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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查内容: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情况;交通行政执法案卷(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其他等)办理情况;是否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96196”交通服务热线行政执法投诉办理情况;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情况。
评查办法:(3-5月份)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情况;检查“五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测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基础情况;评查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情况。
二、注重交通法律法规研究学习
检查内容:《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后,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清理、行政强制主体认定情况,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网上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修改情况,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和建议等。重点检查《行政强制法》贯彻实施情况。同时,检查公路管理站《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执行情况;运输管理处从今年4月1日实施的新版《省道路运输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检查办法:(8月份)检查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的相关台帐资料,并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
三、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培训时间:(4-6月份)各单位要自行组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考试,迎接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的“交通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
四、推进交通行政执法结果公开
公开内容:涉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案件办理结果。
公开程序: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每月的3日前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结果报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后集中上报市政府法制办予以公开。
五、确保行权网运及时公开透明
为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更好地服务建设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娄底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和《娄底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规划”为目标。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和考核标准,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规划执法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打造“幸福娄底、法制规划”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工作制度和机制创新为依托,以问题为导向,以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为中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完善监督体制。实现“执法素质显著提高、执法体系完备高效、执法权责清晰明确、执法行为全面规范、执法监督严密有力、执法形象文明公正”六大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曾伯怡任顾问,局长朱昌美任组长,副局长谢义务任副组长,副局长刘志新任常务副组长,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肖建国、副局长黄晓华、工会主席黄小平为副组长,局各科室和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科长李伟世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四、工作任务
1.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规划执法支队和县(市)区规划局(分局)全年要主动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法制学习培训活动,展开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重点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及专业执法涉及法规等常用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文书使用、案卷制作等执法业务技能的培训学习,努力做到学深、学精、学透,为进一步提高规划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打造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的规划执法队伍;不定期举办依法行政知识讲座,建立依法行政培训长效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以法律法规学习为重点,力促形成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好学进取的学习风气,切实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2.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执行规范性文件“四统一”和合法性审查、申请审查和有效期制度,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合法、合理、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监督有效的原则,该取消的必须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对目前全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受委托行使的各类审批权进行再清理,逐项进行复查复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局行政许可集体会审制度。对本系统的行政审批项目,入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的环节、手续和时间。建立行政审批网上投诉系统,局政策法规科和相关科(室)要加强对行政许可项目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把行政许可审批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及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3.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重大事项行政的决策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决策范围、决策机制、听证事项标准,听证会程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的都要采取听证会的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4.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执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规划执法支队、县(市)区规划局(分局)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坚持每半年开展1次自查自纠;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其他相关科室共同参与,年度内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规划执法支队、县(市)区规划局(分局)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并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对执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备案 ,并及时向市法制办;规划执法支队、县(市)区规划局(分局)于2014年8月1日前报送局政策法规科2个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规划执法支队、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5.抓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政策法规科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市法制办和相关法律专家联系,针对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及时组织协调相关执法单位参加应诉、复议答复工作,指导其完善资料、收集证据、保证应诉质量和效率,并按规定及时向市法制办上报统计报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及县(市)区规划局(分局)应参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6.强化依法行政执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强化法制监督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娄底市规划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完善内部各项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检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积极主动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追究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情代法、、等问题。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杜绝暗箱操作,真正做到执法公开化、透明化。在网上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责任科室:局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7.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由政策法规科负责,信息中心积极配合,年内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同时,在规划局信息网站上全方位地开展宣传工作。规划执法支队、县(市)去规划局(分局)要积极配合政策法规科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要主动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事件进行大力宣传,年度内在媒体发表稿件新闻报道累计不少于2篇(次)。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信息中心
配合科室:规划执法支队、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认识。各责任科室要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要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依法行政作为规划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始终,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一、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严格执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局长办公会议等重大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把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真正做到按制度和程序决策、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决策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规定的,要依法予以修改,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完善机关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工作。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为主要行政审批场所,建立健全机构和人员,以分管投资科技科的领导为行政执法责任制分管领导,局有关行政政审批的事项集中纳入行政审本文来源:文秘站 批科,技改项目备案、核准、变更等项目管理内容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经发局窗口集中受理及办理,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以7项行政许可和1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为主要行政许可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政策、产业政策,进一步明确各主要行政工作人员的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衔接,相互监督。二是探索扩大镇(街道)行政执法权限工作。根据市委、市府的安排,做好对龙山镇项目审批限权的下放工作,确定下放的内容,加强对放权的业务指导,建立督促检查制度。三是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做好项目审批、能源执法检查等有关档案的备查工作,定期做好自查工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抽象行政行为
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局起草或主办的规范性文件,认真梳理,逐件审查清理目录中规范性文件的内容,逐条逐款审查,并按市法制办要求提出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修改、废止或失效的相关意见。二是严格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及备案工作。凡是本局拟出台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后应报市法制办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既符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又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上级规范性文件不相抵触,并按要求向市府法制办报送备案。
(四)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
严格实施省政府《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在新的一年工作中,我局要做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认真处理来信来访,积极受理投诉,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窗口宣传和指导作用,在办好审批业务的同时,及时向工业企业宣传和解释关于审批事项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制度;加强与报社、电台等主流媒体的联系,加强节能降耗宣传力度,多渠道多方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增强全民节约能源,提高用能效率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局网站上及时公布有关政策文件及规定,进一步畅通群众获取信息的方法和途径;加强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工作,在市经济发展局网站设置局长信箱和举报投诉专栏方便群众及时反映问题和进行监督工作,建立以业务分管副局长为主管理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各项投诉,按照《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和《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规定,落实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审批的投资项目能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并加强监督指导。
三、依法行政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以局长为组长,以副局长为分管领导,以行政审批科、电力资源科、办公室负责人为组成人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级抓一级、下级服从上级并对其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确保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建立健全 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在局例会和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和讨论活动,以宪法和基本法律、新颁布的法律为学习重点,认真开展法制教育,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贯彻落实国发23号、省委88号和浙发47号文件,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年度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杜绝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已发现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率、到期复查率为100%;已查实违法行为的查处率、执行率为100%;案件复议和诉讼维持率达100%;群众直接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率达100%,对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和到期未改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综合监管
责任科室: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综合安全监督管理科)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及“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重点监督、指导、协调好道路交通、旅游、建设、电力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和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告知的普及。对杭州市属以上企业全年至少检查一次,对规模以上的一般工贸企业全年抽查5%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监督检查
责任科室: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综合安全监督管理科)
以矿山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搞好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对地下矿山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对露天矿山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露天矿山是否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是否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技术;地下矿山是否建立和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定期检验检测管理、采空区管理和水患防治是否落实到位;机械通风系统和提升系统是否完善;指导和督促企业按规定建立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重点是:监督执法烟花爆竹储存场所和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情况,依法查处非法、无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三)危险化学品、冶金企业监督检查
责任科室: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生产单位、已登记备案使用单位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对经营单位除油漆店外每年至少检查二次(油漆店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依法查处非法、无证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监督促从业单位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情况、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情况;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应急预案的可行性与演练情况;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及维护、保养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监测预警装置的完好情况。组织对冶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项目加强“三同时”监督管理。
(四)举报、违法案件查处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
一、指导、监督、协调各乡镇(街道)安监中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二、依据镇乡、街道上报的行政处罚建议书对相关企业依法查处;
三、对企业安全生产举报案件依法进行核实,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全年办理违法案件30起以上。
(五)事故调查处理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追究责任。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按时结案率达到100%、执行率100%。
(六)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责任科室:行政许可科
坚持公开、便民、快捷的原则,切实抓好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类审批的规范化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许可、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查条件,规范审查程序,限时办结许可事项,把好建设项目设立安全条件认证、设立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的审查许可关。对所有进入审批服务中心的许可、非许可事项和上级规定的其他许可事项,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在我局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完毕。
(七)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宣传
责任科室:办公室局各科室、监察大队
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做好安全生产宣传的正面舆论引导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向社会广泛传播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完善新闻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促进信息公开、信息的规范化、制度化;做好安全生产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按要求做好监管执法的后勤保障。
(八)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责任科室:办公室、局各科室、监察大队
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督促企业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化弱势群体的事故防范能力。加大安全生产宣传,使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企业,营造上下关注、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氛围。监督检查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协调工作。2011年计划培训各类人员1000人次。
四、执法要求
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明确检查标准、检查内容、检查形式以及检点,认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账,定期分析安全管控状态,提高执法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工作质量。
(一)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即要按本计划要求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又要结合重大节假日、极端气候和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组织专项检查和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平稳;
(二)依法监管与主动服务相结合。以预防性安全监督检查为主要方式强化事先预防,通过安全监管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促使企业及时整改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质态。对企业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采取“首查不罚”的监管方式,实行人性化监管,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包括到期未整改到位的)都要100%立案查处;对非法、违法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保持高压态势有效打击,凡发现无证非法活动的,一律依法督促其停止生产、并及时通报当地政府予以取缔。
(三)联合执法与落实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探索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局属各科室、大队要有全局一盘棋意识加强配合协作,提高工作效能。要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落实责任,量化考核,检查人员对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要严格依法定程序办案,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使,杜绝办人情案现象的发生;对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五、组织实施
(一)监管执法工作由局长总负责,分管领导负责分管科室,各科室按照职责规定,全面落实监管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加强医疗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利用虚假、违法广告欺骗患者的行为。通过开展全省整治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执法行动,实现以下目标:
(一)通过医疗广告集中整治,在辖区内基本消除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净化医疗广告环境;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曝光违法医疗广告行为,增强患者的维权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正确就医。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医疗广告监管制度,建立医疗广告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安全有效的保障。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严厉打击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上或以其他形式医疗广告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擅自改变审查内容和媒体类别医疗广告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各医疗机构要全面开展自查,对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上或以其他形式医疗广告的行为和已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改变审查内容医疗广告的行为必须在7月31日全部停止,7月31日以后经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监测发现的违法医疗广告,将严格进行查处。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并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主动加强与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信息沟通。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坚决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和非法行医行为,通报违法医疗广告案件查处情况并及时移送违法案件。
(三)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医疗广告的审核和监管,建立医疗广告的巡查和公示制度(《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查内容及证明文号可在江西省卫生厅网站“医疗广告监管”栏目中查询),发现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要及时依法查处,同时移送当地工商部门对违法医疗广告的经营者、者进行处罚。
(四)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并指派专人对本地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及户外等大众媒体的医疗广告进行监督监测,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医疗广告及其他非法行医行为要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和依法查处,同时做好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分析、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违法医疗广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周密安排,精心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促使当地医疗广告秩序的根本好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对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建立并落实整治违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制,对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监管不力、以及对违法医疗广告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袒护、的,要按照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明确重点,严密监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导派专人对本地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及户外等大众媒体的医疗广告进行监督监测,做到不留死角,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示。要将违法虚假医疗广告较多(或屡次违法医疗广告)以及有关部门曾经通报的医疗机构列入重点监测对象;要组织监督人员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进行全面执法监督检查,做到监测覆盖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监测公示到位。
(三)严格监管,及时移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卫生部《通报》要求,再接再厉,继续保持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及时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各地要公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举报电话,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医疗广告违法案件,自觉抵制违法虚假医疗广告。同时要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和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培训和指导,使其自觉依法执业。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和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提出的“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本部门及各科室的执法权限和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二、目的要求
通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提高本部门、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促进职能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程序规范化,监督机制完善化,为逐步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科学的、规范的行政执法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决定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四、法定职责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
(一)法定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组织实施。
2、管理和指导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3、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4、指导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员工作,参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制订全市的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指导、开展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和法学教育工作。
6、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工作。
7、负责和指导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
8、负责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9、管理和指导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0、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进修。
11、归口管理全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对外联系、交流与合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
1、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按照我市“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重点突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市场经营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外来建设者的普法教育。加强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完善各项工作措施,紧紧围绕市里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实践。
按照市委提出的“依法治市”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律师管理工作
围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律师法》,进一步深化改革,严格依法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分配机制,督促律师事务所建立事业发展基金、执业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严格依法规范律师行为,切实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做好律师继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
3、公证管理工作
继续深化改革,要把改革的重点放在拓展业务、规范管理、完善机制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岗位目标责任制的修订,搞活激励机制。抓好事业发展基金、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的建立。加强公证质量的监督、指导,建立自查、互查等一系列制度,严防错、假证的发生。加强公证形象教育,提高公证服务质量。
4、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加强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法律服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指导法律服务所工作,监督、检查办案质量。围绕“巩固一类所,强化二类所,撤并三类所”的要求,吸取律师工作改革的成功经验,推动法律服务所上规模、上等级工作。继续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
5、法律援助(行政审批)工作
要建立健全我市的各项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健全镇(街道)法律援助站和社团法律援助工作部,规范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组织、指派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开展法律咨询解答和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认真做好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初审,律师执业初审工作,严把律师、律师所年检、注册关。认真做好公证机构设立初审、公证员申请执业初审工作,并做好公证年检、注册工作。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登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工作,做好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执照年检、注册工作。认真做好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初审、司法鉴定人员执业登记初审工作。
6、镇(街道)司法所的管理工作
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加强管理和指导,完善硬件、软件设施建设,加强对司法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规范台帐资料的整理和司法文书的制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基层社会稳定打好基础。
7、人民调解管理工作
要继续搞好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抓好社区、集贸市场、企业及周边地区调解组织的建设。要整合基层调解资源,深化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做到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机统一。继续对调委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制度,逐步实现调解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做好民间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提高纠纷的预防和调控能力。
8、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
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完善各类工作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健全社区矫正组织机构。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构建刑罚执行的“社会化模式”。形成一个党政领导下综治协调,司法行政为主,公、检、法各方协调配合、科学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非监禁教育改造罪犯的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9、司法鉴定工作
健全完善司法鉴定工作制度,规范鉴定活动,保证机构和人员职业资格及服务质量,做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调查、处罚建议和日常检查监督,严肃查处为牟取经济利益违法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行为。
10、队伍建设工作
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队伍目标管理责任制为龙头,抓好队伍建设,深化“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分解落实
(一)办公室
1、根据本局部署,制定和落实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协助局党组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
2、负责行政监察方面的监督和违纪的查处工作,配合做好党员纪律的查处工作。
3、负责本局组织人事、老干部、工青妇工作,具体承办有关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工作。
4、协助局党组做好镇(街道)司法助理员的管理工作。
5、协助本系统的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事宜。
6、掌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动态,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及督办工作,为局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7、协调各科室、处、所的工作,检查、督促各科室、处、所执行上级和局领导的决定、指示、决议。
8、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管理工作,以及对市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
10、负责草拟本局的重要文件。
11、负责本局法治创建、综合治理、档案、保密、保卫和工作。
12、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调查、处罚建议和日常检查监督。
(二)法制宣传教育科
1、管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工作。
2、承办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3、制订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计划,编写宣传教育材料。
4、指导全市各部门、各镇(街道)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承办本局机关的普法工作。
5、抓好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三)基层工作管理科
1、管理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
2、管理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3、管理指导全市司法所工作,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4、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抓好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及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
5、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好农村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6、负责制订归正人员教育管理工作计划。
7、指导各镇(街道)抓好归正人员教育管理帮教工作,落实镇(街道)、村(社区)帮教组织。
8、承担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工作。
(四)法律服务管理科
1、监督、指导全市的律师、司法鉴定工作。
2、制定和完善律师、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规定,并负责督查、检查、考核、落实。
3、加强律师、司法鉴定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并负责执法检查和落实工作。
4、做好律师、司法鉴定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律师、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办案质量的督查工作。
(五)社区矫正科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3、指导镇(街)社区矫正机构具体承担好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教育和考察。
4、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表现和考核结果,指导实施奖惩。
(六)公证处
1、监督、指导全市的公证工作。
2、制定和完善公证工作的管理规定,并负责督查、检查、考核、落实。
3、加强公证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并负责执法检查和落实工作。
4、做好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公证员办案质量督查工作。
(七)法律援助中心
1、负责制订全市“148”和法律援助工作总体规划。
2、解答法律咨询,普及和宣传法律、政策。
3、指导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调处、疏导投诉的突发性、易激化的各类民间纠纷和。
4、受理、指派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实施法律援助工作。
六、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执法权威,全面加强法制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是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通过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在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局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局长对本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负总责;分管局长对局长负责,认真抓好分管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和督查落实;各职能科室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责任人,上对分管局长负责,下将执法责任分解到人;科室副职和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具体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事务。
(三)努力学习,提高素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熟知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执法职责、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四)追究过错,责任到人。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而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必须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过错责任,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公开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处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本局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违法或错误实施行政处罚;
2、依法应作为而不作为造成损害;
3、超越职权导致行政执法过错;
4、执法中、弄虚作假、显失公平,造成恶劣影响;
5、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或者,经复议机关复议后被撤销、变更或者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6、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或,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部分撤销或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7、其他应当追究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发生行政执法过错,依法由本局先承担赔偿义务或者其他责任后,根据造成过错的原因、后果和所采取的救济办法等因素,对负直接责任的行政执法人员追究过错责任。对于过错责任,分别适用或者合并适用下列责任追究:
1、批评教育;
2、责令检讨改正;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调离原行政执法岗位,并上报吊销行政执法证件;
5、责成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6、给予行政处分。
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纪检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决定,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本局决定追究行政执法过错、错案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后,属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讨改正的,由其所在科室负责执行;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由办公室依法办理;涉及人事任免的,由办公室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涉及行政监察、纪检的,由办公室报请局党组办理;涉及经济赔偿的,由办公室(财务科)办理。
(五)认真考核,强化监督。对本局机关各科室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范围,主要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工作、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其中:
1、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的基础工作,满分30分,每项6分;未达标准的酌情扣分,每项扣完为止:①科室领导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岗位责任制有机结合,有本科室具体的实施意见;②根据《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执法责任,全面承担本科室的执法责任;③本科室将承担的各项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到具体执法岗位、人员;④本科室行政执法人员熟知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执法职责、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⑤科室领导重视推行政务公开,有具体实施意见;科室之间积极配合协作,无推诿扯皮现象。
2、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满分50分,每项10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起扣2分,每项扣完为止:①年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有相抵触的情况,或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②本科室及行政执法人员不严格履行法定执法责任,或者发生违法违纪情况;③执法责任制的各项指标未达到规定标准、要求,政务公开流于形式,向社会公开事项仍然存在暗箱操作情况;④执法活动不规范,程序不合法、量罚不当;⑤发生因执法错案引发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被撤销、变更、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或者发生行政赔偿案件。
一是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县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已完成,已上报州人民政府待批复;编制完成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集中供热专项建设规划、**县给水专项建设规划、**县排水专项建设规划,三个乡集镇总体规划、15个村庄及居民点建设规划,启动20个行政村建设规划。
二是以提高城乡规划审批工作效益入手,优质服务促发展。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一号小区廉租住房,县供派水中心住宅楼、办公楼,县林业局办公楼,康乐一号住宅楼,文化路一条街改建,三号小区37号至45号住宅楼等项目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推动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年以来,累计办理选址意见书9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6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3件,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临时建设项目7件,建筑面积为328平方米。
三是城乡规划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基本完成**县县城规划控制区域的地形图测绘工作,启动了州级村镇住宅小区建设,一期建设用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以农民集资建房的形式启动6栋住宅楼。**年以来共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8份,建设用地面积36亩,建筑面积4276平方米。
四是加强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年1月3日和**年6月8日环境保护宣传日上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了宣传,并对近期将要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公示;局机关共派8人到自治区建设厅参加《城乡规划法》轮训班;利用政治学习和法律课堂,集中局干部对《城乡规划法》的学习,规划科、设计室、城管监察等科室之间进行经验交流,加深对城乡规划法的理解。**年6月8日组织局下属企事业单位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宣传活动期间共出动80人次,车辆7车次,发放宣传单5千多份,接受咨询300多人次。: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省环境监察局的统一布置,在环境监察基础工作推进年活动中,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为重点,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环境应急事件处置能力为目标,紧紧围绕我市环保中心工作,着重抓好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建章立制、健全档案、规范执法、政务公开等基础性工作,不断提升我队的综合实力和能力建设。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始终把推进年活动放在加强环境监察工作的首位
加强组织领导,思想上高度重视,是搞好环境监察基础工作推进的重要保证。我队将推进年活动作为今年环境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及时成立了以支队长为组长,支部书记和副支队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监察基础工作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实施活动的协调工作,综合科具体负责基础工作推进年活动的日常工作。按照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__市环境监察支队基础工作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对重点工作进行了细化和分解,明确了任务和责任人。今年以来,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及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的重视和组织的健全,为环境监察基础工作推进年活动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建章立制,在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上下功夫
为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我们从打牢基础工作抓起,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完善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规定,努力实现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公开化。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我市环境监察工作实际,我们从可操作性、适用性角度出发,对现有的《环境监察支队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清理和审查,及时建章立制,对与实际工作相脱节的规定,及时予以修订和完善。以来,先后修订和完善了内部管理、岗位工作职责等各项制度规定26篇;修订了环境法律文书样式36份,规范了执法行为,全方位地涵盖了我市支队工作方方面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工作意见》、《加强环境工作意见》、《__市环境监察工作考核办法》、《__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__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__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环境监察体制和制度。对行政处罚、机构调整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增强工作透明度。排污收费方面坚持以排污量核定为标准,制定了年度预征计划,按季、足额收费。并自今年3月份起,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开票、缴纳,采取专人坐班从事收费工作。高度重视环境工作。在“两节”、“两会”期间,成立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每月召开环境工作恳谈会,邀请市政府应急办、政府政务热线“12345”、市局有关领导,县、区(开发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参会,摸排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制定环境大排查、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重点环境案件领导回访任务分解表等。
(三)摸底排查,在全面建立健全环境监察基础工作档案上下功夫
结合污染源普查,我们对全市所有监管对象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正确掌握了辖区内排污企业的基本情况,并分门别类汇总归档,分别建立了国控、省控重点排污企业环境监察档案;企业落实环境监察意见的信息档案(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督促其整改落实,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后督查);对垃圾填埋场、“两区一园”、饮用水源地、涉砷涉铅、重金属污染、矿山开发企业和尾矿库等专项环境监管档案;以及环境安全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和应急物资信息档案。
(四)规范执法行为,在强力推进环境监察基础工作上下功夫
一是强化污染源监管,注重计划制订,注重大气环境污染监管,注重跟踪督察。拟订了工业污染源监察计划和生态环境监察计划,有计划地开展环境监察工作,共开展现场监察3840家次,总共检查企业960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80起,结合日常的污染源监察计划,对冶炼、化工、建材等行业的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生产及“三废”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结合12369值班,开展夜间重点污染源企业和敏感区域巡查,针对检查中发现如__硫酸老系统尾气烟囱烟气较大等问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及时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结合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建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保联合(来源:文秘站)监察制度,对入江排污口及相关企业和城市饮用水 水源进行执法检查和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我市雾霾等不利气象条件下的大气环境质量监管,支队多次启动了不利气象条件下环保应急预案,环境监察应急小分队对周边对重点废气排污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在采取对重点企业限产、限排措施的同时,要求各乡镇政府落实秸杆禁烧责任,城市建设管理部门限制产生扬尘污染的重点施工单位作业,市容管理部门加大道路运输泼洒整治,保证主要街道洒水压尘,从而不利气象条件对环境的影响;组织召开了全市主要排污企业环境监管工作会议和部分重点污染企业环保恳谈会;初步建立环境监察联动机制,整合市、县、区环境监察力量,积极指导配合县区环保局开展各类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高速公路环境监察工作,提交我市高速公路有关情况调查报告;开展“环保年终行动”。在年末之际,市环保局组织10个“环保年终行动”执法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机关科室、县(区)环保局负责人参加,环境监察、监测联动,对我市42家冶炼、化工、纺织印染等外排废水的重点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治污设施不运行、超标排放等问题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二是重视工作,及时查处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321件,办结1298件,结案率为98.25%,其中夜间、公休日受理231件,协调污染纠纷6起。按期办理完成了5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按期上报省市批转件29起。市行风热线受理环境投诉29件、市民论坛环境投诉55件。参加了市委市政府开展的逐级下行联合大接访活动,制订完成了市环保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上报了市环保局开展处理环境突出问题及活动工作总结及20__年工作计划;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工作的考核办法》,有力地推动市区两级环境工作。建立__市环保局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开展重点环境案件领导包案等制度,有力地化解环境突出问题及。今年以来,我市没有发生一起因环境污染投诉未得到及时处理而造成越级访和群体访事件。
三是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环境监察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全国、省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市召开了“__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暨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结合我市化工企业多等实际情况,开展化工行业专项检查、冶炼行业环境安全大排查、城镇饮用水环境安全大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和非工业污染源的调查摸底工作,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涉砷涉铅、重金属污染、尾矿库环境安全整治等国家、省布置的集中行动;推进新桥河截污整治与生态恢复工程、开展黑沙河小流域和扫把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为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制定了《__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水务局、安监局、海事处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城镇饮用水环境安全大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汇水区域工业和生活污染源的调查摸底工作。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对5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了挂牌督办,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5份,对17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共处罚款35.8万元,较去年增长258%,重新核定了4家单位一季度排污费,有力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编印了32期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简报,按时上报了各类专项行动报告、报表。
四是强化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努力建立环境监察快速反应机制。依托污染源监控中心平台,实施全方位监控。指定专人负责天对监控系统进行调阅,并对废水、废气排放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发现系统运行不正常,及时通知运营单位及时到现场进行维护;发现异常超标排放,及时知会环境监察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检查,依法查处。建立现场检查和目标考核制度。对比对监测结果是否满足相关技术规范或擅自更改自动监控参数进行考核,严格按照合同对第三方运用商运营维护进考核,努力提高自动监控数据准确率,降低前端设备故障率。上半年对__总排口、__总排口、__和__污水处理厂进口共安装了4套cod在线监控系统,对__冶化分公司球团厂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控系统。目前我市共对12家国控企业、13家省控企业和7家市控企业均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其中14家废气重点排放企业安装了21套烟气在线监控系统、5套尘在线监控系统;17家排污企业废水排放口安装8套ph在线监测仪、15套cod在线监测仪、2套氨氮在线监测仪,完成对12家重点企业和区域安装视频在线监控系统。
(五)严格要求,在强化环境监察队伍管理上下功夫
为适应环境监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我们着力在强化环境监察工作职能,提高 现场执法监督能力上下功夫,实行统一管理、优化组合、分级负责的运行机制。一是对部分科室职能进行了调整,对部分工作人员进行了轮岗和优化重组,力求工作效率最大化。成立了环境执法科,加强污染防治工作的现场监督管理和污染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成立了排污费征收稽查科,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量核定、排污费征收,加强对县(区)环境监察机构的行政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指导监督、稽查。新增设“12369”环境投诉受理中心内设机构,负责“12369”环保投诉热线的日常管理和环境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了5名(人事)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作风正派的大学生充实到环境监察队伍中,努力造就一支年轻、精干、高效、廉洁、文明的执法队伍。二是扎实抓好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在固本强基、重在实效上下功夫。今年以来,我们积极采取请进来、送出去培训与自我组织培训相结合等方法,加大对干部、职工业务素质的培养,积极鼓励大家参加环保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并对学习效果实施考核和落实奖惩措施。三是不断探索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的新途径。以建立学习型机关,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为目标,注重将政治思想教育与业务理论知识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教育,实现了思想、作风、纪律的明显转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的目标,学习氛围进一步浓厚,团队精神、形象意识得到加强,较好地塑造了环境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在实践工作中,全体干部、职工能够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从自身做起,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觉遵守《环境监理人员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六不准”、“六项禁令”规定和__市委、市政府有关“禁令”,坚决杜绝接受被监察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一起违法违纪的现象。当前,我们正在干部职工中弘扬爱岗敬业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大家的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增强,党性得到进一步修养,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为民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六)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上下功夫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从细微处入手,从细节抓起,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一是每年与所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和“禁酒令”。二是推行政务公开。按照环保部五公开的原则,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更新了政务公示栏,将排污收费、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执法人员情况等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使环境执法工作阳光操作;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征求各界意见或建议,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并将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收费情况、处罚内容等有关内容,以上墙公布、上网和新闻媒体公布等不同方式向社会公开,做到阳光执法和收费,提高透明度,规范了重要事项的工作程序,对行政处罚、排污收费、处理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三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不同形式,广泛倾听社会各界人士、企业对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各项工作。四是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年初,与所属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制定了配套的《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采取年度考核与月考核、季度考核相结合,日常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的方法,严格奖惩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五是及时总结上报环境监察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对环境监察工作中的热点、亮点及时宣传报道,全年共上报省环监局、市局政务信息310篇。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环境监察机构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当前我市处于环境污染高峰期和环境违法行为多发期,环境监察基础工作不扎实、相关环境管理台账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监察能力不适应所造成的违法排污、违规建设等典型环境违法行为仍然存在,有关环境问题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逐年增多,环境、投诉和重复件呈上升趋势,人民群众对环境的需求和环境质量的改善差距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及措施
下一步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始终坚持执政为民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以加大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力度为手段,以打造高素质的环境监察队伍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为宗旨,继续巩固和扩大整治环境违法行为的成果,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探索环境监察新机制、新方法,在克服困难中争取主动,在争取主动中迎接挑战,在迎接挑战中抓住机遇,上下一心,狠抓落实,为扎实、有效地开展环境监察推进年活动而努力工作。
主要措施:
(一)开展执法攻坚,提高环境管理质量。一是以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执法为抓手,严肃查处区域(流域)的面源污染问题,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整治力度,确保全市饮用水水源安全。二是继续加强对全市国控、省控企业和挂牌督办企业的督管和巡查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是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对个案处罚力度,力争处罚案件数和处罚金额再次实现突破。四是举办环境违法企业负责人环保法规学习班,积极推进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规范企业环境管理行为。四是加大污染物总量减排现场执法力度,完善现场监察档案。五是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认真办理工作。
(二)强化排污申报登记,促进排污费应收尽收。全面落实排污申报制度,确保排污费“依法、全面、足额”征收。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排污申报与收费工作,进一步加大与环境监测部门密切合作,切实抓好工业园区已批复的试生产企业、重点排污单位的监察、监测配合工作。全市全年稳定实现3400万元的征收目标。
(三)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现场应急处置水平。一是立足于拉得动、上得去、联得上、反应快速和现场处置及时得当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件)现场处置应急预案。二是继续抓好全市国控、省控企业完成应急预案修编,并组织企业适时演练。三是继续抓好应急装备硬件建设,按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达标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配齐、配强所需的应急装备、器材和物资。
(四)强化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素质。一是继续开展环境监察基础工作推进年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档案工作。二是抓好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尤其要抓好新进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均达100%。三是进一步调整内设机构职能,优化人员结构,最大范围调动执法人员积极性,以“上挂” 、“下派”形式锻炼环境监察干部,努力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四是坚持以属地管理责任为主,进一步理顺市、区(开发区)两级监察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确保政令畅通。五是加强支队班子建设,加强内部考核,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六是加强作风、党风、效能建设,树立环境监察形象,通过宣传执法经验,宣扬先进典型,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今年以来,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整个民政工作当中,促进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以及《××到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民政工作管理水平,是民政部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是提高民政工作质量与水平的现实需要。我局始终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为了强化对贯彻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列入局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支部书记、局长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对全局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两位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抓好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机构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落实了局办公室具体承办,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同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民政法律、法规、政策作为必学教材,采取自学和集体学习方式,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引导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自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民主和法制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法律素养
学法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民政执法活动涉及法律法规较多,为使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局十分重视对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根据《实施意见》精神,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根据《2009年××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县民政局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了具体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一是坚持了每周星期五集体学习的制度。根据各科室每周工作安排和全局工作重点,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务求广大干部职工在执法过程中依法依规,按程序,不越权,严格掌握执法步骤、执法顺序、执法时限、执法形式等程序性要素,以保障履行好法律义务。二是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片,以深动的事例教育身边的人,警示广大干部职工要时刻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三是订阅中央、省、市党报党刊和《云南民政工作》、《乡镇论坛》、《社区》、《保密工作》、《纪检监查》等报章杂志,供干部职工学习。
今年主要集中学习了《玉溪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及民政业务规章等法律法规。截止目前,共召开会议4次,参加学法培训的民政干部达162人次,局机关所有执法人员均参加了玉溪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通过了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全部拿到了行政执法证件。同时,以争创云南省第八届和玉溪市第四届双拥模范县为契机,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杨条例》等政策法规。通过开会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参加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机关干部进一步熟悉了执法依据和政策规定,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
三、加强防灾减灾、避险自救知识的宣传及灾害应急演练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普及提高群众的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能力,全面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一是通过广播、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在“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中,共展出展板22块,发放宣传画240张,宣传册子1000份,前来咨询的群众达500余人,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积极配合防震减灾局、消防大队在学校开展灾害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及时发现问题、寻找不足、积累经验,进一步补充完善预案内容,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燃。
四、依法行政,积极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自身建设,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自我县各行政单位全面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学习,进行了广泛的宣传,积极贯彻执行,并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县民政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县民政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细则》、《××县民政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县民政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今年,按照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把殡仪馆扩建项目进展情况、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实施情况以及救灾工作情况作为重点工作进行了网上通报,把城镇退役士兵双考安置及社团注册登记情况作为重要事项进行了公示。同时在政府信息网站平台上设置了
“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窗口,依法设立公开栏目相关的内容及信息,为公开查阅信息提供资料,有利地推动了民政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服务意识,增强了政务公开运行的透明度。
五、制定完善措施,促进依法行政
今年以来,我局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全体执法人员按职尽责,依法办事,既不不作为,也不乱作为,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依据不准、程序错误或徇私枉法导致的执法纠纷、复议上诉等案件,至今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未发生立案处罚案件。
1、认真组织有关科室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清理后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提速,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改革结果进行复核确认的通知》要求,经逐一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认真复核,同意县政府保留“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等行政审批项目以及保留“地名命名、更名审批”为正常工作管理项目的意见。同时,为了更高效、便民的给群众办事,对需合并办理的及时合并,对需分类办理的及时划归职能科室办理,如:对原先在婚姻登记室办理的弃婴收养登记、社会团体登记等事项划归社会事务科集中办理。
2、及时制定出台县乡两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规范有序地防范和处置突发性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全面提高对自然灾害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救助能力,修改完善了《××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指导各乡镇制定出台了各乡镇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3、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对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中,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费用,没有摊派、超额收取费用现象。
4、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和机关服务承诺制,实行挂牌上岗,同时,设置公布监督牌、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不定期检查监督、定期汇报等措施,督促规章制度的落实,切实用规章制度规范、约束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推动机关作风的转变。至今,各科室和工作人员之间无推诿扯皮现象,没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工作中无吃、拿、卡、要现象,没有接到群众投诉和批评意见。
5、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各科室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定期进行矛盾排查,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准确掌握上访人员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处理措施和应对方案,依法处理好每一起事件,较好地预防和化解了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
6、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办法》等四项工作制度情况。近几年我局在行政执法中未发生立案处罚案件,不存在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
四、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在执法活动中,我局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入手,坚持权责统一的原则,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公、违法必究。
一是积极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在救灾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截止目前,共对328户因灾房屋倒损户进行补助,支出资金22.57万元;发放救济粮138吨,受救济人口达5999人次;为381户家庭发放被子349床,衣裤32套,确保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工作按照群众自愿,政府补助的原则,规费收缴顺利,全县共有35594户农村居民投保,占全县农业总户数的81.47%,实收保费71188元,全年共出险农户41户,支付赔付款3.08万元,现已赔付到位。按《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相关救灾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对2008年度及2009年上半年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上而下的检查,从自查情况来看,全县救灾款物管理严格,使用合法。
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依法保障广大村民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全县村务公开规范有序,坚持经常,实施率达到100%。
三是全面落实《中国人民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各项优待抚恤政策,确保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各类优抚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其合法权益。按政策为50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放定期抚恤金17.56万元;为52人伤残人员发放定期补助25.99万元;为156人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发放定期抚恤金26.73万元;发放30人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金4.76万元;对473人“两参”人员和135人出国参战民兵民工进行定期补助,共发放资金85.2万元。春节前,为761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2.92万元;发放军休人员工资和各种补贴20.69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22户34.16万元。
四是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按照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对2008年7月1日前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检,共注销社团2家,新成立登记社团组织2家,截止目前,全县共有23家社团组织和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是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玉溪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坚持上报审批程序,通过设置举报箱、监督电话的方式进一步加强低保对象审批公示监督力度,确保救济对象准确。全年共对3563户4847人的城镇居民进行了最低生活保障,支出保障金752.27万元,为8999户11807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709.88万元。
六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和《玉溪市殡葬管理办法》,草拟了《××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修改完善了《××县殡葬改革发展规划》和《××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目前,殡仪馆扩建工程进展顺利,火化房和太平间等建设工程已完成80%,支砌挡墙、沙夹石回填工程已基本完成,现已累计完成投资85.08万元,今年共火化尸体52具。
七是严格执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1-10月共退回违反《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40份结婚申请和18份离婚申请,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581对,(其中:初婚1159对,补登292对,补领113对,复婚17对),离婚登记104对。
八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按《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以维护城市管理和社会稳定为重点,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依法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29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5414元,积极为2009年“××金芒果文化旅游节”成功举办以及建国六十周年创造了良好的周边环境。为全县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九是勘界和区划地名工作以《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为依据,在充分听取各级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依据地名命名、更名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及时办理甘庄农场、红侨农场地名更名工作,同时圆满完成了青龙厂镇和甘庄农场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为推进侨改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十是老龄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累计为8266人次发放了健康补助金134.84万元,为954位老人办理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
六、存在问题
1、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差参不齐,整体水平不高,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