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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以及市场秩序的无规范性对新闻传播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作为一名合格的新闻媒体人,要时刻坚守社会主义思想,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为人民提供新闻服务。本文对新闻传播中的伦理冲突以及应对策略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希望能够对未来新闻传播的良性发展起到一定帮助作用。
1 新闻传播中伦理冲突的相关内容介绍
1.1 新闻传播中,公民隐私与新闻真实程度的伦理冲突
以周克华新闻为例,其前任妻子、恋爱中的女朋友、母亲、孩子,甚至连曾经的同学和乡亲都因此事遭到曝光,让我们认识到舆论力量的可怕之处。目前,媒体技术正处于迅速发展阶段,但是媒体良性思维却没有得到发展。媒体工作者有义务以及权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还原最真实的新闻,但是当公民隐私与新闻的真实性呈现发生伦理冲突时,新闻工作者应该首当其冲保护以及尊重公民的隐私权。现阶段媒体方面容易把新闻传播侧重点放在吸引广大群众眼球上,不断的挖掘新闻的卖点,往往侵害了他们的隐私权。为了构建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媒体工作者应该致力于还原新闻的公正性,从而对自身的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提高。
1.2 新闻传播中,职业道德与隐性采访的伦理冲突
以记者暗访某男科医院为例,媒体首先接到了消费者对这家医院的举报,于是将茶水冒充尿液到此家医院进行尿检,医院的监测结果是在茶水冒充的尿液里存在炎症。从此项报道中,我们发现媒体工作人员并没有真实而又客观的去呈现事件的实际情况,而是采取主观制造新闻的办法,使医患关系更加紧张。针对于此次采访,记者可以选择将自己的尿液到该医院进行检测,如果出现检测结果异常,媒体再进行相关报道才更具有客观性,也增加了报道的说服力,并合理的引起卫生相关部门对此事件进行关注。由此可见,社会道德与新闻传播伦理之间的关系紧密。在新闻传播中,媒体工作者是以主体地位存在的,因此,记者一定要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这样才能为群众引导正确的新闻取向。另一方面,隐性采访是作为采访的辅助手段和工具存在的,应该把握其尺度,维护隐性采访的公共利益原则。
1.3 新闻传播中,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伦理冲突
目前,媒体行业通常应用的管理机制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模式,这就将其经济效益摆在了首要位置。由于受到市场激烈竞争的冲击,新闻工作者往往不能够遵循新闻伦理,甚至以无中生有的态度去挖掘新闻,同时以煽情的手法来制造新闻或处理新闻。这就对新闻的分析、公正、平衡和客观原则进行一定程度的藐视。新闻传播不应该与娱乐传播混为一谈,不能只是一味的增加受众的感官刺激,还要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使新闻的品格以及格调进行提升。
1.4 新闻传播中,新闻报道为首与扶危救难的伦理冲突
以南昌市北京东路窨井无井盖新闻报道为例,在无盖的窨井旁并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导致一名妇女摔伤。一些居民便在窨井旁边放置了一些杂物作为警示提醒。但是某网站的媒体相关工作人员为了可以拍摄到居民避让窨井的照片,将杂物挪去,该项新闻传播中,新闻报道为首与扶危救难就发生了伦理冲突。新闻照片的拍摄角度方面也许会增加一些警示说服务,但是它并没有从人性化以及安全化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也缺失了最基础的职业道德精神,这样的社会良知缺失的行为在媒体行业中是不提倡的。
2 新闻传播中理论冲突应对策略分析
2.1 媒体工作者要时刻坚守正义原则
针对于新闻传播活动。新闻工作者的主要义务与责任在于维护最根本的社会正义,同时其道德指向坐标是正义感追求的方向。伦理学的有关道德情感和价值观念的理论之一就是正义,作为一名合格的媒体人一定要坚持正义的职业素质,这也是其所要坚守的底线,这样才能使新闻事件的真实性得到还原。
2.2 媒体工作者要时刻坚守隐匿原则
媒体相关工作者具有为消息源进行保密的权利被称为新闻隐匿权,倘若未经消息源允许,媒体绝不能将消息源透露给第三方,这也是媒体人员所要承担的一项基本义务。媒体的新闻隐匿权主要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在一定条件下,要以最适当的方式对消息源进行描述;其二,相关媒体工作人员要对不可求证或匿名证人的匿名消息持有警惕态度,并全面对该消息进行调查,确保消息的可靠性与真实性;其三,对于比较单一的匿名消息源,媒体不能够持有依赖的态度,力求多方面求证该消息其他信息源。
2.3 媒体工作者要时刻坚守适度原则
由于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阶段,因此,媒体的发展情况能够对社会舆论导向产生直接的影响。社会舆论的指向标准时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如果发生伦理冲突情况,媒体工作者要坚持适度的原则,对负面的新闻报道要充分考虑报道的尺度、角度和量度等方面,并从中寻找该新闻的正能量。此外,媒体工作者要在保障新闻报道真实性的情况下,还应对舆论进行正确的引导。新闻媒体对一系列的社会现象的评论与揭示应该对其平衡点进行把握,不能一味的制造舆论压力与政治压力,并兼顾社会的发展与稳定,避免发生集体失语和传递消极信息的情况发生。
2.4 媒体工作者要时刻坚守避害原则
目前,由于媒体更注重经济效益的原因导致其过度的迎合受众,使得部分受众的情感天平收到了不同程度潜移默化的影响。媒体工作者进行暴力或血腥的新闻相关报到时,要引导群众看到该新闻事件仍是存在正能量的,保证与社会源源不断的传达正能量。此外,媒体工作者进行暴力或血腥的新闻相关报到时也也要积极应对伦理失范的问题,坚持最小伤害、保护未成年人和仁爱原则,使新闻传播更加符合新闻传播的法规和伦理,从而对新闻传播伦理冲突问题进行有效的改善,并加以
解决。
坚定人文价值取向的传播理念
根据传统的理解,所谓“人文”是教化、文而化之的意思,也是教养的意思,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本质。而人文精神则可定义为:把人的地位、尊严、价值、权利、自由和发展,放在首位关怀的社会文化的情操,即人文精神。由此可见,人类社会文化需要人文精神,而文化传播过程中更不能没有人文精神。
在当今多元化文化传播的时代,人文价值是电视文化传播最根本的价值,人文关怀是电视文化传播最高的文化境界。即使新的传播技术出现,传播形态发生变化,电视传播担负的文化责任是不应改变的。我国电视文化传播应以民族文化建设为导向,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服务。而在实际操作中,传播者的文化价值取向因人而异,受众的文化价值取向也截然不同。面对受众千差万别的文化价值取向,传播者的正确引导显得尤为重要。
《北纬30°・中国行》节目成功的最主要因素是传播者和受众在文化价值取向上某一方面产生的共鸣。它以生活化的视角,在选材和拍摄手法上都是以一些普通人的生活为逻辑起点和终点。每一集节目,制作者都会以一种新的眼光去观察发现,根据所到之处的自然与人文特征,为观众找到最具典型却也是最普通的事物作为记录焦点,用平民化的视角,在日常生活细节的抓取中展现了国家的变迁,通过最质朴的“文化回家”彰显人文情怀。以第一集《舟山:海天之间》为例,在东福山岛我们看到的是当地特色的渔乡风情、小岛风光,镜头中展现的日头下海岛战士晾起的棉被、日落里乘着泡沫板划船回家的渔家男人、海岛居民独特的锁门习惯……节目中没有神秘莫测的内容,没有一板一眼的陈述,只是由一个个充满真实情感的故事组成。这些记录百姓最平凡生活的故事,到处洋溢着朴实的民俗风情,令观众有些许共鸣或可联想之处,对家乡产生亲近感,形成一种强烈的身份认同和文化认同。
为了谋求与受众的人文价值取向达到某种契合,展现真实的北纬30°风采,栏目组还通过多种宣传方式进行拍摄线索的征集。例如,栏目组在到达湖南湘潭进行拍摄前,在其官方微博“CCTV远方的家北纬30°”上线索征集信息,号召网民推荐当地的特色物产和美食。当摄制组即将赴湖北孝感进行拍摄时,也在微博上征集线索。寻找孝感麻糖、米酒的最传统地道的制作方法、掌握这一技艺的老技人、老字号以及独具孝感特色的好玩有趣的地方;让大家回忆小时候吃麻糖、喝米酒的美好回忆等等。
拍摄前向大众征集相关线索,不仅能让百姓为节目更好的制作献计献策,增强互动,也能更好地落实人文价值取向的传播理念。
强调文化语态融合的传播内容
任何一种文化形态,如果不能与外界、与时代、与群众建立有效的联系,其价值就无法体现,传播效果更无从谈起。理想的当代中国电视文化传播应该实现文化语态的三种融合。首先是多元文化与民族文化的融合。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电视文化也面临着走向全球化。电视文化传播应做到立足民族文化的前提下,积极吸收丰富多样的多元文化,形成和而不同、兼容并包的文化形态;其次是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融合。传统文化是灵魂,现代文化是创新。电视文化必须是这两者的有效结合;最后是精英文化与通俗文化的融合。大众媒介,尤其是电视媒介的重要传播功能就是提供娱乐和消遣。当下我国的一些电视节目片面追求娱乐化,使得电视文化传播出现过于通俗化、精英文化被边缘化的现象。这从客观上迫切要求精英文化与通俗文化的平衡。
北纬30度是一条特殊而神奇的纬度线,中国的魔鬼三角区鄱阳湖、死神的魅影百慕大、天下奇观钱塘江大潮、揭不开神秘面纱的地中海、传说中的奇迹巴比伦空中花园、千万年的守护埃及金字塔等等,自然和文明的迷离和奇幻全都汇集于此。北纬30度充满了种种奇异景观,将世界许许多多的神秘和魅力联系在一起。《北纬30°・中国行》节目正是为了揭开这条纬线的神秘,用镜头带领观众欣赏沿线的自然风光,体味当地普通居民的生活状态,探寻背后的历史文化内涵,向全世界展现中国壮丽的风景、丰富的民族文化。
在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现代文明的无情冲击下,中华民族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正在慢慢丧失。《北纬30°・中国行》的创作者在节目制作中,运用现代传播技术,注重对传统文化的解读与发现,考察传统文化对现代社会的影响,让观众重新认识传统文化的魅力。例如第三十二期《古韵悠悠话安庆》中,镜头带领观众领略了迎江寺、振风塔的寺庙文化,黄梅戏的戏曲文化。寻到了这些传统文化在这座城市中的文化影响,更展现了丰富的文化给当地普通人生活增添的乐趣,也令这座城市更有生气,更具活力。
《北纬30°・中国行》的栏目定位既不高雅之极也不落入低俗,观众定位也在精英人群和草根之间,谋求引发大众的心理共鸣。因此,看似一部平常的大型纪实节目,却打动了观众的心。80后年轻记者和团队亲身考察和采访的方式,充满时尚感,在普通人的生活中发现文化,在文化中探寻历史。满足低层观众领略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心理的同时,也为精英人群展现中国文化的价值和传承,给所有观众一种积极向上、健康平和的生活价值观。
注重文化清新化的传播形式
《北纬30°・中国行》区别于许多旅游类电视纪实节目宣传和说教的拍摄风格和模式,以一种沿线吃喝玩乐、充满小资情调的清新方式记录和表现,为年轻人所喜闻乐见。节目最大的魅力在于清新的人文色彩,它关注普通百姓的人生故事和生存状态,绘制北纬30°地区的文化地图,让观众在忙碌的生活之外享受一次韵味十足的文化旅行。
《北纬30°・中国行》以旅游的名义,用纪实的手法,由记者行走见闻,建立了一份当下中国人文生态的档案。作为一部电视纪录片,它的生命力也正在于所体现的人文内涵与文化品性。跟随记者旅行的纪实呈现,该片每一集内容都将“找到一个人、寻到一处景、说清一个主题”。借助找人寻景的旅行过程,将每一个主题进行了微观化表达。节目第八期《磐安:生活在大山里》,摄制组行走在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的浙江省磐安县,亲身体验千年古村悠闲的生活。那里的大盘山被称为“群山之祖、诸水之源”,是钱塘江、瓯江、曹娥江、灵江的发源地之一。在大山深处欣赏民间绝技:“寿龟奉茶”,看深山里的古代茶叶交易市场;大山下村听古老传说,体验药农采贝母;徜徉古村落间看竹编艺人精工细作;与长寿老人面对面,聆听养生之道。片中的每一处景、每一个人都表达了制作者对文化、民族、生命的感悟。自然的奇特美与人性的真善美,都被记录下来,这种清新化的表现手法让节目背后蕴含的文化影响深入人心。
如今,收视率至上的商业功能导向日渐扰乱电视人平静的文化心态,呈现给观众的也是快餐式简单而不健康的文化。在这样的媒介生态下,《北纬30°・中国行》节目从传播理念、传播内容、传播形式三个方面都做到了立足生活,感知文化。我们为这个既接地气却又韵味十足的文化之旅节目的播出而感到欣喜,这也给其他电视媒体文化传播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1.[美]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15页。
2.梁婷婷,欧阳宏生:《电视文化:一种大众的消费文化》,《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7(3)。
3.[美]约翰・菲斯克著,祁阿红、张 鲲译:《电视文化》,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5月版。
4.欧阳宏生:《电视文化学》,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5月版。
5.童 兵:《理论新闻传播学导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0页。
【关键词】新媒体 纪录片 跨文化传播 问题 策略
手机和网络等新媒体出现之前,中国纪录片的传播渠道局限于传统媒体(光盘刻录发行、电视媒体等)和国际文化交流,其传播范围较窄,严重影响了中国文化的对内对外传播。中国纪录片的广泛传播应该是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电脑进入中国并为广大民众所使用后开始的。新媒体的出现不仅为中国纪录片增加了传播渠道,为中国纪录片商业化交流提供了平台,也为中国纪录片的国际国内跨文化交流提供了便宜。但在中国,纪录片的受众率仍然较低,这不禁发人深思,在新媒体视阈下中国纪录片跨文化传播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策略。
一、新媒体语境下中国纪录片跨文化传播中存在的问题
1、社会民生问题关注单薄
新媒体的诞生为中国纪录片创作者提供一个展示自己的平台,除了专业的纪录片网站,创作者可以将自己的作品上传至视频分享网站(如优酷、酷6等),这大大激发了纪录片创作者的积极性。从宏观上关注中国文化的纪录片多是由体制内的电视台或有资金实力的影视公司(创作的纪录片多用于商业交易)制作的,这类纪录片有《故宫》、《圆明园》等以及历史人物题材类纪录片。这类纪录片的创作需要过硬的技术和雄厚的资金支持,所以小的民间团体几乎不可能创作此类纪录片。新媒体环境下,中国当下存在的社会民生和环境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得到网民的关注,但纪录片对其的关注率相对其他电视艺术形式来说还是相对比较单薄的,作为纪录片创作者,应该关注大家关注的社会民生和环境问题,改善我们的生存环境。
2、民间纪录片创作人员缺乏制作技术和创新力度
1995年第一台DV摄像机诞生并传入中国以来,DV摄像机为中国纪录爱好者所使用,“小话题和小视角是DV纪录片的优势”①,但它只是简单记录身边发生的新奇的事。这种团体来源基层,他们的视角和选材往往更加贴近基层普通人的胃口,他们所拍摄的纪录片故事和选题具有一定受众性,但是往往由于未受专业训练而在技术方面缺乏专业性,很多画面的拍摄出现了硬伤,甚至镜头摇晃不稳,另外在故事讲述上,也多是流于自然主义的纪录,而不是按照一定的结构对社会故事进行有序的加工。纪录片《老头》是杨荔娜的处女作,创作于1996年至1999年间,相继在日本、法国、德国获得国际性奖项。作品获奖不代表作品在制作技术上的精良,相反作品中出现了不少画面拍摄和组接上的硬伤,对初次创作的杨荔娜是有情可原的,她本是总政话剧团的演员,拍摄《老头》之前从未扛过摄像机拍摄电视片。在新媒体诞生以来,这些纪录片有了更为广泛的传播渠道,同时也解决了纪录片“播出难、发表难”的难题。由于新媒体传播的自由性,可将纪录片随意上传至网络进行交流,但也暴露了中国民间制作者缺乏技术的缺陷。
3、未能产业化发展
当下,中国处于文化产业化发展的进程中,纪录片产业化发展将是中国文化产业化格局中的一个分支。中国纪录片要产业化发展,“就必须由产业化运营的基本要素入手分析。虽然纪录片属于精神产品,有其独特性,但要实现产业化,就必须同其他产品一样形成完善的产业链,生产、交换、流通、消费,四个环节缺一不可”②。纵观中国各大纪录片(纪实)频道,多是自产自销的小作坊制作,播出后也许就进了磁带库,而没有流通和消费,而电视台大多想到的是播出这个纪录片所带来的广告费是多少,而没有进一步消费纪录片产品。
4、批判性负面效应的纪录片普遍存在
由于新媒体自身净化的延时性,即使有网络删贴或者纪录片的网络审核,在当下也不是很严格的,过于展示暴力内容的纪录片或者过于批判性的纪录片都会存在于新媒体中。当下中国处于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记者,信息的传播者,我们所制作的纪录片可以完整的自由发表于网络上。那么一些批判性负面效应的纪录片将会暂时存在于新媒体。
二、新媒体语境下中国纪录片跨文化传播中的策略
1、充分挖掘具有中国特色文化的题材
全球化时代,中国的文化历史在世界各民族传播,吸引着各民族的目光。饮食是极具中国特色的文化,2012年5月22日,由中国中央电视台制作播出的,陈晓卿导演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该片相继在台湾、香港和新加坡等地电视台播出。作品以轻松快捷的叙述节奏和精巧细腻的画面,向海内外观众,展示中国的日常饮食流变,中国人在饮食中积累的丰富经验。这部作品从各个方面来说都很成功,不但向国内外传播推广了中国各地的饮食文化,也提高了中国文化的国际地位。中国有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56个民族,由于地理环境、气候环境、人文环境的不同,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人民的生活习性、民族风俗、语言等不尽相同,除了人类学家以外,对每一个中国人或者外国人来讲,并不完全了解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文化。新媒体为我们了解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文化提供了便利。“马斯洛认为,人的无意识深层有一种探索内驱力,它使人产生认识和理解客观事物的愿望”③。因而学习和发现未知的事物会给人带来满足和愉悦。所以作为我国纪录片创作者应当多挖掘富含中国历史文化的题材的纪录片,给创作者自身和国内外观众带来满足和愉悦,同时也可以更好地发展中国纪录片。
2、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向世界展示中国特色文化内涵
相对来说中国纪录片创作人员不足。人才是发展的基础,没有人才,纪录片的发展将会遇到最为根本的瓶颈。中国各大高校都在开设广播电视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目前来说这两个专业在为纪录片创作培养主力军,但是真正能够培养纪录片创作人才的高校无非是重点高校或专业院校。或者说培养的学生不少,但不能精于创作纪录片。所以要从根本上加大纪录片创作人才的培养力度,更好地展现中国特色的文化内涵。
3、加大与国外有经验的纪录片制作机构的合作力度
中国纪录片制作精良化,所面临的除了创作人才问题,就是技术问题(抛却资金问题不说),纵观中央电视台纪录片频道所播出的纪录片多是引进的,国内制作的纪录片能在纪录片频道播出的少之又少。问题就在于自产自销无法满足于电视台的播出。即使国内创作不少的纪录片作品,但由于电视台实行高清化播出后,多数纪录片达不到播出标准,或者播出受到时长限制。目前中国在纪录片制作技术上还没完全成熟,那么只能靠引进播出,但引进的纪录片多是传播动物世界或者微观世界,再是国外文化,那么要展示中国文化的一种渠道就是要与国外纪录片制作机构的合作,这不乏有成功的例子。中国与国外纪录片制作机构的合作拍摄最早是1979年与日本放送协会(NHK)联合拍摄的电视纪录片《丝绸之路》,时隔25年后(2004年)中央电视台和日本放送协会(NHK)再次联合拍摄的纪录片《新丝绸之路》获得了巨大的成功。2004年中央电视台和英国广播公司(BBC)第一次联合拍摄了纪录片《美丽中国》,在国内外也获得巨大的成功。所以以中国目前的技术而言,应加大与国外有经验的纪录片制作机构的合作力度,传播中国文化、自然生态资源。
4、推进中国纪录片产业化发展
产业化是中国纪录片做强做大的前提,因为只有产业化才能完成一个产品的“生产、交换、流通、消费”的四个环节,缺少一个环节将不能完成产业化发展,而目前中国纪录片创作只停留在制作和播出,和少量的出版发行,而没有体现交换、消费。这也是为什么电视纪录片在中国是小众化的原因,因为不能广泛传播也无法更多吸取新的收视群体,造成中国纪录片节目收视率低。中国纪录片产业化发展要注重品牌化,目前国内几乎没有纪录片制作品牌。国外知名纪录片制作机构的产业化发展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结语
如果不是网络等新媒体的出现,如果不是新媒体传播的便利性给网民和知识渴望者带来资源,想要欣赏早期的纪录片以及国外的经典纪录片,将是非常困难的,或将要花费不小的资金通过各种渠道购买,这也增加了纪录片的跨文化传播的难度。“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91亿”④,当下媒体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异军突起,为人们提供了更便捷的娱乐观赏平台。通过网络等新媒体对纪录片进行宣传与传播,是提高其影响力的一种有力手段。新媒体融入纪录片创作后,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播渠道的局限,解决了“播出难、发表难”的瓶颈。虽然新媒体环境下中国纪录片的跨文化传播还存在一些问题,但为中国文化的国内国际交流提供了便宜。
【本文系河南省科技厅国际合作项目《新媒体环境下跨文化传播与适应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34300510059)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倪祥保、邵雯艳:《纪录片专题片概论》,苏州大学出版社,2009:110
②陈宏,《中国纪录片产业化发展乱弹》,中国纪录片网,http:///
③任远:《纪录片的理念与方法》,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8:128
④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关键词:现代高职教学 教学技艺 教学艺术理论 构建
课 题:本论文由“教师队伍建设―职业教育教师执教能力训练与测评(二期)(国家改革试点项目2013)PXM2013_014306_000039_00044484_FCG”项目资金支持出版。
教学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技术、艺术。从前,教育界多半强调教学是一门科学,一门艺术。现在,由于新的传播技术已成为了教学的强势辅助工具,教学技术被提到重要地位,并形成了教学技术学一门学问,师范院校还兴办了教育技术专业。从现代教学实践来看,教学技术和教学艺术是互相共存、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如果处理得好,就可以相互融合,相得益彰。
一、教学技艺及其基本特征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技艺”就是“富于技巧性的表演艺术或手艺”。教学技艺,就是教学技术和教学艺术的完美融合。
教学技艺至少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教师追求的创造性、技艺化的教学境界和风格;二是教师所运用的技艺化的教学策略、技能、技巧,按照美的规律所创造的技艺化教学活动过程,独特的教学策略、教学风格和教学效果。前者是高水平、高层次教学追求的富有创造性的、给人美感的至高境界;而后者强调的是教师应当从智慧美的角度来设计和实施教学,使教学富有魅力,能吸引、感染、感动和陶冶学生。
现代教学技艺实践表明,教学技艺有如下基本特征。
第一,从效果上看,教学技艺的效果是最佳的、令人回味无穷的,能影响学生的学习、生活、修养,甚至是人生的发展。
第二,从形式上看,教学技艺所运用的教学策略、模式、方法与手段是灵活多样、形象生动和睿智巧妙的,有足够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能调动学生学习的主体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从教学过程上看,教学技艺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的基础上,也应用创造与美的规律,使整个教学蕴涵丰富的创意创造性、审美性和丰富的美感。同时,教学技术手段也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教学技术与教学艺术的融合势在必行。
第四,从教师素质上看,追求教学技艺化的教师,将科学美、教学技术美、教学艺术美、人格美为一炉,充分发挥其创意创造性,从而形成别具一格的教学技艺风格,全面提升了教学效果。
二、教学技艺论概念及研究对象
教学技艺论是新兴的教学论的一门分支科学,教育界对其研究对象的思考并不一致,至今仍是众说纷纭。列一些观点或看法比较具有代表性。
教学技艺论研究的对象是教学技艺,即存在于教学活动中,使教学得以成功进行的内部机制和性能,以及规律、提高的途径、方法和技巧。教学技艺具有双重性:科技性和艺术性,即科学再现教学内容而求实的科技性和艺术表现思想情意(心灵)而求活的艺术性。
教学技艺论研究的对象应该是教学技艺活动规律及其具体运用。教学技艺活动规律是在教学技艺具体运用中表现出来的,离开教学技艺具体运用的现象形态,去研究所谓活动规律就成为虚无缥缈、不可捉摸的东西;而教学技艺活动规律的揭示和把握,可以大大提高教学技艺具体运用的水平和效果。两个方面的融合构成了教学技艺的整体。
因此,笔者认为,教学技艺论是教学论的分支学科,其研究对象是教学技艺活动及其规律、实施策略。
三、研究高职教学艺术的意义和价值
与发达国家大学教育相比,我国现代高职教育起步较迟,教学技艺的研究很不足。但是,一些优秀的高职教师在提高其教学水平的同时,也在探索、实施高职教学技艺,并逐步形成高职教学的艺术风格。
1.高职教学技艺研究的理论意义
从理论层面来看,虽然有个体的教学技艺实践,但是还没有形成一种理论体系。这样一来,如果从理论上借鉴普通教育的教学技艺论的研究成果,开拓并逐步深化高职教学技艺理论的研究,就可以促使高职教学技艺论得到系统的论证,并成为一门新的相对独立的学科。现在,国内已经出版了普通教育的教学技术论、教学艺术论专著。借鉴这些研究成果,探索、总结高职教学技术实践的经验,可以较快地对高职教学技艺实践问题,做出富有说服力的理论论述,帮助高职教师从理论上认知高职教学技艺问题的重要性、迫切性和可行性,并加快探索、研究和实践。
2.高职教学技艺研究的实践价值
创建高职教学技艺理论的目的是运用所发现的高职教学技艺规律,指导高职教学技艺实践,使高职教师的教学技艺实践逐步上升到自觉自为,并进入自由自在的境界。实际上,教学技艺论是教学策略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常重视应用性的微观教学策略研究,可以帮助高职教师切实掌握、运用教学技艺规律,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主体性和主动性,大幅度提高教学效果和效率;同时,由于教学技艺能将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统一起来,对于培养知识情意并重、全面发展的人才也有积极的意义和不可替代的价值。一个教学技艺水平高的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共同创建引发教、学灵感的教学情境之中,生成新的教学目标和新的教学问题,形成教学技艺创意创新。
四、探索和构建高等职业教学技艺理论的现实性和可行性
目前,还没有出现系统的高等职业教学技艺的理论。教学技术与教学艺术是密切相关难以分开的。现在,由于现代传播技术和设备、教育教学技术的发达和普遍应用,教学艺术和教学技术已经密切结合,甚至融合在一起,换言之,已经熔为一炉。因此探索和构建高职教学技艺的理论,已经完全具有现实性和可行性。
五、高职教学技艺论的内涵
教学技艺是由多种要素、多方面内涵组成的高度复杂的系统和具体的教学实践活动,要揭示其内蕴的规律性和应用的规律性,就需要借鉴、应用多种学科(技术论、艺术论、教学论、心理学、社会学、系统论、信息论等)的学问,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进行研究,有时还需要几门学科的协同配合研究。这种特点要求其研究者、实践者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有探索的精神和坚定的信念。
六、高职教学技艺论的研究任务
对于构建高职教学技艺论而言,古今中外的教学技术、艺术理念、观点、思想及实践经验都是非常宝贵的资源,对其的深入发掘和研究是我们的任务之一。发现和揭示高职教学技艺活动的基本原理和规律,这是构建高职教学技艺论的核心任务。指导高职教学技艺活动实践,提高高职教师教学技艺水平和效果,这是构建高职教学技艺论学科的最终任务和目的。任何教学学科的构建,都是根据教学活动的需要,用来指导教学技艺实践活动的。高职教学技艺论学科的构建也是如此。
参考文献:
[1]李如密.教学艺术论[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
关键词: 多元系统论 晚清小说翻译 翻译策略 文化原因
1.引言
“多元系统论”是早期翻译研究派符合逻辑的发展和超越[1]。描写翻译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多元系统论”的创始人以色列学者伊塔玛・埃文・佐哈尔将翻译文学置于译入语文学、社会和文化这个多元系统中进行考察,提出“多元系统论”和翻译准则等重要概念。张南峰认为,从清末以来到五四时期,“随着中国文化多元系统从强势变为弱势、从地区大系统的中心走到世界大系统的边缘,翻译系统从中国文化多元系统的边缘走到了中心;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本文从多元系统论角度阐释晚清的小说翻译,并特别分析林纾和严复翻译策略形成的文化原因。
2.多元系统理论概述
多元系统理论是佐哈尔在俄国形式主义和捷克结构主义的基础上提出的。1978年,佐哈尔首次介绍了“多元系统”这个术语,它是指在某个社会中相互关联的文学、半文学和文学以外的整个系统,包括“高雅的”、“经典的”文学形式和“通俗的”、“非经典的”文学形式。在创建自己的文学理论的过程中,佐哈尔不仅创造了“多元系统”这个术语,而且把它发展成“多元系统论”,试图用它解释所有书写的功能,从中心的、经典的文本到边缘、非经典的文本。多元系统理论的核心内容,就是把各种社会符号现象即各种由符号支配的人类交际形式,如语言、文学、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等视作一个系统。
翻译在文学多元系统中既可占主要位置,又可占次要位置,具体要根据该文化里当时其它文学的状态而定。占主要位置时,翻译在塑造多元系统的中心部分的过程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具体出现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当一个多元系统尚未定型、文学的发展还处于正在建立的状态;二是该文学在一组相关的文学体系中处于边缘或弱势阶段;三是该文学出现转折点、危机或真空阶段。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原来的文学不单要借助翻译文学来输入新的思想和内容,就是形式和技巧,也需要翻译来提供。所以,这时翻译活动就会占据主要和中心地位,扮演重要的创新角色。相反的,如果原来的文学系统处于强势地位,已经发展完备时,翻译便会处于次要地位,翻译文学在文化系统中就会处于边缘地带。
3.晚清文学翻译
3.1在中国翻译史的地位。
晚清时期的翻译,尤其是在小说、戏剧和诗歌各方面齐头并进。首先,晚清的小说翻译是中国翻译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文学翻译活动,这是任何比较文学史、中国文学史和中国思想史都不能忽视的研究领域。其次,虽然严复的《天演论》在中国思想界打响了轰天炮,但就翻译而言,仅以他的“信、达、雅”翻译原则来囊括整个晚清生机勃勃的小说翻译活动,则有失偏颇。晚清的小说翻译数量巨大,内容丰富,理应引起翻译研究者的兴趣和热情,然而一度被排斥在“翻译”正殿之外。最后,晚清的小说翻译所呈现出的工具主义和浓厚的政治色彩是前所未有的,它不同于以往只借鉴学习西方仍不失帝国尊严和文化优势的科技翻译,相反,它是士大夫文人对中国文化各层面进行思考和改良的一种努力。
3.2从多元系统论看林纾、严复翻译策略的文化成因。
多元系统论的倡导者认为,接受方的文化决定了翻译家的美学观念,进而影响其翻译过程中的策略。我们知道,在晚清时期,林纾、严复的译作对原作的大量增删极大地影响了译文的充分性,对此,我们应该在大的文化背景下审视其原因。结合多元系统论,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简要地分析这种现象产生的文化成因。
首先,是因为晚清翻译的兴起是受当时内忧外困的社会大环境的影响,翻译在很大程度上有着功利主义的目的,翻译者大都抱着实用主义的心态。当时没有严格的翻译规范,对翻译的本质并没有达到我们现在的认识程度。他们翻译的目的主要是译介传播西方先进的思想文化,而轻视或忽略原作的艺术价值。翻译方法也以意译为主。
其次,对小说的地位和艺术价值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清末各译家虽然态度有所改观,大量译介西方小说,但也主要以译介情节见长,而将小说中优美动人的自然景色描写和人物心理刻画大量删减,在选材上也显得良莠不分,这说明他们并没有认清西方小说的真正价值所在。即使是林纾,他虽然有敏锐的审美感受和极高的鉴赏能力,但也仍不能摆脱传统文化的影响。他评论名家小说,常常将西方名作拿来和中国古典文学名著对比,这都说明他对西方小说艺术价值的理解还是较为肤浅的,他按照自己的认识增删原作也就不足为怪了。
再次,翻译者采用的译法对译作的忠实程度也有很大的影响。林纾是一位不懂外语的翻译家,采用的方法是所谓的“西译中述”的方法,口译者的理解和表达在林纾的翻译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与同时代的译者相比,严复称得上是中西兼通,可他的译作同样的有大量的增删现象。他虽然提出了“信、达、雅”,但在实践中,“达旨”是他采用的主要方法。之所以用“达旨”的译法,首先考虑的是西学论著用汉文表达之难,当然最重要的,是为了便于他“随取发挥”,即结合西哲的论述表达自己的主张,这也是严复的用心。
最后,翻译者的文化立场在翻译过程中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译者进行语言转换的背后,实际上是对另一种文化和另一个世界的翻译。在翻译中,译者的文化立场和美学观念也渗透到他的文学翻译、文化译介和思维方式转换的过程中。如果译者以自身文化传统为正统,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另一种文学(文化),那么他在翻译中增删误解原作的情况就是不可避免的。晚清译者们多以高等文明的民族自居,傲视西方蛮夷文化,“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正是这种思想的体现。翻译文学在当时的文化系统中属于弱势,处在边缘地位。
4.结语
从多元系统论的角度看,在翻译过程中,大到源语和目的语,小到译者的语言功底、翻译方法、文化立场等,都会对文本的转换结果产生影响,而运用这个理论,我们可以发现翻译背后隐藏的文化因素,以便更好地理解原文和译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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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新疆外宣英译,多元系统理论,边缘性,充分性,本土化
一、引言
随着中国与世界各领域的对话日趋频繁,新疆作为中国的一个子系统也逐步参与同世界各国的经济,文化交流活动中。新疆外宣英译活动频繁也是史无前例的。笔者打算结合埃文· 佐哈尔创立的多元系统理论对新疆外宣英译呈现的特点进行描述。
二、理论简介
多元系统理论是埃文· 佐哈尔与20世纪70年代在发展了俄国形式主义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他将翻译作为文化系统中的子系统来看待。他认为语言、文学、政治、意识形态等是相互作用的若干元素的混合体,他们共同构成一个多元系统。这个多元系统是动态的、异质的、系统的。他描述了动态分层和系统产品,还强调系统的历史性,不能把历史事物错误的看作一系列互不相关的事件(1990)。随后佐哈尔的弟子,著名翻译理论家,以色列学者吉迪恩·图里进一步发展了该理论,他主要对影响译者的因素进行了描述。他认为译者所从事的翻译行为要受制于主流意识形态,主流诗学和赞助人等因素的影响,不受外界潜质的文本是不存在的,翻译行为并非真空,译者要考虑上述因素的影响来筛选文本。他提出了三类规范:初始规范本土化,预备规范和操作规范,由此衍生出翻译策略的充分性和可接受性,翻译选择的陌生化和本土化(1995)。英国当代翻译理论家西奥·赫曼斯(2004)继续发展了多远系统理论,他认为图里的规范提醒我们,译文不可能与原文同一,译者的介入无法避免,无法被清除。国内最早对多远系统理论译介的是杨自检教授,随后张南峰(2002)、谢天振(2002)、廖七一(2004)等也分别作了译介和评论。张南峰教授认为“多远系统理论是跳出文本外对翻译进行研究”,谢天振教授评价说,“该理论对中国汉译外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辜正坤,刘宓庆结合该理论形成了新的翻译理论假说。该理论摆脱了以往仅从语言学角度解读翻译的缺陷,翻译活动推向了前台,放在大的社会环境中进行探讨
三、对新疆外宣英译的解读
1.新疆外宣英译的边缘性与发展性
多元系统内的各子系统地位不平等,有的处于边缘,有的处于中心,他们之间处于斗争和交替中。从《西域翻译史》(热扎克·买提尼亚孜,1997)和《新疆现代翻译史》(陈世民,1999)中,我们发现新疆翻译从周朝开始直至近代,主要存在于汉语和西域个少数民族语之间,其次是与俄罗斯,中亚各民族之间的翻译交流。英译活动在新疆翻译史上几乎是一片空白。虽然有极个别的作品,如《福乐智慧》《江格尔》等被外译,也是由他国人根据他们的需要节译的。新疆外宣英译在新疆翻译史上处于边缘地带。
直至90年代,随着国家倡导以开发新疆的旅游资源带动全区的经济发展,有些书籍不断被译成英文:《神秘的塔里木》、《克拉玛依奇观》、《中国乌鲁木齐》、《新疆新貌》、《福乐智慧》。随着新疆英语教育和对外的发展,新疆也开启了英文网站,新疆电视台也有了自己的英语频道,新疆各地成立了一些对外翻译公司。新疆大学与2001年起本土化,开始招收翻译方向的硕士,一部分学者开始参与全国英译汉,汉译英的探讨。《语言与翻译》,《新疆大学学报》及全国其他期刊上不断有关于新疆地名,新疆旅游,新疆饮食等英译规范探讨的文章。从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新疆外宣英译初出茅庐,在中国外译系统中还处于边缘地带,翻译理论发展还很弱小,翻译实践中存在很多的问题。但新疆外宣英译这个子系统也在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张力,新疆外宣英译也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而发展起来。
2.新疆外宣英译受意识形态的影响
主流意识形态对翻译和翻译策略有很大的影响(埃文·佐哈尔,1990)。新疆外宣英译在文本选择和译者的翻译策略上受到译者本国的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纵向观察中国外宣英译书目名称:《神秘的塔里木》、《克拉玛依奇观》、《中国乌鲁木齐》、《新疆新貌》、《新疆旅游》等,英译书籍主要集中在旅游方面,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与中国发展新疆的以旅游为先锋带动全疆经济发展(邓新民,2000)的政策上。而西方译者对新疆的英译因受其固有的对新疆的认识而出现片面性和错误的解读。如:though 250 years of Chinese control,Xinjiang retains a lot of its traditional culture.( David Levinson,KienChristenson,1999)从译者用“250 years of Chinese control”可以看出他有意曲解新疆的历史。而整句话更反映出他所在的意识形态对新疆心怀叵测的政治意图。而这就需要我们新疆本地的译者站在爱国,爱自己的家乡的立场上清楚明了地给以回应。不能让我们在解读自己的文化上出现“失语”现象。
3.部分新疆外宣英译的不充分性和不可接受性
段连城指出,外宣英译的目的之一就是帮助外国人了解中国。图里在解释“翻译规范”时,将其称为‘可接受性’和‘充分性’(1998)。目标语读者的接受性是译者在外宣翻译中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译者在进行外宣英译时,应了解外国人对我国外宣英译的普遍的态度.外国人认为中国的大众媒介过于呆板,我国读者喜欢的华丽抒情性的文体,在外国人看来只能是减少传播的清晰性和效果,甚至被认为是空洞和冗长,夸大宣传。而有些文本直接用中国的计量单位,或使用修饰性的计量给人以信息不明了的感觉。新疆外宣英译存在此类问题,请看以下的译例:
(汉语文本略)
Since the first day whenXinjiang People’s broadcasting station started in the early period after theestablishment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Uighur and Chinese have been usedat the same time and then Kazak, Mongolian and Kirgiz languages were used later.(余言,向京,2009)
中国人喜欢用“早些时候本土化,什么什么事情过后,后来,曾经”,等中国人自认为的大事来表示时间段。殊不知,这只会令外国人费解,增加文本解读的信息量。上文中的“early period”到底早在什么时间,不得而知,还不如直接告诉那一年的时间为好。以及“later”,直译为汉语的随后,但在时间差上,与汉语的随后有一定的差别,汉语的随后强调动作发生的快,而“later”并不强调这一点。所以该英译文本内容拖沓,简单的信息被复杂化,令人费解,其结果是削弱了英译文本的可接受性,宣传的充分性也受到了挑战。
4.新疆外宣英译的“本土化”
虽然我们在外宣英译时,将读者作为影响英译的因素之一进行考虑,但作者和读者不是评判译文的唯一标准(埃文·佐哈尔,1990)外宣还在于宣传自我,让外国的读者了解到不同于他们本国的别样的风土人情或是打破他们“凭借想象捏造出来的形象”(萨义德),这样就不能按照尤金·奈达所谓的“译者必须完全满足读者的需求”来进行翻译,而是让“异质的东西”(埃文·佐哈尔,1990)存在,创造一种陌生化的翻译,旨在体现“本土化的翻译”(姜秋霞,2009)。本土化的翻译是杨宪益在英译《红楼梦》时保留的风格,他认为宣传自己的文化就是要保留自己文化中最本质的东西。新疆文化的“多元性”和地缘政治(唐立久本土化,2009)和新疆通用语言的多样性就决定了宣传新疆文化,就要如实将新疆文化最本质的东西展现给世界读者,其一来打破部分国家对新疆的蓄意的捏造,其二让的文化走向世界。(汉语文本略)
Turpan Basin lies in the middle of the XinjiangUygur Autonomous Region and between 41 and 43 degrees north latitude, a littlehigher than Beijing or New York City. But the basin has more extremetemperatures than most places on similar latitude because of its landscape. Thebasin’s landscape is very unique. About 2,000 square km of the basin is morethan 100 meters below sea level. The lowest point, the water surface of Aiding Lake, is 155 meters below sea level, and is the second lowest place in the world,trailing only behind the Dead Sea. Mountains, some of which stand a fewthousand meters tall, surround the basin. The mountains keep humid, cool airfrom entering the basin and trap heat in. The weather in the basin is extremelydry, with annual average precipitation of no more than 16 cm. Extreme heat anddryness cause high evaporation, making it difficult for big rivers to survivethere.
The secret to Turpan’s survival is the Kerez irrigation system, a network ofwells connected by underground channels, which takes full advantage of theunique landscape.(Wang Hairong,2008)
该文本即从读者接受角度出发,也成功保留了新疆文化的核心。首先,简单明了将吐鲁番的气候状况及其成因,并在讲述气候成因过程中清晰呈现了吐鲁番的地理位置、地貌,并让外国游客了解了吐鲁番不同于西方现代的灌溉技术。内容新颖、丰富但不刻板。其次,对吐鲁番和坎儿井的名称英译上,遵循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译名处理以当地主要少数民族的地名称谓为译名的基准。”(谢旭升,2009:112)
四、结语
中国西部大开发政策使新疆对外宣传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新疆外宣英译是新疆对外宣传的重要手段,但新疆外宣英译在日益强大的中国对外宣传中处于边缘地位,新疆外宣英译中存在大量的受意识形态影响和译者解读不到位的不可接受性文本。新疆外宣英译想从边缘走向中心,还需处理好在原文与意识形态,读者接受性之间的关系;译者也需加强对新疆文化的深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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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人类进入了数字化时代,全球范围内掀起了应用互联网的热潮,各行各业都积极利用网络技术来变革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网络营销正是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出现便显示出巨大的发展潜力。网络营销是企业整体营销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之上,借助于互联网的特性来实现一定营销目标的一种营销手段。它以现代营销理论为基础,利用因特网的技术和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求,是以达到开拓市场,增加盈利为目标的经营过程。网络营销的实质是利用互联网对产品的销前、销中、售后各环节进行跟踪服务,它自始至终贯穿在企业经营的全过程。互联网改变了传统的营销风貌,它如同一种“万能胶”把企业、组织及个人跨时空地联结在一起。在这样一种新的营销环境下,网络营销呈现出其独有的特点。
1.全球化
网络营销给旅游企业与市场带来了无限的商机,同时也将旅游企业与市场推向一个更广阔、更具选择性的全球市场。互联网信息量大,时效长,且信息交换不受时空的限制,可以随时随地全天24小时提供全球性营销服务。
2.互动性
网络营销使得旅游企业与市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网上论坛等信息手段,与消费者作双向互动沟通,实时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意愿,建设一条与消费者沟通的有效渠道。同时信息的快速传播与获取,使得旅游企业与市场可以迅速掌握市场行情,及时调整营销策略。
3.经济性
互联网提供了很多免费性的服务,它的媒体功能,可使旅游企业与市场全方位地展示自己的产品和服务,节省了实际传统宣传的资金,降低了成本。同时网络营销为中小或者不知名的旅游地提供了发展契机。任何旅游发源地,不论名气的大小,都可以不再受当地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只需花极小的成本就可以建立自己的网站,向世界各地的游客进行展示。网络营销作为一种新颖的营销方式,适应了信息化时代的需要。2l世纪中国旅游业的营销将围绕网络营销这一焦点展开,旅游业不能再依赖传统经济中固有的营销模式,而必须转变营销理念,
二、我国旅游市场网络营销策略的创新建议
1.开展网络营销要针对游客的个性化需求
网络实时互动的特性使消费者全程参与到营销管理成为可能,消费者可以随时按照自己的需求定制产品。网络营销面对的是买方市场,营销主动权在消费者手中,我国旅游业必须贯彻以消费者需求为出发点的现代营销思想,及时了解每位客户个性化的4C需求,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顾客的费用,顾客购买的方便性,顾客与企业的沟通。并以此为前提做出使企业利润最大化的4P策略。网络营销可以直接面对消费者,更大程度上尊重和满足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和动机。
2.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的整合
网络营销比传统营销具有多方面的优越性,但我国旅游互联网网络基础比较薄弱,互联网并没有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全部,还有相当一部分人不具备上网的条件,即使是网民也没有达到只接受互联网信息而忽略传统媒体信息的地步。因此,实施网络营销要与传统营销相结合才能发挥更好效果。旅游业应充分利用网络经济得天独厚的优势,在最需要的时候,以最适当的投入,构造最适合自己特点的上网计划和模式,同时要不断增强技术实力,完善网站,实现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的整合与发展。国外电信业依靠互联网的优势开展商务活动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我国旅游市场应该借鉴外来经验,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内部条件,不断发掘旅游网络传播的潜力。传统企业向互联网的转型已是大势所趋,电信业如果不及时参与互联网的建设,必然会输掉未来的商机。而在潜心做信息基础建设的同时,又不能忽略传统营销渠道的优势。传统营销与网络营销两手都要抓,只有在这个原则下,才会形成高效有序,富有活力的商业运作机制,电信业的管理才会走向成熟。
3.开展网络营销要制定合理的价格策略
合理的价格决定产品是否会给企业带来利润,是否会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针对旅游行业的特点,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新开发的旅游地价格较低定位,以物美价廉的形象吸引消费者,挤占市场,降低成本,谋求稳定的利润;
(2)分时段定价。将旅游市场按不同时段形成相对应不同级别的价格区,便于游客按值选择比较;
(3)设置价格讨论区,与游客协商定价。根据游客自身的旅游愿望制定初步的旅游方案,并参照游客的期望价格调查结果,制定合理的方案。
4.加强管理监督
旅游业是一个综合性行业,政策上要求政府各部门之间互相支持和协调,与开发商合作,形成旅游业发展的合力;法制上要尽快制定相应的旅游法规,规范旅游环境,实行经济运作法制化,以降低投资风险、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服务上加强全民主人翁意识的教育,树立游客即是上帝的观念,积极创建更多优秀旅游城市,净化旅游服务环境。如果监督不力,政府政策失灵,就会产生各种问题。比如很多开发商认为,投资旅游的首要目的就是为了获得经济效益,再来考虑社会效益。在这种理念指导之下,一旦某旅游开发商好不容易拿到某旅游地旅游项目的开发权,就势必竭尽全力去开发,造成旅游资源的破坏,或造成在短期内旅游地的压力过大,人为的导致资源的过早老化、破损、衰竭,导致旅游地的环境污染。鉴于以上问题的出现,旅游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旅游开发商、旅游地经销商的管理监督工作,防止其利用旅游地进行寻租。政府一方面要加强旅游地的规划,另一方面,规范旅游开发商、旅游地经销商的经营行为,严格杜绝以牺牲环境资源及其他社会利益为代价的旅游实施行为,树立起保护资源比获得短期的经济利益更为重要的理念。
总之,旅游业是一项综合性的服务产业,又是一个经济文化产业,属于第三产业的范畴。与此同时,营销管理是新兴起的管理学门类的一个学科分支。中国加入WTO使中国的旅游市场融人世界旅游市场竞争当中,这就要求我们更要积极研究旅游市场营销管理,把现代先进的旅游市场营销理念引进中国旅游事业,这就要求我们大力发展旅游营销,同时要加强营销管理,促使中国的旅游市场渴望尽快走向成熟,为我国实现2020年旅游发展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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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 学部,吉林 长春 130024)
摘要:
运用文献计量方法和可视化知识图谱(CiteSpace)对中国知网(CNKI)1994-2015年收录的365篇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相关论文数据进行转换、分析和制图发现,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的热点呈现如下特点:从内容上看,逐渐形成了以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权、思话语体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意识形态等聚类的研究热点;从时间上看,以2007、2013年为节点将研究划分为萌发期、爆发期和涌现期三个阶段;从类型上看,逐渐形成了以“话语权”和“意识形态”关键词命名的渐增型热点和以“思想政治教育”和“”关键词命名的稳增型热点。深入分析研究内容可知,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前沿将更加注重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科学内涵阐释、拓宽研究视域、丰富话语战略实现路径、优化元研究方式。
关键词:话语体系;话语权;热点;前沿趋势;知识图谱
DOI:10.15938/j.cnki.iper.2017.04.013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17)04-0061-06
话语问题的研究始于文学或语言学中的意识形态问题,逐渐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解读中国实践、构建中国理论上,哲学社会科学在国际上的声音还比较小,还处于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开的境地。因此,客观、全面地考察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发挥着重要作用。基于科学计量分析和可视化科学知识图谱客观揭示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的热点与前沿,不仅为研究提供了客观、直观的研究成果,而且也为科学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前沿问题提供参考。
一、研究工具与数据来源
CiteSpace软件由美国德雷塞尔大学的陈超美教授开发,它是应用Java语言开发的一款信息可视化软件,主要基于共引分析(co-citation analysis)理论和寻径网络算法(PFNET)等对特定领域文献(集合)进行计算,以探寻出学科领域演化的关键路径及知识转折点,并通过一系列可视化图谱的绘制来形成对学科演化潜在动力机制的分析和学科发展前沿的探测。[1]这是“一款具有关键词分析、作者被引分析、文献被引分析等功能的应用于科学文献中识别并现实科学发展新趋势和新动态的软件,适用于寻找某一学科领域的研究紧张和当前的研究热点、前沿及对应的知识基础。”[2]关键词不仅是学术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术论文的精华,是作者对文章主旨的凝练和概括,能够敏锐、客观、有效地反映出某一领域的研究热点。[3]词频跳变算法为关键词共现可视化分析提供了可能,“该算法主要通过考察词频的时间分布,将那些频次变化率高、词频增长速度快的‘突显词’(burst term)从大量的题录的常用词中监测出来,用词频的变动趋势,而不仅仅是词频的高低,来分析科学的热点领域和发展趋势”[4]。因此,以“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为题进行检索,运用CiteSpace可视化软件分析绘制出关键词贡献知识图谱,探寻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的热点和前沿,为该研究提供可靠地数据支持,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的特点。
在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中以“条件:篇名(模糊)=思想政治话语/意识形态话语/核心价值话语/德育话语,时间=不限-2015年”为检索式,并且经过学科类别进行精炼和筛选,得到有效的文献365篇。其中,时间起始设置为不限,但检索后发现研究1994年为起始;有效数据的筛选首先通过二次检索的专业选项进行过滤,再通过查看文献的内容,去除编者按、新闻报道、会议通知、重复文献等而后得出有效文献。检索结果以Refworks格式导出、命名、保存。经由CiteSpace可视化软件初步进行数据拆分为逐个文献保存后,得到分析数据365个。在CiteSpace软件中建立新项目,设置阈值如下:时间跨度为1994-2015年,时间分区是2年,术语选择为突显术语,节点类型选择为关键词,选择标准设置为Top30,生成了关键词共现知识图谱,得到了317个关键词网络节点、611条关键词间连线(图1)。
由图1可以看出,1994-2015年关于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共形成了53个主要聚类,且形成了以“合法性”(《合法性、现代性与话语权》,2009)、“思想政治教育”(《网络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改革叹息》,2010)、“鲁迅精神”(《三次鲁迅诞辰纪念活动与意识形态话语的转型》,2005)等7个聚类,这7个聚类有形成了以“意识形态”为强热点的聚类集合(图1右侧)。通过关键词出现频次排序可知,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的关键词以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权、话语霸权等为主,不仅出现频次高,且形成了较高的中心性。
二、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的热点分布
研究热点是某一时期内,有内在联系的、数量相对较多的一组文献共同探讨的科学问题或专题。[5]“一组突现的动态概念和潜在的研究问题”可以代表某一领域的研究热点。[6]CiteSpace软件把研究领域概念化成研究热点和知识基础间的映射函数,在这个映射函数中包括三个核心概念:突变性探测、中间中心性和异质网络,可用于识别研究热点的本质,标注研究领域,及时识别新趋势和突变。基于此,我们从内容、时间、类型三个维度上来探究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的热点分布。
1.内容维度看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的热点
通过CiteSpace软件自动抽取产生的聚类标识可以选择具体化、具有实义的名词性短语,经由对数似然率运行,形成了的图谱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领域的热点,具有一定的客观性。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以“关键词(Keyword)”为网络节点,运行生成了关键词共现图谱(图1)。每个圆形节点代表关键词,节点的大小是由关键词出现的频次叠加而表现的,表明其为研究的热点程度。据表1可知,结合关键词出现的频次、中介中心性和初始年份,列出了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领域影响力较高的关键词,结合软件自动生成的报告,我们发现每年的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的前30位的成果共形成了311个节点,53个主要聚类,其中有7个聚类较为突出,并直接指明了该领域内影响力较高的关键词依次是: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权、话语体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意识形态话语、话语霸权、主流意识形态。这些高频关键词在一定程度上就反应了学者们所关注的重心和研究倾向,亦即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的热点问题。
综合考察图谱中的关键词节点发现,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的热点以国家意识形态和话语权问题为主,表明话语权问题是话语研究的核心;而研究趋向仍以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社会功能为主流,却也出现了一些转向——从意识形态工作话语向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话语的转变,即李宪伦等人尝试构建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学的思路,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使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更为关注话语问题。此外,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以及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用中国话语解读中国实践、构建中国理论,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话语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也成为学科话语体系建构的重要内容。
2.时间上看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的热点
根据CiteSpace软件进行突变性探测,进而探究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的突发起始时间和突发强度,进而判定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的发展脉络。首先将数据的阀值c(最低被引次数)、cc(共被引次数)、ccv(共引系数)分别设置为(1,1,30)、(2,2,30)、(2,2,30)进行运算,得到135个关键词节点,254条关键词连线,网络密度(density)为0.0281。为了考察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的时间分布,对突发性参数进行调整,发现了该研究的前30个关键词中出现了一个最强烈的引文脉冲(strongest citation bursts)——聚类#1“思想政治教育”,该聚类初始文献产生与1994年,引文最强烈期在2007-2013年,引文强度为6.7453。
通过图2,我们可以发现2007年和2013年是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年发文量的拐点,据此我们可以把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分为1994-2006年、2007-2013年、2014年至今三个时间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94-2006年,这是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成果初始阶段。通过表2,我们可以看出,这一阶段的研究热点主要围绕着“意识形态话语”、“政治意识形态”、“话语霸权”、“话语权”等标签词为主要研究内容,通过对数似然率算法(LLR)标签词检验发现话语策略、话语权、话语霸权、(国家)意识形态(变革)、话语、话语体系等中介中心性较高的节点名称。可见,这一阶段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主要和意识形态变革、国家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教育的话语体系与话语权的研究为主要内容。但是从突现率来看,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仍未引起学术界的关注,研究领域多于文学与意识形态话语相关,研究成果的数量较少、相关性不强、研究范围不广泛,且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程度不高,话语问题仍处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准备阶段。而意识形态话语问题的研究仍在文学领域研究较多。
第二阶段是2007-2013年,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的热点主要集中在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德育话语、意识形态话语、国家话语权问题以及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学常规属性的研究。从可视化图中的数据显示,在这7年期间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形成了39个聚类,较为突出的聚类有4个,且中心性较强,“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的中心线强度分别为0.55和0.35,形成的主要聚类相互关联和交织,形成了较为集中的趋势,同时周边有众多小聚类,为主要聚类的补充和丰富。这表明,思想政治教育话语问题研究已经逐渐形成了主要方向,已成为初具学科特色的研究内容,研究视角不断拓展。从突发性检测结果(表3)发现,话语研究虽然较为分散,但经过2007-2011年的凝练,逐渐形成了自身的研究方向,形成了四个突显主题,表明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进入蛰伏期。而从作者信息聚类分析,这一阶段形成了以李宪伦为主、依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下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学构建探研”产出研究成果23篇,极大地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成果,夯实了研究基础。理性反思和分析研究成果发现,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研究视角从不明确逐渐走向清晰,研究方向从较为分散走向多样,研究主题从多样走向统一。这一阶段的研究初具规模,虽未能形成较为稳定的范式,却对核心概念、研究方向进行了一定的探索。
第三个阶段是2014年至今,是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热点较为突出,“话语权”、“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话语体系”的中介中心性较高,并且形成了以“”、“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建设”为主的9个聚类。从中介中心性、聚类数量聚类间的交互程度不难发现,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已初步形成了自身的研究内容和研究范式。通过表4,我们检验这一结论,“话语权”、“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话语体系”、“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等关键词在出现频次和中介中心性上较为突出,超过了前两个阶段的研究。结果显示,这一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权)、意识形态话语体系(权)已成为研究热点。同时,这一平稳发展预示着“涌现期”的到来。
3.研究类型上看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趋向
通过对关键词出现的频次、中介中心性、突现率以及时间分布等综合考察,可以列出四类具有代表性的热点,分别为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话语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话语。而根据高频次关键词的引文历史(Citation history)分析功能生成的热点的被引历史路线图(图4)的比较来看,可以发现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渐增型热点,包括话语权(图4-1)和意识形态(图4-2)。从节点“话语权”的共现文献来看,共出现了68篇文献,内容主要涵盖了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权,意识形态话语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话语权、思想政治理论课话语权等内容。“话语权”具有话语权利或话语权力两种意蕴。作为政治权利来说,话语权是指说话和发言的资格,即个人与社会组织争取话语权的最终目的是使自己的言语能够被认可和听从,更多地是为了争取自身的地位与权益。作为一种观点和理论的影响力来讲,话语权则是指这种观点和理论所能影响和左右他人思想、被他人所认可并遵行的能力。[8]而意识形态话语权是伴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东西方在话语权争夺的核心问题。西方“和平演变”战略的策划者们通过显性、隐性的方式宣传西方的价值观念、政治主张、生活方式,形成了强大的话语攻势,运用话语权来影响彼此的意识形态。现代意义的“话语权”不仅仅是说话和发言的资格,而主要是指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意识形态主导权。因此,话语权的研究也就代表了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的主要趋势,更说明了“话语权”和“意识形态”在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的热点趋势。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变革本质上,是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效能,即有效掌控社会意识形态的话语权。[9]
第二类是稳增型热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图4-3)和“”(图4-4)。话语研究是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较为新颖的方向,是从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学[7]的提出而日渐发展的,从时空分布来看,仍是一个较为新颖的研究方向。作为学科建设方向来看,思想政治教育和这两个关键词核心节点,引文历史路线是按照一定的水平上下波动,且出现了上涨的趋势。其中,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节点的引文文献突破了81次。一方面,作为现代国家软实力的核心,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国际性日渐突显,不得不构建与世界交流的话语体系的迫切需要;另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价值实现,依赖于话语信息传递过程中,遵从话语主体的实际需要,与特定语境相契合,谋求话语双方“共识域”的扩大和融合。[10]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经过30余年的发展,需要拓展学科发展的理论槽,需要在国际比较中突显中国话语的影响力,以及理论的指导作用。关键词“”自2008年首次出现,凸显率(Burst)为0.05。虽然突现率较低,却是颇具潜力的研究方向,在2014-2015年中就出现了40次,而通过引文历史路径看,其研究稳健型增长,而且近两年的被引情况看,同比其他研究方向则表现出了迅猛地发展趋势。由此可见,话语研究在话语研究中将是前沿问题,这也印证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纵深发展和拓深学术槽的迫切需要。
三、结论与反思
运用科学计量分析方法和可视化图谱的分析表明:从内容上看,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领域的热点主要集中于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话语霸权、话语权、话语体系等主题展开,但主要围绕思想政治教育话语问题和意识形态话语问题两个方向展开。从时间上看,以2007、2013年为时间节点,将话语研究分为“萌生期”、“蛰伏期”和“涌现期”三个阶段,尤其是2011年以来的研究成果大量涌现,形成了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的一个波峰。从类型看,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热点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渐增型热点,如以“话语权”和“意识形态”关键词命名的成果增速较快;另一类是稳增型热点,如以“思想政治教育”和“”关键词命名的成果增速稳定。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形成了稳定的研究热点,揭示了话语研究的前沿和方向。
深度审查和理性分析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的图谱、数据和内容发现,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研究中亟待突破的问题包括:其一,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的视野局限,视角内容单一、不深入。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聚类分布和边缘文献的小聚类较少,话语研究的边缘方向发展较少,说明其研究的视野不够开阔。党和国家意志及政策导向特征较为明显,意识形态话语和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作为研究的核心内容和主题,尚未形成多学科交叉探索话语问题的局面。由于话语研究视野的限制,话语的权威性较强,故而如何让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更加具有影响力、吸引力将是研究的努力方向。其二,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战略的实现路径研究不够开阔。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本身就是综合的系统工程,涉及了教育、心理、传播、哲学、伦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话语本身的内涵也不仅仅是指语言符合,更多地强调解决实践中的传播载体,学科交流、国际交流中的特定表达方式。当前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多是基于主观判断进行的,缺乏对话语主体、话语对象、话语内容、话语路径的探索,更缺乏对话语研究的研究和评价。因此,话语战略实现路径研究应该具有国际视野、时代眼光和中国情怀,更应与相关学科进行交叉碰撞,使话语研究既保持高势位,又要有亲和力。其三,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系统研究,是对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要素结构和生成过程的探索,不仅需要探索话语意图的生成与传播的规律,而且应充分了解话语传播者与接收者之间的现实状况和真实需求,还要掌握话语传播的技术和渠道,运用教育对象乐于接受、易于认同的传播方式进行话语传播。此外,加强对话语体系的测评,客观全面地评价话语体系,及时掌握话语研究、传播和环境的的状况,提升理论支撑传播、传播深化理论的内生动力,实现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权的主导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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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俊华]
内容提要: 金融诈骗罪属于将结果作为目的的犯罪,其目的不属于主观的超过要素也不需要额外的证明;只要证明了客观行为与主观故意的存在,就可以推定非法占有目的的存在。此外,多数的金融诈骗罪属于非法定的目的犯,而非法定目的犯的概念也有予以承认的必要。但是,必须正视主观要素证明难的问题,坚持以法定目的犯为原则、以非法定目的犯为例外的方针。
一、是否所有的金融诈骗罪都要求非法占有目的
(一)学界的主要观点
《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五节规定了八种金融诈骗罪,但只是就集资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以及持卡人恶意透支情况下的信用卡诈骗罪规定了非法占有目的。那么,此外的几种金融诈骗罪是否要求非法占有的目的? 这是学界近年来争议较多的问题。对此,主要存在着以下三种对立观点:
1. 否定说。该说认为,其他金融诈骗罪不要求非法占有目的。这种观点认为,既然刑法条文没有就其他金融诈骗罪规定非法占有目的,那么,其他金融诈骗罪的成立就不以非法占有目的为要件。①
2. 肯定说。该说认为,所有金融诈骗罪都要求非法占有目的。这种观点认为,否定说的理解是片面的,“刑法分则的某些条文之所以明文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以营利为目的,是为了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而在一些明显需要非法占有的目的,又不至于出现混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场合,刑法分则条文往往并不明文规定非法占有目的。这样的情况几乎出现在各国刑法中。”“刑法虽然实质上要求具备某种构成要件要素,但因为众所周知、广为明了,而有意从文字上省略对其规定。”②陈兴良教授也认为,金融诈骗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刑法规定的各种金融诈骗罪无一例外地都必须以非法占有目的作为主观要件。③ 2001年1月21 日《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之中,明确指出“金融诈骗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实际上是采纳了肯定说的观点。
3. 原则肯定说、折衷说。学术界之中,还存在着这样一种折衷的观点,即认为金融诈骗罪的构成一般应以非法占有目的作为主观要件,但是“占用型”金融诈骗罪的构成无需具备非法占有的主观要件,比如《刑法》第195条第(三)项规定“骗取信用证的”行为,构成信用证诈骗罪,但是骗开信用证的行为其主观上可能只是为了偿还债务和扩大业务,暂时占用资金,并无非法占有的目的。④
(二)笔者的基本主张
在笔者看来,原则肯定说的以上论断,实际上涉及对于非法占有目的的理解问题。就是说,这里的所谓“非法占有”目的,是仅限于“不法所有的目的”,还是也包括非法“占有”的目的? 如果非法占有的目的= 不法所有的目的,那么确实在为了偿还债务而骗取信用证的场合,不能说具有此种意义上的“不法所有的目的”。但是《刑法》又规定这种情况下的骗取信用证也属于信用证诈骗罪,所以,要求所有的金融诈骗罪都具有“不法所有的目的”看来似乎不符合刑法的规定本身。但是,如果认为非法占有的目的= 不法所有的目的+ 不法占有的目的(实际上,就是等号前的占有是广义上的占有,而等号后的占有是狭义上的占有,是作为所有权四项权能之一意义上的占有) ,那么,在出于偿还债务的目的而骗取信用证的场合,由于能够认定其具有(狭义的)非法占有信用证资金,所以其仍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关键是,肯定说所主张的“所有的金融诈骗罪都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中的非法占有,是广义上的“占有”还是仅指不法所有而排除了狭义上的占有? 笔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金融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规定金融诈骗罪的法条与规定普通诈骗罪的法条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竞合关系,特别法条以符合普通法条为前提,不得减少而只能增加普通法条的构成要件要素,所以,金融诈骗罪的成立要求首先符合普通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而就财产犯罪的定型性而言,由于(普通)诈骗罪属于取得型财产罪,其所要求的非法占有目的(非法定目的犯)当然是指不法所有的目的,由此而言,金融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也应该是指不法所有的目的。但是,这是在一般意义上说的。由于法条的特别规定(如前述第195条第(三)项规定“骗取信用证的”行为,构成信用证诈骗罪) ,有些出于狭义的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实施金融诈骗(论者所谓的“金融诈欺”)的行为也被规定成相应的“金融诈骗罪”,那么由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就使得这时的非法占有目的就是指暂时占有而非永久占有的意思。但是,由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在字面上完全可以包括暂时性地(狭义上的)非法“占有”,所以,将出于偿还债务等目的骗取信用证的行为解释为同样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不超出“非法占有目的”这一名词所可能具有的含义,因此,这样的一种解释就应该是被允许的。由此,笔者认为,所有的金融诈骗罪都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这里的“非法占有目的”是广义上的,它包括不法所有的目的和狭义上的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由于金融诈骗罪是取得型财产罪诈骗罪的特殊类型,所以金融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原则上应该是不法所有的目的;但是在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⑤,作为例外,这里的非法占有的目的就限缩成了狭义上的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就是一时性而非永久性占有,并且具有归还的意图,相当于我们通常所谓的占用(并未超出“非法占有”一词的可能含义故被允许) 。这里,关于金融诈骗罪所要求的“非法占有的目的”,笔者贯彻了“原则- 例外”的分析框架,在此意义上,上述折衷说的观点也与肯定说达成了和谐的一致。
二、如何理解金融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一)目的犯的两种形式:“将结果作为目的的犯罪”和“将后行为作为目的的犯罪”
前文指出,所有金融诈骗罪都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且这一非法占有目的原则上是指不法所有的目的而仅在法律有特别的规定的情况下也包括狭义的、暂时性地非法占有的目的。接下来的问题是,怎样理解这里的“非法占有目的”与犯罪故意之间的关系? 这里的非法占有目的,是否属于“主观的超过要素”? 是否需要进一步的证明? 实际上,这涉及对于目的犯的一种分类以及对于非法占有目的之性质的理解。
刑法理论上一般根据目的犯之实行行为与目的之间的关系,而将目的犯分为两类,行为与目的之间是原因与结果关系、构成要件行为的实现就意味着目的可能实现的,这样的目的犯被称为断绝的结果犯或者直接目的犯或者“将结果作为目的的犯罪”,前者一般是德国学者的叫法,后两者则是日本学者的概括。盗窃罪被认为是这种目的犯的典型例子,只要盗窃行为完成,盗窃罪所要求的非法占有目的一般也就实现了,不要求新的行为的加入。与此种目的犯相对,还有一种目的犯的行为与结果之间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构成要件的完成并不规定着相应目的的实现,目的的实现需要行为人或者第三者的新的行为的加入。这种目的犯被称为短缩的二行为犯(德国的叫法)或者间接目的犯或者“将后行为作为目的的犯罪”(日本的叫法) 。就此种目的犯的目的来说,由于不存在相应的客观要素与之对应,所以也被称为“主观的超过要素”。例如,伪造货币罪的成立要求出于行使的目的,这种行使目的的实现就要求伪造的行为人或者第三者的新的行为的加入,而由于不存在与之相对应的客观要素,是否具备行使目的的证明也就成为问题。那么,成立金融诈骗罪所要求的非法占有目的属于哪种目的,进而,相应的金融诈骗罪属于哪种目的犯? 这关系到金融诈骗罪的认定问题,是需要辨析清楚的。
(二)金融诈骗罪属于将结果作为目的的犯罪即直接目的犯,其目的不属于主观的超过要素
笔者认为,在金融诈骗罪这些要求非法占有目的的犯罪中,行为者的行为自身即规定着所追求的“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与最终非法占有目的之间是原因和结果的关系———只要正常地实现了构成要件的行为即原因行为,比如只要是实现了贷款诈骗的行为,也就自然而然地实现了非法占有目的这样的结果行为,而不需要另外实施其它的新的单独行为。这里,非法占有目的存在着与之相对应的客观化为构成要件的客观行为,其非法占有目的也没有超过客观的构成要件,从而此等目的犯也就属于“将结果作为目的的犯罪”而非“将后行为作为目的的犯罪”。⑥ 事实上,不但是各种金融诈骗罪应该理解为将结果作为目的的犯罪,而且盗窃罪、诈骗罪这样的要求非法占有目的的取得型财产犯罪都属于将结果作为目的的犯罪。值得注意但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学者新近的研究中,有观点一方面坚持认为“盗窃罪中非法占有目的是主观超过要素”,另一方面又认为盗窃罪属于断绝的结果犯⑦,这样的观点是自相矛盾的,属于对于目的犯种类和对于“主观的超过要素”概念的误解。张明楷教授的近作也认为“非法占有目的是一种主观的超过要素,不需要有与之对应的客观事实”,但是令人费解的是,紧接着以上论断,他认为“例如是否实现谋利或者传播目的,并不影响走私物品罪的既遂”。⑧ 本文认为,由“是否实现谋利或者传播目的,并不影响走私物品罪的既遂”来类比论证“非法占有目的属于主观的超过要素,不需要有与之对应的客观事实”是不妥当的,因为,“非法占有的目的”与走私物品罪中的“牟利或者传播目的”在属性上不同,前者行为与目的之间实际上是原因和结果的关系,实际上也就意味着相应的行为事实已经规定着目的的内容、存在着与主观目的相对应的客观内容,所以不属于主观的超过要素,要求非法占有目的的目的犯属于将结果作为目的的目的犯(不需要新的行为的加入) ;而走私物品罪中的牟利或者传播的目的则不同,其行为与目的之间是目的与手段之间的关系,目的的实现需要新的行为的加入,此种目的属于主观的超过要素,走私物品罪属于将后行为作为目的的目的犯,所以,这里不存在这样的类比关系。事实上,在同书的另外场合,张明楷教授也明确认为,“如果诈骗罪属于目的犯,那么,它属于断绝的结果犯或直接目的犯,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骗取财物的行为,就可能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⑨这样看来,在不同之处张明楷教授对于非法占有目的的理解,可能是不够协调一致的。
(三)明确金融诈骗罪属于将结果作为目的的犯罪的现实意义
更进一步的问题应该是,明确了金融诈骗罪属于“将结果作为目的的犯罪”的现实意义何在? 其现实意义就在于其证明之中。由于金融诈骗罪属于将结果作为目的的犯罪,存在着与其目的相对应的主观要素,则我们在相应犯罪的认定之中,只要证明相应的客观犯罪行为以及犯罪故意的存在,原则上就可以推定非法占有的目的的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不需要额外的、单独的特别证明。但是,既然是推定就是允许反驳的。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的行为尽管是故意但并非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那么,由于欠缺了成立犯罪所必需的要素,也就等于否定了犯罪的成立。就盗窃而言,实践之中的“使用盗窃”就属于此种情形。使用盗窃是出于狭义的、暂时性的非法占有目的,如果法律有特别的规定,那么,这样的行为自然也应该按照盗窃罪处理;但是由于《刑法》并没有这样的明确规定,所以,只能认为,使用盗窃欠缺成立盗窃罪所需要的不法所有的目的,所以就不成立盗窃罪。这里,在笔者看来,司法之中的逻辑应该是这样的,由于使用盗窃中盗窃的行为和盗窃的故意得以证明,所以推定行为人具有不法所有的目的,从而推定行为人的行为成立盗窃罪。但是由于可以证明行为人盗窃的目的是一时使用,所以由盗窃行为这一前提事实推论行为人具有不法所有目的的推定就被推翻,又由于这样的出于暂时性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所以使用盗窃的行为因为欠缺成立盗窃罪所需的非法占有( = 不法所有)的目的,所以不能按照盗窃罪处理。对于金融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的目的之认定,也应该适用同样的推定规则。
三、如何理解法律未作明文要求的目的犯
(一)多数的金融诈骗罪属于非法定目的犯
所有的金融诈骗罪都要求非法占有的目的,都属于将结果作为目的的犯罪,即断绝的结果犯或称直接目的犯。可是,除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以及持卡人恶意透支情况下的信用卡诈骗罪刑法明文规定了非法占有目的之外,其他金融诈骗罪所要求的非法占有目的毕竟没有明确规定在刑法条文之中。对此应该如何理解? 这实际上涉及非法定目的犯(不成文目的犯、超法规的目的犯)的概念。按照法律对于目的犯的特定目的是否有明文规定,可以将目的犯分为法定目的犯与非法定目的犯(这是按照另外的标准对于目的犯所作的另一分类,不可与前述的直接目的犯、间接目的犯的分类相混淆) 。法定目的犯要求刑事法律明文规定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某种特定目的作为构成要件要素;而非法定目的犯是指虽无刑事法律明文规定,但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某种特定目的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多数的金融诈骗罪正是属于这种非法定目的犯。
(二)必须承认非法定目的犯的存在
在我国,有学者不承认非法定目的犯的存在,认为目的犯以直接故意犯罪的犯罪目的为内容,以法律明文规定为特征,目的犯的目的必须由立法者在刑法条文中明确规定作为某种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否则,不称其为目的犯。⑩屈学武教授的近作,也对于非法定目的犯的存在表示了一种否定性的态度。[11]但是,与此相对,我国较早研究目的犯的论文就已经承认了非法定目的犯的存在。如陈立教授指出,有些犯罪,刑法分则条文虽然没有规定构成该罪必须具备某种特定犯罪目的,但从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上看,则必须具备某种特定犯罪目的才能构成该犯罪,即所谓不成文的构成要件。对于这类尚未被立法成文化的事实上的目的犯,尤须注意。[12]新近的论文也更多的是承认非法定目的犯的存在,如陈兴良教授认为,尽管《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可以通过限制解释将某些犯罪确认为目的犯,这就是非法定的目的犯。他进一步指出,“法定的目的犯与非法定的目的犯,是目的犯的两种表现形式。两者相比而言,法定的目的犯因为是有法律规定的,因此在目的犯的确认上是较为容易的。而非法定的目的犯,由于法律对于目的犯未作明文规定,因而容易产生理解上的歧义。[13]而刘艳红博士更是深入探讨了非法定目的犯的构成要件构造问题。[14]总体上可以说,非法定目的犯的否定说至今仅为极个别学者所主张,肯定说已经在学界获得了广泛的认可。我国《刑法》中的盗窃、诈骗、抢夺罪等犯罪中,法律条文并未明确规定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但在刑法学理解释上,却没有争论地认为非法占有目的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构成要件。刑事审判也同样持学理解释的观点。可以说,只要我们承认立法者的有限理性(立法能力、技巧、经验等各方面的欠缺,并且立法者可能出于法条表述的简短精练等考虑,无意或者有意地将一些应该法定化的目的犯非法定化) ,那么,刑法典就永远不可能将所有的目的犯一网打尽地规定于法典之中,所以肯定非法定目的犯的存在就是一种当然的立场。承认非法定目的犯的存在是学界的基本共识,也得到了司法实践的认可。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
(三)非法定目的犯必须作为法定目的犯的例外而存在
事实上,对于是否所有金融诈骗罪均要求非法占有,本文第一部分所提到的否定说观点,与对于非法定目的犯概念本身的排斥是相辅相成的,而这样的一种立场,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对于目的犯立法价值的怀疑和对于目的犯之目的难以证明的担心。确实,如果广泛地承认非法定目的犯的存在,那么势必带来目的犯之目的(特别是间接目的犯的场合)难以证明的问题。承认非法定目的犯的存在是当然的立场, (间接目的犯)目的难以证明似乎也难以回避。正是在这种“主观要素”证明难的困难面前,否定说采取了干脆否定非法定目的犯的策略,但是,这却是属于因噎废食———我们固然要正视“证明难”的问题,但是不应该就此而否定非法定目的犯本身。
那么,目的“证明难”的问题如何加以解决? 在本文这里,一方面由于大量的“将结果作为目的”形式的非法定目的犯之目的由于不属于主观的超过要素而不需要额外证明,这就使得证明难的问题缓解了大半。但是,属于主观的超过要素的、需要额外证明的非法定目的犯(比如伪造货币罪中的“行使的目的”)毕竟也是存在的,对于这一部分的证明难问题终究需要面对。对此,“在补充构成要件时持正确而且严格的解释态度”[15] ,在目的犯的法定化与非法定化的对应关系上,必须明确以法定目的犯为原则,以非法定目的犯为例外。这样说,不属于对我国现
行《刑法》中的目的犯存在样态和分布状况的实然描述,就是说并不意味着笔者认为我国《刑法》中的法定目的犯多而非法定目的犯少(就金融诈骗罪来说,法定目的犯的数量就少于非法定目的犯) ,而是主要着眼于以下两点考虑:第一,从解释论和司法论的角度而言,我们必须清楚,法条上没有标定目的的犯罪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才能被理解为目的犯,从而要求我们在甄别非法定目的犯的时候必须谨慎地遵循相应的甄别标准。“例外”两个字本身就是告诫我们小心提防的警示灯。第二,从立法论的角度而言,主张非法定目的犯肯定论的学者一般都主张其目的应该法定化[16],这也从反面验证着非法定目的犯确实属于法定目的犯的例外。将学说上公认的非法定目的犯通过立法的方式将目的法定化,从而使定型的例外上升为原则还是有必要的,这既可以因应罪刑法定原则明确性的要求,又可以尽量避免非法定目的犯在认定时的困难和随意。
注释:
①此种观点的新近的代表,可参见董玉庭:《主观超过因素新论》,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3期,第73页;屈学武:《金融犯罪主观特征解析》,载《法学杂志》2004年第1期,第24页。
②张明楷:《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33页。
③陈兴良:《论金融诈骗罪主观目的的认定》,载《刑事司法指南》2000年第1辑,第62页。
④卢勤忠:《金融诈骗罪中的主观内容分析》,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第25 - 26页。
⑤ 当然这里也涉及到何种情况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问题。笔者认为,如果法条对于罪状的描述使得不具备不法所有目的的相应行为也被规定为金融诈骗罪,而做出这样行为的目的又是暂时性取得财物等的支配权时,就应该认定这样的行为出于狭义的非法“占有”的目的,从而,这样的情况就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当然,对于这一问题需要进一步的分析。
⑥单晓华:《金融诈骗罪基本问题研究》,载《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第54页。
⑦董玉庭:《主观超过因素新论》, 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3期。
⑧张明楷:《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21页。
⑨张明楷:《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83页。
⑩段立文:《我国刑法目的犯立法探析》,载《法律科学》1995年第3期,第44页。
[11]屈学武:《金融犯罪主观特征解析》,载《法学杂志》2004年第1期,第23页。
[12]陈立:《略论我国刑法的目的犯》,载《法学杂志》1989年第4期,第18页。
[13]陈兴良:《目的犯的法理探究》,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第76页。
[14]刘艳红:《论非法定目的犯的构成要件构造及其适用》,载《法律科学》2002年第5期,第49页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