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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年,按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大力开展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为建设“平安__”,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当前司法行政工作领域正不断扩大,任务日益加重,工作方式也从传统操作向现代信息化交流转变。面对新形势下新的挑战,工作发展进程中也就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司法所职能强化和人员不足问题的日趋突出。基层司法所担负着组织和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多项职能,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要求。经费保障亟待加强。由于基层司法行政承担着多项职能,需要大量经费保障基础建设、装备配备、办案经费,保障司法行政工作正常开展。
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一要坚持开展矛盾纠纷常规排查调处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使各类纠纷在萌芽状态被消灭,在基层被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二要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强化维稳职责,增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实现调解数量、质量和调解成功率不断提高,预防和减少重大纠纷和的发生,实现街道(镇)、村居(社区) “无民转刑、无非正常死亡、无群众性械斗、无群体性上访”,民间纠纷调解率达100%以上,成功率达96%以上。三要在特殊敏感期、节假日前后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重点排查调处社会难点、热点纠纷和群体性纠纷,着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内部、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纠纷常态化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要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开展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检查。规范人民调解卷宗档案管理,提高调解工作水平。五要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工作,在巩固街道(镇)、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成立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在工业园区、大型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运用人民调解的方式处理行政纠纷和民事纠纷。
一、摸清实情找准思路
区街道办事处地处繁华市区,成立于年,辖4个社区居委会,13个居民小组,常驻人口6.9万人,暂住人口3.2万人,驻辖区行政企事业单位48家。自那时起担任街道司法所长,面临辖区下岗再就业人员多、进城务工人员多、弱势群体多、民间纠纷矛盾多,“四多”现状给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巨大压力。针对这一现状,她不怕困难,走访社区和居民,很快摸清了辖区基本情况,她用心梳理出明晰的工作思路。积极建议并争取得到了街道党委、办事处一班人高度重视,首先从调解队伍建设、人员素质提高、灵通纠纷信息、落实责任和奖惩等方面入手,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三个月不到各项工作全部到位,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局面。有了坚实的工作基础,各调解网络协调运转,几年来多次受到省、市、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表扬和肯定。
二、用心调解任重道远
人民调解就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依法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说服劝解、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剪不断,理还乱”费力不讨好,是调解员最大的忌讳。如何扬长避短因势利导搞好人民调解工作,她反复琢磨认真学习研究,总结出一套有目共睹的工作经验和方法,用她自己的话说必须做到“五要”:
一是认识要提高。三方面的认识,一个不能少。一方面多汇报多请示,提高各级党政干部对人民调解工作深刻认识。二方面提高人民调解员对自身工作的认识,调解是基层自律、至高无上。三方面是让群众认识调解处理问题,方便快捷、公平合理,从而普遍受欢迎。为了提高这三个方面的认识,三年来写出工作请示、报告、调解案例、经验调查文章30余份;培训教育调解员9场次,宣传鼓励先进调解员3人获各级表彰;积极宣讲人民调解政策,在社区打出了“有纠纷,来调解”的便民承诺,公布的调委会电话成了民间的“110”。
二是队伍要无私。“心底无私天地宽,有事放心让你管”,纯洁的队伍才能办公道的事,是老百姓朴素的追求。所以她积极推行“自愿报名、群众推荐、考察公示、社区聘任”的公推公选办法,把社区责任心强、热心人民调解事业的优秀楼院长、社区“五老”及社区有一定威信的人员选拔进来,确保了基层调解组织有机构、有人员。四个社区的调解队伍一组成,就受到当地群众的公认。
三是公信要树立。“公生明、廉生威”,严格按照人民调解原则处理大小纠纷,讲政策、讲法律、讲事实,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大大提高了人民调解组织的公信力。2011年3月,70岁老人因家庭赡养纠纷,四处上访指责其幺女夫妻不尽责任,矛盾激烈惊动公安及媒体。立即指导相关人员参加对其家庭纠纷进行调解,苦口婆心达成了调解协议,然而履行赡养协议时再度起纠纷,老汉一时怀疑起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作用。再次找到老汉和他幺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翻开法律文件规定,指明人民调解在法律中的地位作用,若再不履行诉讼法院时将得到确认后强制执行。让他们父女都明白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度,这场家庭赡养纠纷也在人民调解中得到了化解,并缝补了撕列的亲情。
四是调解要及时。灵通纠纷信息直接影响着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得及不及时、调解难度升不升级、调解成功率和巩固率高不高。坚持从年起推行在社区楼院小区设置纠纷信息员,建立了信息员定期排查反馈、重大活动期间排查反馈和发现纠纷及时报告制度,确保了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调处,主动揽事上身。调解员的手机、座机向辖区居民公开,也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居民。如两口子打架,半夜把调解员喊拢的时候就不少,社区调解员杨志高一个月就遇到了3起。五是责任要落实。积极制定和严格执行辖区负责制、首问责任制和调解包案制,并与基层调解组织签订了工作责任书。凡楼院小区发生的纠纷由小区或居民组调解小组调解、社区调委会派人协助。凡小区或居民组调解不了的纠纷由社区调委会负责调解,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上交矛盾;个别社区调解不了的疑难、重大纠纷才由办事处调委会或独立调解或联合有关部门调解。凡纠纷当事人首先找到哪一级调解组织就由该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决不允许推诿和应付了事;凡出现调解未成功或反弹,甚至纠纷当事人上访,均由责任调解员一包到底,包括自己到上级机关接人劝解。明确的责任划分和严格的责任制度以及工作考评,有力促进了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一、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1、着力解决司法所管理体制的理顺问题,积极落实《市司法局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意见》和《市乡镇街道司法所管理办法》,把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作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对司法所人、财、物的规范化管理,力争使司法所管理体制理顺有新的突破,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2、加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加快推进第四批国债项目建设,逐乡街狠抓落实好。
3、加强司法所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针对司法所管理体制的不断推进,全面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指导司法所在“双重管理”体制下全面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实现司法所体制理顺工作无缝对接。
4、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省市的文件精神,把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和省级示范司法所当做今年的着力点,以点带面。
二、深化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1、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省人民调解条例》,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要求,积极认真地开展创建标准化调委会的活动,重点提升村级和社区调委会标准化建设的水平。
2、加强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落实调解优先原则,强化人民调解这项基础工作,发挥调解的职能优势,适时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全面推行五步工作法和五位一体的排查创建机制,做到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网的建设,按时完成各项统计和填报工作。
3、加强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互动全面管理,不断完善,适时推广。司法员应主动经常与法院调解指导员联系,交流调解经验及意见。
4、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对乡街、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调委会主任进行业务知识、调解技能,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认真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一、打牢基层基础,加强基层调处组织建设。
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设上,我县自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以来,县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始终作为巩固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项保障措施来抓,在县乡两级分别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和各基层司法所,负责社会矛盾纠纷的信息收集掌握,复杂疑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村组人民调解的指导工作,跟踪回访和反馈已调矛盾纠纷协议的履行情况,对存在的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协调联合做好预防控制工作。在村委会(社区)一级,一方面,把选任人民调解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积极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协调沟通,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调整充实和壮大基层调解队伍,任前广泛听取当地干部群众意见,集思广益,按照好中选优、优中择能的原则把思想品德好、年轻有文化、掌握一定法律法规,熟悉当地情况,群众公认的优秀同志选拔到人民调解工作岗位,对不适宜做调解工作的同志做到及时更新,对缺漏人员及时补充,村级人民调解队伍进一步优化壮大;另一方面,以乡(镇)党委文件明确村级调解委员会班子和工作职责,按照村委会大小和人口数量,每个村委会(社区)设调解主任1人,委员3—9人,为便于工作协调和职能发挥,根据各村委会具体情况,实行村级调委会主任专任或村委会干部兼任相结合搭建村调委会班子;其三,对村民小组一级,由乡级调解组织配合村委会(社区)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采取群众推选和乡村调委会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选配群众信任、有一定法律法规知识和协调处理能力的同志担任调解员,充分发挥他们在最基层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和特点,就地化解消除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在全县8个乡(镇)、114个村(居)民委员会791个村民小组建有乡(镇)村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调解小组,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调解人员达2574人,其中乡(镇)村两级有调解人员992人,村民调解小组有调解员1582人,同时在县内接边乡(镇)之间,跨区域邻边县乡之间建立了接边地区社会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机制,与接边等接边县乡签定了接边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协议,县内乡镇之间互签了联防联调工作协议,人民调解队伍的逐年发展壮大,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领域的不断拓展延伸,各种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在基层一线通过调解组织的扎实工作得以遏制和消除。
在人民调解场所建设上,乡(镇)一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办公室在司法所,与司法所合并办公,设立有独立的调解室,做到了调解制度、程序、纪律规范上墙,有必要的桌椅等办公条件,调处的矛盾纠纷制作有文书卷宗,有台帐档案。在村民委员会和社区,遵循因地制宜、经济使用的原则,设立有单独的调解室,做到了有房子、有牌子、有印签、有桌椅、有台帐表册,按照卷宗规范化、文书格式化的要求,制作有法制宣传登记表、简易纠纷调处登记表、疑难纠纷登记表,卷宗档案实行一案一卷,统一格式,相关材料完整,手续完备,同时制定下发了下访调查、信息报告、回访反馈和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每月由司法所对工作开展情况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帮助指导和督促整改,村级调解室工作统一规范,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在人民调解队伍能力建设上。一是把调解人员培训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按照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乡(镇)为单位,就近组织,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现场调解培训、下乡培训等多种方式,邀请上级领导、相关部门资深人员,专门抽调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培训授课小组,对人民调解工作经常适用的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的性质任务、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以及人民调解的原则、程序、技巧和调解格式文书制作、剖析点评典型案例进行现场授课,面对面辅导讲解,基层调解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熟知掌握和应用水平明显提高,为调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分批次有针对性地组织乡(镇)村调解主任参加上级培训、到邻县邻边和县内乡(镇)之间学习交流取经,吸纳借鉴他人经验典型为己用,提高调解人员在处理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实践本领,近年来,我县在认真组织参加系统组织集中统一培训学习的基础上,加强与邻县邻边的相互交流和观摩学习,在县内分批次组织调解主任进行现场学习交流,达到了取长补短、相互借鉴的效果;三是加强对基层调解人员经常性业务指导和帮助,经常性开展业务大练兵活动,实行司法所人员连片包村的办法抓好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适时对基层调解人员的业务进行指导和帮助,达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丰富基层调解人员的实战经验,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培养锻炼了一大批熟悉法律、掌握政策、精通调解、会做群众工作的调解员。
二、预防宣传为先,抓信息掌握和纠纷防控工作。
在调处机制建设当中,重点围绕“调”字作文章,在“防”字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六个方面的工作机制。矛盾纠纷统一排查机制,以乡(镇)为单位,在抓好矛盾纠纷经常性调处化解的同时,坚持季度集中对社会矛盾纠纷统一排查,由各地制定符合其具体情况的排查方案,统一时间共同组织实施,切实做到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接边地区以传真、电话、信函和人员往来保持经常性沟通与联系,做到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及早做好预防消除工作,从源头上遏制矛盾纠纷激化引发刑事治安案件。信息联络和反馈机制,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充分依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人缘、地缘优势,及时收集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源头,经常性分析矛盾纠纷发生的规律、特点及其解决的办法措施,从抓早、抓小、抓苗头着手解决问题,消除隐患。领导接待机制,把每月的25日定为局长、所长接待日,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进行解答、回复、分流和督办。疑难复杂纠纷联合调处机制,在矛盾纠纷调处中,注重通过部门联动协作进行有效资源整合,提高调解的有效性,对复杂疑难纠纷需要两个以上部门联合调处的,及时向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和政法委报告,明确牵头部门,指定责任单位,相互配合,形成力量联动,开展联合调处,确保真正解决问题。已调矛盾纠纷回访反馈机制,对已经处理和解决的矛盾纠纷,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定人联系,不定时到其家中进行回访,做到经常性了解掌握协议履行情况、双方当事人思想动态和心里变化,举一反三,从源头上防止矛盾纠纷出现反复。责任追究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分管联系乡(镇)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基层司法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地发生的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妥善调处或因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纠纷激化的,视其情况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引发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械斗和聚众上访的,当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当年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在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坚持宣传与预防、宣传与教育、宣传与普法相结合,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以预防为重点开展工作。一是采取散发资料、广播标语、开展法制讲座、设立法律咨询点、进村入户讲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思想意识,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坚持调解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在对已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时,组织当地群众现场旁听,讲事实、辩法理,调处一片,教育一村,教育引导当事人和广大民众自觉学法守法,通过合理合法的正规渠道反映利益诉求,把调解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三是在基层人民调解室醒目位置设立温馨提示,教育引导群众在依法维权,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的同时,本着遵从法律、尊重事实、互谦互让、以和为贵的原则,力求通过调解文化搭建双方心灵沟通平台,化解矛盾,并通过温馨提示营造良好调解氛围,使当事人双方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解决处理问题。
在抓基层一线情报信息工作中,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县社会矛盾纠纷信息情报上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地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充分依托和发挥当地村组干部、基层调解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收集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源头,定人连村摸排清查各地矛盾纠纷发生规律及其特点,注意随时发现新情况,掌握新动向,在基层一线遏制消除矛盾纠纷苗头。各地对排查梳理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情报,按照及时准确、客观真实的原则,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对策,按月进行上报分析,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做到矛盾纠纷情报信息来源准确及时,为预见、预防和化解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源。
三、创新激励机制,实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
在落实人民调解日常工作经费、培训经费财政承担的基础上,今年司法局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发挥基层一线调解维稳功能,创新基层人民调解员报酬激励机制,把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与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员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向县委政府汇报,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并与财政联合行文出台了《县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以案定补实施意见》,按照“谁调解、补偿谁”的原则,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解决的矛盾纠纷实行以案定补,标准为简易纠纷每件定补5元,疑难复杂纠纷每件定补50元,热点纠纷每件定补100元,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200元,特别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300元的标准进行以案定补,把调解案件与落实报酬按调解案件难易程度以“计件”补助方式统一规范固定下来,以案定补的落实兑现按季度由县局抽人到各乡(镇)通过抽查、回访、阅卷宗等方式进行考核兑现。“以案定补”的落实兑现,避免了调解员在工作中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以发放“计件”工资的形式从根本上解决了基层调解员的报酬问题,进一步激活了人民调解工作,一是纠纷调处数量、质量有大幅度上升,今年与去年相比纠纷调处上升近70%,且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卷宗,痕迹管理走向规范。二是人民调解员积极性得到调动,化解纠纷能力显著提高。实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来,遵循“谁调解、补贴谁”的原则,打破大锅饭思想,调解员在经济上有了一定补助,工作得到社会肯定认可,调解员主动介入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明显增强,“以案定补”实施以前的推拖慢延现象变为自觉行动,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的机制得到有效保障,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得以落实,基本做到案结人和,用较少的经费投入化解处理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成效显著。三是调解网络得到有效带动。按照构建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的要求,在县一级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组建了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县直相关部门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室,在乡(镇)健全完善村级调委会及村调解小组,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横纵结合的调解网络,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延伸。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的有效运作,体现了政府公共财政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人民调解工作“埋单”的理念和要求,激化了基层调解组织活力,使人民调解工作方便及时快捷、操作成本较低、亲和力较强、兼之调解组织体系完善、调解队伍庞大的优势得到充分体现,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四、坚持公正原则,狠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
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报告人民调解方面的工作情况,用工作的成效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二是注重发挥基层调解人员扎根基层、联系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和特点,时刻关注各村各寨的矛盾纠纷发生动向和接边矛盾纠纷可疑迹象,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与土地、林业、民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接边地区的联络沟通,整合人民调解资源,按照矛盾纠纷的性质属性,明确责任主体,多家互联互通,共同协作解决因山林、土地、葬坟、资源争执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四是坚持领导联系、科室联挂基层司法所调处矛盾纠纷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村委会调处矛盾纠纷制度,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复杂疑难纠纷县乡两级共同协作解决;五是注重加强与毗邻等接边地区的沟通协作与联系,以电话、传真、信函、人员往来等多种形式互联互通社会稳定动态和矛盾纠纷情报信息,对接边地区矛盾纠纷做到早预防、早介入、早消除;六是开辟老、弱、病、残、贫维权绿色通道,对老年人赡养就医、未成年人抚养就学、侵害残疾人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等矛盾纠纷进行法律援助,发现苗头、及时介入,说理讲法,预防疏导,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七是认真做好“148”电话咨询解答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148”专线经常保持畅通,有专人值班解答,对来信来访人员热情接待,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能答则答、能办则办、急事特事及时向领导报告,属于其他部门办理的告知办理渠道和途径,需要提供上门服务的及时向领导汇报提供上门服务。去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892件,调处成功9635件,调处成功率达97.4%,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96件109人次,防止民间纠纷激化转化为刑事案件121件826人次,防止劝解民间纠纷引发群众性械斗114件4868人次,避免和劝解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性上访89件3237人次。基本达到了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分流、为公安排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目的,人民调解的主渠道作用显著发挥。
在狠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同时,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配合。为督促落实已调矛盾纠纷协议履行,县各级调解组织对已调矛盾纠纷实行回访反馈制度,定人定案不定时对已调矛盾纠纷进行回访落实,做到一般纠纷适时回访、重点纠纷定期回访,随时了解掌握协议履行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心理变化,举一反三,从源头和苗头上抓死已调矛盾纠纷再次出现反复。同时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配合,创新调解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履行和诉前民事纠纷调处机制,人民法院在受理已调矛盾纠纷协议履行案件过程中,邀请基层调解人员参加,依照法律规定程序,严格审查把关,对于调解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事实清楚明了的调解协议,在立案前和时依法依理说服疏导,教育引导,讲清说明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开导督促双方各自履行协议,自觉维护调解协议的严肃性,对于事实不清、适用法律存在瑕疵、调解程序不合法不规范的依法进行庭前调解,尽最大限度在调解阶段达成协议解决问题。
人民法院在受理尚未经基层调解组织调处的民事案件时,开展人民调解进驻法庭联合办案,由人民法院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在立案庭、中心法庭庭前调解和法庭诉讼调解工作中参与调解,在时或立案前通过人民调解程序化解矛盾纠纷,尽量减少当事人在情感、经济等方面带来的负担,在村(社区)一级,通过基层“三室一庭”建设,优化便民利民措施,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资源,流动法庭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联合办案,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做到警力下移、机制联动、现场办公、联合调处,许多民事案件通过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联合互动得到有效化解和及时处理,调解协议的合法有效性得到较好维护,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得到良好融合,联合互动功能得到较好发挥。
五、注重痕迹保存,规范卷宗档案管理。
一、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一)、调解经费落实情况:
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共计392400元。
(二)、创新考核机制:
对人民调解实行“一事一案、一卷六表”以案定补考核,一是简易在2009年5元的基础上增加到每件定补10元,二是对疑难纠纷每件定补50元,三是对热点纠纷每件定补100元,四是对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200元,特别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300元。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并把考核经费直接兑现到调解人员手中,同时将人民调解委员会考核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年终对优秀工作人员及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三)调解队伍组织建设情况:
遵循“好中选优、优中择能”的原则,把品德好、有文化、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熟悉当地情况和群众公认的1582名优秀党员和年轻干部推荐为人民调解员,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人民调解组织,壮大了人民调解工作队伍。目前,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居)民委员会791个村民小组均设立了乡(镇)、村、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村民调解小组,并在县焦化厂等企业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做到“四有”,即有房子、有牌子、有印签、有桌椅,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创新体制机制,千方百计解决工作激情、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信心问题。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集中统一排查、信息联络反馈、领导定期接待接访、社会重大热点难点问题联合调处、已调矛盾纠纷回访反馈和责任追究落实六个方面的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把落实人民调解员报酬与调处解决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行“以案定补”调处工作机制,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高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得到妥善处置和化解,创造了××人民调解有史以来调解案件最多、调处成功率最高的历史,最大限度保障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调解基本达到了为县委政府分忧、为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目的。
(四)规范操作程序,千方百计解决创新调解方法和提升调解水平的问题。首先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按照“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一批基层调解主任到上级进行专业培训和辅导。同时,由司法局牵头,以乡(镇)为单位,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批组织调解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适用的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的性质任务、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程序、技巧和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进行现场授课,面对面辅导讲解,提高了基层调解人员的法律法规应用水平,为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组织科室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到局上进行培训10期,受训人员320人次。再次对村(居)调委会调解主任、调解委员采取集中到乡(镇)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21期;受训人员885人次;对村(居)、调解小组采取以会代训、调解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下乡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受训人员2100余人次。例2009年5月5日至5月10日,县司法局、财政局、纪工委、司法所组成工作队一行8人分别到各乡镇及村委会召开培训会,共培训9期,受训人员150人次,在培训中具体做好5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组织村级调解员及全体司法干警学习各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相关文件,二是县局分管领导从5个内容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并提出要求,三是县第一纪工委徐书记就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四是结合各村各寨的地方特点,编制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二十四孝图”、“普法四季歌”、“人民调解温馨提示语”以及民间群众自编自创的宣传社会稳定和谐的戏曲小品印发给大家。在人民调解室显眼的位置绘制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尊老爱幼、以和为贵等宣传图画,在乡(镇)农村人口密集场所组建法制宣传文艺队,利用农闲、节庆和大型活动广泛开展贴近农村、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法制文艺宣传活动,使群众在陶冶情操的同时,自觉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五是播放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制作的《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其次是明确各级职责,严格调解程序。始终遵循“矛盾不上交、责任不推卸”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特点,节约当事人经济开支,立足一般纠纷基层一线解决,复杂疑难纠纷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重大热点难点问题逐级上报联合调处解决,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复杂纠纷不出乡、热点难点问题不出县。2009年以来县乡两级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内矛盾纠纷6068件(其中婚姻家庭1155件,赔偿860件,房屋宅基1115地件,邻里1066件,生产经营446件,债务345件,其它947件,调处成功5933件,调解成功率97.7%)。防止民间纠纷引发刑事案件23件251人次,防止群众性械斗37件1986人次,防止群众上访42件410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发自杀42件42人次。在调解工作中,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3万元。再次是规范文书格式,注重痕迹管理。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卷宗规范化、文书格式化的要求,全面收集人民调解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材料,规范制作卷宗,建立台帐,实行一案一卷管理。
(五)强化信息搜集,千方百计解决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问题。各地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充分依托和发挥当地村组干部、基层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联系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及时搜集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源头,实行领导联挂乡(镇),乡(镇)领导和基层司法所、派出所等维稳单位联村,随时随地发现新情况,掌握新动向,在一线遏制消除矛盾纠纷苗头。各地对排查梳理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情报,按照及时准确、客观真实的原则,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按月进行上报分析,做到矛盾纠纷情报信息来源准确及时,为预防和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源。
(六)狠抓协调配合,千方百计解决协同作战、增强合力、提高效率的问题。一是全力整合调解资源。司法、公安、法院、土地、林业、民政等相关部门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开展了人民调解进法院、进公安、进土地、进林业、进企业活动,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资源,多家互联共通,按照矛盾纠纷的性质属性,共同协作解决处理涉及山林、土地、资源争执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坚持县级领导联系调处矛盾纠纷。对于问题复杂、调解难度大或涉及部门多的矛盾纠纷,由县级领导牵头联系,协调部门联动调处,最大限度地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复杂疑难问题不出县。三是认真抓好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配合。将人民调解协议履行与诉前民事纠纷调处有机结合,对于调解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事实清楚明了的调解协议,在立案前和时依法依理说法疏导,教育引导,讲清说明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开导督促双方自觉维护调解协议的严肃性。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使许多民事案件通过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联合互动得到有效化解和及时处理。今年以来,通过诉前引导,31件矛盾纠纷以人民调解方式结案;121件纠纷以诉讼调解方式结案;79名当事人通过诉讼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在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会等群团组织和各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对老年人赡养就医、未成年人抚养就学、侵害残疾人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等矛盾纠纷进行法律援助。五是认真抓好法律咨询服务和来信来访答复办理。在全县8个乡镇司法所开通“148”法律服务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和答复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七)工作效果
一是调解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二是体现了政府公共财政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人民调解工作“埋单”的理念和要求。三是注入了维护社会稳定新的活力。四是推进了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开展。五是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司法所工作情况:
(一)对年初与司法所签定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通过查痕迹、阅卷宗、看档案、听汇报、瞧试点等多种形式检查考核,以文件的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进行通报,按照领导联系科室联挂对口督促整改落实。
(二)开展司法所长业务培训交流活动,一是开展“一事一案、一卷六表”的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卷宗交流,把各乡镇制作的卷宗统一到局上相互进行交流,抓两头促中间,交流过程中,把比较规范的乡镇存留在中心调解室作交流。二是抓综合亮点工作交流,谁的亮点多、特色新,就定其为先进典型的交流点。通过交流对前名者到年终进行表彰奖励。
(三)抓好业务培训与村委会主任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司法所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
2009年司法所规范化搬迁工作前部完成。内部管理上做好九个方面的完善工作:一是每个司法所统一设立六个办公室:所长室、办公室、会议室(含法律服务室)、值班室(接待室)、档案室、调处室。二是门口统一挂牌子:即××县司法局××司法所;三是统一使用四枚公章:××县××司法所;××县××乡(镇)人民调解委员;××县××乡(镇)法律服务所;××县××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四是调解室统一悬挂司法部监制的微章。五是统一建立规范化建设事项及每日轮流值班制度,并把值班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做成牌子挂在大门的附近。六是各所统一为十三本台帐。七是文件及相关材料每年都要分类装订成档案资料保存。八是规范制作调解文书并由各司法所统一审核管理各村人民调解。九是按上级要求在司法所办公楼悬挂司法行政微章。
三、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立足为民服务的宗旨,做细做实基层法律服务文章。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执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工业化发展、城市建设和企业改制以及群众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2009年以来:担任法律顾问98家,民事诉讼206件,非诉讼事务12件,调解民间纠纷212件,办理见证83件,代书312份,解答法律咨询4257人次。
四、接边联防联调工作:
接边联防联调工作总共排查213件,调处213件,其中跨州市之间21件(赔偿6件、土地13件、生产经营1件、家庭1件),跨县之间10件(财产赔偿5件、婚姻2件、土地3件),本县乡与乡之间41件(土地14件、赔偿8件,期它19件),村与村之间141件(赔偿14件、婚姻家庭纠纷16件、土地山林81件、其它30件。
五、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调解在通信、交通、办公等费用上没有经济来源。
(二)调解室整体发展不平衡,建议把基层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纳入财政预算,有专门的建设经费,保证每个村都有独立调解室,使人民调解工作能够正常运转。
(三)各级调解组织培训工作势在必行,没有必要的专款培训经费。
(四)基层司法所行政人员编制不足,缺乏办公用费,司法所建设下差经费缺口大。
六、今后的主要工作计划:
(一)抓创“四无”工作,把创“四无”防激化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
(二)抓好调解人员的再次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三)抓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
(四)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始终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抓预防重调处,排解清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五)抓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工作,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六)抓内部管理落实和痕迹管理。
(七)抓队伍执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工业化发展、城市建设和企业改制以及群众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抓好对外宣传工作。
(九)抓抓村级人民调解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十)抓“以案定补”考核创新机制。
××县司法局
二00九年十一月三日
××县司法局二00九年基层工作
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
一年以来,我们按照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和各项目标责任制开展工作,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思路,将工作的重心下移,在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一)、调解经费落实情况:
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共计392400元。
(二)、创新考核机制:
对人民调解实行“一事一案、一卷六表”以案定补考核,一是简易在2009年5元的基础上增加到每件定补10元,二是对疑难纠纷每件定补50元,三是对热点纠纷每件定补100元,四是对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200元,特别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300元。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并把考核经费直接兑现到调解人员手中,同时将人民调解委员会考核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年终对优秀工作人员及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三)调解队伍组织建设情况:
遵循“好中选优、优中择能”的原则,把品德好、有文化、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熟悉当地情况和群众公认的1582名优秀党员和年轻干部推荐为人民调解员,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人民调解组织,壮大了人民调解工作队伍。目前,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居)民委员会791个村民小组均设立了乡(镇)、村、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村民调解小组,并在县焦化厂等企业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做到“四有”,即有房子、有牌子、有印签、有桌椅,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创新体制机制,千方百计解决工作激情、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信心问题。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集中统一排查、信息联络反馈、领导定期接待接访、社会重大热点难点问题联合调处、已调矛盾纠纷回访反馈和责任追究落实六个方面的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把落实人民调解员报酬与调处解决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行“以案定补”调处工作机制,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高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得到妥善处置和化解,创造了××人民调解有史以来调解案件最多、调处成功率最高的历史,最大限度保障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调解基本达到了为县委政府分忧、为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目的。
(四)规范操作程序,千方百计解决创新调解方法和提升调解水平的问题。首先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按照“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一批基层调解主任到上级进行专业培训和辅导。同时,由司法局牵头,以乡(镇)为单位,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批组织调解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适用的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的性质任务、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程序、技巧和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进行现场授课,面对面辅导讲解,提高了基层调解人员的法律法规应用水平,为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组织科室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到局上进行培训10期,受训人员320人次。再次对村(居)调委会调解主任、调解委员采取集中到乡(镇)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21期;受训人员885人次;对村(居)、调解小组采取以会代训、调解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下乡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受训人员2100余人次。例2009年5月5日至5月10日,县司法局、财政局、纪工委、司法所组成工作队一行8人分别到各乡镇及村委会召开培训会,共培训9期,受训人员150人次,在培训中具体做好5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组织村级调解员及全体司法干警学习各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相关文件,二是县局分管领导从5个内容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并提出要求,三是县第一纪工委徐书记就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四是结合各村各寨的地方特点,编制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二十四孝图”、“普法四季歌”、“人民调解温馨提示语”以及民间群众自编自创的宣传社会稳定和谐的戏曲小品印发给大家。在人民调解室显眼的位置绘制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尊老爱幼、以和为贵等宣传图画,在乡(镇)农村人口密集场所组建法制宣传文艺队,利用农闲、节庆和大型活动广泛开展贴近农村、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法制文艺宣传活动,使群众在陶冶情操的同时,自觉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五是播放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制作的《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其次是明确各级职责,严格调解程序。始终遵循“矛盾不上交、责任不推卸”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特点,节约当事人经济开支,立足一般纠纷基层一线解决,复杂疑难纠纷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重大热点难点问题逐级上报联合调处解决,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复杂纠纷不出乡、热点难点问题不出县。2009年以来县乡两级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内矛盾纠纷6068件(其中婚姻家庭1155件,赔偿860件,房屋宅基1115地件,邻里1066件,生产经营446件,债务345件,其它947件,调处成功5933件,调解成功率97.7%)。防止民间纠纷引发刑事案件23件251人次,防止群众性械斗37件1986人次,防止群众上访42件410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发自杀42件42人次。在调解工作中,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3万元。再次是规范文书格式,注重痕迹管理。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卷宗规范化、文书格式化的要求,全面收集人民调解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材料,规范制作卷宗,建立台帐,实行一案一卷管理。
(五)强化信息搜集,千方百计解决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问题。各地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充分依托和发挥当地村组干部、基层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联系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及时搜集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源头,实行领导联挂乡(镇),乡(镇)领导和基层司法所、派出所等维稳单位联村,随时随地发现新情况,掌握新动向,在一线遏制消除矛盾纠纷苗头。各地对排查梳理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情报,按照及时准确、客观真实的原则,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按月进行上报分析,做到矛盾纠纷情报信息来源准确及时,为预防和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源。
(六)狠抓协调配合,千方百计解决协同作战、增强合力、提高效率的问题。一是全力整合调解资源。司法、公安、法院、土地、林业、民政等相关部门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开展了人民调解进法院、进公安、进土地、进林业、进企业活动,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资源,多家互联共通,按照矛盾纠纷的性质属性,共同协作解决处理涉及山林、土地、资源争执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坚持县级领导联系调处矛盾纠纷。对于问题复杂、调解难度大或涉及部门多的矛盾纠纷,由县级领导牵头联系,协调部门联动调处,最大限度地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复杂疑难问题不出县。三是认真抓好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配合。将人民调解协议履行与诉前民事纠纷调处有机结合,对于调解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事实清楚明了的调解协议,在立案前和时依法依理说法疏导,教育引导,讲清说明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开导督促双方自觉维护调解协议的严肃性。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使许多民事案件通过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联合互动得到有效化解和及时处理。今年以来,通过诉前引导,31件矛盾纠纷以人民调解方式结案;121件纠纷以诉讼调解方式结案;79名当事人通过诉讼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在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会等群团组织和各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对老年人赡养就医、未成年人抚养就学、侵害残疾人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等矛盾纠纷进行法律援助。五是认真抓好法律咨询服务和来信来访答复办理。在全县8个乡镇司法所开通“148”法律服务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和答复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七)工作效果
一是调解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二是体现了政府公共财政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人民调解工作“埋单”的理念和要求。三是注入了维护社会稳定新的活力。四是推进了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开展。五是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司法所工作情况:
(一)对年初与司法所签定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通过查痕迹、阅卷宗、看档案、听汇报、瞧试点等多种形式检查考核,以文件的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进行通报,按照领导联系科室联挂对口督促整改落实。
(二)开展司法所长业务培训交流活动,一是开展“一事一案、一卷六表”的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卷宗交流,把各乡镇制作的卷宗统一到局上相互进行交流,抓两头促中间,交流过程中,把比较规范的乡镇存留在中心调解室作交流。二是抓综合亮点工作交流,谁的亮点多、特色新,就定其为先进典型的交流点。通过交流对前名者到年终进行表彰奖励。
(三)抓好业务培训与村委会主任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司法所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
2009年司法所规范化搬迁工作前部完成。内部管理上做好九个方面的完善工作:一是每个司法所统一设立六个办公室:所长室、办公室、会议室(含法律服务室)、值班室(接待室)、档案室、调处室。二是门口统一挂牌子:即××县司法局××司法所;三是统一使用四枚公章:××县××司法所;××县××乡(镇)人民调解委员;××县××乡(镇)法律服务所;××县××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四是调解室统一悬挂司法部监制的微章。五是统一建立规范化建设事项及每日轮流值班制度,并把值班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做成牌子挂在大门的附近。六是各所统一为十三本台帐。七是文件及相关材料每年都要分类装订成档案资料保存。八是规范制作调解文书并由各司法所统一审核管理各村人民调解。九是按上级要求在司法所办公楼悬挂司法行政微章。
三、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立足为民服务的宗旨,做细做实基层法律服务文章。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执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工业化发展、城市建设和企业改制以及群众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2009年以来:担任法律顾问98家,民事诉讼206件,非诉讼事务12件,调解民间纠纷212件,办理见证83件,代书312份,解答法律咨询4257人次。
四、接边联防联调工作:
接边联防联调工作总共排查213件,调处213件,其中跨州市之间21件(赔偿6件、土地13件、生产经营1件、家庭1件),跨县之间10件(财产赔偿5件、婚姻2件、土地3件),本县乡与乡之间41件(土地14件、赔偿8件,期它19件),村与村之间141件(赔偿14件、婚姻家庭纠纷16件、土地山林81件、其它30件。
五、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调解在通信、交通、办公等费用上没有经济来源。
(二)调解室整体发展不平衡,建议把基层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纳入财政预算,有专门的建设经费,保证每个村都有独立调解室,使人民调解工作能够正常运转。
(三)各级调解组织培训工作势在必行,没有必要的专款培训经费。
(四)基层司法所行政人员编制不足,缺乏办公用费,司法所建设下差经费缺口大。
六、今后的主要工作计划:
(一)抓创“四无”工作,把创“四无”防激化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
(二)抓好调解人员的再次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三)抓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
(四)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始终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抓预防重调处,排解清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五)抓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工作,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六)抓内部管理落实和痕迹管理。
(七)抓队伍执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工业化发展、城市建设和企业改制以及群众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抓好对外宣传工作。
一是加强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加大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上级组织的以执法为民、服务于民为主要内容的各种主题教育活动,扩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四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联动,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工作方式,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搞好部门配合,确保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五是严格落实司法局考核办法和细则,有效解决“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好和干不好一个样”的问题,营造“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可喜氛围。
二、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公证内部管理,规范公证程序,提高公证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改革完善律师工作制度,完善“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三是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落实便民措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四是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帮助企业依法防范和化解经济运行风险。全面开展法律服务机构与社区“结对子”活动。开展“和谐公证处”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公证公信力。严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调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
三、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切入点,大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好“六五”普法的启动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立足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三是继续开展“民主法治学校”、“民主法治企业”等行业依法治理活动。四是突出抓好法制文化建设,注重创新法治文化建设形式和载体,注重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四、以人民调解工作为突破口,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大力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入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搞好各部门工作的协调配合。二是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全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三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四是深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五、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年。区司法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三年上台阶这个中心任务,坚持以“四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着力服务和保证全区建设发展稳定工作大局,着力深化法治区创建工作,着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服务水平,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建设中促协作。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真正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党和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队伍。坚持每周一次的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时提高每位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修养和业务知识水平。班子中建议同心同德的团队精神,每周一次局务会,做到大事多商量、事事多沟通,重大决策充分发扬民主。领导班子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从政,勤奋执政,切实发挥表率作用。
(二)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依照区委布置要求,机关队伍中积极开展了执法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双诺、双述、双评”等一系列教育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全体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依法行政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今年5月份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了廉政准则》知识测试,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为切实增强了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四)规范执法执业行为。法律服务队伍中继续开展政治思想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律师队伍建设年活动,全区法律服务行业制定下发了区关于开展树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理念的实施意见》引导他克服片面追求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狭隘观念,牢牢掌握法律服务工作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正确方向,切实维护了司法秩序。
二、创新中求突破。
(一)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区中心工作,通过更换宣传栏、发放法律知识读本等形式在全区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条例、公务员法、环境维护法、农业法等法律法规。为切实加强校园周边平安稳定,提高青少年学生的防范意识,尤其加强了学校的法制教育,制作禁毒宣传展板,6月26日,配合区公安分局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通过活动开展,全区营造了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创新载体。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活动开展过程中,巩固和发扬老典型,努力挖掘和培养新亮点,将泺口服装市场作为区“法律进单位”突破口和亮点,泺口服装城打造普法主题市场,并制定了详细完整的实施方案,力争打造成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典型。
(三)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为开好“五五”普法总结惩办大会。全面搜集整理全区“一五”普法以来的照片资料,与省电视台、济南日报合作拍摄我区“五五”普法效果电视纪实短片;制作了普法宣传画册。8月6日,市检查组对我区五五普法效果进行了检查验收,王区长进行了专题汇报,检查组对我区的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努力开展法治区创建工作。开展法治区创建活动是一项新的实践。结合“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深入创新开展了法治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公正司法,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稳定中促和谐。
(一)突出抓好人民调解。区司法局围绕全区工作中心,依照“做人民调解、助行政调解、通司法调解”工作思路,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有效维护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拆迁是近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区司法局围绕全区拆迁工作大局,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今年分别在官扎营、宝华、泺口、堤口等街道办事处召开人民调解座谈会,进一步提高了调解员的调解水平和整体素质,确保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健全组织、拓展领域。为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区司法局积极把人民调解向社区、村(居)企业、区域性、行业性组织延伸,年,区村(居)调委会共有242个,企业调解组织13个,泺口服装市场,中恒商城、国棉四厂等13家企业建立了3-7人的调委会。同时,积极指导各级调解组织参与劳动争议、土地征用、物业管理、医患关系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努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今年8月份,区司法局分别在交警大队、检察院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目前,共调解交通事故10余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万元,进一步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了社会矛盾激化。坚持把调解优先原则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建立健全了定期排查、敏感期排查、专项排查、联合排查的四排查机制”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信息系统”社会化管理信息系统”人民调解信息平台”三网共管和信息报送的网络化,进一步增强了工作效能。年,共调解纠纷2871起。胜利2814起,占98%以上。其中:婚姻纠纷470起,邻里纠纷522起,合同纠纷133起,赔偿纠纷91起,劳动纠纷144起,村务管理纠纷80起,土地承包纠纷44起,征地拆迁纠纷413起,施工扰民纠纷307起,房屋宅基地纠纷96起,物业纠纷97起,其他纠纷474起。三是密切配合、促进联动。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做好人民调解与基层综治工作、工作的紧密结合,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不时提高人民调解的质量和效率。与诉讼调解衔接方面,全年有60份涉及债权债务的人民调解协议书通过法院确认、执行,群众既无须缴纳诉讼费,又避免了诉累,深受群众欢迎;与工作结合方面,配合妥善处置了人造毛皮厂、北园标山社区、棚户区拆迁纠纷等多起突发事件;与综治工作结合方面,积极配合街镇综治工作中心,努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
(二)着力加强两类人员管理。建立健全了一个流程、三项措施、四项基础”建立一个流程:制作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明确了工作职责。三项措施:完善组织,形成网络;规范接收,紧密衔接;严格管理,人性化矫治。四项基础:建立一套规范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组织一支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队伍,设立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的办公场所,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证机制)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摸索建立了一系列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动态分析演讲制度、请求演讲制度等,下发了区社区矫正工作手册》细化量化了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一表两书”制度,各街镇司法所装置全国安排帮教网络平台,使全区15个司法所与全国各大监狱实现无缝对接,目前区共录入刑释解教人员627人,共接受核实全国各监所籍两劳人员信息360余条。二是完善措施。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区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全区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了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树立“小社区、大社会”工作理念,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做到六个到位”即:社区矫正办公室工作人员到位,司法所长到位,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到位,公安派出所民警到位,社区分管负责人到位,各关口衔接到位,形成共同推进工作的合力。目前,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15人,已胜利解除矫正129人,现有社区矫正对象86人,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人重新犯罪。继续推广实施分类帮教,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努力协助他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促进他顺利融入社会。
一、结合法治宣传教育,抓实“法律七进”
一是加强阵地建设。在城市,着力打造了XX滨河西路、XX新区、XX公园,XX法治文化一条街,XX步行街、XX公园,XX公园、XX小区等一批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在农村,着力打造了XX村、XX村,XX村等一批法治农家大院,基本构筑起了具有不同地域特色的多元法治文化传播阵地,最大限度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求。二是加强基层法治示范单位创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创建实施方案和指导标准,在全市启动了基层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截止目前,通过自愿申报、基层推荐,XX区资溪街道办事处等20个乡镇(街道)和市交通局等50个机关(单位)经初步评审,具备了创建法治示范单位条件。三是加强宣传载体创新。整合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主流媒体和交通干道及临街显示屏、移动、电信、联通及基层党建平台、普法网站、官方微博、法治文艺节目等资源开展法治宣传,实现了普法宣传全覆盖。
二、结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抓早纠纷调处
一是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六进”活动。在城镇小区、农村院落、车站、规模性市场(商场)、工业园区(景区)、重点建设工程开展人民调解活动,就近及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二是大力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活动。加强消费、医患、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以专业性知识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XX市消费者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据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成功调处全省首例网购矛盾纠纷,在全省、全国引起强烈反响。省司法厅、省妇联领导调研我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后,认为XX在全省创造了先进经验。三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推出矛盾纠纷分级管理工作机制,主动介入重大敏感事件纠纷调处,探索建立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调处“五项机制”,微小矛盾纠纷“随手调”工作机制,实现了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98%以上,微小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100%。1—5月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655件,成功化解6552件,成功率99%。
三、结合服务改善民生,抓细法律援助
一是规范服务窗口。以业务用房建成投入使用为契机,在市县法律援助中心建成集“接待、咨询、审查、审批、指派”为一体的服务窗口。二是提升案件质量。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一案三卡”(即“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制度;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集中评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视察工作,促进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提高。三是探索建立省外工作站。在广东中山、拉萨、江苏南京、内蒙和浩特、云南昆明等XX籍农民工集中的地方依托XX籍法律服务工作者建立援助站,有效维护了XX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结合依法治市,抓优法律服务
一是做优法律顾问。一方面大力推进市、县、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另一方面加大对担任法律顾问律师的工作考核;二是全程服务经济发展。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为全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园区企业每月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法律体检、矛盾纠纷化解,上门办理公证事项。三是打牢社会稳定基础。坚持律师轮流值守接待中心制度;深入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着力提升基层自治组织民主法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作用,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坚持“亲情帮教大走访”,以人文关怀妥善解决服刑在押、刑释和社区服刑人员生产生活困难,努力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的目标。四是服务民生改善。在公证、援助、鉴定等窗口单位开辟“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及特殊情况人员预约上门服务,缩短办事时限,简化办事程序(手续),减免特困人员费用。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坚持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以“一学三讲”为主线,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增强各单位依法行政的能力,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年内,我市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区市等荣誉称号。
(一)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加强法治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思路,组织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工商局、国土局、城建局、卫生局等40多个成员单位,深入开展了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中心的各种法制宣传日、周、月等活动,通过在月湖广场和各镇(街道)设立宣传点、摆放展版、悬挂宣传横幅、开展法律咨询、出动法制宣传车等方式方法,大力宣传了《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开展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等规章制度,提高了广大公民对各种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在全市广泛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年内先后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宣传人员600多人,开展大型集中法制宣传5场次,悬挂横幅90余条,展出法制宣传刊板120余块,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3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00多人次。
(二)深入组织开展丰富有效的“法律六进”活动,大力推动“法治”建设
一是大力组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紧紧围绕解决“三农”和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大力开展“送法下乡”和普法讲师团巡回讲法等活动,采取以案释法、寓教于案等方式方法,面对面向群众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了《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3月,在院上镇利用群众赶大集时间,开展了“普法下乡赶大集”活动;7月,在夏格庄镇组织开展了“法进乡村、法进农家”宣传活动;11月,在河头店镇、姜山镇开展了“法在身边、法律护农”宣传活动,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8650余份,赠送“三农”法律知识手册20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40余人次。年内21个村庄(社区)被市评为“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是深入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在安置帮教基地建立了市首家高标准、规范化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三里庄村建立了首个村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1月,在望城职业中专组织开展了青少年法制教育报告会,参加学生和教职员工达到1200余人。年内9所学校分别被、评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5月在市工商局举办了《企业合同风险预防》法律知识讲座,共152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本次法律知识讲座,现场发放法律知识问答手册160本,动产抵押登记基础知识300份,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7月,与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了企业健康良好的发展。年内8个企业被市评为百家“诚信守法企业”。
四是认真组织开展“送法进狱所”活动。积极与北墅监狱协调对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即将释放的犯人开展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他们回归社会后面临的一些生产、生活等现实问题,面对面地开展法律讲座和法律咨询,发放一些法制宣传资料、赠送有关书籍。年内进狱所开展法制讲座2次,解答有关法律咨140人次,直接受教育犯人达到1060人。
五是围绕环境整治大行动扎实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活动。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迎接世园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城迎办世园会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法制宣传工作的通知》,大力开展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8月,协调院上镇对全镇56个村庄的法制宣传一条街全部进行更新粉刷为普法漫画,并书写数量不等的普法宣传标语,使村民能出门见法,随时学法,营造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氛围。其他镇(街道)也普遍更新了法制宣传一条街,使基层群众一出门就能学到法律。
(三)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印发了《市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市各单位、各镇(街道)也普遍制定了各自的工作方案。在充分进行调研、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我市“六五”普法规划,并于9月28日通过了人大决议。11月22日,市委、市政府批转了《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25日,召开了全市第十四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全面部署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开展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为做好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上级业务安排和我市的实际情况,全市各级先后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会议180余次,共排查矛盾纠纷58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300余起,调处率100%,成功率达到98%,居十二区市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