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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确保了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连续性。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代区政府起草了《市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报送市政府、区委和区人大,并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以考核为抓手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对全区各部门、乡镇街进行2020年度考核,评选出先进乡镇街3个,先进区直单位5个,先进个人10名。
二、坚持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切实推进行政裁决工作。部署开展全区裁决事项梳理,严格对照省政府、市政府文件精神,梳理了我区2个部门2项行政裁决事项,印发《区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二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严格行政执法报告制度。根据《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按时向区政府和市司法局报送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同时,认真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体制改革等方面的调研。三是积极开展案卷评查。采取部门自查和集中评查方式,对全区执法机构2020年度办结的189份行政处罚案卷、225份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重点检查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领域的执法案卷。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加强法制监督平台运用和管理,做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的启用工作。上半年,年审执法证件975本,办理行政执法证件27本,完成了2021年全区通用法律考试的报考工作。五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结合去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广成效,制定《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联合区数管局转发关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相关要求,对细化方案、动态调整清单、制定格式文本和工作流程、制度建设、督查考核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
一、及时传达省市会议精神
首先是向区分管领导汇报省市会议精神及今年的工作打算,争取区领导对法制宣传工作的支持。其次是召开各乡镇司法所长及普法联络员工作会议,并与各乡镇和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签订全
年目标责任状,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落实责任,分解任务。
二、结合实际,制定2012年法制宣传工作意见
今年2月份,我们根据省市会议精神,结合区情实际,认真制定《2012年法制宣传工作意见》,并将初稿发放给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使《意见》更具可操作性。并将联合区委宣传部向全区下发该文件。
三、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今年以来我们对以前的各项制度,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制定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公务员学法考核制度、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规范、流动人口学法规范等各项学法制度,为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提供了保证。
四、形式多样,氛围浓烈,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效果
1、报纸和电视动。不仅在《淮阴报》上把《条例》内容以知识问答的形式连载三期,而且电视台在中央1—10套、省、市、区电视频道用字幕连续一周滚动宣传,做到全覆盖。
2、标语和现场联动。在主要街道、工地、机关等地方悬挂标语47条,在最繁华、人员聚集的黄河广场进行现场咨询和宣传,发放《条例》和宣传资料200余份,扩展宣传的广度。
3、城市和乡镇联动。除了在主城区加大宣传力度,还把触角延伸到乡镇,在各个街道、大道上悬挂标语,力求做到无死角。
4、领导和民众联动。一方面派专人把《条例》送给各个乡镇主要领导和业务人员,并把《条例》主要精神简明扼要的书面向区、局领导汇报,另一方面深入机关、工地、广场、街道,接受宣传的广大民众达余人次,确保了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为实施从今年5月起实行的新《消防法》和《防震减灾法》,4月30日,我区举办培训班,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向红亲临培训班,并对学员们提出明确要求。5月份,区司法局根据季节特点,特制万把法制宣传折扇,送发给学校、机关、乡镇近百个单位3000余人,造成很大的宣传阵势,广大群众对这种新的普法方法很感兴趣,一致要求象这种别开生面的普法形式要多搞一些。
五、认真组织省级、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申报工作
3月份,组织全区各乡镇申报区级民主法治村45个。5月份,我局深入基层了解各村和社区的实际情况,从中择优选出王营镇越河村、西宋集镇新园村、凌桥乡李庵村、徐溜镇韩庄村和王营镇西坝社区五个单位作为第五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确定后,我们深入各村,现场指导,帮助准备资料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六、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
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区委中心组在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中都安排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并要求领导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以提高领导班子的法律素质、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能力。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开展了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区人事局下发了《淮安市公务员“五五”普法习题集》近3000册,并把习题完成情况纳入公务员年终考核范围,使法律知识成为全区公务员的必学内容。
七、落实青少年学法
依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学校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认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交通法律法规、禁毒教育等活动。为扎实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6月2日-15日,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特别邀请了对青
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具有丰富经验、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义务普法宣传员潘恒球老先生到10多所学校进行义务宣讲活动,听课学生达多人。潘老针对青少年心理特点,以一个个发生在青少年身边以及校园内外的鲜活案例,深入剖析了青少年犯罪心理滋生的原因以及如何有效克服不良心理、预防犯罪等方面内容,听课学生深受教育。袁集初级中学扎实开展普法教育,以课堂教学为基础创造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教育与课堂教育相结合,在思想品德、社会等课程中渗透法制教育。
一、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半年来,法制工委认真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围绕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学习。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工作中认真学习十精神及的讲话精神,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科学发展观的内内涵,以提高政治敏锐性及政治鉴别力,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上半年,积极参加区委举办的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大学堂学习,努力夯实理论基础,结合法制工委的工作特点,认真抓好法制工委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努力为我区经济发展出谋献策。二是积极参加“三严三实”的学习,认真学习的讲话精神,高标准、严要求地学习好“三严三实”的相关内容,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好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以及查摆个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学习,加深对党的新时期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增强了党性观念。
二、加强调查研究,努力为人大常委会工作提供意见
为了更好地为人大常委会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工作中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了解我区的工作动态,结合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安排,今年上半年法工委认真抓好__x区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工作情况的调研,在调研中我委认真制订好调研工作方案,深入到各相关部门的专题工作座谈会,开展调研,倾听各方对__x区法院立案工作情况的意见,通过调研对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一是立案程序还有不够规范的地方,便民意识有待提高;二是涉诉工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三是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通过调研建议法院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规范立案,严格依法立案;二是加强涉诉涉法工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的队伍。另外在工作中认真配合好办公室及相关工委开展调研工作,为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工作提供意见建议,促进人大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强化工作,加强“一府两院”的监督
群众利益无小事,工作是直接联系群众的纽带,是了解“一府两院”工作好坏的一面镜子。为此,我委在工作中,十分注重工作,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为此,我委上半年配合办公室做好工作,共接待来访人员__人,来信__件。在工作中主要做好:一是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针对群众来信来访问题,我委做好耐心细致的接访工作,专心听取他们来访反映的问题,并做好记录。为了配合好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我委认真落实中央工作指示精神,针对群众来访的案件,能及时跟踪落实,特别是常委会或相关领导批示办理的件,实行全面跟踪落实,确保案件能及时答复;二是注重监督与强化落实相结合。为了解决好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我委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作风,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针对我区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些群众长期上访而未有解决的问题作为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加强工作落实,通过听取各办理单位的工作汇报等方式,全面跟踪落实,针对一些案件迟迟未报处理结果的情况,认真监督办理,直至到有结果为止。
四、抓好拟任干部任前考试工作,为常委会任命干部提供保障
根据干部任前相关规定,人大拟任干部在任命前必须进行任前法律考试,为此,法制工委为了配合好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认真抓好拟任干部的任前法律考试,增强拟任干部在今后工作中的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依法办事自觉性。年内,法制工委根据工作要求,开展拟任干部法律考试__人,为常委会任命干部提供法律保障。
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领导责任制
成立了统计局依法治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及纪检组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执法大队法具体负责的依法治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完善统计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决策范围、权限,健全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重点是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未经评估和未经通过的,不予决策。建立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督和责任追究主体、程序和方式。
二、依法规范本单位行政行为
(一)按照《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栽量权标准》。建立统计局行政执法自由栽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栽量权行使,细化量化本部门行政执法栽量标准,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和不公平。
(二)改进和创新统计行政执法方式。坚持统计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疏导结合,推行柔性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统计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科技水平。
(三)建立统计行政执法依据定期梳理和公布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统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考评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及重大具体行为备案制度。
三、深化统计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
(一)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定期编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新闻工作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发挥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政务服务和政民互动作用。按照行政权力公开要求编制了各自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包括行政执法类流程图、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公开的形式应从有利于群众知情办事和便于监督出发,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二)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在已经运行的行政权力职权基础上,再认真梳理和审核统计行政权力,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编制和监察点风险点的设置,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
四、加强学法用法制度
一、注重内涵建设,打造一流的卫生行政执法队伍
(一)加强法制学习,提高队伍素质。为打造一流的卫生行政执法队伍,我局制定了严格的学习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互交流等学习形式,强化卫生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制学习。通过法律考试、案卷评议、文书制作等执法技能的培训学习,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卫生行政执法的能力。
(二)严格执法稽查,加强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质量,我局制定了严格的稽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卫生执法人员的作风、纪律、工作质量、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等进行常规稽查,对案卷质量等进行专项稽查,上半年开展各类稽查行动3次,进一步规范了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
(三)加大案件审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案卷质量是卫生行业执法的生命线,今年我局继续加大案件审查力度,着力提高了案卷质量,从文书制作、主体合法性、适用法律条款、处罚裁量等环节层层把关,确保案卷质量过关。
二、全面实施依法行政、保护广大群众生命安全
今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贯彻实施,相关职能进行了调整。上半年,我局除继续抓好食品卫生各项安全工作以外,对医疗卫生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等卫生执法工作开展了经常性执法、突击性执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加大了取缔力度和曝光力度,保障了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区1-6月份未发生一起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开展各类食品卫生专项整治
1、学校卫生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各类学校(幼儿园)档案;继续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结合部分学校“改食堂”工程,加强预防性卫生审查。3月至4月组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内110所大、中、小学、幼儿园的148家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按照量化分级的标准,督促学校改善必需的卫生基础设施,实施规范化管理。继续加大对学校校园饮食店的监管,积极查处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饮食店,不断拓宽学校卫生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2、餐饮消费环节打击添加非法食用物质专项整治。共检查餐饮单位987家,其中社会餐饮435家,学校食堂148家,建筑工地食堂16家,其他集体食堂55家。出动卫生执法人员1454人次,出动车辆417车次。截止专项行动结束,未发现餐饮单位使用非食用物质及私屠滥宰病死猪病害猪肉及制品。
3、其他食品专项整治。上半年我们还开展了卤菜、保健食品、豆制品、超市等各类专项整治10余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00余户次,有效地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行为。
(二)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上半年我局共出动卫生行政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6车次,监督检查个体诊所17户次,取缔无证行医场所4户次,没收药品、器械价值2000余元。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好转,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4至5月份,我局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60余家工厂进行了检查,发放了“南京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档案”进行填写。6月5日下午,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暨培训会议”。全区44家企业负责人或分管人员参加了会议。
(四)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
结合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上半年我局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28家医疗机构进行了传染病防控措施的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疫情报告和预防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和预防接种等情况。督促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健全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门诊的运作,落实消毒隔离制度,做好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做好消毒剂的采购索证、使用和储备工作。
在防控手足口病期间,我局对辖区范围的学校、幼儿园进行了传染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共检查48家。督促各单位做好学生或幼儿的“晨检”工作、落实消毒工作、加大课室的通风效果,预防和控制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
(五)严厉打击卫生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为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充分发动群众的力量,我局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有效地受理和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上半年,共受理投诉举报33起,做到个个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处理及时率和规范处理率均达到100%。查处食品卫生违法案件6起,罚款人民币共计1.2万元,查获并销毁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的食品150多公斤。通过不断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有效地震慑了卫生违法者,维护了公共卫生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强化服务意识,严格卫生行政许可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办法》,我局严把卫生许可关,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全面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做到卫生许可工作程序合法,资料齐全,工作规范。此外,我局还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执法理念,实行人性化监管,提高上门监督的频率,协助管理相对人提高卫生水平。一是明确服务承诺,缩短办证时间。二是在每个街道公共卫生科开通受理窗口,群众可就近申请办理。三是把现场审查的任务落实分解到各个街道,缩短审查时间。四是偏远街道由公共卫生科统一集中办理,并送证上门。五是进一步落实收费减免措施,免收卫生许可证复核工本费,对持南京市下岗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免收许可审查费,对困难户、残疾人、现役军人家属实行最大幅度的费用减免。上半年新办及复核食品卫生许可证1346户,其中生产加工117户,销售796户,餐饮单位325户,单位食堂76户,学校食堂14户,工地食堂18户;新办及复核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16户。
四、注重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卫生行政执法环境
一、依法行政 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力度 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行政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客观需要,是构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要求。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正常经济秩序,建立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是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的工作。
(一)调查研究。针对我市农业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农业行政复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农业行政赔偿程序、执法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探索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和长效机制。
(三)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农业厅关于收缴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剧毒鼠药的清查收缴力度和宣传力度,以及合法鼠药经营网点的布局。并联合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的积极开展清理收缴、宣传等活动。通过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目前我市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得到有效地遏制,有效地打击和预防利用杀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早日根除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对社会的危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稳定。
(四)加强农业法制工作,针对农资经营户和农村群众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较弱等特点,同时为了有效防止坑农害农的违法事件的发生,对全市农药经营户、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经营户进行了组织学习,1月至6月共组织农资经营人员培训(含上岗证)学习约600人次。通过加大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和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及整顿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等活动,提高了经营户依法经营意识,提高了他们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意识,维护了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了合法经营。
(五)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昆明市农业局职能和农业生产的实际,成立了昆明市农业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了《昆明市农业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昆明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责任部门、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组织保障等内容,为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大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力度,建立标本兼治、上下联动、信息共享、部门配合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完成了三个阶段的工作总结和10日一报的报表各项工作,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的稳定。
(六)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和行政审批改办领导小组关于《行政处罚依据清理的通知》、《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的通知》及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设置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设置依据清理、规范细化的精神及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对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清理,加强和“三个区”有关行政审批项目移交和行政执法对接及指导,同时做好省农业厅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对接,使我局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移交和衔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阳光政务的相关要求,拟定了“昆明市农业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加强对县(市)区农业部门“阳光政务四项制度”的建立的指导及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对涉农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所设置的农业行政处罚条款、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进行梳理,共有231款。在农业行政执法制度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农业行政执处罚自由裁量权,准备提交省农业厅和县(市)区讨论。
(六)、根据市政府2008年立法计划的工作安排,我局承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常委会,并于2009年2月1日施行。我处积极参与了相关宣传资料的拟定和培训等工作;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积极组织和参与在东风广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自两会结束后,我局共收到58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5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8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局党委的安排布置,我处积极开展撰写、协调、组织面商、修改面商答复稿等相关办理工作。现已完成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8件,目前已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36件,面商率100%,满意率100%。
三、完善、健全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及加强便民窗口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局党委的工作安排,我局行政审批项目都已按规定拟定了行政审批程序,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开展审批工作。同时加强便民窗口工作人员的学习宣传。经过有关处(室)、站所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努力,没有出现违规或者举报、投诉案件,按时、按质完成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任务,树立了农业局窗口的良好形象。
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市委、政府开展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收集和整理本局应当公开的相关的政务信息,并在市政府网站和农业信息网进行公开。同时和市场处共同完成了96128专线接听电话的基础材料整理、上传和回复工作。
五、其他工作方面
积极做好市委、市政府批转的督办件;积极参加招商引资和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下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大对涉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宣传力度,并针对我市农业和农村社会、农业依法行政、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探索执法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和长效机。
(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继续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活动,重点整顿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疫苗、肥料和九种农资的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正常经济秩序;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切实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行“阳光政务”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依据的细化等工作。
(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年底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审验及部分证件到期换证培训等工作。
(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特别是3件政协重点提案面商的组织工作,按质、按时完成办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检查兽药经营企业及兽药经营户共计36家,其中GSP的兽药企业5家兽药经营个体户31家,并且与他们签订了《兽药经营行业诚信自律》倡议书,检查规模养殖户246户,取得《动物防疫各种合格证》有27户,并县与签订了《规范使用兽药承诺书》246份,发放养殖档案246份。
(二)利用农资打假宣传月活动,举办1期兽药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人员,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765份,对5家GSP经营兽药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执法检查15次,取缔2个无证经营生物制品的兽药经销户,货值金额达1.6万元。罚没金额达2.1万元,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经营假、劣兽药及违禁药品。
(三)健全基层的官方兽医巡查制度,并把入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综合执法,达到上下联动,上级处罚为主,下级宣传,巡查为主的联动机制。
二、主要措施
(一)认清形势,分片落实兽药监管责任
近年来一些违禁兽药的经营滥用,动物产品安全责任越来越大,兽药监管责任越来越大,为了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兽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具体负责。进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使得每位执法人员及官方兽医人员均有监管范围,有自己的责任田,做到全覆盖,常态比。
(二)大力宣传狠抓落实
1.对经营兽药人的企业负责人,技术员以及兽药经销的个体户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让他们知道各种法规知识和违反相关法规要追究责任严重后果,在心理层进行宣传。
2.通过宣传车,散发宣传资料给农户饲养户及相关企业。
3.通过官方兽医现场检查巡查现场指导,让养殖户科学合理购置使用兽药,严格执行兽药休药制度。四是重点对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整治检查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否严格按照《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责任原则》来做其相关记录和各种档案是否健全。有无经营假劣兽药及违规兽产品行为,使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三)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使用违禁兽药的行为
1.建立健全兽医官巡查制度,每位兽医官必须对自己管辖的片区企业规模户每月巡查到二次一上,并有专门的巡查记录簿,发现情况立即上报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及相关的兽药主管部门。
2.利用农资打假集中行动,对全县的兽药经营企业及经销户,共查处了2起无兽药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生物制品,货值达1.6万元,没收罚款共计2.1万元,并给予取缔。
3.开展对全县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使用海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替米考星注射液专项检查工作,全县规模养殖户,兽药经营企业无一使用,经营海联动物药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替米考星注射液。
4.集中开展“瘦肉精”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213个规模养猪场养牛场及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地毯式的普查,无一例为阳性。
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今年以来,我局在召开的局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认真传达学习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扫黑办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切实增强扎实推进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深化线索摸排。今年以来,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以及区直律所律师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形成全民参与的合力,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是强化综合治理。加强特殊人群监管,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强化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实现监督全覆盖。持续做好刑释解矫人员管控,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和线索排查。
四是强化宣传发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矫人员学习“两个通告”,切实提高群众和特殊人群对“两个通告”的知晓率。另外结合“法律六进”、“送戏下乡”等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面宣传。
五是强化督查指导。局领导班子继续坚持督查督导机制,对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区法援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要求立行立改。
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根据省司法厅印发的《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大纲》、《全省司法所规范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区局积极争取财政拨款,上半年共投入40余万用于三里桥、中店司法所办公用房装饰工程。通过与木厂、三里桥、中店等3个乡镇街的积极协调,实施司法所提档升级行动,全面提升司法所基础保障。
二是积极按照省司法厅《省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力争持续打造司法行政基础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平台。
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认真部署开展“春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积极部署和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摸清涉疫情矛盾纠纷底数,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确保一般矛盾不出乡,重大矛盾纠纷不出市区。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213起,成功化解1173起,调解成功率为97%。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是强化特殊人群监管帮扶。今年以来,接收刑释人员99名,帮教率为100%,安置率为90%;服刑人员信息核查成功率为100%,预释放人员回执率为100%。目前在册刑满释放人员共957人,重新犯罪率低于3%;今年受疫情影响,监狱实行封闭式管理,区局积极主动作为,与省内各监狱建立远程视频帮教机制,共为犯人家属申请远程探视108例,探视成功64例,对监狱犯人的改造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之年,区司法局将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取得新成效。常态化组织理论学习,深化线索摸排,扩大宣传发动,规范律师辩护,强化督查指导,不断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争取取得更好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1、通过案卷评查和对执法案件个案指导,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纠正了行政执过程中一些错误的做法。特别针对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没有将行政执法案件装订归卷、归卷文档资料不完备、作出行政处罚证据完全缺乏(既没有调查笔录、也没有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勘验笔录等证据)、应当适用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用简易程作出、应当听证的没有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在案卷中没有体现当事人有权申辨和陈述的权利、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没有送达文书等错误做法进行了纠正和规范。
深入执法单位现场培训与个案指导。已在县拆迁办、交通局两单位进行了执法人员执法实务培训,与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实务交流,对执法人员提出的执法难点、焦点进行了解答,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与素养。
2、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办法”机制
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是行政执法程序的重要环节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行政执法腐败,维护行政机关形象有重要作用。2013年5月,我办草拟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办法”,上报县政府,以石府办字[2013]175号文件下发到各行政执法单位。“办法”对适用的范围、程序、内容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可以预见,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加强了监督、减少了腐败。
3、建立和完善行政调解机制
根据上级精神,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功能与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成立了“县政府行政调解中心”,建立健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对行政调解的主体、范围、行政调解的原则、程序、结案、归档均进行了规范。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能通过行政调解化解的矛盾,决不走行政复议途径,能通过行政复议解决的矛盾,决不推向行政诉讼,能终止于行政诉讼的纷争,决不流向的原则,尽量化解社会不稳定隐患。
4、参与组织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培训,对全县重点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度评估
与县政法委组织了全县重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培训,就风险评估应当遵循的程序、原则、范围、内容等进行了讲解,使具体工作人员具备了风险评估操作能力。
5、积极履职,推进其他业务工作上台阶。一是不仅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职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而且积极为其他文件出台,以及招商严把政策关,上半年审核文稿和合同近百件;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当好参谋,注重了重大决策实行听证制度的执行到位,就预留地管理意见认真组织听证会,广泛吸取民智、民意;三是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进步提升,上半年办理行政复议案6件,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6、积极做好“三送”等中心工作
“三送”工作既抓规定动作,更重创新。1-4月份,我办“三送”工作点为横江镇洋和村。一是帮扶1万元资金发展烟叶生产,洋和村历史上首次全面完成烟叶种植任务;二是扶持了小组番鸭养殖,扶持资金5500元;三是争取项目资金和组织群众修好通组公路3.8公里,其中,鹅窝里1公里、至2.8公里;四是积极争取大排凉毛窝人畜饮水工程和七里迳水库南灌渠维修工程立项;五是筹措资金3000元于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了困难群众。5月至今,“三送”工作点调整至小松镇丹溪村,积极争取到了小松街至丹溪村王柏坑等两条通组公路计3.3公里的项目,已督促配合早日动工;同时正在争取水陂修复项目一处及村卫生室项目。
招商引资工作有初步成果。已于6月初邀请台商到县实地考察,达成到县投资3000万元开设鞋厂的初步投资意向。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1、继续抓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做到政府出台的文件有件必审,有件必备。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的事前监督职能,使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做到合法、合规和符合上级政策措施,又能结合本县的实际做到科学、具体、可操作性强,为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合法、准确的依据,为发展县域经济提供有利的法制依据。
2、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贯彻执行情况进一步实施监督检查。具体包括:1、是否及时承接下放管理层级、委托实施项目;2、是否重新进行流程再造;3、有关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是否对外公示;4、有关印章、书面凭证和格式文本使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5、实施行政许可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6、是否建立相关监督检查制度;7、是否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能;8、行政审批案卷是否立卷归档、立卷归档是否规范等。
3、进一步做好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机制,积极探索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的新方法,使人民内部矛盾得以和谐解决,使行政层级监督得到有利的强化,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得以加强,进一步提升和谐社会建设的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