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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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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第1篇: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范文

一、检查目的

强化对保护区内排污情况的监督管理,全面查处保护区内水体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规范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秩序,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活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XX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在建项目。重点检查XX保护区及水体周边在建项目与建成项目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是否符合自然保护区功能要求,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建项目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二)检查XX保护区水体周边所有排污企业排污情况。查看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处理及废水排放情况等。

(三)检查XX保护区水体周边敏感区域畜禽养殖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处理、污染物排放及去向等进行全面检查。

(四)按照《中环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对保护区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函告各相关部门,并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成立2020年XX保护区水环境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检查时间

2020年3月15日开始至2020年6月14日结束,检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检查阶段(3月15日-4月14日),按照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对XX保护区及水体周边排污企业、在建项目、畜禽养殖进行排查。分类建立企业排污信息台账。

第二阶段:整改阶段(4月15日-5月31日),针对专项检查、排查企业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企业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按环保要求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6月1日-6月14日),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拒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环境违法企业予以严厉查处。

第2篇: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范文

 

关键词:生态旅游;旅游;建议 

生态旅游是一种正在迅速发展的新兴的旅游形式,也是当前旅游界的一个热门话题。鉴于此,中国国家旅游局把1999年规定为“生态旅游年”。世界旅游专业人士预测,以走向保护区、亲近大自然为主题的“生态旅游热”将在全球兴起。

1生态旅游的概念和内涵

生态旅游(Ecotourism)是由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NCN)特别顾问谢贝洛斯•拉斯喀瑞(H CeballosLascuruin)于1983年首次提出。他认为生态旅游就是“所有观览自然景物的旅行,而这种行为不应使被观览的景物受到损失”。关于生态旅游的概念,一直是学术界争论较多的一个问题。目前,有关生态旅游的定义有许多,但其中具有广泛代表性还是国际生态旅游学会(Ecotourism Society)在1993年提出的概念,它把生态旅游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系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这一定义既强调了对旅游对象的自然环境进行保护,又提出了“维系当地人民生活”的功能。

开展生态旅游可以认为是生态与旅游所组成的一个复杂的系统,其实质就是运用生态学思想指导包括旅游目的地、旅游者、旅游业在内的旅游系统的有序发展。生态旅游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生态旅游是一种满足高品位游客需要的旅游活动。生态旅游产品较普通的旅游产品而言,更追求那种回归大自然的自然情调、追求原汁原味的文化享受、追求在生态旅游的过程中体验“人地合一”的。这种高品位的旅游活动适应了具有较高生态意识水平,并且具备较高层次教育背景和文化涵养的生态旅游者的参与。

与此同时,这些旅游者还可以充当传播生态意识和思想的使者,通过一次丰富的旅游经历,可以使他们自发地呼吁和影响周围的人群,来共同珍惜我们的生活环境,共同来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

(2)生态旅游是一种借助与外部旅游资源的旅游活动。要申明一点,这里的外部旅游资源不一定是现在植被茂密,生态环境保护良好的旅游目的地。因为一些植被破坏相当严重,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地区也可以作为生态旅游的目的地,如黄土高原等。与此同时,一些植被环境不是很理想,但是该地如果具有相当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照样可以作为生态旅游的目的地,如殷墟等。

开展生态旅游,旅游者可以在生态旅游资源中探求大自然的奥秘,感受大自然的魅力,也可以在丰富的人文生态旅游资源中提升自己的文化涵养,感受祖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但是,不管怎么样发展,生态旅游既然是作为了一种旅游活动,其活动的开展和完善必须依赖一定的旅游资源。这一点是勿庸置疑的。

(3)生态旅游是一种带责任感的旅游。这些责任包括对旅游资源的保护责任,尊重旅游目的地经济、社会、文化并促进旅游目的地可持续发展的责任等。生态旅游不仅是一种单纯的生态性、自然性的旅游,更是一种通过旅游来加强自然资源保护责任的旅游活动。所以,生态保护一直作为生态旅游的一大特点,也是生态旅游开展的前提,并且还是生态旅游区别于自然旅游的本质特点。

2现阶段我国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1)国民生态意识淡薄。

许多地区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开发旅游资源时,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全面的科学论证、评估与规划,缺乏对生态旅游的正确认识。特别是新旅游区的开发,开发者急功近利,在缺少必要论证与总体规划的条件下,便盲目地进行探索式,粗放式的开发。开发中重开发、轻保护,造成许多不可再生的贵重旅游资源的损害与浪费。被誉为“童话世界”的九寨沟,如今,由于上游和周边森林大面积砍伐,使这里原湖泊水位每年降低6-30厘米,致使黄龙钙华堤已开始退化、变色。如再不采取保护措施,这里的岩溶湖将会过早衰亡。湖南武陵源风景区中二氧化硫含量高达0.62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一级大气标准3.68倍;树林大片枯黄,PH值达4.44并出现酸雨酸雾。

另外,广大旅游者的生态旅游知识贫乏,欣赏水平低,环境保护意识差。在生态旅游区内,游人的踏踩、攀摘野花等不文明行为会造成土壤侵蚀,影响自然保护区植物的生长发育和更新。此外,许多导游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缺乏基本生态保护知识,不能把地质地貌的形成、动植物的分布及保护生态系统的意义等讲解给游客,达不到让游客认识自然、增强环保意识的目的;旅游地社区群众没有或很少从生态旅游中获益。

(2)缺乏必备的景区规划和监管机制。

不少地方在开发旅游前未制订详细的旅游规划,或者制订了旅游规划但实施过程中并未很好执行,盲目发展,导致旅游开发失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保护区从结构上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一般也不允许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缓冲区内只许进行科学考察研究活动;实验区内可以进行旅游活动。据我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一份调查资料显示:一些自然保护区违反有关管理条例,在缓冲区甚至核心区内开展生态旅游活动。在已开展生态旅游的自然保护区中,有44%的保护区存在垃圾公害,12%出现水污染,11%有噪声污染,3%有空气污染;22%的自然保护区由于开展生态旅游而造成保护对象受到损害。11%出现旅游资源退化。

另据调查显示,在已经开展旅游的保护区中,仅有16%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有的保护区连一台必须的测量仪器也没有。根据科学监测对游客数量进行控制的保护区仅占20%,一些保护区已出现人满为患的现象。甚至有23%的保护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内从事旅游活动,使原动植物赖以生存的地域减少,它们的生活空间和养料系统也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这里的动植物死亡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据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对保护区旅游现状调查显示:已有22%的自然保护区由于开展旅游而造成保护对象的破坏,11%出现旅游资源退化。

第3篇: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范文

一、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概况

南昌市位于江西省中部偏北,处赣江、抚河尾闾、鄱阳湖滨,地理位置为东经115°27′—116°35′,北纬28°09′—29°11′,属亚热带季风区,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全市以平原为主,兼有广阔的水域以及岗地、丘陵、低山,总面积7402平方公里,概貌为“一分道路和庄园、二山三水四分田”。境内西部九岭山余脉上的洗药坞主峰海拔842.3米,为全市最高峰;东北部濒临鄱阳湖,湖滨、港汊、水塘星罗棋布。目前,经济高速发展的南昌市正处于基础设施逐渐完备,对外开放日益扩大,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的良好态势。

(一)湿地广阔且类型多样。全市共有各类湿地4006平方公里,湿地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54.1%,所占比例为全省最大。湿地类型共7种,主要为河流湿地、洪泛湿地、永久性淡水湖、泥炭藓沼泽湿地(分布在洗药坞一带)、水库、水渠、水田等。我市拥有全国最大的河口三角洲,面积为1000平方公里。在赣江大桥以东,赣江分为三支,期间的蒋巷镇、扬子洲乡、南新乡、联圩乡、昌邑乡为冲积三角洲,属洪泛湿地,现已成为江西省的粮仓,目前正将低洼部分的农田实行退耕还湖。我市辖区内的鄱阳湖水域面积达983.47平方公里,约占鄱阳湖水域面积的三分之一。濒湖的新建、南昌、进贤三县还有不少湖泊,如军山湖(220平方公里)、青岚湖(42平方公里)、瑶湖(18平方公里)等。

(二)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我市境内野生动物主要有兽类42种,爬行类18种,两栖类7种;鸟类种数最多,达380余种,约占全国和全省鸟类种数的31.9%、90.5%,其中属国家一级、二级保护的鸟类分别为10种、38种,属省级重点保护的鸟类90余种。此外,全市主要木本植物有96科、225属、400多种。在南昌市野生植物资源调查中发现,全省61种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调查的目的物种中,我市特有的野生植物有4种,其中新建县有浙镶槐、南昌卫茅,湾里区有沼柳、沼越桔。

二、保护管理现状

1、经验做法

1.1野保管理体系建设

我市率先在全省建立起专职的地市级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加强体系建设。1992年成立了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1993年,南昌市林业局又投资建立了南昌市野生动物救护繁殖中心,这是当时江西唯一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2001年,我市率先成为江西省首批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体系建设达标单位,所辖县区和重点乡镇实现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挂牌。这标志着我市初步建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网络,从而形成了一道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坚实屏障。

2.2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为切实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我市野保部门和森林公安密切合作,每年通过定期开展“野生蛙类专项整治”、“餐饮单位专项整治”、“越冬候鸟专项整治”等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2002-2004年,在国家林业局组织的旨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猎鹰行动”和“春雷行动”中,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先后两次获得全国“猎鹰行动”、“春雷行动”全国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3.3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

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市南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历经2年科学考察和3年申报晋升的艰苦历程,于2008年1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我市由此成为全国首个拥有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省会城市。这是我市城市发展的一件大事,对于我市创建现代文明花园城市、生态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环保模范城都具有重大意义。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距南昌城区45公里,总面积3.33万公顷,每年保护区越冬候鸟种类100余种,数量超过30万只,占全鄱阳湖候鸟总数一半以上。有4种国家Ⅰ级保护鸟类, 24种国家Ⅱ级保护鸟类;有16种水鸟种群数量达到或超过国际重要湿地的标准。建设南矶湿地国家级保护区,对于构建鄱阳湖乃至长江中下游生态安全格局、促进鄱阳湖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4.4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

为提高广大群众的湿地保护意识,我市积极借助主流新闻媒体宣传、介绍和报道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在每年的“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专题宣传活动期间,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标本展、保护区采风、摄影展、邮票展、野生动植物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并深入中、小学校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向青少年推广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多次组织学生到自然保护区实地体验自然,观看候鸟,以增强保护鸟类、热爱大自然的意识。并在互联网上建立了专业网站用于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

2、存在的问题

2.1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管理工作点多面广,需要人员多、投入大,而当前我市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体系还很不健全,机构设置不到位,经费投入不足,难以有效开展监测和保护管理工作。当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成为林业部门的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工作内容后,经费不足、设备不足、人员不足的问题暴露得更为明显。

2.2湿地保护政出多门,对资源无法实现统一管理。由于历史和管理体制等原因, 湿地保护与管理工作仍处在多部门的多头管理和交叉管理之中。各个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从各自职责和利益出发,形不成管理合力,甚至部门利益至上,严重影响了对湿地资源的统一保护和科学开发利用,干扰和破坏了珍稀动植物,特别是越冬候鸟的栖息环境。如水利部门负责湖泊水位的调控,渔业部门根据《渔业法》,负责鱼类资源的开发利用及渔政管理,当地政府湖区管理权发包给水产养殖户以增加财政收入,林业部门虽然牵头湿地保护区工作,但只能对鸟类、野生动物进行管理和保护,保护区没有湖区使用权和管理权,保护管理工作长期处于“借湖养鸟”的窘境。

2.3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目前尚无较为完善的法律规章可循。我省第一部关于湿地保护的条例《江西省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2004年3月才开始实施。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该保护条例并未很好地在鄱阳湖地区执行。同样,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对于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而言,在新的形势下也明显滞后。因此,要为我市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提供可操作的法律依据,理顺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必须加快湿地立法工作。

三、今后行动计划及建议

目标:实施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根据当前我市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内国际形势要求,以国家加强生态建设的整体战略为指导,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育、大力恢复发展、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以保护为根本,以发展为目的,以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湿地保护为基础,以保护工程为重点,以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为突破口,以完善管理体系为保障措施,加大执法、宣传、科研和投资力度,促进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

措施:

1、完善体系建设,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全面加强保护管理体系、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候鸟保护监测体系、科学研究体系建设,提高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管理水平,实现对重要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区及候鸟迁飞的动态监测,逐步完善本地资源数据库。加强与WWF(世界自然基金)、GEF(全球环境基金)等国际基金组织的交流沟通,争取他们在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及湿地恢复等方面的资助。同时加强与国内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合作,加大对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保护、调查、监测的科技投入,提高科技支撑体系的实力。

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森林公安、交通、工商、渔政等部门对集贸市场、餐饮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地共同开展“野生蛙类保护”、“野生动物保护”、“苗圃内野生树木专项整治”、“越冬候鸟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要针对近年来湖区网捕、毒杀越冬候鸟出现蔓延的情形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侯鸟管护网络,层层建立岗位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个人,将越冬候鸟保护真正纳入长效管理机制。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越冬候鸟保护宣传月”开展保护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越冬候鸟等专题宣传活动。一是积极宣传保护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弘扬健康向上的生态文化,积极倡导不烹食野生动物、不穿戴野生动物皮毛服饰、不笼养野生动物,在全社会树立起正确的生态消费观,引导人们自觉抵制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三是通过安装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流动宣传车,举办普法讲座等形式,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餐馆、进车站”的系列宣传活动,形成人人爱护、善待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风尚。四是引导新闻媒体进行正面报道,表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立场及所做的努力。

建议:

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世界的特征。谁能够实现经济发展、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协调,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谁就拥有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和竞争优势。保护好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是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人类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基本国情和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现状,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按照积极保护、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全面加强我市的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1、拓展宣传渠道,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和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如科普讲座、制作专题片、护鸟志愿者等活动,广泛宣传保护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湿地保护意识。从科学的角度、用科学的方法,让人们了解和认识湿地、野生动植物与人类的关系,特别要加大警示宣传的力度,使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成为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形成全社会支持湿地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

2、加快湿地立法,依法进行湿地管理。鄱阳湖作为一个世界著名的湖泊,无论是地理、水文,还是历史、经济与文化,都与我国其它地区湿地具有明显不同的特色,很多国家层面制定的管理条例在这里都不具操作性甚至缺少指导性。湿地因地域不同而特征不同,特征不同必然导致管理办法截然不同,因此,我市要根据我市辖区内鄱阳湖湖区特点尽快出台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湿地保护法律法规,明确职责权限、管理程序和行为准则,将湿地保护、渔业资源管理、水资源的综合管理、国土及环境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与湿地保护立法协调一致。建立市级主管部门组织协调与多部门分工合作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县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和湿地资源监测网络体系,使我市湿地保护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第4篇: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范文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展

生态旅游又称绿色旅游 ,是国际社会在80年代后期新兴的一种旅游方式 ,正在世界范围内经历着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所谓的生态旅游,是一种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系统为对象,以可持续旅游为原则,通过对它的保护性利用,使游客、当地居民以及旅游经营者都受益,并能使大众受到环境教育的一种旅游形式。在我国,自然保护区具有独特的自然旅游资源: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大面积的天然林、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野生植物资源,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然而,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仍然具有一定的风险。本文就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进行了探讨,针对开展生态旅游的可行性、意义及风险作了详细研究,以期能为此提供些许参考。

1.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的可行性

1.1 自然保护区为开展生态旅游提供了资源保障

生态旅游是自然保护区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一种有效方式。自然保护区拥有各种资源,其中包括生物多样性资源、人文资源、景观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空气资源等原始性资源。如果以利用为目的,这些原始性资源可以通过优化组合提升为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资源,从而为开展生态旅游提供基础条件。

1.2 自然保护区满足了众多旅游者的最新消费需求

近年来,人们对生态旅游兴趣的增强反映了一种不断高涨的时代潮流,那就是亲近自然、感受自然正成为一种时尚消费。越来越多的旅游者已经不再满足于一般形式的观光游览,而是追求更深层次的旅游体验,并注重参与性,包括诸如野生植物识别、野生动物观察、参加节日活动、自然和文化传统学习等等,甚至还引进吸收了西方国家盛行的边走边学(向导旅游)、专门学习性旅游计划(团体教育性旅游)等旅游项目。

1.3 自然保护区与生态旅游具有发展目标的一致性

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主要目标就是在保护自然和自然资源、获得最佳生态效益的前提下,进一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最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旅游既是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管理的一种途径,同时也是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种手段。但这里的“管理”和“保护”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对自然和自然资源实行封闭式的“看管”和“监护”。在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不仅要保护自然和自然资源,而且要合理地利用自然和自然资源,但这种利用必须是在坚持保护的前提下进行的。就是说自然保护区在发展目标上兼有保护和利用的双重目的。开展生态旅游不仅可以更好地利用保护区的自然和自然资源,为保护区注入新的发展活力,而且可以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目的。这是因为生态旅游是一种保护性的旅游活动,它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前提首先就是保护。无论是旅游开发过程,还是整个旅游活动过程都强调对原生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

生态旅游强调对游客的环境教育,有时通过环境解说的环节来具体体现。游客在参与生态旅游活动的过程中,不但增强了环境保护意识,还可以获得许多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知识,在求知、求新、求异上得到满足;此外,生态旅游在强调为自然保护做贡献的同时,还要把生态旅游资源的适度利用与当地居民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鼓励社区参与,造福当地社区。因此,自然保护区与生态旅游在总体发展目标上并不矛盾,两者具有一致性。

2.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的意义

2.1 增强自养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是增强自养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资金额度有限。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用于自然保护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在不断增加,但相对某一自然保护区而言,得到的经费数额有可能远远不能满足它的实际建设需要,因而经费不足问题在有些自然保护区中就显得很严重。由于资金短缺,有些自然保护区仅仅停留在简单的看护水平上,有的自然保护区甚至还没有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更没有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尤其缺乏技术管理人员。为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各个保护区都在积极寻求将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在摸索尝试了很多办法之后,发现尤其以开展生态旅游的成效最为显著。通过开展生态旅游,可以为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和资源保护提供资金来源,从而增强自然保护区的发展活力,并提高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2.2 推动当地社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在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可以减少社区对保护区资源的依赖,带动当地社区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多重经济的繁荣。通过扶持当地餐饮业、住宿业,开发土特产品,培训当地居民作向导,以及为当地居民提供其他就业机会,可以缓解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和当地居民及当地政府的紧张关系,减少冲突,减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压力,从而实现多方共赢,推动当地社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3 提高旅游者的环境保护意识,获得更多的公众支持

自然保护区以其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吸引了无数的游客。通过多种形式的生态旅游活动,如观鸟旅游、观察自然、户外摄影、户外研究、观星旅游等,游客可以增长见识,陶冶情操,享受自然和历史文化给予的奇妙乐趣,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从而获得更广泛的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支持。

2.4 扩大自然保护区的社会影响力

自然保护区大多处在偏远地区。有些自然保护区虽然知名度已经很高,但人们对它们的了解基本上还流于表面,而大多数自然保护区仍处于“远在深山人未知”的状态,根本谈不上广为人知。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吸引大量游客和国内外专家学者前来游赏和考察,可以让旅游者进一步增强对自然保护区的深层认知。在此过程中,发挥旅游的口碑效应,加上媒体的宣传作用,让更多的人理解建立自然保护区的现实意义,从而扩大自然保护区的社会影响力。

3.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的潜在风险

3.1 经济损失

生态旅游的开展无疑增加了自然保护区对餐饮、住宿等服务需求和相应的设施需求。伴随着游客数量的增长,自然保护区对一些配套服务的需求也随之上升,如警察、消防、保安以及医疗等等。这些增长将增加经济成本,并有可能抬高当地社区的税收,增加当地居民的生活负担。尤其是在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低于游客的收入水平时,上述情况更容易发生。

生态旅游规模的扩大,也意味着自然保护区管理成本的增长,因为他们总是尽量满足游客提出的个人要求。这些成本极大地影响了自然保护区的收益水平,使得管理部门必须考虑以收益来冲减成本。当某一自然保护区过分地依赖于生态旅游时,它就很容易受外界各种因素的干扰,从而身不由己,使其管理水平大打折扣。

此外,一些游客的消费也不一定必然发生在自然保护区或当地社区之内,从而产生经济收益的外溢。而无论这种外溢流向何处,当地居民都不会得到经济上的任何好处。此时当地居民自然会寻找其他的能够给他们带来经济收益的活动和土地使用方式。

3.2 社会冲击

游客人数的增加有时会对当地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此时一个高水平的生态旅游规划就显得非常重要。而如果只注重于眼前暂时的经济利益,例如修建设施时不考虑当地居民对一些设施的合理需求,就有可能引发当地居民的消极抵抗,如乱扔垃圾、破坏公物,甚至犯罪。这些情况的发生都有可能影响到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有时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只提供暂时的就业,而在旅游淡季当地居民则处于失业状态,这种情况并不是当地居民所愿意看到的。

当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制定一些同样影响到当地居民生活的游客管理条例时,将有可能对当地社区特有的文化或民族传统带来冲击,如对传统生产方式的禁止―放牧或到保护区砍柴。有时当地传统文化的过分商业化,也会造成当地文化整体性或真实性的丧失。比如舞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以前舞蹈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但是现在舞蹈只是用来娱悦游客而已。

如果当地社区在缺乏思想准备的情形下被动地卷入到旅游业当中,往往造成的负面影响会更加突出。合理的生态旅游规划侧重于更好的发展,因而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缓外部环境引起的不良影响,当然自然保护区较好的管理措施也可以尽早解决出现的问题。

总之,在生态旅游开展的初期阶段,当地居民的地位往往处于弱势。在这种情况下,体现一定程度的社区参与就显得尤为重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和旅游经营者都有责任细心听取当地社区居民的合理意见,并运用到自然保护区今后的发展之中。

3.3 环境压力

环境压力首先表现在旅游活动对植被、野生动物、土壤、水体等造成不良影响。它所涉及的范围不仅可能发生在自然保护区当地,有时也波及到保护区的周边地区。由于自然保护区开展旅游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容易成为敏感问题,所以准确评估这些影响是否可以被接受是最为重要的。

旅游者的大量涌入,很容易对自然保护区的环境造成负面影响。据调查,在已开展旅游的自然保护区中,不同程度存在着垃圾公害、水污染、噪声污染和空气污染,有些自然保护区因为开展旅游而使保护对象受到损害,有些自然保护区已出现旅游资源退化。有些自然保护区的自然景观和原始风貌已经遭受破坏。

如果旅游设施选址不当和游客数量超过环境容量就很容易打破原有的生态平衡,使物种之间的生态关系受到干扰,甚至会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原有的结构和功能。例如,因游客过度践踏,使得自然保护区植被减少,土壤面积增大,土壤板结程度增加,水分渗透减少,地表径流增加,导致水土流失。自然保护区原有生态平衡的打破必将导致生物多样性的降低。

此外,火灾的风险系数也在增大。尤其是在干旱季节,由于旅游者的大量涌入,加大了自然保护区的火灾风险隐患。有时火种保管不利和使用不当也容易造成火险。

4.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自然保护区具有独特的自然旅游资源。因此,在我国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已经成为了我国自然保护区的一项主要任务,但是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为了生态旅游的开展顺利并得到发展,就要做好应对风险的准备,解决从经济损失、社会冲击、环境压力这三个方面所带来的风险,从而促进生态旅游的开展和发展。

参考文献:

第5篇: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范文

摘要: 截止2009年底,我国已建成39个、面积为218万hm2的草原草甸类自然保护区。他们在草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发挥、草地资源保护、物种多样性维护以及草原生态旅游开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草地类自然保护区取得较快发展,但其也存在发展速度规模较小,管理体制落后、建设资金不足和科研基础薄弱等问题。为此,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优化保护区空间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完善运行管理体制,统筹自然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加强基础研究,最终实现草地类自然保护区长远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功能地位;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 S 81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9-5500(2011)04-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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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人类因过度利用自然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而引发的对整个人类社会生存发展带来的严重问题,世界各国通常采用建立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或保护地和禁猎区等方式,来保护具有代表性、完整性、典型性的地貌遗迹以及人文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并采取有效建设和保护措施来减少人对各级保护区的干扰和破坏,以达到恢复生态环境、维护物种多样性、提供科研、宣传、教育和促进人与自然协调持续发展之目的。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气候暖化和干旱化的影响以及草地资源不合理利用,导致天然草地生态条件与环境的严重破坏,已有草原90%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退化,严重退化面积高达480万hm2[1]。我国草原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生产力下降,物种多样性减少,草畜矛盾突出,沙尘暴频发,水土流失,病虫鼠害猖獗,阻碍草地畜牧业可持续稳定发展,减弱了我国草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发挥,威胁到草地作为我国主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地位,影响草地作为濒危珍惜物种天然资源基因库的作用,阻隔优秀草原民族文化的传承,对人民的生产、生活、社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重大影响。为

此,在天然草地上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地段,采取各种保护措施,建立保护区,将最大限度地避免人类活动对草地的干扰,保护草地资源及其他重要的自然历史遗产;拯救和储存珍贵、稀有、濒危物种,恢复因人为破坏导致的草地生态平障。本文就我国草地自然保护区的概念、功能和地位以及当前保护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作了简要回顾,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管理对策。

1 自然保护区的概念与范畴

尽管自然保护区的概念早已深入人心,但对其准确的定义仍然在学术界没有统一的界定。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UCN)将其定义为:有相当大的面积;有一个或几个未受人类活动影响的生态系统,该区域内动植物物种、地质地貌及其生态环境具有特殊的科学、教学和娱乐意义,或者拥有非常美丽的自然景观;由国家最高管理机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阻止或消除各种占用、开发活动,切实保护其生态、地貌或美学特征;在特定条件下,允许进行精神、教学、文化及娱乐为目的的观赏活动[2]。我国对自然保护区定义为: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和遗传资源的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海域,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3]。薛达元等[4]依据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将自然保护区划分为3个类别9个类型。即:(1)自然生态系统类自然保护区,包括森林、草原与草甸、荒漠、内陆湿地和水域、海洋与海岸等5个生态系统类型;(2)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包括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2个类型;(3)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包括地质遗迹和古生物遗迹2个类型。尽管这些类型当中并没有包括草地类自然保护区这一类型,但依据保护对象的范围,结合他人对天然草地保护区的定义,金良等[5,6]认为草地自然保护区是指以草地为主要景观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的总称。主要包括以草原和草甸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草原与草甸类保护区,以荒漠草原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荒漠生态类保护区,以草地为主要景观类型的湿地类保护区、以草地为主要景观类型的野生动植物类保护区、以草地为主要景观类型的自然遗迹类保护区和今后有可能发展到的以人工草地、改良草地为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等。按上述概念,将甘肃尕海等鹤类保护区、内蒙古毛乌素沙地臭柏自然保护区、内蒙古甘草自然保护区、陕西洋县朱保护区、巴尔虎草原黄羊自然保护区、新疆巴音布鲁克等天鹅保护区和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都将划归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但考虑到这些野生动植物类保护区和自然遗迹类保护区成为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的准则尚未确定,人们对其的认同存在差异,在相关具体统计规范未明确之前,金良等[5]把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的范围暂定为,包括以草原和草甸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草原与草甸类保护区、以荒漠草原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荒漠类保护区、以草地为主要景观类型的湿地类保护区。从这个定义范围可以看出,草原与草甸类自然保护区是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的主要组分,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的实际范围远远大于草原草甸类自然保护区,且随着自然保护区的进一步发展,所包含的类型不断扩展和延伸。但在本文中为了更为准确和便于利用现有资料说明问题,利用草原草甸类自然保护区来说明我国天然草地保护区的发展和分布。

2 中国草原自然保护区的发展和分布

1982年我国成立了第1个天然草地保护区―宁夏云雾山草原自然保护区,由此结束了自我国自然保护区成立之后20多年没有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的历史。之后在1984年又召开了“全国草地类自然保护区调查规划会议”,会议通过《我国草原、荒漠和南方草地自然保护区规划大纲》,规定了建立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的意义和目的,提出了《我国部分省、区拟建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的初步方案》。方案中拟在云南、海南、贵州、四川、广东、青海、内蒙古、新疆、甘肃、黑龙江、陕西等18个省、区建立49处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这次会议为我国之后的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注入发展契机,带来难得机遇。1985年我国先后投资兴建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自然保护区和山西五台山草甸自然保护区。至1990年底,我国已建立草原与草甸类自然保护区12处,总面积为1 267 502 hm2[7]。此后,草地草甸类自然保护区稳步快速发展。截止到2009年底,我国草原草甸类保护区已达39个,保护面积累计2 184 261 hm2,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1.48%,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13个,市级4个,县级18个[8],保护区分布在我国内蒙古、黑龙江、新疆、四川、河北、辽宁、吉林、和山西等几个省区。在39个草原草甸类保护区中,内蒙古和黑龙江省占有保护区数量最多,分别有21和8个,而辽宁、吉林和山西省均为1个(图1)。就保护区面积来看,所占面积最多,为1 809 853 hm2,占全国草原草甸保护区总面积的82.86%(图2)。

图1 我国草原草甸类保护区分布

图2 我国部分省份草原草甸类自然保护区面积

Fig.1 Distribution of grassland and meadow reserves in ChinaFig.2 The area of grassland and meadow reserves in some provinces

注:1、2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网站

3 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和地位

作为我国面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和重要的可更新资源,天然草地保护区不仅是发展国民经济的物质基础,也是我国陆地生态安全重要的绿色屏障,维护我国的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无以替代的作用[9]。在防风固沙、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和美化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0,11]。其主要的任务和功能体现在: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是具有代表性的草原类型、珍稀濒危物种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和经济科研价值的草地生态系统的庇护所,是客观存在重要的“自然绿色生态工程”和恢复重建退化草地生态系统的参照系统。有天然草地严重破坏,天然植被早已消失,由于缺乏参照模板,退化草地生态系统恢复重建过程,往往存在很大的盲目和随机性,探索适宜恢复途径,尤其是恢复到什么程度,衡量的指标和标准是什么?这些均可以从天然草地保护区中得到借鉴和参考。此外,天然草地保护区是具有无法预测的潜在经济价值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基因资源库。未来的世界里,基因资源将成为国际间争夺的主要资源之一[12],而我国是世界上物种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动植物种类约占全球动植物区系的10%[13]。天然草地保护区对加强野生生物资源和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做出巨大贡献。天然草地保护区是发展草原生态和民族文化旅游的主要载体;天然草地既有珍贵的古老孑遗、濒危物种,又有绮丽的自然风光,还有特殊意义的地质剖面、冰川遗迹,火山、溶洞、古建筑遗址等,有着极高的美学、科研和生态价值。更为重要的是,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是一个完整草地生态系统,涉及到草地生态系统中的诸多因子,是不可多得的生态旅游资源。

4 问题和对策

尽管我国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发展取得长足的进步,但在长期的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发展速度和规模较小,与草地在国土面积所占比重身份严重不符。草原草甸类保护区与森林生态类、湿地类和野生生物类保护区相比,不论从数量还是面积上,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到2009年底为止,我国自然保护区总数为2 541个,森林生态类和草原与草甸类自然保护区分别为1 321和39,分别占全国总保护区数的51.99%和1.59%[8]。因此,在现有基础上,按草地、植被类型和气候特点等因素,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建设和完善一批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以及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和经济科研价值的草原显得尤为必要和关键。保护区建设力度不够,有些保护区建设和科研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制约了保护区的发展。大多草地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经费未列入国家或省级财政规划和预算,也没有专项经费,目前,仅有少数建立较早的自然保护区有人员事业费,多数自然保护区没有相关费用,保护区的基本建设和日常管理经费主要依靠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补助来维持日常的工作,这种情况已严重的制约保护区的发展。保护区违规开发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保护区可持续发展。草地类自然保护区一般面积都较大,在保护区开发矿产资源、在核心区发展旅游业等现象还屡见不鲜,这些都直接影响保护区的发展。保护、利用和发展未有机结合。草地生态环境的退化一方面源于内部的草地资源不合理利用,同时也与外界对其干扰影响息息相关。发展经济、增加财政和将资源优势变成经济优势的需求,都与自然保护区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发展目的相冲突。因此,天然草地保护区一方面应走公众参与型的发展模式,使当地居民的利益与保护区的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让居民在保护和合理利用保护区资源中实现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在保护区的规划和日常管理中,充分考虑保护区扰动对保护区产生的影响,使保护区在保护、适度利用中实现全面发展。保护区基础科学研究薄弱;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建设时间较短,加之大都分布在人烟稀少的边远落后地区,进入性差,基础设施落后,受关注程度低,导致一些草地类保护区基本综合科考报告、总体规划、管理条例等材料都较为缺乏。故而,应完善各个自然保护区的自然条件、自然景观、保护区设计、动植物种类和区系,濒危物种的现状、生境、分布、数量动态及濒危原因,物候观察、保护区的地理和历史、社会基本情况、生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等的专题研究;建立生态和物种监测和信息网络;建立一整套包括生态、经济、社会、管理等各方面在内的科学管理和评价体系,使自然保护区管理和监督科学化、指标化。保护区管理体制分工不明、职责不清;尽管保护区管理机构较为健全,而且已完成了大量的管理工作。但是,这些机构过于庞杂、各个部门并未做到各尽其能、各司其职,而且这些机构的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管理设备都过于落后,现代化程度不够,工作效率较低,严重阻碍了保护区管理体系的现代化发展。因此,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优化自然保护区空间结构;全面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严格执法,防止不合理的开发建设;完善体制机制,统筹自然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政策研究,最终实现草地类自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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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金良, 姚云峰, 张文娟. 对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思考[J]. 草原与草坪,2008(5):7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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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龙瑞军, 董世魁, 胡自治. 西部草地退化的原因分析与生态恢复措施探讨[J]. 草原与草坪,2005(6) :3-7.

[12] 崔国发,王献溥.世界自然保护区发展现状和面临的任务[J].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0,22(4):123-125.

[13] 薛达元, 蒋明康. 中国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C]//钱迎倩, 甄仁德. 生物多样性研究进展-首届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持续利用研讨会论文集.北京: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52-57.

The current status of natural grassland reserve in China

MA Zhong-ye1,ZHANG Ai-ling1,SUN Tao2

(1. Grassland Management Station of Sunan County,Sunan 734000,China; 2. 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Tibetan Plateau Ecosystem Management,Lanzhou University;Lanzhou 730020,China)

第6篇: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范文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大,范围广,社区居民多,居民对资源的依赖性极强,使得保护区资源保护与社区之间的冲突也十分明显。如何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社区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保护区与社区经济和谐发展,是自然保护区面临的严峻挑战。通过对祁连山保护区的社区调查,提出了当前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在社区管理中所面临的问题,并针对保护区管理特点结合当地实际,提出了促进生态保护和社区经济共同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

不稳定耕地;利用对策

自然保护区和周遍社区是相依相符,不可分离的,而生态保护和社区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却始终困扰着保护区管理部门和社区居民,如何处理好这对矛盾,对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对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社区现状的调查分析,提出了促进自然保护区和社区经济共同发展的具体管理对策,为大型自然保护区社区管理提供参考。

1自然保护区概况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地处青藏、内蒙古、黄土三大高原交汇地带的祁连山北麓,东邻永登县,西接肃北县,南靠青海省,北临河西走廊,地理位置为东经97°25′~103°46′,北纬36°43′~39°36′。地跨张掖、金昌、武威3市的肃南、民乐、甘州、山丹、永昌、凉州、古浪、天祝8县(区),东西长600km,南北宽50~120km,总面积265.3万hm2,是全国大型自然保护区之一。区内森林资源丰富,主要分布有西北特有的树种-青海云杉,是我国重要的水源涵养林,是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对象。区内栖息着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据调查野生脊椎动物共有28目63科286种[1],分布有雪豹、马麝、藏野驴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4种,甘肃马鹿、蓝马鸡、猞猁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9种;保护区还是我国雉鸡类集中分布地区之一,据调查有11种。特有昆虫分布有20种,其中祁连山高山绢蝶为世界珍稀种。此外,保护区内分布有焉支山4A级旅游景区、马蹄寺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天祝三峡国家级森林公园、“七一”冰川等优美的生态景观和悠久的人文景观,为开展生态旅游创造了有利条件。

2社区概况

据调查统计[2],保护区实际管辖范围内现有37个乡(镇)、236村、34162户、14.4万多居民,主要有藏族、裕固族、回族、土族、汉族等17个民族,其中,农业人口13.2万人、占91.4%,非农业人口1.2万人、占8.6%。其中藏族和裕固族为居住人数最多的两个少数民族。区内经济落后,交通不便,社区经济主要以农业和牧业为主,人均收入不均衡,其中保护区西段肃南县人均纯收入6772.4元/人,保护区东段天祝县人均纯收入2010元/人,人口主要居住于林区边缘地带,属农牧交错带,附近居民兼营农牧业生产,对保护区生态影响较大。

3存在的问题

3.1人口压力大,社区经济落后

保护区周遍分布有人口14.4万人,社区人口密度为0.05人/km2,在全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属于人口密度比较大的保护区[3]。据调查保护区内古浪县人口密度最大,肃南县最小,其中古浪县境内保护区面积18410km2,社区人口18575人,人口密度1.0人/km2;肃南县境内保护区面积1895650km2,社区人口26496人,人口密度0.01人/km2。由于社区人口数量多,密度大,加之保护区处在大山深处,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居民收入主要靠农牧业,社会经济相对比较落后,人们传统的“靠山吃山”的观念依然存在,给保护区自然资源造成巨大压力。

3.2林牧、林农矛盾突出

一是由于保护区成立于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之后,土地权属不清,大多地方存在林牧“一地两证(林权证、草原证)”现象,造成林地和草地互相重叠,导致林业和牧业部门互相争夺土地权,既不利于生态保护,也不利于畜牧业的发展;二是林区内由于人口逐渐增长,毁林毁草开荒增多,给资源管护带来一定的困难。这种林牧、林农矛盾造成双方争夺资源,对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造成了严重破坏[4]。

3.3管理体制不顺,有法难依

保护区下辖22个自然保护站在行政区划上分别隶属武威、张掖、金昌三市八县(区),受地方和管理局双重领导。这种特殊的管理体制,给保护区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尤其是对社区管理,双方没有建立社区共管共建机构,在资源开发和保护方面,保护区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机构间存在许多矛盾,地方政府倾向于资源开发,发展地方经济,保护区管理部门倾向于生态保护,当生态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出现矛盾和冲突时,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难以做到严格独立执法,保护区管理部门缺乏权威性。

4对策措施

4.1加强社区宣传,提高居民思想意识

祁连山林区居民大多都居住在林缘附近,信息闭塞,思想落后,生态保护意识差,对建立自然保护区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够,所以,只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思想意识,让居民认识到自然资源对人类的重要性,引导居民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和参与到自然资源保护中,达到真正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4.2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减轻生态压力

通过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受到了限制,耕地减少、砍伐、采集等活动受限,使当地居民经济收入得到损失。而这种损失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以及补偿。应尽快实施《祁连山北坡水源涵养区生态补偿试验示范方案》,并完善相应的补偿法律制度,构建合理的补偿机制,使社区居民的损失得到补偿,从而减轻对自然资源的压力。

4.3发展社区产业,提高居民收入

要利用祁连山林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种苗、养殖等社区产业,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居民经济收入,减少居民对自然资源的摄取量,缓解人口众多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压力。

4.4加强法制建设,增强依法管理能力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要教育社区群众自觉遵守,特别是居民的传统生产生活习惯必须受到自然保护区有关规定的约束,不得从事与自然保护区相悖的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对自然资源的破坏,这也是搞好社区参与的重要保证。

4.5建立社区共管机构,促进生态保护和社区经济共同发展

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社区涉及8个县(区),37个乡(镇),面广人多,社区管理基本靠地方政府,没有固定的社区共管委员会或管理机构,保护区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建立共建共管组织,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力,围绕自然保护、资源利用、生产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作,要把保护区的建设纳入地方政府经济发展规划中,做到保护区和社区经济共同发展。

作者:王小芳 车宗彩 崔冬龙 单位: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参考文献:

[1]杨全生,刘建泉,汪有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M].兰州:甘肃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

[2]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0.

第7篇: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范文

关键词:管理条例;保护条例;泸沽湖区域;适用状况;法律建议

一、《云》与《凉》两个条例之间的差异性与共同性分析

(一)差异性分析通过对条例的对比可以看出云南省将泸沽湖景区实行三级保护管理,四川省将泸沽湖风景区按照泸沽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划分重点村落保护区、点,湿地生态保护区,风景游览保护区,生态恢复区,实行两级保护管理,云南省的划分方式更为细致,更有利于对景区进行保护。云南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景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相对重视经济效益与投资者的利益,四川省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风景区的生态环境,对侵占和破坏风景区环境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并且对保护风景区环境资源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更强调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注重在合理的条件内进行开发利用。《云》规定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景区保护管理机构可以征收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凉》并未做出有关规定。《云》与《凉》二者对水质级别要求不同,云南省要求泸沽湖水域水质按国家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Ⅰ类标准保护,四川省对泸沽湖水域的水质的要求是保持国家规定的地面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笔者认为泸沽湖虽分属两省监管,但实质为一体,且湖水具有很强的流动性,所以《凉》应该提高标准,争取实现对全湖进行Ⅰ类标准保护。《凉》规定风景区内所有船只应当依法登记,取得许可证,而《云》没有规定船只登记事项,笔者建议增加有关规定,同时两省可以对船只进行统一管理与登记。《云》对泸沽湖裂腹鱼的的保护问题作出了规定,《凉》未对此问题作出相关规定,裂腹鱼经济价值较高,但逐年产量急剧下降,笔者建议为保护泸沽湖生物资源多样性应在条例中增加相关内容。《云》规定进入景区从事科研、考察、影视拍摄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须向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凉》未做出此类规定,建议增加此类规定,两省可以对该事项进行协商,统一规定。《云》第二十条与《凉》第十七条规定可以看出云南省对景区内的挖沙、采石、取土,实行定点限量开采,四川省严禁在风景区内采石、采矿、采土、采沙和其他毁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笔者建议云南省将“限量开采”改为“禁止开采”,与四川的规定同步,将更有利于对景区的保护。《云》规定管理机构可从门票收入中提取2%的经费,专项用于景区的保护管理工作,《凉》未对此做出相关规定,建议增加相关规定。从对两个条例全文结构的对比可以看出《云》未对条例内容进行结构上的划分,结构相对混乱,笔者建议将条例根据内容划分为总则、保护与利用、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五部分组成。《云》第三条规定景区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坚持保护为主,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协调。根据十报告提出的五位一体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一体,笔者建议应对条例的该条内容予以改进,增加“政治效益”与“文化效益”的表述。(二)共同性分析川滇两省两省出台的旅游管理条例的内容具有一定的共同性,两个条例都包括对泸沽湖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与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对景区内从事各项活动的管理与监督以及违反条例后的法律责任的内容。因为两省条例存在共同性,所以两省在管理泸沽湖的过程中也会采取一定的联动方式,例如两省正在协商达成“在四川盐源县盖租乡共建污水处理厂,统一收集处理污水”的共识,两省进行交叉执法等。笔者认为两省有必要对联动管理方式做进一步商讨,以促进泸沽湖区域的统一发展。

二、《云》与《凉》两个条例的执法效果分析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它的这一特性不仅要求其具有可实施性,且实施过程中取得一定成效,即执法效果。笔者通过调研了解到云南省泸沽湖管委会充分利用云南省政府2004年,2011年两次现场会项目资金和泸沽湖国家良好湖泊生态保护试点项目资金,加强对泸沽湖的保护,稳定保持了条例所规定的I类水质,泸沽湖已被列为全国良好湖泊保护试点。随着泸沽湖旅游业的发展,部分泸沽湖景区群众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导致原有古色古香的摩梭民俗民居面目全非。2015年11月起开展泸沽湖环境综合整治和项目推进工作,摸底排查出泸沽湖景区有手续但未严格按照审批文件要求建设和整改户64户,无手续“两违户”45户,截止2016年7月15日,泸沽湖“两违”整治工作,有手续的64户风貌整治,已整改拆除44户(41户通过整改验收)。对6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酒店,客栈进行处罚,责令停业整治3个月,罚款5万元同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笔者认为云南省在对遭到破坏的民俗民居进行整改同时可以学习四川省《凉》有关表彰和奖励保护景区突出的组织及个人的规定,通过奖惩两种方式对景区民俗民居进行保护。云南省为切实加大摩梭文化保护力度,借助四川经验,适当提高重点保护民居补助标准,每年实施检查验收,符合条件的,继续给予资金补助。同时为营造全社会共同护湖的良好氛围,制定《泸沽湖沿湖全民保护泸沽湖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促进对全湖的管理与保护。笔者通过对四川省盐源县泸沽湖景区管理委员会、四川泸沽湖污水处理厂进行调研访谈了解到四川省泸沽湖区域为进一步规划景区旅游市场环境,净化景区干线街景街貌,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景区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由凉山州摩梭家园暨泸沽湖旅游景区管理局采集信息,并制作统一规范的店招店牌,做到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风景区的开发利用,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要求,并尊重当地民族传统文化习俗,建设项目的建筑风格应与民族传统文化、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为有效保护和恢复泸沽湖渔业资源,做好封湖工作,在封湖前三天张贴通告,加大封湖宣传力度。同时为鼓励泸沽湖景区内单位及个人,开展了泸沽湖第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确定泸沽湖景区环保公司等3个单位、5名个人为表彰对象,做到了条例的第五条规定。泸沽湖管委会为推进泸沽湖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保护泸沽湖生态环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保护泸沽湖,我们在行动》实施方案。川滇两省在管理泸沽湖区域的执法过程能够依条例执法,并在保护水质,民俗文化,生物资源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发挥旅游保护管理条例的价值,但在法条适用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笔者将在下文进行分析,给出相关建议。

三、《云》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法律建议

(一)专项规划滞后,存在风景名胜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等不衔接问题。景区供排水,道路,服务设施,居民建筑风格等专项规划滞后。笔者建议:泸沽湖管委会同丽江市规划局负责,组织完善景区各类专项规划,强化规划引领,严格按照规划进行保护开发。(二)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沿湖截污治污体系不完善,现有污染治理设施效能有待提高。湖滨生态带建设不完整,入湖河道的保护与治理工作需加快。笔者建议:景区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尽快实施泸沽湖供水工程、环湖截污治污工程、湖滨生态走廊工程。川滇两省尽快达成“在四川盐源县盖租乡共建污水处理厂,统一收集处理污水”的共识,推进川滇两省共建共管泸沽湖环湖截污治污处理系统建设工程。(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笔者建议:景区加快基础设施规划,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可适当提高条例中规定的从门票中提取出的费用比例,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进程。(四)景区执法和监管体制亟待理顺,由于泸沽湖景区与社区,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旅游渡假区交叉重叠,长期存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体制不顺,权限职责不清等体制机制上的问题,执法部门之间存在推诿扯皮,在推进泸沽湖保护与开发进程中出现管委会与县直有关部门执法“两张皮”的现象。笔者建议:加快理顺景区管理体制机制,尽快成立景区综合执法局,落实编制与人员,由泸沽湖管委会所属的景区综合执法局履行条例中规定的行政执法权及有关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协调联系市、县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市,县环保部门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强化对泸沽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五)筹融资工作进展缓慢,泸沽湖景区供水建设项目,蒗放湖滨生态走廊建设项目等筹资困难。影响项目建设。笔者建议:拓宽筹融资渠道,引入社会资本,采用与企业合作的方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的资金支持,请求“十三五”期间继续对泸沽湖环保项目予以省级环保资金,国家江河湖泊专项资金支持。

四、《凉》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法律建议

(一)污水处理厂运作状况堪忧,污水处理厂于2006年开始修建,2007年投入运转,由于污水处理没有进行雨污分流,夏季降水多,导致运作超负荷。污水处理厂所处位置较低,所以增加大量水泵,自流管与压力管共同进行,所以工程量投资较大,随着游客量增加,污水处理效果有所下降,水质下降。笔者建议:景区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尽快实施泸沽湖供水工程、环湖截污治污工程、湖滨生态走廊工程。川滇两省尽快达成“在四川盐源县盖租乡共建污水处理厂,统一收集处理污水”的共识,促成两省省级泸沽湖环保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川滇两省共建共管泸沽湖环湖截污治污处理系统建设工程。(二)基础设施薄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笔者建议:景区加快基础设施规划,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可以学习云南省条例的规定,从门票中抽取一定费用作为景区专项建设费用,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进程。(三)景区垃圾处理问题,旧的垃圾场使用已经趋于饱和。笔者建议:加快推进新垃圾厂选址及建设进程,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科学合理处理景区垃圾。(四)百姓对景区建设工作支持度不高,在污水处理厂地下埋管过程中会经过当地居民使用的土地,居民认为自建房屋与污水处理厂建厂相矛盾,不是很支持工作,这对于工作开展有一定的难度。笔者建议:加大对当地居民的环保意识宣传力度,创新景区环保宣传方式,景区政府加强与当地居民的沟通与协商以获得居民的支持。(五)景区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慢,出现体制不顺等体制机制问题,手续上报过程复杂,审批时间过长往往拖延工程的开展。笔者建议:加快理顺景区管理体制机制,减少不必要的上报过程,精简项目审批程序,争取做到早上报,早审批,早建设。

[参考文献]

[1]李仲新.泸沽湖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与利用的矛盾及解决途径[J].林业调查规划,2006.31(增刊).

[2]董仁才,苟亚青,李思远,曹慧明.不同管理主体对泸沽湖流域生态系统影响的比较分析[J].生态学报,2012,32(18).

[3]喇明英.关于四川省泸沽湖旅游景区开发模式的探讨[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

[4]裴丽萍.试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以泸沽湖地区为例[J].旅游学刊,2001,16(30).

第8篇: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范文

第二条 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须遵循“统一规划、有序开发、体现特色、科学保护”的原则,以规划为龙头,以市场为导向,突出地方特色,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第三条 鼓励国有、集体、个体、外资等多种经济成份参与旅游资源的开发和经营,多渠道、多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发展旅游业。丰富旅游产业的文化内涵,促进“吃、住、行、游、购、娱”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 旅游开发项目须符合以下规划(办法)的要求:

(一)《xx县县域总体规划》;

(二)《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xx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XX-2020)》;

(四)《xx县旅游资源开发管理规划(XX-2015)》;

(五)《xx县风景与旅游管理办法》;

(六)其他应符合的有关规划。

第五条 旅游资源开发由县政府统一管理。县发改委负责对全县旅游资源、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县旅游局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开发建设和经营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全县旅游业实行行业管理。

第六条 严格旅游项目开发报批程序。旅游项目报批按资金来源性质和规模实行备案制、核准制和审批制。

(一)内资旅游项目实行备案制。项目经县发改委备案后,由业主到旅游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的旅游项目实行核准制。业主须先行办理规划选址意见、土地预审意见、旅游规划意见、环评批复等,并编制项目核准报告报县发改委核准。涉及风景名胜区、文保单位、自然保护区的项目开发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形成项目核准报告后,报县发改委核准。

(三)政府资金投入的旅游开发项目实行审批制。具体按《xx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四)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设施,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应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第七条 强化旅游项目招商管理。旅游对外招商项目必须符合《xx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xx县旅游资源开发管理规划》,并经县旅游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向外推出。其他部门及乡镇不得擅自对外招商项目。各部门、乡镇(开发区)签定旅游招商意向,须符合旅游开发的各项规划与办法,并征求县风景与旅游主管部门意见。

第八条 加强旅游项目的建设管理。由县发改委牵头组织旅游、建设、安全、消防等相关部门对竣工的旅游开发项目实施综合验收。经验收,符合要求的,准予营业;对验收中存在问题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通过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营业。

第九条 旅游景区(点)门票的申报或调整,报县物价部门审批,价格主管部门在确定或调整景区(点)门票价格时,应征求县风景与旅游主管部门意见。未经综合验收合格的景区(点)不得发放《收费许可证》。

第十条 旅游资源开发实行有偿使用。风景名胜区实行“以景养景、以旅促旅”的办法,按照《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征收风景名胜区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后确定,具体征收办法另行制定。  1  

第9篇: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范文

关键词:北戴河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北戴河湿地位于新河以北、林海度假村以南、滨海大道以西的三角区域,经新河入海口与沿海湿地相连。2007年曾举行东北亚湿地和水禽保护国际研讨会,并发表了关于东北亚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合作的北戴河声明,已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作为世界四大观鸟胜地之一,北戴河被誉为“观鸟的麦加”。

一、北戴河湿地状况

(一)湿地概况。北戴河湿地,是被国际湿地保护组织所命名的我国最大的城市湿地,其中总保护面积3081公顷,是候鸟迁徙重要通道和国际四大观鸟胜地之一,区位优势重要,湿地类型多样。在这里,保护鸟类380多种,列入《世界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4种,列入国家一级保护鸟类12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动物51种,包含有黑嘴鸥、白鹤、丹顶鹤等[1]。北戴河湿地也是西伯利亚、中国北方与南方、菲律宾、澳大利亚之间候鸟迁徙的驿站,曾多次在此观察过候鸟的英国观鸟团称从世界范围来讲,北戴河湿地是远东最好观察迁徙候鸟的地方。

(二)气候特点。北戴河处中纬度地带,属暖温湿润半湿润大陆季风气候,春季多日照,气温回升快,相对湿度低,空气半干燥,蒸发快,风速较大;夏季多阴雨,空气潮湿,气温高但少闷热;秋季时间短,降温快,秋高气爽;冬季长,寒冷干燥,多晴天,四季气候分明。同时因受海洋的调节,又具有多风、湿度大、雨量适中、气候宜人的海洋型气候,整个北戴河处于夏无酷暑、冬无严寒之中。也正是因为北戴河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让其形成了适合候鸟生存的栖息之地,使北戴河成为国际四大观鸟胜地之一。

(三)生物特点。北戴河湿地之所以受人瞩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是候鸟重要的栖息地,通过查询资料可知,北戴河区的鸟类有白鹭、丹顶鹤、灰鹤、大天鹅、海鸥、海燕等。我国鸟类共计有1186种,其中北戴河就有20个目61个科的405种,且属国家重点保护的动物68种。在中新网“秦皇岛《做“观鸟圣地”的守护者》倡议引发全国关注”的报导中,北京自然博物馆研究员、中国鸟类学会副会长许维枢先生曾这样说道:“北戴河曾一次记录到东方白鹳2729只,超过以往世界最高纪录的一倍以上;一次记录到鹊鹞14534只,为世界上一个地点发现鹊鹞的最高纪录。”这也证明了北戴河区丰富的鸟类资源的特点。

二、湿地功能及退化

(一)水资源的“贮存库”。湿地可直接利用的水源或补充地下水,在多雨或涨水季节将过量的水像海绵一样储存起来,减少洪水压力,有效控制洪水,防止土壤沙化,又能在一段时间后慢慢释放补充河流或下渗补充地下水,因此被称为是水资源的“贮存库”。

(二)水体“净化器”。湿地本身的独特性让其有净化天然水体的能力。湿地本身特性让它能滞留水、土中的沉积物、有毒物等,从而改善环境污染。

(三)“储碳机”。湿地能够以有机质的形式储存碳源,在全球变暖日益严重的当下减少温室效应。

(四)调蓄洪水,防止自然灾害。湿地在蓄水、调节河川径流、补给地下水和维持区域水平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蒸发,湿地可不断向大气输送水气,是蓄水防洪的天然“海绵”。同时能够控制土壤侵蚀,稳固基地,保护海岸不受风浪侵蚀,调节气候。

(五)“物种基因库”。湿地是重要的基因遗传库,对维持物种多样性和平衡、筛选生物优良基因有着重要意义;作为鸟类的天堂和重要的生存栖息地,对鸟类生存和繁衍后代也有很大作用。环境的日益恶化,导致适宜生物生存的环境逐渐呈现单一化破碎化现象,因此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并协调人地关系对生物多样性及珍惜鸟类保护有重要意义。

三、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湿地有自净能力、防风固沙、稳固海岸、丰富湿地生境类型等功能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有重要作用,但近年来由于人类对湿地认识的不全面、不重视,城市发展建设没有周全考虑湿地地质和生态环境,导致湿地面积不断减少、生态破坏加重、功能不断退化,为此建议开展以下措施:

(一)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增加环境保护意识。湿地环境保护不是个人、小集体和政府的事,而是每一个人的事,因此,需要加大对湿地环境保护的宣传和人们对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只有对湿地功能、湿地破坏对人类生存的威胁有了清楚的认识和了解,才能人人拥有保护意识,才能更好的进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

(二)节约用水,开发与推广水资源利用技术。湿地退化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居民用水量的增多和浪费,导致地下水过量开采,使得湿地干涸,为此,在日常生活中推崇水资源保护、开发并推广先进的水重复利用技术,对湿地保护有巨大意义。

(三)着力抓实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北戴河鸟类博物馆。2009年,政府开放秦皇岛鸟类博物馆,这是集鸟类起源、进化、发展等为一体的专题科普博物馆,但是没有很好的发挥科普教育效能。为此应加大对博物馆的宣传,与世界观鸟者进行交流、与各高校进行交流,进行候鸟知识普及教育,充分发挥博物馆的作用。

(四)落实责任,明确管理。湿地在中国的管理虽归林业部,但是涉及其管理的部门还包括了农业、水力、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海洋等部门和相关地方单位,管理权限不清和缺乏管理协商机制,使得湿地的利用和管理很难实施。为此需要明确管理部门,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以便湿地管理有效进行,湿地保护切实实施。

(五)政府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颁布相关政策。在北戴河区了解到,地方政府为保护北戴河环境,严禁禁止北戴河区进行炭火烧烤,并有城管进行监察,但在北戴河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检索和秦皇岛图书馆政府文献查询处,均没有发现独立、完善的与湿地保护有关的详细的政策、法规,所有涉及到湿地的内容均在旅游管理、年度工作总结等里简单提到。此表明,政府方面对湿地生态保护还有欠缺,政府重视度还需提高。为此,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严禁湿地生态污染破坏、候鸟栖息地破坏,让北戴河湿地生态保护和候鸟保护有法可依,走上合理法制化道路。

(六)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在法律条件下出台相应的建设和管理条例,城市及自然保护区等的建立要做到依据湿地生态特点建立,妥善进行各项管理,避免开发造成湿地面积减少、生态环境破坏。另外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一方面,使湿地保护区在法律规定下被保护,另一方面,使遭受破坏的湿地能够得到恢复。

四、小结

秦皇岛市民曾在当地相关采访中说道:保护鸟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如果有一天鸟儿消失了,那么人类的末日也不再遥远。保护鸟类,最重要的就是保护鸟类赖以生存的栖息地。[2]

在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在,环境发展不仅仅影响城市的发展、国家的发展,还会影响人类的生存。为此,我们不仅仅是做加大宣传、志愿服务等的表面工作,而是在认识到湿地对人类的巨大作用和湿地破坏对人类的潜在威胁的同时,切实进行湿地生态环境的保护,让每一次活动和宣传都具有实际意义。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人与自然共同的生活家园。(作者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指导教师:王智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