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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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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第1篇: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范文

(一)全面提高工会财务会计人员的素质。

我国各省积极组织各市级、县级、乡级、镇级企事业单位的工会认真学习和研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通过定期开展专题培训班、财务工作会等多种形式,对《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中新的内容、制度和办法做了具体地、详细地讲解,以全面提高工会的财务会计人员的素质。我国各地区的工会组织先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工会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此外,我国很多地区为了加快开展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的速度,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财务会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工会财务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我国各地区的市总工会重点对产业工会区县的工会以及各大重点企业单位的财务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强制性的要求各个企事业单位的所有财务会计工作人员统一使用新的制度软件,并为软件的服务费用提供资金保障,更加有力的促进了财务会计规范化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首先,为了激发基层工会的积极性和活力、发挥基层工会的功能和作用,我国很多地区调整了工会经费分成比例。很多地方针对工会经费增长速度过快的情况,采取了适当增加基层工会经费的留成比例的措施。这样做,不仅能增加工会的经费,缓解工会的经济压力,还有利于充分调动基层工会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其次,有的地方按照《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要求,更新了工会财务会计工作竞赛评比办法,使评比办法更加符合工会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更加有利于调动工会组织及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加有利于提高工会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最后,我国一些地区按照《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的要求,修订了《市总机关会议及专项活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市总机关公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市总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市总机关经费支出结算报销管理暂行办法》《市总机关经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力地推动了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进程。

(三)开展软件建设,不断提高工会财务管理效率。

我国一些地区为了有效提高工会经费收缴的效率、解决税务代收工作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开发了总工会经费收缴管理系统软件体系,工会经费收缴数据库信息化管理,改善了以往混库混级等情况,实现了控制和管理经费收缴的夙愿。

(四)规范建设工作,加强财务会计检查的力度。

首先,我国的一些地区要求各级工会成立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落实每一个人的具体责任,重点整改日常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其次,我国一些地区严格检查了各单位的工会财务会计情况,要求不规范的企业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于不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予以纠正。大大促进了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相关制度的完善。

二、对进一步加强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一)完善工会财务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建立完善的制度是做好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前提条件,是夯实预算管理基础工作的保障。好的制度需要严格贯彻和落实才能发挥其效用,因此工会要从最基础的工作抓起,一步一个脚印的做好每一步基础工作。例如,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制度做好每一笔经济业务合法性审核、会计账簿登记和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严防出现纰漏,给单位带来损失。

(二)完善工会内部管理制度。

工会可以借鉴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控制思想,完善工会内部管理制度。比如:结合企业创先争优的号召,拟定和完善岗位责任制;结合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办法》,制定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我们在制定出制度之后一定要注重制度的落实,还要根据制度执行状况和执行效果不断更新和完善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目标的实现。

(三)实行经费独立。

第2篇: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范文

一、依法收缴、完善机制,工会经费收入稳定增长

兴安盟工会财务部积极主动协调财政、税务等部门,巩固完善地税代收、财政划拨和收取建会筹备金等“一改三策”经费收缴机制,促进依法依规收缴工会经费,全盟各级工会的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盟本级拨缴经费收入比去年大幅度增长。地税代收工作取得新突破。在兴安盟工会的正确领导下,盟工会财务部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与地税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代收政策的宣传,促进了代收工作的良性互动,把代收工作纳入到税收日常监管之中,依法代收,不断扩大代收覆盖面,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代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与税务征管人员就有关代收条款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并加大宣传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法律依据,做到了“三个到位”,即坚持宣传到位、工作到位、经费到位。特别是改变了非公有制企业对拨缴工会经费的认识。

在具体工作中,盟工会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办税服务厅,面对面对企业经办人员讲解辅导,宣传缴纳工会经费的重要性。二是摸清费源,税务和工会两家积极配合,定期碰头,对征收中遇到的情况,共同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三是将工会经费代收与税收征管工作做到了“四同时”,即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通过所得税汇缴、日常检查,确保工会经费及时征缴入库。四是强化责任意识,把责任目标落实到人头,充分调动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按税收管户的情况,逐户进行排查,责任人做到对自己责任区内的企业缴纳经费情况一清二楚。五是规范了征缴期,严格实行按期申报缴纳制度。六是规范管理,建立信息共享工作平台,为保证工会经费征收信息传递快捷、畅通,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内部网络资源的优势,建立了工会经费代收信息共享工作平台,编制了《工会经费代收基本情况卡片》、《工会经费代收清册》、《工会经费征收台账》,简称为“一卡一册一账”的管理方式。通过以上措施,推进全额代收各项工作的开展,完善了工会经费收缴与管理系统,提高了地税代收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形成了全额代收和国库集中汇缴操作规程、管理办法,确保了全额代收工作有序推进,全盟代收工会经费总额比上一年增加了近800万元。

二、坚持收入与管理并重原则,加强财务管理

一是预算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各级工会认真执行全总新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对工会经费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规范预决算的编报,严格按各项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发挥预算的源头作用,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会预算制度,把工会经费的使用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预算编制的管理,将增量预算与零基预算相结合,细化预算项目和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工会经费用于工会重点工作,用于服务职工、服务基层、服务工会工作大局上来,使工会经费使用上更加合理,做到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年度重点工作的安排,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入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及时编制本级预算,并认真听取同级经审会的审查意见,及时上报审批。盟工会认真按制度办事,一切收支按预算的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原则执行,做到既控制好预算数,又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应收的工会经费按规定收足收齐,支出不超过预算数,按照上级批准的预算办理经费收支业务,遇有不可预见情况能够按程序申报追加预算,杜绝经费支出的随意性。不断改进预算管理工作,健全盟本级工会和旗县市总工会预决算审批制度,切实承担起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今年以来,盟工会对六个旗县市工会开展了财务检查和专项资金检查,有效堵塞了财务管理的漏洞。

接受了盟财政局审计局开展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的检查,接受审计局“小金库”专项检查组的检查,受到检查组的好评。二是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各级工会认真贯彻《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这是我们今年财务检查的重点,注重在机构建设、制度完善、会计核算、信息化建设和业务培训等方面下功夫,夯实会计基础工作,使财务工作向精细化管理迈进了一步。2014年底我们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对六个旗县市工会2014的财务基础规范化、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专用资金的管理进行了检查,此次深入旗县市工会,进行实地现场指导工作,成效显著。各旗县市工会财务存在的问题不同,我们把会计凭证的管理,作为提高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的突破口,认真检查每一笔业务的原始凭证,要求做到准确、完整、真实、合法,从原始凭证的粘贴和会计凭证的装订上要求,装订整齐、盖章齐全,各旗县市统一了装订标准,统一了记账凭证,并且更换了颜色,与原始凭证有了区别,便于查账。要求按着工会财务软件统一格式,进行会计科目设置和打印记账凭证,做到手续完备、分录准确、盖章齐全、管理规范。统一了会计凭证档案的装订盒,定期整理、装订成册、立卷、编制目录等,确保了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同时要求旗市总工会开展网银业务,充分发挥了网上银行的作用,减少了现金的流量,保障了资金的安全。三是严格工会财务工作归口管理制度。能够做到依法健全财务独立管理体制,单独建账、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严格执行《工会财务工作归口管理的规定》,一切收支都纳入本单位的财务管理,不设小金库,不搞账外账。对于专项资金,能够做到专款专用,对于劳模资金和送温暖资金,能够做到合理安排,及时发放到位。在资金安排上首先确保工资的重点工作资金需要,确保工会经费的正常使用方向,不断调整支出结构,严格控制行政费的开支,保证了工会正常活动的开展。四是加强工会资产管理,切实改变“重钱轻物”的思想观念。每笔购置的固定资产,都能做到及时登记,做到卡片式管理,一物一卡,责任到人,防止工会资产流失,保证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三、加强财会人员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整体水平

第3篇: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范文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情况

此次审计共审计市总直属工会18个,占市总直属工会总数的43%。按被审计单位性质分类,区级工会7个、驻会产业工会6个、大企业(集团、公司)工会5个。按审计类型分类,财务收支审计项目16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

(二)总体情况

通过近年来持续不懈的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以及审计监督工作的不断深入,南京市总工会直属工会的财务管理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主要表现:一是各直属工会基本能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要求加强预算管理,经费使用基本上做到年初有预算,年中按预算对经费使用进行控制,经费投向上基本能做到为职工服务、为会员活动服务。二是各单位能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加大增收节支的力度,压缩行政经费开支,特别是对“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三是各直属工会的经济实力明显增强。18个单位账面净资产总计超过2.2亿元,平均账面净资产为1200多万元,其中:100万元以下1个,占5.56%;100~500万元8个,占44.44%;500~1000万元2个,占11.11%;1000~5000万元7个,占38.89%,为会员服务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一是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执行不严格,预算调整不及时,预算执行偏差大。如某工会年初预算事业支出为33万元,而实际当年未有任何支出,预算编制失真。二是部分单位经费结余量过大。有的单位因担心掌握不准政策,导致不敢使用经费,不积极作为,反映在经费收支上就是结余量过大,个别单位当年经费结余甚至达到当年收入一半以上,经费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未能做到将工会经费“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

(二)经费支出方面

主要是报销手续不完备。一是工会相关活动未附具体方案和通知,只凭一张活动开支的发票报销,附件不全。二是行政经费特别是接待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的使用上,报销凭证未按照规定提供接待函、会议(培训)的通知及签到人员名单等。三是慰问、补助等开支无章可循,有的单位未制订相关慰问补助标准规定,具体慰问补助金额没有统一的标准,随意性大;有的单位发放签领手续不完善,存在管理漏洞。

(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存在将大额工会经费无偿借给行政用于生产经营的现象,工会经费存在流失的风险。如有1家大企业工会2015年将1500万元无偿借给行政方使用231天。二是对本级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有的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如有1家单位房产证记载面积500多平方米,但该项房产未在单位账上登记。三是对外投资管理不到位,对本单位对外投资的具体事项不清楚。如某单位2015年账上收到投资收益13万元,但该单位不清楚为什么会有该收益,只知道工会下属有个公司,对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成立时间、主要业务范围、工会占有的投资份额、公司的收益状况等都不清楚,未能有效行使工会对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责任。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思想认识、宣传培训不到位

2010年以来,全总相继出台《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工会经费的借款人主要是工会或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其他单位包括工会所在的行政单位均不是工会的借款人。工会预算的编制与审批亦有明确的规范,包括预算如何编制、如何审批、如何调整等内容。但从审计的情况看,有的单位领导对此掌握不清,这与一些工会开展业务培训时只注重对财务、经审干部的培训而忽视了对工会决策者如工会主席的宣传和培训有关。

(二)财务管理、经审监督不到位

现南京市总工会有40多家直属工会,由于人员力量不足等因素,市总工会的财务检查或审计监督很难做到每年全覆盖。以工会审计监督为例,虽然各单位都有经审会,每年也进行同级审计,但是审计效果还有种种不如意的地方。如对借款给行政使用等违规问题,同级的经审委员因为都是行政单位的人,拿的是行政单位的工资,如提出不借需要勇气,同级监督有一定难度,因此就需要由上级工会来进行监督。由于审计力量不足等原因,市总工会对直属工会基本上三年才能做到一次审计全覆盖,所以对直属工会的审计监督和服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工会经费是单位全体会员的共同劳动成果,是履行工会职能的经济基础,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是工会主席的基本职责。工会主席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有强烈的履职尽责意识。在宣传培训上,要创新模式和思路,要在继续坚持对工会财务干部培训的基础上,加强对工会领导这个“关键少数”的培训力度。工会领导心中始终要有会员意识、群众意识、合规意识,按照党和政府的要求以及上级工会的规定,依法依规管好用好经费。如果经费使用中发生问题,不仅仅是责任人自己付出代价,还会损害工会组织的形象,给党的事业抹黑。

(二)加强制度建设,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党的十以来,全国总工会、江苏省总工会以及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相关规定、规范,明确相关标准。南京市总工会修订出台了《南京市总工会机关经费管理规定》等,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了会议费、培训费等报销办法及标准。建议市总工会各直属工会要根据本单位、本地区、本系统内的实际情况,结合工会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标准,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制订或修订适合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用制度管财、用制度管事。

(三)在审计全覆盖的基础上突出审计重点

根据中央要求,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要在直属工会一届任期内,确保依法对其资金、资产至少审计一次。建议通过加强审计购买服务和扩大特约审计员队伍等方式,力争实现对直属工会审计每两年覆盖一次。建立与财务、资产、纪检等部门的配合联动机制,对发现问题多的单位重点监督,不断加大对专项资金、重点工程项目、“三公经费”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力度。

(四)加强对下级工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4篇: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范文

如何突破这个“瓶颈”?在改革开发的大潮中,全国总工会和地方各级总工会大胆探索,摸索出工会经费税务代收这条途径。

找准症结,疏通工会经费收缴之困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省已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社会矛盾多发,极易发生劳动关系激化的事件。能否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妥善化解这一矛盾,协调好劳动关系,已成为当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一个关键。作为协调劳动关系主角的工会组织,其作用也日益凸显。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何更好地做好工会工作,做好工会的改革、创新和发展,经费无疑是重要的保证。但长期以来,工会经费收缴难,特别是建会筹备金,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收缴难问题成为制约工会发展的“瓶颈”。

如何突破这个“瓶颈”?在改革开发的大潮中,全国总工会和地方各级总工会大胆探索,摸索出工会经费税务代收这条途径。

其实,贵州早在1998年就已开始将工会经费的收缴问题纳入省委、省政府的发展大计,对省工会的工作给予政策上的大力支持。省委省政府多次发文强调,要依法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同时提出企业、事业单位应拨缴的工会经费,可以委托税务代收。

尽管政策上的支持清晰明确,但是落实到执行上却困难重重:工会经费收缴之难依然无解;而在工会经费收缴过程中出现的拖欠、敷衍、落实不力等问题,亦有愈演愈烈之势……

认识上的不足是最大病症。

一方面,工会组织在经费收缴的方式上存在着单一化倾向,工作方式和工会经费收缴运行机制都难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经济社会形势的需要;另一方面,事业单位对工会工作的性质与作用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误解,这种认识上的分歧,造成了部分企事业单位以种种理由不能及时和足额上缴工会经费。

正确的认识是成功的开端。工会是党领导下的职工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有了这一认识,企事业单位和工会才能携起手来,共同承担起尊重职工、关爱职工、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的责任。

创新机制,纾解工会经费收缴之难

“工会经费收缴难已经严重制约了各级工会工作的发展,至于开展职工教育、建立职工之家、调解劳动纠纷、慰问困难职工等系列服务职工和工会的活动更是无从谈起。贵州推行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已经比其他兄弟省市滞后了好几年。”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林明达说。

林主席告诉记者,早在2000年,福建等省市便率先推行由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做法,缴纳单位在纳税申报的同时,一并申报缴纳工会经费。这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直到2005年,在新疆召开了全国省级工会财务部长座谈会后,贵州才开始借鉴其他省区市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经验,在一些县市的工会组织内部小范围试推行。

刚开始推行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工作时,相当一部分的私营企业不愿配合,产生抵触情绪,主要是他们对工会的工作认识不足,认为收缴工会经费会增加企业的负担等等。

针对企事业单位普遍存在顾虑的问题,贵州省总工会在总结各地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并及时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开始尝试转变收缴方式,创新机制,与省地税局达成协定,采取由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方式,并于2008年底开始酝酿。次年3月,两家又联合草拟了《贵州省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管理办法》,积极上报省政府。省政府研究同意由地税部门负责代收工会经费工作。至此,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据《工会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并在税前列支。这一规定是国家从财税政策上对工会组织的支持,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职工群众的关心。

“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方式的实施,首先为企业缴纳工会经费降低了税负。”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姚亚非介绍说,新的征收办法中,企业就可实现税前完全列支工会经费支出了,不再承担税收负担。这将更好地提高企事业单位参与工会建设的积极性,而企事业单位用于工会建设的费用也将变得充裕,从而使得工会服务广大职工的工作进展得更顺利。

观念的转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是这一机制得以推行的引擎。

纾难,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沉甸甸的责任。

企事业负责人肩负的是一个单位的责任,工会承担的则是更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这一观念的扭转,离不开省总工会高瞻远瞩的部署与周密细致的宣传。

2010年1月28日,在贵州省总工会十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上,再次向全省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传达了推行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精神。

会后,绝大多数负责人坦言,这一方式的转变,不仅可以规范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还可以做到工会经费全额收缴,解决长期以来欠缴工会经费的难题,保证工会经费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增长,为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携手税银,开启工会经费收缴之门

为确保2010年4月1日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的顺利实施,2010年3月5日,全省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座谈会在贵阳召开,3月9日,贵州省总工会、贵州省地税局联合印发了《贵州省地税机关统一代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这是自1月1日《贵州省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来的首次部署与安排,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的会议,是对“落实到位”的一次总动员。

林明达强调,税务代收,需要各方的协调配合,绝不能一代了之。这里关涉到各企事业单位的各级工会组织,以及地税部门、工商银行等部门,简单的工作方法已经不再适用于这种收缴机制了。

工会经费实行地税代收的法规性、政策性强,涉及的面比较广,覆盖的范围比较大。这在无形中给工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做好工会、地税、工行之间的传接手,提高各部门工作的效率?

林明达用三个“加强”给我们吃了定心丸。针对贵州起步晚、阻力大、效率低的症结,首先要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其次要加强服务,作为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连心桥”,倾听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的意见和呼声,充分发挥关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娘家人”作用,同时还要服务好合作伙伴,营造一个良好的合作环境与愉悦的合作氛围。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更是重中之重,迫在眉睫,工会的同志在服务职工、服务伙伴、服务大局的同时,还要成为“多面手”,尤其要在财务管理方面下工夫。

好算盘,要好手。贵州工会经费地税代收的算盘,如何打得响,算得好。仅靠工会自身还是不够的。

省地税局把工会经费代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推进。据省地税局局长季可介绍,地税局正从以下六个方面抓好工会经费代收工作:摸清费源情况,打牢代收工作基础;强化代收措施,防止收入流失;完善管理手段,强化数据分析;坚持依法代收,做到应收尽收;加强代收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执行水平;抓好代收工作绩效考核。

省工商银行充分发挥优势为工会经费代收工作提供便利。省工商局黄再红行长告诉记者,省工行利用先进的收支系统和多元化的信息反馈系统,为省总工会做好工会经费税务代收业务提供工会经费收缴信息集中化、收缴资金实时化、账务核对自动化的特色优质金融服务。

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是贵州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工作顺利开展的制度保障。工会、地税、工行,三个不同属别的部门,因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工作联系在一起,各方的沟通与协作,都在定期联席会议上一一化解。

为进一步完善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省总工会与省地税局于7月8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的通知》,从严格税务代收、规范票据管理、协调各方工作等方面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安排与指导。

第5篇: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范文

一、工会经费代收工作实践

自*年4月份,房县总工会委托国税机关代收企业工会经费以来,房县国税局在工会经费代收工作方面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4年来,先后受到县委政府、县总工会通报表扬,并于*年被市国税局、市总工会授予国税系统工会经费代收先进单位称号。

1、健全了规章制度。成立了工会经费代收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工作。制定了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管理办法、工会经费代收工作规程和定期联系会议制度,按季与县总工会召开工会经费代征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制定措施,解决问题。为争取工作主动,在宣传辅导上,采取以会代训、上门宣传、电视公告、申报窗口发放资料、单独辅导等形式,为全县工会经费代征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规范了费源册籍。一是推行部门互动。加强与县总工会、地税部门等部门联系,调查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缴费单位数据资料。二是开展费源清理。加强与税源管理部门的配合,在辖区边清理户籍、边宣传政策、边调查摸底、边填写登记表,及时掌握了企业最准确的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基数,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有效。三是开展信息采集。对全县辖区内所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进行了信息登记,填报了《缴纳工会经费信息登记表》。

3、明晰了岗位职责。一是规范操作程序。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与代收工作相适应的操作程序和征收台帐,及时将代收的经费划入省总工会在各地开设的归集专户。二是落实岗位职责。对内部机构的职责进行了具体明确:计划统计股负责代收票据的统一管理,工会经费的收缴、开票及入库核算;稽查局负责偷逃费的查处;工会经费办公室负责户籍管理、政策宣传、催报催缴、编制报表和台账及内外联系。通过职责的明确,规范了工会经费代征的运作程序。

4、强化了考核力度。一是启用工会经费代收系统。在广泛宣传和采集信息的基础上,完成了工会经费征管软件的应用、安装、调试,进行了业务培训考试,确保了*年4月1日工会经费代征系统的启动运行。二是加强日常工作考核。在制订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时,将工会经费代征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按季考核申报率、入库率、代征任务,结帐到分管领导和管理线,兑现到具体人员,确保申报率达标和工会经费任务完成。并由信息中心开发出工会经费代征考核软件,以便考核人员查询代征申报入库情况。三是加强代征工作督办。定期与税收管理员一起深入企业缴费单位进行宣传、协调,按月在局办公网通报工会经费征收进度,按季召开工会经费代收工作协调会,通报代收任务完成情况。

二、当前代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工会经费代收工作涉及到执法政策、部门配合、职责划分等诸多因素,在日常代收工作中出现了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识存在偏差。工会经费代收工作对于国税部门来说是个新生事物,是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拓宽,国税工作领域的创新和探索。因此,部分税务干部片面的认为工会经费代征工作是主管部门的事,税收才是自身的本职工作;有的认为只考核税收收入任务,不考核工会经费代收任务,是软指标,收多少无所谓;甚至有的单位没有把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纳入全局性税收工作安排、部署及考核之中。以上错误思想倾向如果不及时纠正,必将对工会经费代收工作产生消极的影响。

2、执法依据不准。工会经费代收与税收工作是两种不同性质工作。税务机关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对纳税人拖延、拒缴、抗缴税款行为,可依据《税收征管法》对其加收滞纳金、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追究纳税人的刑事责任。工会经费征收的主体是工会组织机构,工会经费的日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对拒不交纳工会经费的单位,并未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而现行税务机关只是被聘请的代征机构,只有征收权,没有处罚权,对拖延、拒缴、抗缴工会经费的行为,税务机关没有有力的征管手段和法律保障。

3、部门间不协调。工会经费征收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工会、税务、银行、工商等行政部门间相互沟通和协调,定期交换信息。目前,各部门对工会经费征收工作还未形成共识,信息交换渠道不畅通,定期联系制度不健全,工会经费的代征主要还是依靠国税部门一家完成,其和谐的外部协费、护费环境还待进一步完善。

4、缴费意识淡薄。《中华人民共和工会法》明文规定:“只要建立了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都是缴费主体,有义务缴纳工会经费,不得拖延、拒交、抗交工会经费。”从目前企业单位缴费情况来看,部分单位缴费意识差,少数企业单位存在瞒报、虚报、少交工会经费的现象,拖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会经费的正常代收。

三、加强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的建议

1、部门配合,取得支持。国税机关和当地总工会应积极主动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反映问题,争取支持,最好促成党委、政府下发专门文件,取得“尚方宝剑”。与此同时,要加强与各职能单位的工作协调,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期与工会、银行等部门召开联系会议,商讨具体事宜,解决工会经费征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6篇: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 财务管理;经济审核;预算管理;会计信息系统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13. 010

[中图分类号] D412.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13- 0015- 02

加强工会财务工作是基层单位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也是整个工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伴随着工会组织的产生而出现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在整个工会工作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

1 加强基层工会财务工作的意义

工会财务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工会组织如何有效地开展活动,财务工作就要全面地进行计划与管理,强化财务工作对工会组织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能够保障工会经费和资产的安全、保值。工会经费和资产规模的逐步扩大,为工会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基层工会要根据工作需要,把好经费收取、管理、使用等关口,确保经费的使用方向正确和资产的保值增值。

其次,工会联系职工群众是通过开展文化体育、困难救济、协调关系等活动来实现的,在活动中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可以拉近工会和群众的距离,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最后,在工会经费独立核算的原则下,加强工会财务工作也对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工会要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把有限的经费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同时还要加强对工会经费和资产的审计监督,以进一步促进廉政建设。

2 基层工会财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工会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较弱

基层工会内部财务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一是少数基层单位规模不大,工会缺少专职财务人员,其内部也未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财务工作仅由一人专职或多人兼职,从而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如:财务处理流程、经费支出管理办法,预决算制度等。二是基层工会在人员配备和职责分工上不合理,实际工作中由于职责不明确而造成工作相互推诿。同时,基层工会虽然设立经审机构,但经审工作流于形式,从而导致内部监督机制逐步弱化,造成财务管理的混乱。

2.1 基层工会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由于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造成基层工会财务核算工作较为混乱。部分基层工会原始凭证内容填写不完整,审核较粗糙,有些自制原始凭证的格式和内容均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规定,甚至以白条或者是收据进行账务处理。

其次,财务人员记账凭证摘要填写过于简单,不能反映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记账凭证内容不完整,会计科目混乱,金额书写模糊不清,甚至出现涂改现象。

最后,个别基层工会由于规模小,不设置账簿,完全采用记流水账的形式,导致账务混乱,不能如实反映经济业务来龙去脉;有的单位只设总账,明细账不设或随意设,从而不能正确、完整地反映工会财务核算的结余情况。

2.3 经费管理不规范,预算管理相对薄弱

经费管理是工会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许多基层工会对经费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工会经费支出与行政经费混淆使用,随意改变经费的用途;有的工会对经费支出随意性比较大,巧立名目滥发钱物,擅自提高开支标准,超支现象严重;有的单位大量的业务招待费列支于工会经费,而没有将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工会活动和为职工办实事上。

由于经费管理的不规范,导致基层工会不重视预算编制,在编制过程中不履行预算编审程序,只是简单地在上一年度经费支出的基础上乘以一个相应系数来编制预算,而在年终决算时,也反映也不出预算的具体执行情况,无法体现预算的计划控制作用,导致编制的预算和工会事业发展不适应。

3 提高基层工会财务工作的理性思考

3.1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强化基层工会的内部监督

基层单位在建立健全工会财务制度中要从实际工作出发,根据基层工会的工作性质,对业务处理流程、经费支出管理、预决算等各个方面都要有明确而具体的制度。制度要体现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与日常会计业务紧密关联,对重要岗位要加强控制,做到制度管人、责任到人。加强监督就是要对工会财务工作实行必要的审计,工会组织所有资产都要定期核对,切实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以避免造假、舞弊行为的发生。审计工作可以由单位内审机构和工会经审部门共同负责,工会会员可以参与审计过程,真正做到有第三方参与监督检查,使各项经费支出更加公开与透明。

3.2 加强学习,规范财务核算基础工作

做好工会财务核算的基础工作,其关键是要加强对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学习,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工作基础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会会计实务操作流程。各基层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岗位并制定相应的职责,加强对相关凭证的填制、审核工作的管理;同时正确设置工会账户,准确使用会计科目,规范总账与明细账的账簿记录,及时核算收入和支出,系统完整地编制工会财务报表,必要时可通过会计信息系统对数据进行处理。

3.3 规范经费收支管理,强化财务预算管理

各基层工会要建立规范的财务审批制度,在经费使用上要做到严格审批程序,严防各种违规使用经费现象,各项支出要求用于职工教育、文体活动、生活福利方面,禁止以各种名义发放奖金、补贴和福利以及用于应由个人负担的各项支出。在年终决算和总结时,及时准确地掌握预算执行情况。

第7篇: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高校工会;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6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6-0243-02

进入21世纪以来,信息化的浪潮渗透到人们生活及工作的方方面面。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高等学校如何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建设和谐校园,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成为高校亟须解决的问题,更是高校工会组织面临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工会财务工作在整个工会的组织结构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筹资、安排、管理、监督工会的各种经济活动下经费和物资的运用的管理业务,在此过程中各个环节信息的收集、整理,保持和共享是工会财务及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本文初步分析了在当今信息时代,高校工会应该怎样更好地优化财务管理,提升工会的经费管理水平,全面发展工会财务工作的作用,从而确保工会的各项工作以及教职工的各种活动的更好进行,达到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一、高校工会财务管理的特点

高校工会财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与一般企事业财务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工会组织自成立起至2009年,按照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等,工会财务遵照执行。直到2010年为了应对工会的经费上缴拨付方式、业务内容等各个方面的改变,深化规范工会的会计业务核算工作,提升会计信息内容的质量,财政部按照我国工会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例,对于原来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会计制度》进行了修订,从2010年起执行,也就是工会财务现在执行的《工会会计制度》。

第二,科目的设置不同,增加了具有工会特点的科目。例如,负债类科目中新增了应付上缴经费、应付下级经费;收入类科目新增了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支出类科目更好地体现了工会特点,如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等。

第三,财务工作管理模式有所不同,工会财务工作相对比较独立,例如制定预算、经费的拨缴、运营管理和日常业务的支出报销、各类报表及年终决算。

第四,对工会经费,进行群众监督、民主式管理、财务公开透明,这也是由工会经费收缴的特殊性决定的。

二、高校工会财务管理的原则

(一)强化预决算制度,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增加信息的公开性

对于工会经费,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的来源途径。《工会法》中,第42条就有详细规定: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人民政府的补助;其他收入。华东理工大学工会经费收入的主要来源由六方面组成:即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收入、学校行政按《工会法》规定拨缴经费收入、上级(教育工会)补助收入、校行政拨款、工会俱乐部场租费等、银行利息等其他收入。

要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首先要认真编好收入预算及支出预算。预算必须坚持统筹安排、收支平衡、突出重点、留有余地、讲究效果、勤俭节约的原则,将有限的工会经费运用在工会工作和教职工活动中最关键最重要的地方。根据工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由会计汇总编制相应的年度工会经费财务收支预算报表,预算情况提交工会常委会(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经审查同意后,报上级工会审批。根据批准的预算安排好全年的计划支出,保证工会全年支出有计划、有安排。在具体执行时,确保严格根据预算中已经讨论通过的收支范围操作,对于没有预算的项目不再列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对于突发的重大项目确实需要对预算进行追加,则必须根据预算的审批程序,经讨论批准后才能开设。对于预算要进行绩效考核,分析预算中的项目有哪些和实际收支情况相符合,哪些是不符合的,哪些则是超过预算了等等,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工会经费运营的效果,也可以为经费的操作提供管理的标准和依据,促使工会的各项业务活动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工会的目标,为学校的教职工带来更好的体验。

(二)强化资金管理制度,运作公开透明

强化工会对经费的运营操作和管理,充分显示出工会财务活动的特点和长处,工会就必须对于相关制度政策进行有效落实,严格按照具体运作流程进行,更好地实现工会经费的效益。

校工会经费的使用要做到面向基层,面向教职工,为广大会员服务。要将收缴的较为有限的经费更好地运用在教职工身上,例如关怀教职工的生活需求、举办各种教职工活动,从而多为教职工办实事和好事。近年来,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特别是工会活动丰富多彩,各类比赛、协会社团活动、校庆、节日联欢等活动,教工小家建设、休息休养、骨干教师体检、青年教师联谊会、女工活动、周边中小学校联谊、俱乐部维修设备添置等都需要合理使用经费,同时在经费总额提高的基础上,校工会提高了人员经费(含合同制员工)下拨额度,会员会费足额拨至部门工会,由部门工会自主掌握使用,在全校部门工会中开展工会特色活动立项并给予经费支持,教职工生日慰问提高了额度扩大了范围;教师节、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额度提高。通过各种形式把学校的温暖和关怀送到教职工的心坎里,激发出广大教职工为学校改革和发展的积极能动性和创造力。

(三)执行经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确保财务管理正确开展

工会组织对经费实行独立管理,是《工会法》给予工会的权利。这项权利可以保障工会能够依法履行各项义务职责,独立开展自身各项业务活动。工会对于经费的正确运作和管理负责,定期公开账户情况,并向教代会提交相关报告,受教代会的审查。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工会的经费审查委员会都需要积极执行和发挥好监督作用,对于有关的各个项目都要参与把关,例如日常的经济活动、常规的审计等等,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参加当年工会预算审议,按季对工会经费收入、支出进行经审工作。通过对工会财务账册、凭证、各类报表的审查和对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沟通,掌握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并致力做好工会经费管理的监督工作,确实保障工会经费使用限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从而保证工会经费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三、高校工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行为缺少规范

一是工会财务并没有严格按照《工会法》和《工会会计制度》等规定的条例内容办事工会经费的收支超出核算范围,属于行政核算的资金转至工会账户核算;二是会计、出纳人员分工不符合财务工作相互制约的制度规定。

(二)监督检查不到位

由于工会的上级财务监督机制往往没有有效建立,所以上级监督机制直接参与查账,实际进行会计监督的情况比较少。作为一项职责,上级工会必须对基层工会的经费情况进行审查,然而由于受到种种限制,对基层工会的年度审查局限在常规性的互审和一些基础工作的检查,不能够全面深入地有效开展,所以监督检查就显得比较薄弱。

四、高校工会财务管理有效性对策

(一)加大财务人员培训,提升工会财务管理水平

各项管理活动开展得好坏,归根到底还是跟人的素质有关。因此,要结合实际,建立工会财务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工会财务人员的培训。要通过举办学习班、以会代训、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不断加强对工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例如,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特别是会计和税务制度,本校的相关财务制度,电脑软硬件的操作技巧等。只有加大对从业人员理论和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和提升,才能不断提升工会的财务管理。

(二)建立健全工会财务管理和核算制度,民主化和规范化,信息的公开化

对于工会的财务管理,需要有规范科学的规章制度来保障,优化财务管理的治理结构,公开透明,接受民主监督。对于工会的财务管理业务,相关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具体来说,必须详细规定收支科目、列支范围和审批权限,提高工会财务的预算管理水平,严格审批程序,力求收支预算的科学有效性。其次实行民主理财,工会账目定期公开,向教代会报告,财务经费活动在受经审会监督时,也必须公开接受民主监督,保证工会的各项业务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并确保教职工的利益。

(三)加大经费审查力度,加强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为了确保工会会员利益,代表工会会员检查监督工会各项经费管理安排的组织。作为工会活动民主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上面具体规定了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因此经费审查委员会有责任和义务按照相关规定,发挥自身应有的作用。

工会作为高校的一个重要部门,要适应学校发展速度,从目前的状况看是不理想的。市场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越重要,虽然工会财务大多已经采用了会计电算化的操作管理,然而在信息时代迅猛发展的今天,工会财务有必要采纳运用会计核算和财务工作现代化―网络信息化的技术。利用网络的高速度、低成本、信息沟通方便等优点,让传统的会计工作人员向管理型人才转变,加快工会的电脑联网和数据互通,从而做到各项业务数据进行沟通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相关的管理层进行科学的决策提供有效依据。这将会尽快实现财政部在《会计改革与发展纲要》中指出:“在会计工作中应用电子计算机和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会计电算化,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也是建立会计信息中心、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现代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赵参.试析高校工会财务的现代化建设[J].工会论坛,2011(9).

[2]财政部.工会会计制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第8篇: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范文

去年7月,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关于“少量”的标准,去年12月份下发的补充通知中明确,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此后,全国各省陆续根据该通知制定地方版细则。

据查,目前至少15个省份制定了职工具体福利标准。对于逢年过节慰问品的发放,江苏、天津、安徽、山东、福建、广西等地规定,每位会员全年所有节日慰问合计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而慰问形式主要是实物。广西还明确要求,“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和代金券, 不可发放中央和区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而上海对于节日慰问总额的规定则较低,上海规定“总额须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留成的拨缴经费收入的20%以内,最高人均不超过400元”。

贵州、重庆对总额虽没有明确规定,但在部分具体节日福利标准上规定较细。贵州规定,春节慰问经费人均不超过500元,其它法定节日人均不超过200元。重庆规定,春节慰问标准控制在500元以内,国庆节慰问标准控制在300元以内,其余法定节日慰问标准均控制在100元以内。

对于工会会员生日慰问标准,各省上限在200至300元不等。山东、海南等省规定,生日慰问不超过200元,上海不超过250元,而江苏、贵州、浙江等地的上限为300元。关于发放的形式,各地一般规定为在会员生日当月,可发放所规定金额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那么,除了法定节日、员工生日外,还有什么时候职工可以享受到福利呢?对此,多地在地方版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中有所明确,包括职工教育活动、文艺会演的奖励,开展观看电影、春秋游等活动,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等实际问题。如,浙江明确,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教育活动、文艺会演、体育比赛、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等竞技类活动的奖励,获得最高名次的奖励标准每人每项不得超过800元;江苏提出,基层工会可以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看电影应尽量统一组织,因工作性质、时间等原因不能统一组织的,可发放同等价值电影观摩券。(来源:人民网)

第9篇: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者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定价成本,是指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物业服务社会平均成本。

第三条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第四条在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数量众多的,可以选取一定数量、有代表性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成本监审。

第五条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为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或者间接相关的费用。

(三)对应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物业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相对应。

(四)合理性原则。影响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社会公允水平。

第六条核定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应当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原始凭证与账册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真实、完整、有效的成本资料为基础。

第七条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由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办公费用、管理费分摊、固定资产折旧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组成。

第八条人员费用是指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是指为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维护保养所需的费用。不包括保修期内应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而支出的维修费、应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第十条绿化养护费是指管理、养护绿化所需的绿化工具购置费、绿化用水费、补苗费、农药化肥费等。不包括应由建设单位支付的种苗种植费和前期维护费。

第十一条清洁卫生费是指保持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所需的购置工具费、消杀防疫费、化粪池清理费、管道疏通费、清洁用料费、环卫所需费用等。

第十二条秩序维护费是指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所需的器材装备费、安全防范人员的人身保险费及由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的服装费等。其中器材装备不包括共用设备中已包括的监控设备。

第十三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是指物业管理企业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以物业服务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保险费为准。

第十四条办公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为维护管理区域正常的物业管理活动所需的办公用品费、交通费、房租、水电费、取暖费、通讯费、书报费及其它费用。

第十五条管理费分摊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多个物业项目情况下,为保证相关的物业服务正常运转而由各物业服务小区承担的管理费用。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折旧是指按规定折旧方法计提的物业服务固定资产的折旧金额。物业服务固定资产指在物业服务小区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拥有的、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

第十七条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是指业主或者业主大会按规定同意由物业服务费开支的费用。

第十八条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相关项目按本办法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审核。

第十九条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的计提基数按照核定的相应工资水平确定;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比例确定,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的计提比例按当地政府规定比例确定,超过规定计提比例的不得计入定价成本。医疗保险费用应在社会保险费中列支,不得在其它项目中重复列支;其他应在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的费用,也不得在相关费用项目中重复列支。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年限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企业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明显低于实际可使用年限的,成本监审时应当按照实际可使用年限调整折旧年限。固定资产残值率按3%—5%计算;个别固定资产残值较低或者较高的,按照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残值率。

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将专业性较强的服务内容外包给有关专业公司的,该项服务的成本按照外包合同所确定的金额核定。

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只从事物业服务的,其所发生费用按其所管辖的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计费面积或者应收物业服务费加权分摊;物业服务企业兼营其它业务的,应先按实现收入的比重在其它业务和物业服务之间分摊,然后按上述方法在所管辖的各物业项目之间分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未具体规定审核标准的其他费用项目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政策规定审核,原则上据实核定,但应符合一定范围内社会公允的平均水平。

第二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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