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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新人心得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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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新人心得

第1篇:保险新人心得范文

    要想在专业上全面对抗人,显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忽悠者一定会露出破绽。我们总结出了五大误导“话术”,一旦听到,你就要千万小心了。

    1、 自己的孩子都没有买保险,那不是做父母的没有尽到责任吗?

    在这一“话术”的频繁鼓动下,很多家庭出现了这样的保险现状:小孩和老人往往拥有不止一张保单,而作为家庭经济支柱的父母(尤其是父亲)反而没有投保。

    试想一下,小孩和成人面临的首要风险虽然都是死亡和患病,但当小孩发生不幸时,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反而落实到了小孩的父母身上。严格说来,对于孩子本身来说,这种保险属于多于的保障。

    能落实到孩子身上的保险,恰恰是保孩子的父母,一旦父母发生意外,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就可以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费用。

    2、 公司马上就要考核业绩了,而且这个产品的确很不错,帮帮忙吧。

    熟人险要慎买。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熟人之间的转介绍上,而且消费者还会听到这样的话:你的朋友都买了。

    这里面有一个常识问题:买保险不是买衣服。没有最便宜、最好的保险,只有最适合自己的保险——别人认为好的保险,不一定适合自己。人一定知道这个最基本的常识,如果还这么说,一定是在忽悠你了。

    3、 这个产品马上就要停售了,不买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购买保险其实是一个相对复杂、长期的过程,需要深思熟虑后才能做出最后的决定。

    决定购买的主要因素始终应该是自己的保障需求,而不应该是一些意外、突发因素业内人士提醒投保人,即使返还型健康险停售在即,也不应为了“搭末班车”而匆忙投保,以免投保的保险产品不符合自身实际需要,反而造成浪费。

    4、同样是3年期,比银行利息高,而且还多一份保障。

    在消费者面对银保产品时,经常因为这一句话,将准备存入银行的一笔钱购买了银保产品,等到急用钱时却发现已经不能取回原来的钱数了,只能最为退保处理,需要扣除一部分费用。即使投保期间发生不幸,赔偿金和所交保费也相差不多。

    5、这个产品的投资回报率预计可以达到5%.

第2篇:保险新人心得范文

2、新的一年到来了,感谢您让我有机会向您学习和请教,也祝福您新的一年大展宏图。对于我自己,我将不断地去学习和进取,以让自己变得更加充实和专业。愿您能在未来的日子里,继续给我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助我在这个行业中快速成长!

3、有许多话藏在口里,有许多情藏在心里,有许多感动藏在平日里,让我来把它们曝光。亲爱的朋友,感谢您,愿你幸福健康,开心每天!

4、有您的支持和肯定,我们会更加努力做到更好,如果亲有不满意的地方请一定及时联系我们哦,不周到的地方还请亲们多多谅解哈。谢谢您的支持。

5、风无情,雨无情,人间处处有真情;山无凭,水盈盈,通力合作不会停;送彩霞,迎黄昏,说出祝福行不行,愿我们的合作依然顺利前行。

6、在以前的工作中,贵方给予我们以充分的理解和有力支持,对此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真诚的感谢,让我们共创美好的明天!

7、致我生命中不离不弃的客户,感谢你们的信任!

8、朋友是灯,帮你驱散寂寥,照亮期盼。朋友是茶,帮你过滤浮躁,储存宁静。朋友是水,帮你滋润一时,保鲜一世。朋友是糖,帮你冲淡苦涩,挂满甜蜜。

9、您的满意是我们永恒的追求,售后如有任何问题建议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积极妥善地为您解决。祝您生活愉快,越来越美丽!

第3篇:保险新人心得范文

长久以来,保险似乎成了一个讳莫如深的词语,只要有一个人说“我是卖保险的”,人们首先就会先入为主地对这个人产生一种不信任和排斥的想法,对他唯恐避之不及。人们的这种观念,有些是因为曾经买过保险产品而没有享受到良好的服务,有些是因为曾经被某些人纠缠得不胜其烦,而有些则是因为其他人口耳相传保险的种种不是,从而产生这种不信任感。“保险都是骗人的”“保险都是收钱的时候给你笑脸,理赔的时候给你坐冷板凳”“有责任免除当初也不和我说清楚,人也不知道换了多少个”。这些负面的评论,经常充斥我们的耳朵,就难免会对保险产生怀疑。

我们知道,保险产品是一种诚信产品,保险公司向客户承诺:当发生保险事故的时候,保险人在合同范围内给予理赔,帮助投保人度过难关。这种产品和其他企业卖的产品不同,在刚开始的时候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人们购买保险产品凭的是对于保险公司的信任。所以信任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关系着保险公司的生死存亡。但是现在社会普遍存在的对于保险的不信任,使得保险销售人员展业时经常感觉碰到一面摸不见的墙,保险销售异常艰难。

二、公民对保险不信任的原因分析

人们对于保险不信任的原因有很多,也可能产生于不同时期,按照人们接触保险的过程,我们分别从展业期,保险生效期,理赔期三个时间进行分析。在这三个期间,都可能产生不同的不诚信现象,导致人们的不信任。

1·展业期。展业期是人们接触保险的第一步,保险展业就是保险公司进行市场营销的过程,即向客户提供保险商品和服务。在这个期间,保险营销人员(主要是保险人)给客户推销所卖产品的公司,介绍保险产品,促成保险交易。根据以往案例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会导致人们的不信任:

(1)保险人没有详细解释保险合同条款。从客观原因分析是因为保险合同条款非常专业,内容冗长复杂、术语连篇累牍、措辞生僻难懂,一般人很难看懂,即使是保险业内人士也会有不理解的时候,另一方面,保险的专业词汇有的时候和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理解有很大的出入,如果保险人本身业务不精,对合同条款包括合同中最关键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方法及比例、特别约定、承保和理赔时的一些限制条件等内容不熟悉,也没能认真研究,无法和客户解释清楚,严重的会导致客户的误解。比如某意外伤害保险,这种保险只承保伤残风险,对于一般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由于老百姓一般的意外伤害概念,经常包含了磕伤,碰伤等一般性伤害。所以,许多人买意外伤害保险时,如果人没有解释清楚,就会被意外伤害保险的名称误导了。

(2)某些保险人道德素质不高。存在着误导客户的行为,有的避重就轻,过分夸大产品功能,私自承诺不能实现的投资回报,以虚夸回报为诱饵;有的只谈收益,不讲风险,对一些重要事实刻意隐瞒;有的为了多拿手续费,不是从客户的实际需要出发,而是只卖贵的,不卖对的,一味向客户推销保费高却不一定适用的险种;有的在保险业务中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比如最常见的也最容易引起纠纷的是退保时关于退保费的问题,很多客户在退保的时候才发现退回来的钱远远低于自己所交纳的保险费,而有些险种如果第一年退保,甚至有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这些客户在签订合同前对此并不知情,主要原因是他们的保险人没有和他们说清楚。因为人主要靠业务提成获得收入的,如果把这个事实告诉客户,可能会使客户打消买保险的念头,从而导致交易不能完成,人也因此不能得到佣金,所以在利益的驱使下,人会做出故意隐瞒的行为。

(3)人引导客户填写虚假资料。在客户同意买保险后,人一般会让客户填写一份投保书,里面的资料都要求客户如实告知。这些内容关系到这个客户是否符合投保条件,是否能够承保。如果保险公司的核保①部门审核这个客户不符合承保条件,不予承保,那么人前面的努力就都会白费。为了获得佣金,有些人会让客户把一些重要事实隐瞒或者写上虚假的资料。业务承保后,一旦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会以投保人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付。即使是走上法庭,投保人一般也不能拿出人当初误导自己的证据,最后往往是客户不仅拿不到赔偿,还白白支付了保险费。在很多人心中,人就代表了保险公司,所以就会有“当初骗我买保险,有事情时推得一干二净”这种想法,从而给保险公司带来负面影响。

此外,人过于纠缠。即使是在客户明确表示不想购买保险的情况下,人还是坚持要说服客户购买,甚至扰乱他人的正常生活,引起客户反感。

2·保险生效期。人身保险除短期险种外,保险期间一般都很长,在这么长的时间内,投保人的生活可能发生很大的变化,其中涉及到保险合同的需要及时对合同进行变更,比如变更家庭地址或者联系电话等,可是很多投保人都不知道这些内容需要通知保险公司。一旦因为疏忽忘记续交保费,而保险公司又因为联系方式失效而通知不到头保人,则可能会引起保单的失效。如果人和投保人保持联系,一旦发生变动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则可避免这种情况。可实际上,保险人的淘汰率非常高,而剩下的这些人又在各保险公司之间跳动频繁,他们经手签订的这些保单都成了“孤儿保单②”。业务员频频跳槽,保单长时间无人问津,即使保险公司安排了其他人接管这些保单,但因为这些人拿到的佣金是后续佣金(首期保费的5%~10%,且逐年递减),远低于新保单所得到的佣金(首期保费的20%~35%),所以他们往往会把精力放在开拓新保单上,而忽视对旧保单的维护。据上海保监局统计,目前上海各寿险公司中,除少数经营时间较短者之外,“孤儿保单”在保单中所占比例大致在10%~50%之间,极大地损害了客户的利益。

3·理赔时。理赔是最容易发生纠纷的环节。保险公司从自身角度出发,肯定是希望理赔支出是越少越好,所以各保险公司一般都会有一个激励机制,来促使理赔部门尽量减少理赔金额。如某保险公司是这样规定的:理赔部门员工的奖金和拒赔的金额相关连的,拒赔的金额越高,拿的奖金也会越多。这个规定有积极的一面:可以更好地避免因骗保导致的理赔支付,从而在大范围内保证所有投保人的公平;但也有其消极的一面:理赔人员可能会让那些本应该得到理赔的案件以拒赔结束。在人寿健康险种中,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最常用的条款是———“没有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在这样的案例中,如果单纯由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判定是否赔偿,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必然作出有失公平的判定。

另一个客户抱怨很多的是理赔程序麻烦的问题。因为客户一般不是保险业内人士,所以对索赔时的流程,需要准备的材料等等都不熟悉,这个时候就需要人协助办理。而人流失严重这么一个现象使得很多客户得不到帮助,和人当初的承诺相去甚远,索赔可能大费周折,再加上理赔时间长,这就难免给客户“保险公司索赔难”的印象。

三、针对不信任的解决办法

目前,社会对保险业满意程度褒贬不一,消费者的投诉时常存在,为了提升客户满意度,也为了保险业能够发展得更好,我们有必要对目前保险业不够完善的地方加以改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对保险人的管理。

首先,要提高人的持证上岗率,持证人员应具备基本的保险知识,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提高持证率也就是提高人的业务水平。第二,加强人信用体制建设。应建立保险人信用数据库,客户通过访问这个数据库,就可以很容易地了解人以往的奖惩情况。同时,行业自律组织也要发挥相应的作用,充分实现信息共享,完善行业“黑名单”制度,对违规违纪人员不仅要列入黑名单,而且严重的要将其驱逐出保险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信用公开的制度,既有利于客户选择优秀的人,又可以起到惩罚职业道德差的人、约束违规行为的作用。第三,提高人职业道德素质。中资寿险公司过去给人的培训几乎全是灌输销售技巧,是以如何卖保单为主的,对于人的道德教育却不多,人职业道德良莠不齐。提高人职业道德,除了公司要把好增员质量关,即把那些思想素质比较好、业务能力较强、富有敬业精神的人吸引到保险销售人员队伍中来以外,还要完善公司内部的培训系统,通过新的学习,来协调人职业与利益的关系,以达到职业和事业的平衡。第四,明确人的法律地位。现行的营销模式决定了人不是保险公司的员工,不能享受员工的待遇和福利,所以很多人没有把保险作为终身的事业,缺乏长期创业的意识,很容易出现各种短视的行为。要解决这个问题,保险公司首先应对人队伍进行精简,将素质低的、职业道德差的人清出保险市场,然后对剩下的人进行分流,一部分人留在保险公司成为公司员工,保险公司自己管理,一部分人转换到保险公司工作,成为公司的合法员工。第五,改革佣金制度。首期佣金高而后续佣金低的现象使得人只顾开发新保单而忽视旧保单的维护,造成服务质量低下。保险公司应降低首期和前几年的佣金支付比例,提高后续佣金支付比例,延长后续佣金的发放年限。在后续佣金的发放上,应综合考察人的退保率、投诉率等指标,根据不同的成绩设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增加人的违约成本。这样才能强化人的长期服务意识,促使人主动关注业务质量和自身的信用建设。

2·理赔环节外包。

在发生保险索赔的时候,不论是保险人还是投保人,都有各自的立场。对于是否赔偿和赔偿多少的问题如果全部由保险公司说了算,显然是有失公平。把判决的权力交给与合同无任何瓜葛的第三方,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公平现象,降低客户的投诉率。虽然保险中介市场上有中立的保险公估人,但大部分的业务都集中在了产险市场上,对于人身保险介入甚少,一方面是因为没有太多的精力处理这些小的案件,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保险公司不愿意公估人的介入。各保险公司应该把理赔业务分出去,因为第三方的判决保人比较信服,比较不会引起很大的纠纷,这样保险公司可以从一堆的理赔纠纷中抽身出来,更好地设计自己的产品,提高对保户的服务,从而增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注释]

①指保险公司通过对保险标的风险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接受保户的投保以及以什么条件来接受投保的过程。②保险业内的一种通俗说法,通常是指与公司终止关系的保险人以前所销售的有效保单。由于这些保单的客户往往难以得到良好的后续服务,因此被称为“孤儿保单”。

[参考文献]

[1]马莉娜·信用查询倒逼保险人诚信[EB/OL]·

[2]吴益仙·保险营销中的伦理缺陷与对策[EB/OL]·

[3]刘碧雪,蔡莎莎,杨霞·保险人诚信之对症下药———消费者注意三事项[J]·大众理财顾问,2005,(7):21~27·

[4]王柱,纪琼晓·论保险市场误导消费的行为[J]·金融与保险,2005,(5):155~157·

第4篇:保险新人心得范文

【关键词】电视新闻;现场报道;现场感

在目前的电视新闻节目中,一些有建树的主持人努力的方向和追求的目标是:有新闻的地方“我”在场。电视新闻现场报道能力对于主持人来说日益重要,如何才能提高现场报道能力呢?

一、现代新闻传播中现场报道的作用日趋重要

“现场报道就是主持人在新闻事件现场手持话筒将新闻事件的发生,发展向观众做口头叙述,同时通过镜头展示现场动态和环境。”[1]一般来说,主持人在现场口头完成对新闻事件的叙述,这也是发挥电视新闻优势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在电视新闻报道中主持人以现场目击者的角度做口头报道,不仅树立了主持人的威信,更加增强了新闻的可信性。典型的现场报道应该是从头到尾主持人在现场活动,使用的是现场的同期声而不是后期制作的合成声。这种较为高水准的报道形式也就要求主持人需要具备敏锐的洞察能力、准确的判断能力以及高水平的即兴口语表达能力。就如新闻调查的主持人王志所说:“在现场你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伪装,也没有任何捷径可行,只有通过自己的眼睛去观察,用自己的心灵去体会,用自己的神情去把握,用自己的语言去表达,否则就是失败的开始。”[2]

二、现场报道中存在的不足

现场报道是新闻报道在经历了演播室口播,画面加解说的传统传播方式之后,新闻报道在形式上的一种突破,它满足了受众对于新闻事件,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权威性,参与性的进一步要求,主持人在现场活动可以把观众带进画面,带进现场,一起看,一起听。当前,我国的新闻现场报道还处于探索阶段,电视屏幕上的现场口头报道主要是预知性的,突发事件比较少,在实践中,有些现场报道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总结起来大概有以下几种:

1.报道内容肤浅无味。有些做现场报道的主持人完全不去思考在某一事件中观众们想了解什么,在什么样的环境下说话才能更加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只是泛泛带大家现场走一圈,结果就是事倍功半。观众看到的东西都是镜头里面明摆在那的,内涵的却依然一无所知。一次好的口头报道是需要精心准备的,就算时间限制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也一定要有一个报道提纲,选准点位,在什么地方出镜,在不同的现场环境下要说什么内容,完全没有准备凭借现场发挥是不会有高水平的现场报道呈现的。

2.报道形式单一乏味。有些主持人只是为了出镜而出镜,为了在现场而现场,只是出于形式需要,本身并不了解新闻报道的真正含义,套用万金油的语言,做一开头介绍,然后就从画面中消失了,充其量是起到了报幕员的作用,完全不能起到捕捉新闻“点”,连接事件的脉络,引导观众看,带领观众调查的效果,这对于新闻报道是没有意义的。

3.现场报道一般要求在现场口头报道,一次完成,而有些现场报道的节目却表现出过重的编辑痕迹。比如,主持人的话不是现场的同期声而是后期配音,本该在现场出现的报道却明显看出是来后补拍的镜头,还有现场该问的没有问出来而在制作时加问话等等,这些都破坏了现场报道的现场感。

三、提高现场报道能力的途径

(一)培养现场感

“主持人用超凡的魅力和自信将自己的声音和形象,通过镜头传播给电视机前的观众,这是除个人先天条件之外,判断新闻主持人是否优秀的未知因素,人们把这一因素称之为现场感.而只有保持稳定的亢奋情绪并始终加以控制才能够在新闻报道中产生这种至关重要而又难以言传的神奇效果——现场感”[3]。不难看出现场感的产生是与主持人的情绪密不可分的,情绪的产生和控制来源于主持人对所处环境的感受和对环境刺激的反应。主持人走进一些重大事件的现场,情绪是很容易产生的,也就是说很容易达到产生现场感的第一个因素——保持亢奋的情绪,因为他看到了现场的情形,听到了现场的声音,闻到了现场的味道,这比文字稿件来得直接,也更容易让人激动。这时主持人更多的是要控制情绪以更恰当的方式,更贴切的语言告诉观众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是这样?这件事意味着什么?语言是报道中的纲,我们常讲提纲挈领,就是这个意思。如果说现场编辑是现场报道的技术层面的问题,那么现场语言的组织就是现场报道的艺术内核所在。对于电视报道来说,表情、动作也是非常重要的,美国一项对新闻主持人素质的权威调查显示,真诚是排在理智和经验之后的第三大必备素质,真诚的表情和动作也是主持人和观众交流的最便捷最有效的方式,总之一切都以需要为准,不墨守陈规也不画蛇添足。

工作性质决定了主持人必须要有现场编辑意识,在现场报道中如何增强这种意识?想要为头脑中臆想的观众进行“现场编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主持人在面对摄像机镜头时,要思考自己如何出画面,观众看了这些画面之后会有何种印象。一般来说,主持人在进行现场报道时必须同时就进行“现场编辑”,否则画面一旦拍回来后便无法调整弥补。

2.主持人出现在现场也要对环境进行选择,同时要为观众进行“现场编辑”。现场报道时主持人应该选择具有典型性的现场环境,而且要能否设想出观众在电视机前看到的现场会有何种感受。电视新闻传播选择现场报道就是为了体现新闻的现场感,那如何带观众进入现场?如何令观众有现场参与感?类似这样的问题都是主持人在进行报道时需要先考虑清楚的,对于哪些问题需要通过画面来说明,哪些问题口头叙述效果会更好,主持人都要事先心里有数,并且脑海里应该产生最终在电视屏幕上呈现的构图形态,甚至考虑到观众收看之后会从中领悟到什么等等。

3.主持人在现场报道中也时常需要进行现场快速采访。没有过多经验的主持人,由于现场的紧张氛围和有限的时间,面对特定的采访对象,面对正在发生发展的事件进程,采访时就忘了应该怎样面对镜头。有时会发现主持人只顾着和采访对象交流,忘记了观众,把后脑勺长时间出现在屏幕上,无疑会给观众造成不舒服的心理影响;反之,有的主持人只顾自己面对镜头,忘了同采访对象的交流,观众看了也很不舒服,采访真实性又收到了影响。除了形态方面,就是采访语言方面,主持人在现场采访一般都是三言两语的快速采访,要问到点子上一针见血,还要见缝插针,要考虑到问什么,还要考虑到替谁问,怎么问,问到什么程度就到位了,提问中考虑到观众是否明白了,要不要再追问一句。因为主持人是为观众作报道的,观众通过报道了解主持人,如果主持人采访时总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或不能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观众就会对主持人的能力产生怀疑。

总之,主持人做现场报道时,要在脑子里,不断的“过画面”,保证鲜活的现场感,对自己的报道进行“现场编辑”。通过不断实践,不断总结,才能使主持人的现场报道能力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吴郁《主持人的语言艺术》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 1999.10.

第5篇:保险新人心得范文

关键词:保险商品牌信用 投保人 保险购买行为

经济因素在消费者收入较低的情况下,对投保人的购买行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是随着保险市场商品的多样化以及支配收入的增加,经济因素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的影响正在逐渐的降低,而保险商的品牌信用对投保人的保险购买行为的影响逐渐明显。

一、影响投保人保险购买行为的因素

(一)投保人的收入

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消费者的决定着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因为即使消费者具有很强的购买欲望,但是没有相应的购买能力,是不能够形成购买行为的。只有具备了一定的经济能力,又具有购买保险的欲望,才能将购买行为变为现实。

(二)保险商品的价格

商品价格的高低是影响消费者购买的最直接也是最关键的因素,当然保险作为一种商品也不例外。相同作用的保险,价格更低者更容易得到消费者的青睐,尤其是对于低消费人群来说。因此,对于保险人来说,最大的启示就是充分、正确的认识消费者的这种信息,然后科学、合理的调整费率,赢得更多消费者的倾心。

(三)保险商品的实用性

投保人购买保险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获得相应的保障,如果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商品不能够满足投保人的需求,或者不能够满足消费者的最大限度的使用效用。

二、保险商品牌信用与投保人购买行为的影响机制

(一)保险商的品牌信用

保险商的品牌信用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投保人对产品与服务的选择,投保人在进行保险商的选择时,肯定会先搜集市场上各种保险商的名单,然后调查保险商的品牌信用情况,这种信息的来源主要有:保险公司的广告、第三方媒体或者机构、既有投保人、股票等证券交易市场、监管机构等,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满足投保人对商品的品牌信用预期,但是当投保人发生过一次或者多次保险商品交易后,其则会结合自身的交易结果重新对保险商的品牌信用进行评价。

(二)投保人选择保险商品的机制

假设投保人的初始财富为M,其中L为风险资产,因此其发生特定损失与无损的概率分别为P与1-P(P小于1),财富函数为U,为了降低未知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投保人在进行保险商品购买的时候,通常都是假设保险商完全履行既定的保险合同内容,最大化的预期效应致使投保人必然会选择最低的保险商,因此,投保人对保险商选择的公式应该满足U(M-P)=PU(M-L)+(1-P)UM。通过公式显示,如果保险商的最低报价低于P,投保人选择购买,否则将会选择报价最低的保险商。根据相关的理论得知,投保人首先应该付出一定的成本,然后对市场上提供的财产损失的所有保险商的品牌信用进行排序,然后再通过与保险商的谈判,最终决定采用哪种保险商的报价,根据上面的公式,投保人从保险商的品牌信用由高到低的顺序,计算购买行为的得失,然后通过一步一步的搜索、计算与谈判,不断的接触不同的保险商,通过不断的谈判,直至遇到能够让自己满意的保险商。此外,保险商为了能够进一步的增加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各保险商在进行保险商品的名义报价时,通常会先对投保人的预期保险商品的价格进行调查,然后制定投保人能够接受的价格。这主要是因为,投保人在进行购买行为之前,必定会对其他保险商品的价格进行调查,如果保险商的保险商品价格过高,投保人会直接退出,不再询问该保险商,即使其具有很高的品牌信用排名。

(三)投保人重复购买行为的续保机制

保险商提供的保险商品的周期一般为一年,到期后需要投保人再次购买,而这种重复购买与初次购买具有明显的差异,因为投保人会根据上一年保险商对合同内容的履行状况以及其他附加服务的履约水平,这势必会给投保人对该保险商的品牌信用产生一定的影响,投保人会在考虑保险商的附加服务与品牌新颖再决定转保还是重复购买。一方面,上期发生保险事故的投保人重复购买的分析,上面提到过的,保险合同履行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为P,投保人从保险公司获得的实际赔偿额度与投保金额之间的关系为:CE=CO/L,公式中的CO 投保人取得的赔偿资金。保险市场的激烈竞争,投保人会选择预期品牌信用最高的保险商或者直接退出保险市场,因此,保险商为了降低由于投保人退出自身保险项目引起的品牌信用造成的影响,应该尽量的满足重复购买投保人对保险商品的可接受性;另一方面,上期没有发生保险事故的投保人重复购买的分析,由于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投保人购买保险商品后并没有发生保险合同内的事故,并且没有从保险商手中获得资金赔偿,因此对于没有发生风险事故的投保人,势必会降低投保人的重复购买行为,但是保险商的品牌信用是不变的。由于保险市场竞争的激烈性,为了保证保险商的品牌信用,保险商应该尽可能的降低投保人重复购买的保险商品的价格,因为如果价格高于最高保留价格,投保人将直接退出市场,降低保险商的品牌信用。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对于投保人来说,面对众多的保险商与品牌信用,投保人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理性的选择和购买;对于保险商来说,应该根据客户的需求增加具有价值的附加服务,并在发生事故后予以投保人更加便捷的补偿,吸引新客户的同时,留住老客户。

参考文献:

第6篇:保险新人心得范文

 

关键词: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  政府责任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2006年2月23日公布了一份《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指出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并且正处于快速老龄化阶段。2001年到2020年是快速老龄化阶段,这一一阶段我国将平均每年增加596万老年人口,年均增长速度达到3.28%,大大超过总人口年均0.66%的增长速度。另外2006年12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本公在新闻会上说,我国老龄化问题形势非常严峻,其中一点特别引人关注,就是农村老龄化程度要比城镇高出1.24个百分点。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达1.534亿,按60%以上老人居住在农村的比例计算,农村老人的数量至少在9200万,而绝对数量应该在1亿左右。如何解决农民养老问题已成为迫在眉睫的大事。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情况 

2009年6月24日,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2009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到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覆盖。会议确定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参保人为: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金年领取人是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同级财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09年11月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批复部分省区市进行首批新农保试点工作。 

2010年的政府报告中指出:扎实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23%的县。截止到2010年3月底,全国新农保参保人数共计4685.39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共计1569.55万人。 

二、政府承担责任的理论分析 

1.准公共产品的属性 

从现代养老保险的运行实践来看,无论是在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在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作用均处于核心地位。对于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公共养老保险,则是由政府推行的强制性的养老保险,在产品属性上属于准公共物品,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是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实现农村社会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的基本手段,故政府在这一问题上的责任是责无旁贷的,这种制度由政府承担立法、筹资、管理、提供财政支持等责任。

2.马斯格雷夫和雷托斯的经济发展阶段论 

根据该理论可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共支出不断增长,其中财政用于科教文卫及社会保障事业的资金比重将逐步上升;经济建设的投资将逐步下降。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经济的日益成熟,公共财政的不断规范,财政中的建设资金将逐步减少。这样在现行税收规模下,就可以节省出相当一部分资金投入到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农民身上,为他们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三、政府主要责任的体现 

1.财政支持 

第7篇:保险新人心得范文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为农村劳动者老年生活提供基本保障,是由政府发起和组织的社会保险活动,同时也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主要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等,力求保障水平同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缩短城乡差异,农村居民老有所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是当前广大人民共同关注的问题,有助于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全面普及,就需要做好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应用现代化管理技术,融合先进管理理念,提升管理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其研究是尤为必要的。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不规范。就当前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开展现状来看,人民群众以及政府部门对其重视程度显著提升,但尽管如此,仍然缺少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落到实处,同时缺少足够的管理经验可借鉴,加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体质不健全,管理条件落后,所以导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尤为严重。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内容失真。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内容失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极个别人上缴保费金额和档案记录不一致,甚至存在上缴保费金额、档案记录金额和收据金额均不同的现象。其二,档案中由参保人保费记录,但是并没有出具保费专用收据。其三,参保人缴纳保费后,档案资料上并没有记录,造成档案内容失真,无法真实、全面反映投保人的具体缴费情况,严重影响到档案管理工作成效。

(三)缺乏统一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标准。当前我国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针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未作出明确规定,档案范围和管理形式都未做出统一的标准。出现这种现象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推进较慢,整体成效不高,管理过于松散,缺少规范化管理实践。2.国家财政扶持力度不高,中央财政对于社会保险投入的资金力度有限,尽管每年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增加,但是仍然无法满足实际社会需求,还有很多地区社会保险收费包干到县,所以县级政府自身支付能力高低直接影响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际落实。3.原乡镇从事农保工作人员变动过于频繁,有很多工作人员即便已经离职,但是并未完成具体的手续交接工作,甚至有很多工作人员以特殊理由拒交档案,导致档案资料不完整。

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几点对策

(一)提高认识,统筹规划。就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问题来看,应该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知,促使工作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强领导,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协调,促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分工协作,形成共同管理的局面。不同地区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充分发挥自身职责,统筹规划,加强监督和指导,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解决好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的分配问题。基于此,通过建立完善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体制,促使档案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真正有人干、有人管。

(二)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依法治档。为了能够更好地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尤为必要的,国家相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应该落到实处,依法治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开展中,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现数据收集、分类和整理,促使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可靠的社会保障。

(三)统一标准,注重规范。为了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和系统,应该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规定,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发展,更好地适合社会实际发展需求。为了便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应该充分发挥现代化管理技术优势,分类高标准、高起点管理,做到档案资料收集完整,编目合理,工作流程更加规范。

三、结论

综上所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开展中,其中仍然存在一系列的缺陷和不足,诸如认知缺陷,缺少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强化认知,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促使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发展。

【参考文献】

[1]施颖,綦建红.对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几点认识[J].黑龙江档案,2014,12(4):13.

第8篇:保险新人心得范文

关键词: 中国; 新加坡; 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

中图分类号: F06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1-0119-02

一、我国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一)设立背景

我国在改革开放前的医疗保险制度是面向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的公费医疗制度和面向企业职工的劳动保险医疗制度(简称劳保医疗)。在一定时期内,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解决了我国广大人民的医疗问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公费医疗出现了经费普遍超支的问题,劳保医疗也出现了费用过度上涨的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原有的医疗保险制度越来越与新的经济体制相悖。国家对公费医疗实行了“加大个人责任”的改革,对劳保医疗实行了“试行社会统筹”的改革,积极探索国家、单位、个人三方负担的医疗保险制度。1998年,我国借鉴德国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和新加坡储蓄医疗保险模式,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该制度包括以下四个要素:第一,在覆盖范围上,该制度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等,打破了以往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仅仅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局限。第二,在统筹层次上,该制度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第三,在制度模式上,该制度的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共同组成,统筹账户只包括企业缴费。第四,加强对个人的约束,增加了个人自付的比例和范围。[1]

(二)运行问题

1. 约束作用差

首先,在医疗需方方面,参保者依然存在道德风险。比如在通道式中,如果统账之间的自付段较短,自付的费用不足以成为人们的经济负担。人们反而希望尽快花完个人账户,迅速进入统筹。又如,多种补充医疗保险共同补贴医疗个人账户和个人自付时,往往会使个人自付比例降至太低的水平,导致个人的自我约束大为减弱,甚至完全丧失,个人账户几乎很难起到约束医疗消费行为的作用。[2]此外,参保人员认为个人账户中单位缴纳的资金不用白不用,对其不珍惜有的参保人员甚至用个人账户购买日用品、化妆品等,对其个人账户的使用存在使用误区。其次,在医疗供方方面,在“第三方付费”机制下,医生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有过度提供医疗服务来取得经济利益的动机,诱导患者消费更多的医疗服务。在医疗市场中.医疗供方占主导地位,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医疗服务的价格和服务量。[3]

2. 积累功能弱

基金积累的医疗保险模式主要是借鉴了新加坡的成功经验。但在我国,首先,个人账户本身的积累量不大。个人账户基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在职人员按本人工资的2.0%左右缴纳保险费,全部进入个入账户,单位按统筹地区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8.0%左右缴纳保险费,划人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工龄等因素确定。可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本身的积累量并不大,而且还需要支付门诊费用、起付线以下的自付费用、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的共付费用和封顶线以上的费用。其次,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基金的使用上具有偶然性、即期性的特点,不像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那样是在既定的若干年后才会使用。对于参保者而言,对于自己什么时候会患病是不确定的。而一旦患病,就可能使个人账户的基金积累所剩无几。

二、新加坡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一)建立基础

新加坡的医疗个人账户是建立在“公积金”制度上的。1965年新加坡成立共和国时开始实行公积金制,1965年后逐步演变成一项综合性社会保障储蓄计划。全民保险储蓄计划从1983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也就是在中央公积金中设立了保险储蓄个人账户,每个职工把年收入的6%~8%存入个人账户。开始时个人账户只用于支付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它不同于一般保险制度,在受保人之间不存在基金的横向流动和收入再分配,不能互助互济,共同承担风险。但新加坡这种制度并没有像国际劳工组织预言的那样,自动退出历史舞台,反而运行稳定,效益显著,影响越来越大,也引起了其他国家的关注和效仿。[4]

(二)实施效果

1. 自我约束强

单位和个人交纳的公积金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并把这笔钱和养老与住房基金累加在一起,个人账户上的钱是较多的。医疗费用个人花个人的钱,基本医疗费无“大锅饭”可吃,谁多花了医疗费就会挤占自己的养老和买住房的资金。从这两点上看,职工在支出医疗费时会自我约束,避免“无病求医”、“小病大治”,而这种自我约束又会对医疗大夫开处方进行约束,使大夫不会乱开大药方,进而导致对药厂任意提高药价加以约束,起到良性循环的作用。[5]

2. 灵活性强

开始时,保险储蓄只能用于支付会员本人的住院和门诊大病费用。稍后当病重费用巨大不够支付时,个人账户可以透支,待以后以分期付款方式陆续归还户头。会员可以从自己的账户中为其直系亲属缴付住院费用。从而带有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互济性。[4]为了弥补保健储蓄计划的不足,新加坡制定了健保双全计划(Medishield Scheme)和增值健保双全计划(Medishield Plus Scheme),允许用个人账户购买。这两个计划旨在帮助解决参保者大病或慢性病的医疗费用。此外,新加坡还允许人们用个人账户积累资金购买商业保险。

3. 账户基金保值增值

在个人医疗账户的发源地新加坡,由于多年来物价和医疗费用上涨率一直较低,而且政府保证基金的最低利率,医疗账户资金不仅能够保值,而且还实现了增值。同时,为了防止参加储蓄者过早地用完医疗储蓄金,新加坡还规定了各种提取限额。可见,要实现个人账户的积累目的,政府既要监督其专款专用,更要限制提前过度消费和鼓励储蓄动机。[6]

三、比较及结论

(一)我国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无保障

与新加坡相比,在我国,既没有政府保证的基本利率,也没有考虑对患者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的额度做出限定。而且医疗保险账户在支出上具有即期性、偶然性,故不能投资在周期长、灵活性差的项目上。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于银行存款,但每年1%的利息仅能保值,在通货膨胀的压力下连保值也无法做到,更不用说是增值了。某作者经调查发现,鸡西医疗保险局2007年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是3000多万元,由于地方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没有打开,白白地浪费3000多万元的经济资源,基金的保值增值失去了原有包5造保障制度的初衷。

(二)我国个人账户对需方的约束不力

前文提到过,其个人储蓄账户包括医疗、住房、养老和教育基金等。需方在医疗消费时主要是自己付费,如果个人在医疗费用上花费过多的资金,那么养老、住房和教育方面的资金就少。而在我国,由于个人账户用完后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开始使用统筹基金,统账之间的自付段较短,使得需方希望尽快用完个人账户,进入消费统筹基金的范围。个人账户的过度积累有可能反过来刺激医疗消费,例如健康的年轻职工可能会为了花掉过多的个人账户资金而增加了不必要的医疗消费。个人账户的管理混乱,医保卡变成购物卡、冒名看病等现象不时发生。医保机构却缺乏相应的监督、审核机制。[7]

(三)我国政府补贴比例不合理

在新加坡,政府实行基于病房登记的费用补贴差异制度。政府将各类病房按其配置标准分成若干等级,政府对C级病房的补贴为其成本的80%,对B2级病房的补贴为65%,对B2+级为50%,对B1补贴20%,对A级病房不提供任何补贴。[8]而在我国的许多地方,患者在三级甲等医院与在低级别的医院就医报销的比例相差并不大,以武汉市的医疗保险政策为例,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 88% ,职工个人自付 12% ;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 85% ,职工个人自付 15% ;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 82% ,职工个人自付 18% 。导致患者无论大小病都往大医院跑,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医疗费用的上涨。

(四)我国个人账户使用的灵活性不强

根据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局的规定,其医疗个人帐户存款超出部分的缴费可转移至职工在中央公积金局管理下的其它帐户。也允许参保人员用自己的账户中为其直系亲属缴付住院费用,购买健保双全计划(Medishield Scheme)、增值健保双全计划(Medishield Plus Scheme)。而在我国目前的统账结合模式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无法在所有参保人之间互济使用,缺乏医疗费用风险共担机制,在个人账户的使用上还不够灵活。一部分身体健康者的个人账户积累了一些资金,,但在基金保值增值无保障的情况下,实际上是对已积累资金的浪费。不过,可喜的是,实行通道式的镇江在2008年实施了二级账户功能的拓展,个人账户被分为了一级账户和二级账户。一级账户(累计在3000元以下部分)主要用于参保人员支付个人自负段和社区健康体检费用。二级账户(累计在3000元以上部分)可用于为参保人员自己及其直系亲属缴纳参保费用,支付起付线以上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四、建议

(一)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益

首先,对于相对最为安全银行存款,在计息方面,应适当提高银行定期利率。如此可吸引更多的职工自觉地积累个人账户里的基金,也可防止基金的贬值。其次,可考虑用医保基金购买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再次,可考虑用医保基金投资国家基础设施项目。医疗保障基金具有长期稳定的特点,可以将之投资到电力、石油、通讯、铁路、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建设项目,这些项目具有资金需求量大、回收期长,但投资回报率高、风险小的特点,恰好符合社会医疗保障基金可以长期使用,但必须低风险运作的特点,可以为社会保障基金赢得较高的投资回报。[9]

(二)设计合理的需方支付限额

要逐步拉开参保人员在不同级别医院就医的自付比例,对于级别高的医院要提高自付比例,科学表明,自付比例达到30%可有效避免个人道德风险。当然,在提高自付比例的同时,政府不能忽视低收入贫困人群的就医。这类弱势群体有的虽然参加了医疗保险,但一旦发生大额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较高时,他们是无法承受的。故政府应降低他们的自付比例,并要将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结合起来,加大对这类人群的救助比例。

(三)扩大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首先,允许参保人员为自己及直系亲属缴纳保费、支付医疗费用。镇江在此做了表率,其他地方也应做此改革,加大家庭成员间的互济。其次,允许参保人员用医疗个人账户资金购买补充医疗保险。镇江就仿效了新加坡的做法,为医疗个人账户积累超过3000元的人员办理了1份或多份住院补充保险。再次,允许那些还没有得病的健康人和亚健康人能够用自己个人账户内积累的资金用于健康保健和疾病预防上。这样,个人帐户超额部分由治病转入了预防领域。保健、预防做得好,患病的人就会少。例如苏州市自2006年起,允许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结余金额超过3000元者,可按自愿原则,申领由市体育局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发放的“阳光健身卡”。

参考文献:

[1] 陈佳贵,王廷中.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29-30.

[2] 姜丽,张开金,王敏,邱晓燕.提高个人账户利用率促进个人账户与社区服务相结合[J].中国全科医学,2009(7):537.

[3] 薛新东,赵曼.医疗个人账户低效率的经济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07.26(9):74.

[4] 林枫.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J].中国卫生经济,2004.23(4):30.

[5] 刘北辰.自己花自己的钱―新加坡的医疗保险制度[J].现代职业安全,2006.53(1):37.

[6] 我国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评析.医师网,省略.

[7] 徐伟.国际经验对我国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机制的启示[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10(2):167.

第9篇:保险新人心得范文

关键词:转型企业 人力资源外包 风险控制

一、转型企业人力资源外包的优势分析

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企业人力资源外包基本内涵具有一定的模糊性,人力资源外包的内涵有时候与“人力资源共担服务”、“人力资源专家租赁”等含义混同。通常情况之下,可以认为人力资源外包指的是企业将一些人力资源管理活动转交给人力资源第三方服务商,让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商代替企业完成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能。

转型企业由于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着资金、成本以及人力等方面压力,如果企业将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外包给相应的第三方服务商,可以获得如下几方面的优势:一是,降低企业在转型过程中的管理成本,专业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商可以通过学习效应以及规模效应以最低的成本为转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由此可以将转型企业在人才引进过程中的管理成本和交易费用降到最低。二是,专业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商可以为转型企业带来更为专业、优质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三是,企业将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活动外包给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商有助于实现转型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管理,也可以摆脱附加值小的管理活动,并将公司的核心发力点聚焦在战略性的管理活动中,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四是,将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活动外包可以满足转型企业的组织弹性需求,让企业根据具体的业务情况灵活地获取外部服务支持,避免企业内部人力资源部门冗余管理职位的增加,从而逐步实现转型企业组织机构精简。

二、转型企业人力资源外包的新风险分析

从以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风险研究来看,其风险主要集中在四个流程,即外包探索阶段、商议阶段、实施阶段以及退出阶段等几个流程。对于转型企业而言,其人力资源外包过程中所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第三方外包服务商甄选失当风险

Greer在人力资源外包风险的研究中说明人力资源外包失策的原因主要是,一些第三方外包服务商在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时缺乏以企业为主的服务意识和关键的服务技能。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在于企业转型过渡发展过程中缺乏甄选第三方外包服务商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企业与第三方服务外包商之间的关系是“委托—”关系,信息不对称是双方矛盾的主要诱因,即企业对第三方服务外包商背景以及专业水平等真实信息了解甚少。这就容易造成第三方服务外包商的机会主义倾向,比如外包商在获得合同之前,可以向企业提供虚假的技能凭证,或者承诺提供一些不切实际的低成本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但是外包商在外包执行过程中则会通过降低外包服务质量等途径来压低成本。对于转型企业而言,由于缺乏资金成本和识别技术等,就有可能出现第三方外包服务商甄选失当风险。

2.对第三方外包服务商过度依赖风险

由于不同的企业在管理和组织方式上各有不同,因此需要第三方外包服务商提供有针对性的、菜单式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企业在转型发展阶段的特殊性更需要第三方外包服务商提供专门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这种专门的人力资源服务仅仅是根据某个企业与外包商之间的对应需求而出现。当这种专用性愈来愈高时,企业与对应的外包商逐步形成双边垄断关系,双方高度依赖并出现高额的交易费用。在此情况之下,转型企业就会面临对第三方外包服务商过度依赖的风险,第三方外包服务商的一些失误都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由于转型企业的风险承担能力有限,外包商的服务失利甚至会造成转型企业组织结构和管理结构的混乱加剧。更为严重的是,由于转型企业成本压力较大,对第三方外包服务商过度依赖会形成退出壁垒,从而造成了企业与外包商的契约固化。

3.转型企业高额转换成本的风险

转型企业在将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活动外包之后,第三方外包服务商可以实现低成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为转型企业节省部分管理费用。但是,将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活动外包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将企业原有的管理系统彻底打破。为了实现外包商人力资源服务与企业原有系统的契合,企业需要花掉大量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与外包商进行沟通协调,从而使得外包商在了解企业详细状况的前提下,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契合性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由此而产生的转换成本也是非常高昂的,最终导致转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的高攀。

4.转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技能弱化风险

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对转型企业自身的人力资源管理带来巨大的影响。首先,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使转型企业内部管理职责转变,一些以往管理内部员工的岗位开始履行监督和评估外部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商质量的职责,并成为联系企业与外包商的重要桥梁;其次,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在一定程度上会使转型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相关工作人员大量减少,这从间接上削减了企业员工培训和发展的机会,最终将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技能逐步弱化。

5.企业转型和变革所带来的冲突风险

外包对于转型企业来说也是一个组织变革的过程,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的变革活动使得转型企业的部分管理职能外溢,同时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商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能方面的介入,在一定程度上会出现企业文化冲突风险,并使企业与外包商在外包执行过程中产生摩擦,给企业原有文化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除此之外,将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活动外包会给转型企业带来高度的人才流动风险,并给企业管理层人员带来强大的工作压力,企业管理层对人力资源外包商抵触情绪越来越激烈,有可能造成企业原有优秀员工的流失。

三、转型企业人力资源外包全程式风险控制策略

为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在企业转型过程中的多重优势,企业应该将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作为战略性外包策略,而这个战略性外包策略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主要包括在探索、商议、转型以及评估各个阶段的人力资源战略外包规划。在各个阶段实行人力资源战略外包规划可以将人力资源外包风险控制在有限范围内,具体可以通过全程式风险控制策略来实现风险的战略管控:

1.探索阶段科学确定人力资源外包内容

转型企业应该在探索阶段科学分析内外部环境状况,由此合理确定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的具体内容。对于企业而言,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各类活动都密切相关,各类活动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综合来说,在人力资源各类活动中可以相对分离出来的业务是比较适合外包的,这类可分离的人力资源业务可以不依靠大量企业内部资源和各个部门的参与而独立存在。同时结合转型企业的需求来看,由于转型企业高层管理人才稀缺和内部员工素质的提升需求,可以将企业人才的招募和甄选、开发和培训以及工资福利管理等外包出去。在此基础之上所确定的人力资源外包内容,可以尽可能减少转型企业过度依赖外包商的风险,最小化资产专用性,还可以有效避免企业信息泄露,保障转型企业对人力资源核心管理权的把控。

2.商议阶段审慎选择外包商,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外包合同

转型企业在选择外包商的时候需要保证备选外包商之间存在一定竞争性,当候选外包商之间存在竞争时,就会最大限度降低第三方服务外包商的机会主义倾向,有利于外包商发挥最佳的服务水平。由于外包商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因素,转型企业需要全面考察备选第三方服务外包商的背景、服务价格、人员技术、专业水平、项目业绩、管理文化体制以及客户群体等状况。在确定第三方服务外包商之后,转型企业还需要进一步与之订立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外包合同的制定最好从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的角度出发,考虑外包商和企业双方的利益,确定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等,明确约定外包商的服务标准、风险责任、评估方法以及相应的补偿机制等,同时尽量签订双方保密协议以保障企业信息安全。考虑到转型企业可能存在的高额转换成本,可以考虑将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外包给不同的第三方服务外包商,以此避免单一外包商对转型企业外包服务价格的操纵,还可以随时为企业提供应急支持机制。

3.转型阶段积极变革管理

由于企业变革将引发严重的冲突事件,因此激进式外包对于正处于转型期的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在将企业人力资源服务职能外包出去之前,转型企业需要充分考虑后期由此可能出现的种种冲突,并做好较为完善的冲突应急管理方案。企业应以正式沟通的形式告知企业员工人力资源服务职能外包的原因以及战略性优势,从而让企业员工对人力资源服务职能外包策略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同时需要针对外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冲突采取科学合理及时的应对方法。对于外部冲突问题,可以通过培训和沟通的方式缓解并消除外包商和企业的文化冲突,促使双方对各自企业文化、行为方式以及价值观的认识、理解和尊重,以积极的方式协调外包商和转型企业双方文化的融合,从而进一步推进企业人力资源服务职能外包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对于内部冲突问题,转型企业可以通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重新规划分配给予内部员工职业生涯的支持,以多种方式促进内部员工与企业共同实现战略性转型发展。

4.评估阶段保证良性外包商关系的持续和绩效监测

将企业人力资源服务职能外包出去之后,外包商与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共同负责。为了避免外包商后期不良行为的出现,转型企业需要据此建立长期风险控制机制。首先企业可以建立长期外包商关系管理机制,促进企业与外包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的逐步形成。除此之外,转型企业需要对外包商的绩效进行实时监测,以保证转型企业对外包商的及时了解。

参考文献

[1]郭学道.企业人力资源外包风险控制探析[J].企业战略,2013(1):11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