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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需求,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根据“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重点向革命老区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在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省财政对国家扶贫开发县、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和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市、区)户均补助3000元;其他一般县(市、区),省财政户均补助2000元。各地要积极筹措资金,实施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切实兜底做好特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地要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二)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底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其中列入今年摘帽的9个贫困县应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农村危房改造。
四、管理要求
(一)明确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全省各级政府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整合各方资源,调动积极因素,形成工作合力。县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要加强组织,做好服务,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农户是危房改造的具体承担者,要发挥互帮互建的主体作用,自主开展房屋建设工作。
2.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危房改造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和“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评定标准、程序和评定结果,公开申请条件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实行村、镇、县三级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既不能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要围绕年度任务,精准对象、精准施策、精准用力,严禁虚假改造,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安全。
(二)加强危房改造实施管理
1.精准确定对象。各地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有危房改造要求的,做到应改尽改。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信息比对,精准核实对象。
2.做好危房等级评定。各地要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居住房屋危险性评定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18﹞3019号)要求,切实抓好4类重点对象危房等级评定工作,并录入危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
3.规范认定程序。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强化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督促乡镇政府做好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4.严格控制面积。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控制建设面积,引导农户建设既经济合理又满足使用需求的房屋,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举债建房等现象发生。改造建筑面积1至3人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
5.加强质量管理。要把住房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县级住建部门要把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抓紧技术培训,确保改造一栋、安全一栋,改造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对于个人无意愿改造和有特殊困难的,要因地制宜运用多种方式解决居住安全问题。
6.做好旧房拆除。新房建成后旧房拆除工作由县级住建部门指导乡镇、村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各地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做到先建后拆,文明拆迁,防止损害群众利益,实行留痕管理,拆除过程要注意安全防范工作。
7.实行现场核查制度。危房改造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旧房拆除及群众满意度等。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复核。
8.加大问题查处。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经核实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将相关信息主动移送纪检部门和我厅。对于各项巡视、审计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并主动将结果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和我厅。
(三)强化档案信息系统管理
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帐,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改造。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情况、房屋改造的进展情况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乡镇有关部门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按工程实施时间节点,适时上传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3张农房照片。县级主管部门加强信息录入的审核管理,市级主管部门定期组织抽验核对,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加强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录入培训,提升信息录入水平,防止信息重复及缺失。
(四)严格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1.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
2.防止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和滞留。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制定相关细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
3.严肃查处套取冒领补助资金及基层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各地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结合扫黑除恶行动,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及时将相关违法行为移交纪检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的信息公开,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创新工作机制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根据不同地域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等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切实加大对深度贫困户的倾斜支持。
2.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引导农户优先选择加固方式改造危房。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督促各地切实采取措施,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3.加大对特困户支持。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动协调组织主要建材的采购与运输,降低特困户改造成本。向农户推荐合格的建筑工匠或施工队伍并指导双方签订协议。对于政府组织实施加固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公租房等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六)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在农村危房改造中,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意愿,防止做表面文章。严格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禁止单纯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坚决制止单纯的“刷白墙”现象。同时精简农村危房改造管理方面文件数量,转变管理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动态监测,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研和检查,直奔现场,深入到群众中发现问题、帮助解决困难,及时整改,提升群众满意度。
(七)提高改造效果
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根据村庄规划实施风貌管控,开展院落整治,提升村庄人居环境。各地要主动利用多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工作成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按照“统一部署、属地负责”的原则,结合农村公路的建设,切实加大改造力度,利用三年时间(2008-2010年)完成我市农危桥改造任务。
二、工作重点
对下列情况的桥梁要优先列入改造计划:
1.农村公路已通客运班车,但桥梁不能满足要求的;
2.道路已具备通车条件,但桥梁尚未改造的;
3.农民通行频繁,对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桥梁。
三、改造标准
农危桥改造标准,应按照桥梁所处道路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适度超前的要求确定。具体为:
1.在乡道上的危桥,按照公路-Ⅱ级标准,桥宽5-7米实施改造;
2.在村道上的危桥,按照公路-Ⅱ级标准,桥宽5米实施改造;
3.桥梁跨越等级航道,必须满足航道通航等级要求;
4.在桥梁相应位置应当设置必要的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四、资金筹措
农危桥改造工程拆建所需资金由市交通局统一筹措,并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受益镇(区)承担工程总造价(含主体工程、拆除老桥、搭建便桥、桥头接坡等费用)的10%,负责做好前期工作,提供施工场地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工作措施
1.市交通局作为农危桥改造工程的建设主体及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及实施。
2.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农危桥改造工程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镇(区)一定要加强对辖区内农危桥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管理机构,落实专人负责。
3.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各镇(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合理上报农危桥改造计划,坚持“尽力而为,鼓励先进”的原则。市交通局对镇(区)自筹资金到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将优先安排。各镇(区)对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危桥要做好安全警示和防范工作,落实监管责任。
六、工程管理
1.计划管理方面:各镇(区)每年要编报当年农危桥改造计划,并于每年1月底前上报;市交通局在每年3月底前审核并下达当年建设计划。对确需改造的桥梁,改造前后均要摄影存档。
2.招投标管理方面:农危桥改造工程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及业绩的施工企业,严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参与投标。招标工作由市交通局按区域进行统一招标,并具体实施。
3.工程管理方面:农危桥改造工程必须由具备相应设计及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监理,市交通局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4.合同管理方面:农危桥改造工程实行“三合同管理制”。市交通局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定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委托合同)、安全合同和廉政合同,严格按合同文本、附件及其他法律法规文件实施管理。
5.安全管理方面:市交通局将严格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省交通厅《江苏省公路施工路段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督管,确保工程安全。
2018年以来,我科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科室职能定位,持续推进小城镇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驻地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方面
指导镇街制定《2018年驻地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联合县委农工办组织实施全县驻地提升工程项目建设。通过启动实施强弱电入地,主次干道修复、人行道铺装,绿化带提升、完善公园绿地建设,沿街建筑立面景观整治,完善污水处理、燃气供应、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教育、学校、敬老院等公益性设施,创建一条文明示范街等“七个”事项,镇街驻地环境整体面貌显著改善,小城镇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农村危房改造方面
起草《xx县2018年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联合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对危房改造对象身份进行身份鉴定,组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逐户鉴定“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危险等级,组织镇街实施危房改造,调度镇街危房改造进度,组织成员单位进行竣工验收。2018年省市下达我县危房改造任务105户,实际完成213户,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三、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方面
我科按照《xx县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镇街大力实施农村厕所改造,强化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联合县农村改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年度验收。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全县农村改厕验收合格户数为45212户,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32000户的任务目标。10个建制镇已顺利通过省市全覆盖验收。
四、其他日常工作方面
1、指导镇街完成2018年度镇村建设年报统计上报工作;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组织实施“垦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为农场垦区低收入家庭创造一个安全、方便、舒适、和谐的生活居住环境,促进垦区稳定和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要遵守以原址改造、拆旧建新、建设新村为主的原则。
2、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古农农场总体规划相衔接。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做到规划科学、设计科学、设计新颖;质量良好、环境优美。
3、垦区居民自筹资金为主,政府补助为辅,要尊重垦区居民的意愿,有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4、组织方式上坚持公开民主,严禁变相商品性开发。
建设范围、建设标准
(一)建设范围
1、改造对象。纳入本次危旧房改造范围的对象为古农农场干部职工(含离退休),并应符合以下条件:
(1)现居住在危房的;
(2)未享受房改及未领取一次性住房补贴的;
(3)未参加集资建房的;
(4)未享受当地经济适用房政策的。
2、危旧房改造分步实施,分期进行,建设地点在古农农场规划区内。
(二)危旧房界定标准
危房标准的认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住房:
1、破损严重、房龄超过四十年的房屋以及土坯、泥草结构的居民住房;
2、建设部门认定的危房;
3、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热、供气、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的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
4、破旧平房集中连片、危房面积超过50%的居民点。
(三)户型建设标准
基本户型建筑面积60—100平方米,具体情况根据当地居民平均住房水平,通过征求职工意愿的基础上在初步设计时确定。钢筋水泥结构,配套设施齐全。
规范工作程序
垦区危房改造应坚持因地制宜,坚持方式多样性,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等多种方式。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施工组织形式,主要分为私建公助和古农农场统一改造两种形式。私建公助指职工按古农农场统一规划,自愿选择改造方式,自行选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建设;古农农场统一改造指由古农农场统一规划,按有关程序选择施工队伍,统一组织建设和竣工验收。
(一)建立危房改造户申报确认制度
无论何种施工组织形式,均应坚持职工自愿的原则,并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建立申报确认制度。
1、古农农场根据上级批复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古农农场小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资源情况,确定安排改造户数(套数)后组织职工申报;
2、古农农场制定统一的危房改造申请表下发各作业区,由各作业区组织危房户填写,经危房户所在生产队、作业区、古农农场逐级审核确认和公示后,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组织实施;
3、建房之前,建房户要向农场出具书面承诺书,并提供户主身份证、户口本、信用社存折、土地使用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件复印件将在场部存档;
4、资金支付方式:工程验收后,中央及省配套资金由农场直接支付给职工。
根据上级批复下达安排我县2013年改造任务100户,一旦古农农场职工申报且达到危改条件的户数超过100户,将进行公开抽签确定。根据每户职工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的规定,职工危房改造坚持“建新拆旧”和“建新房退旧房”的原则,享受提供的建房土地和建房补贴资金并建起新房后,原居住的危房(公房或折价房)及宅基地要无条件退回给古农农场统一安排。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
1、成立我场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场长负全场总责任,各作业区负责人为本单位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的安全使用。
2、按照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严格工作程序。继续依据《长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泰县古农农场“垦区危旧房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摸底工作,逐户登记落实。申请程序实行“个人申请,小组核实,作业区审核,农场审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经危房户所在作业区、农场逐级审核确认和公示后,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组织实施。
3、坚持因地制宜,坚持方式多样性,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等多种方式。职工遵循农场统一规划,自愿选择改造方式,自行选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建设,各改造区实施遵守以原址改造、拆旧建新、建设新村为主的原则,确定2013年的改造实施拆旧建新和建设新村相结合,大力推进山后、农荣、大枋、共同、共明等集中区建设。
4、层层落实责任。农场与各作业区签定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要求确保危旧房改造今年5月30日前全面开工,并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十一届五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三大任务,坚持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机制为目标,从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出发,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加速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整体推进、逐乡镇分年度、分批实施。
(二)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农村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充分考虑当地地理地貌和自然环境,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设计,防震避灾,突出特色,努力达到“安全、节能、环保、实用”的要求。有条件的地方,提倡采用节能暖墙、太阳能等新材料、新技术。禁止在泄洪区、低洼区、断层、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地带建房。
(三)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近期恢复与长远减灾、发展经济、改善人居环境相结合;坚持适度集中和分散建设相结合;坚持就地改造和异地重建相结合。坚持以方便群众生活为原则,充分考虑当地建房风俗和群众经济承受能力,引导群众建设安全防灾、经济实用、造价适中的住房,切实改善居住条件。严禁高标准建房,杜绝负债建设。
(四)政府引导,尊重群众。坚持属地化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危房改造必须以困难群众为主体,建设规模和标准要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的愿望和现实需求,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困难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在各区(县)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引导和推动各部门对口帮扶和社会各界共建帮扶的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动员农户邻里相帮、筹资投劳和自己动手兴建家园。
(五)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民主评议,“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做到对象公开、标准公开、资金公开,确保危房改造工程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证质量,安全第一。在实施危房改造工程中,要坚持安全第一,杜绝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危房改造工程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三、救助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救助范围:全市从事农业生产的住房困难群众。重点是农村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体中的住房困难户,从住房最困难的特困户着手,逐步推进。
住房困难户是指目前没有属于自己的固定住房,借住在他人房屋中的困难家庭以及居住在主体结构地基下陷、墙体裂缝、椽梁腐朽、濒临倒塌以及受地质灾害影响威胁生命安全的住房家庭。
(二)目标任务:2009年全市完成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户6000户。
四、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
(一)建设标准:根据我省农村实际情况和群众生活习俗,危房改造原则上以砖木或砖混结构、三间主房为主,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左右为宜,具体由区(县)根据群众的意愿和习俗,经济状况和扶贫整村推进的规划要求确定。
(二)补助标准:省、市、区(县)三级政府对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省政府对每户平均补助1.6万元,市、区(县)政府对每户平均补助0.32万元。各区(县)政府要从实际发,适当增加补助资金;根据本级财力状况,统筹调剂安排使用补助资金,针对不同对象的困难程度给予适当的倾斜和支持;将政府补助资金、重点优抚对象补助资金、残疾人住房补助资金、扶贫建房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等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形成合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的必要性和紧迫,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精心实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位、规划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在全市保障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民政局牵头成立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区域危房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工作。
(二)明确职责,密切合作
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必须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进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牵头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下达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协调相关部门对各区(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的检查、监督、考核和验收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危房改造项目的审批;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补助经费并按计划安排拨付资金,监督检查专项经费的使用,参与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
市国土局负责协调区(县)危房改造户建房用地办理有关手续;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协调区(县)做好危房改造户建房的规划、设计,选址审查、质量和安全监督;
市农牧局负责扶贫整村推进、规划和实施,扶贫住房资金的落实;
市残联负责参与危改对象的审核,残疾人住房补助资金的落实;
市监察局、审计局负责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工具,做好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区(县)政府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负总责,成立相应的组织,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要建立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市政府与区(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和责任,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危房改造工程的各项工作。
(三)严格程序,规范管理
1、坚持规划先行。各区(县)要根据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区(县)为单位,制定农村危房改造的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报批程序,并报省、市民政部门备案。对没有规划或规划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安排和实施危房改造工程。要加强引导,统一规划,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规划一经审定,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危房改造专项规划要因地制宜、科学设计,提倡在一定范围内统一设计、统一标准。
2、严格审批程序。为使危房改造工程有序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区(县)民政等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对住房档案实行统一编号,对危房改造户明确标识,统一挂牌,确保客观公正。
3、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小组对各区(县)危房改造工程进行实地抽查和验收,依据规划和实施方案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强化质量监督检查,确保质量符合建筑设计和使用要求。对完不成当年危房改造建设任务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核减下一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指标。
4、强化资金监管。各区(县)监察、审计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工程进行全程监督。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职责进行经常性检查,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要定期向群众公开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做到监管到位、公开透明、专款专用。
(四)政府资助,社会帮扶
各区(县)要按照所要求的筹资比例切实做好资金筹措工作,确保按时到位。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政策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家和我市的现行政策规定研究制定相关的税费减免和信贷支持等优惠政策。组织开展机关单位、社会各界捐助,以及投工投劳、联户帮扶等活动。
(五)组织动员,做好宣传
(二),抓好危房改造工作是落实"科教兴"战略,促进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的举措。解决好中小学危房问题,为下一代的学习和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环境,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提高入学率,巩固率,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为"科教兴"打下坚实的基矗
(三),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已将其列入今年要着力办好的八件实事之一,并向全人民承诺**年全改造中小学危房×××万平方米。
(四),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务院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明确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去年4月24日,谢松保长就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出批示,"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区要负责本区的危房改造工作"。
二,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确保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一),明确目标任务
我危房改造工程的目标是:基本消除我农村中小学现存的d级危房,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设施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切实保证中小学师生生命安全,全面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为农村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矗"工程"的任务是:到**年底,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年底核定的113所学校×××平方米的d级危房改造任务。今年要完成危改办核定的58所学校×××平方米d级危房的改造任务,明年完成剩余的d级危房改造任务。农村中小学现存b,c级危房及以后新产生的危房,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核查,制订规划,落实资金并承担改造责任。
(二),科学制定规划
各区危改办要根据和级补助资金额度,提出合理的建设规模和具体的改造方案。各项目的建设面积不得超过核定的d级危房面积,消除的d级危房不得少于级核定的d级危房面积。所有项目学校必须量力而行,要本着"安全,够用,实用,耐用"的原则,立足脱险加固,严禁搞不切实际的高标准,超规模建设。确需扩大建设规模的,必须由区政府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不留资金缺口,并在开工前将承诺的资金汇入"危改工程专户"。要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控制工程造价,不能花钱征地,更不能举债建设,不能因工程建设而使项目学校出现新的债务。所有项目学校一律杜绝豆腐渣工程,胡子工程,举债建设的工程。保证所有项目学校危房为零,安全事故为零,质量事故为零,挪用项目资金为零,增加新债为零。
(三),保证资金投入
"工程"资金由专项资金,级配套资金和,县工程资金组成。目前我已争取级危改项目×××个,争取和级配套资金×××万元,按今年下达给我的危房改造任务,平均每平方米补助×××元。政府今年也将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级配套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项目的奖励。其余的资金缺口由区级财政配套解决,不得将资金缺口转嫁到和项目学校。各区政府要按照"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切实担负起筹措危改经费的主体责任。把中小学危房改造作为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建立"工程"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工作机制。要广开财源,多渠道筹集危房改造经费。各区要保证农村税费改革固定性转移支付中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的资金全部用于危房改造。倡导,争取社会各界以及贤达人士通过捐资,筹集危改资金。各区财政部门要按照危改办的规定,设立"工程"资金专户,分账独立核算。专项资金和,级配资金由财政局根据危改办核实的项目进展情况,经危改领导小组审批后,分批拨付给各区财政专户。再由区财政专户直达项目施工单位或在区财政核算中心,实行项目单位报帐制。
(四),强化质量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各区,乡,镇要对中小学危房改造质量负责,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要坚持严把"五关"。一是严把"立项关"。各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必须是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保留下来的有d,c级危房学校。二是严把"设计关"。要坚决杜绝无设计图纸施工,要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精心设计,做到"规范,科学,安全,节约"。三是严把"施工关"。要由工程招标部门组织工程招标,选择优秀的施工队伍。由区级质监部门对工程进行质量监测。一般项目,各和学校要安排懂技术,会管理的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大型项目,还要聘请监理公司进行项目监理。四是严把"验收关"。认真做好材料验收,工序验收,分段验收,总体验收,总体验收不合格不准交付使用;五是严把"质量关"。对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建筑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如出现质量问题,将依法进行追究。各地在实施危房改造中,坚决防止和杜绝"豆腐渣工程"和新建的危房发生,要确保改造后的校舍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
(五),确保工程进度
目前暑期已过去了一个月,真正的施工黄金时间只有一个月,在这一个月内,我们必须拿下今年危房改造任务的×××,一些不适宜在学生开学后施工的项目,更是要抢在开学前完成主体工程。要确保学校秋季能如期正常开学。具体时间安排是:8月1号前各区危改办结合各项目学校上报的改造方案,深入现场提出分类指导意见。区危改领导小组对项目学校实施方案办理审批立项手续。并将实施方案报,危改办。8月5日前,各区根据,危改办批准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区危改办统一进行规划,勘测设计,统一进行招投标。区危改办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与有资质的监理公司签订委托监理书。各项目学校选派一名思想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懂管理的人员担任现场质量监督员,并组织进行培训。8月5日后,各项目学校陆续开工,现场质量监督员进驻工地,根据危改办提供的初审施工进度,报危改领导小组批准后,开始分批拨付工程款。9月份,各区危改办组织中介机构,项目学校对竣工项目进行审验收,办理有关竣工验收手续,并将工程交付学校使用。九月底,危改办将对全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资金管理规范,承诺资金到位,削除危房面积大,工程质量好的地方,政府将从级配套资金中拿出一部分采取以奖代拨的方式予以奖励。
(六),层层落实责任
各区,要建立危房改造工作责任制。一是严格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区,乡,镇主要领导是中小学危房改造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中小学危房改造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具体工作责任。凡不能按期完成的,由责任人向危改领导小组做出说明,属工作不力的,将由政府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二是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政府要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具体实施,以及向上级争取经费;计划部门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向上级计划部门争取经费;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转移支付与危改专项资金的到位;城建部门要负责危房的鉴定,工程质量的检查和监理;土地部门要负责办理校舍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审计部门要负责工程资金的跟踪审计及工程的预决算审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树立全局观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凡事多沟通,多交流,共同把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做好。三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不力,造成校舍倒塌,死伤师生的,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建设工程因管理不严,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通力合作,确保全危改工作圆满成功
各区都要成立危改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要抽调专人充实危改办力量。各区危改办要有专门的办公地点,必要的办公条件,要保证正常的办公经费。危改办办公地点设在鄂州中专,已从有关单位
抽调九名同志集中办公,主要负责结全项目工程的监督检查,完成危改办交办的有关事项,并指导各区危改办的工作。各区危改办主要负责本区危改项目的规划,立项,勘测设计和招标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监理机构对项目实施监理。整理工程档案资料,派专人专柜保存。各项目学校要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将工程有关资料进行系统整理,交区危改办分类归档备查。各区危改办要在近期召开一次项目学校所在,村主要领导及项目学校负责人会议,将有关危改的最新精神传达下去。各项目学校所在,村要做好施工的协调工作,保证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财政补助为辅。各地要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危房鉴定、绩效评价、农户档案、信息管理等工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我省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1、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0.8万元(实际费用不足0.8万元的,按照实际费用补助)。
2、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建房屋补助不低于1.9万元。
3、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补助不低于1.8万元。
4、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补助不低于1.8万元,同属其他3类人群的再改人群补助标准上再增加1000元。
为加强我市危旧房改造周转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市财政局曾以京财建(1993)1366号文《关于有偿使用危旧房改造周转金的通知》规定了危旧房改造周转金占用费上交办法。自从去年7月1日以来,绝大多数区、县不仅按照上交了占用费,而且协助收取占用费,加强了对危旧房改造周转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仍有个别区、县占用费上交不及时或到今没有按规定上交,为此特通知如下:
一、从1994年1月1日起,凡逾期(每季终了10日内)未交占用费的区、县,除交齐占用费外,一律按每逾期一天加收1‰滞纳金;
二、凡逾期超过两个月未交占用费的区县,除加收滞纳金外,将采取扣款方式收缴占用费及滞纳金。严重的将逐步扣回危旧房改造周转金本金。
「失效日期1999-10-22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年全县危房改造工作,安排部署今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年工作回顾
年我县被列为全省37个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县之一,对我县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413户,补助标准为户平6000元,中央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848万元。去年9月以来,我县启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在县政府的领导下,通过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领导重视,成立专班。省住建厅9月17日全省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会议后,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摸底调查,了解情况,并于9月28号组织相关乡镇负责人赴秭归县进行考察学习。9月29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会议,讨论确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工作机构,制定政策措施,安排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签订责任书。
(二)目标明确,落实任务。通过调查了解,根据我县乡镇贫困对象、危房情况和工作基础等实际情况,集中安排在等7个重点镇、特色镇、试验区和危房比较集中的乡镇。
(三)积极探索,完善机制。农村危房改造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资料繁琐。我们在确定不同类型农户对象的补助标准、改造方式、建设方式上进行了认真探索,做到了让每一个改造农户都满意。我们还制定全县统一的档案表、申请书、危房鉴定报告、协议书、竣工验收表等系列纸质档案样表,规范了工作程序。同时对农村房屋进行危房鉴定、在建工程进行管理、组织竣工验收等进行了大量的工作,确保了在规定时间完成任务。
虽然去年的危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由于我县农村实际危房改造数量大,但因上级下达改造任务有限,不能做到全覆盖;二是少数乡镇危房工作进展缓慢,领导重视不够,工作不够扎实。
二、切实把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点
年是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的第二年,今年全县改造任务是1427户,涉及15个乡镇区,改造要求更高、难度更大、覆盖面更广,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努力,集中力量加以推进。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已明确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任务、试点对象和补助标准、实施要求、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全县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一定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系统性。农村危房改造不能搞单打一,必须按照系统的思维,统筹兼顾,与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具体来讲,就是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土地整理等结合起来,统一规划,帮助农民群众改善供水、供电、供气、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着力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科学性。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的过程中,一定不能盲干蛮干、急于求成,必须科学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既要坚定目标又要讲究方法,稳扎稳打、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一是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规划上,要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要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本着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统筹协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时序上,要先解决重度危房、五保户危房、孤儿危房、低保户危房、贫困户危房。相对而言,这几类危房的鉴定比较容易,群众也不会有太大争议,先从这几类搞起,既是解决受危房威胁最大、最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迫切需要,同时便于统一各方认识特别是群众意见,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三是在农村危房改造的操作上,一定要公正透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要准确界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对危房户的等级评定、补助标准要逐级审核,张榜公布,单独建档立册。
(三)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原则性。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最终必须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的检验。避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一要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直接受益者,也是主体。必须尊重群众意愿,决不能搞强迫命令。同时,要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的热情,发挥其主体作用;二要切实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决不允许将危房改造工程建成新的危房工程。这是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基本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确保危房改造工程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三、对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几点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为民谋利的重大民生工程。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关注民生为出发点、以尊重民意为着力点、以注重实效为落脚点,统筹联动,又好又快地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让人民群众得实惠。避免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口号上。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乡镇政府是本地危房改造工作的主体和责任人,今天会后,各乡镇要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迅速编制切实可行的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加强协调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全局性问题;住建局具体指导全县农村危房的鉴定普查、建档立案、技术培训、计划分配等工作;民政局具体负责困难户的认定,并提供详实的困难户名单;财政局负责改造资金筹措;规划局负责编制村庄规划,颁发选址意见书;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合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各乡镇作为本乡镇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特别是要负起危房改造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的责任,认真履职,落实政策,严禁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到户。不要因为工作的失误,造成新的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