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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税收服务为工作宗旨,纳税服务得到优化
区局以创新税收管理服务为着力点,以纳税人满意和行风根本好转为落脚点,全员参与,全程服务,提升纳税服务质量,为纳税人提供一个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税收环境.以办税服务厅规范建设为载体,各部门协同配合,努力营造环境优良,服务优质,经济高效,公众认同的税务机关.
1,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优化纳税服务.真正做到了一切从纳税人利益出发,急纳税人之所急,想纳税人之所想.针对纳税人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工作.在完善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同时,制定实行了导税员咨询制度,办税服务厅值班主任巡查,领导值班解疑制度,及时解决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中的问题,形成了组织到位,制度落实,职责明晰的纳税服务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紧密结合20xx年全市国税工作要点和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作风,找准问题和薄弱环节,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收心聚力,振奋精神,坚定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二、活动安排 (一)思想发动阶段。2月14日市局将召开全系统20xx年春训动员大会,各单位也要从实际出发,认真搞好再发动工作,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这次春训的指导思想、时间安排、内容要求和达到目的。特别是要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春训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以饱满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春训当中,确保做到思想统一、积极参与。 (三)查摆整改阶段(2月22日—27日)。从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税收管理、税收执法、业务学习、纳税服务、工作作风等方面,对照系统内的先进单位和上级领导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摆思想、作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看根源在哪里、如何解决。
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针对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上级和我局的全年工作部署,制定具体的落实意见,进一步细化全年工作目标和措施,各项工作措施要细致、务实,重在抓好落实,力求实效,以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开辟各项工作新局面。
(四)总结验收阶段(2月28日—29日)。一是对春训学习培训内容进行一次抽考,检验学习效果。二是召开春训总结会,听取各单位的春训工作汇报;三是实地查看各单位制定的整改措施,细化全年工作目标方案等是否落实到位,春训活动是否取得了实效。
三、工作要求
春训年年搞,年年都有新收获。各单位一定要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把春训当成奔向新目标的“加油站”、取得新成绩的“助推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收心聚力,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到集中进行春训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重要意义。确保春训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为切实加强春训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ju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训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抽调专人具体抓,确保这次春训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学工结合,统筹安排。要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春训与各项税收重点工作的关系,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春训活动配档表》,组织好各项活动、学习好有关文件。合理组织安排好学习内容、时间,保证春训效果;另一方面,要切实抓好组织收入、税收分析、税源管理、纳税服务等项工作,做到春训与税收中心工作双促进、两不误。
(三)搞好沟通,促进交流。市局班子成员要把包片分局作为自己的春训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春训活动的具体指导。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春训活动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及时进行信息反馈,促进学习和交流,共同提高。
(四)讲究方法,抓住要害。各单位在春训中要以形之有效的方法,把春训活动与贯彻省、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市国税工作要点结合起来,与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实际相结合,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要吃透各级领导的讲话和文件精神,查摆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一针见血,抓住要害,不护短,不怕疼,制定整改措施要立足于自身实际,着眼于新的一年税收工作的特点和任务。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议制度, 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根据《xx市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 》(x国税发[xxxx]1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区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长专题会议、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专业会议、部门专题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以下简称“区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决定、指示和有关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办法和措施;
3、制定区局年度工作计划;
4、学习税收政策,讨论税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审定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6、讨论决定局属各单位请示区局的重要事项;
7、分析税收工作形势;
8、互通重要工作情况;
9、审定召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
10、研究部署其他重要工作。
(四)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五)局长办公会议可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六)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二、局务会议
(一)局务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指示,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2、研究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有关事项的贯彻措施;
3、研究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的制定方案;
4、初审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5、制定区局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
6、通报经济和税收形势;
7、听取局属各单位的阶段和专题工作汇报及下阶段的工作安排,协调工作关系;
8、审议内部工作制度;
9、学习有关税收政策,讨论贯彻落实措施;
10、其他需要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局务会议议题由局属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交办公室集中,由召集人或主持人确定。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局务会议的,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报告,并指定人员代替出席。
(七)局务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三、局长专题会议
(一)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组成。
(二)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主持。
(三)局长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研究、部署专题性工作。
(四)局长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局长专题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
(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总结全年税收工作;
2、分解全年税收收入计划;
3、表彰区局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交流工作经验;
5、讨论局长主题报告;
6、研究新一年税收工作要点;
7、讨论研究其他有关重要工作。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五)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五、专业会议
(一)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分管局长、 区局承办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主办科室主要负责人主持;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区局领导召集和主持。
(三)专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专业性工作。
(四)专业会议分专业每年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专业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六、部门专题会议
(一)部门专题会议由区局承办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
(二)部门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负责人主持。
(三)部门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布置部门重要工作。
(四)部门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部门专题会议由有关部门承办。七、有关要求
(一)会议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能够精简的会议要精简,能够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
(二)会议实行审批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局长审批;局长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局长签批;专业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审定,局长签批;部门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长审批。
(三)记录纪要
1、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2、局长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3、专业会议由各承办单位记录,会议结束后,应将全套会议材料送办公室归档。
(四)会议办理
1、经批准的会议,由承办单位起草会议通知,经办公室审核,报局领导签发;
2、会议上局领导讲话的书面稿由承办单位起草,需要上网的,可先送办公室核稿,再报讲话领导审定。如涉及较为重大的内容,应由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或局长审定;
3、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的上网、会议材料的文印和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会议承办单位负责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的起草、人员的组织、会议文件分装、发放以及会场布置等会务工作;
5、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会场的联系和车辆安排以及会议的食宿等工作。未经审批的会议,机关服务中心不得列支会议经费。
(五)会议地点
会议原则上安排在区局召开,需要在局外召开的,应报局长审批。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围绕工作大局,突出监督重点。今年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督察规则》颁布实施,结合区局要求我处及时安排本年度执法督查工作,6月初,为迎接区局执法督查检查组,由法规处牵头组织,征管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计财处、信息处共同组成检查组,对天山区地税、县局20__年5月至2013年4月的税收执法情况开展自查工作。以区局执法督查内容为重点,由各业务处(室)分别制定《检查项目表》,内容包括检查路径、检查方法、抽查比例等。对查出的问题,当场进行反馈,并要求天山区地税、县局限期进行整改。此次的考核结果纳入市局目标管理考核。
(二)接受区局督察内审组对我局税收执法及相关工作进行检查。作为被查单位我处积极配合督查工作,认真梳理督查结果,积极落实整改意见,及时出具反馈报告,为后期的整改工作打下基础。使我局今后的税收执法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扩大执法督察范围。2013年1月,我处组织人员对全市各区(县)局20__年至今,正在执行和已经终止的委托代征业务进行了摸底调查。对委托代征的范围、税种及计税依据、代征期限、票证管理、手续费支付比例及支付方式进行了检查规范,使执法督察触角涉及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为我局执法监督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打下基础。
(四)认真开展制度廉洁性审查和优化税务行政审批检查工作。今年4月,对全局系统各项规章制度和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检查,市局系统没有违规出台各项制度的现象,但是仍存在审批时限过长,审批程序过多,增设审批项目的问题,通过检查要求各单位都予以清理和整改,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纳税人,优化了纳税服务质量。
(五)认真完成税收宣传月和法制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1.配合市国税局牵头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联合税政一处、二处,第一分局、征管处在“亚心网”进行“局长话税收”在线访谈节目,通过税务干部与广大网民直接交流,答疑解惑,解决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
2.认真整理归纳税收政策热点问题,通过案例的形式,运用纳税人通俗易懂方式在《晨报》、《晚报》、《经济报》等媒体开辟专栏,进行税收政策的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在报纸开辟专栏,对5起税务违法案件进行实名制曝光,对税务违法行为纳税人起到了震慑作用。增强了全社会依法纳税的责任感。
4.结合税收宣传月在全局系统开展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并按要求上报总结。
5.组织全系统干部1300余人参加公职人员学法考试,购买教材,辅导培训,在工作繁忙的情况下,指派人员参加全市统一闭卷考试,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和民族团结的意识。
6.按照年初我处的培训计划,从市委党校聘请教授对市局系统业务骨干进行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对依法行政、《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并通过测试提高培训质量。
(六)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业务类文件审核流程。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范围“宜宽不宜窄”的原则,我处对各业务处(室)出台的文件纳入管理,各处(室)草拟的文件提请我处审核,属于规范性文件的,按《乌鲁木齐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操作规程》的规定制发;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按公文处理流程制发。有效防止不当“红头文件”出台。
按区局要求完成《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实施后相关情况统计表及分析报告,为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打好基础。
(七)税收政策调研工作
1.3月中旬,乌鲁木齐国际税收研究会召开一届六次常务理事会,总结了20__年度研究会工作,讨论了2013年工作要点;宣读了20__年度优秀税收科(调)研论文表彰通报,为获“优秀论文组织奖”的五个单位颁发了奖牌。同时安排部署了2013年度课题和研究方向。
2.今年,乌鲁木齐国际税收研究会课题申报采取三个层次的形式,即:重点课题、专项性课题、群众性课题相结合,重点课题和专项性课题注重深层次理论研究,有一定的指导作用,群众性课题注重可操作性的探讨,相辅相成,理论服务于实践。今年研究会确定重点课题2个,专项性课题7个。
(八)上半年审理重大案件2起,涉税金额1901多万元。
(九)其他工作
1.制定并报送《乌鲁木齐市地税局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意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各项制度。
2.上报市 人大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3.向市法制办报送法制信息13篇,动态反应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4.为全面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总结上报《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总结》,查遗补缺,认真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5.按照市局统一安排,完成维稳工作任务,听从指挥,统一行动,全处人员按时到岗,无一人因个人私事影响工作,体现了很强的团队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1.与上级机关及相关处室的沟通、协调不够,造成有些工作被动,今后要积极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区局及市局各业务处(室)的协作、交流,增强工作主动性。
2.我处上半年人员变动较大,有两人调区局工作,新增人员需要一个适应阶段,工作中会出现衔接不畅的问题。
3.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积极与征管处配合,完成好下半年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2.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同时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效率。
一、__年上半年各项稽查工作落实情况
__年,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工作要点为指导,以市地税局组织收入为重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稽查工作量。上半年实现派案检查共计140户,其中:日常检查130户,专项检查10户;结案户数82户,有问题户数57户,结案率143.86%,选案准确率40.72%,立案率100%;查补总额10,637.95万元,其中:自查查补690.47万元,入库总额2,244.91万元,其中:自查入库559.92万元,查补入库率为21.11%。
(一)认真落实指令性检查项目。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__〕86号)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做好2013年证券基金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地税稽便函〔2013〕15号)文件精神,根据区局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乌鲁木齐市重点税源分布特点及行业经营情况,确定我市税收专项检点项目为指令性检查项目和指导性检查项目。
证劵、基金公司。我局于4月12日派案进行全面检查,4月24日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下发《自治区地税局稽查局关于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新地税稽便函[2013]21号)文件要求,暂缓对30户证劵、基金公司的检查,收回税务检查通知书,由区局稽查局统一安排证劵公司的自查,自查资料统计表由市稽查局负责收集整理,并将收集资料上报区局稽查局,自查有问题17户,查补税款96.16万元,入库91.10万元;3户基金公司的自查由市稽查局按要求安排落实,自查已结束,均为无问题户。上述自查均已结束,待区局稽查局安排重点检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稽查工作实际,在做好指令性检查项目的同时,安排对全市房地产、建筑安装业、资本交易项目、中介、服务培训机构及区局要求开展的其他项目等指导性检查项目。房地产、建筑安装检查9户,查结3户,有问题1户,查补税款0.12万元,入库0.12万元;中介、服务培训机构检查1户,查结1户,有问题1户,查补税款0.51万元,入库0.51万元。
(二)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自查。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2013年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2013]97号)的文件精神,为有序开展重点税源企业自查工作,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积极准备,认真落实,邀请43家重点税源企业于4月26日在乌市地税稽查局开展自查查前辅导动员大会,布置安排企业自查的相关内容及相关事宜。为重点税源企业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良好服务保障。截止6月5日43户企业已按要求将自查资料全部报送我局,其中自查有问题22户,自查查补税款563.14万元,自查查补入库304.03万元。自查补税较大企业是中国石油开然气运输公司171.68万元,暂未入库。特别说明: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建筑分公司所属19个分公司进行自查,其中:有问题6户,补税额均为无力缴纳的挂帐欠税计698.83万元。(注:上述所有数据均不含四建所属分公司数据)
(三)继续开展重点企业发票检查。根据国税发《关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继续对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的进行检查,截止6月底已检查完34户,发票有问题9户,查处未按规定取得发票153份,涉及金额422.73万元,查补税款18.6万元。
(四)深入开展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发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发[2013]62号)的文件要求,我局协同公安部门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是根据区局工作要求,努力开展假发票“卖方市场”整治工作,我局积极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协助配合,在集中对非法出售发票方的整治查处中,会同公安共受理假发票案件1起,破案1起,收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局新版通用定额假发票1700本,涉案金额达1,067.3万元。
二是在日常案件检查中,结合各种检查形式,注重“买方市场”发票使用的检查,对企业取得发票认真比对核实,共查出25户企业使用假发票406份,涉税金额4,431.4万元,查补税款231.23万元。
(五)自行安排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在落实完成税收专项检查任务的同时,根据乌市地方税务局2013年对我局稽查工作的要求,安排我局重点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等行业自行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共派案检查504户,其中检查有问109户,结论户270户,注销13户,找不到73户,正在检查中及撤案39户。查补税款问题正等待政策明确中。
二、规范稽查管理,提升稽查整体水平
(一)多方收集信息,提高选案质量。以税收征管软件信息和税务稽查管理及查账系统,税源分布结构,日常、专项、专案、检举等方面传递的信息,建立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分类稽查案源库。实施人机结合、管查联动线索确定被查对象。今年在选案上着重加大了与各区县局的沟通互动,区县局按月上报各自辖区内初步存在有疑点的线索户,我局再进行分析筛选。为选案准确率提供了基本保证。
(二)规范证据文书,提高案件查办质量。严格案件查 办时限,规范案件执法文书使用,执法依据援引法律依据准确。推行《稽查证据目录(试行)》,增强证据意识;实行稽查成果通报,按月通报稽查完成情况,按照《稽查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考核。
(三)严格程序规定,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严格程序要求,统一案件审理标准,落实三级审理制度。增强案件审理的公正性、严肃性,使每一起案件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保证案件审理质量。上半年共召开局审委会2次、所审委会8次,审理稽查案件54件,上市局审委会案件2件,查补税款共计1,900.00万元。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案件执行质量。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及时限缴入库,针对难以执行的案件,多种渠道采取措施,主动与银行等单位联系,冻结银行存款、强行扣缴税款等清缴税款入库;加大对新税收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及时准确运用好法律赋予的各项执行手段,不断规范我局的执行工作。上半年采取税收强制措施2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11件。
三、日常管理落实情况
(一)重视检举案件受理查处。严格落实《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检举案件受理、查处、检举奖励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坚持“举必接、查必果、奖励兑现、取信于民”的原则,做到“四个及时”,即:群众检举案受理及时;检举案件、上级交办、转办案件查处及时;检举奖励兑现及时。上半年电话受理检举咨询25件,受理检举案件17件(其中:区稽查局交办4件),派案检查17户,已查结4户,其中:有问题户4户,查补税款42.7万元,罚款7.5万元。入库税款8.3万元,罚款7.5万元,滞纳金3.1万元。检举奖励及时兑现1户,共计奖金1.78万元,执行违法违纪行为零投诉。
(二)加强管查联动配合。认真落实管查联动线索报告制度,提供有价值的检查线索。加强稽查建议反馈,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总结,找出征管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向征管部门反馈,提出建议。上半年管查联动线索户派案检查151户,已查结35户,有问题23户,查补税款92.69万元,罚款6.47万元。
(三)重视案件协查工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协查台账转交签字落实到人制度,并整理了一套较完善的协查文书,将协查工作规范化。对上级转办、同行单位要求协查的案件,以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协查案件查办质量,争取在最短时间进行反馈,有力地配合了各地税务机关查办案件。上半年共受理协查案件8件,均已按期恢复。涉及协查发票43份,有问题发票20份,涉及金额248.24万元,查补税款6.23万元。
(四)加大对涉税案件的宣传曝光力度。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我局以围绕“税收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的思路,落实税收宣传月的计划。4月份税收宣传月期间,一是我局在办公楼的电子显示屏上显示税收宣传月宣传标语口号,出版一期反映税法宣传内容的板报,选送的《俯瞰南湖》摄影作品,在举办的第22个税收宣传月书法、书画、摄影展中展览。二是将自治区地税局编辑的税法宣传册通过扫描仪把《税收基础知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制成图片在天山网,受到纳税人的欢迎,起到了一定的宣传效果。三是将编辑的《个人纳税指南》送到纳税人手中,及时向财务核算人员进行税法宣传,有针对性的进行辅导,受到纳税人好评。上半年我局通过媒体公告涉税违法案件5件。
四、队伍管理建设落实情况
(一)加强素质培训,提高整体水平。年初,我局举办以征管法、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各税,以及由人教科、法规科、办公室针对相关规定、文件为内容的培训。本次培训不仅是参加市局竞聘上岗的干部素质提高的“加油站”,能力提升的“加速器”,而且使得稽查局全体干部的专业理论水平进一步得到丰富。在注重理论学习的同时市稽查局同样注重查账技能等实用型培训,重视电子稽查和执法办案策略培训,建立专业化税务稽查人才队伍。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司法资格等考试,对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实行奖励,全面提升稽查干部整体业务素质。充分发挥网上税校的远程教育功能,搞好经常性的全员学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在今年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考试中,市稽查局取得了综合成绩第一的好成绩,这与平时的全员培训和稽查人员利用业余时间的勤奋学习是分不开的。
(二)抓干部廉政教育,打牢队伍思想防线。强化廉政教育的先导作用,发挥廉政的监督、制约、督导作用。我局在建立完部廉政制度的同时,一是从承担责任入手,做到“两个确保”, 即:确保一个干部不掉队、确保稽查局不拖市局后腿;二是对内从稽查服务、执法程序、廉政纪律方面严格监督;三是健全外部监督机制,背靠背监向纳税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加强对稽查人员监督力度。1-6月对外发送廉政监督卡36余份,回执20份,无一份有执法不当行为。
五、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总结上半年稽查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在对重点税源企业自查中发现:一是企业较多关注日常发生的应税行为,而忽视了非日常发生的应税行为,如资金占用费、收取的逾期付款利息及罚息收入;二是企业对发放福利、赠送礼品等未足额代扣代缴人个所得税;三是多数企业对其他各税重视程度不够,不是漏报就是少报;或是计算错误,造成少缴税款。
(二)在对劳务公司专项检查中发现:一是对劳务公司缺乏规范管理,混业经营问题严重,很少有纯粹的劳务派遣组织,大多是以劳务承包或劳务中介为主,兼营劳务派遣;二是劳务派遣在税收管理中也出现征收依据界定难的问题,部分企业从形式上筹划劳务派遣成就条件,利用营业税余额征税的优惠政策,进行所谓的合理避税。
(三)在自查中大多数企业反映发票查询比较困难,在查询发票过程中经常存在查无信息、开票金额收款人不符、开票日期有所差异等问题,经过企业多方核实该发票为真等情况。
(四)新形势下稽查工作难度不断加大,需要稽查队伍整体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加强全方位业务培训,改进稽查方式,完善稽查手段,提高稽查技能,是目前稽查工作重点。
六、2013年下半年稽查工作思路
依据稽查工作要点,继续加强落实稽查工作计划,确保稽查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按照区局稽查局对全年稽查工作的部署,做好证劵基金公司指令性专项检查。
(二)按照区稽查局要求开展对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发票的检查和抽查工作,做好重点检查前各相关行业政策业务学习,确保检查任务完成。
(三)不断完善管查联动管理办法,加强信息互通反馈。使管查联动真正发挥其互动作用,通过管查联动来规范某个行业的税收秩序。
(四)配合区局稽查局完善税务稽查管理及查账系统功能,做好稽查查账软件在我局的全面使用。
(五)做好案件复查工作。对检查已结案的案件,要加强在执法程序,证据合理、合法、有效性的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纳入目标考核。
(六)加强涉税违法案件分析,定期召开稽查案例分析会,解剖涉税案件违法行为的手段、规律和特点,总结归纳行业检查方法和技巧,不断提高稽查工作水平。
为做好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根据《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湘政发〔2010〕3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要点>等文件的通知》(州政办函〔2014〕3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凤湖管委会。
(二)县直相关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计生局、县民族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县食药监局、县烟草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体育局、县档案局、县粮食局、县气象局、县残联、县移民局。
二、考核内容
重点是《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情况。考核具体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按2014年度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分解表(附件1、附件2)分类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一)动态监测。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考核对象档案,及时收集依法行政工作资料,动态记录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对象完成本方案考核内容中的单项工作后,应及时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联系电话:472****)。
(二)自查自评。12月1日前,考核对象对照本方案确定的考核指标开展自查自评,形成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并将自查评分表和依法行政年度报告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三)组织考核。12月底前,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直相关单位对考核对象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按考核内容分解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得分作为县人民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中相关依法行政工作项目评分内容折算记分依据。
(二)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对考核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二、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深入开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工作。按照省院《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市院《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部署,我院认真组织开展对农村乡镇两级干部培训工作,制定了《××县人民检察院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实施方案》,制定了培训计划和授课内容,认真编写了培训材料,共开展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法制培训2次,共培训农村基层组织干部200余人,占农村基层组织干部人数的98。今年年初,我院又配合县组织部、纪检委、农委、司法局等部门,对新选举上的村级“三职”干部,进行专题法律知识讲座。
同时我们以服务“三农”为重点,抓住农业设施、水利设施、畜牧业投入、交通建筑业、新农村合作医疗投入五条主线,围绕资金的来源、支出、用途进行全程预防,确保资金用到实处。今年1月份,我们针对群众反映的打抗旱井上级配发的喷灌设备,被水利站工作人员私自收费,涉嫌贪污的线索,配合反贪部门进行了案件初查,并结合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县水务部门及相关乡镇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具体预防措施。
(二)、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工作。对自侦部门所立的案件,全部进行了个案预防,并结合案件的不同性质,从发案的原因、特点,认真进行分析犯罪的起因,从中探索发案的规律,找出预防的对策。如:2009年2月份,查处的××县林业局某干部涉嫌玩忽职守一案,由于这位干部在2003年至2004年开展退耕还林工作时,对乡镇上报的不符合国务院颁发的《退耕还林管理条例》的协议没有进行认真审查,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违规发放补助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80余万元。我们在对此案进行预防时,针对相关工作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工作不尽职,相关领导对所管辖的部门工作情况掌握的不够详细及对相关职权部门缺乏监督措施,及时下发检察建议书,建议他们应从加强具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教育、不断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追究意识等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认真开展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工作。我院积极对由国家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把××县棚户区这一惠民工程做为预防的对象并及时立项。同主管部门及建筑施工部门联合制定了预防方案。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开展预防工作。一是对招投标工作通过媒体等进行公示。二是对重大原材料采购的来源、金额、数量通过召开会议、媒体等方式进行公示。三是工程各阶段对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并向劳动部门报告。四是对拔付工程款情况进行公示,并向财政局报告。五是对工程质量情况、标准、等级进行公示。此项工作现正在进行中。
(四)、着力开展系统预防工作。我们以国税、教育和采油十厂系统等部门为系统预防工作重点,同这几家单位联合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设立了预警机制,注意通过开展预防工作,发现或提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年初,废州县国税局和××县教育局被评为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
(五)积极探索职务犯罪工作新途径。为了更好的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在2008年,我院就把尝试运行惩防体一体化工作机制作为一项创新工作来抓,今年年初,我院派人到山东省荷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学习他们的预防工作经验。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县人民检察院惩防一体化工作实施办法》。把预防、控申、反贪、反渎职四个部门做为一个整体,在工作中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相服务,共同发展,这一做法,有力的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省、市院两级预防部门的领导两次专门到我院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调研,准备在全省推广,现经验材料已经完成,并上报省、市院,已被市院做为经验在全市进行了交流介绍。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领域的工作开展的辐射面不够宽,只是在国税、教育等几个系统进行了预防工作,对于工商、国土资源、交通、技术监督、林业等行政执法的职务犯罪易发部门,还没有开展预防工作。二是预防工作开展的深度不够,有些工作还只是停留在表面,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调研分析报告的理论深度还有待于提高。三是法制宣讲方式单一,还是停留在“走一走,看一看、说一说”上,预防方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
四、下年的打算
一、总体目标
1、提升服务业总量
全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55.5亿元,同比增长19.3%,服务业全年实现税收3.32亿元,增长20.3%。其中实现地税收入2亿元,增长21.5%;国税收入1.32亿元,增长18.3%。
2、增加服务业投量
加大对物流、市场、旅游、信息、文化等行业的投入和招商力度,服务业全年实现固定资产投资32亿元,增长25%以上;完成招商引资额33.5亿元,增长20%。
二、发展重点
3、加快物流产业发展步伐
加快港口码头建设步伐,抓好港口设施安装、调试,使其尽快投产运营;制定港口码头物流园区发展规划,推动园区项目及早开工建设。抓好红太阳物流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建成占地50亩,拥有35-40条物流专线、2.3万平方米停车场、7500平方米仓储用房、初具规模的物流中心。依托我市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体系,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加强物流市场管理,增强物流企业集聚效应,拓展物流产业辐射范围。
4、加大市场培育力度
全年实现市场成交额42亿元,比上年增长20%。大力培育发展纺织服装城市场,努力提高门点开门营业率。加大对临泽水产品批发市场的培植扶持力度,搞好市场内部设施建设,疏浚河道,改善经营环境,拓展经营范围,力争全年市场成交额超过10亿元。着力推进扬州(财富)农副产品产业园项目建设,促进其及早开工建设。加快灯具城、建材城等专业市场项目推进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落户。
5、积极发展旅游业
按照《旅游业发展规划》,大力整合旅游资源,加快景区建设。围绕“古城、邮城、湖城(水城)、文化城”主题特色,全力打造旅游精品和拳头产品,争创2个AAA级景区和2个三星级宾馆饭店;深化改革,创新旅游管理体制,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增加旅游综合经济收入;加强旅游行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
6、强化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抓紧编制我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和空间布局规划,加强政府对集聚区的政策扶持,提升集聚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年内组织红太阳物流、港口码头2个重点项目申报扬州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争取申报1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继续抓好纺织服装城作为扬州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的后续管理和扩展工作,增强其集聚效应。大力推进新光源、新能源、新材料“三新”产业发展,积极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7、大力提升改造商贸流通餐饮业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5亿元,增长17.4%。改造提升传统商贸流通业,积极推进连锁经营、配送、、超市下乡等项目建设,努力打造以苏果北海分店为中心的我市城区核心商业圈。整顿市场秩序,促进全市商贸经济新结构、新体制、新空间又好又快地发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实施“放心肉”工程,努力搞好为民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年内建成50个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推动新农村建设。着力抓好年缴纳地税额100万元以上的50家重点服务业企业、年销售3000万元以上的10个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年成交额亿元以上5个重点市场培育工程,不断壮大企业规模。
三、推进措施
8、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进一步加强服务业招商项目收集、筛选、整理、包装力度,拓宽项目源,充实项目库,加强项目的动态管理,全年新包装服务业项目80个;组织2次以上服务业专题招商活动;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项目超50个,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建设不少于10个。加大服务业引导资金投入,全年安排引导资金150-200万元。积极向上争取省、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9、加强网络队伍建设
各乡镇、园区要高度重视支持服务业工作,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要建立健全服务业网络、队伍,选调有事业心、有责任感、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从事服务业管理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充实服务业助理职能,尽可能专职其事,并明确一名三产统计员,搞好三产统计等基础工作。各村要有专人抓三产,相关部门也要明确专人负责三产工作。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副市长戴绍泉和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庆分别在2月8日和4月12日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市整规办将两位领导的讲话及时印发给了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并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自贡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领导小组将“加强市场经济秩序整治、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着力解决市场经济秩序不规范、用药安全性不高、招商引资环境不够宽松的问题”作为“整建活动”实施“三大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在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国庆和副市长戴绍泉的领导下,市整规办制定了《自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市场经济秩序长效机制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和招商引资环境建设三个方面,列出了17个“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对每个问题明确了具体措施、责任(牵头)单位、责任人、配合单位、完成时间和达到的目标和效果。并及时通报、汇总反映其进展情况。按时完成了各项任务。
按照《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总体规划的通知》(自府办发[2005]102号)要求,在2006年底,市整规办印发了《自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06年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要点》(自整规办[2006]15号),对*年全市整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明确了全市整规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整规工作重点、宣传报道、基础建设工作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市整规办于6月14日和26日分别召开了区县和市级部门整规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一)组织开展节日市场综合整治行动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重大节假日生活健康和安全,市整规办分别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节日市场全市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全市节日市场综合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7000多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2000多户次,取缔各种非法生产经营户400多户,捣毁各种非法生产经营窝点30个,查获各类案件1473件(其中:立案查处224件),涉案人数1551人,已行政处罚753人。
通过节日市场整治,使全市节日期间未发生重特大市场秩序事件,净化了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节日生产生活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2月8日国务院、省、市政府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自贡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1737起,立案查处393件,规范和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和小作坊1173户,捣毁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窝点45个。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84件。
农业部门重点开展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三大环节的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了2个蔬菜生产基地,6个超市、农贸市场,对3个农业专合组织等共计18个单位的蔬菜、茶叶、大米、水果4类产品进行了专项抽样检测,经检测未发现农药残留超标产品。同时,配合质检中心抽取蘑菇6个样品送省农科院检测中心检测。
畜牧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放心肉工程;深化畜产品无公害基地建设;加强兽药饲料企业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加大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督工作力度。今年上半年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肉品2100公斤,没收、销毁不规范兽药23件(瓶、盒、支),无生产销售许可证、无批准文号及假冒伪劣产品1.5吨、不安全肉品2.1吨,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8件,挽回经济损失4.8万元。
水务部门进一步加强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和管理;从源头上保证水产投入品的质量安全;开展化肥养鱼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减少疾病传播,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对水产品药物残留实行抽检。检查渔药、渔饲料等投入品经销尚58户,未发现“三无产品”、假冒伪劣渔药、渔饲料以及禁用渔药;共检查养殖大户120户,养殖面积2500亩;实施成鱼检疫120批次,苗种检疫160批次;抽检了6组水产品。
质监部门开展了以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和利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两打”行动为重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80户、餐饮店13个、超市及其他经营户47个、查处食品安全案件41件,查获案件货值53.84万元,已行政处罚人数38人。
工商部门继续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村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和专项抽查力度,不断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四制两查两书一承诺”的监管模式;重点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重点清理无照经营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检查食品经营户23981户次,取缔无照经营351户,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3件,销毁假冒伪劣食品34073公斤,饮料2968瓶,受理消费者投诉12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83万元。
商务(商务经济)部门按照《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切实加强生猪屠宰企业标准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中的违法行为。共检查屠宰场(点)50个,生猪2600多头,菜牛54头,捣毁生猪注水窝点1个,取缔非法生猪屠宰点1个;查获销售假冒酒的违法商家7户,发出限期整改意见书35份,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280瓶。
卫生部门制定了《*年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与旅游部门建立了推动旅游事业发展合作机制,强化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食品、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监管;与工商部门建立了餐饮业联合整治机制。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2626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2件,涉案金额7.5万元;检查学校293所,学校食堂229家,限期整改36家,现场处罚1家,停业整顿1家,销毁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40公斤。
城管执法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分阶段对城区各主街大道、广场、校园、旅游景点、车站周边的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饮食摊点、路边小炒店及夜宵摊点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查处无证饮食摊点824个,其中取缔276个,教育整改和规范摊点548个。
盐政部门开展了对食盐零售商、餐馆、食堂、各类大型超市、农村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行业用盐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盐业长效监管制度。共检查各类用盐户2000多家,捣毁私盐窝点1个,查获违章盐12.3吨,立案15件,结案12件,行政处罚15人。
食品药监部门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行为;以监督实施GSP和整治药品广告为重点,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的整治;抓好药品使用领域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疫苗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用药用械安全。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84件,集中焚毁了前列治星胶囊、龟龄集等60个多个品规,共计20余吨,货值金额80余万元的假劣药品。
(三)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我市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年)的通知》([2006]22号)精神,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市知识产权局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指导企业对创新技术加以知识产权保护,其中久大集团公司一次性申请专利6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月和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竞赛等活动。牵头组织开展了保护专利权专项检查,坚持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抽查了城区和贡井区的各大商场的5000余种商品,查获45种专利权已失效的商品和59种无法确定其法律状态的商品,涉案金额4600余元。根据抽查的情况印发了关于检查专利商品情况的通报,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以打击商标侵权为重点,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维护好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行动。积极指导企业新办理商标注册63件,其中农产品商标18件;深入企业,加强对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的指导,已培育4户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有3户企业材料上报认定;培育10户企业申报“四川省著名商标”,有7户企业已经经过初审处于等待认定中;对65件“自贡知名商标”进行复审认定,培育30户企业参加“自贡市知名商标”新认定;打造“城市名片”,办理“南国灯城、千年盐都、恐龙之乡、盐帮菜”四件商标注册,已办理39件商标注册;开展了商标专项检查工作,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50件;加大了商标工作宣传力度,在《今日晚报》开辟《商标园地》专栏,每月一期,已刊发5期。
文化局部门组织开展了文化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建立了与公安、工商、教育、城管等部门联合行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区县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18联网工作,全市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守,全市共受理举报86次,做到了“有报必接,有接必查”。全市开展日常检查320多次,出动检查人员1662人次,检查经营场所1546家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27600盒(盘),收缴、捣毁电子游戏机349台(张),收缴非法书刊350本(册),受理案件25件,罚款8万元。集中销毁非法音像制品2.8万张。
烟草专卖部门大力发挥同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协作机制,针对市场上的“假、私、非、无”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查获违规卷烟702.56件,其中走私烟7.54件、假冒卷烟338.07件、非正规渠道进货卷烟356.95件,累计查获案件1411起;查获获制假窝点2个,贩藏假烟窝点5个;刑事拘留犯案人员14人,判刑2人。
(四)继续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
工商部门深入开展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和新《药品广告审查标准》,会同宣传、监察、纠风、卫生、食品药监、公安等部门制定了《自贡市*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联合会审制度(暂行)》,建立和完善了广告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广告的日常监测工作,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处罚。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76件(其中:药品广告12件,保健食品广告7件,医疗服务广告4件)。
工商部门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行为。继续深入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已帮助157户企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新发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3户,其中:国家级7户,省级31户,市级75户。查处合同欺诈案件6件,涉案金额3.8万元,调解合同纠纷案件10件,涉案金额5.9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
卫生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市卫生局会同市整规办、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委、中医管理局联合印发《*年度自贡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和安排。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大要案件。检查医疗机构503家,取缔无证行医诊所及窝点12家,立案处理8家,并对部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黑诊所、假医生执业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黑龙江省牡丹江水泥集团医院非法承包科室非法行医行为,给与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余万元和一台设备。
(五)继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工商局部门认真贯彻《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自贡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捣毁窝点3件,驱散传销人员66人。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工作,与《自贡日报》、《今日晚报》宣传5次,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通过“打、挖、防”工作体系,努力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农业部门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开展检查,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治理。开展了种子备案工作;开展了农业投入品市场检查;加强了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共检查农资市场268个,检查农资门市2309个次,查处农资案件28件(种子13件,肥料4件,农药11件),查获违规和质量不合格种子品种13个6884公斤;查获违规农药24个142公斤,其中登记证过期农药品种1个、过期农药22个、标签不规范1个;复混肥登记证过期等违规品种4个2410公斤。两杂种子登记备案品种423个,其中:玉米品种194个、水稻品种229个,比上年增加100多个。
质监部门加大了对化肥、农药、农机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力度,有重点有步骤的对对辖区内42个农资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逐一排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大安质监分局还联合工商、农业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资经销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行为,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立案查处农资类案件10件,货值金额26.73元;检查化肥生产企业40家,经销户53个,抽样产品49个,其中24个不合格。
工商部门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据统计,共检查农资经营户2438户次,检查市场653个次,检查肥料350余吨,农药1100公斤,种子1280公斤,没收不合格肥料25.9吨,农药70公斤,种子130公斤,农膜1500公斤。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48件,取缔无照经营89户,受理农资投诉案件117件。
物价部门开展了对我市涉农收费单位和种子化肥经销点的检查。检查民政、计生、畜牧、建设等涉农收费单位和种子化肥经销点共244个。其中:检查化肥生产企业5家,化肥种子批发企业12家,发送种子经营户价格告戒书300份,整个专项检查查出违法所得金额30万元。
供销部门对所属农资经营户采取了分级负责制,监督进货渠道,采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配合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七)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
工商部门先后制定了《自贡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通知》。元月9日召开了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参加的自查自纠工作会,要求经营单位3月15日前针对售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开展房地产专项检查共立案11件,结案2件,罚款3万元。
房管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的紧急通知》,强化了商品房预售的管理。出动80人次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查处,对于违规预售的,下发停止预售通知书,已对5家企业的5个工程项目下发了停止预售通知书。主动积极宣传房地产交易知识,每月在《今日晚报》公示本月商品房预售信息。开通了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签约、网上备案系统,为规范房地产企业一房多买、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规范房地产经纪、测绘、评估机构行为,在对房地产经纪行业进行了摸底、清查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房地产经纪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制定了《自贡市房地产评估行业自律公约》,在房地产测绘行业实行“预测绘成果审核”。
(八)结合地区和行业特点开展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税收专项专项整治。国税和地税部门继续深入开展税收专项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打击各种偷、抗、骗税行为,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广泛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倡导“依法诚信纳税”风尚。国税系统共对156户纳税人进行了检查,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411万元,查处偷税案件31件,移送公安机关涉税案件2件。地税系统查结案件72件,查补税金及附加、罚款共计1359万元。
整顿市场价格秩序,打击价格欺诈行为。物价部门组织开展了涉农、通信、医疗收费检查,加强群众价格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4件,处理违法所得17.168万元,其中上缴财政13.569万元,退还消费者3.599万元。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案件35件,在规定期限内案件办结率达100%。
开展建材市场等专项整治。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建材市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鞭炮生产企业检查、塑料管材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冬季高耗能专项执法检查、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
打击商业贿赂和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工商部门继续加大对商业贿赂的整治力度,扎实开展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立案商业贿赂案件5件,已结案3件,罚款14万元;充分发挥商品质量监测抽查职能,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和水平。
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规划和建设部门认真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进一步强化清理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检查。上半年完成建设项目报建备案52件,审查发放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书107个,建设工程报建率和施工图审查率均达100%;纳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招标项目57个,其中公开招标21个,邀请招标36个;办理省外、市外33家次建筑企业入市备案;已清理偿付工程款42769.03万元,占网上拖欠总额的99.57%,民工工资9494.32万元,占网上拖欠总额的100%;责令立即整改的有34个工程,责令限期整改的12个,责令停工整顿的9个;整改安全隐患130处/件。
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旅游部门开展打击欺客宰客、低价竞争、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强制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以及“黑车”、“黑导”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加大旅游安全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了违规旅游广告专项整治;转变旅游执法工作作风,规范了旅游投诉和旅游行政执法办案程序。查处6个单位门市部违规签订旅游组团合同、订房、订餐等行为;对4个单位违规租赁“黑车”、“野车”提出警告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书;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4起;对2家违规印发旅游宣传资料的旅行社进行了警告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受理旅游投诉20起,立案查处5起、调解处理13起、投诉办理的结案率达到90%。
加强海关监督检查。成都海关自贡办事处加强进出口货物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查获进口免税设备违规案件1件,案值80万元;对加工贸易企业查补税款233万元;查处进出口货物中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事件6起。
开展交通运输市场专项整治。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了汽车维修市场、客货道路运输市场、水运市场等交通运输市场专项整治。查获案件1089件,立案查处993件,取得无证经营和28户,查处安全隐患47起。
狠抓安全生产。安监部门完善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安全目标执行情况公告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案审制度。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以反“双超”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乡镇船舶、渡口、渡船、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专项整治,开展了火灾隐患普查。该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查处安全隐患750起。
各级政法委、政府法制办、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司法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银监局、人民银行等部门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整规工作,并根据本部门职能加强监管。
各区县整规办结合本地特点,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部署的整规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各种专项整治。
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推动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我市各级领导以及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高度重视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即:“一个规定、两个意见”)的贯彻落实。*年4月12日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紧接着召开了全市的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整规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庆对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推进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年5月31日,由市整规办、市检察院联合组织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到宜宾汉王监狱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协作机制,联系会议制度,公安经侦信息联络员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落到实处。市检察院主动深入到工商、烟草专卖局、盐业稽查所、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了解行政执法情况,深挖立案监督线索,积极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上半年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案件线索2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侦查。
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项工作的推进,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18人;各级公安机关共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62人,刑事拘留38人、取保候审26人、逮捕8人、直接移送4人;各级检察机关已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0件12人,其中:合同诈骗6件6人、假冒注册商标2件4人、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1件1人、非法行医1件1人;各级法院已宣判偷税、合同诈骗罪犯4人。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规工作的良好氛围
工商部门组织质监局、物价局、知识产权局、卫生局、广电局以及各新闻单位等开展了“3.15”宣传咨询活动;市整规办、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月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并于今年5月正式开通了自贡市食品安全信息网;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下乡”集中行动日的宣传活动。
在市委宣传部的精心组织下,我市各新闻媒体加大了宣传力度。据不完全统计,1-6月,《自贡日报》刊发稿件35篇,图片4幅;《今日晚报》刊发稿件42篇,图片17幅;自贡电台播发消息85条、录音报道12条、专访5个、专稿4组;自贡电视台播发消息80条、专题2个、专访3个、今日关注3期。通过努力,全市整规工作宣传形成了导向正确、上下互动、立体交叉、家喻户晓的良好态势。
五、开展调研,通报信息,加强整规工作基础建设
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根据省整规办《关于报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川整规办函〔*〕10号)精神,市整规办组织开展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活动。通过调研,初步掌握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来下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在调研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整规办[*]8号),上报了省整规办,并印发给了各区县和市整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坚持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制度。每季度坚持分别召开了市级部门、区县整规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联系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安排部署整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