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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职能站所扶贫工作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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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职能站所扶贫工作

第1篇:乡镇职能站所扶贫工作范文

为更好打赢我区脱贫攻坚战,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基本医疗保障战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近期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198”政策落实,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

截止2020年4月21日,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参保人口(0000)人,其中参加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或同类型保险)的(0000)人,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100%,享受参保费用(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政策(4000)人。

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按规定转诊的住院医疗费用,通过政府兜底机制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均达到要求(14、15年退出户;16年、17年脱贫户实行差异化兜底报销比例80%)。截止2020年4月21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累计住院(2358)人次,总医疗费用(1317.031888)万元,报销医疗费用(1222.58313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954.321636)万元、统筹基金二次支出(51.404219)万元、大病医疗基金支出(61.355391)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支出(120.521553)万元、财政兜底基金支出(34.980334)万元、医疗兜底手工补差(0)万元),住院报销达到90%。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门诊特殊慢性病卡,按规定在县域内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通过政府兜底机制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要求(14、15年退出户;16、17年脱贫户实行差异化兜底报销比例70%)。截止2020年4月21日,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患者(3603)人次,总医疗费用(115.237626)万元,报销医疗费用(104.863856)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79.114957)万元、大病医疗基金支出(2.620862)万元、统筹基金二次支出(2.659704)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支出(15.123115)万元、财政兜底基金支出(5.345218)万元、医疗兜底手工补差(0)万元)。

(二)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全区范围内各项医疗保障政策的“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根据自治区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加快社会保险“一门式”经办管理信息系统安装使用。安排经办人员到自治区医保局医保局参加业务培训,区医保局对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进行培训,从2019年6月14日起正式启用广西社会保险“一门式”经办管理信息系统。

我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部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兜底保障和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仅支付不高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10%,门诊特殊慢性病的,仅支付不高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20%,其余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及商业保险公司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如在县域外定点医疗机构无法直接结算的,由个人持相关票据向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核报,保险公司负责支付医疗兜底保障费用,按“一站式”直接结算。

(三)全面实施区镇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构建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平台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我区共辖11个乡镇、12个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根据区扶贫办提供国扶系统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4月7日,我区总贫困人口42288人,根据广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人口健康信息业务应电子平台)显示,截止4月21日我区常住符合签约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签约42236人,签约率99.88%。并按照公共卫生要求定期进行随访。优先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治。

(四)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卡办理进展情况。制定和印发《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发证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29种特殊慢性病集中认定的通知、关于第二次开展贫困人口门诊29种特殊慢性病卡办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第四次开展贫困人口门诊29种特殊慢性病卡办理工作的通知等四份文件,先后4次组织区人民医院及市精神病医院多名专家深入到各镇开展慢性病集中认定,对确诊的患者当场发放慢性病证并及时录入医保系统,确保先享受待遇后备案制度落到实处。根据各镇上报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4月21日全区疑似患门诊特殊慢性病5965人,符合办理条件5556人,已办卡5556人。

(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情况

1、县级医疗机构建设。将区中医医院列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行动计划,目前正在建设。

2、卫生院建设标准化建设情况。全区共有卫生院12所,目前业务用房面积达标12所,已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

3、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情况。全区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政府办村卫生室,共建设成178所,已全部符合标准化建设要求。每个村卫生室都配备有一个具有乡村医生资格以上的村医。辖区村卫生室均实现医保结算。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医疗救助工作开展不畅。机构改革后,医疗救助工作衔接不畅,目前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工作尚未开展。

(二)贫困人口慢性病情况改变,检查办证有延后。慢病属于进展性疾病,原来摸排检查不没达到29种慢性疾病办理标准的患者,病情改变达到办理标准未能及时办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做到“应办尽办”。建立贫困人口慢性病办证情况长期排查机制,对于贫困人口疑似慢性病未办证人员,由当地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卫生院、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及村医加强跟踪随访和健康管理,督促及时就医、确诊,及时申请办证;对于疑似精神障碍、癫痫患者,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到专科医院检查确诊。对于未达到发证标准或不属医保慢性病病种范围的,统一报送至区医保局,医保局加强与扶贫部门沟通,确保部门数据一致,各有关部门(扶贫工作队、帮扶联系人、签约医生等)要统一口径,共同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医保部门继续加强与民政局和保险公司的业务协调沟通联系,确保贫困人员按政策规定结算报销,重视机构改革后职能移交的相关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全面做到“应签尽签”继续抓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落实家庭医疗的职责。真实做到“签约ᅳ人、履约一人”,做到应签尽签。加大健康扶贫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健康扶贫政策的认识。

(三)全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加大对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算机制落实情况和收取住院押金检查力度,严格要求各医疗机构按照区卫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区农村住院患者区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北卫计报﹝2017﹞38号)文件精神执行,并加大健康扶贫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健康扶贫政策的认识。加强与区扶贫办信息对接,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对每个申请住院患者身份进行逐一排查,确保每位贫困住院患者均能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

第2篇:乡镇职能站所扶贫工作范文

1.强化收入支出管理。

截止到目前已完成预算收入9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81万元,其他资金收入2326万元。

2.全面落实惠农强农政策。严格执行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纪律,确保惠农强农政策落实到位。上半年共发放涉农补贴10大类,惠及18264余人次,发放金额1475余万元。其中:农村五保补助73.77万元;农村困难群众补助937.22万元;农村残疾人补助109.73万元;农村贫困生补助27.64万元;孤儿补助11.92万元;临时救助0.93万元;农村计生奖扶57.77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万元,农村产业扶贫补助资金54.19万元;村组干部报酬和补贴资金179.6万元。各项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民手中,切实做到了乡镇扶贫等资金在内的惠农资金准确、及时落实到老百姓存折卡中。

3. “三资”监管有效规范。镇“三资”监管中心在镇委、镇政府及财政所的正确领导下,加强财务管理,推进阳光村务,“三资”监管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资产资源运行平台,严格合同管理;依照省、市“十四项管理制度”要求,充分发挥村(居)监委会职能,民主理财,实行“六字合章”和“七关联审”制度,严把收支关、公示关;盘活村级存量资金,发展集体经济,壮大集体积累。截止目前为止,上半年度监管村级资金:收入合计为475万元;支出合计为730万元。通过有效监管,增强了财务收支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运行机制及各项指标逐步提高。

4.稳步推进民生工程实施。

作为民生工程联络单位,积极统筹协调全镇民生工程的实施、宣传、迎检、考核,落实民生工程材料、信息、报表报送等工作。加大民生工程的宣传力度,在制作宣传录音不断播放的同时,发放宣传公开信、悬挂宣传条幅、更新大型宣传牌等方式进行有效宣传,真正提高了民生工程知晓率,提升了满意度。

我镇民生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人居环境和群众满意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提供良好的条件和环境,确保我镇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积极参与新农合资金的收缴工作,此项工作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财政所积极配合,及时收缴划转参合资金并按时向镇政府报送进度。

5、扎实推进扶贫工作。在推进脱贫攻坚包保帮扶工作中,镇财政所13名同志参与结对帮扶,承担包保贫困户任务。按照对扶贫对象精准化识别的要求,包保沈圩村、尖山村、站东居三村41户贫困户,贫困人口92人。(其中低保户16户43人,五保户3户3人,一般贫困户22户46人)。定期入村入户与干部群众谋划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因人因户制定帮扶计划、采取帮扶措施。

第3篇:乡镇职能站所扶贫工作范文

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工作专班,组建劳务就业组织员队伍。我县为切实做好稳的就业工作,一是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县劳务就业扶贫工作专班”。二是印发了《**县劳务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县乡镇党委政府有组织劳务就业扶贫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劳务就业扶贫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确保工作效果。三是完成了县、乡、村、组四级劳务就业组织员队伍的组建,并对全县1761名劳务就业组织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二)建立三个台账,有针对性引导就业。结合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排查工作,逐户摸准返岗就业人员、外出就业意愿人员及就近就业意愿人员底数,建立“三个台账”,分类施策,有针对性的引导就业。一是精准建立非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重点掌握好务工就业的详细地点、收入,重点掌握富余劳动力就业意愿,重点掌握边缘户的务工就业状况和务工收入。二是精准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通过“户户见”“一对一”的方式,由各村级作战队收集整理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三是精准建立返乡人员信息台账。针对疫情影响,各乡镇(街道)以战队为单元动态统计返乡人员,重点掌握返乡原因、就业意愿,做到摸清对象、掌握需求。

(三)加强公岗兜底,助推贫困劳动力就业。根据州劳务就业扶贫工作专班下达的“八个一批”劳务就业扶贫岗位开发指标任务,督促指导专班成员单位、各职能部门、乡镇挖掘开发就业岗位,及时录入劳务就业扶贫大数据平台,建立了劳务就业岗位数据库,并做好岗位推荐促进就业。截止到目前,我县公益性岗位带动就业6739人。其中,全日制公益性岗位232名、就业援助补贴岗位人员1427名、护林1939名、保洁员590名、信息辅助员936名、卫生防疫消杀员140名、环境监督员2名、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65名、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198名、护路员601人,管水员609人。

(四)强化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结合市场用工需求和县内主导产业发展需要,按照“缺什么就培训什么”的原则,积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培训就业脱贫一批的牵头抓总作用,大力开展各类就业技能培训。我县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了**县红四方技能培训中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就业培训学校、**职业培训学校4家培训机构承担我县劳动力培训工作。截止目前,2020年人社部门牵头开展培训及统计培训了131期,培训人次6615人次,其中培训贫困劳动力5755人次,培训易搬劳动力2085人次。一是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565人次;二是围绕企业用工需求及创业发展等开展技能提升培训1227人次;三是开展家政、护工、美容等培训486人次;四是开展以电工、焊工等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427人次;五是围绕生态护林员、农村电子商务、食用菌培育、以工代训等753人次;六是职业技能长期教育培训157人次。

(五)深入摸底调查,准确掌握贫困劳动力就业基本信息。按照省、州、县相关工作要求,从人社部门职能出发,开展了全县贫困劳动力信息采集,详细登记了贫困劳动力个人基本信息、转移就业意向、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等相关信息。同时,我局将建档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边缘户劳动力“三类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工作作为当下的核心工作来抓,按照户户见面、人人发动的要求,进一步核实核准对象,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就近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渠道,确保实现“三类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六)发挥企业优势,拓宽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紧密围绕“建平台、送岗位、送政策、助脱贫”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企业优势,积极开发合适岗位,主动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为企业搭建服务社会的平台,为贫困劳动力搭建就业、创业、脱贫致富的平台,不断拓宽我县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通过与县工信、发改、园区等部门对接,全面了解我县复工复产企业情况,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加强就业扶贫车间扶持力度,挖掘县内招聘信息,建立岗位信息库,积极引导、鼓励务工人员到园区企业、扶贫车间、合作社等实现就近就地就业。截至目前,24个就业扶贫车间带动2541人就业,其中贫困劳动力639人(易搬劳动力346人);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620人。

(七)做好后续服务,促进外出务工人员稳岗就业。结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增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了17条硬核措施助力搬迁群众就业增收。要求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政策研究,尽快确保政策在我县落地见效。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组织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兑现到县外省内和省外就业的贫困劳动给予500元和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对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开展劳务输出跟踪服务符合条件的,按照服务人数,兑现每人500元的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今年以来,今年以来,共审核发放促进就业再就业补贴资金1437.77万元(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163.8万元,社保补贴180.61万元,就业扶贫援助补贴575.36万元,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63.61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365.68万元,创业平台创建补助50万元,自主创业补贴1万元,求职创业补贴16.9万元,吸纳贫困劳动力一次性补贴1.9万元,创业创所租赁补贴13.95万元,就业奖励2.32万元、职业技能证书费1.02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62万元)。

(七)增强扶持力度,提升贫困劳动力创业就业。本着“创业贷款发放要切实服务就业创业和脱贫攻坚”的原则,强化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为贫困对象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综合服务,确保贫困对象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今年以来共审核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6笔,2207万元(其中为23家小微企业贷款413万元),带动592人就业(其中妇女319人)。凡通过创业带领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人员,在创业贷款贴息上给予倾斜,充分发挥了创业担保贷款有力扶持创业就业的积极作用。

(八)加强劳务协作,积极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一是在与**签订稳岗协议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前往出发到**市、**县、**市三地对接交流劳务就业扶贫协作工作和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工作,且与**、**市建立了劳务合作关系。二是在**就业大厅开展**•建德2020年东西部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参加招聘的建德企业有7家,提供 247个岗位,专车免费接送劳动力“现场”寻岗。有300余名求职人员参与招聘活动,发放招聘宣传单200份,现场初步达成就业协议33人。三是在春茶采摘的高峰期,积极与建德市对接,并落实组织采茶人员方案,通过驻村干部、乡镇干部大力宣传成功组织43名劳动力赴建德市从事近1个月的采茶工作,采茶期间务工人员人均基本工资为200元/天。四是围绕稳定就业,积极开展岗位宣传和收集工作,并于7月27日在县就业服务大厅举办“**县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会”,此次招聘会,用人单位包括省外县内共70余个参加招聘,省外主要为浙江省建德市、浙江省海盐县,江西省瑞昌市“两个省三个市县"的大中型企业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岗位共1980余个,县内企事业单位见习生岗位228个,共计提供就业岗位2200余个。五是结合我省双创活动周活动,县劳务就业扶贫工作专班运用到**、***“三省五市”收集的2816个普工岗位和1095个大学毕业生就业岗位,精准筛选符合16--55周岁劳动力的工作岗位,积极组织开展**县2020年秋季“秋收损 务工补”招聘工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易搬户、边缘户“三类人员”劳动力和农村其他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推荐,引导劳动力就近就业和外出务工,通过增加务工收入,全力弥补秋收损失,有效巩固脱贫质量和脱贫成效。六是11月30日—12月3日期间,集中开展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为122余名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登记服务,举办专场招聘会一场,参加招聘的单位数32个,提供就业岗位421余个,发放就业政策等宣传资料500余份。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就业压力有所增大。受疫情影响,今年春节后,企业开工复工时间普遍推迟,劳动者返岗就业延迟,招聘用工总量下降,就业增长放缓。

(二)就业稳定性有待加强。部分行业企业稳岗压力上升,企业用工需求减少,劳动力流动受阻,且坝区和林下产业带动就业的连续性、持续性不强,季节性用工较多,部分劳动力就业存在不稳定因素。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底线思维,聚焦就业政策落实,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有组织劳务输出跟踪服务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场租补贴等惠民政策的宣传,均衡使用就业专项资金,让就业政策惠及更多企业和群众,进一步带动就业和稳定就业。

第4篇:乡镇职能站所扶贫工作范文

大家好!

村镇建设治理站工作在建设局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高度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相关单位的帮助支持下,全体村镇建设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村镇建设法律、法规,围绕市委、政府提出的城镇化战略目标,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开展本职工作,一至十月份村镇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就本年工作作以下述职述廉报告。一、村镇建设治理系统基本情况

村管站现有干部11人,其中男同志6人,女同志5人。职务职称构成情况为:事业单位治理人员3人,工程师3人,经济师1人,助理工程师3人,助理经济师1人。现有3人借调外(1人在天宣路,1人在垃圾处理场,1人在规划科)。2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分别设立村镇建设治理所或综合办公室,有村镇建设治理人员1**人,其中男同志94人,

女同志12人,具有专业技术人员38人,工人59人,其它人员9人,聘用制干部12人,在岗不在编的有13人,在编外单位借调的有3人。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治理条例》、《**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治理实施办法》、《建制镇规划建设治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我站的主要工作职责:

1、在市城辖区内,负责贯彻实施有关村镇规划建设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具体治理措施;

2、组织编制、实施村镇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3、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治理村镇各项建设活动,核发村镇建设选址意见书、建设规划许可证、准建证等证件;

4、指导并监督检查村镇的房屋、公共设施、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治理工作;

5、组织开发、推广村镇建设新技术,组织村镇建设人才培训;

6、查处违反村镇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

7、负责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

8、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建设档案治理及上报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年1月10月工作情况

1、加强学习、提高熟悉,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更好地指导我市村镇建设治理工作。

在学习上,我站具有良好的学习传统和学习习惯,每周二进行政治理论学习,主要采取集体学习的方式,周五进行技术业务学习,采用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方式。通过学习,金站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得以提高,增强了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村镇建设治理工作的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2、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定。

由于村镇建设点多面广,工作内容繁多,经过深入调查分析,以局制度为指导,我站又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职责、人员职责表、工作学习制度、办证工作流程及注重事项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使工作有章可依,有了具体的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一定程度树立了部门形象。

3、抓好业务开展工作,积极做好技术支持工作。至10月底,全市共核发村镇建设选址意见书51份,建设许可证16份,农村准建证336份,12627平方米,有力的支持了我市经济建设,查处违章建设22宗,1528平方米。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对格宜、落水、东山等乡镇的村庄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技术支持和帮助。

4、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显著,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

各乡镇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多方融资,因地制宜,全市村镇建设本年度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完成道路硬化119725.8平方米,投资1581.59万元,建成停车场一个,2208平方米,投资19万元,安装路灯47盏,绿化2650平方米,投资43.2万元建成公厕一座,投资5万元。

5、积极参与顺利完成市政府的一些临时工程,对外树立了

良好的城建形象。

一年来参与了市政府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完成了务德、落水、文兴、龙潭四个乡镇的扶贫点测设工作,该项目在我市实施已三年,我站代表建设局从开始到现在,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该项目的实施已作为我省的学习模板,我站人员还参与了石漠化调研,龙洞水库建设前期摸底工作,均良好完成任务,对外树立了良好的城建形象。

6、积极抓好廉政建设工作,发扬艰苦奋斗作风。

三、取得的经验

1、领导重视是全面开展村镇建设的要害。

2、更新观念,提高熟悉是村镇建设走出困境的指南针。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l、村镇规划的滞后是制约村镇建设发展和业务开展的重要因素。集镇虽然规划了,没有把规划真正落在实处,指导思想上还存一定的偏差。

2、小城镇建设治理滞后,治理力度薄弱,小城镇治理落后与小城镇建设、发展不协调的矛盾十分突出。

3、有关小城镇建设的政策体制还不够完善。例如:规划建设治理、用地治理、现行房产证办证等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修改和补充。4、资金短缺是制约城镇建设的重要原因,目前小城镇建设筹资渠道过于单一,从而导致基础设施不配套,影响小城镇的发展的功能的完善。

5、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小城镇发展的积极性很高,但是扶持政策措施协调不够,小城镇建设缺乏资金就是明显的例子。

6、农村建房比较混乱,都向公路沿线拥挤,建筑安全不荣乐观,违法违章建筑时有发生。

7、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较慢,集镇的路灯至今未安装,环道至今未绿化,变成了垃圾塘。

8、村镇建设工作的传统性,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原来的村镇建设是建立在收费上的,现在因许多收费被取消,工作失去了资金保障。

9、村镇建设治理人员结构复杂。村镇建设治理人员中有学校直接参加工作的,有招工招干的,有外单位借入的,有部队转业复员的等等,由于上述原因,要工作开展中,产生也不同的差距。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村镇规划编制指导工作,严格执行总体规划,注重村镇建设过程中资源节约和建设质量。满足当前建设由量向质转变的要求。

2、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探索多渠道融资模式,以解决村镇建设资金紧缺的局面。围绕“以地生财,以财建镇”,把集镇建设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出让,把土地收益金成为集镇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再者是争取上级的补助资金和银行贷款,形成建设集镇——推动集镇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模式。集镇建设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实施,以市场养市场,以市场建市场。

3、加强治理,严格建设证件审批。

4、突出重点,抓好试点示范工作。

第5篇:乡镇职能站所扶贫工作范文

由于受当地的自然资源、社会资源等具体情况的约束,我县一些欠发达地区的确出现一方水土难以养活一方人的现象,这些地方大部分呈现为“三少四缺”(少水、少电、少路,缺能源、缺资金、缺技术、缺人才)状态,就地脱贫制约因素多,难度较大。只有把握机遇,立足实际,充分利用我县欠发达地区优惠政策,大力实施下山异地脱贫战略,才能实现这些地区的农民稳步脱贫。为了进一步摸清我县欠发达地区下山异地脱贫工作状况,笔者对2000年全省百乡扶贫攻坚工程实施以来的全县下山异地脱贫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全县25个欠发达乡镇2003—2007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作规划展开了调查研究,以期为我县下一步实施下山异地脱贫战略提供决策依据。

一、我县欠发达地区下山异地脱贫工作的基本现状

目前我县36个乡镇中列入省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的乡镇有25个,其中省财政重点扶持的有12个。自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实施以来,共投入2000多万元用于下山脱贫点建设,全县共建成下山异地脱贫点68多个,占地40多万平方米,安置下山农民1.2万户、4.3万人,下山脱贫工作的有效开展的同时,全县欠发达地区社会经济也取得明显改观,突出表现在两增两减。两增:一是欠发达地区经济总量明显增长。几年来全县新增特色基地300多个,规模面积达到95000多亩,2003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09.8亿元,比1999年68.9亿元增长59.4%。二是欠发达地区农民收入明显增加。2003年12个省级欠发达乡镇农民人均收入达1973元,比1999年1364元增加609元,年增幅达11.1%。两减:一是贫困村数量明显减少。1999年全县贫困村总数达375个,到2003年全县人均收入1500以下的贫困村减少到15个,共减少了360个。二是贫困人口数量明显减少。全县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贫困人口从1999年末的17万人减少到2003年的2.6万人,减少了85%。农民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虽然,欠发达乡镇社会经济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贫困现状依然严峻,根据2003年浙江省统计局“欠发达县(市、区)乡镇贫困状况及扶贫成效统计监测”表明:到2003年底,全县36个乡镇中人均收入低于省相对贫困标准1500元的贫困户共33425户、115387人,占全市贫困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占全县总人数的9.4%;人均收入1000元以下的共有9352户、26685人,占全县总人数的2.2%。其中25个欠发达乡镇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的共有25761户、93055人,占25个乡镇总人数的22%,12个省财政重点扶持的欠发达乡镇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的共有10238户、37867人,占12个乡镇总人数的27%,呈现出贫困面大,分布相对集中,贫困人口绝对收入低的特点。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户、万人、元、

主要

指标

地区

状况

总人口

(万人)

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贫困人口

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贫困人口

人均收入

户数

人数

占该区域人口百分比

户数

人数

占该区域人口百分比

数值

比上年增长百分比

全县总体

状况

123.2

3.3

11.5

9.4

0.94

2.6

2.1

4362

9.6

25个欠发达乡镇总体状况

42.9

2.6

9.3

22

0.63

1.9

4.4

1982

15

12个省重点扶持乡镇状况

13.7

1.0

3.8

27

0.27

0.75

5.5

1973

17

二、我县欠发达地区下山异地脱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下山异地脱贫工作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也层出不穷,概括起来主要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对农民来说有四难:

一是下山难。山区广大农民家庭经济困难,下山脱贫搬迁成本较高,经济上的制约成为山区贫困农民下山最大的障碍。此外贫困地区有些农民等靠要思想严重,也不想下山。

二是扎根难。一些贫困地区农户下山来,受各种社会因素影响而举步维艰。由于政策影响而带来的诸如户口、孩子入学、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问题也时常困扰着下山脱贫的农户。由于小聚居的风俗习惯作用,当地居民的排他性出给下山脱贫居民带来了不便。

三是就业难。山区农民的自身素质普遍不高,劳务就业信息闭塞,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入,市场对人才资源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受市场经济影响而产生的激烈竞争使贫困地区的农民在劳动力市场上难以占有一席之地。一些已经外出就业的山区劳动力由于素质普遍较低,在当前较为激烈的就业岗位竞争中渐趋淘汰,成为下山农民就业新的问题。

四是断奶难。由于长期生活习惯和经济因素影响,使下山脱贫农户和山上的土地资源又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一方面,有些下山脱贫的农民不想舍弃原有的祖业,继续刀耕火种,另一方面山上的粮食蔬菜也是他们一部分生活之源。断奶难的现象,束缚了下山农民的思想,使他们放不开手脚,下山脱贫变成了一种形式,一旦由于经济等因素冲击,又会把他们打回到下山上山的老路上去。

另一方面对社会和政府来说有四差:

一是下山脱贫起点低,对象总体状况差。根据浙江省统计局“欠发达县(市、区)乡镇贫困状况及扶贫成效统计监测”表明:到2003年底,全县居住在深山高山的还有15428户、54477人,其中12个省财政重点扶持的欠发达乡镇住在深山高山的还有9135户、30111人。这部分人口中大多数人均收入在1500元以下,经济状况差,下山脱贫难度大。

二是社会生活条件落后,基础设施差。各欠发达乡镇总体上路面窄,铺筑率小,等级低。不仅是昌禅、莒溪等贫困乡镇,像望里、括山等平原乡镇,沙石路段还大量存在。全县目前机耕路完好率不到70%,平原和半山区还有部分贫困村没通机耕路,如昌禅乡9个行政村就有4个行政村不通机耕路。义务教育基础条件落后,全县还有破旧危房3万多平方米亟需改造。乡村医疗设施简陋,安全卫生用水在欠发达地区基本上是空白,导致肠道病、皮肤病频发,因病返贫现象突出。基础设施的落后,成了阻碍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瓶颈因素。

三是我县欠发达地区农业龙头企业起步晚、见效差。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县农业生产初步形成了企业、基地,但是,这些农业龙头企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规模小。到目前为止,我县上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还没有;二是档次低。像我县马站四季柚、沿浦紫菜等,分别有上万亩的基地,但是只是低层次的加工,生产出来的产品社会再生产附加值小;三是抗市场风险能力弱,像我县岱岭乡前年由于蘑菇市场波动,加上本身产品品质问题,仅此一项就损失230多万元,全乡人均收入降低200多元。

四是各级财政自身困难,扶贫资金来源不足,政府自身扶持能力差。县级财政可用资金少,单靠县级财政扶贫难以为继,而大多数乡镇财政严重负债运行,累计负债总额超过3000万元,全县贫困乡镇村级集体经济空壳的村175个,占贫困地区总村数的40%。据初步预算,全县仅水电路三项基础设施建设初步投入需要1亿元左右,而2003年全县扶贫资金包括省、市、县在内共投入2000多万元,远远不能满足欠发达地区脱贫致富要求。

究其深层次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还未形成一套规范的下山异地脱贫工作机制。从村级下山农户申请,乡镇汇总上报,到县级论证审批,各地在时间进度和程序上都不一致,年初应该上报的,有些乡镇拖到年中报表才上来,而有些乡镇没有统一汇总,由村民直接送到县一级。在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当中,也存在工作不协调的现象,如我县龙港新美洲下山异地脱贫点,在2002年末就已经做好征地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由于土地政策处理等问题,现在工程还没有启动建设。

二是下山异地脱贫工作政策还未落到实处。2000年,我县针对下山脱贫农户搬迁落户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县府专门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出台了《@@县下山脱贫工作实施办法》,协调下山异地脱贫点用地审批手续,为移民建房提供优惠政策,明确免收耕地开垦费,水电费,副食品基金,耕地占用税;白蚁防治费,图纸设计费,测量费按最低标准的50%收取等等,为下山脱贫提供政策保障。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部门单位为了局部利益,往往置这些政策于不顾,导致农户下山异地脱贫成本一再增加,下山路上困难重重。

三是有些乡镇下山异地脱贫工作措施不力。从1999年开始,我县已经建成下山异地脱贫点52个,但是除了我县藻溪上九堡村、观美岩联村等几个为数不多的脱贫点在建设规模和配套设施上相对较好以外,有些脱贫点由于规模小,还处在自发的建设状态,缺乏统一的规划。有些乡镇在脱贫点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上投入不足,导致下山脱贫点基础设施落后,给农户生产和生活带来不便。

四是有些干部在思想上对下山异地脱贫工作还未引起高度重视。一些干部认为山区农户下山异地脱贫难度较大,周期长,工作见效慢,还不如花时间做点别的事情;而由一些干部认为山区农户下山是他们自己的事情,政府参与不参与他们都会去做,对下山异地脱贫工作缺乏热情;甚至有些乡镇领导把下山异地脱贫工作看成是乡镇增收之路,从中挤兑和移用下山异地脱贫专项资金,如2003年年初全县扶贫资金大检查发现,百乡扶贫工作中,我县个别欠发达乡镇存在移用、挪用下山异地脱贫资金等问题。这些因素存在,进一步制约了我县下山异地脱贫工作进程。

三、我县欠发达地区下山异地脱贫工作对策与措施

要做好新时期欠发达地区的下山脱贫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把欠发达地区农民下山脱贫工作放到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和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全局之中,认真贯彻吕祖善省长在省扶贫办《关于2003-2007年欠发达地区下山脱贫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汇报》上提出的“下山脱贫还是要走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路子,省里对一些贫困面较集中的欠发达地区给予重点支持,面上的应以地方为主。下山脱贫要与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县域经济发展同步推进”的重要批示精神。同时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扩大劳动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形成城乡互促、区域联动的扶贫开发机制。当前我县欠发达地区异地脱贫工作要在工作形势上把握好四大机遇,在软环境上要出台三级政策保障,在硬件建设上要抓好三种形式开展,在配套工作上要坚持三个方面工作并举,推进全县下山脱贫工作有效开展。

(一)把握四大机遇,推进下山异地脱贫工作大跨越。当前我县下山异地脱贫工作由四达有利机遇:一是入世后,国际国内大融合的市场进一步放开,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前景。市场需求的扩大,给贫困地区大量闲置的社会劳力和有特色的山区资源提供填补市场的空白机会。我县五凤乡引进的海马电子加工厂,马站镇创立的天丰实业有限公司促进下山农民充分就业就是很好的例子。目前占地3000亩的家具城落户我县,温福铁路的贯通都为下一步下山脱贫工作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二是省市县优惠的政策资金大力支持。2004年省里在“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6500万元下山脱贫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将总数翻了一翻,增加到1.3亿元左右,并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助力度,市财政也相应安排异地脱贫专项资金,县本级每年确保财政资金不少于150万,并落实了相应政策,为异地脱贫工作提供了保障。三是我县可开发资源丰富。在全县共有14.6万亩可开发的海涂资源,其中约有一半以上分布在水土条件好,光热充足,且交通便利的浅海,土地资源亟待开发。目前全县4.5万亩海涂围垦造地工程已经开始实施,这将是下山脱贫工作和产业经济发展大融合的契机。四是我们有许多取得成效的异地脱贫经验可供借鉴。外部看,自八十年代中期全国就陆续展开异地脱贫试点工作,各省各市都有成功的经验可参照,内部而言,我县像矾山藻溪等乡镇异地脱贫工作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做好异地脱贫工作的信心。

(二)出台三级政策保障,为下山异地脱贫创造良好的软环境。要保障下山异地脱贫工作可持续开展,就要保证政策的连续性,上下协调联动。一是县委县政府要总揽全局,为下山脱贫提供政策保障。随着新时期扶贫下山脱贫工作的展开,县委、县政府要统筹全局,抓住历史机遇,针对我县欠发达地区的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保障下山脱贫工作可持续开展。当前尤其重要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县委县府制定出台的《@@县下山异地脱贫实施办法》和《@@县下山异地脱贫实施计划》,并针对实际采取一系列财政信贷、税收等向山区倾斜的政策,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为下山异地脱贫提供政策支持。二是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下山脱贫提供服务。一方面相关的职能不满要为农民下山铺平道路,促进农民早日下山。县扶贫办在作好调查、论证、指导,审批工作的同时,要为下山农民提供政策和资金帮助;县土管部门在办理手续时,要把下山脱贫建房户作为农村居民建房优先办理;县规划部门在规划设计时,要无偿提供劳务服务,其他相关费用减半收取。另一方面要做好下山群众就业等服务工作。@@县劳务输出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发挥好龙头作用,充实各欠发达乡镇劳务输出咨询服务站,实行专人负责,为下山脱贫的农户劳务输出提供信息服务和外出指导,同时要加强与外出人员的联系,尽力保护外出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加快下山脱贫工作有效开展。各欠发达乡镇要立足乡情民意,从解决下山群众一些直接需要入手,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民下山脱贫。如对下山农户购买宅基地时要给予优惠,无条件做好脱贫点水、电、路等下山农民负担较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信息入户和教育帮扶工作,以优惠价为下山农户安装电话、有线电视等硬件设施,确保下山农户子女就近就便在下山脱贫点施教区就学,并将这些学生作为学费减免的重点对象考虑;做好下山农户就业工作,要优先转包下山农户所在村集体的田地及其他农户的田地,农业税给予适当减免,农户定居后户口可迁移至所安置的村,并享有当地村民的以系列民利,当地村委会有责任和义务对下山农户进行管理和服务。通过这些优惠政策的落实来打消原来有些农户对下山脱贫的顾虑,使他们在政府的引导下,有计划地下山脱贫。

(三)抓好三种形式开展,推进下山脱贫点硬件建设。形式是载体,一个适应配套的下山脱贫点建设形式无疑可以促进下山脱贫工作更快推进。根据我县实际,下一步我县下山异地脱贫点建设要按照“群众自愿,政府鼓励,相对集中,自力更生,有利生产的原则,全面启动异地脱贫工程。主要抓好三种形式:一是整村搬迁。我县规划2004年--2006年实现30个村实现整村搬迁,一般是从深山等交通不方便、基础设施落后的自然村搬迁到同一乡镇的中心村或者发达乡镇的平原村。2004年准备开始启动的有22村,需要搬迁农民共700户2899人。通过整村搬迁,直接改变他们的生存环境和生产条件,使他们的身分实现由山里人直接到集镇或城市人转变的跨越,使他们从事的职业由一产向二、三产业转变。为了确保贫困农民真正下的来,根据省里扶贫政策的调整,将改变原有扶持办法,将扶持资金逐渐由暗补为明补,即将原有扶持资金补助下山移民基础设施建设,改为主要对下山移民的贫困农民进行直接补助帮助农民购买宅基地和住房建设。同时在补助标准上将大幅度提高,对于切实困难的农户,补助标准每户可以达到2万元以上。二是落实中心镇,中心村扶贫安置点建设。欠发达乡镇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在下山群众相对便利的本乡镇规划区设立扶贫安置点,县政府帮助落实用地指标,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同时加强下山脱贫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脱贫点的水路电等设施。据各欠发达乡镇2003—2007年奔小康规划汇总,2003年开始,5年内全县各乡镇共投建脱贫点65个,建设面积487.2亩,建成后将解决2957户、11041名山区下山异地脱贫农民居住问题。各有关乡镇在下山异地脱贫点的建设上注重与城镇规划相结合,在做总体规划时,把下山异地脱贫工作列入规划之中,划出专门区域,安置下山异地脱贫农户,在实际操作中还要与标准农田建设、宅基地整理、道路改造等工程结合起来,在政策上降低门槛,让农民进得来、住的下。同时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抓好上规模的重点小区建设。下一步将在我县龙港镇李家洋村和灵溪镇双洋村各建设占地50亩,建筑面积40000多平方米的民工之家。龙港李家洋村承建的民工之家规划总用地面积316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500平方米,一期开发建设规划用地面积为15453平方米,一期工程投资2000万元,建设扶贫民工住宅270套,建成后可安置下山农户1200多人,目前前期工作已经完成。三是置换移民。置换移民是县里对发达乡镇下达置换用地指标,由乡镇负责以优惠价转让住房和土地流转承包,安置下山地脱贫农户。它既可以使发达乡镇城郊闲置房得到充分利用,又可以使下山农户以最快的速度从山上迁下入住。我县欠发达乡镇群众历来就有到自发到城镇打工租住城郊低廉房子的习惯,但都无力购买。县政府要落实置换用地指标,使发达乡镇腾出闲置房,并引导农户入住,同时要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帮助下山群众在城镇购买旧房。目前我县昌禅乡高丰村整村置换试点工作已经顺利完成,高丰村328户1221人整村置换到我县金乡镇。

第6篇:乡镇职能站所扶贫工作范文

社会公共服务“民进公退”

从去年年底开始,中央组织部就已经率先在扶贫改革上发力,取消对贫困地区领导干部GDP考核。看似松绑,但转为对扶贫成效的考核更能考验地方主政领导过日子的能力。

钱如何花,各地都有自己的盘算,但扶贫开发仍旧是很多扶贫任务繁重省份的财政支出大头。在很多国家级贫困县,甚至只能依靠转移支付给公务员、老师等发工资。因此,财政资金在那里或多或少都能和扶贫扯上关系。

地方政府的日常工作,很大程度是向百姓提供公共服务。但长期以来,政府垄断公共服务的供给渠道也造成了一些现实的问题:医院诊疗水平低下、公立养老院人满为患,等等,凡是能和“公”字扯上关系的机构,都或多或少地背离着市场规律,无法提供完全令民众满意的服务。而贫困地区花钱,政府则有更大的决定权,上述情况更为普遍。

2013年7月31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工作。会议明确,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承担。各地要在准确把握公众需求的基础上,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就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10月29日,财政部印发调整后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当中涵盖包括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农林牧副渔服务在内的24大项政府采购服务的内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这些服务集中在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

其实从2012年开始,财政部就提出了每年通过民政部门向社会购买一定金额的公共服务,并拿出了包含一些服务的目录,但更多的是针对中西部或贫困地区推出的。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对于农民而言颇为陌生,但很多人已经享受到了它的实惠。

69岁的陈树梅20多年前就时常头晕,不知是啥毛病,经过乡卫生院的一次体检,才知道是得了高血压。

说起那次体检,老人记忆犹新。当时,村里的大喇叭通知,让村民到乡卫生院免费体检,车接车送,65岁以上的管饭,吃饭的时候还给老人们讲课,告诉大家如何预防、治疗疾病,当时村里的人差不多都去了。体检后,卫生院给每人发了一条围裙和一个挂历,老人拿出围裙给记者看,上面的话很温馨:“愿我们共同努力,让健康伴您一生!”下面是乡卫生院的联系电话。

从2009年12月到现在,老人一年两次免费体检,都是乡卫生院组织的。陈树梅的经历,是河南省武陟县开展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一个缩影。2009年以来,该县探索出以“合同管理+绩效支付”为核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购买模式,让当地的老百姓受益良多。

2009年1月,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简称“卫十一项目”)在武陟县开始实施。这一项目是我国政府利用世行贷款和英国政府赠款开展的国际合作项目。从当年9月起,武陟县利用这一项目平台,将9大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为10个服务包,打包购买,先在圪店乡、乔庙乡等乡镇试点,2010年10月推向全县。

该县卫生局负责人介绍说,他们先是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制定出每个服务项目的操作指南,明确服务的内容、流程、规范,让服务机构有据可依。然后,以项目流程测算法为主要方法,以整个服务流程发生的实际费用来测算服务包成本,以确定服务的价格。

根据项目实施第二年得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本测算报告,10个服务包总成本是人均20.38元,其中服务成本人均18元,监督成本人均0.53元,管理成本人均1.85元。服务成本是指向乡村两级服务机构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资金;监督成本是指县级对乡镇卫生院(包括对抽取的村级)进行绩效评价和第三方监督,以及不定期督导发生的费用;管理成本包括县卫生局进行方案设计、培训、资料印刷等所需费用。

服务成本测算表列出了每个服务项目的权重、乡村两级服务机构的成本及所占比重。例如,高血压健康管理项目,分项权重为14%,服务成本是人均2.5元,其中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占40%和60%,分别为1元和1.5元。10个服务包合计,乡村两级分配比例为6∶4。

在试点阶段,县卫生局卫十一项目办与试点乡镇卫生院签订服务合同,约定双方的职责与权利、服务包内容、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标准等;试点乡镇卫生院再与村级服务机构签服务合同。在全县推开后,改为由县卫生局直接与各乡镇卫生院签订服务合同。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两级服务机构需要密切协作,利益捆在了一起。”当地的一名村医说。

武陟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取以乡为中心的总负责制,乡村两级共同承担,每个项目都根据乡村两级的服务能力划分各自的职责,并在服务合同中进行确定。乡镇卫生院要对村卫生室提供技术指导,进行监督评价,并支付服务报酬。

实施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后,乡村服务机构的服务理念开始转变,变被动提供为主动参与。因为利益有保证,很多卫生院的业务骨干主动要求搞公共卫生服务,从侧面也保证了服务的质量。

同时,群众的健康保健意识明显提高,变被动医疗为主动保健。例如,高血压患者在村卫生室就诊率提高了40%,村民有了疾病不再扛着。乡镇卫生院门诊人次、住院人次也都明显上升。

该试点实施的两年多时间,全县建立居民健康档案9万户,占总户数的50%;为2.1万65岁以上老年人实施健康管理,管理率达到95%;高血压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由2009年12月的42.3%提高到66%;糖尿病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达到70%;孕妇、儿童的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86.5%、90%。

发挥社会的服务能力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在积极探索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组织进入公共服务领域。2012年和2013年中央财政先后安排共4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累计包含847个项目,涉及十多个省市的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救助、受灾群众救助、教育培训等领域。

自2003年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如北京、上海、广州、浙江等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探索不断增多,形式多样,购买的领域涉及教育、公共卫生和艾滋病防治、扶贫、养老、残疾人服务、社区发展与矫正、环保、政策咨询等诸多方面,购买资金逐年增加。如2005年至2007年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累计达1.24亿元;深圳市2006年至2009年共投入2.12亿元资助500多个社会组织实施“居家养老”等项目。2010年上海各级政府通过购买服务、补助等形式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37.89亿元,2011年更达到41.02亿元。上海、广东、无锡、宁波等地还陆续出台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规范性文件,探索相关的制度建设。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明确,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为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此外还明确了基础设施、环境保护两个领域也是基本公共服务重点任务,包括:行政村通公路和客运班车,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全覆盖;行政村通电,无电地区人口全部用上电;邮政服务做到乡乡设所、村村通邮;县县具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环境监测评估能力;保障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等。

甘肃省在基本公共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方面做了探索。为了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甘肃省以提高贫困地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为重点,加快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向贫困村覆盖,努力实现贫困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今后的扶贫开发中,甘肃省级财政力争每年对58个片区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幅高于全省对县转移支付水平3个百分点以上,主要用于职业教育、劳动力培训、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项目。省发改委将积极指导贫困县编制规划、制定标准、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资源,构建起规范化、标准化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为了让更多的适龄儿童就近就地入学,最大限度降低辍学率,甘肃将统筹发展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在2016年实现每个乡镇有一所中心幼儿园的基础上,支持人口较多的建制村建设村级幼儿园。并将加快中小学校舍改造和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提高职业教育能力,力争贫困地区各级教育水平达到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目标要求。

公共卫生方面,甘肃将健全农村疫病防控体系,到2016年,使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完成空白村卫生室建设,建制村标准化卫生室覆盖率达到80%。到2020年,在一县一所标准化医院的基础上,再为每个县建设一所标准化医院。

另外,甘肃还将加强贫困村的基层文化和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到2016年,使一半的建制村有标准文化活动室,基本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建制村有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同时,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新农保和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扶贫开发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到2020年使农村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第7篇:乡镇职能站所扶贫工作范文

一、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和“三大主题活动”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成立了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体党员参加的第二批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关于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的安排意见》,扎实开展了“三讲一收看”活动,并组织班子成员去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结束的江油司法局学习了经验。深入各乡镇进行调研,形成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大调解“机制,构建社会和谐稳定》的调研报告,现已转入分析检查阶段。

在“三大主题活动”中,机关各股室利用双休日结合本职工作对基层司法所长及08年新进司法助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局的安排,为确保每位参考人员都能按期参加“三大主题活动”在线考试,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了在线考试考务领导小组,制定了“三大主题活动”在线考试方案,并于**年5月22日组织全体职工参加了全省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在线考试。

通过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三大主题活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达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证、服务人民的司法行政队伍,为我县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两加快、一构建见成效”的总体要求,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行政保障。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制定了**年度五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二是编印并发放了《农(居)民读本》47600册,县委书记廖明为读本作了序;三是年初与93个责任单位签订了《普法和依法治理责任书》;四是集中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五是结合**县新城区建设,深入到龙安镇涉及新城区建设征地拆迁的村社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在“5.12”期间,与全县工作组一道在**镇开展灾后重建集中整治巡回法制宣传;六是县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实施五五普法工作的汇报,我局正认真搞好调研,撰写高质量的汇报材料;七是每季度到示范单位指导一次工作,制作了一期“普法园地”节目,深入到5个具有代表性的乡镇、部门、村(社区)、企业、学校等5个层面的普法责任单位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并搜集“法律六进”、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以矛盾纠纷为主线,不断完善“有纠纷找司法”的大调解机制,整合辖区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坚持边预防、边排查、边化解工作制度,切实做到“大调解、大稳定、大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平府办发[2007]114号),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调解程序和文书制作等方面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规范。;为使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成为人民调解工作最前线的指挥员和战斗员,我局根据司法所工作职能,组织编印、发放了《司法助理员工作手册》,用于指导司法助理员更好的开展业务工作,对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建立排查矛盾纠纷数据库,每月22日按时收集、梳理、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经过多方努力,规范了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年上半年全县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770件,调解成功761件,履行761件,防止矛盾纠纷引起自杀4件4人,防止民转刑11件11人,防止群体性械斗8件12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4件285人。半年共发放补贴的规范化调解案件174件,发放案件补贴7500元。二是司法所建设“政府交钥匙”工程抓得早,抓得实.首先,成立了司法所重建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计划,落实了方案,打捆重建责任明确;其次,在工作方法上与乡镇政权建设同步立项、同步设计、同步招投标、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采取先易后难、先重灾区后极重灾区建设;再次,积极主动深入到乡镇参与具体工作,并协助乡镇做好了与县级各部门的协调工作。25个恢复重建项目(24个司法所建设、1个办公楼加固)现已开工2个,准备开工2个,进入招投标12个,立项4个,进入设计阶段5个。三是按照市局安排,在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全县4个基层法律服务所、9名执业人员通过教育整顿活动,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服从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达到了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

四、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根据市、县要求和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实际需要,印发了《**县司法局关于落实**年度“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的计划》(平司法[**]12号),提出了**年“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资金保障、工作标准和工作措施。二是现已动工建设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接待大厅和白马、水晶2个规范化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三是多次对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咨询程序等业务知识的专题培训,并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调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平司法[**]35号)文件,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范围及标准进行了调整。半年共完成了106件法律援助案件及1056人次的法律咨询服务,多次深入平通、**、水观等重灾乡镇宣传《法律援助条例》,接受宣传人数2800余人次。

五、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已全面铺开,县委办、县府办于**年3月9日下发了《关于**年在全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委办发[**]4号),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适用范围、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程序;加强了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在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的衔接;就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对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两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开展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劳动,进一步充实完善自我,均表示将认真接受改造,努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半年共摸底社区矫正数88名,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1名,解除矫正3名,解除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为零。

安置帮教工作坚持走衔接规范化、安置市场化、帮教社会化的路子,以防止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积极做好衔接和帮教落实工作,利用安置基地,努力为归正人员解决困难和生活出路,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种优惠政策,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以县委办、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调整**县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平委办[**]28号)文件,各乡镇(街道)也相应调整了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四财蓄胜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半年回归人员22人,安置率为100%,重新犯罪率为零。

六、公证律师工作

按上级要求,对公证处、公证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了年度考核,并签订了**年目标责任书。公证处积极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对因地震灾害引起的遗产继承、子女变更监护人、收养、财产分割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并做到服务周到、程序简化,安抚了受灾群众受伤的心灵,实现了法律服务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42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5件。:

律师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对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进行了年度考核,在律师队伍中加强了律师党建工作,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为灾后重建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

七、积极争取对口支援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支持

一是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我局努力下,今年**省司法厅给我局捐赠了C—RV汽车1辆、一体机一台、台式电脑15台、笔记本电脑15台、数码相机15部,价值50万元。县委政法委在政法应急资金中拨付25万元支持我局购买一辆雪佛莱越野车,用于灾后重建法制宣传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八、积极参与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

一是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做好了**6户遇难学生家长“一帮一”的安抚和重建工作。

二是在灾后重建中,按照县委的部署,把让受灾群众早日住进永久性住房为工作目标,认真做好平通镇石坝村334户农房重建、40户加固维修的工作,协助解决受灾群众在宅基地、建材、火砖等方面的困难。截止目前,共有重建户333户,已开工210户,主体完工200户,已入住户190户。

第8篇:乡镇职能站所扶贫工作范文

论文摘要:农村社会救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搞好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农村社会救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搞好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永州市的情况看,经济欠发达,598.5万人口中农业人口达504.6万人,占总人口的84.3 % ;农村贫困人口达89.7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17%,其中绝对贫困人口36.9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7%;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自然灾害频发,每年都不同程度的遭受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龙卷风、冰雹、干早等多种自然灾害,常年受灾人口达200余万人次,需政府重点救助的45万余人。由此可见,进一步加强、整合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众的救助需求,是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是从根本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保持稳定,加速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

一、意义深远:助弱同进,共享发展

    “按照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每一位社会成员都应过上合乎人类尊严的生活,这构成了对弱势群体实行的公益救助的基本理据。”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扶助弱势群体,对于促进社会各个层面和谐进步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

    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事业进步和改革发展的基本条件。当前,永州市正处于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快速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比较复杂,弱势群体具有很强的同质性、集中性和群体性。这种特点一方面使他们表达和追求自身利益的能力增强,另一方面他们的利益如果被忽视或处置不当,就会使他们采用非理性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给社会带来不稳定隐患,进而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瓶颈。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利于化解突出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维护和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缓解弱势群体的失衡心理,有效促进社会的持续稳定。

    2.有利于更好地凝聚发展合力

    建设全面小康,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让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热情充分进发,让个体社会成员的聪明才智充分涌流。困难群体作为社会成员的组成部分,由于处于弱势位置,容易被忽略,不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对党和人民缺少归属感、认同感和信任感,不利于他们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心,更可以让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到社会全体成员,有利于团结弱势群体,凝聚促进发展的合力,调动全体成员谋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全力促进和谐社会的实现。

    3.有利于更好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真诚友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民族。进一步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仅能给予困难群体物质上的救助,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而且能调动社会各个层面的群众共同关注弱势群体,进一步营造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社会风气,有利于更好地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促进团结友爱、平等互助的道德风尚和价值观念的形成,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发展进步。

二、工作成效:因地制宜,扎实有序

    1.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目前,永州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2万户27.6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5.5 %,月发放低保金1049万元,月人均救助水平为38元。2008年上半年,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了农村低保扩面,将农村居民中无劳动力或因病、因残等原因致使主要劳动力丧失、因生存条件特别恶劣地方常年生活困难居民等三类家庭全部纳人保障范围,新增低保对象12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目标。

    2.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完善

    为缓解农村困难群众的看病就医压力,根据上级要求,永州市从2004年开始在东安县、新田县开展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试点,迈出了探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第一步。2005年,对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农村五保户等特困对象家庭中患恶性肿瘤、尿毒症、肝硬化腹水、白血病以及其它年医药费在1万元以上大病的,给予500-3000元的医疗救助金,在全省领先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2007年,结合全市实际,在救助范围上扩大到城乡低保边缘户,救助病种增加了精神病种,救助标准提高到1000-4000元。2008年,面向全市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城乡低保边缘户、百岁老人等特定对象,逐步建立和实施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援助五位一体的新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市在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以来,共累计救助农村大病救助对象1.42万人次,发放救助金2468.8万元,人均年救助水平为1738元;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参合34.3万人次,资助金额533万元。

    3.农村五保供养水平进一步提高

    永州市共有五保对象51214人,占农村总人口1.27%。共有乡镇敬老院106所,村级“五保之家”46所,集中供养4854人,其它46360人由村、组分散进行供养,分散供养标准由2005年年人均600元提高到10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2005年1200元提高到2070.46元,农村五保户生活有了较大改善。2006年国务院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后,五保供养资金从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和市、县财政预算中列支,建立了“政府牵头、民政负责、财政投人、按标施保、应保尽保”的五保供养工作新体制。2008年,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要求将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经费和工作人员工资列人财政预算,不得在发给五保供养对象本人的供养资金中列支,从而有效地保障了五保户的基本生活权益。

    4.灾害救助工作不断规范

    一是规范了救灾款物管理工作。2008年,永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永州市基层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操作规程》的通知,对救灾款物的申请、拨付与发放、管理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确保了救灾资金分配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救灾款物及时落实到灾民手中。二是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初步形成。2008年,市政府出台了《永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成立了永州市减灾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应急救助体系,形成了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三是救灾资金投人大幅度增加。2008年我市累计受灾人口702万人次,直,接经济损失145.07亿元。向上级争取救灾资金9395万元,救灾棉被39111床、棉大衣1000件、帐篷443顶,市本级财政配套救灾资金500万元;一年来,发放救济粮3522吨,救济灾民42万人,发放衣被20万件,救济灾民巧万人,救济伤病人口7.83万人。全市共为灾民恢复重建房屋12042户45163间。由于救灾工作应对处置及时果断,救助措施得力,在应对2008年百年不遇的冰冻雨雪灾害和五十年不遇的“6·13”洪灾过程中,做到了大灾面前零死亡,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

   三、存在问题:基础薄弱,任务艰巨

1.社会救助立法滞后

    迄今为止,我国尚没有一部社会救助方面的专门性法律,农村社会救助工作中除五保供养以政府法规形式颁布以外,其它各项工作都是通过各种规范性文件的,缺乏法律权威、制度刚性和惩处力度,实施过程中有令不行、违规不禁的现象比较突出。

    2.基层机构队伍薄弱

    据调查统计,撤区并乡建镇以前,全市有区乡镇430个,按每个区乡镇配一名民政干部,至少有430个,撤区并乡后,全市共有198个乡镇和办事处,只有民政干部271人,平均每个乡镇1:37人,比撤区并乡前减少1s9人。所配民政干部专职的少,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素质不高。近几年民政部门新增城乡低保、城乡大病救助、乡镇敬老院和村五保之家建设和管理、五保供养资金发放等工作,全市每年救济灾民30万人以上,城乡低保人数30余万,农村五保户有4.2万人,重点优抚对象s.3万,大病救助近万人,还有71万老年人,直接工作对象140万人,日常管理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近年来,民政救助资金大幅度增加,由乡镇发放的民政救助资金,有的几百万元,最高的达到近1000万元,社会救助各项资金在基层的发放问题令人担忧。如宁远县水市镇,辖区人口7.3万人,有民政工作对象5000;余人,全市发放各类资金335万元。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时,将乡镇民政职能划人社会事务办,明确由s3岁的李某1人负责全镇民政工作,并兼驻村任务。李某不仅要负责5000名民政对象的人户调查、初审、年检年审、动态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还要逐户建立规范的统计台账和工作档案,该人不懂电脑,工作效率十分低下,难以按规定要求完成各项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只能应付了事,导致社会救助基础工作不扎实。

    3.救助资金投入少

    一是国家财政投入不足,各项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普遍存在较大资金缺口,导致保障水平偏低。以农村低保为例,2008年全市低保人数为27.6万人,全年上级下拨的农村低保资金为6765万元,按人平计算,月人均仅有20元,人数是城市低保的2.6倍,上级下拨资金不足城市低保的一半,月人均救助水平不足城市低保对象的1/3。二是本级财政配套资金难以足额到位。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农村五保、农村低保、农村医疗救助均要由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由于市、县区财政困难,往往未能足额配套,或列而不支,致使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得不到保证,工作开展乏力。

    4.城乡救助发展不均衡

    社会救助工作涉及到民政、劳动、教育、卫生、房产、司法、扶贫、国土、规划建设等多个职能部门,但各部门之间缺乏联动,存在各行其事的现象,尤其是在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确定,救助项目安排,救助资金的投人等方面缺乏统一安排,导致多头救助、重复救助、遗漏救助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社会救助整体优势的发挥。同时,还存在城乡救助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如城市低保对象享有的廉租房政策及生活用水、用电、有线电视收视等价费优惠措施,农村救助对象暂时不能享有,整体救助水平较低。

四、根本举措:统筹运作,合力推进

    1.加快救助立法进程

    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家应尽早出台《社会救助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把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对社会救助工作机构、人员、资金保障作出刚性规定,为依法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要在社会救助机构、人员、编制等问题上给予重视支持,特别是要解决社会救助机构人员的公务员身份问题。加强乡镇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解决有机构、有人做事的问题,我们建议在乡镇设立民政所或社会救助站,小乡镇安排3至4个,大乡镇安排4至6个干部,专门从事民政工作,在行政村设民政联络员,并适当解决待遇,以切实解决好基层民政工作有人干事的问题,为工作落实,规范管理,资金发放公平公正提供组织保证。同时,要建立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准人机制,严把进人关,加强在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3.扩宽资金投入渠道

    一是加大财政投人。市、县两级政府应根据本级财政实际,把社会救助资金列人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乡镇也要设立专项救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要加大跑“部”进“厅”力度,多争取上级支持。三是面向社会筹集资金。大力开展各种慈善募捐活动和对口捐助活动,积极引导和鼓励慈善团体等非营利性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活动,如救助服务、志愿者活动等。要发动社会力量,搞好救助对象在医疗、教育、住房、司法援助等方面的专项救助。

    4.强化救助工作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为基础,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应急措施相配套的灾害救助体系。对灾民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灾民生活安排方案,进一步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建立健全以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临时社会救济为补充,各项优惠政策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在农村,通过全面总结低保试点经验,积极扩大保障范围,逐步在基层推广实施。同时,进一步落实“五保”供养条例,完善“五保”供养制度,维护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三是建立健全以老年人福利服务为重点,社会福利服务机构为骨干,基层福利服务网络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第9篇:乡镇职能站所扶贫工作范文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总体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体

(一)我县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其所属各部门;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

(一)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二)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四、县府及部门应重点公开的内容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二)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十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十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十五)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五、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应重点公开的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县里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应在2008年5月1日前,明确机构,指定人员,落实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地各部门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三)各地各部门在公开政府信息时,要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