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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强化人大工作地位的认识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农村社会发生了一系列的深刻变革,中央对农村的政策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传统的利益分配格局被打破,这些都对地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我们强化对大工作地位的认识,坚持与时俱进,围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一是树立与时俱进的人大工作理念。科学确立新时期人大工作新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创新人大工作途径和方法,实现人大工作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正确处理好工作支持与依法监督的关系。人大与“一府两院”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把人大的监督作为检验和反射全县工作的一面“镜子”,依靠人大延伸县委工作的手臂,善于和敢于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三是坚持任人唯贤。一个地方最大的浪费是人才的浪费,最大的损失是用人不当的损失,用好一个人就能树立一面旗帜,就能激励和调动一批能干事、会干事、干大事者的积极性。县人大常委会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客观评价任用干部,坚决遏制私心杂念和不良风气产生,把关键的人用在关键岗位抓关键工作。四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利用好人大代表联系广、代表性强、群众信任程度高等优势,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和带头作用,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服好务。五是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运用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等方式,协同配合县委抓好执纪执法队伍建设,治理和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健全制度,推动人大工作上水平
同志指出:“要坚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是依法治县的必然选择。一是坚持人大工作汇报制度。人大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必须对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反映群众呼声、解决群众疾苦、符合人民意志、推动依法治县进程等问题向县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汇报,从而为县委工作提供更加科学化、民主化的决策依据。二是坚持工作会议制度。充分体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性质和作用,坚持人大常委会领导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工作会议及开展的重大活动,准确把握好人大权力机关参与县委的重大决议、决定的制定,积极推动地方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三是坚持县委联系人大工作制度。在换届选举、述职评议、工作评议、代表视察以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中,县委都将认真进行专题研究,并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分析解决。充分运用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等方式,配合县委抓好全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县域经济发展的环境。
创新思路,正确行使人大工作职权
一是坚持人大正确行使好重大事项的决定权。2002年以来,先后对政府提请的交通建设、城市改建、殡葬改革、佛头山森林公园、预算外资金管理等12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使人大工作在县域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了全县社会、经济稳步发展。二是支持人大正确行使好监督权。县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就是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拓宽监督渠道,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确保依法治县真正落实到实处。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公安、财政、水利、审计等10个部门开展了述职评议,收到了实效,从而为县委的正确决策提供了相关可靠的依据。同时,极大地促进了全县机关干部的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三是支持人大依法行使好任免权。县委在向人大推荐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任免时,邀请人大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参与干部考察,充分体现民意,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2003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届期工作承诺等方法,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做到既实现组织意图,又符合民意。
一、强化收支预算管理
全力推动财政稳健运行,加强财税部门的通力协作,明确收入目标任务,紧扣2021年收入预算3.3亿元目标,积极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加强收入运行研究分析,确保财政稳定增长。树牢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落实“三保一优一防”工作要求,优化支出结构,保障运转、基本民生、重点支出,保障全县重点工作落实,进一步提高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二、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实施条例》,强化预算管理执行,加大预算执行的公开力度。二是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探索财政监管新模式,实施县“区块链+财会监管”、财政资金国库支付电子化、非税收入收缴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等试点工作,全面提升财政监管能力。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实行国有资产管理定期汇报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四是规范财政所标准化建设,全力推进基层财政所规范化建设,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三、夯实财政监管
依法规范财政管理监督,继续做好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监管、国资国企监管、投资评审、财政资金监管、金融监管等日常工作,化解政府债务偿还风险,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和审查意见,继续推动县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工作,做好巡视、巡察、审计财政问题的整改落实,并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中狠抓落实。
四、做好财政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
做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加大清理消化涉农资金沉淀,继续加强扶贫基金监管。根据县、乡、村乡村振兴规划,紧盯政策支持、资金筹措,配合行业部门,确保乡村项目实施。
五、强化财政财务队伍建设
加强财政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好党史教育,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抓好财政干部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等的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财政队伍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勤政为民的本领。加强财政队伍的业务水平提升,多方式多层面加强财政干部业务学习,提升业务知识技能。加强全县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学习,积极组织我县财务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知识培训,组织3至4期县级财务相关业务知识技能培训,为财政财务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六、抓实财政党风廉政建设
2007年,财经委员会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常委会的工作要点,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法,把监督与支持相结合,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
一、以执法检查和经济立法为重点,协助常委会加强经济法制建设
(一)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认真开展执法检查
从今年5月开始,我们按常委会的安排,具体组织了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武汉市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的执法检查,整个检查前后历时三个多月。
一是利用网站、长江日报、电视公益广告、手机短信等传媒平台,通过印发学习读本、设立宣传咨询站、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市区联动,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二是检查组分成5个小组,深入到近80余家企业,实地察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暗访了江汉区、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联合办公中心、江汉区及桥口区社保处等基层办事服务机构。
三是结合实际,确定将中小企业发展的软环境、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中小企业统计制度建设等四方面问题,作为执法检点。分别召开了企业座谈会、专家座谈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座谈会,还专门听取市统计局、市经委和相关部门关于建立中小企业统计制度的汇报。
通过执法检查,增强了政府服务企业的责任意识,强化了社会关心支持中小企业的参与意识,促进了企业依法维权和运用政策的主体意识,取得了预期效果。
另外,我们还组织对《会计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安全生产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完成了省、市人大常委会9件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对2件市政府相关经济方面的行政规章进行了审查。
(二)为促进我市港口和公共客运交通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开展立法调研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港口在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日益显现。目前,以武汉港为核心的武汉航运中心建设已纳入省、市发展战略布局。建设武汉航运中心在促进湖北经济发展,辐射邻省港口群,实现中部地区崛起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委员会把《武汉市港口条例》作为今年立法调研的重点。多次听取市交委及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我市港口立法工作的汇报,确定专人参与港口立法的前期工作,组织市政府法制办、市交委、市港航局的有关同志赴南京、苏州、杭州、厦门等四城市学习港口立法的经验。同时,还通过其他方式了解上海市、重庆市港口立法的情况。
经过多次调研,委员会认为,武汉港口的建设与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来解决港口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武汉市港口条例》确有必要;但由于在港口岸线和非港口岸线的保护管理和审批权限问题上,省市港口管理部门在认识上存在一定差异,需要进一步协调。委员会建议市政府加大与省政府汇报与沟通力度,待有比较明确一致的意见后,即启动立法程序。
同时,委员会还对《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和《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修订开展了调研。
二、以计划和预算监督为核心,努力规范经济监督工作
(一)围绕预算审查监督,规范程序性监督
委员会在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方面,对以下四个方面履行程序性监督职责:一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机关关于上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三是对上年市本级决算进行了初步审查;四是听取和审议市审计机关关于上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在具体的工作中,预算审查今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加强对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包括支持部门预算及其配套改革、加强市本级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等方面。
二是落实人大关于预算的决议,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包括定期分析财政预算执行情
况、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加大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等方面。
三是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对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包括深化决算草案初步审查工作、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等方面。
(二)突出对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加强专项监督
对于全市而言,重大项目建设对城市功能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民经济发展具有支撑作用,是计划执行的重要内容。
我们把全市重大项目的监督工作作为经济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议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重大项目情况报告。为提高审议质量,财经委会前先后听取了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汇报;协助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召开财经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我市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和推进情况,为常委会审议重大项目实施情况作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在常委会审议全市重大项目实施情况时,委员会既充分肯定了重大项目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同时也针对我市重大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引起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
(三)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深化工作监督
一是建议常委会听取了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情况的汇报。财经委员会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刘龙成副主任带领下,有重点地对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险体系建立和完善的有关情况开展了调研,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国资委等部门和江岸区、汉阳区等城区的汇报;召开部分企业负责人、职工(包括农民工)代表座谈会;查阅了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劳动法》进行执法检查的有关资料和今年初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有关议案原案,从不同侧面进一步了解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的情况。在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情况的报告时,提出了“促进经济发展,努力扩大就业再就业”、“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等三方面的建议。
二是针对今年市场价格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先后三次带领委员会对市场粮食、糖、猪肉、牛肉等物质的储备、补贴情况和市场监管工作进行调研,并在上半年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政府价格工作汇报,支持市政府将过去平抑价格基金完善为价格调节基金,在调控价格、稳定市场、安定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11月份,又以《决策参考》形式,及时将调研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部分组成人员报告。
三是围绕财源建设和支出结构优化,开展调查研究。委员会结合执法检查和常委会有关审议议题,委托常委会预算工委对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社会保障事业和“三农”投入等情况进行分析,并围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加大社会民生投入提出了建议。
三、以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认真督办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1号议案
一是注重调查研究,指导规范议案办理工作。年初,《关于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案》确定后,委员会多次听取市经委的办理方案的汇报、办理情况的阶段性汇报,就办理议案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弄清情况,在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办理议案的方案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办理建议。
二是市区联手,加大督办力度。议案的办理是全市性的工作,必须依靠各区人大常委会督促辖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落实议案,形成市区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委员会在督办今年“1号议案”的过程中,注意与各区人大加强联系,形成合力,将“1号议案”同时纳入区人大的督办议程,共同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同时,注重与调研企业所在区的人大和政府的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沟通,了解各区在办理“1号议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有关部门反馈。
同时,在市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上,还专门就督办议案的情况,进行了交流,共同提高各区人大督办议案的的水平。
三是组织专题视察,加强检查监督。委员会于10月30日邀请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财经委部分委员和部分议案代表听取市政府关于议案办理进展情况的汇报,实地考察,为常委会审议政府办理议案的情况作准备。
四是认真进行审议,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强调在办理过程中要突出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和保护环境、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三个方面的重点,实现武汉在中部率先崛起。
四、以制度建设和学习交流为手段,不断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一是组织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精神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市人大财经系统预算监督审查培训班;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种学习和讲座。工作中注意把发挥财经委员会的整体作用与委员个人的积极性结合起来,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确保了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是坚持财经委员会例会和主任办公会制度,全年共召开财经委员会会议6次;主任办公会35次;并将全年财经工作资料进行了汇编。
三是加强了与各区人大常委会财工委的工作联系。年初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区人大常委会财工委意见,介绍全年的工作思路;10月下旬会同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市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财经工作座谈会,市区人大财经工作的同志交流了人大财经监督中的经验;
四是加强了与全国、省人大的工作联系,取得支持和指导。如主动征求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港口立法的意见;先后参加了中南地区、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发言;加强了与外地和省内地、市、州、县人大的工作联系,进一步密切了与兄弟地区财经专门委员会的关系。
五是注重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代表建议。截止目前为止,委员会今年共组织代表参加相关的调查研究、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25次,参加活动的代表共计有320余人/次,并督促相关部门向代表寄送材料40余期。同时,我们还认真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代表建议。
通过一年的工作,我们的体会是:
第一,工作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常委会的工作要点,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开展工作。
第二,工作要讲求实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开展独立调研,了解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