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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编制目的
及时控制、快速处理本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以下简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减少和降低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
1.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定义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由于质量、卫生、包装等问题导致损害、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突发事件。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4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科学预警、快速反应。
1.5适用范围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本省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及处置。
各地级以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地市局)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组织领导及其职责
2.1领导机构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局)设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简称“省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成。省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一领导、全面部署全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确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方针政策和工作原则;
(2)制定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有效方案和措施;
(3)调动整合本系统有关技术力量和相关资源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应急协调、适时通报和总体保障机制。
2.2工作机构
省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局食品监管处承担日常工作,食品监管处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全省质监部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各地市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相应地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局领导担任组长,负责组织辖区内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本行政辖区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3安全评估机构
省局组织专家,成立食品安全评估小组,负责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是否需要风险预警以及预警级别的建议。
检验机构对应急反应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预测预警
3.1获悉途径
(1)国家质检总局、省政府等上级机关交办;
(2)媒体曝光;
(3)其他部门移送、下级报告或举报投诉。
3.2应急准备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系统有效畅通运行。
(2)地市局应指定专门联络员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整理、登记、上报等工作。联络员名单需报省局备案,如人员发生变动,需及时报告省局更新,并做好相关记录。
3.3评估定级
省局收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评估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分析评估,*是否需要风险预警以及预警级别的具体意见。
3.4预警级别
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的范围及危险程度进行分级预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警共分四级:
(1)一般事件预警(Ⅳ级)
一般事件指:无明显危害,但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可能存在潜在威胁,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2)较大事件预警(Ш级)
较大事件指:存在明显危害,在某个地级以上市内,已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直接损害人们身体健康,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3)重大事件预警(Ⅱ级)
重大事件指:危害严重,在某个地级以上市内,已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并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死亡病例10例以上,有可能进一步扩散到其他地级以上市,已超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地方政府处置能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
(4)特别严重事件预警(I级)
特别严重事件指:危害特别严重,对全省大部分地区造成严重危害,并可能进一步扩散到其他省份或国家,已超出省局及省政府处置能力水平,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
3.5预警颜色
按照食品安全事件的预警级别:一般(Ⅳ级)、较大(Ш级)、重大(Ⅱ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预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6预警内容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预警级别、起始时间、波及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
3.7预警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食品安全评估小组对突发事件分析评估的结果,对预警是否和预警的定级*具体意见,上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征省政府同意后,由省局向社会预警。
依据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以下简称《反应预案》),应由国家质检总局决定、的预警,按《反应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4应急措施
4.1获悉信息及现场控制
地市局获取信息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在两小时内进入现场核实信息以及做好现场控制,减少信息传达期间内事态进一步恶化的可能。
4.2信息报告
事发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事发地质监局)应在掌握准确情况后,第一时间向上一级质监局及当地政府报告,并由地市局向省局报告;重大的、情况紧急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可直接向省局报告,省局即时启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要时向省政府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危害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的问题、报告单位和报告时间等。
4.3现场调查
事发地质监局在接到上级指示后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到达事件发生的生产加工企业现场协助调查,及时收集有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第一手资料。发生重大事件或特别重大事件的,省局将派出工作组,对事件的处理进行现场指挥和督导。
4.4执法处理
(1)对事件发生原因进行调查;
(2)对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实施查封、扣押并进行抽样检验;
(3)对涉嫌有毒食品,责令生产者全部收回,并通报食品安全委员会,收回全部涉嫌有毒食品,跟踪处理不合格产品,及时有效地遏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查清有问题食品的主要原辅料来源。
对已出厂销售的有问题食品实行召回制度,对生产加工企业依法采取责令停止生产、停止销售、吊销生产许可证等措施,必要时向地方政府建议予以取缔。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4.5事后监测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各地市局应视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对本辖区的相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有关生产加工企业数量、规模、生产条件、原辅料来源、产品销售区域等信息,并及时向省局上报调查结果。
(2)对涉嫌有问题的食品进行监测检验,比对试验;对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研究,掌握安全状况。
(3)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生产的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等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并定期进行监督检验。
5总结分析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完毕后,事发地地市局要及时做好分析和总结工作,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鉴定结论、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分析突发事件发生原因和影响因素,*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上报省局、当地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部门。省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组织对事故原因再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制定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6信息
省局统一向社会预警通报及风险信息。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相关信息。
对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统一由省局对外,未经许可,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公布。
依据《反应预案》,应由国家质检总局的预警通报、风险信息、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按《反应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7预警解除
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控制、缓解、消除后,省局应及时向社会预警解除信息。
8工作要求
各级质监部门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职责,不得懈怠。
(1)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2)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协调保障、技术支持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察工作。
(3)加大监管力度,预防类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
9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事件发生地质监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造成危害或恶劣影响的;
(2)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救援和调查的;
(3)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基本情
截至2011年底,我局进一步完善了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原则、程序、方法及保障措施。在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方面,陆续制定出台了《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餐饮服务环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殊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药械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保障制度,力求从制度上落实监管责任,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根本目标,严格遵循“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应急工作方针,扎实做好事故应对基础工作,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人员和措施保障。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了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对群众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一名应急工作联络员;二是健全队伍和配备必要设备。建立了由15人组成的应急处置小分队,明确了应急车辆,配备了必要的通讯工具,进行了内部演练活动。三是加强应急网络建设。在市局网站上建设了“应急管理”窗口,公布了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和日常管理工作职能,与各县(区)和重点企业建立了通畅的网络信息体系,要求各县(区)局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办法,明确职责分工。
(二)完善应急预案机制体系建设。根据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预案。进一步修订了《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健全覆盖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督促各县(区)局做好区域应急管理工作,实行日常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不断提高预案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三)完善应急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近年来,我们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上进行了有效探索,努力加强涵盖应急管理在内的长效机制建设。将风险管理体制建设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和重点考核项目,组织专门班子,对风险隐患排查、评估、预警、处置等各环节的工作进行了探讨,基本理清了路子,形成了一套可行的管理制度。作为突破口,我们重点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建设,建立了市、县(区)、乡三级监测网络工作例会制度、病例报告质量督查和认定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督促医疗机构实施药师进临床制度,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级监测站点的调度和现场督导,实现“五个及时”:及时收集整理各类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及时总结、分析、评估全市药品安全风险状况,及时药品不良反应预警信息,及时上报、反馈省、国家局,及时将不良反应大的药品清除出市场。
(四)进一步做好事故救援准备。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召开重点医疗机构座谈会,提高医疗机构对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医疗抢救的责任意识,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组织协调现场救援,控制险情,减少损失。
(五)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一是健全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假劣药品信息报告系统,一旦发现假劣药品,立即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实施控制;建立了一支食品药品安全群众协管员队伍。二是加强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了农村食品、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地沟油”专项治理、含罗丹明B火锅底料、重大节日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和化妆品原料、痘痘美肤精华液681化妆品、化妆品违规标识等监督检查,经过整治,有力地规范了全市食品、保化品市场;全面开展和加强了基本药物、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检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重点工作。总体来看,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监测网络体系不断完善和预测预警能力得到了有效提高。
(七)积极介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米易县普威镇发生家庭聚餐引发的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后,我局在第一时间立即指派相关人员赶赴事发现场,对事故发生原因及前期处置进行了解,并协助指导米易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置善后工作;同时,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强化对农村自办宴席和学校食堂等集体用餐的指导,不断完善工作措施,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八)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了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值班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设立了应急管理值班室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了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的流动值班制度,提前排好值班表,每逢重要节日来临,局领导带队、各处室负责人参加,轮流倒换,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时刻加强对各县(区)局和重点企业的监督和调度,确保节日的食品药品安全。二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告制度。节日值班和应急值班人员全权负责对突发事件或突发事故的信息采集、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后的规定时间内上报到市应急办。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需要多部门衔接、协同配合,需要政府牵头,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组织,逐步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预案的演练,保障预案演练经费。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公众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仍待提高,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机制建设相对滞后。
为进一步提高防范应对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特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是健全食品药品应急管理机构,成立应急办公室,配备专职应急办主任。重点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械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应急知识培训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和监管部门的应急能力。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
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中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 ***********************************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小组主要成员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师生、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善后工作。
2、副组长负责组织每天对食堂进行卫生安全检查并客观填写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并向组长报告;经常与地方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师生和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学校如发生集体中毒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汇报。
3、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把中毒的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中毒师生的生命安全。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1.1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旗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加强合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系统联动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体系。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1.4现状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我旗的进一步贯彻实施,我旗各类食品抽检合格率逐年上升,近年来无食品中毒事件发生。但是,近年来,全国和我盟也曾经发生多次较大的食物中毒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各类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在我旗也时有出现,全旗食品卫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旗范围内可以预见的各类重大、特别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各类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专项预案是总体预案的组成部分。
2.组织体系
2.1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需要设立指挥部,总指挥由旗政府分管副旗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旗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卫生局局长、经贸局局长担任,成员由旗卫生局、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分管领导组成。
负责研究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命令;全面协调和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2.1.2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卫生局,是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全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建立和管理全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传达指挥部的各项命令,协助指挥部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检查督促各部门、各镇、苏木(街道)迅速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态的蔓延扩大;及时汇总、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起因、经过,明确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2.2组织体系框架
指挥部下设事件处理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警戒保卫组等应急处理部门。
2.2.1事故处理组设在旗卫生局,由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卫生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卫生监督所职能科室、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人员组成。其职责为:调查事件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医疗救护提供依据;查明中毒食品的来源、去向,并作出处理。
2.2.2医疗救护组设在卫生局,由卫生局分管医疗的副局长任组长,旗人民医院院长为副组长,成员由人民医院、中蒙医院分管院长及业务骨干组成。其职责为:迅速组织抢救队伍,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力求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数字,及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情况。
2.2.3后勤保障组设在旗财政局,由财政局分管局长任组长,成员由财政局、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交通局等部门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负责应急处理工作的经费和应急物资购买的费用,保证应急物资的供应和运输,组织应急处理药品、器械和相关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
2.2.4警戒保卫组设在旗公安局,组长由旗公安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公安局治安、内保、交警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
2.3应急联动机制
根据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有关镇、苏木(街道)政府以及财政、公安、民政、交通、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武警、企事业单位,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报告工作。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诊治病人的各级医疗机构以及所在单位和个人必须以最快通讯方式逐级报告卫生局,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旗卫生局立即启动事件调查和医疗救护工作,初步核实突发事件后,在2小时内将事故的有关情况向旗委、政府报告。
3.2预警
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发生事故的单位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责任人。卫生局是我旗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受理单位,卫生监督所是卫生局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处置发生在我旗的常规食品安全事故,作为我旗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第一响应队伍。
3.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依托《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管理维护,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相关信息的传递及反馈。
3.4预警级别及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预警级别内容如下:
一级(红色):一次中毒事故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中毒人数50人以上。
二级(橙色):一次中毒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中毒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
三级(黄色):一次中毒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中毒人数2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虽无死亡病例报告,但事故发生在学校或全自治区性、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
四级(蓝色):一次中毒事故造成10人以上20人以下中毒,但无死亡病例;中毒人数少于10人,但引起中毒的原因尚未查明,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人数仍在增加。
预警级别由市卫生局提出建议,报旗政府批准同意,由卫生局负责。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按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启动相应预案:
Ⅳ级响应:
一般(Ⅳ级)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Ⅳ级响应。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接收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病人进行治疗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局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内容。
卫生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启动事故调查和医疗救护工作,并在2小时内将疑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上报旗委、政府。
Ⅲ级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卫生局),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到现场调查核实,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和确认。并立即上报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临时机构,组织实施应急处理方案。
3、公安、民政、工商、质监、镇、苏木(街道)政府等部门各司其职,做好可疑食品查处和人员安置工作。
Ⅱ级响应: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卫生局根据事故处理需要调集技术、人员、物资,并成立医疗专家救治小组,动员所有医疗机构做好收治病人的准备。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立即召集工商、公安、质监、药监、农业等部门,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具体措施。
3、必要时请求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派遣专家指导应急处理工作。
Ⅰ级响应: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各有关部门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处理和中毒人员的救护工作。
2、请求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派专家指导处理工作。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根据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发展情况,分初次报告、阶段报告、总结报告三种类型按照规定时限向政府、卫生局报告。若事故涉及港澳台或外籍人员,由旗卫生局逐级上报国家卫生部。
4.3基本响应程序
4.3.1基本应急
按照分级响应的要求开展应急工作。
4.3.2扩大应急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难以控制、中毒人数仍在不断增加时,由卫生局向旗政府提出提高响应级别的建议,并作好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
4.4指挥与协调
各有关部门根据旗政府的指令,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事故处理工作。为增强应急处置决策的科学性,设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小组。
4.5新闻报道
新闻按照实事求是、有利稳定的原则,具体内容由卫生局负责审核,由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把关,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社会。
4.6应急结束
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处理工作结束后,本次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物资征集、交通工具征用补偿、污染物收集处置、现场清理消毒、人员劳务等由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提出方案,经后勤保障组审核,由财政部门结合财政实力予以拨付。
5.2社会救济
民政部门根据各有关镇苏木(街道)政府上报的救济申请,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划拨。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捐助物品、资金的发放,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
5.3保险
保险机构在最短的时间内履行赔付手续。
5.4调查和总结
卫生监督所要做好事件调查的有关总结工作,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卫生局根据调查处理意见,做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6.保障措施
6.1应急队伍保障:卫生局负责组建一支由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疾控中心人员参加的应急事件处理队伍,确保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紧急封锁现场。
6.2医疗卫生保障:卫生局负责组建一支由医疗单位人员参加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进行现场急救,力求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
6.3经费保障:财政部门根据卫生局的预算,保障常规应急物资、医疗器械、药品、试剂和人员培训等所需经费。
6.4物资保障:由卫生局牵头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应急器械、消毒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
6.5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指挥部的意见,负责维护应急事故现场治安秩序,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旗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卫生局)应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人员牢记值班报告电话号码和联系方式。卫生局应组织有关医疗卫生单位,采用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健康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各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相关基本知识培训。
7.2培训
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各级领导要定期听取卫生部门的食品卫生情况通报,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的最基本知识及法律知识,卫生监督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的各级人员要定期参加业务培训。
一、指导思想
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党和国家的声誉,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以确保奥运期间全市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强化措施、重点监控、点面结合、以面保点"的工作原则,按照"严控生产源头、监管流通消费、部门互联互动、保证全程监督"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奥运期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1、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与我市进、出食品有关的群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和食物中毒、食源性传染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
2、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与我市进、出食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和放射性食品污染事件;
3、确保奥运期间不出现因应急反应不力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后果的扩散。
(二)工作重点
1、重点产品:粮油、豆制品、蔬菜、果类、肉类、禽蛋类、奶制品、水产品、调味品、饮料等10大类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具体包括大米、食用油、酱油、食醋、米粉、米线、腐竹、啤酒、饮料、饮用水、冷冻食品、蔬菜、奶制品、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等;
2、重点区域:市内重要旅游景区(点)和重要交通枢纽、车站、繁华街道等流动人员集中区域等;
3、重点单位:产品销往奥运项目举办城市食品生产企业,宾馆、超市、商场、专业市场、娱乐场所的食品供应点,早点摊群,定点屠宰企业,列入全市"十小"行业整治范围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菜场等;
4、重点问题: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以非食品加工原料和病死(害)畜禽、禁用药物等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回收过期食品加工上市行为,假冒奥运食品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强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管理,尤其是剧毒、高毒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禁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环境(空气、土壤、水环境等)进行定期监测,加强农产品监督检测;加强国家规定的37种食源性兴奋剂的检测。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做好疫情监控,确保全市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推进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指导生产者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
(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做好产品销往奥运项目举办城市食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驻厂监管、封闭管理、批批检验、零报告等监管措施;纳入食品市场准入产品目录范围但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得生产;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QS标志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加强对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添加剂使用、人员资质、储运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制度和包装等方面的检查;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范食品添加剂行为,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违规添加非食品原料;实施不安全食品企业召回制度;推行电子监管,实现食品安全可溯源;严格限制小作坊产品的销售范围,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规范食品流通环节。全面推进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对食品市场的巡查力度,强化、规范索证索票、进货、销货台账制度;加强对大型食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连锁超市、商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要旅游景区(点)和重要车站、交通枢纽、繁华街道等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规范进货渠道,落实安全责任,依法打击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强化不合格食品退市工作,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劣食品行为。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外经贸局、旅游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规范食品消费环节。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行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督促餐饮单位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食品索证管理,建立餐饮业原料索证验收和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害)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餐饮加工、储存和供应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等安全隐患;加强对旅游景区和车站、特色街道等重点场所的餐饮单位以及宾馆饭店、集体用餐配送、定点接待供应旅游团队餐馆的卫生监督检查,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和无证照经营流动摊点;杜绝群发性食品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发生。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行政执法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规范生猪屠宰行业。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快屠宰场规划整合,依法关闭不达标的小型屠宰场,规范大型生猪屠宰企业经营行为;完善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病死(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严肃查处私屠滥宰和生产、加工、销售病死(害)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加强动物免疫标识工作,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规范食品进口环节。严格实施进口食品经营单位备案登记制度;严格执行以"口岸卫生证书"、"中文标签审核"为基础的进口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等食品和逃避检验检疫的违法行为;严禁疫区的相关动植物源性食品入境;加强对进口食品的后续监管,对进口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牵头单位:市质量技监局、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金华海关*监管点。
(七)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严格审查和发放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坚决遏制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有计划地开展保健食品抽查和抗疲劳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及未经批准成分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严格进口保健食品的管理。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
(八)规范物流配送环节。规范大型食品超市生鲜食品配送中心;食品配送车辆实行统一标识、统一标准;配送食品一律进行包装,需要低温冷藏、冷冻的食品实行冷冻运输,逐步实现全程温度监控;规范社区连锁经营,完善农村物流配送网络。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九)保障饮用水源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对饮用水取水口及上游水质进行动态监测,确保水源安全。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全程监控。在水源地、自来水厂、二次供水单位设立生活饮用水监测点,定期对水质进行监督检查,完善净水、消毒设施,确保饮用水质量和安全卫生;加强对桶装水、瓶装水的管理;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质及水性疾病的动态变化,保障农村用水安全。牵头单位:市卫生局、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开展食品反恐和安全保卫工作。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确定不同环节受到蓄意破坏的风险程度,将水资源及生活饮用水的保护作为反恐怖工作的重点;建立应对利用食品进行恐怖袭击的专项预案和情报会商、反恐力量联动等机制;加强对大型会议、重要活动、集体食堂、学生用餐等的卫生监督管理;严格剧毒化学品及生物制剂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人为蓄意破坏事件的发生;发生食品恐怖事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反恐怖应急预案,充分做好现场指挥、抢险、救助、善后处理、宣传等工作,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局、外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工作计划
我市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现在至20*年7月10日)计划部署阶段:
1、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关于保障奥运食品安全的协调会议,研究具体行动计划;部署全市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印发《*市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2、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确定信息报送人员,于20*年7月11日前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3、牵头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奥运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计划或方案,于200*年7月11日前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20*年7月11日至8月7日)检查督查阶段:
1、各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或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奥运食品安全保障有关工作。
2、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检查指导各部门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情况,并充分发挥暗察暗访机制的作用,深入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暗查暗访工作,有针对性的查找食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3、各环节牵头部门按照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配合部门开展对本地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组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总结本阶段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困难、问题和下一步主要工作。
第三阶段(20*年8月8日至9月30日)控制应急阶段:
1、各有关部门要保持高压态势,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进行严密监控,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
2、奥运和残奥会期间,各部门公布值班电话,坚持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各部门要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认真作好应急准备,加强信息监测,科学研判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力争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有效解决,力争将事件的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
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涉外食品安全信息,要按照国家、省、金华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阶段(20*年10月1日至10月13日)总结阶段:
各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总结工作,于20*年10月13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和金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成效已列入金华市政府对我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监管网络。
(二)明确任务,落实分工。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会同配合部门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按照监管责任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各配合部门要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履行自身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牵头和配合部门的作用,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各项任务。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将具体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
(三)畅通渠道,信息共享。各部门要畅通信息通道,严格值班制度,严肃信息纪律,实行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和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到位。
1、定期逐级上报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建立信息定期逐级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有关信息报送工作,注意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统计分析。
2、24小时值班制度。奥运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对外公布值班电话,确保时时有人受理投诉举报,反映的质量纠纷及时得到妥善处理,举报的违法案件及时得以依法查处。
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对在本辖区本系统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食品安全重大情况、重大案件等,要按照《*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东政办发〔20*〕33号)的要求报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误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级领导要按照分级和程序果断有效地进行指导和处置。
4、食品安全信息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奥运期间宣传工作要求,严格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奥运期间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原则上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既要及时质量安全提示和警示,又要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政府形象。
(四)完善预案,提升能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的特殊要求,对已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系统检查和应急预案快速启动等制度,确保万一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同时要加快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工作,并及时传递、共享,及时发现、处理问题。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注重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的安全保障意识,促进各环节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要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从业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有关食品安全保障的各项规定。要加大宣传力度,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媒体正确报道食品安全工作,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六)强化督导,加强保障。为确保奥运食品安全保障行动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在奥运会前和奥运会期间,组织对全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督导检查。
为保障全市元旦、春节及省“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切实做好节日和省“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各中队要切实加强两节和省“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公众食品消费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巡查,维持食品安全高压态势。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的要求,加大督促和查处力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加强对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的监督抽查,及时抽检结果,引导消费。严防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一)时间安排:2008年1月8日-2008年2月5日,各中队根据节日消费的特点,从实际出发,自行安排时间,在辖区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二)检点:重点检查酱油、醋、白酒、含乳饮料、肉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糕点等和地方特色食品如年糕等品种,以中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为重点,特别是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的检查。开展节庆期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肉类产品加工过程种使用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来源不明的畜禽肉,严厉打击使用无检疫证明的动物产品和病害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要求各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做到索证索票,并健全台帐。
各中队加强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制订方案进行巡查、检查。
三、落实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工作
各中队要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突发事件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效应对,力争在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予以控制和处理。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的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
四、广泛宣传,营造节日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一、总体目标
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以长效机制为保障,坚决杜绝重特大旅游食品卫生事故,努力减少一般食品卫生事故,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县食安委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强化旅游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旅游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人力、财力、物力的保障,强化食品卫生监管力度,完善责任考核办法,使旅游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狠抓基础工作,夯实根基
一是明晰不同企业、不同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内容,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单项考核签订责任书,列入年度安全工作重要内容,同时加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努力形成责任到位、管理有序、奖惩分明的责任制体系。
二是继续抓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以会代训等培训工作,使其能灵活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管理能力。另外,重点加强对肠道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
三是规范旅游饭店原料采购行为,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实现原料来源有保障、可追溯。进一步在旅游饭店中推广实施“五常法”管理。
四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制度,加强重要节假日及旅游活动期间的旅游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建设。
(三)完善食品安全检查联动机制,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和企业互查机制,增加检查的密度和力度,整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努力遏制旅游企业中出现重大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四)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一是做好假日旅游“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组织进行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等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各黄金周前两周内,组织完成对旅游企业的食品安全检查。重点监督完善星级旅游饭店食品准入制度体系。
二是强化对各项大型旅游活动或节庆活动的食品卫生专项监管。根据职责对相关旅游企业进行建立食品安全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内容的检查,落实责任,谨防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事故在我行业的发生。
(五)加强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各环节质量监测和预警机制,力求早发现、早整治,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制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加强重要节假日及旅游活动期间的旅游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各部门协作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及宣传培训工作,以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1.交通安全问题(1)对小贩的整治力度不足,导致大量小贩非法占道,车辆通行受阻,容易发生交通事故。(2)自行车停放的管理有待提高,大量自行车没有停放在指定的地方,自行车乱停乱放的现象严重,阻碍行人行走和驾驶者的视线,导致交通意外的发生。(3)对大学生的教育不到位,没有从根本上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意识。例如,从调查显示,很多大学生闯红灯的原因,是因为没有车辆经过,或者从众闯红灯,充分表现出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有待提高。2.食品安全问题(1)餐具没有进行专门的管理,导致餐具的清洁受到众多大学生的质疑。(2)没有系统地对食堂工作人员普及个人卫生意识。(3)没有建立完善的食品管理机制,导致大量食品存放太久,引起食品安全问题。(4)对校外餐馆的管理不到位,增大了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可能性。3.治安问题(1)没有建立全方位的校园治安管理机制,例如,校园存在治安“盲点区域”,校内外人士可以随意进出校园等。(2)对校园周边的治安不够重视,导致大量盗窃、暴力等事件发生在校园周边区域。(3)对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落实不到位,导致大量大学生不懂得如何处理危急情况。4.体育运动设施安全问题(1)缺乏系统的体育设施指导机制,导致部分大学生出现错误使用体育设施造成的一些安全问题。(2)体育设施没有及时更新换代,据调查,现仍存在大量破旧的体育设施,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
二、在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方面的问题的可行性预防措施
1.遇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发现突发事件后,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和主管部门报告,并通报公安机关。同时学校领导应依靠各级干部和教师、学生骨干以及学生群众团体摸清酝酿突发事件的原因、意图和主要组织者,及时和涉及人员的代表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工作。凡是应该解决又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不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帮助解决。对于涉及人员所提出的无理要求,应坚持原则,给予批评教育,力争在萌芽状态中将事件处理妥善。2.加大对安保部门的设备的投入,加强对安保部门的管理,加强对安保人员的素质培训高校校园的治安保卫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只有做好高校校园治安保卫工作,才能使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使他们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日常学习生活中去。因此,高校应拨付更多经费于安保部门,增加安保部门的先进设备,对安保部门的管理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开展一系列培训课程等,使保安人员对于校园的危急事件能更有效、稳妥地处理。3.加强校园的安全宣传,提高师生自身的安全意识高校校园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开展宣传提高高校师生安全意识的活动,向全体教职工和学生普及法律知识,传输安全知识,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自我防范及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遵纪守法的观念,进而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整体素质,使大家更加关注校园治安,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中来,主动成为改善校园治安环境、治安秩序的主人翁。此外,高校安全管理部门还要定期组织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演练、应急疏散演练及火场逃生自救演练等方面的应急疏散演练和教育培训。
三、构建高校安全应急管理机制
高校安全应急管理关系着学生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各高校必须高度重视并在制定高校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时遵循以下几点基本原则:①珍爱生命,以人为本,安全第一②全校联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③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利于操作④预防为主,注重评估,平战结合⑤预先演练,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在构建高校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时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1.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以便监督高校有安全隐患的地方随着科技的进步,时代的推进,信息系统应进入高校安全应急管理机制中。其实,信息系统在更多的情况下是处于防范的角色。譬如,在平日,校园保安巡视应采用指纹签到模式,确保每个保安的巡视工作都能落实到位,预防校园危急事件发生;在校园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安装摄像头,一旦发生紧急事件,信息管理部门能及时发现,并且调查清楚事件过程以及责任归属。引入信息系统,使得高校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更加科学化、先进化、时代化,监督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把校园安全应急管理真正落实到位。2.建立独立的高校安全应急管理和监督部门管理和监督工作应独立分开,使管理工作能更好地落实到位。监督工作应由另一个独立部门进行,使得管理工作不能徇私、包庇,能确实地保障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而不是一个虚设的高校安全应急管理机制。而监督部门人员应认真工作,监督好相关部门的工作,起着督促的角色。3.建立形式多样、效果良好的高校安全教育机制安全和危机意识需要长期不断地灌输和培养,才能使广大师生在危急关头迅速做出反应。学校必须加大公共安全教育的投入,并使之系统化、长效化。此外,学校还应大力开展关于公共安全教育的通选课,如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网络信息安全、食品安全、心理健康教育、人文素养等,以提高师生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险避灾能力,提高高校应急处置工作水平,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4.建立健全高校突发事件通知机制学生突发事件往往会以小道消息的形式迅速在校园蔓延,甚至会引起学生的恐慌,影响校园稳定。因此,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应由学校最高决策机构在第一时间在官方渠道准确可靠的信息,让学生们服从学校的统一指挥。这样做不仅保证了师生的知情权,而且可以及时稳定学生的情绪,引导舆论,封杀谣言。5.强化演练,提高高校应急处置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所有高校都针对各个方面制订了各项应急预案,学校应定时开展突发事件预演,如火灾等,及时发现预案中的问题,进行修订和完善。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提供真正的保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才能马上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调动校内、校外一切有利资源,形成联动机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四、建立高校安全应急管理机制的信息化平台
关键词: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标准;安全与应急预案;完善
中图分类号:F5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2-0144-03
旅游饭店是满足旅游者的住宿、餐饮、娱乐、康体等需要的设施,是旅游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它比较早的融入到了国际化的行业。自1993年,中国开始实施旅游饭店星级评定管理以来,在星评标准的指引下,中国星级饭店不断健康发展。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旅游饭店数量逐步攀升,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到2009年底,中国旅游星级饭店已达到14 237家,拥有客房167.35万间,拥有床位306.47万张。其中在14 237家星级饭店里,五星级饭店506家,四星级饭店1984家,三星级饭店5 917家,二星级饭店5 375家,一星级饭店455家[1]。这些旅游星级饭店在满足了国内外旅游者的需求的同时,既在自身的发展中积累了一定的经营经验,又为国家创造了经济效益。
一、GB/T14308-2010――《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的出台
为使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更加规范,解决在旅游饭店运营中存在的诸如服务质量、设施设备、星级标志的使用,特别是在客人健康和生命安全等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使得旅游业三大支柱之一――旅游饭店在设施功能、安全卫生、服务质量等更加适应中国成为世界旅游目的地强国的需要,2011年1月1日中国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标准GB/T14308-2010――《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以下为行文方便,将该标准简称为“新星评标准”)。新星评标准正是在中国旅游事业高质量地发展,旅游饭店数量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本着发扬优势、克服负面效应、促进旅游住宿服务业健康发展的目标,针对旅游饭店存在的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经过全面缜密、科学规范而制定的既体现对旅游饭店如何满足不同群体的客人需求,又体现和谐社会“人性化”管理的一部高质量、权威性、操作性强的国家标准。它对于旅游饭店管理内涵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
新星评标准从评定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星级划分及标志、总则、各星级划分条件、服务质量总体要求、管理要求、安全管理要求等十个方面,对饭店软件、环保、安全方面做出具体的规定,形成比较完善的评价体系。这对于饭店来说是有了一个明确的目标和方向指引,使得饭店在保证和提高质量方面更有据可依,而对于星级评定机关来说,则有了行政管理和评定的标准。可见,新星评标准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星级评定管理体系,能够促进饭店业的整体发展。
二、新星评标准的新意和亮点
1.有限服务饭店与完全服务饭店标准的提出有利于旅游饭店的市场定位。新星评标准对旅游饭店的定义为:以间(套)夜为时间单位出租客房,以住宿服务为主,并提供商务、会议、休闲、度假等相应服务的住宿设施,按不同习惯可能也被称为宾馆、酒店、旅馆、旅社、宾舍、度假村、俱乐部、大厦、中心等[2]。从旅游饭店营销角度来讲,只有对所提供服务的对象――顾客群体,进行市场细分,才能准确的进行定位,抓住市场机会。有针对性地开展营销工作,提供优质的饭店产品。新星评标准将一二三星级饭店定位有限服务饭店;将四五星(包括白金五星)饭店定位为完全服务饭店。具有创新性。这样划分,改变了过去无论是哪一星级都盲目追求拼硬件、加项目、无经营重点等状况,最后结果都是浪费大量精力、财力的局面。新星评标准提出的有限服务和完全服务饭店能够使不同星级的饭店明确自己的市场定位、对客服务方面等的主要工作,发挥不同星级的作用。
2.更加体现和谐社会中“人性化”的要求,突出强调安全与应急管理。安全与应急管理是新星评标准中最大的亮点。一是强调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案制定作为各星级饭店的必备条件。二是规定了一至五星级饭店均需制定火灾等六类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预案。
旅游饭店的服务对象是住店客人,从客人预订、入住、离店,就是旅游饭店为客人提供服务的全过程。客人的安全是旅游饭店在服务中的重大问题,涉及到客人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只有把安全放在首位,才能真正达到客人在饭店接受服务时安心、放心、静心。只有增强对客服中安全意识,才能保护顾客的利益。这就是饭店的产品。而饭店的产品应一切从客人的实际需求出发,安全、质量、秩序是基础,只有基础扎实,才能提供舒适、富有文化氛围、个性突出的服务,饭店才能提升质量和扩大影响。新星评标准中的关于安全方面的规定,具体体现了和谐社会中“人性化”的要求。
3.培育企业安全文化增强员工凝聚力。旅游饭店管理的重要基础是企业文化,安全文化构成了星级旅游饭店文化的重要部分。其本质是将人暴露在危险或有可能造成伤害的条件减低到最低限度而建立起来的规范、信念、任务、态度和习惯等[3]。员工的生存离不开企业,同样企业的发展创新也离不开员工的努力。员工是旅游饭店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资源,员工的素质如何,决定饭店的生命。作为旅游饭店对安全文化的普及就是通过培训,强化安全意识,使全饭店人员不仅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形成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因此,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文化培育的同时,也要对员工进行团队荣誉感和激励的教育,即酒店的安全就是客人的安全,同样也是员工的安全和企业发展的安全。而星级饭店标准,将安全、员工和企业发展联系在一起,正是激励因素在工作上的非常有效的量化说明,它潜在地影响着星级饭店员工的职业形象、工作激情和企业的经营理念、凝聚力,形成对饭店的满意感和荣誉感。
尽管新星评标准有许多创新,特别规定了安全与应急预案的重要性,体现了重视客人安全的理念和要求。但在安全与应急预案中的相关规定中还存有一些值得探讨和分析的问题。经过对《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的学习思考和细致研究,认为新星评标准是动态的,在实践和应用中要不断的完善,以弥补有关漏洞。因此,就以下几个方面来提出一些建议。
三、对新星评标准中关于安全和应急预案规定中的建议
(一)关于有限服务饭店中安全与应急预案的问题
1.在附录A(规范性附录)必备项目检查表中,对一、二星级的突发事件要求是一致的“应有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预案”,而对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规定是“应有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应包括火灾、自然灾害、饭店建筑物和设备设施事故、公共卫生和伤亡事件、社会治安事件等)处置的应急预案,有年度实施计划,并定期演练”[2]。这样规定与安全预案应急要求有区别是不应该的。因为在标准中已经明确地划分出有限服务饭店和完全服务饭店:一二三星级饭店定位有限服务饭店;四五星(包括白金五星)饭店定位为完全服务饭店。按照一般规律,对有限服务饭店的评定标准应该是一致的。但在对待突发事件问题上却把三星级的有限服务饭店要求同四五星级完全服务饭店要求等同,使有限服务饭店的要求又不同,失去了划分的目的。另外,一二星级没有规定突发事件的种类和年度实施计划、定期演练的规定。这从对整体旅游饭店在突发事件的要求上存在差异。事实上,在安全与应急预案的问题上无论星级如何,要求都应一致,才能体现出标准的指导作用。
2.标准中“各星级划分条件”在设施设备问题上做出了“一星级、二星级饭店不作要求的”[2]规定。但在附录B(规范性附录)设施设备评分表中却有“先进、有效的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含点报警、面报警、消防疏散广播等)”[2]的规定。这种规定是对星级饭店在火灾报警方面要求不一。既然划分出了一二三星级饭店为有限服务饭店,四五星级饭店为完全服务饭店。那么,有限服务饭店中的一二星级饭店要求就应有一致性。否则,给人们的概念就是整个标准中关于火灾报警要求方面不匹配。而事实上近年来旅游饭店发生火灾事故中,有限服务饭店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因此建议对这类的饭店火灾报警系统也应与完全服务饭店要求一致,而不能不作要求。
3.关于安全制度明确性问题。在这方面问题上,附录C(规范性附录)饭店运营质量评价表中,规定了“有完备的岗位安全责任制与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培训、演练计划和实施记录”[2] 。但标准中在“各星级划分条件”同样做出了“一星级、二星级饭店不作要求的”[2]规定。同样是有限服务饭店,三星级却要求在运营过程中有这方面的评分标准,而一二星级饭店却不作要求,这在对待饭店客人安全、饭店内部制度建立上的要求不一致,将导致一二星级饭店在安全责任制方面的缺失和轻视。
(二)关于服务质量总体要求中的安全性明确规定问题
安全是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它包含在旅游饭店各项工作中,安全与否体现出一家旅游饭店是否能使住店客人满意,更加体现出能否吸引潜在客人、创造服务品牌的能力。因为安全是客人入住饭店的一个隐含需求,包含在旅游饭店为客人在住宿期间的整个时间和环节上。因此,在服务质量总体要求中应包含服务安全方面的要求。如应明确旅游饭店员工应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的能力。实践中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较多的原因中,就有服务人员不会报警、不懂疏散和逃生的方法和技能造成的。
(三)关于标准中相关法律法规列举问题
在标准的总则中规定,“ 星级饭店的建筑、附属设备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合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与要求”[2]。但为使申请星级的饭店更加明晰在经营管理中要履行哪些义务、承担什么责任,还应该加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及《中国饭店行业突发事件应急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因为这些法律法规都涉及旅游饭店客人的安全问题和旅游饭店对突发事件应急的处置问题。只有这样才会使旅游饭店在经营管理中全面执行相关安全事务。体现标准的全面性。
(四)关于旅游饭店中保安部和工程部标准问题
因为在饭店安全中这两个部门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中最重要的职能部门[4]。担负着旅游饭店运营过程中的客人是否得到功能完美和服务舒适的饭店产品的职责。而在新星评标准中的附录A(规范性附录)必备项目检查表、附录B(规范性附录)设施设备评分表和附录C(规范性附录)饭店运营质量评价表中,只体现一部分内容(如对客服务方面的前厅、客房、餐饮、服务等方面的规定),而没有对安全部门和工程部门的标准。这种缺失会造成人们的一种片面认识:饭店只要达到直接面对客人服务部门的标准要求即可得到星评机构的认可和通过。进而造成对旅游饭店运营中的安全与技术支撑部门的轻视。
(五)关于“安全管理要求”中突发事件种类列举问题
在新星评标准“安全管理要求中”虽然规定了地震、火灾、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治安事件、设施设备突发故障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是为了体现标准所针对的旅游饭店是全国范围的。因此,还应加进其他自然灾害的预案。如台风、暴雨、海啸等极端气候灾害的内容[3]。因为中国地域辽阔,沿海省份比较多,处于从渤海、黄海、东海到南海的广阔海岸线上的旅游城市比较多,而这些城市又集聚着中国大部分的旅游饭店。每年的极端气候灾害对这些城市的旅游饭店经营安全势必造成影响,因此,必须加强对这部分地区旅游饭店极端气候灾害的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管理。这样才是全面的覆盖全国的旅游饭店。
世界旅游组织预计,到2015年,中国将成为世界最大的旅游市场,并且中国将取代法国成为最受欢迎的旅游国家。在这种情况下,旅游饭店就应该加大饭店 “软环境”――安全的建设与管理,提升旅游饭店在对客服中的能力和水平,体现旅游饭店所提供的产品的内涵。因此,就应不断对星级饭店标准进行有效补充和升级,满足国际国内宾客在安全方面的需要,提高旅游饭店业的服务品质,使中国真正从旅游大国晋级到旅游强国。
参考文献:
[1]2009年中国旅游业统计公报[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网站,2010-10-20.
[2]本书编写组.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释义:附录A(规范性附录)必备项目检查表,附录B(规范性附录)设施设备评分表,附
录C(规范性附录)饭店运营质量评价表[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10:140-178.
[3]董洪春.星级酒店经理安全管理案头手册[K].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1.
[4]方伟群.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实务[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8:1.
Analysis on the Regulation Standards of Security and Emergency-response-plan in Tourism Hotels Star-rating
SHI Yong-chun
(Beiji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Finance and Commerce,Beijing 101101,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