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机械化保洁工作计划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2018年上半年,XX公路段在集团公司、分公司及管理所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全体养护人员的共同努力,保证了各项养护工作合理有序开展,管辖路段持续保持优良水平。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路面保洁,保持良好路容路貌
日常保洁继续沿用承包制,选定资质优良的专业保洁公司负责辖区全段路面、路基、桥梁、边沟、等处的保洁工作,并加大机械化作业力度,人机结合,及时清理沿线中分带、路肩、边沟、桥头、碎落台落土及杂物,定期清理排水系统,清洗交通安全设施。养护人员每月对保洁情况进行徒步调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留卫生死角。做到路容路貌整治的及时性和常态化,保证道路整洁美观。
二、做好防滑、防汛保畅,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除雪防滑采取了“人工”“机械”双管齐下的除雪措施。辖区道路出现积雪后,对沿线道路上下行超车道采取除雪车在前铲雪、养护工具车随后撒布融雪剂,路政和管理所车辆在后碾压的除雪模式。一方面在车轮的碾压作用和带动下,积雪加速融化,并使雪移动到行车道外侧和路肩。另一方面除雪保畅人员使用除雪铲铲除超车道积雪,确保道路双向至少有一个车道能满足通行需求。
恶劣天气状况下,加强沿线道路积雪、积冰排查,重点加强连续弯道、长大纵坡、特大桥梁、隧道出入口、匝道以及阴坡路段积雪、积冰排查,实时掌握辖区路况状态,合理安排道路除雪机械、人员,同时做好物资储备及调用,及时上报路况信息。
随着汛期来临,养护股本着“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工作理念,结合往年经验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成立抢险领导小组,同时充分储备应急物资,并安排专人管理;与施工单位、机械租赁公司签订抢险协议书,确保汛期人员、机械随叫随到;落实好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汛期上传下达的工作,确保抢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在汛期来临之前,对路面、路基、桥涵隧、交安设施、绿化物等进行徒步调查,对发现的七大类隐患及时治理、上报。汛期间检查做到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对临河路段、公路界外高边坡、滑坡体等重点防患部位重点巡查,做好雨天及夜间巡查,建立完善完整的防汛体系,确保辖区路段安全度汛。
三、做好预防性养护,全面提升路况质量
(一)加快道路病害维修时效,延长修复周期,养护股严格按照日常养护规范要求,坚持做好日常、夜间、雨天巡查及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坚持补小补早原则,及时发现新生及次生的坑槽、伸缩缝破损、交通设施缺损等各类道路病害,小型病害及时安排施工单位应急维修,维持车辆正常通行,较大缺损以通知单形式联系技协公司彻底修复,提高道路使用率和通行质量。
(二)做好桥涵隧预防性养护工作。明确养护项目的具体特点和要求,建立相应的技术卡片和病害观测记录。同时通过日常巡查和经常性检查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性养护工作,通过进一步熟悉桥涵隧管理系统的应用,对于桥涵隧经常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梁板、桥台、桥墩裂缝等,做到数据及时更新,形成跟踪观测记录,真实、生动反应桥涵隧及其各部件运营及病害变化情况。
四、规范工程管理,提升工程质量
一是管理制度完善化。通过制定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开展工程质量管控,实现以制度强化标准,从细节入手,确保工程质量管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人员配备标准化。养护股合理安排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明确责任、细化工作职责,保证满足工程管理要求,并要求各施工单位对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进行明确和细化,形成清晰的岗位责任体系,做到以工作内容确定岗位职责、岗位数量,以标准制度确定工作流程。三是现场管理标准化。在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中,应始终把标准化管理理念贯穿到整个施工全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积极到路政、交警部门办理施工手续,施工前做好对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秩序,确保工程资料真实性及各项工程达到优良工程。
六、做好痕迹化管理,提升内业规范化水平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认真完成自查工作和桥梁、隧道、涵洞的经常性检查工作、按时填报各类报表、规范填写养护巡查记录、养护日志、做好重点病害观察记录卡片等各类记录工作、及时更新上墙图表,对照实际工作如实填报各类管理系统中的工作记录,确保系统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总结完善整理内业资料的方式方法,使内业资料齐全、准确。
七、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养护股结合实际情况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切实提高公路服务能力为目标,加强以下养护工作开展:
(一)加强路容路貌整治、提升养护管理现状。
1、及时开展桥隧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加强病害处置,满足修复时限要求、施工作业规范、确保工程质量过硬。
2、加强技术管理力量,做好技术人员知识培训,努力达到一人多能的技术水平,提升养护人员总体业务素质,学习新技术、新工艺,降低养护成本,提升道路养护质量。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
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力度,做好安全自查工作,建立起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定期组织施工单位、保洁公司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2、加强施工过程中车辆和施工秩序监管,检查施工车辆,驾驶员手续是否齐全,并在养护部门进行登记。制定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强养护作业区现场监管,保障施工作业现场安全和车辆有序通行。
(三)完善应急保障、健全应急体系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工业废气治理、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等为重点领域,构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综合治理大气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年下降57.85%,烟尘及粉尘分别下降10%。排放总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超过325天,降尘年均浓度值降低20%。
(二)重点解决冒黑烟和扬尘等大气污染问题。全区燃煤污染,石油混合性污染和空气有异味等环境问题得到全面控制和改善。
(三)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100%,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5%,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三、任务和要求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业布局。
1、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发展。注重资源和环境的承受力,严格控制新上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和资源密集型产业发展。引导和推动工业向工业园集中,加速产业集聚和专业化分工,完善产业链。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关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环保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抓紧实施产业结构指导目录。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3、强制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和设备。淘汰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附近产生刺激性废气的生产工艺或生产线,淘汰市政府划定的禁煤区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灶),严格管理控煤区,加快热能管网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环保局、质检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
4、新增市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1-2家,进一步扩大循环经济试点覆盖面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5、完成上级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任务。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3家,5家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积极鼓励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三)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削减排污总量。
6、深化重点行业污染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电镀、线路板、化工等高能耗、高排放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企业尽快搬迁,对工艺落后且改造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关闭。
对超标排放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实施限期治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对偷排和超标排放的违法企业依法坚决予以惩处。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四)推广清洁能源,扩大禁煤区范围。
7、鼓励和支持使用清洁能源。积极争取增加天然气的供应量,充分发挥燃气发电机组作用。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8、巩固禁煤区成果。制定关政策,在已划定禁煤区范围内,限制使用含硫量高的能源。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9、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和各地环境整治。做好汽车站、码头和农贸、小商品等专业市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强化开放式园林、大型商场和娱乐场所等周围环境卫生的保洁和监管,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水平和行驶车辆整洁水平。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六)控制扬尘污染。
10、在城区范围内取缔影响周围大气环境的“老虎灶”。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城管局、安监局、工商局、环保局。
11、控制施工扬尘污染。
各建设项目立项时应报备水土保持方案,建设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强化建筑施工工地管理,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通过ISO14000认证的企业优先承包建筑工程。
推广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方案报监制度。到年底,城区报监率达100%,其它各地达60%以上,所有建筑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的报监。
施工场地100%实现围栏作业并逐步淘汰砖砌围栏。城区100%淘汰砖砌围栏,其它各地淘汰80%。
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按平布置分类规格存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按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必须覆盖。其它各地50%左右的工地消灭建筑材料扬尘污染源。城区施工现场基本消灭扬尘污染。
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严禁直接抛洒建筑垃圾。
强化对拆迁城区现场的环境监管,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所有拆迁工程必须洒水压后方可施工,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拆迁工程。
加强对全区各类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执法检查,对造成污染的施工单位,要责令期整改;对逾期仍未达到要求的,要坚决责令停工整顿。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关责任单位:区城管局、水利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12、逐步消灭工地车辆带泥上路现象,提高行驶车辆清洁水平。
城区100%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或设备,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其它各地须达56%以上。年城区各建筑工地基本杜绝带泥上路现象。
加大对工程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的遗撒、滴漏等污染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道路遗撒严重的路段,要组织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清理。加强车辆保洁管理,在高架环路一周之外合理规划设置汽车清洗场站,保证行驶车辆清洁。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关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交巡警大队。
13、全面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
在实现100%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基础上,中心城区率先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单位:区住建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14、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改变传统的道路清扫方式,提倡科学、机械化洒水清扫除尘。城区主要道路的机械化洒水清扫率力争达到100%。一般的交通道路鼓励采用机械化洒水清扫。充分利用中水定时冲洗道路和喷雾压尘作业,减少道路扬尘。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0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区主要道路车行道一般每日冲洗清尘1次、主要道路的行道每天必须进行清扫保洁。遇有大风沙尘天气,要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压作业时间,增加作业频次。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15、加强城区公共绿地和道路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生物多样性水平,减少土地面积并定期冲洗道路两侧绿化灌木树叶积尘。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
(七)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
16、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新车实施国家第III阶段(欧III)尾气排放标准。
加强对机动车污染排放的年检及动态抽检,整治机动车污染排放超标车辆的违法行为。禁止超标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加大查处力度。
牵头单位:区交巡警大队;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交通运输局。
17、强化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管。
牵头单位:区交巡警大队;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18、坚持公交优先。改善公交车行驶条件。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关责任单位:规划分局。
(八)控制服务行业废气污染。
19、加强对餐饮业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好民众关心的油烟污染问题。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城管局、工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0、合理规划餐饮业布局。城市改造和开发应当按照环境功能区的要求,规划和建设餐饮业对集中的商业经营区域。新建餐饮业经营场所的选址,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包括商住混合建筑中居住邻接的楼层)新建、扩建餐饮业。
牵头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1、餐饮业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应排放标准。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九)禁止垃圾露天燃烧、秸秆焚烧及其他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的行为。
22、规范垃圾处置工作,要做到“户集、村收、镇(街道)运、市处理”,安全处置各类垃圾。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3、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焚烧垃圾、树叶及废弃塑料、皮革等产生有毒害气体的违章行为。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4、坚持“堵、疏”结合原则,禁止秸秆焚烧,积极引导鼓励农民采用秸秆粉碎还田技术、秸秆沤堆肥技术,综合选用秸秆资源。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五、实施进度
(一)准备阶段:区蓝天办召开有关部门会议,对蓝天工程行动计划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关任务。
(二)实施阶段:各部门制定实施区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具体方案;各部门分解落实任务,全面完成全年目标。
(三)总结阶段:各牵头、责任单位年终向区蓝天办提交专题工作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蓝天工程的领导,区蓝天工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指挥、协调,对各地、各部门实施蓝天工程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区蓝天办负责全区蓝天工程的日常工作。各牵头、责任单位对完成年蓝天工程工作计划任务负责,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政策和科技支撑。对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的建设,发改、经信、国土、环保等部门要在立项审批、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并积极支撑和鼓励申报国家级、省级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构筑蓝天工程的科技支撑体系。
XX年客房完成的营业总额为1353万,月均完成123万,客房出租率为62%,平均房价430.20元,各项指标较XX年有所上升。我部门保洁人员高质量地完成了整个大厦的日常保洁工作,对大厦地面进行了不定期的整体保养,并对写字间进行开荒作业及日常保洁。
一、回顾一年中的工作业绩、重大事件及主要工作内容。
加强房务中心工作的管理。房务中心是酒店对外第二窗口,为加强对房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本年度重点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多次专业培训,包括服务意识、客房介绍与电话接听技巧等各项具体工作;坚持每天对楼层服务质量、效率进行监察;对各种报表进行收集整理,建立了完整的客房档案。严格按制度处理遗留物品,赢得客人好评。
从硬件环境、软件环境及控制成本方面对客房加强管理。在硬环境方面,为了给客人创造一个卫生舒适的环境,楼层严格按照酒店卫生标准,贯彻执行大厦客房管理制度,坚持按标准程序做住客房、退客房,进行布草更换,对杯具、卫生间消毒。在设备设施的维护与保养方面,对客房进行全面清洁,楼道及房间的地毯定期清洗;在软环境方面,客房服务员微笑服务,高效热情,细心周到,竭诚为客人营造宾至如归的温馨感觉;
以“常用常新,天天亮丽”为目标,加强保洁管理。保洁人员50人,其岗位分布在大厦的大部分区域,尤其是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好坏最直观地反映大厦作为四星级酒店的整体风貌,因此,保洁工作是房务部另一工作重点。我们主要从两方面抓起,一方面,职责细化及培训,将职责细化落实到个人,各种业务操作程序及标准让员工烂熟于心,严格按时间段、区域进行排班,提高了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大厦的卫生情况焕然一新。另一方面,加强监督检查。检查环节始终是至关重要的。从经理到助理,从主管到领班,层层检查,不放过一个卫生死角,不遗漏一个边角区域,确保各项卫生指标达到五星级要求标准。
加强对制服房、库房的管理。3月对制服房规模进行改造,以适应日趋增多的工服及布草容量。下半年库房并入采购部管理,制服房只负责客人衣服送洗及员工制服管理,分工比较明确,有利于制服房管理的条理化,制度化,一是严格控制换装时间,二是服装严格分类悬挂,并做明确标识,以便员工在最短时间内找到工服,提高工作效率。
今年上半年,房务部一项重要工作,是院士会的接待工作。正是由于各岗位的齐心协力的工作,4月2至5日,“中国科学院院士初选会议”在京师大厦的顺利召开。期间,房务部主要负责院士会议的组织、会议室布置、会期服务、客房服务及保洁等工作。接待会议过程中,各管理层紧张有序,考虑周全,确保每一个环节不出纰漏。我们的优质服务,符合标准要求和规范,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首先,做好组织策划工作,从各方面做好迎接会议的一切准备。其次,做好外部沟通及内部沟通工作,及时协调,迅速处理。
二、管理要素的实施情况。
1、基础设施的管理。平时仔细检查房间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十一月底利用淡季时机,对各楼层每间客房的设备设施进行了全面、仔细盘查,并对存在的问题登记造册,集中与工程部联系维修(如比较严重、数量较多的浴缸塞),进行统一备料更换,以给客人营造方便舒适、细节完善的居住环境,为迎接明年新的客房任务做好硬件准备。
2、各种标识的统一管理。对客房、公共区域及时做好各种标识,正确引导客人。
3、物资物料的管理。领料过程及手续齐全,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客房一次性耗品及食品的领取、储存、配送、报废,全部按照规定进行,做到数字准确,手续无误。
4、工作方法。制定各岗位工作标准及流程,不断完善存在漏洞的地方,确保用正确的工作方法来指导员工提供服务,让所有工作处于受控状态。
5、工作环境、环保措施和环境卫生。确保符合行业标准,客房经过卫生局检查,接受不合格地方并进行整改,制定《客房卫生管理制度》及《消毒间工作管理规定》,拟配备消毒柜,并将制度上墙。
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对客房、保洁各岗位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识别,针对危险源制定措施,并对员工进行工作过程中的自我保护教育,确保安全服务。如保洁高空刮玻璃,有腐蚀性化学药品的贮存和使用。
7、内部沟通管理。确保内部沟通渠道畅通无阻,通过现代通讯工具(手机、呼机)、早会、文件等形式进行信息沟通。与其他部门及时就工作中一些接口处问题进行沟通,如与接待和收银及时通话,互相提醒,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耽误和过失。为了更好地与其他部门配合好工作,在申总的组织下,召开了前台、房务中心及收银三方协调会议,解决了日常工作中的一些共性问题,起到了良好的沟通作用。
8、顾客满意度。客房配备《宾客意见书》,房务中心及时做好顾客意见的登记和传达,以便能及时解决客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我们的工作,也给客人留下良好的印象,体现我们对客人的尊重。
9、过程监测及持续改进。加强各层次监督管理,确保优质服务,发现不合格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三、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知人善用,重视培训,奖罚分明,优化资源组合。
1、对员工进行不同层次的培训,同时鼓励他们参加饭店英语等级考试、物业考试、职称评定考核及大厦内部各钟培训考核。提供学习机会和各种学习信息,为员工制定工作目标,鼓励员工自我学习和自我发展,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2、加强制度管理,赏罚分明,对受到客人表扬,为大厦做出突出贡献人员进行嘉奖,对违反大厦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罚。既严肃了纪律,又鼓舞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加强宿舍管理,严格落实宿舍管理制度,经常性地突击检查环境卫生和安全隐患,查处夜不归宿人员,有效保证了制度的落实及员工自身的安全。对外宿人员,严格执行外宿登记审批制度,并经常进行安全和自我保护知识的教育,控制员工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宿舍卫生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及时整改不合格方面。
4、对楼宇自动控制及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包括信息系统,网络报吧系统及报房系统的使用,大厦内消防器材及设施、报警装置、消防通道、火灾发生时的应急方法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与能力,防患于未然。
四、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节能降耗,控制成本。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尽可能开源节流:
1、为减少因食品滞销造成的浪费,增加收入,5月对客房迷你吧食品进行更换,更换后的食品销量比以前明显增加。
2、制服房利用报废的布草及棉织品,用来做抹布、口布、地秤套等。
3、配合信息部使用网络办公平台进行无纸化办公,节约办公用品。
4、保洁、客房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细心观察,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5、客房变更“环保卡”,搁置“环保卡”为换洗床单,否则默认为不换,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费,也有效保护了水资源。
6、教育员工,积极配合工程部,做好水、电、气能源的节能工作,从点滴做起,以身作则。
五、发动广大员工群策群力,搞好民主管理工作;关心员工生活,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生活条件,丰富其业余生活,组织动员员工积极参加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
1、我部门定期召开例会,通过各种渠道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给员工创造机会,让员工参与到管理中来。
2、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培养健康向上的高尚情操,创造竞争进取的学习氛围,如组织他们参加体育活动,学校运动会,乒乓球,篮球队、拔河比赛、秋游登山等。这些活动不仅强身健体,陶冶情操,也体现了员工高度的集体荣誉感,体现了团结奋进的优秀团体,增强了大厦的凝聚力。
3、踊跃参加歌咏比赛、店庆晚会及有奖征文活动,在这些展示才艺的文艺活动中,既在竞争中提升了员工的综合素质,也拓展了员工的生活宽度和深度。
4、关心员工生活状况和思想状况,及时探望生病员工,让他们身在他乡依然能感受到家庭般的温暖。
六、分析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1、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火灾、刮风、下雪、客人受伤、停电、停水及其他未知事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控制关键点,将职责化解,层层落实到人,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
2、员工应变能力、综合素质及英语口语表达能力,需要提高。客房每日都有外宾入住,作为服务人员不能很好地与客人进行沟通是影响酒店国际市场的严重不足,我们将继续对员工进行口语培训。把文化留人作为根本,把培训人才作为人员管理的基本宗旨来抓。
3、客房维修率越来越高,作为酒店成本最高的基础设施和硬件配备,降低维修率,加强维护保养是我们在搞好服务工作同时必须兼顾的另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大厦领导倡导开源节流、节约成本的根本要求。
4、保洁员工的管理必须再度加强。相对于客房来说,保洁人员多,工作区域分散,面积大,公共区域性质复杂,人口流动大,因此岗位标准相对来说不好严格把握,今后需要加大管理力度,使之系统化、标准化、良性运作起来。①加强监督。②重视对员工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③加强领班、组长的基层管理功能。④提倡礼仪服务、文明服务、微笑服务。⑤工作标准量化,可操作性强。
5、走客遗留物品及在住客人财务安全性的管理,关系着酒店信誉度的好坏,近期有客人举报丢失物品,如手表等。经核实大部分是由于客人自己遗忘或者遗失在别处,但也有个别客人因此对酒店造成误会。鉴于此,今后客房会更加注重对客人财产安全的管理:首先,员工要洁身自好,严于律己,对服务人员要严格管理教育,确保清者自清,客房偷窃为零。其次,要加强楼层监视工作,培训服务员仔细观察分析能力,留意可疑人员。再次,做房时认真仔细,小件物品遗失必须仔细查找。另外,也要礼貌提醒客人,将贵重物品存放保险箱内。
今年在大厦领导指导下,部门所有人员共同努力,把“做好每天每一件事、接待好每天每一位客人”的服务理念深入各项工作,默契合作,追求完美,使房务部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自我完善,积累经验,吸取教训,争取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06年年计划在以下几方面不断改进:
1、工作质量,精益求精。加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工作中处理问题的灵活性、主动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充分实现“人性化”管理。日常培训让员工熟悉了工作流程及服务标准,但由于提升素质及工作能力需要一个过程,难免流于形式或者服务机械化,缺少变通和创新。后期管理将侧重于这方面的改进,从量变到质变,升华服务质量。
2、在人员培训上,下半年重点对员工进行礼仪培训及英语对话能力的培训并严格考核,在对外形象上不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对楼层服务员进一步加强英语培训,扩大范围,目标是能熟练说出、听懂客房物品名称及客人的一些常规性的需求,如水、暖、电出现故障,拨打国际电话,上网,洗衣服务等等,每日业余练习并进行实际对话,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针对一些突发事件,制定客房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并对员工进行培训,不断完善客房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如客房突然停水、停电应急预案、客人生病或发生意外事故等情况,让员工熟练掌握,当事情发生时能应对自如,不惊惶失措。
4、进一步提高保洁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精益求精,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保洁人员进行主动服务意识培训,调整员工思想,鼓励员工养成主动自查的习惯,学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与客人交流时做到自然、亲切,既能主动周到,随时提供客人所需,又不过分热情或做作,让客人觉得不适。同时,充分发挥领班、小组长的基层管理作用,以身作则,以点带面,勤做、勤查、勤汇报、勤传达、勤改进,循序渐进,逐步提高。保洁具体业务上,下半年争取对、大堂、B2餐厅等公共区域加大管理力度,以改进因人员活动频繁、外界因素等导致的保洁难度大的问题。在工作内容上,下期工作将对各岗位工作进行量化,合理分配,并加强检查监督管理;
广西乡村清洁条例最新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自治区城市建成区以外的乡镇、村屯、农林场。
前款规定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乡村清洁工作应当遵循政府引导、村民主体、多元投入、奖惩结合、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乡村清洁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长效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扶持乡村清洁设施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乡村清洁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卫生、新闻出版广电、水产畜牧兽医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乡村清洁相关工作。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村民开展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绿化美化村容村貌等乡村清洁活动。
农林场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农林场的清洁活动,其他单位负责开展管辖范围内的清洁活动。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乡村环境卫生,有权制止、投诉、举报影响乡村环境卫生的行为。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乡村清洁监督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信箱、投诉电话和其他联系方式,及时查处影响乡村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综合运用检查、考核等方式,对乡村清洁工作实施动态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乡村清洁设施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清洁设施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乡村卫生厕所、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清洁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卫生保洁专用设施、设备。
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乡村建设沼气池等设施,综合处置乡村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等生产、生活废弃物。
第十条 乡村卫生厕所、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清洁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乡村卫生厕所、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清洁设施运行、管护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村民委员会应当指定人员对乡村卫生公厕、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清洁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擅自拆除、擅自关闭乡村卫生公厕、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清洁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三章 乡村清洁规范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和完善乡村清洁村规民约,将下列事项纳入村规民约的内容:
(一)保洁员的雇用、保洁费的筹集和使用;
(二)村民清扫打理自家庭院、房前屋后卫生的行为规范;
(三)生产、生活废弃物的处理规范;
(四)维护乡村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规范;
(五)爱护乡村清洁设施的行为规范;
(六)违反乡村清洁村规民约的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建立日常卫生保洁制度,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和村规民约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取保洁费。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本村屯日常卫生保洁。
县级人民政府对乡村日常卫生保洁给予适当补助。
保洁费应当专款专用,其收取和使用应当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乡村地域面积、居住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在征求村民委员会和村民意见后确定保洁员配备比例;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保洁员配备比例进行平衡。
保洁员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雇用。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按照约定向保洁员支付劳务报酬,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保洁员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乡村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
(二)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和清运;
(三)乡村清洁设施的日常维护;
(四)协助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收取保洁费;
(五)乡村清洁的日常宣传教育;
(六)制止、举报影响乡村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村屯公共区域、庭院卫生整治和公益卫生活动,清理乡村溪流、池塘、沟渠、道路的垃圾、淤泥、粪堆,保持村屯公共区域、庭院整洁卫生。
鼓励村民理事会等组织开展经常性乡村清洁活动。
第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乡村环境卫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共场所、公路、乡村道路、田间倾倒渣土、垃圾,排放污水,堆放杂物,丢弃农药、化肥包装物和农业废弃物、畜禽尸体;
(二)在公共场所、公路、乡村道路堆存粪便;
(三)在公路、乡村道路晾晒谷物、秸秆等物品;
(四)向沟渠、池塘、河流、湖泊、水库、海洋等水体直接排放畜禽养殖粪便、污水,丢弃畜禽尸体,倾倒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五)在人民政府划定的禁烧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六)其他影响乡村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十八条 乡村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措施推动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村设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应当接纳具备转运条件的乡村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处理;不具备转运条件的乡村应当在当地环境容量范围内,合理选择经济、适用、安全的技术就地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
村民应当将建设、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堆放到村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非指定地点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二十条 乡村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废旧物品收购摊点、旅游景点、商店、餐馆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落实人员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完善和落实防范、灭杀老鼠、蟑螂、苍蝇、蚊子等病媒生物的制度和措施。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厕所无害化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乡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合理设置村屯内无害化卫生公厕。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民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乡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安排人员负责管理卫生公厕,定期消毒,保持干净整洁。
村民在新建住房时,应当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依法关闭或者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处置设施并正常运转,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散养密集区应当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鼓励和支持畜禽散养户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种植业消纳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实现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的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第二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综合人口分布、污水水量、经济发展水平、环境特点,以及乡村现有排水体制、排水管网等确定乡村生活污水收集模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村落和民居的分布,采用集中处理、分散处理或者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建设污水处理系统。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和实施乡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划定乡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水质监测和卫生防护规范管理,因地制宜推进连片集中供水;开展乡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排污口、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排查和清理,消除污染隐患。
禁止在乡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修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等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以及从事影响水源水质卫生的活动,保障乡村饮用水安全。
新建、改建、扩建的乡村饮用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确保建成后的乡村饮用水工程项目供水水质卫生安全。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清除、处理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物品的包装物以及农用薄膜、秧盘等农业废弃物;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经营者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可降解、无污染农用薄膜,推广生态农业、绿色植保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农业清洁生产技术,促进农业环境改善,确保农产品安全。
第二十六条 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用薄膜、秧盘等,及时清理、回收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物品的包装物以及农用薄膜、秧盘等农业废弃物,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对环境的污染。
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物品的包装物以及农用薄膜、秧盘等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大力推广机械化农作物秸秆还田、秸秆饲料开发、秸秆气化、秸秆微生物高温快速沤肥和秸秆工业原料开发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成果,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职责负责公路及其用地范围的保洁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及其用地范围的保洁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航道管理机构负责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的保洁工作。
第二十九条 铁路运输企业负责铁路沿线站点、铁路货场以及铁路沿线封闭设施以内区域的保洁工作;未设置封闭设施的,负责铁路用地范围内区域的保洁工作。
第三十条 水工程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职责负责河道水工程、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内的保洁工作。
利用河道、水库进行旅游、餐饮、娱乐、养殖等活动的,由经营管理单位或者个人负责经营管理区域的保洁工作。
前款规定以外的河道,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清洁活动或者指定单位负责保洁工作。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在村屯周边、道路两旁、房前屋后开展植树绿化活动,保护和美化自然景观与田园景观。
第三十二条 实施村屯道路硬化应当同时配套建设道路排水、排污沟渠,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主导、村民委员会和村民自筹、受益主体付费、社会资金支持的乡村清洁经费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涉农资金的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乡村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鼓励通过聘请乡村清洁服务商等方式,为乡村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理等提供专业化、标准化服务。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示范奖励等措施,鼓励畜禽分散饲养向集中饲养方式转变,扶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及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对染疫畜禽、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尸体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处理费用、养殖损失给予适当补助。
对乡村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农作物秸秆通过采取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进行综合利用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乡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农业清洁生产等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鼓励和支持乡村清洁技术的科学研究,建立相应的科技推广指导和服务体系,推广先进适用的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等乡村清洁技术,促进乡村清洁技术水平的提高。
第三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乡村清洁宣传教育,普及乡村清洁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村民参与乡村清洁活动的意识和能力。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加强对乡村清洁的公益宣传。
第三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与辖区村民委员会可以通过签订乡村清洁责任书明确责任的具体范围和要求。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乡村清洁巡查机制,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乡村清洁义务。
鼓励开展第三方村民满意度调查,及时公开调查结果。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侵占、损坏、擅自拆除、擅自关闭乡村卫生公厕、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清洁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镇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恢复原状,对单位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并处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镇综合执法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多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在公共场所、公路、乡村道路、田间倾倒渣土、垃圾,排放污水,堆放杂物,丢弃农药、化肥包装物和农业废弃物、畜禽尸体的;
(二)在公共场所、公路、乡村道路堆存粪便的;
(三)在公路、乡村道路晾晒谷物、秸秆等物品的;
(四)有其他影响乡村环境卫生行为的。
有前款规定的行为,在公路倾倒渣土、垃圾,排放污水,堆放杂物,丢弃农药、化肥包装物和农业废弃物、畜禽尸体,堆存粪便,晾晒谷物、秸秆等物品,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向沟渠、池塘、河流、湖泊、水库、海洋等水体直接排放畜禽养殖粪便、污水,丢弃畜禽尸体,倾倒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五项规定,在人民政府划定的禁烧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非指定地点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镇综合执法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未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处置设施并正常运转的,依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乡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修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等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以及从事影响水源水质卫生的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自治区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工矿区开展乡村清洁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清洁乡村内容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主要任务。一是清扫垃圾,清除杂物,清洁房屋,开展乡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二是清淤治理乡村水井、水塘、小河流、排水沟、下水道,清理水面漂浮垃圾,处理厕所、畜禽场(圈、栏)污水排放。三是清收和处理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控制农药、化肥等过量使用,大力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实用技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活动要求达到清洁环境、美化乡村、培育新风、造福群众4个目标,既着力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进一步提升乡村规划建设、生态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水平,努力使我区乡村环境面貌发生根本性改变。
全区实行分级包片指导推进,将派出工作队(组)直接进驻1.4353万个建制村,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通过活动开展,使各级领导干部下基层访民情、解民忧、帮民富的好做法常态化,使分级负责、分片包干开展清洁乡村的好经验制度化,留下一支永远不走的工作队。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城建和环保事业以加快发展为主题,在各类制约性因素和深层矛盾比较集中的情况下,仍然坚持服务发展、关注民生,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十五”计划完成情况
全力实施投资拉动战略,城建固定资产投资实现高位增长。“十五”时期,城建和环保工作围绕有利于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的“清水绿带”工程,贴近百姓生产生活的“民生民利工程”,开工建设各类项目900余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9.46亿元,按可比口径投资增长346.33%。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完成投资150.3亿元,增长327.71%;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02.6亿元,增长226.27%;城市环境保护十大系统工程完成投资86.56亿元。
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载体功能实现新的跨越。城市道路总长度9*公里,增幅17.51%;建成区人均道路面积10平方米,增幅28.04%。市政日供水能力50.5万立方米,增幅24.69%;用水普及率由91.51%提高到98.7%,增幅7.19%。全市供热面积4481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提高到59%,增幅10.12%。天然气供气总量2300万立方米,增幅17.29%;全市用气总人口125万人,增幅14.16%;燃气普及率提高到95%,增幅6.95%。城市公交运营车辆11*标台,增幅7.8%;万人拥有公交车辆提高到8.81标台,客运总量提高到17000万人次,增幅32.51%。
房地产市场持续活跃,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十五”时期,全市房地产开工面积118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0万平方米。引入大连万达、河北建龙、上海中环等域外品牌企业来我市开发,带动了房地产开发的整体升位。改造西山、东部、松江棚户区,近4万户居民改善了居住条件。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由17.57平方米提高到21.78平方米,增幅22.4%。房地产二、三级市场持续活跃,市场交易额以每年10—15%的速度递增,交易总额累计达到262亿元。物业管理覆盖率由35%提高到51%。
坚持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提升。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7372.8公顷,增幅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6%,增幅9.9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01平方米,增幅121.18%。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由10.7%提高到3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3.7%,增幅5.8%;环卫机械化率提高到90%,增幅12%。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的天数224天,低于国标68天。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下。松花江水质达标率85%,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20*年*市“清水绿带”工程荣获国家人居环境范例奖,我市跨入了国家园林城市行列。
(二)20*年工作完成情况
20*年,城建和环保工作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理性建设、建管并重、科学发展”的十六字方针,紧紧围绕建设工业强市这个中心任务,围绕“民生民利工程”计划的实施,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做出的承诺,着眼于人民群众利益,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推进“民生民利工程”、认真实施企业改制计划、逐步推行城市管理全员责任制三大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完善城市规划体系,加强了城市规划管理。编制完成了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意见》,统一了全市规划管理。完成了城市亮化三年规划和城市绿化、城区农贸市场、加油站布局等专项规划。完成了龙潭山、朱雀山、小白山近远期发展控制性规划。完成了“清水绿带”规划整合任务,城市规划的基础性、前瞻性、前导作用得到加强。完成了城建重点工程和北大湖净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垃圾中转站的规划设计任务,查处违法违章建筑831处,面积14.49万平方米,城市规划指导和服务于城市建设的效果更加明显。
以“民生民利工程”为核心,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20*年的“民生民利工程”共安排540个项目,总投资50亿元。实际开工项目617个,增加77项,增幅为14.3%。竣工591项,占开工项目的95.8%。完成投资50.68亿元,占年计划的101.37%。
“便行畅通工程”。安排467个项目,总投资7.8亿元。实际开工项目547个,竣工524个,完成投资9.1亿元。“十二路两桥一馆”新建工程进展迅速,雾凇中路、珲春中街、滨江东路、坝西景观路等4项跨年工程完成了年度计划。龙北路、东滩街、泰山北路建成通车。两座立交桥的基础桩和承成工程量近80%。西安路、新开街、江湾路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冰上训练馆主体工程竣工。51条主次街路和472条巷路改造工程快速推进。原计划400条巷路建设,应群众要求增至472条,现已全部竣工。9座桥梁与排水设施施工项目完成建设任务。西大沟城市防汛排水工程,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建设任务。
“生态休闲工程”。完成植树和栽植乔灌木120万株,草坪52公顷,新增绿地80公顷。“清水绿带”工程突出吉丰东线堤路和阳光园、三水厂公园等精品园区建设。其它工程以沿江植树和构建沿江雾凇景观带为主,6个续建和4个新建精品园区的绿化、土建工程完工。完成硬覆盖面积54万平方米。110条巷道亮化工程和以“两场”、“四桥”及部分楼体为重点的亮化工程全部竣工。
“人居环境工程”。坚持引大扶强,规模开发,调整布局,合理规范,水韵名城、江南名苑等沿江高尚住宅小区,铁东、遵义路、新生街等棚户区,以及欣昌百通超市、天津街批发市场、东方商厦扩建等商业区建设进展顺利。市区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33.9亿元。
“便民利民工程”。三水厂完成扩建联动试车一次成功。区域供水泵站完成11座,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源源电厂扩建进展顺利。计划单户供热改造50万平方米,实际开竣工面积83万平方米。16户有弃管风险的小锅炉房实行了并网管理。供热和市区清雪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香港中华燃气公司接管吉美天然气,新建管网10公里,新增供气户5000户,解决遗留问题6000户。城市通卡工程、燃气汽车改造工程竣工。公交营运场续建工程投入使用。完成改造危、旧房35栋。
“蓝天碧水工程”。污水处理场具备通水条件。完成10个沿江污水吐口截流改造。加强哈达湾工业区污染源综合防治,完成了铁合金厂601、602电炉烟气治理、冀东水泥1#窑拆除、碳素厂焙烧电捕焦油改造项目,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对松花湖近湖区66家餐饮业和23家企业的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省危险化学品处理中心土建工程开工。
推行全员管理责任制,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理顺了市区两级城管行政执法体制。城市卫生保洁率先推行了全员责任制,实现了按区、划片、分段管理,做到了责任到位、岗位上图。实施“脏乱差治理工程”,新增垃圾封闭运输设施41台,卫生箱2500个。河南街、东市场、松江中路实施24小时卫生保洁。集中开展“三清六治一打击”专项行动,连续组织了四个阶段性战役,市容改善效果明显。“五路四口两湖”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拆除各类违法建筑464处。56个占道市场开辟为再就业基地,安置“4*0”人员540人,落实“五证”优惠政策1219人次。
继续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处理无籍房和清理房屋产籍档案,解决了权属不清、重要登记等问题。加强了汛期房屋安全工作。完善物业管理法规体系,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51%。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力度,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6.3亿元,同比增长50.88%,新发住房公积金贷款2.4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15亿元,加强资金安全监管,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
加大城建融资力度,实现重点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城建招商引资及争取开发银行贷款取得突破性进展,2004年以来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全部按合同兑现。拆迁补偿金全部拨付到位。项目建设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从设计、拆迁、变更设计、质量、工期、招投标以及预决算审查等方面全方位加强监管,确保了工程质量和投资效果。
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了国企改制。按照“两严、四重、一合理”的要求,全力推进城建系统企业改制。36户改制企业,消号11户,破产9户,内改8户,重组8户。44370人通过并轨转换了劳动关系。27户企业劳动关系转换和国有资本退出到位。自来水、市政建设总公司、热力公司、公交集团正在注册组建新企业,东关电厂等正在以合作求新生。9户破产企业,已破产终结4户。
解决制约性的难点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清欠”工作取得实效。2517户拆迁历史遗留户,2004年解决已1819户,20*年计划解决的450户,实际解决612户。对11项半截子工程进行清理,两年内80%的半截子工程可以依法合规得以解决。破解积案取得实质性突破,11个疑难问题在2004年已解决6个的基础上,20*年又解决了4个。
二、“十一五”期间城建、环保重点工作安排
“十一五”期间需要认真谋划、启动、落实好的重点工作,可以概括为“两件大事”和“十件实事”。
两件大事:
“十一五”期内,力争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
十件实事:
一是抓好以“五路四桥”为重点的城市快速交通网络建设。打通解放大路、雾淞路、珲春街、滨江路、松江路(实现到雾淞岛全线贯通)5条城市主干路。城区主次街路和巷路“十一·五”期内全部改造完,巷路维修改造20*年全部完成,主次街路维修改造20*年全部完成。积极招商引资,以多元化的融资手段,推进红旗大桥、雾淞大桥、秀水大桥、开发区大桥建设。
二是按照“三年拆完,五年建成”的目标,完成30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其中:20*年完成130万平方米,20*年完成100万平方米,2008年完成70万平方米。
三是基本完成城区集中供热改造。将具备并网条件的小锅炉力争全部拆除,实现集中供热,“十一·五”期末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力争达到80-85%。
四是完成吉长城际高速铁路换乘中心的规划和建设。
五是实现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实施城市垃圾封闭运输、标准化填埋和可燃垃圾焚烧处理,完成备用垃圾场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完成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建设,危险废弃物实现集中处理。
六是基本实现城市居民用气天然气化,城市居民天然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七是完成城市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20*年末,全市75个二次供水集中加压泵站全部建完,运行50年以上的88.3公里陈旧供水管网有计划地进行更新改造。增建、扩建供水厂,确保城市供水需要。
八是实施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按照国家和省计划,完成环境监测、监管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排污企业实现达标排放。需整治的101个沿江污水吐口截流工程全部完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完成松花湖坝上移民搬迁。按照规划的定点和布局,完成城市公厕增建和改造计划。
九是实施好城市绿化规划,搞好城市绿化、美化、硬化,使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7%以上。
十是进一步提高城市亮化水平。以松花江城区段和江面旅游开发为重点,继续打造城市夜间亮化景观特征。
三、20*年城建工作安排
(一)工作方针、方向和目标
20*年城建和环保工作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理性建设、建管并重、科学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努力提高城建工作的人性化、理性化和科学化程度。
20*年城建和环保的工作方向,就是要牢牢把握“三个重点”,即:全力推进“民生民利工程”,优先抓好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与“民生民利工程”交叉项目,全面完成当年的“民生民利工程”计划;全力推进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全员责任制;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完成好当年工作计划。
20*年城建和环保的工作目标,要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努力提高城市规划和管理水平,努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打好基础,为我市工业强市和老工业基地振兴多做贡献。全年安排588个建设项目,完成城市建设投资71亿元。其中,完成市区基础设施和环保项目23亿元,全市实现房地产开发投资48亿元。
(二)主要工作任务
第一,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做好规划基础工作。进一步理顺城建信息管理体系,建立城建信息采集、使用、管理、动态更新和共享机制。对规划、市政公用、建管、房产、环保等专业信息和基础地理信息逐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解决各自为战、信息分割、多头管理等问题,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的信息共享和共管。
加强规划研究和制定。配合搞好“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及时提供重大项目及相关规划要求,超前安排和协调,搞好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开展农贸市场、建材、中药材、集装箱等大型市场的专项规划制定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城市综合交通、绿地系统、城市管理、消防和停车场等专项规划编制。
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搞好城市规划与“民生民利工程”、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和房地产开发的设计、协调和服务,充分发挥规划对城市整体发展的控制和引导作用,保证各项建设的顺利进行。抓好棚户区规划,促进城市空间布局更趋科学完善。抓好吉长城际铁路及其客运换乘中心选址和周围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严格城市规划管理。严格按照规划调控建设布局,真正做到理性建设,科学发展。探索监督和执法分离,落实规划管理全员责任制,与城管执法等部门建立联动互应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拆除超期违章建筑。加强对“五路四口两湖”的规划监管,按计划组织督查“五路四口一湖”整治计划的完成,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有计划地清理拆除超期临时建筑,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和市容环境。
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1 随着“环保小卫士”这一主题活动的深入,孩子们对如何保护环境已有了一些了解。孩子们经常会说到:“我们要保持教室和幼儿园环境的整洁”、“不乱扔垃圾”、“不乱采摘花草树木”……但在日常生活中随手乱扔废纸、瓜果皮、塑料袋的现象依然存在。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开始关注细节,引导幼儿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让孩子从小懂得怎样去保护环境卫生。相信这样的教育对幼儿的影响是很深远的,孩子将受益终身。
一、活动目标
1.了解垃圾可以被人们通过多种方式处理,懂得垃圾分类的益处。
2.有环保意识,做到积极正确对待日常生活中的垃圾。
二、活动准备
1.布置两个区域:“垃圾王国”和“清洁城堡”。
2.自制贴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标志的垃圾桶两个。
3.课件:有关垃圾的动漫视频,垃圾分类标志卡片。
4.一次性手套若干。
三、活动过程
1)开始部分:参观和交流
1.教师带领幼儿参观“垃圾王国”和“清洁城堡”。
2.请每个幼儿以小市民的身份选择自己喜欢居住的环境。
3.教师组织幼儿交流,谈谈居住在“垃圾王国”和“清洁城堡”的感觉会有什么不同?
4.教师提问:“清洁城堡”这么干净,请幼儿想想城堡里的垃圾到哪里去了?
2)基本部分:了解垃圾的分类
1.幼儿观看有关垃圾的动漫视频,思考并回答以下问题:
a.垃圾是怎么分类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
b.哪些垃圾是可以回收的,哪些垃圾是不可以回收的?(废纸、塑料、玻璃、布料等属可回收垃圾,烟头、鸡毛、油漆颜料等属不可回收垃圾)
c.垃圾有哪些处理方法?(填埋、焚烧、堆肥)
d.哪些垃圾是有毒垃圾?(废电池、日光灯管、化妆品等)
2.再次观看垃圾动漫视频。
3.认识垃圾分类标志
4.教师出示“垃圾分类标志”卡片,幼儿猜测该标志的含义,并说说在哪里见到过这些标志。
5.请幼儿谈谈自己家的垃圾平时是怎样处理的?
6.欣赏教师自制贴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标志的垃圾桶。
四、游戏
1.幼儿使用一次性手套帮垃圾王国分类清理垃圾,让垃圾回家。幼儿分两组:一组清理可回收的垃圾,另一组清理不可回收的垃圾。
2.将分类后的垃圾捡到教师自制的两个垃圾桶内。(贴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标志)
3.欣赏变干净美丽的垃圾王国,请幼儿给它取好听的名字。
4.教师将垃圾桶的垃圾交给幼儿园的清洁工处理。
五、活动延伸
1.组织幼儿参观垃圾收购站。
2.幼儿给自己家的垃圾桶设计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标志。
3.向家人和朋友宣传垃圾分类的益处,并实际行动。
六、活动反思
这节课通过带领孩子们参观和比较“垃圾王国”和“清洁城堡”,让孩子们发现我们都喜欢在美丽而干净的环境中居住和生活。更重要的是让孩子懂得保护环境不是每个人随口说说而已就可以做到的,我们要从自己开始,从幼儿园和自己家的周边环境开始,将我们生活中的垃圾分类,送回属于它自己的家。从小培养幼儿保护环境的良好行为习惯,让每个孩子都成为环保小卫士,为美化环境献出一份微薄之力。
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2
一、活动背景
为了保持xx幼儿园的清洁卫生,培养xx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小朋友的环保意识,提高教职工及幼儿的环保技能,让教职工、幼儿懂得垃圾分类回收有利于变废为宝,实现垃圾资源化,有利于减少管理成本,实现垃圾分类量化递减,有利于综合利用,实现垃圾的无害化等好处,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节约型社会。
根据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全园教职工及幼儿严格遵照执行,自觉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好习惯。
二、垃圾分类管理原则
垃圾分类管理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幼儿做起,加强管理,园令畅通,重在实效化,有奖有罚,持之以恒。
三、垃圾分类宣传总动员
1、xx幼儿园垃圾分类工作小组
组长:xx
成员:xx、xx
2、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
进行全园动员宣传,充分认识减少幼儿园垃圾和节约资源的重大意义,明确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举措。实行校园垃圾分类处理,美化幼儿园,改善幼儿园环境质量,是一件利园利师利幼儿的利国利民大事。
3、加大宣传力度
把分类的具体方法标示在显眼处,要让每一位教职工和幼儿都了解我园的垃圾分类和处理办法,并自觉遵守,分类首先要从源头上把好关。
4、利用网站、微信平台、智慧树、LED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
大家牢记垃圾分类原则,懂得垃圾分类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养成自觉对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在幼儿园中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活动,不但可以使资源循环再利用,节省资源,还可以培养学生环境保护的意识。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全面推广和落实完善的垃圾分类处理政策,建设一个和谐,美丽,节约型的社会。
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3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垃圾围城之困日显突出。为打造生态宜居幸福新冉义,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根据《2011年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国家及成都市鼓励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引,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幸福清溪的目标,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建立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协调管理。坚持统一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加强宣传引导。
(二)科学易行。各村社区结合分类收运和处置方式,按照先粗后细、先易后难原则,制定科学分类方法,方便居民操作。
(三)示范推进。各村社区通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四)统一规划。各村社区系统考虑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各
环节之间的衔接,配置配套的环卫收运设施设备。
三、推行区域
冉义镇7个村社区作为我镇2011年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区域。
四、工作目标
2011年,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村社区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套相关设施设备;2011年底,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55%,在全镇范围内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逐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提供经验借鉴和基础保障。
五、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方法
(一)分类标准
目前,我镇群众环卫意识尚处于初级阶段,试点区域采用粗分法,根据生活垃圾来源、成分构成和目前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
1、可回收物: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如纸类、塑料、玻璃和金属等。
2、餐厨垃圾。指居民家庭生活和宾馆酒店、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具有含水量高、易被生物降解、产生臭味、产生渗沥液等特点。主要包括:废弃和剩余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茶叶渣、废弃食用油等。
3、有害垃圾。包括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具有易燃性、腐蚀性、爆炸性以及传染
性等特点,混入生活垃圾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主要包括:废电池、日光灯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过期药品、废化妆品以及电子产品等。
4、其它垃圾。包括除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所有生活垃圾,含大件垃圾等。大件垃圾指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如废旧家具用具、废旧大件电器等。
(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设施配置
1、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设置垃圾收集固定点,并按照分类标准,配备不同颜色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对收集的垃圾类型标识清楚,容器设定位置应相对固定,并符合方便居民、不影响市容观瞻、不妨碍交通、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收运作业等要求。另外,对有害垃圾收集桶要做好防渗透等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垃圾收运设施配置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设施要与前端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投放设施相配套,并统一外观和标识,实行密闭运输。
3、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配置
根据需要配置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处理餐厨垃圾和部分落叶、杂草、枯枝等有机垃圾。
(三)分类投放
按照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试点期间由政府免费提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和“其他垃圾收集袋”),分类投放
到相应收集容器,由环卫工人负责分类装运。此外,可回收物还可预约服务企业上门有偿回收或自行送至再生资源回收点;大件垃圾可通过电召预约上门回收。
(四)分类收运
垃圾分类收运实行“分类手推车收集+压缩转运”机制。分类收集可采用手推车或直接配备带轮带盖垃圾桶。其中,分类手推车收集要满足以下要求:
1、配备经过岗前培训的环卫工人,负责清运垃圾收集容器的垃圾;
2、环卫工人配备的专用手推车要密闭、有分类装载功能,可分装多类垃圾。
五、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冉义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曹光平(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永琪(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喻旗(党政办公室主任)
杨港(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康志忠(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熊小平(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建伟(垃圾清运负责人)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永琪同志兼任,办公电
话:8875903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和推进,具体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宣传、监督、检查和考核的落实,协调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经费。
六、实施步骤
1、召开工作动员会: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召开一次工作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布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此项工作在2011年10月4日前完成。
2、前期准备工作:协调村社区完成试点小区垃圾产生情况、垃圾成分调查;购置垃圾分类收集桶,做到合理布点、标识清晰,按要求配备专用手推车、运输车辆;确定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和有资质的废物处置单位。此项工作在2011年10月15日前完成。
3、开展宣传培训:通过标语、广播、会议等开展舆论宣传,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对保洁队伍进行组织培训,此项工作与前期准备工作同步进行,在2011年10月20日前完成。
4、启动工作:在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收集桶及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等专门设施配置到位的情况下,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试点工作应在2011年10月20日底前完成。
5、总结经验:2011年底对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重点提炼试点经验;按照市工作安排,制订下一步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计划,积极扩大分类收运处置
覆盖范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指定专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资金保障。工作开展期间,宣传教育活动经费和生活垃圾分类区域内分类垃圾袋、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运设施及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配置所需经费等由镇村两级财政予以解决。