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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股站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文件精神及重要讲话和批示情况;
(二)各股站深入宣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形成良好舆论氛围的情况;
(三)各股站对照检查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的情况;
(四)各股站全面清理修订与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不一致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的情况;
(五)各股站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的情况;
(六)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的情况;
(七)各股站加强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行为从严从快进行调查处理的情况;
(八)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实施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分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集中考评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上旬—3月上旬)
各股站要按照本方案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通过召开专题会、专项工作总结会等形式,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达到100%。自查中要组织力量全面清理与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不一致的制度规范,并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配套措施,着力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对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局党委和纪检监察室处理。局纪检监察室要强化对本局各股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的督促指导。各股站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要及时报送局党政办公室(3月30日前完成)。
(二)监督检查阶段(3月底—12月)
局纪检监察室将加强对各股站重要时段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改进作风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室将组织不定期对各股站、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监督检查主要采取重点检查、巡视监督、不定期抽查、受理等方式进行。主要程序为:
1、向被检查的股站下发通知(不定期抽查除外),告知检查的目的、要求、内容和程序;
2、查阅领导批示、会议记录、文件资料、工作方案、处理等工作资料;
3、开展现场检查(不定期抽查);检查在岗情况及工作状态;
4、随机走访干部群众,听取意见建议;
5、形成监督检查意见并反馈;
6、形成监督检查专题报告。
(三)集中考评阶段(12月)
年底,局纪检监察室将把各股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开展一次集中检查考核。同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内容,采取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个别座谈等形式,对贯彻落实效果进行社会评价。
三、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对整改结果进行回访。对整改不倒位的,责令重新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督促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严肃处理。对问题突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干扰阻碍监督检查工作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监督检查的结果运用
(一)专题报告。局纪检监察室要定期向局党委(党组)和县纪律监察局专题报告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二)通报情况。局纪检监察室不定期将监督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各股站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局监督检查工作由局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实施。各股站要认真谋划,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局纪检监察室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会同党政办、计财股等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服务型市政局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市政事业在创新中发展。通过检查评估工作使我局在工作效能上有新提高,在服务大局上有新突破,在工作作风上有新改进,在服务质量上有新进步,在人员素质上有新提升,不断树立“高效、廉洁、务实”的良好形象,为*区创造良好的经济软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组织落实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我局重新调整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志强
副组长:李振行刘永革匡建封
成员:刘宏宝王振中李绍太熊朝朴方淑敏
范国华祁欣王乃震赵雷张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科,负责日常工作。
三、检查评估范围
我局参加检查评估的范围是:机关相关科室、各基层单位。
四、检查评估内容
主要包括效能监察、依法行政、行政效率、勤政廉政和工作实效五个方面的情况。
五、检查评估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底前)
组织召开全局行政效能建设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进一步完善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重新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名单与9月2日前报区纪委执法监察室。
(二)检查整改阶段(9月份)
对照检查评估的内容和具体指标标准,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在本部门、本单位组织开展“五查五看”活动,即一是查效能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情况,看本单位行政效能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查指标分解落实情况,看行政效能建设检查评估指标是否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和运用,对照指标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三是查建立完善制度措施情况,看效能建设制度是否健全制定出台的相关制度规定和改进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得到有效落实。四是查行政效能纠错及责任追究情况,看纠错机制是否建立,责任追究依据是否明确,受理投诉渠道是否畅通,解决投诉是否及时有效。五是查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立项实施情况,看效能建设工作资料与台帐是否完善,效能建设工作是否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
本着边查边改的原则,采取各种形式集中精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本单位行政效能提高的关键问题和不足。
(三)组织实施阶段(10月—12月份)
按照区委文件要求,行政效能建设综合检查评估采取统一组织、分组实施、分项评估、逐项计分、加权综合的方法进行。我局自查工作在局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局纪检监察、人事、办公室、管理、考核办、法制等相关部门组成自查评估小组,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内部自查。采取机关科室专项考核、基层单位自评、评估小组检查的方法进行综合检查评估。今后每年将进行两次评估检查工作,上半年在7月底以前完成,下半年在年终进行。今年,我局具体实施计划是:
1、基层单位自评工作(11月1日—11月15日)
基层单位检查评估工作采用基层单位自评、评估小组深入基层单位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自查工作可以采用向执法相对人发放问卷、走访社区群众、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内部职工民主测评、内部互查等多种形式开展评估活动。基层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评估情况报告及自查评估结果,经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11月20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备案。基层单位自查评估情况总结要做到“四个反映”一是要从报告中反映出来本单位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做法、效果、经验,不能简单地写成年度工作总结;二是要从报告中反映出来本单位自评过程中的组织形式和方法,体现自评主体的多元化;三是要从报告中反映出来本单位在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或不足,以及对我局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综合检查评估的意见建设;四是要从报告中反映出填写《自评表》各项分值的客观真实性,即报告中文字的内容与《自评表》各个评估项目的分值相吻合,一致。上报的自评报告将作为综合成绩评定的参考。
2、机关科室自查工作(11月1日—11月15日)
机关各科室对照《*市政局行政效能建设目标责任分解方案》进行自行检查,并得出评估结果于11月20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备案。。
3、综合评估检查工作(11月16日---11月31日)
由局评估小组深入基层单位和机关科室根据检查评估标准进行检查,结合各单位自评情况形成最终评估结果。按照总得分情况评定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评估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好;评估总分在*-80分(含80分)为较好;评估总分在79分至70分(含70分)为一般;评估总分在69分以下为较差。
4、总结提高(12月份)
12月份由局行政效能领导小组对今年我局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检查评估工作进行总结。积极营造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良好环境,形成人人抓效能,事事讲效能,处处显效能的工作局面,促进整体工作上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各基层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自评小组。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要切实把行政效能检查评估工作作为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确保中心工作任务完成的有效载体。要将行政效能建设和检查评估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其中发生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所属各单位(含全资、控股及其受托管理的二级公司)
二、检点
按照《 公司纪念品与接待合规管理办法》要求,检点包括但不限于:
1.是否存在超标准接待问题;
2.是否存在提供高档菜肴、野生动物制作的菜肴问题;
3.是否存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及礼品;酒水购买及使用是否合规问题;
4.是否存在陪餐人数不合规问题;
5.是否存在招待费用报销流程不规范、接待清单不齐全问题;
6.是否存在出入私人会所、KTV等娱乐场所问题;
7.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以其他名义隐匿、转移招待费经费开支等问题
8.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检查安排
1.自查自纠(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9日)
各单位按照要求,对2019年以来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问题,及时抓好落实,并于11月9日前如实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含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报送公司行政部并抄送风险管理部及监察部。
2.重点检查(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27日)
公司将组织若干专项检查组深入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主要通过自查情况报告、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审查账目票据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3.整改落实(2020年11月28日至12月20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业务招待费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针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于12月20日前报公司行政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业务招待费管理使用,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反弹、遏制腐败的有效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
对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相关工作及时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进行贯彻和传达,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一致认为此次对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进行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领导干部坚持以身作则、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好本职工作的有力手段。一定要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了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具体负责。活动中,注意发挥两个作用:一是领导的示范作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查找,以无声的行动影响带动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二是组织的推动作用。7月3日,局组织召开了局机关全体职工和二级单位领导参加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领导小组长亲自亲动员,对我局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工作安排部署,纪检组长组织了对川纪发[]10号文件的学习,使我局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自查自纠活动在全局迅速启动。
三、自查自纠成效明显
局对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查自纠活动以科室、二级单位为单元,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查找分析问题阶段和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每个岗位的同志,清理出了自己的岗位职责,对照岗位职责、对照有关规定逐条查找,查找结果通过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审核。每个同志均认真查找问题,剖析自我廉洁意识入脑入心。同时也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措施。
没有领导参加因公出国(境)没有在风景区举办会议,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方面。局严格执行财政经费预算。也没有用公款请客送礼现象。为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还专题研究修订了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将原来各业务科室承办的对口接待工作,集中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接待申报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陪同人数,防止超标准接待,确保公务接待费用压缩10%目标任务完成。
专门实行了节假日车辆集中管理制度。规定节假日车辆集中停放到局属矿山救援中心操场,车辆管理方面。局没有超标准配备公务车。为加强公务车管理。除值班车辆外,一律不得停放在外。一旦安全事故发生,要到事故现场组织救援,驾驶员接到出车通知,即乘坐的士到车辆集中停放点取钥匙出车。为巩固城乡综合环境整治工作,还规定局属所有车辆平时不得在外乱停乱放,局办公室凡是发现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在餐馆娱乐场所,第一次责令写出深刻检查,第二次作停岗处理。
对个别同志利用工作电脑在工作时间上互联网看股票信息一事,不准赌博、违规打麻将有关规定方面。没有发生违规打麻将有关规定。自查自纠活动中。局纪检组进行了诫勉谈话。
没有发生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现象。
均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程序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方面。今年我系统(机关及二级单位)新提拔的9名中层干部。制定了详实的竞岗方案。通过个人报名、竞岗演讲、群众评议、组织考察、上报审批等程序,选出了工作有激情、精力充沛的9名中层干部。没有发生任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
省安监局抽调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全省安全监管执法交检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方面。局坚持每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没有违反规定的现象。近期。都是按规定向市政府作了报告。
农场党委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学习宣传、自查自纠、健全完善制度、监督检查和考核等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廉政准则》落实工作日常化、常态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取得实效。Xx农场党委迅速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工作领导小组,纪委和组织部门为常设部门,具体负责《廉政准则》实施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监督查处等日常工作。
二、深入学习宣传,增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意识和能力。把《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的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等方式,持久地学习宣传《廉政准则》,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提高对《廉政准则》重要性的认识。把《廉政准则》印发给全场每位党员干部,供大家时时处处学习;印发给每位学生,使廉政教育从孩子抓起、从学生抓起,形成“小手牵大手”的带动影响效应;把《廉政准则》张贴在机关的每个办公室,让《廉政准则》提醒、警示着每位党员干部;把《廉政准则》印发给每个职工,让全社会共同监督《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要求全场各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宣讲辅导、座谈交流、专题讨论、谈心得体会、撰写学习感受、知识竞赛、考试测评、撰写理论文章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和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使《廉政准则》学习教育入心入脑,使每位党员干部能自觉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自查自律和开展工作,使《廉政准则》成为全场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行为准则。
三、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廉政准则》整改所发现的问题。组织全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廉政准则》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着力检查自己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撰写自查报告,由农场纪委督促整改,增强学习教育的实际效果。
农场党委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学习宣传、自查自纠、健全完善制度、监督检查和考核等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廉政准则》落实工作日常化、常态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取得实效。Xx农场党委迅速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工作领导小组,纪委和组织部门为常设部门,具体负责《廉政准则》实施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监督查处等日常工作。
二、深入学习宣传,增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意识和能力。把《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的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等方式,持久地学习宣传《廉政准则》,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提高对《廉政准则》重要性的认识。把《廉政准则》印发给全场每位党员干部,供大家时时处处学习;印发给每位学生,使廉政教育从孩子抓起、从学生抓起,形成“小手牵大手”的带动影响效应;把《廉政准则》张贴在机关的每个办公室,让《廉政准则》提醒、警示着每位党员干部;把《廉政准则》印发给每个职工,让全社会共同监督《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要求全场各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宣讲辅导、座谈交流、专题讨论、谈心得体会、撰写学习感受、知识竞赛、考试测评、撰写理论文章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和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使《廉政准则》学习教育入心入脑,使每位党员干部能自觉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自查自律和开展工作,使《廉政准则》成为全场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行为准则。
三、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廉政准则》整改所发现的问题。组织全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廉政准则》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着力检查自己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撰写自查报告,由农场纪委督促整改,增强学习教育的实际效果。
---XXX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开展了“改善精神状态纪律作风大整治”集中教育大会,通过学习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查摆出的突出问题
(一)责任意识不浓,大局意识不强。想问题、办事情,站在个人的部门利益的角度。
(二)学习意识淡化,进取心不强。以自己的经验丰富为由,满于现状不求进取;对学校提供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机会不珍惜,敷衍走过场。
(三)工作主动性差,创新意识不强。工作只定位于学校、教研组的简单分工;解决新形势下的新问题的办法不多,安于现状;创新意识不浓,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思想消极,工作效率不高。工作态度不端正,得过且过,敷衍应付。
(五)组织纪律有所松懈。在时时对照检查、处处自我提醒、筑牢思想防线上做得不够,在单位认为做好本职工作就够了,对其他事情不闻不管。
二、整改措施
1、坚持理想,坚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信念。
切实加强教育理论学习,约束自己,认真整改,继续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改变教师“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现象。
2、转变作风,积极工作。
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教育工作,严格要求,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全心全意为教育、为人民服务。
3、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一、严格要求,搞好自查
我会把做好“回头看”和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提出明确要求
全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动员大会召开后,我会及时进行了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党组书记、会长赵献顺要求单位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做好“回头看”和整改落实工作对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促进我县民营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通过深入扎实的整改落实工作,把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积累的学习成果、调研成果、解放思想讨论的成果、分析检查的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制度建设成果和群众能得到的实惠。
(二)认真开展自查
单位按照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回头看”和整改落实工作的要求,对照会整改落实方案,逐项自查整改落实内容、时限、目标、措施是否得到落实。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认真听取群众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评价。依据整改落实方案,逐项对照、逐条分析、深入查摆,对整改落实工作分类排队,落实挂销号制度,确保整改落实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
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单位“回头看”和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采取听、看、查、考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抓好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在单位责任人自查、发动群众排查的基础上,会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了解掌握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并提出明确要求。
二、整改落实基本情况
围绕支持经济发展、服务民生,我会狠抓整改落实,加强民营经济管理,努力推动全县民营企业科学发展。
(一)继续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针对全县民营经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5个方面整改问题,我会对照整改落实方案,认真整改落实,一些整改任务已经完成,一些整改任务正在稳步推进,还有一些整改任务正在按计划开展。
(二)加大完善体制机制力度
对机关各项管理制度逐一进行讨论研究,该废止的及时废止,需要完善的及时修订完善,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创新和完善了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会议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
(三)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我会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从组织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评议到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广泛吸收群众参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整改落实工作中,坚持把人民群众得实惠作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细化整改项目,逐项落实责任,使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把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服务热点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逐项落实向群众承诺的好事实事。机关内部形成了干事创业、锐意进取的良好风气,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呈现出新的变化,进一步牢固树立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
三、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我会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预期效果,但与县委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完成整改落实任务遇到的困难估计不足;整改落实情况和成效还不完善;一些矛盾和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把整改落实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有关工作亲自抓,加大整改落实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按照任务分工,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通力合作、协调一致的工作格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和制约全县民营企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办好群众普遍期待的实事好事,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加强沟通协调,逐步加以解决。建立“挂号”整改、“销号”落实制度,列出问题清单,逐问题“挂号”整改,逐条目“销号”落实。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定期向党组报告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建立公示监督制度,通过会网站、办公网,面向干部群众、面向服务对象、面向社会,公示解决问题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继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回头看”
以“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为载体,对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继续进行“回头看”:回头看学习,继续深化认识;回头看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回头看成果,狠抓整改落实,加快整改进度,将“回头看”与完善体制机制结合起来;回头看作风,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四查四看”,即查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看是否存在信念淡化、不思进取的问题;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办事不踏实、不严谨的问题;查法制观念,看是否存在执法不严、不文明、不作为的问题;查工作纪律,看是否存在党纪政纪观念松懈、自由散漫的问题。通过“四查四看”,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同时,通过开展“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努力把全会党员干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定信仰者、忠诚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
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全市所有地方国有煤矿和地方骨干煤矿(市、县营煤矿)无一遗漏地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整顿后严格按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通过整改仍无法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列入关闭名单,实施关闭;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加强监管。通过专项整治,使煤矿企业广大干部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得到增强,煤矿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改善,安全基础得到提升,实现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稳定下降,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整治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要以《煤矿安全规程》为依据,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为主线,围绕煤矿采、掘、机、运、通、防治水等各个系统、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治;并对照《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晋市政办〔20**〕26号)文件内容要求,进行全面整治。同时,突出以下重点:
(一)对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查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和各煤矿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查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查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漂浮、怕得罪人、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的散漫作风。
(二)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
(三)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查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查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安全制度的落实;查市直有关单位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系统等领导及煤矿党委书记、矿长、安全系统等领导下井及带班制度的落实;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是否细化落实到班组;查煤矿是否严把了设备的安全准入关,是否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按照《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安监总规划〔2006〕146号、安监总煤装〔2008〕49号)按期淘汰设备,是否杜绝电气失爆;查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特别要重点检查“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情况;对照《煤矿安全规程》查“一通三防”特别是瓦斯管理专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落实;查防治水专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查矿井是否真正实现双回路供电。
(四)对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查煤矿企业全员培训情况。查现任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和现任煤矿科区级安全管理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符合《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要求。地方国有煤矿新招工人是否按规定做到“变招工为招生、先培训后上岗”,地方骨干企业用工是否经县(市、区)管理部门统一招聘、集中培训、考试合格并签定劳动合同和建立用工档案。通过排查要把那些不懂业务、不尽职和未经培训合格的人调换下来。
(五)对照《指导意见》,查煤矿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查煤矿企业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层层转包”行为,是否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生产矿井井下是否存在使用“包工队”现象。
(六)对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山西煤监局关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5〕10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查煤矿15种76类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查煤矿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现象等。
(七)对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规定》(晋政发〔2005〕30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煤炭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60号),查煤矿是否存在违法生产和非法越层越界开采行为;查各县(市、区)行政区内和市直有关单位所属煤矿是否存在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八)查各煤矿通风区队长兼任矿长助理是否落实,已兼任矿长助理的通风区长是否具有相应学历、懂技术、善管理等。
(九)查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查组织保证、制度保证、措施保证、纪律保证、体制保证等是否落实到位。
(十)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贯彻落实20**年2月20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的情况。
(十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及各煤矿企业贯彻落实晋市政办〔20**〕26号文件精神,开展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采取煤矿全面自查自整,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分别组织交叉检查、全面复查,市级进行督查的方式。大致分三个阶段,各阶段工作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交叉,要围绕总体目标,做到有机协调,搞好衔接。
第一阶段:自查自整阶段(20**年3月1日至7月底)。由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所属各煤矿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隐患排查治理等规定,认真查找本矿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改。
第二阶段:交叉检查阶段(20**年8月1日至10月底)。市属煤矿由市直有关单位组织进行矿与矿之间交叉检查;地方骨干煤矿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进行矿与矿交叉检查。
第三阶段:全面复查阶段(20年11月1日至2010年2月底)。市属煤矿由市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带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对所属各矿进行全面复查;地方骨干矿井由副市长、副县长带队,组织有关部门并抽调业务骨干和专家进行全面复查。
在煤矿自查自整、交叉检查和全面复查的同时,市人民政府抽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组成5个督查组,由市局领导带队,对市直有关单位及其市属煤矿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地方骨干煤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阶段督查。第一阶段重点督查各县(市、区)、各单位的宣传发动、动员部署及工作开展情况;第二阶段重点督查各单位交叉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各单位检查的矿井进行随机抽查;第三阶段,在各单位全面复查的基础上重点抽查,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全面覆盖,低瓦斯矿井抽查率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