人才的复合性以及综合能力水平,已经成为了舞蹈文化市场招收人才的重要标准。在这种背景下,高校舞蹈教育进行人才培养的目标也随之发生了改变,教学改革工作已经成为了高校舞蹈教学工作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只有这样才能进步一提升高校舞蹈教学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确保高校舞蹈人才培养的方向与文化市场的实际需求相符合。
然而,教学改革工作并非是在一朝一夕之间便可以轻易完成,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也并非一蹴而就。从当前的高校舞蹈人才培养模式来看仍旧存在诸多弊端,这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高校舞蹈教学对学生文艺工作环境适应能力的培养存在缺陷性,导致很多学生进入到文艺单位进行学习之后,难以适应工作环境,且其舞蹈专业水平与单位的实际用人需求相去甚远。其次,高校舞蹈教学的方法过于单一、刻板,教学过程中过于重视理论和动作练习,缺乏对学生舞蹈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很多学生在参加工作之后,由于其舞蹈创编能力过于薄弱,难以满足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再次,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参加舞蹈实践和社会实践的经验不足,学生除了在专业能力方面存在欠缺之外,在工作能力、人际交往、问题处理等方面的能力均相对薄弱,通常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文艺工作单位的同事进行工作的磨合与交接,这直接影响了文艺产品的生产和演出的速度,可能会对文艺工作单位的文化经济收益造成一定的影响。只有充分了解这些问题,才能够培养出与舞蹈文化市场要求相符合的舞蹈艺术人才,实现高校舞蹈教育与舞蹈文化市场的顺利接轨。
二、高校舞蹈教育与舞蹈文化市场顺利接轨的有效途径
首先,高校舞蹈教育需要对人才培养的目标加以调整,确保舞蹈人才的能力水平与文化市场的人才需求相符合。高校舞蹈教育者一定要充分明确高校舞蹈教学的主要意义和目标,即高校舞蹈教育并不是要求学生熟练的、机械的去复制舞蹈动作,而是要求学生通过长期的训练和学习,充分掌握舞蹈技艺的精髓,掌握舞蹈中所蕴含的思想情感,在此基础上,综合提升学生的舞蹈艺术理论能力、舞蹈艺术创作能力、舞蹈艺术内在修养。总之,高校阶段内的舞蹈教育,需要注重对学生综合舞蹈能力水平的提升,确保学生能够平衡掌握舞蹈艺术与思想情感之间的关系。
随着舞蹈艺术理念的不断发展,舞蹈的表现形式也发生了更大的变化,民族舞、现代舞等层出不穷,由于学生的差异性,所喜爱和擅长的舞蹈类型也各不相同,因此,大学课堂中的舞蹈教学内容体系也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与发展,充分尊重不同学生、不同舞蹈之间的区别和特色,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在充分了解舞蹈特点之后,掌握舞蹈创作的技巧,从而提高其舞蹈创作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高校舞蹈教学人员也需要不断提高自身对舞蹈的理解能力,对原有的教学理念进行不断的创新与发展。近些年来,国家对艺术文化事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舞蹈艺术也进入到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东西方文化的不断碰撞交融为舞蹈艺术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可能性,为了使我国的舞蹈艺术走出国门,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舞蹈者就必须对舞蹈艺术进行全面的突破和创新,因此,培养学生的创作能力至关重要。现阶段内,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进行舞蹈创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高校舞蹈教师需要充分尊重学生的艺术观念和艺术创新,鼓励学生多进行创作和发挥,让学生充分了解艺术创作的乐趣,提升学生进行舞蹈创作的热情,拓展学生的艺术想象空间,帮助学生升华其舞蹈创作的价值,使其舞蹈表演动作与内心的思想情感融为一体。但是,教师在鼓励学生进行舞蹈创作的过程中,也要注重培养学生对舞蹈基础理论的掌握,帮助学生实现舞蹈动作的优美性以及舞蹈内涵的丰富性的统一,使舞蹈艺术产品能够与广大群众的艺术审美水平相一致,为舞蹈文化艺术市场的发展做出更加突出的贡献。简单来说,只有让观赏者了解舞者的情感,他们才能够从内心认可舞蹈艺术,更多的进行舞蹈文艺产品的消费。
其次,高校舞蹈教育想要实现与舞蹈文化市场的顺利接轨,就需要舞蹈教育工作中充分了解并掌握舞蹈教学的基本原则,全面提高舞蹈教学的质量和水平。舞蹈教育具有明显的艺术性特点,因此它与其他常规的高校教育专业相比,存在着鲜明的教育热点,这也就导致其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以及教学原则均与其他的科目不同。为了培养学生的舞蹈艺术能力,高校舞蹈教育人员需要为学生营造一个浓郁的艺术环境,使学生能随时接受到艺术的熏陶,同时高校舞蹈教师需要在学生的舞蹈训练方面用更多的精力、下更多的功夫,正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舞蹈学习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坚持,学生必须经过长期的艺术熏陶和艺术训练才能养成独特的舞蹈艺术气质,因此在进行教学的过程中,教师一定要耐心的教导学生,要告诉学生舞蹈艺术的养成并不在一朝一夕之间,只有勤奋刻苦才能提高在舞蹈艺术方面有所造诣。另外,近些年来,我国的舞蹈文化市场呈现出繁荣发展的趋势,但是在信息传播异常快速的网络时代,想要在文化艺术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就一定要保证舞蹈艺术作品的鲜活性和生命力,也就是说,舞蹈艺术想要实现快速的发展,就一定要对传统的教学理念进行不断的扬弃,以此保持舞蹈艺术作品的生命力和吸引力,以便在文化艺术市场中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舞蹈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技艺,因此舞蹈教育者的素质水平对教学质量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舞蹈教师的一举一动,也会对学生的舞蹈表现和表演能力起到明显的影响作用。因此,在高校舞蹈教育的过程中,舞蹈教育人员需要高度注意个人形象,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践行舞蹈艺术理念,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影响,从而提升艺术水平。
高校舞蹈教学需要将教学重点设定为培养学生的舞蹈艺术表演力以及综合艺术素质,确保学生在毕业之后,其能力水平与文艺工作单位的用人要求一致。为此,高校舞蹈教育者在进行舞蹈艺术教学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艺术感受能力,以及学生的艺术鉴赏能力。需要注意的是,舞蹈艺术具有显著的复合性特点,它能够通过优美的肢体语言展示出编舞者的思想感情,因此一个优秀的舞者必须具有感受美好事物的能力以及细致观察生活细节的能力。在教学的过程中,舞蹈教师可以定期以某一事物为主题,让学生在经过观察后,结合自己的艺术表现和丰富的联想,将所学舞蹈动作与理论知识与观察主体相互联系,尝试进行舞蹈创作。同时,教师应该注重利用多元化、现代化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进行舞蹈教学,以提高学生的注意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高校舞蹈教学应该积极拓展与文艺工作单位的合作,为学生争取更多的进入专业文艺工作单位进行实习的机会,使学生更加准确的了解到舞蹈文化市场的具体要求,以及舞蹈文化产品的整体生产、营销的流程。教师也要鼓励学生多参加一些舞蹈比赛或者组织舞蹈表演晚会,消除表演的紧张感,积累丰富的舞台经验,帮助学生养成独特的舞台风格,使学生的舞蹈表演更富渲染性和吸引力。
1.当前高校学生知识产权意识淡薄
知识产权意识是人们关于知识产权的思想、观点、知识、心理和情感等的总称,它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容、形式等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它体现的是人们对知识产权法和知识产权法律现象的主观心理感受和认知把握状况。知识产权意识是一个多层次、多领域、多种成分的复杂体系。不同层次主体的意识,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也是不同的。立法者、司法者、执法者以及律师的意识固然重要,广大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的强弱和正确与否,对于知识产权制度价值的实现作用也是显著的。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是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公民知识产权意识写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为提高高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2004年11月,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指出,要在高校普及知识产权教育,高校要在《法律基础》等相关课程中增设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并积极创造条件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单独开设知识产权课程,以提高广大师生的知识产权素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亦明确要求,在高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指出:“鼓励引导高校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建设,开设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辅修课程,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但由于相当一部分高校对知识产权意识培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并不重视,所以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虽然不能说是空白,但是力度确实极其有限。这直接导致了当前高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笔者所在的课题组,为对高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以及学术道德状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进一步研究二者之间的有机联系,选取了山东省部分大学的在校研究生(不包括法学专业)为调查对象,在山东高校中进行了调研。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学生对知识产权的总体认知水平不高。学生中总体上认为自己对知识产权知识相当熟悉的仅占3.1%,认为自己对知识产权知识有些了解的占35.0%,略有耳闻的占55.3%,几乎毫无所知的占6.6%。可见当前高校研究生的知识产权知识普遍比较贫乏。
2.高校学生中与知识产权相关学术道德失范现象比较普遍
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作为一种世界性现象由来已久,近年来在我国愈演愈烈。高校作为科学发展的火车头,文化创新的策源地,其学术道德失范现象更成为一个突出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先生认为:包括北大在内,没有一个高校的教师没有发生过抄袭剽窃问题的,没有一个高校的学生不存在抄袭剽窃情况的。郭世佑先生则认为“凡是在我国学术界存在的学风不正与学术失范现象,无论是低级错误,还是‘高级’错误,在我国的研究生教育中,都不难找到可以对应的根据。”可见,高校学生中学术道德失范现象比较普遍。通过文献分析可以归纳出当前高校学生中广泛存在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主要有:1、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2、伪造或者篡改调查、实验数据;3、论文署名搭便车及不知情的挂名;4、一稿多投、多发;5、不当注释等。笔者所在课题组的调查显示,当前研究生在学术论文撰写及发表或完成论文作业中,87.4%的同学曾有抄袭行为;32.3%的同学曾有修改、伪造实验或调查数据行为;63.7%的同学曾引用他人观点而不注明出处;35.8%的同学曾没有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18.0%的同学曾一稿多投。上述数据显示,排在前三位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分别为“抄袭(剽窃)”、“引用他人观点而不注明出处”、“没有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而这三者都和知识产权紧密相关,既是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同时又是违反知识产权法主要是著作权法的违法行为。所以,笔者认为知识产权意识缺乏是当前高校存在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重要原因。
二、当前的学术道德建设研究忽略了知识产权意识因素
国内外有关学术道德问题和知识产权教育的研究较多,但是,把知识产权教育与学术道德建设二者结合起来研究的则很少,几乎是空白领域。已有研究偶有提及,也往往是一带而过。笔者认为,当前学术道德研究忽略了知识产权意识因素。检索相关文献,可以发现,计算机之父、英国科学家查尔斯.巴比吉(1791-1871)在1830年发表《对英国科学衰落的思考》一文,最早对学术不道德行为做了研究。国内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关注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以邹承鲁院士为主的科学家的联合推动。2000年以后,学术道德问题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相关研究逐渐增多。随着国内关于学术不端前期研究的逐步积累以及对其关注越来越多,相关的论文、专著和译著数量快速增加。分析已有研究不难发现,关于研究生存在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原因,当前学者们一般从主观因素和客观环境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如傅立民、孙中华认为,“造成当前研究生学术失范的不但有个人因素,也有制度原因,更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学术政治化和经济化是社会大环境,学术共同体内部激励机制的功利化和约束机制的弱化是社会小环境;而部分学生学术价值偏离和道德失范既是学术失范的结果,也是学术失范的原因。”关于主观因素,学者们一般认为主要是“研究生个体价值观念扭曲,诚信意识缺失,学习目的功利化”。更多的学者则归因于客观环境因素的影响。首先,是探寻制度性因素。如评价机制不合理,学术规范制度不够完善,监督制度缺位等。其次,是社会环境因素。如整个社会诚信氛围的不足,社会环境的急功近利以及官本位等传统意识的影响。我们认为,知识产权意识缺乏是当前高校存在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重要原因,当前学术道德研究忽视知识产权因素是一重要缺陷。
三、加强知识产权法制教育,重建高校学术道德
既然知识产权意识缺乏是当前高校存在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重要原因,为重建高校学术道德,就必须大力培育高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如何培育高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呢?根本在于教育。知识产权意识不能自发形成,只有通过教育,才能实现知识传授和观念教化的双重目的。知识产权法制教育是提高学生知识产权意识的重要途径。所以,知识产权法制教育应当成为高校学术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提高学校对知识产权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全国12所重点高校进行的知识产权教育情况调查不难发现,大部分高校对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不够重视,甚至认为它可有可无。重点高校尚且如此,其他普通高校就更可想而知了。因此首先要提高学校领导的知识产权意识,使其认识到知识产权法制教育对于重建高校学术道德的重要作用,加强其对知识产权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
(二)明确知识产权法制教育的目标
学术道德视野中的知识产权法制教育,不同于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教育的博大精深,属于通识教育范畴,具有自身特殊性。知识产权法制教育的目标应设定为:通过传授必要的知识产权基础知识,使大学生初步了解知识产权制度,认同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牢固树立知识产权意识。
(三)关于教学内容。
确定教学内容时应针对大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努力实现针对性、普及性、实践性、新颖性的统一。具体讲,在内容选择上,首先,应注意针对性,重点突出学术道德相关的著作权保护制度。其次,不必求全求深,应以普及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精神为主。最后,在内容表达上,应深入浅出,并大量引入案例,以案说法,增强吸引力。
(四)关于教学方式。
根据教学内容和对象特点,教学方式应突出灵活性、多样性和趣味性的特点,并注重实效。可考虑选择多种方式,如列为必修课、选修课、开设专题讲座、经常举办知识竞赛、问题答卷等。
(五)关于师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