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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预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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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预案

第1篇:处置预案范文

一、成立应急组织机构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疫情防控小组

组长:

(三)物资保障小组

组长:

(四)信息组

组长:

(五)宣传教育小组

组长:

二、职责任务

(一)应急领导小组

在区委区府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组织、协调并落实本系统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局属各单位、各校园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开展本单位应急处置工作。

(二)疫情控制小组

在卫健部门的专业指导下,开展各单位、公民办校(园)、培训机构、协会防控工作培训,落实疫情期间“晨、午、晚”三检工作和局属各单位、各公民办校(园)、培训机构、协会等场所“消杀灭”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隔离工作制度。

(三)物资保障小组

负责提供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需的经费、物资、车辆,以及器械、防护器材、预防药品和预防用生物制品、消杀灭药物等的购置、供应和用后处理工作;根据阶段性工作的需要,随时补充以保证必要的储备。

(四)信息组

负责事件信息接收、上报,及时、准确报道事件进展情况,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五)宣传教育小组

负责进行健康教育宣传,以多种形式深入师生中开展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广大师生转变观念,改变不健康行为,逐步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监测与应急准备

根据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和专业技术规范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公民办校(园)、培训机构、协会传染病疫情监测,严格落实疫情期间所有师生“晨、午、晚”三检工作和校园“消杀灭”工作,待卫生防疫部门确诊后,按规定报告教体局安全办。

安全办邀请医务人员在疫情期间到局属各单位、各公民办校(园)、培训机构、协会逐一开展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理论知识的培训,指导疫情防控演练;不断提高全区教育工作者的应急处置能力。

计财股、办公室保障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防护器材、预防用品和生物制品、消毒杀虫药品及器械等的充分准备和必要的储备;加强应急车辆的维护保养,随时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应急使用。

四、疫情报告

辖区内公民办校(园)、培训机构通过“晨、午、晚”三检发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必须尽快隔离,并及时送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诊断。待确诊后报教体局安全办,并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做好消杀灭和隔离工作。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接触师生的预防检测工作。

五、应急处理程序与要求

局属各单位、各公民办校(园)、培训机构、协会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确定专人负责突发事件和疫情的接收与报告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疫(舆)情制度,在14:00前疫情报安全办QQ群(无事保平安);舆情报教体办公群。卫健部门告知有疫情或疫区后,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局疫情控制小组立即联系区卫健部门专家到单位、校园现场,无条件配合卫健部门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核实情况:对事件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核实,对所有患者进行个案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发病与诊疗、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流行病学史、密接者信息、病例诊断、治疗与转归等,找出共同特征。

(二)根据影响范围,按照卫健部门专家组的意见,在请示上级应急指挥部后,实行疫区封锁、人员疏散、停课等工作。

第2篇:处置预案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学校学生安全应急救助工作由校长指挥。

主要职责是:组织与领导学生安全救护工作;负责建立相关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和机构的关系,保证在政府和教育局统一指挥下学生安全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及时准确地向领导报告实情,提出对策和措施。

二、报告与响应

(一)报告责任人与报告程序

1、报告责任人:

. 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为报告责任人。

2、报告程序:

当学生、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报告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领导与各组室,报告与处置流程见下图。

县教育局

校 长

校分管领导导

报告责任人

学 生 监 护 人

120 110 119

蹲 点 干 部

当 地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二)响应责任部门

各有关学校, 组室、部门、人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并迅速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对发生校舍倒塌、火灾、交通等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非正常伤亡,学校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急需抢救的,在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告当地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将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三、事故处理程序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12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省市县有关文件执行。

1、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第3篇:处置预案范文

1目的

提高本公司处置治安突发事件和抗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治安突发事件发生及造成的损害,保障管理区域内业户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服务项目上对治安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工作程序

3.1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处置

3.1.1查清其姓名和单位,如实记录并逐级汇报或处理。

3.1.2一旦发生纠纷,应当保持冷静,注意掌握策略,若遇到个别客户蛮横无理,打骂保安人员,可由保安主管及管理处负责人协同与客户共同协商处理,必要时报请公司相关部门协助处理。若情节严重,或社会上的人员故意滋事扰乱,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2遇到犯罪分子盗窃、抢劫的处置

3.2.1巡逻保安发现有盗窃或抢劫行为时,要保持镇静,一边喝止罪犯,一边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保安或群众支援。同时通知大门值班保安控制人员外出,防止罪犯逃跑,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3.2.2若罪犯逃跑追不上时,尽量看清人数、衣着、面貌、身体特征,所用的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及时报告保安主管和公安机关。

3.2.3保护作案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

3.2.4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的要立即协助送医院医治抢救。

3.2.5在处置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

3.3遇到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闯入管理区域的处置

3.3.1进行劝阻或阻拦,让其离开管理区域。

3.3.2在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的同时及时通知酒醉者、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让他们派人领回。

3.3.3若酒醉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及时拨打“110”报警交公安部门处理。

3.3.4在处置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

3.4发现可疑分子时的处置

3.4.1立即报告当班保安领班或保安队长,并向其他岗位执勤的保安员发出信号,特殊情况还需向公安部门报告。

3.4.2对可疑分子严密跟踪观察,暗中监视,防止其进行破坏或犯罪活动。

3.4.3若发现与通辑、协查的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或者经盘询漏洞百出者,及时拨打“110”报警交公安部门处理。

3.5发现园区内有斗殴的处置

3.5.1积极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若有必要,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5.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活动或偷窃财物。

3.5.3说服、劝阻围观群众离开,确保管理区域内的正常治安秩序。

3.5.4协助公安人员现场处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证据,辨认肇事者、为首分子。

3.5.5在处置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

3.6客户失窃报案的处理

3.6.1做好报失笔录,记录失窃时间、地址、失窃物品及可疑情况。

3.6.2及时向管理处负责人汇报,如有必要建议客户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

3.6.3有录像监控条件的,保安主管应组织人员及时查看录像、辨认疑点,并将失窃时间段的录像资料备份。

3.6.4录像备份资料可供公安部门查阅,若失主要求查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同意。

3.6.5做好后续的破案配合工作。

3.7治安事件后续处理

3.7.1按照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和安全管理部《事件报告工作规程》进行后续处理。

3.7.2相关现场应拍照留存,

必要时申报保险理赔。

4相关文件

4.1《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第4篇:处置预案范文

一、 方案制定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押运安全管理规定;

2、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发行库、发行基金调运和供应危急处置预案;(长银发[]13号)

二、 处置原则

1、及时报告原则。一是迅速向市公安局“110”报警,请求支援;二是向中支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报告;

2、快速反应的原则。货币押运人员接到指挥员的命令后按方案要求迅速到位。

3、统一指挥原则。货币押运人员应坚决服从押运指挥员的指挥应,沉着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4、坚决打击的原则。运用一切手段,严厉打击犯罪分子抢劫发行基金的行为,遏制犯罪事态的发展。

5、确保职工生命安全优先的原则。在处置突发事件中,首先要把确保职工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密组织,指挥恰当,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三、 安全应急处置领导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中支设货币押运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贺阳广

副组长:易建民 韩怡

成 员:赵建军、邓勇革、谭铝

押运途中组织指挥递进顺序:贺阳广、易建民、韩怡、赵建军、邓勇革、谭铝

(二)职责

长途押运大宗头寸时,成立临时指挥小组。

1、主管行领导或委托的其他行领导为指挥长。

职责:(1)组织召开行前准备会;(2)负责头寸押运全过程的指挥和应急情况的处置。

2、货金科负责人担任调运指挥员。

职责:(1)负责组织安排办理调拨出入库手续和账务核算,清点验收出入库免检物品;(2)协助押运指挥员押运途中应急情况的处置。

3、保卫科负责人担任押运指挥员。

职责:(1)负责组织免检物品从出库装车到卸货入库、损伤券销毁现场的安全警戒和押运途中的安全保卫;(2)负责运钞途中应急情况的处置。

4、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组织后勤保障工作。

职责:负责押运途中的生活安排和运钞车辆的安全保障和调度。

5、其他参加押运的保卫、货金、运钞车驾驶人员为押运小组成员。

职责:(1)保卫人员按规定携带武器、护卫装备和通讯器材,着制式服装,负责免检物品从出库装车到卸货入库、损伤券销毁现场的安全警戒和押运途中的安全保卫,负责应急情况的处置。(2)货金人员负责办理调拨出入库手续和账务核算,清点验收出入库免检物品。(3)驾驶员行前作好车辆的检查工作,备足油料。

四、 运钞车辆的编队和押运人员乘坐位置。

(一)一号车为押运指挥车 (前导车),乘坐行领导、保卫科负责人、货金科负责人。

1、行领导或委托的其他行领导为指挥长,乘坐驾驶员后,负责整个押运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2、保卫科负责人乘坐1号车副驾驶员位置,负责整个押运途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向公安部门报警,请求公安警察支援,组织运钞车撤离险区。

3、货金科负责人乘坐1号车副驾驶员位置后,协助押运总指挥工作,负责向公安“110”报警、向中支领导报告案情,做犯罪分子的宣传策反工作。

4、1号车驾驶员不得将车辆息火,听从总指挥的指挥。

(二)二号车为运钞车(在编队的中间)。乘坐1号武装押运员(靠门坐)、①号解款员(坐中间)。

1、1号武装押运员:负责阻击运钞车车前部位置的歹徒和运钞车周边情况的观察和警戒,根据指挥员的要求负责指挥运钞车的撤退和转移。

2、①号解款员:利用车载喇叭负责做犯罪分子的策反工作,协助押运员对运钞车周边情况的观察和警戒。

3、驾驶员不得离开运钞车,车辆不得息火,服从押运员的指挥,注意观察周边情况,根据押运员的命令及时将运钞车开出险区。

(三)三号车为护卫车,乘坐2号武装押运员(副驾驶位置)、3号武装押运员(在驾驶员后排靠车门处)、②③④解款员(坐驾驶员后第二、三排),负责运钞车后部位置和护卫车后方的警戒。

五、 武装押运人员在突发事件中的警戒位置

运钞车上(1)号押运员位置在运钞车驾驶室内负责运钞车车前部位置周边情况的观察和警戒;后护卫车(2)号押运员位置在后护卫车副驾驶位置,负责运钞车后部位置和护卫车后方的警戒;后护卫车(3)号押运员位置是背靠运钞车周边巡视和警戒。

六、 几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一)防抢劫应急处置措施

1、当头寸调运车队遭遇劫匪抢劫运钞车时,带队行领导立即组织应急处置,并向中支行长报告案情。

2、押运现场指挥员保卫科负责人利用无线对讲向运钞车和后护卫车押运人员通报情况,并下达了战斗命令,并鸣枪警告犯罪分子;

3、货金科负责人迅速向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利用车载高音喇叭向犯罪分子进行宣传心理攻势,阻吓犯罪分子行动。

4、2号运钞车押运员在运钞车驾驶室内利用防弹车掩护用冲锋枪的火力优势对抢劫犯罪分子实施火力压制;

5、2号车解款员利用车载喇叭做犯罪分子的策反工作,协助押运员对运钞车周边情况的观察和警戒,但不得离开运钞车;运钞车驾驶员根据押运员的命令随时将运钞车开出险区。

6、3号护卫车的一名持冲锋枪的押运员迅速运动到前运钞车旁进行火力支援,压制犯罪分子的进攻和逍涨气焰,在强大的火力和心理攻势的双重压力下犯罪分子交枪投降。

7、乘坐3号护卫车的押运兼副指挥负责护卫车的警戒,并指挥3号护卫车两名解款员在犯罪分子投降时手拿警棍,协助擒拿、制伏犯罪分子。

8、若歹徒势众,我方难以制服 且后援未到时,歹徒进攻运钞车,抢劫运钞车后准备逃离时,我方应全力还击,并果断射击运钞车轮胎,迫其停驶。

9、当运钞车的司机受伤时,指挥员应及时指挥护卫车司机接应运钞车驾驶。

10、伤员抢救,参加押运的人员受伤时,应立即组织指挥抢救伤员并送至安全地带。

11、要控制好手中武器,防止武器落入歹徒手中。

12、当警察赶到后,向警察汇报案情,协助警方打击罪犯和将擒获的犯罪分子移交警方,将头寸处理后由保卫部门写出案情报告。

(二)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1、一般交通事故处置措施。

1、1、指挥员组织随车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

1、2、武装押运人员做好运钞车的警戒工作,严防歹徒乘机抢劫运钞车,货金人员负责劝阻群众不要围观。

1、3、如果是轻型事故,押运负责人应和发生交通事故的另一方当事人协商及时现场处理事故。

1、4、如一时无法协商的事故,应及时报告交警部门协调处理事故。

1、5、若短时解决不了的,请交警部门及时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使事故运钞车及时脱离事故现场后,另择时处理。

2、运钞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和人员伤亡时的处置措施。

2、1、运钞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押运负责人组织随车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组织武装押运人员做好运钞车的警戒工作,严防歹徒乘机抢劫运钞车;组织其他随车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2、2、押运负责人应迅速报告中支,中支应立即组织车辆和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如果事故发生在辖区之外的,应请求当地人民银行支援,及时转移头寸。

2、3、押运保卫部门负责人应迅速报告交通警察部门和“110”报警指挥中心,请求处理交通事故和保护发行基金安全。

2、4、当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时,押运货金部门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和车辆就近医院抢救受伤人员。

3、护卫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时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和人员伤亡时的处置措施。

3、1、押运负责人组织随车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组织武装押运人员做好运钞车的警戒工作,严防歹徒乘机抢劫运钞车;组织其他随车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3、2、押运负责人应迅速报告中支,中支应立即组织护卫车辆、人员和后勤部门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将运钞车撤离事故现场,负责处理交通事故;如果事故发生在辖区之外的,应请求当地人民银行支援,将运钞车撤离事故现场存放当地人民银行。

3、3、押运保卫部门负责人应迅速报告交通警察部门和“110”报警指挥中心,请求处理交通事故和保护发行基金安全。

3、4、当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时,押运货金部门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和车辆就近医院抢救受伤人员。

3、5、事故车驾驶员和一名货金人员具体负责协助与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相关事项,在后勤部门负责人赶到由后勤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处理交通事故。

(三)发生车辆故障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1、运钞车发生车辆故障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1、1、押运负责人选择好安全停车地点停车。组织武装押运人员做好运钞车的警戒工作,严防歹徒乘机抢劫运钞车;组织驾驶员迅速抢修车辆排除故障。

1、2、在车辆维修时应打开故障灯或警灯对外示警。

1、3、运钞车一时无法修复时,押运负责人应迅速报告中支,中支应立即组织车辆和维修人员赶赴现场;如果事故发生在辖区之外的,应请求当地人民银行支援;不管在辖内或辖区外都应及时转移头寸,确保发行基金安全。

1、4、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组织对运钞车的安全保卫。

2、护卫车发生车辆故障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2、1、押运负责人选择好安全停车地点停车。组织武装押运人员做好运钞车的警戒工作,严防歹徒乘机抢劫运钞车;组织驾驶员迅速抢修车辆排除故障。

2、2、在车辆维修时应打开故障灯或警灯对外示警。

2、3、车辆一时无法修复时,押运负责人应迅速报告中支,中支应立即组织车辆和维修人员赶赴现场;如果事故发生在辖区之外的,应请求当地人民银行支援。

2、4、车辆一时无法修复时,不管在辖内或辖区外运钞车在另一部护卫车的护卫下都应驶回中支或当地人民银行,以确保发行基金安全。

(四)运钞车在途中遇到严重塞车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1、如果发生严重塞车时,如另有其它道路时押运负责人及时组织车队绕道。

2、如无法绕道时,运钞车队应保持车距,防止其它车辆插队,不得熄火,打开警示灯。有交警在现场指挥的情况下,押运指挥员应下车与交警协商,请求优先通行。

3、车上所有押运人员保持高度的警惕,严禁在车上打瞌睡,应注意观察周边情况,严防歹徒乘机抢劫运钞车。

4、车上人员尽量避免下车,不要与过往路人闲唠,下车方便时每次只能1至2人的进行。

5、押运指挥员应时刻保卫与中支政务值班室的联系,武装押运人员不得玩弄手中武器。

七、要求

1、加强组织纪律性。在运钞途中绝对服从领导,团结一致,同心协力,要有全局观念,要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得在中途随意下车或单人行动;不得在执行任务时饮酒。

第5篇:处置预案范文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适用本预案。

1.全省持续出现高火险天气,且森林火灾不断发生,有可能大范围蔓延的;

2.24小时内本省发生30起以上,或某设区市发生10起以上,县级行政区域发生5起以上且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森林火灾延烧时间较长,且扑救困难或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4.森林火灾危及重点林区或电力、通信等设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及居民居住区的;

5.火场跨越省级行政界限,火势危险性较大的;

6.火场面积较大,且有不断蔓延危险,需要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扑救的。

(四)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响应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部门配合。各级各部门应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3.以人为本。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4.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处置突发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认真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预防、扑救、保障措施得到落实。

(五)预案启动

当省内出现需启动本预案之情形时,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火办)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或指挥报告,经批准后,即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部门应快速响应,按照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一)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省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灭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在本预案分级响应中另行规定。

(二)省防火办

负责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发生森林火灾后,负责有关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扑火物资调配、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省防火办办公地点设在省林业厅。

(三)市、县(区)人民政府

要按照本预案制定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职责与任务,明确火场的组织指挥、扑火力量组织、扑火物资调配、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预防、预警、监测、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加强经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野外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火灾隐患的检查监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计划、有防范地组织开展的农田林缘可燃物烧除,大力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和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防范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会同省气象局加强全省森林火险预测预报体系建设。组织各地按照《福建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暂行规定》的要求,开展森林火险预测预警工作。当黄色以上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时,设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与气象部门合作,在电视台的天气预报栏目中向辖区播放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当红色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时,省电视台应在有关栏目中用字幕滚动播放,向全省播发预警信息;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应加强火场天气的监测,适时提供火场气象信息。

(三)森林火灾监测

省防火办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全天候监测掌握省内林火发生及动态变化,及时制作卫星林火监测图像和监测报告,并通过省森林防火网络系统发送到基层。火灾发生地防火办要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并及时报告。

(四)人工影响天气

气象部门要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情况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五)森林火灾报告

1.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应将火情向本级人民政府、设区市防火办报告,并及时向省防火办报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旅游区及国家级森林公园发生森林火灾,除按以上时限向上述单位报告外,应同时电话报告省防火办。

2.当火灾扑救中发生人员重伤或死亡时,市、县(区)森林防火部门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旅游区及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应书面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省防火办报告,同时迅速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情况。

四、应急处置

(一)分级响应

Ⅲ级响应

1.24小时内全省发生3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的;

2.24小时内某设区市发生1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的;

3.24小时内某县级行政区域发生5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的;

4.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超过24小时未灭且扑救困难的;

5.火场边缘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区5公里以内且未扑灭的;

6.火灾中造成1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且火灾尚未扑灭的。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应急处置:

1.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1)立即开通与森林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通信联络,指导事发地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部采取有效措施展开扑救工作。

(2)必要时发出通知,部署全省森林火灾防范工作和全省森林防火令。

2.省防火办

(1)实时掌握全省火情、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及时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2)召集有关专家会商火情,分析火情发展趋势,研究防范与扑救措施,提出火灾扑救指挥的意见建议。

(3)按照省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的指令,检查督促各地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3.省气象局

及时掌握火场天气变化情况,分析全省森林火险发展趋势,并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4.省广播电视局

播发省政府或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火情通报和有关森林火灾扑救的部署。宣传报道各地重要扑火动态。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森林火灾发生后,所在地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扑救。明火8小时后未灭的森林火灾,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和包片挂点领导应到场指挥扑救;明火12小时后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县(市、区)主要领导应到场指挥扑救。明火24小时未灭的森林火灾,设区市扑火前线指挥部要组建到位,设区市人民政府主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应到场协助指挥扑救。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死难者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Ⅱ级响应

1.24小时内全省发生6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大部分未扑灭的;

2.24小时内某设区市发生2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大部分未扑灭的;

3.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达48小时后尚未扑灭的或受害森林面积达100公顷以上300公顷以下森林火灾;

4.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5小时后未扑灭的;

5.火场面积较大、有继续蔓延趋势且危及重点林区或电力、通信等设施的;

6.火灾中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以及重大财产损失的且尚未扑灭的;

7.发生在省际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第(一)款所述各项工作外,还应当做到:

1.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1)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全省森林防火令,研究部署应急扑救工作。

(2)对重点地区或重大火灾扑救工作作出决策,扑火救灾的各项命令,视情指派专人前往重点地区或火场协助指挥扑救。

(3)对48小时后火势没有得到控制或需要跨区支援扑救的火场,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率有关人员赶赴火场,建立省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指挥。

(4)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火灾扑救情况。

2.省防火办

了解各地火灾扑救动态,督促各地做好重点火灾扑救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防火办公室报告情况。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通报火情、灾情。

3.省气象局

分析预报森林火灾发生区域未来24小时和48小时天气和火险等级发展趋势,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参加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会议研究火灾扑救方案。

4.驻闽军警部队

根据重大火情、险情通报,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部队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投入灭火抢险工作,并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通报准备和投入扑火力量及进展情况。

5.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

及时报告森林火灾危及重要电力、通信设施的有关情况,并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灭火抢险工作。督促当地电力、通信部门保障火场指挥的电力供应,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6.省林业厅

组织协调本系统直管的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场、采育场等单位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组织森林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加强森林火灾案件侦破,维护火场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准备,随时参加扑火前线指挥部工作。

7.省卫生厅

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等各项准备,组织指导当地医疗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治,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救治。

8.省民政厅

负责协调因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紧急转移的临时安置,及时下拔救灾物资,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组织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工作。

Ⅰ级响应

1.24小时内全省发生10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大部分未扑灭的;

2.24小时内某设区市发生4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大部分未扑灭的;

3.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达72小时后尚未扑灭且火势有进一步扩大危险的,或受害森林面积达3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4.火灾中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重伤且尚未扑灭的;

5.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20小时后未扑灭且有继续蔓延危险的;

6.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或烧毁重点林区、林区城镇、居民点以及电力、通信等设施,已造成重大损失的;

7.受害森林面积特大,且有继续蔓延危险,需要中央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第(二)款的各项工作外,还应当做到:

1.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1)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

(2)对72小时火场还未得到控制或需要跨地区支援扑救的,由指挥或副指挥率有关人员赴火场,建立省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进行规范化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

2.省政府办公厅

(1)汇总各地扑火动态与灾情。

(2)向有关部门请求给予扑火力量、灭火物资器材、大型扑火设备以及资金等方面的支援。

3.省防火办

(1)迅速联系沟通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了解和通报火情。分析提出是否宣布进入森林防火紧急状态的意见。

(2)督查、反馈国家和省政府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

(3)实时掌握重、特大火场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火情发展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提出遭受森林火灾危及的林区居民地、电力、通信等设施以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应急防御建议。

(5)向省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省气象局

加强对天气的监测和预报,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到重点火场开展气象现场监测预报,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5.省林业厅

组织动员本系统的干部职工积极投入森林火灾扑救。按照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派员参加前线扑火指挥部工作。

6.省级其它有关部门

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的决策和部署,按照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全力支援扑火工作。

(二)扑救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在扑火中,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随着火情趋重,扑火前线指挥机构的级别随之提高,应坚持由上至下的逐级指挥体系。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高度重视森林火灾扑救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高效”的扑火原则。扑火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掌握火场地理环境和火情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开设阻火隔离带和实施扑火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预先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在扑火中要做到“三不三应”,即:进入夜间,对情况复杂的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组织人员开设火路,待凌晨气温低、湿度大的有利时机组织力量突击扑打;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复杂危险的地形条件和火情下,原则上不动用大兵团作战,应组织精干的专业队实施突击,严防发生事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在林区居民居住地周围,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或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人员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果断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森林消防队、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专业(半专业)扑火力量为主,组织动员当地林业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根据设区市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的申请,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省内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跨区扑火原则上以地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就近增援,也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

(六)信息

1.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规定的重、特大森林火灾及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其余的森林火灾及扑火动态等信息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或授权设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森林火灾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七)应急结束

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规定的重、特大森林火灾被有效控制后,应急处置工作是否结束,按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意见办理。其余火情在全部扑灭后,应急处置工作是否结束,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决定。

五、后期处置

(一)火案查处

查处重大以上火案,省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应成立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和渎职人员依法依纪做出处理,查处结果要及时报告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灾后恢复

森林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要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房、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对因灾受损的电力、通信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设施,迅速组织抢修。林业部门要及时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等相关工作。

(三)火灾评估

火灾损失情况,由事发地设区市林业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测量和统计,并及时上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四)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和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省政府上报重、特大森林火灾突发事件的工作总结。

六、综合保障

(一)物资储备保障

省、市、县(区)三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根据各自的行政区域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在重点林区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基数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以保证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补给。

(二)应急资金保障

各级处置森林火灾所需的经费,按《福建省财政厅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三)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在重点装备30-50人的骨干扑火队伍的同时,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应对重、特大森林火情。各种扑火队伍要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四)预案演练培训

为保证本预案的实施,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有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练。各地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组织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开展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

七、附则

(一)说明

1.《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重、特大森林火灾”是下列重要火情之一的森林火灾:燃烧蔓延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威胁或烧毁林区居民地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2.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省政府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及时修订报省政府批准。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中牺牲的人员抚恤和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地方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6篇:处置预案范文

一、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机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处理

(一)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职责:综合指挥事故抢险、救护、善后和调查工作,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

(二)领导小组下设事故抢险组和事故调查组,具体为:

1、事故抢险组。组长:。成员:、乡卫生院及相关医护人员,乡派出所全体民警。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排障、抢险、施救和人群疏散工作,并及时救护伤员。

2、事故调查组。组长:。成员:

职责:调查、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类型、时间、地点,核实伤亡情况和损失程度,审查事故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各项软件资料,技术资料、生产记录和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查找事故管理中的缺陷。

(三)事故善后组。由事故单位成立,负责接待、安抚伤亡职工家属,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四)联络员。由事故单位指定,负责事故单位与各调查组的联络工作,安排好各调查组成员的食宿,并提供好办公场地及条件。

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抢险、施救程序

(一)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根据自身情况确定1—3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

(二)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

(三)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在责任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立即电话报告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简要经过、伤亡情况、损失程度、初步原因分析)。

(四)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核实,并按要求上报区政府、区安监局及分管安全生产区领导。

(五)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现场、组织抢险、施救,因抢险施救必须移动现场时,应采取设置标志、绘制现场图、摄影、摄像等保护措施。

(六)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机构主要负责人,由各组负责人依照本预案规定职责组织各自成员自觉投入事故的指挥、抢险、救护、疏导和善后等工作。在抢险救护过程中,有关单位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一)发生一般安全事故,造成人员轻伤的,由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在发生事故后的12小时内向乡安办报送事故情况书面材料和对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般伤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由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机构会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管理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其中重大伤亡事故,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由其组织调查。

(三)食物中毒事故调查组应有卫生行政部门人员参加。

(四)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原因后须向派出调查组的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由调查组成员签名的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一般伤亡事故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出具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重特大伤亡事故应在60日内提出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若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调查时间,但不得超过90天。

(五)伤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和干涉。

第7篇:处置预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政府支持为依托,建立健全防范企业突发事件的监管体系,对可能出现的区域内企业突发事件尽早预测识别,提出预警预报,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确保辖区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各职能部门要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防范和化解各类突发事件。

(二)统一领导原则。企业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街道防范和应对金融危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处置。

(三)分工协作原则。街道各职能部门在处置企业突发事件时,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做好工作。

(四)信息共享原则。鉴于企业突发事件具有时间、类型、程度、范围的不确定性,各相关部门要在信息资源利用上相互提供支持。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防范或处置街道辖区内可能造成金融安全、群众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企业突发事件。

四、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防范和应对金融危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__同志任组长,__、__、__、__、__、__为副组长,成员由街道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

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协调小组。

(一)职工安抚工作协调小组,组长__。

由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街道党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__管理办公室组成。负责突发事件中企业职工的安置分流等安抚工作。

(二)维稳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组长__。

由派出所牵头,负责突发事件中,聚众闹事、哄抢企业财务及伤害他人等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三)财产处置工作协调小组,组长__。

由__管理办公室牵头,及时摸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企业的贷款情况、民间借贷及互保等情况;根据企业意愿,提出企业债权债务处置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好协调实施工作;会同企业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四)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小组,组长__。

由街道综治中心牵头,负责对突发事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援助;并为领导小组提供法律咨询。

(五)资金链维系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组长__。

由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监测辖区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和资金链维系情况,做好企业运行安全的预警、预报工作;根据企业意愿,提出企业资金链维系预案并协调实施。

(六)舆论宣传组,组长__。

由街道党政办牵头,负责突发事件企业状况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统一宣传报道工作,防止谣言的产生和传播,维护社会稳定。

各工作协调小组的牵头单位要负责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操作规程,并落实好专人负责。

五、工作程序

(一)突发事件的预警

1、预警信息。建立预测预警网络,加强对企业运行、裁员、银行贷款等情况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掌握企业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将突发事件企业的监测预警纳入日常工作。

2、预警报告。一旦发现企业裁员、银行贷款等原因可能引起企业突发事件,各职能部门要立即向街道领导小组报告,及时掌握动态及趋势判断,提出预防措施建议等。

(二)预案的启动和结束

当辖区的企业可能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突发事件,或企业出现突发事件的趋势逐步扩大无法遏制时,即启动本预案。

本预案启动时,领导小组及各工作协调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有关人员应及时进入现场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处置的进度和相关情况。需向社会公布的事件,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掌握舆论导向。

待事件得到有效处置,人民群众的信心恢复,社会稳定,经评估后认定应急行动已无必要,则结束应急行动。

第8篇:处置预案范文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工程大规模的开发和扩建,机动车辆以及非机动车辆逐渐普及。但是,由于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行人横穿马路等诸多原因,交通事故也呈发展趋势。一旦发生城市交通事故,往往出现人员伤亡大、车辆堵塞严重、交通瘫痪、战斗车行进困难、战斗展开不方便、抢救难度大等弊端。为积极探索交通事故处置对策,掌握抢救交通事故的程序和方法,以便在发生事故时做到心中有数,明确职责,快速有效地处置事故,确保国家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现结合支队装备器材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交通事故的特点

(一)车辆事故频率高

受路况、车况及人为因素的影响,公路交通事故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

(二)人员伤亡大

在高速公路或高等级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往往造成数辆甚至上百辆汽车首尾相撞,直接导致驾驶员和乘客伤亡。若汽车失控后坠落江河(悬崖)等事故,群死群伤的可能性更大。

(三)易引发次生灾害

汽车相撞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常伴随火灾事故的发生;装载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导致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外泄,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并严重污染生态环境。

(四)车辆损坏严重,救援技术性强。

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毁坏变形或翻车坠入河谷、悬崖,以及可能造成爆炸燃烧、危险品泄漏等,需要采用各种技术实施救援活动。

三、灾情设定

在福银高速公路福州某路段2辆大巴车相撞,大量人员受困于车内,接着2辆小轿车追尾撞到事故大巴车上,小轿车上驾驶员被困在车内。

四、灭火救援力量组成及分工

(一)灭火救援力量组成及分工

1、灭火救援分队:由市消防支队辖区中队、特勤大队及各参战中队组成。

2、现场交通管制分队:由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负责

3、救护分队:由卫生局负责

4、通讯保障分队:由电信局、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负责

5、勤务保障分队:由市消防支队后勤处和战勤保障大队负责

(二)消防力量调集:

按指挥中心等级方案调集,三级以上的出动启动此预案。五、处置方法和程序

1、应急响应及力量调度

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交通灾害事故救援预案。

1)按福州支队四级预案调动辖区中队、特勤大队出警;(交通事故抢险救援车辆调派原则:应优先调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水罐车等车辆出动。)

2)根据现场的情况,及时通知联动单位110、120、122、高速公路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协助进行现场的交通管制、伤员的救护等抢救工作。

3)立即通知当日指挥长前住现场;

4)群呼通知支队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前往现场或准备相关物资;

5)根据现场态势调集增援力量到场。

6)根据现场需要,在支队领导授权下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如市、区政府,市、分局、交巡警支队、医疗救护、高速公路路政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程技术专家等到场,成立现场总指挥部。

2、组织指挥及职责

支队组成现场灭火救援指挥部,由支队领导和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防火处四个部门、辖区大队领导组成,其职责是负责现场灭火救援组织、指挥、后勤保障等工作。现场灭火救援指挥部在总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1)灭火救援总指挥部

总指挥:到场职务最高的领导

副总指挥:省公安厅领导、总队领导、高速公路路政负责人。

成员: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医疗救护、高速公路路政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程技术专家等。

地点:便于观察、指挥和转移的地方。

职责:(一)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灾情侦察和分析,确定总体决策和行动方案。

(二)视情成立灭火与抢险救援指挥部,设立作战指挥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三)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参战单位协同作战。根据现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划分战斗区段,组织群众参与辅行动。

(四)决定使用各种水源、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通知有关单位截断现场区域内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五)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物资,限制人员和交通工具进入,必要时下令拆除或者破拆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卫、环保、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并可报告政府调集驻军、武警部队提供协助。

(七)按照上级指示,确定新闻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

2)现场指挥部

现场总指挥:支队长、政委。

副总指挥:副支队长、副政委、司令部参谋长、政治处主任、后勤处长、防火处长。

下设作战指挥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三个组。

作战指挥组:司令部副参谋长、防火处副处长、司令部和防火处各科科长、特勤大队长、辖区大队长;

政治宣传组:政治处副主任、组教科长、监督处宣传科长;

后勤保障组:后勤副处长、装备科长、财务科长;

地点:器材集结处

任务:制定相应的灭火救援措施,确立现场救援的主攻方向,调整和调结灭火救援力量,向上级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3)前沿指挥部

指挥:副参谋长

成员:战训、通讯参谋、中队指挥员、高速公路管理处人员

地点:事故现场

任务:贯彻现场指挥部的战斗意图,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救援力量采取机动措施有效进行救援。

3、处置方法

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必须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灵活运用抢险救援操作程序,加强现场秩序维护;各抢险救援小组协同配合,迅速实施救援,力争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到达现场后,认真听取中队指挥员的汇报,迅速、准确部署任务。

1)、警戒、交通疏导

(1)正确划分、设置警戒区域,将事故现场与围观群众、道路行驶车辆分离,确保救援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封锁事故路段,严禁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2)做好车辆疏通工作,维护秩序,使高速公路交通尽可能保持畅通;

2)事故救援

(1)如事故伴有火灾,要用水、泡沫进行冷却油箱、覆盖地面流淌油,消除潜在的危险。

(2)利用破拆工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破拆救人。

(3)利用撑顶设备对车辆撑顶救人。

(4)必要时,利用抢险车牵引、吊臂设备对事故车辆进行固定,防止车辆倾斜或翻覆。

(5)对难以很快救出的危、重伤员要让“120”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处置后进行救护。

(6)在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责任认定后,协助拖移事故车辆,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特别强调几种情况下的救助要点:

第一种,伤员挤、夹在车厢内的情况下:当车辆微小变形时,可用手将车门打开或使用无齿锯、撬棍等破拆开门;或使用空气式救助垫或液压救助器具等将车门撑开;或使用无齿锯切断车门上的合页(如有燃料泄漏时,注意不要引燃燃料而起火)。

第二种,当伤员夹在车厢座位内的情况下:可使用座位的调整杆,移动座位;或将座位与其它相连部位,用破拆工具破拆;进行切断作业时,在稍微离开夹住待救者的地方,切断容易切断的部位。

第三种,伤员夹在车辆之间的情况下:要将车的前部或后部稍微移动;或利用高压救援垫及液压撑顶器材制作间隙,设定支撑点;或用车载牵引机、车载液压吊臂等移动车辆扩大间隙。

3)供水冷却

(1)驾驶员要选准停车位置,保持与事故车辆的适当距离,防止发生燃烧爆炸。

(2)根据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利用开花射流对油箱等危险部位进行冷却。

六、勤务保障

1、通信保障

执行灭火救援任务以无线通信方式为主。

2、装备保障

(1)车辆装备和特种器材由支队后勤保障组及战勤保障大队调集备齐;在灭火救援行动中,需要紧急调用其他救援物资和装备时,由现场总指挥统一协调。

(2)后勤保障组及战勤保障大队保证灭火救援行动所需的灭火剂、油料和特种救援器材配件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现场车辆、装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车辆装备故障损坏而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3、生活保障

后勤保障组积极与相关单位联系,做好现场人员食宿、医疗、服装和防暑、防寒等保障工作。战勤保障大队饮食保障车同时到场提供饮食生活保障。卫生队救护车到场进行医疗保障。

七、注意事项

(一)注意发生事故车辆的类型,尤其是油罐车等易燃易爆型车辆的检测、警戒工作,忌救援车辆停靠过近。

(二)人员在处置过程中必须搞好个人防护。

(三)破拆时,要选择好破拆的位置和方法,严防伤到被救人员。仔细观察待救者的状态,时常鼓励待救者。

第9篇:处置预案范文

为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工作顺利开展,集中领导,统一指挥,我局特成立了反恐应急工作领导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安全监管股,办公室主任由__副局长担任,具体负责各种突发事件和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并根据“一岗双责”的原则进行具体分工。

(一)共同职责: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处理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本部门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工作责任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并立即组织一次反恐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切实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隐患问题,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防患于未然。

(二)运管所及海事部门职责:运管所和海事部门要成立反恐工作督查小分队,深入每一个企业、每一个站场、每一个渡口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讲反恐工作形势,宣讲各类事故危害,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督促所监管的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认真过细,不留死角。

(三)客运企业职责:长运汽车站、出租公司、公交公司要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安全状况和旅客行包的检查力度,增加安检设备和安监人员的配备,加强安检人员培训教育,强化安检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安检人员的工作水平,并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建立客运站安全保卫制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将责任落实到人,搞好安全巡查和监控工作,争取做到高度警觉,防控有效,万无一失。

其他部门参照共同职责认真落实。

1、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工作领导组各成员要严把分管工作,严格工作程序;各股室要抓好自己所分管的工作,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从各个环节上认真安排,严密部署反恐怖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恐怖事件,一旦发现,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处置。

2、搞好反恐工作配合。仔细排查我局重点目标,做好基础信息的调查摸底,对重点监控的目标,要确定安保负责人,确定安保人员数量,制定确实可行的安保措施,一旦发生恐怖袭击事件要严格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周边警力、辖区消防力量、周边卫生救援力量以及其他周边救援力量做好反恐工作的应急处置,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挡,全面推进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3、严格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巡查工作,听好电话,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上报,以便及时决策,有效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